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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无声
原本想写的写一半不知道咋写了,完全死掉,所以还是无声吧
“您好,这是您借阅的书,一共六本,还书期限是一个月,到期前您可以续借一月,祝您享受阅读。”我将手上的书做好记录后递给站在面前的借阅者,后来者看起来有些着急,差点没撞到前一个人,他慌忙地道歉,声音有些大,让不远处书架前挑书的路人都回头看了他一眼。
“您好,在图书馆请尽量保持安静哦。”
“好的,非常对不起。”他鞠躬,大声道。
感觉我好像做错了什么。
我叹了口气问来人:“您好,您需要什么帮助呢?”我抬头看到他的脸,愣了一下,他必然会找到我们这样的图书馆,而我则是第一个被他找到的,我改口:“我想您可以去Z区42号架看看,也许有您想要找的东西。”
其实Z区没有42号架,我只是想让他等到我下班。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疑惑,但看起来像是本能一样地接受了这个指引,往馆内走去。
很好的品质,希望接下来也能保持。
夏天的下午总是清闲得叫人犯困,我坐在电脑前忍不住想起那个突然的客人,像都市传说一样,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些人想要追求某些也许在人类理解之外的知识,而这样的人会被妖精所收藏的知识吸引,在无意识中找上门来。我从小听到这样的故事,但成年到现在已经两百年,我、我的朋友,我们这一代人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类。也许人类已经满足于自我所探索的世界,不再需求不被认同的未知了吧?我曾经这样想过。
但我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就认出了他,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他被知识吸引的时候,我当然也会被他的所执所吸引啊。
夕阳西下的时候人影寥寥,我没有见到他出门的身影,想来是在书海中找到了方向,在送走最后一批阅览者之后,我拉上了阅览室的门,往里走去。
我见到他睡在靠窗的座椅上,枕着一部厚厚的影印,那是一本心经的手抄本。我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在他面前,这一动作显然吵醒了他,他睡眼朦胧地抬起头看我:“你……尾巴露出来了。”
“都说了那不是尾巴,是翅膀!”我下意识反驳,然后看到他的表情突然反应过来,无奈地低头,这位客人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笨,看,我这不就把尾巴送给他了吗?
我看他稍微眯起眼睛,有点满足地笑起来,向我伸出手:“女士,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周破顽,怎么称呼?”
虽然没有尾巴,但我都听到了我的尾巴在地上拍来拍去的声音,我握住他的手,闷声道:“我是歌,称呼随意。”
“很高兴认识你,小歌女士。”他收回手,把原本拿来当枕头的那本心经推了过来,“其实我没有找到Z区,我在路过O区的时候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看起来和其他的书完全不一样,和我见过的另一本书给我的感觉很像,我都看不懂,于是我想,也许我真的找到了地方。”
我很想问他那个“我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我拼命忍住了,我想他可能也并不聪明,只是运气够好。我听到我自己问他:“另一本书?”
不出我所料,那本书是他求索的源头。在周破顽的家族中,一直有一本无字书被祖祖辈辈流传下来,这本书的存在被他所知的所有人视为寻常,没有人想知道这本书到底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对它被保存被供奉提出过怀疑,仿佛这本书自然存在在那里,所有人就应该对它顶礼膜拜。但为什么?他从小就不解,为什么自己不被允许随意翻看那本其实一个字都没有的书,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祖先们的注视下发誓会为这本书的保存做最大的努力,他一开始以为是自己作为小辈所以无法理解长辈们的情怀,但就连他的弟妹们也那么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件事,他在家族中是格格不入的那个人。
“所以你就把它偷了出来?”
“我只是让它和另一本空白的本子换了个地方。”他狡辩道,“那些人没有一个能认出来我把它掉了个包,可见他们的虔诚不过是虚伪,而我对它难道不能称得上一种忠诚吗?”
“但你不也看不懂这本书吗?”
“但我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看懂它的那个人了吧?毕竟我找到了你啊,小歌女士。”我不知道周破顽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我却无从反驳,我想他一定不是轻松地踏入这座图书馆的,毕竟他虽然衣物俱存,但细看就能看出这些织物已经被浆洗过不知多少次,他全身上下都泛出破旧的痕迹,面上也被不符合他心气的沧桑掩盖,但那份执念无论如何都无法被遮挡,它就这样引领他来到人类之外的世界。
“那么,如你所愿,请把你的那本书拿出来吧。”
那本无字书在破碎,它越接近那本心经,就越扭曲,一直到成为一个黑洞,周破顽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他甚至将手探进去,脸上还在笑。
太阳落了下去,我的面前什么都没有。
+展开作者:八千鸟
犯完病我爽了,请携带适量脑子观看。人还是亲友企那几个人,但不了解也完全不影响阅读,因为他们全部都被我架着刀ooc了。cp混乱如早上八点的首都机场,纯爱的地狱,对混邪来说也是地狱。
关于评论:暂时关闭一下,正在大修此文中
Ho1:秦归
【你是秦归,一名刚刚炒了自己鱿鱼而失业的前黑帮老大,你的xp是干净的男孩子,你的雷点是和好兄弟抢对象。】
今天对于秦归而言,是有点不平凡的一天,因为几个小时前,他刚刚辞职了,不干了。
昏昏的灯光,晃晃的月亮,空无一人的街道,和滴在街角水洼里的血。让他不禁去想,是不是每一个黑帮老大金盆洗手的时候都这样。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夜间营业的药店,守夜的医生是个披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进门的动静把在昏昏欲睡的他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这人有点爱大惊小怪。他这样想着,把一只胳膊伸过去,及时堵上了那张即将尖叫出声的嘴。
“绷带,膏药,随便什么都行,你有没有办法先把我血止住?它好像流得有点久。”
Ho2:陆思非
【你是陆思非,一名药房医生,因为实习工资太低迫不得已和一群可疑的人大院合租。你的目标是在这个全是男同的世界防止被gay,最好还能和女神搭上话。】
陆思非是个医生。妙手仁心的医生,慈悲为怀的医生,从大学入学就把医德二字铭记在心的陆思非有着即使面对血肉横飞的场面也能镇定救治的心理素质,病人安心是他的宗旨,家属放心是他的口号。但无论一个医生如何专业,当你在大半夜看到一个一米八多的人披头散发、满身是血、一路的血脚印弄脏了你同事下班前刚拖的地,还是不免做出些人类常见应激反应——不是因为他怕鬼。正当他准备尖叫一声然后给自己一拳以重新回到安全的睡眠中时,一只滴答着血的胳膊还好死不死地横过柜台捂住了他的嘴,幸好属于人类的理智声音及时传来他才意识到这是顾客。
“咋伤的啊?”刚问完他就后悔了。在这异国他乡遇到的同胞一般只分为两种人,良民和混的,而眼前这哥看着就不适合前一种。
店里陷入了恐怖的沉默。清创,上药,包扎,正当陆思非哆哆嗦嗦地想着遗产给谁和怎么跟太奶解释的问题时,对方终于开口了。
“你有没有地方住?”
“啊?”
Ho3:覃苛
【你是覃苛,你是一名男同但你不相信爱情,你什么也不相信,爱情是一盘不用风吹的散沙,但你想找到一名你可以相信的固定约炮对象,要求身体健康,且品貌优良、不谈感情者优先。】
人生就像一辆地铁,不仅在于坐久了会重新回到起始站,而且还会在途中遇见各种操蛋的事,比如被人偷钱包或者退休后遇到前上司等。
这是沈暮今天早上拿勺子搅豆浆时想出来的哲学。
“又或者在吃早饭的时候被强行拽到阳台上。”覃苛接到,试图逃脱拽着他后衣领上的魔爪。“你这到底改了个啥啊,小心让沈黎安看到你这幅嘴……”
密码正确。背后的手一松,覃苛被精准丢入旁边的另一张椅子里。
“唉,你有没有觉得他最近不太对劲?”沈暮忧郁地45度角俯视对面的厨房,从这个角度嘎刚好可以完美地监视在厨房忙碌的他弟。
“你这么闲还不如下楼去把碗洗了。”
“怎么能这么绝情呢覃苛苛?我可是只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你,要是你不跟我聊的话,我就只好憋死在你房门口,你明天早上起床就看到一具尸体抠着你的门框,而这都是因为你今天……”
“沈黎安相关问题收费。”
“来聊五块钱的。”
覃苛熟练地进入人机模式,人最忌讳的就是和钱过不去。
“我昨天倒是碰到他出门了,说是出去找人。”
“他会不会发现了什么?最近他总试探我认不认识当时在场的人。”
“纸是包不住火的,要不你还是尽早主动招了吧?”
没聊两句,大门吱一声被推开了。
“咦,陆思非旁边那谁?”
Ho4: 沈暮
【你是沈暮,一名前黑帮大哥,你暗恋自己的亲弟弟,为他和哥们闹掰金盆洗手后惊觉他好像被渣男pua了。你空闲时的爱好是调戏你的钢铁直男室友,同时狠狠地向他秀恩爱。】
“好了到了,你要不先在客厅沙发上凑合一下吧,我先去补觉了——”陆思非一进门就打出个巨大的哈欠,“客厅在那边,然后这里是厨房,你饿了看看厨房有没有人说一声。”
说完他就逃也似的溜进自己的房间,留下秦归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他刚刚说和厨房里的人打个招呼是吗?
朝着厨房的方向,果然有个身影在忙碌。这个人,怎么有点眼熟?
“你看他干什么,有想法?”
秦归闻声看去,意外地看到了熟悉的脸和满眼的醋意,他默默地在心里扇了自己一巴掌,朋友妻不可欺,只有人渣才会看上兄弟的人。
“你怎么在这。”
久别逢旧友,沈暮下意识地想掏根烟,摸到裤口袋才想起那些烟早就被他泡了水丢垃圾桶了,咬咬牙把这个想法在脑海里掐灭,“我在这怎么了,我住这儿啊。”
“为了他?”秦归往厨房的方向瞥了瞥。
“什么嘛。”沈暮就像一只被挠了下巴的猫,口是心非地摆出一副我爽死了再多说说的表情,“这是我弟弟,和我一起住不是很正常。”
他把“很正常”那几个字咬重音了,秦归想。一些成熟的黑帮老大会有一些直觉,前黑帮老大也一样,他现在就有那种不太好的直觉。
自古以来结义的人好像就得是三个,当年他们在江湖上快意恩仇的时候,领头的除了老大秦归,还有桀望和沈暮。可惜世事难料,兄弟塑料,不久前沈暮突然离开了组织,问其原因只说是厌了倦了,想去过平静的生活。即使明显另有隐情,但道上混的是不应该多费口舌的,按照国际惯例他们打了一架就放人了。
“你呢,怎么回事?”
“我……”秦归不知道怎么说,他本来就不擅长说话。
他要说什么,因为发现和好兄弟桀望喜欢上了同一个小弟于是心理上接受不了落荒而逃?说出去就很丢面子,道上混的本不该这么婆婆妈妈,于是他也找了个借口,和桀望打了一架后离开了。
“和你一样。累了。”
两人心照不宣地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沈暮先开口。
“其实吧,一个月前,那个不小心闯进来的人就是我弟弟。”
Ho5: 沈黎安
【你是沈黎安,在被所谓的英雄救美后你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你的苦恼是亲哥哥是一名弟控,你更大的苦恼是你追的对象似乎也是一名弟控。】
在厨房里的沈黎安打了个喷嚏。看来天气转凉了,要勤加点衣服。
对,“天冷了记得加衣服”,这不是又有理由出门去找阿门德了么。沈黎安心情很好地收拾完厨房,边吃小馄饨边思考今天怎么甩开他哥。
说起他和他哥为什么最近闹的这么不愉快,其实是一段非常烂俗的故事。一个月前他莫名其妙遭遇了黑帮,一片混乱中救下他的人就是阿门德。当他拐进那条巷子里的时候,阿门德和其他几个人也被堵在那里。现在抢劫都这么明目张胆声势浩大了吗?总之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黑帮的人已经都跑了,是阿门德挂着彩问他没事吧还把他送回家。
而令他心生芥蒂的就是在那一片混乱中看到了他哥的身影。
很明显,他哥一定是知道点什么,但不管怎么追问,沈暮就是一口咬死他只是路过的。
相比之下,阿门德就好太多了。他似乎对这些帮派小混混们很熟的样子,并很真情实感地把他们挨个骂了一遍。看起来他被针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想到这里,沈黎安不由得又同情又愤怒。可每当他和哥哥提到对方时,他哥却黑着脸说这人多半自己也有问题,这算什么理,受害者有罪论?
他哥真是难以沟通。
备注:感觉还能再犯一倍的病,反正人物还有很多,可以一个个迫害,话说这换行格式怎么不按我写的来,随便吧
评论要求:随意
+展开
作者:阿苔
评论:无声
其他:自家pc的同人文,包涵模组xdxf的剧透。赶死线写的不推荐看,之后会进行修改……
白帝辞坐起身,他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片巨大且平静水面的中心,随着水波微漾自己所乘的白色小舟如春日杨柳在和煦暖风吹拂下轻晃,怡然又令他心中升起一股无比眷恋的怀念感。
此处是何处?
散落的黑发滑落耳畔,白帝辞抬手托起一缕怔怔望着。自己确是黑发,但似乎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又如雪如玉一般洁白。
向前追溯,却只记得自己乘于白舟之上,于半梦半醒之间顺着急促的江流被送过千山。江水匆匆,岸边之景幕幕闪过,却都是自己无从干涉的彼世之事,就如顺流而下的现状般无力改变分毫。看久了白帝辞便逐渐麻木,他坐在船头蜷起身子双臂环着膝盖,就那样怔怔的望着奔腾的江水发呆。他知道自己正被送去归处,那是他自己选择的沉眠之所。
但此处又是何处?
这并不是他应去的地方,但似是他......渴求已久的梦中所愿。
轻桨交错划动,小舟便靠了岸。
将白舟固定在木桩上,水底散去的游鱼又聚拢回来,似是好奇的打量着这位贵客的身影。白帝辞垂眸望了它们一会儿,蹲下身子指尖轻点水面,一条墨青色的细长小鱼一游一停的摆动着鱼鳍小心翼翼的靠近,又啄食了两下他的指尖。白帝辞觉得有些痒,他重新站起身,脸上多了一丝温和的笑意。
岸边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兴许是许久无人居住,屋顶瓦片与门旁石墙大多染上了青苔斑驳的绿色。而就在古朴的青绿色之中一片带着淡粉的柔软洁白正在视线尽头散发着无穷的吸引力。白帝辞踏着安静的步伐向那抹白色赶去,石砖小路带领他来到了一户院门大开的人家—— 一棵高大的杏花树正突破院墙的限制遮盖于屋檐之上,满树绽放的白色花朵随着微风撒落下打着旋的花瓣,为院子铺上了一层不同寻常的白毯。
这就是为他准备的居所,白帝辞如此确信。
就在这时,那朵下花瓣雨的白云中突然探出了一个黑色的脑袋。“您好!” 一只眼睛亮亮的黑色大鸟张开坚硬的喙部,却是吐出了人言。随着翅膀的扇动声乌鸦落在了院门最上端,两只爪子交错着一跳一跳向白帝辞靠近,“白宗主回来了!白帝辞回来了!” 它兴高采烈的大声宣布,丝毫不在意村落的宁静被自己撕了个粉碎。
“请进!请进!” 乌鸦再次扑腾着飞起,这次降落在屋门旁,翅膀带起的风把花瓣毯扇出了一个小坑。
未经思考身体就先动了起来。白帝辞快步走向屋门,古井无波的内心升起一股强烈的喜悦。他不记得那人的样子,却觉得那人的言笑溢满了自己的大半个过往;也不记得那人的神态,但心脏却仍镌刻着为此牵动的抽痛与不寻常的律动。他突然了然,为何自己会对这片清泽感到如此的亲切与怜爱,为何自己渴望违背天命在此永远停留……因为这一整片宁静的湖水,以及这座小小的村庄,都有着那人身周的氛围。这氛围将自己包裹其中,就如哪一次宁静的初遇,无需忧心天下,没有生死离别,那人的眉眼便是世上最重要最令人心动的东西了。
房门未锁,古旧的木门稍一用力便吱呀开启,屋内寂静无声。白帝辞的视线依次扫过灶台、水缸等农家陈设,最终望向了窗台下阳光笼罩中的某样物体。
那是一条用发丝编制的手链。白色长发被搓成缕缕丝线巧妙的缠绕成杏花的样子,花蕊是如白帝辞双瞳一般的血色玉珠,又有金色的细丝从中穿插修饰着,令它更显精致。白帝辞望向自己手腕上那条成对的墨绿色编发手链,垂下眸子,将这条扣在了它的旁边。
他还隐约记得这是那人亲手为他戴上的。
乌鸦弹跳着飞向他的肩膀,“信物!” 它叫到,“玉箫!”
“嗯,谢谢你。” 他掩起眸中的落寞摸了摸乌鸦的小脑袋,乌鸦闭起眼睛享受的磨蹭起他的手指。
“我知道,我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他的。”
+展开
作者:讷
mode:随意
即使不是梅雨时节,楼道的墙皮也总散发着像是因为长期浸泡在潮湿空气中而沁出的疲旧味道。声控灯常年是坏的,偶尔在某几个瞬间猛然想起般亮一亮,闪烁又熄灭,这光芒反而让人吓一跳。在白天也要近乎摸黑地上楼,在楼道仿佛永永远远的气味里沿走廊拐一次弯,转一次身,便能精准地握上我家的门把手。似乎自我注意到这一点开始,每次我从学校回来,推开门时所见的都是他笔直的身影,宛如一支青竹。他多数时候在阅读,有时手拿书望着窗外。他何以每次都能在我之前候在家中呢,我不知道答案,也没有问过。关上门后,在楼道的穿行仿佛一场遥远的幻觉,家里总是窗明几净,空气中有淡淡的线香的味道。我说:我回来了。他放下手里的书或其他东西,回过身看我,回答:嗯。
即便如此,他晚上总要再出门一趟。我尚小时不明白究竟,现在想他多半是去打工的。他不对我解释,我也并不向他提问。
在我更小更小的时候,他应该比现在更活泼,比现在更多笑容,更有生气。到底转折出现在哪里?在我仍算稚幼的年纪里,我赖在他身边用手指抚摸他的眉间,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都抚得平整,抚得恢复如初。他挂着淡淡无奈的神色,但并不劝阻。他闭上双眼,任我干脆把整个手掌都贴上他的额头眼皮。那是婆婆还在的日子。
然而,我对婆婆的印象也并不算深刻,即使她陪伴我们的记忆远比记忆中的父母要长。她总是好脾气,会做很好吃的饭菜,念诵很多经文。她信佛,眉目言语间也有佛般的慈祥。那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变得少言而坚韧,我已经不再明白他在想什么。我还是找机会赖在他旁边,他已经不会给我如从前般热切的回应。婆婆离开的时间恰好碰上雨季,我撞见他打很多的电话,语气冷硬得不符合他那时的年纪,有时还有争吵。在某个夜晚,我看见他站在客厅里握着电话哭了。他哭得剧烈而安静,不时迸出的啜泣声纳在细密敲着窗的雨点里,我却能看见他颤抖的背影。在那之后的一个白天,我们参加了简单的葬礼。我和他都没有流泪。我始终望着他的背影。我们没有谈论过这整件事。婆婆的照片洗成黑白色,放进客厅一角的佛龛里。
或许在更遥远的小时候,我仍会向他问一些问题,执著地追要一个答案,那时他比现在有更鲜活的神情,更鲜活的痛楚,更直白地为我展露。我记得他说,不要再问我了。他握着我的肩膀,深深低下头。在那之前我是否有瞥到他的表情?在那之后我说了什么?我此后再也不向他问一些事情。
婆婆习惯下午在佛龛前阖目念经,那些低声而虔诚的喃喃经文伴着线香的气息,在每一个午后袅袅飘在客厅中。她离开后,他在周末和假期仍会延续这件事。我缩在沙发的角落,在他的声音与线香味中意识沉浮,那仿佛是最舒倦的一段时间。他开始这样做之后,许多经书从不知道哪里的角落浮出来,被放在茶几的抽屉里。
“心经是什么?”
有一天我问他。我的本意或许是想问这是不是也是一本经文。
他放下手里的书,想了想,招手让我过来。“手少阴心经的简称,”他说,手虚虚比划过我的胸口和手臂,“与手太阳小肠经相表里,上接足太阴脾经于心中,下接手太阳小肠经于小指,本经首穴极泉,末穴少冲…可治如心痛、心悸、咽干、口渴……等。”
我有些呆愣地听他说完,忍不住反驳:“我问的不是这个……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吧?”
“怎么,”他很淡地笑起来,但终究是笑起来,把手里的书抛到我怀里,那是一本医书,“你不相信我?我说的是对的。”
那天我没有问下去,我们止步于这个玩笑般的话题,以轻松的口吻聊天。我知道他是想学医的。
我已经逐渐长大,日子理应是越来越好些了。他选择本地的大学,也确实地读了医。我考到外地大学时,他已经在读研究生了。我在每个可以的周末回来,有时只在他的学校门口见他。反倒是他有忙得不能回家的时候。在某个深秋的下午,他在接过我递来的咖啡时始终难抑一阵轻咳。我们又在很多个周末见了很多次面,他的咳嗽始终没有好转。后来我知道他开始咳血。
此后又发生了什么?我们究竟怎样分别?怎样互相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如何能够向前将这里抛在身后?这段记忆一直暗沉不清,而我已经习惯于不去追问了。在许久之后,我又抽空回了一次这里。那老旧的楼道仍与记忆里如出一辙,但已经鲜少住户了。无数扇已呈破败的门紧闭着,我们曾经的那扇也是一样。他不在这里,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我回到如今我的家,即使同样收拾干净,采光敞亮,房子与房子间的不同仍如此鲜明。我有时仍要想到他。……奇怪的是,明明是我往前走了,我却总觉得离去的是他。仿佛是他从这个客厅里走出去,再也不回头,于是这一切才会如此不一样。我仍然做着他以前做过的事,在空闲的下午面对佛龛喃喃地诵经。在我阖目默念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模糊地闪过潮湿黑暗的走廊,窗明几净的屋子,线香的味道与一截背影。我没有驱散这些杂乱的念头,而是就这样一直将经文念诵下去。那是我的心经。
+展开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一
凌晨十二点半,距离新年还剩两天,我在演出的酒吧门口那条街上捡了个金发的小孩回家。
我虽然是个行善积德的好市民,也远没有好到见了倒在地上的人就要带回家奉献爱心的程度。事实上,我的形象总被朋友戏说是街边小混混。我是看上了他的——你想啊,打扮得那么考究,身上穿的那质地,一看就是牌子货。从他的长相看来也是个小年轻,总是家里有些小钱才能有这样的条件。万一这一帮不小心立了大功,奖赏八成也是少不了的。
反正是个年轻的公子哥,敢半夜一个人躺在路边,兜里多点少点也没差——我向他那看着鼓囊囊的外衣口袋里摸去,确实碰到了一叠略有些粗糙的纸。
我失望地发现那只是叠信纸。更失望的是,他哼哼唧唧了两声,突然醒了过来,睁着一双清澈得能望到底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的手。
真倒霉!我一介市井小民可惹不起这麻烦。
“你是?”
“啊,我,看你倒在路上,东西都掉了。你看,你家在哪,帮你打车?”
“我,那个,我、我不记得了……”
不会吧。
无所谓,反正也算个有点种混混吧。总之人都捡回来了,对着现在已经睡死的人干瞪眼也没用。家里的狗早就睡了,我决定先去洗个澡,不能为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赔了自己的休息。
鬼使神差地,我看了看他已挂在一旁的外套,又摸上了那个口袋,展开了那张纸。从名字看来像是个女的写给他的——有意思。我顺着往下看去,一时竟感觉额角滑下了冷汗。我顾不上把动作放轻,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按着原有的痕折回去的,只是迅速地叠好将它放回原处。
“怎么了?”
“喂,那边的……我问你,你不会是自己跑出来的吧?”
他不做声了,样子像只被雨淋湿的金毛。他四下望了望,终于抬起头,噼里啪啦一下倒出几年份的苦水,并不管听者是否有心,仅仅是要把它们排出去。
可惜,他的烦恼对于几年前还是吃了上顿愁下顿的我来说很陌生,我让自己显得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并没有再与我交流的意思,只是完成了项对象是谁都无所谓的任务,留下光线微弱的夜灯在深夜里的出租屋中静默良久。最后我随便总结出“你也是挺不容易”的结论开溜,回房睡觉的脚步蹭得拖鞋踏踏响。
我并不承认最后自己还是赔上了休息,只是比平时多了翻来覆去的冗长的前奏而已。
早晨的光透过窗帘缝隙钻进房间,偶尔有几声鸟叫和上学的高中生骑自行车的声音。我习惯早起,早起能让自己多出一段放松自己、打理房子的时间,早晨那股能感染人的蓬勃朝气也是很值得珍惜的。像我这种从一无所有开始的人,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把握更多的东西。
可能因为昨天折腾了好一番,我实在又困又倦,只好放弃了感受朝气这一宝贵的活动。朦胧之中,我听见有人在客厅抱着吉他唱什么。
明明是同一首歌——不同于我所热衷的摇滚,从木吉他上拨动出的音符如行云流水,好像有细丝般的雨落在耳边,歌声在风中飘荡,在雨中飞扬。顿时我有千万个想要询问却说不出口的问题,异样的不安堵塞在胸口,泉水一样突突地跳。
“你还没走?”
乐声戛然而止。金发的家伙猛然回头,貌似刚才一直没发现我已醒来,正倚在门框边听着。
“那个,我看到琴架上……”
“歌倒是唱得挺好听,混声也很通透。这歌是挺久了,没想到你居然听过。”
“家里没……很少有人会这么用心听我唱歌。我只是想起,以前经常和姐姐听这首歌。”他的耳根蹭一下红起来。想必他也意识到自己该离开了。他尽量让自己收拾东西的动作显得利落又有余裕,不幸的是紧锁的眉头出卖了他。
“喂,你以后打算怎么办?有地方去?”我突然开口。
“对不起,不过我不叫喂。”
“好吧,小鬼。我是说,你走了要去哪住?”
他刚要回呛,张开口,却顿了顿,终于从喉咙里滚出了句“我会有办法的”,毅然决然大步流星迈向玄关,连鞋也忘了换就准备开门。
“谢谢你……再见!”
“——你要是不想走。”我瞟了一眼鞋架。
他一愣,转过身,向我投来疑惑的眼神。我怕自己显得突兀,又补充到:“你歌唱得还不错……有兴趣和我一起玩不?”
“也许还能遛狗?”他瞟了一眼边上堪称豪华的狗窝。
“那不行。狗必须由我亲自遛……等等、你这家伙接受得还真快!房租你可要付啊!”
“我没钱。”他沉下脸别开视线。
“哈,没钱!”
“我可以给你当,嗯……管家?”
“我还有雇得起管家的时候!”
“毕竟是我这个档次的。”
幼稚得没救了。然而毕竟是我提出来的,我深吸上一口气,叽里呱啦开始交代起来。他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心不在焉,相反,他听得很认真。到这时候我才又想起来,跟平常自己打交道的不同,他好歹是个体面家庭养出来的。再说竟有勇气出走,我心里也十分好奇他能干出什么成就来。这么算下来,假如他有工钱了,我能收点租费什么的,还能有点小赚。不过关键不在这里,我心里明白得很。
他缺双耳朵,聆听他的声音的耳朵。
二
新年前夕的早晨七点半,我从沙发上睁开眼,发现他已经不在家了。早餐还有一份留在餐桌上。我在餐桌边四下搜寻,并未发现哪里有理应出现的便签条的踪影。我又望了望那个比我睡的沙发看起来舒服上很多倍的豪华狗窝,里面果然也是空的。
还真是,亲自遛狗啊……
我说着,亲自咬了口盘子里的煎鸡蛋。
总体来说,我认为自己的表现十分良好,不仅亲自吃完了早餐,还亲自冲干净了叉子,甚至亲自把盘子放在洗碗池里泡上了,当然最后也亲自挨了遛狗回来的那人一顿训。不就是刷个碗吗?打扫整理我可都不在话下,必须要让那人为他说出的话后悔!姐姐总说,十句空话也比不上一件实事,我斗志昂扬,在他刚扛上吉他出门的那一刻,就迅速投入了光荣的劳动实践中。
可是晚饭怎么办呢?要是像中午那样拿冰箱里的速食对付倒好,不过依那个人的性格,我一定会被骂的。虽然对他夸下如此海口,可是饭……我可以说是一点都不会做。
十分钟后,他在电话里破口大骂,说我打破了他在回家路上难得享受晚上没有活动的宁静。他像是踹了一脚路边的石子还是什么,被吓到的路人小姑娘连忙跟妈妈说还好石头叔叔不会哭。
“什么世道!家里家外都净是些莫名其妙的人,这世上怪人还真多。”
我无语凝噎。
二十分钟后,也许路人小姑娘就会在附近的超市看见石头叔叔杀手,和一位风度翩翩、优雅时尚的好青年,一起在货架前买年货。
我对于年夜饭并没有多少特殊的记忆,只是在兴师动众的家庭聚会上看着一个个样式精美的餐盘里装着各式各样造型精致的美食,由穿着典雅的漂亮小姐逐一送上来。有的味道十分惊艳,也有的难吃到差点叫我当场就吐。每年我都是看眼缘吃些,只记得几样尤其好吃的。
所以他说要“打边炉”,我足足反应了好一会才给出回复。
“你、你还是……锅炉工吗?”
“啊?”
房间里静得只能听到倒数新年的钟声和锅里的汤冒着泡的声音,再听下去连自己的心跳也像要同频共振了。我一点也不擅长应对这种安静的场面,这样空气总是会变得沉重,人至少应该活得轻松点才是。
看来对面的人是不会在我开口之前打破沉默了。我只好试探性地问:“你每年都是这样吗?一个人做点什么,然后安静地跨年。呃……也许还有,跟狗说一声新年快乐?我是说,至少比起现在,应该再热闹点吧?虽然放了电视,你好像也没听……”
“在听啊。”
“那是重点吗……”
“唠唠叨叨的。这不是在等你开口吗?”
“我……”
“不想也无所谓,”他叹了口气,起身收拾餐桌,“碗拿来。”
明明只是刚认识自己,这世上怪人还真多。
凌晨,我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又或许自己正做着一场长久的美梦,不愿睡下后在第二天睁眼时清醒。那人房间的门缝里还亮着灯,我就爬起来坐着,面朝那道光发呆。
结果他拎起吉他开门时被沙发上立起来的我吓了一跳。他没有开灯,应该只是打算把吉他放出来就睡。他瞟了两眼还坐着纹丝不动的我,就转身准备回房睡。
“我觉得,我好像获得了新生。”
他停下,回头看我。我呆楞两秒,迅速把头埋在膝盖里,恨不得为这中二的发言冲下楼掰开下水井盖跳进去。我听见他从房间里搬出一张板凳,放在我旁边坐下。我抬头,接着又是一阵诡异的沉默。
三
“我也想做个好孩子的。”
“喔。”
“但我不想辜负自己的内心,我想做我真正能爱上的事。”
“好吧,但你还是要过活的。”
“我、我好想妈妈……”
“那就去见她。”
“可是……再也见不到了……”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应他了,转头用一副我也不知道看着是怎样的表情看着他。
“姐姐按爸爸安排的那样结婚了。”
我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已经没有人会支持我了,姐姐也不会,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分享着一副耳机,偷着一起听歌了。我只能自己……”
“你,有一个人听过吗?”
“嗯。它的左右声道不一样,这是后来才发现的。”
他又把头埋回了膝盖里,肩膀也不住地抖动,哭了个痛快,哭得额前的刘海像蛇爬过,哭得眼睛都肿起来。又过了很久,他再悄悄抬头,发现我还坐在那个位置,居然吓了一跳。
“那个……”
“有话就说。”
“……要不要,先关灯?”
“哈?”我一头雾水。
“你说过,要节省电费。” 他瞟了瞟他卧室一直亮着的灯,满脸是委屈。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捧腹大笑,乐得眼泪都冒出来了。才想着“这人又要搞什么名堂”,居然冷不丁冒出来一句这个。
“你这小家伙真有意思!”
他也破涕为笑:“你一点也不温柔,明明要留在这里看我的狼狈相,完了眼泪也不擦一个——我可不像你这种人。好吧,既然是我让你把眼泪给笑出来的,我也会负起责任擦掉你的眼泪!”
“睡觉去!”我一把推开他,拖鞋蹭得踏踏响,砰的一声关上房门。
四
我看着那人一张不耐烦的脸,总觉得我们的相遇是他的一场劫数,像雨,稀里哗啦就冲坏了他原有的生活。然而雨并不总是坏的,对要在春天发芽的种子来说,每一场雨都金贵得像久旱逢甘露。就像现在,我听见自己心房一震,仿佛有颗种子要破土而出。
“愣着不走,你是要等到下个年都过了吗?我可要走了!”
他的脸迎着早晨的阳光对着我。我伸手上去掰开他皱成一团的眉毛:“眉头皱多了人会变得更老。”
“我可活不了那么久。”他白我一眼,牵着狗转身走了。
我忍不住大笑出声。自己又何必担心区区一场雨能冲垮他什么呢?不如说,如果多做了不必要的担心,他反而会认为自己被人小看,大概要发火的。
去看妈妈的路上,我望着晴朗的,海一样蔚蓝的天空。
我承认:我是个胆小的人。我害怕回头,所以只好拼命向前奔逃。
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我在无边际的夜中下坠,面前立着一个糊成一团的黑影,引着我不受控制地开口。
“医生和护士来来往往,嘈杂的声音快把我淹没了。我看见妈妈身上的管子被移除下来,突然就听不见心电图机的声音了——听不见那属于生命的,有规律的跳动声。
“我被医生赶了出去。我靠在门边,感觉自己的心脏前所未有地在强烈跳动着,我被死死揪起来,又被狠狠摁在墙壁上,周而复始。我感觉全身血管都通了电,血液上下翻腾,就要从喉咙里涌出来了。父亲、哥哥和姐姐都不在——我该去通知他们的,我该去的!我冲出医院大门,可是外面正在下雨,我被淋湿了。路过的护士把我拉回来训了一通。她用手指着我湿透的裤子上凸起来的方块形的东西,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是带了手机的,原来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于是我拨了父亲的电话,却只有一阵忙音,拨不通。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拨电话了,所以我知道,拨不通并不是它沾到水坏掉的原因。”
黑影只沉默相对,然而他却自顾自说了下去。
“我又转手拨了姐姐的。”
雨水像瀑布一样流进下水管道,天晴以后,走在街上就能听见水在地下流动的声音。
下水管道就像一座城市的血脉,在水泥和柏油的皮肤下纵横交错,维持着这座城市的生命。天空被雨洗刷过后,夜里就能看到很多星星。蒙在星星前的尘会凝结上雨水,然后不堪重负,向下坠落,一直淌进地下。
这是雨的旋律,我喜欢这样的声音。尽管在家门口的街上会遭人侧目——毕竟凑在雨后排流的井盖边听水声,实在不能算是件雅事,但我不在意。它们都会被沉淀过滤,最终干干净净地回归大海。
“他们说我真是可怜的孩子。妈妈没了,悲伤过度,发了疯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这有多么惬意。不过父亲听不得那样的话,他知道我还理智着,把伞撑在我头顶,呵斥我进了家。
“丧礼那天也下着一样的大雨。妈妈总说要回归大海,我想是她等不了了,便叫了雨水做她的使者。”
我惧怕这团影子。简直像黑洞一样,要把我所有肺腑里的话都抽空。于是我强迫自己闭上了嘴。
许多戴着悲伤面具的人前来吊唁,向父亲表演着他们的沉痛。也有来送别妈妈前往大海的,他们会静静地看着她启程的碑石,伸出手来接雨,用眼神与我打照面,表演的人却不会——糊弄父亲已耗上他们不少宝贵的时间精力,没人有必要来糊弄妈妈、糊弄我。可分明有些人连糊弄父亲都不会,看不见他平静深沉的眼里蕴含着哀伤悔恨的泪。
咦?泪。
我还在惊讶眼眶的热度时,面前的黑影不知何时转成微微发着光的白色,环绕在他的身边,散发出暖暖的味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于是想伸手捉住那团影子一探究竟,它却突然被拽起来在空中乱飘。我咬着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影子扳回自己面前,影子却开口说话了。
我吓得一愣,放跑了影子。
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人充满嘲弄的脸就出现在我正前方。我重新合上又睁开了几次,他还是在我面前。我束手无策,只好望着他,突然感觉眼睛涩涩的。
“泪痕,”他漫不经心地说,“已经粘在脸上干掉了。”
“老大不小了,还爱看人笑话!”
我弹射起身,光速冲向洗手间的镜子,悲哀地发现干涸已久的泪痕在历经几次大力眨眼后断成了一截一截的。我连碎发也顾不上撇在一边,接起水就往脸上泼起来。等我终于觉得自己已整理好心情,回到客厅,却没了他的影子。正想着他又上了哪去,厨房边的门砰的一响,一个冰凉的东西带着水珠贴上我的脸颊。
“真不好意思,但这是我准备喝的。”
“我已经是成年人了。”
他自顾自喝了起来。
“梦见什么了?”
“问你个问题。你喜欢雨吗?”
五
我一如既往坐在一旁,安静地听着。见他不作声了,我就开口接话。
“你现在也会那样胡乱地做事?”
他突然爽朗地笑出声来。
“你说呢?也许我打雷了都不敢往树下过。”
“你太夸张了点吧!”
“我才没骗你。妈妈去世之后,我也更惜命了……生命是很脆弱的,我们说不定哪天就会死掉。所以我才想逃离那里,按照自己的活法,不留遗憾地过完每一天。”
他确实是个真诚又简单的人,对世道想得简单,对人也想得过于简单,这就对我放下戒备,轻松愉快地聊起天了。噼里啪啦讲完,他一副释然的样子,伸了个懒腰,再看看我,脸上挂起了笑。
真是青春啊,丝毫不用为生计发愁。我可能也有点被感染了。我瞥了一眼家里已经睡着的狗,生出一个主意来,起身走向玄关,蹬掉拖鞋,换上皮靴,抓了摩托车钥匙,打开门。
“你要出去?”他看着我开门的背影,最后总算有点悟性,后知后觉地起身,披上外套追了出来。我就撑在摩托旁边,从箱子里翻出另一个头盔抛给他。他手忙脚乱地接住,盯着那个头盔,说:“想来我好像还没坐过一次你的摩托。”
“上车!”
“你要带我去干什么?”
“带你兜风。”
“兜风?去哪?”
“不知道,总之去未来看看。”
他只是愣愣地被我一把扯上车后座。凌晨三四点的街道空无一人,我们好像真的在尚且无人触碰到的通往未来时空的路上,月下奔逃,拂晓抵达。
“我现在,脑子里,净是梦到的影子在耳边说的话。”
“影子讲的什么?”
他沉默片刻,搭着我的手突然放松,一下张开了手臂。
“如果害怕回望过去,那就逃得远远的,直到远得看不见尽头的未来。”
“中二病啊?”
“我觉得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幸福的时刻了,真的,像小时候和妈妈去海边玩那样幸福。”他没有搭理我的吐槽,接着自己的话头往下说。
“那就好好感激我吧。”
“也许我会认为,即使面对未知的恐惧也可以不去害怕……”后座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小,像是说话的人有意要让它消散在风里。
“听过不打不相识吗?不知道的东西,就是要去与它交手,才能认识啊!”我恨铁不成钢地回应。起码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与未知的东西交手,让它变成已知吗。”
我不耐烦地应了一声。
“你说过要当我的第一个支持者。你会一直支持我吧?”
“你找茬吗?”
他不再回应我,只是在黎明前凛冽的风中开怀大笑。
那天,我工作了一整晚。本该回了家立马休息的,却心血来潮陪着他疯逛了半夜,回来时疲倦得沾床就倒,一觉沉沉睡到了正午。我很久没有做梦了,那天却也做了一个。
我梦见了以前乐队里尊敬的前辈,他说着一些相信我能把别的所有事照顾好,只是真担心我忙起来顾不了自身的话。想起我刚住上单独的公寓不久,竟累得病倒了,一连就是三天,这情况还是前辈认识我以来头次见,竟着急忙慌地拎了一堆东西跑来看我。
“我是一直想不通。就凭你这狂野奔放,就差把横冲直撞四个字写在脸上的性子,我估计着你家里的状况也不太乐观,甚至做好了勇闯鸡窝的准备——每个角落都去看了,楼顶砖头围的菜地里辣椒长得好好的,狗也还活蹦乱跳的,录好的新曲demo都给摆桌上了,只有人窝在被子里头烧着。要我来编个《俗世奇人》续篇,肯定给你这人写在第一个。”
后面说了些什么记不清了,大概也是些与当年没什么区别的东西,我也不愿再想了。起身拉开窗帘,外边的阳光亮得眼睛都开始刺痛。我这才反应过来已经正午了。我推开房门想要叫来那个金发的家伙瞧瞧心情怎么样了,却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我找遍了全屋,也没发现他的身影,甚至连他带来的个人物品也一并消失了。借用的我的衣服和被子都洗好烘干了,叠得整整齐齐躺在沙发上。我四下搜寻,并未发现哪里有理应出现的便签条的踪影。我又望了望狗窝,狗还在里面睡着,好像也没有被吵醒过。
我此后再也没见到过他。
PS:没什么意义的交叉视角,感觉有点逻辑混乱对不上题目,但是就先这样吧(缓缓躺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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