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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琳艾
1.
黎睿铭从被窝里爬了出来,对身边的女人打了个招呼,后者并没有回应他,只是自顾自地穿上了昨晚丢在一旁的内衣。
“真冷淡啊。”
年逾三十的他依然好看得紧,挑起的眉毛仍有少年时桀骜不驯的影子,大概无论是谁,能在清晨看到这样一张脸,都是心情愉快的。
但陈可新看了他一眼,只是嗤笑了一声。
“怎么?一把年纪了还没做够?”
她说话永远刻薄而嘲讽,混在她那独特的烟嗓里。似乎打生下来之后就从不在乎面对的是谁,像极了曾经锋芒毕露的某个人。
黎睿铭不计较她的态度,毕竟一开始,他向她搭话的原因就是她那仿佛是强撑着的傲慢。但他也并非什么受虐爱好者,作为回敬,他伸手揽过正在扣扣子的女人,在对方的脸颊上印下一个做作的早安吻。
陈可新摆出露骨的厌弃,拿过他的衬衫擦了擦脸。
“做都做过了,倒是连个吻都受不了。”
陈可新没有再理会他的挑衅,穿上睡袍就走到酒店厕所开始洗漱,留黎睿铭一个人坐在床上,身边丢着皱成一团的衬衫。
他们相遇在酒吧,两个人都并非是因为寂寞而去猎艳,只是纯粹的去享受一个人的气氛。大概是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某种相同的默契,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关系。
谁也没有去详细追寻过对方的过去,只有初次相遇时作为下酒菜的寥寥一句。
“我喜欢过一个人,因为他没钱把他甩了,后来他成了大明星。”
“真巧,我也喜欢过一个人,后来她死了。”
当时陈可新含着酒浸樱桃,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话,以为自己的过去会被对方当做段子来听,却没想到身边那个剑眉星目的英俊男人仅仅是点了点头,告诉她一个更像恶质段子的故事。
他们当下彼此相信了对方的真诚,或者换句话说,他们根本不介意对方是否真诚。谁都没有继续问对方“那之后”的事,但彼此都自顾自地开始揭开往事。
他们没有在对话,没有在交流,只是在倾吐,兴许是憋得久了,又或许是这些话,只能告诉一个深知对彼此毫无兴趣的人。
“我毕业后嫁了个有钱人,后来他去找他的初恋,净身出户。剩下的钱足够我过一辈子。”
“她死后我根本没有愧疚,也没有后悔,我和我的兄弟断了联系,因为他觉得我就是个禽兽。”
“哈?初恋算个什么东西?初恋只是一时迷惑,到了那个年纪还回头找初恋,只会被当做悲惨而失败的蠢蛋吧。”
“与其说我真的毫无感觉,不如说是我根本不配。不配为她的死负责,也不配为她流泪。”
“他跟我谈离婚的时候,我泼了他一脸的酒,他居然跟我说像我这样只爱钱的人不会懂什么是初恋。”
“我真羡慕我的兄弟,他敢说喜欢她,敢说忘不了她,敢说他的痛苦。而我就连说她的死因有我的份,都像是傲慢。”
“我该指着电视里放着的广告代言告诉他,上面那个男人是老娘的初恋吗?还是要我把那个人和他身后那个吉他手当年给我写的歌唱给他听?”
“我是不会为她忏悔的,绝对不会。”
是啊,初恋,算什么?
对他来说,她已成为海市蜃楼。对她来说,他已成为天空之城。
他们在他们的心中如同硬石,被层层包裹,不愿被人看见,也不愿自己触碰,那回忆到最后结成珍珠——于是,他们被剖开躯体,被取走了那粒珠宝,然后,他们大开躯体的壳,被丢弃在一边。
2.
黎睿铭离开房间时,女人正靠在窗边抽烟。他对她挥了挥手,对方也并没有给予任何的回应。
男人并没有留下来与陈可新一起享用酒店的早餐,毕竟,她是一位有钱的太太,可以尽情地挥霍人生,但他却仍然需要去单位工作。
他独自一人来到酒店大堂,结完了一晚的房费,他很清楚陈可新并不会继续在酒店里住下去。酒店的房间对她来说,更像是一种惩罚,警告,或者类似的象征。目的是为了要和至今为止植入大脑的纯洁概念割裂开来。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想多了。
黎睿铭轻轻扬了下眉,和普通人会在这时耸肩不同,他似乎在少年时期养成了这种独特的习惯。青春期总会给人留下一些鲜明的印记,尤其是对于他们这种人而言。
所以他可能是在无意之间,把曾经对叶欣的印象投射到了陈可新的身上。
那个被众人称为婊子的少女,聪明而骄傲,眼睛里盛满了干净的绝对。她在肉体受辱之前选择了自杀,明明这一切不是她的错,却决绝得一如她往常的态度。
而陈可新,这个四处游戏的,斗鱼一般华美的女人,大概也是真切地阐释了什么叫“我抽烟喝酒但我是个好女孩”。她自己估计不这么觉得,但黎睿铭对此有些执拗的偏执——她一定曾经相当的乖巧,她和他不一样,是真正的洁癖。
他曾在床笫之间这样对她说过,当时他的指骨正想扣进她的指缝,而陈可新当即收紧了双手,对着他露出了警惕的眼神。
看啊,就像这样,除了她厌弃的身体,其他的无论哪里都不愿意让他碰触。
“能不能有点职业操守?”
“拜托,我又不是鸭。”男人在她的上方暧昧地笑着,“但是抱歉,我会遵守游戏规则的。”
“真不好意思,你那张脸我一看就误会了你的职业,黎总。”陈可新在翻了个白眼,然后摊开手,把躯体暴露在他的视线中。她那不再年轻的身体仿佛是赠予他的礼物——除了她的指尖,她的眉眼,她的唇。
他们只做一同入睡的人,而不做恋人。他们的双手可以穿过彼此的外衣内衣,但绝不抵达心。
这就是两人一开始所约定的规矩。
黎睿铭整了整西装外套,迈进了办公楼的大门。
他没有成为一个法律相关的工作者,去向曾经逼死叶欣的红灯区做些像样的复仇。而是一切按照家里的安排,选了最普通的金融行业,他的人生如同他曾经那样顺风顺水,“学什么都会”并不是一句停留在学生时代轻飘飘的夸赞,他的成绩自是很好,而其他的部分,只要黎睿铭知道自己需要学什么,都能简单地掌握一二。当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之后,合理的推断自身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寻找最优解——情商这种东西,也完全可以依靠智商来掌握。
他受欢迎得理所应当,从前台漂亮的女孩,到搞卫生的阿姨,到隔壁部门的同事,到自己的下属,一律对着他点头笑到“黎总早”。这其中一半是对上位者的礼节,还有一半只是单纯对一个赏心悦目的男人发自本能地示好。
没人会知道现在的黎睿铭和十几年前那个源城职高自杀女孩的事,除了陈可新外,没有人再知道,就像除了他以外,没人知道陈可新与King’s乐队主唱曾经的事。
没人知道,没人关注,也没人在乎,包括他们自己。现代的社会是如此的纷繁复杂,几乎能够填补一切不能被缝合的孔洞。很偶尔的时候他们会感受到寂寞,但只要有金钱与美貌,他们总能找到愿意填充的人,就像这次他们找到彼此一样。
哪怕他们的关系比之前的所有人都要稳定,但在坚固的灵魂深处,谁都明白那绝对不是爱情。
3.
出乎黎睿铭的意料,他在下班的时候接到了陈可新发来的消息,她在大楼的门口等他。当他提着公文包出门时,就看到一辆漂亮的跑车,和那半开的窗里粉饰完美的女人。
陈可新把墨镜勾下了一点,瞟着黎睿铭。
“请个年假,一起去哪儿走走吧。”
黎睿铭拉开副驾驶的门,一低头就坐了进去,像个熟练的被包养的小白脸。
“陈太太,您应该知道我们这种级别,年假可不是想请就会有的。”副驾驶的座位刚好适合他的腿长,看来他上次坐过之后还没有载过其他人。黎睿铭慵懒地伸直了腿,轻轻用指尖敲着扶手。“你不是从来不和鸭开展户外活动的吗?”
陈可新最近的状态确实和平时有点不同,他能够明白,这个女人虽然嘴上刻薄的一如既往,但偶尔会露出防守的空缺,使他能捕捉到那硬壳之下的软弱。就像现在,本以为是富太太的心血来潮,但她好像真的有在失望。
“你最近是发生什么了?要不要……”他的后半句关心没有说完,陈可新已经一脚油门踩了下去,跑车发出性感的轰鸣声,他被惯性一甩,毫无形象地倒在椅子上,举起双手对那位易怒的女王投降。“我错了,我错了。虽然年假不行,但这个双休日我有空。”
车速缓了下来,但并非是因为他的服软,无非只是陈可新要开上道路,而她一直遵纪守法。
循规蹈矩的陈可新。他在心里想了想这句话,觉得有点好笑。
她从来不需要他多余的关心,和床伴有什么话可以多说的呢?只要一个消息,一个约定,到达一个地点就可以了。黎睿铭只需要按照约定安排好日程,等着她的指令就行。
只不过她从来没有让他来过这么远的地方。
只是一个短短的周末,就跨越大半个国土,特地到拥有海岸的D市看海。男人知趣地没有问她原因,只要单纯的享受这次假期就行,对方也是这么想的。
初春的海岸风还很大,在人烟稀少的滨海公园,陈可新紧了紧身上的薄大衣,嘴里叼着的香烟闪烁着,烟灰扑朔着落下。两人没有说话,哪怕其中一个在哪里坐下休息,另一个也会自顾自地往前走,这片天地之下,仿佛只有海浪与鸥鸣。礁石堆成高耸瑰丽的悬崖,透明啫喱一般的海浪扑打着岩壁,像一只天真而贪婪的野兽,像死亡一样淘气。
女人突然笑了起来。
“黎睿铭,你有没有看过《人间失格》?”
“看过,但没什么印象了。”他说谎,他花了很多时间去遗忘那部作品给他的感觉。“怎么?”
“我只是突然想起男主角第一次和情人跳海自杀,那个女的死了,他没死。”
“……”黎睿铭把视线也投向海面,“给我一根烟。”
陈可新依言从盒子里掏出一根递给他,没有用她漂亮精致的Zippo火机,而是凑近了他的脸,用自己的烟点燃了他的,呼吸之间他们分享着细腻的薄荷烟草。
“我知道死是什么,你别想。”
“谁想死?你?”
“我不想死。”黎睿铭耸耸肩,他保持着靠着陈可新的姿势,“只不过……”
“只不过我们也没什么好活的。”她率先答出了他想说的话,黎睿铭诧异地瞟了她一眼,咬着香烟扬起了跋扈的笑容。
“确实如此。”
4.
飞奔。
从公园踱步到酒店附近的海滨,三十余岁的成年人以少年少女一样的姿态飞奔了起来,像身后被什么追赶,像追赶着眼前的什么。
跑到酒店,穿过大堂,无视那些奇怪的眼神,迅速滑入电梯,再一路跑进房门。
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女人转身拥住了男人的脖子,黎睿铭热切地回应着她,亲吻陈可新的嘴唇——她曾经不允许他碰触的伊甸禁地。吸吮、啃咬、舔舐、探入、辗转,像是要用唇舌填补那个冰冷喉咙里说不出口的寂寞,像是要把自己的一切毁灭在一个永不停息的焚烧炉里。直到双唇都已经充血红肿,分开的舌尖挂下黏连的唾液,黎睿铭扬起脸,注视着被自己半抱在墙上的女人。
半褪的外衣,跑乱了的卷发,被他晕开的口红,眼角眉梢略微积累的粉底和疲倦都宣布着她与少女时代的永别,只有那双燃烧的眼睛里充斥着热情——不能再等候的热情。
“你在等什么?”
陈可新拎起他的衣领,用力向两边从扯去,精致的衬衫绽开纽扣,男人好看的锁骨暴露在她的攻击范围里,她毫不犹豫地咬了上去。那人并不躲闪,只是任由她留下绯红的痕迹,抱着她向床边移动,当她倦了这个标记游戏,就一把丢进柔软的绒被里。他侵身上去,与她十指紧扣,又给了她一个绵长的,甜蜜的亲吻。
对,就是这样,我们只要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沉浸在莫大的愉悦之中,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身体的欲望更易满足的东西——食与性,我们抓住这两件便已足够幸福了。我的心如此灼烧,但我仍然需要你的体温,我像鬣狗一样蚕食你的躯壳,哪怕你我都已被空虚占满坚硬灵魂。
相恋早已无法倾国倾城,那么此生此身便只用于尽情嬉戏。
两个身影交叠在一起,如同在炮烙的地狱里扭动,如同在天堂的云端上游戏,仿佛永无止境,直到黎明。
“我们这样真的好吗?”
在还未平复的喘息间,黎睿铭听到女人这样问道,她的问句里“们”轻不可闻,他听不真切。
没来由得,男人的心中突然泛起了一种巨大的悲悯。好像那无人踏足的宁静深潭,属于他回忆的一汪死水被人丢下了一颗荡起波浪的石子。
他从没哭过,他深爱的少女死后他没有哭,他被朋友绝交时没有哭,在他那顺风顺水的一生中更不可能哭泣,但就在此时,因为陈可新一句没来由的问句,黎睿铭突然在高级酒店的大床上,突然呜咽着流下了眼泪。
睡在他身侧的女人转过身来,没有吐露一句刻薄的话语,只是沉默地把他抱进了怀里。她的下巴抵着他的额头,那双从不让他碰触的双手轻柔地安抚着男人的背。被褥之下只有彼此的肌肤,黎睿铭哭得蜷缩起来,像个婴孩一样,被陈可新揽进臂膀,仿佛胎儿回到最安全的子宫里。
她也哭了,眼泪顺着脸颊上的法令纹滑落到他的眉心。
也许就是陈可新的眼泪让自己的那潭死水被惊扰了。茫然中,黎睿铭这样想着。叶欣封死的那一池深不见底的黑潭,是她让它活了过来——用的不是爱情,是同样的孤独,可以理解,却绝对不能分担的痛苦。
“我会陪着你的,我会陪着你的。”一遍一遍地,他们如此安慰道。
他们赤身相拥着,哭到身体麻痹,哭到失去力量,哭到沉沉睡去。
静谧的凌晨,还没有升起的朝阳,舒适温暖的床,两个依偎而眠的人,就像在镰仓相约赴死的大庭叶藏与恒子,就像任何一幕幸福的终局。
0.
他们什么都不缺,财富,地位,容貌,都多少有富足。
他们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爱情。
爱情也许会万岁,但是对他们而言,爱情就像是一缸被遗忘的,酿馊了的酒。那长久的放置不配被称作陈年,更别提万岁。
那酸苦的液体烂在心里,被孤独永久封藏。
- END -
+展开【歷史評論搬運】
01,
有一部电影叫《爱情万岁》,全程几乎没有台词和背景音乐,用的是大段大段的长镜头去描写在孤独和无言之间,男A→男B→←女A的一个仅用肉体弥补的故事,甚至连故事都算不上。片尾有一段,导演放了7分钟女主独自的哭泣,我当时看的时候也忍不住跟着哭,虽然根本不知道那莫大的空洞感是什么。作者写这篇文感觉也是出于这个描写目的,虽然现阶段已经不错,但如果是想达到这个效果的话,怎么说呢,虽然浅间给予盛赞,我个人觉得作者需要考量一下如何把空白的想象留给读者,可以参考一下契诃夫的爱情短篇。
——琳艾
02,
平铺直叙,怅然若失
——KishibeYui
03,
我好喜欢这篇文!
阅读感真的太舒适了,10分满分的话我可以给9.5分。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故事中的这种恋爱经历,但只要体会过内心受挫后的无力感,大抵都可以在这篇作品中找到一些共鸣吧。剩下的0.5分,我看了琳艾的评论之后也在想,也许可以调整一下关于两个角色背景叙述的具体程度。目前看起来男主的铺垫是多于女主的,但实际上这篇更像一个双主角的故事,并且具体的描写不太有利于留白。个人的一点小建议是不如多分一点笔墨给女主,或者大胆一点只表达情绪而不讲解故事。
希望每一个像他们一样在夜间哭到睡去的人,最终都能等到内心的空洞愈合的那天。
——上海人形
04,
这篇看到的时候就觉得,要么是大佬炫技,要么是萌新剖心,还挺担心作者的。知道是琳艾艾的文之后,放心之余还是觉得有点小心疼,但是转念一想琳艾艾是不需要人心疼的类型吧——又或者说,对琳艾艾的努力报之以心疼是非常不尊重的,所以只能说一句,加油、保重,如果哪天真的不想撑下去了,可以崩溃一下,也可以放手,没关系的。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作者已经放弃得到爱情了,她只想有个伙伴,一起怀抱着爱情的残骸相携走下去就好——而我悲观的认为,现实世界连没有爱情只是互相温暖的这个人,其实也是很难给到的。我本身是那种,不可能全情投入倾己付出的人——这个故事里的人做的是我最害怕的那种选择,也是我很佩服的选择。
——淺間
05,
你想要的是我无法拥有、也无法给予的东西……虽然两人再也无法触碰理想中的爱情,由此滋生的苦痛却让孤独的灵魂纵情相拥,在黑暗中亦燃点痴火。这篇苦涩中涌出了烈酒的辣意,炙热浓郁,我觉得是威士忌酒心巧克力口味
——太息善
06,
琳艾的角色人设经常能够看出偏好来,就好像圣诞惊魂夜一样,不过我通常对这种人设充满好感。 整篇文章会给我一种《人渣的本愿》的cp感,黎总自称鸭的自嘲很幽默,分明他俩都是各取所需,可是女人的自尊他又在小心地维护,完美的情人。琳艾的文章确实能看出比较放松的状态,留白很好,但是克制不足,琐碎细节过多,两人的关系描述得像在解析什么人物。 很喜欢里边两人即使心有空洞,也不在乎对方无法填补,而是将错就错地拥抱,用自己的空洞撞击对方的,痛哭也仅仅在痛苦自己的东西,和他人无关,这种独立又凄惨的人格每次看都不会腻。 两人的互动就更有意思,满满都是亲昵和暧昧,但是事者有暧昧的心却无更进一步的意思,无非是期待对方有万分之一的可能误会,然后能够伺机嘲笑对方自作多情,更有甚者,就当做玩物厌弃——他们爱的是凄惨的自己。没有人愿意更进一步,没有人更愿意拉对方一把,而是独自在沼泽下沉,他们相互了解,却又深信对救赎无可奈何。过去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因为现在展现的一切,是在堕落中的舞。他们爱着空虚,爱着虚弱,爱着无可奈何的自己。
——空繭
07,
可以,这篇很惊喜。这个破碎后干枯的人互相安慰,终于重新找回一点生的力量的核心,我觉得写得有点东西。这篇很有生命力,我很喜欢,用力也感觉比较强。
——白伯歡
作者:江橼
“深圳地铁三号线,时速一百公里每小时。”
一
打游戏有一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辅助要跟AD,即使这个AD并不需要他的辅助……
“程鑫啊,你是成心的吗?”周维维的“女朋友”躺在宿舍里,打着游戏爆着粗口,“这小子就是故意的吧?”即使她是电灯泡,也不能直接给拉灯卖了啊!她还说队里的重要输出呢!
虽说程鑫这手辅助玩的没毛病,开团先保住AD,但她就是心里有些不舒服。
“不,我是诚心诚意的。”麦里,程鑫的声音有些俏皮,感觉还像是孩子。
“我……你!”她气不过,扔了手机来扯周维维,非要她给出个公道话,“你男朋友欺负我!”
周维维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手一抖,收了四个人头。“你还是我女朋友呢,欺负回去。”她如是说道。
“……”女朋友僵了僵,松开手,又拿起了自己的手机。“得,这狗粮我吃了还不行嘛!”这俩人也不想想,没她,两人怎么可能认识!
说到周维维和程鑫两人的恋情啊,她这个女朋友还当真是最大的功臣。当初周维维在游戏里被一对情侣秀了一脸的恩爱,气得她好几天都没吃好饭,自己这才想了个歪招,说要也给她找一对象——虽然本意是游戏里的,但没想到两人直接跳转发展成了真实情侣……这口狗粮她吃的心甘情愿,不心甘也要情愿!
“对了,突然想起来,你今天是不是要去程鑫那边?”她记得之前周维维跟自己说过,去年是程鑫来找的她,今年是她去找程鑫——美名其曰轮换着来,实则是换着地方秀恩爱。
“对,半夜的飞机。”周维维这会儿看了眼表,下午三点,应该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机场了。在这个小城市里没有直飞深圳的航班,她必须先坐一个小时的火车去省会,然后再坐一个半小时的机场大巴到机场,再开始值机等待起飞。
运气好的话,能按时起飞,运气不好,估摸着就要等到凌晨了。
“那成,我送你去火车站。”女朋友听了,拿上车钥匙下楼去热车,等着周维维下楼。小城市哪儿哪儿都不好,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堵车。
等周维维告别了好友上了火车,这心脏才开始砰砰乱跳。“啊!又可以见到他了!”异地恋最辛苦的,莫过于两人无法天天见面,即使经常开视频打电话,也不如直接见一面的亲切。
程鑫,一个小自己两岁的大男孩儿,现在正在深圳高铁学院读书,预计毕业后会直接在深圳地铁就业。
要说老牛吃嫩草这事,周维维的确是有压力的,但她并没有太当回事,感情来了谁挡得住呢?谁规定的八十岁老大爷不能跟二十四岁的文豪美人约会呢?
“媳妇儿,你到哪儿了?”几乎每隔半小时,程鑫都会发消息来问,生怕自己的宝贝女朋友半道儿上迷路不知道被拐去了哪里。
“才上火车。”她提着并不多的行李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心不在焉的听着耳机里的歌,望着窗外,想让那些树风一样的往后退,快到连残影都看不见。
坐在她旁边的是一名穿着旗袍和羊毛坎肩的文艺老太太,她带着金丝边的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城市晚报上刊登着青年文摘的那页。
“小姑娘是去见男朋友的吧。”她温柔的笑着,递给了周维维一块菠萝蜜,“我也是去见我男朋友的。”
她差点把核一口气吞下去,咳了半天回过神来,道:“您的……男朋友?”
“对啊,我男朋友。”老太太好像就知道她会这么问,于是优雅的将报纸叠成小四方块,双手搭在腿上,跟蒙娜丽莎一样看着她,“一个从来都不听人把话讲完的固执老头。”
周维维听了,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笑,大概是想到了某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吧,“你们感情很好啊!”即使两地分居,还会如此走动——等等,两地分居?
她上下打量着老太太,这神情怎么看都不像是跟爱人两地分居的啊!
“我们感情一点儿都不好。”老太太本来是想跟年轻人说个话,解解闷,顺便跟这看上去书卷气浓厚的妮子聊一聊文学,结果自顾自的就讲起了自己的恋爱史。
所以说,人年纪大了就爱回忆过去和唠叨,这些老话都是非常有道理的。
“我和我爱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前连对方长得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她记不清自己为这事闹过多少回,离家出走又被绑了绳子带回来多少次,唯独就记得自己凤冠霞帔当日,牵自己手的那人是多么的小心翼翼。
生怕给自己磕了碰了,拽拉的时候都不敢用力。
周维维嘴里含着菠萝蜜的核,听得津津有味,甚至都在脑海里想象到了这老太太年轻的时候穿着绛紫色旗袍,手里挑着金烟杆子的模样——所以说电视剧害人不浅,满脑子都是“夜上海,夜上海~”
“我对他的好感,不过是停留了几秒钟,就彻底抛之脑后了。”老太太叫了乘务员,又要了一份水果,和周维维分着吃,“婚后我俩人就各种不对,生活习惯啊、金钱观念啊甚至是子女的教育想法都完全不同;为这事,年轻的时候我没少和他打架。”
她还攥了攥拳头,仿佛在说她的拳头硬得很,当初一个能打她爱人十个!
“可是啊,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欢笑过后总会想起一些悲伤的事情,周维维不知道这是什么定律,但并不能反驳,这话的确是对的。老太太和她爱人的婚后生活可以说是过得鸡飞狗跳、热热闹闹,谁也不服谁,却谁都不会离开谁。
一直到,生而为人,谁都过不去的那道坎。
“这么一说快十年了。”她摆弄着火龙果,有些咽不下去了。“之前我和我爱人还有小女儿一起住在济南,逢年过节的大儿子大女儿都会来看我们。直到我爱人过时,我们都搬去了上海,这才甚少再回来。”那栋老房子她还留着,寻思万一哪天自己老的走不动了,坐不了飞机火车了,她就回来住,也算是陪陪他,省的他一个人怪孤单的。
周维维忽然意识到自己提了不该提的水壶,慌忙道歉,但老太太却摆摆手,让她不必介意。“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他走的时候也没受罪,你用不着介怀的小姑娘。”
这话让她不禁想到了自己和程鑫,她的年纪比程鑫要大,那么按照自然规律,自己应该会先一步离他而去——尽管两人现在还只是情侣,但她还是忍不住想到这个问题。
“那小姑娘,礼尚往来,你也给我老太太讲讲你俩呗。”她眼睛忽然亮了起来,狡黠的如同小孩儿。
“我俩其实没什么好讲的……”她挠了挠脸颊,不好意思的开了口,“我俩就是打游戏认识的,一开始是在游戏里做情侣,结果后来打交道越来越多就发现‘哎,这人好像不错,还挺得我心的’然后就试着告白了。”跟老太太和她爱人的故事比起来,自己的简直就是个笑话!
本来还在想,现代爱情和老一辈的爱情本质区别究竟在哪里这一高深问题呢,就见老太太羡慕的拉住了她的手,“自由恋爱就是好!看上了就别放手,好不好的先占下再说。”
这话,听着就跟母亲和女儿说的一样!
“那你喜欢他哪一点啊?”老太太继续问。
周维维继续答,“就,我也说不上来,好像我也不讨厌他什么。”就好像这个人生来就是为自己而设计的,两人就像是两块拼图,放在一次严丝合缝的,没有半点出入。
这下老太太就更开心了,跟听到了上世界四十年代偶像八卦似的。
“那你有想过要跟他结婚吗?”火车突然报站,即将进入济南站台。老太太虽然还想继续听,可无奈自己要下车了。
正巧,周维维也是在这里下车,便扶着老太太一起往门口走。“想过啊,我此生——或者说是此时此刻——最大的梦想,就是和我对象一起,在他的城市定居。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刚好可以装下我们两个和一只猫一条狗,如果可以,我还想追加一个婴儿房。”周末能和他一起宅在家里看电视打游戏,出去遛遛狗,在路边的小吃店买一堆花里胡哨的好吃的,吃得圆滚滚的再回家。
如果这些都无法满足,那么她的梦想也就只有一条——每天醒来就能看见他,梦里的也都是他,足以。
“现在孩子的爱情哟~”老太太下了火车,被满嘴抱怨却满眼温柔的家人接走了,临走还不忘拍着周维维的手背,语重心长的说,“无所顾忌,敢爱敢恨。这就是最棒的。”
“妈,你到底在干什么啊!人家小姑娘多不好意思哟!”
周维维目送老太太离开,一个人站在出站台,吹着凌厉的春风,心思早就已经跑到一千八百五十三公里外的地方去了。
二
“我先走了,这周放假我就不回宿舍了啊。”闹钟一响,程鑫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穿上暖呼呼的羽绒服就往外跑。
刚出了门,又折回来,顺走了衣橱里的一条围巾。
“这小子,干什么去了?”刚进门的问在屋里的室友,程鑫这一大早就火急火燎的往外跑,是要干什么去。
“还能干什么,见女朋友呗。”这小子也不知道哪来的福分,打游戏的情侣居然奔现了!天天搁宿舍里么么哒,亲爱的叫,听的他们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事实上程鑫还是很收敛的,顾及到满屋子单身狗的情绪,说情话的时候总是识趣的跑去外面吹会儿风。
他女朋友周维维的飞机果不其然晚点了,半夜起飞的一直等到了凌晨五点才动。现在七点还不到,程鑫就已经下了地铁,在机场等着了。他将顺手拿来的围巾塞在衣服里,试图将其捂得暖和和的,等自己媳妇儿一下飞机就围上。
“大哥,AG26航班什么时候到?”他也坐过飞机,知道那大屏幕上显示的时间从来都不是准的。如果它能准时一次,那当天不去买彩票绝对是亏了一个亿。
地勤大哥看了这小伙子一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快了,再等半个小时左右就降落了。”这一航班起步晚,但好在路上没耽误功夫,而且到这儿也刚刚好有空位,航站楼都给安排好降落的地儿了。
“你一会儿去十一出站口等着就行。”他指了个方向,让程鑫过去。兴许,去哪儿等着,能早点见到他想见的人吧。
“谢啦大哥!”程鑫扭头就跑,在光滑的地面上滑了好几下。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冷静,冷静,不能过于兴奋,不能喜形于色,不能……管他呢!今儿只要能见到自己媳妇儿,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在周维维心里,程鑫一直都是个可靠稳重的小胖子——即使他不是真的胖——偶尔会有小孩子脾气,气的人哭笑不得。
在飞机上没办法开网络,周维维就翻着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一点一点的看,一点一点的回忆,原来自己跟他都说过这么多话啊。
她从下往上翻,似乎怎么都翻不到尽头。这期间两人哭过,笑过,有感动,也有埋怨,可到头来,两人还是这样你记挂着我,我记挂着你。一想到对方的名字,心脏都乱了规律。
“有本事你咬我啊,反正你也咬不到~”看着聊天记录那话,周维维心道,自己这次可是有了报一箭之仇的机会了。近在嘴边,哪有不咬的道理?
她收起手机,第一万次的希望飞机快点降落,让她能快点见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城市。
“啊,怎么还不来啊!”已经等了二十多分钟的程鑫终于坐不住了抑制在大厅里踱步,像蚂蚁一样的来回转圈,心怎么都平静不下来。他在脑海里模拟着一会儿见到周维维的样子,是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拥抱呢,还是站在原地等着她出来主动拥抱自己?第一种显得自己过于急切,可第二种他怕自己无法忍受等待。
就和所有第一次谈恋爱的大男孩儿一样,他手足无措的站在这里,急得满头大汗,双腿发抖,却抑制不住嘴角的上扬。
“真想快点见到你。”他们已经有八十天没有拥抱过了。环游世界也不过是八十天而已。这时间,太长了。
他忽然想起自己之前跟周维维说过的话,“我妈说,等我工作满一年,就准备结婚的事。这一年包括我大三实习的那一年!”换句话说,就是他大四的时候,就可以跟自己媳妇光明正大的住一起了!
等那时候,他可以过上每天公司、菜市场和家三点一线的美妙生活了。
程鑫好像从来都没想过两人会分开的事,一如他已经全然忘却在和周维维谈恋爱之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了。在他彻底搞明白女朋友和女性朋友、周维维和别人之间的优先顺序之后,他的生活里就只剩她一个了。
似乎,自己的生活从来都该如此,若是有一天两人不谈了,那他才是真的经历了世界末日,完全想象不出自己理所应当的生活是个什么模样。
或者说,自己真的想过吗?
“来了!”大屏幕上红色的数字瞬间清零,变成了降落状态!程鑫冲到最前方去,在围栏边缘张望,张望着那个穿着粉色风衣的宝贝。
“媳妇儿!”
周维维出来的那一瞬间,程鑫发现自己做再多的准备都是白瞎,完全凭借本能行动了。他的脑袋放弃了思考,二话不说的冲上去,抱住自己的大宝贝,开心的转了好几圈。
是啊,他们又拥抱了。
“你来多久了?”周维维再次落地,揽着他的腰往外走,看着程鑫鼓鼓囊囊的肚子就想笑,这是在里面塞了些什么啊?
“不久,几分钟而已。”他解开扣子,把那红色的大围巾拿出来,一圈一圈的套在周维维脖子上,将她捂了个严严实实,生怕她被南方的冷给冻着。
“几分钟?”周维维明显不行,但又不想揭穿他这小心机的谎话。心满意足的由他拉着往外走。
“我跟你说媳妇儿,你来这一周的观光计划我都写好了。”程鑫又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本,上面密密麻麻记载着自己跟班里同学取经加上自己不眠不休思考得出来的“和媳妇儿七天约会攻略!”
顺带一提,后面跟了四个叹号。
“第一天我们先逛逛深圳的景点,第二天我们去游乐园,第三天……”
周维维没收了他的本子,摆正他的脸,让他好好的看着自己,“别想那么复杂,我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像老太太说的那样,自由恋爱最好!因为只要两人在一起了,干什么都行。
“好!”程鑫顺势亲了自己媳妇儿一口,狂跳不止的心脏终于回归了正常频率。反正以后的日子还长,犯不着一周就全都享受完。
“那我们去吃早饭吧。”他将周维维的手塞在自己口袋里,百般呵护的攥着,“我知道有一家特别好吃的港式茶点。”
两个人的相处模式突然从热恋情侣变成了老夫老妻,一个说一个应,一个怂兮兮的言听计从,眼神里满是喜欢;一个嚣张到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却唯独看到了那离自己最近的身影。
刚好能挡住风的个子,刚好能撑起天的高度,周维维望着,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老公,你说我要是考研没考上怎么办?”她站在陌生的街道上,忽然有些后怕,怕自己以后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景象。
“没事,考不上也不想考了,就毕业,到时候我养你。”程鑫说的理所当然,他其实从来都没想让自己媳妇儿如此辛苦,尽管他知道周维维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两人的未来。
可他就是看不得她受苦的样子,这样的人儿这辈子都不一定能在遇到第二个,自己不宝贝谁来宝贝?
“我会尽力去做你所期望的所有,但如果我有一天什么都做不到了,害你对我失望了,也请你记得,我不是变了。”他忽然弯下了腰,将周维维整个拢在怀里,“我只是还没想到能更好表达我爱你的方式。”
“所以,别怕,在这里你就是女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会一直等着。”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心有不安的女朋友,但他知道怎么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现在,是你在向着我靠近,等哪一天你累了,不想走了,就换我来,我会把剩下的路全都走完。到时候,我就一个百公里加速冲过去。”再次将她抱在怀里。
周维维仰着头,那额头去蹭他的下巴,问:“为什么是百公里加速?”
“因为深圳地铁三号线,时速一百公里每小时。”他是开地铁的,自然要用与之相关的内容来表达自己的内心啊!
就跟周维维是学生物技术的一样,天天研究怎么把他的骨头做标本,以求来表达自己爱意的深沉——以上,都是程鑫同学在见不到媳妇儿时的脑补。
“我们晚上去吃火锅吧!”烦心事聊完,两人又开始想一些让人满足的好事——周维维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但这话说的没错。
“成啊,我要吃鸳鸯锅!”她还从来都没吃过南方的火锅呢。
“到时候辣哭你可别找我。”他寻思着之前在山东吃的那火锅辣锅,又想到了本地的火锅辣锅,直觉自己宝贝媳妇儿肯定要被辣哭——山东那辣锅在他尝来,完全就是清水撒勒!
“那我去大街上随便找一个?”她指着路对面那在寒风中只穿了一个棒球外套的小年轻,眼神里写满了笑,亮晶晶像炸开了烟花。
“那你还是找我吧。”程鑫一撇嘴,搂得更紧了。用略带敌意的眼神目送那小年轻离开,搞得人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后脊梁发凉,直哆嗦。
三
“唔——”
和程鑫一起度过的短短七天,周维维每天都要被甜哭了。早上是在亲吻中苏醒的,醒来后两人老夫老妻的洗漱穿衣出门,甚至连打扮都变得随心所欲。
程鑫说生活要有仪式感,所以他每天都要找机会跟自己媳妇儿表白,什么“你选的我都喜欢”,什么“我爱你媳妇儿”,反正一天天儿的心里都跟涂了蜜一样。
坐在返程的飞机上,周维维闭着眼,脑袋里全都是他的影子。甚至又想到了之前两人一起去做蛋糕的事情,明明那才是昨天发生的,却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小心翼翼的将这记忆装进盒子里,放在记忆深处,空出来一大片的空间,为以后更值得记忆的事情留出空缺。
“我已经开始想你了,怎么办?”
要说她去深圳最根本的目的,那就是给程鑫过他十九岁的生日。真真的只有在她亲自参与到程鑫的生命里,她才感受到时间流逝的差距。
在蛋糕工坊diy蛋糕的时候,她差点就哭出来了。正表演完整削完一个苹果特技的程鑫顿时慌了,手忙脚乱的不知道是该先拿张纸还是先将人拢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他没有办法,最后只能蹲下,仰望着低着头的周维维,伸出手去打算接住她即将掉下来的小水晶,好像那是什么宝贵的东西似的。
“没什么,就是有些懊恼。”她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怎么了,就是觉得不甘心。说着说着,她突然又不想哭了,将在冷水里泡好的吉利丁片捞出来倒进打好的芒果糊糊里搅拌均匀。手上力度不断加重,看的程鑫心惊胆战。
自己媳妇儿这到底是在给自己做蛋糕啊,还是像杀了他啊?
他认真而又诚恳的蹲在地上,回忆这两天自己有没有做错事情,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于是他决定向万能的好友们求助了。
程鑫悄悄的跑到一边,用手机偷拍了一模糊的照片,即使模糊,也还能看到周维维那杀气腾腾的气场,跟漫画里似的都扭曲外溢了!
“救命,媳妇儿突然心情不好了怎么办?”他把照片贴上,跟了一个生无可恋的表情,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在线等,急!”
不出一分钟,他的空间就炸了,除去前面五排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损友,后面的朋友是真的在支招——起码他们看上去都认真思考了。
朋友一:兄弟,想一下自己今天是不是没有表白?
这人就是跟他说,“爱情需要保鲜,喜欢就要说出来”的那个好友。
程鑫认真的回想了一下,自己早上起床的时候就表白了啊!应该不是这个的原因吧?
于是他跳过这条,接着往下看,“兄弟,你媳妇儿在做蛋糕,那你在做什么?”言外之意,你这小子不会是看着自己媳妇儿忙活,一点儿都不插手吧?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程鑫忽然顿悟,意识到自己不帮忙做蛋糕这事可能是让周维维想到了婚后生活——她从今以后就要勤勤恳恳的守着厨房做饭,做一个黄脸婆。
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程鑫同学缓了缓神,快步走去水池边洗了手,然后乖巧又怂兮兮的站在自己媳妇儿身后,道:“媳妇儿有什么我能做的嘛?”
咋一问她还想不到能让他干点什么,“那这样吧,你去把消化饼干压了,顺便再削一个苹果。”
收到命令的程鑫同学欢快的跑去把消化饼干压碎,然后塞进模具了,随后开了个小太阳放自己媳妇儿腿边,一脸讨好的削了苹果,一块一块的投喂。
等全都忙活完,两人守着需要凝固的蛋糕满意的拍拍手,扭头换了衣服就一头扎进了超市。今儿可是程鑫的生日啊,光一个蛋糕怎么能够?
周维维寻思着买点酒,程鑫寻思着买点烧烤,于是两人逛了好几圈,拿了两瓶rio,买了一大袋子烧烤,这才提着蛋糕往回走。
深圳的夜景很美,是和山东截然不同的美。如果把两个地方比喻成人,那么山东就是一个穿着青衫长袍的老夫子,他可以用几百年的时间去讲一个故事,用上千年的时间去铭记一件事情;而深圳就不同了,他就像是留洋归来的才子,可以用五十国语言说我爱你,可以三百六十五天不重样的向心上人展示自己。
而周维维和程鑫就是典型的山东人和深圳人,一个亘古不变,一个花样百出。
酒店里,两人面对面的坐在沙发上,欣赏着外面的灯红酒绿。程鑫自己抱着蛋糕,吃一口,喂周维维一口,容不得半点浪费。
“媳妇儿,今天,我想做一件最有仪式感的事情!”他举着rio起身,郑重其事的说。
“什么事啊?”周维维也端着酒站起来,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臂弯绕过自己的臂弯,那人笑盈盈的模样一下子就靠近了不少。
“我们喝交杯酒吧。”即使他记得全世界所有表达我爱你的方式,都不如最古老的那种。交杯,又称合卺,是说的他程鑫想要娶周维维为妻啊!
这是他十九年来,过的最棒的一个生日。
即使第二天周维维就要回去了,但他仍旧相信,离两人再次见面的时候,不远了。
都说了,环游世界也不过是八十天,去见她,不远。
“怎么办,你要是走了我想你了怎么办?”机场候机大厅里,剖开成熟和稳重,他也就是一个孩子,他拽着周维维的手不愿松开,又不得不松开。
“我又不是再也不来了。”她笑哈哈的从兜里掏出了一块水果硬糖,塞进他手里,“给,吃着糖想着我,很快我们就又见面了。”
直到周维维消失在机场大厅,程鑫也仍旧没舍得扒开那颗糖,生怕吃完了就想不住自己媳妇儿了。
“喂程鑫,你小子想旷课还是怎么的?”他正一步三回头的舍不得离开机场呢,室友催命的电话就打进来了,“赶紧的回来!”
“你就不能让我沉浸在媳妇儿离开的悲痛中嘛?”他冲着手机大喊,满心的舍不得。
“我呸!”电话那边的室友们不约而同的呸他。这小子说自己媳妇儿能不打奔儿的说上一整天,让他沉浸在悲痛之中?那谁来可怜可怜他们着群单身狗啊?
“你差不多就得了,又不是生死离别,麻溜赶紧的回来。”他们把程鑫衣橱里挂的藏蓝色制服和红色领带都给带上了。
有这儿感慨的时间,不如期盼这一年快些过去,这样两人就又能见面了。
回头程鑫一想,对啊!与其想着媳妇儿离去的这几分钟伤怀,不如想着半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到时候暑假他就又能带着媳妇儿出去玩了,岂不美哉?
“很快,就能见面了!”蔫了吧唧的程鑫再次满血复活,将那颗水果糖放进贴近心脏的口袋里,又按了按,这才拔腿往回跑。
数个小时之后周维维下了火车,再次踏上故土的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第一反应不是给女朋友打电话告诉她自己回来了,而是给个这一千八百五十三公里的那放在心尖儿上的人发条语言。
“老公,我回来了。”
程鑫几乎是秒回,“欢迎回来,媳妇儿。”
尾声
“啊——”考研复试出录取的那天,周维维从床上蹦起来,开心的大喊,“我考上了!”
她赶忙把截图发给程鑫,告诉他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这样以后我在广西,你在深圳,我们就可以经常见面了!”
电话那边,程鑫也激动的手舞足蹈,差点连怎么好好说话都忘了,“天啊,祝贺你媳妇儿!”他强装镇定,正儿八经的回复。
大概,他现在可以彻底放心的考虑所能想到的未来最好的事了。
一个自己媳妇儿梦想中的大房子,再刷上蓝色的墙漆;养几盆花,一只猫和一条狗;把整个二楼留出来当卧室,如果可以他想要很多的孩子;到了周末就是和媳妇孩子一起,看电视打游戏,遛狗撸猫;晚上出去吃好吃的,吃到肚子圆滚滚再也装不下别的再回来。
每天醒来都能看到她在身边,晚上睡觉能将其切切实实的抱在怀里,梦里梦见的也全都是她。
这才是他梦想中最完美的未来。
“醒醒!你小子别开着开着地铁睡了!”室友话不多说,直接一巴掌拍在了程鑫的后背上,让他实训的时候睁大眼睛,别白日做梦。
“这可不是梦,”他义正严辞的纠正,“这是你们这群单身狗无法想象的美好未来。”
所以说,到时候要养什么猫和什么狗啊?哈士奇不行,太能拆家了,金毛比较温顺也能看孩子,但或许自己媳妇儿更喜欢小型犬?猫的话自己没什么研究,到时候媳妇儿看中哪个就哪个,不多操心……”
“还有什么是没想到的……”他捏着下巴沉思。
“你再不睁开眼,就真的撞车了!”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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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你到底是哪里跑出来的大可爱!!!虽然有一如既往的切视角和复杂设定(但不如说,正因为要特地把女主闺蜜说成女朋友,反倒让我觉得这个故事可能是捏他的一个你现实中熟悉的爱情糖),还有路过的不太有必要的老太太(她的故事应该要是要反衬“珍惜”,但后面因为太甜,甜到甚至意识不到这种分量)。后半部分程鑫几乎每隔一句话都在甜我一次,我被甜傻了,因为次数太多无法段段摘抄指出,你就当他全都很可爱吧。要我说有什么遗憾就是周维维的部分,她会在这次相会里负责现实,未来和担忧的那个部分,但似乎没有引起一个冲突,而是停留在她内心消解的层面了(比如做蛋糕那会儿因为幸福和分别?流泪,最后也不知道程鑫get了没,或者只是被他的蜂蜜糊了心(笑)总之真的很可爱!浓郁的椴树蜂蜜味一票!
——琳艾
02,
……把狗骗进来杀
——Folllow
03,
真的飞驰而来啊!好甜!
——空繭
04,
这篇不知道作者的时候我其实是觉得还不错的,但是知道是江江的文我就觉得翻车了——对不起我对我自己喜欢的作者是很严格的!!!
最大的问题我觉得就是无关人物太多且着墨太多,写推理刑侦的时候,因为需要铺设线索,所以群像是挺重要的,但是对于这个没有什么曲折的恋爱小故事来说,太多支线的插入反而有点繁杂了,混淆了主线的同时,给了读者没有下文的期待,不是特别好。
——淺間
作者:伊西多
“你来干什么。”
水面上浮着的雪白的泡沫里,仿佛标本似的浸泡着一个陆辽。他偏过头望着裘玉琳,眼睛里什么都没盛,连瞳孔也像不存在。
“担心你自杀。”
陆辽在嗓子里笑了一声。“可别这么说。我还挺怕疼的。”
“之前那些……你不也应付得挺好么。”
裘玉琳一边说一边脱衣服。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只穿一件紧窄的黑色吊带,凸起的乳头分外明显。陆辽扫了一眼:“你怎么连乳贴也不带?内衣也不穿,不怕下垂么。”
“反正已经有人要了。”
“那我可怜一下老宋。”陆辽半挂着笑懒懒地说,“到了手就不值钱了。”
“我为了他都去健身染发了。”裘玉琳坐在浴缸边,探手下去,捉住陆辽的一只脚,陆辽挣了挣,随她去了,“下垂一点算什么。”她把陆辽骨节分明而瘦削的脚放在浴缸边,下手揉捏着。“昨晚和覃誉之过得怎么样啊。”她慢慢地、很随便地提起这个人。
“个傻逼。”金纹的天花板落在陆辽的眼睛里,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这么评价。“草了。本来以为七年之后技术能好点,还是那么个biang样。草。累死我了。”又忽然一笑,准确来讲不是笑,嘴角往上一挑而已,“可能也不怪他,怪我练多了。但我用鸡巴哪有用屁眼多啊?他不次次都用的屁眼么……”
“你怎么知道?”裘玉琳屈起手指,用力在陆辽脚底的穴位按揉。陆辽的腿微微一动。他的腿非常干净,这要感谢陆辽之前上过的一位娘炮公子哥儿,他嫌陆辽毛发旺盛,出钱送陆辽去做了全身除毛。陆辽一句话没说就去了,他在各个金主那里得到的好评有一项是共通的:敬业。
“猜的。”陆辽说,“我七年前草他,他看着挺开心,踹了我就不找人草了?谁信啊。”
“你嫌弃他么?”
陆辽又笑,无所谓、无内涵的笑。裘玉琳把他的脚放回水里,又搬起另一只脚。陆辽任凭她动手,眼睛盯着壁角,说:“裘玉琳,阿琳,琳琳。你来说说,我有什么资格嫌弃人家?别说啦,我现在要是和妓女结婚都要算高攀啦。比脏我不是……”
“陆辽!”
“好了。”裘玉琳虽然声音带着怒气,手上的动作却没停,陆辽照旧瘫在浴缸里,任由她按摩自己的脚。“好了。事情不就这样,老话不用提了。你要和我说,大家都这样。卖的人多了。不是睡的人多了就等于脏。不是卖屁股、卖鸡巴就等于脏。嗨。”他长出一口气,把按摩完的右脚缩回水里面。“放心。我不会去死。我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连人家怎么编排我的都不知道。知名男演员,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奖获得者,谁谁扮演者,于昨日死于家中,死因为自杀。粉丝在网上喊什么悼念,黑粉说他不就是怎样怎样……我想想这些都觉得恶心。”
“大家都是要看电视的嘛。”他抬头看看窗帘。窗帘是鲜红的,罩了一层黑色蕾丝,一线光也透不进来。屋子里打着奶白色的光,是陆辽上一个金主给他推荐的灯,现在是上午八点。“然后,黄那个谁,刘那个谁,周那个谁,看见了,想起我来了:这我睡过的呀。怎么死了,有点可惜。”他咧嘴笑出声:“这……”
裘玉琳看着他。目光非常认真而专注,可以说,热切的姐姐打量新生的、哭泣的小弟弟时也是这么看的。下面的话,一下子变得说不出口了。裘玉琳说:“陆辽……慧慧,你别这么想好吗?你真的不脏。黄文杰、刘国涛、周浩脏吗?和你睡过的那些人,你觉得他们脏吗?慧慧。你为什么总觉得自己脏?付钱的高人一等吗?什么又叫脏呢?慧慧,干净的就是干净的。对于你来说,你已经不用和他们睡觉了。你干净了。你就没脏过。”
陆辽看了她好久。她相貌普通,但是他的确非常漂亮。他的一只膝盖露出水面如冰岛,肩膊光裸,水色浮动,月夜在雪地里走,低头看到的就是那样的光。他嘴唇丰满,一管统直的鼻子,眉头和长睫毛都欺压眼睛。眼睛没有别的可称道,只是黑白分明,对比异常强烈。他拍黑白照,也比彩色照片好看。怎么说呢,有时候陆辽觉得这是一种暗示。
“这话说起来怪矫情的。”陆辽说,“要是我说起来像自杀者求救就太好笑了。一群傻逼,自杀前还在网上放个消息,贱不贱啊。吸引注意力的吧。但是琳琳啊,也就你这么觉得。”
“你突然说这个,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裘玉琳轻声说,“你多大了?三十岁。要自杀,太晚了。只有二十岁之前的自杀才有美感。七十岁后也能达到这种效果,所以我劝你等一等。难道是覃誉之嫌你脏吗?”
最后一句话是故意的。和别人对比,陆辽就算自信也要装得不自信,只有和覃誉之对比,陆辽哪怕心虚也要装若无其事。果不其然,陆辽说:“他?他就算了。”
“我记得你说过,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处男。”
“pu——ssyyyyyyyyy。”陆辽拉长声音说:“是这个处男。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二十五岁了,还没做过的话是有多可怜啊。再说了,他多么有钱,如果说十四岁就被他爹雇用一名纯洁的十七岁美貌处女来给他破处,估计我也信。我是他的第一次,打五折的第一次。他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打五折,这一点我们扯平了,没办法,谁让他只拿屁眼睡我呢。”他成功被裘玉琳扯开关注点,又开始死气沉沉地毒舌。
裘玉琳听着他说,毫不顾忌地坐在地面上。为了看到她的脸,陆辽只好勉为其难拖着身子起来,两只手臂叠在浴缸边上,下巴枕在上面,低垂着眼睛,裘玉琳抬头看他时,感觉像在看一条人鱼。
“你说你们昨天晚上睡的不好。他态度怎么样?是很傲慢?还是……”
“不算傲慢。”陆辽说,“他给自己灌了肠,做了润滑,事后也是他清理的。”做0就是这一点麻烦。比起被插入,陆辽更喜欢插入,但他被插入的次数很多、时间很久,倒也渐渐麻木了,能让他抱怨的也就只剩下“麻烦”这一点。除了麻烦没有别的了,他是卖的那一个,钱货两讫,得拿出敬业的态度来,像演戏一样敬业,或者说实际上就是演戏,装叫床,装情动,装高潮,比gv演员好看,比gv演员认真。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要不然,他凭什么享那么大的名气、拿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粉丝?“没感情还能玩这么些花样,”他从专业角度评价,“见猎心喜还是上流玩法?不管哪一种,我自愧不如。”
“还是你和他做的不舒服?”裘玉琳知道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她也听到了“没感情”这三个字,老实说,她和他看法相当不同,而且认为他是当局者迷。但她毕竟是陆辽的挚友,而非覃誉之的挚友。
“那倒也不是。”陆辽没有起伏地说,“比他还不舒服的有的是。”
陆辽卖身已经卖了太多回,几乎可以称为一种惯性。即使他已经有了钱,有了地位,有了人脉,可以有骨气了,他也还是不知疲倦地和他们、她们睡觉。偶尔裘玉琳觉得这是一种亲密关系的补偿,因为陆辽和父母关系并不好,他出柜,又被出轨,几乎每见上一次面,他父亲就要拿这个来说事。所以他干脆不回家,每年往父母和姐姐的卡里打上一笔钱,完事。他姐姐已经结婚生子,到现在陆辽和他小外甥女也就见过一次面。
“有钱不赚是傻蛋。”陆辽强调地说。这句话是他的底气,他放荡的保证。这句话告诉他,后悔的才是傻瓜。“当年他要给我花钱,我不愿意,现在我三十岁了,看我二十三岁,太傻了。要是他给我花了钱,走了关系,现在我也不至于……”
这么脏。陆辽有些惋惜。假如他当时真的从覃誉之手里拿了东西,那他百分百会后悔。但接下来一切就都美好了。覃誉之会看出来,他和他那个纯净如钻石、耀眼如太阳的初恋(暗恋)对象没有丝毫相似之处。说不定他们会更快分手。自己也不用听什么“你和蒋晓骞如何如何像”的蠢话。最蠢的还是两人一分手,覃誉之就和蒋晓骞走到了一起,简直是一种无声的侮辱:像每一个女孩公认的,平替永远比不过大牌。
“你三十岁了。”裘玉琳叹了口气,“不考虑一下结婚吗?”
“太麻烦了。”
水已经凉了,裘玉琳走出去,坐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儿,陆辽从浴室里出来,米黄色毛衣、牛仔裤。所有的房间都亮着灯,在灯光下,他看起来好像只有二十几岁。如果他想结婚,是可以的。如果他想生孩子,也是可以的。伴侣、孩子应该可以让他稳定,裘玉琳希望如此。她不在乎牺牲别人的幸福。何况,和陆辽结婚也不见得一定就不幸福。
“那考虑代孕吗?”裘玉琳问。陆辽撑着下巴,想了一想:“那更恶心了,和一个没见过面的陌生人生小孩,想想就觉得作呕。”接着他往沙发上一倒,说:“要不然这样吧,琳琳,我出钱买你和老宋的精子和卵子,等你俩生了小孩,就当是我儿子,给我养……”
“你发神经啦。”裘玉琳又好气又好笑。
“我是说真的啊。”陆辽说,“我跟我姐也提过这个想法……她把我拉黑了就是了。”
“干得漂亮,再说这个我也要拉黑你了。”
“这跟代孕也没啥区别嘛。”
“孩子不是你的!”
“我说了啊,我嫌和陌生人恶心。”陆辽慢吞吞地说,“谁知道那女的是个什么biang货色啊……反正你们是夫妻……代孕也是卖小孩,这个也是卖小孩,没差的。咳,要么说时代先进了呢,过去卖小孩,七万一个,现在七十万都不够。”他缅怀了一下过往,又说:“实在不行,我找个谁谁走个后门,领他三个。反正也养得起……”
“三个?你能照顾得好吗?”
“是你们要我养的嘛。”陆辽说,“反正我也有钱,雇保姆不就行了。”
“慧慧。”裘玉琳说,“你怎么总是把事情想得这么简单。小孩子不是动物。”
“行了,行了。”陆辽伸出一只手摆了摆,半笑着说:“你老是叫我慧慧(和某位覃先生太像啦,这一句他没说出口。所有亲密的人都叫他慧慧,但现在,除了裘玉琳,已没人这么叫他了)……以后再说吧。现在和覃誉之还一大堆破事理不清楚呢,要了小孩更完了。”
“既然那样,就不要和他睡觉。他能给你钱,对,你还缺钱么?他能给的有什么是你没有的么?”
陆辽没有回答。他站起身,关上灯,拉开窗帘。窗外有一棵很大的栗树,叶子一片一片低垂着头,在白茫茫的天空背景下,惨绿可怜,枝桠都在风里乱抖。他拉开一点窗,风声和雨声一齐萧萧乱飘进来。
接着他坐回到沙发上,说:“我也不清楚。就是因为不清楚,我才要和他睡觉。说不定就是一个开关呢,以草他始,以草他终,从今以后,”万顷波中去得他妈的自由!陆辽脑补道。这句话他没说出口,“我就得到了心灵的安宁。”
“该心灵不安宁的不是你。”裘玉琳说,“我还是这句话。你没错。慧慧,多少人和你一样啊。他们可没觉得自己脏,他们活得很好。慧慧,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不后悔。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选择。我做了我想做的,拿到了我想拿到的,被我瞒过的人有很多。我有钱、有颜、有身材,我是成功人士,明星里的上等。这些话随便哪句说出来都是对于裘玉琳的安慰。况且,也根本不是撒谎。
但陆辽说不出来。他有一种非常浓烈的无力感,于是他只能这么说:“你先回去吧。放心,我不是抑郁症,现在这日子过得还挺好,没必要自杀。”
叹气声。手隔着毛衣落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这时候陆辽有一点想要小孩了。软软的、汤圆一样的小女儿,手搭着他的肩膀。“要是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还有上次那个节目,有空了咱们和他们要聊一聊。”
他听到门响,裘玉琳走了。
陆辽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一声不响地开始脱衣服,直到把内裤都丢到地上。紧接着,他走到浴室里去,打开水龙头,放满一缸温暖的水,渐渐沉到里面去。
他想象自己坐在一辆公交车上,夏日的阳光热烈地照射进来,车上除了司机,只坐着他和另一个人。到了这里,这已经不再是想象,而成了回忆。他回忆那一个吻。公交车上的吻。覃誉之很有技巧,把他吻得几乎喘不过气。
他回忆他们的那两年。如同响着蒸汽波音乐的迷幻的两年。没有具体的什么事也不考虑将来只是见面、上床,快乐得像犯罪一样的两年。
他回忆他们的分手。没有任何场景可言也不被记住的分手。没有落实到海马体也没有落实到文字的分手。
他回忆他们的重逢。回忆覃誉之的追求。回忆他自己的反应。他在脑海里审核自己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他给自己打九十分,因为他很会拿捏分寸,没有表现出一分一毫的热情。不是一百分,因为他实际上还是输了,输了这七年,更不要提覃誉之想必猜想他还恨他。更有甚者,进一步猜想他还迷恋他。
水慢慢变凉了。
“怎么这世界上总有这么多自作多情的人?”他对着自己想象中的裘玉琳说,“覃誉之喜欢蒋晓骞还要来勾搭我,当年就已经够骚了,我呢……”
不能怪他。不能怪覃誉之。可悲就可悲在这一点。路都是陆辽自己选的,是他自己要做婊子,要做鸭子,要做贱货,要做用烂了的破鞋,覃誉之对此没有任何责任。
陆辽把水放光,熟门熟路从水龙头旁拿起一个木盒,从里面掏出一枚刀片和一块酒精湿巾。他撕开湿巾的外包装,仔仔细细擦拭那枚刀片,然后小心地用食指和拇指捏起它来。用中指帮着,他把刀片压在自己的腕侧,顺着手臂慢慢地、坚定地抵进去、划过去。鲜血顺着他的手肘滴落在洁白的浴缸上,他随手把刀片扔到地板上,举起手臂,舔舐自己的鲜血。他的脸上带着一种茫然的笑意。一会儿后,他从浴缸里爬出来,有点儿晕乎乎地去找药箱。
电话响了,听铃声是覃誉之的电话。
陆辽没有理会,但是电话锲而不舍地响着。他在药箱里面翻找创可贴,找到了对着比了比,又觉得太小,这次自己没把握好。绷带在他的卧室里,他先拎起一瓶碘伏来倒在伤口上,用手掌抹着。电话一顿,然后突然地哑了下去,仿佛一个自知理屈的人。陆辽松了口气,又向卧室走去。还没走到浴室那边,电话铃声又大作起来。仍然是覃誉之。
陆辽听而不闻。他走进卧室,找到纱布,开始包扎自己的伤口。这次伤的是右手,因为左手腕近来划过一次,还没好全。他笨手笨脚,好几次牵扯到伤口,疼得直皱眉。
等到他包扎好伤口,出去发现覃誉之给他打了六个电话。陆辽嗤的一声,还没来得及删除记录,第七个电话又打了过来。
他看了看时间:12:23。他把手机扔在沙发上。铃声穷追不舍。陆辽直接按了静音。
他走进卧室,钻进那一堆毯子被子里。蜷成猫似的一个球。“我不会挂你的电话的。”陆辽在睡意来临时这么想。清醒时他会记得这一个举动是对自己开的一个玩笑,是为了将自己与蒋晓骞作区分。因为他,覃誉之跟自己牵手又分手。覃誉之也像自己一样迷恋过。他也从来没有理解过覃誉之。但这些都无所谓,现在一切都无所谓了。困意袭来,覆盖了一切苏醒着的微妙的情感,爱意和恼恨,报复欲和无可奈何,雨声中他静静地陷没,像冰山融化,流淌入无尽的黑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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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强烈的酒精味,高度数酒心巧克力。看完以后我在办公室站起身,走了两圈才回来写评论。但是也一时语塞,怎么说呢,也许这就是我们之前在鱼区曾聊过的,只在一个小场景里发生的由两人对话(甚至其中一人还不是当事人)展开的故事,当然,受限于此(或者说本身这篇文给人感觉是一个长原耽的番外或片段),有些部分还有模糊不清的地方。但整个情感直接给到位,尤其是那句以草他始,以草他终,从今以后,万顷波中去得他妈的自由!陆辽脑补道。这句话他没说出口,我就得到了心灵的安宁。当然可能是过度解读,但在这里由万顷波中得自由真的妙,仿佛他是舟,而对方——或者说这种感情是万顷波。这种彻底的放弃和飘荡也是自由,同样,也是这篇文给我的感觉。
——琳艾
02,
文笔非常成熟,透着一股冷眼旁观的犀利。故事的展现手法虽然凌乱,但是却娓娓道来,有条不紊。说是巧克力,其实更像是一股熟过了的水果一般腐烂变质般的甜,甜得真切也甜得虚伪。非常成熟的文字。希望故事里的人们都有个美好的结局。
——KishibeYui
03,
我总觉得这是一篇HE的长篇的开端。但是好吧,单独看它真的很巧克力。
很老练,不管是文字、节奏、情绪都把控得特别好,这篇我很喜欢,而且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建议,只想膜拜大大。
——淺間
04,
全文看下来有种手持摄影的文艺片的既视感,老式屋,浴室布满污垢,红窗帘不透光,也许拉开会有光线和外头密密麻麻的天线,然后是住在屋子里渴望着幸福却沦于悲哀的人。太喜欢了
——Follow
05,
当破败和衰退展现在一个人身上时,我总感觉那是一种美。 每次陆辽提到“脏”时,我想象一个洁癖流着泪拼命洗手的样子,因为自身的不洁,困扰和痛苦折磨他。这一段段的对话不会让人感到不耐,即使整一篇都是陆辽自己,话语中已经展现了完整的他。我痴迷他来自内心的纯洁和对爱的所求,也痴迷他不洁和衰败,就像一个同时患有暴食症和厌食症的人一样,疼痛是安慰,责罚是馈赠,经受的苦难是只有自己才能品味出的救赎。于是圣女反复追求罪恶,以惩戒成为令他心安的港湾。 文章信息量很大,但不会带给读者太多困扰,作者在留白上掌控得极佳,克制感让人惊叹,使读者能够在乍看之下不会被过大的信
(接上)
使读者能够在乍看之下不会被过大的信息量吓退,而能够保持住第三者旁观的情绪。但倘若读者希望深入了解他们间的关系,仔细研读,也能够理清这其中的千丝万缕,节奏的把控可以算是炉火纯青。 稍微有一点是人物对话的排版有时候让人分不清这句话是谁说的。“她”和“他”的人称代词有时候需要更细心些。
——空繭
06,
结尾的那一句很高,我很喜欢。这篇格局不大,质地很好,很见功力,以前也见过类似题材和情节的故事,但我读过的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带有唯美色彩,但这部很……有点娄烨的感觉,可能也不大对,你懂我意思就行,我还蛮喜欢这种味道和人物冲突的。很有意思,我喜欢。
——白伯歡
07,
这篇文是我看的第一篇活动文,初看就非常惊艳,字句的拿捏、行文都很成熟,有种自如的张力,有些句子的美,美得恰到好处,令人心动。最让我惊讶的是伊西多在小小的片段里容纳了那么大的故事量,将陆辽复杂纠结矛盾的想法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以大段对话铺展开的故事既很好地体现了人物性格,又做到自然且不出戏,十分难得。膝盖献上。(我可真是彩虹屁到吹时方恨少……总之就是非常喜欢、非常非常喜欢、真的真的很喜欢qwq希望我的喜欢能传达给伊西多了……)
——燈宵
08,
这篇给我的印象概括起来就是“错落有致”,完全在对话里展开,所有的情节都是散落的,但又把该给的信息都给足了,自然而恰到好处。这种松散的写法很容易让人看不懂,这篇我感觉处理得挺好的。不仅是对话,还有间插的一些环境描写都非常合适,让我觉得作者一定敏锐至极,才能如此精确地把所有一切氛围都传达出来。我唯一感觉能提的建议就是开头还可以把整篇文的引发点再明确一些,又觉得这样改了会破坏整体上的迷蒙的混沌日常的感觉。
我记得多多说不擅长写剧情,我猜测是不擅长写离日常经验比较远的东西,比如之前的假面舞会,在我看来就低于你的平均水准,还有漏网之鱼那一篇其实我也有点看不懂orz。这可能和你喜欢留白和不连贯的叙事习惯有关吧,如果是写贴近日常经验的内容,读者很容易脑补没写出来的东西,从而把逻辑连起来,但是对于远离日常经验的内容,还是用同样的手法来叙述,就比较容易让人迷惑。
——艾連
作者:琳艾
1.
“想要什么圣诞礼物?”
“女朋友!”
“那我就想想办法吧。”
少年在聊天窗口发了一个问号便关闭手机,他完全不明白即将一同出去购买圣诞礼物的人,为何要特地在线上多此一举地问一句,而且女朋友这种礼物,作为发小的她又能想什么办法。
付桐从沙发上直起身,慢悠悠地穿上准备好的连帽大衣,计算着门铃响起的时机。
在他的手扶上门把的时候,谢梓恬正好按响了门铃。
“都说了你不按我也会出来的,门铃这么吵。”付桐打开门,少女火红的冬装就撞进他的视线里,“不要扰民啊。”
“仪式感很重要呀。”谢梓恬眨了眨眼,大片的雪花落在她的肩头和睫毛,即使两人的家只隔了一个街口,她还是冷得把自己的脸埋在长长的白色绒球围巾里,只露出了鹿儿一样的眼睛。“你快过来让我吸点热量。”
她这么说着,钻到少年的身后,把双手藏进他帽子与大衣的夹缝间,一边发出哆嗦的声音一边摩挲着手。
好可爱。
付桐不得不咬了咬下唇才把这句话咽回肚子里,好在对方在他的身后,看不到他此刻奇怪的表情。
“快走啊,你愣着干嘛?不会是在傻笑吧。”
“你怎么知道?”
他话音刚落,心里有已经咯噔了一下,完了,明明知道套话是少女最擅长的事,他还是每次都中招。
出乎他所料的,少女并没有取笑他,只是从背后用力把他推向人行道,边催促着快点快点。
对于高三的学生,学校在明面上自然禁止了任何的聚会活动,但是挡不住学生们的热情,秉持着严禁不如疏通,干脆搞了一次全校性的匿名交换礼物环节,所有人都可以准备礼物带到学校,再随机领走一份。本以为这种大锅饭可以避免一些没必要的小情愫,结果没想到反而传出了一些命运之人的传说,实在是让组织者哭笑不得。
付桐对此兴致缺缺,不管是从合理性上还是经济性上,哪怕是从仪式感上都不能理解这种活动的意义所在,付出和收获未必平衡,费时耗力,命运之人更是无稽之谈。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他来说,他想要的礼物肯定无法从这种活动里拿到。
不如说如果能在这个活动里拿到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他比起感谢上帝,更会质疑对方怎么会把那种东西放进礼物盒。
总而言之,虽然付桐不感兴趣,但不知道为何青梅竹马的谢梓恬兴致勃勃,甚至邀请他一同去商场挑选圣诞礼物。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此时会双手提着袋子,强忍疲倦站在人堆里的原因,毕竟新年和圣诞永远是商场最好的打折时期。
“明明是送给不知道谁的礼物,你也能这么来劲啊?你倒是每年给我准备时也这么用心啊?”
而且他手上提的东西好像大多都和学校用圣诞礼物没有什么关系。
“那是当然啦,礼物谁收到都一样。”她无辜地眨了眨眼,理直气壮地回答“重要的是可以有借口叫你出来一起逛街。”
“你就扯吧,不用这种理由你也拉我出来当牛做马。”
“说的也是。”她嘻嘻笑着,跳到他的面前用双手揪起了他的耳朵,像马一样折了起来。
谢梓恬的动作是如此的亲昵而自然,付桐突然想着,也许在别人眼里,他们就是一对因为圣诞临近而变得腻歪的傻瓜情侣吧。
谁也不会知道,这只是属于少年的漫长单恋。
2.
如果让付桐想一个能最简短表达谢梓恬这个人的词语,哪怕再顾及情面,他也会选择“心机婊”三个字。不知道是因为他从小看着她长大,或者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她的最大受害者,付桐极度难以理解学校里的男性同学没法看出她的真面目。
都是些只会说她可爱的,虽然她可爱确实是事实,但同时也都是假象啊!
当他这么反驳同学时,遭到了集体慈爱的注视。他们笑而不语地轮流拍着付桐的肩膀,露出一副“我懂”的表情。
“你们懂什么?”自取其辱是杠精最后的尊严。
“嗐,你费劲心思给人抹黑,不就怕自家白菜被人兄弟们拱了吗?但你最后自己也还不是一样觉得人家什么都好。”同学们嘻嘻哈哈地嘲他,“可惜她对你倒是还挺注意距离的,我看你是凉了。”
付桐在一片“青梅竹马没未来”的起哄中哽住了。
和欲哭无泪同样强烈的,就是感慨谢梓恬在外面披上的皮真是完美。虽然学校的女生们会同意她的“心机”,但关于谢梓恬和付桐的关系,她们也认为是毫无旖旎故事的单纯发小。当然,面对女生的这种评价,付桐仍然是不死心的追问到底,得到了对方的白眼与一句“就因为你会在这里问为什么。我要有那张脸和那手段,我选你?我有病?”。
毕竟一个是八面玲珑的社交美人,一个是说句话冰封十里的冷场直男。
当然,女孩子们开始也是对谢梓恬敬而远之,谢梓恬像是许多少女漫画里描写的女二号一样,因为过于受异性的欢迎,而成了同性疏远的对象。但她似乎根本不在意这些,哪怕对方冷脸对她,她也能熟稔地挤进她们的团体,久而久之,也取得了一部分的认同。
其实如果要问起少年,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个人的真面目的,他也说不上来。毕竟他的情商一直跟不上她的水平,只知道她总是比他受欢迎。不过渐渐从小学到初中,男生们会开始议论身边的女生开始,他注意到了其他人口中的谢梓恬和他印象中的好像有些不一样。
她有双无辜的小鹿眼,长得也不高,从下往上看人时可爱得很。——对,可爱归可爱,但都是刻意的,不调整好角度岂不是会像翻白眼?
声音软软糯糯,好像她提什么要求都可以答应。——是啊,但只要一得逞,她就会扬起下巴笑得像个小妖精。
而且看上去很像大家闺秀,感觉很清纯!——放屁。
付桐实在是坐不住,当场跳了起来,就她?每天不对他上下其手百般调戏就好像手痒的谢梓恬?
“她只是在学校里这个样子而已!”从初中到高中,少年无数次地重复这句话。
“说到底,你天天在外面喷青梅竹马是个心机婊,你自己又喜欢她什么啊?”
被兄弟们抢白的付桐根本没有犹豫,立刻吼了回去:我就是喜欢她那看得出来的装模作样,想要被人喜欢没有错,错的是你们这帮没眼力见的人!
3.
“从商场里出来好像变得更冷了一点……”哪怕做好了心理准备,十二月的室外还是迅速让温度从露出的皮肤上消失,付桐缩了缩脖子,而在他身后的谢梓恬几乎整张脸都缩进了帽子和围巾里。
“付桐~手借我。”谢梓恬撒着娇,自然而然地把手放在了他的手心,就像是在幼稚园里唱手拉手时一样随意,让付桐不知道究竟该用什么样的表情牵住她。
但毕竟她都不介意,他为什么要介意呢?
“喂……你和朋友也会手牵手吗?”
“为什么不会?”她不可思议地问他,听到他嘟嘟囔囔地“交往才行”的答案,她笑了,“同学,现在是几几年了?你也太单纯了吧?”
她只是会对这种事分的很清楚。和朋友牵着手,哪怕会心动,也是因为牵手这个动作本身,而不是因为那个朋友,他早就知道。
她已经在絮絮叨叨地转头教导他和其他女孩子牵手的时候可不能问出这种会让人伤心的话,付桐莫名焦躁地追问道:
“那我换个问法,你和其他人也会这样吗?”
她有些吃惊地睁大了眼,然后笑了出声。
“你笑什么啊!”
“不是,你看上去突然有点滑稽,哈哈哈,付桐你忘了?我的朋友并不多啊。”
明明挺多的。他自己嘟囔。
“你真是个好人啊。”大脑的CPU还没能完全处理完她的信息,她已经抛来了下一次攻击。
“……发好人卡?”
“你这算是什么表情?”谢梓恬伸出手捏了捏赌气少年的脸颊,“放心吧,我是不会给你发好人卡的。”
“你啊……这句话我该怎么理解才好啊?”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我是理科生,听不懂你们文科生的字面意思,我要求给我解答过程。”
“那么下面是谢梓恬的问答时间:请问这句话的正确意思是:A:谢梓恬觉得付桐不是好人;B:谢梓恬没有发好人卡的机会;C:即使有机会谢梓恬也不会发好人卡给付桐;D:以上都是。”
“三短一长选最长,凡事不会就选C,两条都符合了,就C吧。”付桐瞥过眼瞄她,“正确答案呢?”
“我翻一下习题册的最后几页哦,找到,答案为(略)。”
“谢梓恬你玩我!”
“你是第一天被我玩吗?”面对他的恼羞成怒,少女完全没有一丝的反省和开溜的意思,反倒是做作地歪过头嘟起嘴,故意露出一份天真无邪的可爱样子。
让她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利用这份可爱,付桐难辞其咎。
今天一定要找个机会报复她。
少年恨得牙痒痒,好像根本记不得他在心里这样决定的次数和谢梓恬戏弄他的次数一样多。
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谢梓恬在付桐公寓门口的路灯下停下了脚步。他已经不止一次质疑过为什么是由女方来送他回家,但每当这时,她就会故意露出严肃的表情呼吁性别平等,或者声称自己是他的骑士。
今天也一样。
“小姐,我已经确保了您的平安,就此告别了。”谢梓恬把手靠上胸口,对少年行了个骑士礼。
他突然心生一计,哪怕不能逗得谢梓恬和他一样五味杂陈,也至少能恶心她一次吧。
“如此平安圣夜,您不跟我吻别吗?先生?”付桐眨巴着眼睛,做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
“我的荣幸,请您闭上眼,小姐。”谢梓恬毫不脸红的挑了挑眉,熟稔到这个份上,这种戏码两人演得手到擒来,根本不被放在眼里。
付桐笑着俯下身子闭上了眼,等着谢梓恬如往常一样捏起他的脸颊回应他那些不着调的玩笑。在他准备开口嘲讽她是不是不敢了的时候,微张的嘴突然撞上了一个柔软的东西。
果冻一样的质地一触即离,但偏偏有黏腻的薄荷味唇膏粘连着,以至于她甚至舔了舔他的嘴唇。
“谢谢招待。”
付桐睁大了眼睛,看见她装模作样地做出绅士脱帽告别的姿势,和一脸挑衅的神情。他已经处理不了其他的信息,不管是她粉红的脸颊还是路灯的闪烁或者此地是何处。
他脑子被一个傻乎乎的想法彻底侵占了。
原来世上真的有圣诞老人。
4.
圣诞节的狂欢从不属于备考的学生,哪怕课堂钟声和试卷底下的浮躁呼之欲出,表面上也得把该做的事完成。不管周末的平安夜发生过什么,圣诞节从雪夜变成晴天,上学的日子仍然是一成不变。
付桐揉了揉眉心,在走廊上轻轻叹了口气。
今天的谢梓恬和平时毫无区别,来接他上学,在学校里保持着礼貌而合适的距离,然后就投身进文科班的学习里,以至于他都有些怀疑昨夜不过是他又一场春梦。
文科班的教室就在对面,下课时间,走廊上站满了晒太阳的女高中生。她们像早春的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笑闹着,谢梓恬也在她们的一边淡淡的笑着。
他注视着她的侧颜,心电感应一般,少女向他这边转过脸,两人隔着不近不远的教学楼和云端洒下的阳光,沉默地对望着。
没有人发现他们俩的交流,甚至连付桐都怀疑谢梓恬有没有在望着他。
然后她扬起脸,对着他抛了个媚眼。
付桐当场摘下眼镜,仿佛什么都没看到一样转身逃了。
太过分了,太欺负人了,我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要被她搞出心血管疾病?而她倒是这么游刃有余?这不公平!
他在心里抱怨着,五官却因为控制表情的需要而皱成一团。心动和恼怒,混着隐隐的期待,他可以去向她确定平安夜的礼物不是梦吗?
思春期的少年琢磨了一下午,都没有想好最合适的刺探方式,毕竟对他的那个青梅竹马,好像任何的问题都会被看穿,也会被以玩笑的方式重新抛回来。直到晚自习两人照常在公共自习室一同复习,他对着满卷子简单的基础题型,憋出了一句话。
“谢梓恬,那道题的答案到底是什么?”
“哪道?理科题我不会。”
“就是昨天那个啊,好人卡的题目,答案为(略)的。”
“你怎么还记得,不会是昨天想了一晚上吧?”
“别打岔啊你……说真的,答案是什么啊?”
“……”谢梓恬的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一会儿,似乎在考量着什么,“是D,以上答案都正确。”
“原来你觉得我不是好人啊!”
看啊,你不是也连ABCD的顺序都记得。他没来得及抢白她,谢梓恬就已经在草稿纸上划下了几道选项。
A:我觉得你不是好人;B:我没有发好人卡的机会;
C:即使有机会我也不会发好人卡给你;D:以上都对。
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只是把名字换成了我和你,他的心跳就缓不下来。
“这里就让我来给你讲讲考点吧。付桐,你知道好人卡指的是拒绝告白吧?当时你没有在告白,我没有给你发好人卡的机会,所以B正确,如果以后有的话,我也不会发,所以C正确。如果我会拒绝你的告白,说明我已经非常非常讨厌你了,那个时候,你当然不是好人,A也是对的。怎么样,逻辑严谨吧?”
她的说明还是一如既往的乱七八糟,但她句子里的意思,付桐难得敏锐地捕捉到了。
“……答案不就是一句你拒绝不了我,你脑子里转的弯也太多了吧?就不能坦率的说你喜欢我吗?”
“我觉得你今天好像特别得意忘形了。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喜欢你?”
少女搁下笔,似笑非笑地挑眉看他。
付桐怔住了,仔细想想,他们的相处如此理所应当,甚至都不知道她这一套下来算不算对自己说过告白。
不至于吧,哪怕年少时跟着谢梓恬看过那么多的古老少女漫画,也没想到这老套的桥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没关系,不知道怎么防守的话,只要进攻就可以了,被她玩了这么久,这点基础还是要会的。
“怎么搞的谢梓恬,想白嫖我的初吻?你玩弄纯洁的少男心?”
“那你要我怎么补偿你?想要什么圣诞礼物直说啊。昨天就问过你了。”
她像是等待着这个反应一样狡黠地笑了,眼角堆起细细的纹路,那曲线一瞬间晃晕了他的眼。
他的发小才不会露出漫画女主角那样娇羞和纯真的样子,他早该知道自己的小小反抗永远都在她的股掌。
她是圣诞夜丢下礼物就消失不见的驯鹿,是万圣节又要糖果又要捣蛋的小恶魔,是他的一朝一夕,他的谢梓恬。
付桐叹了口气,用手挡了挡略微发烫的脸。既然昨天圣诞老人已经实现了他一个愿望,那他也应该会把爱的结局给勇敢的人。
“我想要你。”
少女的拳心轻轻捏紧,像终于等到了胜利。
“那我就满足你这个愿望吧。”
- END -
+展开作者:浅间
发现彩虹的时间是周末的上午8点,不算早,也不晚。
三个室友里两个学渣还赖在床上,一个学霸早就去了图书馆,成绩中等的她含着一嘴的泡沫,站在旧旧的洗手池前洗漱。
咬着牙刷不经意看一眼窗台,室友种的薄荷后是雨后初晴的天空,一道七彩的虹光在窗棂里划出八分之一个圆,仿佛彩虹正从薄荷初发的新叶间生长出来。
她猛灌了一口水,“噗”一声吐掉,来不及换下拖鞋便急急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破单反,出门一路向着天台跑——她想这会是她给他的,一成不变的蓝天或灰暗的云层之外难得的惊喜,她想得脚步急切、嘴角上挑,一口气爬完了平时要喘息很久才能跑完的楼梯——然后终于跑到顶楼却发现,通往天台的小门上挂了一把小小的锁。
她呼哧呼哧喘出一串粗气,背靠着锈迹斑斑的小门,缓缓蹲下身。
想笑自己像个傻瓜,嘴一咧,却忍不住先哭了。
她和他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但直到同乘上去同一所中学的校车,生活得如此接近的两个人才终于有了交集。
一开始是在等车的时候互相留意,然后发展到会笑着点点头打个招呼。后来某一天他发现她在看他挺喜欢的书,就此聊上了天。然后某一天她睡过头,拉着书包肩带一路狂冲,本来以为铁定赶不上了药丸药丸,到的时候却发现他扒着校车门,正拼命冲着她招手……
忘带钥匙或碰到没带伞的暴雨天,她会去他家小坐;寒暑假结束之前他总会到她的书房“赶工”;被放养的大小长假他们会约好在某一方的家里看碟拼饭赶作业;两家父母很快也互相熟识起来,变成了傍晚散步碰到都会打个招呼的朋友……
他是她的邻居和同好。
然后随着时光流逝,逐渐变成发小和挚交。
虽然同在一个中学但并不同班,高一下期分班他选理她选文,连教学楼都不再一样。
距离看似一步之遥,但总是触及不到,所以直到高二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被好朋友拉去大礼堂前排围观的她,才第一次见到他在人前的样子——
那只是小地方一所不知名高中的礼堂,舞台不大,灯光的颜色很俗,音响设备都很老旧了,报幕的时候杂音“滋滋”响个不停。
台下的观众多是学校初高中各班的女生,叽叽喳喳地边聊天边分享着一两块钱一袋的零食。可当台上穿着白体恤牛仔裤的男生,手拿着话筒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原本热闹散乱的礼堂,仿佛被人按下静音般一瞬间鸦雀无声。
温润的声线在讲年少的爱,无所寄托的恋慕被少年唱成了摇曳人心脏的歌,没有华丽的技巧或者夸张的动作,台上的人却仿佛汇聚了全世界的光。
她站在台下仰望着台上的他,耳畔是他清澈的声线,和自己心脏砰砰的搏动声。
然后,他成了她喜欢的人。
后来的生活和之前别无二致,他们依然只有每个清晨一起等车的固定交集。
唯一的不同只是她不再能很自然地拍他的肩膀,却开始小心翼翼装作理直气壮若无其事地拉他的袖口——
“哎你们语文课讲到哪里了?”
“哎你这次月考准备得怎么样?”
“哎你看了XXX的《XXXXXX》没?我昨天一口气看到X点根本停不下来啊!”
“哎你们家这次国庆要出去玩么?”
……
第1367个“哎”的尾音上扬,甚至有点夸张到变调。
发声之后她沉默了好几秒,才强颜欢笑着补上下句——“你居然去XX音乐学院么?我还以为……你肯定会去X大的艺术系呢……”
然后毕业季过去,她在高中开学那天早早去到校车站台。
车来了,车开走了。
车上不再有她的位置,已经去X市报道的他当然,也不会在这里。
她当然有他的QQ。
能看到他更新动态、整理相册,也能看到他和朋友在说说下插科打诨。
偶尔的,她也会假装不经意地说些什么。
他会回她的每一条留言,只要她找他聊天他就会立马出现。
但,他从来没有主动问过她一声“在么”。
明明从未拥有,她却时刻活在总有一天会永远完全失去他的恐惧中——直到有一天,他评论她拍下的一张晴空,说:“真美,我好喜欢你拍的天空。”
她断章取义地看着那四个字激动了一整夜,抱着自己便宜淘来的二手单反,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她开始每周给他发一次她拍的天空,然后,两个人就此打开话匣,仿佛又一次,有了固定、长久的交集。
直到蜷缩在小小的通往天台的门前。
面对那把明明只是小小一把、她却无可奈何的门锁。
又一次失败在最最接近胜利的地方,她忽然觉得,好累了。
她发现她可能已经厌倦了,每天望着天空,期待能找到一点不一样的亮点。
更厌倦了,那么卑微的,拼命想要和他保持着一点点联系,却根本连一句擦边的话也说不出口的自己。
手机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她一开始以为是闹铃。
然后她想起来今天是周末,她的闹钟设置也不是这样的声音。
嗓子有点哑,她一边咳着一边拿出手机,却被显示屏上的名字震得头皮发麻。
手指先于脑子动作地按了接听键,男生温润的声音,带着点忐忑,又仿佛有点小开心。
“我现在,嗯……在你们寝室楼门口……嗯,今天有彩虹呢,你要出来,拍一拍么?”
- END -
+展开【歷史評論搬運】
01,
噢我确定了这篇才是浅间!这完整性,这流畅度,这结尾反转,还有这种精准表达的酸酸甜甜小情绪,确实很明显2333 大喊一声,成为浅间甜文里的人物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艾連
02,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感觉这句诗很适合用来形容浅间的文字!以发现彩虹为起始,然后开始描写青梅竹马之间像薄荷一样自然而然萌发的爱恋,女主角的向往、斟酌与猜疑,距离的由近及远再趋远,直到最后,彼此走错了方向(?)但心却真正地相会。浅间把这种青春爱恋写得无比的清新自然,初读似乎无味,但细品之下却觉得齿颊留香。不需要连篇累牍的描写,但笔墨却恰好可以让读者体会到人物缠绵的情感,手法细腻又妥帖。真实、自然的文章永远都是好文章,在浅间这里更加有这样的感觉!“茶烟轻飏落花风”,浅间的文笔就像是清晨山间的空气,夏天星夜的凉风,真挚、温暖、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如果让我来评价,我会说这是薄荷茶味的棉花糖!
——電子西達
03,
无需多言,确实有那味儿了,锁的部分很是真切,无酒精莫吉托,糖浆double口味棉花糖一票!潘多拉的匣子打开的时候,那位少女急急的把盒底的甜蜜给关住了,于是甜蜜的小精灵浅间在盒子里敲敲打打,鼓励那位犯了大错的姑娘重新打开匣子,让她出来能给世界带去微笑和美梦。
——琳艾
04,
卧槽这个结局甜的我!!!好爱! 断章取义后开始那个长久又固定的交集。真是简单一段说尽那种,能够使用也是唯一的手段,尽管勉强着也要硬将这种关系留下,快乐又悲伤。导致最后看到结尾的时候,忽然反应过来原来对方也是这样想,甜度翻倍!我死了,我死得很好。。
——空繭
05,
哇啊啊啊啊!好棒!结尾超赞的!甜文本身就不容易写得出彩,如果平铺直叙的甜,很容易流于浅显,如果写得深刻,又难免带上一丝酸涩或者苦味,相比之下,这篇心有灵犀就显得难能可贵!整体结构非常稳定,构思精巧,文笔表达得也恰到好处!超赞的!!!
——KishibeYui
06,
世界上最快乐也最难过的事情就是双向暗恋吧,差一点差一点,就差一点。因为很多这种遗憾,看到最后对话的瞬间的的确确感受到了甜蜜,超喜欢
——Flollow
07,
呜呜呜好甜好甜好甜,为什么你这么熟练啊! 前面还是有些苦涩的暗恋看得我感觉小姑娘委委屈屈可太惨了,从小回忆到大的暗恋又不敢说出口最让人心疼了,最后还直接分隔两地我直接怀疑这篇是刀了??结果结局一口糖塞到嘴里我被甜得满地打滚。这是什么双向暗恋终于要有结局的美好故事啊呜呜呜呜你真是甜甜又可爱的小天使!吃糖一本满足!
——疏雨竹風
08,
梨子味的。虽然深究进去会酸到,但有着绝不会腻的清清甜味。
——綠鯉
09,
好,可以,很甜很短的小品。虽然很短小,但是笔触很自然清爽,没有青春恋爱小说常有的油腻感。很自然舒展。
——白伯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