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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评论:无声
猛烈的火焰烧得石头哔啵作响,火光在山壁燎起几米高的人影,转瞬又低矮下去。
方阔海大马金刀地坐在火前,屁股下是他挪来的大块青石。两面山壁把他和火焰窝进怀里。不是绝佳的角度,外面绝难看见内里的光亮。
漆黑的树梢上星辰闪烁。夜色静谧,衬得煌煌火焰有了几分神性。方阔海脸上光耀一片,他的身上穿着一套老旧的皮甲,皮上黝黑的污渍,漏出内衬的破洞,都说明着它的历史。
方阔海伸出手。火焰像亲昵的小狗立刻腾起,舔了上来。粗壮的手指间,火舌戏谑似地从里探出,如同一场挑逗。他挥一挥手,火焰便碎裂飘飞起来。
一想到明天要做的大事,方阔海便想流眼泪,更欲高歌,要叫方圆百里的鸟儿都惊飞起来。只是这或许有泄露消息的可能,更现实的理由是,它消耗气力。
方阔海脱下皮甲,工整地叠起来放在一边。
他在岩石的爆裂声中入眠。
次日,原本是火焰的地方已经是一片灰烬。方阔海坐起身,把皮甲重新穿上。阳光从树叶间照进来,他穿皮甲的样子谈不上英姿,更像是一位乞丐从垃圾堆里翻了一件最完整的衣服来穿。
他向山壁上爬去。近乎垂直的山壁,他也不惧,指肚子看似轻轻地一碾,山壁上便出现了五个孔洞。脚尖一凿,大如鸭蛋的碎石便簌簌而下。
如此反复,这断崖绝壁爬起来竟然和常人走坡一般轻松。若是再仔细看一眼这石壁,才发现,这上面五指扣下的孔洞已是密密麻麻,叫人再也分不清五指模样了。
方阔海爬到一半,天上稀稀拉拉落下几滴雨来。他伏在岩壁上,心中大骂。他双手向上探去,身躯紧贴着岩壁,一踮脚便向上蹿升,像是一条壁虎,几下就游上了顶端。
他这时却不急了,就停在岩壁上。没过一会,上方果然传来声音:“要说我们国相爷还真有本事,竟真的能把那皇帝小儿从深宫里抓出来。”
“深宫里能有什么高手,几个老嫲嫲,几个没软蛋的。”
“你武功有他们高么?胡吹大气。”
“那又怎么了。我软蛋大。”
“你?软蛋大?”
话音刚落,便传来那两人的大笑。也正是这时,那稀稀拉拉的几滴“雨”也总算停了。
方阔海抬手一抓,有一人便落了下来。他并指为刀,对着那人脖颈落下,刹那间筋断骨折,那将要喊的救命都化成血水从他口鼻喷涌而出。
尸体从空中坠下,方阔海却从崖下跃出。另一人刚将那眼睛睁大,便见一只大飞脚挥到了他的面前。方阔海腰腹发力,挥出的鞭腿不能称作为鞭,反而是要叫一只碗口粗的大铁棍——狠狠地砸在对方脸上。
人的嘴里到底有多少颗牙齿呢?无论多少颗,想必都已飞落到悬崖下了。眼前的人连脸皮都不保,血水像潺潺的小溪沿着肌肉的形状滴落地面。
“敌袭!”一身尖利的声音响起。方阔海刚一站定,便看见那人跑走的背影。
时机不对,竟然有三人。他微微定神,将杂念扑灭。
那人没跑得了多远。后背刚感到一股狂风,便有一只大手将他提溜了起来。
“都看到了?看到了多少?”
“看看看......看到爷把李哥的脸踢掉了......”
“你倒看到挺多。都看了这些,第一句不喊‘妖怪’,或者‘鬼呀’,竟然喊敌袭?你对你们相爷还挺忠心。”
“没有的事,没有的事。”
在空中的小兵慢悠悠地转着。似曾相识的液体从他裤管子滴下来。
方阔海看着他身上的甲胄,干干净净,只有几处刀兵加身的痕迹。他看着那几处,叹了口气,把小兵放了下来。
“你给我指下你们相爷的营寨......”他看了看前面,又换了个说法,“车马,你们相爷车马的位置。”
小兵想抬起手,手却软得根本抬不起来。只能让方阔海指一个方向,再看他点不点头。
一会,涕泪横流的小兵终于看到方阔海指对了方向,开始呜咽着点起头来。
“别出声,别被人发现。”方阔海拍了拍他的头,“我也没那么爱杀人。”
说完,便直直地朝那个方向走去。
“这是哪位神人!”事后的小皇帝看着满地死状奇特的尸体,虽然有些腿软,但也在身边老太监的帮助下维持了王者威严,没有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而是身子一软躺在了太监身上。
大多数的尸体都破破烂烂,血水从他们各自缺的一块流出来,汇成了一座湖泊。
这一切不像是人干的,更像是有相同数量的大熊站在了他们的面前说吃我一击。
“不对,相爷是国中第一高手。难道他也?”
两人互相搀扶着走向相爷的车厢。
却见那位道骨仙风的相爷胸口已经破了一个大洞,一只粗壮的手从中间探出来。对面的是一位熊似的男人,头上被相爷的浮尘一扫,赫然也没了气息。
此事风传一世,世人都说是皇家底蕴。但皇家也没发现他是谁。
唯一活下来的那名小兵,自称他就随手指了下方向,只是那人一走进去就像热油滴水,人越聚死得越热闹,这才积起了一池血水。
事后有人细看了那件皮甲,竟是连一点刀剑痕迹都见不着,有的只是城东家鸡油的污渍,城西家荔枝木烧的洞,还有几分孜然香味。
有人信,有人不信。
+展开
作者:五朵云
免责mode:笑语 求知
礼拜日,布莱梅和家人一起到教堂,去参加表弟的洗礼。刚刚满月的婴儿被高高抱起,放声大哭,极其不成比例的头和躯干让他看起来简直像另一个物种——就是这个个体,几年后会长成一个满地乱跑的小男孩,然后会变得和其他男人一样——想到这里,布莱梅几乎咯咯笑起来。
在仿佛无穷无尽的哭喊声中,神父缓慢、富有节奏感地念着祷词,那是布莱梅十分熟悉的一串意向:受洗的人,将免除一切疾病、痛苦、磨难,生活在无尽的美好之中。
祷告结束,神父捻起一枝橄榄树叶,点在金色的水盆里,接着把水洒向婴儿的头顶,同时念出那句至关重要的咒语。片刻之间,婴儿的哭泣停止,眼神茫然地朝四周看去。布莱梅的小姨和姨夫进入他的视线时,婴儿仍带泪痕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布莱梅大叫一声:“好呀!”人们开怀大笑,鼓起掌来。大家都欢庆着这奇妙的一刻,他们的小镇迎来了一位新的居民。
在奥美拉斯,每个人都会经历洗礼,洗礼过后,等待人们的就是没有痛苦的生活。看到婴儿从初生时动辄嚎啕大哭、歇斯底里,到洗礼后变得如天使般温和的巨大转变,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从那一刻起,世界从黑恶的地狱、陌生的他者,变成了舒适、温暖、永恒光明的乐园。
对布莱梅来说更是如此。周遭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可亲可爱:空气永远清新,花朵散发甜香,门前流过的小溪如水晶一般透亮,炉子上的面包松软可口,亲人朋友们又总是那么和善、愉快、兴致勃勃。
——当然也有例外。
回家路上,布莱梅路过隔壁的院子时,不由自主地往里张望,果然看到邻居家的女孩吉亚达正在浇花。她大声招呼:“早上好!”吉亚达在花丛中抬头看向她,勉强地微笑一下,眉宇间像笼罩着终年不散的云雾。
布莱梅愣了一下,快步走到花园的栅栏跟前,关切地问:“怎么了吉亚达?”
“没什么。”吉亚达回答。
是的,吉亚达就是那个例外。她不像布莱梅或者她的任何一个朋友那样,几乎任何时候都带着笑容,而是时不时就会露出忧郁、伤感的神色。今天布莱梅表弟的洗礼本来也邀请了她和她母亲科特女士,但她们也向来很少参加私人聚会;她们住在镇上最四通八达的地方,却仿佛离群索居,时刻充溢小镇的欢乐气氛不能感染她们分毫。
布莱梅听说,科特女士是二十年来唯一一个从外面来到奥美拉斯定居的人——也就是说,她没有受过洗礼。那时吉亚达才不到一岁,但她也拒绝了教堂给女儿洗礼的请求。她是个炼金术士,没有丈夫,独自带着吉亚达,以出售各种炼金制品为生:异常牢固的黏胶,鲜亮的染色剂,有特殊功能的墨水,加速植物成长的药剂。镇上的居民提到她们,都会感叹:“真是一家怪人。”
布莱梅同意这一点,不过这并不能阻止她产生其他的想法,比如说爱上吉亚达。
怎么有人会不爱她呢?从某一刻起,布莱梅只要见到吉亚达,脑海中就会回荡着这句话。她的焦糖色卷发,猫一样的眼睛,修长的脖子,还有声音,月光般冰凉、湿润的声音——她觉得吉亚达每个地方都是完美的。
此时此刻,她站在吉亚达家的花园门口,感到一种深入心灵的迷醉。上午十点半,太阳还不至于刺眼,恰好足够给空中飞舞的蜂蝶翅膀洒上一片鳞光,香草的气味似乎也在召唤着布莱梅,她目眩神摇,眼里只剩下吉亚达的侧影——老天啊,就连她视线避开自己、忧伤地低下头的样子都那么美。
布莱梅的心脏剧烈地跳动,拼了命才忍住翻过栅栏、直接抓起吉亚达的手按在胸前的冲动。她几乎把半个身子都探进去:“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
吉亚达露出为难的表情,手指点在一片郁金香的叶片上,沉默了片刻,最后还是叹口气说:“没有。你理解不了。”
“可是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布莱梅锲而不舍,“如果告诉我呢?如果我理解了呢?”
吉亚达看向她,眼神里混杂着感动、悲伤和怜悯。
“不一样的。”她摇摇头,“你没有感受过痛苦,而语言终究不能替代感受。”
布莱梅从未如此希望自己没有受过洗礼。对痛苦的感受像一道天堑横在她和吉亚达之间。她永远理解不了吉亚达,只要她不能理解痛苦。这都是因为她接受了洗礼,而吉亚达没有。
突然之间,一道思绪电光般闪过她的脑海。“你为什么不去接受洗礼呢?吉亚达,你应该去!”只要吉亚达也接受洗礼,她们不就可以互相理解了吗?那个时候,她的爱意就可以完完整整地传递给吉亚达,她们会有多幸福!
布莱梅还没为自己的想法兴奋两秒钟,吉亚达就狠狠地打断了她的幻想。“我不能。”她的声音一下子紧绷起来。
“为什么?洗礼没有年龄限制,你现在可以为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了呀!”
“这不是选择的问题,布莱梅。”
“你是在回避我的问题吗?”
就连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布莱梅都显得单纯是由于不解,而不带一丝质问。吉亚达有时候也不能理解她:人怎么能这样,面对任何人和事都不感到不快?也许过去是因为她接触的人都和她一样,他们可以永远其乐融融地共同生活,可是就连面对我,这样一个异类、怪人,她也从来没有难受过吗?
吉亚达在那一刹那产生了一种激怒她的欲望,即便她明知这既不可能、又不道德。她深吸一口气:“是的,我在回避。因为如果我正面地回答你,我会说那是因为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痛苦是人生而在世不能缺少的感受,像你们那样每天无忧无虑的生活是不真实的,而就算现在我已经能够自己思考和选择我的生活,我也不能想象没有痛苦的日子,我已经深信那是我的血和肉、我心脏的一部分、我灵魂完整的必需品,哪怕用它换来永恒的快乐我也不愿意!”她越说越激动,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
布莱梅难以抑制的怜爱之心让她失去一切思考能力,伸出手去擦掉吉亚达的眼泪。
“更何况我不能把我的痛苦转嫁到——”
吉亚达说到一半,突兀地停下来。
布莱梅接道:“什么?”
但吉亚达闭上了嘴。
“转嫁痛苦?那是什么意思?”布莱梅的风格是穷追猛打。
“你能把它忘掉吗?求你了。”
“喔吉亚达,我愿意忘记它,可是我恐怕做不到!而且我一定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
“我不该说出来。”吉亚达双手捂住脸。
“是秘密吗?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不……不是这个原因。”吉亚达无力地哽咽着说。
“好吧。你总是有很多不能告诉我的事情,我也知道你有自己的理由。不过我想让你知道,我愿意和你分担——什么都行。就算我实际上并不能理解。”
(还没铲完,今晚一定会铲完的,读者大人们可以等我铲完再评qwq
+展开说好了要铲完的呢五朵云老师你骗人qwq!目前只有前半段,人物直接的关系刚刚展开。站在文字小路的起始点向前张望,隐约能看见东方那遥远结尾处诱人的炫光:痛苦转嫁给了谁?炼金术又是否实际上是现代科技?吉亚达在为什么而痛苦,而倾慕于她的布莱梅未来是否会因无法痛苦而感到痛苦呢?在洋溢着类摩门教氛围的小镇上,一切正清晰地迷雾重重着。铺垫细腻生动,开头引人入胜,婴儿的哭泣是人自然且必要的生理行为,而“洗礼”隔绝的也正是必要的痛苦。从宗教的角度讲(虽然我并不真的了解宗教,属于妄议),人生来有罪,在人世间必然受到漫长的考验,而消除了对痛苦的感知,似乎反而离神更远。这样的矛盾自伊始便已存在,草灰蛇线——非常期待看到它引爆的那天。另外很好奇:吉亚达叹息时所抚摸的是郁金香,这是否是作者有意为之(?)
作者:林树
评论:笑语
*编辑中,先放上一段,后面的内容不太满意,可以等修完再看
花那丢东西的时候从来不会犹豫。
从小一起长大,健见过她抛弃只尝了一口的甜点,琳琅满目的配饰,拍几次就用腻了的CCD,好友列表里一长串的联系人。新色号的口红过不了多久就会从她的架子上消失,交往的男友几个月就草草分手,才穿过几次的短裙被她随手打包扔在玄关。
“这个,不要了?”
“不想要了。”
“你昨天还在穿。”
“嗯。反正很便宜。”
似乎没有任何东西是值得她留恋的。健目送她打着哈欠回房间的背影,39,身上的那条新裙子正是她这几年最爱穿的长度,手上这条也是。常有这种时候,他也会想着或许花那也并非那么善变,可她前几年常穿的长度还是42。她总是充满热情地交朋友、买东西、逛街打卡,又在许多时候兴致缺缺地退出,轻描淡写地带过。她总说没有什么东西能一直不厌烦地用下去,也没有什么关系是永恒的,就连吃饭喝水,久了也总想换个味道。
“东西送到了……那我走了。”
他瞥了一眼快递盒,又回头看她的房间,包装盒比平时都要精致,她却没有想要出来拆的迹象。他捡起放在玄关的备用钥匙,锁好门,再把它藏回常放的位置。
他也不过是因为一直住在她的旁边,所以才能保持联系。
地缘关系,真是可靠的要素。
花那毕业入社的第一年,外勤工作非常多,何况还有平面模特的兼职。他胡乱想着,熄了灶台上的火。这间厨房他比公寓的主人还要熟悉。今天是休息日,花那还有半小时左右回来,早上她说想吃咖喱蛋包饭。
健想要做一个花那永远会需要的人。
“我回来了——”
“做了咖喱。”
“真是的,不会说句‘欢迎回来~’吗?”
“嗯,”他偏头,脸上却没有什么表情,娴熟地用他独特的僵硬诠释她的要求,“欢迎回来~?”
“这个味道,是咖喱?”
“嗯。”
倒是听人说话啊。
“对了对了,早上的时候说过有点想吃来着,差点忘了。”
真希望你能不要那么快忘记。
事到如今他们已经没有那么多的话可以不间断地分享,只是平淡地聊上几句,然后看她随意地窝在沙发上,被稍显逼仄的公寓里堆积如山的东西包围。
位置不够的话,把原来的东西扔掉就好了,花那常这么说。她就是那种走一步算一步的人。就算东西堆积如山,到了让旁人见了也开始代为心忧的地步,只要能毫无留恋地一扫而空,便不会使自己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不可惜吗?”
“可惜嘛……可惜的东西,就等到它变得不可惜了再扔。”
他明明是懂的,话语却先于大脑一步,不知不觉地从嘴边溜出来。他只是在期待一个虚无缥缈的答案,好让自己的心情安定下来。
他轻手轻脚地蹲在沙发旁边,伸手抚摸她的脸颊,乱蓬蓬的稻金色卷发穿过他的指缝。他轻轻摇晃了一下。
“醒一醒,会忘记卸妆的。”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把重量卸在他身上,散乱的发丝垂下来,遮住他视野里的灯光。
“……”
“十点半。”
“我还什么都没问呢。”
他看着她微微晕开的眼睛,粘在一团的睫毛膏,想伸手却没有触碰。
“花掉了?”
“嗯。”
但是这样也很可爱。她从他身上下来,打着哈欠进了浴室。大概又过去十五分钟,她的手机屏幕亮起来,播放的音乐又换了一首。
门的那侧传来的答复声蒙着一层水汽的朦胧,他拿着那块响个不停的东西,伸手划掉屏幕上的按键。
原来有设置闹铃啊。
最近他总是没来由地感到烦躁。他不想过早离开,却突然在这间屋子里感到无所适从,于是开始像往常一样收拾起房子里散乱的杂物。她爱用的东西,他会放在显眼的位置;她也许要扔的东西,他会提前把它们收好,等待物品主人的审判。
他想起他们的学生时代,他看着她的背影,她匆匆过去的第一段恋爱。那天晚上风很冷,外面下着细雨,阿姨独自一人待在客厅,屋子里静得出奇。
“分手了?”
“哎,谁知道?今天一回来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为什么?”
“嗯……为什么来着?突然觉得恋爱好像也没什么意思,那孩子这么说的。”
他咽下许多无法对着她的母亲说的疑惑,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年轻人嘛,总会有些要强啦。我想她大概心里还是很受伤吧。”
“……”
“小健,你要去看看她吗?”
妇人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
“会被赶出来吧。”
那时的他绝对没有想到,自己在将来的某一天也站在了这个立场上。
他不敢向她说出自己的焦虑,她也从未向他表达自己的不安,太过熟悉的人之间产生陌生的关系,他们都变得比以往更加瞻前顾后。
健是一个沉稳的人。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两个小小的身影面对面瞧了半天,她听见对面那个看上去不怎么爱说话的少年淡淡开口:“为什么要别那么多夹子?”
什么呀,简直乱七八糟,通常不应该是“初次见面”“你好可爱”或者“你的衣服真漂亮”吗?她气恼地没有回复,可对方却以为对话结束,径自坐在了旁边,做起了自己的事情。
沉不住气的孩子别扭地发出动静,想要暗示他再说点什么。
“这样,很开心?”
“嗯哼。”
“……那就没关系。”
“喂,你这家伙,什么意思啊?想要找茬吗?”
她已经无法忍受这段对话,甜美的微笑也再端不下去,索性直接皱起了眉头。这可是和杂志封面上超人气的偶像一模一样的造型,倒是礼貌地夸两句啊。
“因为很多,很硬,感觉会不太舒服。”
是啊,还会让刘海压着脸,感觉很热,尤其是夏天。不过对于了不起的花那大人,未来要印在时尚杂志上的美少女,这种小事都不算什么。
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视线,少年偏过头,略显局促地又开口。
“嗯,如果你喜欢这样,那……看起来很可爱。”
+展开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梅是殷椽很喜欢的花。
他们这一族,素来不怕寒冷,只觉得凛冬更是天清月明。
霜雪洗濯的冬夜寒星高悬,抬头就看见莲台阁的灯影摇晃。
她时常会想念一些回不来的人。
莲台阁的灯装着往生咒庇佑的灵魂,震慑着慈山底下千万的冤魂。
在她出生时,灯还没有那么多,所以有一些其实是她慢慢收集来的。
人类的生命实在是太短暂了,许多妖也是如此,可是她还是喜欢,就像那株山脚下的腊梅,每年只开那么几瞬间,在她漫长的生命里,一两月就和人类的一两分钟那么短暂。
她知道自己某一天也要去莲台阁供养这些流苏飘摇的灯盏,但其实已经逐渐记不清曾经相遇过得人和妖们了,只有那种如梅花绽放般的感受在夜色里时而弥漫起。
这便是我此后坐在那高阁里会回想的,所谓记忆了。殷椽折下梅枝莞尔。
迦陵频伽其实很会唱歌,但她不喜欢引得太多人驻足,所以总挑在荒凉的地方。
一直没人聆听,直到彀瓴被递送给她抚养。
——她本来以为不会再有新的同族了。
可是彀瓴和她一点都不一样,要说多少有些惋惜。
那或许更接近道的本质,大道无情,是不留存于任何多余在世间万物的,而她总是不舍。
既不舍上代的消亡,又不舍下代的别离,更不舍千灯灿灿、天星荧荧。
生命足够长,但万物好像总也看不够。
她其实不适合担下天地间重任,但那些灯又比任何人都要爱戴她。
传承说,修炼即是逐渐和灯的温度契合的过程,因为只有如此,迦陵频伽的生命才能作为灯芯去燃烧。若是灯不认可,那就算想奉献,也是不足够的。
可是她在很早之前,早到还未轮到莲台阁下一任坐镇的时候,每盏灯便温度趁手了。
那时她还是爱问问题的年纪,就问抚养她的长辈,这是为什么?
长辈垂下眼睑,将手轻轻放在她的头上,殷椽,你爱那些灯,于是那些灯也爱你。
那么,何为爱?她依旧困惑不解。
不知道,我的修炼不如你。长辈的语调极其轻柔缓慢,就像风散在四野。
她是修炼的天才,因而燃烧的效率也足够高,她会是最快消亡的迦陵频伽,但也会有最太平的盛世。
可是彀瓴不一样,他在修炼一途大概是最笨拙的,好像过去好久,也只有那么几盏灯接受,还不情不愿的。
你闻这梅花,你看这些花瓣——灯也是一样的。她试图教会对方,而彀瓴只是摇头不解。
不知道其实也挺好的,殷椽心想,那样就可以活很久,哪怕离不开莲台阁,看看灯和星星也是幸福的事。
好像世间总是这样,想长生的寿命短暂,长寿的不在意年岁变换。
美丽如花的稍纵即逝,冷硬似石的万古留存。
宿命是什么呢?其实她也不知道,就像那些灯里留存的爱一样,所有灵魂都是自愿成为火焰的,可是为什么会对世界有这样的眷恋呢。
她觉得自己其实知道,只是不愿意承认,因为这样面对宿命就能和善平静些。
腊梅的花哪怕干枯了,彀瓴也每次不更换,越攒越多,任由它们直愣愣斜在瓶里,只有她喊对方的时候,那孩子才会把目光分一些给花丛。
她这时候便突然有些理解那些人和妖的亲族关系,开始思索哪天自己不在了,对方也不知道啊会过得怎么样。
这些更漏点滴中简单生活的东西总是最艰难,离别反而轻松,只是某天晚上和对方说自己要去莲台阁了。星星还是闪烁着,是她最喜欢的冬夜。
从前她在外面逍遥的时候,总爱给莲台阁的长辈们带些自己喜欢的小玩意,哪怕知道多半也是被放置在桌案上,可是她还是喜欢那么做。
后来她在那小小四方亭子里的时候,短暂又漫长的岁月,彀瓴总是时不时带一些花回来。
——这是没有被她料到的事。
最多的就是腊梅,她认出是开始是一模一样的那株,后面就渐渐换成别的树。
梅花对于世人已经是长寿的花卉,可是对他们来说依旧那样须臾消散。
有天她忍不住问,对方答,不是他送的,是他新收的徒弟,看到那些干枯的梅枝问起缘由,于是闹着要他送来。
殷椽摇头,抚过梅花又笑起来。
香雨花云及花雨,你闻过、见过吗?她又问,彀瓴还是摇头。
等你某天做出第一盏灯,就会见到了。她道。
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她道。世间种种莫过于是,但我还是喜欢啊。
PS. 踏仙门OC故事第四篇,如果有人感兴趣的话前三篇是Vol.234「异闻」《千灯如昼》、Vol.238「骤雨」《人间一念》、Vol.223「离群」《吉光片羽》。
+展开
Vol.251【药草】安神香
作者:【十三招】洛秋谣
评论:求知
--我是ddl战神--
那孩子醒过来就忘记了昨天发生的一切,只有房间里弥漫的药草清香让他感到安宁。
他从床上爬起来,看到他的大哥坐在他床边凝视着他。
“今天要去战斗吗?”
“不,今天有人来看你。”
是哥哥姐姐们回来了吗。他很想念他们。
所以他飞快地蹿出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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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大哥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坐在原处一动不动,点了根烟。
烟味比药草味要苦涩,而且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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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好多年前,有五个小孩,被养在一个很破旧的地方。
等他们都长大了,养他们的爹就要他们去跟怪物战斗。
爹死了,二姐姐、三姐姐和四哥逃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只剩下他和大哥还在这里,还在战斗。
这是他印象中,逃出去的哥哥姐姐第一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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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三姐不会来看你哦。过得怎么样?”老二给弟弟拿来一些他久违的零食。
“那四哥去哪了?”
“他和大哥有点事情说。”
“哦……那这块蛋糕给他留着。”
“不用留我们的量啦,我们吃过了。”
“不可以。我切了五份,刚好一人一份。三姐姐的记得带回去咯。”
那孩子就这样切着蛋糕。刀子一下一下把慕斯状的蛋糕体划开,很果断地。
姐姐盯着他的手。
“老五,你跟我们走吧。”
“大哥也走吗?那谁来打架啊?”
“……你真的觉得,待在这里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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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怕死啦。”
他抬起头,坦然对上姐姐严肃的神情。
并把一块蛋糕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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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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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说过,不要在老小的屋子里抽烟。”
一个身子骨初显轮廓的青年,大力把门拉开。门内那双眼晦暗不明。烟没有灭。
“……你根本没把老小当人看!你他妈还是不是人?”
这时候烟灭了。过了很久,烟味都从门内散出去的时候,药草味也早就散尽了。屋里只有空气和冷空气的味道。
老四看向扔在地上的烟蒂。等它的火星彻底熄灭了,他又缓缓抬眼望向床头柜,那里有一尊香炉,和半截没点完的香。
他迈大步走去,捻起那半截香,举到脑袋的位置。他的脸看起来红红的,好像要涨破了。
“……我们是回来带他走的,没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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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给,蛋糕。”
一块慕斯蛋糕堆叠在盘子上。它有点倒下去了。
蛋糕和盘子是从门口递过来的,把它们递过来的那只手伸得长长的。那孩子神色很认真,仿佛给哥哥们送蛋糕这件事是比战斗还重要的任务。
老二站在门边,双手抱在胸前。她的眼睛只盯着最小的弟弟。
-----
“为什么不走。”老四慢慢把目光移到老二身上。
老二的眼睛只盯着最小的弟弟。
“……你跟他说明白了吗?所以他为什么不走?”
正在大声吼着的老四终于看了一眼那盘蛋糕,然后把它摔在地上。现在是盘子覆盖在那坨疑似蛋糕的慕斯上了。
最小的孩子瞪大了眼睛,就好像自己天大的任务意外失败了一样。
“你明白了吗?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带你走吗?”
“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对吧,这个畜生他从来没有让你知道过……你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走对吧,你不知道为什么你必须跟我们走对吧!”
“老四,别激动。我们之前不是说好……”
“那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他把那半截香举到小弟弟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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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椅子上的人很想点一支烟,但是打火机咔哒了几下,他还是收了起来。
-----
“我知道。睡觉的时候点这个,我就能睡得很香,还有……”
他又回忆起那一抹朴素且安和的药草香气。
“让我忘掉讨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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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讨厌的东西?他就是这么告诉你的?”
老四冷冷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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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早之前的某天,老大望着躺在床上的小弟弟,点上了他人生中第一支烟。
第一次抽烟不是什么很好的经历。第一次失去亲人也不是。
对他不是,对老五当然也不是。
这个世界的药已经先进到救得回他们在战斗中所受的基本所有物理伤害,但是棘手的是,他们所要攻击的对象本身就能造成某种精神污染。对于老三的死,他几乎没有一点办法。
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但是他需要那孩子忘掉这种悲痛。
所以他搞到了这个。坊间叫安神香。
它不仅能让他忘掉那一天的悲痛,还能让他忘记前一天给他造成深刻精神影响的战场,让他每天醒来都精神满满地投入战斗。
老五真的是他们里面最擅长战斗的,虽然年龄小,力气却很大,速度也快。用武器切割在那些怪物身上,就像切蛋糕一样。他能做到他们都做不到的,所以他能继续战斗下去,大概也是件好事。
所以他这么做了,但是他们知道以后,却离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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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讨厌的东西?你觉得这是好事?”
“当然是好事啦。大哥说,我最厉害,只要我还能上战场……”
“那你的三姐,也是你讨厌的吗?你还记得她吗?”
“老四!”老二尖声喊。
“我不讨厌她,我记得她呀。我还记得她之前给我唱歌……”
“她死了!你记得什么!”
“她是你亲手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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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状况没有那么坏啦。只不过是老三受了精神污染,也变成了怪物。总得有个人去杀死怪物吧。于是老五拿起了武器。
他的姐姐像那块蛋糕一样,分成了五份,然后每一块都分别倒了下去。
他在那一晚想要割腕,被大哥救了回来。
他们是那么爱他,所以一开始,大家都觉得,不让他知道是件好事。
但是慢慢地,老大在战斗中,已经真的可以把他的五弟弟当作工具了。
反正他会忘记的。所以他可以拼尽全力,他不会有保留。
反正我会忘记的。所以让我怎么样都行,我都听大哥的。
这慢慢变成了老大和老五之间的默契,虽然从旁人来看,这种默契完全是不对等的。
所以他的四哥哥和二姐姐会与大哥吵架,然后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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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你现在知道了吗?他只是需要一把枪,你只是正好合适!你早就没有自我选择权可言了!你甚至不会像我们一样离开他!”
所有人都需要冷静一下,除了最小的那个孩子。他看起来比预想中平静得多。
“我知道了。但是我不走。”
“为什么不走?”这是老大从沉默中爆发的第一句话。
“因为你需要我咯。”
“我现在已经可以自己做选择了吧。所以我不走。”
“我不怕死,而且大哥不会让我很快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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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四慢慢由红色变成了白色。
老二开口问了,“哪怕能离开关押你的牢房,你也自己选择戴上手铐吗?”
“可是这里不是牢房。这是我们的家。”那孩子困惑地眨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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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醒过来,但是还记得昨天发生的一切,房间里弥漫的药草清香仍然让他感到安宁。
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气味,所以哪怕没有什么需要忘记的,他也会让哥哥帮他点上。
幸好,它只会缓释那些极端痛苦的记忆,不会让他失去更多东西。
安神香,确实也有助眠的作用。
无论他记得什么,忘记了什么,明天要面对什么,此刻他都能睡个好觉。
他对此感到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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