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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梁教授!”
“来了,来了!”
瘦弱青年一路跑来,连跑歪的眼镜都顾不上,满眼都是喜悦,“文物,回来了!”
被称为梁教授的中年女子闻言,从无数待修复的文物中抬起头,她稳稳停住手中的笔,将其搁到笔架上,这才急忙起身,跟着学生一起往仓库跑。
早在半个月之前,在海外拍下文物的捐献者便将电话打到梁教授这里了。在这批文物中,有一副受损严重的古画需要修复。
待他们插队取到古画后,迫不及待回到工作室将其打开。
那是一幅已经几乎看不清模样的人物肖像画,画中主角身材矮小圆润,仿佛年画娃娃,但诡异的是,它的眼眶里是空的。
梁教授和学生围着它研究了好几个月,确定所有修复细节后,开始动笔。
又是一轮雪化梅开,他们终于将古画修复完毕,现在只剩最后一步。
“点睛。”青年拿着笔,紧张地吞了口唾沫。“教授,真的要点吗?”说实话,空眼眶的娃娃是很可怕,但他总觉得不应该点。
“点吧。”梁教授背手站在他身后,“它应当看看这世界。”
青年鼓起勇气,执笔,一鼓作气。
深沉的黑眸跃然纸上,画中娃娃仿佛活过来一般,眼眸灵动,银铃悦耳。盯着那双黑眸时,青年忽觉一阵微风,眼前景色斗转,再眨眼,见到的便不再是梁教授。
“长生,”年轻夫人穿着干净的粗布麻衣,怀里抱着可爱的女儿,倚靠在丈夫身边,“你快看,腊月多高兴啊。”
蔺长生笑着拿毛笔逗弄女儿,但并没能将其注意力从桌上的画中转移。
“咱家腊月这么喜欢爹爹的画,将来一定能成大才女。”他最后两笔将画勾勒完成,转身接过孩子,”瞧,跟腊月像不像?“
还不足岁的小娃娃根本不会说话,她咿咿呀呀手舞足蹈,眼睛却从未离开过那幅画。
蔺夫人这会儿空出手了,将丈夫的画抽出,立于眼前仔细打量。
“像,太像了。”
除了那空无一物的眼眶,简直跟女儿一模一样。
“长生,为何不点睛?”
“小娃娃的肖像,可不能点。”长生跟女儿玩起胡子扎脸的游戏,漫不经心地回妻子,“点了,画便要灵,会将娃娃的魂魄吸走,然后咱家小腊月就见不到爹爹和娘亲了。”
蔺夫人听完没在意,权当是丈夫吓唬小孩儿的台词。毕竟,他们家就是靠蔺长生画画赚钱的,自家丈夫给县里的老爷画画像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张了,其中小公子小小姐的肖像也没少画过,可没见这么多讲究。
难不成,那些丈夫画过的少爷小姐都被吸进了画里不成?
她给丈夫一个”我知道你就想偷懒“的眼神,笑着将画卷起,“那明日送去裱画师傅那里,裱起来。”
“裱起来!挂在咱腊月的闺房里,等她长大了,就笑话她,看谁家小娃娃在爹爹温书的时候来捣乱。”
小腊月被爹娘一通教训,但她不在乎。她只想知道,那个藏在画里的小朋友什么时候能出来陪自己玩。
蔺长生是童生,比起才气,他的画工更得县令欣赏。虽说不是什么名家,但县里老爷们,谁家有需求了,都会优先想到让蔺长生来画。
曾有京城来的翰林老爷夸奖过,长生的画是有灵气的,画什么像什么。若是日后没放下学问,单凭这手画工,也足以入陛下的眼。
蔺长生听闻,很是欣喜,自是更加努力的求学温书,偶尔空出时间来画两幅画赚取银子保证温饱。
虽然耕种的压力落到了蔺夫人肩上,但她不觉辛苦。她很喜欢丈夫读书画画的模样,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更喜欢活泼的腊月。
可惜好景不长。
蔺长生参加府试的那年,北方惊现饥荒。
蔺夫人是普通农家子,不动学问,她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干涸开裂的土地,不知道如何形容盘旋于茅屋上空黑鸦的恐怖,不知道该如何让自己的女儿吃一顿饱饭。
她的小腊月还不到三岁,已经饿到脱像,再也看不出画中白嫩的痕迹。
没有水,没有粮,树皮也扒干净了,草根也碾成了粉末。她抱着瘦小一把的女儿,哄着她,将碗里粘稠发黑的血混着草根粉喝下去。
“娘的腊月啊,醒醒,吃饭了。”
蔺长生去州府考试的时候,家里还有面;当他考完后,更北边迁来的逃荒者已经冲破州府城门,将粮仓一抢而光。
他将没有吃完的干粮揣在怀里,将所有衣服都穿在身上,扔掉包袱,连毛笔和墨都一同抛却。蔺长生把脚底土抹在脸上,抓乱头发,混进逃荒队伍中,逃出州府。
趁着月色,他调转方向往家的方向奔去。
饥荒干旱,意味着什么?
它意味着人不为人。
蔺夫人将呼吸微弱的女儿藏在炕洞中,用喑哑的歌声为她阻挡破门的轰响。
“藏起来,娘的小腊月最乖了。不要出声,好好睡一觉,醒来就能看到爹爹了。”随后,她背过身,用身体挡住那又小又暗的洞口,早已失去光芒的双眸对上烧杀抢掠的恶徒。
恶徒没有说话,神情麻木,看到蔺夫人的时候也只是喉头滚动,咽下口水。他举起黝黑的锄头,将眼前的食物大卸八块,与同伴分而食之。
蔺夫人的血,则溅得到处都是——包括挂在墙上的,小腊月的画像。
青年眨了眨眼睛,适应了一下降低许多的视野。
他看着满地粘腻,再看看身上的粗麻短衣,有些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熬夜猝死了还是干活的时候睡着了。
“腊月认得你。”
趴在洞口的小女娃撑着圆嘟嘟的脸颊望向跟自己一般高的青年,“你在爹爹的画里。”
“画?”青年闻声转身。
墙上是溅了血的古画,面前是画中人。
画中娃娃原本空洞的眼眶里,落下了两滴暗红的血。
“腊月找不到娘亲了,哥哥你能带腊月找娘亲和爹爹吗?”腊月爬出炕洞,小心翼翼地捏着青年衣角,眼神中充满乞求。
青年毕竟不是个单纯的孩子,能做修复古画文物这行的,历史学的大都不错。光是打量一番四周,便也清楚发生了什么。
他没有拒绝,牵起腊月的手,笑着说:“哥哥带你去找爹爹。”
他带着小腊月从村子里穿行,路过干涸的小溪,路过森森白骨,路过破败城门。他们一路从村子走到京城,又从京城飘洋过海抵达另一片大陆。
最后,还是回到了熟悉的地方。
“哥哥,腊月看不到你了。”腊月紧紧攥着青年的手,却根本抓不住。陪伴自己多年的哥哥终于连虚影都要消失不见。
“腊月不怕。”青年再次见到梁教授的时候,他温和地拍了拍腊月的手,“我们回家了。腊月要见到爹爹和娘亲了。”
又是一载春秋,腊月乖巧的缩在原地,在无尽的黑暗中等待。她没有发出声音,很听娘亲的话。
睡一觉,醒来就能见到爹爹了。
逐渐的,她感觉到温暖,听到喜鹊的声音,嗅到娘亲饭菜的香气。
“腊月,娘的小腊月。”
“快让爹爹瞧瞧,咱的小腊月有没有变成大才女。”
腊月睁开双眼,见到爹爹和娘亲,她又哭又笑地扑上去抱住他们,被他们捧在怀里哄。
“走,跟爹爹和娘亲回家。”
“回家!”腊月举双手欢呼。
但是转头,她却没有见到一直挂在床边的画,以及画中的哥哥。
“哥哥?”
梁教授将博物馆展示柜的玻璃门锁好,后退两步与同样顶着黑眼圈的学生并肩而立。
“做得很好。”她夸赞了学生。“修复的非常棒。”
“谢谢教授。”青年摘下眼镜,揉了揉发红眼眶,悄悄小声道,“欢迎回家。”
+展开
看到“他带着小腊月从村子里穿行,路过干涸的小溪,路过森森白骨,路过破败城门。他们一路从村子走到京城,又从京城飘洋过海抵达另一片大陆。”的时候还在想,修复文物的普通学生就算穿书穿画,一肚子的现代知识面对饥荒也没办法解决吧……
直到看到结尾……哦……原来是这么个“修复”……
设定还是挺有意思的,但是看完会有种,这种“修复”意义在哪里的感觉——枉死的人的灵魂需要安抚,但几千年里那么多枉死的人,真的能安抚过来么?而几千年后的貌似和美的“一家团圆”,真的能让当年惨死的魂灵得到修复和安抚么……
这篇故事来说挺完整的,设置也挺好的,但看完总会感觉缺少了需要去做这件事的理由。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异能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法律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这是一场跨越10年的案件。
过了11点,远离繁华区的小区群逐渐恢复平静,小区楼上电灯盏盏熄灭,只剩几只孤灯坚挺明亮。楼下停靠的一排车辆无人关注,漆黑整片的车窗内正有双眼睛正紧紧盯着其中几扇窗户不敢离开,车内仅有微弱的手机灯光,以及两个人。
那双视线最终敌不过体力,贴着窗户的小子放弃了观察,回过头压低声响询问:“哥,我们要盯到什么时候?” 小伙子不觉皱起脸,思来想去又道“我们没按规定出来,是不是不太好?”
小伙子身旁的小哥在手机屏幕上挪开目光,向车外瞅了两眼,时间停留不过半分他又继续拿起了手机拨弄着页面。语气慢悠悠的,似乎没有一丝着急的意思,
“小刘,别急,不到点。”他翻了身,找了舒适姿势美美的躺下,这辆车的配置实在是太低,车厢里的坐垫梆硬很搁屁股,他又翻了回来。”等过几天我去给上级请示给咱换辆车,高低也得整个路虎开开。“可车的配置实在是太低,就连这小小的翻身也是吱悠作响。
“嫌疑人工厂螺丝仔,一个月就回来一次,在咱辖区是他工厂宿舍。”他指了指窗户,“这才是他家,换做是你,你也会赶着夜车回来。”
小刘刚毕业没多久青涩的很,年轻人大多不敢越过规矩这条线,可身边这个人就是个不守规矩的主,强拉硬扯下小同志还是跟着这位余朔明队长出来,尽管如此小刘还是乡挣扎一下,看着时间不免担忧 “这快十一点半了。”
深夜11点20分左右,还差10分钟就要十一点半,这不是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可数着时间过也比缩在这里干瞪着眼要好。
打个喷嚏都能震亮整栋楼的时间段里,任何的声响都那么的清晰大声,车顶上方不合时宜挤出摔打家具的声响,持续一段时间后重新恢复了平静,余队朝后视镜望去,楼上也没有任何异状。
这诡异的寂静使他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开始有些神游的小刘立即感受到明显的推力,那只手打开了车门,余队音量不大却是掷地有声,“快下车。“ 小刘见状立即下车。
深夜11点22分,小区内没什么不同,只是其中一辆普通的捷达车内出来了两位男子而已。余朔明出车门后下意识往面前楼上看去,还是没有异常,他暗暗思索,那声音急促中携着慌乱,那绝不是正常的声音。
小刘披上外套,将双手塞进裤兜 “哥,听说今晚要下雨,这天还怪冷的。”车外的呼啸惹得他忍不住打了喷嚏。
小刘后撤几步仰着头,头顶玻璃声响突兀出现,几片玻璃从空中洒下,紧接一具庞然大物随着剩余碎片径直砸下,不算巨大的东西毫不犹豫摔在这辆车上,小刘被巨大的动静吓到,鼻子瞬间没了痒意。等小刘缓过神来,车顶早就被不知何物的物体砸出裂痕,因时间风化过久的车玻璃更是不堪其重,整整一面风挡玻璃干脆粉碎,碎的只剩渣渣。物体周围洇出红色,车体也没能幸免,被印上赤色痕迹。涓涓液体从重物中流出,一只手直愣愣的摊在车上,小刘这才发觉这哪是什么重物,这是尸体!
小刘的脑子像是埋进了白雾里立马就蒙了,双手双脚不听使唤,不敢再看面前的东西一眼,回过头就要找身后唯一的哥。可楼里的声响还没有结束,身后唯一的哥根据响动向门口试探,身穿黑衣的男人从门内出现,男人脸戴口罩揣着兜跨出门槛, 男子从余朔明身旁走过,厚重的外套下难掩铁锈气味。男人口罩下游离的眼神迫使远离余朔明,余朔明手中捏着烟假意要点,一个烟鬼有什么好怕的?大部分都是这么想的。
“哥,,余队,余队。”
小刘的脑袋就像被塞进洗衣机里一样不分青红皂白,着急忙慌走向余朔明,黑衣男子意识到了什么,见这情况起了逃意,推开余朔明向小区大门跑走。余朔明见状立即跟上,撇下一句“你去报警再跟你哥打个电话,我去追人。”
他追的很快,就差几步便跑在黑衣男人背后,很快消失在了小区内。
深夜11点35分,街上空无一人,黑衣男人飞奔的速度很快,人烟稀少的街道给了他逃跑的空间。可这座小区又离夜市街很近,两人一前一后追过小路于是稀稀拉拉出现了其他人的身影。这片区域正如小刘那样说的,不是余朔明熟悉的区域,不敢放肆抄小道截胡,速度比平常的他慢了不少,即便如此也是紧挨着黑衣男人不放。
随着穿过小道,热闹的喧嚣声更近了,黑衣男人明显是向那边奔跑试图甩掉这个难缠的家伙,余朔明不止在追且不忘观察身形,黑衣男人中等身材不算高,身手也不算矫健肯定是当地人,这家伙如鱼得水,各种小道换着折磨身后的便衣余朔明。追了不下十分钟,他清楚察觉到黑衣男人体力的耗费,余朔明两步并作一步眼看胜利在望,可惜天公不作美无情的给他泼了一盆洗脚水,下雨了。
起初雨点密密蒙蒙,他没有在意,雨点变大只是霎那,等缓过神来随便的水泥地都冒着泥土味儿,小道开始湿滑稍有不慎就会摔倒,余朔明见如此只好剑走偏锋,踩着旁侧台阶越过湿滑处,在拐弯处张开双臂一跃而下,
“啪唧——”
拐弯处是未干的水泥地,黑衣男子似乎也没能预料到这个意外,转过身看见身后人同样掉进其中,泥坑不深一直绵延到道路尽头,余朔明整个半身都被泥水浸湿,裤子沾满泥巴又被逐渐滂沱大雨洗刷一遍,还被路过的车辆冲刷一遍,雨雾开始掩盖余朔明的视线,黑衣男子跌跌撞撞逃离现场,不顾路边的泥巴阻拦,狼狈逃跑中甩下一只皮鞋很快消失不见。余朔明捡起皮鞋,拨弄头发试图看清黑衣男人逃跑的方向,在别人地盘上如此狼狈,还是头一次。隐隐约约的道路尽头他只能看见火车站的招牌,又瞬间被雨幕淹没。
深夜12点10分,雨在回来的路上早停了,只有余朔明无尽的尴尬心情没有停。一辆破警车开向局内,小刘一路开车也没敢吱声,可是浑身泥巴的队长实在是太好笑了还是没忍住笑出声,这状况要是被林永骏副队看见,得是多么滑稽的景象?车门打开,泥水哗哗淌了一地,
“这就是搞成这样的理由?”
余朔明抬头看见二楼在窗边迎接的男人,小刘挠挠头喊了声副队好不敢再说话,二楼林永骏不禁皱起眉头,这人的手中还带着文件,一见这架势眉头大皱特皱。余朔明的脸上撑起笑意,乐呵呵的挥了挥手,指了指二楼窗内的衣架“办公室有套新的,我这就上来换上!”
余朔明下了车,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处整洁的地方,手里的证物皮鞋被封存的严严实实,他走进办公楼内,崭新光滑的地板上被他留下一排浓墨重彩的泥印子。转上二楼,不走几步就能看见“队长办公室”的门牌,办公室的门是虚掩的,走进看这扇门有了污渍,他轻轻叩门,随即门后有了声响:
“请进。”
办公室内传出声音,声色没了往日起伏的音调多了更多的沉稳,余朔明打开队长办公室的门,这扇门可比之前的那扇干净多了。打开门后,林永骏依旧没有放下手中的文件,房间内安静的只剩下翻页与指针声,那是一台电子钟,此时是中午12点10分,几年后的12点10分。
余朔明在办公室内走动,拨弄拨弄书柜上的小玩意翻翻书架上的书籍,四处短暂巡视后落在林永骏的脸上,才放心坐到办公桌对面。余朔明屁股还没坐热乎,桌对面的人停下动作递过一本档案袋,档案袋上赫然写着《113孕妇坠楼案》。余朔明有了头绪,
“ 十年前的坠楼案。” 余朔明说着: “当时刚回来,上面一通电话直接把这个案子转交了。劈头盖脸骂了我一顿。”
他顺手端起桌子对面的茶叶嘬了两口润润嗓,档案袋有点年头,自带着那个年代独有粗糙纸味,余朔明拆开档案,一沓文件拿出掂量厚度后,表情直接凝固,“这么点?”
“对,他们..” 林永骏话说半截余朔明直接接过话茬,手里没忘翻翻看看挑着重点部分看起 :“他们内部混乱近年重组,这几年稳定归结档案,旧案重查。”
“多的调查内容都在里面。”余朔明顺着林永骏的话掀到最后几页,气氛重归刚进时的寂静,“假身份?”
林永骏听到自己想要的字眼后轻轻点头,“当年火车站后台中没有吉永治这个名字的信息。”吉永治,此次事件的嫌疑人之一,与其说是之一反而是板上钉钉,死者王兰坠楼当天他便没了踪迹。
“医院后台也没有吉永治上班的信息。”
吉永治是个妇产科医生,当天并没有上班,一切的矛头引向了这个家伙,死者王兰被暴力推下楼,根据法医记录档案,死者王兰未到分娩期,却被开膛破肚,婴儿脐带还被硬生生剪断,一尸二命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吉永治好似人间蒸发,整整十年没了踪影,而最后见过他的就是十年前的余朔明。
“叩叩。”
门外露出半截脑袋,“林队到点儿,可证人还没来呢?" 这小子脖子往前伸,才看见桌旁坐着另一个人,见到那头熟悉的白毛便得知 “证人原来到了。”
去队长办公室打过招呼的小王带着剩余的文件去往审讯室的路上,这座办公楼比10年前的那栋更加气派更加高大,二楼向上就是审讯室, 单面玻璃屹立其中,白毛小伙倚在玻璃旁双手插兜,那扇单向窗户在他眼里像是不存在一样,又挤在椅子边跟林队谈笑风生。
小王没有站稳,身后走进二队队长,人称刘队,不知哪里来的消息让二队队长赶了过来,小王刚要说话,就被这人拦了下来。小王只好默声点头,刘队的身旁有个男人,对于天天在这个大楼里跑东跑西的小文员来讲,这可是个陌生面孔,看见那人胸徽的城市字样才心领神会。
“童队好。”
这句招呼一下子打到这个男人的心窝里,原本耷拉的嘴角立刻扬了起来,连连拍了小王好几下,之后才喜笑颜开张了金口:“已经不是了,交接完就退休。”
这小老头见屋里就两个后生仔,眉眼弯弯动了心思,指着屋里头的红毛后生摆摆手
“也不用多久,这个案子资料也不多,怎么问也问不出个花花来的。”
小老头得意没多久,刘队道 “这倒也不一定。”他的眼神落在林队身上 “林队一向跟寻常人,还真的不太一样。”刘队的表情愈加消沉,让小王愈加的深有体会,忍不住跟了一句 “刘队我赞同。”
小王抬眼无意中对上屋内林永骏锐利的眼神,心中不紧一颤,立即收起情绪抱着剩余资料进了审讯室的门,等关紧后才敢说:”刘队跟童队在外面,要开始吗?“
“我们是新城市民警,刚向你出示警察证,现对你进行讯问。”这套流程简直是行云流水,简单亮了警察证后进入正题,小王见状立刻坐于身旁记录,他才开始时压根是不习惯,林队长节奏太快,论哪个正常人都不可能跟上。
“姓名,年龄,户籍住址,职业,”
单向玻璃那边漆黑一片,室外俩人目光投向屋内,“那白毛小子是,”小老头打量这个怪异的发型很久了,不知是自己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脑子忘事多,怎么着也没想起有这号人。
“余朔明,35周岁,无业。”
“我就说这小子眼熟。”童老头走进几步,端详着似有非有冒出来这样一句话:“从里面出来,得是熬白了头啊”
刘队听到这样一句也不是什么滋味,可又不知怎么辩驳老前辈。
得亏屋里隔音好,幸亏隔音好,该有的流程早在外面老少对话里粗略走完。林永骏不是一个喜欢拖沓的人,他直接进入正题掏出证物袋摆桌子上,是只浑身粘着泥土的鞋子。
“废话不说,这个鞋有问题。” 老林掏出两副手套,其中一副丟在桌子上。余朔明抓起手套一样戴上,打哈哈着脱口而出:“有什么问题?只是一只皮鞋?”
林永骏听到这句瞬间抬头,这段时间交接工作本就让他睡眠不足,表情比起一往来讲更加垮着脸:“余朔明你逗我玩呢?”
“逗你玩玩,你也不看你抬头纹都裂成非洲大裂谷了。”
余朔明说着正准备起身上手摸脸,结果被小王尴尬的咳嗽声制止,他只好顺着动作拿走文件,借机转移话题:
“卷宗里记录尸体是死于坠楼,但在坠楼之前曾有过激烈的打斗行为,痕迹明显。数道伤痕细长且密集。”
“加长组合的60号手术刀刀片。组合起来全长不超过20cm。”林永骏冷不丁说道,这样一句半挨着话题的话语常常令小王以及其他组员摸不到头脑,小王此刻也只能硬着头皮记录,按照平时此时此刻屋里安静极了,自从小王入队后,他发现林队的气场加上跟不上的脑回路也经常造成这样的尴尬局面,不过这次有了一些转变。
“这只鞋为美国码。”余朔明端详鞋子,透过沾满泥巴的塑封袋能在鞋底隐隐约约看见数字“8.5码换算过来就是42码,脚长26厘米左右。”余朔明又摸向鞋底,“嘿,当时拿回来还没捂热乎,看清了鞋的制式就给被老头收走了,没想到是这种鞋。”
“应该就是这样。”林队笃定。
“这就是哪样?”小王憋不住一个屁,打完字后喃喃自语,音量很小可在桌对面十分清晰。
“这是一双仿马丁靴的劳保鞋,也就是凶器极有可能会塞在鞋里。”余朔明捏了捏鞋头,肉眼可见的坚硬,直接抱着证物鞋框框框砸桌子也是丝毫不影响。
“打开证物袋。”林队的一句话再次让小王停止了手头上的动作,余朔明凑近表情上略显担忧嘴上讲“林队长,外面还站着俩人,这不符合规矩吧。”
话毕,余朔明手一挥透过黑色的玻璃外竟然对上外面刘队的视线,这小伙子立马虎躯一震,多年的相处也知道这个表情的意思,这一盯又会了意。
刘队立刻看向童老头,让自己在短短的几秒里支走老前辈这个行动简直是地狱级别的难度,使他抓耳挠腮,快速巡视室内又转到室外,只看见一辆新款警车从大门口离开,
“哎呀,童队咱这大楼刚装修好没多久,在这待着也是闲着,咱去其他地方先,先逛逛?”童老头或许也是年纪大了,刚刚有点蒙蒙困意伸了懒腰,被这一句话激醒,这省局可少人来,平时不是什么紧急事儿也到不了这里,就只看这省局大,这可谓是来都来了。。
童老头心里这么想想,来都来了就逛逛,又不亏。临走后还不忘:“现在孩子就是一表人才,有对象没啊,我孙女大学生,加个微信聊聊。”
说这话的功夫,外面就走远了,余朔明那边早已打开了袋子,尘封10年的东西打开,鞋上附着的泥土早就风干成了一片渣渣。这是一双黑色的中筒靴,如果不仔细观察很难看出这是一双伪装的劳保鞋。鞋面除却往日的干土再无其他。
余朔明将鞋子放置于审问桌上,林永骏同样简单抹了鞋面,沉声回复:“当年他们没有条件进行血液检测,通道关闭上面不给批,就给耽误了。”
“林队长我就是个普通证人,别让我难做。”这句话他说的格外大声,像是专门向外面人讲的那样。话音未落,对面有了声响:
“别放屁,你刚才就让小刘把人带走了。”林永骏挽起靴身,“把鞋垫拿出来。”
余朔明把手伸进去,鞋垫倒是普通就是反了10年才扑上来的脚臭味儿有点叫人难受。鞋垫又像是被胶水沾上一样,牢牢扒在鞋底不撒手。
“上胶水了,里面一定有东西。”
胶水牢固可也抵不过十年,脚臭味也盖不住封存的铁锈味儿。余朔明暴力扯掉鞋垫,裸露出半个银色的刀尖。刀尖尖锐处被鞋垫摩擦没了血迹,与刀柄的衔接处却残存凝固的血痕。这就是被凶手带走的凶器。
深夜12点10分,林永骏他们队已经不停歇的折腾了1天,10分钟前他们终于撑不下去,林队下命令让他们回家休整,整个办公室上方仅剩队长办公室还亮着灯光。今晚的天气没有那年的寒冷,开着窗户也见不到寒意。一缕烟从窗户处幽幽冒出,台灯下旁是老林在反复询查着当年的文件。
错误百出的,模糊不清的文档让队员的一些调查陷入了困境。他需要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让他们更为理解林永骏已经整整48小时没合眼了,全凭垃圾筒里这十几盒薄荷烟吊着。
办公室下方还有微微亮光,一台电脑还在亮着,密密麻麻的文字与无数条监控录像摆在桌面使人眼花缭乱,小王依旧在紧锣密鼓的敲打键盘,余朔明在身后同样盯着电脑上其余信息并递过一杯热水,他道:“等指针到20,你也回去睡一觉。”
小王困的两个眼皮直打架,手上在翻动着眼睛还在努力的紧盯住关键的画面,等看完最后几秒画面后才松开鼠标,接过热水。
今晚的风就是不大,热水倒了几分钟还是热的,小王吹吹热水,捧在手里指指上面:“林队比我们更辛苦。他已经熬了两天大夜了。”
余朔明逮住空隙接过鼠标,快速浏览着屏幕中的信息,听小王这么讲他饶有兴趣:
“他现在时常这样?”
“啊,因为林队经常揽很多事给自己,队员压力比他小多了。可是林队他”小王回头摊起手“林队他轴啊,谁劝也劝不动。”
这句话后,余朔明没了动静只剩无言的沉默以及手中不停在翻阅电子文件。天上的月亮被浮云半遮一角,仅靠月光小王看不见余朔明的任何一个表情,不过翻到一处网站他止住了动作,呼出长长的一口气方才回复:
“他之前就有这个臭毛病。你们不要有什么压力,这人刚成年就这样,二三十年也改不了犟种脾气。”
他掏出手机对着屏幕拍了几张照后抬头看表,此刻深夜12点20分。
余朔明赶小王回去睡觉后,他去往办公室的路上手机中放大着一张年代久远的合照:《20年前医科大学同学毕业照》——吉永治,就是假身份,不过又是真身份。当天的火车站登记表上,没有吉永治这个身份信息,但一个叫刘维治的信息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籍贯与吉永治大致相同,唯一的不同便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余朔明借小王的电脑翻找到那年的毕业名单,吉永治刘维治均在,几年后的医师证的名单却没有了刘维治的姓名。
“叩叩。”余朔明轻轻敲着林队办公室的房门,里面无人回应。他打开房门,电灯还亮着,电子钟表如常转动,电脑屏幕依然亮着光,林永骏趴在桌子上,烟头已经燃烧殆尽没有半点星火。
四十八小时,真不容易。余朔明熄灭手机屏幕揣在兜里,衣架上仅剩一件单薄的制服外套,天没有凉但冻到我们的林大队长可就不行了。他凑近低头瞧瞧,林永骏呼呼大睡,轻戳几下脸都没有任何反应。他悄声关上窗户,脱下身上外套盖了上去,他的大衣总比外套厚一些,暖和一些。
这个时候的林大队长才是最好玩的,余朔明手贱摸着桌上人的头,一来一往眼睛情不自禁落在了电脑上。蓝色的背景能清晰的看到这是警务的内部系统,吉永治的医师证摆在面前,证件照却不是毕业合照里的那个吉永治,而是刘维治。
林永骏手下压着一张医师证的名单以及一张妇产科医院的名单,看来他们俩的步调将要一致。
余朔明拨开林队摊在鼠标边的手,他电脑上的警务系统比小王的权限还要更高,他搜索发现,刘维治自那天的后没了活动迹象,吉永治也同样消失匿迹。两个身份全部抛弃,看起来又捏造了其余的假身份。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刘维治有过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伪造执业医师证罪根据大小判处年份不多,最小只关几周左右,过低的犯罪成本会引诱他再次犯罪。
余朔明点开近十年的犯罪页面,结果一道密码锁将他挡在面前。“我草!”
他瞬间一个头两个大,内部密码?
林永骏警号+出生年月份,输入,错误。
“也是,他不会这么蠢。”
余朔明警号+出生年月份,输入,正确。
“我才是那个蠢蛋。”
他瘪了瘪嘴,好小子这么些年竟然没改过密码?一番操作后,余朔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临走前还把林队衣架上的外套与警察证拿走,或许是这么些天的疲倦让林永骏睡的很香,也或许是其他的东西 ,走时一个脑瓜崩都没把睡梦中的爷们弹醒。
面前屏幕早变了信息,刘维治的档案旁多了一张崭新的页面,那是一张伪造证件的判决书,签名的人不是刘维治也不是吉永治,却是一个叫刘维的人。
讲好的今晚天气不冷,余朔明开上了老林的私家车出了大门,那股寒意才卡爱是慢慢涌向前来,北边的月亮被乌云遮掩的一干二净,半声闷雷在远处低吟传到这里没了动静。
“这个身份证上的人就是刘维,我去工地委托时见过他,几年前吊销医师证从中心妇科医院下来了。”余朔明的手机传出男声,语气显出不悦带着刚醒的疲惫嗓音。
“司空,他老家地址知道吗?”
“当我是小爱同学吗,啥都知道?”电话里的人停顿一下,有点生无可恋:“。。我还真知道,微信发你地址了。”
“我长话短说,今天他们工地刚休假,他老家有一个结婚20来年的妻子,他现在住的地方,”
“就在当地。”电话这边的人习惯性接话茬补充“况且现在这个时间估计正在天上人间嗨呢。对了上阵子你那边有个未婚妻委托听说收获满满啊?”
“你别打岔。”电话那边持续不爽,“我不知道你要查哪个案子,这个案子一定没有通过媒体捅出去。”手机上的数字随着电话的挂断回归0时,此刻为凌晨1点整,距离目标地点还有7个小时的距离,车越往北开,雨点越是稀稀拉拉的袭来。那个地方似乎并不欢迎这个不速之客到来。
朦朦胧胧中,警局呆的地界只听雷声大不见雨点小,几声闷雷强迫林永骏在睡梦中醒来,那股被包裹的气息原来不是假的,他捏到大衣的真实触感后才敢笃定不是梦。雷声在北方传过,能明显感受到那边的乌云密布时,已经过去了整整5个小时。
拜这件大衣的所赐,这是这段时间里林永骏睡的安稳的5个小时。
也是林永骏最糟心的5个小时。
他看时钟的功夫瞥了一眼衣架,制服上衣遁地了消失不见了,林永骏同样敏锐的察觉到电脑被人明显动过,只有那个人才敢光明正大进入高级权限察阅资料。屏幕中出现一个名字引起他的注意:
“刘维,是刘维治现在的身份。”
天开始蒙蒙亮,南边的天吐出点点鱼肚白,北方的天还是不太乐观。林永骏办公室的时钟在清晨的6点整开始报时。
北边的雨没有余朔明想象中的那么大,这似乎是一场太阳雨,细细密密的雨点中他甚至能看见南边即将升起的初阳。离村口还有段距离,突如其来的陌生私家车对于常年守村的村民来讲有些显眼,停在那里才是一个问题,村口道路狭窄,这辆私家车不适合开进,再者也容易打草惊蛇。在下车的前一刻他就收到了林永骏久违的消息,简单的几行字透着他的风格,看样子这个人已经彻底睡醒。
“以防万一,我让几个外勤开车过去支援。”
林永骏清楚知道余朔明的目标,现在只能低头关上手机屏幕,立马切换成工作状态,指了指白板的信息,“这个案子没有向外界透过一丝半点。避免打草惊蛇,在抓捕的安排上尽量以人少为主。”
时间紧迫,林永骏刚结束会议便马不停蹄的带着人进了伪装的私家车,只是他身上的驼色大衣跟他人的常服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而且其时尚的元素跟林永俊骏本人气质也稍微的不衬,只是没人敢讲就是了。
余朔明将司空给的信息全盘传递给了林队,三个选择中,林永骏坚定不移的奔向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天上人间ktv会所。
此刻是清晨的6点半,余朔明下了车,拍拍身上的雨水进了村口。这个村子看着不大,富裕也算不得,这边的细雨下个不停,大榕树下不见平常扎堆的村民,实在是安静极了。
林永骏选择在会所附近的街道路口下了车,这是一条回归平静的商业街,这里是这座城市夜晚最热闹的地方,狂欢之后的马路没了昨夜的光彩,遍地净是垃圾,以及时不时的一滩不明液体。空气中飘着酒气又被晨风消散,林永骏他们几个反而没有那么引人注意了。
村子的空气中没有大城市的喧嚣,反倒是被泥水味代替。匆匆的几个小车驶出村口,也无人注意到这个身穿藏青色上衣的男人,这个颜色似乎跟深色的村子融为了一体。
“他的家是一栋后建的二起小楼,离村口没几步很显眼。”
过了晚上天上人间几个霓虹大字依旧那么显眼。约莫着没走几步就到了会所门口,林永骏又是皱起了眉头,一进大厅就看见了有几个大腹便便的青年搀扶着出门,刚下台阶就是大声的呕吐声,简直是震天响地。
“刘维有个外号,叫刘蒙子,因为他千杯不醉,只是喝个意境。”
余朔明没走几步看见了二起小楼,不时观察旁边净是矮房,就他家搞特殊,太显眼了。旁边矮房传来声响,大门打开出来个老头,“叔,这刘蒙子家是不?”余朔明模仿林永骏的河南口音逮着机会问道。大爷许是被问懵了,点点头指了指,“是他家。”
林永骏进了会所,即便是到了早上的六点半,那阵子迷糊人的香气和吵声也没有消散,端酒小伙抬着酒箱从一侧房间走出,嘴里还笑着“刘哥一晚上三箱啤酒,真性情!”
小伙喜笑颜开,双手抱着空酒瓶半敞着门笑盈盈的继续搭腔,林永骏一个眼神下令,身旁的墨镜队员伏击门口,端酒小伙不知好歹的继续乐着,殊不知他的头顶处被人用手抵门欲要进来。。。
林永骏强制打开房门,熏人的酒味简直是灌穿了整个脑子,那个男人刘维,不,刘维治抓着话筒像是一滩烂泥那样摇摇晃晃的站着,他的视线似乎已经不再清晰,看见门口处陌生的男人,一屁股躺在了沙发上,等下一秒一杯凉水使他短暂清醒过来,冰凉的坐凳激得刘维治环顾四周,这里不是天上人间,而是一间狭小又封闭的审讯室。
刘维治努力眯眼,还是没有看清对面人的模样,
“刘维——治是吧?”
“你不是叫吉永治吗?”
刘维治似乎吹上了10年的那场夜风,那层楼的窗子开着,风发疯一样呼呼的吹。这个婆娘,刘维治看见那个女人将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摔碎,王兰似乎疯了,
“你拿个假名字假身份忽悠我?”王兰扶着腰步步紧逼,“妇科主任?还是高学历?家境好?”女人的表情逐渐狰狞,“全是假的!你就是个骗子!”
钻进窗子里的风在呼啸,王兰疯狂的喊叫被风声吞没,刘维治这个名字对他而言着实刺耳,这是一个失败者的名字,这个名字不该是他,,他望向一片狼藉的客厅心中别样的念头开始滋生。
“离婚!”这一喊盖过嘈杂的声响,她的声音充满绝望,她一字一句的重复着“这孩子我也不要了,我不给骗子生孩子!”
王兰靠近电视柜,将一个青花瓷儿瓶以同样的方式摔在地上,王兰嘴里咒骂着,仿佛把所有污秽的话给说尽了,刘维治脑子彻底断了弦。王兰本就怀有身孕,脚下也是极为不便。一个趔趄驱赶王兰靠在了窗边,等王兰回过神,那把手术刀直愣愣插在了她的身上,,,
“身份证上的是你,属实吗”审讯室内,对面的警察敲了敲桌子,警察喝了一口浓茶,身旁的小年轻与他相视无言,屏幕上整片空白,这个人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沉默望着远处一动不动。
这样下去审讯工作没法进展,气氛着实降到冰点,林永骏无奈只好又喝了口茶,那人却说话了:“我不是刘维治,世界上没有刘维治这个人。”这一刻起立即进入对于身份的死循环。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着,耗人也就是熬鹰是审讯时常见的操作,此时此刻已经到了中午的11点20分左右,距离30还有10分钟左右。小王死撑着精神,他跟林队在等待着什么,30分的数字已经变动。
“叩叩”
余朔明敲着大门,大门铁制敲起来又沉又闷,比起其余人家的木门不知在防着什么。
“谁啊?”大门打开,一个妇女伸出半个身子,现在的时间实属过早却看见这个女人身上的衣服依旧常装,不是刚睡醒的模样,倒像是彻夜未睡的样子。
“刘蒙子在吗?”这个字眼一出,妇女慌乱的神色铺在脸上,急忙想要关紧大门,嘴里不时念着“我们家已经没钱了,你找错人家了,找错人家了。”
余朔明立即掏出制服怀里的警察证举高,让妇女能够看见,同时压低了音嗓:“ 我是警察,这是警察证。”
“你跟着我去城里,不但能把钱给还上。”余朔明的眼神快速瞥向妇女家的内部又是低声,“还能见到你老公刘维治。”
这个条件立即戳中了妇女的心坎,妇女回过头看着凉了整夜的饭菜,似是下了决心一样点头“我跟你去。”
“叩叩”林永骏听出了讯号,再次端坐重复着几个小时前的问题
“你的本名是叫刘维治吗?”刘维治依然矢口否认,“我不是刘维治。”
正在此时,冷漠的语气传来女人哭泣的回应,虚掩的大门外出现一抹熟悉的身影。女人的啜泣惹的刘维治试图站起,想要看清女人的模样。
“你怎么不是刘维治,你要不是刘维治,当年我嫁给的是谁?”女人哀怨的哭腔夺门而入,女人怀里抱着只破旧的书包,齐整整的放在审讯桌上,“他就是刘维治,做的假身份证欠的那些钱!”
她越说越激动眼眶湿润,包里有数不清的东西证明与证据!
脑子一白,女人扭过头冲向刘维治来个巴掌,却被屋外的余朔明拦了下来,他力气不大足以抓住女人的手腕,“女士你情绪过于激动,我要采取强制措施带你去自省室。”说罢,他与林队简单对视,达成共识后,余朔明把女人带走。
出门的那一刹,是正午的11点30分,正午的太阳看似热烈却是温暖,审讯室外阳光笼罩女人逐渐恢复平静,她抬起双手,眼前才该是明亮的。
-end-
一切事务完成妥当后,一队举办了隆重的庆功宴,每个队员的脸上洋溢着不该浮现的笑容,可是每一个都笑的格外灿烂,因为酒席中的主位是空空如也的。
隔壁的小摊旁,两个小马扎一张方桌之内已经消耗了半把竹签,
“你不在,估计他们吃的高兴死了。”
“林同志,你得反思。”
“好,我反思,这顿你请。”
“这不行吧哥哥!”
+展开
作者:苑竹
免责声明:笑语
由于作者有独立世界观和故事,此类作品仅作为单篇作品存在,本篇与后续其他作品无关。(连载故事会单独发在作者主页,客官不如赏光一看)
作品中任何人名、地点、三观等皆为虚构,仅为故事本身服务,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请听某手游改编的《魔王》,纯纯意识流印像派注意。
观看建议:不要带脑子,当乐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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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声,有谁在奏琴,奏一段旋律,奏一团血肉,奏一个时代。
歌声,有谁在唱歌,唱一段词,唱一个人,唱一份灵魂。
醇厚悠长的声音与琴与鼓纠缠在一起,寂静的行宫之外立着墓碑。
白玉般散发光芒的墓碑以自身的存在为荣,它骄傲的抬头,无畏地直视着归来的主人,将历经三百年无损的刻痕展现在她面前——优雅俊秀的符文之名流淌着月光,昭示着已死去的,和解放归来的。
她知道这是谁的墓碑,她以沉默面对屹立三百年时光的墓碑:
【神女月眠之墓】
【遵循母亲的指引,神女月眠的第三度的人生在镇守“边境”千年获得解放。】
【于母亲的怀抱中归来之人,击碎墓碑,走入行宫。】
【第三度月食才得以结束,新月终将升起。】
手指触碰那些流淌光芒的符文刻痕,行宫的主人目光深邃哀怒,在三百年后与三百年前的自己遥遥相望,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浓厚如泥水般的疲惫。
那些自出生便决定好的使命层层递进,每一个都那么鲜活而必要,她身心疲惫,却不得不为了生存与心灵的平静无悔而跋涉前行。
丝丝缕缕的风带来了虚幻的雨,那是母亲的羊水,她不堪重负的灵魂在其中回归最初模样,然后再一次,“出生”。
命运不允许她停下脚步,可母亲仍庇护她的休憩时间。
喀拉……
金目中,白玉般的墓碑逐渐碎裂,清脆明亮的碎片发出丁铃声响化作光点融入她的身体,然她深刻的哀切不减,与空灵悠远、仿佛水珠落湖的钢琴独奏一同悼念着千年孤疲的伟大。
风暴在嘶吼了,它高声彰显自己的存在。澄净透明的结晶生长起来,将它压回边境之外的混沌黑暗中……
清澈的男声为女声独唱和声,行宫的主人倚靠在结晶边,陷入记忆的幻景——
————
神的女儿从破碎的神座上睁开眼,行宫内空旷宽阔,微弱的光亮在两侧支柱的灯盏上明灭不定,血般的绒毛地毯铺开在她脚下,而头顶则是永恒注视着她的“母亲”。
疲惫阴沉的双目微微抬起,从垂下的白银发丝间望向古老年代的朝拜者——在神行走于大地的伟大时代里,他们也同样以疯狂与狂热为底色,将磅礴的情感揉进琴谱与歌唱里,他们的残响仍然留在这座行宫里,不间断地为神座献上乐曲。
宏伟的交响开始了,鼓点先起,奠定了整场表演的曲调,庄重威严的高声吟唱紧接着跟上,她听到低沉弦乐紧促激进的旋律,冰坠般钢琴在完美的时机加入旋律,引领着乐曲向着下个阶段行进。
然后小提琴磅礴的、浩荡堂皇甚至有些邪恶的变奏从底层旋律中急速上浮,最终牢牢占据了乐曲的主调,高昂的琴声攀升后一路坠下,在短暂的休息后仿佛重新苏醒般,又一次爬上了高潮——
女高音的独唱接过主演的位置,富有节奏感的鼓点仍在为乐曲铺路,小提琴低下头重复着一段旋律衬托婉转沉荡的歌声,而低音和声则仿佛明月周围的薄云,优雅忽然跳出了乐曲让人仿佛置身于殿堂的廊道之中。
喀拉……
轻轻的一声破碎,乐团的残响总以零碎美妙如同冰片的碎裂声结束:
今日的演出谢幕了,座上的神明是否满意?
神的女儿闭上眼,眉间阴郁久聚不散,环绕着她的瑰丽碎片即是枷锁,神座下躺着巨大的门,它如光铸就,繁杂层叠的切面柔和了微暗的光,厚重深邃的黑暗被锁在其中,恐怖的风暴在其中肆虐,乐声结束后它将再度奏起自己的混乱曲,片刻不息。
时光漫长,她在三百年前就无法继续维持行宫的明亮整洁,而前一个三百年,刚好是她茫然在神座上醒来的时刻。
众神藏着怜悯表现敬重同她交流,众生掩饰庆幸露出畏卑,无论他们献上亦或留下什么礼物,“还好不是我”的想法都极其刺耳。
下一个三百年的此时,这份灵魂就会彻底陷入沉睡,以缓解这千年的疲惫与守望。
乐团从未离开,小提琴独自奏响轻缓的乐声,神的女儿向后躺倒,行宫随她心意改变,神座成了床榻,“母亲”暂且用云层隐去辉光,三角铁悠慢的叮当声为她助眠,她不去听那风暴在身下嘶吼尖嚎的声音,也不去看那从黑暗中投来的窥探目光。
她动了动手指,在三百年后为自己留了一样东西。
现在,神的女儿要休息了。
————
华美的镜子里映出一张冷漠的脸,侍女们为她穿上层层叠叠的华服,代表獠牙的菱角银冠小心环在她的头上,额中的金透石则是神权的象征,两条红玉珠链垂落在如瀑披下的银发间,意味着她王庭与神殿的双重身份。
她做好准备,与前来迎接她的银庭女王一同走入殿堂。
面前的黑发男人一身玄袍,鲜红的内层恰到好处的衬着他的尊贵,而金冠与腰侧的佩剑则展示着他的万人之上——帝枫的“钢羽”,素景叶。
神的女儿不必开口,她即是神的化身,只要她站在女王的身侧,就代表神正在注视着这里,她要做的只是见证,然后在适当的时候作为神的意志说几句话。
喀拉……
红玉珠链发出极轻的声响,她冰冷的目光撇过去,正好对上帝国皇帝隐含探究的视线,她按照礼仪向皇帝颔首,皇帝却向她致以敬意,简短的对话发生在他们目光的碰撞中——
神的女儿是真的吗?
是的。
神的女儿是神的容器吗?
是的。
高贵的身份里是与生俱来的使命,精致的银冠下是注定坎坷的道路。她被教导认为这些理所当然,内心如镜,没有任何波动。
她饶有兴致的揣摩着这位皇帝的心思,忽然察觉到那敬意里,裹的其实是怜悯与警惕,她并不惊讶,因经历的特殊性,她也鲜少将那些情绪认为是一种冒犯。
目光挪开,她对此毫不在意,和平尚在,无需对此过分敏感。
然而那场阴谋般的战争将一切和平撕碎。
兵戈战吼在数十年后回荡在她的耳边,鲜血溅在肌肤上时有多么滚烫,倒在脚下的尸体就有多么冰冷。
尸堆之上,坐着神明的尘世化身,光铸的刀剑就扔在一旁,污血不能沾染光洁丝毫,她从未畏惧死亡,也做好了某天迎接死亡的准备,自从她捏断第一只猎物的脖子用它的血肉饱腹,她便隐约意识到了一些“法则”。
现在她看到了血染的长河、尸曝的旷野、仇锁的众生……这些与“法则”完全不同。
喀拉……
光铸之剑的碎裂,她感到自己的心被不知名的东西压住,不断地向下坠啊坠,那是她的恐惧吗?是她的沉郁吗?是她的疚惑吗?
光铸之剑再度凝聚,她抬眼看向天空,更多的敌人向她进军,神明化身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的脆弱,亦或是犹豫。
背后的族人在互相鼓励:为了生存。
长姐身穿铠甲,来到了她的身旁,眼中的期待与信赖使她犹疑自身的正确,然而当那只包裹在皮革中的手搭上自己的肩头,她还是以无畏身姿与长姐一同迎上进军者,心中浪潮翻涌,却不可向任何人泄露分毫。
她轻浅默念: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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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拉……
墓碑彻底碎裂,她已经出现在了行宫内部,仰望着神座上的灵魂。
“你来了。”被拴住脖子的月狼似乎露出了笑容,然而在她看来,祂只是抽动了一下嘴角。
白秋夜颔首,踏上台阶:“我来了。”
前三百年,神代的始源神与她对抗边界风暴与入侵者,他们建立了一扇玻璃般的门,瑰丽而坚固的门用神血铸就。
次神代的后七百年,二代神们正在诞生,那些拥有记忆却高傲自大的神明妄图证明自己的“无所不能”,于是她封闭行宫,将其拖入虚界,不许任何人进入行宫,也不许任何人打开这扇门,只有那位慷慨谦逊、才华横溢的乐理女神为她留下了无数百听不厌的乐曲残响。
祂一人成军的演奏陪伴了她七百年,甚至就连现在,那些破碎的残响仍然动听悦耳。
“我累了。”神座上的祂说,融入白发,嵌入颅骨的银冠布满裂痕,像是祂的灵魂。
“睡吧。”白秋夜平静回应,一步步上前,暗淡的残响碎片在她脚底发出喀拉声响,每一步阶梯都有更多的碎片记忆融入她的灵魂,曾经模糊的、隐入对话的面孔唐突清晰起来,变得无比熟悉。
睁眼,面前只剩下空无一人的神座,一声轻响回响在她的脑海中,接着,她似乎听到了均匀而悠长的呼吸声——
喀拉。
最后的乐曲残响也支撑不住化为零星碎片,它的使命已经结束,风暴早已离开,被延后整整千年的末日再次迈出步伐,向着世界铺下阴影。
行宫等待了千年的寂静终于降临,它的主人并不着急离开,仅仅只想短暂停留一会,听一听这里本来的声音。
+展开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0.
所有命运的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码,她支付不起,因而将成死局。
1.
陈白走过殿前的长廊,宽大的玄色袍袖扫过庭前黄沙,寥寥的天光总不得见阴霾,也不叫人心里痛快。
不过她已经习惯了。
这雕栏玉砌亭台楼阁,从她的青丝穿过,在她的幼时拍遍,石纹中刻着掌纹,木纹里烙着体温,一片片留着欢笑与哀戚,仿佛将这偌大的城印成一片。
2.
远处的雩祭楼轮廓朦朦,她的曾祖母曾在那里艳艳起舞,引来丙午城最大的一场甘霖,然而被神祝福的命运并未永久青睐陈家,青睐丙午。
当然,这无碍于人们隐隐期盼着珠帘玉扇后的倩影再带来一次奇迹,往来行商,也要顺势拜上一拜。宁可信其有。
近处的凯旋台隐约能见几分红绸细节,她的母亲那样武艺高超的女子,在上面一气挑了十四位自诩的“高手”,最后无人敢应。
庭前空空如也,司恒广场上曾跪满了臣民,迎接新城主的诞生,上天怜她,还洒了两点阴云水痕,臣民山呼主上。
然而那点怜惜抵不过命运的干涸,如同渐渐枯竭的水源,和这座城。
3.
然而那些记忆结成丙午城,如同高楼上无声绽放的烟火,一道道划过星河,划过万家灯火,划过大漠夜色,将陈家和丙午城牢牢联系成一个整体,一个图腾,一种故乡。
那本是她留给自己孤独的狂欢,但阴差阳错,变成与异乡人雀跃的欢庆。
这就是丙午,有人洒脱离去了,有人不舍归来了,但无论如何,城在那里,城主在那里,一片黄沙的尽头叫故乡,是旧时代的绝唱。
她就是唱词本身。
活着是,死去也是。
4.
陈白站在凯旋台上,她的母亲曾经轻甲皮胄轻取十四人的地方,往前一步,高楼微凉看不清远方,退后一步,万丈深渊容不下一人。
她的面容整肃,对上面前那一双双眼睛。
怯懦的、动摇的、无助的,全都不在此间。
在此处的,是坚定的、执着的、甘愿抱着旧时代溺死的一群人。他们的背后就是这座城市,他们魂牵梦绕守卫的故土,他们的面前就是这座城末代的城主,他们誓血为盟效忠的主上,他们面对的,是出云无可匹敌的大军,是滚滚而来的新时代,他们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再失去了。
所以他们无惧生死。
5.
少女朗声开口:“出云大军,犯我丙午!”
“以大国之姿,侵我疆土,害我袍泽!”
“他们以为孤会胆怯!会将丙午拱手相让!他们错了!”
“也许有人会恐惧!孤与孤的勇士不会!”
“也许有人会退缩!孤与孤的将士不会!”
“冲杀吧!丙午的将士!”
“直至长矛折断,直至盾牌碎裂,挥剑杀敌,血染大地!”
“冲杀吧!丙午的勇士!”
少女举起右手,系在无名指上的腰带上挂了一枚指环:
“孤今日,以身许城,与尔等共进退!”
言毕,她挨个将杖尖与将士的武器相碰,发出击鸣声。这支沉默的队伍逐一高举武器,回应城主。
“为了丙午。杀!”
少女沉声,上龙,挥杖。
“为了丙午!杀!”
他们终于开口,杀声阵阵,今日,与城同死,以血荐丙午!
6.
胯下坐骑发出不堪重负的悲鸣,从天色微明到烈日炎炎,从满目烈火到疮痍遍地。
“主上在北,臣不可面南而亡。”
一个将军固执地站在原地,长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不肯屈膝,不肯低头,眼睛还望着丙午城,望着陈白的方向,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神采。
他们践行了誓约,故土在北,主上在北,即便遍体鳞伤,也将目光投向北处,英魂所归,英灵永存。
也许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姓名,没有人记得他们的执着,但这片大地流着他们的血,他们的呐喊,他们的不甘。是战士、是英雄,当之无愧的守护者。
“现在,该孤来陪众将士了!”少女坦然一笑,刀伤、箭伤、法伤,她仰面而下,朝着峡谷深处落去,如同她曾无数次从雩祭台瞭望那样,丙午城从她的眼前掠过。
她又听到亭台楼阁的烟火照亮整个丙午,如同被击碎的梦境斑斓破碎。
玄色带着血色坠落在深谷,像一只残破的玻璃蝴蝶。
今以吾血,祭丙午。
Fin.
+展开《爱情故事》
作者:魇
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
好吧,与其说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不如说是张樱成了女鬼的室友。直白地讲,那就是张樱现在住的一室一厅出租屋是个凶宅,里面有只自称“祝盈”,以年轻女孩形象出现的鬼。
张樱并没觉得住凶宅有什么问题,比起鬼,穷更可怕。再说祝盈虽然平时沉默寡言,整日都躲在厚重的白雾中,宛如一个无风飘荡的蚕茧,到底还是可以沟通的,更没表达过想加害张樱的意思。一人一鬼遵循默认的室友礼仪相处融洽,倒也不失为新时代的阴阳调和。
自打搬进来张樱就发现,人是没人来访,鬼倒是夜夜有鬼来寻。不过这找鬼来的鬼倒也没让张樱觉得不自在,因为那是张樱过世的二大爷。二大爷生前是好人,死后因此成了鬼差。这工作虽说是吃公家饭旱涝保收,但遇到难缠的对象也是一脑门浆糊,绩效因此降低不说,加班费更是一分都没有。
祝盈就是那个难缠的。
二大爷天天来劝祝盈去地府报道,祝盈说世上孤魂野鬼那么多,为何你只盯着我一个。二大爷苦着脸继续说你以为我想这样啊,可你在我负责的片区我不管谁管。祝盈说那我的情况你也了解,总之梁山不出现在我面前我绝对不走。二大爷继续苦着脸说那什么梁山也不是我片区的……一开始张樱搬着小板凳拿着薯片可乐蹲在客厅墙角听两鬼聊天,试图从零星片段里拼凑出一段完整的前尘往事,过了几天,她感觉来来回回的车轱辘话有点儿烦,又过了几天,张樱一咬牙分期了一款一千七百块的降噪耳机。
这天张樱熬夜改稿,忽然眼前白影一闪,抬头发现是祝盈飘在眼前,脸附近的白雾散开了一点,一副想聊聊的样子。张樱摘了耳机环顾一圈,才发现二大爷没来。
“来了,又走了,要接一个二十一楼的老人家,没顾得上管我。”祝盈说。
“啊。”张樱答。
“我想请你帮我找梁山。”祝盈说。
张樱一愣,随即掏出包里的笔记本打开,摆出开选题会的阵仗打算记录。
“我和他一见钟情,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互通心意后会有很多波折,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但我们注定会在一起的,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祝盈说,“我们感情确实很好,但一直磕磕绊绊,就算没有马文才,也有各种阻拦和压力……”
张樱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提炼关键词,只能干巴巴地看着祝盈一个鬼表演。
“后来我确诊了绝症,梁山决定跟我一同赴死。可我跳楼之后回到这里,却发现他人也不在,魂也不在。”
“身高体型外貌特征?”张樱一个没忍住,张嘴问祝盈。
“梁山很高,很帅。”祝盈说,“他真的像梁山伯一样……”
“工作单位?”张樱换了个角度。
“不知道。”
“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张樱挣扎着。
“不清楚。”
张樱沉默了。
“我也觉得我不该一直呆在这里,所以想拜托你去找他。”祝盈说,“毕竟祝英台应该跟梁山伯在一起,而不是一个女人。”
张樱想,如果能凶宅闹人,她确实很想闹一下。“我尽量帮你找。”她随口敷衍着,合上笔记本。“你为什么不去找二大——鬼差帮忙呢?”
“我怕梁山吃醋。”
张樱一口口水没咽好,呛了个半死。二大爷是肝癌没的,享年八十七岁,死前身高一米八,体重八十市斤,瘦成一把骨头,脸上一堆褶子,那副音容笑貌最多能用“慈祥”来形容,跟普世男性特征沾边的大概只有性别。她正咳嗽,泪眼朦胧间瞥到阳台上飘下一个二大爷,双手一边一个攥着两个魂魄。
“二大爷。”张樱起立鞠躬。
“哼。”祝盈一扭头,用后背对着鬼差。
“你看看这是谁?”二大爷双手高举,俩魂魄像风筝一样飘了起来。
张樱仔细打量,两个魂魄一老一少,都是男性。年轻的她不认识,年老的她有印象。有一次她出门取快递,结果忘带钥匙把自己锁到门外,只能给有备用钥匙的朋友打电话求援。挂断后发现手机只剩下百分之三的电,便又只能蹲在楼梯口观赏空气。接着这位大爷就出现了,也在楼梯口蹲下来,摸出烟点上火低头开始嘬,想必是被大娘嫌弃味道重,出了家门才能抽。两人一人一边,宛如楼梯口的成对摆放的镇兽。
“是肺癌没的吗?”张樱指着老头问二大爷。
“是——不是!”
“到底是不是啊?”张樱说。
“这个,这个。”二大爷挥舞着年轻风筝,“哎那谁,祝英台!”
祝盈没好气地扭过身,忽然惊呼一声:“梁山!”
年轻风筝没反应,二大爷使劲晃晃他,又挡开扑过去的祝盈。“闺女,他根本不叫梁山呐。”
祝盈停了下来。
“哎,或者说,他不止叫梁山。”二大爷说。“如果姑娘姓朱,他就叫罗密欧;如果姑娘姓崔,他就叫张生。”
祝盈身周的白雾更浓了一点儿。
“这就是个四处吃软饭的,亏你还对他念念不忘。姑娘,傻啊!你跳了楼,他扭头就跑,结果撞到这位大爷的侄女,又吃上了新鲜软饭。今天我来带这大爷走,发现这人跟你有些姻缘,又因为他已经在我的片区里了,就赶紧带来给你看看。”
祝盈没说话。
“姑娘,跟我走吧,为这种人不值得。”二大爷说,“你也没造什么孽,下辈子肯定能投个好胎。我打听过了,那个叫什么“布偶”的品种猫还有三个名额,托送一个多好呢,一辈子不愁吃喝。”
祝盈走向“梁山”,周围白雾散开一些。二大爷识趣地把魂魄放下,揪着老头和张樱立在一起。二鬼一人看着白雾把祝英台和软饭男包裹在一起,然后散开,两只蝴蝶飞了出来,一闪,消失了。
“哎。”二大爷拍了拍脑门。
“这……这是……”张樱看着二大爷。
“大仇得报,走的快速通道。”二大爷说。“就是个形式,化成蚂蚱子蹦走也一样。”
张樱开始找薯片可乐,屁股自觉贴到小板凳上。
“这姑娘当初想积极治疗,预后其实挺好,不寻短见的话还真能再有个几十年阳寿。可这男人不停劝她自杀,自己也一起死,两人化蝶做来世夫妻。”二大爷说,“姑娘跳楼之后,男人带着她确诊时拿到的保险金就跑了,之后又勾搭上别家闺女,继续吃软饭。”
张樱觉得嘴里的薯片有点腥,这都什么纯情恋爱脑少女和贪财负心渣男的糟烂事。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算解决了,这房子也不再是凶宅了,但你先别跟房东说,先原价住着,谁让他租的时候没告诉你这儿闹鬼呢!樱樱啊,照顾好自己,等你走的时候二大爷来接你。”
张樱赶紧放下零嘴儿起立恭送二大爷。
张樱把这件事梳理一通,脑补了些细节,编成故事投了稿。稿件未被采纳,回执里表示这种故事太不正能量,不适合刊登发表。她懒得再改,发在自己博客上。过了几天有留言说,这爱情故事写得真好,死了都要爱,嗑死我了。
+展开看完咋说呢,一声叹息。
主体是恋爱脑和杀猪盘的故事,却又不止是这样的故事。放了很多很多,小小的,真实的,让人难受的细节。怕穷不怕鬼的年轻人、傻白甜的恋爱脑、不顾人死活的杀猪盘、隐瞒凶宅的房东、只想传播正能量的媒体、万事可磕的乐子人。。。
感觉这几年经济不行,整体氛围也变得越来越奇怪,对于年纪大些见识过“知识改变命运”和“付出就有收获”的人来说,真的有种世界观倾覆的脱力感——但一方面世界日渐变成你不认识的样子,一方面个人的生活依然在有条不紊地继续着——撕裂感越来越大了,慢慢的我们活在了各种消息的间隙里,旁人和世界是存在的,但是一点点不再和我们有关。
慢慢的,大家都会成为戴着耳机嚼着薯片的“张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