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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鹤野
评论:随意
铲得稀碎,随便看看
我和朋友抵达那家小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天是阴的,灰蒙蒙一片,我叹了口气,觉得这一趟来得真是不值。
朋友看我面色不佳,打着哈哈安慰我,他调大了车载音乐,嗓门也连带着高起来,大声说:“这家店可好吃了,我跟你说,吃东西就该去这种不起眼的苍蝇馆子,你看你天天在市区里吃的哪个不是料理包,这家可是纯手工做的,肯定不一样。”
我兴趣缺缺,但没好意思面上表现出来。一周前公司裁员,我成为了一个新鲜出炉的无业游民,朋友得知了消息,大老远跑过来把我拽出公寓,要带我去爬山转换心情。
我是不理解爬山为什么能转换心情,办公室坐久了的后果就是现在我的身体早跟生锈机器人没区别了,下楼买个早餐都能累死我,这一趟到底是放松还是谋杀,我不好说。
今天天气欠佳,爬了一早上的山,看见的全是云和雾,半点山色也瞧不着。下山之后直奔饭馆去,想着满足了口腹之欲至少还算点慰藉。
但当我在那家店里坐下之后,我再次后悔了。店开在半山腰,藏在一片稀稀落落的树林里,没有什么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气,就是普通的水泥房子瓦片顶,墙面上一半裸露的红砖,一半坑坑洼洼的灰色水泥,简单粗犷的装修风格,如同一刀劈开皮肉裸露出乱七八糟的森森白骨。
我坐在红色塑料凳子上,看着朋友,他摸了摸鼻子,镇定自若地喊:“老板!点菜!”
店里空无一人,安安静静,只有生锈的绿色风扇在头顶呜呜转。过了一会,门帘掀开,走出来一个中年女人,脸上木木的,没什么表情,看见我们,淡淡地点头,从柜台后面抽出一张过塑的菜单放在桌上。
“招牌是猪肉包子和卤鹅。”老板娘说。
我低头看菜单,都是些家常菜,好在价格还算合理,于是随便点了几个菜,掏出了手机。
朋友看我捣鼓手机,又嫌无趣。“哎哎别看了,平时还不够你看的,收了。”
我抬眼看他:“你怎么跟我妈似的。”
朋友:“哎儿子,妈给你讲个故事。”
朋友:“从前有个女孩——”
从前有个女孩,名字叫小圆。
小圆生在一个极端扭曲的重男轻女的家庭,她的母亲叫王翠,是被父亲李富买来的媳妇,结婚的时候摆了两桌酒席,送走稀稀落落的宾客之后,关上房门,就这么潦潦草草地生了孩子。
王翠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名字都没取就被李富溺死在了水缸里。王翠没说什么,收殓了小小的遗体,只留下了婴儿脖子上自己亲手做的平安符。
不知是不是那压在枕头下的平安符起了作用,王翠生下的第二个孩子是个男孩,丈夫和岳父喜笑颜开,这个孩子就在这个狭窄的家里顺遂地成长,唯一的一次风波,是王翠在儿子三岁的时候,见他还是身体瘦弱,便从枕头下拿出了那个平安符,戴在他身上,被丈夫看见之后暴跳如雷,一把拽下布符,撕得稀碎扔进了臭水沟。
王翠没说什么,她站在水沟旁看了一会,看那红色的碎布起起伏伏,被缓慢蠕动的黑水裹挟着向远方走去了,在那死去的孩子给她留下的最后一丝痕迹也消失不见的时候,王翠忽然若有所感,她低下头,扶住了自己的肚子。
王翠毫无预兆地怀孕了,不久之后生下了第三个孩子。产妇还在坐月子的时候,邻里经常听见这家传出激烈尖锐的辱骂,李富拿着棍子抽打王翠,逼问她这是谁的孩子,而王翠抱着襁褓里的婴儿蜷缩在角落一声不吭。李富想效仿第一个孩子的做法,愤怒地想要抢过女婴摔死在地上,但他没能如愿,王翠突然疯了一般扑上来撕咬他,这个浑身虚弱骨瘦如柴的女人,胸膛里好像烧起了一把火,她面庞扭曲可怖地尖叫着,抓起一切可以抓到的东西往男人身上砸,暴怒地尖叫:“不许碰我的女儿!”
这个女孩艰难地活了下来,王翠给她取名叫小圆。
而就像是冥冥之中的轮回报应,隐形的矛盾并没有随着时间消失,小圆生性孤僻,总是呆呆地望着墙角,伸着手在空气里划动,后来女孩逐渐长大,在又一次屡见不鲜的争吵中,她坐在角落的小板凳上,看着父母摔打着争执,突然咯咯笑着,伸出手,指向父亲身后。
“姐姐。”小小的女孩笑得很开心,“姐姐来了。”
王翠没有对小圆说起过她被溺死的姐姐。李富惊恐万分,嫌弃变成了厌恶和恐惧,他把小圆拎起来,扔出了家门,王翠冲上去要拦,李富一怒之下,抄起了门边的锄头。
夜里,李富扛着一个麻袋出了门,在后山草草埋了,一个小小的身影跟在他后面,一路走一路哭,李富没理她,埋完就下了山。
而小圆留在了那座山上,再没回来过。
朋友端着一脸神秘,贱兮兮地停下讲述,大概是看懂了我眼里的无语和愤怒,在我骂他的前一秒话锋一转,道:
“十年后的大年三十夜,警局接到了李家村村民的报案——”
十年后的大年三十夜,警局接到了李家村村民的报案,起初没有人在意火焰爆响的声音,它在塞满了爆竹声的黑夜里不足为道,直到那呛人的味道越来越大,钻进邻近的院子里,邻居挥着手骂骂咧咧地走出来,静了片刻,扯着嗓子大喊起来:着火了!
大火被扑灭之后,村民在屋子里找到了一大一小两具尸体。李富家里住着祖孙三代,但屋子里只找到了李富的父亲和儿子,户主李富本人则不知去向。
村民们报了警,两天后,警察在村西头发现了一堆尸块,警犬在小山坡上狂吠,小警察一铲子下去,带出一大块沾着血的泥土。
警犬一路找到了后山,警队忙到了下午,林林总总挖出了八袋尸块,最后警犬在一个坡地下狂吠,牵着绳子的警察抬头看了一眼,忍不住转头呕吐起来。
小山坡上孤零零地长着一棵树,树下放着一颗淌血头颅。
队里的老警察面不改色绕着头颅转了两圈,指指地下,说,别停,再往下挖会。
老警察:凶手把他切得这么碎,撒饵一样一路埋上来,最后把头放在这里,你觉得他想表达什么?
于是警队继续往下挖,十分钟后,挖出了一具尸体,尸体的头骨上有一块豁口,像是被钝器砸出来的。
市局对这起案子展开了漫长的调查,但始终一无所获,而在距离李家村几十公里的山里,一个年轻女人开了家店,做起了人肉生意。
“这家黑店专做人肉包子,还会用尸水来做卤肉,味道鲜美入味,但是碍于位置偏僻,而且店面装修普通,生意一直不太好。”
“所以老板想出了个办法,雇佣合伙人给她拉客,只要把人骗进了山,就再也没有出去的机会了。”
“哈哈。”我敷衍地拍了拍手,“真是辛苦你为了吓我特意编个故事了。”
“干嘛啊,听着不像真的吗?恐怖片里不是都这样吗?怪谈必是真的,标着闹鬼牌子的别墅肯定会闹鬼,女主角永远会在追逐战里平地摔。”朋友摇头晃脑。
说话间老板娘上了菜,我夹起包子放进嘴里,含糊道:“你也知道都是套路了,这故事真是有够烂俗。”
我们俩折腾了大半天,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满桌的菜堵住了朋友的嘴,店里顿时又安静下来。
我打量着碗里的包子,觉得它没有朋友吹得那样好吃,没什么肉香,还泛着一股隐约的酸味,老板娘在厨房里切肉,菜刀一下一下剁在案板上,咚,咚,咚。
木桌油腻,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古怪的香,熏得我有些头昏脑胀,头顶的风扇还在半死不活地转,女人没完没了地剁肉,一下比一下响,一下比一下重,声音越来越大,每一下都像敲在我的太阳穴上,我终于有些受不了,想要喊她小点声,这么想着,我匆忙地嚼着嘴里的肉包,却在某个闪电般的瞬间触碰到了什么。
我猛地愣住了,舌尖试探性地舔了舔,坚硬的片状物,不是肉渣也不是软骨。
朋友看我脸色发白,问我怎么了。
厨房里的剁肉声不知什么什么时候停了,我流了满背的冷汗,匆忙吐出嘴里的东西,不敢多看,拽起朋友就跑。
“诶你跑什么啊没付钱呢。”朋友一脸莫名其妙,我看见厨房的帘子掀开,露出了女人面无表情的脸,把钱包甩在桌上,拉着朋友头也不回地逃了。
上了车以后他惊疑不定地看着我,怀疑我脑子真出问题了,我把自己塞进副驾驶,指挥他赶紧开车,朋友不明就里,只能在我的催促中手忙脚乱地照做。
等到车开出了山道,再也看不见那店面,我才松了口气。
“干什么啊?你不会真被吓到了吧?”朋友也缓过气来了,嘲笑道:“早说你害怕嘛,我就不讲了。”
“放你的狗屁。”我呼出一口气,“我他妈的好像吃到指甲了。”
他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杀人犯还知道毁灭证据,做人肉包子的不懂挑挑食材?我看你脑子是真出问题了。”
“……也是。”我回忆起来,觉得自己真是有点神经过敏,就没反驳他,任由他嘲笑了,“不过这家店太邪门了,还是跑了好。”
“随便你吧。”朋友嗤笑了一声,“哎,不过刚才那故事还差个结尾没讲完,不讲完我难受,我继续了啊。”
我作势要抽他,他毫不在意,不管不顾地继续说道:
“女人为了保证拉来的客人能够顺利成为自己的货品,还想出了一个保险,让他们信赖的朋友把人带过来,在店里先吓一下他们,再把人放跑,这样他们就会认为自己死里逃生,从而放松下来,全然不知自己已经在去往屠宰场的路上了。”
“这些自作聪明的客人啊,以为自己逃过了一劫,瘫坐在座位里大喘气,而他们问的第一句话,往往都是,接下来咱们去哪?”
我干瘪地哈哈笑了一声,抬手狠抽了他一下,“差不多得了,下次别他妈讲了,有够烂俗的。”我躺在座位里伸了个懒腰,问,“接下来咱们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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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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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没有半点文笔,很烂
余淮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讨厌菜市场,在里面的时候她总会没来由地感到烦躁和心慌,每次母亲和摊贩老板讨价还价她总是默不作声将自己挤在大颗圆包菜或是土豆堆旁的小角落里,在心里不断默念着“快点结束,快点结束”。而等到采购完毕拎着沉重的大包小包离开那个嘈杂拥挤一团乱麻的大棚子的时候她感到自己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进行一次深呼吸,就连大马路上的空气都带着开阔清新的自由味道。
实际上激起余淮这种反应的不只有菜市场。曾经她跟着妈妈去过一条卖香料的小巷,与菜市场比起来那里要冷清许多,两排年代久远又没有维修过的一层小平房像是已经被空气里的潮气泡透了,石灰粉刷墙壁呈现出霉斑一样的暗灰色,得了皮肤病一般大片厚层的向下脱落着。本就狭窄的道路被小摊贩展示着八角花椒辣椒等干料的纸箱子挤得只剩下了一溜,无所事事的店主大叔们会在她们走过时看她们几眼,或是漫不经心地在自己家香料纸箱中间挤过,顺手抓起几粒花椒捏一捏再扔回盒子里。香料小巷位于公园和回家的公交车站中间,是最短的直线距离,但自从走过一次后余淮就央求着母亲带她绕路,宁可在疲惫的状态下多走几百米,也不愿意再经过那条令她心理不适的小巷子了。
余淮曾经尝试着分析自己讨厌菜市场和那条小巷的原因,因为杂乱吗?因为讨厌商人?好像都差那么一点。不过小孩子的兴趣点总是转移得很快,这么讨厌的问题就不要在意了,不如去做点其他有趣的,比如去看看动物图册。
余淮喜欢动物,非常非常喜欢,即使是对于当时的她来说有些深奥的猫咪饲养指南她也能全神贯注读下去。她最喜欢的那一本里收录了全世界猫咪品种照片以及性格特点,每次翻看那一部分图册,余淮都会在心里细致地考虑着自己喜欢什么猫、家里适合养什么猫,最后综合得出一个令她满意的答案。就好像那并不只是一本书,而明天父亲就能把自己选好的那只小猫崽带回家了一样。
不过先来到余淮家里的不是猫咪而是一只小小的白兔。余淮并不介意,小兔子的可爱早已征服了她的心。
在那个年代,科学饲养兔子的方法还没有普及开来,就连相关书籍也很难在书店里找到。父母告诉余淮,兔子是吃新鲜菜叶子的,而我们不愿意为了牲畜买一颗完整的白菜,如果你想养着它你需要去菜市场捡拾别人扔掉的白菜叶。即使心中万般不情愿,余淮还是答应了。
这是余淮第三次为兔子收集菜叶时发生的事。
那天早上他们全家一起出动开车去了城市里最大的菜市场。早晨的菜市场总是热闹非凡,就好像半个城市的人都为了看余淮捡垃圾的热闹,都为了嘲笑她不辞辛苦挤到了这个爆满的棚子里。她仅仅收集了两片菜叶就撑不住了,向父亲要来车钥匙后快速挤出人群,爆发出对于小孩子来说惊人的走路速度回到汽车旁边,打开车锁,把自己关进去,锁好车门,一气呵成。
新车里的味道沉闷难闻但令她安心。心中的烦躁感终于散去,她平复着呼吸,透过贴了黑色薄膜的车窗观察着窗外行人打发时间。家里兔子的存粮已经吃完了,而自己捡到的可怜的一点点菜叶甚至不够它一天的伙食。余淮只能在心里期望着父亲母亲能多捡回一些菜叶填补自己失误造成的空缺。
就在这时她注意到车窗外的一位行人弯下了腰。
那是一位叔叔,原本他应该和其他行人一样径直从两辆车的间隙中穿过去,一共六七步的距离,这么短的时间里大部分的行人连表情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但他走到一半停住了,并弯下腰捡起了路边的半个橘子。如果不是他这一连串的动作,余淮甚至没有意识到这里还有半个颜色耀眼的湿垃圾。
余淮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唤,她睁大眼睛趴在车窗边上全神贯注盯着那个叔叔。她觉得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一件本不应该被任何人看到的事情:
他好似随意地撇了一眼前方,同时用左手拍掉了黏在橘子皮上的小石头粒和灰尘。收回目光,他动作熟练丝滑地剥开只剩一半的橘子皮,掰掉未被橘子皮包裹着的两三个橘子瓣,把那些部分随便丢在地上——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目光简直是黏在那半个橘子上,没有半分偏移。
余淮的心脏跳动的很快。
她看见那个叔叔将剩下的部分一齐塞入了嘴中。
天呐。
那个男人咀嚼着橘子瓣拍了拍双手。他好像察觉到了什么,浑浊的眼珠撇了过来。
余淮赶紧远离了车窗,她万分紧张地将身体缩成一团试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心跳如鼓,车窗上的单面透视膜这时是她唯一的依靠,也令她感到无比忐忑不安。
她不知道那位叔叔有没有看到她,他只是随意的离开了,迈着与来时同样的步伐十分普通的消失在了她的视野里,与其他人没什么不同。
余淮的心却像炸开了一样。她感到不可置信。为什么,那不是垃圾吗?虽然从道理上讲确实还有能够食用的部分,但是,但是,被扔在地上的,没有人要的垃圾是不能吃的,如果被人看到了会被鄙视,会被排挤,会被看不起,会被认为是——低下的人。
对,就像她现在的想法一样。她不愿意去接触那位叔叔,她感到不可思议,她会离那位叔叔远远的。
她不想成为那样的人。
她害怕成为那样的人。
余淮知道这是一种歧视。身边的大人总是在教导她人人平等,即使是清洁工也值得尊敬,对于社会不可或缺。实际上就连她也用这个题材糊弄过几篇作文。但她也知道这种歧视是不可能被消除的,因为自己也在这样想啊,那就会有千千万万和她同样或者更差劲的人也会这样想。
况且她并不想捡垃圾吃,她想吃的是干干净净鲜亮完整的水果。她不想每天早上五点以前起床,她不想吆喝着喉咙去吸引客人,她不想为了几毛钱和客人讨价还价,她也不想在湿漉漉的石灰房子里等待着不知何时才能到来的一单几块钱的生意。
她害怕被歧视,她害怕饿肚子,她害怕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她害怕贫穷。
余淮害怕贫穷,怕到会蜷缩在床上哭泣发抖。
她好像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不喜欢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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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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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
我五岁的孩子在他的妈妈面前大骂不合理的世道。
“他妈的!不!”
对于这个尚是凡人的他,他没能说出道理与伦理来改变这个世界。只是又骂了一遍,然后突出了自己的态度。
他说,不。
我们拥有第一个孩子是在六年前。一天早上,我醒来,育儿信息突然在第六感中跳动。我无法形容那种感受。硬要说的话,可能像是柔软的鞋子里落进了一颗石子。我急于将石子倒出来,倒转了脑与Ai的认知结构。于是育儿信息如潮如海地从外网涌来。
震旦告知我们可以在一年内生育一位男婴。生育前的准备工作将由他进行负责组织。我们会通过进食、激素、调节记忆来变成一对称职的父母。
我们会做爱,会受孕,会失去Ai、工作、现代世界各式各样的广告,然后度过安稳安宁安静的十八年。
失去Ai的那一天,我听到玻璃幕墙外盛大的风雨声。一个智慧的灵魂脱离了我的身体。我被留在一片空旷的荒野里。我转头望向妻子,她抬头看着我。
我们成为了偷食禁果后的亚当与夏娃。
八个月后,我们的孩子诞生了。
两岁时,我爬出了房间。手臂有些酸了,我便仰面倒在地上。地面有着一股青草的芳香,柔软的土地托着我的后脑。天空上孑孓在乱舞。土地像有灵魂一样把我钉在那里,想要将我吞进肚里。
我的母亲坐在房间里可以看到屋外的躺椅上。她永远不会像父亲一样躺在上面并拼命往下压试图将躺椅压坏。她站起身,向我走来。
“妈妈妈妈,天上有好多孑孓在飞!”
她坐下来。妈妈的手指抚摸着我的下巴,手掌狠狠地揉着她两岁孩子的脸蛋。她的脚趾顶着我的脑袋。那时我的头还很软。
“是的呢。好多孑孓。”
有没有骗过震旦我不知道。但我应该骗过了我的丈夫。精神的磨损比身体的磨损更加严重,却更为隐蔽。多巴胺对我身体带来的是相同的刺激,但在我的灵魂里却带来违和。我无法得到相同的欢愉,反而是在没有激素注入时感到更加悲伤。
我已经活得太久。与我不同,丈夫还很年轻。他还想着制造自己的后代,创造“派别”,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创造好的变化。
全是我生来便从未想过的事情。我太过自我。甚至比自私的他都更加自我。或许就是因为这个,震旦找到了他与我结合并且生了一个孩子。
不过这些对我的冲击都不如Ai离开我的那一瞬。世间的一切都变得真实。风雨冲击着玻璃幕墙。我害怕得坐到地上,抬起头一看。他也在看着我。
那时我知道,真正的生活到来了。
孩子成长得很快。他活过的这几年在我眼里就像以后漫长岁月的预演。有理论说,人之所以18岁后才能接受Ai植入,是因为需要为一切幻境制造锚点。这样,他在接受记忆与激素时才会感到确定的“感受”。一切都会回到这开始的十八年。
我难道是因为那最开始的十八年才变得如此拧巴固执的吗?可我已经忘了啊。
如果是这样,我要对这个孩子......
我揉着他的头。我经常亲他。我扯起嘴角夸他可爱。
我有时也想教他愤怒。在他抱着我的腿亲昵地嗅着味道的时候。他应该更坚硬地对待一些终将离开他的东西。
于是我说:“他妈的。”
“妈妈,他妈的是什么意思?”
“呃,他妈的是‘他妈的这关你什么事’的缩写。”我还是不想让他知道愤怒是什么。
“那,爸爸偷偷玩我玩具的时候?”
“你说‘他妈的!’”我皱起鼻子,做了个鬼脸。
“他妈的!”
“他妈的!”
我没有想到她会得“记忆迷因”这种接近都市传说的病。
无论如何调节身心激素范围,因为记忆被污染了,人始终会感到悲伤。震旦已经要求她重返天界,并且再也不会存在。她的记忆会变成垃圾被粉碎消失,直到她自己也不会记得。新的记忆会带来新的存在。我将失去,男孩也将失去。
虽然没了一个人和我分哺育积分,但没了Ai,我没法止住我的眼泪。
我的六岁孩子在咒骂这个世界。他终究会停下。
我今年十八岁。在同批植入Ai的人里是少见的单亲家庭。但其实一旦进入上界,亲缘关系就会被切断。大家会走进不同的岗位,工作到遥不可及的未来。以前的人倒还会说工作到几十岁,现在就完全没有这个概念了。终生的学习,终生的工作。
不过,我总觉得,我只要一进到上界,就能见到母亲。虽然老爹和我说了什么“记忆迷因”、“记忆粉碎”,但如果母亲的灵魂会因为所谓“记忆迷因”而变得永远悲伤的话,那我肯定也是受影响的一员。
周围的人们都在翘首以盼。父辈在期待完美欢愉的回归,小辈在期待他们命定的转折。
而我走进早被描述过几百遍的改造仓,期待感到悲伤。
+展开作者: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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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灯火不再,万籁俱寂。
女人穿着一身柔软的睡裙,声音也像被风吹动的裙摆一样轻飘飘的,“好多人在外面啊,妈妈,他们一直在敲门……”她捧着手机,伫立在灯光大亮的客厅中央许久。
紧接响起的人声照应着她的话,那是一个约有七八岁的小孩子,嗓音中带有雌雄莫辨的稚嫩与乖巧:“阿宁姐姐在家吗……我们说好要带小白去公园的呀,你忘记了吗?”
外面,名叫小白的不知名生物用爪子挠着门,配上“汪汪”两声狗叫,似乎在催促。
“快点给我开门吧,阿宁姐姐,我想要进去……”
“好饿……你在家的,我闻到你的味道了哦……我可是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来找你了,姐姐怎么将我们约定好的事情忘记了啊!”
“砰!”
“砰!”
门外的生物显然已是急不可耐,不断地撞击阻拦着它的屏障。
虽然知道它们绝对进不来,一惊一乍之间的声响还是令女人僵直着身躯,放缓了呼吸。很快,那种小孩子誓达目的方肯罢休的动静渐消,尚未有松口气的机会,便又换成了彬彬有礼地轻轻叩门。
……这次会是谁?
孟宁控制着自己的思绪,努力将心神转向耳边传出的叮嘱,对面人丝毫没有深更半夜被吵醒的怨怼,温声细语地安慰着她:“……刚才睡得还好吗,别理会那些讨厌的东西……好孩子,没事的,你什么都没有听见……”
咚、咚、咚……
是了,这些只是自己的心跳而已,血液经由脉搏传遍全身,因为太过紧张,便如同擂鼓一般在耳边炸响。
“哈,你真的这么觉得吗,孟小姐?孟宁?”
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声音叫出自己的名字时实在怪异,孟宁背着门,蜷缩成一团不敢回头。
门外传来一道又一道规劝与质问,交叠成扭曲难辨的嘶吼声:
“幼时至今,你有几何离开过这个房间?快点死去,然后将身体让给我!胆小鬼也配活在这个世界……”
“你那失败又无趣的人生,大家都很嫌弃啊,根本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
“现在把门打开,乖孩子。勿要抗拒,加入我们……”
许是夜风太凉,而她衣裙单薄,孟宁难以遏制地在发抖。恶毒的诅咒虫子般钻进了脑子里,为了不被逐渐嘈杂起来的喋喋不休所淹没,她将指尖攥得发白,紧抓着如今唯一与旁人相连的、可沟通的桥梁求助:“妈、妈……”
“宁宁!听得见吗?妈妈在这里!不用担心,明天我们就带你去加固精神力场……还记得我上次带给你的种子吧,是风信子来着,之前宁宁还说注意到它开花了,可以告诉妈妈是什么颜色的吗?”
“是、是……”
女人顺着电话中人的引导,驱使着身躯站起来。
来自外头的嘲笑却愈演愈烈,即使隔着一层薄薄的门板,它们阴鸷的爪牙也时刻在她脆弱的精神边缘叩击,动摇她的心绪,等待着趁虚而入的瞬间。
人心掀起鬼魅,从古到今,被鬼怪悄无声息替代的人不知凡几。它们可能诞生于一件物品、一句咒骂、一缕不起眼的风……却充斥了暴戾与邪恶。
哪怕社会发展至现在,拥有针对精神力场锻炼的技巧、各种用作防范的“护身符”以及涤荡心灵的“歌者”,想要以以上对抗鬼魅无形的“思想”入侵依旧十分困难。
自从少时孟宁近距离目睹过邻居小孩的死亡后,她的精神力场就出现了缺口。相当于给鬼魅留了道后门,只需敲个锁便能彻底掌控这具躯体,可比勤勤恳恳地壮大自身快多了。
某天孟家父母在半夜时分睁开眼睛,看见孟宁站在他们的床边,尽管什么都没做,那也够吓人了。
这种“梦游”状态非常危险,简直是在等着哪个幸运鬼入驻一样。
常年替孟宁治疗的医师听说了这件事后,强烈建议他们在孟宁休养好前不要太过亲近。鬼魅善隐藏,你永远不知道拥抱时被爱着的人是会露出微笑还是会掏出你的心脏。
当然,也方便了那些玩意儿每天都可以无从打扰地围绕着孟宁争抢。
翌晨,东曦既驾,清风习习。
面对日光,昨夜蜂拥而至,在外头堵门的鬼魅尽数躲藏了起来,只余一只坚持不懈地仍在骚扰。
“阿宁姐姐……”
“那是我的身体,姐姐说好赔给我的,可不可以还我……”
“……”
讨厌的小鬼!
孟宁躲在被窝里死命捂着耳朵,试图抵挡那可怜兮兮的喊声,却无济于事。
冷静下来!
她还记得父母今天会来接她进行精神检测,千万不能被影响,否则可就功亏一篑了。
“砰!”
“砰——”
砸了半天门见屋子里的人没反应,它不知是累的还是终于恼怒了,开始折腾那只一直跟在身旁的狗,嘤嘤似的哀鸣不绝于耳。
孟宁小心翼翼地贴近猫眼,向外窥觑,门外空无一物。明明声响就在咫尺之遥,现实却是绝对无从看见鬼魅之身形的。
“姐姐!”
听见小孩儿叫喊的刹那,硕大的血瞳蓦然显现,与她睁圆了的杏眼对上!
原来它就倒挂在门框上蹲守她,顶着一副纯稚的幼儿面孔,实则内里时时刻刻流淌着粘稠的恶意,透露着无须言明的狠毒。它说着:“身体快还我……”
但是孟宁一把打开门,将它掀下来时居然还有些错愕。
“一直在这里没完没了的吵吵,姐姐我啊今天可是有大事情要做的。”
“孟宁”的十指如铁勾,狠狠地插在小鬼的血肉里,在哀嚎作背景声中像是拧毛巾般将它和“狗”搓成一团,“现在——给我滚远点!”
清理干净门口,“孟宁”回到房间。自少时起,镜中的女人便时常显出这副怯怯的样貌,看着很受欺负。此刻,她端坐在床前,耐心地等待着敲门声来临,再迈着与从前别无二致的步伐出去迎接。
+展开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1、
王陆出生的那天,天上落了个扫把星。
按王陆的世界观里,那玩样儿学名叫哈雷彗星。
王陆来自另一个世界。一个科技高速发展,一个核弹能把武侯县移平的世界。
所以,王陆自打这辈子睁眼开始,目之所及,全是愚民。
王陆少爷,从小就高人一等。而在王家村大多数人的视角里,王富贵家那小子,人不坏。就是别人在做什么,他就不做。
人家孩子刚出生要哭呢,他不。
人家孩子穿个开裆裤满街跑呢,他不。
人家孩子学习不好给先生骂呢。他不。——他把先生说哭了。
他有点叛逆。
-
“毕竟小爷我明显拿的是个男主剧本啊。”长大的王陆小爷双手一扬,捋了捋自己并没有刘海的发型,表达了他对人生的不满。
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有志青年”,王陆落在了一个要娱乐没娱乐,要科技没科技的架空世界,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憋屈。
“毫无挑战!毁我青春!”
于是,在某天某个仙人骗了他的小金人,啊不是,小铁人,并且说他没修仙根骨之后,王陆做了来这个世界最认真的决定——他要修仙。
毕竟一个天生开着挂,头顶另外世界知识buff的人,放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是他的特殊通行证。王陆都没觉得修仙有什么难,不就是上个仙门,过个关吗。
他都想好了,到时候修炼成这世界的第一仙王,什么地球,月球北斗星,没事儿他随便穿越。
到时候没准回家《火影》都完结了。(真的完结了,早几年就完结了。儿子都生了。)
所以王陆上灵剑山,不过是一个一时兴起的决定。
至于什么时候栽进去的。
大概是……理由有三,第一是秃头峰实在太穷,第二空灵根实在是没法修炼,还有……
还有……
-
王陆第一次正式将海云帆纳入自己生活范围,大概就是那个坑队友坑。聪明人看人总是比较有优势,第一眼能感觉到海云帆的特别。
虽然这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小少爷,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傻白甜,但同样的,他对自己并没有恶意。聪明人的交往从来就是各取所需。
虽然王忠是不错,但他太蠢。跟着他混了7年也没混出什么高一点的智商。他们缺乏心灵交流,深入交流。
王陆缺知己,太缺了,王家村那民风淳朴的地方,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无敌,就是如此的寂寞啊……”小少爷叼着根狗尾巴草,看着天空,眼角滑落了一滴少有的眼泪。
而海云帆,几乎就成了老天送来给王陆的最佳队友,好用,聪明,还……长得好看。
“颜值也就比本少爷差那么一点点啦。”王陆用手潇洒得一摸自己的额头。“收了。”
所以,他一路上对海云帆都挺照顾。
如果说海云帆在金桥上说要和他结伴同行是另有目的。那王陆早八百年就对这模样俊俏的小少爷心怀不轨了。
好货要早抢,小爷可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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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陆的至理名言里,人生有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负过伤,一起分过脏。”
而海云帆后来几年,体内含铁量逐年升高的原因有很多。
但最重要的一点,王陆所在的无相峰——他穷。
“小海,我师傅那个疯女人,又把我开赌局赢来的钱抢了!她这次学乖了,连我裆里的都没放过!”
“所以……王兄……”海云帆微微一怔,手指朝王陆上下扫了一遍,最后停在某个尴尬的位置。“你……还,还好吗?”
“不好!”王陆鼻子一皱,整个人往海云帆肩膀上蹭,边蹭边咕咕。海云帆比王陆矮点儿,他还得弯腰。
“王兄你别担心。”那时,小海拿出了他的符咒。“我最近学习的符咒很不错,或者我可以试试多做些符咒,我的保鲜符咒,和营生符咒还是很吃香的。王兄,你需要多少灵石,没准我可以努力一下。”
你看,他多贤惠。
你看,他多体贴。
妈妈我要……(妈:你闭嘴!)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的傻子,傻子可以被王陆骗。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聪明人,聪明人可以和王陆合作。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王陆打不过的人,那些人以后将变成一座座被王陆跨过的高山。
而海云帆有些不一样。
他说不出哪里不同。但确实是不一样。
王陆第一次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他阵用海云帆送的隐身符站在滕云堂顶上,缥缈峰四周都是环绕的雾气。
他站在一截瓦当边,风把他的白色塑料雨衣,不是,是真传弟子服吹得猎猎作响,他双手交叉在胸前,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微微垂眸看着地面上的一切。
——内门弟子放学了,陆续从滕云堂出来,再成群结队来来往往要朝宿舍走。
他就这么静静看着。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很经常做的是事。
小时候他躺在襁褓上看他爹他妈给他摇摇篮哄他睡觉,一个两个笑的像傻子。
后来他会走了,给狗脖子上挂了个树枝,挂了肉,骑着狗吓唬了整条街的小孩,看着他们鸡飞狗跳。
后来他上了私塾,他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超时空的智慧碾压了先生,看着他先生嘤嘤嘤得咬课本。
他像是一个误入副本的人,在来之前和系统充好了外挂,他的一切都如鱼得水,要什么有什么,做个门派测试还要达成一个全通成就。
但他就是觉得有点没意思。
他站在风里,阿秋得打了个喷嚏。——然后远远得看见传送阵里来了一个人,穿着普通弟子的衣裳,头发衣服都打理得整整齐齐。
他像是风在法阵里转了一圈,却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落地后,朝着他的方向扬起了头。
那人笑了笑,传了个传音纸鹤过来。
“王兄,是你吗?”
王陆那时候像是个调皮被抓包的小孩,他双手叉在胸前,却忽然低头笑了起来,额边两缕发丝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被风扬得飞起。
他那天心情不错,连落在海云帆面前,勾着他肩膀的时候,脚尖都是点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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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陆从十岁之后就很少再梦到原来的世界。
一是因为记忆有点太遥远,二是他开始慢慢接受自己没法回去的事实。
世上有种东西叫做纽扣。
系着事物的两端,一旦断开,看似密不可分的东西,就会发现其实早已毫不相关。
从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那天,过去的一切都和王陆没有关系了。
王陆聪明,接受事情很快,也薄情寡义。
所以他没有为他过去的亲人怎么哭过,他甚至都没有常去想他们,因为刚出生的孩子有哭的权利,长大之后就没有了。
毕竟他有爹,他有妈,他还有青梅竹马。
而现在,他还有了师傅,还有了这倒霉的每天要泡的药浴,和那坑爹的无相剑骨。
要说王陆长到这么大,人生里第一次遇到的坎,就是那空灵根和无相剑骨。
王舞是个魔头,是个被摘去节操和靠谱度的如来佛祖,逮着他这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就往那药浴里按。刚开始那几次王陆都觉得王舞是不是看上他,想要泡他。
结果他确实被泡了,泡药浴,泡到每天都快脱层皮。
还好他身边有个海云帆。
他也不明白,找个人唠嗑,说话其实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王陆在说,他满嘴计划,满嘴抱怨,满嘴的高铁火车,但他觉得整个灵剑派,也就和海云帆或者王舞聊天有意思。
但王舞欺负他,他搞不过他师傅。
可海云帆好,有多好。他乖,乖了还贤惠,贤惠了还好看,好看了还面皮薄,有的时候调戏一下,本来白白的皮肤会泛红,耳朵会和块滴血一样。
每每这时候,海云帆会把头偏过去,有些生气却又不失礼貌得说。“王兄,你别闹我了。”
王陆就会偷着笑,笑道胸腔里那点烦闷都散了,轻快得像是要给起来。
他想,世界上没有王陆小爷做不到的事,如果有,那就是方法没对,他明天就会想出来。
特别在海云帆面前,他想要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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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我明天就想要统治世界!”
“倒霉徒弟你做梦吧——!”下一秒,他被王舞的翠竹剑打得“嗷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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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带海云帆进藏经阁的时候,王陆还没有经验。
他是把海云帆背进去。——双手叉腰,勾着海云帆的腿,身子前倾,背着人一步一步脚印。因为海云帆贴着隐身符,搞得王陆像一只努力要站起来的王八。
旁边守门的师弟们大为诧异。“王陆师兄,你怎么了。”
“我腰疼。”那天他俩刚吃完饭,海云帆重量增加了两斤,王陆肚子也滚圆,背到一半王陆还闷闷得吞了一个“嗝”。海云帆正挂在他肩头,听见了,就在他耳朵边,小小声笑了一声。那声音很软,像是小虫子在他心口挠了一下。
“你笑什么?”王陆不乐意了。
进了藏经阁,海云帆用书挡着脸,捂着笑和他鞠躬道歉。“实在觉得王兄,太过辛苦,心中感激得友如此,喜不自胜。”
我信你个鬼!
其实王陆很好能分清海云帆究竟是在骗他还是在说真话。
他懂海云帆,海云帆也了解他,他像是一汪水,流经王陆的脚下,一开始只是看着清澈,透亮,带着微凉,接着一点点漫过他的脚背,浸没脚踝,漫上膝盖,抚过手腕,最后直至胸口,王陆仰身一倒,便心安理得溺在里头。
那水淹不死他,那水待他温柔,总能恰如其分得在他心里漾起涟漪。
他喜欢得很。
所以他开始为海云帆打架,为他对抗朱秦,带他去小青云,因他接受琉璃仙的擂台,甚至后来,他想为了海云帆他踏平军皇山。
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会下意识将海云帆护在身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所有规划里,一定会出现海云帆这个名字。
只是他某次极少的梦里,又梦到了过去的世界,那世界车辆飞驰,霓虹闪烁,灯红酒绿带着他曾经无数次的向往怀念。
然后有人在他身后喊了一声。
他醒来睁开眼,是海云帆的脸。
那日他穿着冬日的长裘,脸上带着少有的惊喜似的笑。他说。“王兄,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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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四季如春的无相峰,被内门弟子的一次法术实验搞得四月飞雪。
方鹤长老在玄云堂大声咆哮不要做这么奇怪的实验,被风吟乐呵呵得说换个季节也不错。
于是所有人披上了长裘,少见的隆冬大雪中,春日开的桃花了纯白的雪花面面相觑。惊蛰后的昆虫给雪烫了脚,滋哇乱叫得埋回土里思考要不要过冬。
他们落在缥缈峰上时,外门弟子和内门弟子和一群疯狗一样在雪地里打滚。
闻宝的一柄玄铁剑被征用了,插在雪人身上被当了手。
小琉璃拱了个超级玉米雪人在雪地上,“师弟师弟”得喊他们来看。
王陆瞧着心想着都什么牛鬼蛇神。
他回过头,才发现海云帆已经在雪地里玩疯了。
军皇山四季如春,海云帆从出生以来就没见过雪。他手上防护咒都没有,徒手抓着雪在手心里团。他身上一件白色长裘,里面露出普通弟子的蓝白衣裳。脸上尽是少有的笑。
他朝王陆喊。“王兄!雪是冰的!”
初春的晨光落在他的眸中,一阵流光。
王陆心口猛地一动。
下一秒,海云帆一个雪球砸进了他的怀里,在他胸前散开。
雪的确是冰凉的,顺着他的脖颈就划开,落进心口冰冰得却让心跳快得异常。
那瞬间,四周的嘈杂声一下子撞进了他的胸口,他闻到了草木的清香,感受到了雪的温度,听到了积雪落在地面的沙沙声响。
他张了张嘴,像是迷茫又像是慌乱得看着海云帆。
他有些无法理解,有疑惑得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他似乎在空中飘了很久,终于在此刻尘埃落定地落了下来。
这是属于他的世界,有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的师傅,他的门派,有他从出生以来一步步踏出的脚印。
他叫王陆,生于此,长于此,带着前生的记忆,却不愿离去。
而他眼前这个人,他叫海云帆。
缥缈峰的树梢的雪摇摇欲坠,树下的少年人目光深远,凝视着不远处奔跑的人。他喊了声。“小海,等等我。”
那一刻,雪落了下来,擦过他的肩头。
他奔跑向前,有个人,稳稳得落在了他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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