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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莫非
我曾问过我的朋友们,你将来想做什么?为什么想做这个?他们有一部分不知道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一部分不知道第二个,即使两个问题都能答出来的人譬如林正祺,也告诉我他对未来的茫然不比前两种人少多少。
“为什么?”我问他。
刚进入大学时每个学子都是充满希望的,尤其是某大这种提起来就被常人称羡的好学校。入学的新生无论一开始有没有更高的目标,在看到学校里经年的老树、展板上知名校友的照片时,总会对未来四年的校园生活心生向往。
林正祺背包拉着行李箱,绕着各大学院的广告棚转了两圈,又找人问了路,才在体育馆内找到自己学院的新生登记处。
比起外面几个排队登记的广告棚,这边的登记处称得上清闲。林正祺在录入信息的时候环顾了一圈,登记处后面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
“白冰!带小学弟去一下宿舍楼!”
林正祺望去,那位名叫白冰的学姐正扶着耳机听着什么,听到自己名字扫来一眼,又低声对着手机发了条语音,这才起身走来。
“跟谁聊呢?这么忙?”登记的学姐顺手拍了一把她的腰,笑道。
白冰横了她一眼,提了下挂在领子上的耳机:“我弟,给我发了个Demo,让我帮着听听。”
“啧啧,不愧是音乐社长哈?”又有新人来报道,那学姐手上忙着还不忘扯皮。
“滚吧你。”作势踹了对方一脚后,白冰回身对林正祺一歪头,“行李就这些吗?”
林正祺忍笑点头。
“那走呗。顺道带你认认路。”
九月份,夏天的余温依旧在蒸着这个城市。白冰领着林正祺,尽量拣树荫下的路走,一路指了不少学生常用的地方。
“那边是二食堂,一楼的菜一般,二楼做的辣子鸡和刀削面挺不错的。小超市从这边往左拐就能看见,超市后面是快递点,这一片宿舍区的快递都在那拿。”
林正祺边听边看,默默在心里记下,见对方说得差不多,从书包里掏出一瓶没开过的矿泉水:“学姐辛苦,喝口水吧。”
白冰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倒是没推辞,接过水一口气灌了大半瓶,看出来确实渴得厉害。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白冰看着他,“要不要加个微信?”
“好啊。”林正祺欣然拿出手机,“我叫林正祺,还想问问学姐音乐社的事呢。”
白冰很快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你也玩音乐?”
林正祺挠了下鬓角:“不算吧,没学过,就是对音乐挺感兴趣的。”
“没学过啊。”白冰随手撩了下碎发,“学校边上有个搞吉他培训的,也是我们校友,你要有兴趣我把他微信推给你?”
“那就先谢谢学姐了。”林正祺笑道。
迎新忙了大半天,回到寝室的白冰澡都顾不上洗,干脆利落地把自己往床上一甩,拽上床帘,开始玩手机。
今天加了不少新生的微信,加的时候大都草草通过申请,有许多名字都不大对得上脸。白冰依着好友申请里的自我介绍把印象中主动提出对音乐社感兴趣的几个新生备注上,又给那个说想学吉他的男生推了老谭的微信,回忆了一下应当没漏了什么后才点开置顶的消息,发了个吐魂的表情过去。
那边回的倒是很快,白冰点开一看差点气背过去,对方发来了一张火锅照。
“没良心的小崽子。”白冰咬牙切齿地刷了好几个不一样的火冒三丈表情包。
一张沾着麻酱的毛肚照片很快发了过来。
白冰:?
“跟谁聊天呢?这么高兴。”唐峰从消息里抬起头,看见自己老妈一边捞起刚涮的肉片放到自己碗里一边揶揄地看着自己。
“没,就冰姐。”他顶了下眉头,看着碗里纹理分明的肉片,烫得有点老。
“真是小冰?”
唐峰看了她一眼,还是那幅玩笑般探究的表情。有时候他真的挺佩服自家老妈,无论自己多好的心情都能在她三句话之内down到谷底。
也不失为一种“知子莫若母”吧。
“随你怎么想。”他绷着脸撂下筷子,本是不想摔筷子显得太凶,在听到筷子和桌子的碰撞声后才反应过来现在也没好到哪去。
他站起身,把滚出去的筷子拢回原位,“我吃饱了,出去消消食。”
某大二食堂,一楼。
林正祺站在打饭的队伍里低头看微信。
戈谭音乐:学费的话一学期460,你要是需要吉他的话给两百成本钱就行。
戈谭音乐:这是我们传单图,课程介绍都在上面了,你看一下有没有什么不明白的。
戈谭音乐:[图片][图片]
棋:好的,非常感谢,我现在在外面,晚点再回复您。
戈谭音乐:没事,我随时在[呲牙][呲牙]
队伍走得很快,林正祺扫过眼前陈列的菜品:“两份米饭,一份西红柿炒鸡蛋。”
“没了?”食堂阿姨确认地看着他。
林正祺点点头。
“三块五,下一个同学吃什么——?”
吃完饭,林正祺揣着兜溜溜达达地去超市提了一袋方便面,心不在焉地往宿舍楼走,在寝室的走廊里突然想到要是多看一眼微信钱包就能多钱就好了。
他一哂,听见自己宿舍的方向传来悠扬的吉他声。
寝室里,一个穿着白色卫衣的男生正抱着吉他,把这方寸之地弹出了舞台中央的感觉。
其他三个室友都在。林正祺的床位靠门,此时邻床和对床都倚在自己桌子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只有斜对的哥们不感兴趣似的自顾自玩着手机。
“这是?”林正祺靠近邻床哥们,轻声问道。
“卖吉他课的。”室友搭上他的肩膀,林正祺不易察觉地一僵。
不过好在一曲也结束了,男生站起身看到刚来的林正祺,面露笑容:“你也是这个寝的吧?刚刚吃饭去了?”
他个子不矮,长得却没有什么攻击性,有点婴儿肥,叫人看起来很舒服。
林正祺也回以笑容,顺势从室友手肘下滑出,“是啊,学长刚弹的是爱的罗曼史?蛮好听的。”
“是啊。”男生笑着朝他一挑眉,“学过?”
林正祺摆手:“高三比较喜欢听古典,听过一点。”
“这样啊。”男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弯腰从吉他包里摸出几张传单发给他们。
林正祺一看,戈谭音乐。
“我们是离这边宿舍区最近的音乐教室,出了南门往右拐过个十字路口就到楼下了。”男生顺手把借来的椅子归位,“而且你们要是没有琴的话可以从教室里订购一把入门级的,从工厂里批量定,比外面卖的便宜,质量也还不错,还给你们免费配个调弦器。”
“多少钱啊。”对床的室友显然有些意动。
“课程一学期488,吉他298,现在新生入学有优惠,课和吉他一起买七百五,单买课的话九五折抹个零460,还是蛮划算的。”
“七百……”邻床哥们倒吸一口凉气,“得有我半个月生活费了。”
“学音乐嘛,陶冶情操,跟家里人说说指不定能拉个赞助。”男生玩笑似的提了一句,又把一看就是提前准备好的二维码亮了出来,“没想好也不打紧,可以先加一下我qq好友,都是一个学校的,以后就是不买课有其他问题也可以找我,一定知无不言。”
闻言,新生们纷纷打开手机扫码,连一直兴趣不高的斜对床哥们思考了一下也来加了个好友。
“我叫沈关山,沈阳的沈,关山难越的关山。你们的名字用消息发给我就好。”他说着,提起琴包准备出门。
林正祺抬起头,刚好和男生对上视线,对方眨了下眼,冲他一笑:“有事记得找我哈。”
+展开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帕特里克·朗费罗转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然而换来的只有麻绳摩擦皮肤的触感。他扭动身体尝试从椅子上站起来,但是被反扣在椅背后的双手以及捆在椅脚上的脚踝却限制了他的行动。
“为什么我会……”
头脑依旧有些发昏,但不影响他追溯之前的记忆。他隐约记得自己一如既往在执行护卫任务,等护送目标回到家之后,对方说要去洗澡,然后让他去拿东西……再然后……
再然后,就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一股强烈的电流传遍他全身,夺去了他的意识。
“……糟了!”
他一个激灵,彻底清醒了过来。他再次挣扎起来,想要尽快挣脱麻绳的桎梏。麻绳嵌入他的皮肤,一阵刺痛从手腕处传来。他的手指本能地抖动了一下,一个藏在掌心的东西差点顺着手指滑落。
在那个东西掉落之前,他赶紧攥紧手指,将它重新包入掌心。确定那东西还在手心中时,他忍不住松了口气——但很快,又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甩了甩头,将多余的想法驱出脑海。他再次开始挣扎,尝试脱离困境——
“放弃挣扎吧,朗费罗,除非你突然变异,否则是不可能挣脱这个桎梏的。还是说你觉得毁了自己‘浪费’的名声有点可惜?”
“……!”
帕特里克顺着声源看向前方,坐在沙发上的女人正厌弃地咂了咂舌,身体向后一仰,让背部陷入沙发的拥抱中。宽敞的客厅中只有帕特里克和她两个人,而此时女人双手环胸、两腿交叠,金色的眼眸里映出帕特里克的脸。
他愣神了一瞬,视线迅速扫过女人的脸和身体。虽然粉色的长发有些潮湿,但是身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
一丝安心感涌上他的心头。
但下一秒,怒意喷涌而出。
“东!不!夕!”帕特里克咬牙切齿地喊出了面前女人的名字,“你又发什么神经?!”
没错,面前这个女人正是他的护卫对象。
担任东不夕的保镖也有半年多了,帕特里克本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她的作风。为了赶他走而抄刀自捅、因为看不顺眼绑匪就直接打破车窗跳车差点摔死、在公园和菜鸡杀手当街骂架却完全不在乎当时抵在她脖子上的刀——
“平时你自己作死就算了,我好歹会因为任务救你一把。但你看看你现在在做什么?就算是在家里,只要远处有一把狙击枪对着你的脑袋,你必死无疑!”
“哦,所以有吗?”
“……现在没有。”
“没有那你发什么疯,管好你自己吧,丢人玩意儿。”
“东不夕!!!”
然而他的怒吼并没有让东不夕露出一丝畏惧,倒是厌烦的神色更加明显。
“吵死人了,要我给你上个嘴笼吗?”
“你到底发什么神经?!”
“笑话,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发神经了?”
“偷袭我然后把我绑在椅子上还不算精神失常???”
“那是你自己丢脸,跟我有什么关系,”东不夕冷笑一声,“身为保镖却破绽百出,你干脆把自己‘最强守卫’的招牌换成‘浪费资源守卫’算了。”
帕特里克张开嘴,无数咒骂的话语涌上喉咙。可是那些话语明明已经冲到了舌尖,但他没能让话语倾泻而出。
“……啧。”
帕特里克咬了咬牙根,将视线扭朝一边。
至少东不夕说的有一点是对的。他今天确实露出了破绽,否则不会因为一把电击枪就失去意识,醒来后发现自己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五花大绑。
“真是丢人。在你的小命交代出去之前,你早点放弃任务滚蛋算了,朗费罗。”东不夕直起身,盯着帕特里克的眼睛微微眯起,神色逐渐从厌烦变成恼怒:“这么轻易就被偷袭,如果有人伪装成我接近你,你还想有机会大吼大叫?”
帕特里克微微转头,斜眼瞟向东不夕。女人金色的双眸紧紧盯着他,满脸愠怒,但帕特里克忽然意识到,她并不是担心自身安危才露出这样的表情。
毕竟,如果她爱惜自己的性命,她过去也不会干出那么多荒唐事。
“干什么?要为自己的失职口头忏悔三千字吗?比起口头忏悔,不如跪在地板上把客厅舔一遍。”
“……”
他感觉自己的脑浆似乎沸腾了一瞬。
重新将视线转向东不夕,帕特里克深吸一口气,勾起嘴角露出清爽的笑容。灯光洒在帕特里克的金发上,又顺着发丝向四周发散光晕,一眼看去他整个人像是在发着光。
“开玩笑,这又不是我的问题。我巴不得有个伪装者靠近我,这样我就可以对着你那张欠揍的脸来几拳。”
“搞笑,就你这心不在焉的模样,你还想分辨出真假?”
“你太低估自己了,东不夕,”帕特里克的额角暴起青筋,而他依旧竭尽全力地维持着爽朗的笑容,“就你那惹人生厌的程度,伪装者可演不出来。”
“……啊,是吗。”
东不夕站起身,嘴角向上牵起,额角也暴起青筋。她三步并两步走到帕特里克跟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被固定在椅子上的男人。
“那你怎么还不滚蛋啊,嗯?”她抬脚踩到连接椅脚的横杠上,俯视着帕特里克:“我早就说过你被开除了吧,朗费罗?”
“我应该也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的雇主不是你,是东家的前任家主。你只是目标对象而已。”
“跟死人签的合同去阴间履行啊。”
“谁让你还在阳间呢,东不夕,”帕特里克发出讥讽的笑声,“虽然你这种不是东西的家伙连阎王都不想收——呜哇?!”
“哐当!”
随着一声悲鸣与巨响,帕特里克感觉视野一转,随即手臂传来剧痛。他吸着冷气睁开眼,映入蓝色双眸的是洁白的天顶。
不等他开口骂人,东不夕的身影就挡住了从天顶倾泻而下的光线。他感觉胸口一重,回过神来,东不夕正跨坐在他的胸口上。
“嘶——大爷的,你每年体检不去体检一下脑子吗?!”
“你只要按下你藏在手里的东西,你就不用愁我明年去不去体检了。”
“……!”
帕特里克睁大眼,在意识到东不夕正死死盯着自己的脸时,他拼命想要掩去浮现在脸上的动摇,以防被对方察觉。但是,就像他所意识到的那样——东不夕一直将视线停在他脸上——既然如此,他的神色变化又怎么可能逃过她的眼睛。
“……看来被我说中了,”东不夕眯了眯眼,“你今天一直注意着右手,却又刻意防止我察觉异常。我本想趁你失去意识的时候掰开你的手,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好东西,可谁想到你就算失去了意识也将手指攥得那么紧。”
“……你就为了看这个,所以才偷袭我?”
“如果我问你,你会给我看吗?”
“……”
“看吧,所以我何必浪费时间。”
“……那你呢?”
“啊?”
帕特里克盯着东不夕半晌,忽然别开了视线。几秒后,他又把眼珠转向东不夕。
“如果我问你在想什么,你会坦诚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你又凭什么要求我回应你?”
东不夕挑了挑眉,视线转向帕特里克的肩膀:“跟你对话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干脆把你的手砍下来,再看看你的手心里藏着什么吧?”
帕特里克嘴角一抽,他知道东不夕没在开玩笑。
……但是,看着那张若无其事的脸,他却做出了忽视理智警告的举动。
“那你怎么还没动手?怎么,堂堂东家大小姐难不成还怕见血?”
他本不应该在这种时候挑衅,但他却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冲动。明明光源在她身后,可是那双倒映着自己身影的金色眼眸,却比灯光还要耀眼。
他看到那两颗金色的眼珠子里闪过一瞬怒意。那份怒意让他背脊发凉,内心却又漫上一丝不易察觉的愉悦。
“你以为我会中这么低级的挑衅,朗费罗?”
“哦,那你中了多少次高级的挑衅,东不夕?”
帕特里克拉扯着嘴角,俊秀的脸上满是不屑。
“我的话语在你眼里是低级的,那昨天那秃子少爷做了什么让你大发雷霆,甚至把蛋糕砸在他脸上?还请你教教我,免得你看起来人生无趣。”
“我揍那秃子,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向人家求婚吗。”
“……”
看着微微睁大眼的东不夕,帕特里克抿了抿唇,握紧被压在地面上的手。
他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饱含讥讽,以免东不夕察觉到正在悄无声息啃食他内心的不适感。
“我还想着自己能解脱了呢,毕竟根据合同,等你找到丈夫之后,我就能结束任务。”
东不夕没有回话,但帕特里克知道她在等自己继续说下去。
吞了口口水,无论面对多少敌人都能坦然处之的王牌保镖,用牙齿轻轻咬了咬自己的舌尖。
“结果谁想到你会突然把蛋糕砸到那个秃子脸上。怎么,求婚被拒就这么让你面上无光?”
“……”
“装傻是没用的,毕竟我拿到了‘证据’。”帕特里克的语速逐渐加快,没有注意东不夕的表情正在逐渐变化:“笑死人了,你刻意瞒着我你昨天出行的目的,我本来还以为是什么重要任务,结果居然是给一个秃子送订婚戒指。”
虽然察觉到东不夕的视线越来越锐利,但帕特里克这次没有别过头,而是扬了扬下巴,让自己和女人四目相对。
“怎么,你难道觉得那个拒绝了你求婚的秃子会留下你送给他的戒指?你的脑子里难道开满了花田吗,东大小姐?”
“……”
东不夕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仰面朝天的帕特里克。预测的反驳和怒斥没有袭向帕特里克,这让他感到一丝疑惑,但很快,疑惑就被愤怒冲到情绪的边角。
他再次开始扭动身体,尝试挣脱束缚。即便手腕和背部都被地面磨得生疼,但是肉体上的疼痛却没有消除他左胸口深处奇怪的刺痛。
“平时的伶牙俐齿和嚣张气焰哪里去了?”他一边挣扎着,一边怒视着依旧坐在他胸口上的东不夕:“先不说那个秃子有哪里好、也不说你到底怎么变成个睁眼瞎,不过是被拒绝而已,你这种疯女人被他人拒绝的次数还少吗?不过是个秃子而已,至于一言不发像个死人吗?”
“再说了,从我接了护卫任务开始,我就没见过哪个人能长久呆在你身边——除了我。当然,我是为了工作,我有我的原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客观来说也就只有我这种完美贴心的人能忍住你这种人渣了。
“为了防止你误会,我先说明,我说这些不代表我对你有好感,也不代表我同情你的遭遇,说白了你只要活着我的任务就不算失败,我巴不得看你多吃瘪几次,所以看到你被那个秃头拒绝求婚我一点都不生气,倒不如说简直就看了一场好戏。
“不过,我也不是什么魔鬼,也没有兴趣嘲笑失恋的人。虽然我挺怀疑你到底什么时候瞎的,明明天天看着我这张帅脸,上次你找人为我定制西装的时候,量体的裁缝对我身材的夸赞你也听到了,结果你居然向那个秃头佝偻男求婚,简直不可理喻——”
“朗费罗。”
在帕特里克越说越上头,额角的青筋愈加明显之前,东不夕忽然开口打断了他的抱怨——虽然帕特里克觉得自己只是说出事实。原本跨坐在他身上的东不夕忽然起了身,然后绕到他头侧,将他连着椅子一起扶了起来。
重新恢复正常落座姿势的帕特里克感到有些不自在,他快速回忆了一下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过火的话,伤害到了东不夕。可是对方没有在意他突然的噤声,而是找了一把剪刀,剪断了桎梏住他四肢的绳子。
绳子落地,帕特里克恢复了自由。他有些茫然地摩挲着自己的手腕,将视线落向被绳子捆住的地方。
“?”
仔细一看,手腕上的伤口大多数都是自己挣扎的时候磨出来的。如果自己不做任何多余的动作,绳子的捆绑方式甚至不会在他的皮肤上留下任何痕迹。
“朗费罗,我问你,你现在握在手心里的东西,是我昨天给那秃子的戒指吗。”
站在自己跟前的女人开口问道。帕特里克抬起头,对方一手叉着腰,依旧是那副居高临下的模样望着他。
“……怎么,你还不撞南墙不回头,非要看到证据才相信自己被人甩了?”
原本因为打岔而消散的怒气再次涌上心头,右手手指再次握紧,力道大得如同要捏碎藏在掌心中的小圆环。
然而面对他的愤怒,东不夕只是盛大地叹了口气。
“唉。”
她抬起一只手,用手指揉了揉眉心。当帕特里克再次接收到她的视线时,他才发现东不夕满脸无奈。
“……怎、怎么,黑历史被人拿捏就这么难受?”
“不,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愚蠢叹气。”
“……哼,终于意识到自己睁眼瞎了吗——”
“我还以为你拿着一个遥控炸弹。”
帕特里克的大脑宕机了一瞬。
“……哈?”
“因为你今天表情一会儿阴暗一会儿纠结,我以为你反水了,只是看在相处那么久的份上,在做最后的挣扎,考虑要不要和我同归于尽。”
“……”
“结果居然只是拿着昨天我给那个秃头的戒指。那玩意儿早就没用了,你居然还把它捡回来。”
“……没用了?”
“那个戒指是特意定制的机械,只要接触到目标就能在一瞬间取得对应的资料并传到指定终端,但坏处是只能使用一次。有人委托我取得那个秃子随身携带的特殊情报,所以我才想了这么一个办法。”
“……哪怕这种方法会损害你的名声?”
“哈,事到如今我还在乎名声这种东西吗?看我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再多几个也无妨。”
“……”
“真是的,看你神神秘秘的我还以为你有什么破天荒的想法……也是,就你这种浪费空气的存在,怎么可能有胆子对我下手。”
东不夕再次盛大地叹了口气,随即走到沙发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她拿起遥控打开了电视,对站在一旁一头雾水的帕特里克彻底失去了兴趣。
帕特里克茫然地站在原地,他看了看电视屏幕上显示出来的画面,又看向窝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东不夕,感觉思绪一片混乱。他努力整理着刚才发生的一切,等回过神来,他已经挡在了东不夕面前。
东不夕皱起了眉。
“让开,朗费罗,我看不到电视了。”
她伸手推攘青年,可对方却纹丝不动。
有些恼火地抬起头,却不想青年忽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撑住了她脑后的沙发。
圆环滚落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东不夕下意识顺着声音看向滚动的圆环,但脸颊忽然被人一把捏住,她被迫与那双蓝色的眸子四目相对。
“朗费罗,你发什么神经?”
“东不夕。”他从牙缝中挤出她的名字,咬牙切齿的程度简直像见到了世仇:“所以你把我绑起来,是因为你觉得我背叛你了?”
“不然呢?”
东不夕回答他的表情简直像回答“今天天气如何”般平淡。
帕特里克忽然回想起自己回收戒指时的心情。当时砸了秃子一脸蛋糕的东不夕转身离场,任留秃子在她身后大声辱骂,并将她送到手里的戒指丢向她的背影。帕特里克以护卫名义接住了戒指,但当看到镶嵌在上面的钻石时,左胸口传来了轻微的刺痛。
在那之后,他虽然没有追问东不夕细节,也没有告诉她自己收回了戒指,但他整个晚上都没有睡好。一闭上眼就能回想起戒指的每个细节,睁开眼却又忍不住观察戒指的形状。最初他只是疑惑为什么东不夕会向那个秃子求婚,但到最后浮现在心底的话语却是——
作为一个保镖不应该有的想法。
作为帕特里克·朗费罗也不应该会出现的想法。
可他偏偏被那个想法搅得心神不宁,以至于沦落到被东不夕绑在椅子上。
“你还想要什么答案?没事的话就让开,你挡着我视线了。”
帕特里克的沉默让东不夕感到不耐烦。她再次伸手推攘青年,但青年却一只膝盖抵上沙发,再次拉近了距离。
“……你到底发什么疯,朗费罗?”
帕特里克沉默了一瞬,缓缓开了口。
“你——”
为什么觉得我会背叛你?明明我们都已经相处那么久了,为何你会觉得我会背叛你?明明我已经……
脑海里浮现出无数想问的为什么,可是问题到嘴边,却变成了别的话语。
“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我有我的工作原则,也没兴趣砸自己的招牌。我可是最强的守卫,怎么可能反水。”
不是。他不是想说这个。
“怎么还在纠结这个啊。我都说是我蠢了,高估了你的胆量,这还不够吗?”
“你侮辱了我的招牌诶东不夕!”
不对,他不是在意这个。
“啊——好好,知道了,你是最强守卫,有你在我很放心,行了吧。”
“你这话有诚意吗?有哪怕一丝诚意吗?”
他想说的不是这个。为什么她就是不懂呢?他想要的不是认同,他想要的是——
……为什么她就是不明白呢?
是因为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想要向她索求什么吗?
“……”
意识到这一点时,帕特里克忽然沉默了下来。东不夕皱着眉看向青年,那双被金色发丝挡住、如同晴空般的蓝色眼眸正氤氲着忧愁,而他的脸上正流露出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委屈。
为什么会委屈?为什么会忧愁?
东不夕想要问他,但是当对方抬起眼与她四目相对时,她却不知该如何问出口。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眸里盛着她的身影,他看向自己的视线与其说是在看护卫对象,倒不如说是在看——
“……啧,烦死了。”
帕特里克听到东不夕发出一声咕哝。他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但领子忽然被人拽住,将他的身子向沙发拽去。
“啾。”
轻微短暂的响声很快便消散在空气中,留下痕迹的只有嘴唇上残留的温度与触感。
“……”
帕特里克茫然地看着近在咫尺的东不夕,他想要伸手去触摸一下嘴唇,确认自己唇上传来的触感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幻觉,然而四肢却不听他的使唤,依旧牢牢固定在原地。
直到东不夕转开视线,又些厌弃地晃了晃手。
“这下诚意到位了吧?”
帕特里克下意识点点头。
“到位了就让开,不要挡着我的视线,累了就回房休息。”
帕特里克缓缓挪开身子,却只是坐到了东不夕身侧。东不夕瞥了一眼帕特里克的侧脸,青年依旧处于大脑宕机状态,视线直勾勾地看着正前方的墙壁。
“……”
东不夕将视线移到帕特里克放在身侧的右手上。他的右手掌心里印着一圈小小的红印,那印记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消除。
盯着那痕迹许久,东不夕将视线移向电视屏幕。她顺手将沙发上的抱枕抱在胸前,直立的抱枕挡住了她一半的脸。
“……浪费时间。”
她嘟哝着,声音却小得只有自己听得见。呼吸扬起的水气撞到抱枕的枕面上,又受到力的驱使向来时的方向吹去。
水气拂过她的脸颊,向她脸颊上的红云问好。
END
+展开
读起来有种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的感觉(预先向这个有一定冒犯性的说法道歉),台词和情节设计都让我感动很亲切,尤其是台词:为了贴近口语微妙地有些冗余、大量对话后紧跟一段心理/细节描写使得整个连贯的对话场景显得一顿一顿。
也因此,藏在这些描写里的小心思非常显而易见,读至1/4处心中便对故事走向有了把握。揭露戒指作用时有些疑惑,“我难道猜错了?”,但随后还是印证了我的猜测。
在冲突的高潮不引爆一切谜题而是将其延后从结果来看取得了更好的效果,结尾“水气拂过她的脸颊,向她脸颊上的红云问好”写得很好,读起来让人不禁姨母笑。
总的来说是篇小情节的爱情故事,有很多需精简的地方,篇幅过长会稀释读者的情感累积,像最后一句那样短而精更能打动读者。
PS.纯爱BG是好的,在LP里这样的正常恋爱不多了,请务必坚持下去。
作者:轻拍拍
评论:随意
“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年迈的王子说。王冠下的眼窝深陷,漆黑一团,乍看上去像两只黑洞。王子抬起干瘪的右手,爬满干枯树根般筋脉的手背从锦缎华服的袖子里探出来。他的左手试图按下右手,但很快退却了。
“我找到办法了,没错,一定是这个,”王子的右手挑起一根食指,指甲畸形且暗淡无光,与此刻他给人的印象极其相似。指尖所对的是一只不断闪烁变形的牢笼。牢笼约有一人高,由幽兰色的电光组成,囚犯则是一名苍白的灵魂。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有着年轻女性的面孔,细节却模糊不清。她的亮度越来越高,空气不断加热,像一颗初生的太阳。
风雪已经停息。纤细的阳光带来暖意,但无法消融千百年来的厚重积雪。荆舟曹捧着一块积雪中探出头来的墙砖,擦掉上面的冰和泥。他摘下护目镜,用手指顺着砖块表面深褐色的花纹摹写。他手里的只是半块不全的砖块。
“姐姐,你快看!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 荆舟曹站起来,指着那片点缀着尖刺的圆环状图案兴奋地喊。一人高的、像一团呼出的雾气般的灵魂飘浮在少年身边,她甚至远没有身旁的雪景明亮,像一类模糊的指引。
灵魂端详了一阵,“你说得没错,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是他们眼中的太阳。”这声音在空广的雪地中迅速消散。
“这么说,这里就是斯迦洛哈的遗址了?”少年提出一个蛮有把握的猜想。他看向灵魂。
“我们需要更多的线索和佐证,”灵魂沉吟着。少年解下背包,背包里除了食物和工具,最特别的是一小兜色彩各异的水晶宝石。他认真地数了一遍,“还剩十三颗,”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提醒灵魂。他小心地收好水晶宝石,取出挖掘工具。
没过多久,少年再次叫喊起来:“姐姐,我发现了一处暗门!”灵魂无声无息地飘过去,荆舟曹正从积雪中清理出一片空地,空地上露出一扇深暗的、潮湿腐朽的楠木对开门,大概是一间地窖。门环上挂着一条早已锈蚀的粗重锁链。少年拎着锤子,望向灵魂。灵魂点头,少年举起锤子。没过多久,木门洞开,外界的凛冽寒风时隔千年,从这个毫不起眼的狭小入口,再次涌入这座冰雪掩埋的城市。
融化的雪水爬满通道的四壁,不时有寒冷的水滴落下。少年原以为是地窖,进入后才发现是是一处地道的出口。而这条地道,不知联通何处。
在幽暗的通道中,终于可以看清灵魂的模样。她是年轻女性的样貌,五官柔和,长发也映照出来,但这多少有微微散发着的乳白光芒的功劳。可与少年相比,并看不出外貌的相似。
“姐姐,这里会不会有恶魔留下来?”少年一只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短剑。静谧的环境和枯燥的脚步声令他的精神紧绷。无论陷阱或是恶魔,都难以对灵魂造成伤害,可少年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应当走在前面。
“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一千年,哪怕是魔王也做不到。”灵魂的声音干净又清冷。少年直觉般地信任着这个声音。随着脚步不断迈出,他感到自己正在深入一个衰落的古老王国,这座王国没有智慧、没有血肉,只剩下脆弱的、一触即碎的骨骼。它唯一的道路是沉入黑暗。
这条地道干净地过分,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最终,火把映照出一扇铁门。铁门足够尺厚,门上雕刻着斯迦洛哈的城徽、刺状延申的太阳。
可这铁门是敞开的,缝隙足够成人通过。荆舟曹在门口站定,有些不知所措。灵魂略微停顿,接着飘了进去,少年连忙跟上。他可以看到灵魂照亮的一小片区域,两人合抱的厅柱、失去光泽的金银器皿、脱色腐朽的帷帐,以及一只王座。
形如枯槁尸体的王子就坐在王座上。那具覆着华服的尸体倏地抬起头,盖在头顶的王冠丝毫不颤,露出底下干瘪的面部,唯一能令人联想到水分的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灵魂的微弱但洁白的光辉下闪闪发亮。
这副场景把荆舟曹吓了个半死。他惊惧地叫了一声,几乎坐倒在地,隔了两秒,喊叫着举剑冲过来。
“魔王,杀死了吗?”王子干枯的喉头发出声音,就像有人轻声地沉沉呻吟。
少年停下脚步,与灵魂面面相觑。“哪个魔王?羽尔还是蒂亚?”灵魂说。
“……羽尔。镇压羽尔是,斯迦洛哈的使命。” 王子喃喃。
少年不知道是否应当将斯迦洛哈被毁灭的命运告诉面前这个人,面前这个逃离死亡的奇迹。他琢磨不准这个老人的身份,如果是斯迦洛哈当时的王族,至今岂不是有上千岁了?
“……还没有,二百年前,羽尔重返人间。”灵魂简要地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王子重复着,“就连强大的斯迦洛哈都没能阻挡羽尔,没有其他人……”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王子的身体就像一块布,盖在铺满灰尘的王座上。
片刻后,王子不再出声。少年终于开口:“我们来寻求古代知识,击败魔王的方法。如果你是斯迦洛哈人,请帮助我们!”
王子缓缓抬起一根手指,数米外,指尖遥遥相对的地方突兀亮起一点火光。一只墙壁上的烛台被他用魔法点亮了。“徒劳,都是徒劳。”他扶着王座,缓慢地站起来。“人类不知道他们在与什么对抗,哪怕再多的武器、盔甲、魔法和生命……”他移向亮起烛台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房间。少年和灵魂跟随进入,发现这是一间书房。但比起书房,更应当称为藏书库。这里的书架有五人长,三人高,要踩着梯子才能取到顶部的藏书。书架一台接一台,在黑暗中望不到头。
不远处有一张木制书桌,边角已经磨成圆形,桌面上散落着一张张的图纸和笔记,有些字迹陈旧,有些还很新。王子举着烛台走到桌边,照亮手边最近的纸张,它们已干枯发黄,令人担忧一触便会碎裂。少年瞧见其中一张画着复杂的机械结构,标题带着“投石车”的字样。这时候他发现,不只桌面,就连地面、甚至目力可及的墙壁上,都撒满或钉着纸页,数量无计。他感觉这像一间用文字和图形搭建的城堡。
“很快,我就能找到办法。我是王子,很快,杀死魔王,近在眼前。”王子掂起图纸翻看,一张又一张。房间里尽是纸张摩擦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那声音越来越急,几乎要连成一片。不知原因地,荆舟曹感到自己难以呼吸,他的肺像是被某种力量握住,不由自己了。他望向灵魂,他的姐姐,但在下一瞬间,王子忽然停下动作,那种急促的力量也一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少年大口呼吸着腐朽的空气。“您怎么了?”洁白的灵魂向苍老的王子发问。
“是这样么……”王子喃喃,不像是在回答灵魂,更像是回答某个看不见的思想。他忽然抬起头,用闪烁着的目光盯住灵魂,“斯迦洛哈最勇猛的战士,没能击败魔王,你觉得你可以,凭什么?”少年觉得老人那双灰败的眼睛在吸收光线,但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等待对方的回答,王子用嘶哑的声音继续说,“父王和兄长,把无数战士送入战场,无论杀死多少恶魔,最终会变成,尸体,尸体是恶魔的食粮。”
他踩在纸堆积成的地毯上,每踏出一步,一片灰尘随之升起,好像并不在意损坏这些未出世的、惊人的研究。可少年隐约看见那些字迹都是相似的,猜测全部出自眼前的老人之手,也即是说,老人对过去的研究不再关心了。 “我找到了办法,保护我的人民,我找到了,我会找到的。”王子没有看向任何人,右手端起烛台,低头挪向藏书房的出口。他的发言时常自相抵触,这令荆舟曹感到困惑。少年望向灵魂以期得到一些指示与安慰,因此分了心。所以当王子经过,对着他的脑袋挥下烛台时,他并没能反应过来,立刻被打倒在地。
少年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便是洁白灵魂在电光织成的囚笼中,与王子对峙的光景。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的亮度急剧升高,在几秒钟内,便已明亮如一轮太阳。周遭的一切都沐浴在这璀璨的光明中,大厅的立柱、财宝、王座,身后的影子纷纷显现出来,在闪烁飘动的太阳面前,就像撕扯出一只只黑色的恶魔。
藏书室的纸张翻动,树林般簌簌作响。
“保护斯迦洛哈,击败魔王!我想到了,只有这一个办法!”王子高喊,但那声音更像恶魔的狞笑。他死去的老树一般的手臂上,新生似地抽出枝条——带着倒刺的、如同玫瑰藤的血红肉鞭,钻破千年前华美的绸服。王冠覆盖的左半边脑袋,投下畸形的影子。
少年的大脑迟缓地开始运作,过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原来王子早已被魔王腐化。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千年,也没有人类可以。他的脑袋一阵眩晕,伸手去扶,触感黏滑油腻。他回忆起自己被烛台击晕了。他想确认灵魂的状态,可迎面灼热的亮光令他难以睁开双眼。太热烈了,他想,水晶宝石还剩下十三颗,他记得很清楚。十三颗可以支撑灵魂进行多长时间的战斗?他试图从地面上爬起来,找回他的短剑,尽可能缩短这场战斗,可当他抬起头时,错乱的方向感使他误以为冰冷的地面变成了墙壁。少年的手臂失去力气,再次倒了下去。
“对付恶魔的办法,人类也有,”灵魂的声音从白金光辉的中心传出,荆舟曹仰躺在地上,一阵灼热从地面传递到他的背部。这是什么魔法?是德鲁伊的火山吗?一种灵感在下一瞬间击中了他:是背包里的水晶宝石正在燃烧。晶格之间的能量越过无形的管道,以汹涌的姿态注入灵魂的体内。
“没有了,没有!我们犯错了,恶魔大军……想不出办法,没有办法,我想不出!”血肉触须打在光芒表面,太阳在颤抖,触须化为灰烬,但立刻又有新的枝条萌发。
“姐姐!”少年大喊。他有不好的预感。这并不来自担心无法击败敌人,而是孤单的未来的恐惧。王子害怕死亡和责任甚于魔王,所以选择变成恶魔。而荆舟曹害怕失去重要的人。他无法接受失去姐姐的生活,哪怕是想象,这副光景也令他无法承受其万一。“姐姐!”他几乎要哭了。
“一同毁灭吧,恶魔。”洁白的亮光急速膨胀,暗淡的电牢转眼便被吞没。就像一轮真正的太阳降临人间。
水晶宝石一个接一个失去光泽,从内部自发崩解,化为雪白的粉末。
王子倒在地上,千年前细腻优美的袍服被撕扯地不成样子,干瘪的身体被浮着微光的透明锁链捆绑。灰尘毫不费力地穿过这些锁链,比起实体,更像一种光学现象。他现在终于像一个乞丐了。
荆舟曹倚着大厅里的一根立柱,打开背包,试图包扎脑袋上的伤口。灵魂坐在他旁边,光芒看起来比先前在室外还要暗淡。
少年始终绷着脸,没有说话。灵魂俯身,打量了一下荆舟曹的表情。
“如果我不在了,小荆又要哭鼻子了吧?”
少年把脸扭到另一边。
“所以没能彻底毁灭他。”
“……还剩多少?” 荆舟曹干巴巴地问。
“大约三颗。”
“你实在太贵了,姐姐。” 荆舟曹声音中的颤抖无法遮掩。他笑了一下,笑出两滴泪来。
(写完感觉自己在发神经。本文有两个原型作品,有兴趣的观众可以猜一猜,奖励一句夸夸)
+展开。我其实猜的是阿尔萨斯(我感觉蛮像的)和101里的月男(指灵魂形态的姐妹附身)……拉到评论区一看属实喷了。
伊西多说的是对的,整体性略有不足,前面有很多描写实际上是冗余,想好架构后稍微估计一下详略,略写的部分利落点干掉,把精力用在详写的地方,这样结构层次感都会好很多。用这种方式去考虑的话,就会对自己的作品有一个更整体性的把握,比如一旦开始思考详略,就会开始思考“为什么这里详写那里略写?”“我这一篇主要表达的是什么?”“主题到底是什么?以怎样的方式呈现?”“读者的注意力到底会以怎样的方式分配和消耗?”……
这类问题思考多了,文力立刻突飞猛进,所以……多想。
这个故事我很喜欢,情节很吸引人,总体读下来也很流畅,是一个很不错的小高潮。
可能由于是这个故事有两个原型故事的原因,在故事背景铺垫上有一些不够细致,对于不了解故事背景的人来说,可能在相关的设定上有些茫然,当然,这种茫然还在可以接受的范畴,不影响整体的阅读观感。
此外,个人感觉在荆州曹和灵魂之间的羁绊刻画上还略微有些苍白,或者说因为没有背景故事的支撑,在实际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虽然能够理解两个人之间的羁绊,但会有一些不能对最后灵魂为了荆州曹留下这个点有很多的感动,总感觉这样浪费了作者特意设计的这个情节。
但这两个问题总体来说是因为缺少背景铺垫导致的,如果这个故事仅仅是在两个原型故事上的续写的话,我觉得完全没有问题。如果是想单独写一个故事的话,在背景铺垫方面再下点功夫,这个故事会更有趣。
其实我想表达的铺垫可能主要是一些背景和世界观的东西,尽管在读的时候,我能理解荆舟曹可能是一个“勇者”类型的角色,然后他想要打倒的是魔王,这些属于比较通常的设定,基本上可以不做描写,但是像灵魂姐姐,还有与她息息相关的十三颗宝石,以及在这个故事里恶魔的一些特点(虽然后面根据故事内容我能大概猜到这个恶魔更接近于死灵法师或者说是僵尸的范畴?),就是这些比较个性化的设定会相对不那么容易想象和推测,所以在阅读的时候就会有一定的障碍,只是说这个故事整体上还是相对比较贴近正常故事架构的一个故事,所以即便不清楚这些比较个性化的设定,在阅读上也没有大的障碍,但如果以后写一写比较独树一帜的文章,这些比较特殊的点可能就需要通过一些设计来程序相关的设定,不然会比较容易导致别人看不懂整个故事在说什么。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这是阿禾第三次下墓,规矩路数已经渐渐熟起来了。带头的姜老大油滑得如泥鳅一般,她则在后紧紧跟随。
“小结巴,你没骗我?”提着油灯的姜老大回头,攒眉瞪眼,凶神恶煞。阿禾陪笑:“老……老大,我哪……哪敢骗您!这都是当地……当地人口……”
她想要再把那故事说一遍:当年国主被贬的弟弟问道人就葬在这里,与他合葬的还有他的妻儿,陪葬的宝物堆积如山,却只听一声“算了!”姜老大转回头去。“谅你也没这胆量。”
就在这当口,阿禾抄起墓道边一支蜡烛架,照着姜老大的光脑袋就是狠狠一下。这厮骨头坚硬,蜡烛架“当”的响亮一声,阿禾横下心又连凿了四五下,眼看着油灯坠地,姜老大倒地不起,她摘下他腰间的黄金酒壶,一边捡油灯一边低声骂他:“去……去死!托了我的……我的福,还要……”
姜老大猛然在地上蠕动起来。阿禾本以为他已死了,被他这一动吓得魂飞魄散,提着油灯,拔足飞奔。背后是姜老大的呻吟咒骂赶上来,直到听不见,她才敢停,偏偏油灯已灭,她又掏掏摸摸地找火柴,嚓一声亮起了火,点上油灯,要看看这是哪里。
最先看到的是张苍白仰起的小脸。那脸上的眉目,细致娟秀,一如工笔画就。阿禾怔了刹那,才看见她流淌满背的黑发,以及怀里抱住的两个瘦凸膝头——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裸体蹲在她跟前,仰头看她。
阿禾冷汗也流了满背,当即转身飞奔。这路是错的,自己刚刚是到了哪里?不敢细想,她只暗暗祈祷自己这次走对了路,祈祷姜老大已死。
路是走对了。这次她小心翼翼护着油灯,在路尽头放慢了脚步。然而那里却点起了蜡烛,把眼前的景象照得清清楚楚:姜老大的身体上攀附着什么东西。是一个红眼睛婴孩,身上还黏着滑腻腻的胎脂,抱住了姜老大的头颅,伸出长舌,从伤口中卷出脑浆。蜡烛光下它的指甲根根尖利发绿,姜老大手脚徒然地抽搐,嘴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呻吟。
阿禾蹑手蹑脚,从路口退开。退了数十步她放开了手脚跑,跑了一会儿又停下来。再往前走就是那女鬼。可是往后走又是那鬼婴。阿禾能跑到哪去?
这墓好邪,她发着抖想。
该死的姜老大把她骗到这里。偏偏他已经死了,她还能怪谁?对,还有那该死的问道人,这老鬼在墓里放了什么,竟然让他的妻儿成了这般模样?
“死老鬼……”阿禾提着油灯,转来转去,起先只是小声詈骂,慢慢地声音越来越大:“你……你这该被千……千人践踏的臭……臭老鬼!我就该一把……一把火烧了你这破坟!你那骨头是发……发霉了?叫你的好……好老婆出来吓人,乖……乖儿子也跟着……你倒……倒享受,在……在地底下作威作福,怎么不……叫水淹了你!”
她此时恨透了问道人这个始作俑者,恨不得这千百年前的死人复生,自己再杀他一遍,叫他死无葬身之地。骂得正起劲,忽然有个声音响起:“你……在骂谁?”
声线凄冷,让阿禾打了个寒战。
墓道边的蜡烛依次亮起,那女鬼又来到了阿禾面前。她眼睛不红,指甲不绿,如果不是皮肤惨白,几乎像个活人。
阿禾喉咙哽住,说不出话,只能惊恐地瞪着女鬼。女鬼猛然掐住了她的脖子,将她轻轻提起。女鬼要来杀她了——不是生吃脑浆,阿禾竟感到一丝庆幸——随即女鬼松开手,阿禾摔倒在地,女鬼又来问她:“你在骂谁?”
“我……在骂你老公是个臭老鬼!”死到临头,阿禾勇气陡增,“自己遮遮掩掩的见不得人,反而叫老婆孩子在外面吓人!自己的尸骨是有多金贵,还要让……”
她从小就结巴,都快忘了流利说话是何滋味,骂了几句就词钝意拙,再说不出话来,只试图往后退。女鬼盯着她,那双荧荧的眼睛,像深水里一动不动的蝌蚪。
“我不是他老婆。我是他的婢女。”
女鬼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叫月涟,你叫什么?”
“阿……阿禾。”
“谁告诉你我是他老婆的?莫非是小南?可小南长不大,怎么会说话?”
小南大概就是那红眼睛绿指甲婴儿。比起它来,这女鬼似乎还能赏几分生机,因此阿禾便将一切和盘托出:自问道人死后,便传言说他墓中有奇珍。他是王爷,合葬的还有王妃和世子,金银财宝必定不少。
而阿禾自己就只是个小可怜,因为从小结巴被人歧视,父母双亡,活不下去了才来打偏手,那姜老大平时就爱对她动手动脚占便宜。他该死,她则清清白白,应该被饶恕,活下去才对。
女鬼对此不置可否。阿禾抬头看了看她。霜雪般的脸上,无喜无怒。
她既然和自己互通姓名,一定是要自己叫她名字的。然而叫这奄然已久的鬼魂什么呢?月涟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阿禾颤声道:“……月涟,你做做好事,放我走吧!等我出去,一定带好吃的好玩的供奉给你……还有,还有小南!”要活人也可以,这句话她没敢开口。
月涟极轻渺地叹了口气,恰如一阵微风。“我要好吃的好玩的做什么呢?”她无聊地作答,瞬息间便烟一般隐去了。
阿禾在这墓道里,足足待到灯油下去了二分之一。月涟走后,她知道自己性命暂时无忧了,仰倒在地上,只觉得浑身无力。意识到自己方才没结巴是后来的事——她被吓得好了,却高兴不起来。大蜡烛油汪汪地燃烧,汁液下淌,空气里有淡淡的臭味。阿禾突然坐起,反手去摸金壶,见金壶好好挂在腰带上才安下心来。随后她想起,干粮还在姜老大身上。
月涟再来时,阿禾已饿得前胸贴后背,无力陪小心,蔫巴巴地问:“月涟,小南是你的儿子吗?”
月涟点头。
“那,你能管得住他?——我不是想跑,我……发誓!只是我实在太饿了,小南那边的尸首上,还有我的干粮……”
“原来如此。”月涟说,“难怪我看见小南在吃一种很新的东西。”
阿禾不知道自己的脸上是何表情,但想必好笑极了,因为月涟毫无血色的嘴唇弯起,竟然露出了一个笑来。她呆愣愣望着那苍白笑颜,片刻后发问:“月涟,敢问……问道人他,也是像你一般吗?”
“问他作甚?”月涟放下脸孔,未等阿禾申辩,又道:“他已经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孩子们想吃东西,只能吃他的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只剩骨头了,再过个几天,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小南那边的尸首,小南已经把他吃空,连皮也吞了。”
“所以,孩子们也好久都没吃了,我也都忘了,活人是要吃东西的。你随我来。”
片刻后,在前的月涟听见后面跟来的阿禾低声道:“原来,你不是要我死在这里与你相陪啊……”
“这是戒指局。你的生魂是留不住的,你死在局中,也会像他一样,什么都没有。”
戒指局是什么?阿禾没问。越往里走,墓道越是幽深,直至来到一间石室前。地还是土地,挖了个洞,洞里铺着五六枝树根,上栽一口生了锈的铜锅,里面咕嘟咕嘟煮着什么。月涟告诉她:“是剥了皮的蛇。”
阿禾是第一次吃蛇肉。味道很怪,但有如此主人,当然要客随主便。她没敢问调料是哪来的,连汤都给喝干净了。
月涟没吃没喝,阿禾吃蛇时,她就在一旁翻阅竹简。石室旁另有一开着门的小阁子,里面堆了满满的竹简。等阿禾吃完,仍低着头瞧的月涟突然说:“这里的书,我都通读了。”
“你知道他为何叫做问道人吗?”
阿禾摇头。她觑了觑地下的柴火和锅,想,看来暂时不用收拾了。
“他虽然病弱,却最好学,又喜欢道家,所以自号为问。当年遭贬,别的东西都没带走,只是带走了王宫里的许多书简,视为珍宝。我是他的书阁侍女,可是倘若他还活着,这些书简我都是万万碰不得的。”
“不过他死了,因此如今,我想怎么看便怎么看。”
阿禾犹豫片刻,回她:“做得好。要是他也……像你一样就好了。”
“为何?”
“你就能天天读给他听!我不信他通读了这些书,你天天读给他听,气死他!”
阿禾本意是要逗得月涟开心,自己才出墓有望。可她偷眼去窥,月涟并没有再笑,却是又搂抱住了自己,宛如初见那时。
“阿禾,你说得对,他并没有通读,他没有时间了。我是气病了他。他不教我读他的书,我便偷偷地读,最后被他发现了。他大怒。”月涟坦然道,“就幸了我。我很开心,因为这是件快乐事。他看我觉得快乐,便动手打我,一定要我哭。我不肯哭,我对他说,我既能读书,又能托身贵人,我所受的快乐远远大于痛苦,我为何要哭?”
“他幸了我之后便病得更重。医师说,他至多只有一年可活。他当时便要我收拾书简,让书简陪葬。他说,他读不完的,便要死后再读。我可惜那些书,自此永不见天日。我收拾完后,他又把我叫到床前,对我说,你既是我的两脚书橱,又是我的妻室,如此爱书,那便和书一起为我殉葬吧。我哭了,他反倒笑了,摸着我的头发说,你一个小侍女读这么多的书,如此不安本分,便没想过会折寿吗?”
“他读书本为经世致用,可最终致用的,也不过就是这一座陵寝。倘若我不安本分,他岂不是更不安吗?”
月涟突然发问:“你怎么说,阿禾?”
他不安本分,所以早死,你不安本分,所以被他折磨得早死。阿禾心烦意乱,险些张口道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幸而及时煞住。她暂时还不想早死。
“他是嫉妒你。他嫉妒你能读完这些书而他不能……他这么小气,做得了什么大事?就算他没病,怕也读不完这些书——要是我,要是我也能像你一样,读得完这些书就好了。”
阿禾望了望书简。上面早已墨色暗淡,字迹磨灭。
头埋在双臂之间的月涟终于动了。她飘过来,伸出一只手臂,塞到阿禾怀里。阿禾还以为自己话说得哪里不好,得罪了月涟,慌得险些举手来推她。谁知月涟倒在阿禾的怀里,轻飘得像落花委地。她附在阿禾耳边:“摸摸我。”
阿禾勉强镇定,要自己手不发抖,去摸月涟白得发青的手臂。出人意料,并没多冷,触手凉而润,手掌一路捋下去,就像在安抚一条无鳞的蛇。
而月涟没有感觉。向来她就无法让自己有感觉,如今发现阿禾也无法让自己有感觉,竟觉得阿禾像和自己是一体的。她缩在阿禾怀中,黑发是一匹不坏的缎子,挂在阿禾的手臂上,感到自己是段木头,周围无阻无碍,却无法挪动哪怕一下。但当她睁开眼睛,所见的仍旧是自己白森森的肌肤,是黄土,是尸油炼的蜡烛,是无底的黑暗明灭。
罢了。她让蜡烛暗下来。
是小西把月涟吵醒的。他们自以为隐蔽的那些个窸窸窣窣声,就好像千万张小嘴吞嚼着食物的声音,她听得一清二楚。果不其然,小西正爬在墓道顶上,一双小眼睛滴溜溜盯着底下的阿禾。阿禾跪坐在地,手里握着柄铁烛架,不住发抖。
月涟挥手把小西赶开。小西不甘心地冲她呲牙,她朝小西一扬手,它就偃旗息鼓,狺狺大叫着退走。阿禾回头望她,烛架犹然不肯放下,哀告道:“月涟,你放我走吧!求求你,我不能在这儿过一辈子!”
“不是我不肯放,”月涟告诉她,“是我也被关在这儿。我是戒指局的阵眼!”
“这座墓就是他的大手笔。他不愿意谁来偷他的东西,所以他要防备。而我被他幸了,我怀了孩子,生出了一个四胞胎。有了孩子本来是不必死的,可他一定要我死,刚好他看到了古书所载的戒指局。四个同胞的婴孩,在东西南北四方,镇守坟茔。为了压住婴灵,中央需要母亲坐镇。”
“所以,他死之前,就亲眼看着我被一勺一勺的灌水银,他要水银来压着我。他看着我喝不下去又吐,吐了又灌,一直到把我灌死。他把我吊在他的墓室里,把我的四个胎儿钉在东西南北。我是手指,他们是戒指。我镇着他们,他们拘束着我。他要我们永世给他守灵。虽说他也没有什么灵了,他已经被我的四个饿鬼婴儿给吞吃了!”
“因为他太过愚笨。他不配叫什么问道人。他永远都不可能像我一样,读完这里所有的书。所以我知道他是自作孽烧了手,戒指局没有看全,他没看到那一叶书简。阿禾,听我说,我要救你。别的你都休管,进那石室里去,我要你用蜡烛把石室里能烧的都烧个干净。尤其是那里面有个袋子,你先把袋子里的东西煮沸,再在上面扎个眼,叫袋子里的东西都烧尽。书简也烧掉。”
“那你呢?”
“我吗?”
大概就是永不再醒来。这无所谓。只要能让阿禾离开这里,什么都无所谓了——月涟本就没什么有所谓的东西了。
发现阿禾时月涟恼她打扰了自己,便决定唬一唬她。此时她又像那时一样,蹲下身去,长发披散,抱住了双膝。
从双足起,她开始缓慢融化,流淌,渗进土中。
一定是阿禾找到了方法。月涟笑起来,感到喜悦非常。阿禾没有害怕自己的尸身,一囊水银,她只是一个人皮口袋。一把火烧了自己,烧了棺材,烧了书简。
她的整个身体瘪下去,摊下去,直至胸口,直至头发。此时月涟才想起自己忘了什么:她没有问一问阿禾,究竟过了多长时间?十年?一百年?还是一千年?现在外面是什么样子?坟墓上长了什么草?何朝何代?
地上只余一洼白亮的液体,咝咝然在空气中蒸发。
书简被烧得扭曲,爆裂。阿禾将最后一卷放进去,年岁太久,竹条上蠹虫几乎把字迹吃空。她站起身来。
要走吗?还是要去看看月涟情况如何?
算了,她想。月涟是千年女鬼,而自己只是个凡人。
墓道上蜡烛已全灭,所幸油灯还在,只是油差不多烧尽,只余一点微光。阿禾护紧油灯,加快脚步顺原路走去。
大概因为太黑又太静,这条墓道显得如此漫长,纵使知道一切都已结束,阿禾还是有些心悸,只得强迫自己去想些什么。不愿意想到月涟,可是不知怎的,总是忍不住想到她。想到她对自己说出一切,而自己却不曾说出什么。又在心里暗笑,莫非你有什么好说的吗?不就是坑蒙拐骗,杀猪来也。何况她说的是真是假尚且……
阿禾摇摇头,要自己别去想她。
姜老大已死,此处是不能容身,出去之后,不如找个别的地方。思及此,她反手去摸腰带上的酒壶,还没摸到,便站在了原地。
蜡烛瞬间大亮,四周照彻,犹如白日,小小一盏油灯的微光荡然无存。
眼前的景象照得清清楚楚:姜老大的身体上攀附着什么东西。是一个红眼睛婴孩,身上还黏着滑腻腻的胎脂,抱住了姜老大的头颅,伸出长舌,从伤口中卷出脑浆。蜡烛光下它的指甲根根尖利发绿,姜老大手脚徒然地抽搐,嘴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呻吟。
End.
备注:标题来自柳敬言的墓志:去此高堂,言归厚夜,戒行不入,出宿无归。郊烟独起,陇雁孤飞,勒斯大暮,用纪芳徽。
本来是想把月涟塑造成落花洞女式的形象,但是没有,所以用了落花作比喻。
阿禾大名叫连禾,月涟大名叫贺月涟,lian he,he yue lian。
+展开
温馨提示:故事背景为架空城市,与现代有差距。笑语
“这样吧”
他显得无比的窘迫,手似乎都是颤抖的,攥着裤兜里的两块钱,脑子紧张到发白,带有手汗味道的纸币被他挤压的不成样子。他低着头,从嘴缝里挤出这句
“微信付你5块,现金给你两块,,”
收银员不以为然铺展开那两张皱巴巴的一块钱,放进收银柜内。再细小的动作,在他耳里放大数十倍,变得更外聒噪刺耳,结账完毕夺过塑料袋,快步溜走。
超市外车水马龙,一摊单车东倒西歪在盲道旁,拦着来去之间路人步伐,令人讨厌。时不时传出的鸣笛声更为讨厌,本就在商业广场附近,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吵得他吃饭都没了兴致,尽管他的午饭只是一碗泡面。
他一屁股坐在商场门口不远处的拦路圆柱上,脚后放着一瓶x夫山泉和一只早就干瘪的粗布钱包,一手端起泡面,一手握住刀叉从尚有余热面碗中捞起一块火腿肠塞入嘴中。这是他来到城里的第一顿午饭,此外他在大巴车上颠簸了12个小时有余。一阵猛烈的热风吹得周旁单车吱呀乱叫,钱包里露出他的身份证,他叫赵寿光,是个农民。
他又不是傻子,他深知一碗泡面不足以填饱挨了半天饿的肚子,得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赵寿光抬眼瞧见俩工作人员模样的人抱着箱子朝后门走进。 箱子分量肉眼可见沉重,足足半人高两人长的木箱,两人一前一后着实不便。赵寿光算是个来事的人,跟着进去兴许能有个岗位上表现的机会,想到这里,赵寿光嘬了两口面汤喝尽,急忙用刀叉戳进包装甩进垃圾箱,抓起塑料袋往怀里送,快马加鞭小跑过去。
他一把扶住箱中央一侧,那二人发觉重量卸下,就知有人帮忙。好在赵寿光力气大加上180还算高的个子,在家里就经常被喊去搬运农产货箱。一来二去,肩头上扛个一二百斤也没有问题。
赵寿光一进门,就闻到了漫天弥漫的电路板刺鼻气味。随着前面的引导,拐过暗角后本有的喧闹声,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寂静,货箱的重量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沉重,他低着头,肩头依着货箱,这个视角些许不便只能看见脚下的路。脚下地面粗糙,丝毫不像想象中城市里大商场该有的样子,或许就这个市场是这个样子?应该是自己见识少了。
赵寿光试图说服自己。
可过了没几分钟,除却眼前视角的阻碍,周边溢出来的霉气也直灌脑门,实在呛眼,不得已他问:
“要送到哪啊,哥们?”
“快到了,再挺挺。” 前头回复,或许是视角原因,赵寿光轻瞥一眼,看到前头领路人若隐若现。
叮叮叮——
尽头回转几串铃铛音,空廊传响,一短二长,好似唤回什么似的。身侧另一人的脚步随着清脆叮铃声开始加快。紧接霉气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又是那股刺鼻气味。
没走几步,又听见前面 “哥们,就放旁边。”
咣当一声,货箱砸在桌子之上。赵寿光揉着肩膀扶着腰,箱子里的东西实在沉重,像是驮着一匹死驴,不,两匹。
还没等他歇过劲儿来,就目睹那俩人头也不回的走掉。
难不成城里人都是这个样子的?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他低着头总觉得有廉价的光感扑在脑袋顶上,抬眼一瞧,赫然挂着: 北方极乐数码维修 ,是一块LED的跑马灯广告牌,五颜六色的文字滚动在店铺之上,特别像村门口洗剪吹理发铺子里传出的光芒,那里太过时髦,自己从不敢去那个时尚的地方剪头发,总觉得那不是常人能进的店铺。
“北方极乐数码维修,手机、ipad、相机、电视等产品维修,联系电话:xxxxxxxxxx 马德祥 详情到店咨询~”
门口的喇叭传来不合时宜的棒读声,文案与跑马灯流动的文字无异。有气无力且绵转悠长的声音,加上塑料普通话跟五彩斑斓的迪斯科广告屏相得益彰。 赵寿光盯着牌子看着入神,店内传出与喇叭里同等声线的男子招呼赵寿光进去。
“谢了,那东西几难抬咯。”
赵寿光走进店内,杂七杂八不认识的零件横横竖竖且歪七扭八钉在墙上,墙角难得的洞洞板上挂着几排型号不一的手机壳,紧挨着两侧的玻璃展示柜内摆放着不少赵寿光不认识的电子产品。
能认识的也就是大到电脑显示器,小到一块电子表全被塞进了柜子里。赵寿光左顾右盼得出结论——这个店面比收破烂的还像收破烂。
赵寿光打量柜台坐着的男人,看不出具体年龄,不过他脚上的破烂人字拖就能看出它比自己入城的日子多,看来住在这个附近很多年了。
“马哥,你知道这附近的人才市场在哪里么?”赵寿光说话从不拐弯,直截了当没有半句废话。他急切的想要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站稳脚跟。
可马德祥的反应让他有些失望,只见这个马哥抬脚搭在另一只腿上,同样端详赵寿光,半眯的眼神上下扫视,兼职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来来回回观察一圈,甚至连赵寿光的头发丝儿都不放过,接着似笑非笑回道 :
“这年头谁还去人才市场找工作,都用手机下阿婆婆找工作。”
手机?赵寿光狐疑的拿出自己的小灵通递到了柜台里面 “什么..阿?阿婆婆?”
马哥别过头,在赵寿光没有发觉的角度轻轻砸吧一声,转过身抛出一句
“你这破手机下不了阿婆婆,用这个。”
马德祥弯下腰,翻箱倒柜抱出包裹严实的樟木箱。放到柜台的那一刻,赵寿光似乎迎面感受到来时的霉气。
“信你马哥不咯,500块钱买个额手机。” 马德祥打开木箱,拿出顶头的大面屏手机,整体透粉细细琢磨还不失大气,城里的手机就是不一样。
马德祥趁他眼睛看直的功夫,拿纸巾偷着蘸了柜台下钵盂中的水抹了把屏幕,熟练的擦掉遗留在上面的指纹,又道:“4GB+64GB,看你也又不怎么用手机,这点内存够用。”
又示意赵寿光凑近,抓住赵寿光的手腕让他亲手开机,瞬时机子上粘满他的指纹。
“9成新咧,你看这玫瑰金,大气。”
手机屏幕亮起,一对情侣的照片短暂出现在壁纸上,而后又随即消失不见。马德祥截住这个档口,用袖子蹭一把早就锃亮的屏幕,遮住了刚刚的异端,转移话题
“看你这小伙子长得蛮结实,这块区域缺个骑手,明天我带你去x团休息点见引荐引荐”
他掸掉赵寿光肩头的土,又道“要是没得钱再来北方极乐数码卸点货。”
他这么做,根本没有给赵寿光任何拒绝的机会,还逼迫式的塞了一把房间钥匙,说着要带他去隔壁看看房。突如其来的热情冲昏赵寿光的头脑。
他带着“新”二手机,拿着钥匙就进了那间房间。
他躺在12平米的房间内仰望天花板 ,黄白的一角阴出半边霉点——
原来大城市的房子比山村里的小平房还要破。
赵寿光感慨,翻过身对着墙面,那股味道隐隐传出。不过他有些习惯了,这种味道可比刚刚来时走过的狭小胡同香多了。
房间是马德祥介绍的,在数码市场的身后,那是一片老式楼群,他住的这栋不知道是哪个傻缺盖得,大门冲着别人家饭馆的后门胡同,剩饭残羹的味道实在是不好闻。
想到这里,赵寿光横竖睡不着,从床上爬起来倒是想瞧瞧上一个租户留在这个小房间里什么新鲜的东西。
()
他蹲在电视橱前,看见柜内的几张破烂的港片碟子,倒是唤起了他小时候的回忆。村子偏远,又是在山村,所以除了一些老碟子和电线调频节目,看不到其他。
不过这次他从村里出来了,今天还遇到了贵人,如今住处也找到了,离安顿在大城市里也不远了,接着就能赚了钱,年底回家看望爷爷,然后...
正想的上头,就被突如其来的铃声无情戳破赵寿光将要铺开的打工之梦。
那是一串陌生的号码,手机被来电歌曲拍打着嗡嗡走向,震耳欲聋的音量令赵寿光苦不堪言。得亏他住的地方附近没有多少房客,就凭这样的声响,迟早第二天就被投诉到卷铺盖回家。
他接通电话 “喂?有事吗?” 对面无声,除却滋滋作响的电频声就没有其他。
他再次试探,“有人吗?” 说完后又是一片宁静,是一片将人声吞没的寂静。
赵寿光背后发冷,直觉告诉他这并不是一个友善的来电,于是挂断了电话。背上毛毛的触觉依旧没有散去,反而由上到下使得全身感受着阵阵的阴风。
这种感觉之前就有过,可身体的直觉阻止着他回想起当时的任何细节。脑子不断发白,像是收音机里无法接收到的频道,一直在模糊的断线。
那种令人心浮气躁的嗡嗡音再次出现,手机又一次的作响。赵寿光莫得勇气第二次接通,手机富有规律的振动声像是亡灵的哭泣溢满整个房间。
赵寿光受不了了,他必须要去找马德祥。
他住的地方离数码市场很近,这个怪手机让他忽略掉凌晨2点市场的后门还是敞开的,甚至轻而易举穿过扶梯登到了北方极乐数码的店铺门前。而且,马德祥也没有睡。
马德祥左右翻看,仿佛看不出任何毛病,敲敲手机后壳顾作犯难:
“这东西,你马哥可修不了。”
话语中,手机又冒出鬼铃声。赵寿光一急,不得不把手机音响堵住,忙问:
“那谁能修?”
手机被赵寿光死死的压在怀里,可该死的音量丝毫没有降低,反倒是像找到怨主样叫的更欢了。赵寿光的全部注意力放在这个手机上,趁此马德祥伏案写了一串东西,递给对方。尽管写的一言难尽,赵寿光还是在歪歪扭扭的字体中看出来一个地址:
“封都大街康淮44号——除鼠大队——陶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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