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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29「骤雨」潮湿的心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很多年前写的,捏着鼻子补完了,感觉还是有一些不通畅的地方
下个月我一定写连载!不被关键词诱惑!
我是在别人肩上醒来的。
脸侧的雨水渗进他的衬衣里,暖乎乎又黏黏稠稠。
“你是……谁……”雨声中他的回答隐隐约约,在我耳膜外回荡却进不来。
我大概是发烧了吧……
努力接起回忆的断点,只记得自己疯跑在雨中,冲着每一个人大喊大叫。可他们都只是木木然从我身旁经过,就算被我撞倒了,也只是拍拍身上的灰继续走,对我的求救充耳不闻。
再然后……
再然后?
我昏倒在雨里,任水冲刷我的身体。
迷迷糊糊间,有温热的东西擦着我的脸。
从梦魇中勉强挣脱,我感觉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断了一样。
“醒了?”很远很远的声音传来,在房间里显得好低沉,“我找了你好久好久。没事了,到家了。”
好久好久?找了我好久好久的人?
我挤弄着眼睛,想看清他的脸。
“你, 你是谁?”
模糊的影子闻言明显地愣了一下,接着一只手就温柔地抚上了我的额头。
“烧得也太严重了吧,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瞬间,十亿个名字一起钻进我的脑海,最后如雪花屏一般构成一片空白。
我摸索到了他衣服的一角,尽全力死拽着不放。
“我到底是谁?是谁啊?!告诉我啊!”
似乎是为了安慰焦虑的我,他叹了口气,把一个陌生的名字轻轻捞起。
一旁的猫瞪圆了眼睛。
今天是春天的第一天。
走出家门的时候,迎着阳光里的风,我对自己说。
马路被难得的晴日照得明晃晃,在尚未褪去的寒风中,亦可贪恋暖阳的一点点温度。街上的行人莫名地觉得少了,像是冬日的一个续篇,使我一时仿佛回到那些不愿出门的昏昏沉沉的冬天。
在常去的快餐店里买了熊爪包,站在街边的屋檐下等待着,旁边的店铺里传出来轻柔飘渺的音乐。“是Escape,”我在心里想,你说过的,“最美不过开头”,不过其实我后来发现MV也很好看。下次如果遇到你的话,试着记得告诉你吧。
老板娘的招呼让我回过神,拿起我的午饭道了谢,走出店门的一刹那我如此恍惚。为什么?脚下像是变成了黄砖路,沿着绿野仙踪里特罗西的脚印就能找到永恒的幸福。似乎有飞鸟掠过天际,我听见它们嘹亮绵长的叫声。
多雨的季节将至,这是最适合踏青的时候。大概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才会站在这座家旁的山下,费力地爬着一阶阶石阶,兜里还装了微热的熊爪包。
沿着长满苔藓的石阶拾级而上,远处密林遮挡间尚有今天早上未散去的晨雾水汽弥漫。难得的隐逸于尘世中的寂静,是与茶上浮涌的氤氲热气带来的不一样的安心。发尾擦过我的侧脸,空气中却没有风。
然后我看到眼前的土地豁然开朗,这是半山腰的一片空旷之地。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小溪,蜿蜒着流淌在芳草之间。我边顺着它走,边看着它那清澈的溪底。这儿似乎是我从未来过的地方,美得像走进托马斯的画中仙境一般,迷惑着人暂时忘却悲伤。
一块不大的石头突然出现在眼前,石上围着神的绳结。一个女子正在那里祈祷,俄尔转过身笑着看着我。
我也看着她。令人印象深刻的,那是一个粉红色的女子——粉色的裙,绘着粉红色的卷草流云纹;粉色的鞋,粉色的唇,粉色的盘发带,提着粉色的篮子,甚至于她的脸和手,都是那样泛着一种淡淡的粉色。好奇怪啊!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惊奇,就好像全天下的女子本都应该是这样粉色的一样。
“这儿的是什么神明的神石?”我问。
“什么神也不是。”她笑着说。“神不能解决我的事。哪个神也做不到。”
我很惊于她那虔诚的态度和现在如此不敬的说辞,“那为什么——”
“是祈祷啊。神的上面,神也有信仰的吧,总会有谁来管这事的。”
“是怎样的事,连神都做不到呢?”
“法术。”她笑了,踏过溪中的碎石,走到溪水中的石上坐下,任溪水冲刷她的脚踝,动作就好像在跳舞。“我想要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不会任何法术。做不到的事情就做不到,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只是这样活过一生的几万天,不用考虑结果。”溪水映照着天空,她像是坐在云霞之中,出尘世般的浅笑。
“法术?真的吗?”我也笑了。我愿意在这一秒相信她。相信法术的人总是很单纯。
“是真的哦。”
“那,要是有一天您的愿望被神明的神明实现了的话,能不能别急着消去,而是先给我呢?”刚说完,我就觉得自己说的话是有多么荒谬可笑。二十几岁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对方也不是小孩子了,会被暗暗笑话的吧。
可她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她抬起眼注视着我,眼里满是悲伤。“也许真的可以。”她梦呓般的说着,接着问我:“可你要用它做什么呢?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当然不是。我不小了,没少听过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也许真是有什么代价吧,我想。
“我不怕付出什么代价。我丢了一样东西,一定要找回来。”
“丢?”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笑了。“不,失去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还回来的。”
“不管是一件你的珍宝,还是一条人命。”
......她真的都知道。
“但是,或许想要去吗?”
他还是发觉了。
看着我的眼睛带着犹疑。
“你别怕,你听,”我紧紧搂了上去,低声说,“我有心跳,怎么可能是鬼。”
一瞬间的迟疑后,他也紧紧回搂。
好像是要听得再清楚一些,再确认一些——
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的心跳声。
我们不会分开的。他默默地在心里说。
走出卧室,客厅的落地窗上落满雨痕,原来昨夜下过大雨了。他心爱的小猫咪蜷在沙发上,正呆呆地望着窗外的大海。
“早安,”他摸了摸猫的小脑袋,“昨晚下过大雨啦,你冷不冷呀?”
而窗外涛声依旧。
+展开
作者:余轻舟
阅前须知:本文为有关作品《黑塔利亚》中角色阿尔弗雷德F琼斯与亚瑟柯克兰的同人创作,有些许cp意味但没有严格的左右配对限制。标题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的歌名,也是本文的灵感来源之一。感谢您的阅读。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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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雨点总落在我身上?”
一个值得稍微思考一下的问题,除非你正身处大不列颠南方。潮湿会在街巷的角落催生苔藓和不知名的真菌,也会在人脑袋的角落栽培出过量的忧虑和有关古怪妖精的幻象。不过嘛,亚瑟柯克兰想,他早就学会和以上所有事物和平共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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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多一些,一天中空气最澄澈的时间,太阳已经变成发白的橙红色,将万物的影子都拉成不长不短的形状。一辆有些年代的黑色轿车驶过有些狭窄的灰白色街道,而亚瑟柯克兰走在更靠左些的地方。一切都很平常。没有人在飞,没有人长出鹿角,更没有人跑跳着跃上房顶,化作一只金色眼瞳的雀。
雨正是从这个时刻开始生长抽芽的,毫无预示,毫无征兆。无数条乌云滋生出的银线自天幕落下,毫无章法地笼住每一个匍匐在近地面处的过路者。亚瑟柯克兰感知到自上方降下的凉意,便将风衣外套稍微裹紧了一些。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些细小轻柔的蜘蛛丝几乎被吹进了他至今为止全部生活的每一处空隙里,变成他人生的一部分,至于此刻,它们的敲击声在街边的荆棘栏杆上溢出,听起来就像……
就像昨晚阿尔弗雷德在整理他的实验报告时不小心打翻的那盒玻璃弹珠(天知道它们为什么出现在那?)。那些五彩的透明圆球滚进四面八方的角落,如同此刻飞溅的水花沾上他的裤脚。
“真见鬼。”
亚瑟抬手抹去发梢挂下的水珠,头顶的阴云正在发酵膨大,变成一团潮湿皱巴的棉絮。十几分钟前,当他冲出公寓的大门时,那张被他揉作一团的稿纸也是这样萎靡地郁结在一起,其上,破碎的词句像被疾驰而过的飓风撕裂的仙灵翅膀:
“金发如瀑的精灵王子行走于月色之下的林地间。他的……”
他的什么呢?
思路无可奈何地卡顿住。亚瑟停下脚步,对着浅灰色的天际眯起眼睛,但那个总会不分场合冒出的声音又在他耳边响起:“嘿,亚瑟,我想你该放松一会,整天坐在书桌前面只会让你发霉得更厉害……”
哐当。
脚边的易拉罐被唐突地踢开,外壳撞击石板的尖锐声响惊跑一只屋檐下避雨的黑猫。灵巧的身影踏过路面积水的一瞬间,亚瑟在散开的涟漪里瞥见阿尔弗雷德开朗到近乎冒犯的笑颜,以及他身后常亮的电子游戏屏幕。
雨声渐起。
当势头过猛的雨水把屋顶砸得咚咚作响时,亚瑟正站在拐角处面包店门旁的屋檐下。橱窗内展示的焦糖可颂色泽亮丽得近乎童话,在暖黄色的打光下看不出是食物本身还是招揽顾客用的塑料模型。亚瑟低下头去数地砖缝隙里冒出来的几簇杂草,思绪却被隔着墙砖隐隐传来的、店内舒缓的音乐声缠绕成半透明的茧。没错,从面包店开始,到被微波炉烤焦的松饼,总会拿错的餐盘和水杯,以及深夜散落在客厅地毯上的乐高零件……
亚瑟无奈地摇了摇头,轻不可闻地笑了起来。与阿尔弗雷德有关的记忆霉菌无可避免地生长在回忆的每个分岔路口。真够缠人的,不是吗?
“亚瑟?”
又是毫无征兆地,密不透风的水幕被急促的脚步声打破。阿尔弗雷德冒失地撞开雨滴串成的珠帘,翻飞的衣角在潮湿的空气中溅起一阵银色的弧光。有什么在亚瑟的脑袋里苏醒过来了,或许是那只被他封印在故事中的地底妖精,正用冰凉细长的指甲刮蹭他的颅骨。
“……你疯了吗?这种天气跑出门。还不带伞。”
“我在找你!而且你不也没带?”阿尔弗雷德一溜烟窜进屋檐底下,胡乱地抓了把湿透的头发,水珠顺着下巴的轮廓滚进衣领口,“哦,还有手机。虽然你平时就开静音,我打过来也没用。”
留在门旁托盘里的黑色小方块这才回到亚瑟的记忆里。他的视线在阿尔弗雷德周身游移,注意到右膝处明显蹭上的泥沙污渍。
”好啦,听着,“阿尔弗雷德突然抓住亚瑟的手腕。隔着晕上朦胧水汽的镜片,蓝色的眼睛直勾勾望向对方,”今天下午的事是我的问题,以后你写东西——工作的时候我绝对不……“
“回去再说。”亚瑟柯克兰别过脸去,不自然地皱了皱眉,像是在驱散某种并不存在的雾,”不然你会感冒……我们两个都会。“
阿尔弗雷德的手指收紧又松开,残存的一点雨珠在他的刘海末梢跳着踢踏舞。
“好哦。不过我们怎么……嘿,干脆跑回去怎么样?“
亚瑟确信,镜片后的眼神有一瞬间展露出了些许狡黠的笑意。
但他当然不会给对方先发制人的机会。
“这可是你说的。”
年轻的美国人甚至没有捞到反应的时间,就被拽进滂沱的大雨里。阿尔弗雷德的惊呼声与笑声差一点追不上亚瑟踩出水花的鞋跟,但银色的雨掠过二人牵住的手,缠绕成流动的镣铐。他们掠过过分华丽的商店橱窗,掠过缺少交通指示灯的路口,掠过蹲在回收箱旁躲雨的猫。所有的街道都在雨中融化,所有的砖石路都汇成流动的银河,一直流向每一个故事、每一篇小说末尾的注脚。
揉皱的稿纸被重新展开,其上的字句也有了完整的收尾:
“金发如瀑的精灵王子行走于月色之下的林地间。他的眼睛与灵魂赤诚如星,再深的夜雾与霜霭也无法浇灭其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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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颠的雨季永不止息,亚瑟想。但至少他不是一个人站在雨里。
+展开
氛围感非常好的一篇,不仅是贯穿全篇的“雨丝”,而且对两人所处的环境是什么景象、有什么时代感都描绘得非常鲜明,像是伦敦(?)的街道跃然纸上。
感觉对亚瑟来说与他总是形影相随的妖精、雾气和霉菌怎么也甩不掉,但他还是会习惯这样的生活,这一点在你的后半篇似乎能够缓慢地改变代指、影射到阿尔身上,在我看来,他对阿尔抱有的心情也有些近似这种“看厌了,但是离不开”的感觉吧,而且偏逢雨天,这么个活生生的大男孩也比抓不着的仙子要温暖起来了。
几个连续描写的长段和最后的收尾都非常美丽,既有几分中文独特的诗韵,又有欧洲的童话风味,我不禁很期待什么时候能看到你使用这样的细腻辞藻去刻画一个静态场景,例如说某个刹那捕捉到的怦然心动,或是片刻的安宁。
非同人女只是了解过一点APH,感觉很清新可吃(拇指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安德烈一直都不是很喜欢那位在阳台抽烟的男人。
当然,安德烈也不喜欢自己。每天早晨,安德烈都花十数分钟看着镜子里那个顶着鸟巢般的红发的男孩,注视着他侧脸倔强的痤疮和将生未生的胡茬。这时,如果安德烈通过厕所的那顶窄窗向外看,他总会看到那位在阳台抽烟的男人。
男人有一副令人生厌的妖艳的脸,安德烈总是撞到他带公寓外的男人进自己的房间,不同的男人的手掌都摩挲过他那件毛呢大衣的肩尖,往下是被一条细皮带掐得窒息的曲线,在旁边坠着男人拿廉价香烟的右手。
安德烈的朋友也都认识那男人,他们私下叫男人“那个基佬”,有人说看到男人去找隔壁街的黑鬼买“药”,又有人说他是官员养在外面的情人,安德烈听到撇撇嘴,他只觉得男人是个彻头彻尾的烟鬼,一天里有一半的时间都能看到男人靠在阳台那纤弱的栏杆上吞吐烟雾。
后来的某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子,安德烈放学回家转过最后一个街角,他抬头——里德的黄昏和其他任何地方一样暧昧又玩味,既不让人看到黑暗,也不叫人感知光明,正像在昼与夜的过渡地带抽烟的男人。
安德烈不知道自己在原地站了多久,公寓的阴影从他的脸庞爬过时才仿佛惊醒了男孩,他看见男人仍然倚在阳台的栏杆上,那双眼睛像钻石一样在阴影里狡黠地发亮,正与他对视。
“你要进去吗?”安德烈站在男人的公寓门口,听男人问。
安德烈的视线穿过吱呀半开的木门,从客厅暗紫沙发上空掠过,再向外是一扇落地窗,血红的太阳卡在里德的海的尽头。
“不,不用了。”安德烈摇着头,他停顿一下,又说,“我的朋友都说你是,呃,同性恋,所以…”
“哦,是的,我确实是,这会吓到你吗?”
安德烈转过头有些惊讶地看向男人,“没有,只是会想到你总带一些人回这里。”
男人的眼角的细纹轻微弯曲,他又吸了一口烟。
“他们都是我的朋友。”男人转过头,侧颈与下巴形成的曲线指向那扇落地窗,“景色很不错吧,等你想来的时候我再请你喝咖啡。”
安德烈轻声答应完转身下楼,他在楼梯转角抬头看过去,男人还站在原来的位置,落日的红肆意泼洒在男人一半的身体上,另一半则模糊在阴影的烟雾里。
“你的爱人呢?还是说同性恋总是有那么多‘朋友’?”安德烈问。
“他死在战场上了,小家伙。”男人把掐灭的烟蒂随手扔在地上,回答,“炮弹落下来,嘭——”
安德烈下楼,他听见男人公寓的门缓缓关上。
过了些许日子,就是一年的结束,安德烈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外面有人点燃烟花,空气里的硝烟味呛鼻。男孩停顿一下自己的动作,听着里德上空回荡的爆炸与啸叫,他起身,从披在椅子上的外套里摸出半根廉价香烟,来到落地窗前。
安德烈点燃香烟,用力地呼吸。
男孩的热烈像一把挂在老兵客厅墙最中间的步枪,鲜明地装饰在最显眼的位置,必须每天都认真用洁白的手帕擦拭,确保他一进来就可以看到金属闪耀流畅的光泽,这间公寓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是这样安静,空间的存在也只是为了盛放男孩无可躲避的倔强。
安德烈想象男人,他勾勒出男人骨节分明的手,那只包裹苍白皮肤和烟草气味的肢体。这具骨骸曾经托举过坚硬的木制枪托,指纹里蓄积的烟碱和切断的年轮摩擦,像他此时的咽喉一般发热。
男人奔跑,年轻的足掌在军靴粗糙的鞋垫上变形,尚不浑浊的眼球聚焦在前方壕沟里的爱人,空气带着烟花燃尽的微尘撞进他的气道,急促地播散到他的血管和他的心跳。
战机的翼在头顶啸叫,壕沟里绽放开热烈的火焰。
炮弹带来激烈的震荡和冲击,男人被掀翻在地,他被疼痛和耳鸣钉在地上难以起身,只能注视天空里死神留下的尾迹。
安德烈轻微仰头,有假想的泥土与骨血的急雨落在他年轻脸庞。
我仍然不喜欢那个抽烟的男人,他想。
里德的夜阴沉而潮湿,晚风裹挟着刺鼻的硝烟与海腥无言地迎接一位抽烟的朋友到来。
+展开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离别雀出生在一个雨夜,雨水倾盆而下,他的母亲生下他便离开了。这是族群里其他人说的,没有多少可以拼凑的细节。他从小便不被族群接受,只是因为他的父亲不是孔雀,而是不知道什么种类,虽然他长成孔雀的样子,但并不是从蛋中孵化的。
世道不好的时候,能有一隅之地存活就已经是不容易,至于什么邻里和睦、家庭和爱,都是温饱线下的空话。妖和人的生存环境也没什么区别,无父无母的离别雀从有意识开始就深刻体会到这点,残羹冷炙已经是运气绝佳,大多数时候是和饥饿和寒冷殊死搏斗。
再长大些,他的喙和爪变得坚硬,长出尖锐的牙齿和指甲,他便逐渐学会去捕捉猎物。有时是飞鸟走兽,有时是草木瓜果,也有时候,是路边的饿殍。有些所谓良知的同类会捏起鼻子在他路过时厌弃地低语,孔雀怎么能像“那些”一样呢?
他想它们说的可能是啄食尸体的老鼠和乌鸦,但有时候,这些生物也一样在他的食谱上。我们都是为了活着,难道谁就比谁更高贵吗?等再稍微大点,能变成人形,他便远远离开了族群,独个行走在人间。
被乞丐领走会成为乞丐,被恶霸领走会成为恶霸,被善人领走却无法成为善人,他离别雀就是这样的人——这点从某次啄断想要他性命的蛇后才发出啼哭声开始,他就十分明确。
而他最讨厌的就是像陆生羽这样的人,无论遇到的是贫穷、凶恶或是良善,对方永远不会长成另外一种样子。大概,像信念、使命这种是他听过却嗤之以鼻的东西吧。
第一次见到陆生羽的时候他正在拆吃一条蛇,那是一条白色巨蟒,按理说他并不能将其打败,但胜负往往在简单之间只是因为谁的死志更明确。而他唯一最熟悉的就是死亡,这是一次次在死亡边缘徘徊获得的经验,铸造起他的整个生命。某种程度来说,死志便是生意,置之死地而后生。
“你……为什么在这儿?”天边惊雷忽起,瓢泼雨水溅起泥点,对方黑白的披风低垂在污水里,但却浑不在意蹲下,问道。这不是明知故问,他显然是在进食,离别雀不耐烦地挥手道:“没看见过人吃饭?”
“这边马上就要有天劫将至,你且随我躲避吧。”那时陆生羽架起他就跑,他只能死死搂住巨蟒,这可是能吃好几天的战利品!打眼而过皆是面黄肌瘦的凡人惊惧眼神——是了,一位夹着孩子的青年男子拖着条长逾十米的巨蟒,怎么看都不正常。但在乱世中,妖邪遍地,又正常得很,根本无人会去管不相干者的生死。
天劫只会影响非人,对于寻常百姓,只是那日骤雨,雷声略响。
后面的几年,离别雀与其说是与陆生羽结伴而行,不如说是被他强行留在身侧。这大概是因为,刚遇到的时候他皮开肉绽,却在第二天就背起蟒蛇离开。陆生羽总有些与妖怪不相宜的慈悲,见不得别的幼崽落于水深火热的麻木,在对方熟练的照顾他和竺青也一样被捡来后,离别雀无言下定论。
虽然他看上去小,但事实年岁要更大一些,只是营养一直不良,于是瘦骨嶙峋、外表显得比实际要小。和竺青因为饲养者横死而生的懵懂仇恨不同,离别雀觉得自己只是天然的命硬,或者说,对这个世界了无期待。生和死都是稀松平常,就像善和恶毫无区别,谁能一辈子作恶,谁又能一辈子行善?即使如此,和他也没有关系。
于是在陆生羽不察的某个雨夜——他不知道为什么相遇和离别总是骤雨——离别雀腰上缠着硝制好的白蟒皮,也和来时一样悄无声息离开。事情只要不断尝试,总能寻找出一套合适的方法,陆生羽这次没能再找到并捉回他。
再后来第二个和他关系还算近的妖怪是房日青,这货借用了一半星宿的名字,却是招摇撞骗的惯犯,虽然他的骗术无伤大雅,他做出的骗局有时候还能导向些好的结果。和陆生羽抓着他不同,房日青更像是不近不远地围观他,哪怕他总是能戳穿就冷嘲地戳穿对方的言论,也似乎觉得有趣。
他们俩的关系终结在房日青被人抓住杀掉,离别雀听闻这消息的时候想,对方这么会骗人,想必是诈死。尽管后来房日青再也没出现过,像曾经那样隔着十步远摇头晃脑、轻缓摇着那把竹骨扇子。某天再下骤雨,离别雀突然想起,那用来制扇的竹子,还是初见时候房日青骗他砍的。
他发现比起全乎的孔雀妖,他这不知什么品种的混血,妖力反而增长更快。于是渐渐便觉得只是寻找食物的生活无趣,转而四处“砸人馆子”,妖也好、道也好,凡是听说厉害的,不论善恶,他都要去单挑。有时候胜、有时候败,遇到好相与的还会帮助疗伤,他也不推脱,遇到信奉有去无回的要将他彻底抹杀,他也每次能全冠全尾地离开。
至于深至见骨的皮外伤、或者粉碎经络的脏器内伤,似乎都只是生活的调剂。除去伤势愈合的速度日益加快,这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也无法让他提起兴致,要说他自己,似乎不那么想活,但又不想不明不白死去。到后来再次于踏仙门遇到陆生羽,他也只是觉得好巧。
被拉进门派和游历在外于离别雀而言并无区别,倒是跟随在自己和陆生羽背后的小不点白孔雀有时候让他发笑,这笑就像面对陆生羽旅途中莫名其妙的乐于助人、房日青莫名其妙的请他喝酒。所以小不点白孔雀,或者说阙西东在雷雨交加的夜晚来请他一块去破阵、夺走陆生羽的骨灰坛,他也只是觉得好笑,加入这莫名其妙的行动。
他觉得自己和这人间其实本没有关系,只是被一场场骤雨推着向前。雨点湿冷,就像他骨髓心间,难以被祛除的冰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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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笑语/求知
夜晚在冬天总是来得各位早,鲜有人问津的小巷里弥漫着潮湿冰冷的气息,昏黄的路灯下,一个衣着能看出几分往日的整洁但是现在身上已经充满褶皱和污迹的流浪汉蜷缩在角落里,眼中满是疲惫和绝望。他的名字叫汤姆,一个被生活抛弃的人,一次电信诈骗夺走了他的一切:工作、家庭、爱人……
汤姆紧紧抱着一个破旧的背包遮挡寒风——那是他唯一的财产,前妻送他的第一个生日礼物。他已经一整天没有进食了,这让时间变得愈发难挨。
突然,一阵微弱的香味飘来,那是面包的香味。汤姆的鼻子动了动,他的眼睛亮了起来。他艰难地站起身,顺着香味走去。在小巷的尽头,他看到一家面包店的后门微微敞开,几片面包屑从门缝中飘了出来,落在冰冷的地面上。
汤姆的心中燃起了一丝希望,他小心翼翼地拾起地上的面包屑,轻轻放入口中,那久违的味道瞬间在舌尖蔓延,慰藉了他空荡荡的胃口。他的眼眶微微湿润了。汤姆深吸一口气,一边继续向前走去,一边捡起星星点点的面包屑,把它们捏成小团放入口中。终于,他来到面包店门口,忐忑不安地轻轻敲了敲门。面包店的老板是个和蔼的中年女人,她看到汤姆可怜的样子,不禁动了恻隐之心,缓缓打开门,递给他一块温热的面包:
“今天做的卖不完了,就当是帮帮我吧。”
汤姆接过面包,眼眶泛起泪光,喉咙哽咽,连声道谢。女人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回到店里。汤姆坐在门槛上,细细咀嚼着面包,暖意从胃里蔓延至全身。
“也许……也许您需要一个助手……”他磕磕绊绊地说出这句话,声音中充满了窘迫和不安,“我不需要工钱,有个睡觉的地方就……”
“我想这是个好主意,我自己经营这个店时常也会觉得力不从心。”她温和地笑着,尽管汤姆判断她可能最多五十岁,“你可以睡在店里,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当然不!”汤姆急切地回答,几乎被自己分泌的口水呛到。
于是她将他让进店里,她自称玛丽安太太,孩子们都不在身边,只剩她一人守着这家店。这让汤姆想起自己前年过世的母亲,她也是个过分心软的老太太,即使是路边的流浪猫也会喂些家里的剩饭,然而因为一场手术失误死在了手术台上。也正是因为母亲的过世,才让他在工作中过分激进,最后相信了那个Apex财团画的大饼,最终赔掉了自己的一切。
汤姆摇了摇头,从短暂的懊悔中挣脱出来。
“你可以睡在这儿。”玛丽安太太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张箱子搭起来形成的床,上面铺着干净的毯子,“我有时候会在店里休息,就是有点简陋。”
“已经,已经很足够了,您是位好心的太太,不管是门口的面包屑,还是这张床……”
“门口的面包屑?”玛丽安太太疑惑地反问道。
“我,在门口看到了一些面包屑,我想那是给小动物准备的……抱歉我太饿了……”汤姆感觉脸上愈加发烫了起来。
“可是,我从来没有在店门口撒过面包屑呀。”
两个人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也许是哪位客人不小心留下的呢?
汤姆就这样在面包店里住了下来。
然而,门口的面包屑并没有像一次意外一样消失,早上开店门的时候,晚上闭店前清扫门口的时候,面包屑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并且还在不断地变多,这让汤姆心生疑窦,虽然严格意义上,这与他并没有关系,但是这些面包屑引导他来到了这里,获得重新开始的机会,他想弄清这件事。
他决定在干活时盯紧门口,看看这些面包屑是怎么出现的。
他很快注意到一个容貌精致的女人,她经常在门口的长椅上坐很久,享用半块店里当天制作的面包,然后将剩下半块面包掰成面包屑洒在地上,再缓步离去。
她来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很早就来,有时很晚才到,看向面包店的眼神总是充满了他读不懂的复杂,玛丽安太太似乎认识她,但当汤姆试图向玛丽安太太提起她的时候,玛丽安太太只是温和地让他去忙自己的事。这是拒绝的意思,他很明白,他不想这位好心的老板难过,于是选择自己去探究真相。
大约过了两周的时间,汤姆终于在一次闭店前得到机会追上了她。
“您好……抱歉打扰您,我看到您在店门口掰面包屑……”他逐渐闭上了嘴,开始觉得这个理由太过愚蠢,他开始想放弃了,玛丽安太太不愿意告诉自己必然有她的理由,也许她是她的姐妹,也许是已经决裂的朋友,去探究这位好心的女士的过去有什么好处呢?他开始想回去了,“不,没什么……打扰了……”
“不,小伙子,不打扰,你的名字叫什么?”对方开口的那一刹那,汤姆立刻明白,她就是玛丽安太太的姐妹,尽管打扮天差地别,但两个人温和的声音简直如出一辙。
“我叫汤姆。”
“好吧汤姆,想必你也发现了,我是玛丽安的妹妹。”她微笑着说道,“她不喜欢看到我,我就在店门口撒一些面包屑,让小动物代替我陪陪她。所幸,她还愿意卖面包给我,不然我就得自己带了。”
女人以与年龄不甚相符的俏皮挤了挤眼睛。
意识到自己也是被吸引来的“小动物”之一,汤姆挠了挠头,“原来如此,您的用心良苦。只不过,她为什么不愿意见您呢?”
两位女士看起来都是很好的人,汤姆想,她们之间大概有很迫不得已的误会吧。
“啊……”她似叹似无奈,用一只手无意摩挲着自己的袖口,“我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
“也许,跟她道个歉?”汤姆试探着提议道。
“不是所有的过错都能被道歉弥补,小伙子。”女人笑了起来,“那你是为什么在她的面包店里工作呢?”
“我……”汤姆回想起前妻送自己的背包,他沮丧地摇了摇头,“我也做了无法弥补的错事,无家可归了。”
“那我们算是同病相怜了,汤姆。”她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生活还得继续,不是吗?就像这些面包屑,总能吸引一些小动物,带来些快乐。”
汤姆点了点头:“我会尽量……劝劝玛丽安太太的。”也许还可以去找前妻谈谈,不知为何,从跟老人短短的交流中,他似乎获得了一些勇气。
“今天心情不错?”
闭店后,玛丽安太太看着与平日不同的汤姆,温和而好奇地问。
“是的太太,我遇到了……”汤姆稍稍迟疑了一下,才接下去说道,“我遇到了您妹妹,她在门口撒面包屑,是为了让小动物多来陪陪您,我想她一定很爱您。”
“我们之后再谈这个话题,好吗?”
“……”汤姆想到角落里那个破旧的书包,和自己刚刚获得的微弱的一点勇气,“这样说虽然很冒犯,但是亲人之间有什么话还是说开比较好……不然,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玛丽安太太叹了一口气。
“我做了很糟糕的事,她也一样,我没办法原谅自己,更没办法原谅她。”
“谁都会犯错,”汤姆双手在身前绞在一起,试图通过这些话给自己以宽慰。
“是的,但是我们没有资格替其他人原谅我们自己,不是吗?”
“我不明白,也许您可以试图去弥补,征得他们的原谅?”
玛丽安太太无奈地笑了一下:“你该如何取得死者的原谅呢?”
“你是说……”
“我开这家面包店之前,是一位医生,”玛丽安太太看了看自己的手,“但是我害死了一位病人,医疗事故,你知道的,就是那些事,赔偿自然是赔了,医院也开除了我,然后她来了,说愿意替我去补偿那家人,拿到了他们的信息,然后,她诈骗了他们……等我意识到不对,再顺着地址找过去的时候,已经换了住户,电话也打不通了……”
汤姆感觉冷汗逐渐顺着后背流了下来,他声音干涩,像刚被纱布打磨过:“她……我是说……诈骗……集团……”
玛丽安太太似乎听懂了他的话:“她的袖口纹着那串字母,Apex,她的诈骗组织叫Apex。”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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