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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人,请下注,买定离手。”
一身黑衣,身着棕色马甲的荷官看着赌桌旁的客人们,脸上带着营业式的微笑,嘴角略弯,让其他人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他看管的这个桌子是幻影赛马,桌上立着大大的赛马场,起点处有四匹看上去精神饱满的幻影马匹,客人们将赌注下到桌旁的号码格里,根据最后的结果来决定输赢。而结果的判断很简单,哪匹马最快到达终点,对应号码格子就会获得胜利,压中的人就可以取得自己的成果。而不消说,失败者则会完全失去自己的财产。
这个桌子,输赢都很快,但是又跟赌场其他桌子的客人没什么区别,大部分人赢了兴高采烈,输了则垂头丧气。
“别催,别催。”桌上仅剩的一个客人手心攥着金币,他在思考下哪个格子,嗓门很大,回答的也很粗鲁。他的头上满布汗水,手里的金币左挪到右,又从右挪到左。
“赛马即将开始,”魔法赛场的提示音开始,几个提示的字也在赛场的上空飘着。
“就在这了!”那个满头汗水的客人拍下手中的金币,放在押注第三个格子。
在这枚金币落下的瞬间,赛马场的闸门打开,四匹马像是离弦之箭一样飞了出去,在赛马场快速奔跑、转弯,向终点奔去。这几匹马的速度都很快,形成一道道棕色的轨迹,连续快速奔过几个弯角。
“剩下了最后一百米!”魔法解说员的声音突然激情了起来,“三号马现在领先半个马身,但后面的马并没有放弃,所以结果并不好说。”
最后一个押下赌注的男人紧张盯着桌上的魔法赛道,他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这是他最后一个金币,而他压的恰好就是三号马。
三号马向终点狂奔而去,距离终点越来越近,眼看就剩下十米的距离,男人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稳了,这下稳了。
他搓了搓手,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的手心已经被汗水浸满。
这是他最后一个金币,也是他全部货款的最后一个金币,而这也是他最后的救命钱。本来他是从其他镇子前往首都做贸易,路过此地,看见了赌博的牌子,一时之间手瘾犯了,结果输的只剩下这个金币。
“距离终点已经很近了,三号马继续保持第一的领先,”魔法解说员的声音继续着,“还有大概五十米的距离,三号马的速度并没有减慢,而其他的马看上去似乎也在奋力追赶。”
“据说三号马从来都是最慢的那一匹,它的年龄大了,腿脚也不好,经常落在最后一名。没想到今天居然跑到了第一名,难道要成为一匹的黑马?”
解说员将赌桌上的气氛带了起来,在他说话的同时,四匹马继续向终点前进,但它们的差距并不大。
就算在魔法赛马场上,也是马蹄奋飞,带起飞扬尘土,一米一米向重点前进。
三号马的马头前倾,终点的长绳近在眼前,它的四蹄一伸一缩。
就在结果马上揭晓之时,它的脚下一滑,身体突然下沉,前腿跪下,摔在了长绳的面前,距离也就只有十厘米。只不过它的马头并没有越过长绳,而后面的马匹在几秒钟陆续踏过终点线。
最终,紧跟着在三号马身后的一号马成为第一名,也让押了它的人赚的盆满钵满。
而那个最后押了三号马的大汉,颓然坐在地上,似乎是对周围的声音都没有了反应,彷如一尊石雕,分毫不动。
又是一个战败的失意者,荷官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个大汉的失态,但对方的这个行为在这个赌场中习以为常,几乎每天都有很多这样的人出现。他们总是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想要通过这种行为来取得大量的财富。
可是,幸运之神怎么可能轻易眷顾他们。
荷官轻轻摇了摇头,依旧主持着他的工作。他这张桌子的人消失了一个,马上又有另一个填补进入。
那犹如丧家之犬的大汉被人拖走,拖过收银台,拖向门外。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但赌场内的气氛与热度却没有任何的减弱,每张桌子的周围依旧是人头攒动,下注的声音此起彼伏。
每时每刻,赌场的资金都在流动,从一人的手流到他处,但最终大部分人就会流入荷官的手中。当然了,荷官的工作就是如此,招待客人,并且将客人手里的钱都赢过来交给赌场。几乎任何一个荷官都是高超的赌徒,他们必须知晓客人的心里,掌握赌桌的节奏,知道什么时候该输,知道什么时候该赢,输多少才不会引起过重的损失。
当然,他们不可避免的遇见那些以赌为生的人,这些人往往手段更加高明。对于这类人,荷官的办法是放任,然后等待赌场派人前来处理。为了避免更多的损失,赌场自然会尽快更好的将这件事料理好。
赛马的荷官在两局的间隙揉了揉自己的肩膀,他已经站了一天的时间,笑脸迎人。相对于其他赌桌来说,他这里算是清闲的,因此他并没有什么怨言,反而兴致勃勃的观察客人们。
手中的钱出出进进,赛马一圈又一圈,他丝毫不关心结果,就好像无论怎样都与他无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随身的魔法钟铃响了起来,但只有荷官自己听得见,这是赌场特制的提示钟铃,既能够提醒员工时间,又不会影响到客人。他看着一只钟铃浮现在空中,前后摇晃,随后按下了顶端的小型法阵,法阵闪了闪光,随后钟铃消失。
没过几分钟,有另一名荷官装扮的人来到这张魔法赛马场的旁边,走到了荷官的位置。原来的这位荷官在主持完一局赛马后,将位置让了出来。
“辛苦了。”原来的荷官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帽子,将自己惯用的东西收拾好,把台面恢复的干干净净,随后交给下一位荷官,“那么我先走了,夜间愉快。”
“你也辛苦了。”接手的荷官走到自己应到的位置,将随身物品放在了一边,“好了各位,欢迎继续下注。”
原来的荷官转身离开魔法赛马场,一路溜溜达达走回了职员更衣室,换好了自己平常的衣服,走回了家。
每次工作之后,他都喜欢在固定的餐馆点一桌子菜给自己吃,在他的理念里,吃得饱饱的才能够好好休息。这一次也不例外,牛排、沙拉、汤、煎鱼、炸蘑菇,还有饮料以及他最喜欢的薄荷麦酒,所有的菜很快就摆满了一桌子。
他看了看旁边的赌场,脸上突然挂上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埃尔法德,什么事这么开心?”女招待卡丽娜脸上带着微笑走过来,手里端着一盘蒸好的土豆放在他面前,“店长送的。”
“谢谢。”被称为埃尔法德的这名荷官依旧如常的对着卡丽娜笑道,“完成了一天的工作,这算不算需要开心的事?”
“当然,这当然是令人开心的事情。”卡丽娜替埃尔法德添满饮料,而后走开。
现在的这个时间虽然是凌晨,但餐馆里的客人并不少,赌场的客人们并不会这么早的就去睡。对于他们来说,夜生活刚刚开始,吃过了“午餐”,他们就会重新返回战场,重新开始厮杀。
埃尔法德在吃东西的同时,也喜欢观察周围的客人,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他的眼睛在四周巡视。
一成不变的招待,在厨房忙碌但却高兴的餐馆老板。进进出出的客人对于他来说,大部分都见过,至少大部分人在半个月之内会一直出现在这里。而他也看到了那个被扔出来的大汉,就是在他桌上输光身上最后一枚金币的那个人。
大汉的神色依旧沮丧,他的面前摆着很多的已经被喝空了的酒瓶子,整个人充满酒气,趴在桌子上半睡半醒。
“该怎么……该怎么办……”他的嘴中嘟嘟囔囔,若不是有心听,显然会忽略这些细微的声响,“必须得想……想办法……”
这是埃尔法德听到的最后一句话,随后那个人便彻底睡了过去。
“卡丽娜,钱放在这里了。”埃尔法德从腰间摸出两枚银币,放在被吃空的盘子边上,起身向外面走去。
“要回去了吗?”卡丽娜将客人点的菜放到对应的桌上,随后走到埃尔法德坐的那一桌,将银币收好,然后干净利落的收拾盘子。
“嗯,”埃尔法德慢慢走去门口,路过了那名大汉的身旁。他与对方擦肩而过,大汉的脚边多了一个袋子,落地时传来轻微的“叮当”声。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睡梦中的埃尔法德被不停响起的魔法铃音惊醒,他看了看手边的滴水钟表,早晨四点,他刚睡了三个小时。他擦了擦嘴边的口水,睡梦中他正邀请一名酷似卡丽娜的女孩子一起共进晚餐,两个人聊的很投机,马上就要发展到下一步。
无论什么理由,都不会饶过打断他美梦的人,他这么想着,接起带来魔法铃音的留声筒。
“什么人?”他的气压很低。
“别生气啊,埃尔法德。”对方显然听出来了他的语气并不开心,带着致歉的情绪慢慢讲着,“是我,阿尔。”
阿尔,就是昨天接手他那桌的荷官,算是他的熟人,只不过对方显然认为自己是他的好朋友。
“什么事?”
“我跟你说,赌场被抢了,昨天有一伙人闯进了赌场的金库,将当天的金币都带走了。”
“……”这件事很令人震惊,毕竟在人们的印象里,这家赌场的保护安全措施很到位,要卫兵有卫兵,要魔法有魔法,“赌场的保护没有起作用吗?”
“起作用了,但我听说保护安全措施并没有起到防护的作用,敌人似乎知道魔法与护卫的位置与水平,将所有危险的地方全都避让过去。”
“嗯?”埃尔法德微微拧眉,但他没有打断对方的讲话,而是安静的继续听。
“而且他们的动作很快,从进门到行动结束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存放金子的金库就被洗劫,就连附近的珍宝库也被洗劫了。”
“被洗劫了,那老板的反应?”
“老板很恼火,他正在大发雷霆,”阿尔的声音略微变低,“你什么时候来?老板召集所有人。”
“我知道了,这就过去。”说话的同时,埃尔法德放下留声筒,去寻找外出的衣服。他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袍,内里白色衬衣,褐色的亚麻裤子。
临出门时,他从角落中拿出了一个小袋子挂在腰间,又抓起了挂在门边的披风出门。外面风雨交加,这个时候出门可不是什么好决定。
该死的鬼天气,但刚好。
冒着风雨走出门外,但他并未向赌场的方向走去,而是转身走向相反方向,离城而去。
赌场的老板斯科尔双手背负,走进赌场的大门。保安们的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大厅里,他们的手中都拿着武器,但似乎并没有做出什么反抗就被砍翻在地。在这些死尸的身上大多是一击毙命,一道深深的伤口或在尸体的背上,或在尸体的正面。
沿着尸体组成的轨迹一路向赌场深处走去,直到金库的前面。经过精心设计的金库大门敞开,曾经被金子填满的金库内部此时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非常的干净。
这个金库从没有出过问题,这个记录已经保持了二十年。
“他们有多少人?”整个现场很简单,赌场老板斯科尔很快就搞明白发生了什么,转而把保安卫长叫到了身边。
保安卫长也身受重伤,被人用担架抬到了斯科尔身边,她的脑袋上包着绷带,微微鲜血渗出,面色有些痛苦而且虚弱,即便如此她仍旧需要去回答斯科尔的问题——
“一共有四个人,两个带着武器的战士,两个使用法术的施法者。”
战士……
这个职业没有任何稀奇,但却让他想起了一件早已忘却的往事。
三年前,一名自称维克托的战士在赌场中大杀四方,却并未耍任何的手段。但对方当时被手下人赶出了赌场,而自己当时听到的报告是怀疑这个维克托出老千,就算对方为自己辩解也无济于事,毫无作用。
“你们这帮王八蛋,欺负老子是个外乡人吗?”他还记得在窗边的自己能听到对方的嚣张话语。
“小子,虽然你出千没有被我们看出来,但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离开,免得受苦。”赌场的保安卫长双手抱胸,冷冷的看着在那边大呼小叫的维克托。
“操,你等着,老子早晚宰了你们!把这家赌场搜刮干净。”
“有本事你就来。”
而后他隐约听说维克托被征召去大陆的其他地方当雇佣兵,没了音讯。只是似乎最近确实有人跟他报告,有见到类似的人出现在赌场周围,不过他并未在意
现在他明白了,这一次,对方是来履行约定的。
“四个人吗?”在思绪中重新回神,斯科尔又转头扫了一圈身旁的尸体,“四个人就能够将他们全都干掉,看起来我的钱都打了水漂。”
虽然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冰冷的语气却让在场的人都顿觉寒冷刺骨。
“老板,请听我解释……”保安卫长的声音有些畏缩,但她仍旧想要辩解什么。
“够了,”斯科尔打断保安卫长的话,“将尸体和这里收拾干净。”
而后他又转向身边的记录员,“告诉财务室,按照每个人两千金币的份额下发抚恤金给这些保安卫士的家人,不得有误。”
“是!”记录员点点头,将这件事妥善记下,并且通过魔法通讯装置安排下去。
“至于你……”斯科尔看向保安卫长,“回去好好休息,领五百金币当做伤疗费。现在,去好好休息。”
“谢谢先生。”保安卫长感激的躺回了担架上,任由其他人将自己抬走。
斯科尔看着远去的保安卫长,心中叹了一口气,他虽然对这件事感到愤怒,但从现场的痕迹以及尸体的伤口可以看出来,对赌场进行抢劫的那些人都是战斗好手,而且有针对的计划,这并不能责怪那些保安卫士。而且现在,显然他还需要思考别的。
“告诉这里的经理,尽快收拾,尽快恢复营业。”
“是!”
斯维奇镇的镇外黄沙漫天,埃尔法德冒着烟尘慢慢走在路上。突然,他身边山崖下的阴影中响起一个声音,“埃尔,怎么这么慢,等的我都快睡着了。”
“不要着急嘛,维克托,事情要一件一件处理。”埃尔法德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向阴影内,“再说,如果我着急的离开,那么立刻就会被发现端倪。”
“就你说的好听。”被称作维克托的人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他看上去只有二十几岁,穿着板甲,身后背着一柄大斧,腰间挂着长剑与盾牌,“要干活的可是我们。”
“那么结果如何?”
“还用问吗?”维克托大笑,而后从身后拿出了一袋钱币晃了晃,丢给埃尔法德,“这是你的那份,多谢你提供的赌场情报。”
“不客气,多谢惠顾。”埃尔法德稳稳接住了叮当作响的金币袋子,“那么……”
“再也不见。”维克托晃了晃手,消失在阴影之中。
“有缘再见,维克托·波克曼。”埃尔法德笑了笑,重新迈出脚步,向远方而去。
+展开
作者:蓝天
评论要求:求知
备注:本文并未严格考据现实历史,若有错误欢迎指出。也非常欢迎历史科普!
一声响亮的鹰嗥打断了诗人的美梦。
他悠悠醒来,见天光已经照进房,便打消了倒回床上继续睡的念头。虽然这间客栈的床铺绝对说不上松软,那粗麻布编成的毯子里也一定藏着跳蚤,但花点小钱,至少能舒展开身子,总比找家酒馆坐到天明要安适得多。作为吟游诗人,已经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托它的福,今日的工作也能神清气爽地开展。
打点好行装,诗人兴致勃勃地上了路。最近几天,诗人离开了种着大片麦田的平原,旅途上渐渐有了迂回和缓坡,往远处眺望,也不难捕捉到崎岖的群山。凭着仅有的、并不太御寒的一身轻装,自然没法独力翻过这些覆着白雪的奇险之地,他与大部分的旅人一样,提前问好了绕过高峰的路线,只需费点功夫,就能既不走太远的路、也不身涉寒冬地去到另一边。沿途也有些山里的人家,只要愿意付出点什么,他们也乐于分享屋里的空地,堆一垛稻草,再铺上毯子供人歇息,顺带端来些酒菜款待。
对于那些长工,或是钱袋鼓鼓的差役来说,这是件轻而易举、不值一提的小事,屋主们总是热忱地欢迎免费劳力,也总是恭恭敬敬地给贵客奉上佳肴。然而吟游诗人不擅长体力活,加上囊中羞涩,该怎样“付出”倒成了一道难题。诗人所提供的故事是否具有价值,须交予外人来评判,这让他满心不情愿。诗歌怎能用钱来衡量呢?那些婉转的旋律和顿挫的情节,怎能被外行来指指点点?吟游诗人应是自由的,艺术应是不受束缚的,这是他一直以来坚守的信条。
当然他并不是一直如此洒脱自在。他也曾在野外被狼群追了几里地,也曾因无心之言冒犯到借宿的农家,被半夜赶出门。但他从未放弃过做“吟游诗人”,他一边传唱着那些故事,一边自己也在尝试着创造新的诗歌。怀里揣着的那把竖琴已经换过无数次琴弦,主人那糟糕的音感让其弹奏出的乐曲走音严重。而那面小手鼓的鼓皮,也因日复一日的磨损而不再光亮,若用手触,甚至微微起毛。哪怕沦落到这般地步,诗人还是坚定不移地捧着破破烂烂的册子,用笨拙的笔迹记录下每一次闪现的灵感。
诗人虽以文字和话语谋生,自己却出身于普通的平民家庭。他按部就班地长大,在教会开设的课堂上学习基础的读写,下一步的人生本该是继承父母的衣钵,每天起早贪黑把小麦碾成细粉。哪知有一天放学后,家里多了位从远方来的商人。那名异域商人路过此地时,不慎摔坏了腿,幸而得到磨坊夫妇相助,顺势在这里借住养伤。
在对世界最好奇的年纪,少年自然也按捺不住这份求知欲,趁着送饭送药的机会向商人询问旅途的见闻,由此了解到了他的父母与玩伴一辈子都无法获知的信息:世界是被无边大海环绕的巨石、存在着夏日永驻的土地、星辰的流转暗含着某种规律……商人没有深入说下去,但这足以让少年对从未接触到的这一切产生能够化为行动的向往。不出所料,商人当场拒绝了少年“带他一同启程”的哀求,计算着耽搁的日子里的经济损失,在伤势恢复后急忙离开了。可一腔热血怎有那样容易熄灭?少年的心早就不再甘心于居留在这小小的城镇,他想要见识这世界更多模样,也想像商人这样行走四方。
那是一个静谧的清晨,少年伴着悠远的鹰嗥苏醒。见繁星仍挂在头顶,窗外的天际却已然泛白,他忽然心生一个强烈到无以复加的念头:
吟游诗人或许不错。
“此行恐怕不会回头,但我的兄弟也能支持磨坊的工作,不必担心。”
临行前,他最后看了一眼生活了十多年的家,对自己道。
果不其然,山路边那座小屋的主人对吟游诗人翻了个白眼。让他进了屋后就把他当作了空气,只是时不时地用余光瞥他,防备他偷去什么。寄人篱下的处境让诗人只得无奈地坐在墙角,啃着从客栈带的干粮。面包又干又硬,要是自家磨的小麦粉做出来的面包,一定比这香甜数倍。
想到这里,诗人鼻头发酸。事实上他也明白,和其他的同行一样向贵族和骑士们推销自己的诗,才是最轻松受欢迎的路径,既能免于跋涉之苦,也能赚得盆满钵满,不愁吃穿。但吟游诗人执意避开了那些城堡与庄园。他知道在更遥远的古代,吟游诗人是个优雅的、备受尊敬的职业。那些诸神的纠葛、英雄的事迹,均由吟游诗人口口相传。他的旅行目的与一开始相比大概有所偏差,但始终与现存的“行业共识”背道而驰。他坚信,故事不是只存在于书房里纸本上的贵族特权,而是值得普罗大众为之感动的可口食粮。
他偶尔想象着,数十年、数百年后,自己的诗歌会不会流传下去,会不会有和他一样的吟游诗人们把这些故事记在心中、飘洋过海,播撒到世界各地?
这大概是名为《自我》的故事的最好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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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表达,“自我”究竟是什么?它的定义、边界……表达方式又是什么?文章用近乎白描的方式来处理一个吟游诗人的旅程,也同时在用旅程映射他的心路历程,他坚持用这种方式来追寻自我,虽然偶尔会迷茫,出发点也很普通平庸,但他的脚步坚定不移。
在我看来,行文其实已经能够传递出那种真挚的情感了,但也不是没有在结构层面提升的空间。我能想到的方式又两种:
1.吟游诗人追寻自我的过程是“走路但不走同行习惯的路”,那如果用类似《刀疤》(马尔克斯)那种技巧,让他的旅程以一种“我在讲一个故事但其实故事主角是我自己”的方式被他亲口述说而出,再给出听众(同行的旅人、客栈的招待或老板等)的评价。好处是故事结构直接加倍,节奏加快,更容易给隐喻等等手段留下空间。坏处是如果反转或者脱离现有结构时处理不够顺畅容易显得莫名其妙,且增加了设计感如果没有配套的技巧的话,很容易给人“匠人气”而不是“一份普通但真挚的表达。”
2.将篇幅拉长,节奏还保持在现在的状态,但因为篇幅增加所以可以加入更多的细节。曾经诗人的家庭明明也没什么太大问题,但为什么他会在商人的到来之后很快决定要出去看世界?是不是他天生就有这样的热血只是欠缺一个机会一个理由?他为什么决定在客栈住下,会不会是因为之前被慷慨地给予了计划报酬之外的金钱?他为什么会选择和同行不走一样的路,而他为什么知道自己的路跟同行不一样?感觉如果把这些细节都写出来,就会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奇幻公路片。
当然,这两种手段我认为可以一起用,但说实话我也不过纸上谈兵,真的要写,未必能有老师处理得好。说到底,技巧是技巧,情感是情感,技巧是传达情感的充分非必要条件,而我认为老师的情感传达其实已经到位了!
说明:本文为《唤我无名》(剧版)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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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琴叶害怕在自己的公寓里醒来。从窗帘滤进来的曙光是蓝色的,投射在天花板的一角,像是水族馆昏暗的水色,透过玻璃会看到母亲的倒影。
那女人从前总是温柔地笑着,但黑漆漆的眼瞳里根本没有任何表情。总是穿着暗色衣服的女人,出现在校门口时也穿着黑色的裙子。仔细想来,她一定是某处的魔女吧。那身黑色的裙子像在哀悼着什么。
而被魔女按住的自己,就是有害的魔兽。一个人的夜晚,琴叶总是做着被亲生母亲侵犯的噩梦,一夜又一夜,醒来的时候泪水滴到地板上干涸成水渍,身边堆满大大小小的装着生活用品的蓝色垃圾袋,如暗室里随灯光舞动的水母群,寂静无声。
遇到爱的时候,琴叶也躺在垃圾堆里。她向爱伸出手。反正只是找个地方过夜而已。因为害怕夜晚,所以找个庇护所。表达感谢的方式就是陪收留自己的人睡一晚,天亮就走。明明很荒谬不是吗?身为凶恶的魔兽却害怕夜晚。不仅害怕夜晚,还害怕刮风下雨打雷,天底下再也没有这么逊的魔兽了。但宿命无法违抗,因为魔女已经施下禁锢凶兽的魔法。琴叶还没出生时,女人就想好了那个名字。
夜伽。桥立夜伽。桥立是女人的姓,而夜伽是女看护,也是陪睡女。
被爱问到时,琴叶下意识地避开了学生卡上写着的新名字。
“山鲁佐德。我的名字是山鲁佐德。”
“一千零一夜的那个?”
“骗你的啦,可以叫我千夜子。”
琴叶从小就想过很多次,为什么一千零一夜里没有人能立法阻止残暴的国王?没有人告诉山鲁佐德这场残酷的游戏何时结束,那些夜晚一定很漫长。
那晚向爱伸出手时,琴叶并未想到会有所不同。世次爱,世界的世,次世代的次,爱情的爱。法律系的女生,认真过头,烂好人,认为就算是同性,未经同意的性行为也是犯罪。在学校遇到的时候会打招呼,明明琴叶在学校的名声不怎么样。不会读空气,凑上去的时候还拒绝了,就这样把床留给她,自己在沙发打电动,却帮她把睡过一晚后缠上来的男生推开。
说实话琴叶一点也不喜欢和别人做,这只不过是那个女人教会她的、唯一能够表达好意的方式。没什么感觉,就像吃饭喝水,但也许是因为名字的诅咒,琴叶很擅长做这种事。因为和琴叶过夜很舒服,所以即使只睡一晚,也有人缠上来。做了一次就想要第二次,毕竟十岁生日那女人暴露本性后,就一直持续到法院下判决,被判入狱的原因甚至不是对琴叶的侵犯,而是对哥哥的暴力行为。
但爱并不是为了这个,似乎只是想要干涉别人的人生。既然如此,那就来猜猜我的名字,如何?猜对了,我们就是朋友,想干涉我也是可以的。琴叶提出。
爱气鼓鼓地接下了挑战。
在那之后发生了好多事。比如,像真正在交往的情侣一样出去约会,还有好多开心的事,但越是亲近,琴叶就越害怕。那天爱说去水族馆。十岁生日的时候,琴叶也被带去了水族馆。买了同一个玩偶。回来之后,女人送了她一束蓝色的玫瑰,那晚电闪雷鸣,风雨交加,那些散落的花瓣如鬼魅般缠上琴叶,她是血液中潜藏着凶兽基因的山鲁佐德,为了逃避夜晚而不知疲倦地向陌生人讲述捏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人生。
爱,名字里就带有爱的魔法。琴叶嫉妒这样的人生。琴叶从名字的叫法开始撕裂“爱”,感到害怕的时候从爱的身边逃开,遭遇魔女的时候又带走爱,索求爱。明明爱也喜欢我不是吗?琴叶失控地大吼,虽然压住了爱,却害怕到颤抖。是啊,自己和那女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才受到诅咒。天亮之前,琴叶就逃跑了。毕竟再过一会,公寓就会变成蓝色,一切就会变得像那个噩梦开始的夜晚。
爱消失了好几天,然后追了上来。
我知道你真正的名字了,水族馆见。
看到信息的时候,琴叶无声地笑了。该说是喜欢打只狼的人都很有耐心吗?从爱的嘴里听见了那个词。夜伽。无论你是琴叶也好,夜伽也好,我都喜欢。
也许名字的确是最简短的咒语,魔女的诅咒让琴叶变成了凶兽,而爱的呼唤听起来很像是枷锁解开的声音。噩梦结束了,天亮了,那一晚爱向自己伸出手来,浅色的衣服被风吹起被路灯照亮,那么像神话里的女祭司。
+展开一如既往前作在以前
免责: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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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篇: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52612/
## 第二场
【辰和法克纳尔风雨兼程,穿过平原和森林,在家族的城堡前驻足。家族众上,坐在正厅上,一派紧张肃穆。】
族民 (小声)族长此次召集大家意欲何为,不知众位可有什么消息?
族民二 (附耳状)我听人说,这次属实是好机会,我等以家族之名将在帝国之中更上一层楼
族民三 可凡有利益之事必伴随着风险,而今又并非辰一世陛下刚继位之时,我们向来明哲保身,又何必在帝国早已稳定之时再度生事?
族民众 皇权更替,暗潮汹涌,所有家族都将重新下赌注,我等也将如此,我等也将如此!
(辰穿过人群,坐到他的位置上,族长上)
族长 感念诸位归来,众位皆知先皇已去,当今陛下尚未成熟,他的政治人生受到的挫折实在太少,不比先皇上位虽早,但早年压力颇大,又天赋异禀,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大清洗,让各大家族的利益都随之洗牌,只能跟着他的步伐走,当时的我们没来得及跟上牌桌上的变局,如今却是新的机会,这些年来教会一直被皇权所束缚,我们那曾经声势浩大的光明神教怎会甘心如此?如今正是他们压过皇权的好时机,我们必须选择,皇室并不记得我们,但教会此次伸来的橄榄枝纵使有毒,我们也将得到新的发展,橡树亦当有更多的生长空间,这是我等的野心,也是所有存在于帝国的家族所必有的野望。但局势万变,我们必须一心,方可火中取栗,诸君以为如何?
(众人喧哗,一部分人呈动摇之态,一部分人则握拳向前,面上有狂热之态,辰环视四周,并不作态,人群退去,有一人转入他面前,同他对视)
辰 人皆有野心,这种事情我早就知道,你来此又是为何?莫非会以为我会为此感到不安?你错了,我的确应当感谢你,在乱局中掌控野心操纵形势正是我曾经擅长:我也曾被政治所忽视,但我却可成为后来的我,正是因为我愿意在隐忍中引导这一切走向我的利益。更何况,这个家族做的事情自然不是什么错事,千百年来教会和皇权一直这样,纠缠着尝试夺取对方的东西,彼时我有所成效,而今又让我足以把握好手中的东西,在我曾经无法触及的方向给它们一击,我又如何不想要谢谢阁下呢?
杜维 不愧是我们曾经的皇帝陛下,我的同伴,我来到人间自然是为了祝你实现你的目标。
捣乱的妖魔啊,请跟随我的行为,赐福这无福之魂灵,让他有崭新的力量满足他的欲望,让你们来汲取恶毒的混乱之音,他会是我们的同伴,同行在破坏的道路之上,永远没有高升的可能。
(魔女旋上,围绕杜维和辰歌唱)
魔女一 一个已死的灵魂
魔女二 一个破败的躯壳
魔女三 正走在坠落的路上
魔女四 正落往沉沦的深渊
魔女众 我们途径此地,去往我们的国度,你这魔鬼呼唤我们转道此处,只为了见这样一个普通的可怜的没有归宿的存在,竟也要我们同情怜悯他吗?可我们要永远叛逆,与尔等并非同途,如何才能说服我们,从我们手中抓住一份诅咒的气息?
辰 你这自负的介绍人只是想要玩弄一场魔术,却从不肯告知台上的看客,只能得到现在这样的质疑也并不奇怪。
杜维 我站在这里就应当是表演台上最中心的存在,如何要在意你们愿不愿意随我的心意?
更何况,你当然会愿意走向它们,你从来不会拒绝你的助力,这正是你的自信和傲慢,故而我绝对不会对你的行动感到失望,不是吗?
辰 我并不愿意听从这精明的恶魔,但他说的又的确是我的心声,我情愿被摆上戏台,成为人前独木,只因我要拥有我的一切。
(向魔女众)诸位,你们所期待的正是叛逆,有什么又比得上死人复活更叛逆呢?我是叛逆的显示,只是想从诸位手上收得某些珍奇货色,并不同你们相悖,如何要紧张我会破坏你们的计划,又或者你们本身并没有计划?
年轻的魔女 我等向同一处而去,无关你是生是死,我们并不在乎,男人的叛逆如何又能同女人相比,我们早就掌握生死,你又怎么比得过我们?
辰 (暗自)女人掌握生死?
(他抬头)我明白,但我同样和你们是一处的,我要为我的儿子去抚平道路中的隐患,为人父母者总如此,请给予我你们能给的,我会得到你们对子女的生与死爱和恨。
年老的魔女 男人哪有真怜惜自己骨肉的?不过是虚伪的发言,父子相残最为可笑,我们看透这一切,偏要让男人之间的斗争继续拓展
魔女们,我们将绕着这个男人飞行,留下我们的恨,让他的期待全都落空,只见得到空空如也的一切,没有人能抓住魔女,我们就将在此分开。
魔王,我们就将再次分道扬镳,祝你一切失败,快离开!快离开!什么都不要留下!
(众魔女下,家族众重上,族长转到辰面前,透过杜维看向辰)
族长 卢西恩·艾亨瓦尔特,你是年轻一代中原不受重视的那个代表,而今新变,你可愿接受家族的使命,探入这摊浑水之中去,为家族寻求到最好的未来?
辰 如您所愿。
(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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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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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再北方一点,北到某个没有春天的地方为止——北方没有春天。所谓的春天只是温度高了点,白天长了点,一股味道,一次感冒,一场不夹雪的雨,一阵全是沙的风,之后夏天就破马张飞地登场了。在听见夏天哇呀呀呀的呼喝声之前,又在第一场雨之后,冰雪仍未化尽的第二场雨左右,金顺骂骂咧咧地回到了工地上。大过年的好不容易回去一趟,跟媳妇天天软磨硬泡,媳妇却说生孩子把身体生坏了,死活不让碰,这换谁恐怕都得骂骂咧咧。
工地包吃住。有的工友比较讲究,愿意花点钱去附近租个便宜房子,不用挨冻受热,也不用天天闻别的男人的脚臭味。金顺舍不得花这个钱,每个月的钱给媳妇3000,给老娘3000,存2000,剩下的钱日常花销。金顺的日常花销相对固定,一天一包烟,偶尔跟工友们出去喝一顿,再就是洗澡和找小姐。
出了大学西门再往西走有一条小吃街,晚上的小吃街灯火通明。继续再往西走到不远不近的一条小巷,街上的灯就都变成了粉色红色,小吃摊也变成了不挂牌只亮灯的门面铺。这条小巷是两个行政区域交界的地方,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归哪个区管掰扯不清,往好里说是联合治理,往实在里说就是三不管地带。
金顺踩着化了一半的脏雪泥,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小粉灯巷子深处走着。这里的脏雪泥更甚工地一筹,本来这块儿有人来收垃圾已是市政的终极人文关怀,至于扫雪则全凭路边营业者们的自觉。不一会儿,金顺就来到熟悉的门面铺前,里面黑着灯,门上挂着U型锁。金顺看了看表,晚上九点四十,人有时候就是十点才上班的,等会儿吧,金顺也不想去别家了,等会儿人来了今天可以排头一个。
金顺呼出的哈气在小巷的路灯下显现出消散的痕迹。温度虽然并没有冷到难以承受,但金顺的鼻粘膜率先开始受不了,大鼻涕一把接一把流着。在他把兜里的卫生纸快要用完的时候,隔壁的门面铺打开了门。
“哥,你是……找人?”门内是一个卷发女孩,睡衣外面裹着棉袄,狐疑地看着金顺。
这女孩金顺有印象,只是今天她没化妆,猛地差点没认出来。金顺指了指面前黑着灯的门面铺说到:“我等馨馨。”
女孩点了点头,警惕的表情稍微放松了些。她说:“哥要不你进来等吧,来我这儿等,外面怪冷的,我给你问问馨馨姐大概几点来。”
金顺想了想,外面确实怪冷的,这也不知道等到啥时候,于是在地上使劲儿跺了跺脚下的雪泥,走了进去。女孩用一次性纸杯给金顺接了杯热水,说:“哥你坐,我今天不营业哈,我微信问问馨馨姐。”金顺接过水杯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支烟。这条街上门面铺的内装大体都是一致的:一扇布帘隔出里面和外面,里面有个洗头的台子,还有个按摩床。靠外面一侧是装模作样的化妆台与升降椅,零落地放着些大概是美发的相关东西,另一侧则有洗手池依偎着暖气。墙上和地板都铺着瓷砖,瓷砖上黑色的裂纹和缺失比比皆是,表面的光洁白色也经不起观察推敲。有的门面铺里有破旧的沙发,有的只有塑料椅子,金顺坐在沙发上开始无聊地刷手机。
“哥我给你问了,馨馨姐说今天晚点来,要不你再等等。”
“行……”
女孩坐在升降椅上,一边就着不锈钢饭盆里的油泼辣子吃着馒头,一边看着手机里不知名的偶像剧。金顺晚上没吃饭,本来想着先来吃个快餐,再去吃个快餐。刚刚在外面寒凉,还不觉得饥饿,现在在屋里暖气烤暖了身体,再看着女孩手上沾着红油的馒头,便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这油泼辣子……
金顺问到:“这油泼辣子你自己泼的?”
女孩说:“对呢哥,这我自己做的,你来点尝尝……”女孩在护发素和焗油膏的包装盒之间翻出包外卖用一次性餐具,将它递给金顺。金顺也不客气,拿出黑色塑料小勺,在不锈钢饭盆里舀了一小勺红彤彤的油泼辣子面,送进嘴里……
哎呀,居然香得很,嘹扎咧!
金顺擦了擦顺着勺子流到下巴的红油,说:“妹子,你这个油泼辣子好啊。这真是你自己做的?”
女孩开心地呵呵笑着,说:“对呢哥,这我自己做的,我们家里自己的做法。”
金顺不住地点头,又舀了一勺,这次送进嘴里细细地品尝起来。他问到:“你是哪的人啊。”
“哥我是陕西的。”
“陕西?陕西哪达的。”金顺说起了家乡话。
“哎?哥你也是秦人啊!我是宝鸡的。”女孩眼睛一亮,也跟着金顺说起了家乡话。
“宝鸡,宝鸡好啊。怪不得你这个油泼辣子攒劲得很……”金顺有点不好意思再吃一口了,于是放下了勺。
“哥,我这个油泼辣子放了二荆条,三分之二秦椒,三分之一二荆条,要喜欢吃辣就还可以放点小米椒。把辣子先分开炒,炒完再打成粉,完了再泼油……”女孩介绍着她的独家油泼辣子配方,金顺饶有兴趣地听着。金顺家里的油泼辣子也是自家做的:只用秦椒,先炒,然后放在石臼里碾碎,金顺的老娘不爱用打调料粉的机器,嫌打太碎了不好吃。油要先用香叶八角葱段爆香,再用花椒爆一遍,然后再用这个油来炸花生,花生炸到酥脆,再用石臼舂碎,和碎辣子面拌在一起,泼热油,泼一半,拌匀,撒芝麻,撒盐,再泼剩下的油,敞开放凉。
“……油温要太热会有糊味,会把辣子的香味遮住哥,要太凉了里面的水就煸不干净,吃着会辣,而且有股酸味哥。”女孩讲个不听,金顺一边听着一边点头应和着。虽然女孩这里的油泼辣子做法口味跟自己家里的完全不一样,但是他不由得想起了家里的烟火气。小时候家里的油泼辣子都是爷爷做的,后来是金顺的老娘做,再后来金顺学着做,再再后来金顺媳妇做,再再再后来媳妇怀孕生娃了就又还是老娘做。一次做一缸,一家人差不多吃一个星期。
“你就吃这个啊,不整点菜?”金顺还是忍不住又舀了一勺,上好的油泼辣子白口吃就香得不行。“一口大蒜一口肉,神仙吃了不想走;一勺辣子一碗面,鸡鸭鱼肉算个求”,有些东西是自古就刻在了老陕的基因里的,三秦大地养出来的人,不管男女老少,命中注定就好这一口。
女孩笑了笑,说:“我就吃这个哥。”
“咋,减肥?”
“对,哥,我减肥。”女孩思考了一下,脸上仍是笑着的。
这街上的女孩都有一套应对客人的话术,一半是为了钓顾客,一半是为了自保。金顺对此很了解——或许这女孩根本并非来自宝鸡,但那又怎样呢。
“我也饿了……我叫些串吧,咱们一块儿吃点。”金顺在手机上下单了外卖。隔壁不远就是小吃街,送过来会很快。
“别别哥你别哥,我真减肥呢我吃不了哥。馨馨姐等会儿来了哥。”
“馨馨来了一块儿吃嘛,你不吃我拿过去吃。哎,你叫啥啊?”
“哥我叫月月……”
月月跟金顺聊着自己的事情。月月被男朋友赶出来了,只能在店里过夜。月月说男朋友老是骂她凶她,但是人帅,好起来的时候特别特别好。她始终觉得男朋友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一边心里在意的不得了,一边觉得无所谓,反正他也是自己从别人手里睡过来的。男朋友过两天要去横店了,一走又是大半个月,不过月月挺开心的,因为男朋友有组能进,说不定哪天就成明星了。烤串送到了,馨馨还是没有来。月月把馋字写在了脸上,金顺劝了两下她就一起吃了起来。月月给金顺看男朋友的照片,看男朋友参演的电视剧,要么是一闪而过,要么是没有正脸。月月说这是男朋友专门跟导演要的这种角色,因为男朋友在存钱做微整形,不想留下做医美之前的视频资料,艺人要特别注意这个才行。这次他从横店回来待两天,主要就是为了跟月月要钱,然而之前月月过年回家,把存下来的钱给弟弟买了新手机,刚回来这几天又来月事,没法开张,现在身上什么钱都没有,所以就被男友骂了一顿赶出来了,等过两天男朋友走了,她就能回出租屋睡了。
“哥,馨馨姐给我发消息了,她说今天晚上不来了。要不你看看别家吧哥,我今天实在没法营业,真是对不起哥。”月月脸上都是歉意,似乎馨馨今天不来上班是她的错一样。
“行吧,那我回去了。”金顺慢悠悠的站起来。化妆台上还剩下一些烤串,但金顺已经吃饱了。
“这样哥,你找18号房子,里面有个叫悠悠的女孩是我一起的,她今天晚上应该在店里哥。”
“嗯,我看看去……走了啊。”金顺推开了门,一股冷风扑面吹来,提醒着金顺将要跨越温柔乡和春寒夜的分界线。
“哥慢走啊。今天真是不好意思,下次来玩啊哥。”月月靠在门框上熟练地送别金顺,送别客人时的月月恢复了平时营业的神态,和刚才侃侃而谈男朋友的月月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人。
外面的温度比来时更低了。18号房在另一个方向,金顺也没了心气,转头直接走回了工地宿舍。
过了一个来月,走在大街上已经随处能感受到夏天准备耀武扬威了。街旁的植物们该拔新枝的拔新枝,该开花的开花。玉兰花,迎春花,海棠花,它们挤破头似的往出冒着,匆忙地盛放,又匆忙地凋落,仿佛被这座城市的车水马龙带领了生长的节奏。金顺所在的工程差不多完事了,他不回家,而是直接奔赴下一个工地,一个熟练的吊车司机在哪儿都是抢手的,收入也相当可观,金顺打算趁现在年轻能干得动多就赚点钱,万一孩子是个读书的料就送孩子上双语学校,万一孩子不是个读书的料也能有点做买卖的小本。
新的工地在城市的另一端,金顺决定走之前去看看他的小老乡月月。这段时间金顺一直都没有过去那边,因为之前那次馨馨说来没来这事儿有点下头,金顺觉得馨馨是在躲着自己,他认为自己没有被尊重,心里有点不高兴,于是跟着工友改去另一个地方玩。
金顺托家里邮来了两包辣子,在宿舍里用电磁炉美滋滋地烧了一大锅油泼辣子。尝一尝,很好,手艺没落下,还是从爷爷手里传下来的味道。晾凉,装瓶,一瓶送给工头,一瓶留着自己吃,再装两瓶送给月月。
月月不在了,门面铺门口站着的是另一个女孩。隔壁馨馨的门面铺也灭着灯,锁着门。
“大哥,进来洗个头噻。”这个不认识的女孩放下手机,招摇地向金顺笑着。
“你们这儿换人了?我找月月。”
“月月不在这里干了,大哥来试试我手艺噻,交个朋友嘛。”
“哦……她人还在吗,我给她带了点东西。”
“我给你问一哈儿,来大哥进来坐嘛。”
金顺走了进去,坐在沙发上。门面铺内跟上次相比看不出什么变化。他说:“我是月月老乡,给她带了点好吃的。”
女孩熟练地操作着手机,头也不抬地回应到:“大哥我给你问了哈,你等到也是等到,来洗个头慢慢等噻。”
金顺摇了摇头,今天没心思。他问到:“隔壁馨馨今天没来上班?”
女孩抬头眨了眨眼,说:“隔壁那个我不认识,听说是被包养了……我给你洗个头嘛大哥,你试一哈,来都来了噻……”
忽然有人重重地敲了敲门,没等二人反应,门就被粗暴地推开了。进来的是两个穿着制服的男人,他们看到女孩和金顺衣着完整,皱了皱眉毛,向他们说到:“公安市政联合执法。身份证掏出来。”
金顺脑袋嗡地一下大了,第一反应是赶紧跑,第二反应是跑不掉,第三反应是不对我啥都没干啊。
“老乡,玩完了?”其中一个制服男人站在金顺面前说到。“身份证看一下。”
金顺从内兜里掏出身份证递给男人,说:“同志你们误会了,我是来找人的,我是清白的,我什么都没干。”
男人戏谑地笑了笑,接过金顺的身份证,说:“你是不是清白的你说了不算,手机掏出来我们看一下转账记录。”
金顺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递给了男人,说:“你们看嘛,我都不认识她,我真的是来找人的,找我老乡,我给带点家里的油泼辣子。”金顺打开塑料袋,朝着两位穿制服的人展示着装着油泼辣子的玻璃瓶。
男人看了一眼油泼辣子,又翻了翻金顺的手机,转头对同事说了句确实没有可疑的转账记录。
“她是你老乡?”男人指着女孩问到。
“哎呀不是……我说了我不认识她嘛!跟前有个女子在这上……上班,我都不知道她不在这儿咧。我当真是送东西来的……你尝一口嘛同志!”金顺一急就说起了家乡话,一边说一边拧开一瓶油泼辣子凑近了男人。他的余光看到女孩的脸半是沮丧半是不屑,气哼哼地一言不发看着墙壁。
男人又皱了皱眉毛,摇着头挥手拨开凑过来的玻璃瓶,说:“回去吧。”他把手机和身份证还给金顺。“以后别玩了,你在外面花天酒地,对得起家里人吗?抓到了行政拘留,还要家里来捞人。走吧。”
金顺抱起两瓶油泼辣子走了出去,他走过了各种穿着制服的人,走过了蹲在门口的男人和女人,走过了厉声呵斥,走过了哭喊求饶,走过了巷口亮着警灯的警车,走过评头论足的围观人群,走过看不到警灯的拐角,然后忽然停了下来:他发现油泼辣子还没给任何人送出去。
学生,大学生,小情侣,司机,带着小孩的父母,上班族,网红美女,生意人,擦身而过的他们看了一眼这个走着走着忽然停下来的人,然后又看回前方,继续地走着各自的路。金顺回头看了看拐角,隐约能看见警灯的红蓝光照在围观群众脸上,他心里想不出个主意,只好咂了咂嘴,点了支烟猛猛吸了一口,继续扭头往前走。烟气缥缈向上,说不上是混杂或是曼妙,不管它是有毒有害的,还是沁人心脾的,被冬夏之交的夜风一吹,便混在这城市里飘然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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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人坚持每个创作者每篇文章都对应着独一无二的表达,均无比珍贵无可替代。此条评论仅为本人现阶段阅读练习所用,仅能代表本人现阶段阅读水平,且本人阅读量和创作水平都很有限,因此请勿将此条评论当做标准答案,甚至上纲上线地和本人辩经。如单纯想听夸奖,请打好对应评论TAG,本人不为评论对作者造成的影响负任何责任。】
一个标准的生活片段本应就像文章的结构和节奏一样鸡零狗碎、毫无理由、戛然而止、没有结果。似乎群里的朋友们写这种文的还蛮多,不知道大家平时都爱读些什么、或者说受到什么影响才会这么表达。说实话,换我自己来处理,第一稿大概也只会把最后一段抒情做得更隐晦一些,或者增加一些纯设计方面的事,比如金顺看到之前送出去的辣椒酱被当垃圾一样地丢弃,然后自嘲般地丢掉还未送出的辣椒酱之类的处理手法,来影射这种边缘化的生活状态,其他方面做不到更好了。
还有一些很细节的表达,我可能不会用这么充满了一看就读过很多书的人的方式,转而用单纯的疑惑和愤怒,或者麻木。比如“这里的脏雪泥更甚工地一筹,本来这块儿有人来收垃圾已是市政的终极人文关怀,至于扫雪则全凭路边营业者们的自觉。”写作“这里的雪比工地上的还脏,垃圾有人肯来收已经是市政府在施恩,做生意的肯不肯自扫门前雪只看他们的心情。”但这两种表达其实各有用处。本篇的处理手法,类似于“一个群体在观察和审视另外一个群体”。我做的这种手法,则类似于“在这个群体内去表达自我感受”。所以我不敢替作者选择,只是提一个可能性。
结构上更精巧一点的话,我可能会用辣椒和辣椒酱来多做一个线,去映射主角金顺的状态和心态。比如在描写工棚的时候写一下再寒风中破碎不堪被雪覆盖的厨房外辣椒串,到短暂的春天时它们被金顺讨来做成辣椒酱,装在罐子里看起来也很精巧喜庆,再到被丢弃到垃圾桶里的没有结果。但说实话,说完这些,我自己也有点嫌弃设计得太刻意,没了那种“生活气”,多了很多文字雕琢的“匠人气”。
感谢评论~
其实我很不想解释作品,不过老师的评论写的好认真,我再这那的就有点不懂事了,再者我本身也是希望能跟各位老师们交流创作问题的。
老师提到一个问题是写的比较鸡零狗碎,很生活化,我的理解老师这里想说的可能是主题比较暧昧,不太深刻,没有上价值。这一点上我的思路是创作方式应该服务于内容表达,怎么写得看要写什么,这篇文章想表达的就是一个现实人物的状态,一个基于现实生活的切片,它是什么样的那它就是什么样的,它可以有深度意义,它也允许被夸张化戏剧化,但这里我选择只是展示切片本身,整点高大上的说法就是现实主义创作理念中“摈弃理想化的想象”这一点原则。那么在这个前提下,首先(我首先)想做到的是抛弃标签化,抛弃先入为主的观念,不管是情节事件还是人物形象都从实际观察出发。在具体执行的环节,我的表达或者说解释权肯定是主观的,那么我主观的认为这个切片它就应该维持在一个比较低层次的位置,而不是去刻意拔高些什么——它不是一个很强的故事,结构上勉强算有个起承转合,没有很多的主观情绪,可以说只有梗概但没有主题,因为这个故事的矛盾是内在的,不外显,也并不剧烈,就像是宫保鸡丁里的花椒粒,很多人不吃花椒,但也不至于说菜里发现花椒粒我就要跟你掀桌,大概是这么一个“差不多得了”的状态。
可以聊聊这篇故事的创作动机。很久之前有一次坐火车的时候在车厢连接处抽烟,听旁边几个农民工老哥聊天,一个老哥说跟老丈人在一个工地上,然后每次都是老丈人带他一起嫖娼,这个事情亲耳听到还挺刷新我三观的w,脑子里一直想创作一个这个方向的故事,再把生活里很多前前后后的东西加进来,就烩出来了这么一锅文字。
老师提到情节设计和影射的部分,这里我没有选择去刻意地做一些很强烈的东西,甚至说小巷里的雪泥地,也只是开春时候走在路上的普通抱怨这样的水平。主角金顺是个没什么心思的人,情绪也是来了就走了,不管是金顺还是月月从角色构成上来说都没有那种社会啊群体啊的很高级的意识。至于后面不管是我写的油泼辣子还是老师提到的门房上的干辣椒,都属于一种低头思故乡的情绪,可能我潜意识里是有点抗拒春晚小品那种劝人常回家看看的调调,所以我选择将这种“我的家乡”处理为一种社交谈资,是宿舍里的夜聊,是酒桌上的吹逼,是KTV里的整活。像吃个羊肉串马上脑海中就是新疆的雪山戈壁牛马成群,这是属于舞台的戏剧化张力,而在真实的生活里,至少金顺和月月不是这样的人,
呃……老师您的理解错了,我的“生活化”是感觉老师的文章读起来跟生活给我带来的感受类似,就是“鸡零狗碎、毫无理由、戛然而止、没有结果”。个人认为这是至少是一种夸奖,至少是偏向褒义(大约就是您想表达的通过行文我能get到)而非您认为的贬义(没有上价值等等)的。这个绝对是在对您表达的一种肯定,而非谴责。至于什么主题暧昧不够深刻之类就更是无稽之谈,我们是在自由创作,不是在做应试教育作文,这不该是一个合适的创作方向和要求。
至于其他的方向,我说在评论的同时其实也说了优缺点,也就是说我在给出我个人意见建议的同时其实并没有多么确定这个方向肯定是对的,或者说更优秀,甚至说更适合这篇文的。只能说“我这样的处理会给人带来这样的感受”,而“您那样的处理会给人带来那样的感受”。至于什么样的感受是最合适的,永远是作为原作者的您比作为读者的我更能了解,因为这篇文字挑中的是您,而不是我。
因为老师的TAG标注的是“随意”,我才在按照我的方式进行了这样的评论。如果老师认为我这样的评论有些尖锐,可以下次打“笑语”TAG,得到的评论肯定会更温和。
还是那句话,我坚持每个创作者每篇文章都对应着独一无二的表达,均无比珍贵无可替代。同时这个评论也是我的个人练习,也是我个人独一无二的表达,它并没有什么代表性,更不具备权威性。最后希望大家都能自由表达,开心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