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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是二皇子三周岁的第二天。
为皇家嫡子的周岁庆典忙碌了数日,宫里上下都颇有些倦怠,再加上除了比他大两岁的同胞兄长,未来野心勃勃的皇子们最大的也尚在襁褓中嗷嗷待哺——那时的后宫对于年幼的二皇子,还是安全的、可以摆脱随从任意走动的地方。
于是小小的皇子独自漫步御花园,发现了一只跌落的雏鸟。
他看着头顶不算太高的树丫,将毛茸茸的鸟儿往兜帽里一放,扎起衣摆便开始往上爬——然而爬上这看起来不算高的树,对于年仅三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力有未逮——刚爬到三分之二的高度,二皇子就陷入了上下两难的僵局。
头上是遥不可及的树丫,脚下是离得老远的地面,坚强地忍耐半晌后,小皇子终于伴着雏鸟的叽喳,嗷嗷哭起来。
然后,二皇子第一次见到了那只白鹿。
银白的细软毛皮,温柔澄澈的眼。不知来处的白鹿凌空而立,让惶然的孩子骑上了自己温软的背。
它载着二皇子将那小小的雏鸟送回了巢,又把这小小的孩子送回了他金碧辉煌的巢——小皇子睁眼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他急急唤了宫人去寻那白鹿,却被人们笑着告知,这不过,是个祥瑞的梦罢了。
宫人为小小的皇子换下凌乱的衣衫,一片碎叶落下,被他小心藏进袖里。
他不再辩驳,心里却知道,白鹿是真的来过。
【二】
大皇子十岁那年,父皇给了所有皇子一人一名暗卫。
分给二皇子的,是个身量娇小的姑娘。
二皇子一脸茫然地看向母后,却发现母后的表情比自己还要茫然惶惑。
他顶着一言难尽的表情看向父皇,却发现父皇看过来的眼神,比自己还要一言难尽。
正犹豫要不要提醒父母男女授受不亲,却见那姑娘抬起头,水灵温软的大眼睛,澄澈得仿佛潺潺流动的水。
看着那双杏眼,半大的孩子心里仿佛漾开了浅浅的涟漪,他张了张嘴,最终却没再多言。
于是二皇子八岁那年,身边多了个女婢。
宫里上下都叫她“白鹿”,说是皇子殿下金口玉言定的名。
【三】
白鹿面容姣好,却沉默少言。
吃食衣妆她都不甚在意,人情往来间也少有笑颜。
唯有每日午后,和二皇子对坐案前,谈起诗书史话、礼乐仁义,她才话多起来。
二皇子每每被她指点训诫,都暗想父皇是不是以暗卫之名,送过来了一位女夫子。但白鹿说的大道理,大都很有道理,那双温软的杏眼仿佛有什么魔力,能引着人平心静气、悉心向学。
八岁到十五岁,二皇子和白鹿谈完了四书五经,论完了史话战策。
十五元服,建府独居的第二日午后,白鹿淡然讲起了帝王圣训,已非稚子的二皇子只错愕了一刹那,便了然地端正了神色。
时隔七年,他方才懂得了当初母后眼里的惶惑和父皇眼里的一言难尽——只是难免好奇,这样重要的决定,为何会选中了当时年仅八岁的自己。
【四】
皇子们日渐长大,父皇母后日渐体衰。
就像所有的帝位更迭一般,宫闱内外,渐渐不再太平。
天下触手可及,江山一步之遥。
同父异母的弟弟们化身虎狼,而同胞的兄长性格懦弱,虽未受封太子,他作为嫡长子却依然成为众矢之的,终日如坐针毡。
为了守护懦弱的兄长,为了母后安适无忧的晚年,为了白鹿数年如一日的辛勤教导,当然,也为了作为皇子便绝不会欠缺的野心——二皇子带着几分身不由己,也入了这天下最尊贵的名利场。
木秀于林,他权谋周旋,亲手将弟弟们的羽翼一一折去。
风必摧之,最终送他一支冷箭的,却是一向软弱示人的同胞兄长。
那支箭来得那样突兀迅猛,而他对这自幼一起长大的哥哥,从未设防。
二皇子有些惊愕、有些气恼,但最后挂上嘴角的,却是无奈苦笑。
他本性不喜杀伐争斗,却为了至亲违了本心。但最后要他性命的,却是他心心念念要护在身后的兄长。
这人生岂不是,就像个笑话么?
寒光一闪,剑尖挑开箭尖。
二皇子错愕看向身边娇小的白鹿,他的女夫子眉眼含霜雪,再不复往日春水般温软。
她做了他数年的夫子,时间太长,长得他几乎忘了,她最初是以暗卫的身份来到他身旁。
【五】
大皇子似乎一开始便打定了主意,此局不可善了,只能鱼死网破。
宫闱深深,上百近卫围追堵截,二皇子身边有的,却不过一个白鹿——这似乎,是一场毫无悬念的追杀。
偌大的宫廷,日常往来其间的皇子都不见得熟络,白鹿领着二皇子躲闪其间,却熟稔得仿佛是在自家庭院。明刀暗箭难躲难防,白鹿却似乎能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二皇子看着身边朝夕相伴的女子,她的武艺竟丝毫不逊色于斐然文采,白鹿周身浴血,大多却是来自旁人——可惜旁人,终是太多了些。
退无可退之时,二皇子慨然叹道:“你教我为君之道,杀伐果断,我心里却总是顾及血脉亲缘。如今方知没有坐上那个位置,想要慈悲都是不能。可惜功败垂成,还连累了你。”
一身斑驳的女子眉眼一弯,竟是微微笑起来。她说:“为君之道,始于立志。气魂寰宇,刚柔并济,渡众生,平天下,方为志——君既立志,上位可及。”
二皇子看着润泽的白光渐渐覆过女子浅笑的脸,光幕消散后现出的,是犀角、狮身、龙背、熊爪、鱼鳞、牛尾。
他看着那双熟悉万分的澄净杏眼,暗想当初年幼的自己,怎么才能把眼前的祥瑞异兽认作了几乎毫不相似的白鹿儿。
攀上背脊,雪白的皮毛如记忆中一般温软。
二皇子再不担忧什么了,他记得他的夫子曾经一脸认真地讲授:甪端者,异兽也,日行万八千里,明达方外之事。
【六】
没人知道二皇子是怎样从重重包围中脱困,只知道大皇子功败垂成,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皇兄,”二皇子站着,看向跪在下方的兄长,“那万人之上的至尊之位,真能抵得上手足至亲自小的情分?”
“情分?”大皇子仓皇笑起来,直笑得眼角带泪,“祥瑞异兽入你梦中,最好的暗卫入你府中,我身为嫡子长子,风雨摧折无人维护,父皇与母后待我,何曾有过半点情分?”
“那我呢?”已经长成大人的小小皇子,静静看着他唯一的兄长,直到那个眼里写满权欲的陌生男人,重新露出熟悉的软弱表情,默默错开脸去。
二皇子垂下眼,忽然就笑了。
【七】
尘埃落定的时候,二殿下已然成了陛下。
宫廷内外回溯这一段皇权之争,却意外发现诸位皇子虽羽翼折损,却都安然活着,连对新帝下了杀手的大皇子,也在登基大典后循例封了亲王。
“还是这么软和的性子,”杏眼澄澈的女夫子看着宝座之上的帝王,颇为无奈,“几年教导加上夺位之争,竟也没把你磨出一副硬心肠。”
“夫子有言,为君者以仁治国,恩威并著,朕谨记之。”高高在上的天子仿佛是被自己的话提醒一般略作思索,悠悠接续——“却不知朕对夫子,有何恩可施?”
娇小的女夫子端正了神色,合拢双手,一揖到地:
“惟愿四海波静,千里风同。兵藏武库,马入华山。海晏河清,文修武偃。四海昇平,圣主垂衣。”
【八】
甪端者,犀角、狮身、龙背、熊爪、鱼鳞、牛尾。
日行万八千里,又晓四夷之语,明达方外幽远之事,明君圣主在位,则奉书而至。
——Vol.154[鹿]
+展开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踏仙门oc脑洞文一,如果有印象这种能帮助我检测人物性格有无偏离之类的十分感谢
阙西东被托付给陆生羽的时候,一百有三十岁,换算成人类年纪,不过豆蔻。
踏仙门造在险峻高山之上,四千四百四十级台阶,象征生世皆无四百四病难。
陆生羽抱着她,一步一级台阶往上走,凛冬白雪茫茫,大块的从青松顶端跌下,扑簌落地悄无声息。风是不是有些冷?他问,不等她回答就把蓑衣解下来披在她身上。
阙西东把自己窝在领口羽衬里,回忆起冬天时麻雀们化作原形把她围绕在最中间保暖,族长从她头顶蹦跶到左翅,安排轮到哪些人去寻找食物。有时她也央求其他人带她一块觅食,他们生怕有危险,总是叽叽喳喳提醒,不像现在的这条路,那么长,却如此安静。
三十岁时被丢在麻雀族群的门边,只是因为她的颜色和别的孔雀不同,索性麻雀还是捡了她抚养,他们常说,这样美丽的白色,总有一天会成为踏仙门的上仙陆生羽的弟子。这个名字在他们口中都是敬仰和艳羡的,因为麻雀族群的冬天总是难捱,在那多年间受惠良多。
但是她其实一点都不想离开麻雀们,但他们说族群里没有适合孔雀修炼的功法,若是过了这个年岁还不能开始修炼,便终其一生也不可化形学法术。
可是就算一生不会化形法术,也没什么关系啊?她歪头眨眼。
化形后的族长是个三寸高的小老头,他笑眯眯轻拍她的头,可是世界上总有很多情境,必须要你会这些才有可能破局。
而且一生很长很长,你是孔雀会比我们活得更长——到时候麻雀爷爷我早就不在咯。他吹起自己的胡子,半闭眼望向不远处的巍峨高山。
不在?
就是死。
死是什么?
族长没有回答。阙西东偷偷瞟一眼陆生羽,觉得这个哥哥除了化形后个子比麻雀高很多外,看上去也挺平易近人,但是族长却真的十分恭敬。于是她问,陆哥哥,什么是死?
戴斗笠的青年低头,似乎有些为难怎么答,无奈地笑起来,你在山下的时候,是不是有看过小草和野花会在春天生长开放?见她颔首,他继续道,那你上山前看到的他们呢?
没看到啊,秋天草就枯萎了,野花更早,夏末基本凋谢干净。
死,差不多就是见不到。陆生羽拢起一捧雪道,而且是永远见不到。
生死循环,乃是天道。他展开手掌,野草在雪上突兀抽芽生长,最后顶端绽放出蓝紫的野花。法术,就是顺之寻迹,逆之而行,得到一线生机。
哇,原来法术是这么有用的东西,那我要学!陆哥哥教我这个!她顿时对这本来不屑一顾的东西感兴趣起来,如果学会法术,是不是就可以让族长爷爷长生不老或死而复生,在冬天变出野花,是不是也可以在冬天变出食物?
等她正式开始学习,才发现寻得生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先筑基,还得突破好几重境界,再领悟到如何观察的方法。
开门时候她每次有新见解,还会去兴高采烈告诉陆生羽问能不能学让花草生长的法术,对方总是摇头说,再等等。次数多了,她渐渐平静下来,后来便不再询问。
但陆生羽虽然悉心指点,但从未说收她为徒。踏仙门的领地很大,屋子也鳞次栉比、雕梁画栋,然而她却没见过除对方和自己外的第三个人。
门派只有我们两个吗?有次她忍不住问陆生羽。
还有我的师父,不知为何说到这他停顿半秒,彀瓴,在笼月崖。
那是哪,我能去看看吗?
再等等。
这一等便是五十年,倏忽又是四分之一的时间。随年岁增长,时间似乎越来越快。
那天她刚化形成功,兴冲冲便下山去找在小镇执行任务的陆生羽,在修炼的山中无岁月里,对方的地位已经逐渐和麻雀族长在她心中平齐。踏过那四千四百四台阶,原来用人类的脚踩在地上是这样的感觉。
山门外有白发人五彩披帛飞扬,用剑指着的另一人尾羽形状和她如出一辙,只是森绿色且更长。
在被麻雀收养的日子里,族长曾问她是否会怨恨那些把她丢弃的同族,日后若是相遇会如何。她也无数次在脑海中勾勒同族的样子,但因为年岁太小所以根本没残存印象。
人又如何去怨恨压根不记得的东西呢?而且是因为生活辛苦才会怨恨,但她明明和麻雀族群、和陆生羽都生活得很快乐,又怎么会产生怨恨。
身体早于意识就跑到了剑之前,她拦住那一剑,那席卷的寒光又被另一柄剑拦住,白刃相接发出铮然轰鸣。
弟子恳请师父手下留情,陆生羽退后三步站定,向还剑入鞘者躬身。
师父……彀瓴吗?她抬眼看那白发人面上不置可否,眉间朱砂红艳,闻言转身便离开。
离别雀,你既来,何必要先我一步。陆生羽对被留下的人说。
你不是说,我注定要死,为什么不能选择一种快点的死法。红衣青年哂笑,语气懒洋洋反而更凉薄。
我求师父收你为徒,你命不该至此。
何必呢?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离别雀浑不在意,掸干净身上尘土。你师父万一拒绝你呢,多尴尬。
师父不会拒绝。
那倒是很奇怪了,怎么就不会拒绝呢?哦,还有那边也有只小孔雀,你救人也是白救,以后不要做这种傻事,万一死了可算浪费。
那时她想,救人怎么会是白救呢?
就像那时她想,死是什么,怨恨又是什么。
许多年后她才明白这些,在陆生羽的灵牌之前,面对那坛骨灰无言。
你拿命救彀瓴,他却像浑不在意。
——难道不是白救吗?为什么临死还劝我不要因为你就怨恨他?
门外的离别雀在等她,他们造了无数符纸,要闯踏仙门三十三禁制,带这坛骨灰离开。
她想不明白,或许下山之后,会找到答案。
+展开
作者:绿鲤
评论:随意
(灵感源自关键词《圣诞》,是一些oc的魔法少女paro。虽然有一些之前出现过的角色,但当做平行世界来看吧。)
【在这个世界,每个女孩子都可能成为魔法少女。
当那发自内心的,“超越现实”的愿望开始发光时,就会有星辰降落,化作超越现实的力量,为之带来名为“魔法”的祝福。
在无人知晓之处,魔法少女们就凭借这份祝福隐秘地奋战着,讨伐诅咒之物,净除那股不祥的力量,守卫着人们和平的日常。】
温博兰市的街道上下起了雪,灯光温暖的商铺纷纷挂起铃铛花环,装饰上松果,而广场上的圣诞树也亮起了彩灯。过了放学下班的点钟,游人明显多了起来。路灯下的礼物堆边,小孩子们蜂拥过去与戴着红帽子蓄着白胡子的老人家合影,诉说自己今年一直都很乖,可不可以要怎样怎样的礼物,然后就会获得慈祥老人故作神秘的笑容——今晚就是平安夜了。
卷起头发,扎成一对低垂在胸前的辫子。涂上唇彩,略微笨拙地画上眼线。做完这些,洛丝蜜才想起还要挑一套漂亮的衣服换上——得格外小心不要弄花妆了——说着就为自己的欠考虑拍了一下脑门。
洛丝蜜的手机屏幕上,魔法少女群组的姐妹们都在愉快地讨论如何度过平安夜和圣诞节的事,而话题时不时就会歪到她这里。
[利碧]:洛丝蜜怎么冒了个泡就又不见了?
[珊德拉]:今天可是她的第一次约会,少女全力准备中.jpg
[冰珂]:双向暗恋这种事竟然也发生在我身边![心心.jpg]
[一澈]:为了保证洛丝蜜的约会万无一失,今天的夜巡得开始安排了。
[贝德丽采]:但一澈你的状态,最近不是不太稳定吗?
[一澈]:今天好多了,不激烈战斗应该就没问题。
[莉迪雅]:我没问题,我和珊德拉一起负责霞湾区。
[利碧]:一澈给我好好休息,商业街就我来吧,我熟悉地形。冰珂跟我一起。
[冰珂]:诶????我想去海湾!
[利碧]:圣诞节又没人去海湾,跟我去人多的地方巡逻。[拖走.gif]
[洛丝蜜]:呜啊啊谢谢大家![猫猫磕头.gif]
[一澈]:今天就先忘记拯救世界吧,约会愉快!
[贝德丽采]:约会愉快!
[洛丝蜜]:[照片]姐妹们,粉色的还是米色的?
[一澈]:粉色娇嫩,不过你穿米色更可爱。
洛丝蜜喜欢的那个弹钢琴的男生,在上次社团活动的时候向她告白了,今天他们约好了要一起吃晚饭,去圣诞树广场听平安夜的钟声。
>>我出发了,10分钟后楼下等我
<<我也准备出门了❀
她确认了一下时间,回复了消息,又雀跃着穿上那件米色的毛绒呢子外衣,穿上靴子,最后在穿衣镜前左右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样子,拦不住浮上嘴角的笑容,摇晃着辫子和衣服上的毛球出了门。
[珊德拉]:这种其乐融融的节日应该不会有咒兽冒出来吧~虽然要巡逻但是似乎也不用太紧张嘛
[莉迪雅]:越是到这种大家都很快乐的节日,越是可能有得不到这些快乐的人在孤独又阴暗地爬行。
[贝德丽采]:已经是一个人过圣诞节了,就不要用阴暗地爬行来形容了吧^不过莉迪雅说的这种情况也要注意。
[利碧]:你们这么一说我就满脑子不好的预感,这世上可是有着只知道诅咒他人的幸福的人类哦。[全杀了.gif]
[珊德拉]:因为利碧也是那种很多人嫉妒的受欢迎的美女吧
[利碧]:闭嘴.jpg
回复完这一句,金发如波的高挑少女抬起头瞪走了第四个似乎有意过来搭讪的年轻男子,顶着一张各种意义能杀人的脸快步前进,在看到某个穿着米其林一样的羽绒服的高大身影时皮靴咔哒着小跑过去,一把薅住了刚从步行街闸口钻进来的大女孩顶顶亲热地来了一句“嗨我的大宝贝~”
“嗨我的小宝贝,你今晚则么则么热情?”她刚想给她们的大美妞来个热情的拥抱,后半句就被跟着脸一起揉皱了:“我做戳什么了谬?”
“你一定要坐公交车来吗?你不是可以开浮空船吗?我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干站着等了你半小时我的大宝贝Brrrrincoco.给你买的热可可都要结成巧克力棒子了。”
“Awwwww利碧碧你谆好。”被揉得头发都乱掉的冰珂并没在意这些,只是给了她一个招牌式的爽朗笑容,提起一个扎了丝带的纸袋:“对不起,我想看一看节日气氛的街道,就来晚了,但是我也带了圣诞礼物给你。”
“……”利碧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这才放开对方的脸接过袋子“算了,我也有十分钟躲在咖啡店。快喝一口吧现在还没凉透。”说着把饮料递给了她,转过身去把看热闹的路人再一个个瞪走,
“啊还有,谢谢你的礼物啊。”
+展开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该标题与内容无关)
正当是对着屏幕唱歌唱到气喘的时候,林文转头看见地面上摆着一顶绿色帽子。
那是一顶绿色鱼形帽子,两边有可爱的鱼鳍,它正张开大嘴打算将林文的头含进去。当然不会真的吃下去,当然。
那是比等重量黄金还要珍贵十倍的帽子。
第一,它是顶绿色帽子。听上去就很搞笑,你作为一个受某文化熏陶的人绝不可能将它戴着走出门去。
第二,它是个鱼形帽子,虽然比较可爱,但实话实说是丑得可爱。它有清新的颜色,又有一张显得笨拙的脸,眼睛也呆呆的。这或许是一种反差,颜色改一下变得暗淡就没人觉得它可爱了。人们热爱反差,颠三倒四,天翻地转,倒反天罡。林文为此感到可耻。
第三,说实话,前两条都是显不出价值的狗屁。重要的是第三点,戴上它,你就能与他人的思维同调。你不会觉得他人之罪为罪,你会感到喜悦,从此生活在一片安宁之中。
前几天,有个亲戚家的家里蹲无职叔叔就是这么和林文说的。他很正式地说了上面那三条,没等林文思考,他最后说了一句:“说到底,人生最重要的是不要觉得无趣。安于现状虽然好,但你或许更需要一次脑暴。”
脑暴是什么,林文没来得及问。至于为什么最应该摆脱现状的亲戚家里蹲叔叔要把这次机会让给他,他也没来得及问。
现在的科技都进步到这种程度了吗?这句话听上去太蠢。当叔叔把帽子硬塞进他的手里的时候,他就不打算问了。
不能说问,调侃吧,调侃好一些,显得自己没有那么呆。林文想着。
林文记忆力很好,但他不擅长“记忆”。或许是因为他小时候觉得“学习”要随时随地,而不是硬逼自己记住。他也因此能够理直气壮地休息,别人在学习,他在,他在干嘛呢?游离,他一直在状况外。
他在学校有几个朋友,但放假时绝不会联系。每次回家都像是回归丛林,成为世界之王。
林文离开椅子,抓起帽子,倒在床上。他把帽子顶在额头上,感受它的触感。很软,摸起来也很舒服,伸出的鱼鳍可以捏一捏。
“神——”那呆滞的眼睛盯着他。他忍不住说出那句话,“神经病啊。”
帽子被丢到床头。
成为集体的一部分是很恐怖的一件事。霸凌通常都是由集体实施的。恐怖袭击也是由组织进行。他们都有各自的纲领,是人的个体性的极端膨胀。混进一个集体里,你可能会额外获得很多特性,会多出不少本来不值得人在意的东西。
比如,林文想起家里的父母,他们或是苦劝或是怒骂地劝人去学习去工作去结婚。那是因为他们都是一个巨大集体的一员啊!
“别人会笑你的。”
别人是谁啊!林文想。这正是他们身处集体的暗示。心有别人,那自然有自己人。心收到“别人”的影响,或许这个“别人”才是自己人呢。
一瞬间,林文感到自己的父母是坐在莲台上的。上万万的莲台排列在晴空上,太阳从他们背后升起,透出丝丝金光。这正是古往今来最大最善的集体。那些秘密集会又算得上个什么。
快乐,林文感到一股无匹的快乐。那正是莲台有座的欣喜。
不过他的快乐没持续多久。他开始疑问,这么好的事我之前怎么没把握住。它什么时候为我提出了邀请吗?
林文想着想着,把一只腿叠在另一只腿上,脚尖晃动。他今天上班走了不少路,稍长的脚趾甲把袜子戳破了。指甲缝里有些黑黑的东西。难不成是鞋里面被挖出来了一部分?
光是看也能感到臭味,林文脱下袜子塞进鞋子里。他还准备明天再穿。
到底是什么时候拒绝的呢?林文心想着。
那个帽子又到他面前。两边白白的鱼鳍像鱼又像鸟。这正是好事一桩!
林文双手虔诚地捧起那顶帽子,心绪翻飞,他想起父母殷切的期盼(主要指赚钱与结婚),想起不再联系但未来可能再见的好友,想起刚被甩飞的拖鞋,想起晚上煮的一团糊糊但是食材还算新鲜因此还是能吃的晚饭。
他郑重地戴上帽子。
这什么帽子,内层怎么是网格,这不是喇我耳朵么。戴起来也不太舒服,不是很软,而且很薄,感觉头快要钻出去了。
就算是能与人思维同调的,能让人成为团体一员的帽子,这戴着也太不咋样了。多花点钱在穿戴体验上行不行,你这奸商。
耳朵里什么也听不见(除了窗外楼下的广场舞声),心里也没有任何别人的声音,当然也没有见到老头。
这特么不就是个普通帽子么。
林文把帽子取下来朝墙上丢过去,然后又自己接住,用手指转来转去。
“说到底这是什么呢?”林文掏出手机,把帽子摊平放在被子上。他拍了张照,一搜。
是某个名气不高不低的二流明星的周边。
“哇哦。”林文看着这周边的价格。虽然比不上十倍黄金,但对这做工也算是挺贵了。
好亲戚没骗人,这确实是能沟通他人,与他人同调的帽子。叔叔不光是个家里蹲,还是个偶像宅,真恶心。
数日后,牵着狗的叔叔走到了林文家门口,把帽子要了回去。
今天这狗大概能运动好一会了,林文想,毕竟地铁不能带宠物。
精神旺盛的哈士奇拉着叔叔朝夜色奔去。
+展开
看完结尾再看开头,感觉帽子这么看完全没有沟通他人的作用嘛,总觉得戴出去的话反而会因为很滑稽而被人觉得很奇怪,虽然林文会说自己游离在状况外,但看到他戴上这顶丑得可爱的帽子时还是忍不住心想其实还是很希望能和别人沟通同调的吧!莲台有座我的理解是背靠集体,就像是依赖于集体所呈现出的巨大意志的一部分一样,不过其实我觉得父母这里比起集体意志,或许更像是传统和社会规戒这样更深层次的东西了,不过和他人同调果然很困难啊,最后林文也只有通过帽子能够理解一点叔叔,但还是会说他恶心,所以看完我反而想虽然开头说了这样一顶帽子,但莫非想表述的是人与人无法共情这件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