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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杏子红
评论:随意
豪侠
传闻“武林豪侠榜”排名第一的大侠谢飞雨被后起之秀鹤云天击败了。
传闻鹤云天用了他几年前一鸣惊人的绝招,“一鹤擎天”。
传闻谢飞雨那把名列“江湖神兵排行榜”第三的“销雨剑”被鹤云天以掌力震碎。
传闻谢飞雨亲手将代表豪侠第一的戒指传给鹤云天,从此退出江湖。
鹤云天刚到名侠齐聚的豪侠馆门口,便听到如上议论。
这也难怪,不论是谢飞雨还是销雨剑,都是近十年中江湖人津津乐道的话题,鹤云天今年不过二十岁,也是从儿时便听着谢飞雨的传说长大的那一辈江湖人。
豪侠馆中向来只有“武林豪侠榜”排行前一百的名侠才有资格踏入,这里都是熟识谢飞雨和鹤云天的熟客,遇到此等大事自然是要打听第一手八卦,鹤云天一只脚才跨过门槛,馆内本热火朝天讨论着的名侠便都齐刷刷止住话头,一窝蜂涌向鹤云天,争着要问他这一战始末。
鹤云天年纪虽轻,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沉稳,不论前辈同侪问什么,他都始终谦和有礼,从容应答。
“是谢前辈让着晚辈。”
“侥幸而已,只胜了谢前辈一寸剑锋。”
“谢前辈早已有意要将销雨剑重锻,倒不是因为这一战之故。”
人人都看见,他的手指上,那枚只属于“武林豪侠榜”第一名的大侠的戒指正闪闪发光。
此外,他一袭白衣,腰间悬青玉佩,始终带着春风化雨般的笑容,活脱脱一个风流佳公子,自他进入“武林豪侠榜”起,便同时也名列“武林公子榜”第一至今。
豪侠馆众人听了,更是不住赞叹他“少年风流”“毫不居功自傲”,鹤云天含笑谢过,又交谈了几句,才露出几分为难之色:“晚辈今日原与人在二楼雅间有约,前辈们可否容云天稍离片刻?”
豪侠馆二楼雅间不是寻常人能去的地方,只接待贵客。所谓“贵客”,不止于武功,更在身份地位,人品样貌。
众人目送鹤云天被侍女领着走上二楼,都十分艳羡。
在“武林豪侠榜”第二位待了快二十年也没能晋升的“霹雳手”段唐叹了口气:“后生可畏!我这一把老骨头,早该退出江湖了!”
同样名列“武林公子榜”的“百晓生”霍轻柏更是暧昧一笑:“鹤兄这是艳福不浅啊。”
“这是怎么说?”
众人一齐追问,霍轻柏轻摇蒲扇,摇头晃脑道:“各位有所不知,这豪侠馆背后的老板娘,可是个绝世美人,有倾国倾城之姿,二楼雅间“贵客”的规矩便是她定下的,除她之外,再没人能用二楼雅间。鹤兄定是被她看上了!倒也不奇怪,以鹤兄这般人才,仪表堂堂,风流潇洒,我若是女人我也要爱上——”
鹤云天被侍女引入雅间时,约他之人早已在屋内相候。
与楼下霍轻柏所传言的不同,那女人相貌平平,目光锐利,鹤云天只与她对视一眼,便立即低下头来,再不复楼下的春风得意、游刃有余。
“花老板。”
花老板应了一声,淡淡道:“答应你的,我都已做到了,如今名声地位一样不缺,你可还满意?”
鹤云天点头如捣蒜,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花老板神通广大,云天早已知晓。先前答应您的银票我已带来了,这是一年份的费用,您看够不够?”
花老板接过银票,却不点,只扣在桌上,微微一笑:“做生意讲的是双方的诚信,你信我,我也信你,鹤大侠已经是‘武林豪侠榜’第一的大侠,这点钱定然不会亏了我的。”
鹤云天忙道“自然自然”。
“有件事还需和鹤大侠说清楚,今年您这一年,豪侠榜第一的位置是您的,但明年可未必。谢飞雨已经表示,愿意出双倍价钱买断未来十年豪侠榜第一的位置。”
鹤云天立时脸色大变,满面惊惶:“这、这怎么好?我才刚刚坐上第一的位置,怎么一年便要换人了?花老板您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您明明说,只有我这样的人做豪侠第一才能代表江湖形象……说会给我特别优惠!我哪里做得不好吗?花老板您说,我都能改!”
花老板眉头微皱,语气却是一样的客气有礼:“鹤大侠您误会了。之前确实是谢大侠没有续费,如果谢大侠因此退隐,下一届豪侠第一自然就是现在名列第二段唐段大侠,但段大侠的形象实在有碍观瞻,为了维护武林的整体对外形象,我才向购买了十年‘武林公子榜’第一位置的您提出,可以以优惠价购买此后一年的‘武林豪侠榜’第一,这也是对老客户的特别回馈。但如今谢大侠主动提出续费,你们一样都是我们的老客户,也是一样的一表人才,一个是翩翩公子,一个是英武豪杰,一样能代表江湖形象,我也不想厚此薄彼,那就还是老法子,价高者得。”
鹤云天忙松了口气,急不可耐道:“这就好……谢大侠出什么价,我出他的双倍!他已经做了十年的第一,也该退出江湖了!我才刚刚坐上第一的位置,我的时代才刚刚开始,我不能昙花一现!要什么价花老板您尽管说,我都出得起!”
花老板露出满意的笑容:“好的,那我再和谢大侠那边协商下,有结果后会再通知您。请您放心,我们一向是公平公正,价高者得,不存在内幕交易,力求让每一位客户圆满实现自己的大侠梦。”
鹤云天也扬起标志性春风化雨的一笑,恍然又是先前的翩翩佳公子:“花老板办事,云天一向放心。有花老板这样的人在幕后主持武林正道,实在是武林之幸!”
鹤云天一走出二楼雅间,楼下众人便又围了上来,这回却换了个话题,问他豪侠馆的老板娘是否真如霍轻柏所说,是个绝世美人。
鹤云天沉吟片刻,露出神往之色,言语中却带着敬意:“花老板并非寻常女子,有她实是武林之幸。”
“鹤兄这话说得……看来真是情根深种,情人眼里出西施啊!”
鹤云天只含笑摇头,代表豪侠第一的戒指在他手上熠熠生辉。
人人皆赞叹有鹤云天这样武功高强、人品风流的后起之秀做豪侠第一,实在是武林之幸。
豪侠馆内洋溢着快活的空气。
+展开
评论之前先嘬一口粉嫩嫩的新人,啊,味道好极了!(变态笑容)
真的是短小精悍,又讽刺又有趣,借武林之名隐喻现代社会中的种种幕后操作,这种转折虽然从前文中预料到了,但还是越想越有趣,红果果打资本家脸的感觉有点像以前故事会的那种文风,勾起回忆了属于是。
接下来唠叨时间到。
从整体布局上讲,剧情虽然别出心裁,反转也很棒,但是总体感觉上还是很平淡的。有讽刺,但不多,有回味的空间,但也不多。作者用心设计出来的深意没有被足够的加工。
问题就在于没有高潮,没有挑起来的那个点,整个文章都在平铺直叙,用很平淡的口吻讲述完了整个故事。读者知道了就完事儿了。
我个人比较极端,所以建议可以再辛辣一些,比如这些见不得光的交易以为两人或多人分赃不均,或者是意见无法统一起争执而大白于天下,或是偶然被撞破,将操纵者(资本家)吊在路灯上。
这里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在男主在见女老板的时候,不要让另一个人隐身,而让两位在这时候碰见。在女老板的操控之下,两人竞价而起争执,然后打起来,然后被别人发现,天下哗然。
即使不这样,建议最少也要有一个高潮。
从细节上来讲,做的不错的,这么短的篇幅,能讲完一个完整的并且有转折有深意的故事,其实挺不容易。
在节奏上,虽然因为没有高潮而流血平缓,但还算是紧凑,不是有驰无张。
但在细节和写作方式上还有可以修改琢磨的空间。
首先开篇几段传言据说,符号略多也不直爽,我还困惑为什么要这么写,结果接下来说上面是人讨论的东西,看起来就更觉得奇怪了,这里建议直接以对话开场烘托气氛。
接下来一大段的关于武林豪侠榜的介绍也建议用配角的对话加动作神态的辅助等其他方法展现出来,不至于太枯燥。
闪闪发光的戒指出现很多次,像一条线一样拽着读者,看出来作者故意反复提到这个戒指,这种设计让我想起来以前的阅读理解范文。浅显直白却有效,这里多啰嗦一句,可以试着换换其他更隐晦的强调方式。到时候再配上这样的转折,会不会使读者有种“哇,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看结尾真是老孔乙己了,由于之前所说的没有高潮不够亮眼的关系,后面这些众人其实是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时候觉得开心的,而孔乙己当中,众人是在已经知道了真相的情况之下。所以还是建议稍微改一下情节,再配上这样的台词,会更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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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笑语
斯塔族很少做梦,老实说,在我人生的前十六年里,我几乎没有做过梦,但在临近成年的这些日子里,我总是在做一个梦,或者说,我总觉得它是一个连续的梦。因为在醒来后我再回忆这个梦,只记得无穷无尽的纯白色,连地面都是纯白一片。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地面,白得耀眼,就连回忆都叫我眼睛有些发涩。
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地面永远不会是纯白色的,它要么是沙尘掩住的灰黄色,要么是被黎婆婆称为“雨”的黑水灾祸打击后出现的斑驳的黑灰色。
白色……好奢侈的颜色。我没有在现实中见过那样的白,就连神降里也几乎没有那种漂亮的颜色,黎婆婆说在半耳叔叔那代人的神降记忆里还有不少,到了我们这代就几乎见不到了。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们斯塔族早就已经习惯了见不到这样的美景的日子——如果我也像大家一样不曾做过这个梦的话。
也许我应该把这个梦告诉黎婆婆,黎婆婆是我们这片街区的祭司和智者,她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妈妈,还是拥有最多知识和记忆的人,我早该把这个梦告诉她的,但不知为什么,我总在开口前又感到一种恐慌,像说出口我的生命便要遭遇无法挽回的变动一样。
日子在我的沉默中一天天过去,这个常叶还算不错,黑水灾祸只毁掉了我们很少一部分的母株,大家都很高兴,但藏在我心底的不安却一日日地膨胀起来,我无法操纵这片垂落在我头顶的阴影,只有梦境成为我短暂的栖身之地。我越来越习惯于在一片纯白中生活,我见到我走在地面上,留下浅浅的脚印,又很快湮没在无尽的白色之中。梦境多好,但我不得不醒来再面对更大的阴影和更深的恐慌,甚至旁人都看出我的不对来,但好在成年式就要举办了,即将要面对成年式的孩子怎样古怪大人们都不会太放在心上的,我这样想。
但我没想到的是,还没有到来年的成年礼,在落昼我生活的世界就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动——黎婆婆病了,病得很严重,我抛掉了我内心的胆怯和惶恐,成为了照顾黎婆婆的那个人,我见着她一天天地虚弱下去,从咳嗽到站立不住,再到只能躺在床上难以动弹。但她的智慧却从未褪色,某天我趴在她身边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的手掌轻轻地落在我的头上,传递着温暖又慈和的温度,我终于同她分享了我这大半年来的梦境。
“那是北国的土地。”黎婆婆这样说。她告诉我,我所见到的白色是雪的颜色,它是北国亘古不变的存在,掩盖了一切的历史。
从那日起,我的梦有了新的变化,我梦到我向下穿过白雪积成的土地,也梦见我飞向白雪来时的天空,但我醒来的时候总会忘记我所见到的一切,我想要问黎婆婆,但她却没有回答我。
她已经不用再回答任何的问题了,我见到她智慧的眼神熄灭下去,如星星般闪亮的光点从她身上散落到周遭的世界中去,还在我眼前绕了个圈,我突然明白了祭司眼中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黎婆婆的归天祭是在落昼最长的一天举行的,那天,所有人都来到她身边,亲吻她已经闭上的眼睛,就连刚出生的小婴儿都不例外。我见到那些闪亮的光点落到每一个人身上,像在回礼。
“我们的神将引领这位智者去往祂的神国。”我是最后一个上前的,我握住黎婆婆早已僵硬的手,亲吻她,“而我将遵循神的意志,去往北国。”
每一个新生的祭司都有独属于其的试炼,长辈们自然也不会拦着我,他们只是拉住我,在归天祭上跳了一夜的舞,那是成年式的仪式,这一夜过后,我就是无可否认的大人了。
天将亮的时候,我辞别众人,向北去。我不知道前路会遇见什么,只知道无论在哪,我的方向都只是向北,有时迷失了方向也不曾叫我停下脚步,我追随着我的梦境向前走去。
下雨的夜晚我会见到一条巨大的鱼飞翔在落着雪的天空中,那时候我便会暂时休憩一下,同当地的母株对话。祭司的智慧是通过母株传承的,而我们刻印自己的经验的时候,又能传递给她们以能量去持续产出维护族群生存的食物,这是神明赐予祭司的责任和恩泽。
有时正在流浪的祭司得到了神明给予的第一份恩赐,就会驻扎于一地,成为当地的祭司。我向北的旅途见过太多的祭司,有人同我并行过不少的时间,最后停留在某地,我却始终没有停驻下来。那条巨大的鱼总在我需要离开之前游过我面前,我见到它身下被遮出一片黑暗,那是雪国的黑夜,我站在黑夜的边界上,却无法向前去,于是我又向北。
后来,无论我行到何处都有人能认出我,我已经是斯塔族人口中流传的传说,可我分明都要忘记我是谁了,只记得一路往北。
在漫长得我都无法数清的日子中,我已经忘记我流浪过多少城市,也忘记我留下过多少刻印,我终于一步步走到梦中的大鱼身旁去,黑夜无声,我却听到黑夜的回答,它对我说:“小鱼儿,向北就好,不必怕迷路。”
我醒来,见到面前的这片广阔海峡,终于见到了梦中的黑夜。
它越至海中,潜入海底,变为庞大的飞禽,只轻轻一抖翅膀,便抖落一道铁色的灰烬,我有了一座桥。
此刻我身旁无人,只有我同这具年华老去的躯壳,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走到比黎婆婆还要老的年纪,但我却在踏上桥的那一霎那,变作一尾鱼儿,跃向天空,落到了最初的梦境中。
我听到神的声音落下,我得到了祂的恩赐,那是清净一切罪业、及其一切殊胜的成就同四种灌顶的智慧。我听从神的指引,将落在北国大地上的白被掀开,露出被掩盖的一切。
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庞大城池。
+展开作者:不落虚
要求:无声
一镐子下去,冰屑和泥土被带出。银色的十字镐照得泥土闪闪发亮,但是没有人会去欣赏无用的泥土,比起这些,对他们来说泥土之下被掩埋的东西才是重中之重。镐子被不知疲倦的人挥舞了多少次,一铲一铲的泥土被抛向地面,落在那堆由砖石和泥土堆积起来的土丘上。
一个戴着斗篷的人就这么站在坑边看着这些热火朝天的汉子们干活,没有人知道斗篷下的人身份,也没有人知道半个小时前这个人被紧紧扣在一起的眉头。他们只知道,半个小时前雇主加了双倍报酬,要求他们从铁锹换成镐子。
“当——!”镐子碰见了某种坚硬的东西,敲击声在这个洞穴里回荡不去。为首的男人看向斗篷人,等待下一步的指示。
斗篷人从坑边一跃而下,为他绕开了一段路让其通过。只见那个人从斗篷底下伸出一只带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慢慢拂开刚刚镐子敲过的地方,露出了黑色的一角,上面隐约有纹路可见,除此之外要等挖出来了才能看见全貌。
斗篷人笑了一下,管他们藏得多深,老鼠就是老鼠,即使有“棺椁”还是这样。
一共是六副,漆黑的金属怪物散发着白雾——那是温度过低导致的。上面刻满了晦涩难懂的字符,但斗篷人看见它们却如喝水一样简单,字符在脑子上下翻飞,它们排列,它们组成,它们被自动转化成简单的字句浮现于脑中。
“……把它们……”为首的汉子终于听见了这个雇主的声音,很沙哑,像地上的沙子被用力来回摩擦的声音,他几乎要听不清对方在说些什么:“全部,装到外面的,车。”
当晚十二点,最后一趟列车在车站敲响了铃——明天这里就会被封锁。别紧张,只是没有什么人会再来这了,上面不会把每年铁路维护的钱花在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所以也就不会在意这趟列车最后额外挂了节车厢了,不过本来也没多少人上这趟即将停运的车便是。蜿蜒的铁路在这片大地上盘绕,黑色的烟雾,火车的鸣笛,和那盏亮如白昼的灯,刺破了这个本该沉默的夜晚。
一个金发的少女坐在窗边,车厢里灯全熄了,只有她面前不停摇晃的火光还有一丝光亮。她单手托腮,另一只手藏在了斗篷里。
——这里是一切的开始。
那个时期,还没有铁路,也没有建筑,甚至没有人类,连极耐寒的动物也不愿踏入这里。
这就是奥普维特,传说中这是一片受了诅咒的大地。
少女听着车厢与车厢之间的咯吱声,陷入了过去的记忆之中。
欢笑声......不,是剧烈的喘息突兀地出现在这个地方,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奔跑着,衣着单薄,双脚青紫……但他们确实实奔跑在这片大地上。大团的白雾从他们口中不断呼出,而肺部也传来撕裂般的疼痛。即使是这样,他们也想活下去,但是身后不远处那响亮的犬吠游荡在上空,这声音仿佛不仅仅是犬吠,更是死亡的脚步声,他们的双腿被沿途的尖刺划出了许多的小口子,那又如何呢?
可火车的鸣笛拉回了她的思绪,从车头“走”到车尾,最后她发现了不对劲。这里没有第二个活人了,可那敲击声、细细的咒骂声、还有车厢的摇晃和明灭的灯光,少女走到了放着那几个铁怪物的角落里提起了手里的灯,她注意到锁扣移位了。
有人还在挣扎。
彼时,在外人眼中少女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手无缚鸡之人,她甚至只拿了一根撬棍作武器,灰眸总是低垂着让人看不清她的眼神。
忽然,背后的窗户大开,外头还在下雪,连手上的灯都被这风雪吹得摇摇欲坠,被打开的窗户塞进了许多的雪。车厢里变得湿漉漉的,把一切吹得一团糟。
很冷,风也很大。
少女这么想着,这还远远不够。
她猛地转过身,抽出来身上的撬棍,往后方抽去——
在左手抽出的一刹那,她迅速右手抬起格挡,借着旋转的惯力抬起了右膝盖重重地往上一顶。
那背后偷袭的人被这一击打得猝不及防,整个人被撞碎了木门,背部狠狠地撞在了金属上,一口血混合着破碎的内脏被吐了出来。
少女走到他的面前,揪着这个人的肮脏衣领,把他提了起来往外拖。这途中,那个人嘴里一直在嘀咕着什么,那语言少女听的一清二楚——那是上个世纪的语言用词了。
“……还认得我吗。”少女没看后面这具活着的尸体,她只想把这东西塞回应该待的地方去。血痕被拉得长长一条,她也不管那声音渐弱的呻吟,因为那东西认出来了她是谁。
从那支离破碎的字句中她只拼凑出了一个意思:怪物。
少女也不想在意这么多了,就在她拉着那东西的衣领走到被打开了一半的铁怪物前,手上用着的力忽然就松了。她当机立断将手上的撬棍往后一送,但挥空了,只是手上还留着衣服的残片。
很烦,不想做这之外的工作。她想着,但又只能往回走把那东西抓回来。随着她一步步踏出的动作,身体也产生了某些变化,具体可以表现为:她现在是浮空的,靴子和地面留出了一点距离,视野变得更加清晰,周围的声音瞬间被放大几百倍。
滴答。
少女一跃而起,而手中的武器也紧随其后地从下往上挥起,带着响亮破空声,还有对方惨痛的喊叫。
肋骨应该是断裂了,也许已经扎进去了,无所谓,“棺椁”会负责治好这些的,在此之前只要不让这东西死了就好。
真可笑,呼吸声这么重,就像在她耳边大声喘气一样。以为列车行驶和摇晃还有远方的汽笛声就能蒙混过关吗?
少女拽着这块死肉的脚,带着他拖回了一开始的车厢,终于“棺椁”还是合上了。
在解除“状态”的那一刻,她觉得身体被拉入了绞肉机内,伴随着某种声音的细密私语,将原本的脑袋挤得鼓鼓胀胀的,就好像要爆开一样。过去的记忆不断在脑中闪回,但那都是另一个人的。
使用得越多,融合度越高。少女的眼睛开始呈现出一种涣散的状态,好像有一个人要带着满身的血污撞进她的身体一般,要把她带回那片雪原,带回那个开启大门的夜晚。
——在那群也许不能算是“树”的物质下,一切都变得有些苍白。祂抬起头,带上自己的手臂——腐烂的肉顺着勉强称作“骨头”的东西缓缓流下,带着浓黄的水。粘稠的声音从喉间发出类似于“咔嚓”的杂音,祂越于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之外,却带着致命的吸引力,但是这一切就是不可思议地发生了。群星闪着微弱的光——在这伟大的诞生下,不论什么都会显得黯淡无光罢了。那惊叹、那恐惧、那仰慕,在这一刻,达成了某种美妙的平衡。头顶的星空,那令人作呕的声响再次从那里传来,在这样的时刻,祂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那炫目的,扭曲的光在列车的上方不断倾泻,似乎神灵也在为此感到恐惧——这个时候没有人在乎是否被亵渎,他们沐浴在“神”的荣光下而动弹不得,他们在一同迎接神的降临。
几日后,列车到站了,最后的车厢只下来了一个人,她蓝色的眸子清澈如水,她微打着卷的灰发听话地垂落下来,她对人们礼貌有加。她在这座名为“纽兰特”的城市迅速安顿下来,从此过上了平凡幸福的日子。
是吗?
+展开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倩倩,听说你家要拆了?”
倩倩正好从茶水间接完水往回走,迎面碰上了怀着孕的同事。
“是啊,听说拆的还挺急,这两天就要给村里开会了。”她笑了笑,话语里一半是兴奋一半是抱怨。对于住习惯了平房大院子的人来说,楼房实在是太过束缚。
“嚯,你家那么多屋子,分怎么也要两套了吧?”同事不是很了解行情,只是无聊的时候刷视频看过两眼,倒也知道本地拆房政策是与占地面积相关。
“分不着那么多的。”倩倩往墙边靠了靠,给其他同事让路,“好几平才能折换楼房一平呢,亏得很。”
“还这样?”同事讶然道,“我还听说会按人头分平方的,你家四口是吧,凑凑怎么也要差不多吧?”她还特意讲了自己前公司的同事,为了赚拆房的人头红利,跟她对象赶紧生了二胎的。
倩倩点头,赞同了她的疑问,“我们村是按户按人头。”总而言之就是,一个户口本能分一套房,只要家里成年人够多,能分出足够多的户口,就能有好多套房子——只是一户一本的,可能平方也不是很多,大多数村民都会选择转卖给村子,直接套现钱。
但无论如何,分户肯定是眼下最划算的方案之一。
倩倩家也是这样操作的,要不是她妹妹还没成年,可能她父亲能把一家拆成三户。这不,要拆房子的消息放出来没两天,倩倩就已经被“逐出家门了”。
如此倩倩家村子要拆迁的事情没两天便传遍了整个公司,而她的男朋友自然是把这其中政策研究的明明白白。
“亲爱的,”这天下班,从来都是T恤牛仔的男朋友忽然穿了西装,手捧鲜花,“嫁给我吧。”
要说感动是有的,但倩倩很清楚,这时候男朋友提出结婚有九成的原因是拆迁补的房子。不过她也不在乎,本来两人也是要结婚的,在此之前男朋友为了来陪自己,还特意买了外地的房子,打算在本地买新房。
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两人到现在也没有定下到底买哪里的房子。
现在好了,有拆迁房他们也不用多余思考。
然后,她答应了男朋友的求婚。
两人挑了个比较近的好日子领了证,顺便把男朋友上到了自己的户口上,这才开始走正常的婚礼流程。
“周末去试婚纱?”周五晚上男朋友一边刷碗一边问倩倩,顺便还推荐了几家提前看好的婚纱店。
倩倩自无不可,婚礼流程什么的都交给男朋友,新娘只负责美就够了。
就在两人联系好婚纱店预定了到店时间,准备洗漱睡觉的时候,男朋友接到了公司的电话。他皱着眉头去了洗手间,倩倩躺在床上等了大半小时,电话终于讲完了。
“明天要出差……”男朋友委屈巴巴地扑到她怀里,满脸的不乐意。
倩倩虽然也不开心,但作为成熟的社会人她非常能理解这种无法拒绝的工作请求有多为难,显然她并不打算当那个无理取闹的角色。
“去呗,反正店都约好了,我找闺蜜陪我。”
安慰好男朋友,两人便安心睡了。第二天男朋友天不亮就出门了,倩倩则睡到日上三竿,卡着点跟闺蜜到婚纱店,试婚纱的同时还问了婚纱照的问题。
时间就在忙碌中飞逝而过——其实也没有太久——不过两个月,倩倩家村子的拆迁被提上了日常,她请了一周假用来搬家,一家五口便入住了市里比较偏的拆迁房小区。
原本倩倩自己一户是分不到多少平的,但她父亲想着把房子当两个孩子的新房,就把自己一百五的大房子换给了闺女。
抽签抽楼层的时候运气不好,倩倩原本的七十平屋子抽到了小区最里面那栋,而她父亲的大房子抽到了小区门口这栋。楼层倒是都还好,也算是圆满。
又花了两个月装修完房子,两人婚期终于到了。
结婚的东西又多又杂,工作日也找不到什么人来帮忙,所以这几天倩倩都是住在新房的。白天有父母帮忙打点,晚上她就自己搞。至于男朋友,则是在老家忙活。
两人每天晚上打个视频聊聊天吵吵架,竟然觉得还挺期待的。
“我跟你说,我今天看到楼道里有贴喜字的。”倩倩一边打包红包,一边说。
“哦?楼里也有结婚的?”男朋友那边正在往墙上贴气球,那气球仿佛跟他有仇一般,就是不往墙上贴。
“可能是。”她刚搬来也不知道楼里都住着谁,反正不是她爹贴的。
“那到时候咱结婚怎么着?把他的喜字撕了?”
倩倩赶紧打断男朋友,“怎么能撕掉呢!买个大点的盖过去就是了。”人家也是喜事,总不能给人家搞不痛快。
“行吧。”反正不是男朋友贴女方家,他自无不可。
随后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临睡前男朋友还问她,要不要买婚礼上用的假戒指。倩倩说买,她先去网上看看攻略再说。
然后两人就挂电话了。
倩倩收拾完一看时间已经将近十二点,直接就睡了,第二天早上起了个大早,想着抓紧时间洗澡上班。
但在她早上还没起的时候,敲门声响了。
“谁啊?”她爬起来透过猫眼看门外,是个穿着旗袍的中年女性。
“今天我家孩子结婚,来送喜糖的。”中年女性笑得像朵花一样,“按老家那边的规矩,得给邻居送礼,劳烦您开门接一下吧。”
倩倩本来没想开门的,但一想到男朋友老家还有更多闻所未闻的结婚习俗,便没再多想,大喜的日子,总不能触人家霉头吧?
她便开了门,接过了对方手中的喜糖盒子。
空的。
“哎?倩倩今天没来上班?休婚假了?”
“没呢,她结婚不得还有一周吗?”
“怎么打电话也没人接啊,这一堆活儿怎么办?”
同样联系不到倩倩的男朋友,一边开车往未来岳父家赶去,一边笑着把不常用的那部手机从车窗扔了出去。
“一百万换个二婚,血赚。”
End
Ps.警惕新型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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