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苑竹
免责声明:笑语
由于作者有独立世界观和故事,此类作品仅作为单篇作品存在,本篇与后续其他作品无关。(连载故事会单独发在作者主页,客官不如赏光一看)
作品中任何人名、地点、三观等皆为虚构,仅为故事本身服务,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篇打磨不够,观看建议:不要带脑子,当乐子看。
——————
明亮而嘈杂的食堂里,夏溦霖将最后一口饭送入口中,接着将盘子碗筷收好,送到回收处:她一秒都不想多待。
颧骨因咀嚼的动作隐隐作痛,那里青紫一块,是实战课对方“不小心”留下的伤。
——如果不是她躲得好,那这里就不是青紫了,她还得在医务室的床榻上吃午饭。
夏溦霖抬手,手机连震两次,母亲的生活费到账了,屏幕上清一色都是转账记录。
她点击收取,然后回复一个卡通狼的头像:
[教官让我上完今天,大概下午五点结束。]
对面的回复有些慢,但她并不急躁,一种紧绷的无所谓滞留在胸口,像是冰水般镇静着她的情绪。
[好,我会在门口等你们。]
[明白。]
————
教室很近,她走进去时目光刺人起来,夏溦霖面无表情的走到位置上,将布置在桌脚的水弹陷阱拆掉,扫视了一遍确定没有不该有的东西后,坐下,打开手机戴上耳机,开始看小说。
窃窃私语都被隔在耳机外,目光仍然刺人,而夏溦霖已经习惯了无视这些异样的现象。
在第一天转入这所学校时,她就受到了别出心裁的“欢迎”。
————
作为一个出身“贫寒”的“觉醒者”,却被分配到了高等班进行课程,教官还是那个以无情闻名的“奥古斯都小姐”。这招来的流言蜚语就像苍蝇一样四处乱飞,她既没办法,也不想理。
夏溦霖心态很好,她对自己没有疑问,还擅长从周围人身上吸取好的习性,比如:来自母亲的一点就是:自省,但不质疑自己。
所以当她用优秀的成绩和绝佳的射击天赋证明自己时,那些苍蝇曾一度销声匿迹。
可惜这短暂的“寒冬”没有持续多久,展现天赋后迎来的就是各种麻烦,她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个“墨镜先生”,也避开了众多个“打扰一下”。紧接着,“谣言”成为了苍蝇们的食物,而更近一步的谣传让她迅速卷入这个凭空出现的旋涡。
“平民”怎么可能根据自我判断拒绝那些招揽?
夏溦霖在几天内成为了众矢之的,各种流言不断,甚至影响到了正常的训练,比如各种介于严重和轻微的伤口,一句轻飘飘的“不小心”就能盖过去。
至于发酵的这么快,怕是要追寻到母亲的前一个孩子,同时也是他哥哥夏遥旭的三年失踪案之前。不夸张得说,她在这里的每一份阻力,都和母亲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还是消极意义上。
奥古斯都教官不傻不瞎,也不和稀泥,专门在班会上澄清了数次无果后,这位“无情”的教官为她申请了长期任务,让她提前考取“探索者证件”并开始实战任务,期末测试前回归。
实际意思就是让她先从风口浪尖上消失一下,也算是让她摆脱那些已经不会有提升的课程。
奥古斯都教官在通知她前就与她谈过话:
“你是否想得到一个能够教导并保护你的队伍?如果他们在探索者协会有注册身份,你可以直接告诉我,可以让你免去匹配或者随机队伍的麻烦。”
夏溦霖当然知道,她哥哥与母亲断绝关系后自立门户,在探索者协会有注册名“夏尔”,而奥古斯都教官对此知情,她当天就和哥哥谈好了事,第二天用了一个上午确定完了手续。
今天就是最后一天,等到下午五点,她就该跟着那位漂亮的白发小姐一起接取任务,出发封锁区了。花费不到一周,这其中也有奥古斯都教官的帮助。
夏溦霖很高兴,特意感谢了奥古斯都教官,然后兴冲冲的同那位白发小姐发了消息。
她的目标很明确——掌握力量,然后离开这里,为此不择手段。
这所学校是扇门,只够她踏上这条路,她的哥哥将这个机会给了她,而夏溦霖近乎偏执地学习训练着。
这一切动力都来自她人生中那长久不息的愤怒。
东区对异能者的偏见像浮在海面下的冰山,看着只有一点大,实际上处处刺人。似乎拥有异能就不是人类了,哥哥就曾因为这种偏见一度找不到工作,同时也被四处排斥,邻居都不愿照应他们。
她小时候不理解,现在理解但仍然愤怒。因异能觉醒或失控造成的事故只多不少,人类趋利避害,减少接触、进行管控都是正常的防护措施,但在之后愈演愈烈,逐渐变成了“偏见”,东区尤其严重。
还好,那时他们都已明事理,能自己做点家务,独自在家也没问题。
东区治安虽好,却也只是不错的程度,在安保措施尚不完善时更常有入室盗窃、抢劫等案子发生,而一个经常只有一个七八岁小姑娘在的家庭,很容易成为那些人的目标。
她依稀记得,某天家中进了贼,在刀子的威胁下年幼的自己甚至不敢说话,只能看着天色一点点暗下去,一边看着蒙住脸的男人翻箱倒柜,一边蜷缩着祈祷着哥哥不要那么快回来。
她似乎被打了,脸上很痛,现在却已经不太记得,然而记忆中强烈的情绪不会轻易消退,她能够清晰的回忆起那时的些许片段:
哥哥比平时晚了几分钟回来,因为要照看她,他总是第一个走出校门,也总是喘着气到家,夏溦霖总会为他冷一杯水,在休息几分钟后,他就会带着她准备晚饭。
在恐慌中,夏溦霖的思绪茫然飘飞着:前些天,家里的剔骨刀似乎拿出去叫人磨了一下,今天早上父母出门前还交代哥哥要记得拿……
钥匙打开门锁的时候,一大一小都抖了个激灵,夏溦霖缩在角落里,视角刚好能看到缓缓打开的门缝中,那张年幼而清秀的脸上平静到诡异的表情,和反射着楼道灯的尖刀。
她的哥哥是冷淡的,很少出现情绪表现,甚至被指责有精神病,哪怕被孤立、被排斥,他也从没显露出丝毫愤怒;他也是懒惰的,似乎只有睡觉能让他开心近乎没有的些许,父母常常催促他吃饭,让他别总是睡觉,而他也从不听这些话,只是沉默的做自己的事。
这就是她对这个陌生亲人的印象,也是从那天晚上起,这个亲人不再陌生。
他们这一家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哥哥是捡来的,自己是领养的,后来她再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就不再是恼怒、羞耻,而是哭笑不得和大方承认。
————
之后发生了什么?
顺着小说主角的经历,她忽然回忆起了很久以前的事,就在她要继续回忆时,一个声音打断了她。
“夏溦霖小姐,”满怀讥讽的声音阴阳怪气的喊着她的名字,夏溦霖在心中慢慢地叹了口气,有些不悦地抬眼看向面前这个长着小眼睛的男性。
似乎是叫徐书行?
他后边还站着两个人,带着肉眼可见的嘲讽笑容。
怎么说呢,怪扭曲的,五官,就像走投无路一样。
“和人说话要放下手机!”他就像小孩似的,一把抢走了夏溦霖的手机,夏溦霖摘下耳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
作为插班生,夏溦霖是这里年纪最大的,大多数人才15岁,没一个到了法定年龄,确实都是小孩。
徐书行仗着富家子弟的身份,常常骚扰女生,大多数女生选择虚与委蛇,他便涨了气焰,直到某天被夏溦霖冷声呛了回去。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一帆风顺的人生路上会有绊脚石,接着对她展开了各种针对,而大部分操作因为干扰教学而被奥古斯都教官搅黄。
“你这脸是怎么了?不会是被打了吧?哎,这叫不叫报应啊?”徐书行说着在她看来幼稚的要死的话,就算把徐书行换成一个十岁的小孩也不会有任何违和感。
夏溦霖懒得和他怼,她早就过了不服气的年纪,只是伸出手,平静道:“还我。”
“你没手吗?还是手上也被打了?”徐书行嘲讽她,脸上的表情像极了炫耀羽毛的杂毛鸟。
没等她再说话,另一个清亮的声音就插了进来:“还她你听不见吗?”
仇寒晗冷着脸抢走了手机,这个一米六出头的女孩是她的好同学,家境堪堪算上流人,但因为“油盐不进”而被上流社会排斥。到现在仇家仍然支持“以行动和功勋装饰自己”的祖训,在坐吃山空和资本家里格外亲近军方和科院。
徐书行被惹怒了,从小肆无忌惮的他能够服从校规已经是极大的“委屈”,作为一个家财万贯的少爷,居然还有不长眼的女人敢反抗自己?
“一个没爹的小姐和一个没爹没妈的平民真是好搭配啊?”
“你说的对,有爹妈的小孩成绩不如没爹妈的。”仇寒晗上下打量他,眼神里极尽嘲讽和鄙夷。
“你!”
眼看就要朝着无意义的骂战发展,夏溦霖翻了个白眼,拍拍仇寒晗的肩膀安抚道:“别和他争。”
仇寒晗撇撇嘴,既没说话也没走,好像在上课前就打算赖在这了。
夏溦霖拿回了手机,也被打断了回忆,眼看距离上课就剩几分钟,干脆将耳机摘了,打算和仇寒晗闲聊那么会儿。
可惜话题还没开启,徐书行就又开口了,活像个不甘被无视的小丑,说出来的话却让夏溦霖瞳孔一缩:
“这个人的哥哥,是个杀人犯呢。”
混乱嘈杂的交谈在一秒寂静后立刻充斥了教室,夏溦霖冷冷瞥着他,收紧了手指,某种危险的情感在她心口升腾,催促般挑动着她的神经。烦躁、愤怒、气闷、无奈……可她不能做出任何回应,因为即使否定,也会被扭曲变成承认事实,而她表现出的情绪更是有着宽阔的解读范围。
况且,这是真的,这句话本身就是真的,徐书行只是隐瞒了其他条件而已。
断章取义是造谣最基础的操作。
“杀人犯的妹妹也能来这里,真像森林里掉进陷阱的野兽一样可笑。”
夏溦霖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是拿起手机打开页面,继续看她的小说,还拍了拍仇寒晗搭在她肩上的手,让她别生气。
徐书行来找茬的目的达成了,又补了几句不疼不痒的嘲讽,见夏溦霖没反应,便撑着面子放了狠话走了。
仇寒晗对着这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良好的教养让她没能骂出几句脏话来,只是担心道:“谣言又要有变化了。”
夏溦霖嗯了一声,平静道:“它变得还少吗?差不多了,快回去吧,上课了。”
仇寒晗拍了拍她的背,意思是:别放心上。
屏幕被她摁灭,映出她冷淡的脸,青紫消下去一些,异能者的恢复能力比普通人好一些,这点伤并不严重。
连血都没出。
————
奥古斯都教官没有走进教师,班长收到消息,提前两分钟带领班级去了训练场——看来是换了课,今天下午原本是理论学习。
刚进入训练场,夏溦霖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白发披散,一身简装的白秋夜,仍然是清凉的风格,与他们第一次见面一样。
她诧异到顿住脚步,后方的同学不满的咂嘴,绕过她走到前面去。白秋夜显然也注意到了她,视线在她的脸上逗留了几秒,接着平淡地点了点头。
有男生和女生的嘀咕和尖叫响起,也难怪他们这个反应,白秋夜美貌惊人、身材又好,恰到好处的肌肉毫不吝啬地暴露在天光下,哪怕只是短袖短裤都是极其养眼的。
夏溦霖呼出一口气,仿佛受到了鼓励,打起精神加快步子走到了最前面。
一旦进入奥古斯都教官的视线范围,不管是尖叫还是讨论都会自动消失,班级的所有人快速排好队,在报数和报告后,好奇的打量着这位从没见过的美丽女性。
“现在开始上课。”奥古斯都简单说明了换课相关,接着对全班介绍道:“这位是前来参观的探索者协会一级成员白月小姐。”
“各位好。”白秋夜还是那副冷淡模样,只是象征性点了点头,打了个招呼,毕竟这里的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够资格让她低头超过30度。
夏溦霖想到了她们聊天时对方说的“顺便”,原来是这个意思。
奥古斯都没有预留时间给她说些什么,白秋夜同样不是能言会道的人,无论那些目光是好奇、惊叹、仰慕、憧憬还是思索,课程就在这短暂的插曲后开始了。
异能者无论什么能力,在这所学院都有几门战斗必修课,比方说体术。
不同的教官会有不同的倾向性,奥古斯都最为看重的就是实战,因此她的班常常带伤出席,由此也被冠上了“恶魔”的中性前缀。
在热身、攻守互博结束后,就是“单独指导”,或者叫做打擂台更合适些。
在不使用异能的情况下,对人战往往快速而短暂,几个来回便会被叫停,接着就是奥古斯都的动作剖析和纠正指导,夏溦霖总是最后一个,也总是仇寒晗和她对打。原因有二:一是她遭受的孤立。二则是这个班上的大多数人并不那么拼命练习学习到的技巧,逐渐被她甩在身后的早就不止一半了。
白秋夜双臂环胸,看似认真的斜靠在墙边,可若有人敢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她眉眼微垂,视线也没有明确的焦点,分明是在无聊。
夏溦霖偷偷瞄过她几次,终于确定这位姐是真的无聊,大概在她看来,这写课程只是玩闹吧。
相比与晶兽战斗、执行区域扫荡、探索未知封锁区,这些东西拿来参观还是过于幼稚了。
————
这位教官小姐在不久前宣布休息十分钟时,短暂与白秋夜交谈过一次,寥寥数句便没了下文,接着就有好奇的学生大着胆子上前攀谈,仇寒晗靠的近,听见那白发小姐都是以礼貌疏远的态度回应问题,旁边还有奥古斯都看着,学生们都不敢太放肆。
“徐书行想犯贱,被呛死回去了。”仇寒晗说,压低了声音忍着笑,复述起对话:
‘您这么漂亮,追求您的男性恐怕要排出这所学校了。’
‘我为什么要找一个累赘当伴侣?’
‘呃……但毕竟可以互相关照,毕竟封锁区的探索很危险。’
‘的确,所以更不能找个累赘拖后腿了。’
“哈哈!你不知道那个二货的表情!他怎么觉得那姐姐会关心这个事的啊!
“我觉得她说得对,城区里大部分人到了外面还不如提早干掉。”
她的好友甚至忽视教养说了个现在看来有点可爱的脏词,好似被感染了似的,夏溦霖想象了一下徐书行的表情,估计和吃了苍蝇一样难看,于是也忍不住笑了出来:“他一向那么自信,他才十五。”
两个女孩抱着膝盖,一直压着声音笑,仇寒晗甚至笑到肚子疼才靠着夏溦霖停下来呼气。
仇寒晗早看徐书行和那些谣言不顺眼,这下算是把一肚子气都笑了出来,夏溦霖也难得笑的这么高兴,她对这个学校的留恋和不舍几乎全系在仇寒晗身上,这个比她小两岁的女孩拥有与她不同的理想,在三观和道德上却与她一样坚定不移,与仇寒晗相处的时光总是放松又温暖的,她很感谢仇寒晗。
随着太阳不知不觉间移动,从窗口洒进的,白亮的阳光也变得澄黄柔和起来。
“夏溦霖!”奥古斯都喊道,夏溦霖站起来,自觉走到空地上。
按照平常的流程,夏溦霖的对手应该是仇寒晗,但显然,奥古斯都教官有些新的想法:“白月小姐,您愿意指导一下我的优秀学生吗?”
优秀学生。
夏溦霖微微睁大了眼睛,看着奥古斯都教官的侧脸,好似与平时并无不同,又好似柔和了许多,就连她锋利的眉眼都添上了一些感性。
空地边缘,仇寒晗已经找好最好的位子,听到这话更是鸟儿般转过头来,带着雀跃和兴奋看着自己的好友。
而其他目光则聚焦在白秋夜身上,相比起教官语言里直白的认同,他们更高兴能够看到一位协会认证的、真正活跃在封锁区的一级异能者出手,哪怕只是一些体术。
她放下手臂,打量着她,略做思考后点点头:“当然。”
“感谢您。”奥古斯都说道。
白秋夜只是摇了摇头,道:“小事而已。”
围成一圈的学生们自觉让开一条通道,白秋夜向他们点头致谢,随后走向空地中的夏溦霖。
奥古斯都指挥学生们拉开距离,并站在内圈准备宣布开始。
夏溦霖已经摆好了架势,而白秋夜只是直直站着,金色的眸子看着她,在这一刻,夏溦霖感受到了自己呼吸的颤抖。
“开始!”
夏溦霖毫无顾忌。
她的出手迅猛与否在巨大的实力差距面前毫无意义,何时出手也不存在优势,在这个前提下,她更应该尽最大努力,将自己的一切都展示给对方,并在败北后细细复盘,吸收技巧。
一拳一掌,夏溦霖在脑中判断着时机与方向,七次进攻,次次不离面门与下盘,可白秋夜就像幽灵一般,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没办法触及对方一下,她甚至不需要格挡。
而在逼近与后退间,她似乎看到白秋夜永远冷淡的底色上,出现了一抹转瞬而逝的微笑。
白秋夜忽然放弃了一个后撤步。
而夏溦霖没有任何不进攻的选择,她屏气握拳,凝聚起自己最大的努力将这一拳挥出——
白秋夜接住了这一拳。
轻松、游刃有余、意料之中。
夏溦霖抬头,细密的汗滴从额头渗出,在人造光源下反射光芒:她没看到笑容,白秋夜的表情似乎自始至终都没有变化过。她慢慢站直身体,慢慢平复呼吸,又慢慢向人群走去,步子有些虚浮。
没有任何意外,没有任何惊呼,也没有任何掌声,所有人都理所当然的看着这一幕,接着理所当然的等待教官宣布结果。
“白月小姐胜。”
此时,掌声才哗然响起。
紧接着,掌声又迅速消失,逐渐只剩下两个掌声仍在响起。
夏溦霖本以为是自己的好友,她的倔强从不输自己分毫,而在听到另一个掌声时,她诧异的回过头去:白秋夜确实笑了,不是她的错觉。
“努力与勇气应当给予鼓励和嘉奖,你……你们都很好,真好。”白秋夜的金眸注视着她,夏溦霖愣在了原地,卡壳的大脑缓缓转动,她觉得这个“你们”或许说的不是她的班级,也不是她和她的好友,而是……她和哥哥夏遥旭。
“喂!别愣了!”仇寒晗压着声音喊,但没什么意义,现在很安静,她用气音说话所有人也能听到,但她不在乎,甚至用双手做喇叭状,生怕夏溦霖听不到。
“啊?哦!谢谢您的肯定!我会继续努力的!”夏溦霖回过神来,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到,全靠灵魂说话。
好在奥古斯都解救了她:“归列。”
“是!”
仇寒晗似乎在她旁边兴奋的说了什么,但夏溦霖已经没在听了,她意识到自己宕机了,却不想从这种状态里脱离出来,她有多久没这么脑袋空空了呢?
夏溦霖开始回忆,她发现自己并不了解白秋夜,但这位漂亮姐姐就是让她直觉亲近,这让曾经嘲笑过夏遥旭的“盲目”的她感到脸上有些疼痛。
真神奇……夏溦霖忽然理解哥哥为什么那么信任白秋夜姐姐了。
————
仇寒晗帮着她清点行李,足足两个行李箱,夏溦霖无奈拜托她陪自己前去校门,顺便帮着推一个行李箱。
两人都对路上的目光视若无睹,她们聊着自己的事情,有关生活,有关未来,有关嘱咐……仇寒晗了解她,知道她能照顾好自己,但还是以防万一,确认了一遍联系方式,毕竟仇家的私人号码与公开号码是不一样的接通渠道。
来到校门口时,一辆车对他摁响了喇叭,夏遥旭在驾驶位对她招手。
“哥。”夏溦霖看到后座白秋夜也在,也喊了一声:“秋夜姐。”
两人朝她点头,夏溦霖便介绍起自己的好友仇寒晗,仇寒晗充分展示了作为大小姐应有的礼仪和作为夏溦霖好友略有跳脱的一面,四个人聊过几句便各自离开。
路上,夏遥旭斟酌着开口:“感觉怎么样?没有后悔吧?”
只见夏溦霖一伸手臂,用力深呼吸几次,身边终于没有注目礼,耳边也没有窃窃私语——真清静啊!
她放下手,扭头望向心情愉快的哥哥,露出一个带着兴奋和解脱的笑容:
“轻松多啦!”
+展开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
【记者】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家乡孩子们常常唱的童谣,但你已经来不及分辨其中的意思,满心只有不能被小孩子们看到尸体。
你慌不择路地拖着尸体塞进车的后备箱里。死者你认识,是常常来杂志社闹事的家伙,之前不依不饶说你报道失实,让老板扣了你一笔工资。但你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又会跟这家伙对上了,上次的记忆还停留在中午有些心情郁结,多喝了两杯。
现在想起来,隔壁桌确实有个人看着很像这家伙。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你抹了把脸,看了看手表,19:10,你计上心来,朝着郊外一处荒废的野地开去。
没一会儿你就到了,把尸体丢进猎人废弃的陷阱坑里,没提防自己也跟着滚了进去。
头好痛。大概是宿醉吧。
你站在埋好的土堆边,按下通讯珠给欠你钱的同事发了个消息,让他代替你去参加今天假面舞会的采访,并要求他保密,不然就揭发他购买违禁品的事情,他连连称是,让你放心。
之后一切风平浪静,那个地方偏僻得很,你打赌他们连尸体都找不到。
你还是那个著名的记者,报道着花边新闻和名人八卦,听说劳班阁下是个萝莉控,对娜娜莫殿下有不一般的心思,艾默里克阁下似乎有见不得人的喜好,与埃斯蒂尼安同吃同住。哗众取宠的标题给你带来大把的收入,也让你淡忘了醉酒后不明不白的那件破事。
艾欧泽亚每天死那么多人,有谁会在意少了个闹事的家伙呢。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著名记者。否则就等着身败名裂吧。”
你惊慌失措,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给坑里填土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凭我这么多年的经验,一桩小案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跑腿】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小时候常常听到的童谣,配合着野外森冷的气氛,显得格外的诡异。怎么会这样,你只是想做做兼职跑腿啊。你懊恼地想着。
昨天因为送错了东西被罚了奖金心情不好多喝了两杯,结果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跟没呼吸的尸体躺在一起了。这个尸体好死不死还就是你送错东西的对象,仔细想起来,昨天喝酒的时候似乎隔壁桌确实有个人看着很像这个家伙,但你只是个跑腿啊,你就算跟人起冲突,也不可能……
你懊恼地挠了挠头。索性这个坑足够大足够深,你抄起旁边的树枝和铲子手脚并用把土往坑里堆,把自己累个够呛,才终于把土堆填平了。
你力竭瘫坐在地上,对着土堆发呆。
事情怎么会这样呢?你不过是……
还好,除此之外一切都很顺利。甚至没有人来问过你这件事,也是,艾欧泽亚每天死那么多人,有谁会在意少了个不起眼的家伙呢。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跑腿。否则就等着被辞退吧。”
你惊慌失措,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给坑里填土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就算是,就算了为了生计,你也要用你见多识广的能力把问题给解决了。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死宅】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家乡孩子们常常唱的童谣,但你已经来不及分辨其中的意思,土坑里味道差得很,你也不知道前一天分明在喝酒的自己怎么会在这个倒霉的土坑里醒来,身边还有个满头是血的家伙,仔细想起来,昨天喝酒的时候似乎隔壁桌确实有个人看着很像他。
如果是你崇拜的伟大调查员希尔迪布兰德,一定会在这个时候沉稳地思考得出结论,但你不是,你只是个又懒又丧的死宅,你只想懒在家里一睡一整天。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你抹了把脸,手脚并用往坑外爬,然而这个时候,你似乎感觉到身边的尸体动了动,你吓得魂飞魄散。慌乱中,你似乎踩到了一块松动的石头,身子一歪又磕晕了过去。
等你再醒来就已经在医院里了,隔壁床的病友关切地询问了你的状况,你问他是谁送你来医院的,他摇头并不知道。
头好痛。大概是宿醉吧。
该不会刚刚的那些想法也都是梦吧……
你再次回到印象里土坑的位置,那里已经被填平了,你懒得多想,索性把这一切都抛在脑后。之后果然一切风平浪静,你还是个废柴的死宅,一睡一整天。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废柴死宅。否则就等着失去自由吧。”
你惊慌失措,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从坑里爬出来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是时候追随希尔迪布兰德阁下运用智慧了,说不定我也有调查员的天赋呢。”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调查员】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小时候常常听到的童谣,你不知道眼前这个家伙为什么会唱。小时候你一听这个就头疼,小朋友也不爱跟你玩,但没关系,你自己读书学习,因为天赋異稟,你成为了一名调查员。
虽然没有那位调查员那么有名,但你也为很多人解决了问题,甚至在城市的护卫队里颇有名气,这让你有些得意。
这次的委托人有些诡异,他非但不崇拜你,甚至经常用奇怪的眼神看你,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
你下决定要向他证明自己,可偏偏他要你找的人就像根本不存在似的,你气闷得很。
“鼎鼎有名的调查员也不过如此嘛。”他嘲讽的嘴脸怎么看怎么恶心。
再回过神的时候,你已经在面对着埋着他的土堆发呆了。身边有不少人知道你接了他的委托,如果他失踪了你一定脱不了干系,你看了眼时间,现在是19:55,你从口袋里拿出争执时从他身上摸走的通讯珠,联系飞空艇订了两个小时后往返于乌尔达哈和格里达尼亚的飞空艇票。你一向未雨绸缪,这是聪明的调查员必备的。
一切都很顺利。甚至没有人来问过你这件事,也是,艾欧泽亚每天死那么多人,有谁会在意少了个麻烦的家伙呢。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著名调查员。否则就等着身败名裂吧。”
你惊慌失措,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给坑里填土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凭我这么多年的经验,一桩小案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混混】
你杀了人。
清澈的童谣声在你的耳边回荡,你看着自己手心的血,精神有点恍惚。
你杀了人。
“一根棍子轻轻打,二双筷子里外扒,三人小组爱说话,四个小兵不害怕, 五个朋友力气大……”
是家乡孩子们常常唱的童谣,你每次听到都烦躁得想打人。
眼前倒在血泊里的家伙刚刚也唱了,你挠了挠头,烦躁地想着,怎么有人不怕死敢来惹你呢,难道没听说过你打架有多凶吗?你手里拿着粗糙的木棍,又往他头上招呼了一下。
你开着车,尸体在后备箱里,你看了眼时间,19:15,宿醉让你头昏脑胀,今天是几号来着?你恍惚记得昨天是1号你跟别人约架的日子,结果对方失约了,你恼恨地喝了一晚上酒,那今天大概是2号。你打算把这个尸体随便找个地方丢了就去找失约的嫁祸打一架。
把事情都解决完已经是20:05了,你一向有一边走神一边把事干完的能力,你想了想,径直去不远的地方找到那个失约的胆小鬼,虽然自己也挂了点彩,你还是把他揍了个半死,然后一起被送进了医院。
今天医院格外的忙,没什么人关注你,你自己找了个床躺下睡了。隔壁的呼噜声真吵。
没什么人问过你死人的事情,毕竟,艾欧泽亚每天死那么多人,有谁会在意少了个碍眼的家伙呢。
直到有一天,你隐约听到通讯珠响了响,没等你接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你就继续做你的街头混混。否则就等着被恒辉队抓走吧吧。”
你暴躁不已,分明,分明不应该有人知道的。你又觉得那天给坑里填土的时候似乎确实感受到过一阵诡异的视线,但你记不清了。
无论如何,你要藏住这件事,就要帮那个神秘人破案。你心想,“凭我这么多年混社会的经验,一桩小案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你如约到场,门口带着面具的仆人递给你一个滑稽的头套,你撇了撇嘴,不暴露身份倒是正合你意。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包裹在一团黑衣服中的主持人顶着滑稽的鲶鱼头,说出的话却让你心底发冷。
你定了定心神,开始听案件的全貌……
【主持人】
和你约好的医师失踪了。
那是一个神神叨叨的医师,他说你的身体里不止有一个你,你的精神确实不太好,总是容易恍惚,但是一个身体里有好几个人这种谎话你根本不相信。于是他和你打了个赌,他会变换不同的身份来接近你,并且留下点什么证明,让你意识到真相。你可有可无的答应了,能直接揭穿一个骗子也是好的。
一天,他接通了你的通讯,说是一切都准备好了,5天后会再和你联系,还让你去莫古力那里查收一份邮件。
你没有在意。
当你意识到医师失踪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半个月后了,最后的消息是他预定了3号晚上从格里达尼亚到乌尔达哈的飞空艇。
3号那天?你做了什么?你完全没有印象了。
你决定先去看看那份邮件是什么。
邮箱里是一份厚厚的计划,里面写满了那5天里他会用什么样的身份和理由同不同的你接触。
你翻看着这份计划,调查员、记者、跑腿、混混、死宅……这是你完全没想到的。
按照计划,1号那天医师会作为委托人和调查员接触,而在这之前,他已经去记者的杂志社投诉过、点名跑腿送过东西。
时间断在2号那天,你完全没有相关的记忆,但如果真的和医生说的一样,他们说不定会知道些什么。
你闭上了眼睛,学习着医师曾经跟你说过但你不屑一顾的方法,想象着通讯珠的声音:“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但我不关心,晚上8点到神意白银乡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
“各位,你们都是我找到的聪明人,这桩案子非你们不可。如果能破案,每个人都有重金酬谢,如果不能……想必各位心中很清楚结局如何了……”
你看着逐一出现的5个人,心底有些泛冷,幸好你提前给所有人蒙上了头套。
“请你们来的目的,是找一个人。失踪的人是一个医师,最后被人看到是上了从格里达尼亚到乌尔达哈的飞空艇,再之后,就神秘失踪了,希望各位可以解开医师神秘失踪之谜。”
END.
+展开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寂静的深夜下垂着亮光,那不是天空的玄月,而是落地工厂的灯光。灯光之上,黑夜作为背景板偷抹几串黑烟窜出,灯光之下无数杂房屹立其中,街道由石板汇成,道路却不见丁点平整,向前延申隐约听见众人杂乱的脚步。再向前处望去,勉强称得上房屋的房子内忽闪着光。此刻这算不上一个好天气,屋内服务员拎着牌子,忍不住呼了口热气,匆忙将带有酒瓶标志的牌子挂到屋外。
他止不住的向前眺望,那同样也不是月亮,月亮的光照及不到他们身上,五彩斑斓的霓虹光透着黑暗的云雾闪着,这里的每个人都止不住的抬头望着,这种五彩靓丽的光硬生生的刻在他们的眼球上,烙在他们的脑子上,最终也只是传说里禁止到及的地方。
门缝内有声响传来,“今天不会有客人来了,他们接到了命令今夜加班。"
那是带有南方口音的嘶哑音,分不清男女。那人语气透着不悦,对着账本寥寥无几的数字不断叹气,上面的紧急状况将他们耍的团团转,今夜是赚不到钱了。
门外服务员摩挲着门牌。他倒是乐观,透过半掩的店门丢出一句:
“万一有客人呢?”
前台侧耳听到几串马克皮靴声,踢踢踏踏的真令人不爽,她默默的收起桌上的账本,随口道:“不会了..”
店内她看到一只大手突得紧握门框,门口高大的身形全然遮盖住服务员,强烈的气场使得服务员本能后撤两步,带着店牌呆呆地站在原地,身旁涌现的推力逼着他不敢抬头。
来者身高十尺有余,他是毫不客气擅自推开大门,服务员从慌乱中回神,舍下门牌偷偷打量着那些人。高大男子前脚刚进,后脚店外随行人员自行整齐两排,他们的身上没有这里人浑身块土的酸气味,只有葡萄酒的香气味儿。
现在的葡萄酒只供桥墙内的贵人们饮用,这种味道引得服务员十足的好奇,个个腰间束有皮革腰带,腰间携有一管器枪,一双双长筒皮靴擦的锃光瓦亮,比这边最高的钟楼相比更为一尘不染。
“那个反叛者叫什么名字?”
除却远方滴滴荡漾的钟铃外,街上那是十足的安静,面前这群奇怪家伙的悄悄话能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听得一清二楚。
“叫,奥斯汀.杜威,是名从墙桥内逃出来的废物。”
奥斯汀杜威。一个让服务员熟悉的名字,这个名字在酒吧内又一次的重复:
“奥斯汀杜威在哪里?”
高大男人拳头重重砸向前台,瘪薄的桌面被震得嗡嗡作响,钢笔差点弹了起来。他可不想太久呆在这里,空气中廉价酒气溢满他的鼻孔,他不喜欢这种酸臭的味道,他只想速战速决。
他看着眼前还算是风情万种的女人,一个简单的单马尾不掩她散发的气质,他看见她胸前的胸牌——梅,这个名字令他不觉的语气稍有收敛下来:
“我是国家警卫团分队长泽姆拉克,奥斯汀杜威是通缉罪犯,他在哪里?”
梅斜眼望向窗户外,那是整团模糊的身影,她不禁蹙眉,他们来的人数不少,仅靠她与门外的小赫林二人..情况也是不容乐观。
“警官我也不想跟你兜圈,”梅试图用放松心态回应前台外的这位高大“巨人”,
“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只是见钱眼开的贱民。”
梅手指绕着桌上那块烧掉的痕迹,她的嗓音条件并不完美,话语间的诚恳竟然被粗糙的嗓音表现的更为真诚:
“还得请警官多多饶恕。”
梅借着说话遮掩,轻敲痕迹处三次,声响并不明显,只是在这里不明显。前台桌下正如平常布置那般是常人见不到的地方,对于一些特殊的小客人来说,这可能就是绝妙的秘密课堂。
这里仅有简单的几只桌椅,和几只正在认真书写的孩子们。孩子们的前方是一块简陋的黑板残骸,黑板钉在墙上,残骸形状歪七扭八可被钉的正正当当,不歪不斜。照明的只有几支小的可怜的蜡烛,昏黄的烛光下能够看清黑板上写着简单的声调,黑板下被一堆堆书籍垫着,黑板旁站着男子,他手中握着三块书写用粉石,另一只手捧着书他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他的穿着就不似酒吧的员工,是一身破旧的西服,他没有员工的胸牌,可他右手袖口上绣着他的名字,奥斯汀杜威。
咚咚咚。
声音微弱在这里却明显,悉悉索索的写字音怎么做也盖不住顶上任何的响动。
三声为号,他合上书抬头望去,他有些不舍,他还想要在这里停留更久,至少把这些孩子教会——
“老实说女士,他犯的罪可不是简单的杀人罪,是知识传播罪!是反叛分子!”
顶上再次传来不耐烦的声响,烛火被震得摇摇欲坠,几个孩子停下手中的动作好奇的抬头张望,杜威拍拍手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同学们,我们得先下课了,一会呢从后门出去,都明白吗?”说罢杜威摆出嘘声手势,示意孩子们小声行动。
几个孩子相互对视后明白老师的意思,纷纷点头,安安静静收拾着桌子上的东西。
泽姆拉克他不想再浪费更多的时间,上面的人已经不允许他再浪费任何的机会将这个反叛分子放跑。在警团的10年生涯里迫使他练就观察入微的技能,反常的动作引起他的警惕,桌下有暗房!
对面女人的行为将泽姆拉克性子消磨的一干二净,几发子弹出膛射向高处。梅深知不妙,这是发起进攻的指令。酒吧门外的警队听见屋内响声后不敢再小声言语迅速站直,几列警卫整齐划一拿出器枪屋内。
梅来不及作出反应,一管管器枪怼向酒吧门口,梅透过这群钢铁管子的间隙看见门外赫林缓慢举起了双手。
泽姆拉克抬手宣读,“妨碍警卫办案罪,理应击毙。”
毫不留情的条律加之繁琐的指挥条令,构成了这一帮政府饲养的哈巴狗们,这个女人不合时宜的笑出声。她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上扬的嘴角让在场的警卫们恼羞成怒。
突突突,突突突。
杜威头顶剧烈摇动声音逐渐逼近,杜威不知该擦去黑板的东西还是藏起手上的书籍,还是带走孩子。
孩子,杜威望着台下的孩子们,每个孩子的眼神,每双孩子的眼睛都迸发着求知的火。火焰微弱,无法点燃一根火柴,可火光更亮,比远处的昼夜升起的厂灯还要白亮,这团火抵得过墙桥内迷人眼的霓虹灯。
杜威扒开墙边堆砌的纸张,漏出一扇石头门,石头有小腿高还沉,他搬走石头后露出暗道,暗门狭窄只供瘦小身型的孩子们能进出。
孩子们纷纷相望,多少次意外状况让这群孩子异常熟练。可今晚杜威老师急促的反应让孩子们摸不到头脑,其中高个子的孩子似乎看出了端倪,小小的手心攥紧半截铅笔,笔杆太短导致铅笔灰染黑了他的手指不少。
在这里橡皮是个稀罕物件,落笔下去的那一刻就不允许出现错误,无论是多么小的黑点就再也擦不掉了。
“杜威老师,我们还会再继续上课吗?”孩子们叽叽喳喳哄上前,杜威摸了摸几个小脑袋,他们的头顶还参杂着灰尘烟絮,但眼神中透着真挚,杜威不忍,只好脱口而出:
“一定可以的,老师向你保证。”
一墙之隔的声响简直要把这宽窄的小教室给掀翻了,最后一声枪起,整扇木门被一只厚重如灌铅的皮靴硬生生的踹开,木门破开,风声将烛火被硬生生扯断。
杜威也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在黑暗中他将所有的孩子引进那条隐蔽的暗道当中。
“说谎话就是小狗哦。”
临走前高个子孩子塞进杜威手里一块东西,那道昏暗的明亮让杜威的眼前没有了迷茫,他将小小的缝隙尽可能的用书籍填补洞口,将这个暗道彻底掩盖在知识的壁垒中。
“奥斯汀杜威,我知道你在里面。”
泽姆拉克举起器枪,眼神示意身后队员重新装填火弹拿起器枪。
没了烛光的照耀,地下室一片漆黑像是深不见底的无底洞,黑暗的深处若近若离传出声响。杜威站在暗处却能将门口的人尽收眼底,泽姆拉克不敢确认里面的人究竟是普通的教师还是那伙极端分子的成员。之前也有先例,他们极为狡猾常常伪装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上面的决绝无情的口令在他脑袋里不断盘旋:
“射击。”
泽姆拉克心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们要把地下室全部烧毁,烧的连只书渣都不剩。点点火弹散着刺眼红光,数发焰弹淹没进眼前的黑雾,数几秒后却似投石问路埋入深处没了动静,点滴火弹伸进深不见底的谭水不见丝毫回应。
“这。。不可能。。”
警卫兵互相对望,按照平常这回儿里面烧的正旺,怎么打了一圈的弹药里面竟还没有任何的火点,这不符合常理!这,这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内,雄赳赳昂着的枪头挨个停了下来。
泽姆拉克推开这群没用的废物向前走进,他看见了尽头微弱的明亮,幽幽朦胧散着蓝色光晕浮在半空,光晕向后退着散出纸张被踢踏的声响。
快射,快射。
杜威捏紧手中的石头不断祈祷,拳头大的蓝色矿石似乎无止境的吸收着火光,2号矿场的器石能够短时间吸入火焰,蓝光越来越强,这块石头已经到了极限,强烈的光芒让杜威看清门口高大的长官,看清那把正在蓄力的器枪,杜威不得不再次作出选择,书还是自己,还是。。
带有星火的燃弹最终是射向了蓝色的矿石,泽姆拉克眼睁睁看向杜威抓住矿石朝后墙扑去,这次子弹如愿以偿引爆矿石,霎那间的明亮贯穿整座小小的课堂内,仅仅瞬间吹动脚下的书页微微浮动,墙角书籍垒的坚固却是不再摇摇欲坠,碧蓝色焰火在杜威左手炸开,剧烈的波动炸破墙面,那一盏小小的蜡烛颠碎折断,碎在了坍塌的石墙废墟内。
废墟堆成小山,泽姆拉克拿起其中碎掉的一块衣袖,上面写着杜威的名字,有这就足够了。这时的他才敢抬起头颅,长舒口气如释重负。
泽姆拉克深知无数发子弹蕴含的强大能量,上面的人也不敢打着保票这玩意有多么的安全,不过这些对他而言不是他该做的任务,这个叛徒是被自己的愚蠢杀死的,舍弃那种令人艳羡的生活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他一定被炸成了碎片,因为这就是背叛的代价。
泽姆拉克放松警惕后,鼻腔里再次灌满厌恶的酸臭味儿,这次可不用再忍了,他道:“任务完成,我们走。”
身后杵在门外的警员这才敢前进,有胆大的队员见队长放松了警惕,见缝插针:“那这些书怎么办?”
泽姆拉克环顾四周,
“那两个武装教师已经跑了。”
这个蠢蛋牺牲了自己换取了这些书籍的安慰,只可惜。。他笑道:
“至于这里,已经没有人看懂里面的文字了。”
-end-
朝阳即将升起,宣誓清晨的不是太阳而是已经熄灭的电灯。霞光映满半角天边,半缕赤光悄无声息洒下,光芒低微比不起火堆最后半点灰烬落在矮矮的废墟当中,天空泛白开始亮起,赤光穿过后墙最终铺在黑板之上,墙角的书籍早就消失不见,那根蜡烛也跟着不见了踪影。
+展开
作者:白梓
评论要求:随意
自她记事起,珍宝大酒楼就是她的家。她的出身无从考证,照顾她的经理张姨对她的身世避之如讳,任谁问也不肯透露半点风声,但好在她也不感兴趣,因此省去了很多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
她叫小昭,但不姓小。她不会害怕,也很少难过。简而言之,她是一个典型的古怪的人。
她还是孩子时,并没有多少人察觉到她的古怪,毕竟小孩本就不太正常,不是大人所能揣测的。也因此,她钻进别家婚宴大吃大喝时没人觉得奇怪,客人来敬酒,问起这是哪家孩子时,那张桌子的大人也会给出自以为的答案加以掩饰。
等她长大了一点,浑水摸鱼的伎俩就不太管用了。别人开始询问她的身份,而她也不太擅长说谎,只能过上在宴席散去后吃剩菜的“贫苦”生活。
那个年代,海鲜最为上等,但也不是家家都吃得起,因此宴席上更常见白切鸡、烧鹅、烧肉、叉烧、蒸鱼之流的硬菜。
因发菜还没濒危,发菜猪手也是常见的菜式,发菜虽然是必点的菜式,但人们吃它也是为了讨个意头,味道算不上一流,因此剩的也最多,常让小昭吃得满脸黑须。
等她再长大些,张姨也看不下去了,便让她去当个服务员,工资也同其他人一样,但不许再去吃剩菜了。
珍宝大酒楼的员工餐胜在平实,有菜有肉,只是奢华程度不及宴席,从小大鱼大肉惯的小昭刚开始还有些吃不惯,但东西到了胃里都是一样的,因此也无太大意见,只是有些可惜。
过去小昭只是一个到处乱窜的野孩子,和其他员工说不上几句。因上了班,一些人也开始更加认识她,那无知无畏的古怪本性终于被人了解。
相处久了,大家还发现她的性子稀薄寡淡,很少主动做些什么。不过归根结底,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无害。
李小悦是一个喜欢她的人,因传统的家庭观念,小悦也无太多意识,这份喜欢也只停留在“一起睡、一起玩”的份上。
李小悦的行径总是在节制与纵姿间摇摆,怕被讨厌、也怕被遗弃,总是患得患失,工作也不甚专注,端盘不稳,被张姨骂了几次。
小昭自己倒是无太多男女之情、女女之情的意识,自顾自地活着罢了。
在她的生活里,音乐算是个老朋友。
音乐常与婚宴一起出现,铜锣唢呐是小昭幼时的常客。到了10岁,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便成了主流。等再长大些,年轻人的爱好变得多种多样,婚宴也成了他们彰显自身音乐品味的战场。
小昭总在端菜时和音箱一起哼歌,她在此事上是有天赋的,新歌听过几遍后便能唱熟,音色也不差,虽欠缺情感,但也悦耳动人。常有客人听了,便趁着酒意拉着小昭上台唱歌,一来二去,张姨便有了一些小心思。
刚开始,小昭的声音只是饭后水果一般的附赠,被张姨推着上台唱那一两句便走了,但不过数月,名声打响,求乐者如蜂拥,珍宝大酒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对小昭来说,唱歌一事和端盘子并无不同,但上了台,自然就要打扮一二。小昭不懂化妆,李小悦便帮着涂抹脂粉,在大功告成后看着她的脸不动声色地微笑。
再是平凡的姑娘,只要学会化妆也能光鲜亮丽起来。
那时她身材丰腴,穿的裙子有些紧迫,唱歌时气息急促,但那些顾着聊天吃饭的客人也并不太在意细节,只是觉得歌者略显紧迫而已。而在那些一直看着她的人眼里,她的歌声也没那么重要了。
门卫阿隋是其中之一,小伙年轻无为,学历不高,徒有一副好皮囊,平日里是把小昭这种无甚姿色的姑娘当妹妹照顾,看她化妆之后,一颗色心就蠢蠢欲动起来,首次演唱完下班后就邀着去逛街。
小昭并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他,但脸上的妆她挂着难受,逛街前便卸掉了。阿隋大失所望,但还是和小昭一起在小吃街吃光工资后尽兴而归。
自那以后,李小悦学聪明了,化妆时总想着适度,却还是抵不过自己的色心,难让小昭归于泯泯。
宴席上,总是有人借着酒劲做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打打砸砸还算轻的,小昭还遇到过几个参加同村人婚宴的混混尾随她进了女厕。那些人虽然喝了酒,手劲却和清醒的人没什么两样,抓着她的手腕要做些坏事。
这世上能让她害怕的事不多,她冷着脸反抗了几下,就被扇了一巴掌,脸登时肿了起来,两行鼻血流出,随着挣扎凌乱涂抹覆盖了原本的妆容。
小昭记不清自己反抗了多久,两只眼睛肿地睁不开,头发也被抓掉一把,刺刺地疼。
这里毕竟是公众场合,很快,李小悦就尖叫着拿扫把砸人,小昭听见一声脆响,望见阿隋用酒瓶砸晕了一个裤子脱了一半的混混,他身后的张姨拿着一根防爆叉捅捅戳戳,专攻下三路,没过多久就让防爆叉沾上了奇奇怪怪的颜色。
一个个珍宝大酒楼的员工像糖豆一样灌入卫生间,连平日里不常见的年轻老板也拿着手机录像,添油加醋的解说,打定主意要抢占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小昭还在医院躺着时,事情就结束了,她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只从张姨那晓得以后也见不到那些人了。
她忘性大,又过了一些时间,那些伤痛的感觉也变得模糊了。
时间毕竟温柔又残忍,除了死亡,没有过不去的坎。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李小悦结婚了,因员工优惠,她的婚礼也是在珍宝大酒楼办的。
她的男人是父母相中的,样貌平庸,但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她结婚那天哭了很久,一句话也说不出,小昭为她唱了几首歌,看在朋友的份上,又额外送了几首。
李小悦结婚后就辞职了,阿隋听说她去当了化妆师,渐渐有了名气,现在常常跟着一些明星上节目。张姨则听说她没过几年就离婚了,当时还悄悄来过酒楼听小昭唱歌,又悄悄走了。
不知为何,她的事,小昭也只能在其他人那知道了。
“后来呢?”
“她现在过得挺好的,好像是和另一个女的住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了。”张姨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现在都在传她喜欢女人,你和她玩得好,以前有发现啥奇怪么?”
小昭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
“她的化妆技术特别好。”她说。
“因为她是化妆师嘛。”
张姨又絮絮叨叨了一会,就走了,继续找其他八大姑七大姨聊去。张姨的好奇心无穷无尽,视奇闻八卦为人生价值,临死前躺在病床上也要问东问西。
那年小昭已经四十岁了。
张姨插着鼻管,身边原本围着的老少家人被她赶出病房,独留小昭谈话。
“你也喜欢女人么?”
“不喜欢。”
“那你怎么还不结婚?”
“我也不喜欢男人。”
“那你喜欢什么嘛?”
“没什么喜欢的。”小昭老老实实地回答。
“有一个秘密,我守了一辈子……你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么?”
“兴趣不大。”
“你这倒霉孩子。”
张姨在家人的簇拥下离世后,她便走了,继续回珍宝大酒楼唱歌。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珍宝大酒楼总店的生意慢慢少了。那些年轻人更喜欢和自己一样年轻的人在台上唱歌,小昭的上台的机会也更少了,只有一些熟识的老家伙会请她去唱几首老歌。
很多时候,她也只是一个坐在角落喝茶的陌生人而已。不知为何,没人想过要让小昭这位闲人离开酒楼,就好像她与酒楼已是一体。
少数时候,会有酒楼员工请小昭教他们的孩子学唱。不过明面上说是学唱,其实也只是让小昭帮忙照看孩子罢了,没人能指望她能教些什么。
她看着那些故人老去,孩子长大,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时候也就到了。
某个清晨,她走到酒楼门口,和一辈子都没什么长进的门卫阿隋道别。如今的阿隋又矮又瘦,像块风干的腊肉,但还没到痴呆的时候。
他问:“你要去哪?”
她说:“我走了。”
说完,她便窜进了621路公交,将那个张张嘴又闭上的老头留在原地。
她有老人卡,公交不用钱,坐着空空荡荡的巴士来到了一处荒郊野岭。她只是听说这儿的风景好,便来了。
登上山顶时,天已经暗了。她坐在亭子里,远处的城市有灯光长明,星星点点如银河铺洒人间。她抬起头,真正的星星伴着月亮漫步夜空,光亮不及人间,但独自在无际的黑暗中闪烁,也称得上勇敢。
她坐在椅子上,靠着亭柱。
时候到了,呼吸愈发困难,前所未有的恐惧攥住了小昭的心脏,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害怕。
但很快,一切就平静下来了。
在最后一刻,没什么珍贵的回忆想闯进她的脑海里,她所想的便是她所见的,星星很美,人间很好。
她走到了终点,仅此而已。
不着边际地随便聊聊:国庆的时候回家,堂妹结婚,婚宴上有主持人唱歌,她唱唱唱,我们吃吃吃,脑子里就有了一个“在酒楼里长大的女孩”的故事雏形,结合本期的关键词,就写了这篇故事。
离群的感觉……我觉得应该有表现出来吧。她在人间独行,被人爱过,也经历过许多,也仅此而已。她的为人古古怪怪,人生却平平淡淡,像一个踩着马路直线的孩子一直向前,也仅此而已。
感觉自己写了一个味道又怪又平淡的故事……像苦瓜一样?
+展开
Vol.223「离群」《披上狼皮》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瑾把手伸向大地,棕黑的手臂几乎和泥土是一个颜色的,他直起腰,抓起一小撮泥土,然后看着它们从指缝间滑落,有些小泥块落在嫩芽的叶片上,顺着那欣绿滑落。
在瑾的面前,一整片的小麦苗向着远处铺开,这个新开垦的土地已经初步展现了它的生机。
“这里的土地很好,希望能有一个大丰收。”一旁年迈的老人擦擦头上的汗,同样棕色的皮肤,典型的达尼亚人样貌,老人的眼神里带着明亮的光,和他的伙伴们分享着劳动后的喜悦。这种情绪瑾早不是第一次触及,新叶城里那些刚干完一票的佣兵们,夜店里擦着汗完成了一场摇滚演出的乐队歌手,在刚架起主钢筋的待建楼房上小憩的建筑工……无数人影,众生百态。
瑾抬起手,装出擦汗的样子,微微侧过身,他的面庞一瞬间模糊变化,所幸没有人看到。是时候离开了,时隔数月瑾开始认真思考其这个问题,这里什么也没有,一个刚刚建立的小村落,这里是世界的边缘,文明的荒漠,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繁杂而冷漠的人群,这里太过宁静,瑾的力量就像缺水的藤蔓,从根处开始萎缩,衰弱的力量会极大增加失控的风险。
山坡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喧闹,伴随着欢快的尖叫,一群孩子相互追逐打闹,他们挥舞着木头粗糙制成的手枪,其中一位较年长的突然脱离嬉闹的队伍,狂奔过来。
“瑾————”
瑾把农具递给一旁的同事,跨过篱笆,看着那孩子喘着粗气停在面前:“小艾什,怎么了?”
“琪薇她们在大厅等你了,你快点过去吧。”孩子说话语速飞快,末了还用闪着期待的眼神盯着瑾。
“嗯~我这就过去。”瑾把口袋里掏出的几块糖果抛给孩子,“和你的朋友们分了吧。”
孩子带着欢呼抛开,很快在那群孩子之间爆发出更大的骚动。而瑾将这一切抛在脑后,向着村子的方向走去。
瑾与这群逃难的达尼亚人相遇是在五个月前,那个时候他们还是难民,坎布雷拉一直驱赶着这些可怜的失乡人,把他们从最肥沃的土地赶开。而那时候的瑾刚从新叶城逃开,被迫与自己的弟弟分散,和乌法分散。没怎么想,瑾就选择加入到这支逃难队伍中,对于一名幻形师来说,这算不了什么难事。几个月的时间,达尼亚人找到了新的居住地,建立房屋,开拓田地,像是无视一切困难般开辟了生存的道路,这其中也并非无有缘故。
所谓大厅,就是村子中间最大的那间房屋,瑾一推门而入,就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散的那种复杂情绪令人陶醉,让瑾短暂回想起了在城里的时光,兴奋、愧疚、不安、忐忑……还有更多瑾贫瘠的词汇量无法描述的情绪。瑾眼神扫过大厅里摆放的刀剑枪支,扫过每个因为他的到来而变化的表情,他不由顿住脚步。或许,不应该这么做,瑾开始打退堂鼓,不应该。太危险。不稳定。
直到安海落上前拍打瑾的肩膀,才将他从思绪中惊醒。
安海落是在场达尼亚人中身量最高的一人,也是他们之中少有的战士,据说曾参与和坎布雷拉人作战,直到战败,他也是如今他们所进行计划的领导者之一,并且是强有力的支持者。
“瑾!你来了,大家都准备好了,我们马上就出发!”安海落的热情一如既往,但瑾还是侧过头,用眼神询问另一位领袖。
琪薇穿戴着达尼亚人服饰坐在一旁,她是前任村长——那个已经被毁掉村子的村长的女儿,也几乎可以看作是如今新生村庄的村长,直到安海落说完话,她都没有把她那复杂的眼神从他身上挪开。
琪薇站起身来,开始讲话,就像过去的那几次一样:“我们是达尼亚人,我们并不以杀戮劫掠欺骗为荣,这是为了活下去做出的迫不得已的行动;我们藉此才能重建我们的房屋,我们的家园;等到我们凑够了足够的食物与衣物,我们再不会重复今天以及过去的过错,愿翠央保佑。”
“愿翠央保佑。”在场的人们或是点头赞同,或沉默以待。想想如果不执行计划会发生什么,他们的劳动力太少了,食物不足,物资不足,撑不到田地收获,会有很多人死在接下来的秋沙和冬潮中。瑾默默地从大衣下取出一个装由深蓝色液体的小瓶,每个人都走上前来领取属于他们的一滴。
其实小瓶液体之类不过都是幌子,当瑾开始念动咒语的时候——当然咒语也是假的,假装自己是个会点幻术的法师总好过让人们理解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特异能力。随着瑾的咒语,液体开始无限增值,它们覆盖包裹住在场的除瑾以外的每一个人,就像一层皮,变化,变形,不过是一瞬间,大厅里的二十七个达尼亚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二十七个典型的坎布雷沙人,那灰白的肤色,或蓝或绿的眼眸,怎么也做不得假。最近在荒原名声鹤起的坎布雷沙匪帮野马帮就这样出现在达尼亚人村庄的大厅之中。
其中一个男人大笑起来,尽管外形变化,瑾认出那是安海落。
“说真的,瑾,实在是太天才了,变成坎布雷拉人的模样去打劫,谁能想得到?让那些白皮鬼替我们背黑锅。”
“只希望你别大嘴巴到处乱说才好。”一旁的另一人突然尖叫起来,“嘿,瑾,我怎么变成了个女人?”
大厅里很快骚乱起来,几乎每次都会变成这样。
“只是外形变了,暂时的,你们知道,我没法控制这么多人的具体形象。”
“安静!所有人尽快装备好,我们今晚出发。”琪薇变成了一个高大瘦削的男子模样,他大声吩咐左右,随即用锐利的眼神盯着瑾,“三天后,我们老地方见。”
“有时候我觉得,琪薇,你可能更适合当个男人,”瑾毫不犹豫地取笑道,换来了一枪托的回敬。
当然喽,性格情绪上也会有一定的变化,瑾揉了揉肩膀,一向温和的达尼亚人要怎么才能转变为拦路抢劫的无情劫匪,总不可能靠他们自己学吧?
“所有人都必须先到接头地点,让瑾帮你们把那层‘皮’取下来,不需擅自回村子。”没人会相信达尼亚人会和坎布雷沙人一起合作,但为安全计,野马帮的出村和回村都尽量做到隐秘。琪薇至今以来的谨慎行动,造就了如今野马帮神出鬼没的名声。
“村子里会准备庆功宴等你们回来,等你们把食物和物资带回来。”瑾向他们挥手告别,接下来的三天里,这群匪帮分子将会分散到整个荒漠中,乃至触及文明,他们将以坎布雷沙人的名义抢劫,诈骗,盗窃,随心所欲地败坏一个无人在意的身份的名声,三天之后,他们可以脱去这个身份,连带着将那些罪恶一并抖落。
对此,瑾没有什么好说的,自拥有了这份能力以来,从来如此
三天后。
沉默。只有琪薇不安的脚步声在回荡,她已经脱去了那身伪装皮套,其他人也一样,聚集在这里的达尼亚人都是一样,他们带来了庞大的财富,足够村子接下来一年的花销,足够建起更牢固的房屋,保证冬天的温饱,保证来年的生产。但是不安就像种子,在每个人心中疯长。
“二十六个人,琪薇,我到现在只收回了二十六人的‘皮’。无论怎么数,都是二十六。”瑾的声音打破了平静。
“安海落?”
“对,少了安海落。”瑾询问道,“你们最后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他往哪里去了?”
有人站出来回答,她的声音里带着颤抖:“就在不久前,他说要去再干最后一票,独自一人去抢一个坎布雷沙商人。”
“已经比预定时间晚了两个小时了,琪薇。再晚就来不及了。”
“如果晚了,”琪薇走到瑾面前质询,“如果没有及时收回,会怎么样?”
“你不会喜欢这个答案的,那……”
“村子!”有人狂奔而来,指着远处村庄的方向,几乎说不出话来。远方,一道黑烟正在升起。
所有人都骑上马,尽可能快得向着村子的方向奔去。他们在那里看到的景象,瑾想,或许就是曾经发生在达尼亚人土地上的事情,坎布雷沙人入侵了他们的国家,烧杀抢掠,把他们赶出家园。就在达尼亚人的新村子里,一个坎布雷沙人正举着火把,做着那样的事,他驱赶着人群,狂呼嚎叫,人们在奔逃。
但那不应该是坎布雷沙人。
那是安海落。
“住手!”琪薇声撕力竭地喊道,几名达尼亚人一齐冲上前去,把安海落从马上拽了下来。几人撕扯在一起,在地上翻滚,好不容易才被制住。
“老大!队长!唔……”安海落对着琪薇大声喊叫,以一个坎布雷沙人的模样,一个属于坎布雷沙人的心智影响着他,让他投身在那个一年前战场上的幻觉之中。失控。瑾扑上去按住他,把手压在安海落头上。
“把他变回去,瑾。”
安海落的形象在达尼亚人和坎布雷沙人之间闪烁,在两个形象之间,还有无数人的面孔,就像无数沙粒聚集成沙漠。安海落或许忘记了自己的模样,但瑾还记得,但是……
瑾缓缓收回自己的手,安海落仍然是保持着灰白的肤色,尽管他的心智似乎已经恢复,但属于曾经安海落的那张脸似乎已经是触及不到的水中月。
瑾阴沉着脸:“你觉得做坎布雷沙人比当达尼亚人好吗,安海落?”
安海落躺倒在地上,他的眼里什么都没有,只是看着天空,看着遥远的天空,喃喃着心中的话语:“在亚巴达,我们丰饶的都城,在玳付谷,宝石之乡,无论在哪里,我们节节败退。坎布雷沙人比我们强,强太多了。我们只会在土地之中劳作,他们只是挥动刀子,就把我们的一切都抢走了。”风静静地吹拂着,带着燃烧木头的焦味,还有短暂的抽噎声。
安海落的眼神逐渐变了,变得释然,然后狂热:“坎布雷沙人好?开什么玩笑,我恨死他们了!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们做的那样,从他们手中把一切抢回来,烧毁他们的城市,就像他们对我们的都城做的那样,挖空他们的山脉,就像他们取走我们所有的珍宝那样。”
琪薇竭力忍耐着颤抖地哭泣之声,宛如悲鸣:“可是看看你的周围吧,你烧毁的是又一个安居之地,又一片生存的希望。”
“什么?但……”安海落仿佛才从梦中醒来,他起身环顾四周,就像一头狼扫视羊群,达尼亚人一个个侧过头去不再看他。村庄在燃烧,受伤的人在呻吟。只有琪薇与他对视,眼神里带着悲悯,说出的话却是无情
【你走吧,离开这里】
“我还是可以和你们一起生活的!我是为了大家战斗……瑾,帮帮我,再给我一个达尼亚人的皮,难道让我永远当一个坎布雷沙人吗?”
“你打算披上几层皮生活,”瑾抓住安海落的手臂,向他展示那灰白色的皮肤,那毫无疑问是表里如一的一张皮,“抱歉,你已经永远改变了,你的想法,或许更适合做个坎布雷沙人。这个村子也无法再接纳你。”
“你,接受你自己吧。”
安海落离开了。临走前他用怨忿的眼神扫视这个村子,或许是对坎布雷沙,或许也是对达尼亚,但最终他一言不发地离去,这个坎布雷沙人骑着马消失在傍晚的夕阳下。
清理灾害用去了一整晚的时间,所幸没有人因此而死。当琪薇在混乱和忧虑的思绪中迷糊睡去,又从中惊醒,一点细微的响动吸引了她的注意,让她带着警惕,披上披肩,抓起一旁的枪支走出门。
她看到一个从没见过的黑发男子正在将几个包裹放上马匹的背包里。
小偷!?
琪薇架起枪支,靠上前去:“不许动!把手举起来,慢慢转过身来!”
“琪薇?很抱歉吵醒你,我本不想吵醒任何人……”对方像个无事人一样随意地转过身来,琪薇几乎下意识地就要扣下扳机,但那说话的语调和此人的体型给了她一瞬间的灵感。
“哦,天呐!瑾,你是瑾。”
“啊~对,”那人一拍自己的脸颊,尴尬地笑了,“原谅我一直瞒着你们。”
“是你给我们那些‘皮’,你自己当然也披着一件。原来你是丹国人。”
“你知道,异乡人的脸庞有时候会引出很多麻烦。你懂的,对吧?”
“我懂。所以,你要离开了吗?”
“我本来有此打算。”伴随着安海落的事件发生,人们看待瑾的眼神也有了变化,猜忌和抵触也将随之而来“我知道你们以后不会再做去那些‘生意’了,但保护自己的武力还是很重要的,不要丢了。”
“不愿意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瑾拉了拉自己脸上的皮,那也是一张表里如一的皮:“看样子我还变不成达尼亚人;我在这里的事办得差不多了,我还要去找我的兄弟,还有安海洛的事,我也有责任。”
“从没想过永远留下来吗?作为真正的你自己留下来。难道你要永远披着某人的皮生活?”
“有些问题问出口就没意思了,琪薇。总有些代价,是需要你永久支付的,至少我不为此后悔”瑾的身量微微拔高,更加健壮了几分,明亮的黄色皮肤转为灰白,他眨了眨眼,用全新的碧蓝色眼瞳看向琪薇,“就当是留个纪念,程心龙,在新广报这个名字可以找到我。咱们有缘再见”
在黎明的笼罩下,瑾骑着马消逝在北方的地平线上。
END
写于2023.10.22
呜呜,库鲁西~没有力量~
可能会有bug?写得有点意识模糊了
+展开
有些感慨,关于身份、自我认同、民族、仇恨之类。
总的来说欠缺了些厚重感,被赶离故土的民族,以仇人的外表行抢劫之事,心灵混乱以至于对同胞亮出獠牙...这些情节应该更加沉重,饱含切齿的仇恨与压抑的痛苦,目前的观感很飘,描写支撑不起情节,连带着情绪也不如预期。
真的有民族性这种东西吗?达尼亚人就温和善良、坎布雷沙人就残暴不仁?我认为这只是主角与这群达尼亚人的主观看法,虽然着墨不多,但达尼亚人的抢劫又何尝不是染上了罪恶的血,摧毁了他人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看,安海落的发狂也有了别的解释:作为多年的战士,他早已迷失在了战争与杀戮中,在这次行动中爆发是偶然,但必然会有这一天。
而最影响故事轻与重的,就是什么也没付出、一直作壁上观的主角,仿佛玩的不是一个游戏:达尼亚人在挣扎求生,坎布雷沙人在南征北战,商人们冒着危险行商,而主角就依仗着能力轻飘飘地行走在他们之间,
虽然他很善良,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但他终究没有失去任何东西,也没与任何人缔结联系。
要让所有人都感受到痛,情绪才会有力量。
(有些尖锐但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一篇的,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