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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
我妈昨天就说要吃掉我了。
我很烦。
毕竟我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如果她要吃了我,这属实算是回收利用。
倒也不算太过分。
反观我自己。
如果作为食物,其实我并不算太可口。
体脂含量略高,吃起来也许有些许油腻。
她吃我时,我是建议香煎的。先用油猛炸,将多余的油脂逼出来,之后再用八角桂皮香叶花椒之类的调料打碎,然后加酱油,蜂蜜之类的味道炖煮,只要煮的够久,或许也能将将成为一道还算可口的肉菜。
但如果在她吃掉我之前,我先死了呢。
我思考这种可能性时,又产生了一种疑惑。
或许,我可以活的相对久一些,不到死前最后一刻,绝不撒手。譬如,当猪在进入屠宰场之前,被挂上放血台之前,它们都是会蹬腿的。
猪都不想死,那我为什么又要提前死。
可去观猪,后者的苦恼也许比我少一些。
毕竟猪在死之前是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每天欢快地吃食,顺便睡得浑天暗地。农场主是不屑于同它耍心眼子的。它觉得农场主是个投食机器,它是个欢快不愁吃穿的……“自己”。
哦,猪,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是猪的。
而我母亲要吃我的决心很明显。
她要吃我之前,将我喂养长大,喂食地很好。
将我养的白胖足够称斤之后,又想让我用其他方式给她换取利益。
但想来我也是不够本事的,否则,她也不会打消去让我用脑子的决定,转而又想吃我的肉。
她用刀丈量我脖子的时候,态度是虔诚的,眼角挤着眼泪,露出老态龙钟的模样。
像是冬天的猎人在山里守猎时,抱紧他的羊毛毯子。
那羊毛毯是羊皮毛做的,当初猎人手起刀落的时候,对羊也是不够温柔,抱着羊皮毯子的时候却那么紧贴,那一瞬间,羊皮毯子成了他寒冷冬日里的唯一希望。
此刻,抢了,或者弄坏羊皮毯子,是会有一个猎人同你拼命的。
所以猎人爱羊皮毯子吗?
我曾妄图去采访羊皮毯子。后来才意识到,羊皮毯子已经不是羊了。
它不能咩咩叫,也不能蹬腿,它只能提供暖和。
而我从未阻止我母亲对我的进食。
前两年,她只吃我的脚。
脚这个东西,我平日也不常用,若是不出门,想必也是不会死的。
我母亲将我的脚卸下来的时候,还给它们做了一个马杀鸡,玫瑰精油大搓百来小时,搓得我皮肤泛白,如同泡水的馒头。
而后她将我的一部分腿烹制得酥香软糯,并让我尝了一口。
自小我是喜欢她做的菜的。往日不常吃,但那日吃着还是当年的味道,如此熟悉,练这些年她退步的厨艺都在那一刻回来了。我愿称之为菩萨保佑。
后来想想,那是我的腿,我的一部分,自然是我熟悉的味道。
我又如何吃不惯。
只是剩下那些部分,我的母亲是如何吃的我便不知。是红焖,清蒸,切片过桥,还是称斤转手卖于他人,她未曾与我说。
我是没有腿的,无法出门察看。
但她定是会将我的腿好好处理的人,毕竟她自己都没准吃不够。
-
近来我的身体部分变得越来越小。
但我的母亲似乎并不满足于我的现状,她拎起半个我在空中晃悠,妄图挤出和我当年完整身体里一样多的血。
可事实证明,当液体的浓度不变时,体积变小,所含物质也会减少。
于是事情开始麻烦起来。
母亲开始急切地上蹿下跳,好像地上都是碎玻璃渣子,刺的她不跳动两下就会发疯。
我呆若木鸡开始怀念我的腿。
怀念有腿刺啦啦疼是个什么感觉,我现在的体积如同回到了婴儿时期,我适合被一个母亲抱在怀里,嗷嗷待哺吸取乳汁。
而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吃着我的血肉的模样,一如当年我吸取她的奶水——我们都在求存。
而我的母亲只是在收回她当初给我的东西罢了。
只可惜,她不该给我脑子。
脑子这个东西会动,一动就连带着不甘心和痛苦,愤怒与愤恨,咬牙切齿和恋恋不舍。
终于。
她揭开了大锅,锅里有热腾腾的蒸汽。
在它的中心放着一个精致的蒸笼,底下铺了几层被蒸得柔软的纱布,就像是初生婴儿的襁褓。
她落泪,恋恋不舍又自我厌弃地将我放在锅的正中心。
此时我的千克数和我出生时一样——6点2克。
她盖上锅盖,使用最传统的清蒸做法。
我看着盖子上的盖子,就好像回到了曾经她的子宫。
我忘记我出生在这世界上的第一眼是如何。
隔着羊水和血液,还是来不及睁开就已落入她的怀抱。
而此时,我的香味开始散发。
身子下咕噜咕噜沸腾的热水,将用蒸汽将我蒸煮得骨肉分离入口即化。
我的脂肪开始溶解,肌肉松散,水分即将充足,汁水将丰盈。
我将被分成几份,我将落入谁的口。
明日太阳何时初生,草长莺飞,四季轮转。
他们踏青,享受口腹之欲。
而我想轮回转生成一只羊,或一只猪。
浑浑噩噩生,浑浑噩噩死。
-
而现在。电磁炉一声“叮”响。
上菜。
-END-
+展开
我的附庸是否为我的附庸——评旬夜《回收》
“我妈昨天就说要吃掉我了。”
本篇讲了一个被母亲吃干抹净的孩子的故事。虽然明知是虚构,但我还是忍不住颤栗一刻。虎毒尚不食子……但此等事件,实则在社会中时时发生着。
母亲将孩子当做自己的附属,理所当然地享用着他们的一切。因为“这是我给你的”。她们吃掉孩子的腿。叫孩子无法独立;吃掉孩子的身躯;叫他们愈发虚弱。终于,连孩子的本身,也整个儿地吃掉了。
或许作者在创作时并没有考虑这么多,但既然创作出来,便也是要人评价的,于是我便说了。
中国文化里常有“养儿防老”的说法。这其实就很能看出父母子女的关系来。孩子本身并不是被爱着降生的,而是“防老”。这何尝不是一种“吃”。孩子在父母的影响下长大,无力如乳猪,软糯如羔羊,即使大脑依旧活络,也只能流下不甘的泪水了。
而母亲又为何想吃掉孩子呢?或许因为没有爱,或许因为爱得过多,爱得畸形。或者说,她实在将她的孩子当做她的附庸,觉得孩子没有达到她的目标也是自己的失败,一并地恨了她自己。
她并不把自己的孩子当一个人的呀。
那么这就回到标题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本句是欧洲奴隶制下阶级划分,对私有财产保护。可,孩子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本就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遑论“附庸”乎?而这种道理父母大多是不懂得的。孩子们体会到了,但他们一无所有。在父母面前所有都是父母的,包括身体发肤,也受之于人。于是即便是哪吒,也只能割肉剔骨,于斯两清矣。
文中的孩子是爱着ta的母亲的吗?现在不好说,但应该曾爱过的。母亲为ta做过可口的饭菜,而ta现在只能吃ta自己(的一点点)。而孩子似乎,也并不爱自己。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件事。孩子不愿去死,又从未阻止过母亲对自己的进食。ta在想什么呢?我很好奇这一点。ta似乎好像都没有求助过,虽然向读者的眼睛表达了不满,但那终究是发生在ta脑子里的。我有一些猜想,又恐说出来后发现并不是作者的原意,那那些猜想就多少有点亵渎。为什么不逃走,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求助。是你还在爱她吗?是你厌恶自己以至于默许吗?还是说……你也……?
或者说孩子被母亲影响得觉得这并不是什么不合常规的事情,就像开头的,烦但不觉得过分。若是这样,那便……着实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
可你明明是不愿意死的呀。
本篇短小精悍,给读者足够的留白空间。这种感觉,喜欢。评论区有人好奇母亲的视角,我也一样。
人生固然无趣,猪羊也罢,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无论如何,愿你来世活得清清白白。
感谢方糖的评论。
在我的观点父母在“食用”孩子的时候是带着爱的,或者大多数本身带着一种爱意和理所当然,我在为你好,或者是,这是我迫不得已的选择,我的孩子受苦了,我爱你,但我会“吃掉你”。
所以孩子不逃主要是因为“脚”被最先吃掉了,就像很多父母喜欢把孩子留在身边,子女刚步入社会,有些为了安全感而留在家乡,而留下后,他们选择离开的权利就边小,除非他们经济足够独立,思想足够强大,否则许多结果是服从一些以爱为名的要求,一步步被父母吞噬掉未来的选择权。
所以我想如果真的是写母亲的视角,应该会非常温情,不会有任何吞噬和压迫感觉,更多是我爱ta,虽然迫不得已,但我最后还是给了ta最好的归宿。自此,ta变得乖巧,不再顶撞,不说那些不切实际的话,我们其乐融融。以前听说一个理论,生育是一种寄生关系,子宫不是用来保护孩子,而是用来保护母亲的。孩子寄生吞噬,让母体变化无论是激素还是生理结构,所以亲情关系真的很温情吗?也许并不一定,父母有时候不懂爱孩子,所以,边爱边吃。而子女从出生之后就要学会成长,否则,那条血缘线会在未来的路上将他们反向吸食回母体。也许没准亲子关系本身就是一场博弈呢?哈哈哈,乱说的。最后非常感谢方糖的评论,这个字数属实震撼了,给你笔芯。
好喜欢这一篇,喜欢“我”娓娓道来的从容不迫,即使命悬一线,“我”的情绪似乎都没有太大的起伏,因为全文这种基调让这个残忍的悲剧更有嚼头,不是声嘶力竭地去叫喊,而是轻微的诘问,诘问在母爱一词面前也只是无力垂落,“我”想采访羊皮毯是什么感受,却想起它早已不能说话。
也许我们在父母面前,也是这样一种失语的状态,导致以爱为名的侵害来临时经常是反应不及的,更遑论言语表达,我并不觉得这是麻木,人面对难以承受的痛苦时,确实只能安慰自己,世界就是这样,事情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忍一忍就过去了吧。
她是我妈妈,她还能害我吗?即使她要吃掉我,也是理所应当,有充分理由的吧,是的,就忍一忍吧,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虽然可能看起来不太“咀嚼”,这样短的篇幅却很能让人咀嚼出余味,文中母亲现在才吃孩子,但也许从孩子出生开始她就已经在咀嚼“我”了吧。
作者:筑堡人
评论要求:求知
离京城还有几十里时,一根顶天立地的柱子出现在天边。
那是云梳此行的目的地,一座粗而极高的石塔。当云梳站在巨大的塔基旁,更确信了这必然是神迹,只有神明才能造出这样高耸,却不会倒塌的塔。
这伟大的神迹还在向天空延伸,云梳在塔基下抬头,看到石壁光滑地延伸出去,缝隙之间填充以五颜六色的石灰浆,直至插入云中,在晚霞的映衬下,宛如神话故事中的如意金箍棒。
空塔至今仍在建设之中,而云梳同另外一百多名女人一起被选为空塔的建造者。
京城居民认出了她们乘坐的马车,一路上站满街道的人群,各式各样的礼物,将车厢赛得满满当当,并期待获得空塔的庇佑。
直到云梳沿着空塔内壁楼梯盘旋向上,再也无法看到地面黑压压的人群,欢呼声才逐渐消失。
这时已经是深夜,塔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仅容脑袋通过的窗孔,透过它们,云梳看到月亮安详地漂浮在稀薄的云海上,狭小的窗孔被月亮塞满,像一颗凝视的巨瞳。
第三天时,地面已经被云层所遮盖,空塔雄伟但空心的结构,如同一支巨大的风笛,被裹挟着流云的清风呜呜吹响,发出空灵而宏大的哨音。
空塔破开云海,仿佛她们乘坐的是一艘大船,正在云海中破浪前进。几只白鹤借着涡流在塔外盘旋,翅尖的翎羽像睫毛一样在空气中颤动,一个女孩儿把掰碎的干粮放在掌心,或许是细长的喙不方便啄食,或者是担心被伤害,白鹤没有理会这些高空中猝然出现的食物。
带领女人们攀塔的嬷嬷也累极了,坐在台阶上休息,据她说上一次有人上塔,还是十四年前,谈话间从脚底传来一阵轻微震动,嬷嬷起身催促,“开工了。”她说。
中空的塔井里,几根最粗大的缆绳弹动着,仿佛一把巨大的箜篌。在缆绳和配重块的牵引下,一块两层楼高四四方方的青色岩石,像炮膛里的炮弹一样上升,将她们甩在后边,除了建筑用的石块,还有一垛剁码放整齐的麻袋,原理很像我们现在的电梯。
不久,云梳闻到一股香气,越接近塔顶,香味越浓郁。几个时辰后,女人们终于接近了塔顶,由于还未封顶,她们终于在头顶见到了完整的天空,云在她们脚下,蓝得像透明澄澈的眼泪。
敞开的作业面散落着碎石条和脚架,十几口铁锅正在熬煮,大得足以装下几个成年人,一人高的长柄勺在锅中绞动,五颜六色的谷物散发出原始香气,顺着中空的塔井下沉。
几十名妇人围拢在铁锅旁,飞快吃下煮好的粮食,但并不吞咽,只是咀嚼后吐入身前的大桶里,很快就攒满一桶被人提走。
几名妇人抬起头,向云梳投来目光,但很快低下头去,其中一名女工站起身走到嬷嬷身边交谈,说话间,云梳看到她露出的牙齿像一匹老马。
“我们要做什么?”喂鹤的女孩惊恐万分,在此之前云梳已经知道她叫凤。
“每天装满两桶。”女工指着地上的空桶说道。
云梳终于知道空塔如此坚固的原因,只有女人的唾液,与食物混合后作为砂浆,才能充分固定石块,令整座空塔修建得如此之高。
奇怪的是,只有女人的口水才管用,曾经有人偷偷混入男性的口水,但建成的那部分很快坍塌,建造进度因此停滞了一段时期。
云梳和凤不愿意当咀嚼工,便被分配去搬运石块,但那是塔上男人唯一的工作,时常要合力举起自身三倍体重的东西,不久后只留下云梳坚持下来,成为了唯一的女搬运工。
咀嚼过的谷物砂浆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用,否则就会失去凝固力,从早到晚,工地上咀嚼食物的声音甚至盖过了男工的号子,咀嚼工们必须一刻不停地供应砂浆,以保证工程进度。
就连并不充当咀嚼工的云梳也掌握了相应技巧。每一口的食物不能太多,否则难以混合均匀,也不能太少,否则浪费时间,每隔半个时辰喝一次水,少量多次,保证唾液的充分分泌。
尽管沮丧,但女工们很快适应了塔上的生活,定期有更可口的食物经由吊轮送到塔顶,可以收信但不能回信,唯一难以忍受的是寂寞。
三个月后,一名新来的咀嚼工趁人不备,跳出了空塔,落地前她的身体已经在与塔的摩擦翻滚中被折断了四肢。
凤的自杀没有引起慌乱情绪,唯一被影响的是云梳,但也只是比之前更寂寞一些,并不是多大的问题。
然而不久后,生活在空中之城的人们,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卷入了混乱当中。
首先是来自地面的信件停止了,几乎是一夜之间,送上来的粮食的质量和数量都在变差、减少,谷物中掺杂了比以往更多的麸皮,甚至是砂砾。
第一次,咀嚼的声音在白天停了下来,不止是砂浆,连食物也所剩无几。
好在空塔只剩下最后一块石头便能封顶,东拼西凑完成了封塔。
发生在地面的饥荒很快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当有人想起空塔是用谷物浇筑的,很快便有人用镐头从墙缝里抠出石块一般的砂浆,丢进锅里熬煮后,就成为稠厚、香甜的米粥。
发现这个事实的第二天,空塔在混乱中被挖倒,它的高度令它的倒塌过程显得十分漫长,倒塌的塔身将整个京城劈成了两半,路径上的房屋被石块深深压入地底,一夜之间,整座城市都飘满了炊烟,整座京城都浸泡在充足的谷物香气之中。
据说有人在充当砂浆的谷物中发现了少量人骨,有懂骨相的先生查验了这些尸骨,根据牙齿磨损的程度判断,骨头的主人都是年龄在八十岁以上的女性,唯一牙齿完好的年轻人,是个男人。
+展开作者:夜雨
评论要求:无言
早早靠在围栏上,看着山底,想着自己身体破风,被树枝划出血痕,最后落在地面骨头戳出皮肤的样子。骨头先受到冲击断裂,然后断裂的骨头像柄小刀从皮肤的下面戳出来。
那时的自己脑浆估计都摔溅出来了。痛苦大概也只有一瞬吧。
骨头戳出皮肤是新想到的,得记录下来。早早想到。
早早松开护栏,贴近山壁,一步步下山去了。
下山的路上,她没再靠近过一次围栏。
人类的大脑会刻意地去制造恐怖,以让人类远离恐怖。这话说得很笼统,具体地说就是,人站在高楼上就会想象从高楼上掉下去,站在高山上就会想象从高山上掉下去。栩栩如生的恐惧会让人止步。
“这不是有点奇怪吗?”早早问道,“人类的大脑不是能控制人的身体吗?”“那它为什么还要用这种像是恐吓一样的手法来控制人体——甚至可以说它自己呢?”
“不是有个笑话吗?”一个微胖的男生笑着说道,“‘人最重要的器官是什么?’‘是大脑。’‘那是谁让你这么觉得的呢?’‘也是大脑’。”
“大脑是寄生生命吗?!”早早皱起鼻子,做了个鬼脸。
大家都笑了起来。
“那与其说是大脑,不如说是自我意识吧。”一个看起来很博学的人提出了他的假说,“我们人类的身体里每时每刻都有海量的神经元活动和激素在诞生、传递、消亡。说到底和计算机一样不过也是0和1的东西,大脑便把他们集合抽象出来,形成人的‘感觉’。”
“人体的传感器形成了感觉,大脑也根据感觉控制了部分神经与肌肉。从中还分层出各种功能,比如心脏跳动和四肢活动。能控制的和不能控制的,模模糊糊有层界限。”那人伸出手,平着划出一道线表示“界限”,“人类的意识就好像拿粉笔竖着在这条界限上划了一条粗线,可以控制、可以感知,然后失去感知。”
早早歪着头听着。
那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卖弄知识的嫌疑,笑了一声便换了话题。
“早早,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吗?”微胖的男生问道。
早早摇了摇手,“不了,我要回家去吃。”
她慢下脚步,很快便落下了一大段路。看着逐渐远去的友人,早早转弯走进了一条小路。
要慢。早早对着自己说。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一盏台灯放在餐桌上,放出柔和的光芒。蚊虫受光吸引在空中飞舞,在早早的眼里留下残迹。
桌上放着她的晚餐,是蔬菜与肉类煮成的流质和一碗米饭。她把流质浇在饭上,用汤匙把饭送进嘴里。
但早在这之前,一切就开始了。
四肢都像中空的一样使不出力气。人们通称叫“筋”的地方传来的感觉就像时时有虫子爬过。胃里传来生涩又炽热的感觉,胃的表皮像块被风干的牛皮失去了柔软。食道里滚烫又干燥的气流从口腔里吐出,带出腥臭的痰与口水的味道。
早早低下头,想要尽可能吸进新的舒适的空气。
空气里带着蒸饭的香气,混合着浓郁的肉汤的味道。
现在只需要等待。
流质盖着软乎乎的米饭被送入嘴中。面对软烂的食物,切齿似乎只负责打开口腔的职责,食物很快送到右边的磨牙处。磨牙上下运动,米饭很快被磨成米糜。流质被早就开始分泌的唾液扩散到整个口腔。唾液腺被肉汤里微微带的一点辣味刺激,更多的唾液被分泌了出来。即使在吞咽了嘴里的食物后,唾液依旧在口腔里带着一点点甜味。
安静的黑夜里,风穿过阳台的落地纱窗带来一丝凉意。台灯并不是古老的蜡烛,光温暖而稳定。早早将食物送进口腔,肌肉连携牙齿有规律地活动着。
牙齿又名骨余,虽然是钙化组织,但是也连着神经,经常有人因为牙齿痛得睡不着觉。米粒像一粒粒小小的玉石,落进钙质的巨石阵。
早早咀嚼着食物,她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能传到。
敲击、撕磨、碾碎、溶解,咀嚼。咬肌在运动。食道中食物在滑落。
吃完一碗,四肢的无力感已经消失。胃里灼热的感觉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鼓胀感。早早趴在桌子上,不愿意动弹。嘴里仍然在分泌唾液。她需要把唾液吞进去,以免流到地上。小孩子们经常忘记吞咽。
早早也经常忘记。当全身的感觉都向大脑涌来的时候,人就要选择性地无视某些部分了。
那甚至不该称呼为痛苦。 那是数量之上的平庸,愉快和痛苦与大势的感觉比起来只不过是微尘。
早早张大嘴巴,竭力维持着呼吸。
+展开Vol.207「猫」《一小时二十分钟的流浪》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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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动物警觉地打量四周,半个身子藏在草丛后面,摆出随时可以逃走的姿态。有那么一瞬间,孩子与它的眼神交汇,或许只是错觉,但就是那么一瞬间,孩子对眼前的猫猫生出了些许好感。尽管猫儿已经看向马路的另一边,似乎对人类的小男孩没有一点兴趣。
“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咪咪?小白?”孩子慢慢靠近,生怕那机敏地小家伙跑开,“你也无家可归了吗?”
猫咪没有回应,小家伙只是扬起脑袋,轻微地晃动着,打量着他。孩子也趁机观察起来,这是一只白猫,虽然沾染了尘土令它的皮毛欠缺了许多光泽,但仍能看出它曾经的魅力。它的瞳孔是蓝绿色的,很漂亮。孩子想不出用什么词形容它,只能真心实意地夸赞:“你真漂亮。”
猫咪发出一声细微的叫声权当回应,从那个人类幼崽身上收回目光,它盘坐下来,再次将注意力放在马路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
它不怕人,它不是野猫。孩子想到了在社区里,时常会看见跑来觅食的那几只猫,野性十足绝不会与人亲近。别去碰那些野猫,如果你不想自己的身上被划几道口子的话。妈妈经常说,要是得了狂犬病,有你好受的。
“你不会咬我吧?你会拿爪子抓我吗?你身上会有狂犬病毒吗?”猫咪身上传来了不满的咕噜声,“啊,抱歉。”
“对不起。你身上当然不会有病毒,你看起来那么干净漂亮,甚至不像是在外面生活过。”孩子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侧边,孩子的衣服还算整洁干净,直到十几分钟前,他还有家可回,“你是走丢了?还是被赶出来的?谁会把漂亮的你赶出家呢,是因为不听话吗?”
不听话就会被赶出去,孩子还记得母亲把他关在门外时怒气冲冲的话:这么喜欢呆在外面,你就一直呆在外面好了,一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疯玩!话还没说完,门就重重关上,发出“嘭”的一声。把孩子的一切话语都堵在外面。
“我成了流浪者,你是一只流浪猫,我们以后可不可以一起生活呢。” 生活,在孩子简单的世界里,就是住哪里吃什么。孩子抬头看了看昏沉下来的天空,感觉鼻子有些酸楚,“说不定我们可以去住天桥底。” 书里经常说,天桥底下是流浪汉的聚集地,然而孩子连天桥在哪里都不清楚。
猫咪依旧盯着路口的方向,一动不动,只有耳朵转了转。
“对于吃什么,我倒是有点想法,毕竟我也是有所准备。”孩子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身子,开始翻找自己的口袋,“我有前几天买菜省下来的,嗯~五块钱。”
孩子把下巴搭在手上,假装琢磨了下:“应该能撑三餐吧。我有点饿了,你要跟我一起吗,我打算去买肉饼吃。不来?那就没你的份喽。”
猫咪目送孩子消失在道路尽头的拐角,它重重地打了个哈欠,挪动身子转换姿势,继续认认真真的打量路经此地的行人们。每一个出现在视野里的人都不放过,有的人很快就会失去猫咪的关注,对某些人猫咪则会直直的盯着,直到走近看清他们的面容为止。它表现出十足的专注,和倾听小孩的烦恼时相比是天壤之别。
随着一连串快速的步伐地响起,猫咪站起身子,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再次出现,嚼着肉饼接近。
“太好了,你还没走呀。”孩子手忙脚乱地撕开肉饼,对着热气腾腾的肉馅“呼呼”了几下,用手指把比较大块的肉挑到地上,“给你给你。”
猫咪被突然落到地上的东西吓得退后了两步,先是在孩子和地上之间来回用目光探寻了几次,而后耸动鼻子怯生生地接近,在谨慎确定无害后,它才开始俯身享用起来。孩子则盯着猫咪继续啃他的肉饼,一人一猫很快用餐完毕。
吃过东西的猫咪看起来有活力多了,它拿身子蹭了蹭孩子,在他的两腿之间穿梭了几个来回,又抬头仔细打量小孩几眼,在确定没有更多的食物后,猫咪就走回原来的位置,重新坐下来,开始用舌头梳理皮毛。
孩子试探性地坐到猫咪身边,看起来猫儿已经完全接受了孩子的存在,当孩子伸出手抚摸猫咪时,它也只是轻轻地咕噜两声。
“你知道吗,咪咪,我不是贪玩才一整天不回家。我跑去火车站看火车,爸爸他已经很久没回来了。”父亲穿着正装在站台对他挥手告别时的身影,是孩子对父亲最近的记忆,那已经是一年半前的事情。父亲总是很忙,总是出差到各地,孩子总会跑去看火车,隔着铁丝网希望在那些快速闪过的人影中找出自己熟悉的那个人。尽管记忆里的父亲的样子早已模糊,但孩子相信只要看到自己就能回想起来。“说不定,说不定下一班火车上,爸爸就坐着那班火车回来了。只要我看到了,我肯定一眼能认出来。”
突然,猫咪竖起耳朵,从男孩的手边蹿了出去,向着不远处模糊的人影跑去。
“阿雅~阿雅~,对不起哦,把你看丢了。”那是三个长短不一的身影,其中的一个矮矮的冲过来抱起猫咪,开心地喊叫起来,“好乖好乖,阿雅知道我们会来找你对不对。”
“下次你可要看好它,不要再乱跑了。”
“好的~爸爸。”
……
“……原来叫‘阿雅’啊。”孩子仰起头,不知不觉天空已经暗沉下来,黑夜就快到了,“猫被带走了,如果可以能不能把我也带走啊。”
孩子站起身,感受着又一天的失望情绪,考虑着现在家里的母亲是否已经消气。“肯定会被骂得很惨。”
“晨儿,你在这里做什么?”
孩子惊讶的转头,惊喜和惊讶凝滞在他的脸上,声音传来的方向,那里站着熟悉的身影,尽管在黑暗中看不清楚面容,但声音和形体都和记忆中的如出一辙。
“晨儿?”
孩子使劲抹了抹眼泪,冲上去重重地抱住父亲:“我在等你啊。”
“公司那边临时放了假,我都来不及给家里打电话就去赶最末班的火车,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要回来的?”
“因为我一直在等你啊!”
END
2022.6.30
写这篇的前半段和后半段,心境完全不一样,导致跑调严重。感觉在中间还缺了一段,但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楚了,可恶
+展开
作者:汉尼
评论要求:笑语
冬天的第一片雪花飘落时,老祖母让他去带回那个长着鹿角的孩子。
他们静默着,耳边只有雪花簌簌落在枝头的声音。老祖母倒在稻草堆上,虚弱得连头都抬不起来。刺骨的寒风顺着破损木板的缝隙刺进这所破旧的庇护所,他们当中最年长的几个守护在她身边,用身体为她遮蔽寒风。
哪怕当他带回那个孩子时,她就会死去,尸体化作枯骨,回归到他们本该去的地方。老祖母并非他们所有人的祖母,她只是他们当中目前最年长的那位,据说她来到他们中间后已经过了一百二十五年,在那之前她已经有三十六岁。他才加入他们三年,满打满算他今年只有二十五岁,但是这里的资历只从他们到来的那天开始算,有个只有十六岁的姑娘,她来了十年,样子却依然停留在六岁。
今天之前他还是他们中最年轻的那一位。新生意味着死亡,意味着归宿,他们被困在一种诅咒中,一个新加入的伙伴,换取最年长同胞的死亡,如此这般,循环往复。
第二天他下山去,穿过灰白色的树林,踩着吱呀作响的积雪,走下山坡,越过结冰的溪流。走到半山腰时听到身后有鹿鸣,他回头,看见他们在山崖边上,对他挥手告别。鹿群的鸣叫在山间回荡,一如三年前的那个雪夜。
那个雪夜,溪流甚至还没有结冰,雪夜没有到自己的腰间,那个晚上只有树,鲜血,和回荡在树林间,还绕着他的鹿鸣。
他抬头,看见一位同胞,那是他们中最强壮的一位,高大,肌肉自皮肤下方隆起,那和在健身房练出的愚笨块头不同,每一块肌肉都对应着在林子里的一种生活方式。那位同胞曾经是位猎人,他摸着山里的每一根树枝长大,他的弓箭射穿过野狼的脖子,虽然按照同胞的话说,在自己加入他们之前数十年,他就再也没见过任何大型生物了。
同胞对他点头,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入树林。雪更大了,连视野也变得白茫茫一片,但是同胞似乎并不需要视野做引导,他记得小溪的走向,记得每一棵树的位置,熟悉每一块巨大的石头。几百年来山林从未改变,它们就在那里,就和他们一样,没人会永远在这里,但是总会有人在这里。
他看到了那个孩子,那个新人,还有他的女伴,一个金发的女郎,就在山下的溪水边,一个到最近的村落非常微妙的位置,僻静与迷失的交界线。现在他们已经越过了小溪,来到了迷失这一边。
啊,金色,三年前的雪夜,飘雪,灰白的树林,无边的黑暗,鲜血,还有一抹金色,金色的杂草,绕在他的手指间,被鲜血糊成一团。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开始听见鹿鸣,鹿会走出树林,将杂草连同血液舔舐得干干净净。
同胞催促他追上去,年轻的孩子们总是喜欢四处玩闹,然后在树林间迷路,这点上他和孩子们半斤八两。三年来他一直没有学会和树林相处,他和其他的同胞不一样,他从不属于这里。
只要孩子们玩够了,他们就会接他回家。林子里没有大型动物,也没有小型动物,只有他们,因此很安全,非常安全。
他在溪水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鹿的脑袋,鹿角只有一点点,像刚开出的嫩芽,萎缩的嘴唇挡不住挂着碎肉的利齿,也收不住不断滴落的涎水。鹿的脑袋下是一副瘦骨嶙峋的身子,腹部和背部的皮肤几乎要贴到一起,脊柱和肋骨清晰可见。完美的观测对象。他想起来学校解剖室台上的尸体,他切开皮肤,取出内脏,骨头自肉中露出,艰涩地啃着他的指甲。
学校教给他的课程在那个雪夜护住了他的牙齿,他带着一口完整的牙加入了他们,虽然在那之后那口牙就被替换成了更锋利的兽齿,更强壮,更适合撕扯肉类,这对他大有帮助。
他已经不记得刀子是怎么用了。
男孩咬上身边女伴的喉咙时,他听见一声鹿鸣。那个三年来环绕在他梦中的声音,三年前他咬住玛利亚喉咙时,耳边也传来了一声尖锐的鹿鸣,如同警笛,刺破了无际的雪夜。
那声音来自他体内,来自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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