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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9.14修改
正文:
河流如线,吊热气球一般吊住大海,线太细,于是海动荡不安,连海上吹过的风都是惊惶的,像解脱了绳子冲撞的长毛犬。
风声里,三个人出现在海滩上。统一的藏青水手服,两女生并肩而行,背后男生拿着相机。她俩个子高,步子迈得大,男生比她俩略矮一些,步幅就急些,女生中矮点儿的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他追上没有。走到一处,橙红色的夕阳刚刚碰着一点儿海水,点了一道淡开的血痕,男生喊道:“就在这儿拍张照片吧!”两女便停下,他摆相机,她们调整姿势。
矮一点点的长脸长眉,两岸青山相对出似的开阔,肉鼻头,眼珠湿漉漉的黑,气质充盈。高一些的眉峰锐利,双眼皮褶皱宽宽抹开,满蕴精光,嘴唇却薄而苍白,有种肉食动物的倦怠。矮的要搂她的肩,她扭了下身子,不肯就范。那只手收回去,到了腰际,被她一把握住,男孩正好摆弄完相机,跑过来站定,就势揽住较矮女孩的肩膀,三人面对闪光灯绽放微笑。咸味的空气里,还游走几缕长发上的檀香。
微笑放下去,较矮女孩道:“要是小晃的乔伊也在就好了。”这话仍有笑的余韵。小晃,大名晃代的女孩眉头一皱道:“他来不来都不重要吧——而且他也不爱拍照。”“我还以为美国人更喜欢拍照呢。或者,基督徒有什么教规……”晃代突然截住话头:“爱生,别再说这个了。他说音乐让他没办法定在那里拍照。”这没来由的解释回护,好像爱生在咄咄逼人,给她噎了一下。她们是同窗兼同桌,同吃同行,数年密友,了解彼此如同手掌,骤然哑口,好脾气的爱生片刻才补起一个笑:“只是想让大家留个纪念,如果以后见不到了的话。”爱生的男友,给他们拍照的砥绵规裕是本地人,乔伊却是个浪子艺术家,家又在美国,明天此地一场风暴,谁知他卷到哪里?
规裕走过来,问两女:“这么晚了不走吗?我家招待烤鱼,现在的鱼籽最饱满了,爱生喜欢吃鱼籽吧?”
规裕家里开了个烤鱼店,从小耳濡目染,说起烤鱼就像招揽客人,晃代听了一歪头,眼光跳到爱生脸上。“我还想再看看海。”这句话分外高雅,“爱生,你再陪我一会吧。”
她发话了,规裕只好先走。他不觉得海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大片的水,漂浮若干食材,一大盏色泽诡异的生鱼汤。但是他莫名有点怕爱生,好像他俩都是客人,她却替他排队,拿人手软一样。
岩岬突进海中,背后滩涂,空无一人。夕阳渐溶,天色暗蓝,海鸥划道白弧逃走。晃代两手揪住呼扇的裙子,拢平坐在岬头。爱生看她坐得那么边缘,未免害怕,没在她身边坐,蹲下来,手绕过她肩上,慢慢攀纽在一起。晃代两只脚套着棕色皮鞋,从岩石上垂下来,偶尔摇晃一下。半天的静寂后她说:“真羡慕你,嫁在烤鱼店,天天吃烤鱼的日子可是不错呢。”
爱生用一个笑容,软化了话里的暗刺:“我只是觉得,砥绵爱生听起来很好。”
晃代垂了头:“美国呢?你觉得美国怎样?”
海激荡着,像是身周围裹了一层层嘶哑的小风。爱生收紧手臂,声音轻轻的,几乎溶开在这海的低语里:“是要和乔伊一起吗?他求婚了吗?”
“他想要一个日本式的新娘,”晃代淡淡道,“他觉得现在的日本人太美国了。他心里的日本式,是像艺伎那样满头插着花簪,后脖子留两道不涂白,穿着黑留袖嫁给他——他不知道那叫黑留袖呢。”
“那么,美国也没什么好的。”
“也许是结婚没什么好的吧。”
“但是,人终究要结婚啊。男人不重要,孩子是可爱的。”
晃代的手像草丛中的蚱蜢忽然跃起,拍在爱生的手上。“那,只要孩子不就好了吗?很多人不都是这么长大的吗。我们不都是这样长大的吗。”她转头,急迫地寻找爱生的眼睛。
晃代的父亲是士兵,死在了海外。他渡海的时候妻子正怀妊,在满心对男孩的期待中,起了“晃”这样的名字。生下来了,却是个孱弱的女孩,死人也无从知晓,只好由外祖母改名为“晃代”。
“那怎么可能?”爱生睁大眼睛惊讶地笑,“我小的时候见不到爸爸可想他了,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要我对着菩萨祷告,要我好好睡觉,快快长大,长大了就能到四国去,把爸爸接回来。”
晃代的眼睛轻轻眨动一下,像萤火虫收敛翅膀,微光熄灭。四周降下透明的黑,海潮翻动。
晚上,她们还是在规裕家吃到了烤鱼。晃代先一步离开。三天后,她失踪的消息在当地人中弥散。
她想:“现在我活着。”
千千万万人山呼海啸:“你现在活着。”
于是她有了头颅,她抬起头颅,余下的体块一一垒起。千千万万人团团围住她,无一不手执利刃,挥砍劈剁,刀刃与肢体齐落。背后忽地绞来一只手,几根瘦骨撑开黢黑干皮,像一只大蜘蛛灵动地钻进眼眶,眼珠清脆地脱眶而出,在地上弹了几弹。主人也随之瘫倒在地,无数躯体淹没他。不知哪里又扯了老长一团白花花的肠子,疾奔的人来不及站定,被绊得踉跄跌倒。她下意识地大力挥手,那人的脖子平平裂开一道缝隙,正好和肩线平齐。头颅向后仰倒,裂口处圆而小的骨面探头,一小半血肉勉强维持住头和背的连接。原来,她的手里也握了把刀。那道雪亮跃进眼里只一瞬,脚步声放大,头颅摇摇欲坠的那人身子前扑。脚掌跺在他背上,踩上他甩到地上又反弹起来的头颅,鼻子嘴巴在地上摩擦挨挤,新的人借力飞起,她脖颈一凉,从脖颈处爆出血线来。没觉出痛她便又一挥手。刀没有刀把,只有刀刃,深深嵌进她的手心里,直剁到对方的骨头,从刀刃上震进她的骨头里。抽刀再刺,从右颊进,半边刀刃捅穿左边嘴角,她发力收刀,右边脸颊的肉整块断裂,白色尖齿在颊肉里亮亮地一闪。然后她的胸腹凉彻心扉,低头看去,不知何时已被一刀豁裂,内脏正混着血丝脱出。她终于倒地。
再醒过来时,她站在一条铁灰色的河里。周围笼罩灰雾,有几个人形影影绰绰。河水重重压在她的脚背上,滑腻地漫过去。她抬脚,有奇怪的阻隔感。
灰色的河面上,无数细小白色的蛆钻进钻出。河水是糜烂的血肉泥浆,搅合尖利的碎骨。血泥缓缓流动,血拖不动的那些肉糜,便沉降至底。流动的血肉沼泽里,她无思无想,只机械地拔出腿脚,又再度将腿脚夯入其中。
终于走到对岸了。她迈步上岸,听到“咔嚓”一声。她腿脚的血肉已悄悄消融在灰河里,只余细瘦的腿骨脚骨,支撑不了肉身,就这样轻巧折断。她伸手,徒劳抓到一把灰雾,便堕入灰河里,无尽的血沫蛆虫覆盖上来。
“我还活着。”
一个念头在空寂中滋生,一瞬间,她再度坐起。她是完好的,完整无缺的。她站起身,只看见四周一片青光,晶亮刺眼。头上似胡须长垂无数青白的尖锥,脚底下的地面涩滑硬实。
好冷。冷得眼皮都眨不动,牢牢粘在眼球上。
地面是大块剔透的冰,冰层太厚,往下看去,所见只有一层又一层的深冻,以及照映出的自己的形影。紫淤的胴体,横亘道道冻裂的深沟,仿佛是先被宰杀分解冰冻再把死肉粘在骨殖上的。窸窸窣窣的,在耳边不断,是皮肤在深寒中片片开裂。她整个人像一朵不断绽放盛开至零落的青莲。
她依旧往前走去。
脚掌落地,即被冰粘住,再生生撕扯开,留下两行殷红脚印。
“我还活着。”
在一波又一波的意识涣散里,她的思维像春蚕吐丝,抱定这一个念头,把它牢牢包裹起来。
沿路绽放一簇簇的青莲,与红莲。
满大街的女人都对她侧目而视。她们穿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时新料子,叫裁缝比对着外国杂志上金发蓝眼的洋女人做成的时尚新衣,这女人却显自己独特似的,一身板正的黑留袖。她身形既修长,眼睛又发出宝石的火彩,丝毫不因服饰的黑而损减光辉。穿的是和服,但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慑服于她纯日本式的高贵。
有意无意的目光织成一张网,被黑留袖女子轻软地冲破,踏在脚下。她也扫视行人们,在正午的阳光下,每张脸都是太平无事的行色匆匆。
走下窄街,横穿马路,看到的即是朱红圆柱,飞檐灰瓦,捧出一面绿地金字的匾额:照得寺。阳光炽烈,金字却灰,灰得像雨中的海面。门口守候的小和尚,一看到黑留袖女子就跳起,跑来道:“您怎么称呼?住持已经等您很久了,这边请。”
“Iris。”黑留袖女子淡淡一笑。她口音十分标准,那笑也就坦然。因此小和尚只能操着蹩脚的发音称呼她“Iris女士”。住持也是一样。今天寺里不接待,专为迎接这位贵客,希望从她手里多掏出几个钱来。住持引着Iris参观诸佛,心里庆幸寺并不大,和服拘束下迈出的小小步子周转得来。
那些平常佛像,住持估计Iris不感兴趣,天气又热,Iris来得晚,恐怕耽误了她的午饭,先领她看寺里的宝物缅玉卧佛。平常这尊佛像都用黄幡围起,不准游客靠近。Iris比住持要高,佛像虽卧,也比她高出一截。她抚摸佛身,触手生凉。佛殿本就宽绰,凉幽幽一屋子的檀香,玉佛还要更凉。
随后去看千佛塔。住持算一个老实和尚,本意只想引Iris看看寺中各处,她捐多少款子等于最终考核,自己不过尽人事听天命。然而,他们绕着那一千个小佛像转圈时,他偷眼觑她,暗道不妙:Iris那一张小巧精致的脸上,平平展展并无一丝意绪荡起。脑筋急转,他便请她去看藏经阁,那里清净,凉快,后院还有金鱼池。住持想,她是美国人的遗孀,美国大概没金鱼吧?就算有,也比不上他精心伺弄的品种。
Iris在藏经阁里依然了无意趣,听到金鱼,笑了笑,更像惊讶于住持的异想天开。看金鱼要从后门出去,临出后门,她却忽然停下脚步,折返到后门边,那里用玻璃蒙着一张画卷,画卷半卷半展,展开的部分上,横分成数个区域,各画了青蓝皮色的小小人群。
“这画的是什么?”
住持一看女施主有了兴致,赶忙殷勤趋奉:“这是地狱图像,是五年前,一个画师捐给寺中的,说是他家祖传……”
“我能看看么?”
她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于是卷起的部分也摊开来。全是各种名目的地狱,怀毒害想,手执各种刀剑,更相斫刺的是想地狱,因为㓟剥脔割,想谓为死;冷风来吹,皮肉更生,寻活起立,自言:“我活。”余众生言:“我想汝活。”寒冷至极冻至皮肉开拆如莲花的,据颜色的不同分为青莲地狱、红莲地狱、见骨的白莲地狱。受业火焚烧的,是无间地狱。其余还有灰河地狱、黑绳地狱、叫唤地狱、堆压地狱等等,用笔很细。能想出这么多折磨人的所在,又有人能如此细致地画出来,简直如梦一般了。Iris看得出神。看完后,住持让小和尚收拾画卷,正要和女客去看鱼,Iris却说自己想去看横三世佛。
是看,而非拜。这里香气最重,住持唯恐女客不喜欢,Iris倒没说什么,只是走到三座佛下,看他们一个个低眉垂目,这便是慈悲相了。她转头,住持和小和尚都站在阶下,Iris本来就高,这一下更是高而又高,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
她想起一个女孩,穿绀色水手服,头发熏得香气缭绕,好温柔洁白的一张脸,这佛座下的鸽子,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Iris说要去吃午饭,住持强留不住,给她雇了车。他心里七上八下没有底,只好自己去看鱼了。
Iris去的是家烤鱼店,要的是盐烤鱼配鲜切柠檬片。她一进来,所有人都偷眼看她。老板娘圆圆脸儿,也很秀丽,笑问道:“您是哪里人?”
这美人也笑道:“您看我是哪里人?”
她说日语时,咬字总显得有些迟疑,好像她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一样。
老板却说:“我看嘛,您就是这里的人。我原籍不是本地,所以我最会看人。”
“你猜对了。”Iris一笑,“也许我以前还来过你家吃过烤鱼呢。”
“那不可能。”老板娘转身端菜嘴里还说着,“像您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不记得呢?”
Iris不做声了。有食客笑道:“美裕,上次你说这次要请我喝清酒,记不记得?”
老板娘爽脆地回过去:“请你喝海水才对吧!”一众人哄笑起来。又有人问:“美裕,昨天好像在照得寺那边看到你了,你不是十五号去吗?”
“照得寺今天有事情不接待,纪子告诉我的。”
“还是你哥哥的事?”
玻璃门又开了,进来两个女生。穿一样的吊带连衣裙,肩带连接处镶嵌大扣子,只有颜色不同,一个草绿,一个粉红。两人提了大手袋,一望而知是来旅游的。老板娘迎上来,问两人吃什么。两个女生点完菜,坐在Iris旁边,偷扫她几眼,叽叽喳喳起来。草绿说:“想不到四竈先生的故乡竟然是这样!”
“说是他家人已经全部搬走了。”
“那肯定的吧,毕竟是被人举报的……”
两名女生一起骂了几句那举报者“狼心狗肺”“禽兽不如”“该下地狱”。粉红说:“如果能见见四竈先生的女儿就好了。他在四国的那个儿子,我去年见过。在这里的女儿只听说叫爱生,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草绿说:“我倒听说……”她凑过去在粉红的耳边密语了些什么,粉红骇道:“啊?”声音大了些,周围的食客都看过来,她赶忙放低了声音:“男方那么薄情吗……?”
“局外人看来会觉得是正常选择。”草绿才说了一句,老板娘端着她俩的菜过来了,她便接过道谢。老板娘且不走,笑道:“两位小姐看起来不是本地人?”
“听说这里的鱼很好吃,我们特地来吃鱼的。”草绿眨眨眼睛。
旁边有个年轻的食客,嘴里还塞着鱼就插嘴进来,急着在女孩前出风头:“我们这里的海鱼好吃,那是有缘故的。听我说:多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八月,有一个女学生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位女学生在我们这里可是有名的美人,名字叫作永井秋夜……”
“永井秋夜?”经过的老板娘问,“我怎么记得是贯井呢?”
“贯井,贯井。哇,老板娘,你记性果然好啊!”
老板娘睨他一眼:“你们小年轻记性太差才对。”随即对草绿粉红两人说:“他接下去就要说,这人叫秋夜,是个预言,因为她最后一次被人见到就是在要入秋的夜晚。还有人说,在一家新娘珠宝店见过她,所以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她秋夜的新娘。据说她要和人私奔,结果被男的抛弃,就跳了海,从那以后,我们这里的鱼都特别好吃。其实以讹传讹的多得很,她名字的汉字,也不见得就是秋夜。我们家还和这个女人沾点关系呢。”
“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老板娘朝问话的客人飞去一眼:“你自己想吧!”
草绿粉红两人已经埋头吃起来。Iris吃了不过一半,望着门外来往行人出神。粉红见她抬头,瞄一眼,贴过来问:“您也是来旅游的吗?”
“不,我之前在美国住,这次回…家乡看看。”
“就您一个人吗?”
“其实我这次回来,就是因为我丈夫去世了。”看粉红脸色一变,Iris又安抚她道:“我想这个结局,他大约也挺开心的,他是个虔诚 的基督教徒。太虔诚了,我想,比起人世间,他更喜欢天堂呢。”
其实Iris这个名字就是教名,只是她自己并不虔诚罢了。
“您有孩子吗?”
“两个。也都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太像他了,所以都没有留住。”
她谈笑自若,没什么伤心的样子,穿的还是黑留袖,这样结婚的礼服,令女孩们惊讶。直等她出门,她们还回头看着她。Iris头上插的珠花颤颤巍巍,正面时被她的眼睛压制住,倒看不出什么,看背面时,珍珠亮得炫目,给粉红的眼睛刺了一下,急忙转过脸去,再去看时,她已不见了。
翌日,住持收到Iris的支票,数额令他欣喜若狂。不过她另有嘱咐,要他在佛前供奉三个牌位,一切所需信息附上。三人都是外文,只有名字。
我还活着。
但是,或许,我早已成了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之中,用无数的色受想行识,消磨我的恶业。
那么,我的恶业是什么?那让我转生为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中的,一切未尽未出先世所造的恶不善业?
我一件也不记得。也许我曾经在哪一世间投生为人趣,和错误的人结了婚(他现在,大概投生在了大号叫大那落迦中吧,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清醒过,“饮酒生于号叫处,斟者生于彼近边”),害了我和他所生的孩子,可能也害了他。也许我做人趣时受到的惩罚都一文不值。
但是我永远不会为了逃避那落迦的痛苦,就妥协于增上生和决定胜的空谈,不论这一起心动念又要让我增寿量多少年。
也许我马上就会躄地不起。
然后,一个念头,我就又活转来。
不过,我还是站在那落迦中,一动不动,做一棵冰柱。
我开始听到奇怪的声音。先是一个人在唱歌,牠的声音又尖又细,背景似乎伴随着流沙下坠的声音。然后是炸耳的聒噪声,群鸟振翅,长鸣。有什么东西深深吸气的声音,始终没有吐气。有虫子窸窸窣窣的摩擦音。有金属敲击。有笑声。水滴声。有我在聆听的声音。有莲花绽放。傍生趣被磨榨。沸腾。嚎叫。鸽子拍打翅膀……
一个声音说:“晃代,是你吗?”
我等着余下的声音,但再也没有了。我也不能发出声音。我的喉管已经僵硬,如同一支骨笛。我的嘴唇动弹不得,我的舌头已在口中断裂为数块。
这个声音继续说:“乔伊的歌,我已经听过了。虽然是晚了很多年。你过得幸福吗?不需要一直都幸福,我想,没多少人有那种福气,大体上平稳就很好了。你应该很幸福吧。在乔伊的歌里,那个‘头戴花冠的日本新娘’是不是你?”
我可以回想起那首歌。她在月光照射的大海上,头上的珠花和月色融为一体,诸如此类的描写。换了别人也一样,谁都可以买下一整套昂贵的艺伎头饰,穿上和服,和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只要她有钱。
所以我会说,那不是我。
但是,在一切有情中,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只有贯井晃代。如果我还是贯井晃代,我会告诉她,那顶花冠是用一次举报换来的,举报对象是一个政治犯,很早就逃到四国的罪人。因为犯下了这一次罪,贯井晃代的一生都成了罪业。
“我希望是你。”她说,“但是,如果不是你,我也能接受。如果你正在哪个地方腐烂,也不要紧,有一天,也许明天,我也会腐烂。”
我的牙齿打颤。我的喉管咯咯作响。我发出细小的呼气声。我感到我的头颅、四肢、肢末、躯体,都不断地被酸液浇淋。肥大的雨珠打透我的全身,与血水融汇,在地上流淌。
“我——我很后悔。我后悔对你说,我们一定要结婚。还有,孩子很可爱。其实,我都不怎么认识我爸爸。有些人说他伟大,还有些人说他罪大恶极,但是这和我本应该没什么关系。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我不怎么了解的男人,我的生活就完全变了?”
不再下雨了。我全身也不再剩下多少皮肤,突然来临的赤焰裹住了我。火焰刺穿我的血肉,在我血管筋络中游走,我听到骨髓与神经噼啪熔断的声音。奇异的肉香味飘溢在鼻端,下一刻,我整个人如同一支硕大无朋的红烛,爆燃起来。火焰在我全身燃烧。我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团火。我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火焰在四面八方蔓延的声音。我被烧得通透,毫无间杂。
然后,我想:“我还活着。”
现在我活着。
这一个念头空空荡荡,没有回声。
fin.
后记:本文中描写的那落迦(泥犁、地狱)场景来源:《瑜伽师地论》卷四、《长阿含经》卷十九、网络搜索等。咱佛经其实非常朋克,看了之后想把全天下佛教徒or有宗教信仰者全烧了。Just kidding。bgm:Playing Dangerous——Lana Del Rey。
+展开
饱含各种意象和文化点的文章,可想而知写起来非常耗时耗力,我大为佩服
因为这类文章线埋很深,读的时候会一直努力寻找剧情点。第一个注意到的就是三人行,二女一男这个配置是非常引人遐想的,随后又提到第四个人,这时候脑海里基本上是两对情侣这样的配置的感觉。
我觉得插入地狱景象和宗教意味的一段非常有价值,感觉就像一个检测关卡一样,即使是在前文中错过了某些细节的人也能在这里感到不对劲从而回读。有一种强烈的画面感,从作者的脑子拓印进我的脑子。
后文开始越来越流畅,问题主要还是在于开头,相对于全文的风格,开头有点过于“素”或者说“硬”这样的感觉。因为写开头的时候往往情绪没有能够很投入、开头出现这样的问题是非常常见,虽然好像也看到了一些回头修的痕迹(比如第一段);然后也出于同样的原因,节奏快慢揉在一起了,比如说河边,三人,因为表达直接用词简单,这样的素描读时速度会很快,而到外貌描写部分,词汇量和描写细腻程度大大增加,阅读速度被迫减慢,此时比较容易体会氛围。如果这种节奏时快时慢反反复复切换,就有点像开车时不时在无法预估的地方遇到减速带一样,有点容易晕车。有些描写有点太公式化,反而造成困扰,比如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要说明水手服,是强调同学关系吗?以及外貌描写的部分,感受不到比如“这个人面目可憎,像脾气很爆”或者“这个人一看就是狐狸精”“这个面相就是苦命人”这样的目的性,然后就会一直想一直想,到底我漏了什么没想到,读的时候心里负担有点重
然后就是人称切换时要是能衔接一下就好了w
非常喜欢的一篇,修改前后的两版都有读()多多的文字一如既往地灵动,无论是氛围塑造还是人物之间的爱恨纠葛都恰到好处,让人沉浸。非常喜欢爱生和晃代在海边一起看海的描写,既巧妙地补充了人物背景信息,又暗暗点出了二人之间关系的微妙,是不是就在爱生坦率地承认年幼的自己对父亲的思念那一刻,晃代下定决心背叛她?(因为我对佛教没什么了解所以只从文中来看)描写地狱受刑的场景残酷暴烈又生动,颇具暴力美学,与现实里节奏舒缓的记叙对比产生文字的张力(写得真好我学我学)。新版对比旧版好像增添了寺庙和烤鱼店的戏份。印象里第一版烤鱼店里是没有草绿和粉红两人的戏份的,所以会对为什么要增添这两个人物感到疑惑……(悄悄)感觉她俩的作用就是点出爱生的父亲被举报了?)但是文中其他的信息好像也能拼出来。。。
作者:绿鲤
评论:随喜看看
BGM:https://music.163.com/song?id=557581473&uct2=U2FsdGVkX1+nrvNh46WLxELoKVHPWQfcCTYDTpNU2OI=
这户人家准备换车了。
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是孩子上学时六万买的二手,如今已经开了十五年。其实从一年前父亲就在想着换车的事,只是可以动用的存款买不起什么豪车,也养不起太好的车,必须得好好考虑一下性价比。尽管他们早就想好了新车到手后旧车给直到这几年才考了驾照的儿子没事开开练手,但光是考虑新车到底要买油车还是电车就纠结了半年,半年里三天有两天都在饭桌上开着○音听汽车博主分析这个那个,得儿子无奈又怜爱地看上一眼说“这条已经播了六遍了”才舍得关掉吃饭。
他们从A牌的甲系列研究到B牌的乙系列,本地的车展也看了七八回,试驾也十好几辆了。总是前儿说好了要买电车,隔了一周又说要油车。车展看到第四个,又说要混动的。从动了念头起拖过来这么久,总是反反复复地推翻之前的决定,儿子每次听到“这次一定要买了”,就能预见到他们的主意突然就改了。在这来来回回的拉扯中,他都没把父母说的“换车”这件事当回事。单位的考核在即,搞得像高中似的兵荒马乱,他要专心看书备考才行,什么都别的挂心不上。
但考完那天他买了卤菜回到家想小小地庆祝一下,才到桌边,就听见端菜出来的母亲神神秘秘地跟他说:“我跟你爸刚刚买了一辆新车,是电车。”
“啊?”儿子就那个猫视频上的猫一样的表情,愣了一下。随后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俩会拖延半年年突然一夜之间做下决定了。
“从这个月开始,国家有政策,可以把旧车报废换补贴,有两万呢。”
“哦,那还不错啊。”儿子这么附和着,进厨房去拿全家人的筷子。买新车是好事,但小伙子没那么高兴。
他从没想过要报废旧车。
他在这辆车的接送下考上了高中、考进了大学,如今自己也工作了,虽然驾照是去年才考的,也没开过几次,但听说要报废旧车,他突然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像这个夏天的暑热一样长久地漫上来。
他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有寿命,而所有的物品都有使用寿命。无论是他养的猫,他玩的塑料玩具,还是载了他十几年的车——总有一天会死,会氧化到一折挂在○鱼都没有人要,会被市场淘汰连维修件儿都找不到——前年父亲因为不记得是引擎还是什么的问题去修车时,修车师傅已经说过有些零件都停产了,有钱的话买辆新车得了。
他想过这车可能会被再次转手到别的人家,唯独没想过会在自己看得到的时候报废。晚饭后他走到院子里,看着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好端端地停在院子里。
除了车皮上有点儿不知什么时候多出的划痕在诉说着它已经服役多年,香槟色的小轿车就像过去好多年那样停在这老家的院子里,他看着总有点于心不忍。
夏夜安静,但到处是虫鸣。
他走到车边上,摸了摸副驾驶那一侧的后视镜。
“你不开心啊,小豆儿。”车先吱声了,它从他小时候就听大人这么叫他。“今天不是考完试了吗?”
“考完了。”
“感觉考得不好?”
“考得很好,肯定能过。”
“……家里要换新车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闷闷地回答,不知该怎么跟车提这种“为了换一辆新车要报废你”的决定,车却很平淡地接下了话。
“嗯,我知道,要把我送去报废,可以领补贴换新车。你爸爸这几天开着我跑来跑去,一直在办各种手续,我都知道。”车突然有点乐了。“你因为这个不高兴?”
“那可是要把你送去报废诶。”
“所有车最后都是要报废的。”
“你知道报废车子是什么样的吗?”
浏览记录里那么多解压视频,他总是从开头盯着看到最后,从刮太空沙到捏碎肥皂,各类题材无所不包,但少数几次看到以报废车辆压缩回收钢材为主题的视频,他总是在一片“好解压”的弹幕里连滚带爬地逃出去。在他看来这个可不兴爽,总会让他联想到“粉身碎骨”“万劫不复”之类的词汇,那压缩的机器就像是什么鬼门关似的,拆得只剩骨架多少看着还有一口气的物品进去了,出来就是“尸体”,是“永别”了。
“还能用的东西会被拆下来,比如椅子、轮毂、引擎、雨刮器这些,送去给别人修车用,拆完剩下来的钢架送进机器里,然后就没了。”车轻快地报着他父亲和别人谈论这事时听到的内容,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明天要送他去上学,最后笑了一声:“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在二手车市场上看中的是另一辆黑色的车,你爸爸再怎么说我是当年的顶配,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呢。”
“接送我上放学的是你,又不是那辆车。”年轻人靠在车边上,皱着眉看着驾驶座。
“哎哟,重情重义的小豆儿。”车“但是有新车是好事,我也跑了很多年了,引擎开始怕潮了,空调总也修不好,后车窗也不灵光了。这下可以休息休息了。”
“下辈子你来做人,我做你的车。”
“哈哈,将来要是那辆新车也必须报废了,你不得再把下下辈子也许出去呀。还有小猫呢?娃娃呢?几辈子够呀?别人都是悲天悯人,你倒悯起车来了。”
“我们和人不一样,下辈子是属于人的,我们车没有。”车悠悠地说。“不要觉得亏欠我,小豆儿。人就是这样活着,亏欠不过来的。”
他俩都沉默了很久,随后车慢慢补了一句:
“这件事肯定也是你爸爸去办,你不用送我去。”
“我也不想亲手送你去报废。”小豆儿眼眶子蓦地一热“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吗?”
“明天再给我洗一次车壳吧,好多东西报废的时候要拆下来,不值当洗了。把外壳冲冲,干干净净上路。”
“这可是真的上路了。”小豆儿哭笑不得,而车更讨打地嘴了他一句“怎么,走的那天你还要给我放点哀乐么?”
“我爹会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给你放点《大悲咒》吧。”
“别吧,轮回六道不是六车道,没有一条是留给车的……你这个人咋想着超度车呀!你要真想放点什么,就放那个听起来很有夏天味儿的《心经》吧。你坐车上的时候放过,那首好听的。”
“好。”
第二天小豆儿找出了母亲买来浇花却总被父亲用来洗车的水枪,在一旁外放着那首有吉他伴奏的《心经》,把香槟色的小轿车仔细冲洗了一遍。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这么拿着水枪帮父亲洗车,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也是这样,二十多岁回来了也是。扬起的水花在夏天的阳光里亮闪闪的,车的外壳也闪着一层金沙滩一样的碎腻珠光,车属于这个家的每个夏天都是。关了水后,他在父亲“儿子非要费这遍水是不是有点傻但姑且放任了”的目光中拿毛巾把车擦干净,拍拍副驾驶的后视镜,站在太阳地里把手头的这一遍音乐放完。
“那就,一路顺风。”
父亲开车去报废的那天他在上班,他没有亲自去送。等下一个星期五他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鞋柜上已经放下了新车的钥匙。听父亲说,那是一辆黑色的小车,外观挺酷的,已经停在家里的车位上了。父母问他怎么不去看看,他说反正总要去看的,也不急现在。
“当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你不是就喜欢黑色的车吗?”
“嗯。”
他先想到的是,现在已经没有那样一辆香槟色的车了。
他应该怎样去认识这辆新车呢?新来的车没道理承受前辈留下的“影子”。不然二十年后他再跟它聊天的时候,怕不是它也会说“当年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我呢。”
现在父母不再叫他的小名了,新车多半也不会再叫他小豆儿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瘪瘪嘴,觉得更需要被超度的是他自己。但还是按照车说的,再次打开播放器,放起了那首夏天味儿的《心经》。
他总要去看那辆新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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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听过一个段子,说当代人对“心经”本质的诠释就是“断舍离”——读罢这篇故事的时候记忆忽地一下跳了出来——这么看好像也颇有几分道理。整篇文章很有生活气的描写,涉及的也是平日里可能接触到的生活问题,所以这么一桩发生在夏日里的故事配合薬師寺寛邦的般若心経来阅读,就会莫名有种,即使是面对告别旧物这类总是让人百感交集的“舍离”事情,好像看透之后也能获得如同雨后晴天般是明媚畅快之感。文中有些语句读下来特别有意思,比如“轮回六道不是六车道,没有一条是留给车的”“我们和人不一样,下辈子是属于人的,我们车没有”,虽然前面还是超现实写作下一秒转头就见老车说话了有点被惊讶到,但小豆儿和老车(或者其实是小豆儿自己的内心投射?)辩经的地方可以说是写的很活的,探讨的很有趣。人啊,或许就是这么一面拔度自己,一面向前走去。
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宋澈总是太善良,他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净土。即使是最穷困潦倒之人,亦值得拥有尊严。
闲暇间,他常望着门前那棵歪脖子树沉吟:“愿天佑苍生,愿魂归各宿。”
我不清楚他此前经历过什么。若不是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谁会想到一个御医世家的子弟会亲自跑到贫穷落后的山沟沟里,走进四面漏风的茅屋,为被疾病所困的穷人免费看诊,配药,甚至亲手服侍他们……呵,开什么玩笑,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这是白日做梦。
“扶贫济困”、“救济苍生”,他总爱将这些挂在嘴边,也这样做了。
我尚且记得那年,与他初识不久。我两结伴同行,偶然路过一个小村庄,途中听闻他的一位独居的老年患者逝去后,长年不见的儿子将老屋贱卖给了别人。新主人那日刚好搬家。他便借着帮忙的由头,跟新主人进了老屋。
屋里头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除开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之外,就像是老人家还住在这一样。
他站在那个被岁月侵蚀得不成样子的老屋里,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些被新主人随意翻动的遗物上,眉头微微蹙起,眼中满是忧伤,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显得格外沉重,喉头鼓动着,将不舍深深咽入肚中。
新主人对那些遗物并不感兴趣,他随意地翻动着,口中还念叨着:“哟吼!没想到这老头还蛮整洁的呵。”他的目光在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上徘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值钱的东西。“还有几个破瓷器,应该挺值钱。”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然后开始将这些他认为无用的东西随意丢弃。
宋澈急忙抬手阻拦,语气中带着一丝哽咽:“兄台。这些老物什你若不要的话,我能不能拿走一些?”
“行啊。随便拿。反正我也打算丢掉了。”新主人随口回道。
“那就多谢了。”宋澈礼貌回道。
他小心翼翼地拾起一个从梳妆柜里被扔出来的小木匣,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那并不是个什么名贵的木匣,甚至称不上好看。他低着头,指腹轻而缓地拂过木匣的表面,捧着手心仔细摩挲。
他带走了老人珍藏的小木匣——他已经听老人家如数家珍般,说起里面的每一件物什的故事听了不下百次。尽管岁月已经抹去了他大部分的记忆,唯独这小木匣里装着的记忆,随着木匣的每次闭合,被隔离在时间之河外,永远保持着最初的模样……
他后来同我说,他看着老人家的遗物,有些恍惚——那被父亲常挂在嘴边称赞的儿子,连父亲的遗物都没整理,就将老屋随意贱卖出去了。
他还记得,那位老人曾经多么珍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物件。每当夜深人静,老人总会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小木匣,一件件地抚摸着,眼中闪烁着对往昔岁月的怀念。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还有那些瓷器,每一样都是老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是他与这个世界剩下的,唯一的联系。他不想老人家再一次被遗弃。
彼时我安静坐在他面前听完了这个故事,漫不经心地回了他一句:“宋清泽,天下苍生有数不尽的苦,你这般的良善之辈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点点头,“可医者当仁心,清泽自无影。”
良善之辈啊,良善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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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木风
评论:无声
我们苏醒于土地之上,土地之中,土地之间。天是一片灰暗的混沌,云纵横交错。云交织在天的皮肤上。
神见天地晦暗,就使一把冷的闪电,将天划开了。
天的皮肤裂开口子,从世界的一头裂到另一头,光与空气自裂口中流下。神见世界已经敞开,又从天外传来雷鸣,要赐我们以启示。
可我们还愚钝。土地之上、土地之中与土地之间的生民听见雷声轰隆,纷纷恐惧地向地里藏去。神于是厌烦了,离开了天上,并将光也带走了。神走时,无人敢探出头来,因而无人见过神的样子。
我们便生活在敞开的天穹下。土地莹白肥沃,土上可以漫步,土间可以穿行,土中可以挖掘洞穴,休憩安居。凡有土地的地方,我们便能生活,生活到了年岁,又能繁衍。很快,土地就已拥挤不堪。
这日,生民们在地上漫步时,一年长者站出来,说:
“盲目的人们啊!你们每日只知低头,抱怨身子挨着身子、脚踩着脚,可曾有人昂首望过天上?我问你们,这天是为何而敞开的呢?”
这人便是头一个先知。对先知的话,生民们面面相觑。他们尚未开智,因着无人见过神的模样,也无人信神。便有人说:
“天是闪电划开的;天敞开来,只因为有闪电。”
“那么闪电又从何处来呢?”先知又问。
人们摇头,不知闪电从何处来。先知说:
“我不责备你们无知,因你们苏醒得晚,眼上还蒙着土间的尘灰。可早在你们尚无知觉的年月,早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我就已擦亮我的双眼,见神运作这个世界。是神将你们置入这世界,又将天空包裹起来,为使你们沉睡;又是神使那闪电划出裂口,为给你们空气,使你们繁衍得遍布大地。而神如今不来照望你们,是因祂已留下三个清醒之人,要教你们听懂祂的教诲。这启示是我睡梦中听见雷鸣而悟得的。而我要教你们的第一项教诲便是:神敞开天,是叫地上的民到天外去。”
人们听了先知的话,起初茫然,又捧腹大笑。他们嘲笑先知,反说他痴愚:
“天那么高,你又未生翼翅在你的背上。你的腿与我们一般短,身躯也与我们一般小,倘若不是发痴,怎会觉得我们皆能登上天去呢?”
先知见人不信,便带领在地上的民到世界边缘去。世界的边缘即是土地与天相接的地方。天有九千个人高,将生民围在世界上;另有九千个人深,埋在土下,将土地笼在世界里。灰白的云纵横交错在天上。
先知向云上踏出一足,云便托着他的足;又向上攀,云便挂住他的身。先知向天上登去,云也不坍塌,直登到四千五百人高,这便是第一个神迹。
先知攀在天上,对地上、地中与地间的民说:
“自我之后的人,必能与我一样,在天上攀登。攀在天上的人,又必能到天外去。”
攀到九千人高的地方,又将尚未传授的事告予我们,说:
“雷鸣必与光一同来,雷声来了,便是神来看视祂的土地与祂的民。”
说罢,从天的裂口边消失不见了。
这就是我们认得神的那一日。从此,世上便分信神的人与不信神的人。信神的人结成群,群又结成队,向天外攀去,方知世界之外有还有八个世界,或遍布黄土,或遍布细白土,人便在其中繁衍。或有遍布黄色巨石者,人不能住,就将消息捎回天底下来。
当神的民已遍布世界与其他各世界,神便来了。祂来时,光将九个世界都照亮,光芒刺目,从此人们便知神不可直视,见神时应是低下头的。神降下启示,雷鸣竟比划开天幕那日更加贯耳,使土地也微微震动。神降完启示,命祂的化身作一柄巨叉状从天的裂口中降下来,潜入土地中,使世界震荡,底下的土地与生民升至上层来,上层的翻至底下去。从此,我们明白神教我们迁徙,并常常变换土地中的住所。
神做完这一切,又带着光离去了。神的民中,无人听得懂启示的雷声,天底下的生民遂各从其类,按已有的教导繁衍生息。神感到满意,从此常来照看,另八个世界的民却见不得神的面。各世界的生民碰面时,黄土界的民却说神的化身也降在黄土之中,不教人迁徙,只变作一道冷的、白的弧壁,作碑似的插在土里。其余各世界的民听了,应声附和,有说神是五个巨大的孩童,皮肤黑黄,身子灼热,头上覆薄甲,背上遍栽一人高的幼树;有说神是两道三人高的矮壁,巡游于各世界之外,将无家可归的民载在矮壁的沟壑中。
各世界的民各自说出神的样貌,却各不相同,且都不真,因他们的心已变了,神不降于不真心信祂的生民中。他们嫉恨天底下的民得神照拂,遂编出谎言,想使天底下的民不记得神的样貌,又相互怨怼,竟因他人与自己所说不同而打斗起来。自此,各世界再不遣人来,天底下也再不遣人去;世界便又只有一个了。
神的民从此只生活于天底下。神的民繁衍,莹白的土地就拥挤,便把不信神的赶到天外去,教他们去不信神的民中生活。不信神者离开后,神则更常降临于天上,以雷声降下启示;神的民却怠慢了。自先知离去后,神初次降下雷鸣时,人为此惶恐,因无人听懂这启示,也无人能执行神的谕令;神第九次降下雷鸣时,人已怠惰了,无人再揣摩神的意思。
神于是暴怒,要治民的罪。神将整个世界提至光中,令祂的民双眼刺痛,只得藏进土地之内;又让巨叉似的化身弯折,缠一透明的弧壁降下,将许多土地与藏在其中的生民一同取走,再不使其回来,并落下三颗白色半圆的巨石,石里发出瘴气,闻者皆恐慌逃窜。生民惊骇,地上与地下遍是哀嚎,从此便知神给予民土地,也能将土地收回;神给予民生命,也能将生命收回去。如此受了三次罚,神的民再不敢怠慢神的言语,仍无人能懂雷鸣的意思。有人便说:
“我们尚愚钝,未到开悟的时候。而神既能知我们怠慢,必也能知我们的心意...再渺小卑贱的造物,也应寻寻四周,看有何物是可回报给神的。”
这人便是第二个先知。他教生民为神祭祀,先用土地间的粉尘,团为小块,于雷鸣时运至巨石上,神却仍发怒,使土地少了许多。世界复又拥挤,而天底下的东西除土地外只有生民,便将因神发怒而不信神的杀死,也排在巨石边。神再没有来,人们便知这祭品是好的,平息了神的怒火,从此便常常祭祀,每到拥挤时便在巨石边奉上杀死了的祭品,且再不用揣测雷鸣中的谕令了。第二个先知得了敬重,众人在世界边缘为他与他的子孙划了土地,使他主持祭祀的事与其他各种事务,并所有帮忙、执行祭礼的也一同得了土地。从此,世上便又分有地的人与没有地的人,懂祭礼与不懂祭礼的人。第二个先知死后,他的儿子就是祭司;儿子死后,孙子就是祭司,并创造文字,修了祭礼典。我们如今的祭司就是第二个先知的血脉。祭司传到第五代的时候,有地的人愈来愈多,没有地的人则愈来愈挤,也愈来愈不信神了。神得知这件事,使祂向第一个先知传达启示时的法子,让雷鸣入祭司的梦,叫他明白祂的意思。祭司便将神的谕令告诉众人:
“那不信神之人,你必取下其头颅、胸、腹、肢、足,眼搁在胸上,头颅放在腹里,肢插在腹四周的土地上,足垫在身下,搁在巨石周边;另剖出肚肠,抹在世界边缘与巨石相对的地方,各对其主人的躯干。这其中,头颅的壳不可破一点,肚肠抹好前也不可使气断了。凡祭祀,都要守这礼。否则凡地上、地间、地中的民,长子与长女都必死;凡守礼的,则必有福泽降在你们身上。”
众人便杀不信神之人,按神所命令的,将头、胸、腹、肢、足、肚肠各自摆好,神果真又没来过。这便是第二个神迹。
生民从此更加信神,敬重祭司,又为祭司划肥沃地,不信神之人也愈来愈少了。一些年月后,神却觉祭品不够诚心,又发起怒,取走许多土地,再降下三块巨石。众人便又取不虔诚之人做祭品,取食土过多之人做祭品,取无土地也无家室之人做祭品;仍有不足,便取孩童祭祀,因孩童身躯白嫩,与土地相近,可为土地的替品。祭品见多,神仍发怒,便有人在神的民中散布道:
“神降罚,必是有事出了差错。我们虽祭祀,却仍不懂神谕;虽繁衍,却从未使神嘉奖过。神降罚时,只取上面的土地,可见神愿祂的民待在地下,不愿看见人的身躯在土间穿行的模样。”
然而神的民仍是愚钝的,竟有一半之众受了蛊惑,与其站到一边。祭司叫人封了他们在底下的土地,他们便扰了仪式,拆毁圣坛,将执行祭礼的人钉在巨石边上。神的民与其厮杀,断足与死了的躯干都横在土地上。莹白的土地染成黑的那一天,神降临,天外传来震耳欲聋的雷声,尖得像刺,却再没有化身降到地下来,也不降罚到祂的生民头上,因这地上都是祂的祭品,残毁的圣坛中也盛满异教徒的血肉。这一切蒙神悦纳,人们便明白:那不信神又扮作信神的人,竟使神的一半生民蒙上了眼。众人听祭司号令,将扰了祭礼的人全作了祭品,摆在土地的面上,以为事情就这样办好,便各自回去,安居乐业了。
“然后呢?”我问,“世界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呢?”
一个孩子从我身边游窜而过,速度极快,白皙的身躯在强光下闪耀着,掠过时简直像一条白线。在他的足下,土地的每一块颗粒都被照得洁白而近乎透明,前所未有的灼目光芒泛滥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已分不清是从何处透进来的。地上乱七八糟。红棕色的陨石,整个尸体,祭品的残肢,巨石,祭坛的碎片,张皇逃窜的同族的腿。我从未如此清晰地看见这一切。而向上望去,那裂了口的天穹已被削去大半,只余一座山的高度,无数人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着,深色的后背遍布在云层间,像白底溅上的棕色斑点。
我揉了揉眼睛,不愿相信自己刚刚成年,刚刚从地下钻出来、拥有新的意识,就面对一个这样的世界。只有两条腿的老太太则用她颤抖的声音接着说:
“然后——然后。唉。不知谁又惹了神发怒——又或者祂从未对祂的造物满意过——祂再次把世界升到光中,使世界震荡,将表面摆了祭品的土地全都取去,再用那划开了天穹的闪电,将天切去了一半——并从比天更高的地方降下灾厄,让陨石重重地落在地上。”
“陨石,”我说,“红棕色的,开裂的,有时带细枝子的那个吗?”
“无论是谁闻了那陨石的气味,必会发疯逃窜,逃窜完则必死,”老太太说,“因神发怒了,人们要治祭司的罪——祭司则说,这是神要让我们攀到天顶上,就像第一个先知那时一样。为了作证,他亲自踏在云上,向上爬去。”
“快要爬到天顶时,从天空之外果真伸来两根顶端覆甲的触须,将他接走了,想必是神的肢体——人们于是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登,希望能不必与世界一起死去。可惜我爬都爬不动了——神要把世界和我一起毁灭掉了——唉,唉...”
她叹着气,无论我再问她什么,得到的都只有一样的回答:“唉,唉”——我于是向她道别,漫无目的地在地表散步,一边避开那些红棕色的玩意,一边思索着眼前发生的事。许多同族从我身边飞驰而过,陨石的气味则熏得我头晕脑胀、视野昏黑;不知不觉地,世界边缘的云幕已经到我眼前了。神的那对触须就守在我的头顶上方,接走了一个个攀到顶端的人,却使更多爬了半途的人扑簌簌地落在地上。因太久没与外界来往,绝大多数人已忘记怎样攀爬天空,足也不再抓得牢云层。我浑身无力,一点也不想爬那玩意,就伏在一颗大些的土粒上,冷眼望他们像雨点一样落下。意识与视觉一起渐渐暗下去了;我看见一道银色的闪电,将天幕又裁得矮了些,却不确定是不是幻觉;紧接着,天边又传来雷鸣,像三个不同的声音在交谈。神应该只有一个的,我迷迷糊糊地想。照第一个先知所说,先知倒该有三个;第三个先知又在哪儿呢?现在,倒是我的前足和我的触角成了一边三个。地有三个,天幕有三个,神的触须也有三个了。当三个重影熔化在一起,我陷进一片黑暗里时,那雷鸣于我竟像说话一样了。我听见其中一个问:
“快死光了吧?”
另一个答:
“还有好多在米底下。”
又有另一个说:
“等下翻一翻就好了。”
“我再撒点花椒。”第一个说。远处随即传来陨石落地的声音。
“我不相信只有这么点,可我抓住的确实都已经在水盆里了。”
“还要再剪矮点吗?它们爬得好慢耶。”
“...”
祂们七嘴八舌地聊着,其中许多词我并不理解,却因听懂祂们说话而感到幸福。很快,我的意识已沉到地底;彻底消散在虚空中之前,我听到其中一位说:
“...下次搬家换个密封米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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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无声
原本想写的写一半不知道咋写了,完全死掉,所以还是无声吧
“您好,这是您借阅的书,一共六本,还书期限是一个月,到期前您可以续借一月,祝您享受阅读。”我将手上的书做好记录后递给站在面前的借阅者,后来者看起来有些着急,差点没撞到前一个人,他慌忙地道歉,声音有些大,让不远处书架前挑书的路人都回头看了他一眼。
“您好,在图书馆请尽量保持安静哦。”
“好的,非常对不起。”他鞠躬,大声道。
感觉我好像做错了什么。
我叹了口气问来人:“您好,您需要什么帮助呢?”我抬头看到他的脸,愣了一下,他必然会找到我们这样的图书馆,而我则是第一个被他找到的,我改口:“我想您可以去Z区42号架看看,也许有您想要找的东西。”
其实Z区没有42号架,我只是想让他等到我下班。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疑惑,但看起来像是本能一样地接受了这个指引,往馆内走去。
很好的品质,希望接下来也能保持。
夏天的下午总是清闲得叫人犯困,我坐在电脑前忍不住想起那个突然的客人,像都市传说一样,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些人想要追求某些也许在人类理解之外的知识,而这样的人会被妖精所收藏的知识吸引,在无意识中找上门来。我从小听到这样的故事,但成年到现在已经两百年,我、我的朋友,我们这一代人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类。也许人类已经满足于自我所探索的世界,不再需求不被认同的未知了吧?我曾经这样想过。
但我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就认出了他,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他被知识吸引的时候,我当然也会被他的所执所吸引啊。
夕阳西下的时候人影寥寥,我没有见到他出门的身影,想来是在书海中找到了方向,在送走最后一批阅览者之后,我拉上了阅览室的门,往里走去。
我见到他睡在靠窗的座椅上,枕着一部厚厚的影印,那是一本心经的手抄本。我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在他面前,这一动作显然吵醒了他,他睡眼朦胧地抬起头看我:“你……尾巴露出来了。”
“都说了那不是尾巴,是翅膀!”我下意识反驳,然后看到他的表情突然反应过来,无奈地低头,这位客人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笨,看,我这不就把尾巴送给他了吗?
我看他稍微眯起眼睛,有点满足地笑起来,向我伸出手:“女士,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周破顽,怎么称呼?”
虽然没有尾巴,但我都听到了我的尾巴在地上拍来拍去的声音,我握住他的手,闷声道:“我是歌,称呼随意。”
“很高兴认识你,小歌女士。”他收回手,把原本拿来当枕头的那本心经推了过来,“其实我没有找到Z区,我在路过O区的时候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看起来和其他的书完全不一样,和我见过的另一本书给我的感觉很像,我都看不懂,于是我想,也许我真的找到了地方。”
我很想问他那个“我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我拼命忍住了,我想他可能也并不聪明,只是运气够好。我听到我自己问他:“另一本书?”
不出我所料,那本书是他求索的源头。在周破顽的家族中,一直有一本无字书被祖祖辈辈流传下来,这本书的存在被他所知的所有人视为寻常,没有人想知道这本书到底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对它被保存被供奉提出过怀疑,仿佛这本书自然存在在那里,所有人就应该对它顶礼膜拜。但为什么?他从小就不解,为什么自己不被允许随意翻看那本其实一个字都没有的书,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祖先们的注视下发誓会为这本书的保存做最大的努力,他一开始以为是自己作为小辈所以无法理解长辈们的情怀,但就连他的弟妹们也那么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件事,他在家族中是格格不入的那个人。
“所以你就把它偷了出来?”
“我只是让它和另一本空白的本子换了个地方。”他狡辩道,“那些人没有一个能认出来我把它掉了个包,可见他们的虔诚不过是虚伪,而我对它难道不能称得上一种忠诚吗?”
“但你不也看不懂这本书吗?”
“但我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看懂它的那个人了吧?毕竟我找到了你啊,小歌女士。”我不知道周破顽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我却无从反驳,我想他一定不是轻松地踏入这座图书馆的,毕竟他虽然衣物俱存,但细看就能看出这些织物已经被浆洗过不知多少次,他全身上下都泛出破旧的痕迹,面上也被不符合他心气的沧桑掩盖,但那份执念无论如何都无法被遮挡,它就这样引领他来到人类之外的世界。
“那么,如你所愿,请把你的那本书拿出来吧。”
那本无字书在破碎,它越接近那本心经,就越扭曲,一直到成为一个黑洞,周破顽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他甚至将手探进去,脸上还在笑。
太阳落了下去,我的面前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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