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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31【小意外】爸妈不同意我的婚事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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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其一】
“不行,我不同意这门婚事。”
“我也不同意!王子,你怎么能和人类这样的……啊!血族和人类,血族和人类是绝对!不能在一起的!”
叶王子的父母都是非常传统的吸血鬼,他们的回答早在叶王子的意料之中。
“父亲、母亲,我对她的情感是真的,她并不像多数人类那样愚昧、冰冷、充满偏见,她聪慧、温暖,即使知道我是吸血鬼,也只是莞尔一笑,没有像一般人那样露出厌恶的神态,她可以看到我吸血鬼的身体里,有一颗心在跳动,她能看到我的灵魂,我也能撇开她人类种族的身份,与她相爱!”
“你已经告诉它,你是血族了?”叶王子的慷慨激昂没有感染到任何人。比起儿子的恋情,父亲更在乎身份的暴露。在这个人类已经变成强大种族的时代,血族作为人类曾经的敌对种族无疑会遭到清算。
“父亲,她不是那种人!”
“住口!现在已经不只是你们能不能成婚的问题了,现在是我们要不要灭口的问题!”
“不!”叶王子大叫,“父亲!我虽然和她说了我是吸血鬼,但她没在信的!你看,一个自称‘夜王子’的人,又自称‘吸血鬼’,怎么看都像在开玩笑吧!她也就当个笑话,笑笑就过去了,你看这么久了都没人来讨伐过我们,就说明,就说明我们没有暴露啊!”
“你是说我给你起的名字像开玩笑?夜王的儿子叫夜王子有什么问题?”
“对现代人来说,这个名字已经很怪了。父亲,这都不是重点,我希望你能听一下我与她相遇的经过,我与她之间的缘分,你也有一份。”
“我也有一份?”
“因为你将夜之宝交给了我。”
【回忆其一】
那天,叶王子作为夜之宝公司的总裁,刚刚结束了一场令人不快的董事会议。会议讨论的议题是,要不要砍掉公司卫生巾的生产线。
21世纪末,人类已经拥有了将意识上传到网络、下载到机器的技术。越来越多的人将自己变成了不老不死的机器,需要使用卫生巾的血肉之躯越来越少,再留着这条生产线,只会白白浪费公司的投入。
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卫生巾产品的营业额就像一条弱小的蚯蚓,在贴近标着数字0的水平轴上匍匐。大家都认为,砍掉卫生巾的生产线,转而生产机器人的护理用品,对公司而言更加有利。
“诸位,你们知道夜之宝是做卫生巾起家的,我们对此,有着一百多年的情怀。夜之宝的名字,也是为了女性能够在夜间睡得更加安稳。如果我们砍掉了卫生巾的生产线,我们还能叫夜之宝吗?”叶王子说着,将财务报表的图表放大,投在了屏幕上,“卫生巾产品的营业额,贴近于0,但并不等于0。这说明还是有人需要我们的产品。如果所有公司,都因为销售额,冷酷无情的砍掉某些人群的生活必需品,那这些少数群体,不就被社会抛弃了吗?我们夜之宝是百年老店,不少人打趣说我们是时代的活化石,既然是活化石,保护同样被时代遗落的人们,不也是我们的职责吗?”
在叶王子的据理力争下,卫生巾的生产线还是保住了。遭受了诸多非议,叶王子没有心情参加午宴,只想早点回家,钻进小黑屋里午睡。
人类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快,吸血鬼的势力也越来越单薄。中世纪时的吸血鬼是不折不扣的贵族、暗夜的王者,但现在现在的叶家,连自家公司都越来越难驾驭——就连原本固定在午夜召开的各项决策会议,也因违反劳动法,全部挪到了白天——这可是吸血鬼最讨厌的时段啊!
白天的会议消耗了太多体力,叶王子摁了摁太阳穴,以缓解熬日引发的头痛。
街道上空荡荡的,不只是卫生巾的生产线,原本丰富的餐饮商铺也悉数关门——现在的人们已经住进了元宇宙,只要把身体的操控权交给人工智能,就可以不再受工作之苦,享尽美食、尽情玩乐。
“有人说这是机械生命体的侵略,是他们教给了人类上传意识的技术,把人类全部变成机器以后,就可以用病毒一口气收割。”既然这世上已经有了人类和吸血鬼,那再来几个其他的智慧种族也不足为奇,“但我们没有证据,人类现在也活得挺快活的。”
“人类活得快乐,我们就没那么幸运了。”开着车的狼人秘书无奈地笑笑,“我们可没办法把自己变成机器,还是得每天上班、干活,人类现在都在搞能源、机械、互联网,肉价都翻了好几倍,变成奢侈品了。你们的食物比我们的更难找,肯定比我们更难受。”
叶王子和狼人秘书你一句我一句,都已经是重复了无数遍的话题,就在这时,他的眼前飘过了八个粉色的字——可以找我借卫生巾。
叶王子不住地打开车门,一股熟悉的人血的味道飘进了叶王子的鼻腔。叶王子不受控制地冲出了车外,顶着烈日,越过了隔离车道的绿化带,他顾不上皮肤被灼烧的剧痛,眼中只有一名女子。
“呀!”
这是叶王子在失去意识前听到的声音。他倒在了那名女子身旁,朦胧的视线中,是女子不知所措的焦急模样。
【会议其二】
“乱来,太阳是吸血鬼的天敌,你怎么能,连把伞都不撑就跑出车外?”母亲听到儿子晕倒在烈日下,心疼地揪起了手帕,“都怪那个狼人,开车怎么能不锁车门啊!明天我就要解雇他,解雇他!”
“不,不关他的事,是我的问题,是我一见钟情!就算他锁了车门,我也会跳窗!”叶王子发现话题偏了,马上纠正,“我会对那女子一见钟情,是因为她挂了那个‘可以找我借卫生巾’的挂饰。如果不是父亲将夜之宝公司交给我,我就不会注意到这个挂饰,也就不会对一个凡人动心了。”
【回忆其二】
叶王子醒来时,朦胧的视线前正端正地摆着“可以找我借卫生巾”八个字。
身边有一股久违的人血味,还有一股炖煮海带的味道。他的身下是硬邦邦的塑料板,不但硬,还不平整。
“这孩子有种遗传病,不能晒太阳,不然就会像这样晕倒。”狼人秘书正向什么人解释着叶王子的体质,叶王子一个激灵坐起身来,果然面前坐着的就是她在路上嗅到的那名女子。
见叶王子醒来,女子面部的肌肉明显舒缓了下来。她对叶王子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然后从口袋里翻出了一颗糖。
叶王子已经一百多岁了,却因为吸血鬼的体质,长得像个十来岁的小孩。他并不介意被当成小孩看待,大大方方地接过女子递来的糖果,说了声谢谢,女子温暖的笑容像一股春风,融进了他的心里。
“刚才是这位姐姐救了你。这是她打工的便利店,她不放心把你交给一个陌生人,怕你被我拐走,所以作为折中方案,我们就把你带到了这里,等你醒来再说了。”狼人秘书为叶王子简单介绍了这名女子,“我刚刚正要谈怎样答谢。”
“不不不,不用谢我,看到有人晕倒在地,任何人都会帮一把的。”
“怎么只是帮一把,要是他再晒一会太阳……就,就大事不好了,你可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啊。再说了,我们耽误了你很多时间,本来你把她放在这就行,但你却一直等到了她醒来……”
“不不不,这没什么,我只是不放心而已。这间店早就没什么人来了,本来我在这里就没什么事。而且人与人之间就是要互相帮助,这是我家里人从小教我的。”
狼人秘书和那女子一来一回地推着,叶王子听着有趣,“咔嚓”一声嚼碎了糖果。
“你说人与人之间要互帮互助,那你是人咯?”叶王子早就嗅出了女子的种族,但还是想听女子亲口回答。
“对,我是个人,而且我是个……”女子腼腆一笑,好像这是她非常为之自豪的事,“我是一个没有被改造成机器的人。”
“现在确实……到处都是机器人,我经常在路上看到那种圆头圆脑、怪模怪样的扫地机器人,也不知道它们原本是人,还是生来就是机器。”
“像人的机器人都很贵,一般人只能买不像人的。”女子苦笑,“所以我现在,也不管它们原本是不是人,都把它们当人看就好了。”
“那你觉得我是人吗?”叶王子问。
“那当然啦,你看起来就是个人啊。”女子不假思索地回答,“而且机器人怎么会生病呢?”
“可惜,我不是。”叶王子在心里苦笑,“我叫叶王子,是叶王和叶王女的儿子,其实我已经一百多岁了,是公司总裁,我看起来年轻,是因为,我,是吸血鬼。”
【会议其三】
“你果然暴露了身份!不行!还是得灭口!”
听到这里,叶王子的父亲叶王一掌震在桌上,丝毫不负当年昔日夜之王者的风范。
“父亲!她没信啊!”
“你要与她结婚的话,总有一天要告诉她真相的。而且与吸血鬼结婚的,也必须是吸血鬼,你要与她结婚,就必须把她变成吸血鬼!”
“不,父亲,我不要她变成吸血鬼,她连机器人的手术都没做,保持着人类的肉身,以她的人类身份自豪,我不能把她变成吸血鬼!”
“但人类与吸血鬼一起生活,你们作息和饮食的习惯都不一样,她迟早会发现端倪,你们不会幸福的。”相比父亲的暴脾气,母亲叶王女还尝试用情理说服叶王子,但叶王子接下来的话,让母亲也哑口无言。
“母亲说的没错。所以我想请父母在她面前扮演成人类的样子。”
“什么?”
“啊?”
“人类的寿命很短,也就七八十年,我希望父母、家族能在这样短暂的时间里扮演人类,直至她离世……”
【回忆其三】
“机器人化的手术是能进医保的吧。如果是有遗传病的人,换一付机器人的身体,不是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吗?”女子小心地问,“听说现在最先进的机器人手术,已经可以把大脑完整地放进机器里了,叶王子就没想过换个不怕太阳的身体吗?”
“我……我家嘛,有点古板。我们家里连扫地机器人都没有,公司的秘书也都是肉做的。”
狼人秘书很配合地行了个礼,笑嘻嘻地附和:“我也没有变机器人。”
“我家也都没变机器人,当然,如果有人得了治不好的病,我也会希望他能作为机器人活下来,但我还是会觉得怪怪的,总觉得变成机器的人就不再是原本的人了,除非人家做了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机器人,还不告诉我。”女子顿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这样听起来是不是很自私,其实,就算身边的人生了病,我也不想他们变成机器人,除非,除非他们不告诉我他们变成了机器人。这该说是什么呢?”女子想了一想,五官渐渐拧成了一团,“这是歧视吧,我内心里在歧视变成了机器人的人。你看看我,刚才还说什么要对机器人说谢谢,其实我根本没那么清高……”
“我懂,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见到铁罐一样的东西,我也很难把它当成有智慧生命……”叶王子点头附和。在21世纪初,人类就研发出了弱人工智能的铁罐机器人,但它们只会按照输入的指令指路报天气唱歌。女子家里的人,若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祖辈,确实很难接受变成铁罐的样子获得永恒的生命。
“你说话怎么和我奶奶一样?我奶奶说她们那个年代,只有垃圾桶才长成铁罐的样子。”女子苦笑,“其实我见过的机器人都很有智慧,现在的知识可以直接输入到电脑里,孩子们不用上学,就可以得到知识,电脑里有运算程序,可以帮助人思考,如果问他们问题,他们都能回答,就像真正的人一样。现在也有不少父母一生下孩子,就把孩子装进机器里,这样孩子就可以立刻成长成一个成熟的大人,这样的机器人毫无疑问是人变的,但要把他们当成人……我不能把他们当成人,是因为,是因为他们不会流血。”
“流血?”吸血鬼对血液的话题有着无穷的兴趣,叶王子本来就对女子颇有好感,听到女子谈起血液,心就像被揪了一样兴奋。
“我觉得人类必须得会流血。”女子的声音变得坚定,眼睛里闪起熠熠的光,“如果人不会流血,就不会感到痛。人们只会知道自己被否定、被顶撞了,却不知道自己伤得是深还是浅,所有的矛盾都只会导致反击,反击的力度只有最大,人虽然有了坚硬的护甲,但相互间的攻击也变得无度……我这样的普通人的身体,其实是很怕机器人的,即使他们有人的智慧,我也很难把他们当成和我一样的人。”
“我也一样。我也觉得,人类必须会流血!”
至少在字面上,叶王子与女子达成了共识。两人互将对方视为知己,交换了联系方式。不久之后,两人开始交往,成为了一对忘年的恋人。
【会议其四】
“父亲、母亲,你们不觉得她说的‘人必须会流血’很有诗意吗?”
叶王子的父母虽然对这未曾谋面的未婚媳妇没什么好感,但也不得不承认“人必须会流血”这句话很中听。
人类将自己改造成机械后,不仅是卫生巾的销量减少了,吸血鬼的食物——人类血液,也短缺了。近年食品工业的魔法师们努力研制人造血液,但无论怎么模仿成分,都差了一味人味。像叶家这样的夜之王者,是绝对不能忍受这种劣质仿品的。
叶王子的父母喜欢不愿变为机械的人类,就像他们喜欢滴加了鲜血的红茶。在他们的认识中,人类终究是食材,就算食材能说出一两句他们中意的话,他们也无法同意独生子与食材结婚。
“父亲、母亲,刚才我想请你们假扮成人类陪她七八十年,但其实不用那么久。她其实有原因不明的心脏痛,她说自己不会很长寿。她很怕机器人,所以一直活得很孤独。她希望会流血的人找她借卫生巾,但就连她自己打工的商店里,都没成功卖出过一包卫生巾。我不想她再孤独下去,希望陪她组成一个都是血肉之躯的家庭,让她能够在剩下的时间里幸福。你们不必将她当作我的妻子,只需,不要对她太苛刻就行。”
“不会长寿?不会长寿是多久?”父亲问。
母亲凑近父亲的耳朵,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也不知道她施了什么魔法,父亲的态度居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既然她不会长寿,那我们也没什么意见。她是个很特别的人类,既然你喜欢,那你们就生活在一起吧。”
“父亲!母亲!你们同意了吗?”听到父亲的回复,叶王子简直欣喜若狂。
“不过我们不会对她太好。而且你得小心,不要让那些吃人的种族接近她。”
“好的好的,只要我们能在一起!要我做什么都没问题的!”
“哼,先吃饭吧,聊了这么久,菜都凉了。”
叶王换来狼人仆人,将桌上的菜品换成了新的热菜。叶王子开心地将血布丁塞进嘴里,开心地嚼了起来。看到儿子开心的吃相,叶王与叶王女也放下心来,用刀叉切下一块血布丁,优雅地放心嘴里,细细品尝起来。
夜之宝坚持生产、销售卫生巾,是为了找到可以作为食材的猎物。现代的吸血鬼,已经不再用啃咬脖颈的方式吸食血液,也不会一口气把猎物吸干。现代的高级吸血鬼会在猎物的心脏上装一个传送法阵,用魔法将流经心脏的血液传送到吸血鬼的厨房。而猎物被装上这个法阵后的症状,就是原因不明的心脏痛。原本这是一种只要从亿人身上采各一滴血的,可持续的采血方式,但随着人类的改造潮流,可以供血的猎物越来越少……现在这种采血的方式,已经对猎物的健康造成了威胁。
叶王女正是当年研究出这个采血术式的魔法工程师。她知道儿子的过家家游戏不会延续太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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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常规元素碰撞在一起产生了奇妙化学反应的神奇作品!吸血鬼、狼人、人类、智慧机械,几个很常见的元素在这里碰撞出了奇妙的故事:在一个人类机械飞升的未来社会环境中,一个家族卫生巾产业的吸血鬼王子对一个挂有“可以找我借卫生巾”的人类一见钟情,因为不愿意接受机械改造的对方在这种日子里说出了一句宛如诗歌般浪漫的话——“人必须会流血”!多么有意思的展开,虽然这件事对于叶王子的父母来说匪夷所思不亚于一对人类父母听到自家儿子坦白喜欢上了一块叉烧要跟它结婚的程度哈哈。顺着王子与人类女子的交谈回忆,不同物种间又做了一次“何以为人”的探讨,女孩认为人只有会流血才能提供伤害的反馈从而认知有度,而吸血鬼认为人类只有会流血才能是原本的食物,或许也说明了人类只要不抛弃肉体对于以人类血液为食的吸血鬼来说终究只是食材的存在,说不定这也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类都走向机械飞升种族得以强大的原因之一?女孩所自我坚持的地方正是他们所能掌控的部分,因为女孩是一个安全的“食材”,所以叶王子父母才在最后妥协了儿子的“过家家游戏”吧。
作者:黑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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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见那只怪物时,我正在回出租屋的路上。那时夜已经深了,我刚离开公司,满心的疲惫和麻木,而它就那样出现在公司附近小河裸露的河床上。
河边的小路没有路灯,我只能看见它大概的影子,大约是一个人形,有三米多高,脚很长,干瘪的胸膛没有连接其他肢体,似乎没有双手。
我的的确确被吓了一跳,但它的反应比我更大。没错,它也发现我了,它向我跑来,步伐极大,上身随着运动摇摇晃晃。不知为何,看着它的样子,我突然想起了商家门前长条形的充气人偶,有些滑稽。
也许是它可笑的运动姿势冲淡了一丝恐惧,我得以颤颤巍巍地翻过了绿化带,走到了河边小路对面的小道上。
远离河道之后,我也没有停下来,眼睛一直注意着对面的情况。也许是时来运转了,它没有离开河道。
我再也不敢加班了。
我把这事和合租的舍友说了一下,他只是用有些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劝我换份压力没那么大的工作。
这事说不通。
但我心里的恐惧还是驱使我去警局报警了,警察很友好,听完我的描述后也是满脸严肃,拿出一张A4纸,刷刷刷地画了几笔,向我展示了一张鱼头人身的简笔画。
我恨周星驰的电影。
所有求助的行动都以失败告终,我只能自己努力了。
我走在上班的路上,周围行色匆匆的上班族给了我不少勇气,让我可以用凌厉的目光注视河面。
河水静静流淌着,几个不用上班的钓鱼佬还在钓着鱼,他们根本不知道河里出现过什么东西。某种意义上,相比无知的钓鱼佬,我是幸运的。
那条小河每天上下班我总会经过,白天的时候那条河里会有水,过去常常会有人在这钓鱼,也没听说过有什么灵异事件。原本晚上河里也会有水,但夜钓的人众多,河道管理处怕出事,便把水放掉了。
由此,我大胆推断,水底之下并非那长条无手人的栖息地,否则应该会有更多人发现他的存在,而不仅仅是我。
城市的河道里,鱼群会聚集在排水口处,对人类的粪便、废料,对鱼来说却是营养丰富的食物。
我看着排水口,俯视角度望不见里面的细节,但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丝明悟。
“那个长条人不在水里生活,它平时是在下水道里钻来钻去……所以它才会没有手,那样才更方便在下水道里行动!”
“我给你批个假吧……”组长看着我,有些无奈。
“这意味着什么呢……”离开公司时,我脑海里还转动着长条人住在下水道这件事。“这意味着什么呢?”
我望向了路旁的井盖,一丝反光出现在了小孔之间。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腿软瘫倒在了地上。
那一丝反光转瞬即逝,但我已经知道了。
它一直在看着我。
再是害怕,缓过去了也不会坐以待毙,窝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不是我的作风,更何况还要上班,绝不能逃避。
我先是在淘宝上搜索了辣椒水之类的东西,但细想之后,又觉得这东西对长条人不一定有效,毕竟它生活在下水道那种什么乱七八糟都有的环境里,什么刺激性物质没见过?
刀子是最简单的防身刀具,但平日里不好携带,地铁也不能坐了,何况看那家伙的体型,我恐怕只能对着它的膝盖输出,甚至还没输出就被一脚踹飞。
爱,用爱感化它。
神经病,我真的是越来越疯了,爱你个头。
思来想去,我最后选择了上网求助,将自己的经历发到了怪谈相关的贴吧里,大家都觉得我的经历是编造的,但还是出谋划策,权当是消遣。
在排除了茅山法术和ak47等难以实现的方案后,一位网友的回复引起了我的注意。
“楼主,如果他是在下水道里生活的,那有没有一种可能,他能摸到你家的厕所里?”
我第一个想法是不可能。
但那种怪物,本来就不可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任何对其理性的思考都是不应当的。
于是,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望向了厕所。
出租屋的厕所是一扇不锈钢门,之前为了通风,我并没有关上窗户,风一来,便使得不锈钢门摆动着拍打门槛,发出“梆、梆”的声响。
要去看看吗?
我咬咬牙,拿起了水果刀防身,离开了出租屋。
再怎么样也要和下班的室友一起看!胜算更大啊!
我在出租屋的楼下等着,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旁边的井盖,直到舍友回来。谎称自己忘了带钥匙后,我便和他一块上楼了,口袋里的手紧握着水果刀,不敢松开。
“好臭啊,什么情况。”
打开房门后,舍友被吓了一跳,只因房间里全是干涸的黄褐色脚印。
“遭贼了?什么小偷这么缺德,这些他妈的都是屎吧!”
我跟在了舍友背后检查了出租房,确认它已经离开了,所有脚印的起点都是厕所,但舍友没有看出这一点。
经此一事,心中怒火愈盛。这狗东西,吓人就吓人,杀人就杀人,非得把大便涂满别人住的地方,有病是吧!
此怪不除,我誓不为人!
此时此刻,我怒气已盖过了恐惧。
组长批的假还没结束,但我还是回到了公司上班,把之前落下的工作都做完了。等处理完所有工作,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我背着单肩斜挎包离开了公司,仰望天空,只见繁云蔽月,除我身后电梯厅的灯光,再无其他光亮。
我还是害怕。
它已经出现在数十米之外。并没有太多声响,它一向很安静,奔跑着摇晃着向我袭来,就像一个被操纵的木偶。
能凑效吗?
我抓起斜挎包里的生石灰砸了过去,它却视若无物,一脚将我踹到了电梯门上。
完蛋了。我心想着,还是忍着痛,呜咽着按照网上的建议,拼了命地将生石灰撒到那只怪物身上。生石灰遇水发热,甚至于沸腾,这种化学反应也正常在怪物身上作用,但它却不觉一丝疼痛,任由自己的皮肤烧穿。
我第一次清晰地看见了它。它的脑袋细长,皮肤是一种病态的黄蜡色,乒乓球大小的眼睛并无眼皮保护,像鱼眼一样睁大。
我抓起生石灰,撒向了它的眼睛。它并无哀嚎,但却看不见东西了,胡乱的踢着四周,我趁机猫腰跑出了电梯厅,可接下来该干嘛?能干嘛?这个怪物几乎没有弱点,下一次再遇到自己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我下定了决心,对着它吹了一声口哨。几乎是同时,它的脚便踹了过来,我一个翻身躲过,之前的伤口也更痛了。
我开始奔跑,没有掩饰自己的脚步声,而它也沉默地追逐着。因为身高不一的原因,我几次都被长条人追上,幸好因为眼睛受伤,它的准头一般。
就这样奔跑着追逐着,它愈发急躁起来,路上依稀有几位夜行的路人望见我身后的怪物,不由得尖叫起来,却没吸引到它分毫注意。
“这么恨我吗?我哪里得罪你了。”
它一言不发,没有回应我的抱怨。
虽然准头不行,但架不住攻击次数多,终于,我再一次被踹飞了,砸碎了玻璃门,落在了警察局的前台。
“我说的美人鱼。”被玻璃划伤、浑身是血的我,有气无力地对之前接待过我的警察说道:“是这一只。”
枪声响起。
不知什么时候起,这座城市的河道总是会被放水,裸露出河床本身,一些穿着防护服的人总是在河床上巡逻,时不时拿起手电筒,向排水口照去。
我知道这代表了什么,还有人和我说,那种东西,不止一只。
我躺在医院病床上,望向医院的厕所。磨砂的门板中,两根细长的棍状物浮现。
我按下了护士呼叫铃,几乎是同时,厕所门,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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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种语言诙谐略带点无厘头要素的作品,即便文中没有讲述下水道居民的来龙去脉也丝毫不干扰故事的完整性和氛围感!美人鱼电影的梗用得不生硬甚至还和后期剧情有所联系,有一种贯通的喜感,但中途峰回路转再次发现被长条人盯上的时候紧张和危险的气息又开始逐渐逼近,即使看到“用爱感化”和“屎漫金山”的情节一眼笑喷,也在哈哈大笑片刻后被未知的恐惧重新缠绕心头。与长条人近距离接触和追逐战的描写给我一种伊藤润二老师短篇故事的画面感,那种有些沉默的怪异和恐惧让人有些心里发毛,但整篇作品的基调是偏诙谐的,所以这场事件最后以“我”冲进警察局回收“美人鱼”梗收尾。当认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其实“我”的这次遭遇的结束是这场诡异的开始,“我”躺在病床上,医院的厕所暗波再起,“我”摁响铃的同时厕所门也开了,危险的预感再次逼近……总之是一篇欢乐与恐怖节奏处理得很好的故事,特别喜欢!
作者:尘聆
评论:求知/笑语
我醒来了,展开自己的手,每一寸肌肤都好稚嫩。
炊烟袅袅升起,我知道这个点日暮西垂,该是时候回家。
远处传来“汪汪”犬吠,白爪黄毛的狗疾速跑来,我蹲下身摸它凑过来的脑袋,“二黄,娘在催我回家了吗?”狗绕着我转圈,尾巴甩出残影。
好久好久没有回家了,我知道自己在做梦,村庄笼罩在余晖里,烟尘朦胧闪光——离庄早在十三年前就烧尽在朝廷放的大火里,为了灭除病源。
瘟疫会在五年后到来,而我现在只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孩。我采摘路边的嫩叶把玩,新鲜的汁液和露水粘在指尖,冰凉的触感如此真实。爱和恨都是生前,那些颠沛流离、亲眷失散,像手上常年握刀长出便不复消去的老茧一样,都被梦境轻松洗去了。
山雉扑扇翅膀飞过,我抬手准备如往常一样飞出树叶,带回去娘应该会高兴。但最终还是没有实施,哪怕是假的,但我毕竟才五岁,当个普通的孩子也挺好。
最后剩下的那几个孩子,我们直接按照年纪排行,并称离家十三客。十二盘腿坐草垛上,背后是大得离谱圆月。她叼着草叶擦刀,边问,十三,咱要不考虑找个小村常住,江湖险恶,无名小辈如我们的仇家不多不少,大家一起足够抵御。我答,不知道,听大哥的。十一说,不知道,听你的。
等年纪增大,仇人死得差不多了,我们也像被无形的存在报着数,从一数到十三。不知道是不是过去经历太多,倒是寿终正寝好运,这对刀口舔血的人来说实在值得庆幸。
“哇娘炸了粢饭糕,好香!”老五爬过低矮的院墙,他住我家隔壁,父母早亡,瞎眼的爷爷养大。他爷爷煮饭难吃,三天两头到我家来蹭食,后面干脆直接管我娘叫娘。我看着他稀里糊涂地去抓刚出锅的金黄炸糕,被烫得吱哇乱叫还不肯放弃。
老五去世的时候一口牙掉得精光,我在他床前喂他喝了好几月猪油粥。
那天他喝到一半摆手示意饱了,躺回床上,嘴里漏风道,我想我们娘的粢饭糕了。
我的牙也掉有一半了,比他漏的风少点,于是嗬嗬笑起来,你平素做什么都不忘冒险去找当地名吃,怎么大半辈子还惦念娘的手艺?
哎,我是想我们娘了。他嘟哝,闭上眼。
老七老八是对双胞胎,出了名的猫嫌狗厌,总是把老六老九老十那几个女孩子惹哭,然后被她们从小以武德服人的哥哥姐姐老二和老三追着从村口打到村尾,鼻青脸肿回家又挨一顿好骂。离庄没了后,两兄弟和三姐妹都像是转了性,一边再也没闹腾过,一边再也没掉过眼泪。倒是老二老三的暴脾气一如既往,学拳脚刀法也是遥遥领先。
老四总是在村外田地边的小池塘旁看书,夏天蚊子多,只好边跺脚边念。他是我们中最全才的那个,学刀的师父也是被他一口之乎者也给骗来的。之后提议当镖师的也是他,还学了算术做账。大哥说若是离庄未生变,我们村的第一个举人保管是老四。
十一、十二和我玩得最好。十一是所有人的小尾巴,总是笑呵呵的;十二最有主见,爱看穆桂英挂帅、花木兰从军,打小就喊巾帼不让须眉。老三和十二年近花甲的时候,春节鞭炮红纸漫天,她俩定要蹦到院子里舞木刀。我们其他人搬长凳围一圈,嗑瓜子的吃果脯的啃肉干的,看得津津有味,及至毕了纷纷喝彩鼓掌。十一会是那个进屋给大家添吃食的。
老四在马上也不忘往木片上刻诗词,然后都丢给十一保存。他说等死了以后高低得帮他成册,说不定就是下一个洛阳纸贵。我没敢讲那木片转头就被十一做饭时当了火引子,也没敢讲十二有次拜读瞪圆眼睛,问了我三遍这真是老四写的?在吟诗这块哪怕我们没读过多少书的,也知道老四确实没希望。
一口咬下粢饭糕,外壳酥脆、内里柔软,熟悉得让我潸然落泪。老五和娘都讶然,一个凑近逗我说花脸猫,一个碎步跑去打湿软布。娘擦着我的脸,问外面谁欺负你了,老五做的鬼脸,嘴咧到耳边。
我说,我做了一个梦,离庄被大火烧了,老二老三断了手脚,老四没考上秀才,老七老八去救被山贼掠去的老六和老九掉下山崖,人也没救回来,老十投了河,十一和乔装打扮的十二参军后再无音信。
娘和老五愣着,就像我看见命运时的手足无措,画面如潮水般开始退去,我知道我是真的要醒了。我着急忙慌抓起粢饭糕再咬一口,却发现滋味已经不复存在。
我睁眼,拿苍老的手摸一把脸,不知道哪边更粗粝。年纪大了,总是做梦,梦到以前,梦到他们若是活着会怎样,梦到他们寿终正寝的结局。老五和娘一块生的病,在大火中烧成了焦炭,没人能去收尸。也没有离家十三客,我只是徒长岁数,妄为大哥,没护住任何人。
走镖的时候没什么名气,归隐的时候也无人得知,我在梦中和十一十二约好一块的那个小村,村口的草垛年复一年,却始终未等来想等的人。
活着像是做梦,梦中倒总是很清醒,池塘荷叶尖尖,老四朗声背琵琶行,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蜻蜓振翅,我想到梦中老五闭眼后,我说,哎,我也想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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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评论区里的讨论,我也简单说说自己的看法。其实第一次读下来的时候,感觉这篇单是文字的灵气就足够支撑起文章形散而神不散的韵味,而且从清醒梦的主题来看,穿插现实与片段化梦境的叙述方式还贴合了庄周梦蝶的感受。不过再读时总在逻辑上有点卡,实际上结尾点的是比较清楚的,就是前面对“我梦到他们的另一个结局,并且梦回到了这个结局对应的前半生”这里稍显混乱,可能是因为文章叙事的时间结构没有很强,作为读者会先入为主“自己在的是第一层梦”,而那个好结局则是现实,但这里实际上有三层,就像叠加括号一样,把大括号的大和中括号的中区分开来,才能捋清楚事件的顺序,只是这对结构又有一定的要求,让人纠结于改动太多会不会失去了原本的味道。作为读者能给出的建议是,开头的关于好结局和未来的叙述/暗示,可以简单整合一下,让好结局的存在具体一些加强印象,形成强(开头)弱(老五回忆)强(梦到现实)这样的节奏,相当于让老五的回忆能跟住对应的世界线,这样和后面现实的对比冲突就不太会站错边让人混乱(?)。
继承前篇《日下无新事·晴空照常》的世界观。虽然像超人一样但大家都是普通人。
有警察有法律,但为了剧情发展一切都很合理,不要在意太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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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一切都挺魔幻的。
毕竟我只是放学之后来银行存个钱,怎么会这么巧,遇到了抢劫犯?
伏熙动了动左胳膊,上臂被身后的女同学死死握住,好似在松开后就会被一股吸力扯进黑洞。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不着痕迹地都挣了挣,让自己好受点。
他不认识这个女孩,只是人家穿着的校服和自己是一样的,又刚好前后脚进入这条小街,才被当做是同伴被抓到了一起。
两名抢劫犯用口罩和墨镜遮住了面孔,鸭舌帽和卫衣兜帽叠加,将发丝也完全藏起,手中的折叠刀抵在他的背后,刀尖透过单薄的外套和衬衫接触皮肤,些许刺挠的疼痛让他想抬手挥开刀子。
小街的中段有一处死胡同,胡同很深,常年不见光,只有一盏接触不良的电灯不分昼夜地亮着。
抢劫犯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伏熙左右脚一绊,险些摔倒,扶着墙边的水管“嘶”了一声,被女孩手忙脚乱地扶起。
身为准大学生,伏熙没有带书的习惯,身上的家当都在一只不大的单肩包里,而女同学更是只有一个很小的斜挎包。将包交出后,趁抢劫犯们检查内容时,他终于能做一件想做许久的事了——他用食指点点女孩握住自己手臂的那只手,说道:“请问,你能松开我了吗?”
女孩慌忙松了手,双目还紧急盯着胡同口的两个抢劫犯。
这时,负责监视他们的抢劫犯大喝一声,折叠刀在空中晃来晃去:“在说什么呢!闭嘴!”
女孩躲到他身后,小声询问他有没有办法。伏熙耸了耸肩,面对刀子也毫无反应的样子似乎激怒了对方,但对方也没再做什么,似乎也不想多生事端。
伏熙揉了揉隐隐发痛的上臂,双手自然地往外套口袋里放。
感谢学校,他们的制服在一众水桶服中非常好看,偏西装的版型和软硬适宜的布料都深的他心。在他一番心灵手巧的改造之后,它不仅足够适合自己,还多了一个不易被看出来的内袋。
现在,伏熙多了一副扑克牌。
“喂!银行卡密码报出来!”抢劫犯又开始大吼大叫,折叠刀也开始乱动,而伏熙还没打开扑克牌牌盖。
于是他开口报了一串数字。女孩紧随其后。
抢劫犯们又开始商量如何取钱。
伏熙小幅度地动了动手臂,让女孩注意自己,接着头颅微侧,压低声音:“你松开我的衣服,但不要被他们发现。等会如果刀子掉在地上,你就去捡起来,不管是扔还是藏,不要被他们拿到。能做到吗?”
语毕,伏熙恢复先前的姿态,并等待女孩的回复。他用的语速很快,又几乎是用气音在说话,正怀疑女孩是否听清楚自己的话语时,背后传来的微小拉力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轻轻的呼吸声。
她在做深呼吸。
伏熙并不着急,他已经用拇指顶开了扑克牌的牌盖,并且摸出了四五张牌,只需要等待一个时机,他有信心掀翻这两个人。
“好的。”女孩仍然躲在他背后,几次深呼吸后,已经站稳了双腿,提起了精神。她在抢劫犯看不到的地方用手腕上的发绳绑起了自己过肩的长发,将恐惧压在心底。
伏熙看不到她的样子,否则他就会惊讶于她的冷静和专注。但他听得到声音,哪怕只是气音,这两个字里也透着十足的坚定。
“准备好。”伏熙用这句话让自己和女孩都绷直了神经。
抢劫犯似乎也已经商量完毕,其中一人晃了晃手腕,折叠刀刀尖指着伏熙:“你过来,和他一起去银行。老实点,演得好就放你走!”
伏熙作犹豫状,眉头蹙起,挣了挣手臂,女孩配合地装作被轻轻拽了下的样子。他一步一步走,板鞋踩在一小滩水渍上,发出些微声音。
折叠刀离他很久,又并未对准他,伏熙装作很紧张的样子,似乎是个刚成年的崽子在强装镇定,在错开刀尖时,抢劫犯看也没看他,目光钉在女孩身上。
伏虺忽地上前一步,脚下的水渍溅出一圈水滴,沾湿了周围的地面。这一步跨进了抢劫犯的攻击范围,但伏虺没给他挥刀的机会,右手臂夹住他持刀的腕部,左手五指弯曲,掌根猛击抢劫犯的肘部,随着令人牙酸头痛的骨骼错位声响起的还有此人痛苦的哀嚎,折叠刀也就此送开。
这还没完,伏熙将他反曲的手臂一甩,脚下后退半步,又是一个垫步上前,一拳打在他的下颌,直接揍中了“人类关机键”,这人当场就软倒在地,不省人事。
“喂!”另一人在后方大叫一声,手中的刀子挥动,却碍于同伴的身体无法给伏熙造成伤害。
距离这人自然倒下还有一秒的时间,伏熙侧移半步,藏于袖口的扑克牌已经来到指间。牌角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拇指扣住牌心,无名指和小指抵住另一面,只见他手腕内收,手臂甩出,薄薄的扑克牌仿佛瞬间消失,而在作为目标的抢劫犯眼里,却是一张牌直奔眼睛而来!
他本能地闭上双眼,收缩脖子和肩膀,折叠刀也无法挥动,下一秒,又立刻睁开了眼睛。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伏熙三步并作两步,毫不畏惧地伸手抓住了他持刀的手。抢劫犯抬起左手挥拳要打,然而右手手腕一阵刺痛让他心生恐惧。
伏熙已经抓住机会,从他指间的缝隙中扣出了折叠刀,他立刻后退,躲开了抢劫犯挥出的左拳。
抢在此人开口前,伏熙便用折叠刀对准了他,声音森冷,目光阴暗:“我能用飞牌扎你眼睛,也敢用刀子飞你脑袋。”
抢劫犯闻言停下了前冲的脚步,双目在胡同里四处乱逛,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反抗的手段。但既然都走投无路来抢劫了,必然也有那么一股狠劲在身上。
与其被送警,还不如搏一搏!说不定就反杀了呢!
伏熙一看便知道他要做什么,却保持着先前的姿势没有做出应对,似乎看不出他眼里的决绝。实际上,现在也不需要他做什么,事情已成定居。
抢劫犯迈开的脚步还未落下,就被脖子上传来的冰凉感扎破了胆——
女孩不知何时已经绕到了他身后,而先前被他同伴持有的另一把折叠刀,现在正架在他的脖子上,还压得死紧!已经压迫到了他正常的呼吸!
“不准动……敢动,我就让你见见血……”身后的女孩用柔软的气音说道,毫无攻击性的语气配上极具攻击性的行为和语言,巨大的割裂感叫人心生怪异。
而好似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折叠刀的刀锋压得更紧了点,他已经感受到皮肤被割裂的感觉了,压迫处有潮湿感传来,正顺着皮肤缓慢下滑。
伏熙表情不变,他只看到一些泥水从折叠刀与皮肤的相接处滑下。女孩持刀的手十分干净,指尖也没有染上水渍的痕迹。
真厉害。伏熙在心里夸奖道,嘴上却配合地诈唬他:“轻点,已经出血了。弄死他我们可拿不到奖金。”
见此人彻底不敢动弹,伏熙上前,慢条斯理地用刀子从他上衣上割下一条布带,折叠刀给了女孩,她立刻把刀尖对准了抢劫犯的后腹部,十分上道。
左右拉扯了一下,见弹性不错,伏熙和女孩换了位置,刀子在抢劫犯脖子上滚了半圈,吓得他股战而栗,老老实实地将双手绕后,被捆起了手臂。
又扯了条布,伏熙分别在用两头捆在他两个脚腕上,这才放心地让女孩放下刀子,接着两人又联手将另外一个也捆起来。
伏熙摘掉了抢劫犯们的伪装,特意揪着两人往水管方向晃了晃,平和地向女孩说道:“麻烦你报一下警。我的手机正在录像。”
不稍片刻,警笛响起,并且飞速向此处靠近。
做完笔录处理完事件,两人分别打过招呼。
伏熙在会面室见到了女孩的家属,意外的是个熟人,没想到自己的同班同学是这女孩的哥哥。
在分别前两人正式做了自我介绍,他们互相伸出手,礼节性地握了握。
“伏熙。很高兴认识你。”伏熙对站在女孩身后安静观看的男性点了点头:“夏哥好。”
“夏溦霖。谢谢你配合我。这是我哥哥,夏遥旭。”女孩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才将疑惑的视线转去后方,“你们两个认识?”
夏遥旭打了个哈欠,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似乎十分困倦。
伏熙见怪不怪,解释道:“是的,同学关系。出生月份问题,我本来该和你同一届的,家里让先上了。”
夏溦霖露出了然的表情:“原来如此。”
马路对面,一辆车按了按喇叭,伏熙扭头瞥了眼,认出是自己家的车,于是冲着夏家兄妹低头欠身:“家里人来接我了,我就先走了。下次再见。”
夏溦霖也微微弯腰,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手臂向后去拉自己的哥哥:“好的,下次见。”
……
关上车门,伏熙系好安全带,扭头对驾驶座上的人说道:“你怎么有空跑一趟,我以为这个点你在睡觉。”
“怎么对哥哥说话的!”伏虺战术后仰,接着流畅地发动车子:“我的好弟弟反杀两名劫匪,这不得亲自迎接一下。”
伏熙将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收获了路口的一个红灯,以及哥哥的掌声。
“说起来,你不是去银行存钱的吗?存了吗?”
绿灯亮了,伏虺把双手按在方向盘上,继续开车。然而这个问题把处变不惊的伏熙给问愣了:
“啊”
“你忘了。”
“我忘了。”
伏虺和他同时开了口,接着,车中就陷入了一种微妙难言的沉默。
过了一个转弯,伏虺笑着问:“明天去?”
伏熙笔直的腰背总算软下来,他往下瘫了点,倚靠在座位上,懊恼地吐出一口叹息:
“明天去……”
+展开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我身睡卧,我心却醒。这是我良人的声音。他敲门,说,我的姐妹,我的爱人,我的鸽子,我的完人,求你给我开门,因我的头沾满了露水,我的头发被夜露滴湿。
I sleep, but my heart waketh: it is the voice of my beloved that knocketh,
saying, open to me, my sister, my love, my dove, my undefiled:
for my head is filled with dew, and my locks with the drops of the night.
——雅歌 5:2
莱文娜躺在柔软的床上,格伦戴尔宅邸的繁华都褪了色,严肃的历代家主画像旁绘制精良的名画只留下了泛白的一个框证明存在过的痕迹;音乐盒里响着上个年代的舞曲,繁复长裙的小人在上面翩翩起舞;空荡荡的穹顶将回声一波波推来又送走,等待着门外熟悉的喧嚣打破这里的空旷。
她不记得这是自己第几次回到这里了,每次岁月将关于这里的记忆冲刷得模糊而朦胧时,梦境就将她拉回此处,任由时间渐渐将这里蚕食得满目破败,又栩栩如生。
初时她还会用脚步去丈量,用目光去缅怀,后来她会用麻木去逃避,用离去来告别,兜兜转转,她依旧久久被困在这个庞大的旧日幻影里。于是现在她已经不再挣扎。她漫无目的地回忆,自己在睡着前在做什么,在噼啪作响的火炉前听无聊的谈话吗?还是在柔软的床上给孩子读一本未完的童话?
黄铜钟表的指针转过了一又四分之一圈,窗外的晨光一点点亮起,她记得最早的时候,阳光会先掠过阳台上错落有致的绿植,再被窗户上彩色的琉璃分成细碎的颜色,将清香一路顺进卧室,而现在阳台上只有棕色的盆在慢慢残缺——如同整座房子里所有的细节一样,慢慢死去。
如同每一次出走之后惯常经历的转场,不知何时端坐在镜前的她已经换了装扮,蓬大的裙摆堆在腿上,精心设计的花纹比第一次梦中的淡了许多,似乎要融成一片纯白,轻柔的头纱摆在面前,与纯金的耳饰轻轻勾连。莱文娜隐约记得它们最初的样子,柔软的,轻盈的,层层叠叠的,织成这场梦内里的一隅。
远方的钟声奏响白鸽的舞曲,由远而近的声音声量渐大,敲击在宽厚大门上的声音略有些急促,却平白让人听出些喜悦来。
“莱文娜,莱文娜,我的挚爱。”那人呼唤道。
“莱文娜,莱文娜,穿上你的长裙,戴上你的头纱,快快下来。”
众人应和着,喜悦着,但她不会再如同初次般喜悦地奔赴了,毕竟这只是一场破败残缺的幻梦。
莱文娜戴好了头纱,镜中影影绰绰,映不出过去,映不出未来,甚至映不出她美丽的“现在”。
她下楼的脚步依然轻盈,纤细的腰身上吊坠互相敲击发出清脆的声响,鞋跟与石制的楼梯碰出伴奏,她记得穿着这双鞋起舞的感觉,伴以众人的钦羡和喝彩。
她路过中厅的彩砖,她的猫喜欢卧在彩色拼接的图案最中央的位置,颇有几分主人的气质,然而她已经不记得它宝蓝色的眼睛是怎样的光泽了。
她拉开沉重的大门,脸上没有笑容,也没有悲戚,年轻的恋人的面容也变得模糊不清,她隐约能从他的身形上望见十几年后的对方的影子。对方的拥抱像隔了一层朦胧的塑料,毫无实感,她想,也许他也在随着这栋房子一起残破,凋零。
这好吗?这没有什么好与不好。
关于评价的想法一瞬即逝,兴不起波澜。她欣然拉起他的手,完成梦境的收尾。
踏出房门的那一刻,身后的一切开始隐入朦胧的雾气,这场反复的梦终于到了尾声,她不知为何松了口气。
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那栋房子了,也许那些名画还挂在几位严肃大胡子的周围,成为宾客的谈资,也许中厅依旧在开办一场又一场的舞会,有新的红裙子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也许那双蓝眼睛已经永远从彩砖中央消失不见……
有那么多她不曾再参与的也许,她与这栋房子,互相已是残破的幻影,只有梦境勾连着几乎被遗忘的不舍,藕断丝连甚至成为一种折磨。
孩子哭了,她叹了口气,如愿睁开了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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