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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28「火种」《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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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叮的一声响起,一只涂着美甲的白嫩小手赶在大黑手之前迅速地地捞起不远处的手机,女人得意地朝大黑手的主人吐了吐舌头。
“如果用一样东西来物化你的恋人,你会用什么?”
是一条推送,左上角却是没见过的标识。“嘁,恋人那么鸡肋的东西,老娘不稀罕,无聊。”手机顺着漂亮的抛物线被扔回兵慌马乱的主人怀里。
“那我是什么?”男人小心翼翼地抱着手机不满皱眉,却又不敢大声反驳。
“你?大猪蹄子呗,还用问。”
女人翻了个性感的白眼,捋着乌黑长发扭身走向自己的衣物间,哼着不知名的小曲换上一身亮眼穿搭,踩着细长高根摔门而去。
半晌后,男人透过窗帘缝隙看到离开的保时捷屁股才长舒一口气,兴奋地抱着手机窝在沙发上,猥琐地嘿嘿笑着开那条推送。
手机弹出一个页面,男人迫切地输入帐号密码,问题的下方显露出两个选项,看到上面的文字,男人原本兴奋的神情僵在脸上。
“火种,青山?这都是什么破玩意,原本说好的赌注呢?老子的东西呢!”
男人气急败坏地大声叫嚷,大力地戳着屏幕,两张图片缓缓加载出来。
男人登时屏住呼吸,大睁着双眼紧紧地盯着屏幕,却在此时,来电铃声响起,吓得男人一个激灵,心跳都漏了一拍,连忙手忙脚乱地接起。
“喂!帝蛇你个王八羔子,吓死老子了!”
“当哥你别生气,弟弟我不是来给你报喜来了。”
隐约间传来谄媚的声音。
“喜个屁!那个怎么回事?说好的赌注呢?衣食无忧呢?阿!”
一想到女人的精致物件,名贵座驾,男人眼里像是要冒出火来。
“当哥您听我说,上老大听说您的大名,很是欣赏您的魄力,想找时间请您谈谈合作的事情,看,这不是先给您看看我们的诚意么。”
“有屁快放!”听到对对面的奉承,男人血红的双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之色,面上仍是凶狠异常。
“这都是为当哥您量身打造的阿,青山是让您大展雄风,一举胜过夏姐的秘诀,您看,有了无穷的力量,什么猎物在您面前不都是小意思?哪还用您像夏姐一样耐心布置陷阱,细心织作劳动?到时候,什么胜利的果实……不都是您的?”
男人渐渐松开紧皱的眉头,面上也露出久违的喜色。
“至于这火种嘛,就是让夏姐心甘情愿的臣服于您,让您永远高高在上的秘诀了!”
“哦?”男人心中狂喜,他早看女人不爽了!凭什么都是人,她却可以比自己想到更多捕捉猎物的方法,更快的找到水源?明明自己是先来的,明明地头蛇都对自己毕恭毕敬,传说中上老大也上赶子来和自己合作,而她,作为自己区区一条卑贱肋骨,打到猎物竟然敢独吞,都不知道要孝敬自己,还组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母系氏族来侮辱自己,简直岂有此理!
“对阿。当哥您想,只要您把夏姐拉下母系氏族的神坛,为您繁衍后代播撒火种,她不就永远臣服于您,是您的掌中之物了?”
男人脑中幻想着未来的美妙,飘飘欲仙。
“切,你小子少蒙我,这里是二选一,哪有你说的那么好,要青山就只能辛苦捕猎,要火种……老子我可是花了大价钱的!”男人略有些尴尬地拖长了音,又故作凶狠地抬高了声调。
“哪里哪里,这都是上老大的意思,小弟怎么敢蒙当哥您呢。”另一边短暂地停顿,男人一颗心如在火中煎熬,急的直嘬牙花子。
“但是上老大说了,以当哥的英名,我们这次赔点倒没事,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男人尽了打出世以来最大的温柔,那可是跟在女人身后时都没有过的温柔音调。
“只不过为保险起见,上老大需要您的第一胎。”男人吊在嗓子眼的心咚地一声落回腔子,管他是个什么玩意,和老子没关系!又不是老子生,区区一胎怎么配和老子以后的荣华富贵比!
“没问题!”话音一落,手机屏幕上出现血红的恭喜二字,下面还带着不断跃动着的的黑色倒计时,男人却看都懒得看一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合作愉快!”电话另一边传来沙哑的声音,随即挂断,整个手机也直接黑屏。
“哈哈哈哈!老子以后就是这伊甸园的王!夏小妞,你厉害又能怎么样?你会捕猎又能怎么样!这下,看你怎么跑出我的掌心!”男人放下电话猖狂大笑。
当哥→亚当
夏姐/夏小妞→夏娃
地头蛇→诱惑的蛇
上老大→上帝
手机堵博选项→禁果
亚当和夏娃的第一胎→撒旦
+展开哇这种风格的伊甸园设定还是第一次见到!很不一样的感觉。虽然第一次看可能会云山雾罩的,但是一旦和伊甸一一对应上就很容易理解了,而且在这样的设定下竟然每个角色仍然遵循《圣经》的设定各司其职,不得不说很精妙。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圣经设定可以说得上是很封建了,可以从这篇故事里看到瑶对男权制度的解构与讽刺。而且夏娃和亚当的选择也很耐人寻味,夏娃是根本不屑于选择“物化”恋人、以此凸显自己的力量,而是直接否定了“恋人”的存在,选择成为独立的个体;而亚当则是完全相反,在权利与繁殖之间选择了“我全都要”,是一种完全利己主义的体现,这种对比也非常有意思。不过故事停在这里还是太可惜了!坐等一个夏姐反杀(?)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缪斯的手指
当老爷将提议砍下小姐手指的庸医赶出家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我家小姐年幼丧母,生下便失去了嗓音。但仿佛是神为了弥补小姐的不幸,小姐得到了缪斯的馈赠。她小小年纪便展现出音乐上的才华,如同一只琴弦上的精灵,振动翅膀便能撒下灿烂的仙粉,呼来春天的暖风,手指轻轻一抚,便能融化冰雪,苏生万物。
她五岁便在音乐界崭露头角,七岁便穿着金色的礼服在音乐大厅演奏,每当国家有重要使节来访,便会有大臣恭敬地向老爷递上一封白底金边的邀请函……
我因母亲聋哑学过手语,有幸成为了小姐的贴身女佣。我虽会手语,但最重要的工作却是保护小姐的手指。我每天都为小姐擦护手油,我用最顶级的动物油脂和玫瑰蜂蜜涂在小姐手指的每一寸指节,让她白皙的手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小姐如此完美,那必定有歹人心生妒恨,就像所有童话故事里的完美公主一样,小姐也遭遇了邪恶女巫的恶毒诅咒。
那是一场为底层穷人举办的慈善晚会,除了一般慈善会都会分发的食物和旧物,老爷们还心血来潮地为这些穷人准备了音乐。
小姐作为上流音乐家的代表,出席了这场晚会。她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完成了演奏之后,她便亲切地为穷孩子们分发起了糖果和点心。我与小姐专心于慈善,一时大意没有设防,突然,一只混进孩子队伍的矮小侏儒捉住了小姐分发糖果的手,在小姐那双涂满牛奶与蜂蜜的手上涂满了污泥一般的脏污。
我尖叫,冲上前去,想要扯掉那侏儒的脏手,但它如此用力地握住小姐的手腕,让小姐也疼得哭了起来。警卫很快赶到,拉扯起了两人,想把那侏儒和小姐分开。在侏儒的奸笑和警卫的呵斥间,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别弄伤小姐的手”。
我从未见过那侏儒一样的邪恶生物,它与小姐无冤无仇,却能毫不在乎地毁坏别人最珍贵的东西。警卫打断了那侏儒的双手,它不但不痛苦哀嚎,反而挥舞着断臂发出了刺耳的讥笑。我扶住惊魂未定的小姐,拿出手帕擦拭着她手上的脏污,那侏儒被警卫拖出了会场,但它却唱着诡异的歌,那歌声仿佛有魔力一样,不管那侏儒被拖出多远,都缭绕在我的耳边。
“你的好日子,你的好运气,到头了,统统到头了!”
啊,我的好日子确实到头了,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就是能服侍在小姐的身边,但今天小姐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遭遇了如此的不幸,她甚至因此伤到了她最为宝贵的手指,如论如何我都难辞其咎。就算回家以后老爷气得一枪崩了我,那也是我应得的。
我能活到今天,仍陪伴在小姐左右,全得益于小姐的仁慈。
小姐宽恕了我,并许我继续陪伴在她的左右,我仍给小姐擦护手油,但她的手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洁白无瑕了。
她的手被那侏儒涂上了黑色的污泥,还被掐出了数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医生说她的骨头被捏坏了,污泥跟着伤口进入了小姐的皮肉里,小姐的手上永远都会留着几道黑色的印子。
那以后,小姐仍会练琴,但再没有出席过音乐会了。
门庭变得寂寥起来,不但请小姐演奏的人变少了,请老爷演奏的人也变少了。
老爷仍锲而不舍地寻找着全国各地的名医,不断地购买秘方膏药,家中值钱的东西被一一变卖,最后值钱的东西只剩下了小姐的那架名家手作的琴——但小姐早不再抚琴了,她的手被厚厚的药膏纱布包得像个沙包,根本无法拨动琴弦。
一个又一个的佣人因为说闲话被解雇,或者在被解雇前自己辞了职,等回过神来,家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佣人。
我的佣金被拖欠了一个月又一个月,但只要能与小姐和这个家共进退,那我也别无所求了。人不是只为金钱而活的,对我而言,长年累月与小姐共处的情谊,比佣人的佣金更加重要。
我最重要的工作仍是护理小姐的双手,但在小姐双手上涂抹的东西从香甜的护手油变成了刺鼻的药膏。那几道黑色的抓痕仍留在小姐的手背,我褪下小姐手上的纱布,忽然触到了坚硬温热的触感,我吓了一跳,这触感来源于指腹,绝不是指甲的触感,我一把撸掉了小姐手上的纱布,只见小姐的指尖变成了金色——那金色长在小姐的骨肉上,就像小姐的手指,是小姐的骨肉变成了金色的金属?是小姐的手指变成了金块?
我忙叫来老爷,老爷捉着小姐的手,却怎么都不能把金块从小姐的手上摘下。小姐手指在老爷的手里被掰折来掰折去,眼眶里渗出泪来。
老爷比谁都知道小姐的手的金贵,但小姐的手真的变成了金子,老爷却不再爱惜这双手了。
他穿着粗气,问我给小姐涂了什么药膏。
我哆哆嗦嗦地拿出药罐,他看了一眼,便披上大衣夺门而去。
他拖来了给小姐开药的医生,医生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姐金色的手指,发誓这决不是药膏的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医生还舀了一指药膏涂在自己的手上,他坚称自己的药没毒,还当着老爷和我的面舔了一口。
老爷陆续叫来其他医生,他们也坚称自己的药没问题,只教了按摩手法的医生倒是安逸,他们被老爷一股脑儿的叫来,只需说这是药膏的错就行。
其中一个医生,是略懂巫术的巫医,他见了小姐的手指,便咬定小姐中了诅咒。这种诅咒会一点点把人变成金子,最后夺人性命。
一听小姐会死,我忙问医生治病的药方,结果医生说这毒无药可治,只能将变成金子的手指切下,这样还能保全没有变成金子的肉体。
老爷将这庸医赶出了家门。
这是当然的,小姐的手指可不是一般的手指,它可是缪斯的馈赠,现在她的双手只是变成了金子,如果得到医治,肯定能取回这份馈赠,让这个家重振旗鼓;如果听从这庸医的处方,早早切了小姐的手指,那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老爷找到了琴的买家,用对折的价格将琴卖了。
他用卖琴的钱请了一个又一个懂巫术的医生,他们对小姐的诊断倒是一致,都说这是一种诅咒,不少医生还提到了同一个病症的名字——黄金症。
他们给出的处方,自然是将小姐的手指切下,当然也被老爷当庸医赶了出去。
小姐变成金块的部分一点点地向心脏蔓延,从手指蔓延到手腕,从手腕蔓延到手臂,然后她的脚趾、她的头发也变成了金子,医生说那是金子顺着血管到了这些地方。医生也不再提议切掉小姐变成金子的部分,改给小姐开了内服的药。
小姐的手脚都变成了金子,整日躺在床上。我也不用再给小姐护理双手,每日只需为小姐擦身、服药。
“你的好日子,你的好运气,要来了,就要到来了!”
我惊觉那是侏儒的歌,它是如此欢快,就像节日的乐曲,仿佛有一支庞大的节庆队伍,从窗下经过。我猛地推开窗子,窗下哪有什么节庆队伍?什么都没有。
老爷不再请那些无用的庸医。药也不再买了。
家里变得空空如也,不知何时起,宅邸的门口挂上了一块“待售”的牌匾。
小姐的手指还在手上,缪斯的馈赠却不在了。
我仍一日日为小姐擦拭双手和身体,她的腰背也变成了金子,全部变成金子只是早晚的事。小姐变成金子以后我会怎样呢?我是为了小姐才在这的,我的使命是保护小姐的手指,但现在小姐的手指变成了金子,小姐也快要不在了。
小姐能看见的血肉只剩下她的脸了。小姐出事后,我心中有愧,没敢对视过她的双眼。今天我鼓起勇气打量起她,发现她的脸就像戴上了石头面具一样了无生气。
小姐本就无法开口说话,所以一直安安静静。失去了手指以后,她无法动笔写字,也无法使用手势手语。我这才想起,自她出事以来,我就再没听她一个字。
她的耳朵变成了金子,我不确定她能不能再听到声音。我想用手语和她说些许话,却不知说什么好——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小姐的手指、小姐的性命、小姐的希望,早就不见踪影了。
我只能胡乱挥着手势,小姐的眼睛跟着我的手指左右移动,就像我曾经跟着小姐的手指一样。
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如果当时好好看好小姐的手指,就不会让那侏儒乘虚而入了。
我哭得如此伤心,甚至惊动了老爷。
老爷以为小姐没了,火急火燎地奔来,他发现小姐安然无恙,又把我训斥了一顿。
小姐并不是平躺在床上,她的腰背变成金子的时候,是靠坐在床上,所以她现在也以靠坐的姿势靠在床头,我的悲伤和父亲的焦躁,都被她看在眼里。
她咧开嘴笑了起来,然后变成了一尊快乐的金像。
一切都结束了。我失去了我的小姐,但心中却没有空虚和遗憾。
老爷结清了我的佣金,为了感谢我为小姐的付出,他给我的报酬相当可观,似乎是将卖琴剩下的钱都给我了。他对我唯一的要求是,为保全小姐的名誉,不可告诉别人她染上诅咒的事。
我离开了老爷的家,不久便找到了新的主人。我对小姐的忠诚似乎成为了一段佳话,新的老爷听到我的上家,二话不说地雇佣了我,为他热爱绘画和雕塑的聋哑儿子负责手语的翻译。
我在新老爷家中的工作非常顺利。
然后有一天,我在少爷交好的收藏家家中见到了一尊熟悉的塑像。
那是一尊做工精美的少女金像,她保持着靠坐的姿势咧着嘴笑着。
收藏家说这尊金像是他在拍卖场拍下的,因为这块金块的重量非常可观,竞争相当激烈。
他看重的是金块的纯度和质地。其实他不喜欢金像过于直白的表情,也不喜欢金像过于僵硬的坐姿,这金像只有发丝和体态的做工有点意思。他希望少爷能将它塑造成更加美丽圣神的姿态,令它能够配得上它的名字——《缪斯的手指》。
+展开
他就知道那些个药片不该吃的,原本就没睡好,要是陈吃了,现在就不是上下眼皮打架困的要死的程度了,而他到了房间还要收拾东西。
啧。
他有点烦躁,一瞬间甚至想放弃这个搬家计划了,可一旦想到夏溦霖从学校回来强颜欢笑的样子,和那对夫妻对他视若无睹的模样,他就只能叹口气瞪着满是血丝的双眼看着窗外发呆。
[打起精神,快到了。]
声音从耳边传来,模模糊糊的,他往对面看去,车厢里特地做了与司机隔开的隔板,他只能通过竖着栏杆的小窗口与对方说话,如果司机不转过大半个身子,他连这人的长相都看不见。
这两车是运人的,运的还不是正常人。
笑死,我是牢犯。
他来了点精神,就像被点燃的烛台,蔫吧却殷切的说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末了他又自问自答:“算了,你总有那么多手段出现在我身边。”
[毕竟我很强?]
“毕竟你很强。”他笑的勉强而真诚,赞同道。
他还是看不清楚她的样子,但有那么几个词句组成了印象,所以他也从没想过看清她的样貌——白发,金瞳,纤细而不失力量的身躯。
他清楚这样的人不会在现实中成为他的恋人,因为他是个疯子,精神病。在那起事件发生后,他就知道,从今往后,他的生活完蛋了。
家人没有告诉他病情的严重性,他们喜欢捂嘴,不允许夏溦霖说,也不乐意送他去治疗;他和妹妹同为养子,在他被拘进去的时候也会用不信任的眼神看他。而他们自然没想到,他已经坦然接受了这个结果,并且清醒的堕落下去。
毕竟他们都很友善:夏迟暝喜欢讥讽他侮辱他,用他黑色的想法揣测所有人,也会在他不小心在外面睡着时保证他第二天不上新闻;白秋夜总是沉默少话,比他还不善社交,却能够在他幻觉快要让他崩溃时拉他一把,让他觉得第二天的太阳值得再看一眼。
美好地不存在于此处的白秋夜已经坐到了他身旁,他笑了笑,呢喃着说着不成逻辑的故事,都是幻觉展现给他看的东西,那么真实,就好像真的有那么个世界,只有他能看见。
司机摁了两下车喇叭,他被刺耳的声音震醒,下意识看向旁边的座位,那里没有人,也没有沙发被坐过后形成的凹陷和褶皱。
她走了。
他有些怅然若失,然而很快又开始期待下一次的见面。
司机已经下去搬东西了,这位老先生快要六十,可仍然身强力壮,也从不打听有关自己的事,实在是个合格的雇员。
他打了个喷嚏,身上衣服穿少了,不知道这两天捂一下能不能避免感冒,前几次感冒,药都是夏迟暝吃的,还喜欢留点药底子在舌头上,他一醒过来就被苦味刺激的五官都扭掉,还能听到一整天那二货嚣张的嘲笑声。
他先看到了一位粉色头发的女孩,端正漂亮的五官,算得上漂亮,似乎也是来办理手续的?
哦,不能和白秋夜比,太不公平了。
“您好,请问贵姓?”
“额……嗯……夏遥旭。”他努力抬头,还是没能看到对话方的眼睛,只知道对方在笑,大概是职业微笑吧,他感知情感方面还蛮准的。不过脑子一时宕机吐了两个语气词,他又遥远的听到夏迟暝的一声嗤笑。
“我姓傅,很荣幸认识您。稍等,我需要核对身份……明白了,您的房间号是3201,行李将由机器人帮您送入房间,需要我带您参观一下设施吗?”
“啊,不了…下次吧。”
“明白,如有需要,请使用房间内的机器人通知,使用说明就在房间内。”
“谢谢。”
穿着正式的先生为他指路,夏遥旭走出几步,直到彻底背过身去,才松开掐着食指的拇指:一个泛红的月牙留在了那儿。
他不会说,在他重影的视野里有只长着晶牙利齿的怪物正想把这位傅先生的头揪下来;也不能说他低着头,瞥到自己将手刺入腹部,在里面掏挖,血液和肠子若隐若现;更遑论高楼玻璃中那只巨大的、绮丽的蓝紫眼球,扭曲的透明的有色晶体构成了它,像是所谓“神明”,神圣而污秽的东西,它居高临下地监视着他。
不会有人信,除了他也没人看得到,所以夏遥旭正在学着屏蔽见到那些东西时自己恐惧的情绪,就像看到曾经那张病情通知书,面对哭泣的妹妹,而他却如同一潭死水,不知他们为何歇斯底里的时候。
重影砸在他眼前,而夏遥旭只能从里面找出一些人或物聚焦,不然他就会被那些奇怪的东西发现——他不想实验在幻觉里能不能死掉,也不想抱着解脱的心情迎接第二天照常升起的太阳。
看到阳光总会令他失望。
这里的设施倒是齐全,不拥挤也不粗糙,充斥着富裕的味道。
他不缺钱,那两位名义上的父母除了工作什么都不行,好在给了他达到经济自由的时间,他的财产就算是父母也不能碰。哦,夏溦霖可以问他要,上大学的女孩子总有想乱花的时候,不能告诉父母,就只能问他这个哥哥要了。
夏遥旭听到隐约的声音,他无视它们,边走边看。
有一位穿着体面讲究的先生在远处踱步,夏遥旭任凭思维发散:他猜那位先生是个商人,而且很成功,至少看上去是这样的。虽然自己不缺钱,但自己缺少关键的交流能力,因为幻觉,他已经很少同正常人说过话了。
一面旗帜总是显眼的,更何况是在这种非常开阔的地方,对方似乎是位活泼的人。他很难想象这样的精神状态,在他没有缺失的记忆中,几乎没有这样的时候,连丝毫印象都不曾存在。那面旗帜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几乎不会有人带着它到处走。
另一位先生有些眼熟,蓝发绿瞳,非常遥远的印象碎片。不是亲眼看见的那种眼熟,而是通过其他渠道见过照片的眼熟。他记不起来了,自从开始吃药,他就开始忘事情,在得到白秋夜的支持后,他擅自把药停了,家人大发怒火,却在他一个眼神下悻悻然闭了嘴。他看上去是个好相处的人,但经验告诉他不要相信表象。
我不靠第一印象交朋友。夏遥旭默默点头,要是被第一印象坑了,某个二货又要阴阳怪气他了。而且随便打量和揣测他人是不可取的,所以在得出猜测后他也会立刻打上问号,以免骗过自己。
重影愈发严重,他知道这次幻觉的发作躲不掉了,便收回视线,在心里叹了口气。
要是……这个想法只冒了个头,就被他摁了回去。
{当个傀儡多轻松啊,对吧。}玻璃里黑色的自己嗤笑着,与他并肩走着。
夏遥旭目不斜视,他看到了其他住户,习惯性不想与夏迟暝说话。
{毕竟你做出的决定只错不对,不如按照她的步调来,只少活着。}玻璃里的手钻出来,搭在他肩上,接着是他的整个身子。
“你知道,我和他只有一个能出现,幻觉。”夏遥旭握拳挥臂,像是活动肩膀一样抖开他的手,平静地张望其他地方,视线却未曾停留,也没有聚焦:“日记本还在我衣服口袋里,那么,你什么时候滚回去?”
{真让人伤心。杀人犯要他的记忆滚回去。}
“我没杀他,他只是轻微脑震荡。”
{你知道我在说谁,还是说他们哪个都没有告诉你?哦,也可能只是你不愿去想,你最擅长无视和遗忘了,不是吗?}
“你猜我会不会为了你怀疑他们?”
夏遥旭加快了脚步,可惜这是徒劳,幻觉总是如影随形,他真想把脑子摘了,让这个人闭嘴。
{好吧,真友爱。还有,你今天真无趣。}
“谢谢夸奖,你什么时候去死?”
{不必这么幽默,答案我们都知道。}幻觉背后就是深不见底的沟壑,那只眼球如此巨大,它仍然看着他。
幻觉背着身,倒下去,最后一句话却清晰地传达到了他的耳朵里: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你,而我说的才是真实?}
不再重影时,电梯门开了,被里面那位乘客疲惫的脸震到一瞬,总觉得能够莫名其妙地理解他的状态。
夏遥旭揉了揉眼睛,又敲敲耳鸣未消的耳朵附近,迈着勉强的步伐走进电梯按下楼层按钮。白秋夜的身影出现在他身边,陪着他撑着眼皮靠墙而立。虽然没有眼神接触,他却知道她的金瞳里有着担忧。
遗憾的是,他真的没力气朝她笑了,他困而累,头晕目眩,眼冒金星,十分熟悉的感觉,这经常在他吃过药后出现。
是谁让那位司机喂他吃药的呢。那对夫妻不会这么细心,他们在几年前就为他办过葬礼。
妹妹的脸出现在脑海里。夏遥旭勾了勾嘴角,把这件事抛之脑后。
+展开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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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时分,夏仲平轻巧地躲开巡查的士兵,往东边两里地的小山头跑去。
祁煜宏已在月光下等候许久。
“你终于想开了?不抱着你的酒瓶子混日子了?”夏仲平微喘着气,叉腰看向那个大半夜把他叫出军营的家伙,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我早就同你说了,看开点。看那位的意思,再过个几年你也能当上大将军了。”
祁煜宏摇摇头:“我已经不求那些了。”
夏仲平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宽慰道:“没事。你现在回家种田也挺好的。你这俊脸还真不少姑娘喜欢呢,铁定能娶个漂亮媳妇。”
祁煜宏郑重地看着夏仲平,一字一句说道:“我要去把卫将军救出来。”
夏仲平愣了一下,一把揪起祁煜宏的衣襟:“姓祁的你他娘的怎么就不明白呢?!”他快速扫视周遭,确认四下无人后压低嗓音道:“劫狱是死罪啊!你还他娘的还想劫天牢!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啊?!”
祁煜宏搭上夏仲平的手,语气平缓地说道:“我相信卫将军不会是起兵造反的那种人。”
夏仲平看着眼前人那淡然的神色,越看越火大:“现在不是你信不信的问题啊大哥,是那位不信卫将军的问题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百姓多爱戴卫将军。整难听点的,那就是功高盖主!现在那位要卸磨杀驴,你又给我搁这瞎掺和个啥劲儿啊?”
他越说越激动,揪着祁煜宏的衣襟猛晃:“可收收你那反骨劲儿吧。你四年前为卫将军上书的时候那位怒成什么样了都,现在他被捕入狱,那位要你替卫将军的位置,你从了那位又怎样?”
“卫将军被捕的消息刚传出去的时候,有个侍郎就是随口感慨一句‘可惜卫将军年少英才’,叫人听了去,告发给那位,现在已经在被贬去翠阴的路上了。你他娘的居然还告诉我你想劫……”夏仲平戛然止住了话语,紧抿起唇——祁煜宏神色坦然到让他一度以为自己在跟他聊的是晌午吃的什么饭。
他深知自己说服不了祁煜宏,啐了一嘴,甩开祁煜宏的衣襟:“死犟种,你一个人又能做得了什么?”
祁煜宏低头理着自己的衣服,语气平常:“你还记得几年前军中传的‘卫将军喜啖人血’一事?”
“第一次见你大发雷霆严惩部下,想忘都难。”夏仲平白了他一眼。
“昨夜,那位‘卫将军’和‘绯君’来找我了。”
夏仲平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祁煜宏凑到夏仲平耳畔,沉声道:“被士兵撞见在啖人血的那位‘卫将军’是‘玄鬼’。”
后者眉头一挑,迅速反应过来祁煜宏说的‘玄鬼’和‘绯君’是跟在卫将军身旁多年的两位亲信。“你是说,‘玄鬼’和卫将军长得很像?”
祁煜宏点点头:“确切来说,一模一样。‘玄鬼’想让‘绯君’在京城引起骚动,趁乱将卫将军带走,狸猫换太子。”
“就凭你们三?”夏仲平好笑道:“还不够那群‘苍蝇’塞牙缝的。”
“我有线报,苍影目前留在京城的不到七人,如果搭上这条命,我有信心能拉两三个垫背的。”
“你是有垫背的了,可你有没有想过你爹娘怎么办?你真忍心让他们白发送黑发啊?”
祁煜宏漠然望着夏仲平的眼睛;“有劳你了。”
“我都还没答应呢!”夏仲平急得音量高了几分。他扯着嘴角,抬手戳向祁煜宏的胸口:“好啊,大晚上约我出来交代后事是吧。这狱你爱劫不劫,总之不要连累到你的家人,还有我!”
“我自有打算。”祁煜宏按下夏仲平的手,长舒一口气。
晚风轻轻带起两人的衣角,祁煜宏抬头望向上方的银勾:“京城西郊有片芦苇地,我曾去那踏青过。芦苇清香,几乎有半个人那么高。我就是在那里遇见的卫将军……”
祁煜宏断断续续地说着他与卫晓的相识的那日。
夏仲平没有打断祁煜宏的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个从入伍开始就耀眼得刺的他睁不开眼的家伙。再没说过一句话。
……
他知道祁煜宏一遇到关于卫晓的事就会特别冲动,但他没料到两日后粮仓突然失火,祁煜宏为救军粮舍身冲入火海。他只在漫天灰烬中找到一具焦黑的尸体,一枚祁煜宏随身带着的玉佩。
夏仲平万分确信这场火就是祁煜宏亲手放的。他也万分坚信那具尸体是个障眼法,祁煜宏此刻已经随着‘玄鬼’和‘绯君’前往京城。
他帮不上他什么忙。
他不是祁煜宏那种会为了理想牺牲自己的人,他只是个普通人。
他只是按流程失火之事上报,将“祁煜宏的尸体”和那枚玉佩送回他们共同的故乡,交由他的父母安葬。
皇帝昭告天下,赞扬祁煜宏的美名,让史官把他写进书中,高颂他的品格。
狗皇帝。
夏仲平忍不住对着墙壁破口大骂。
他骂卫晓戎马沙场,征战无数,却被蒙心智,起兵叛乱。他骂祁煜宏不识时务,逞能好胜,葬身火海。
但也只是对着墙壁骂给自己听罢了。
共事过的都知道祁煜宏的为人,也知道卫晓的为人。谁也不敢将真心话说与他人听。
半个月后,夏仲平得到消息:天牢被劫,劫匪三人逃窜至城西芦苇地,一人被斩,二人逃窜。叛国贼卫晓已于被劫前饮下鸩酒,命不久矣。
夏仲平只暗骂了声“癫子”,随手将手中的酒撒进黄土。
+展开
作者:凰
评论:随意
*PS.灵感来自某个午睡的梦境,可能会有些跳脱和意识流,请当它只是一场梦就好。
“——从这里出去吧。”一个声音从一无所有的黑暗中响起,他在混沌间醒来,左眼和右眼看见不同的风景。
他闭上一只眼睛,让五彩的拉旗在剩下的眼睛前纵横交错,将夜幕分割成许多块碎片。脚下的冰海暗沉如深渊,他站在一个突兀地立在海中央的木质平台上,像天地间最后一个有意识的存在被丢进了不会做出回答的世界之中。
平台下被海浪冲击而磨碎的冰沙显现出耀眼的红色,如火焰般燃烧着冻结的海面,他感到眼睛被刺痛,再次抬起头看见旗帜在风中飘扬着,而他听不见风声更听不见旗子被吹动的声音。
这是从哪里来的?他想到,我看见了什么?又为什么无法听见?这风从哪里吹来,在我眼前吹动了什么?
“你知道自己听见了什么。”那个声音再度响起。
随着这句咒语一般的话落下,他的鼓膜从一片寂静中瞬间被切入了无数的声响里,他听见了一切。呼啸的风从笼罩着视野的夜空的每一处渗出,在每一面旗帜间穿过,又旋转着流向不同的地方,此刻他意识到空间的存在,意识到自己处在一个广阔的、无法探寻到边界的世界之中。
“你选择看见这边?”那声音突然又问道。
他愣了愣,一时间并不知道那是在问什么,但他睁开的眼睛开始在风中感到酸涩,于是他眨了眨眼,再睁开时又一次透过一双眼睛看见了不同的风景。
我也想去看看另一边,他在心中说道,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甚至没有去想自己在哪里,那个声音是什么又来自哪里,只是仿佛理所当然一般这样去做了。
于是他闭上另一只眼,去到了隔壁的世界。
苍白的天空在他头顶降临,湿润的风变得无比干燥,将沙尘带起,摩擦过他的皮肤。金黄的沙漠生长出各异的曲线,从他的脚下游走向视线无法触及的远方,他站在一个沙丘的顶端,觉得自己仿佛并不站在这儿,而是站在别处。
这里有那么多的沙丘,他又想到。这些沙丘中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但对他来说,似乎哪一个都可以,站在这座沙丘上与站在另一座沙丘上并没有任何区别,因而在这里,他可以去到所有自己能想到的地方。
这样想着,他睁开闭着的那只眼睛,再一次像刚刚拥有意识时那样,看见了不同的风景。
“握住我的手。”那个从他醒来时便在对他说话的声音轻轻响起,近得仿佛就在他的耳边。
他深深吸气,看着左眼中广无边际的冰海与右眼中绵延不绝的沙漠,在半空中伸出手,凭着无关于思考的直觉摸索着,奇迹般地触碰到了真正的温度。
一只手的形状在他的掌心逐渐变得真实,他紧紧握住了那块被骨骼撑起来的柔软,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似乎下一秒就又会失去这真切的感觉。
而就像是要让他感到安心,那只手在他手中稳定了下来,紧接着熟悉的声音在他身边真正响起,他回过头去,看见女孩的短发在风里扬起。
“嘿。”少女向他笑了起来,但他并不能看见。他看得清少女黑色的短发,发丝在空中起伏,根根分明,也能看得清她仿佛来自幻想世界的奇异装束,像飘着光一般萦绕在她身边,然而偏偏,他看不见少女的面容。
就像是被无形的障碍阻隔了一般,又像是他的双眼都没有接收到这部分信息的能力,少女的脸成为了两个世界中他唯一无法看见的存在。
但就算如此,他还是能知道她正在对自己微笑。
于是为了让这一点成为更加无法动摇的事实,他尝试着依次闭起又睁开两只眼睛,发现少女在不同的风景中都实实在在地站在自己身边,握着自己的手。
“嘿。”他在心中回应道,不知道自己还能想些什么。
“你看见了?”少女仍在笑着。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这样问。我要看见什么?我左眼中与右眼中截然不同的风景不是我所看见的吗?还要看见些什么?
他想不明白,于是便没有做出回应。而沉默对少女而言似乎也是一种回应,她笑着拉起他朝前跳跃,同时落在冰沙上与沙丘的底端。
“尝尝这个,”她又说道,从冰沙下方的某一处用指尖沾起了一点放进嘴里,示意他也跟着这么做,“再告诉我你感受到了什么。”
我们可以去吃它吗?某一刻这个想法从脑海中闪过,他愣了一下,学着少女的样子用舌尖舔了舔指腹上的冰沙。如那耀眼的颜色一般的火的味道在舌面上蔓延开,上万个味蕾辨别出无数种滋味,他尝出沁润的的甜与生涩的苦,感受到灼烧般的热与让人打颤的冷。
“怎么样?”少女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他。
“很复杂。”他吐了吐舌头,在火顺着食道将自己从内部焚烧起来之前弄干净的自己的口腔。
“不用那么慌张,”少女的笑容扩大了,“你知道它不会真的让你烧起来。”
我知道吗?他稍微想了一下,在发现没有结果之后便放弃了这个疑问,跟着少女在海面与沙丘上轻盈地跳起来,一跃腾空,在夜幕和白昼下跃向某个远方,接着迅速地下坠,坠入了松软的沙子之中。
他仍然睁着眼睛,看见在另一半的世界里他们正漂浮泛着荧光的冰海下游动,而在无数粒砂砾组成的海洋里,他们同样遨游着,就像是本就可以这么做一样。
如同将不可战胜的大海劈成两半,沙粒在他们面前流动着向两旁退开,在平静的表面下涌动,为他们让出一条路。他看着沙子下的碎石与死去的生物残骸在身边擦过,然后在某个时间跟着少女跃了出去。
强光让他不得不闭上了眼睛,而耳边的声音在这时又响起了。“回头看看。”少女说道。他像刚刚苏醒时那样睁开双眼,却看见漫天星辰倒映在海底的沙砾上,冰层裂开漏下无数道光线,不同的风景出现在了他的两只眼睛里,他同时看见了两个世界。
少女仍旧和他牵着手,一起踩在海底漫步着,掀开深沉的海水,穿过落在身上的光,在沙地上留下一个个脚印。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在水中转起小小的旋涡,目不转睛地看着光线在自己指间变换的样子,忽然发觉了什么。
他的视线仿佛某种无形的媒介,将他所看见的自己躯体和意识连在了一起,心脏的鼓动带着逐渐升起的热度从这回路间蔓延到每一个神经末梢,他感到自己像被自己包裹着一样温暖与安宁,不自觉地在水中深深地呼吸。
真奇怪,我还能呼吸,他想到,转头望向了身边的人。少女的脸依旧模糊不清,像从未拥有过因而无法读取的信息,但他还是知道她依然在笑。
“你看见了吗?”她问道。
“我看见了。”他微笑起来,松开了她的手。
就在这个瞬间,伴随着同时得到应验的预感,世界消散在他的视野里,而他闭上双眼,将所见到的一切融入了自己终于要苏醒的灵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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