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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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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漆墨黑的天下,坚固寒冷的门下,北极基地依然明亮。
西冷磨着他的指甲。虽然这个时代已经不太看重指甲的成色了,但对于他这样的老者来说,保持指甲的状态简直是最重要的事。
他对着不平的地面不断研磨着。其架势简直要让人相信,他其实是要把地面磨平。
菲力靠在墙上玩着手机。他为了划动屏幕的方便,对指甲的要求一直是圆润。
西冷持续着他劳苦的作业,只是偶尔抬头看一眼菲力,眼中充满了愤怒。再一看到菲力指尖的红光,更是由怒转妒,再由妒转怒。
不知道有多精彩。
只是不管这两人有多不对付。这个冬天他们都要在一起过了。
将冻干的蔬菜泡发后顺势煮开,适量加些味精盐调味,再把处理好的牛排一煎,香味顿时传遍了整个北极基地。
菲力喊着西冷的名字。弓着背的西冷头也不抬,走进来坐下。
牛排蔬菜汤配上一大碗米饭。
西冷在刀叉与筷子间犹豫着。
“前辈,这伙食多少也有点我的功劳。你能不能别这副样子了。”菲力无奈地说到。他倒是非常想和这位老人打好关系。
老头子抬起头瞟了一眼他红色的指甲。
“为什么把指甲弄成这个样子?”
“我们咬合力远远弱于其他物种,只有指甲是我们的武器,只有指甲是我们的骄傲。你把指甲弄成这副样子!你对得起你的先祖吗!你对得起你指甲的颜色吗!”
西冷头也不抬,吸嗦了一口汤,配着下了一大口饭。
菲力手持刀叉,将牛肉分成几个小块,又换持筷子,夹了块牛肉放进饭碗里,开始扒饭。
“爷爷啊,不是我说您。我们的指甲当时是带毒才足以御敌。但早八百年,毒腺就已经因为卫生法被切除了。早就没用了,就你的也是没有毒的。没毒的指甲真不如削圆了玩手机。”
菲力嚼着牛肉说话了。
西冷撇过头,拿起刀叉。
西冷把牛肉分成三大块,一口吃下。他满口都是肉,一时间看来是不想和菲力说话了。
碗筷碰撞的声音,咀嚼的声音,吸汤的声音,基地陷入了安静。
北极基地很冷。西冷和菲力都裹了十层衣服。
他们在寝室前互相点头示意,然后走向自己的房间。
菲力躺在床上,寒风呼啸的声音听得格外明显。
可能只是心理作用。基地在地底,隔音效果很好。
菲力把心放到外面去了。他想象他飞在暴雪的上空。西面三千米有另一个基地,从这里可以看到那里温暖的灯光。南边的冰盖下,鱼群正聚在一起一刻不停地游动着。
在这被深寒与狂风隔离的世界,愈发能感到人与人的联系是那么温暖。
菲力紧了紧被子,进入了梦境。
西冷率先走进了盥洗室。菲力松开肌肉又缩紧,以抵御清晨从被窝爬出来的寒冷感。
冬天北极基地的一天很无聊,只需要收集一些数据上传,剩下的就是刷牙洗脸吃饭睡觉,大多数的活动是菲力与西冷间的干瞪眼。
西冷两百五十岁,而菲力只有五十岁。年轻人叛逆激进,而老年人保守陈旧。西冷多活的两百年让他与菲力间多了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壑。
时间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西冷在擦脸的时候,突然想起距今一百五十年前,皇室们所使用的洗脸方法。那时候好看的指甲还是人人追捧的象征。皇室为了展示自己镶满珠宝钻石的指甲,会将毛巾戳破几个洞,然后只用掌前部擦脸。
这么麻烦没有效率的行为居然能成为当时人竞相模仿的潮流。
时代还真是无厘头。
西冷洗完脸走出门去。那个指甲圆圆的后辈正顶着一张睡眠不足的脸靠着墙等着。
他朝他点点头,然后离开了。
人或许是会停止生长的动物,可我们不是。回忆杂七杂八地涌进来,像双面胶贴在身上,让西冷手脚都不自在。
听说有人会在时代变迁时自杀,我或许有些理解了。
“风雪有些停了!”菲力喜气洋洋地说道。
星星想必明亮无比。只是现在出去,积雪会砸进来,清理起来很麻烦啊。
西冷托着下巴,一动不动。
菲力也不气馁,反而更加喜气洋洋地把今天的数据上传了上去。
“风力,气温,含氧度...都很美啊。西冷前辈,你不觉得很美吗?!”
“看到这些数据,感觉就像漫天星河横在眼前一样。”
“那可能是我见过的最美的...”
这人原来是这种属性吗?真是看不出来啊。
“你觉得我们干着崇高的工作吗?”西冷问着。
“当然。”
“也是呢,你那么崇拜地下的文明...但要我来说,真不如不发现好。”
“在我小的时候,一切都很普通的,没有那么多主义,没有那么多思想。大家就像一杆进洞的台球,就只是掉下去。”
西冷抓住自己的袖子,低下头看着地板。他被漫长的记忆包裹。
“哪个国家成功了,哪个国家失败了。哪个国家发现了新东西,哪个国家挖出了新技术。整个世界被翻弄着,被这帮地下的尸体,腐烂透了的肥料颠来倒去。”
“不觉得很奇怪吗?”
前辈的气息灰暗沉重,有种自己不知道的奇怪的东西。
“也没有吧,大家都很开心,都在说地下的科技带来了光明的未来。”
“你是为了不做地下发掘才来到的北极基地吗?这里确实遗迹最少,而且也比较封闭,不会有消息传进来。”菲力问道。
“我的牢骚就听到这吧。”
西冷站起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往后的几天,两人过得十分惬意。首先是食材的补给趁着风雪的停止来了。
满满一车的食材。当晚他们狠狠地搓了一顿。前辈没再说一切奇怪的话,好像几天前的对话已经吹散了他心里的烦闷。
菲力拉着他一起喝酒的时候,真的像最亲密的朋友一样。
这里是北极基地,再冷漠的人也会被逼迫着亲近别人。
之后便是突然的一天早上,他们被一则通信吵醒了。
“正北4千米处,高概率发现人类遗迹。请两位务必前往一探究竟。”
通讯里的家伙张着口器。菲力就想着有点完蛋,他偷偷看向西冷。
西冷没什么特殊的表情,一直在点头。
之后他也没什么特殊的行动。两个人一如既往地商量出行要带的行李、装备与出行的时间。
当天两人都穿上了厚重的衣服,带上了相机和干粮热水。
基地门“嗡——”的一声打开,雪层垮塌下来落到基地里。
“总而言之回来之后再收拾吧。”西冷如是说道。
星空下,他们在雪地前行,四对附肢在雪地划出深深的痕迹。风很轻微。今天是北极难得的好天气。对两位来说都是难得的一趟出门,菲力甚至想探出触角去感受一下北极的“味道”。
西冷用足点了下通讯器。
沙沙声传来过来,但西冷并未说话。稍微等了一下,传来的是西冷振动鼓膜器发出的歌声。
“和你听的那些人类歌曲相比如何?发掘出了人类的‘音乐’后,我们种族也开始考虑如何处理我们的发声器官。这或许是人类发现后,我最喜欢的一项发明。”
“没有音乐的话,我们以前用什么方式表达了呢。”菲力问道。
“看着你的侧腹的短足,你小时候也会拿它来吓朋友吧。”
“就是这个?”
“高兴的时候张开,紧张的时候交缠在一起,如果敲击腹部,也会发出类似敲空心石头的声音。”
“我好像记得我也做过这事...”
“吃没吃饱声音还会变化。”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风把雪洒向平原,也将雪洒下深谷。
两人站立在悬崖的边缘,下方漆黑一片。西冷发现了一些诡异的反光,于是两人决定下去一看。
桩子在雪地里立不住,菲力在地上扔下一个光源。这光源会隔15秒发出一次强光,即使在深谷里也看得见。
两人都立起了平时折叠的腿,发力往山谷一跃而下。携带的光源照亮了周围。倾斜的城市,建筑斜着插出来。整个城市像要滑进一个无底的深渊。两人踩着建筑的侧面往下跳,足尖点碎建筑表面的灰壳,露出银白色的外皮。
底下并不是个深渊。两人很快就落到了底部。
惨白的光照到的是一丛低矮的灌木。它的绿色已经很稀疏了,枝上都是即将掉落的黄叶,只有底部还有些苔藓还带有点绿色。
可这里分明是北极的山谷,光照温度全无,土壤都要打个问号。
西冷向前走了几步。欢快的鼓声突然响了起来,接着是贝斯和吉他,手风琴。一个人类的歌声响了起来。他在不同的音域不停变化,无论是高音还是低音,掌握都纯熟自然。
“相当欢乐的曲子呢。”菲力说道。
曲子自体就变化万千,歌手的歌声背靠着曲子,就像猛男身后的爆炸,帆船边上的巨浪。
“有点想跳舞...”菲力点评道。
接下来是一串密集的音节,只是音程没什么变化,听起来就像普通的说话,只是话里一直反复着几个音节,很有节奏感。
“更想跳舞了。”
“用法像打击乐呢。”
两个人站在各自的光圈里,一前一后像两个大灯泡。
音乐在高潮后停下。世界重回宁静。
“你听懂他们在唱什么吗?”
“世界上没人听得懂吧。”
“要把那株草拿走吗?”
“还不如就地埋了。”
更往前走,两人见到了一块黑色的石碑。
靠近后,石碑便被灯光照亮,显露出了其上的刻痕。文字数有上万字。对于人类古文字,社会上的研究与认知远高于发音。即便是这两位也能看清楚其上的几个词语。
菲力拿起相机,把石碑拍了下来。
西冷绕着石碑,指认着上面的字眼:“生态、傲慢、石油?”
“石油是什么?”
“传说的燃料。古人类的书上写了很多,基本是他们文明的基础。”
“哪来的?”
“研究说是古代的古代的海洋生物变成的。”菲力抬着镜头说道,“我们现在也有开采,不过量不多。”
“指甲!他们也写了指甲。”西冷笑了出来,“你说指甲在他们的文明里也是重要的东西吗?”
“多半不是吧,人类的指甲又短又薄,至多用来挠痒。”
“35亿年,11亿年,5000万年?什么东西这是。”
“人类历史节点吧。地球形成距今47亿年。”
菲力的摄影工作完毕。两人继续往前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已是尽头。
“第一次侦察就到这吧。地图收集也已经完成了。后面就等专业的来。”西冷松了一口气。他的肩上一直背着个监视器,要是一路上不小心碰坏了什么东西可能会被问责。
幸运的是这地下什么也没有。
菲力肩上也有个监视器,但他依然忠诚完成任务上交照片。
西冷相当尊重这种人,会连带着他一起获得好评价,真是不错。
爬回悬崖,星星依旧在天上闪耀着。
“再过两个月就能看见太阳了吧。”
“是的。再过两个月就能见到了。”
回到基地,落的雪还是雪。他们上传了监视器录像和自己照的照片,然后沉沉地睡去了。
第二天,风雪重来。昨天的停歇好像只是神灵为他们拉起了帘子,等一切结束又把北极的风雪重新放下。
北极基地的生活依旧很无聊。西冷前辈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对肉的咀嚼更有耐性了。
“我不再害怕人类的文明了。他们也崇敬指甲,和我们没什么不一样。”他红光满面地说道。
菲力在心里嘀咕:西冷前辈又看不懂人类文字,怎么就说得出那是崇敬呢?说不定那是我们种族的制作手册。
不过看到前辈喝醉乐呵乐呵的样子,菲力也没有那么不知趣去反驳。
时间过得很快。两人在北极基地一同工作到西冷的287岁的生日。然后西冷退休,在326岁去世。
此时菲力126岁。世道在这几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国开始宣传复古优生,把曾经大块的土地都变回了荒地,草木开始生长,一些种族占领回他们的栖息地。这些事并不温和,可以说是血腥的。皇室再次开始炫耀他们的红色指甲。曾在广袤世界上奔驰的汽车轮船依旧存在,数量却大大减少了。人类的产品也成为了皇室尊贵的一部分。
菲力原来便是皇室,在结束北极基地的工作后,他的指甲也变得又尖又利。这不是他观点出现了变化,是世界变了。
少量的皇室成员进入了“大学”,他也是其中之一。
在世界上唯一一座大学的正门广场,他看到了他与西冷前辈在北极发现的石碑的还原物。
他没作声,在学习中逐渐明白了那些文字的意思。
“35亿年地球出现生命,11亿年后出现人类,5000年后还会出现别的智慧生命吧。谈论地外生命时,人们会想象有历史已有几亿年的生物存在,会想象他们已有了穿梭银河的技术。最后会讨论他们为什么没有发来信息,讨论他们的善恶与文明。”
“但如果认为星球形成的宇宙的几十亿年是必要的,生命形成的几十亿年是必要的,生命转化太阳能的数亿年是必要的。我们人类在宇宙中或许还是早产的存在。”
“生命是时间的指甲。记于人类之末。”
菲力读完石碑上的话,漠然地离开了。他们果然很崇敬指甲。
菲力,年寿273岁。
在他死后一千年,大学依旧矗立在大地上,但在逐渐脱离人类遗物与实验后,逐渐沦为科学幻想爱好者的聚集地。
他们所记录下的人类遗迹的技术,与他们自己所发明的技术,与他们信笔写的科学幻想一起,被两亿年后的新文明发现。
+展开
Vol.199「万有引力」《殉星》
作者:绿鲤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BGM:《Carry me Away》by 加贺美セイラ
静悄悄的宇宙,无时无刻不脉脉地流动着。包含着时间之砂的星球、星云、碎片与虚空,从沙漏的一端流入,被碾碎分解,还原出时间之砂。然后从另一端流出,逐渐凝聚成新的虚空,新的碎屑,再聚合成新的星球与星云。宇宙里的时间流动,源于最大的一只沙漏。它吞噬着宇宙,同时吐出宇宙,一切因此才得以生生不息。
围绕着流入的那一端,是不断崩解着的美丽混沌,所有即将耗尽时间之砂的将死之物都汇聚到了这里。它们在生命的尽头因着宇宙的流动而渐渐靠拢,相互碰撞而崩解成无数闪烁的光,绚丽缤纷就好像曾经在它们的身上生灭过的数万亿霞彩与千万种生命悍然爆发。
越是靠近,就被引力分解得越是细腻。大片的碎片被引力拂过,表面便扬起了光的雪。雪屑在时间的流中被收为一束,缓缓流向那死生一体的关口。
死亡的门前是将死者浩浩荡荡的游行,流动的色彩让赴死变得像一场寂静的狂欢。每一个人都是独自前来,到了这里才与无数的同伴汇合的,只有一个例外。
循着体内回响的沙漏的呼唤而来到这里的众星之中,有一颗星球优雅地降落在一条安静的轨道上,像一只水禽慢慢降落在水面。
有人陪着它来,尽管拟态了它曾经孕育出的慧种的模样,但能站在这里的,必定是另一只沙漏。
自所有的沙漏都被这终极的宇宙沙漏从本能中解放之后,它们各自进化成了能够拟似生命的高等慧种,在宇宙中流浪,模仿自己所在星域里主要慧种的模样。它也是。
它陪着那颗星球前往这终极的沙漏,缓缓向着死亡漂流。引力从那星球的表面揭去了大气,又轻轻收去最高的山峰,一点一点,温柔缓慢。但它知道,不过多久,轨道前方高浓度的时间之砂会让这颗星球的崩解加速,到了那里,转眼间它就会在它面前消逝。再向前的话,即便它自身也是沙漏,也一样会被分解还原成时间之砂,只是意识不会被彻底抹去。到那时,由它所化的每一颗时间之砂的砂砾里,都会有它。保存有它最广袤的记忆,最原始的本能,最基本的情感。
靠近了,它和它所陪伴的星球终于越过了那道线,星球被分解而飘扬起的雪屑,开始加速为一场暴雪般的崩溃,在它的心上也下起一场暴风雪。
如果它有心的话。
分明在决定陪它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预想过许多许多次了,但亲眼看到这颗星球走向命运的末路,它还是感到了战栗。
但很快,它平静下来,和崩溃到一半的星球一起滑向终极的沙漏,那毁灭的门扉。它的身体也开始被引力分解,碎屑飘扬成细小的雪,跟星球的碎屑混在一起,流向可视的终结。结局快要到来了,而它在哀伤中感到幸福。
作为一个“沙漏”,以碾碎无数星辰与虚空来还原时间之砂以推动时间流动为本能的“沙漏”,为什么竟会自认爱上了一颗星球呢?
无数次,给了它逃脱灭亡的机会,无数次,引领它所孕育的生命们带着它闯出命运的终点。甚至,失败了,他会偷偷地,偷偷地,再为它网开一面。停下周围的时间,在这间隙里,一点点地重构。它那样痴迷的天空大地,山川河流,每一个文明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重构世间的万物,只为还原至毁灭降临之前,那仿佛从未受过伤的样子。
谁又会知道这是一颗曾经无数次与死亡擦肩,也确实曾经历万死的星球呢?
它看起来正值青春,单纯一如初生。可若你俯身,若你也是一只沙漏,便能看到,它的每一颗沙砾,都有其他星球乃至星系数万倍的寿命。
那只沙漏并不去思考自己为何而自认深爱这颗星球,它只认定,自己的一切都因它而起。漫长的漂流之中它只是确认着无数的存在,然后他发现了混沌中的第一丝光明,朦胧里的第一丝喜悦,在那喜悦之后,它才意识到了“自己”。它从它那里学到了一切,也得到了一切,在遇见它之前,它只是一只不再需要碾碎星辰推动时间流转的沙漏,而相遇之后,它终于是它自己,有了模样,有了名字,有了那半是学来半是自发的感知与感受。
最初让它欣喜的美丽,它已经记不清了,而在后来的漫长时光中,它热爱它所产生的一切。为了延续这份美丽,当这颗星球的时间之砂即将耗尽时,它会去远方的星系,收集还未凝结的时间之砂,带给它。作为沙漏它只需一眼就知晓周围一切所剩的时间,所以它通晓命运。
也是因此它能够在它的星球面临毁灭的时候,作出各种改动让它恰好躲过那终结。它花费了可称自己终生的时间来保护它,看着它变化,看着它孕育出的一切生生不灭。它爱它的一切。
这颗星球上的许多生命都是见过它的,只不过他们从不知道,他们的星球曾因这个看起来像个小孩子的存在,才得以转动至今。而他们本身,以至于他们的祖先和子孙,也都是因为它才得以生存,使文明不断生长,故事代代相传。
但它也知道这样的时光有其终点。
即使有它如此呵护,这一整个星域也即将流入沙漏的入口。整个宇宙都接近被更新一次,因为它的干涉,它的星球所在的星域,是上一代宇宙最后的遗孤。
永生不灭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即使沙漏也有自己的终结。而不经过灭亡就不可能走向新生,它能做的只有陪着这颗星球,一起漂流到宇宙重生的端口。
而在最后,它选择和这颗星球一同走向灭亡。
赴死的游行狂欢中,在交融的光砾之间它笑着。它所化的光与它所化的光缠绕共舞,在数万亿年后它第一次如此细密地拥抱这颗星球,这么近,这样入骨。
在每一个颗粒中它笑着。
通过宇宙重生的端口之后,我所化的时间之砂会带着我作为沙漏存在的时间里全部的记忆。
不论在新生的宇宙里,你凝结成了一个新的星球,一片星云或是许多生命,许多种非生命。我保证,我的记忆与情感将留存在我所化的砂中,而这些砂所化的任何东西——无论是一颗星球,一片星云或是许多生命,许多种非生命,都会记得你全部的历史、你无可替代的美丽,都会做着关于你的梦,不断追寻你,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你孤独流浪在茫茫的宇宙里。
如果,如果可以,如果我所化的砂能散布到整个宇宙,我将用整个宇宙来爱你。
光粒与光粒汇成一片明亮的色彩,带着诀别的哀伤与期盼的欣喜流入了死亡的门,一瞬间,那只沙漏温柔生长了数万亿年的爱也从宇宙中消失了。
下一刻,静悄悄的宇宙依然脉脉地流动着,静悄悄地,回荡起看不见的爱。
+展开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1.
我是关茗。
我已经死了。
光是想起这个名字就花了我三天时间,而后我又用了半个月才大概有了些零碎的回忆。
最开始我总是茫然地坐在阳台望着楼下一整天发呆
我做鬼时才发现世上原来哪都有鬼,但鬼与鬼之间并不打招呼,一天坐下来,只有这家的小橘猫总是朝我喵喵叫,最开始我没有搭理她,后来她常常在我身边睡懒觉,我终于忍不住摸摸她。
我小心地碰碰她的耳朵,尽管我的手指并无法真正触碰到她,却还是有种温暖而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时我才想起我的名字,我叫关茗,但我还是没有能想起猫咪的名字,所以我喊她“咪咪”,她似乎能知道我在叫自己,总是能慢悠悠地晃着尾巴过来。
我知道,咪咪是我的宠物,这地方是我的家。
于是我第一次走进这个家,这时我才感觉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一直都没有到家里看看呢?
这个问题在我脑海里轻飘飘地飞过,自从变成了鬼我的注意力总是很涣散,我很快就被家里的场景吸引,桌上有桌布,地上有地毯,阳台上也都是大把大把的枯枝,家里有很多相框,但都倒在桌上,我没能回忆起这个家以前的样子,只能将眼前破败的景象深深刻入脑海,唯有地板上凌乱的猫脚印给这个家增添了一些活力,但咪咪为什么独自徘徊在家里呢?
其实咪咪并不总是待在家里,她也会跑到外面去,但自从我有意识以来,她就没那么爱出去,我总觉得她是为了我,心里难过之余不知是否该庆幸我回来了。
我只好摸摸她,叫叫她的名字,咪咪总是很配合地把脑袋凑上来,发现好像没有真的蹭到后又会看着我,看起来好像有些不满,但她总是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地想要蹭蹭我,最后发现怎么都蹭不到就会干脆地离开。
咪咪还会在走的时候回头看我,希望我摸摸她,我心里隐约记得这样的场景似乎很经常出现,生前我总心软要去摸摸她,现在我反倒希望咪咪能够找个新主人。
2.
或许是我的心愿实现了,后来咪咪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这个家又只剩下我。
这时我才回忆起,我原来待在这里是要等一个人。
3.
我又回归了大部分时间坐在阳台上发呆的生活。
我知道我要等人,可我不知道是谁,家里的房间上了锁的房间进不去,没上锁的房间我徘徊过很多次,却还是一点记忆也没有,因为实在太闲了,我开始哼着歌在家里跳舞,变成鬼之后可以跳着跳着飞起来,还可以把自己的头扭下来,发现这一点是因为有一回跳得太猛烈把头都弄断了,虽然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总算是看到了自己的样子,穿着碎花裙子,高高瘦瘦又白白净净,好像并不是临死前的样子。
我看自己的身材猜想我肯定是个美女,想到这又觉得开心起来。
在漫长的等待期间我开始试着把相框拿起来,起初毫无动静,后来竟然真的立了起来了,只是我太激动,它一下子又倒了下去。
虽然只有短短一瞬间,我看到了照片上是结婚照,虽然我没有看清上面的脸,但我知道那是自己,这时我又有了一些隐约的回忆。
我想起有个男人脸红红的,叫我关小姐,然后我笑着说老古板,你怎么要结了婚还这么叫呀,然后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握着我的手好半天,才喊了一声老婆,我捂着嘴笑了好久。
我还是没能回忆起他的样貌,他的名字,却回忆起他的手包裹住我的手时的温度,回忆起那时我的脸上也泛起热气,我的心因为那句称呼而小鹿乱撞,我现在好想再看看他,再叫他红脸,而后我要亲亲他的脸叫他更不好意思起来,我还想再多问问他,工作怎样,睡得好吗,有好好吃饭吗……
我好想再见见他。
虽然我还是不明白我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回到这里,但我知道,我一直在等的人就是他。
那一天我坐在阳台,一直到第二天天明,我想起我生前也会这样期待着他工作回来,只是这一次不一样,他还会回来吗?
我又想起咪咪,突然觉得或许我被遗忘也很好。
4.
我蜷缩成一团睡在阳台上,直到被开门的声音吵醒,鬼魂其实不需要睡觉,但打发时间也很无聊,最近我越来越喜欢闭上眼睛放空,也常常放空着放空着就真的睡着了。
我就坐在地上,咪咪扑进我的怀里,理所应当地扑了个空,但咪咪还是躺在满是灰尘的地上露出自己的肚子撒娇,我摸了摸她肚子,感觉她看起来又瘦了。
“咳咳”
像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胡斯文咳嗽了几声,记忆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我本来什么都没想起,却在听到这个声音时回忆起了大部分记忆,我停下撸猫抬头看胡斯文,他充满血丝的双眼下是黑青色的眼圈,胡渣倒是记得刮了,手里还揣着一束玫瑰,只是头发有些长了,人也瘦了一大圈,颓废得像老了十多岁。
我想起他向来在意自己形象,还有些小洁癖,又有鼻炎,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想着想着我就开始掉眼泪,但胡斯文看不到我,我只好自己抹眼泪,又轻轻地摸摸他的脸。
我知道我碰不到他,我只是尽可能地贴近他,隔着一层难以跨越的障碍,慢慢地摸摸他。
真是瘦了呀,咪咪瘦了你怎么也瘦了呢?
还好胡斯文没有动,他呆呆地像个木头,过了很久才蹲下身喊猫咪。
“……咪咪”胡斯文用沙哑的声音喊着猫咪的名字,咪咪看了一眼没有搭理他。
我想,原来它真的叫咪咪呀。
“想妈妈也不要老背着我来,我可以以后多带你来逛逛,别老弄得一身灰回家,你奶奶要念叨的。”我印象里的胡斯文话并没有这么多,他蹲下身但又不被猫搭理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可爱又落寞,我忍不住笑起来。
咪咪看我笑又朝我走来,胡斯文会错了意想摸摸她,咪咪昂着头躲开了手,我拍拍胡斯文安慰他,虽然我也知道他并不能感受到一个女鬼的安慰。
但胡斯文大概想起了什么,脸上也有了淡淡的笑意,这又与我印象里的他一样了。
5.
胡斯文花了很长时间打扫这个家,也换上了新的花,桌布地毯之类的没有办法一下子洗净,我看他愁眉苦脸过后一下子将其全部扔入洗衣机时险些想打他,但最后家里好歹能见人多了,咪咪也被他抓住洗了个澡,还好他回车里拿了猫包毛巾和吹风机,不然这家里也不知道积了这么久的灰还有什么能用。
我叹了口气,这男人真是叫人放心不下。
后来胡斯文打开了那扇紧缩的房门,我也跟了进去。
原来那里是我和他的房间,和外面似乎也没什么不同,只是更温馨些,房间摆上了不会枯萎的干花,有很多精致又可爱的小挂件在床头,都是因为我喜欢才摆上去的。
我还蹲下身摸摸桌上的小熊猫,想起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缠着他买的东西,还想再回忆更多,胡斯文却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回头看他,发现他本来还算平静的脸上布满了阴霾。
我直到现在也没有很多回忆,我记不起自己是怎么死的,也记不清自己是怎么来的,我已经等到了我要等的人,胡斯文却要保留着满满的回忆等永远等不到的我。
我看着他开了门却又没有走进这个房间,他像是在门口生了根,脸色苍白得跟石雕似的,只是脸上的眼泪不住地流下。
我走过去想帮他擦眼泪,但我擦不掉。生与死的距离是那样绝对,我只能也跟着他掉眼泪。
我们俩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哭就是一下午。
6.
晚上平复了心情的胡斯文收拾了房间,咪咪睡在客厅里,她岁数也大了,没那么爱活动了,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她前阵子回家时撞东西脚折了,胡斯文带着她去医院忙活了好一阵子才好,但精神头也不如以前了。
胡斯文躺在床上,对着床头我的照片絮絮叨叨地说这些最近发生的事情,他说咪咪最近总算又能跑啦,爸妈身体也很好,不需要我太担心,家里都很好,一切都井井有条,却偏偏不提自己。
我坐在床边听他说话,时不时点点头接话,他好像个小孩子,讲着讲着又红了眼眶,但疲惫沉沉地压在他的眼皮上,他说着说着声音就渐渐低起来。
“………老婆,我现在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
[说谎。]
“只是…我总感觉能听到你的声音……”
[嗯,因为我在说话呀。]
“或许是我太累了吧,你这样容易寂寞的人,想必是会怨我的,怨我半年了才回这里。”
[笨,我怎么舍得怪你。]
“……唉,你总爱说我笨。”胡斯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口气似乎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他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斯文,你就是老这样,说你笨又不改,遇到事情就憋着,我才会担心你到又回到这里来。]
唉,我也叹了口气。
[怎么就瘦了呢,我费了好大劲才让你胖点,咪咪也从小猪咪瘦成小竹竿了,你们一个两个的,怎么这么皮呀?]
胡斯文没有回应我,他只是静静地闭着眼睛,但只是这样我也觉得有些满足。
[斯文,我最近常想我为什么要回来,你也看不见我,这值得吗?]
我慢慢地躺在了他的身边,摸摸他的脸,听说灵魂有8克的重量,他能够因为感受到我的重量而安心吗?
我不知道。
我只能继续有一茬没一茬地说着。
[但现在我想,还好我回来了,听说人在睡着时反而更容易听到鬼怪的声音,我知道你一定能听见的,你要好好听我说呀。]
[斯文,我已经死了,但你还活着,咪咪和爸妈也还活着,所以不要太挂念我,我心胸很开阔的,就算是你找别的女孩子我也不会难过的哦。]
[我只是很担心,我现在也才回忆起来,那天我被车撞了之后,我就在想,你要怎么办呢?你又爱逞强又不爱说话,会不会照顾不好自己呢?]
[可斯文,你其实做得很好呀,今天也没有忘记要刮胡子了才过来,衣服也很衬你哦,我记得你以前不太会给咪咪洗澡的,但现在不也能上手了吗?]
[斯文。]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睡眠中的胡斯文并不安稳,他的眉头依然紧皱,于是我伸出手,抚平了他的眉头,他表情也舒展了一些。
我现在才想起,我一直待在阳台是因为这是第一时间能够看见他回来时的地方,我一直在等他回来,是因为那一天是我初次见面的周年纪念日,我等不及地下楼准备去附近快递点拿礼物,却没想到……
他知道我爱漂亮,死前还让人帮我化了妆,穿的也是我最喜欢的裙子,我也知道他舍不得我,我就想我一定要回来看他。
[斯文。]
我又念了一遍他的姓名。我其实已经很满足了,我想我该走了,斯文并不是那样脆弱的人,他以后也会有新的人生,即便没有我,他也能过得很好。
[我知道的哦,你肯定是怕回来家里想起我,所以才和爸妈住一起的,对吧?]
回答我的是胡斯文平缓的呼吸声。
[斯文,要好好照顾咪咪,她也很爱你的,爸妈家里要记得封窗,别老让她出来晃,太危险。]
[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老熬夜,应酬少喝点酒,家里不爱摆花就别弄了,周末多出去晃晃……]
沉睡的胡斯文好像真的听到我在说什么,露出了淡淡的微笑,我轻轻吻上他的额头。
[晚安,亲爱的。]
再见。
7.
胡斯文睁开了双眼,或许是因为这间屋子有关茗的气息,他意外地睡得很好,这几乎算是是自从关茗走后他睡的第一个好觉。
胡斯文正想起床,却发现咪咪不知何时窜了进来睡在他枕头旁边,房门明明昨晚已经关好了,现在却敞开着,就像是有人走了忘了关门一样。
胡斯文若有所思地摸摸咪咪,小橘猫难得地乖巧任他顺毛,胡斯文好似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
“咪咪,你知道吗,我昨晚梦见你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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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篇充满奇妙的味道!那段仿佛阅读厕所洗发液说明书样的过程,让我想到某部电影里长达七分钟的空镜头,这种时间的延长的感受通过文字表现出来又是另一种体验,作者对琐碎生活细节的描写真实得就像在看昨日的自己,当我接受了这种风格等待他开始吐槽的时候,故事却从中突然引入了。
因为故事里角色的设定很奇妙,让我总觉得应该是存在某种隐喻,或者是……某些意向,然后下意识搜了搜用户的名字,那串数字数字,不过一无所得(也许只是随机?)
在融化的那段写了很多有关设定的东西,大家因为想要做到某件事,而毫无阻碍地真正达成了,由于某种力量的影响,虽然你不相信,但时间让人相信了一切虚假的伪装。不正常开始迎合正常,戴上面具,说出那句"所以我们也该去做个正常人了"。
一开始变化的形态像是生物本能的趋利避害,后面的事情就变得无法控制了,伪装有时候是本能,有时候是迎合正常的东西,但是慢慢的也会变成他人认识你的特定的印象,但都是假的,梦醒的时候,没有面具,你还在融化,正常人会尖叫,你会想要逃跑,和水一起钻入缝隙,你想要完成的梦想只是梦和想,只有不正常还在你身上无动于衷。
指甲。指甲是唯一不会随着心境变化的东西,好像是某种坚守着的固执,它破破烂烂的样子就像是真正的自己和平凡的生活。
故事真的很有意思,刚开始以为只有一页还在暗想难道是滑铲作品,但是又看了一边觉得像是实验性作品……直到我看到作者提示……才发现原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不过就如所说,细节的描写足以支撑就算只有一页的故事也不觉得乏味。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求知
娘葬礼的时候,正是寒冬腊月,元谦跪在灵前哭了三天三夜,直哭得嗓子嘶哑,眼睛肿痛得闭不上也睁不开。郁家人都说,好好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却哭成个猪头,实在不得体。
他们劝他节哀,可元谦十二岁的脑袋想不通,他的娘都没了,还不能尽情哭一场?
元孝则一滴眼泪都没有流,他帮父亲协理治丧忙得脚不沾地,哪有空哭,也只有小孩子才能如此放声嚎哭,他已成年,要脸。
何况元孝幼时便被交给不能生育的大夫人教养,此时躺在棺木里与他血脉相连的女人,他只能叫她一句姨娘,平时连话都说不上几句。
郁家人私下议论过他们兄弟俩,说元孝虽知书达礼,谦和有度,但冷口冷心,难以接近,而元谦目无尊长,顽劣不堪,却赤子之心,至情至孝,总之,这两兄弟名字大约是起反了。
元孝听了并不以为意,葬礼一结束,就拎着元谦的衣领往自己房里一丢,冷冰冰道:“从今日起,你就住我这屋子,跟我过。”
元谦本还抽抽噎噎不肯停,闻言瞪起一大一小的肿眼睛,哑着嗓子怒道:“我不要!我讨厌你!”对着哥哥就是一通乱踢乱蹬,手边抓到什么物件就往他身上砸。
这样毫无章法的攻击,对元孝自然毫无杀伤力,他轻而易举闪过,居高临下睨着眼前的小不点。
他一直都不喜欢这个弟弟,不学无术,乖张任性,姨娘却还顶偏心他,什么都依着他,结果惯成这么一副骄横的性子。
“我要娘!我不要你!”元谦声嘶力竭,他才不要他的假惺惺。
人人都当他是小孩什么都不明白,其实他心里明镜似的,大家嘴上说他天可怜见,实则都觉得他是个累赘,大家面上夸他多么纯孝,实则眼神里都是避之唯恐不及。
因为没人会在葬礼上哭得像他这般“不知体统”,即便他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孩。
像大哥这样,温良恭俭让,才是对的。
可这个人人眼中的完美大哥,在娘病重的时候不闻不问,现在却说什么要和他一起过?
呸!
元谦狠狠地推了一把元孝,但他人小力弱没有推动,元孝眉梢一扬,耐心耗尽,手掌按住小孩脆弱的肩膀,眯起凤眼凉薄地道:“你要娘?你要的哪门子的娘?大夫人好端端在正房坐着,你倒是要去啊?”
元谦小脸瞬间煞白,气得举起爪子猛地抓向元孝清秀的脸。
“嘶——”元孝雪白的脸顿时留下几道血痕。
元孝暗叹自己失智,竟然和一个孩子计较起来,小兔崽子爪子这么厉害,只一下就把他脸皮挠破了。
元谦也吓了一跳,刚才还混世魔王一般,现下却有些懵了,眼见哥哥脸上渗出艳丽的血珠,心里突突的,不知道要受怎样的责罚。
元孝抓起元谦的手一看,他的指甲竟足有两三寸长,难怪挠人一挠一个准,不由得笑了:“你这是想学姑娘涂蔻丹?留这么长做什么?”
元谦却一反刚才折腾的样子,默然想把手缩回去,元孝心中纳罕,扯出弟弟的手细看,发现他的指甲已经裂开,边缘粗糙不平,像是嘴咬出来的,甲盖苍白无血色,手指却冻得通红,还有不少小伤口。
再看他身上的孝服,不是这里长了一截,就是那里大了一圈,也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拿来给他套上的。
兄弟俩相对无言,末了,元孝将元谦紧紧按在怀里,他才发现弟弟原来这样瘦。
“以后,哥哥给你绞指甲。”
从那以后,元谦便在元孝的小院住下了,伺候过他的丫鬟仆妇全被元孝发落了出去,长指甲也被元孝齐根剪下,又用修刀修得圆润齐整。
跟着元孝,元谦没再穿过不合身的衣裳,也不用自己咬指甲磨指甲,饭也吃得饱了,人也壮实了。
只有一点困扰,他认床。
元孝在自己床边安置了一张小床给元谦,那床其实比元谦以前睡的软和多了,可他仍睡不踏实,他总是做很多梦,梦里都是娘。
梦境里他比现在还小,娘抱着他哼着坊间小调哄他入睡,元谦紧紧抱着她,娘的肌肤总是香香滑滑,黑发像缎子一样柔顺。
元谦问她,为何父亲每次来只是骑在娘身上欺负人,弄得一身臭汗,真脏,娘听了咯咯笑,说他尽说孩子话。
那时候元孝在哪儿?元谦的梦里没有他。
元谦翻了个身,突兀地醒了,他从小床上摔了下来,周遭都是他讨厌的书画古董陈设,雅致精巧,一如元孝其人,住了小半月,还是亲近不起来。
虽然不再对元孝喊打喊杀,但元谦并没有想通元孝为何执意留自己在身边,只是他也懒得琢磨了。
元谦从地上爬起来,冷得直哆嗦,本能地钻进了哥哥的被窝。
被窝里很暖,还有股和娘身上相似的香味。元孝睡得很沉,只是被元谦掀起的冷风冻得背过身去,没有醒。
溶溶月光下,元谦侧身压住元孝铺散在床上的乌发,沿着黑发看去,是元孝一截冷白的后颈。
元孝身上有娘的味道,皮肤和她一样白,头发跟她一般黑,连手也如娘一样秾纤得中,修短合度。不同的是,娘喜欢留三寸长的指甲,涂上最艳的凤仙花,哥哥却总是把指甲剪得很短,甲盖像玉一般,澄明透彻,什么也没有。
而元谦自己还是孩童的粗胖手指,其实留长指甲并不好看。他也不喜欢用牛乳洗澡,所以肤色不像娘玉白,更像父亲?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他蜷成一团依偎在元孝身边,手里攥着光滑的发丝,终于睡着了。
此后元孝便撤了小床,让弟弟和自己一床睡一床吃,直到那张床挤不下抽条的元谦。
元谦的个头蹿得很快,等到了冠礼的年纪,说一句玉树临风也不过分,曾经粗胖手指也变成男子骨节分明的手,但他自觉到底是比不上元孝。
不过令元孝奇怪的是,元谦的指甲总比别人长得快,不管剪得多勤快,很快又会变成两三寸长,只是甲盖不像小时候那样苍白,而是嫣红透骨——元谦亲手染的。元孝还问过元谦长指甲难道还有什么秘法不成,元谦大笑说,不足道也。
冠礼那天,元谦一身织金红衣,已经惹人侧目,再看他的长指甲,便有宾客勾起冷笑,窃窃私语,说郁家四爷离经叛道,学女人染指甲,果然姨娘养的就是上不了台面。
元谦哈地一笑,砰的一声,当着所有人面砸了父亲加给他的玉冠,散开一把黑发,踩在一地碎玉之上,取来一把螺钿琵琶,十指殷红,眉眼飞扬,叮叮咚咚放肆急弹,似下了一场暴雨,开口是《长恨歌 宫怨》的词:
“想正宫,有甚花容貌,竟把奴奴撇半旁。衾儿冷,枕儿凉,见一轮明月上宫墙……不如嫁一个风流子,朝欢暮乐度时光,紫薇花相对紫薇郎……”
一曲愁肠百结的弹词,硬被元谦唱出铿锵杀气,最后嘣的一声,长长的指甲崩断了。
这一出闹得父亲大失脸面,当下不能发作,事后再叫人去绑元谦来,这小子却早已逃之夭夭,也不知躲去哪个相好的烟花女子那里。
于是元孝因管教不力,代替元谦受过,被父亲痛打了二十板子。晚上,元孝趴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月亮发呆,一张素脸倒比月亮还白几分。忽听窗子异响,却是元谦爬窗溜了进来,手里拎着一个小药瓶,讨好似的挪到他床边,主动请缨要给元孝上药,说家里的药保管没他这药好使。
元孝并不领情,冷然道:“是帮我上眼药吧。”
元谦嘿嘿一笑,不顾元孝的阻拦,脱下他的裤子正想往上抹药膏,却发现元孝的屁股此前并没上过药,裤子也因为忍痛浸透了冷汗。
“……那老不死的是想疼死你吗?”看着哥哥臀上不成样子的伤,元谦浓眉一皱,“疼死了你,谁替他继承衣钵,把郁家这泼天富贵和权势继续下去?”
“那不还有你吗?”元孝脸上挂着难以捉摸的微笑,“泼天富贵和权势,谁不喜欢?”
“我?”元谦哈哈大笑,似乎觉得哥哥此话特别荒唐,“你看那老不死愿不愿意我继承?”
他用手舀起一抹药膏,涂在元孝的伤处,又道:“富贵和权势是不错,可要做了这一家之主,四处被拘着,还是做个废物好,随心所欲,逍遥自在。”
元孝被药膏冰得浑身一颤,抬眼瞥了一下元谦,瞧不出他说那些话是真是假。
人人都说元谦是个纨绔废物,元谦也确如他们所说不务正业,整天流连花街柳巷,沉迷琵琶舞乐,日日跟着那些贱籍学艺,有时还把人请到家里表演,气得父亲每天都心绞痛。
可元孝却觉得自己看不懂元谦了,也许是因为兄弟俩早已分房住,元谦不再需要抓着他的头发才能睡着,也不再需要他给他绞指甲,春去秋来,人心易变。
而元谦喜欢的市井小调、琵琶鼓乐,元孝听来只觉得吵闹,他只喜雅乐,一手古琴在士人之间颇负盛名,记得有一次他在家中举办琴会,元谦得知后非要给他助兴,元孝知道他准没好事,断然拒绝,根本不让他进自己院子。
谁知元谦还是找了一帮人在隔壁院子大肆演奏,那些乐器声调激昂,吵得元孝头疼,琴会也办不下去。
果然他和元谦还是合不来,元孝心想。
不过这药膏冰冰凉凉确实舒服,元谦揉的力度也恰到好处,但当他断了半截的指甲划过元孝的尊臀时,元孝嘶的一声,立刻厉声令元谦去取剪子锉刀修指甲。
不料元谦弹琵琶、上药手指都很灵巧,可轮到修自己的指甲,手却突然变得蠢笨起来,刃口横在指间这也不对,那也不是,反看得元孝心惊肉跳,他索性夺过剪子,一边修一面埋怨:“这样的断甲,亏你也忍受得了。”
元谦嘴角噙着笑道:“这样的家,也亏你忍受得了。”
元孝手上动作一顿,好半天才道:“你也别老那样气父亲,他近来身子越发不济了,朝中情形也不大好,太子和四皇子……”
“朝中不好,他还纳那么多姨娘小妾,哪里不济了?老当益壮得很啊,”元谦冷笑道,“再说家里、朝中,不都是你在操持吗?他不过坐享其成而已。哥,就是被孝这个字压了大半辈子——真是取了个坏名字。”
坏名字吗?元孝恍惚了一瞬,手上力气没收住,一下把元谦养的指甲剪过头了,指尖光秃秃的,倒和他自己一样。
元谦看着自己好久没这么短过的指甲,哑然失笑:“你看你,剪个指甲也这么规矩平整,何时能见你纵情肆意一回啊?”
“要都像你,郁家就完了”,元孝心里转过这个念头,到底没有说出口。
他虽庶出却是长子,大夫人抚养他长大不曾亏待过,读的是圣贤书,学的是君子道,虽不如亲生母子亲昵,却恩重如山。前几年大夫人弥留之际把元孝叫到身边,说他父亲终不能指望,以后郁家便托付给元孝了,元孝不敢忘她的嘱托 ,对自己也越发严苛起来。
有时候,也不是不羡慕元谦,但……
“是,你多好,你纵情肆意地活,”元孝把头迈进枕头里,声音闷闷的,“我不行,道不同不相为谋,不劳四爷指点,请回吧。”
元谦最不喜被人叫“四爷”,当即药也涂不下去了,呲了一声,发狠在元孝的屁股上打了一掌,清脆响亮。他手劲并不大,但元孝此时正是紧要时候,哪里受得住这个,痛得脸色骤变,张口咬住自己手腕才没有叫出声。
元谦看他还这般隐忍,心下越发不悦,伸手把他腕子从嘴里抽了出来,腕口赫然一排齿痕,不由得皱了眉:“何苦来的?这是你的地盘,叫一两句又有什么?”
元谦粗暴地揉了揉元孝的手腕,又嘱咐他药要及时擦,起身要走,却是又去爬窗,倒惹得元孝忍俊不禁:“既是我的地盘,你为何偷偷摸摸从窗子进出?”
“偷才有意思啊。”元谦一笑,掀起衣摆正要钻出,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回头道,“既然朝中形势不好,你就别跟着瞎掺和了。神仙打架,我们离远点就好了。”
元孝没有回答,元谦也没有等他的回应,自顾自翻窗走了,回到隔壁自己的院落,洗净了手,药味没了,但元孝身上的体香却仍萦绕在指间。
很久没有闻到了。
他捻了捻指尖,笑着扬起指甲光秃秃的手,对着月光照了照,心想,指甲很快会长回来的。
不负元谦所望,被剪秃的指甲果然长得很快,到郁家被抄家那天,元谦的指甲又长到两三寸,甲盖上溅上了郁家人的血,比往日更鲜艳好看了。
他带着四皇子的兵马出现在郁府正厅时,众人的表情也很好看,只除了元孝。
那又是一年寒冬,皇帝病危,太子意图谋反,被四皇子以清君侧之名斩杀,郁家等一批太子党下狱的下狱,杀头的杀头。那段日子菜市口流的血太多,沁入青石板,怎么洗也洗不干净,元谦的指甲也不必用蔻丹染色了,他因此得了个“红甲琵琶鬼”的诨号。
元孝没赶上抄家,也无缘得见元谦一身红衣红甲,在菜市口边奏琵琶边监斩,因为他在被抄家之前,就因谏言太子而被左迁至岭南,京中轰轰烈烈的血洗,离岭南有万里之遥,曾经的继承人竟因此躲过一劫,像被人刻意遗忘了一般。
四皇子顺利登基,元谦则成了新皇跟前的红人。
元孝奋笔疾书,写了许多信诘问元谦,但终究石沉大海。而客居岭南之后,元孝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指甲忽然也长得快了,心中一片惘然。
多年之后,元孝已经习惯了长甲,不知不觉学着元谦的样子精心养护起来,岭南的生活不比京城繁华,他倒是落得一身清闲。
此地的冬季也很温暖,恰逢姨娘的忌日,元孝准备好香烛正要祭拜,却接到了元谦触怒新帝被判斩刑的消息,和他临行前托人送来的锦盒。
盒子里装着一把琵琶和红色的断甲,以及一封信。
信上是元谦龙飞凤舞的笔迹,却只有几个字——“长甲之法,你可知了?”
+展开
说实话这篇文有两个Bug我不太理解……
1.虽然死了妈+小时候过得不好,但是也没到非要自己上位把全家搞死的地步吧……
2.12岁的时候还没有任何根基的弟弟最后居然能够扶摇直上到这个地步,这个金手指太大了有点脑补不能……
故事的感情线挺温润的,两兄弟的感情发展也挺顺理成章,但是正因为这个才更加奇怪,弟弟如果图的是温情,陪伴哥哥把家搞好就有了;他如果图的是能在一起,那他一番操作之后也不可能得到;而他假如图的是人上人的地位,那整篇文章里对于这一点是毫无铺垫的呀。
整体文笔很舒服,人设很流行,指甲和名字的暗喻也挺好,感情线也不错,只是逻辑有点问题,人物的选择是完全为“达成结局”服务的。
PS:如果弟弟真的在暗中做了那么多事,他的指甲可能不会那么肯长……
感谢阅读~因为篇幅问题,所以很多都没有展开写,以下是一点解释,如果觉得还是想不通倒也不必强求。
1和2的问题,关于弟弟为什么这么狠,他确实是没有正常的家族观念,也不是好人,性格可以说非常偏执,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过害死全家这个,其实算半推半就,在他长大后其实就已经和哥哥分道扬镳,哥哥选了太子,他选了四皇子,包括他在市井厮混这些也是私下为四皇子做事,至于他怎么接触到四皇子,为什么帮四皇子做事,那又涉及到他和四皇子的孽缘了,展开又是另一个故事。四皇子要灭郁家,他有意让弟弟去做这件事就是看他会选择什么,弟弟一来对这个家没有归属感,二来只要能保住哥哥,其他人可以陪葬,所以就毫不犹豫做了四皇子的刀,郁家选择站太子,但哥哥并不会因为父亲的选择就放弃自己君子的原则,所以才谏言触怒了太子,他这样持中秉正也使得弟弟有空间可以运作,把哥哥摘出太子党。ps:指甲长那么长倒不是闲的才长的哈哈哈,我是想暗喻秘密疯长的情意,可能没表达出来哈哈哈。
最近忽然对这样重视体会和暗喻的故事充满喜爱,元谦性格乖张,哥哥又规规矩矩。两个人相见的那段,元孝被划伤之后却没有生气,一下子让人对这个哥哥充满好感。刚开始会觉得哥哥性子很冷,不过越到后面越觉得他其实仁厚正直,甚至有点憨憨哈哈哈,被弟弟连累也不见得多么记恨,反而在被调笑名字的时候,才失态恍惚了,这种传统男人的设定因为封建得禁欲,反而催生这种隐秘的地方香甜,在这点上我非常认同元谦。
但在元谦成为新皇红人之前,元孝倒没见任何动静,只是到了之后,忽然开始奋笔疾书,不知是对忽然过往看不起的人弟弟忽然变成了高攀——我认为哥哥是看不起他的,不论是音乐的爱好还是那句“要是像你!郁家人就完了。”——指甲,我认为更像是代表着某种萌生的欲望,弟弟的色彩很浓烈,从人设和外形都是,他从头到尾都是欲本身。而在哥哥身上,这种一开始在家中被压抑,秉持无欲无求的君子之道,慢慢变成从左迁后终于明白弟弟当时的警告其实是想要保他的真意,甚至有些利用想要攀附的心情,于是开始变得有些谄媚地诘问,但许多书信都石沉大海,像是应征弟弟是极聪明之人,不仅识破了哥哥的意思,寄回的遗物像是充满嘲讽,长甲之法,你可知了。
ps,看到作者的解读,认为如果长甲是对对方的情欲,感觉从剧情上还是缺乏描述和铺垫,甚至后面寄托的遗物中弟弟知晓哥哥知道他喜欢自己?这样解读稍微有些牵强。不过氛围和感觉都是我喜欢的类型,感恩神仙选择我的关键词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