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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琪雅
标题:庭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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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凉第三篇,和濛濛时雨,莲替傀同一个世界观(每篇独立)
春夏之交,沿街的栀子花把香气漫得全城都处于懒散的微醺。行来走往的小贩叫卖的花样也多起来,黄衣白衫的小女孩盯着甜豆花摊快一个时辰了,看到有人买就凑过去看,眼见舀出来一勺又嫩又糯的豆腐花,盛在碗里,拌上一勺甜浆,小姑娘就忍不住咽下口水,然后回身望望墙角的卦摊。
卦摊前端坐着一位墨衣少女,此刻毫无形象地支着下巴,偶尔伸手晃一晃自己桌上的签筒,怎么看也不像是铁口神算一类的高人。此刻小女孩又回身望过来,她便招招手道:“簌簌。”
簌簌眼睛一亮,开开心心凑到她怀里来,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等她下文。少女从荷包里摸出来三个铜板,好生不舍地放到簌簌手心。“你也知道近期穷运缠身,实在不是不肯给你买,今天这交出去,少不得又得去忽悠客栈老板以卦代资了。”簌簌笑起来,小女孩露出牙齿的无邪,顿时让人觉得再给她买两碗也值了。
楚凉眯起眼睛,伤感无比地看着自己又空下去的荷包,再看看簌簌端着碗吃得开心,叹口气。此次来绾蓁,其实是之前一场生意还没交代完毕,哪能想到自己又大手大脚把旅资提前用差不多,难免落到必须得张罗点生意的窘境。
她敲了敲桌子,开始吆喝起来:“说到奇门遁甲梅花易数太乙紫徽四柱六爻什么的——”
刚刚好引来些惊诧目光,她便抖擞精神准备继续说下去,斜街上突然冲出来四名青衣灰帽开始驱赶沿街小贩清道。
“让开!贺公子到!祝小姐到!”
贺公子,祝小姐?这名字竟是和自己这边的名字合上了。
思绪刚这么一转,就听得马蹄声“得得”地响起来。一名俊逸公子骑马行在前,面容清秀俊朗,气质也温静和善,这应该便是所说的贺公子了;身后是四抬素色小轿,又见旁边侍行的是名看着伶俐的丫鬟,这轿子里该是祝小姐。
眼看得这列人马就要过去,楚凉大大方方走到街道正中,伸手拦了道,眼睛盯着贺公子看了一看,很有点放浪无礼。
不待下仆冲出来赶她,贺公子先停了马,朗声问楚凉:“不知这位姑娘何事指教?”楚凉懒懒散散行了礼,懒懒散散回了话:“失礼了。我见公子面上有恙,眉心暗沉,近日可是冲撞了妖邪之物,睡不安稳呐?”
此语一出,周遭便有人笑了出来。楚凉也不着恼,抬头看贺公子如何回话。对方只是微微一笑:“并无此等情状。”
此一问自然是私事,但自己不会看错的。楚凉如此想着,侧身让了让,此队人马继续前进,恰能看到身后那台素色小轿的挡帘被风掀了个角,楚凉眼尖,正好将轿内祝小姐的容貌看个真切。这一下,楚凉扬起眉毛来,喃喃对簌簌说:“诶呀。”
簌簌歪了歪头看过来,楚凉笑着揉她的头发。
“这下有点意思。”
祝明华是绾蓁布庄老板祝江的女儿,贺琅是缇州刺史的儿子。
楚凉稍晚便打听了这两位近日经历,乍一听颇有些古怪之处。年前两人订了婚约,说难听话的便定论是官商勾结,说好听话的便是金玉良缘,两人年岁相当,形貌均佳,也是好端端一对璧人,结果年后便出了怪事,每逢贺公子去祝家,便会闹些离奇来。
先是喝茶的时候茶具会自己乱飞,然后便是有石子追着人打,再然后就是有女子声音墙头嘤嘤哭泣。坊间传闻贺公子如此英俊,此番必是他年轻时有负于人,女子鬼魂前来报复,甚至有人说贺公子招惹的本非人类,而是狐精之流,得知他此次将婚,闹将起来。
传闻久了,贺祝两家面上也不好看,便屡屡请了法师道士之类来看,无果。此次楚凉簌簌在街道上遇到,正是二人前去拜神归来。婚礼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一切准备暂时搁置起来。又有人说,若再这样下去,贺家就打算退婚了,这样祝家也松口气,贺家也好有个台阶下。
楚凉把打听到的风言风语通通记到心上,第三日起早便向祝家递了名牌。虽然远离京师,便是在绾蓁这种地方,楚氏的名号应该也足够她进门一探究竟了。
果不其然,守候门前一刻不到,之前倨傲待人的门僮便慌慌地迎出来,忙不迭地向楚凉赔不是,称之前有眼无珠不识人,楚凉也不跟他废话,牵着簌簌就进门了。
进门便微微一滞,簌簌也眼神晶晶亮地看过来。楚凉脸一沉,叮嘱她:“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不许随便动手。”
簌簌委屈地把嘴一撇。
“没想到楚氏门人竟会来这等小地方,有失远迎有失远迎。”祝江豪气的声音便传出来,大老板做生意自然是辛苦的,难得的是祝老板家财万贯居然也没见发福。生意人都精明,他见楚凉还带着一个小女孩,也没多问,只是忙把楚凉二人迎进了前厅。
“祝老板知道我此行是为何而来,喝茶就不必了,如果可以,我想去见见祝小姐。”眼见仆人端了茶上来,祝老板喝过之后还是东拉西扯不讲正事,楚凉便直接摊开了说。
祝江露出为难的作态,恰好在有点真心又故意让人看出在演,这种只可意会的演技让楚凉也得称句佩服。楚凉拿过祝江的那杯茶,在手中晃了晃,有一两枚茶叶梗浮落,她凝神瞥过,口中已说了起来:“以茶行卜是异道,面相勘命亦是小技,然足够我知祝老板近日起落了。”
“您神煞为驿马─巳,桃花─子,日禄─午,贵人─酉,此茶但见余梗呈离上巽下火风鼎卦。鼎者,燃木煮食,化生为熟,除旧布新,祝老板您在此地根基深厚,本不需要为商事发展劳心,但看六神勾陈形出,螣蛇伏后,可知近日您意图锐意改革,但暗地有小人阻隔,资信不明,无从下手,且看您前庭晦暗,加之近日宅邸不宁,致您心神劳碌,若不能尽早决断,恐不但不能成事,反成祸端。”言毕,楚凉将自己的茶杯举起,细细抿了一口。“不过祝老板为人和顺精明,不会与人硬起冲突,此次不妨大胆放手去做,小风小浪不可避,仔细行事当如鼎有铉,大吉无不利。”
祝江也是老狐狸了,听毕这一番发言,面上是一点变动也看不出,眼里有细细的光闪一下,也抿了口茶,才慢慢地又问:“楚氏规矩在下也是知道一二的,不付卦资不占,强占则只言过往不论前程,不知这次便是?”
楚凉莞尔一笑:“祝老板怕什么?楚氏只是测算灵验,又不是妖魔鬼怪。这一卦也当我自觉验明正身,这杯茶便抵了此次的卦资。明前的紫笋嫩茶价值几何,晚辈心中大概有数,倒也不亏。”
说是这么说,她心里盘算着,这事若解决了,可得多从祝大老板那里争点银两充盘缠。
祝老板本来也不像真心要拦,对方显罢诚心,此刻听完楚凉这一番话,便招呼下人带楚凉和簌簌去祝小姐的偏庭。
祝家宅子修得很有格调,前门到前厅间有块影壁,前厅后是中堂,祝小姐一个人住在西边一个庭院里,密密栽了一排山矾隔着,花期时一眼望去,便是一栋白瓣矮墙,中庭九曲廊下挖了连环溪,引了活水进来,添了不少生气。楚凉跟着带路的下人一道拐过去,还瞥见廊下的流水中一两尾鱼,藏了片刻就倏然逃走了。
祝家虽是商贾出身,品味倒不差。楚凉一路都看得兴味盎然,簌簌更是满脸惊喜地到处瞅,楚凉见她恨不得立刻满院子撒欢,询问了祝家僮仆,得到许可后便放着她在院子里自己玩。小孩子嘛,就算不小心弄出点什么来,祝家也不好立刻翻脸。
要进祝明华的屋子前,楚凉特意对簌簌又叮嘱一遍,“别乱跑,我不做声,不许擅自动手。”
簌簌捏了一枚细细的长树叶在口中吹了吹,鼓着嘴巴点了点头。
祝小姐的屋子门口垂了一道珠帘,楚凉挑帘进去时,便看见白净面庞的少女斜靠着桌案读一本书,正是那天沿街望去的那位姑娘。祝小姐身侧的丫鬟仆人一概被屏退了,充满女子馨香的闺房里,此刻就只有楚凉和祝明华两人在。
祝小姐容貌算不上漂亮,可眼前这位面容素则素矣,气则绮艳,眼神牵动都能撩起一片涟漪,这就不是相合的命格。楚凉进门后也不吱声,抱着手静静看着。祝小姐三庭五眼端正有灵气,根骨平正明朗,命途大半平静无忧,命线清点下来,也不该是现在这样,眼下这光景,根本便是换了个人。
楚凉进得门后,面上的笑容便散了,不做声地站着,只是静静地看。
祝小姐把手中的书放下,目光弱弱地扫过来,又迅速移开,声音文弱地问楚凉:“这位可是楚姑娘?父亲说您颇懂测算之术,或可为小女子解决苦恼。”祝小姐声音有一点喑哑,听到耳中是格外柔软娇怯,天不热,倒能看到细细的汗从她鬓角流下来。
楚凉像是并不在乎祝小姐烦恼之事,继续饶有兴味地盯着这娇怯的美人。祝小姐被打量得不自在起来,目光游离不定,手指不安地抓着自己的袖口,半晌沉默后,又怯怯地开口:“不知道楚姑娘能看出些一二了么……”这下子声音可是更低更软,楚凉眼神里渐渐丧了光彩,身子也微微晃了晃,竟像是要跌倒,祝小姐起身作势要扶住她,左手却朝楚凉眉心点去。
就这瞬间,簌簌掀开帘子进了门,祝小姐拧身看一眼她,竟惊得向后退了一步,手也稍微缓了一下,但指尾已经轻轻扫过楚凉额角。簌簌抿着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祝小姐便猛地握住自己的掌心,露出极痛苦的神色来,她颇为惊疑不定地看着自己的手指,触到楚凉的那一根竟像是被灼伤一样显现出异样的赤色细纹。
祝小姐又抬头哀切地看看楚凉,看看簌簌,动物似的弓起身来,仿佛下一刻就逃出屋外,奈何楚凉和簌簌的位置正好堵住她去路,祝小姐又向后缩了一缩,发现确已无计可施后,急得掩面嘤嘤哭了起来。
“都说了我能解决啦。”楚凉半真半假地抱怨两句,簌簌不服气地看着她,楚凉最爱看小女孩有点生气的圆脸,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转身面对祝小姐时,顺手抹了一下额头,有一道银灰色的符文顺着她额角显现了一瞬,然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好在你没真对我下狠手,来前我便用桃枝在前庭写了敕笔咒,你若真动手,这一下折个半八成功力是免不了的。”楚凉伸手想要扶住靠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祝小姐,对方又惊又怕地轻轻叫一声,楚凉蹙眉,“好啦,我就是一普通凡人,伤不到你。”
祝小姐这才勉为其难让楚凉扶着她斜倚在藤椅上,簌簌眨着大眼睛看着,隔空朝祝小姐点了一下,祝小姐掌上赤纹颜色立时褪去,祝小姐不由感激得抬头看了簌簌一眼。
“那日我在街上见你面容,就知道所谓狐妖闹事一事,原因绝不在贺公子身上。祝小姐面容清朗大方,灵气蕴藉,但——”说到这一句,楚凉抿了抿嘴,没把后续说出来,换了个口风,“何况见她名字就可知,待人不会是这样弱气柔媚。”
“方才进门就知此院有妖蛰伏已久,但妖氛不重,也无阴邪恶气,想来一是你修行尚浅,二来你无意害人,我想方才你也只是怕我能看出你真身,想着抹了我记忆,送我出门即可,只不过,要是放着你这么做,我赖以吃饭的名声可就砸了呀。”楚凉信手拿了祝小姐的扇子给自己扇风,继续讲下去。
“簌簌方才告诉我你是寻常赤狐修炼,根基浅得不可思议。不过也无所谓,知道你真名就够用。”祝小姐闻此言便全身一震,簌簌不动声色地向前走了一步,从怀里摸出一只毛笔递给楚凉,楚凉在空中虚写,一笔一划间,墨色竟在空中浮出两个字——“夕时”。
这两个字在空中轻飘飘落到祝小姐的手腕上,祝小姐的肉身即刻向后躺倒,而一只三尾的棕红狐狸霎时出现在祝小姐膝上,它舔了舔自己的手掌,半晌,方才怯怯地说话,姿态语调和方才祝小姐如出一辙,此刻更是带起哭腔:“咱是迫不得已才只能这样,闹出狐鬼一事也不是故意为难贺公子,实在是因咱修为太浅,如果嫁与人类行男女之事,只怕妖毒未脱,反害了人性命!只想作怪一番,让贺家打消了婚约的念头也就罢了。楚姑娘,咱虽是妖物,也还是勤勤恳恳修行,未曾想平白介入人间生活,占了明华肉身也是无奈之举,若非如此,明华三年前就死了!”
一时间两人一狐面面相觑,竟是小半时间无人说话。楚凉伸了个懒腰,给身侧小女孩下了命令。
“簌簌,看着点外面,别让无关人等察觉了。”楚凉说着,悠闲地坐在祝小姐旁边的藤椅上,她手里攥着一枚玉嵌青金阴阳鱼,翻来覆去地把玩。“正好,夕时姑娘有这等担忧,不妨仔细给我讲讲。不过,还请你先付我方才的卦资。”
人说祝小姐三年前曾大病一场,好不容易痊愈,性格便柔和很多,也不再经常出入于世人眼前,安心守分地做深闺小姐,可是市井间还是有那么些人记得,祝明华少年时期根本混世魔王,虽是女孩子,却比小子还来得调皮捣蛋。
祝江那时商事烦身,无暇管教,加上明华母亲早逝,祝江本来就对她十分宠溺,这孩子也就仗着有父亲收拾,心安理得地胡闹了好些年。
当然,有时闹得狠了,祝江便命人把她锁在偏庭里,不许她出去,小小的祝明华祝小姐就把下巴支在窗台上,可怜巴巴地望着外面,看着真让人生无限哀怜。
不过可不要被她骗了。待家人该走的走该忙的忙,她便会小心翼翼地打开另一边的窗子,对那棵大树轻轻地唤:夕时——夕时————
少顷,一团火红就会跳进窗子来,陪她在小小的房间里四处打滚。淘气的小小少女把那团小狐狸抱在怀里,仿佛这样就消抵了不能自由玩耍的苦恼。“夕时啊,夕时。”她一遍遍地抚摸小狐狸光洁的皮毛,“能遇到你真是太好了。”
遇到夕时,是五岁那年,祝江抽不出身,明华却吵着闹着想去看庙会,不得已,命精明干练的仆人抱着去看看热闹。结果祝小姐虽然才五岁,耍赖撒娇样样精通,到了庙会地点,看着新奇,就一定要自己下去捞金鱼玩。
仆人对这小姐头痛极了,又不能明着拂逆她,只好把她放下来,这一放下,祝小姐就跟鱼儿一样,在这个摊前看看风车,那个摊前摸摸兔子,一直到看中了一串蜜饯果子,想要唤下人来付钱,才发现不知不觉走散了。
按着记忆迷迷糊糊继续走,不小心走到不知道哪个荒野郊外,人声灯影都被远远甩在身后,面前是大片高高的野草。
这下是真的害怕了。
心一慌就辨不着路,跌跌撞撞间扑倒在野草丛里,泪眼模糊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团火红,是一只脚踝受伤的小小狐狸,腿上还渗着血,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惊恐地回望她,此刻逃也不是,竟吓得动弹不得。明华怜心大起,用随身绢帕好好给她裹住,还没待她照料好这一只,祝老爷寻人的仆役便寻来了,慌慌地抱起祝小姐回去,全然没留意还有旁的什么事物。
祝小姐回去便发起烧,医者说小女孩灵体纯澈,该是激了风邪又见了什么不该见的东西,不过好在平日养护精心,这一病也无大碍,就是要卧床好好休息。明华病得迷迷糊糊,对父亲的禁闭决定也没力气表示不满,深夜口渴醒来,便看到一双火红的眸子泪汪汪地盯着她看,再一细看,是一个和明华同龄的小女孩,见她醒来,便从床榻离开,化为那只被包了伤口的小狐狸,跳出窗外了。
这便是缘起。
祝明华从小对山精鬼魅的轶事所知不少,加上年纪轻轻,并不觉得害怕,只是也知道此事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偷偷与小狐狸一日日建立起像模像样的友谊来。她为这狐狸起名“夕时”,取夕阳西下,一片赤红的意象。夕时原就想求个安稳地方好生修炼,得明华此番庇佑,倒是一大助益,不过更多时间是用来陪她胡作非为嬉笑玩闹就是了。这一来就胡闹了十年。
然后便是那场突如其来的病了。
明华十五岁的时候,有一日突然陷入假死一样的昏睡状态,祝江请了好些名医都束手无策,只说大小姐身体状况一切无异,不知何故无法醒来。夕时也想尽了办法,妖力能及之事也全都试过,毫无起色,七日之后,竟隐隐约约能见到鬼差勾魂旗,好在夕时早前设了点粗浅的结界,抵了一两日,只是终非长久之计。
夕时使了个隐身诀,偷偷从祝家大院出去,想回狐群求问有无生还的法子,一出门,一句含着醉意的话便撞进耳朵来:“咦,这倒有些奇了,没见过没根基的赤狐能修炼到这地步的。”夕时吓得差点当场露了行迹,仔细打量过去,这道士年纪也轻,浑身酒气,一脸颓唐之色,可是倚靠街角墙边,竟还是一身出尘的干净气质,眼睛斜睨过来,晶亮有神。夕时便知道遇了有道行的,思来想去,现了原形朝这位道人叩头,求其救祝明华一命。
“长睡不起,已现魂幡?那是命里带来的,该着这一劫,没救了。”道士醉醺醺地听完,掐指算了算,就摇摇头说了这番话,起身打算再寻个清净地儿歇息的样子。夕时立刻急了,咬住道人的袖子不放,道士干脆揣住小狐狸一直到了野外,才猛地甩开她。他蹲下来,对夕时问:“命里注定的事,何苦非要争这一时,她此世便是死了,你耐心修炼,到下一世总能见到,轮回不过如此,寻常人贪这人间片刻,参悟修炼之人还看不透么?”夕时只是呜咽,半晌抬起泪眼回道:“下一世是能见到她,可是这一世她就再活不成了,这又有什么意思,能为她争一世,多争片刻也是值得!”
那道士听罢,脸上带了点惨淡神色,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喃喃自语:“争这一世么?哈哈,没有希望的事,何苦来的。”他又看了看小狐狸,信手将她提起来,“好,反正我这一世便是没指望了,替她争一世,试试就试试,成不了,也是命。”
“不过小狐狸,成不了,她只不过是顺了天时去了,你我怕是要白白搭上一身苦修赔进去呢。”那道士是这样说。
“那道士叫覃楼,他说替人改命为道家大忌,何况他修行一般,实在没本事强逆天命,不过若先用草绳拟出她三分鬼魂,代她真魂受鬼差拘引,可保魂魄不灭,若咱再占住她肉身,等他将明华魂魄重练,洗去煞气,再回归此身,以后的日子大抵就平安无忧了,只是不知具体能何时归来,咱思量着,能守一日,就守一日,能守一世,就守一世,心里有个念想,说不得哪天,明华就能回来……”夕时重回了明华肉身,慢慢讲完这几年。
楚凉却冷笑一声:“小狐狸倒是胆大妄为,祝小姐自己心思又是如何呢?若她早归轮回,此刻日子非富即贵,比起今世还要平安无忧,你怎么就替她擅作决定,去苦苦熬这一世艰难。”
“那是因为!明华她亲口说,她不想死啊!”夕时大颗眼泪夺眶而出,声音里也全是痛意,“她在失去知觉昏睡不醒的时候,咱也想过,这大概是命里劫数,老爷请来那么多名医甚至法师都束手无策,便好好看她去了,等她轮回了再去找她,可是,可是明华昏睡的时候,她说她不想死……她说不想死啊……”
楚凉慢慢叹了口气。人皆贪生,为明华一念而赴汤蹈火,也不能怪夕时执意如此。倒是那想出炼魂洗命这主意的道士……想到此节,她又叹口气。
“好了,经过我知道了。”她从祝小姐床头取了丝帕递给夕时,看她擦干眼泪,仍然兀自抽噎,于是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从今往后也不用再做怪了,就算你吓掉了贺家,难道再有人提亲还能故技重施?这样反而是害了祝小姐声名吧。贺家再来商议嫁娶事宜,听祝老爷答允了就是了。贺公子那边,我来解释,不用担忧。你好好替祝小姐守住这一世,这一世过完了,你该她的也就尽了。”
把拖欠了五天的房钱一口气结清的感觉太爽了,事情基本交割完毕,楚凉带着簌簌出去吃喝玩乐,到暮色沉沉才回到客栈里歇息。她漫不经心地点了蜡烛,就着光把白天买来的钗子细细地看。“祝小姐十五岁那年是定数,命线在那里断开,掌纹上见不到丝毫可续之处,这叫伏丁煞,解不了的。”
“说什么练魂洗命,说得倒轻巧,那是要赔出命来才能成的事,强替注定必死之人重练真魂,没点代价怎么实现的了。簌簌啊,你说这些人,图什么不好,为着心里那一点不可说的念想,就拼出去做了。”簌簌坐在椅子旁玩着上街买来的珠串,胡乱点着头。
明日要动身,楚凉把所有要带的轻便行李都收拾好了,兀自依在桌边发呆,下意识想去拿一路走来把玩的那枚玉嵌青金佩,摸了个空,这才意识到早前见贺公子的时候就已经交付出去了。
她怅怅地摸出一枚铜钱起了一卦,掷到第三次就丧了兴趣,闷闷地趴在桌子上,回想起昨日的那一幕。
楚凉和簌簌出了祝明华的庭院,收了祝江付的费用,隔日便向贺家通报想要见贺琅贺公子。同样是凭了楚氏的名声,估计贺家也收到风声,这次便没被怠慢,被毕恭毕敬迎了进去。
有意思的是,贺祝两家联姻,按楚凉原想是祝家有意攀附,贺家方顺水推舟,万万没想到主动提起的居然是贺琅。贺公子在西苑廊亭里设了一方小案,捡了好吃的甜品小食若干,均是坊间轻易见不到的新奇玩意儿。簌簌一见便喜滋滋地想去尝尝,楚凉也不拦着,放手让簌簌玩,她则随了贺公子去旁边的曲廊里谈话。她将祝明华真身实为夕时一事和盘托出,贺琅初听颇为惊诧,细思了一会儿,倒也接受了。
“楚姑娘,贺某知道楚姑娘解决了祝家狐鬼一事,心知楚姑娘确实颇懂占测方术,想来对此事过往历历也都明了了,姑娘所说向祝家提亲一事暂且放下不说,贺某确有一事想求楚姑娘一卦。”贺琅面色温和,说到最后一句话,语气里却带点紧张。
楚凉瞥他一眼,等他下文。
“实不相瞒,楚姑娘想来也知,贺某向祝家提联姻一事另有目的。”贺琅说到这句,面上已经有羞愧的神情,楚凉看到眼里,轻轻挑了下眉。贺琅继续说下去:“贺某实是想向祝小姐问一个人,三年前为祝小姐看病的那位灰衣道人,如今身在何处。”
果然如此。
“贺某曾仔细托人寻过,只知道那位道人治好了祝小姐的晕厥不醒之症后便悄然离去,竟然再无丝毫消息,是以想借求亲一事向祝小姐多问些线索……”
楚凉不待他说完,向贺琅摊开手,手心里是一枚玉嵌青金阴阳鱼,贺琅盯着那一枚腰佩,脸色渐渐白了起来。
“这枚与贺公子每日不离身的那只,正好可以拼成一个太极吧。贺公子当年不敢认,与覃楼割袍断义,逼覃楼远走,今日如何就敢认了。”楚凉将贺琅腰佩捉过来,两枚腰佩像是受到吸引一般,立时就合在一起,严丝合缝。
“贺公子,你为人灵机性巧,胸襟通达,少年勤学有功名之格,腹中多谋,做事勤俭,善结友朋,四海春风。中限光耀门庭,见善不欺,逢恶不怕,事有始终,量能宽大,义济分明,安然到老,平顺美满至极,独一生膝下无子,至爱错失难遇,此生再无相逢之机。”
“这是当年覃楼为你算的一卦,非出我手,卦资就免付了。覃楼托我为你带的话,带的东西,我都已带到,此行目的已成。望你娶了夕时之后,好好照料祝家,祝老爷百年之后,夕时便算完了这肉身负累,可让她自行决断前程。”
“贺公子心思敏锐,应该也明白,覃楼当年是为何抱着拼死之心替祝小姐寻一条生路。不过,天命哪是如此轻易能逆的,我遇到覃楼时,他已是野坊孤魂,只向我托了这一事,便灰飞烟灭。”
“不知贺公子当年有知这迟来的一卦结局,可否敢拼出前程不要,随覃楼共归山野呢。”这一句楚凉没有说出口,她只是心里起了这一层心思,然后看贺琅面若死灰的惨状,便又咽了下去。
明华与夕时,贺琅与覃楼。说是痴心,这一点毫无意义的痴心,除了他们,又谁能体会得到。这四人的命相在楚凉眼前交织错乱成一团,让她头痛。
“难怪楚氏这么多死酒鬼,实在是知道的事情太多,想忘又忘不掉,不得已借醉麻痹罢了。”她打开窗,窗外栀子香气便飘进来,隐隐还能听到哪边的茶楼里有细细的嗓子在唱:“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展开
另外两篇之前也读过,所以在世界观的理解上没有什么障碍,反而能享受起这种类似单元剧的内容了。这次的故事开头没有太铺垫楚凉和簌簌的内容,很快切入了明华、夕时、贺琅、覃楼四个人的感情纠葛,阅读起来条理清晰了很多。借由楚凉这个局外人的身份来看四个人的感情,反而让人更加唏嘘。夕时为了明华的治疗之情愿意冒修行尽废的风险等待覃楼,覃楼被夕时的执着打动去做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炼魂洗命之术,夕时和覃楼都是痴心至情的人,明华薄命,倒也不算辜负谁,但是贺琅却太薄情了一些,他和覃楼的故事一笔带过,却更让人看出贺在感情里的优柔寡断,可怜,却也可恨,作为四个人之间的纽带,贺公子某种意义上把四个人的感情都辜负了。
评论要求:随意
“敌锁定。敌锁定。”
预警雷达冷漠但急促的声音回荡着,像在凝固的舰桥里投下了一颗石子。
“3分钟后最外围舰船接敌!”雷达官大喊。
他们是精锐部队,习惯了以少胜多的战斗。哪怕面对十倍于己的敌人,这些战士们都一定能狠狠地咬下来一块肉。但数百倍的敌人呢?面对态势图上密密麻麻的红点,沉默已经是能做到的最好表现了。
“救援信号发出去了吗?”计旋星看向通讯官。
“没有,所有的通讯都被拦截了。他们的电子战船应该比我们舰队总数都多,我们被淹没了。”副官苦笑着。
“没关系,指挥部收不到定时通讯也会派援军的。”计旋星平静地安慰着副官。“虽然等部队来到这里,他们的尸体都在大气层里烧干净了。”同时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这样说。
“地面防御准备得怎么样了?”
“行星护盾刚开始充能,至少还需要三个小时。防空火力就绪百分之三十,对舰导弹装载就绪百分之四十。”
“为什么这么低?”
“敌人来的太快了。“副官顿了一下,”而且,大部分弹药调拨给刚刚出征的第一舰队了,战斗舰船也划拨了很多给了他们。”
“另外,地面的火力基本上派不上用场,因为敌人的电子战水平太强,地面的火控系统没法区分敌我。”
计旋星揉了揉额头,“还有什么别的我需要知道的吗。”
“还有一个坏消息,我们检测到轨道轰炸平台了。”
“我知道了,”计旋星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沉默了几秒,“帮我接通全舰。”
他将手掌按在战术台的全息投影上,两百多个通讯频道的指示灯同时亮起,像星群坠落在他的瞳孔里。
“这里是第二近卫舰队指挥官计旋星。”他的声音穿透每艘战舰的广播系统,“将士们,你们中间有很多人来自南门三。当时我刚刚入伍,来这里执行任务遇到一个小男孩,他看到我的军装,说他希望未来也成为军人,因为他母亲告诉他,星球外环绕的舰队是他们的守护天使。“
他停顿半秒,"我很遗憾地告诉大家,我们探测到了敌人的轨道轰炸平台。“计旋星仿佛听到了骚动声,但舰桥安安静静。”敌人想要将这个美丽的星球化为灰烬,而此刻,在南门三上,十多亿平民正在望着天空中。一旦敌人来到南门三的轨道,地面上的父母们就只能在临死前指着天空中的火光骗孩子说那是流星雨。”
“我们还有机会改变这一切,地面上的行星护盾正在启动,他们需要三个小时。一旦护盾启动,他们就能坚持到第一舰队回援,他们就能活下来。”
“而在这三个小时之内,挡在他们前面的,就只有我们了!”计旋星操作着战术台,"看看你们战术屏右上角!一般来说显示敌军数量,但现在写的是行星护盾启动的倒计时,我们只需要记住自己还能争取多少时间!"
舰桥突然响起来激烈的警报声,远方敌舰群展开的激光阵列开始刺破黑暗。
“全体舰员,考验我们的时刻到了!我命令你们坚持战斗到最后,成为全体南门三平民真正的守护天使!”
两百多个聚变核心同时发出怒吼,仿佛要交织成光之羽翼的形状。整个舰队扑向死亡的身影,像极了神话中为人类盗火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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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二层防御圈崩解时,计旋星仿佛闻到了电离血雾的腥甜。
舰桥穹顶的裂缝正在渗出银白色的冷却液,像是舰船在失血。全息战术屏上跳动着最后二十艘护卫舰的识别码,其中五艘的氧气存量已经归零。
"让白虹号顶到坐标YK-22区域。"他的声音像是从损毁的通讯模块里挤出来的,"告诉杨舰长,我需要他再争取二十分钟。"
副官突然抓住他的指挥椅扶手,这个向来稳重的老兵隐约眼眶里泛着光泽:"指挥官,白虹号...十分钟前就失去动力了。"
计旋星的瞳孔微微收缩,杨舰长的面容仿佛在眼前浮现,战术屏右下角还在不断刷新着阵亡名单。他转头望向舷窗外燃烧的太空,像是在那些漂浮的金属残骸里找着熟悉的面孔。
护盾收到攻击的警报声打断了计旋星的沉默,“他们快要突破防线了,我们可能坚持不了最后五十分钟。”副官的声音仿佛从深海里传出。
计旋星把自己撑在战术台上,仿佛承受不住人造的重力。
“所有驱逐舰以上级别舰船听令,”他咽了下唾液,“将所有能源灌注到火力系统,集中攻击轨道轰炸平台。”
“所有护卫舰听令,将全部能源灌注到推进器,向轨道轰炸平台发起反冲锋。”
这个指令让舰桥暂时陷入绝对寂静,直到又一声收到攻击的警报声响起。
“指挥官,玄戈号申请作为冲锋首舰。”战术台上突然亮起玄戈号舰长的模样。“很高兴与你并肩作战。”
计旋星看着这个年轻的舰长,想起他那漂亮的档案。如果给他多些时间,他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舰队指挥官,而不只是一个护卫舰舰长。
战术屏上跳动的剩余舰船数正在吞噬最后的希望,他艰难的让自己张开嘴巴:“批准申请,但你要记住...”
舷窗外突然绽放出的十多个太阳打断了后半句话,计旋星再低头,玄戈号的通讯已经断开,剩余的护卫舰数变成了冰冷的零。
计旋星还没来得及问技术官毁伤效果,一声爆炸声仿佛就在耳边炸响,旗舰的护盾与装甲被击穿了。他在剧烈震荡中抓住战术台边缘。还剩三十分钟,这得死多少人,指挥官在摇晃中思考着。
"指挥官!有不明信号接入最后加密频段!"浑身的通讯官突然尖叫,“识别码...是第一舰队!"
整个战场形态仿佛黑洞发生了坍缩。
无数道迁跃漩涡撕开漆黑的空间,吐出不计其数的银白色舰船,银白色舰艏上仿佛还带着星间尘埃。银白色的舰队迅速并有序地结成阵型,在它们中间,一道临时星门在真空中被迅速组装成型。
仿佛有一道巨大的冲击波横扫战场,敌人的攻势明显一顿,星门被点亮了,更多的舰队如同潮水般倾泻而出。
"这里是第一舰队指挥官夏仪月。"通讯频道里响起的声音带着电子干扰特有的沙哑,"很抱歉来晚了,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破解敌人的通讯。"
计旋星感觉胸腔里的血液正在结晶。他看着战术屏上疯狂减少的红色光点,夏仪月的舰队采用了教科书上明令禁止的过载战术,每艘战舰的武器系统都处在崩溃边缘,却因此爆发出数倍常规火力。
"南门三地面防御单位听令,敌方电子战已压制,自由索敌,准备开火。“夏仪月突然在公共频道高喊。计旋星静静地听着,全然没注意自己的嘴角已经泛起了弧线。
"现在!"随着夏仪月的怒吼,行星表面升起无数导弹,如同倒飞的雨滴。而第一舰队的炮火也在另一个方向进行着无情地打击。
计旋星看到战术屏泛起蓝色浪潮,那是死亡红潮退却后的生命之色。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视线开始有些模糊,低头一看,不止什么时候,一块船体碎片已经插进了自己的身体。
当银月号的陆战队冲进濒临解体的舰桥时,计旋星正用最后的力气保持着清醒。穿着银白色装甲的女指挥官飘在他身旁,面罩后不知是什么表情。
"你是...我的守护天使吗..."计旋星的手指在夏仪月的手甲上留下血痕。
夏仪月一愣,但没有停下手中给他戴上呼吸面罩的动作,只是戴完后紧紧握住不再言语的指挥官的手。医疗兵也飞了过来,身后舷窗外,南门三依然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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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倚着战壕的一侧,拿出自己卷的烟丝叼在嘴上,开始在口袋里摸火柴。
“军士长,用这个吧。”一个列兵走过来,递过来一盒火柴,汉斯拿过来,抽出一根火柴,划了好几次才点燃。
列兵看着烟草被点燃之后才问道,“军士长,他们今天会进攻吗”。
“会的,昨天晚上他们的骚扰很频繁,应该是在试探我们的火力点。”汉斯看着最多十来岁的列兵,他头上不合适的钢盔挡也挡不住脸上的青涩。深吸了一口,感受着烟丝的气息流进肺部的感觉,“孩子,等会你跟着我走,我试试把你带回家。”
“长官,我已经参加过战斗了,请不要把我当成孩子。另外,我已经没有家了,我爸妈都被轰炸炸死了。我现在只想多杀几个联盟人报仇。”
几年前,帝国在联盟摧枯拉朽的时候,想复仇的还是那些联盟毛子。谁也没想过自己的国土也有被敌人的空军来去自如的一天呢。
汉斯又吸了一口,“你叫什么?”
“我叫卡尔,长官。”
“卡尔,你是”,炮弹的尖啸打断了汉斯的声音。
“该死,炮火准备!”他大喊,并一把提起列兵,“快走!“
爆炸声填满了整个世界,天空与地面都在摇晃,泥土在战壕里翻飞着。
卡尔走了两步,突然捂着耳朵趴在地面上,开始大叫。汉斯对此很熟悉,当炮弹炸响的时候,新兵再强大的意志也会被炸的粉碎。
“快进防炮洞,这里防不住重炮的!”掩体上的土块继续随着爆炸声掉落着,但卡尔纹丝不动,只是继续尖叫着。
“至少把自己撑起来!蠢货,趴地上会把你的内脏震碎!”军士长咒骂着,试图拖走列兵。
突然,掩体的顶部崩塌了,把汉斯的思考暂时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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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再次清醒过来,看到的却是弗里茨军士的脸。
“你感觉还好吗?”
”还活着“,汉斯环顾了一圈,到处都是被翻过几遍的泥:“我的新兵呢?”
“只有我们两了,别看了,快上机枪阵地。联盟人要过来了。”
“炮火准备结束了吗?”
“结束了,你起码晕了两个小时,快走吧。”
汉斯没再说话,走向机枪。多么神奇,如此猛烈地炮火之下它居然还是完整一块。
汉斯拽过机枪,投过观察窗看过去,联盟人已经压了过来。
“该死,我来开火,帮我换弹。”
汉斯扣下扳机,子弹随着撕布机般的声音洒向联盟人的方向。当面的步兵如同被割倒的麦子一般倒下。不少幸存的人迅速地卧倒了,并喊叫着什么。
“都给我去死吧!”。汉斯也大喊着,继续泼洒子弹。突然,地面开始震动,一台突击炮随着轰鸣声进入视线。
然后是一整排突击炮,全都带着粗大的炮管。
下一刻,榴炮的齐射来了,一颗炮弹砸向了汉斯和弗里茨的机枪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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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看着机枪阵地哑火,“机枪没了,同志们,跟我继续冲!”他爬起来,向着前方冲过去。
越过沙包,亚历山大看到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具还算完整,另一具肩膀上有着士官长军衔的已经只剩一半了。他吐了口唾沫,“该死的帝国鬼子。”,继续向城市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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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站在城市广场的角落,轻轻划了一下将火柴引燃,点上一根烟。
谢尔盖走过来:“中尉,我们已经夺下这座城市了,怎么还这么阴沉。”
“谢尔盖,你去过那些帝国平民的家吗。”
谢尔盖摇了摇头。
“刚才我遇到个小女孩,她饿得受不了向我的小伙子们讨吃的,被我撞见了。”
谢尔盖:“然后呢?”
“我让人给了她一根列巴,然后带人跟着她回家去看了看。”亚历山大磕了磕烟灰。“回来之后,一起去的维克托问我,虽然她们现在没东西吃了,可是之前的生活一看就不错,为什么要来侵略我们。”
亚历山大猛吸一口烟,远处教堂尖顶的阴影正爬过广场上的坦克残骸。"她家窗台上摆着风铃草盆栽,还有空的炼乳罐头,都是好东西阿。"
谢尔盖用靴子踢开一块碎开的砖头。"维克托说得没错,这些帝国佬家里的窗帘都比我们村教堂的还体面。"
"那小姑娘还有个士兵玩偶,金发碧眼穿着灰制服。"烟头在亚历山大指间明灭,像是萤火虫,“但是据我看到的,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她奶奶看着我们瑟瑟发抖,还以为孩子冒犯了我们,一直在道歉。”
谢尔盖解下钢盔挠了挠头:"所以您觉得是因为什么?"
亚历山大突然把还剩半截的烟摔在地上,火星在石板缝里挣扎。"在联盟,我见过多少饿得啃自己手指的联盟孩子!可你看看这鬼地方——"他踢翻一个不知道从哪出来的罐头,"他们明明过得比我们好十倍,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还要来抢?"
黄昏的光线开始把两人影子拉长。谢尔盖弯腰捡起滚到脚边的罐头,罐底模糊的生产日期还标着1941。"也许那些帝国兵家里也有摆着玩具的闺女,"他摩挲着罐头的凹痕,"中尉,不管他们为了什么,我们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亚历山大望着即将落下的夕阳将最后的光线渗进教堂破碎的窗,突然想起小女孩接过列巴时颤抖的手指。远处传来手风琴声,某个士兵开始弹奏走调的《喀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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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笑语/求知
说守护天使实际上意思是两位是各自的守护天使啊(震声
算oc(我到底有没有在这边发过两位的其他文我也忘了不过有也是几年前了好久没建设了所以完全忽视前文就好,因为这是崭新的时间线(爽朗,下次想写双死,真的是想拉人一起死但最后还是没舍得TT
/* 阿起还活着的时间线 */
/* 就满足我一次写这个梗的愿望吧 */
白岑回到白家的时候看起来还算好,但谁也没想到,她的毒发作得那么快,甚至能让研究院的一众都来了兴致。白岑并非是刚出几次外勤就要折戟的菜鸟,十来年里她从白家一个普通的无名小卒一直爬到那位家主的心腹地位,凭借的当然不只是那些流传在白家以及外界的风言风语,而今突兀地在一种尚还不知名的毒素手上翻了船,便以足够吸引得了研究院某些人的目光了。
白岑这次中的毒的确算得上少见,它的潜伏期称不上很长,但在潜伏期几乎毫无症状,至少白岑自己对此一无所知,要知道像他们这类人向来对自己的身体状态保持高度关注,白岑更是有在安全屋会先检测一遍自己是否携带什么会影响到“那个人”的东西的习惯,但通过传回实验室的记录显示,至少当时这种毒素对白岑的身体的伤害已经小到接近于仪器理论上的偏差值了。要知道安全屋的检测虽然并非绝对准确,但自新家主上任以来,这种被细致安排在每一处的小玩意可是直接提升了外勤人员30%的存活率,还将由外来的那些小手段直接砍到了三代以来的最低点。
能躲过这么多重监视顺利来到白家的毒素自然有其有趣之处:在白岑的配合之下,实验室那边给出的结论是它各方面都表现出了存在传染性的特征,但偏生所有接触过白岑的人或其他什么活物,竟然没有任何有被传染的迹象,实验室那边几乎要将所有人当作小白鼠来使用了,但还是没能找到什么迹象,这更叫人警惕,但那些疯子反倒不以为意,纷纷主动申请前来围观这只最大的实验动物。
除此之外,这个毒素的发作也很有意思,它并不疼痛,只是麻痒得叫人甚至想剥下自己的皮。如果是单纯的疼痛对白岑而言并不算太难熬,但纯粹的痒形成的痛觉远比内外伤要来得更加难以忍受,而更要命的是白岑在发作之后还会失去身体的控制,甚至到了完全都动不了的地步,只能瘫在原地感受整个过程。
有人将提取到的毒株在不同的动物身上试验过,小鼠最快发作,五分钟之内就会发作第一次,在短暂的平复过后往往会不停地尖叫,有部分小鼠会在这个期间直接吓死,也有部分小鼠扛住了第一二次的发作,但也许是疲于这种折磨,这些小鼠最后往往都会疯狂地开始咬自己直到死亡。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在兔子、犬只身上都表现出了相似的症状,它们的脑波也和恐惧极为接近,推测为对看不见尽头的痛苦的抗拒。
人类并不是什么坚如磐石的东西,意志力在很多时候往往也不值一提,但奇特的是,白岑甚至没有因此表现过一丝软弱不堪的样子,她坦然地面对自己成为了实验室中的那个特殊的被试者,然后一次次地抗过那种席卷而来到叫人窒息的痒意。
可这毒素还不止于此,它在一次次的发作中向白岑的身体内部侵蚀进去,她的肌肉被溶解,她的骨骼密度在下降,它在“吃”她。
眼高于顶向来觉得外界都是蠢货的那群家伙真的遇到了一个挑战,他们甚至还没能搞清楚无名之毒的运行规律,它还会表现出什么样的特性?没有人知道。
除了白岑以外,其实也是有疯子主动尝试将意识上载后将毒株引入自己的身体中的,但他不比白岑意志坚韧,强行挣脱了束缚服,疯狂地通过自伤来唤醒脱离麻痒的身体,最后其他人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浑身流干了血,连敞开的肌肉都已经呈现灰白之色了。这群疯子反而因此更来劲了,他们利用自己的克隆人反复试验,人类在被种下毒株到发作根据体型区别大约三到五天会发作第一次,随后体型越大的发作频率会越高。但不约而同的,这些克隆人都会尝试自杀,有的成功了,而失败的个体却迅速表现出和白岑病情完全不同的特性,毒素非常迅速地吃掉了他们的大脑,不出三个小时便会脑死亡——这么看白岑之所以能支撑这么久还亏得是她从来没有被打倒?
不过这样一来,白岑接下来会面对什么是完全没有可用的样本的。她扛了一个月,毒素的发作时长越来越长,也越来越频繁。一整天内,她几乎有2/3的时间都因此而接近失控的边缘,但她仍然在和它保持着对抗。
其实她能坚持下来的理由说起来简单得实在有些荒谬,但对她而言,从她为此而努力的那天到走到他身边一直到现在,这都是她最为重要的动力,而既然那个人还没有说到此为止,她就不会擅自放弃自己。
她在清醒的时候偶尔会想问自己是不是好不起来了,但又拒绝听到回答。她一直以来并不乐意备份自己的意识——备份意识这种事情其实对本体还是会有一些影响的,被上载的意识体会对身躯中的主意识产生牵引,这一来对潜伏任务不利,缺斤少两的东西最容易被发现,二来其实哪怕对战斗任务都会产生影响,旁人总以为战斗任务要么是火力覆盖要么则依靠训练形成的本能,但实际上战斗任务更需要高强度的使用集中的意识,她不愿意因此而有增加失败的风险;而中招之后则完全不满足上载的条件了,即使强开上载之门也无有多大用处,破碎的无法归束的意识甚至无法被理解,更不用说放进新的皮囊中去了。
白岑在等的那个人是白家这一代的里之家主,近来偷偷易容后隐姓埋名跑去离家出走的小妹妹家对面支了个摊子,时不时地还要给那位妹夫的打劫事业添个堵下个套,顺便看看这位准妹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而白岑在家中的事情,也许他还不知道吧?
白起其实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
阿岑是他最好用的东西之一,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而她向来习惯活跃在他的视野里,这回刚出完一个任务,还在假期,按她的习惯来说,高低是要凑到他面前来的,就算是不愿意见到小草——自从她叛逆期骂了一次白起之后,阿岑就对她的态度不是很好——也不至于这么久连个辅助都不给他打下手的。
他是自己主动去问的。
原来她中毒了,白起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点了点头,把它放到了一边,波澜不惊地继续处理其他的事情;接着他知道阿岑所中的毒很罕见,但也并不为之所动,白家研究所里擅长制毒和解毒的人可不算少,哪怕不为了阿岑本人,只为了这个少见的玩具,想来也能钓不少鱼;再过了一段时间他知道阿岑现在的状态几乎已经失去了使用的价值,那更没有什么再关注的必要了。
白起说不用再给他发白岑的最新状态了,没用的东西就该放弃掉,这点他当然知道,就好像他自己一样,如果自己是没有用的、无法成为“人”的,也应该被丢掉。但也许是白岑在这一点上也像他,偏生顽强地苟活在世界上,不知道在等些什么。
白起还是准备回去了,那个从小就有自己主意的妹妹下的决定又有谁能拉得回来呢?想来肯定不是他,他与其说是来考察这位妹夫的,不如说只是想要偷偷地看看妹妹罢了。不过擅离职守这种事总不太好,他确实该回到自己的岗位上。
那也顺带去看一眼阿岑?他短暂地浮现了一秒这样的想法,接下来这个想法便反复萦回,这当然是同病相怜,永远在乞求“有用”这个意义的工具当然也会想要得到些什么这之外的东西。白起不会否认自我的需求,他直接往实验室那边走去。
白岑已经无法独立生活了,毒素已经破坏了她身体的大部分机能,她甚至无法扶着墙站直,像烂泥一样被人随便摆布着。白起看到她的时候有点恍惚,她瘦了很多,加上很多分析需要她的血液,每天大量被抽血让她的脸色苍白如纸,但是毒素的影响吗?她看起来竟然像第一次挤进外勤队的时候的样子,那时候她还完全是个孩子模样,后来白起的模样似乎固定在了十六岁,而她则正常地长大,不会看到他就笑容满面眼神发亮,而是变成了尽职尽责的最好用的那把刀,而这次,刚经历过一次发作的白岑看到了他,分明肌肉应该不受她控制的,但白起却觉得她就是那样在对他笑,眼神还是一样亮。
白起太熟悉这位下属了,他几乎不用费力就能看懂她想要说些什么,他点了点头,是的,我来了。
我其实最开始不敢想你会来的,但后来越来越确定,你一定会来。
白起穿上防护服,走进了实验室中。白岑还是站不起来,她倚着墙,只是贪婪地盯住他,白起很多时候其实是不懂白岑的,到底是为什么?他开始吐血,在防护服里,一开始是平静地吐血,然后感觉浑身上下的皮肤都在发痒,接下来是感觉血液都在燃烧一样——他被传染了。
家主,请允许我,我能否为您而死呢?
白起还在吐血,他几乎有种呕吐的欲望,想把体内的血液全都换上一通才好。他打开了防护服,直面这位叫他中毒的下属,原来这样的毒传染的并非活物,而是他这样的不死不活的东西,意识到这点,他却并不感到愤怒,只觉得有些可笑,再想变成人的非人还是会和人不同啊。他坐到白岑身边,轻轻地揽住她的肩膀,微不可察地叹了一口气。
白岑轻轻地眨了下眼,发现自己在恢复对身体的控制力,是回光返照吗?她忍不住想要微笑,勉强地扯开嘴角,但太久没有得到控制的肌肉只能叫她抽搐成扭曲的表情,真遗憾,但也没有办法了。
她意识到这个毒素其实是针对白起的陷阱是在她无法控制声带之后,在和毒素共存的这些时间里,她竟然也能一定程度地理解这些看起来无意识的东西在想什么——很奇特吧?但她的确和这些家伙有了一种接近交换意识的状态,某些瞬间她甚至能一定程度地控制它们,如果不是这样,她不敢赌上这一场。可为什么知道自己是可能会伤害到家主的毒药的时候还一直顽固地坚持等到他再看自己一眼呢?其实白岑自己也说不清楚,可能只是自己对阿起的那些私心。
“可以的,不过只许这一次了。”白起声音低低地在她耳边响起,他并不担心自己中毒这件事,白岑不会害他,哪怕是被人蒙蔽也不会,他就是有这样的自信。
一次就够啦,谢谢你,家主。白岑轻轻地呼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白起不知道自己吐了多少血出来,也无法感受清楚自己的情感——原来努力学习的那些东西还是有不足之处,但身体上的感受随着吐血增多而越发轻松,唯有胸口沉重,他知道那是伤心的表现,但他应该伤心吗?
吐出的血染红了他的衣服,然后染到白岑身上,染得她半边身子都发红,他将她搂得更紧了一点,然后轻轻靠在了她的肩膀上,最后笑了起来。
“这么多年,辛苦你了。”
+展开我仔细看了一下,确认今天是2025年4月30日,而我在看一篇绝世白起的同人……我上次给女友兴致勃勃地讲解风姿物语感觉好像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这件事本身让我十分震动……(缓缓地打开了寂寞棋.mp3)
读完这篇短文后,有种奇怪的宽慰感。在原作里的白起可称是人界的守护神,在故事里他最打动人的就是虽然作为废品却靠自己的毅力和觉悟成为了所有人的保护者——他从始至终都是付出者,在我此刻回想起的故事里却没有一个人曾保护他,或者说配保护他。在这样的故事里,展现出了短暂的片刻,也曾有人有着为他而奉献付出的心,而这份心也终于传达到了白大少的心中,让我不由得呼出一口气,感叹他也曾经感觉到真诚而不带私心的爱与付出,这很好,这太好了。
*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尝试了一下少登文学,但还是忍不住往里面塞点我喜欢的()
从宜城监狱出来时,天就像我的一身霉,灰扑扑的。
我从裤兜里摸出一根烟,含嘴里点上。
但我知道我既没有烟,也没有打火机。进监狱前,我偷偷在裤裆里藏了一块打火机和一包烟,它们就夹在屁缝里。在第三天自由活动时我偷偷躲厕所里点上,吸一大口。很不幸的是,烟没吸完,人被发现了。他们把我的脸摁在坑里,扯下我的裤子,用那块打火机烧我的鸡毛。他们一边烧一边从我裤裆里掏出来的仅剩的烟一一分了。我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这何尝不是他们在给我口交。那些烟就是我的屌。后来他们发现我并不反抗,这群心理变态,人越是反抗他们越是得意,我算是摸透了,他们骂我我点头,拳头一挥我自觉把脸送上去,他们便哑了火,转而攻击另一个新来的狱友。但这件事还是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此后每次有人给我递烟,我都会反射性地胯下一热。实在是想抽烟了,我就假装自己有有烟,先是从裤兜里摸一把,没摸着,再往胸衣口袋里一掏,夹出一根伸到嘴边,装模做样地嘬一口,腮帮子瘪下去,极尽可能地想象烟草的味道,想象那股烟雾顺着我的鼻腔进入咽喉,弥散在肺中,再缓缓呼出一口气。
现在我就在抽想象中的烟,闭上眼睛,张开嘴巴。如果有人路过看到我,一定会觉得我是智障。但现在日头正足,宜城监狱又偏,来往的只有泥头车和飙车族。在虚拟的烟雾和扬起的灰尘中,我看到马路对面的俏俏。我赶紧把不存在的烟丢在地上,还伸脚拧了一下,顺带撩下头发——是寸头——只好挠了挠头皮。转眼间俏俏已经走到我跟前,上下打量着我,说,还不错嘛,挺适合你。
等俏俏走近了我才发现她跟两年前变化很大。身上那叮叮当当的金属环全部不见了,短裙渔网袜和高帮靴被浅灰色工作服取代,扣子老老实实扣到脖子最上头,别了个黑色的蝴蝶领结。头发也从枯草黄变回了自然的黑色,顺顺溜溜地兜进发网里,显得低调又温和。俏俏见我盯着她,有些不好意思,只说自己现在在凤凰酒楼当服务员,领班的要求很严苛,连刘海的长短都要比着尺子剪。着装检查不合格一次扣十块,她累着扣了八十,索性把刘海给剃了。妈的,找着法儿扣钱,钱都进了她口袋。她低声骂了一句。只这一瞬间,我看到了过去的俏俏的影子。
“晓莉姐本来也打算来,但她怀孕了,她老公吧,觉得孕妇不能来这种地方,所以……”我和俏俏漫无目的地沿着公路走,她背着手走在前,我跟在后,她突然停下来,递给我一个红包,“这是晓莉姐给你的。”
我也没客气,接过就塞进裤兜里。
听到汪晓莉结婚,我很惊讶。
汪晓莉是我表姐,自从我妈去世后,只比我大七岁的汪晓莉就充当了我生命中第二个妈。她是一位极其强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女性,和俏俏外表上的张扬不同,她长年累月穿着黑白格子衫,配上黑框眼镜,活脱脱一副教导主任的样子。她念金融中专,在其他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钓银行柜员、交易所的凯子帮自己完成课业时苦攻英语。“我跟你不一样,”她一边听听力一边用看茱迪(她养的一只狗)的眼光看我,“等我毕业就去深圳,英语好的话在那里机会多。”我曾一度以为她会以这副教导主任的模样老去,直至变成老处女。但没想到她这么快结婚了,还怀孕了。这让我感到有些意外,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当然我不是希望她变成老处女,只是我原以为她现在在深圳。蹲局子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到汪晓莉,想着她应该已经穿上干练的制服得体地坐在办公室,电脑屏幕上显示着我看不懂的英文邮件。想到俏俏,我会想着她顶着五颜六色的脸背着五颜六色的颜料画五颜六色的画。在我的幻想里,她们过得都很好,这种幻想多少给了我一些心理安慰,好像我出去后,也能如此过得不错。这会让时间好挨很多。
截至目前,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中的两个,一个已经结婚怀孕,一个穿着过去嗤之以鼻的大众工作服,而我,一个刚刚从局子里出来的二十岁男青年,连技校毕业证都没拿到,所以我也没好意思问她们这两年发生了什么事。
“你等会儿去哪?”俏俏问,她看了看表,“我马上要赶去换班。”
我摇摇头,说你有事儿就先去忙,我有地方去。她点点头,往前走。没几步又倒回来,想了半天还是开口说:“你晚上要是没空,就上我们家来吧。我妈……闻老师她知道你出来了。”
我含糊着,没说去,也没说不去,只问:“你跟她现在关系还好吗?”她盯着我看,半笑不笑的样子:“瞧你这话说的,真想给我当后爹啊?”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半晌,她手指卷着发尾,自顾自说下去,也不看我:“那阵叛逆劲儿过去了。现在工作了,回过头看,她也不容易。”说完她瞥了我一眼,又补充了一句:“托你的福,她成功离婚了。”我讪笑着不答话,摸不准她话里的意思。
送别俏俏,我游荡在宜城的街上。许是寸头太扎眼,来往的行人见着我都远远往旁边躲。两年来这条街发生了不大不小的变化,之前的网吧拆了,新建了一家KTV,金闪闪的招牌俗得很。街边多了许多眼生的新店面。而我所在的机电技校,我特意绕过去看了一眼,还是一如既往的破烂。机电技校对面的玫瑰发廊一如既往,“玫瑰”二字旁边印着过时的烟熏女郎,已经褪色了。我走进去,打算洗个头。
“汪洋?你出来了?”
是乌鸦。他比以前更瘦、更黑,比起乌鸦,更像一只秃鹫。
“你怎么还在这儿?”
乌鸦是我的同班同学,但他从不上课,跑来发廊当洗头小弟。
你知道吗,这一片地儿,学校多,但只有这一家发廊,这说明什么?说明那些学生妹都要来这儿洗头。他说到这里,鼻子发出兴奋的哼哼声。乌鸦每天巴巴地在门口蹲女孩儿,他给她们洗头的时间不仅长,还连带按摩头皮和肩颈。他一边按摩,脸上一边露出淫荡的笑容。多亏那些女孩儿闭着眼,不然指定要骂他下流。来这儿洗头的大多是纺织中专的女孩儿,偶尔也有宜城一中的女生。当她们必须要走进玫瑰发廊,任由乌鸦给她们洗头时,她们的脸上会露出一种屈辱的表情,似乎被技校生一碰,她们的人生就完蛋了一样。她们躺在发廊狭窄的黑皮躺椅上,好像躺在人流医院的手术台上。最近几年常常发生技校生强奸案,案子中的女主角不幸就有宜城一中的女学生。那人被抓的时候,我们都翘课去围观。一半人是因为崇拜,在一旁吹哨叫好,光睡了一中的女学生这一项就是他们可望而不可得的光荣事迹,另一半是好不容易到手的女伴因此事而告吹的倒霉蛋,认为这人败坏了技校生所剩无几的形象。我既不想睡女学生,又没有女伴,围观纯粹是闲得没事干。
乌鸦最享受她们这时候的表情。我就喜欢她们看不惯我,还得乖乖闭着眼洗头的样子。但这话乌鸦只敢对着我说。荒谬的是下流的乌鸦爱上了一位得体得天鹅一样的宜城一中女生。你知道吗,我给她洗头时,我都不敢呼吸,我怕我呼出去的气臭的,我怕她闻到了要皱眉。乌鸦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荡漾着可以称之为恶心的柔软的表情。我说,你先管管你下半身吧。乌鸦皱着眉头对我说:“你不懂。我这次是认真的。”“你哪次不是认真的?”我翻了个白眼。“你见到她就知道了。”乌鸦蹲在发廊门口,伸着脖子望着马路,从我的角度看,就像一只长脖子鹅。此时正赶上中午放学,喧闹的声音一下子塞满了空气。一群人乌泱泱从马路那边走来。人群中,宜城一中的女生总是特别显眼。她们不像其他人穿得五花八门、伤风败俗,一身简洁的校服,左胸口别了一小块校徽。她们的校服贴身极了,路过男生堆时,旁边的人会故意朝她们胸口处挤眉弄眼,发出口哨声,惹得她们缩起脖子,加快脚步,远离是非之地。
又是一波人群走过。我站得腿都快麻了。乌鸦突然站起来,冲进发廊里往头上喷了点发胶,抓了个造型,又款款走出来,朝我低声说:“三点钟方向, 快看。她来了。”眼珠子都要射出去了。
我朝他说的方向看去,看到了俏俏。她格外打眼,想看不见都难——一头当下最时髦的离子烫,左耳带了三个耳钉,右耳带了四个,其中一个在耳根处,银色的小圆圈在太阳下闪着冷光。校服外套系在腰上,露出里面的橘色吊带。过膝的格裙改短至大腿,每走一步,裙子边就翘啊翘,钓晕不知道多少双眼睛。我看了看她的脸,又看了看她的校服,确认她是宜城一中的学生。我被俏俏晃了眼,身旁的乌鸦已经迎上去——走到俏俏身边的女生旁,捏着嗓子说:“欢迎光临。”我被乌鸦的语气恶心到了,这才把目光移到那个女生身上——相比之下,她显得正常而普通。
正在我愣神的时刻,耳钉女已经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我知道你,你就是汪洋。”我不知作何反应,她像大姐头,而我是被训的小弟,点头哈腰称是。“长得确实挺帅。”“还可以还可以。”我谦虚道。“就是人孬。”“此话怎讲?”她没回答我的问题,很自然地指着我说:“你进去,盯着你的同伴,别让他动手动脚。”我对强势的女生言听计从,这都要归功于汪晓莉。我乖乖走过去,盯着乌鸦洗头。乌鸦给她洗头洗得很仔细,放水前还用手试温度,开小水浇在对方头发上,轻声问温度合适吗。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乌鸦,他给大妈大姨洗头跟洗菜一样,哗啦哗啦一顿乱冲,水花四溅。我被恶心得起了鸡皮疙瘩,默默退下,到耳钉女旁边,问:“你真是一中的?”她理所当然地望着我:“还能有假?”“你这样,教务处不管?”不是说一中教务处跟监狱长有得一拼吗?她伸出手,一张一合,展示指甲上夸张的彩钻:“我妈是一中老师……”她顿了一下,继续说:“她又不管我。”
一阵沉默。
“你为什么说我孬?”
“你们打群架的时候,我看过几次。每次你都在人群最外边,光出嘴不出力。”她似笑非笑地乜我一眼。
就像技校男生对一中女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一样,技校男生对一中男生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认为他们是一群软蛋跟娘炮,每天穿着校服夹着卵做人。抢他们的钱一度成为我们最爱干的事情——他们无一例外有钱还怂,不抢他们抢谁?我并不直接参与抢钱,往往只是给那几个混混头子充当门面,跟在后头喊几声,助助威,拿一点辛苦费。后来他们越发嚣张,甚至敢直接围在一中校门口蹲点,手里拎着扳手、电线和铁棍。一中的保安跟那群男生一样是个软蛋,站在铁门后面,只敢把钢叉伸出来耀武扬威。
被女孩子说孬,尤其是被漂亮的女孩子说孬,很伤人自尊。我只好在一旁赔笑。
“但你脸帅,”她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看得我臊了,才慢悠悠地说,“虽然你是个技校生,是个文盲,还是个孬种,但你长得像金城武。”
“第一,虽然我是技校生,但我不是文盲,确切的说,跟其他的技校生比,我不是文盲。第二,我不是孬种。第三,我长得像金城武和刘德华混合体。”我一本正经地反驳。
她笑得直不起腰。“这样吧,你帮我一个忙,我就承认你不是孬种。”
“打架、贩毒、杀人的事儿我不干。”
“还说你不是孬种?”她嘟囔一句,“不让你打架。就让你帮我气气我妈。”
“怎么做?”
“做我男朋友。”
“非我不可?”
“我都物色过了,其他人太丑,我妈不信。”她一副“便宜你了”的模样。听到这句话的乌鸦在后来摁着我的脖子尖叫凭什么你小子就能有人倒贴。他自知自己跟那个乖乖女没可能,就把怨恨转移到我头上。
她领着乖乖女离开发廊。出门前,她回头对着我笑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眼睛在阳光下呈现出闪亮的琥珀色:“对了,你可以叫我俏俏。”
说是要当俏俏男朋友,帮她气她妈,我以为她会直接把我领到她妈面前,但她只是让我带着她逃课。“去哪儿?”“你平时去哪儿我去哪儿。”我们站在一中外墙后面,她踢了踢旁边的书包,示意我拎起来。我老老实实帮她拿书包,说我平时啥也不干。“网吧?舞厅?”“都不去,没钱。” “汪洋,你哄我呢?”她细细的眉毛拧在一起,似乎在后悔选错了人,“你怎么不光人孬,还是个穷鬼?”
我看俏俏,就像看一尊大佛,左也不是,又也不是。人一小姑娘(尽管我俩同岁,但我们看一中的学生,总有种莫名的骄傲,似乎他们都是一群心智未开的萝卜头,而我们已经行走江湖多年,是老大哥了),一时闹叛逆,我又不能真把她带坏了,到时候她爸妈不得把我送去游街。网吧我去,网管跟我熟,算起来,他是我学长,毕业后分到小电厂做维修工,因为偷金属丝被抓了,塞了钱出来开了个网吧,我平时回去帮忙看场子。舞厅我也去过,乌鸦很喜欢去那里,我去过一次之后就避之不及,里头的灯花花绿绿,根本看不清跟你跳舞的是人是鬼。当乌鸦试图再次叫上我时,我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有区别吗?”他指了指胯下,“能硬就行。”而且关了灯都一样,她们放得更开,他以一种过来人的语气教育我。你不会硬不了吧?滚。
我跟在她后面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带我去见她妈。她踢开路边的小石子,我妈聪明得很,得循序渐进。我又问她为什么要气她妈,她直接踹了我的小腿一脚,说关你屁事。我说你不如去跟你妈说你怀孕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惊叫道,我只是想气她,又不是想气死她。她熟门熟路走到一栋筒子楼,上四楼,拐到走廊最里面的一间门走进去。门敞着,颜料味儿扑面而来。是一间画室。她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我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跟进去。坐在她后面的女生显然跟她相熟,戳戳她的背,凑到她耳朵边,用手指了指我,笑嘻嘻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俏俏恼了,拍了一下她的手,那个女生发出一声含意深远的“切”后缩了回去。俏俏向我招手,我走过去,把她的书包放她脚边。看到她画板上快完成的石膏像,顺嘴夸她画的石膏像说这阿基米德画得真像,白的白黑的黑。那是阿波罗,文盲。俏俏翻了个白眼。“你去帮我借一本《色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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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莉和俏俏相继离开宜城后,我在这里呆了很长时间,四处游荡,无所事事。每天花一块五毛钱做公交到宜城火车站,在火车站前广场那一排大理石圆球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无数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一个拽着一个——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行色匆匆地离开这里,要不了多久,宜城就会成为一座彻底的空城,我为这个想法感到悲戚。我望着来来往往的脸庞,总有几张跟她们很像。好几次我已经叫出了声,可一个擦肩,她们又流入人群中,再也寻不到踪迹。某一天,就在我坐在大理石球上发呆时,我的大腿忽然动了起来,它们推着我走入人流,加入长长的队伍。我的嘴巴熟练地买了一张前往深圳的票,我的手将它紧紧攥住。就这样也成为无数离开宜城的人的一员。我将它抛诸脑后,在它彻底成为空城之前。
在我离开宜城的前几天,我再次遇到了乌鸦。他比我上次见到时要胖些,脸上多了几抹油光。他说他要结婚了。
哦,这样啊。恭喜恭喜。
沉默。
发廊呢?
盘出去了,拿钱买了婚房。
怎么认识的?
介绍。比我小一岁,现在干销售。
他递给我一根烟,来一根?我推拒了。他也没客气,就手塞进嘴里,点上火,深深吸了一口。
有空来参加婚礼吗?日子定了,下个月十二号。
我过几天要去深圳。
票买了?
买了。我说谎了。我根本没买票,也没想去深圳。
去那儿干吗?
看看呗。听说那里发展挺好。
你现在在做什么?
没什么。我耸耸肩,难得地有些难堪。就随便干点什么。
幸好他没追问。
深圳挺好的。他说。
电动车的鸣笛声骤然响起。我们往旁边挪了一步。
好一会儿, 他看着我,说道,你知道吗?我当时挺嫉妒你的。
我的笑噎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罢他停了很长一段时间。
走了。深圳是个好地方,好好干,你可以的。
和乌鸦分别后没几天,我匆忙地踏上了前往深圳的列车。
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我坐在玫瑰发廊的旋转椅上,皮革裂开,里面的海绵暖烘烘地顶着人的屁股。乌鸦装模作样地给我吹着头——没什么可吹的。发廊的门大开着,热气暖融融地拥进来,烘得人昏昏欲睡。店内一站直立风扇咔哒咔哒地转,吹出来的风也是热的。在嗡嗡的吹风机的噪声中,乌鸦的声音显得格外轻:“汪洋,出来就好,出来好好干。”
离开玫瑰发廊后,我无处可去。脚先我一步将我带到了宜城一中。这所宜城历史最悠久的中学迎来了周年校庆,墙面翻新,校门口的红色镀锌钢板宣传栏更新了建校历史、知名校友和在校师资板块。我走近看展示出来的教师大合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目光扫过一张张花生米大小的脸,没看到闻老师。我偏过头,两侧教学楼挂着巨大的竖幅对联,红底黄字印着“师恩浩荡不朽杏坛人生,学子情深永驻花样年华。”我默默收回视线。
绕过正门,来到侧墙,一中的侧墙加高了不少,顶端新装了带刺铁丝网,我比划了一下,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轻易翻过去。
那时我蹬着单车哼哧哼哧去了城里唯一一家图书馆,哼哧哼哧在一排排书架中翻找《色彩教学》和《复活》(天知道我找了多久!)我把这件事讲给俏俏听,被她嘲笑了一通。“你不会索引吗?”她拿书敲我的脑袋。“我又没借过书。”要么不看,要看的图书馆里也不会有。当我好不容易找到,带着书一路骑回筒子楼,上楼,找到画室时,俏俏已经不在那里了。坐在后面的女生见到我,说:“她已经回去上晚自习了。”我转身就走,身后传来她因好奇而扬起的声音——“你真是她男朋友啊?”
我一路蹬着车到一中门口,把车停在侧墙,踩着车翻墙而过,企图溜进一中,结果被闻老师抓个正着。她说了什么我全然忘了,只记得她雾霭一样的脸庞,和小提琴一般浮沉的声音。
当人们站在生活的当下回望过去大大小小的事件,总会不自觉地梳理自己的轨迹,试图为自己当下的困境找到某个节点,某种标志性事件。我们的历史老师——一个年过半白的老头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讲台上义愤填膺,痛骂我们这群混蛋,其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到时候一定会后悔的!你们记住我的话,以后你们穷困潦倒的时候再回过头看看今天,你们一定会后悔的。”教室里,几排白炽灯的光在他眼里闪烁出了泪花。台下哄然大笑——“他尿了。”我混在人群中,跟着吹了个口哨。听说他出于某种理想主义者的情怀力排众议毅然决然地投身于我们技校,力图以星星之火点燃一片草原。可他想得太美好,我们不是草原,是深潭,碧绿的水面下浮着的漆黑的洞。我们的人生“后悔”的时刻太多,多到我们都不知道那种情绪叫做“后悔”。他微弱的火光连同那看不清的眼泪一起消失在洞中。某一天,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学校里,因为他批评某个学生上课抽烟,在回家的路上被打进诊所。
从一中出来,距离吃饭的点还有几个钟头。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走。下午的街道空空荡荡,旧极了。摩托放着屁突突而来,灰尘扫荡了我一脸。抬头,一个逃课的鸡冠头皮衣男孩带着女生扬长而去。 “滚回去上课啊。”我朝他们喊。“神经病——”太阳亮得寂寞。我是寂寞中的一粒灰尘,轻飘飘落在地上,飘到花店,穿过窄窄的走道,层层的楼梯,慢慢地、慢慢地落在饭桌上。闻老师就坐在我对面。橘色的阳光照透了她的脸,她像一张挂在阳光里的旧照片,而我是停在照片前走不出去的旧人。
我脑子发烫、口干舌燥、如坐针毡。几度想开口,又闭上,只好故作无视地舔舔干到起皮的嘴角。
“俏俏还有一会儿下班。”闻老师开口。
此后又是一片静寂。
她端坐在那里。我的对面。窄窄的方桌成了一条永不能跨越的河流。她在河流对岸。我在此岸。湍急的河流响应着我的心跳。
我频繁地眨眼、抬眼,在一瞬间捕捉、拼凑她的面容。
雾霭一样的脸庞在夕阳下几乎被蒸发。我看不清她的脸。
直到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才恍悟——我哭了。
她递来纸巾。靠过来时带起的温香的气息让我下意识屏住呼吸。一瞬间我又回到了那个傍晚,翻墙进入一中,结果倒霉透了,把脚给崴了。书掉到地上,我一瘸一拐地扭过去捡起来。手电筒的灯照过来,我下意识举起双臂,龇牙咧嘴——那副样子傻透了。灯光背后浮现出一张雾霭一样的脸庞,我对上她的眼睛——水底的鹅卵石一般沉静的眼睛。我被摄住了。她走到我身边,捡起书,放进我怀里。你不是本校的?我已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脚崴了?我点点头。她似乎是蹙了眉,拿起对讲机说了什么。她的手臂碰上我的胳膊和腰,那一瞬间——如果我能死在那一瞬间。她留给我的记忆就是带着芳香的温度,好像珍珠粉,暖烘烘的。这股芬芳一直弥漫进我的梦里,将我熏得大汗淋漓。柔软的手肚。靠过来的面团似的肚子,发酵得刚好。像海洋一样起伏的带着热气的软肉。梦里残余的热和惊醒时窗边的寒绞在一起,像牙齿紧紧咬住我,我匆匆忙忙起身,跑到厕所干呕,掐着自己的脖子,似乎这样能减轻罪孽。我为自己感到恶心。
我找到乌鸦,问他看到那个一中女孩时会想什么。他的脸上同时露出了纯情和淫荡——牵手、上床。
是这样吗?
他反问我,你难道不会想她脱光了站在你身边的样子吗?
我又忍不住干呕。
你小子装什么纯情?
我打了他一拳。
生理的欲望和心理的压抑将我折磨得不像样,连带着看见俏俏都退避三舍。“汪洋,你给我出来,躲什么啊?”某一天俏俏把我堵在技校门口,周围全是起哄的。乌鸦叫得最大声:牛逼呀汪洋,都能拿下一中的女的了,记得带套。俏俏一听眉毛吊得高高的,手指着乌鸦高生开骂操你妈逼你说什么呢?我赶紧捂住她的嘴把她带离现场,生怕晚一秒就要被围殴。“汪洋你他妈真的很孬!你身边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你最近发什么神经啊?见了我就跑?你还帮不帮我了?”俏俏被我拖着,改口骂我。我只求这个小姑奶奶乖乖闭嘴。“闻俏——”我的声音还没出来,她的分贝立刻提高,“汪洋你算老几敢吼我?”我盯着她的眼睛和张合的嘴唇,恍惚间又看到了闻老师。“别说了,求你别说了。”“汪洋你真是有病!”是,我有病。我失魂落魄地蹲在地上,不敢抬头。
当我自暴自弃地把这事告诉汪晓莉时,她只说了三句话。
汪洋,你真的恶心。
说到底,你就是好色又恋母。
跟我走。
她风风火火把我扭送到一中门口,守株待俏俏。正逢一中下操,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看到我们都时都露出好奇的表情。汪晓莉坦然地站在那里,边看便问我哪个是俏俏。很好认的,最不一样的那个就是。我嘟囔,低下去的头又被她捏起来。你给我好好看着。
远远看到人群里的俏俏,我立马转身背对她们,祈祷她看不见我。可那绝望的声音还是从后面传来——“汪洋?你怎么在这儿?”我只好转回身子。她的目光在我和汪晓莉间来回打量,后退两步,带着警戒和防御。
“我是汪晓莉,他表姐,也是他半个妈。”汪晓莉朝俏俏伸出手,“借一步说话。”
汪晓莉带着我们来到一个人少的地方。“就这儿吧,耽误你时间了。她看看左右没人,啪的一下甩了我一个耳光。我捂着脸没反应过来,俏俏也被吓了一跳,云里雾里的。
“他意淫你妈。”汪晓莉解释道,“你想打也可以,我看着他,不让他还手。”
俏俏瞪大了眼睛。汪晓莉也意识到自己说得太直白了,想了想,换了个表达方式:“他妈去世得早,可能因为缺爱,所以看到你妈妈后对你妈妈产生了一些情愫。”
“汪洋你个王八蛋!”俏俏从震惊中缓过来后,爪子就挠到了我的脸上。
等俏俏发泄完,汪晓莉走上前捋顺她凌乱的额边碎发,又递给她一瓶水:“润润嗓子。”
很久很久以后,在江边,俏俏跟我说起汪晓莉。江风拂过她耳边的头发,她看着江面上重重的光影,跟我说:“汪晓莉说话太酷了,那么直——‘他意淫你妈’——。”说着她忍不住笑了。“她给我顺头发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妈怎么就不像她一样呢?我妈都没给我顺过头发。我们俩算是扯平了。”她的眼睛里盈着光。
我本以为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从此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但俏俏不知怎么的跟汪晓莉玩上了。又过了几个月,一个夏日的深夜,我家生了锈的铁门被敲得叮铃咣啷像。一开门,俏俏红着眼睛站在外面,额头上肿了一块。见到我,俏俏狠狠地盯着我——汪洋,你不是喜欢我妈吗?她现在要被打死了,你救不救?
我脑子嗡的一下,门也顾不上关,左脚踩右脚地冲下楼。汪晓莉在楼下,见我下来了,把摩托车钥匙往我手上一甩,往示意我上去,又走到俏俏身旁,轻轻地用额头碰她的额头,说:“没事的,会没事的。”俏俏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后面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再回忆。在混乱中我失手打中了男人的太阳穴,最终他脑淤血死亡。这件事情闹得很大,我因过失杀人被判两年,服刑期间汪晓莉陪着俏俏来看过我。俏俏一直哭,不断地向我道歉,说不知道事情最后会变成这样,说她不该来找我,但她真的没办法。她试过报警,但没用。她断断续续说了些没头没尾的话,她和闻老师之间的感情真奇怪,她既憎恶闻老师的懦弱,又无法真正对其痛苦视而不见。我无法感同身受,我眼中的闻老师是一道美丽的侧影,我愿意为了这点影子粉身碎骨,我也搞不懂我究竟在想什么。
就像现在我看到她的手臂——光滑的一片,曾经的淤青消失不见,我想到的竟是她那天晚上蜷缩在卫生间角落,柔弱易折,却依旧伸出手安抚哭泣的俏俏。嘴角的血渍和青紫的肿痕成了我梦里褪不去的烙印。我竟然在共情那个施暴的男人,这样的认知令我异常心慌,侧开脸躲过她递过来的纸巾。我慌忙起身,找了个借口离开。俏俏后来发信息问我怎么了,我也避而不谈。我只觉得在许多瞬间,我与野兽无异。
从监狱里出来又无事可做的我,暂时在乌鸦的发廊里,睡在那些无数男人女人躺过的皮床上。他的妻子对此颇有异议,总觉得我会偷店里的钱。我托乌鸦帮我找了个拉货的活儿,每天从开个货车帮人搬家,慢慢也攒了一些钱,其中一半我塞给乌鸦,当作房租,乌鸦一拳打我肚子上,骂我不够意思。我咧着嘴从玫瑰发廊里出来,找了个巴掌大的地方勉强睡觉。剩下的钱我全部给了汪晓莉,又被她骂个狗血淋头,灰溜溜夹着钱回出租屋。
某天汪晓莉半夜来找我,神色憔悴。她问我能不能送她去火车站,我二话不说送她去了。去哪?不知道。孩子呢?不要了。俏俏知道你要走吗?她沉默,说都过去了。她站在鲜红亮眼的“宜城站”进站口下方,犹豫再三,问我能不能借点钱给她,我把兜里揣着的七十几块钱塞她手里,对她说,你等我,我回家拿钱,马上回来,你就在这里等着我啊。
可当我拿着钱回到进站口时,汪晓莉消失了。我不知道她挤进了哪一趟列车,或许是深圳,或许是其他地方。没多久,俏俏坐上了离开宜城的大巴,送别那天,太阳跟我出狱时一样好。她递给我一张签了名的人像,好好留着,以后拿去卖钱,她说。我始终没能再见到闻老师。我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们,当我路过宜城一中,恰逢下课,永远都有崭新的学生从校门口涌出,她们朝气蓬勃,明媚而充满希望。当我穿过中心广场,广场舞曲被远远甩在身后。当我被汽车尾气呛了一脸,想骂人又四顾茫然。当我放下筷子,当我蹲在路边,当我躺在床上。夜风像一双温暖的大手,慢慢地、慢慢地覆盖我的脖颈、鼻腔,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到了早已忘记面孔的母亲,仿佛回到了她的子宫,周身是温暖的羊水。我任由自己沉溺,直至溺死在生活的海洋中。
+展开
写得真好,很喜欢,桃的文字还是那么细腻且有色彩,读的时候几乎能感觉到小城的烟尘扑到我的面前。尤其喜欢的是三个女角色的刻画,每一个都展现着作为女人生活的几个片面(原谅我有些贫瘠的形容),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男角色,我和乌鸦的刻画,就有一些遗憾。 个人的阅读体验来看,第一人称在心理描写是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的,但作为一个近似无赖形象的角色,“我”的第一人称刻画虽然达到了基本的目的,能让人看到一个颓然的青少年混混形象,但和桃惯有的文字风格有一些不太匹配。最终呈现出来的阅读体验会有一些拖沓或者说错位感,“我”显得有一些与经历不匹配的“絮叨”。乌鸦的描写也让我联想到某小说中的同名好色角色,整体有一种脸谱化的感觉。 但是结尾部分真的非常好,尤其关于乌鸦和汪晓莉的部分,一些小小的转变就让角色从有些刻板的脸谱变得鲜活,最喜欢的是j结尾的语句“夜风像一双温暖的大手.....直至溺死在生活的海洋中。”文章整体在结尾的力度很足,抒发的方式又极为温柔,能给人缓缓窒息的无力感,很喜欢,期待桃多写....
写得蛮好的,我还是第一次看这个角度的小登故事。要说跟“传统小登故事”的差别还挺明显的,一个是描写主要重心在内部和感受上,一般的小登故事比较集中在事件和行动上,这里可能还是事件或者说写作材料用得比较少,而男性作者写这种故事的话材料和生活细节会比较多一些;另外就是主人公的主体性比较薄弱,这个故事的主要重心还是两位女性角色,主人公和乌鸦的刻画反而比较刻板和薄;另外就是一个气质,男性写这种小登故事一般会尽可能地把第一视角的叙事调整到一个比较舒适或者说比较洒脱的感受上,虽然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一种自我代入和自我粉饰,但这篇故事里的主人公代入感比较稀薄,是一个很女性视角(甚至说女凝)的主人公描写,反而故事中的两位女主角非常鲜活,这个感受还是读这类青春混混故事的第一次。
干净的文字、缱绻但不狎昵的故事,阅读时同时想到了饶雪漫和王小波,但没有前者糊嗓子眼的腻歪,没有后者堪称流氓地痞的戏谑,只是他们那种半温且天真的悲伤在蒸馏后凝于此处,恰恰好是桃桃自己的特色。先前提到的两个人在今天都不写了(一个是忙着改编,一个可能忙着享受亡灵时光),这篇文章也一样给我一种时过境迁的怅然。甚至于不是遗憾,单单对文中那种一切都逝去了、可失去没换来任何东西,它只是失去——的情绪,感同身受。我自己有混子家人,也知道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女性长辈蜷缩在沙发上究竟是什么样,点烟用的打火机打响时,心中那种冒着烟的悸动,几乎和海报上那种青空六月式的青春南辕北辙。如果是我写,我会用爆裂的笔触去描绘那个世界。但很难得的,桃桃选择了一种极其温和、娓娓道来的写法,并且选择了一个与那样的环境格格不入的主角。蜂银老师和伯欢都说这个主角与桃桃温柔清爽的文风不匹配,有些絮叨,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想起过去的某一天,那个差一点要坐牢的家人来接我,久未谋面的他让我坐在副驾驶的座位。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给我讲笑话,那个笑话逗得我哈哈大笑——这时这个家人突然安静下来,轻轻对我说:崽崽,你终于笑了……刚刚你上车的时候,给我的感觉好生分,好像我们是陌生人。他确实是一个恶棍,但恶棍的心并不一定就比别人更粗犷。当然,“我”和他不一样,“我”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混子,更像是小心翼翼地从两个学校、两种生活、两汪泥潭里涉水而过的人,不想沉没,却不知道该从哪里上岸。在这点上,他与很多读者的距离是更近的。(稍微有点晚了!我先打这一部分……)作为一部不强调线性叙事的作品,这个故事概括起来其实很简单,这就意味着要把感情和体验写好,桃桃在这点上轻松拿下。很多细节都用得很好,克制但有效,包括褪色的发廊装饰、乌鸦心仪对象、俏俏和闻老师的层层递进,看了都觉得很舒服,眼前一亮,情绪也柔软但明晰地传达到了。桃对闻老师家事进行了留白,这个处理我觉得很好,人生的交集大部分时候不可能全须全尾,这种随风而逝的碎片增强了作品的氛围。不过,从汪晓莉让俏俏打主角到俏俏要主角上楼这段剧情,一笔带过的内容稍微有点太多,汪表姐本人的塑造神龙见首不见尾,但并未因此发挥出功能性的作用,所以她更多地流为了一位稍显生硬的“工具”,这是我所遗憾的,不过如果真要细究,也是吹毛求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