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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九日十七点三十分,超人5001号巡查结束。报告完毕。”
阴沉的幕布上,一片片奇形怪状的云被无形的手推出地平线,镶上石膏边的乳黄薄片贴在不起眼的位置摇摇欲坠。太阳正迟疑着向一朵又一朵地毯伸出足尖
我靠在灰色的墙上抬起头,失去焦距的双眼盯着灰蓝色的天空,放空全部,任凭舌头和嘴唇念出员工守则要求报告的每一个字。那些“超人任务”。
下班回家行色匆匆的人群成为了他的保护色。我暗自琢磨着要去左拐路口的全家顺一瓶可乐,去旁边的街区等1002号下班。
“声纹解锁,验证完毕。感谢您对这条街区的贡献,接下来请您去弧科技园内集合……”颤抖着手指像是瞎掉的老麻雀在寻找谷堆,胡乱地戳向电话的图标,四五下那不适的声音才戛然而止。虽然从入职以来那个声音已经听过千百次,但那种撕裂的疼痛的一切隐秘的情感总会被它从黑幕中扯出来。
我把手机往拉链里一丢,背上包背离这处高楼林立的街道。
灰蓝色的风衣在阳光下闪烁,黄昏将至。
他早已在路口等我了。我朝1002号挥了挥手。两个穿着灰蓝色衣服的人互相打量着,走到了一起。
虽然不是同期入职,但我们自相识后就一直形影不离,我总感觉1002号的是藏在记忆里一个熟悉的留白,他身上有一股香樟木的味道,尽管我看不清他的脸,但能感觉到他正在微笑。
“随意食用外面的食物不合规定。”
一道亮红色划破了凝固的空气,1002号顺手接住了可乐。单手撬开了金属环,雪白的小泡沫滚动着溢出铝制的罐口,被他嘴唇截出了去路。靠在灰色的石墙边一饮而尽。
“辛苦了。我们现在回去吧。”1002号蹭了蹭嘴角的可乐,领起他的手提袋。
“你先走,我丢个垃圾。”我挥着手推着1002号往前走了几步,一个人转进了弄堂里。大脑着熟记的地图指引我往前三十米有一个装可回收物的蓝色大垃圾桶。那是一个红砖砌起的老居民区,锈迹斑斑的铁管从阳台拔出枝条,只为了让那些阴湿的角落漏出阳光。哪养的猫忽然叫了一声。春天明明还没到呢,我想。
鬼使神差地,我抬起头。猩红如血的夕阳下,一个少年从天台下坠,单薄的身影仿佛马上就要变成被吹散的云。有一瞬间我好像看到那个少年扭头看向我,对我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睛。他仰身落下,只有灼热的夕阳占满了他的眼眶。随后街角特意空出的位置开了一朵和落日一样颜色的花,飞扬的灰像是大雾,这条获得生命的胡同埋葬了了这条死亡。居民区仍然寂静到难以忍受,连猫叫都消失了,只有地面对车轮疼痛的呼救纠葛在唯一的出口。
我转身回到了主干道,各式各样的人的汽车如同流水一样来去,掩盖了一场怪异的葬礼。所有人都在行进,这个扭曲的悲剧已经被水汽蒸发消失了。
“喂!你那发生了什么吗?”只有听到巨响的1002号远远的地看着我,试图向我确认一切都正常。
我加速向前跑,跌跌撞撞地揪住了1002号的衣角,按耐住视网膜的刺痛,试图告诉自己一切都顺利。但是那些问题,我的心中已控制不住那些东西滋长,壮大成随时会摧毁我们的东西。
或许我用了一种很受伤的眼神看着1002号。尽管我看不清他的脸,但他架起我的肩膀的手臂在颤抖,把我生拖硬拽回了标着1002号的房间。
“我们的员工守则上有注明人类会主动选择自己死亡吗?”我瘫倒在1002号的床上,看着雪白浴巾漏出浅棕色的肌肉。他从浴室出来,蒸腾的水汽正如那少年周围萦绕的一样。
“主动选择死亡?那是什么”他疑惑地看着我。
“就像上周你解决的那些谋杀案未遂一样,一个人杀死一个人,凶手和犯人是同一个人一样。”我试图用我不多的语言解释我看到的场景,“刚刚那个居民区顶楼有一个男孩,他掉了下来,但是楼房有护栏,他的背后没有任何一双手、一只脚、一个多余推力。天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1002号闭上眼睛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他在检索记忆。“正式发布的守则更换了三版,我都有印象,从未出现过相关资料或是解释。”
“或许我们要和上司汇报一下?”我握住他的手,刚刚被热水冲刷的滚烫到我的手上,某种力量通过这种连接交汇到一起。
“还是算了吧。”我翻了一个身背对着1002号蜷缩在一起。我还有好多疑问都没有告诉他。我感觉他的眼神穿透了我的背,上下打量着我的心。我并不喜欢这种感觉……
我直视着一个又一个伸出的探头,泄愤似地用力剁在走廊的白色瓷砖上。那些阴影终于在独处的时候探出头。
我从包中取出手册,翻到那句刻在记忆里的话,轻声读了出来:“「超人」的存在是为了排除所有的有害因素,先由计算机采集数据综合分析后将有害的可能下发任务给「超人」,而后一一排查……”
我们轮流值班在街道上扫荡,只要联通网络,信号发布,一个一个「超人」便抵达。那些抢劫、谋杀、威胁,那些叫嚣、愤怒和痛苦都被我们轻松地解决掉。唯独这种行为,既没有被检测也没有被提示。我在引擎上检索了类似的词语,却没有任何回应。那是怎样的情感呢。我苦思冥想着体会着,却像是撞到了一面白墙。什么感觉不到,只有疼痛……
突然,一个巨大的“我”字挤开了乱成一团的思绪。
我是谁?
我睁开眼,四处是白墙。一个声音告诉我,我的名字是5001号。录入的信息要求我们的每一秒都为了成为「超人」而训练,为了保护人类而活着。我没有脸,只有七个个空洞以供我的五感舒张。我们靠猎取人类的负面欲望为生?
床头的机械钟响起十点的提示音,好像是一首熟悉的儿歌。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却感觉到被单顺着衣领将我拖回了床,不应该说是牢笼。先是窒息感,而后是黑。
“睡吧。”我听到谁在说话。
–
清晨,我靠着1002号坐在餐厅,对着面前烤糊的蒸饺发怵。和我同期的5003号引着一个身形较矮的陌生「超人」到处晃悠,“好久没见了你们了,这是我带的新人。”他把那个矮个子一把扯到了我们桌前“这是未来的1119号。”
我揉了揉眼睛,像是被眼前的景象烫伤了。站在两米前的矮个子的轮廓与那天跌落的少年被金边勾勒出的线条一摸一样。
“你的新人看着挺机灵,有机会也来我这学习学习。”1002号突然把我的手臂箍紧了。惊恐让我感受不到深嵌皮肤的疼痛。我死死地盯着1119号,试图从他的口中套出前几日的行程,却被狡猾的5003打了几个马虎眼混了过去,他一向是上级的宠儿。
“小心一点,最近你们的几条街不太平。”走之前5003号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耳语道。我感受着身旁的1002号急促的呼吸,嗓子突然被堵住了。
我心猿意马地走在执勤的路上。几个高矮不齐的孩子背着书包似乎正要走去上学,他们看到我的脸后忍不住一齐尖声大叫。在这之前我从未注意过真实的人类,我只是在执行任务,然后回到房间和1002号待在一起,从前的我已经满足了。
街道奇异地空旷,流窜的风游走着带来阴沉的乌云,稀疏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一会儿又停止了。背后突然冲来一个不知道编号的陌生「超人」,湿透的脸上夹杂着汗水和雨水:“嘿,你,没接到消息吗?第四街区的一个「超人」被抗议组织劫持了,需要增员。一起去吧!”
那是1002号今天执勤的目的地。我扔下包慌乱地狂奔向阴云密布的第二街区,接着是第三街区,第四街区的距离徒然被拉远。
“所有人停止前进,听到了吗?所有人停止!”话筒内疲惫的声音喘了一口气,接着说道:“你们这些怪物,入侵者!偷偷摸摸侵占我们人类的城市,自诩保护者,监控我们人类的生活!我要求你们所有人退出这个城市!不然,我就把你们的伙伴杀了!”
“你们不是自以为是人类吗?那么为了自己的同伴滚出城市!”那个男人声嘶力竭地吼叫着。
腿如灌铅一样迈出一步,两步。我远远地看着被炸毁的黑漆漆的楼房。数十个「超人」四散在周围,注视着喇叭后的似有似无的人影。
“各单位注意,进攻。”
没有感情的声音在我耳庞盘旋。执行,执行!我的大脑告诉我。停下!1002号还在里面!微弱的声音在叫嚣。思想被撕扯成两半,我的腿僵直地杵在地面,眼睛不受控制地看向四周,我的朋友、同事、家人们前仆后继地向前,几个埋在地下的自制武器爆炸,但它对他们毫无效果。楼房摇摇欲坠。反抗者疯狂地笑着,仿佛在千百次地告诉你,你并不属于我们。
他们扑向疯狂的反抗者,而我的1002,像是一个残破的娃娃落在他们脚旁 ,他的眼睛已经暗淡无光了。或许这个人类早已预料到我们的行为,刀刃贯穿1002号的全身,高高挑起在我们每个人一样的白色的脸。掩藏着的皮肤露了出来,他的脸像是一个灰绿色的皮套耷拉在干枯的骨肉上。那是一个三四十岁的黑发女人,这张脸疲惫而又美丽……我的大脑如同触电一样疼痛。
“割下反抗者的头。”声音又下达了残酷命令。
我看着在餐厅时笑呵呵的5002号抬起手,握住了垂死男人肮脏的脖子。
“卡擦。”那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所有「超人」撤出这里,马上由后勤人员接手清扫。”
“1002号会被带到哪里?”我询问道。
“里面的躯壳已经不是「超人」了。”
“他会被带到哪里?”
“这是机密。”那个声音笑着回答。
我抓了一样东西,跑出1002号的房间,冲向1119号房间,那还是一个刚刚完工的屋子,油漆未干,1119号探出头诧异地看着我:“你是?” 我拉着他的手腕冲出这栋楼。
撬开门锁,我们穿越过一个又一个厂房,为了对抗轰隆的噪音,我大声地说:“你还记得你是谁吗?”工厂,或者说是停尸间摆放的一具具的尸体时而完整时而缺损,让1119号失了神。
“我们曾经都是人啊!”下一个工厂的流水线上几十米相隔只有一具穿戴整齐的尸体一套路通往热气腾腾的焚尸炉,另一条路正送往一个巨大的黑色工厂。
“你曾经是一个自杀者,你从楼上跳了下来。而后你的尸体被送到了这里。”透明的玻璃隔开了几十具被禁锢的尸体,它们被仪器包裹,正因为输送什么能量而痛苦颤抖。
我们奔跑着走到我们第二次出生的白色房间。一叠叠白色的面具,灰色的风衣被封在铁柜中。
“你想要活着吗?”我呆望着那个熟悉的场景。
“想!”少年说道。
我带着他翻过我和1002号曾经为了翘班而找到的那座矮墙,乘着风声从密林的斜坡上滚了下去。
我和少年坐在公路上,风衣已经碎成了烂布一条一条被夜晚的风吹得飘摇,我摸出怀里的可乐,打开喝了一口。伸手向天空的姐姐敬了一口。
+展开
有一点科幻的元素,是我最近接触的类型,而且悬疑和推理的含量恰好控制在不会令我害怕的程度,主旨和中心我很喜欢。刚开始看起来是有点乱的,随着故事的发展慢慢揭露真相。
首先,关于剧情
不知是我脑补得过多还是篇幅受限的原因,文会给我一种不完整的感觉。看到一半的时候我以为5001和1002 在作为人类的时候是一对情侣,没想到生前大是一对姐弟。虽然说在描述上,5001对1002自然的依托行为和熟悉感解释起来没有问题。但某些细腻的伏笔,比如5001对于电话声音的抗拒,1002在5001身后对他的审视目光,1002见到1119后急促的呼吸,都没有得到回应。
这样的构造在情节上没有太大问题,但是破坏了整体感,线索和伏笔缺少了一定分量的接应和与之相对应的高潮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文章的流畅性,虽然说一定的留白很有必要,但还是建议在关键点上补足说明,加一些衔接,使在有自由发挥和想象空间之余,也有踏实的落脚处。
其次,关于角色
不仅是情节的伏笔和铺垫,感情的爆发也有些突兀和生硬,譬如5001对电话的抗拒在之后并没有得到接应,对于1119死亡引起的情绪波动也过分突兀,还有他对于超人身份的醒悟和119 的离开,都比较生硬。
就是说,我能够理解5001对超人身份的的抗拒和不解,对自杀者的疑惑以及由其引发的反思,对1002被控制,其他超人都冷漠而偏偏他激动是空的行为进行认同,但是这些理解都是从作者的字面语义和描述中所得到的客观认同,并不是角色通过行动带给我的主观感受。
所以建议作者在塑造角色的时候多传递角色本身的感受,处理情感的时候多兼顾一些细节的呼应,用任务来推着情节发展,进而显现出更有逻辑一些的高潮低谷。
再次,关于描写
这方面倒是没有什么说的,文章看起来很舒服,用词流畅准确可读性强,在断句上也提升了一定的阅读体验,也会运用很有趣的形容,比如:像是瞎掉的老麻雀在寻找谷堆,胡乱地戳向电话的图标。这个比喻就让我很喜欢。但是或许是这个场景有些日常的关系吧,在布局和描写上,科幻的元素并不多,超人诡异的外贸也是
再次,关于描写
这方面倒是没有什么说的,文章看起来很舒服,用词流畅准确可读性强,在断句上也提升了一定的阅读体验,也会运用很有趣的形容,比如:像是瞎掉的老麻雀在寻找谷堆,胡乱地戳向电话的图标。这个比喻就让我很喜欢。但是或许是这个场景有些日常的关系吧,在布局和描写上,科幻的元素并不多,超人诡异的外貌也是被一笔带过了,这让我有些遗憾,私以为可以通过氛围渲染一下的。总之这样普通的布局配上这么色彩鲜明的情节,看起来有点奇怪。
唯一的建议就是补足标点,在‘的’的使用上可以在留心一点,还有几个错字。
最后,如果想讨论的话,可以来Q找我呀~加油!
作者:巴珑
评论要求:随意
注:滑铲选手抱佛脚慎入,一些负面情绪慎入。
宜臼
我不希望父亲死去,但这样的结果,是我始料未及。可怜京城百姓,遭戎人烧杀抢掠……外公居然相信他们能像我们一样尊礼守约,简直难以置信。
也许,事情可以不这样发展……
也许一开始,王位也好,权力也罢,都交给伯服就好了。伯服虽年纪小,但乖巧懂事,将来一定堪当大任。
所以后来父亲废了我这个太子,立了伯服,我以为也不是什么坏事。我只担心母亲因此受累,她又做错了什么呢?
所以外公准备借助戎人的力量帮我夺回太子位,一开始我不赞成,但是想到母亲的处境,我就答应了。我担心戎人肆无忌惮,一再要求他们帮我夺位就好,也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可如今的结果……也许是最坏的结果了。
申侯
为女儿夺回后位,为外孙夺回太子位,我尽力做了我能做的一切。后世说我外戚干政也好,引狼入室也罢,骂名都由我来担。只要我的女儿和外孙拿回他们应得的,我就心满意足。
戎王做得过火,镐京满目疮痍,都还在意料之内。可他们竟杀害天子!杀害天子!异族果然不可信!我许了他们吃穿用度、田地美人,他们贪得无厌,他们欺人太甚!
戎王
周人真有意思。
老人、小孩、女人,我都喜欢,唯独不喜欢男人,尤其是他们的王。我答应了老人和小孩的要求,救出女人,不杀他们的王。我要求部下克制,善待老人小孩和女人……可有时候,你知道,打仗的时候,武器不长眼睛,冲锋的战士难免失控。中原的城市又窄又挤,人和房子又多又密,军人列队还要藏在人群里,我和我的战士们已经非常小心翼翼。
你看,我还让他们的王离开了城市。他不跑,也许我还能放过他。他带着美人跑了。然后在我要拿女人的时候他非要上前来受死……
周人真有意思。可我喜欢女人,尤其是美女。
伯服
父亲废了太子哥哥,立我为太子,他们对我说,这是多好的事呀。可这件事伤害了太子哥哥。父亲和母亲恩爱和睦,这不是好事吗?可这样却伤害了王后。
太子哥哥这么好,王后这么和善,因为我而让他们难过,我也很难过。
我以为王后是王后,母亲是母亲。如今母亲成了王后,那王后呢?他们说母亲不爱笑,但她常对我笑。她对我说,王后和母亲,都是可怜人,要是以后我真的成了王,要善待我的女人。那什么叫我的女人?
坏人来的时候,父亲带着母亲和我一起走。马车被护卫在中间,但是坏人太厉害了,我们的护卫全被击败。
坏人看着母亲,我想起她对我说的话。如果我真的成了王,我一定善待我的女人。
褒姒
女人走进王宫,意味着悲剧的开始。尤其是受宠的女人。你受宠的同时,别人受冷,而总有一天,对你的宠幸也会过去。而当宠幸你的人,是一个疯子,这悲剧或许还会披上一层闹剧的外衣,说不定也因此,女人的下场会更加惨烈。
他要我笑,要我再笑,一再一再要我笑。我从来不曾忤逆,每次都配合笑。可他嫌不够,嫌不真,嫌不美。他说,有人见过我最美的笑。我无法理解,我尽我所能去笑。
所以他无故召集诸侯的时候,我笑得无法自已,因为我仿佛看到自己死无葬身之地的将来。
他是个疯子。
宫湦
他们说山崩地震、戎狄入侵,都是我的过失。无稽之谈。
自然灾害自古而有,有什么稀奇。戎狄之患,我父祖就从未停止过抵抗。宠幸妃子,也是平常至极。褒姒美丽娴静,立她为后有何不妥?伯服从小乖巧机灵,立他为太子,有什么不对?
可恨戎狄匪患神出鬼没,无法捉摸,要召集诸侯共战,非得挥之即来不可,何来戏谑!可恨人心难测,有人忘恩负义,有人包藏祸心。有人竟引来敌人杀害国人,这是何等居心!一朝天子,何至于此。
宜臼
那天从戎地归来,我感到事有不妥,请太史令帮我卜卦。我不懂卦象也不懂星象。当时,太史令从星盘回头,眯起眼睛看我。他说,前朝遗物,信则有,不信则无。他说他无法说出我这样做是否正确,但是星盘只显示它能看到的。
他说,你能得到王位,但会失去天下。
当时我无法理解这句仿佛判决我人生的话。而借助外人之力达到我自己的目的,似乎成了我面对所有困难无法绕开的道路。诸侯的力量,父亲没能驾驭,就让我来试试吧。
也许这是侥幸心理,但这也是我能找到的唯一办法。
[引用]周幽王宫湦废申后及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申后父申侯引犬戎攻破镐京。幽王被杀于骊山,诸侯拥立太子宜臼为王,是为平王。
镐京受损严重残破不堪,又近戎、狄等外患,平王即位后在郑、秦、晋等诸侯护卫下,迁都至雒邑。[/引用]
+展开
妖物虽然被封印了起来,它的低喃依然在四周回响。珠子也在地上震颤不已,仿佛随时都能挣脱。晴明弯腰,用手指捏着符把珠子捡了起来,眼底微微红光闪过,垂死挣扎的妖物终于安静了下来,四周的雾气也瞬间退散开来。
阴冷的湿意缓缓褪去,地上的桃花微微颤动了一下,缓缓的睁开了双眼。她的眼神十分迷离,仿佛刚从梦境中苏醒,过了一会才缓缓的抬起头环顾四周。
晴明把妖物收进了怀里,转身在桃花的面前蹲下,轻声的询问:“姑娘,你还好吗?”
桃花的脸上闪过惊慌的神情,但随即又似乎想起了什么,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她慢慢的撑起了上半身,斜斜的坐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长叹。
“公子……我想起来了。”她轻声啜泣了起来,“其实我早已经死了。那日被土匪追赶,摔下悬崖,我的胸膛被桃枝穿过,一腔热血全都融入了这千年古桃,魂魄也依附其上。这桃树本是天上异种,落入这寒山阴泉,吸天地灵气,早就有了精魂,加上我的肉身,终于修炼成形。它虽然是无法移动的树木,但凭着我的肉体,便可在一日内穿行于这桃花泉水所涉及的所有地区。”
晴明安静的听着这个不幸女孩的述说,有些事情他来之前早有推断,如今为祸这片山岭的罪魁祸首已经伏诛,与他所猜测的果然出入不大。
“怨恨和不甘让我无法平静的接受死亡,我还没有见过未来的夫君,我的家人也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那些作恶的土匪还在逍遥自在,我好恨!”桃花握紧了拳头,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向屋外。原本插在她发髻上的桃枝,花瓣纷纷飘落凋零,落在地上后瞬间化作了尘土,仿佛预示着本体的衰弱。
晴明跟在桃花的身后,出了桃树伸展出的木屋。他们前脚刚刚迈出门槛,木屋的墙壁屋顶地板全部开始扭曲收缩,最后在吱吱呀呀的声响中变成了桃树上的一个巨大结瘤。
原本环绕在桃树边的溪流,现在变得清澈无比。花毯一样的落花已经完全溶于水中,那层厚厚的水雾也跟着散去,唯有一丝淡淡的桃花香气还残留在夜色中。古老桃树的花瓣如同鹅毛大雪一样纷纷落下,不曾落地便消散于空中。满树华冠居然在短短的几分钟消失殆尽,仿佛燃烬的火炬。
“我与那泉水相依而生,这山阴冷僻,若不是它供我天地精华,此树早就枯死多年。现在你已经收了泉水,不如也收了我这身枯骨。这么多年,它们虽然从未直接让我面对,但我也隐约知道一些,它们利用我酿造的桃花涧上香,夺人魂魄。这酒会让饮用者一点一滴遗忘往事,失魂落魄,最终不可自控的来到这座山谷,葬身溪水之下。”
桃花虚弱的依靠在树上,纤细的手抚摸着粗壮的树干,把额头抵了上去:“一开始,我只是想要复仇,去找到那些土匪,杀了他们。但后来,吃人的感觉太好了,所以猎物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早已经堕落成为比土匪还要可怕的妖魔,每天浑浑噩噩的苟延馋喘。”
她抬起头,用泛红的双眼看向面前的年轻人,请求道:“你是阴阳师吧,我刚才虽然肉体昏迷,但意识还能听到外面的交谈。我作恶这么多年,也到了该伏法的时候了,只请求你能把我的遗物送回家乡,在我父母的坟边埋下,让我这孤苦伶仃的女子能够回家。”
晴明微微歪了歪脑袋,露出了一个有点困惑的笑容。
“我想姑娘误会了,我来捉妖并非为了他人所托,而是我相中了你。坊间传闻,这莽莽云山之中有桃花妖,能幻化庭院,能酿造美酒。我一介游民,四处漂泊,想要寻找一处青山绿水之地,携灵秀聪慧之朋共筑家园,不知姑娘可愿与我同行?
“……”桃花瞪大了眼睛,“你不是阴阳寮派来抓我的?”
“不啊,他们不来抓我就不错了。”晴明嘴角勾出了一个迷人的弧度,可笑意并没有深入到眼睛里。
“……为什么?”桃花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晴明只是微微的笑着,给她吃了一个软钉子。知道眼前之人实力远超自己,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桃花干脆放弃了追问,而是专注目前自己遇到的难题。“我的本体扎根于此,如今滋养我的灵泉已经被你封印,我正在枯萎,要不了半个时辰,就会完全消亡,你又如何带我离开?”
晴明刷的一下掏出了刚才封印水妖时的折扇,挑眉笑道:“这有何难。”
他单手结印,一个巨大的光圈以他为中心往四周扩散开来,一下子把桃树覆盖的范围全部笼罩住。折扇在他手中翻飞了一下,啪的一下散出了星尘一样的光芒,这些法力形成的咒语把整片土地包裹了起来,化作光带飞向天空。
“准备好去新家了吗?”晴明把手掌拍在地面之前轻声问道。
桃花紧张的握紧了衣角,毅然的点了点头。眼前的人虽然正邪难分,自己也没有什么选择,但相比较毫无声息的消亡,去一个新的地方,开启一段新的人生,是谁都无法拒绝的。
“金光千里,通!”随着一声清脆的咒令,整片土地都开始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古老的桃树和它脚下沉重的岩石土地全部在咒语种化作了轻盈的金色光点,涌向天空,飞往全新的家园。
“你会喜欢我的庭院的,桃花。”晴明握住了桃花妖的手,如此承诺着。
+展开
作者:香无妄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老王最近总觉得家里头有响动。
这响动说不清道不明,隐隐约约有觉得,等到凝神去听了,又没了动静。这响动总是在老王半睡半醒的时候响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老王在家里看着报纸眼皮打架,迷迷糊糊间就会听到有什么东西在蛄涌,等到清醒点又啥也听不到了。
这事刚发生的时候,老王还仔细的分析分析到底是来自梦里还是现实。等到次数多了,老王才确信屋子里确实有响动。可到底是什么响动,他又实在分辨不出来。
可别是糟了老鼠。老王念头一起,他就在整个屋子里转了几圈,愣是一个老鼠洞都没发现,一粒老鼠屎也没瞧着。
周末的时候儿子儿媳带着孙子来吃饭,他把这事说了,儿子不以为然,儿媳忙着追小祖宗喂饭,谁也没把老王的话听进去。只当他是一个人住久了出现了幻觉。
莫非真是幻觉。老王有点不确信,但又不愿意承认,毕竟自己还不到七十,万一真有点什么毛病,儿子儿媳就会合计着要把自己往养老院送,美其名曰更好地照料。
关于养老院这个事,儿子儿媳早两年就提过,先是话里话外说起院子里谁家谁谁家的父母送了过去,养老院生活丰富有乐趣,那些老人送了过去过得开心都不想回来。
3老人们开心不开心老王不知道,只是在院子里遛弯的时候看见谁家还有谁谁家的年轻人眉目舒展,一股子神清气爽的劲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最近遇见了什么升职发财的好事。
老王有天忍不住瞒着儿子坐车到了那郊外的养老院,从外边看起来跟市里那些医院办公楼没什么两样,里面有草坪,亭台,瞧上去环境比小区还好。他假意是自己想住提前来看看养老院的,在门口说了几句就受到热情的招待,前台领着他在养老院里转了一大圈,老人们看书的看书,打牌的打牌,还有些身子骨矫健的还能打打门球,看起来倒是其乐融融的景象。
巧的是遇到了谁家那老头正在看书,脸上戴一副老花镜,头上顶一副近视眼镜,听见老王打招呼一边眯着眼睛向他瞧来,一边将老花镜取下把头顶那副眼镜戴上。
前台见老王遇到了熟人,很通情达理地让他们先聊聊。
老王上下打量了一番老头,看他似乎是比家里还胖了点,心里便宽松了点,干脆坐到老头边上寒暄起来。
“这地儿怎么样?”
“还成。”老头应和了一声,朝不远处努努嘴,“我倒是每天看看闲书也没啥事,倒是她又是门球又是太极,充实得很。”
“伙食呢?我瞧着你似乎胖了点。”老王拍了拍老头开起了玩笑。
“还行吧。”老头似乎有些出神,心不在焉地夸了夸,“三荤一素一汤,营养均衡,要是不满意大锅饭,也可以单独点小炒,加点钱就是了。”
老王听到竟真生出点羡慕来:“那听起来,倒也生活不错。”
“嗯。”老头应了声,停顿了半晌,也不知道是跟老王还是跟自己说,“是挺好的,给孩子们少点负担,他们也不用老挂心我们。”
老王点点头,一时之间竟觉得养老院也没有想象的糟糕,甚至觉得住过来是不是可以解解寂寞。
临走的时候,老王随口问起了另一家的老头,谁家的老头朝后指了指:“他啊,不能自理,在后面那栋楼里呢。”
“这么好的太阳,也不出来晒晒?”
老头笑了笑,“就那么几个人,哪里搭理得过来。”
送老王到院门口,这老头突然扭捏了起来,半晌才支支吾吾对老王道:“要是方便的话,跟我家那小子说一声,带毛毛来看看我们呗,我家那口子想毛毛了。”
老王纳罕道:“你想是想,回去看看不就得了吗?”
老头面上露出些苦涩的笑意:“我也想,到这里不行啊,家属不签字走不了。”
老王走的时候,见着站在门口的老头,下午的太阳落到了大楼的后头,投射的阴影像一头恶兽。
这下,老王在儿子儿媳面前他也不再提起什么响动了。
后来的日子,老王虽说跟那家提了那么几句,但瞧着那家儿子嗯嗯啊啊的样子,就知道没往心里头去。
响动还是有的,老王也再没管过它,全当家里养了只大耗子,有时候一个人窝在屋里头,恍惚间听到了,倒颇有些排解寂寞的滋味。
又过了几个月,这天中午儿子儿媳吃了饭没急着走,反而在老王面前吭哧吭哧了一会儿。老王瞧着儿子的样子,竟忍不住背后一激灵。
“怎么了。”老王也不知道自己的神色是否够和蔼。
“这段时间我跟小艾工作越来越忙,可能有点顾不上您这边。”
“没事儿,我自己又不是不能照顾自己。”
儿媳推了推儿子,开口道:“爸,他不是这个意思,是看您年纪也大了,怕您在家里有个头疼脑热的顾念不上。”
儿子接口道:“万一,万一要是在家里摔了,爸,我不是说不好听,这人就怕个万一。”
“怎么,你们俩改主意了,是要搬过来跟我住了?”老王自然知道儿子不是这个意思,但瞧着他们如同吞了苍蝇般哑口无言的样子,心里不免有些畅快。
“我和小艾早出晚归的,何况囡囡还要小艾妈妈管着呢。”儿子半晌咽了口水道。
“哦。”老王哦了一声。
儿子小心翼翼道:“我们是这样想的,要不您也跟隔壁李叔一样去养老院住上一段时间呗,我听说环境不错的,李叔他们在那边生活的也不错,都不想回来了。”
儿媳忙接口道:“爸,您先去住一个月看看呗,要不一个星期也行,要是觉得不好,继续回来住就是。”
老王抬头看向儿子儿媳,慢悠悠问道:“到时我还回的来吗?”
儿子儿媳脸色一僵,儿媳忙开口道:“爸您说哪门子话,您要是想回来,谁还能拦着你不成?”
老王呵呵笑了。
他道:“我就是随口说说。”
儿子试探着问:“爸,要不您看……”
老王注视着儿子儿媳,见他们眼里有期盼,有担忧,有忐忑,唯独没有不舍。
“那……住两天试试吧。”
老王松了口。
话音未落,老王见儿子儿媳两人露出了舒心的笑意,比好多年见过的笑意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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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视+花眼如果抵消是因为近视本身很轻微,大部分的结果就是两副眼镜。
2.其实整篇文写的不是老人对养老院思想的转变……而是无可奈何。划重点——“住两天,我还回得来吗?”
抬头见喜其实对应的是谁家、谁谁家和老王的热搜将老人送去养老院以后的轻松。但是文里其实有隐线,比如说谁谁家不能自理,所以不如谁家的老头那样还能出来看书看报,连晒太阳都不被允许因为照顾的人手太少,谁家的老头看起来好像过得还不错,事实上连出门回家看看孙儿的自由都没有,因为想要离开养老院必须家属签字,但是显然家属并不愿意签字。隐设了后来老王儿子儿媳说住两天不高兴就回来,事实上老人没有想回来就回来的选择权。一旦住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看着看着想到家里的奶奶,又想到要六十了的老爸,心里酸酸的。
无妄的作品篇篇流畅,细节把握得也到位,我个人认为这种描述家长里短的作品,细节刻画最能烘托出真实感,选取的素材也最能体现作者的把握力。老李的两副眼镜,老王看着老李动的“他好像胖了点”的念头,这些小细节我都很喜欢。
像轻拍拍说的那样,如果“响动”这一要素能与故事主旨结合得更紧密些,整篇短文的完整程度可能能更上一层楼!
许多微型小说都聚焦过老人养老问题,本篇的故事没有太大的起伏,叙事上也没有耍花招,平实得像午后落在摇椅上的阳光,椅背甚至还搭着被雨淋湿后风干的报纸和不知属谁的旧衣服。其实想看无妄写出人物更生动更有新意的作品的,但这样也许才更接近于那拒斥戏剧性与编剧理论的生活。
我有个目标就是给群里所有的人都写一篇评,点开网站看到你的笔名,停了一下就略过去了,就是觉得很眼熟,然后点开我橙瓜里的文字狱卷宗,发现里面就没有你的名字,我还觉得挺纳闷儿,才想起来上次你写的是无声,然后我就略过去了。
然后在看预览的时候看到了异响,以为会是悬疑,转移目标挑了几篇别的文章,最终绕了一圈还是绕回来,说明还是有缘呐哈哈。
因为我很多年以前写过一篇,闻到了异味,结果发现自己已经死了尸体发臭的故事,所以我对这个异响就很警惕。没想到点开来看是这么普通日常的一篇,吓了我一跳。
可能是心理原因,看到开篇说明异响的时候还是有点渗得慌。但对于这个伏笔,我是持惋惜的态度,开篇出现的占有一定分量并精心描写过的伏笔,到最后却没有揭开,好像重重的举起却轻飘飘的落下,甚至还没有落到实处,这是十分伤害文章整体性的一种做法。
所以我建议作者能够将这个引子切实落下来,哪怕是在最后面的时候补上一句,“老王最终还是躺在了养老院的床上,他的耳边也终于清静,原来这是命运的预示。”呢。随便什么一句话,只要接住了那个引子就能够大幅度的点亮它所包含的暗喻和深度,也会提升文章逻辑的完整和自洽程度,不枉费这样一个费心的布局,还可以升华一下主题。
除此之外,不知是否由于篇幅所限,作者伏笔的比重有些偏高,而大多数的伏笔都没有落在实处,给予回应。比如心不在焉的老李,如恶兽的楼房影子和不能出来晒太阳的老人的描写,就有些偏向于黑暗,我本以为作者布置这样的伏笔是为了烘托老王日后的凄惨。但是并没有,文章就这样有些生硬的结束了。
说到生硬,文章上最大的问题就是生硬,无论是伏笔转折还是情节设定。都不足够的流畅自然,角色像是被人为摆布,心理状态上转换的十分突兀。即便是无奈选择也缺乏了一定的心理过程和思考,难以让人理解并共情。所以在这里建议在塑造角色的时候多加入一些细节上的变化和心理活动描写,使人物心态转换的更加圆润和自然,也更加合理。
最后对于文章所暗喻的现实还是比较感叹的,希望老王,老李以及其他养老院的老人们能够幸福的安度晚年,也希望现实社会中的人们也同样吧,如果需要讨论,麻烦来QQ找我哟~
作者:绿鲤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BGM:《また明日》by JUJU
备注:CP为我的OC歌纳·瑰琉斯&亲友的OC弗赛特 HPparo。
在企划期间有少年时代的故事,可以先看也可以不看。
其一《门外》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6/
其二《小爪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7/
穿过晨雾弥漫的森林,到达小时候作为秘密基地的树屋的时候,弗赛特出乎意料地看到了一个人影在树屋下仰望着那里。这地方向来人迹罕至,自己也是冲着这一点,偶然心血来潮过来修缮,好在里面开辟一间自己的魔法工作室。过去他连儿时的伙伴都不曾带来过这间树屋,那个人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看来不能立刻开始树屋的修缮了,弗赛特把魔杖往袖子深处藏了藏,但是并不打算离开。不管是谁,打个招呼应该不久就会走的,这深山老林里对手无寸铁的麻瓜来说太危险。他走上前去,对那个背影打了个招呼:“您好,林子里这么潮,请问您是来这儿干什么呢?”
树屋下的人转过身来,看到他的一瞬似乎怔了一怔,随后喃喃道出了他的名字:
“……弗赛特?”
弗赛特发誓自己从没有听过这个人的声音。
这是一位身量高挑而体态优美的陌生来客,长着棱角分明的脸,和母亲爱看的时尚杂志封面上的男模特有的一拼。弗赛特拼命在脑海里搜索这样一个形象,可是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学校,他都不记得见过这样一张脸。隔着淡淡的雾气站立在那里的男人还在直直地注视着他,忽而轻轻咬了自己的下唇又立刻放开了。因着这个小动作,在嘴唇里的血色被挤掉而泛出苍白的一瞬,弗赛特认出了这个人:
“……歌……纳?”
他有着卷曲的黑发,长及肩胛,深海一样的蓝眼睛里点着清清的光。
他的蓝眼睛里,有自己。
记起了对方之后,两人反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弗赛特想起来了,十年前,他们还在上学,刚刚相恋的时候。他曾经在第一年的暑假邀请歌纳一起回家,带他来过这里。他怎么会忘了那个夏天?他牵着他的手偷偷念了荧光闪烁走进这片森林,和他一起看萤火虫在空气中飞舞成一片海,看着他的眼睛在黑暗的森林里熠熠生辉,然后偷偷亲了他的脸颊。还没来得及害羞,就在他的短暂注视之后得到了一个点于唇间的吻。那么凉,那么小的一对嘴唇,生涩而勇敢地点亮了他的爱怜。就那一瞬间,想守护他一辈子。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家,就在这间树屋里和衣而睡。他卷着毯子,就那么彻夜地抱着他,低一些的体温,好像是有生命的宝石,稍微松一松手,就会失去一般。他睡不着,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心里想着他是不是在做梦,会不会梦到自己。那时候那么年轻,他觉得自己可以就这样看着他,幸福快乐天荒地老。
他怎么会忘了?
原因才是弗赛特一直没有忘记的事情,在尴尬的沉默后,他开口了:
“好久不见,差点没认出你来。你不一样了……从前那么小。”
那么脆弱那么美,让人害怕轻轻吹口气都会破碎。
对方轻轻微笑了一下,垂下眼解释道:“十九岁的时候我突然开始长高,身体也好起来了。一开始父母还有点担心,直到我跟父亲回了一趟老家见了祖母,她听说之后笑得可开心了……她说轮到我这一辈特异血统比父亲的显现程度更高。因为成熟期比较迟,我也发育比较晚。”
之后又是沉默了,弗赛特只好再挑起话题:“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对方也是顿了一顿才回答:
“我来道歉……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请你帮忙。”
道歉。这是弗赛特能想到的最不想听的答案,藏在袖子里的手下意识地捏紧了魔杖。
当年他们毕业的时候,早就没有了那片萤火虫海里的温存,从五年级纠缠到毕业,两个人已经是两败俱伤的局面,连站在彼此身边都好像不能呼吸。曾经那样怜爱对方的他提出了分手,而不知何时变得浑身是刺的对方也点了头,两个人都红着眼圈。他的眼睛失去了往日明亮的光彩,也失去了笑容,身上的创可贴比以往都多。而他的黑眼圈尤其重,眼睛里面什么都没有,枯槁得像个瘾君子。转身各自离开的时候,感觉竟然像是得到大赦的囚徒离开阿兹卡班,谁知道自己这一年是怎么过来的?
他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分开之后两人至今都没有联系,弗赛特回到故乡找了一份工作努力过得安宁愉快,偶尔去做一些不太危险的悬赏,刻意忘记了那些事。包括两个人之间歇斯底里的争吵、疯狂的彼此伤害,也包括那个被萤火虫照亮的夏天,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歌纳了,这个人会成为日后一段不痛不痒的回忆。或许等自己老了,还会说给和自己白头的老伴儿听,然后被她倒一缸五十年的老陈醋。啊,说不定会是“他”,但是别纠结那些了,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人都还说不定呢,自毕业以来的这些年,自己不也是一直单身吗?
回忆不会占用太多时间,那么久远的事情也不至于让他像分手前那样难以面对他,弗赛特站在原地开口:“什么样的事情?”
几乎已经完全变了样子的歌纳牵了牵嘴角,似笑非笑地说:“请你帮忙,解除一个魔法。”
弗赛特轻轻应了一声:“只要我能做到。”
歌纳看着现在反而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弗赛特,还是缺一些真实感。毕业的时候他也曾想过,这一生都不会再见他了,无论转身的时候他怎样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生都会藕断丝连。
他知道他们走到那一步几乎都是自己的错。记忆回到霍格沃茨一个温暖的春夏夜,那天歌纳给自己施下了与他有关的魔法。那个魔法在那时候是他爱情浪漫的证明,因为那时候他坚信着自己会就这样,牵着这只手,慢悠悠走完一生的时光。
在最幼稚狂妄的年纪,歌纳曾经把自己当做一只鸟,追逐着某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做好了永不落地,飞翔直到坠亡的觉悟。所以当他在地上发现这样明亮温暖的光的时候,他最直接的反应是“危险”。那是美好得让他无法拒绝,会让他偏离航道,可能永远飞不到目的地的光啊……他是抱着折断双翅从高崖跳下的决心准备那个魔法的,那个夜晚之后,甘愿从此再也回不到天空的鸟终于落了地。
他没想到从高崖跳下并不只是意味着无法再起飞,还有粉身碎骨。
抱着太过浪漫的想法投入其中,歌纳确实也幸福了一段时间。可是不安和不信任很快像瘟疫一样降临了,不过多久就让他病入膏肓。他不能接受任何距离和拒绝,任性地要求着近乎毫无间隙的陪伴,草木皆兵得毫无道理。即使被弗赛特温柔地抱在怀里,也会突然胡思乱想着委屈得哭出来。那个时候幼稚地以为是自己为了对方放弃了一切,而理所当然地无理取闹着。可是长大后回想起来,那不过是他在单方面地折磨着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而已。
没错,对歌纳来说,弗赛特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过去和现在都是。
因为那个魔法。
尽量语调平稳地向攥着魔杖的弗赛特说明了来意之后,他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我已经拿到了解药,现在还差一个吻。”他当然明白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多尴尬的要求,但是他已经在悔恨里生活了太久了。毕业以来,歌纳·瑰琉斯始终对弗赛特恋恋不舍,念念不忘。是他太过分了,连时间都不肯救他。分别那一天的痛楚丝毫没有削弱,反而愈加锋利。为了重新开始生活,他只有自己救自己,赌一把解除了魔法一切就会好起来。
一个月前他乘船来到加拿大,一周前到达了这个镇子,在这片弗赛特曾经带他来过的森林徘徊了一个星期。
原本离开瑞典的时候他是横了心要解开这个魔法的,可是越靠近越意识到——魔法解除了,这十年来所有的一往情深,包括让他煎熬的爱和悔恨,就都会消失了。就像,海水冲上满是划痕的沙滩,等潮水退去,那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如果不是今天弗赛特自己来了这个地方,他也许就会在徘徊之后离开。但是好歹他们相见了,他也提出这个请求了,就到此为止了:“就当是……告别吻,可以吗?”
歌纳的目光始终在弗赛特身上,这一刻他甚至有点希望他能拒绝。
“好。”弗赛特垂下眼,答应了。
他没料到歌纳会来找他,更没料到毕业那年的分别对对方来说还不算结束。虽然自己好像也没好多少……但是对当初的那段并不美满的恋情,他已经选择让它成为一个故事了。
他看着歌纳走近了些,从口袋里掏出了当年他体弱多病的时候喝水果茶常用的那只保温瓶。他的记忆里握着那只杯子取暖的手瘦瘦的,像一对小爪子,很苍白很修长,要两只才能抱住瓶身。现在他看着一样修长,指甲里却有了血色,骨节也分明好看的手轻轻拧开了杯盖,一股木香花的气味混着一点酸涩弥漫开来。弗赛特毫不回避地看进他瞳孔深处,他看到那里面有自己,歌纳的眼睛亮亮的,点着星星一样的光,就像十年前自己曾经点亮过这双眼睛一样。虽然并不是个敏感的人,弗赛特觉得那光里是透着绝望的,这让他有点手足无措。歌纳深深看了他一眼,仰首喝下了药剂。弗赛特想起一个词。
视死如归。
歌纳有些困难地咽下药剂。苦。苦得他差一点想吐出来。稍微红了眼圈,他深吸一口气,询问地望了弗赛特一眼。弗赛特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过去这么多年,弗赛特的面容也成熟了起来。但是被晒成小麦色的皮肤、注满阳光一般的金发、还有身边氤氲的太阳味,始终没有变过,依然令他心动不已,就像十五岁那年,霍格沃茨那个温暖的春夏夜。
其他人都已经回到宿舍去,而弗赛特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他回来,没有撑住而靠着扶手睡着了。他在沙发边半跪下来,深深看着睡梦中的恋人,呼吸着他身上暖暖的太阳味,想着:“这辈子,就是他了。” 他知道从前高翔天宇的歌纳·瑰琉斯就要死了,并含笑向着重生坠落,视死如归。然后他取出了那瓶能够让人一生一世不回头一往情深的魔药,喝下,向着弗赛特的睡颜低下头。
而现在,已经长得比弗赛特还高的歌纳向着他的脸低下头,就像要把自己一生的爱都许诺给他的那天一样,那么虔诚。心脏沉重地跳着像是想要阻止他。
要结束了,要结束了,一切都。
不要,不要……求你。
可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饶过自己吧。
饶过自己吧!!
歌纳终于吻了弗赛特,刺骨的寒冷从嘴唇碰触的地方向着全身疯长,像是在身体里刮起了一场风暴,连心脏都被抽走了温度,虚弱地鼓动着,挣扎着。
魔法解除了。风暴停止,凉意从骨骼里沁出来,歌纳微微睁开眼,看见弗赛特的眼睛还闭着。带着一点点金色的睫毛微微翕动,似乎在等他结束这个吻,也像是睡着了。
梅林啊……
弗赛特感觉脸上有什么凉凉的东西滚过,睁开眼对上一双湿漓漓的蓝眼睛,不断朝着自己的方向掉落的小小的冰珠。歌纳很快移开了唇,有些吃力地呼吸着,从他口中呼出的都是冰冷的白气。“你还好吧?”弗赛特好像看到了十年前因为怕冷而站在室外课的人群里瑟瑟发抖的少年,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歌纳抹掉结在眼角的冰粒,嘴角描上淡笑:“我没事……这是魔药的作用。”这么说着,冰珠还是不断从眼中滚落下来。
弗赛特已经没有心情在树屋开辟他的魔法工作室了,无论是在这里遇到他也好,还是被拜托的这件事情也好,连同现在说不清是不是在流泪的歌纳,都让他原本愉快的心情消失得一点不剩了。
“我准备回去了,你如果想在这附近多转几天的话……”并不是很希望对方来找自己:“森林南部的小溪附近经常可以看到鹿。”
“嗯,再见。”
“再见。”
歌纳目送弗赛特转身走上回家的路,觉得他不会回头看,于是终于放任了在心里结成冰的泪水。
在魔法解除的那一瞬他几乎绝望了。
他本来期望解除了魔法,心里的热情也好悔恨也好都会像真的经历了十年时光一样变得淡薄,至少能像对方一样可以平静地面对。可是睁开眼睛看到弗赛特的时候,比寒冷更加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似的心跳。
“我爱他。”
这一生都。
他已经无可救药了。
歌纳回身看着弗赛特在他的视野里一步步越走越远,知道,现在他从这里走出去,就会从自己的生命里走出去了。毕竟,告别吻是他自己说的啊。
弗赛特,再见了弗赛特。
弗赛特……
“——弗赛特!”
-END-
本篇为BE线,OC属于我和我亲友,OOC属于我。
不知道应该算原创还是同人总之用了世界观就当做同人吧。
爱情美学非常个人,引起不适请海涵。歌纳是我家的第一个“不落之鸟”,视爱为求索之路的绊脚石,是陷阱,投身其中与死等同。无趣的孩子,只做该做的事,但他拒绝不了弗赛特。
少年们从备受羡慕的甜蜜一对到相爱却互相折磨,一人退出疗伤终身不愈,一人爱入膏肓求死不能。不知道有没有表达出那种感情。
在HE的世界线里,歌纳没有这么敏感,也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会被弗赛特的温暖和温柔感染而改变。他们会像所有纸片小情侣一样幸福的白头偕老。但我觉得BE香。
附:BE线歌纳的沉溺情书 https://t.zsxq.com/MVnE6AA
+展开
仅仅作为一个场景片段的写作的话,尤其是这种浓墨重彩的感情场景片段,过多的完整的回忆和叙事其实不是一个很好的传递情绪和调动读者情绪的方法。因为我很难在这个浓缩的片段里去读到足够成为情绪共鸣的长篇铺垫的叙事,因此如果要试图去在这一段文字中给我传递很强烈的情绪冲击的话,或许更直接的把力气使用在当下场景和背景,人物语言,神态,动作的描写上或许会更具直接的冲击力。回忆部分呢,或许可以采用更多碎片式的,画面式的,蒙太奇式的去让读者有更大的理解和共情空间。过于平铺直叙的叙事结构,和大段完整回忆,还有有些过长的人物对话结合在一起,给我的感觉节奏上过于拖沓,情绪上很难波动,言情但是太软,不够有力,也不够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