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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贩卖机
备注:阿巴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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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驶入沙粒构筑成的汪洋,一片单调的黄色的沙之海。
船碾过沙粒,发出沙沙的声响,单调的声音与景色让咩咩哈欠连连。
“咩咩,醒一醒。我们到了哦。”
于是咩咩再睁开眼时,便发现船停在了与沙几乎同色的老旧路基旁,路边有几间半埋在沙里的石砌小屋和几辆人力驱动的宽皮履带的木制车辆。犬山据此推断这是个码头。
不止是空气,炎热的气候甚至透过厚底旅行靴下被细沙覆盖着的坚硬红色岩石准确地传达到脚底。犬山只后悔当时一时冲动接下任务,而咩咩则对目前的热度相当满意,甚至连性格都活泼了几分。
真不错。
委托人给的地址并不是完全正确。而且准确的说,这位委托人实际只是真正委托人的委托人。
***
“大副手上有一个委托,你要不要做。”暗格的老板娘——延魅胳膊撑在吧台上,手托着下巴,把大杯的柠檬水推到犬山面前。
“大副?”
“哎呀哎呀,好久(几天)不见了呀犬山。”还没容犬山询问细节,自称为大副的炸毛的帅气青年就眉开眼笑凑了上来,这人是酒吧的常客,平日里靠着他那张在大多数世界里都应是颇受年轻女性青睐“通行证”的脸,和擅长甜言蜜语和自来熟的性格,总是能接到不少酬劳不错又简单的委托。
据大副自己的说法,他手上正在做的委托出了些差错,计划有变动,实在是分不出手同时做其他事情,而这件委托的时间又临近期限,便只好把这份委托转交出去。关于委托的内容他说的实在过于琐碎,简单的说,就是从某个航线坐标确定的世界中的养殖者手中买下某种特定狐狸的毛——那是一种有着独特光泽的隔热好材料,再由大副将它们转交给另一处的委托人就完成了。除去航行的部分,只是个非常简单的任务。
“那,转手的价格是……”
“没有中介费。”老板娘少有地白了一眼大副。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家伙有多次靠嘴上功夫撩上委托地的女性,之后怂包跑路的前科。
鬼知道他这次又骗走哪颗少女心不敢回去兑现承诺,用金币和小玩意儿求着老板娘帮他收拾残局,而手头缺钱的自己正好就是那个蒙在鼓里的倒霉蛋。
***
“海平面”在下沉。沙粒形成的潮水向海的另一头退去,海岸边显露出更多的深红色路基石。
这大约便是这片海的落潮景象。
“这是六十小涨落一见的大落潮,”这个时候咩咩的“图书馆”开始发挥效用,“一般会持续三五天的样子,从目前的沙位来看,这次落潮才刚刚开始。等沙落下去更多,会有不少人来赶海,捡拾海边原本埋在沙里的东西。那个时候,我们的船恐怕也会搁浅在码头里。啊对了,顺便一提,这地方一般会以涨落来作为时间的单位……”
即使是从未没来过的地方,咩咩也可以经由他们龙族脑内所共有的信息得到此处的情报。只是由于咩咩还是未成年,他所能读到的信息并不完整。
“……这段路也太长了,不如犬山你变回狼去,把我和行李一并运过去怎么样?怎么样?”这是自犬山认识咩咩以来,除了翻译与信息讲解之外他说的最长的一段话。
“不可能。”提议被果断否决。
“噫~”咩咩随即发出意味不明的声音。看来气温的炎热对咩咩也有相当程度的影响,甚至可能是好的意味。
但只想就地躺下的犬山现在可没空考虑这个。
“啊呀,你们是谁?”走了几乎要了犬山命的一段长路之后,两人终于遇到一个人。从他的身旁的牛群来看。估计是附近的牧人。而当他得知犬山是来买狐狸毛的时候,显得有点紧张和窘迫。
“哎呀狐狸换毛的季节还没到,我们可能没有那么好的毛可以给你。”
“唔,那倒是没关系,能买到就行。”狐毛的质量问题当然是让大副去头痛,只负责把手里的购买凭条换成毛的犬山才不管这些。或者说,让明显的隐瞒部分事情的大副吃点瘪正是犬山喜闻乐见的事情。
牧人把凭条凑到眼睛底下仔细看着。“这个……这也太旧了,都是两个大涨落以前的东西了。这个现在可……”他犹豫了一会。“算了,你们跟我来吧。”
犬山之前推断的果然没错,大副为了逃避现实,故意将坐标的时间轴报错了一位。若是落得个白跑一趟的下场,恐怕犬山真得考虑把他装进麻袋打一顿才能消气。
跟着牧人的脚步往村落走去,途径海边。犬山向码头那边望去。船已经完全搁浅在了码头,而原本被沙掩埋,原本以为是道路与小石屋的地方,是一层一层摞在一起沿着海岸建造的的无数石楼。
而据牧人所说,那是几百个大涨落之前的古代遗迹,只有这个时候才会露出一部分。而它们的历史早已随着沙海湮没其中,无人知晓。
石楼之间,活跃着几个赶海的身影。巨大的昆虫甲壳与动物的骨骸半埋在沙中,这便是这些赶海人今天搜寻的目标。
在牧人和赶海人的盛情邀请下,犬山和咩咩不得已做了一整天的搬运工。直到晚上才得以到达村落。
“作为帮他们一同赶海的回报,我可以送你们一些故事。”村落中最年长的老人,一位饱经沧桑,头上带着象征她身份与地位的头饰的长者坐在篝火旁吸着旱烟。
“我们……”直觉告诉犬山,她的故事恐怕要耗费一整个晚上才能听完。他不由心生退意。
“你们也不急吧。”
确实,船搁浅在码头想走也走不了。犬山只得再次坐下来。
“那是我年轻时候的事了,起码是两个涨落之前。”老人开始讲述故事。“我还记得,那也是这个时候,大涨落刚刚开始。那个收狐毛的商贩就是那个时候来的。他也同你们一样,被落潮困在村子里无法离开。我就是那个时候认识他的。”
“我想知道……”少女认真的想了一会“沙海的对面是什么。”
“是海,是真正的无边无际的水形成的海。比最大的湖还要大几百倍,几千倍。”老人要讲的故事这才真正的开始,那是犬山所熟悉的海上,以大副为主角的故事。
果然还是要想个办法给大副打一拳出出气才好,眼见着夜晚即将过去,老人的讲述还未有停下的意思,犬山不由得开始心思游走物外,而咩咩靠在他的腿上早就睡着。
+展开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是鸦青色的深夜,一轮圆月当空,清凌凌地把雪般的光洒下。月下一辆马车奔驰,马儿跑得有几分吃力,驾车的是个年约及冠的青年,他又喝了一声“驾!”马竭力又加快几分,但不久又气喘吁吁地放慢。青年骂了一声,车帘忽然掀起,露出一张少女的粉脸:“大哥,白兔跑不动了么?”
“可不是吗!”青年急道。“这儿离客栈还不知要多久!”
夜风凛凛,少女粉白如花瓣的额头上,却滚下一粒汗来。“那该如何是好……”话犹未了,她忽地眼睛一亮,叫道:“大哥你看!”
青年应声望去,顿时也是一喜。平原广阔,中央孤零零地蛰伏着一所宅院,被月色照得发白,身后却是长长的黑暗。
敲门久无人应,去推却是应手而开。灰尘簌簌,青年左手提一盏纱灯,右手扇了扇风,连呸几口。少女在后道:“娘,看着些门槛——好大的一所宅院!”
“就连咱们的娄府都比不上呢。”青年道,“但……似乎并无一人。”
“想是这户人家早就搬走了。”站在少女身后的中年男子道。他是圆脸,疏疏几缕髭须,头发也只勉强梳起一个髻来。“咱们就在这里留宿一晚吧。阿秩阿香,你们去看看这里的床收拾收拾能不能睡。夫人,我和你去马车上,拿些吃的来。对了,我还带了一坛酒,也搬来吧。”
阿香奇道:“父亲还带了酒?”
娄夫人叹气道:“阿香,快别提了!阿秩和你爹,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说逃难还带什么酒,他硬说这是为你准备的好女儿红,要和你对酌呢!”
娄老爷笑道:“哎哟,夫人!咱们虽是要逃过那觊觎阿香、无法无天的臭小子,可今晚好歹是个佳节啊!走,咱们去拿!”
娄夫人嘴里虽还嘟囔着“追兵尚且不知追没追上来”,却还是和娄老爷并肩去了。阿香微微一笑,两道柳眉却垂蹙下来。她喟叹。
“阿香,咱们也走吧。”娄秩从后搂住妹妹的肩膀,探头瞧瞧她的脸。“你还发愁吗?”
他问得轻柔,阿香低头,苦笑道:“大哥,我在想……”
他俩朝宅院中的房室走去。
“……都是我的缘故。好端端的一个中秋,全家人却在外,就如被猫追赶的耗子般仓促奔逃。老妈妈留在家里,还不晓得那王家人会把她怎样……”
“别担心了。”娄秩道,“我小妹妹这么美丽,怎可发愁?女人皱眉太多,可要长皱纹。那姓王的小子,虽然嚣张跋扈,但论狠辣,还不至于对老妈妈下手。我们终究是诗礼人家,不是白身。中秋佳节,难道不是家人俱在就可以了么?等明日,咱们去投奔了姨夫,再速速地给你说一门好亲……”
“说什么呢?!”阿香听他越说越不正经,羞恼地笑了起来。娄秩嘴角一咧:“是实话呀!阿香,你看你表哥如何?还是说,你要找的夫婿,要宅子大过这所?……”
说话间,他们转过抄手游廊,迈进垂花门,蛛网飘摇,尘灰如雾。肥厚的青苔绣满了阶前柱脚,长长短短蒙络摇缀的野草野藤生长如死绿的湖。并无虫声。风声也无。就只有兄妹俩轻重不一的足音,淹没在两人的私语声中。
院中四棵树,三棵幼小的桃树,已经一并枯死,在野草丛中,几乎只能看见三个黑尖。独有一棵柳树,高大挺拔,依依袅袅,无风亦动。西厢房门上一把锈迹斑斑的锁,烂掉的窗户纸上浸出比墨还浓的黑暗。隐隐地,似乎还有一股臭味。东厢房门开了一道缝。兄妹俩一前一后地进了门,灯笼的火焰急促地跳跃了一下。在幽暗的灯光下,可以看见这屋子里一片凌乱,桌上的书烂朽,茶杯打碎,多宝格里的古玩灰尘积了一指厚。
似乎有无数的游丝,在这里牵萦。
阿秩手中的灯往多宝格边凑了凑,忽然有一只大青蛾从花瓶中飞出来,尽力往灯上一扑,灯纸都被撞得轰响。阿香惊叫了一声,阿秩连忙挥手赶它。青蛾踉跄飞往墙上,只见那里挂一张暗淡的旧画,墨色沉浊,是一个亭亭玉立的青衣女子,上题诗道:
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
床铺也是凌乱的,被子有一大块黑色污迹,污迹上长了寸许长的绿毛,但收拾收拾,却也还可以容身。
中堂北房与东厢大致相同,只有后院的房间,虽然狭小,却干干净净,空空荡荡。一架竹屏风,上嵌大块黄铜,打磨得光可鉴影。阿秩笑道:“阿香,你看这里,好做你今晚的闺房呢。”
阿香哼笑一声。“鸠占鹊巢罢了。大哥,你说,住在这儿的,难不成就是那位‘风欺柳’娘子?”
“我看这位画家,虽然笔墨老到,态度却庸俗。他笔下的女人,未必能如此精爽。”
“我们现在是寄人篱下,你当心祸从口出,主人见怪啊。”阿香趣他。阿秩连忙道:“不说了不说了,客随主便!”
他俩又朝后花园望了望。花园似乎极大,花木扶疏,中央一口小井。再没什么好看的,兄妹俩便拐进月亮门,却看见娄老夫妻俩正在院子里,一桌四椅,桌上一坛酒,炒米与酱瓜茄,摆得倒是整齐。娄夫人嗔道:“你们这两个孩子,去了哪儿游荡?我和你爹爹直着嗓子叫了你们也有十几声,你们怎么一声不吭?”
“可不是么,你娘还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情。我说,夫人不必着急,她还要来拉我耳朵!”
阿香噗嗤笑了。“我和哥哥都没听见,带累了爹爹了。倒是咱们这中秋晚宴,也忒寒酸了,连筷子也没有。”
“哎呀!是我疏忽了。”说着,娄夫人就要起身,阿香忙阻道:“娘别动,我去厨房找找。”
厨房在东厢南角,兄妹俩刚刚就只剩这里没找。阿香攥住光滑的门环,往里一推。她感到一股尖细的冷风,直吹到她的脸上。一张白脸,悬在半空,呆沉沉地瞪着不见瞳仁的眼睛,瞪她。
阿香骇得嘶叫一声,连灯笼也给丢到地上。娄老爷、娄夫人和阿秩也一惊不小,悉围上来,只见厨房里站着一个长身白面的女子,也是一脸的惊恐,又望见他们三个,短促地尖叫一声就晕倒在地。
这下子也不用喝酒,小厨房里就有干净碗筷,拿了茶壶里的冷茶给女子灌下去,半晌方醒。她自言姓褚,名雨朋,是这户人家的侍婢,主人远逃,独留她看家。阿秩连忙为擅闯向她致歉。雨朋摇头笑道:“公子太客气了!主人已走了多年,从没有一封信回来。我只是一介弱质,无力支持这么大一所宅子的妥帖,今年遇上中秋,就喝了几杯,没想到就醉了。娄小姐把我吓了一跳,让列位见笑了。不知道娄公子你们又是为什么离家?”
阿秩看了阿香一眼,答道:“我们是被一个奸人所害,想去投奔亲戚。”
“那我们真是同病相怜了。”雨朋笑道,“我们爷在家时,也常怒骂朝廷中的贪官污吏。我们老爷也是为人正直,终至于此。不知道他们几时回来……?”
阿秩见她蹙眉,连忙安慰:“会回来的,会回来的。褚姑娘,你看天上那轮圆月,就是个好意头。”
雨朋冁然一笑:“那就谢过娄公子了。”她转脸看见桌子上的吃食,讶道:“这些路菜,怎好充作家宴?我虽然鄙陋,菜倒还会做,就让我代主人们招待一下吧。”
娄家人连连推辞,雨朋才罢手,但仍然给他们端上了冷食的火腿月饼和香美好酒。她还想在旁端茶倒水伺候,被娄夫人硬拉上桌。众人聊天。雨朋又唱了只曲子:
“黄昏卸得残妆罢,窗外西风冷透纱。听蕉声,一阵一阵细雨下。何处与人闲磕牙?望穿秋水,不见还家,潸潸泪似麻。又是想他,又是恨他,手拿着红绣鞋儿占鬼卦。”
唱毕才笑道:“让列位见笑了。”
娄家人通听呆了,这时无不抚掌赞叹。阿秩道:“褚姑娘,你……好嗓子!简直是水磨的!”雨朋含羞一笑:“这只曲子还是大爷教我的,我已独唱许久了,幸而腔调还记得住。”
阿香忽地想起那幅画,便问道:“褚姑娘,动问你,我们进东厢时,看到那里挂着幅画,上题着一句‘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的,却不知是谁?”
雨朋脸色一凛:“褚姑娘,画上的人,已死了多年了。”
阿香呆了一刹,又问道:“那么,后院的那间小房,是哪位小姐……”
“我们家从不曾有什么小姐。”雨朋截断她的话。娄老爷打岔道:“阿香,你别这样的问东问西。大好的日子……我们且再听一曲,褚姑娘……”
曲终人散。娄老爷娄夫人就睡在正房,阿秩睡在东厢,阿香独在后院。她的寝具最好,躺下时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月色浸窗,照亮屏风上的黄铜,清清楚楚是一个丽人独卧。阿香昏沉入睡,又卒然醒来。
手指上传来鲜明的湿热触感。有什么东西,温温密密,在她手上攒动。阿香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但她却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渐乱。
寂寂无声。连风也无。是妄想。是噩梦。是老鼠。是野猫。她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骤开双眼。
一团黑影踞在月光前。它抖动着,窸窣着,虚虚坐在阿香身上。
“……嘻嘻。你醒啦?”
黑影笑着俯下身。冰冷的呼吸,扑到阿香脸上。
阿香的心脏剧颤。一阵呼啸的悸动。她无意中朝镜子一瞥。青衣细腰的女人。是褚雨朋。
“……”
黑影的脸慢慢扬起。她嘴角挂一缕媚笑,回首懒懒地顾盼铜镜。
“我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重重在阿香手上一坐。浓稠黏腻的汁液,在阿香手上流下。她趴在阿香身上,完全无视阿香的挣扎与恐惧。攀附在阿香僵硬的身上,像蝉用自己细细尖尖的脚爪紧抓着树干。身体热情柔软地扭动着。脊背弓起,急促地呻吟一声。一股热液就随之喷溅到阿香手上。阿香发了一下抖,忽然手脚并用地把她推开。
“你在干什么?!”
她浑身发抖,下意识地在被子上擦拭着手指。“滚出去。快滚!我要喊人了!”
“呵呵。”
雨朋眯起双眼。“娄小姐,你难道不是并未反抗吗?”
她微微偏头,似乎仍是那个长身白面、眉清目秀的贤淑婢子。
“你并没推开我。你就这么受着了。娄小姐,要是你一点儿都不喜欢,为什么不反抗?还是说,你现在是为自己享受而恼羞成怒了?”
仅那么一丝微如蛛网的笑,还挂在雨朋的嘴角。月光点燃了她蜡一样白的脸。眼睛却是黑黢黢的,光漏不出来,也照不亮。
“你并没反抗啊。你是心甘情愿的。要么,也是半推半就吧。”
雨朋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她的头一动不动,轻轻地飘出去。
镜子里,一身的青裙依依地飘出去。只是一身青裙。
毫无肌体。
阿香的喉间咯咯作响。雨朋停下脚步,后脑对着阿香。
“我总是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回首,对阿香嫣然一笑,嘴角直裂到耳根,层层叠叠的红肉簇拥尖利的长牙。
青裙委地。
阿香在这所宅邸中飞跑,至气喘吁吁。她踉踉跄跄地,身上只着了一件白夹衣。夜晚的风高高地呼啸,叶子窸窣颤栗。她头昏脑涨,涨红了脸,仿佛一个在渐渐升高的水中挣扎的人。
她想叫,却叫不出声。
她推开正房的门,跨进门槛时几乎把自己绊倒;从喉咙里挤出一句“娘……”
他们却不在床上。
阿香愣在原地,从手指处都发起抖来。她又想到哥哥,便打算至少先找到他。
冥冥之中,似乎真有什么匡助。
一回头,她父亲的头正悬在门上。不用绳索,不用胡须。他的头颅还勾连着一段脊骨。索索垂下,如同铁链。
血顺着下巴和颧骨流下,没入发髻。从发髻里,又滴滴沥出血来。嗒嗒落地,掉入地上她母亲的口中。接着从娄夫人光秃秃的喉管中淌出来,在地上漫成一条暗红腥秽的小溪。
阿香跑出门,直奔东厢。她的胃里好像有数只手在拉扯着。她实际上已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到,因此理所当然地忽略了四周的窃语。嘈杂细小的声音不断逼近,仿佛有什么在向她爬来。
雨朋在西廊下站着,青衣白面,长身细腰。她转身,迈进垂花门,直进后院。
床上坐着个一身白衣的娇小姑娘。脸小小如未放的花苞。她身后,一个蛾眉女子躲藏不迭。
“素娘,没事的。雨姐姐不是坏人。”小姑娘连忙安慰她。
“小姐。”雨朋反手关上门,道:“你可得拘着她些,万一被老爷和夫人发现,那就完了!”
“素娘很乖的。”
再走近几步,才能看出那蛾眉女子赤身裸体,下半身并不是腿,肥白嫩软,无数小小的虫足蠕动着,如同蛴螬。她拖着这条长长的虫尾,依恋地抱住了小姑娘。密密麻麻的细足飞快地挪动,将肥白的下体缠上了小姑娘的身体。
“草……莓……”她口里讷讷地说。
“雨姐姐你看,”小姑娘笑眼弯弯,“素娘在学说话呢!只是说得不大好,总是把‘小弥’念成‘草莓’。”素娘蛇一样盘在她身上,她反手,揉着素娘生着淡褐色花纹的体背,把素娘揉得嗯嗯啊啊,舒服得在她身上直蹭,像只粘人的猫。乌发荡来荡去,这么在灯下一看,倒显得素娘减了妖异,多了娇美。
据小弥说,她是在梁上看到素娘的,当时素娘还并没有人脸,只是一条肥大如蛇的巨虫,不知道怎么爬到了那里。小弥看她无精打采的像是饿了,就把每天送到房里的一碟果子掰碎了,喂给她吃。几天后它化形了,便对小弥亲近依恋,尤胜姊妹。
“这是雨朋,雨姐姐。雨-姐-姐-”
素娘抬头,看看雨朋。她黑定定的眼珠子,正是野兽那种窥伺的静默感。“雨-姐-姐-”
雨朋汗毛直立,禁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小弥却以袖掩口,笑得两肩都簌簌颤动:“她说话了!”她喜悦之下,竟然直接低头,在素娘仍一张一合、几近无色的双唇上亲了一下。
雨朋此来,本是为了提醒小弥和素娘稍作收敛,但此刻她觉得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原先的话,如今全成了不合时宜。她又搭讪了几句,就走出房间。
一到前院就被男人搂住,不断在她脖颈上脸颊上亲吻啮咬。他俩几乎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彼此早有情意,直到几天前才叫男人得手,可谓是干柴烈火。但雨朋今天却只是勉强相应。男人发泄过一回,滚下来扳着她的脸问:“你今天怎么了?累着了么?”
雨朋踌躇半晌,道:“大公子,”这个家里只有一位大公子,和一位大小姐,“你觉不觉得,大小姐近来有些不同?”
“她?”大公子轻蔑地反问道,“你提她干什么?”
“不过最近也是。”他回想道,“那丫头似乎有点儿人大心大的意思了。从前她喜欢在花园里面玩儿,母亲说她不守规矩,打了一顿,把她锁在屋子里,后来虽然放了出来,我看她一直有点木呆呆的,最近却似乎笑脸也多了点。既然你也觉得她古怪,不若我跟母亲说说,她年纪也不小了,早早嫁出去,大家清净。”
雨朋忍不住翻身坐起:“年纪不小?大公子,大小姐还不到十四岁呢!”
“十四岁?”大公子重复了一声,“我还以为她已及笄了呢。瞧把你给急的,既然如此,我不跟母亲说就是了。”
但雨朋却没想到,大公子嘴上说着“不跟母亲说”,却铁了心要把妹妹嫁出去。老爷对于女儿的事一概不管不问,夫人一向不喜欢女儿,也不知为什么。因此,她应答媒人倒是十分爽利。只是小弥终究是年纪太小了,大户人家没几个满意的,而那些中等人家呢,又觉得这女孩儿一定是金装玉裹的娇气,因此久久迁延。
小弥表现得若无其事,或者说,年少天真,不通男女之事。她对这件事既无愤恨,也无痛苦,只是一心饲养素娘。雨朋站在屏风后,看着她们如两条蛇一般交缠。小弥是细细小小的白蛇,手在身上肥软的女人蛇上游移。素娘难耐地扬起脖子喘息,尾巴禁不住砰砰地撞击床板。雨朋看不见小弥的手放到哪里了,她只能看见这个十三岁的少女炽热闪亮的双眼,火浪在其间荡漾,使她的瞳仁仿佛在流动。
直至八月,小弥的婚事仍没多少动静,于是大家还如往常过日子。其实算算小弥的生日也快到了,但往年都只不过是叫雨朋给她做一碗长寿面,今年自然更是如此。
小弥自被母亲申斥后,都不曾再去花园玩,可她所养的那条怪物开始结茧了,她整日看护那枚硕大的丝蛹。只有中午无聊,会趁着夫人老爷午睡,去花园玩一会儿,而问题正出在这里。
这桩事儿,雨朋并未亲眼看到,是大公子说给她听的。
“他一看到她,那眼睛就直了。嘿,简直是神魂颠倒啊!”大公子一边在她身上动作,一边似乎有点气狠狠地在她耳边倾诉,“他倒是一直都很赏识我的画,可就算是那画——不。就算是赵子昂的马,恐怕也不见得能让他 露出那种表情来。”
他俩入港已久,对彼此的身子已摸得稔熟,因此大公子虽动作稍嫌粗暴,所带来的快感却如骤雨。雨朋浑身酥软,搂抱着他,气喘吁吁地说:“那不是正好吗?你说他丧妻,如今孝期已满。又无子女,家里姬妾也少,我想他和大小姐……啊……”
“哼,也算那丫头有点福气,这下可算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大公子的额头上罩着密密一层细汗。他又重重动作了几下,才翻身下来,低声道:“也算我们家不白养她一场,这下,我明年科举算是稳了。”
雨朋知道大公子虽然可称千金之子,广有家财,但却始终认为,要想光宗耀祖,必得中举才好。他善画,却只把这看作是雕虫小技,上不得台面。他既然心心念念是此,总归算得上是上进,她当然也只想尽力帮助他。
小弥知道自己定亲后,脸上难得露出了厌恶之色。她穿着一身白衣,那么小小的一个人,黑发长长地散着,像什么不见人世的花妖月魄。雨朋环视四周,并没看见什么丝茧之类,不由大大松了一口气。她和婉地把这件事说给小弥听。
“你见过他,品貌是不是不错呢?何况又是这等泼天的富贵,我听你哥哥说了,他很喜欢你。老爷和夫人,也是为你着想……”
“雨姐姐。”小弥淡淡道,“我父母还曾为我着想过吗?”
这孩子真是可怜。雨朋的心里忽然微微一动。
“大小姐。”她叹了口气,“你明年也要及笄了,怎么还说这种孩子气的话?老爷和夫人哪里不是为了你着想?”一边说,她一边伸出双臂,意欲拥抱她。小弥却转过身去,抬手挡她。
看到小弥这幅情态,雨朋却禁不住想起了她和那个妖怪在这床榻上缠绵的模样,心便又冷下来。她轻轻说:“那我就先走了。”
第二日,老爷和夫人去姨太太家,大公子又带了小弥的未婚夫来。两人饮酒,雨朋在旁伺候,大公子吃得醉醺醺的,雨朋也被他强灌了几杯。她并没醉,只是有一点头晕,出来解手时,正巧看到那位准姑爷旁若无人,径直走向后院。她刚要拦,却又犹豫了。
踌躇片刻,终是回去伺候大公子睡下,躺在他身边。
雨朋是被叫骂声惊醒的。她睡下时并不难受,此时却头痛得几乎要裂开。她揉着太阳穴,起身循声赶到后院。却撞见大公子正揪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往后院那口井拖,嘴里正大声叫骂着。“婊子。”他一边说,一边又狠狠朝那一团东西踢了一脚。“你现在还叫得出来吗,嗯?贱人,娼妇,坏了我的好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私底下做了些什么营生?装什么贞洁烈女,毁了我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畅快极了?小贱人,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命!”
他抬头看到雨朋时,脸上还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雨朋怔在当地,忽然矮身,朝那团血糊的东西看了一看。
“你把……你把大小姐给杀了!”
那一团不明物体就是小弥。很难再辨别出是她。她浑身的骨头,恐怕已同小孩把玩的七巧板般散乱。其实雨朋全是凭头发判断的。白衣已成血衣。雨朋几乎找不到她的眼睛,其中一只扁得就像纽扣,另一只全充了血,在一片血色中,看都看不出来。
她抬起头来瞠视着他,忽然扬手便扇了他一巴掌。大公子头顿时一偏,再正回来时嘴角流下一缕鲜血。他表情慢慢软下来,甚至可以说带了几分可怜巴巴。他累了。在约半个时辰的疯狂后,他也无法再亢奋。
“雨朋。”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溅了多少血,谁能想到这小贱人血有这么多?“这小贱人拿簪子捅了王爷!他说要毁弃婚约,接着就走了!我的科举怎么办?”
说到科举,他又感到愤恨在血管里奔涌。“我得让这小贱人还回来!”
雨朋道:“所以你就杀了她?大公子!她是你妹妹啊!你……”
“我宁愿没她这个妹妹。”大公子拖拽着这团小小的肉,继续往前走。雨朋拦住道:“你还要干什么?”
大公子挥开她,接着,像把一团破衣服塞进箱子似的,把那团曾经被称为小弥的骨肉头发的混杂物丢进了井中。
雨朋尖叫一声:“大小姐!”她扒在井边往下看。什么都看不见。大公子说:“你别叫了——她早就已经死了!”
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疯。只是一个忤逆的妹妹而已。不,哪儿还有什么妹妹?
雨朋直起身子,他看到她的脸煞白,心里也知道她有多惊多吓。但一时间也不知道能怎么安慰。
“我也不想的。”半晌,他没头脑地说,“雨朋……我只是,太气了……我们家难道就白养这么个女儿,还毁了我的前途……”
雨朋忽然冲进他怀里。卯足了劲儿,打他,拧他,咬他。泪水浸湿他的前襟,他一动不动,任她施为。她身上渐渐也染上了他的血腥气,他觉得心满意足了。
小弥这名字不再有人提起。她是一个私奔的少女,跑得毫无踪迹,想找也毫无头绪。有心人会在街边的肉铺或是门口的石狮子上看到一两张风吹日晒雨淋至发黄变脆的寻人启事,上面的名字漫漶,人物模糊。
雨朋也尽力让自己把这一切都忘记。老爷夫人和大公子,他们三位的生活一切如常,且还格外坦然舒畅。只有雨朋,她不能做到。她尽力避开后院,尤其避开那口井。她亲手擦净了那间小屋里的每一处血痕,于是晚上做梦时就时不时梦见自己在擦那间屋子。
什么都不会发生,只是不停地擦拭。
天知道,她,竟然会流这么多血。
白天醒来时她都觉得乏累。攥着抹布时,手也忍不住要去擦拭似的。她几乎害怕睡觉,害怕和大公子本应疲累却甜美的房事,害怕夜晚。
时不时她会觉得自己忘了些什么,可是她也害怕回想。要是想起那天,她担心梦里会增添新的内容。要是想起那个梦,她害怕那个梦会更长。
也许一辈子都要做这个梦。
中秋节那天,她总算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情。当时,她正在收拾一条鱼,背后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
雨朋转身,看到一个个子高得快顶住门的女人,皮肤灰暗,眼睛朦胧。她头发扎也不扎,穿了件灰中闪紫的纱衣。雨朋不认识她,刚想开口,她却先发问了。
“雨-姐-姐-”她有如故意拉长声音地这么念着。
“小弥去哪儿了?”
是素娘。雨朋不知道小弥究竟把她藏在了哪里。但她如今回来了。且要找小弥。
“她……”
素娘朦胧的眼睛罩着雨朋。她实在长得太高了,看下来时如同睥睨。
“被老爷送去姨太太家了。”
“姨-太-太-?在哪?我要去找她。”
“几日后她就回来了。”雨朋补充道。
素娘看着雨朋。她的眼睛,简直就像是在你的眼前。
她转身走了。雨朋看着她的后背,她长长的赤脚。雨朋忽然觉得手里的刀如此实在。
或许大公子把大小姐……的时候,也是这感觉。
雨朋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就拔足狂奔,跑得香汗淋漓。那间小屋还是那么干净,她亲手擦过的,里面空无一人。
她来到井边,用一根长长的钩子探捞。每捞上几下,就抬头看看四周。
捞上来一大块微微腐烂的肉体。别无他物。
雨朋抱着那块肉,往厨房走。一路上什么人也没遇见。她走进厨房,把那块畸形的肉装进一个大桶里。她在原地定了片刻,忽然涌出了眼泪。双眼模糊地开始收拾肉。
加入大量的盐——肉已开始散发出臭味,必得这样遮掩——时,素娘进来了,那时屋子里只有鱼香。素娘如主人似的,四处巡看。她的双眼似乎更明亮了一点,雨朋只作不见。
素娘出去了,雨朋松了一口气。
肉腌了一部分,剩下的做成了月饼。除了小弥外,这家人没有喜欢吃肉馅月饼的,因此没有谁去碰。雨朋也没有吃,她没有想过以后要怎么处理。
大概只能等到坏了扔掉。
当晚,她和大公子又欢好一次。睡后又醒,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做梦。
只是窗外一轮明月清辉,勾勒出一个高脚伶仃的影子。
素娘在她床前蹲下身。就算蹲着,她也这么高瘦得吓人。
“雨-姐-姐-”她用气声说着,捧起手中小小的人头。井水洗净了它,不再有一丝的鲜血,两只眼珠也不见了,大概是烂掉了,只有眼窝里条条白色虫子蠕动着。嘴角原来一直被撕到耳根,干干净净的白肉相互贴着,露出一点退了红的齿龈。头发被撕掉一半,头皮上挂着根根水草。
“小弥在这里呢。你为什么要骗我?”
雨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能摇头,发出咯咯的喉音。
大公子喝了酒,睡得如死。
“小弥和我说,月亮圆的时候,就是亲人相聚的时候。”
素娘的话已说得很流利了。
“你们为什么把她放在井里呢,雨姐姐?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为什么把她切开了呢?”
“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
素娘抬起头来,对着小弥被撕裂的苍白的嘴唇,深深地一吻,如凡人饮酒那样。
“啊……”她发出一个长长的、带着哭腔的极怪的声音。
她把头颅放在头顶上顶着,用两只手分别扳住上下颚,一使力,两颊的皮肉如纸直崩到耳畔。一层一层尖密歪曲的利齿,滴着唾液,从唇边直排到喉头。
阿香在地上翻滚。
夜风大作,烛光摇战。雨朋秉烛,从后院转出,蹲在她身边。
阿香两眼翻白,明显已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嘴张大到把脸都拉长了一倍。有什么东西,正从她嘴里挣扎着出来。
雨朋把烛光照近,细细地看。
一个绿色疙疙瘩瘩如蛙的头,没有眼睛,伸着爪子,艰难地探出。阿香的嘴角都快挤裂。似蛙的东西甚却如蛇,脊背泛绿,肚皮泛白,长长的一条,在阿香的呻吟中将自己拔出,一出喉头,就妄想逃跑。
却不可能。
它把阿香的胃也给拖了出来。原来那长在了它尾巴上,它的身体连着翻出的胃囊与食道,浑然一体。
它呱呱呱凄厉地叫着,用两只前爪在地上爬动。力气倒是很大,拖着仍在呻吟的阿香,竭力逃避烛光,向门跳去。跳动时,阿香的头与身体便不断在地上擦触摔砸。她不断地呻吟,意识犹在。
肉红色的食道与胃囊绷得紧紧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掉。
它在门口停下,叫声更大了。
门已锁。门前躺着一具男尸,和一具蛙尸。蛙尸拖着胃囊与食道,似乎是被石头砸断。
蛙惨叫着,避开他们。
它迷惘地、磕磕绊绊地行进着。
雨朋起身,又走到后院。
她走到井口,弯腰探身进去。一股死水的凉气扑到脸上。
“什么时候能完呢……”她轻轻地说。
里面的三张脸惊恐地做着尖叫的口型。她伸出手,把他们从水草肥厚的根上薅起来,津津有味地先吸食脑浆。水又是这么清了。
她一跃而下,沉到水底。她在水中长得又高,又长,又细,身上的鳞粉都给冲净了,露出了皮肤灰暗的底色。
然后她又蜷缩起来,像一条水蛇。她开始思念小弥。小弥教她的东西还是太少了,以至于她并不能很准确地描述这种感觉……像是灯下,又像是细雨。像是被小弥拥抱时,那种过分甜而温的热度。像是一个捉摸不住的下午那白而热的阳光。小弥不会回来了,因此她思念得十分安心。她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惆怅,有一种朦胧的渴望,那就是希望能说得更多。
无论如何,她马上就要睡去了。醒来后再伸展开那双翅膀,把如海的鳞粉洒向庭院和自己。但那是醒来时的事。现在她在思念,在浸着凉月的井水下,如梦般地思念。
备注:真的此生不愿再踩死线……
+展开
写得好,瘆得慌。环境描写,中式庭院写得太好了,感觉作者心里有张图。引出线索的方式很有画面感。中间有段转回忆的地方,不分开一开始看不太懂。
出现的人物,除了被吃的酱油,都太阴间了。无明又软弱的家伙一个又一个。素娘变茧了没办法,小弥一天到晚想着捉爱,没有认清自己的处境然后被打死了。大公子想着当大官梦想破灭就急着把妹妹打死了。然后雨朋吓尿,开始渲染恐怖氛围。
不过这再怎么说也是我个人喜好的问题。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看完了,我比较喜欢你意会的表达方式。总在想,你接下来会怎么写呢?这样一直看下去,就看完了。
情爱在文人手里真的很恐怖,掺杂了很多不一样的元素。统治与被统治、宣泄与承受、上升与下降。情爱在小说里,就像一位地下皇帝,这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不是很友好......有种看多了里番被mindblow的感觉。
写得好!太强了你!
看到雨朋唱的那首聊斋的诗,心知不妙,再想跑已经晚了,瑟瑟发抖地看完,有些地方真的是色香声味俱全……遣词造句如琢如磨,细节和氛围优秀得一如既往,我就不多夸了。
说说故事,“恶摧毁美好”这一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了,只是人物塑造感觉上还不够。这其中,作为主要角色的褚雨朋的行为逻辑链是有些缺失的,她是如何转化为恶的延续、她吞噬无辜路人的行为与对小弥的思念是怎么联系起来的,仔细思考之后似乎还是有些连不上。此外,素娘真的好惨一工具妖,本以为她的哀与怒才是新的恶意之源,但最终却并不不是她,也不知其去向了。以及,阿香应该是可以和小弥进行联系和对比的角色,褚雨朋本可以在她身上多衍生一些互动的,全程作为一个无辜状况外的牺牲品有点可惜。
二
“秦公子,请。”桃花素手轻抚,推开了虚掩的木门。
年轻人挑了挑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他轻快的走到了小屋前,进门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木屋结构纹理浑然天成,竟仿佛是从旁边的桃花树干上长出来似的,只额外加装了门扉和窗户。
那盏引路的油灯,此刻在唯一的桌子上摇曳着,蚕豆大小的火焰居然把不大的房间照的十分明亮,也难怪老远就能穿透迷雾看到。铜绿在灯盏底座上斑驳点缀,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只有浅浅的一点点油,灯信是一种淡粉色的棉线,烧的十分稳定,晚风吹拂过窗沿,火苗居然丝毫没有动摇。
一进到屋里,桃花和水汽的香味更加浓郁了,地板上氤氤氲氲的一层薄雾,人走过的时候被戴起一层层的烟波,若不是在这荒郊野外,倒是有几分仙境的韵味。
桃花站在桌前,不知道从哪里端出来一个托盘,上面是两只小小的青瓷酒杯,薄薄的杯壁,远山雾霭一样素淡的颜色。当碧清的酒液注入杯中,杯底更是荡起浅浅的波纹。虽然只有方寸大小,观之却如同一汪泉水,灵气流动。
“好香啊!”晴明轻轻的摸了摸鼻子,忍不住大声赞道。“如此美酒,居然有幸品尝,真是多亏我这一趟迷路啊。”
“山野之中,别无他物。小女子闲来收集这棵桃树的花蕊,用门前溪水酿造,在沉与溪水之中窖藏,三年而成。”桃花自己端起面前的一杯,见晴明只是拿着欣赏并不饮下,微微一笑也不在意,而是自己低头抿了一口。
“我有好些年头不曾离开山里,日日在此采药酿酒,失了礼仪分寸,让公子见笑了。”她姣好的面容上带着一丝苦涩,眼波低垂,欲语还休。
年轻人似乎有点无奈,但又不能不表示点什么,连忙把手里的酒一口喝了下去,辩解道:“没有没有,是我失礼才对。这酒香另人迷醉,我一时沉迷,想要多闻一会,舍不得就这么喝下去。”
桃花立刻转悲为喜,给他重新满上一杯。
“公子不嫌弃就多品几杯,我平日独自一人,喝了也甚是乏味。”
“恕我冒昧,姑娘为何一人在此深山采药酿酒呢?”晴明接过新的一杯酒,两根手指捏着在鼻子下缓缓的转动,似乎沉醉在酒香之中,不经意的问道。
“我本是隔壁山下陶家庄人士,祖祖辈辈开药铺,我从小和祖父进山采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桃花倒也不避讳,慢慢的说起了她的故事。
“这里的山川河流一草一木,我都特别熟悉。什么地方有什么药草,什么时候采摘效果最好,哪里有最甜美的野果,哪里有最鲜嫩的蘑菇我都一清二楚。”桃花看着油灯,唇边勾起一丝微笑。
“我在这里无忧无虑的度过了整个童年,后来稍微大一点的时候,家里人让我回去准备结婚。给我说了一门亲事,就在山对面的万家集。那时候我挺淘气的,就穿了我弟弟的衣服,悄悄的翻过了山头,到我未来夫婿的家乡去打探。想看看他是怎样的人品,若是个粗鄙之人,我宁可在这山里待一辈子也绝不嫁人。”
晴明见她说的专注,也不打断,只默默的品着手里的美酒,当好一个听众。
“但我没能走到万家集……那天,我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伙土匪,撞见他们杀人越货。土匪的狗发现了我,狂吠不已,土匪为了灭口,派人追杀我。我逃啊逃啊,慌不择路,摔下了悬崖。醒来以后,我就在这里了……”
桃花叹了口气,摸了摸身后的墙壁:“我当时摔伤了腰,挂在这棵桃花树上,每天只能吃点花瓣,喝点露水。过了好久,我才能动弹。等我可以下树的时候,我发现我怎么都离不开这个山谷。”
“既然走不出去,我就只好在这里住了下来,一日又一日,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岁月。偶尔有迷路的人会路过这里,我就会像今天招待公子一样,请他们喝酒。然后恳请他们帮我送信给家里人报平安。”
“所以姑娘希望我也帮你送信吗?”晴明轻轻的放下酒杯,一脸诚恳的问道。
“是的,请帮我把这封信还有这瓶酒送到万家集万府,告诉他们我在这里。”桃花转过身,从墙上的浅柜里拿出了一份折桃花模样的信笺,还有一支细长的青瓷酒瓶。
“那么这么多年,有人来找你吗?”晴明接过信和酒瓶,淡淡的问道。
“……”桃花突然捂住了胸口,痛苦的喘息了一声,然后呜咽着回答,“没有……从来没有……他们忘了我吗?是忘了我吗?”
+展开
《潮》
文:鹤野
“潮”出现的第十年,世界总人口缩减至三十亿人。
起初只是一次怪奇事件。一名自由摄影师来到一座位于欧洲的小镇,发现这个小镇的人们全部像雕塑一样凝固了。他们表情或惊恐或绝望,肢体动作夸张但僵硬,而身体早已冰冷。
这样的“怪奇事件”开始在世界各地频繁出现。在餐厅里喝着咖啡的人会突然大叫,挥舞着双手,神情扭曲惊恐,然后张开嘴,发出某种带有特殊频率的声音,他身边的女人听到这声音,松开了抱着怀中婴儿的手,狂叫着舞蹈,口中发出一样的呼啸。这声音席卷了整个城市后,只留下鲜活的雕塑。
人类意识到这是一场灾难,一场难以抵御的灾难。“潮”出现的第四年,人类发现了“锚点”。
最初的锚是潮中的幸存者。幸存者虽然也受到了潮的影响,出现了精神错乱等症状,但最后似乎是凭借着强大的精神和毅力幸存了下来。仿佛是神依旧爱着世人,在末日来临前施舍了希望,人类中锚点的数量一点点增多,锚点成为了最后的稻草,成为了英雄和救世主,人们等待着破解锚点和潮之间的关系,等待着成为锚点的那一天。主观唯心的精神强度被认为是抵御潮的有力武器,重获希望的人们欢欣鼓舞,官方或民间自营的锚点培训班欣欣向荣,人类似乎又一次凭借着伟大又独一无二的灵魂抵御了天灾,这个种族将在宇宙中光荣地存续千年万年。
乐观主义在社会上盛行了一段时间后,被残酷的现实逐渐冷却、击碎。对潮的研究进度缓慢,锚点的数量起伏不定,而潮中的死者数量却一直稳定地增长。
潮出现的第十年,世界总人口缩减至三十亿人。
一座休眠舱停止了封冻工作。
安德烈从死亡的长眠中醒来。黑色的迷雾和细碎的白点漂浮在视野角落,有惨白的触手从雾中探出,牢牢卷着他的四肢。安德烈的双腿尚未触及地面,灵魂深处却已经发出一声叹息,好像幼儿离开温养他的母体,向着险恶莫测的人间发出第一声低哑的悲哭。
锚点计划和听潮人行动已经不再产生良性效益,人类正在灾难中逐渐走向灭亡,因为可用资源日渐减少,灯塔基地决定启用一批较为危险的人物,力求将资源最大化利用。
安德烈在复健室里做恢复训练,大汗淋漓地从长杆的这一边走到另一边。前方高悬着的屏幕上播放着最新死亡人数,主持人的声音像蚊虫一般从扩音口中飘飞出来,在空气里扇动着翅膀嗡嗡作响。底端的字幕无声滚动着一段牺牲者名单,他觉得自己的胃部钻进了一条蛇,冰冷鳞片摩擦内脏,密集的痛感促使他忍不住跪在地上,掐着喉咙干呕,他眼前有浓重的黑雾,喉中翻滚着铁锈味。有人冲进来,卡住他的肩膀呼喊他的名字,而他不想回应任何人的声音。
医生说他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恢复身体,投入听潮人的工作,但安德烈只用了半个月。他迫切地想要离开,迫切地想要去往某个地方,于是他将退役军人的身体潜能发挥到了极致,收拾了行囊,在一个阳光正好的下午坐上了越野车。
坐上车座,安德烈长长叹息一声,他转动钥匙,引擎启动的声音和另一侧车门关闭的声音叠在了一起。
安德烈愣住了。某种声音在他的脑海深处炸响,他只犹豫了一秒,就猛地转过头。一身黑衣的克里斯拎着背包坐上了副驾驶,目不斜视地系好了安全带,动作流畅神情冷漠,好像他是上了下属的车,连招呼都懒得打一个。
安德烈看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反而沉默了。他有很多话没有说,很多激烈的情绪没有发泄,而克里斯对旧友重逢的场景面不改色,好像他们只是各自旅行去了,他们之间也只是再平常不过的数年未见而已。
安德烈的沉默却是吸引了克里斯的目光,他转过头,灰蓝色的眼睛凝视着他。
别傻笑。克里斯说了见面后的第一句话。
做不到。安德烈说。他忍了许久,还是没能压住不住翘起的唇角。他捂着眼睛傻笑了好一会,笑到眼角流出泪水。
克里斯,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安德烈踩下了油门。
安德烈的驾驶风格说得好听叫一骑绝尘,说得实在点叫横冲直撞,他握着方向盘,在空荡的公路上将油门一脚踩到底,推背力把他死死摁在座椅上,克里斯无声骂了一句,他因为这熟悉的感觉而大笑起来。
狭长的公路上有一点光飞掠而去,如同闪闪发亮的滚珠困在人类的废弃机器中,循着管道,落进下一个生锈凝滞的组件。
越野车顺着公路开了几个小时,距离基地越远,被废弃的车辆和诡异的雕塑就越多。无主的车辆横在马路上或是缓冲带里,车里的尸体落了一层灰。
他们行驶进废城,凝固着扭曲的人类的城市,街道上像是摆满了橱窗模特。高楼的玻璃窗反射阳光,阴影中陈列着坏死的人体。
潮爆发的最初几年,人们尚有精力将尸体销毁,投入公墓,后来潮爆发的次数越来越多,人口越来越少,人们也越来越绝望和麻木,一座城市一旦受袭便完全变成空城,废城中塞满尸体,因为城市中很可能有潮的残余,所以除了流浪者和需要补给的锚点队伍,不会有人再光顾这座城市。
就像一座庞大的人类墓穴。
他们驾车驶过死寂的城市,在街边找了一间餐厅。门没锁,座椅上歪坐着尸体,克里斯搬开一具戴着厨师帽的尸体,检查是否还有可利用的食材。因为这座城市并没有完全断电,所以他们可以利用这里的厨房。
街对面就是商店,里面的速食食品还没有被路过的人消耗干净,他们其实可以用一箱食品和一个热水壶应付一顿,但是克里斯不同意。
克里斯是一个古怪的人。他对食物极其挑剔,只要条件允许就一定要亲手料理,但在环境恶劣的时候又对食物有极高的容忍度——他和安德烈在服兵役期间,后者不止一次对着前者面不改色挖虫子吃的画面叹为观止。
后来我才知道,你完全是因为自己就是魔鬼料理高手,才会那么快速地接受奇怪食物。安德烈摆出泡面盒,在桌子后正襟危坐。你如果再做出芥末拌菠萝海胆这种东西,我绝对会立刻转头吃速食食品的。
快餐店不会有海胆的,有也不能吃。我什么时候做过那种东西?
五年前你凌晨三点撬开我的房门、把我拽起来告诉我你的潮声分析报告突破瓶颈、并且打开我的冰箱做了一桌不正常的菜的时候。
克里斯最后端来了两盘简单的快餐,夕阳西沉,落日余晖从玻璃墙外透进来,饮料瓶上有冷气飘开,四下寂静,只有刀叉碰撞的声音和头顶风扇的呜呜声,这平静甚至让安德烈生出一种幻觉,仿佛他们不是身处末世,只是在工作结束后一同在街边解决晚饭,似乎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歪斜在座椅上的人神情平静,有说有笑。
他们决定在这座城市里过夜,安德烈表示想睡个好觉,如果再出了城他们就又要睡在狭窄的车座上,不如趁现在利用好城市资源。克里斯听懂了他的意思,带着他找到了一个家具店,安德烈如愿以偿地躺在展示区的软床上,陷入深眠。
他脑海中的声音一起一伏,他在混乱的梦境中听见了钟声。
【碎片之一,高楼。】
“著名的‘斯堪德小镇事件’让人类首次发现了‘潮’。”
“经过研究,我们发现潮是一种无法预测和预防的灾难,潮的发生没有时间和空间规律和限制,目前已知的表现是:被潮袭击的人会逐渐精神错乱,进一步引起神经坏死和脑死亡,最后肉体也会被影响发生硬化和腐坏。”
“潮的主要传播方式似乎是那种由人发出的特殊频率。在接近脑死亡的阶段,受害者就会发出那种诡异的声音。在受潮袭击时戴上阻断声音的装置是无效的,但将那种声音录下再播放不会致使死亡。”
“由此推测,决定潮的作用的是某种能量或物质,而不是被我们成为‘潮声’的那种诡异声音。”
安德烈趴在桌子上,讲授声中昏昏欲睡。几分钟后他抬起了头,凝视着身边一下一下敲着桌子的手指,再顺着手向上凝视身边人的脸。“停。”
敲击声依旧。
“停。克里斯。我说,停。”
“无趣。”他说。“太无趣了。”
“可是台上的人现在在讲的是你自己写的报告内容。”
“是我写的。而它无趣至极。”
“好吧。我猜你又要说‘研究者的基本精神就是把自己的文章挖出来鞭尸’那之类的话了。”安德烈没了睡意,坐起来。“所以有什么高见?”
“我们对它的了解太少了,少到一切都是没有根据的浮萍。”克里斯平视前方。“无法用仪器捕捉和检测,没有足够的幸存者,对解剖材料的分析也宛如笑话。人类的生物学和物理学发展到能完全破解潮的时间足够人类灭绝三次。”
“你这话还是别写在报告上了。悲观主义不过审。”
“上面什么时候能重视这种不过审言论,人类什么时候有救。”
他们不再交谈。课堂外的钟声响起,讲师宣布结束,听众逐渐离席。缀着水晶的顶灯渐次熄灭,行人的影子从左至右,投影仪机械重复播放着惊恐扭曲的人,面色苍白的男人动作渐缓,凝视着观众,张开嘴。
“你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去演讲?”
“他们不会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让我站在一群不知思考为何物的人面前宣讲无异于羞辱我的人格。”
“你只是讨厌和陌生人交流。克里斯,你这毛病得改改。”
钟声。
“听潮行动已经确认开始。人们对这个构想众说纷纭,而我认为它是正确的,人类已经不能更糟糕了,我们需要更极端的手段。”
钟声。钟声。
“沉入潮声,听取潮声,成为潮的一部分。真是疯狂的行动。”
“嗯。”
“好危险啊,我是说,听潮人。”
钟声,钟声,钟声。
“我不会让你死的。”克里斯说。
——钟声停止。
安德烈猛地睁开眼睛。奇异的频率在他的大脑里冲撞,他把自己死死摁在床上,大口呼吸试图减轻胸口的闷痛,他偏过头,他的战友和锚点就站在床边凝视着他。
克里斯伸出手说。我们走吧。
听潮的过程乏善可陈。和世界上大多数的工作一样,听潮在听潮人眼中是一件再繁琐无聊不过的工作,要说和普通的工作有什么不同,大概是它还具备一定的主观唯心和直觉至上的成分。
听潮行动是一个异想天开的计划,它不再以现实科技为依仗,完全依靠特殊群体的“能力”来探测潮声。最初是因为灯塔发现有一些锚点对潮声特别敏感,在参与任务的时候往往会提前对潮爆发的位置产生排斥或者恐惧感,甚至出现幻觉,灯塔利用了这种情绪反应,让这些特殊的锚点进一步地沉入恐慌的情绪之中,试图以此突破对潮声的探测瓶颈。
这个计划构想遭到了许多质疑,而在经历了一番波折之后,被选出的特殊锚点通过特殊训练,竟然真的成功找到了潮的爆发点。
虽然成功的概率不到百分之十,提前的时间也短到几乎无法疏散人群,但人们还是受到了鼓舞。为了增加听潮人的安全感,计划中加入了锚点,以两人为一组,听潮人和锚点共同行动——一个疯狂的行动正式开始。
克里斯,听潮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扯淡的东西。安德烈开着车说。我们永远都是在追逐那种所谓虚无缥缈的感觉,早上你起床后出现了幻觉看见自己小时候摔倒在床边磕得满头是血,你在那一瞬间感受到的疼痛和惊恐会让你觉得自己听到了潮声;你在大街上听见模糊的喧哗声,看到一个人在街上横冲直撞,你在那一瞬间感受到的危机和恐慌也会让你觉得自己听到了潮声。神经紧张没完没了,好像热恋情侣一样情绪时刻高涨又提心吊胆,追着一个莫须有的幻影直到心力交瘁。
锚点的工作是无微不至的精神保姆。一边扮演普通人的英雄,一边时刻关注他们脆弱的神经,重点保护搭档的精神健康,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人类重要资源流失,背着一个沉重的责任四下奔走直到神经衰弱。
在科学家极力用科学破解潮的时候,所谓的救世主却如同神棍,依靠着玄幻小说一样的奇怪精神力拯救人类,还挺有趣的。
事实上锚点和听潮人的工作也存在一定原理。我推测,潮是一种能量,而锚点和听潮人则是可以接收这种能量的载体,就像一个病毒株衍生出的变种个体,这两者和周围的能量交换则可以分别达成安抚和探测的效果。
克里斯,你应该进入灯塔。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否正确,但我觉得你不做一个学者太可惜了。
越野车停在了郊外一座废弃的工厂。
克里斯站在墙边伸手一拉,扯出一张锈迹斑斑的铁床。安德烈瞟了一眼很是高兴。不错嘛,今晚不用睡车上了,记你一份功劳。
安德烈。克里斯站在墙边没有动,他说。墙后有两具尸体。
铁床堵住了狭窄的裂口,甫一拉开,就暴露出了墙后的空间。两具尸体坐在狭小的房间里,一具尚可见肉体轮廓,毛发稀疏,表情扭曲,另一具则已经高度腐烂,爬满霉斑的衣物下徒留白骨。两具迥然不同的尸体靠在一起,身上盖着一条落着厚灰的毯子。
安德烈轻轻翻出两具尸体口袋中的证件。他们分别是锚点和听潮人,他们是彼此的搭档。
左侧的尸体僵硬,相对保存完好,是死在潮中。右侧尸体的颈骨上有很深的刀痕,尸体腐烂严重,他是自杀。克里斯说。
他们之间短暂地安静了。听潮行动开始后,人类发现锚点并不是无坚不摧,死于潮中的锚点和听潮人逐渐增多,个别个体还会成为新的爆发点。人们绝望地发现他们再一次停滞不前。
安德烈摸着地上的尘土,这里无人经过,活动痕迹反而保存得很好。听潮人的尸体有些不自然,或许在他死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姿势,地面上没有拖行的痕迹,但有一些不甚清晰的脚印,那位锚点应该是在听潮人死后,将尸体带到这里,然后自杀了。
锚点为什么自杀?克里斯问。这座工厂虽然废弃,但各项设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房屋结构也很稳固,没有发生武装冲突的痕迹,排除受人逼迫自杀的可能;这里距离最近的城镇只有徒步一个小时的路程,资源补给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他为什么自杀?
安德烈沉默了一会。因为他的听潮人死了。
安德烈,我无法理解。克里斯说。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放弃生命的选择和他已逝的搭档有关,人类的连结远没有那么亲密。
安德烈沉默了更长的时间。克里斯……克里斯,我无法向你解释。从我认识你的第一天开始,我就试图告诉你人类的感情远比你设计的任何一个物理模型要复杂。
寂静一层层压下来。
克里斯,他的听潮人死了。许久之后,安德烈轻声说。
我不会让你死的。
为什么?我们参与128战役,在树林里突围的时候你也说过这句话。为什么?克里斯,你明明不理解这种感情。
克里斯沉默了更长的时间。
七年前在防御工事里等待救援的时候,你说你的二十一岁生日愿望是好好活着。
他们没再说话,他们沉默地搬运尸体,在工厂旁边的一处荒地上小心地掩埋了。安德烈找来军用记号笔,在石头上写了两人的名字,缓缓插进土中。
太阳沉下地平线,星空从另一边攀爬而上,安德烈在工厂旁的空地走走停停,克里斯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最后安德烈席地而坐,天幕中群星璀璨,星空翻转变换,漠视着人类自尚未开智的蒙昧走向无可挽回的陷落。
【碎片之二,坍塌。】
第三十二次听潮行动。巨潮灾难。
“主要负责测量的听潮人是顾,是新来的孩子。他的搭档叫萧,女性锚点。”
“十分钟后到达城市,已经向当地政府出示了国际证明的行动许可,一切顺利。”
居民在相对有序地疏散,但他们依旧恐慌。人类如同群居蚁,黑色的线条缠在街道上,他们挤在狭窄的通道里一点点排出城市。
闷雷,闪电。雷声压在云层中像是鼓点,在某个特殊的节点上组合成带着某种特殊频率的声音,轰、轰、轰。他们站在高处俯视着街道,我听到了一些声音。
“克里斯,不对。”
克里斯没有说话。
远处的年轻搭档在引导居民疏散,顾的动作僵硬了一下,他也听到了那些声音。
听潮人最相信直觉。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不对。克里斯,让他们回来。”
克里斯没有说话。
雷声再一次聚成鼓点,空气在膨胀,人群凝滞了一瞬,所有目光都朝着某个方向看去,在那个恐怖的零点一秒中,我听见了潮声。
——潮声。
我看见那双漂亮的黑色眼睛失去了神采,他是个出色的战士,他张开嘴,周遭瞬间安静,然后那个平衡的点猛然消失了。
“……克里斯!”
我感觉自己的手臂被拉扯着向后,我的身体中有熟悉的情绪在生长,空气又开始流动,耳边的声音骤然清晰,我看见萧举起了枪,短促的枪声被雷声碾过,潮的蔓延停顿了片刻——他们是出色的战士。
但为时已晚,撤离中的居民停下了,他们神情或麻木或亢奋,口中发出一样的呼啸。
巨大的浪潮卷过黑点,蚁群凝固在琥珀中。
第三十二次听潮行动,遭遇巨潮灾难。
听潮人成为潮的爆发点,潮的强度前所未有,人类锚点首次失效。
浪潮席卷大地,城市死寂,而后坍塌。
安德烈能感觉到他距离潮的中心越来越近。
他们离开一座城市,出城的高速路上停着很多废弃的车,七扭八歪地摆在路面上,安德烈不得不减缓速度,像玩赛车游戏一样一拐一拐地绕过路障。他们又开了很久,路过一个废弃的游乐园,一片早已枯死的花海,一座摇摇欲坠的古塔,最后在一座加油站前停下。
安德烈推开商店的门,发现这里还通着电,于是他从冰柜里拿出一瓶矿泉水,一偏头,看见克里斯已经坐在了餐饮区的椅子上,慢慢地剥开雪糕的包装纸。
安德烈问。雪糕还有什么口味的?
没有牛奶味的了,你喜欢蓝莓吗?
很遗憾,我喜欢柑橘。安德烈难过地翻找出一根蓝莓的雪糕,在克里斯身边坐下。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聊的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从基地的伙食到上层的古板老头,从锚点徽章到那把卡壳的枪。克里斯的颈间有光闪了一下,一块金属吊坠掉出外套,随着他前倾的动作甩出一道弧线。那是一块小小的方型吊坠,雕刻出的线条拼凑出锚的形状,
你的那块吊坠,是你自己做的?安德烈突然问。
嗯。在等待开会的时候借了物理实验室。克里斯说。
安德烈还想打趣,加油站外传来了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一个中年男人下了车,他看着坐在商店里的人愣了一下,然后骤然警惕起来。
安德烈猛地站起。“您好,我是灯塔基地的听潮人,不要多问,请立刻回答我,这附近有平民聚居吗?”
男人多少被他的架势唬到,下意识地回答了他的问题。“再往前两公里是还有人居住的城市,等等,你刚才说你是……那……”
男人意识到了什么,安德烈没有给他发散恐慌的空间,加快语速道:“我们会立刻上报,要求疏散居民,不要慌张,现在立刻告诉我方向。”
男人连忙点头,随后皱了皱眉。“你们?”
安德烈愣了一下,他转过头,身边的座位空空如也。
他暗骂了一声。没什么,事不宜迟我需要立刻离开,请你配合我。
安德烈动作迅速地上车,启动引擎,克里斯的声音从后座上传过来。别忘了先上报政府。
安德烈骂了一声。你跑得真快,和陌生人说话不会让你丧命的,克里斯。
越野车在公路上呼啸而过,细碎的声音攀附在安德烈的神经末梢上,缓慢地摩擦攀爬。他听见自己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一下一下地捶打着胸膛,钟声、枪声、爆炸声、尖叫声,一层薄薄的膜缓慢包裹缩紧,黑雾在角落里蠕动,他无助地大口喘息,喉间挤出破碎的悲鸣。
你很害怕。克里斯不知何时又坐在了副驾驶上,他的语气一如既往地冷淡,此时听在耳朵里却显得飘忽。
是个人都会害怕的啊。安德烈辩解。
安德烈,你为什么听潮?
为了你啊。安德烈勉强笑着。
你怎么不说话,你不信吗?好吧,这么说确实煽情了,我也是有为人类奉献的心的。安德烈瞥了他一眼。
确实是为了你啊,我们二十二岁那年兵役期满,恰好又撞上潮的爆发,你非要去研究那个,我生怕你这张嘴被同僚撕了,不远万里去给你当保姆。安德烈嘀嘀咕咕。
克里斯,你是个天才,你仿佛就是为了那种刁钻恐怖的难题而生的。安德烈紧紧捏着方向盘。
但是克里斯。你死了。
2053年7月12,死在潮声里。
为了你啊,克里斯。
安德烈喃喃自语。车辆在路上飞驰,副驾驶上的金属吊坠在忽闪的阳光中发着亮。
【碎片之三,冰封。】
“瘟疫,病毒,灾难。如果说锚点是拥有抗体的小白鼠,听潮人就是主动注射病毒的志愿者敢死队。”
“潮出现在这个星球上,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整个人类群体,人类和它共存之后,它在无声中改造了部分人类。他们在短时间内可以适应潮,但时间一久,潮的能量在他们体内集中爆发,他们会比寻常人类死得更加痛苦。”
“人类不是伟大的种族,救世主是病入膏肓的可怜人。”
“安德烈。”
“安德烈,你在听吗?”
我在听。
“不要把剩余的锚放在我身上,对我来说已经太晚了。虽然你也曾是锚点,但我们现在在潮的中心,不要浪费你的精神。”
……克里斯,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死。
“你不会死。我不会让你死的。这是契约。”
我会很难过。
“不要沉入潮中。”
克里斯。克里斯。
“我不会让你死的。安德烈,你会自由。在一切结束之后,你会自由。”
潮声吞没了克里斯。
“安德烈,听潮人,其搭档锚点因受潮声影响,于任务中死亡。”
“安德烈因为搭档的牺牲受到严重精神创伤,短时间内失去听潮人的工作能力,且有被潮反噬的可能。考虑到人类的生存情况不容乐观,且安德烈有可能成为新的潮爆发点,现将其列入危险听潮人名单,统一进入休眠舱封冻,以上。”
安德烈驱车直入城市。
车窗外掠过一张扭曲的脸,鲜明的影像映在他的视网膜上。
车辆横冲直撞,行人匆忙逃窜。安德烈停下车,站在混乱的十字路口中央,人群在血红色的夕阳中狂舞,猩红和黑色交错着在他们的脸庞上扭动,虚空中有一个点静止又膨胀,狂喊和尖叫停顿的一瞬间,那个点猛地爆炸了。
安德烈站在斑马线上,和他一线之隔的女孩神情恍惚。
她露出一个微笑,涂着淡淡唇彩的嘴巴微微张开,姣好的面庞覆着霞光的粉。
她笑着唱出一首毁灭的歌。她举起双手,于是人们也跟着她举起双手,他们张着嘴,潮声浩大,无色无形的潮翻涌着卷过城市,太阳坠落了,而他的锚点依旧稳固地扎在大地上,像是一座孤单的流动墓碑。
安德烈再一次从潮中存活。他倒在沥青马路上昏迷了三天,醒来时他极度饥饿,极度疲劳,但他的世界安静了。
盘踞在他脑海中的潮声消失了,连带着那坚固的锚也一并消失了。死寂的空间里有嗡鸣声被孕育,它撕开裂缝,破壳而出,他的神经叫嚣着恐慌和疼痛,而世界不予回应。
2055年,空前巨大的浪潮席卷了地球后,“潮”消失了。
人类在灾难中近乎完全灭绝,但依旧有残存的火种幸存了下来。国家溃散,政府解体,人类文明在一夕之间倒退回原始的聚落状态,蛰伏着缓慢前行,等待着新时代的开启。
而在那座死城之中,失去了潮的听潮人,人类最初和最后的听潮人,在尸海中停下了脚步。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低头在身上一阵翻找。他从衣襟里翻出一枚吊坠,然后把它囫囵地塞进了口腔。
金属吊坠滑过咽喉,在食道上划出血痕,在他的幻觉之中穿过身体的通道,落进潮湿的胃里。
+展开
好喜欢这个故事。除了听潮人和锚点的设定很优秀以外,人类从绝望中发现希望,再回归绝望,最后又在绝望的爆发中重新得到新生,整个故事的推进也非常精妙,节奏把控得相当优秀。两位主角的羁绊与情感也很好(我觉得如果是单独品一品他俩我还能再写一篇小作文,为了不偏题还是作罢),最后揭示真相之前其实已经隐约有预料到了,但还是非常怅然。
我觉得整个故事最精彩的设计就是“潮的能量会在听潮人体内积累,然后集中爆发”这一点,简直就是完全贴合了“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个悲剧核心,由此引发的对角色形象的塑造也非常优秀。不过稍微感觉这篇文章里面的一些剧情为了塑造人物形象做出了一定的牺牲,比如结尾整个事件的解决感觉没有说得很明白,给我一种“氛围到了,事件推进到这里需要结束了”的感觉x
整个文章层层递进的氛围推动也很好,选取用来推动的事件也很合适。总之就是很喜欢……
作者:路人
早些年我去过一个南洋的小岛,具体叫什么已经记不得了。每到周末,岛上都会有盛大的烟火表演,听岛上的朋友说在过去这是吓退遮天巨浪的仪式,如今只是用来吸引游客。我要讲的故事和我一个朋友有关,他原本是烟花表演上类似于“祭祀”的角色。他家里几代人都是如此。
我到岛上的第一天被村长带到了祭祀家,说这段时间得寄宿在他家了。他叫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我喊他黑哥。但其实也不黑,和岛上其他长期出海的小伙子比甚至有些白了。他还有少见的浅色眼睛和头发,至于是不是真的浅色呢?我其实也记不太清了。
黑哥和我说:“这岛上这两年外人来的少,你也算是少见的面孔了。”
我记不得怎么回的黑哥了,只记得那晚的烤鱼很好吃,拌着咸味的海风,特别有滋味。
我就这样在海岛上悠闲了些日子,偶尔看看书,拍拍照,骑着自行车环岛旅行,直到周五村长把我接出了黑哥家。他安排我在烟花表演广场附近的小旅馆先对付几天,说黑哥要准备仪式。
很快就到了周末,烟花表演前夕。黑哥带着夸张的面具穿着兽皮的裙子到了广场。广场中间已经搭起了高高的架子,人们一圈围着一圈的坐在地上。最外围是自制的几门烟花炮,但村长说其实早就不用土办法自制烟花了,那几门炮只是摆设。
天色刚刚暗下来,第一轮表演就已经开始了。烟花炸低了,不停的有火星子往下落,差些点着了旁边的茅草棚子。
第二轮表演开始,黑哥独自爬上了广场中间的架子,在上面跳着舞,他身上该是涂了什么油,时有时无的反射了些烟花的颜色。人群渐渐沸腾,有些离架子近的开始跟着黑哥也跳起来了什么奇怪的舞蹈。
第三轮烟花在天上炸开了,已经快后半夜了。越来越的人跟着跳起了舞,宣泄着什么在文明社会没法宣泄的东西。人群丝毫没有疲惫的意思,直到发生了意外。一颗火星子点燃了那些旧烟花炮,里面的土烟花正正好好射到了架子上,但四周的人似是看不见一样。依旧癫狂的宣泄着。
火势慢慢变大,甚至架子最近一圈的人也跟着烧了起来,我只看见那火蛇直冲云霄,熏得我睁不开眼睛。那些还在火力狂欢,我看见黑哥也隐约在火力舞蹈着。隐约的还能看见黑哥涂着油的皮肤反射着红的火光。
第四轮表演开始了,我认为我大概也是在这种环境下发狂了,竟也被身子带着跳起了舞。直到最后疲惫的昏睡在地上。
再醒来时我躺在一片灰烬上,身上披着一层焦土。但浑然感觉不到任何疲惫与痛苦。黑哥坐在没烧完的架子上,看着我。
我说不清楚那场狂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回到黑哥家里时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过了两天才好了些。
黑哥说他没其他人那么黑是因为小时候多读了几年书,出过小岛。但比起外面,还是觉得这有些与世隔绝的小岛要舒服些。岛上到处都是悬崖,只有南边有几处还算平摊的地方成了港口和社区。
黑哥和我说他年轻的时候见过几个年轻人,几个年轻的男人。他们关系一直很好,后来其中一个人出了意外,被发现死在了海里,下半身被鲨鱼咬的不成样了,但是岛周围少见有鲨鱼,只能说是运气不好吧?
我留在岛上的第二周,很多细节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好像是吃到了什么其他国家的冰淇淋,是黑哥拿鱼换的,鱼则是烟花表演的时候得来的,是一条罕见的大鱼,听说是什么神使,村里人不敢吃,才在最后轮给了黑哥。
村长那段日子一直嘀咕:“不妙啊,这个季节捕到神使,不妙啊。”
我还是在岛上骑着自行车环岛旅游,偶尔还能看见以前少见的海鸥,漫天的飞着,周五我又被村长叫着要搬去旅店,黑哥这次送了送我,帮忙搬了些行李。那天晚上后半夜下了大雨,风很大,广场周围的茅草棚子都被吹翻了几个,大风还带上岸了一头鲸鱼,我看见它的尸首被留在了南边的海岸上,到了烟花表演前才堪堪收拾干净。
烟花表演依旧顺利,我又在梦里看见了黑哥带着众人在火焰里跳舞,如果我当时再年轻个几岁,说不定会问黑哥是不是有超能力。
第二次烟花表演后,我慢慢的习惯了这种狂欢的生活节奏,周一早晨起来,已经没有上周的昏厥了,那天黑哥请我去了躺餐厅,说是餐厅的出了新菜,餐厅老板的儿子从外面回来接手了餐厅的生意。
所谓的“新菜”也只是某种新口味的煎鱼,但确实是没吃过的味道,听说是深海鱼,所以会比较少见吧?
我们吃到了很晚,餐厅快关门的时候,老板的儿子出来了。很年轻,留着山羊胡子,但也和其他从小出海的村民一样,有些黑。
黑哥和他介绍了我,我们聊了些这两天的见闻,但是更具体的内容我也记不太清了,只记得第二天我们仨一起帮黑哥搬了房子,他本来是住在岛的北岸的,那里烟花表演的广场近些。但是老板儿子说他在西岸有个房子......
请原谅,再后面我就已经记不清楚了,那个周末的烟花表演是我在岛上最后的记忆。那天晚上,黑哥一直没来,晚些时间他终于带着面具到了,但是穿的很厚也不说话。
烟火表演依旧照常举行着,只是到了一半突然起了大风,你可能不太清楚?那个季节是不会有风的,也不会有雨。我们在架子边上载歌载舞,黑哥跳到一半就体力不支了。火焰依旧吞噬了一切,只是这次黑哥没带着人们在火中起舞。第二天我离开了小岛,第三天小岛被海浪吞噬了。
“这就是我的故事。”老者说完,闭上了眼睛,床头摆着一张合照,上面是年轻的老人和他故事里的黑哥。还有几个人,不知道他有没有在故事里提到。这是我在老年医院当志愿者时听到的故事,他们说老人疯了,根本没那个岛。只是带着他碎片的记忆回忆着自己以前的某个朋友,某个兄弟。我去打听了下那个黑哥,说是四五十年前因为什么原因被人抓起来放狗咬死了,又有人说没死,但是后来自焚了。
我离开老年医院前的最后一晚,老人把我叫到了床边,说是想起来了,黑哥是被人打死的,所有坏人都因为吃了神使的肉遭天谴死了。那天他们只在土炮后面看见了两个刚刚满周岁的孩子,那孩子笑眯眯的,用火折子,点燃了土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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