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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谖
虚伪。周炎在心里暗暗吐槽,方礼低下头继续看报纸。
“如果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枪给你放在哪?”周炎问道。
“随便哪里都可以。”方礼还沉浸在报纸里。
“哦,那我放在椅子上了。”周炎贴心地用餐巾纸盖在上面,转身离开了。他不想被牵涉得太深。七组的名头他听过,道上流传着一些似是而非的谣言,好的,坏的,香艳的,刺激的……这些谣言唯一的共同点是,七组并不像是一个组,更像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他们所追查的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刑事案件,而是更为隐秘的事件。周炎自认这辈子只想混吃等死,不想搀和其中。
方礼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他翻过一页报纸,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目送周炎走过街角,一名身着黑色套头帽衫的男子从旁边的桌子旁走了过来,拿起枪坐在方礼对面:“你就这么放他走了?”
“他会回来的。”方礼放下报纸,“组里还好吗,鸣音?”
付鸣音将帽檐又向下拉了拉,叹了口气:“糟透了,你还活着这事,目前只有我知道。思绮姐现在代为主持大局,对外宣称你在进行一项秘密调查。上头肯定知道你昨晚出现在了爆炸现场,但并不相信咱们提供的验尸报告。你一走,金严那个老头就被派过来,啧,意思很明显吧。”
“金处才34岁,别叫他老头。”方礼翻了一页报纸,“思绮怎么想的?”
“自然是继承您的遗志了。”付鸣音揶揄地说,着重强调了“遗志”两个字,“思绮姐现在正在暗中调查那晚谁出现过,虽然证据被掩盖得很好,但是夏野和安明道在追踪这条线索,不知道能被瞒多久。”
“我挑的人,自然是出类拔萃的。”方礼脸上露出骄傲的笑容,“咱们的直属上司,郭老,怎么说?”
付鸣音翻了个白眼:“什么都没说。”
“那按照咱们之前的预案来处理。思绮那边,由着她去做,能不能找到我看他们的本事了。一方面昨天来偷袭的那群人,的确需要重点关注,一方面也能骗骗上面的眼线。如果上面真的牵扯到了狐狸这件事里面,那刚好引蛇出洞。常言不是说吗?要想骗过别人,得先骗过自己。”
“啧,思绮姐得知真相后,不过轻饶您的。”付鸣音咬着牙说。
“这就不劳你费心了。”想到刘思绮可能的反应,方礼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当务之急是盯紧各方,抓住那条狐狸的尾巴。哦,对了,”他看了一眼付鸣音手中的枪,“把我的配枪放到Firework里,你做得到吧?”
付鸣音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方礼,嘴张开又合上。
“我知道。但是那人,知道的有点多,事情结束之前,最好还是让他跟着我。”而且周炎本身也有点不对劲。方礼在心里默默补充。
付鸣音似乎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好,那我去办了。”
“辛苦了。”方礼无视了付鸣音的欲言又止,看着他离开,然后他拿出手机,熟练地输入号码,发送短信:“我需要您的帮助。”
周炎驾轻就熟地从小路摸回Firework的后门,溜进厨房。曹明正在切菜,看到他来了,吓得差点切到手指。
“我就知道你逃出来了!可吓死我们了。”曹明放下菜刀,“怎么回事?”
周炎坐到旁边的椅子上:“出了点事。”他不知为什么有些心神不定,双手一会握拳一会松开,“啊,顺便,我的确不是跳脱衣舞的料。”
“那个客人是谁啊?居然能搞到仇家这么大动干戈。”曹明追问道。
七组的组长,一个有着漂亮皮囊的混蛋。周炎想着,忍不住笑了起来。曹明看得莫名其妙:“到底谁啊?”
“没谁。”周炎敷衍着说。七组这些人,还是少牵扯为妙,知道的人少一个是一个。
“少来,是个漂亮的富婆?”曹明走过去推了周炎肩膀一下,“你这笑的,我还不知道。来来来,说说看。”
“不是,是个男的。”周炎笑意藏不住了,“你别问了。”
“哦,好看吗?”曹明失去了兴趣,转身拿起菜刀继续做午饭,“我没看出来啊,你居然也是gay。”
“啊,我不……什么声音?”周炎敏锐地抬起头,外面似乎在吵闹些什么。
周炎和曹明赶快向外走去,Firework酒吧的营业区正乱作一团,史云波和打杂的梅天晓正在努力弄清状况,而一群穿制服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为首的一个高个子女人冷冷地发号施令:“把周炎交出来。”
+展开
文:汉尼
关键词:深度
文体:小说
原作:《黑暗之魂》、《血源诅咒》
cp:灰烬X猎人
灰烬和猎人的相遇时,猎人正在手撕一个亚楠镇民,是真正意义上的手撕,一枪崩个对面措手不及,然后一个贴身接近,手从子弹崩开的伤口处伸进去,生生把内脏血肉全部撕开,血肉开裂的声音很响,有点像灰烬杀死埃尔德里奇时听到的那些,接着就是肉体倒地的砰咚声。整个过程只用了三秒,干净利落到灰烬想为猎人鼓掌,实际上他也的确这么干了。
听到声音猎人才回过头来看他,那一刻灰烬毫不怀疑对方是把自己当成了猎物,或是敌人,总之是那些不友好的东西。但是接着猎人的蓝眼睛里就透漏出了迷茫,似乎是无法判断眼前这个一身盔甲的人形生物究竟是朋友还是猎物。
灰烬直摆手:“你等等啊,我是好人。”
猎人的手杖啪嗒一下掉到地上。
猎人自我介绍自己是猎人,也许以前他还有名字,但是玩偶和格曼都叫他猎人,那个名字已经太久没人提起了。
灰烬挠挠头,只好说自己是灰烬,名字没有,因为自己是被初火烧过的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被烧成了灰烬的前柴薪。
猎人问灰烬来自何处,灰烬说我之前还在古龙顶打银骑士来着,下一秒就看见你在我面前撕人。
猎人很认真地回忆了一下,说,我没听过古龙顶,有别的地名吗?
洛斯里克?法兰要塞?幽邃教堂?这些名字很响亮的。
这里没有那种地方。猎人坐在台阶上,火铳和手杖就放在手边,他屈起一条腿,另一条伸开了踩着下面的楼梯,优美的曲线被拉长舒展开。
那这里是哪?
亚楠镇。
这是个和洛斯里克不一样的世界,没有太阳,不再有火,也就意味着灰烬的使命不在了,往日的沉重责任在一夕之间似乎消散下去,他可以理直气壮地闲下来在小教堂里偷懒。这么一对比就显得猎人也很懒,他在教堂里休息,困的时候就找个隐蔽但舒服的角落蜷缩着,醒来就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发呆,那些扭曲的怪物就在他不远处走过,让人看一眼就能把昨晚的饭都吐出来。
这让灰烬一度产生了怀疑,猎人在这个地方究竟要做什么。
“我是为了治病而来。”猎人对他说,“但是用血疗的代价就是被拖进古神的梦境。”
这听起来像是被骗上了贼船?灰烬心想。
“所以?你的病现在如何了?”
“不知道,但是已经很久没有发作过了。”
“那你可以离开了啊。”
猎人摇了摇头,拾起了他的猎枪和手杖,向那些怪物走去。十秒后他甩掉手杖上的血液,向灰烬伸手:“要走吗,去找让你回去的方法。”
猎人的战斗方式很奇特,走路飘飘忽忽,侧滑和翻滚交替,却又异常狠辣,绕后、开枪、撕开血肉一气呵成,有时又直接冲上去和对方硬碰硬,手杖甩开就是一条长鞭,把对方抽得毫无还手之力,疯癫得很。
灰烬对于这种战斗方式不是很习惯,他总是喜欢扛着一面盾,靠着对方被弹刀的档口给对方一记背刺,在他的世界,技巧是个好东西,但是没有力量的技巧就是花拳绣腿。然而猎人拿出小木盾并告诉他这是这里最好的盾之后,他立即就放弃了战斗的想法,转而老老实实跟在猎人身后。
这算是个明智的做法,这座看上去和洛斯里克同等甚至更加繁华的城镇,凶恶程度却不亚于环印城,处处都充满了精巧却恶毒的陷阱。在连撞三次陷阱,被五个狼人贴脸之后,灰烬终于意识到为什么猎人的行走路线会那么诡异了——他全是在躲避陷阱。
“抱歉。”
那一天他们没能走出太远,不多时他们回到了小教堂,猎人拖着一身血,有怪物的,也有他自己的。灰烬不小心碰倒狗笼放出了疯狗,猎人替他挡了一下,被狗一口咬在腰上,最后猎人不得已拖着他在小巷里逃跑,被狗啃在身上好几口,血涌出来和衣服上其他怪物的血混在一起。
猎人的脚步已经有些虚了,倚在灰烬身上被他扶进去,他比灰烬高了半个头,腿长脖子长,挺像月光蝶,但是倚在灰烬身上时又仿佛没有重量,轻飘飘的,卡萨斯骷髅估计都比他重。猎人在角落坐下,熟练地摸出一管鲜血,灰烬还没来得及问猎人这是要做什么,就见猎人毫不犹豫地对着大腿猛扎下去。
灰烬看着猎人发出一声放松的叹息,身子逐渐软下去,呼吸也绵长起来。他靠过去,把猎人放平躺在地上,为了方便猎人睡得更舒服,他摘掉了猎人的帽子和面罩,那面孔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年轻俊秀,也更加苍白柔软。他本以为按照猎人的那个风格,他本人应该也是个疯疯癫癫的瘦削老头。
但是这个世界都是疯的,猎人只是他们中间不那么疯的一个,那么他的面孔比他们年轻一些也说得过去。
时间仿佛就此停驻,这里没有日升月落,只有永远的黑夜。猎人偶尔会出去,过不了半天又回来,多数情况下他不会受伤,衣服干干净净的,却是一身的疲惫,仿佛走出了很远。
灰烬也曾好奇过猎人为何不去其他地方转转,找找其他的人。
猎人指指空中的血月:“这里已经没有几个清醒的人了。”
“我觉得你还是算了吧,我应该是回不去了。”
灰烬和猎人一起坐在门口,看着眼前的怪物在地上爬。知道他们曾经是人这件事丝毫没有影响到灰烬,因为在洛斯里克这种事情也不少,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世界半斤八两。
“你……不传火了?”
偶尔灰烬也会想过火熄灭的世界。
如果火熄灭了会如何?那是灰烬曾经在大书库时偶然翻到的,有的学者在对世间种种观察后写下的推测。他们称呼那为深海时代,火已消失,所有来自火中的生命都将消散,亦或是回归他们最初的样子。深海时代已然有它的生物,就像火出现之前的巨树和古龙,新的生命也将诞生在新的黑暗时代。
“那个时候我应该也不在了。”
“你是不死人。”
“不死人也是来自火中。”灰烬给猎人展示他的腹部,从一部分血肉已经转化成了粗糙的树皮,甚至还有几片滑稽的树叶。
猎人摘下手套,指尖滑过那些树皮,灰烬已经感受不到猎人的手指了:“初火燃烧过巨树,于是我们从树中诞生,现在火已渐熄,我们也要回去了。”
“还有多久?”
“不知道,我有黑暗之魂,所以我应该能够活着看到初火熄灭的那一刻。”灰烬对于死亡没有什么抗拒的,灵魂被灼烧之后的沉睡就仿佛沉入深海,他看着光芒离自己一点一点而去,连同那些苦难和悲哀,而自己也在一点一点下沉。世人恐惧不死人就像恐惧死亡,后者意味着永恒的终结,而前者竟然能够从那终结中再一次返回。但是他注意到猎人的眼神不太对劲,故意打了个哈哈,“没事,我活得够长啦,好歹我也传了两次火。”
灰烬伸了个懒腰:“你又是为什么留在这里,你的病明明已经好了。”
猎人擦拭猎枪的手突然停下了,现在他摘下了面罩,此刻他蹙眉的表情远比那一天他昏睡时更加生动漂亮。
“你有想过要拯救一个人吗?”
灰烬顺着猎人的目光看去,从这里向远处看去,猎人目光尽头是一个跪在地上祈祷的背影,白衣在夜晚中白得似乎要发光,巨大的木轮靠在他的手边。
那时他只是个初出茅庐的猎人,躲在亚楠的角落中不知所措,他试着找寻一些还算清醒的镇民或是猎人同僚,但是很快发现,不论他做什么,他救不了镇民,而他的同僚们,不是死于狩猎,就是醉于鲜血之中,变成他们自己的猎物。
“我尝试过很多办法,但是我救不了他,除非我不去碰他。”
那个人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确切说是挚友般的存在,强大,温柔,和格曼不同,他陪着猎人在这个黑暗残酷的世界中逐渐站稳了脚跟。猎人毫不掩饰对他的景仰,于是,他替那个人去寻找了那个禁忌的地方,该隐赫斯特。
如果知道一切的结局,也许他就不会去那里。
第一次的时候他恍恍惚惚地走出该隐赫斯特,最后跪倒在雪地中,身边是马车的残骸和马的尸体,在梦中寒冷无法伤害他,但是他依然在该隐赫斯特的风雪中蜷缩起来。他想起那个在房子里求他去找爸爸妈妈的女孩,他从没给她带回过什么好消息,但她依然感谢他,她哭着说:“谢谢你,好猎人。”
最后他带回了小教堂的消息让女孩去那里寻求帮助,他自以为那是救赎,直到他从猪肚子里挖出了红丝带。
你救不了任何人,你所做的一切只会害死他们。
最后他一路杀回猎人梦境,当他手刃格曼时,他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等的神明。月神在血月中降临,巨大的手掌捧起猎人,手指收拢,额头亲昵地贴上来。
“优秀的猎人,你将会得到你的奖励。”
“你可以给我什么?”
“在这梦境里,你想要的一切。”月神的手掌裹着他,因为三根脐带的影响,她无法侵蚀他的神智,猎人有了和月神对话的机会。
“让这一切重来,回到我刚来到亚楠的那一天。”
“奇怪的猎人。”月神丑陋的脸抵上他的额头。
“我当然有。”
“但是在我再一次苏醒前,他就已经死去了。”
那日他直面埃尔德里奇时,他所爱之人还剩最后一口气。
我砍下了一位神明的头颅,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爱着他。我抱着他的半截尸身去到了重生之母的面前,我向那位女神发誓,我愿背弃我所有的信仰,我愿承担薪王的悲惨命运,即使化作蛆人永世匍匐于地,也要请求你,拯救我的神明,拯救他于被吞噬的痛苦和绝望中,请让这银色的月亮重新升起。
请求你,我请求你,重生之母,罗莎莉亚啊——
“看来我们是同病相怜之人。”猎人抬手去摸他的脸颊,蓝眼睛出奇地温顺,“你重复了多少次?”
“太多了。”灰烬喃喃道,他从没数过,但他知道那足够他摸遍洛斯里克的每一块石砖,轮回久远到连亚诺尔隆德的阳光都变成了久远的记忆。
猎人递给他一个物件,那是一个红宝石胸针,宝石明亮美丽,嵌在镂空的金属底座上。灰烬握着它,向猎人投来疑惑的目光。
“一个朋友的遗物。”猎人咧咧嘴,勉强给了他一个微笑,“挺好看的,但是我拿着没什么用。”
他看着灰烬,突然吻上来。
猎人的皮肤很白,也许是因为他长久地处在这片被黑夜笼罩的城镇的缘故,当他在黑暗中褪下衣服,躺在那些深色的布料中时,更是白的近乎发光,甚至一点疤痕都不带,光洁白皙得不像一个战士。灰烬的皮肤在长久的风吹日晒下变成了粗糙的小麦色,伤疤一层叠着一层,他说不准那些都是什么时候来的,是他成为灰烬之前,还是他醒来之后。
他们在小教堂的角落里相拥,猎人眼底的绝望和泪水在灰烬面前翻腾上来,如同他撕裂的肉体中翻滚而出的血液,在他们周身蔓延开来,猎人从没这么脆弱过,在灰烬怀里他仿佛化成了一滩破碎的血肉。灰烬吻下去,将它们一一收集好,聚拢,又将它们变回原本的那个猎人。
灰烬醒过来的时候,外面依然一片漆黑,教堂里被点上了蜡烛,老太太睡在椅子上,昏沉中叨念着一些灰烬听不懂的话。远远有犬吠声传来,猎人背对着他躺着,摘了帽子和面罩,解开了头发,身上盖着他的黑风衣,正睡得沉。他修长的身子蜷起来,缩成一小团,因为寒冷微微发抖。
灰烬抬手,从后面抱住猎人,怀里的身子温暖柔软,如同火焰。
“我想带你去看看阳光,亚诺尔隆德的阳光。”灰烬小声说着,他有些渴望猎人听到这些,却又希望他听不见。
猎人醒来时,灰烬已经消失了,仿佛他从未来过一般,连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他送出去的红宝石胸针躺在手心,被五指轻轻拢着,仿佛曾经有个人将它郑重地交还给猎人,并将他的手捧在手心。猎人裹着衣服坐起来,有点点月光洒到教堂门口,血月有时颜色会变得很浅,那个时候看上去就好似阳光。他突然就心痒了起来,仿佛找回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有什么已经枯死的东西在生根发芽。
“怎么了,我的朋友?”
阿尔弗雷德有些搞不懂他的这位小朋友,明明看起来那么年轻,做事却疯疯癫癫的,但他欣慰的是他的小朋友每一次都能清醒地回来,这多少让他有点放心。
小朋友站在他面前,左手猎枪右手手杖,还是穿着他一贯的风衣,只是盯着他不说话。这让阿尔弗雷德有些担忧他是不是又去亚楠外面疯了,但是仔细看他的眼神依然是清醒的,于是他觉得小朋友应该是又什么话要说。
猎人快速地贴上来,却在阿尔弗雷德身前半步停住。
“我要走了。”
“这次又要去哪?”阿尔弗雷德抬手,给了猎人他熟悉的治疗魔法。
小朋友的眼神有些暗下去,很快又明亮起来,那是他熟悉的眼神:“不回来了。”
阿尔弗雷德的手上一顿:“……那,路上小心。”
他再一次站在了月神的面前,格曼的尸体倒在他脚边,他从怀里掏出那三根脐带,一把全部捏碎。
“你终于醒悟了。”
月神再一次降临,
时间不会倒流,梦境重置了,但是死去的人再也回不来了,梦境基于记忆诞生,他追逐的只是一个停留在记忆中的幻影。一切早已结束,真实世界的阿尔弗雷德并没有他这位朋友,同样那个女孩也早就死在了兽灾中。
“是啊,但是我有了新的愿望。”猎人望着月神,突然露出了微笑。
他有些向往阳光了。
灰烬坐在篝火旁,山巅之上的太阳已经被侵蚀成了一个火色的圆环,面前的初火已经只有一小团篝火那么大了,他记得在他还没成为灰烬的时候,那时的初火燃烧起来足够把天空都吞噬,生命诞生在火中。如今火已渐熄,生命也要回归到他原本的样子,他们从巨树中来,在火焰燃尽之后就要回到树中去。他的树化已经开始了,但是由于黑暗之魂,那将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足够他看着这个世界重归黑暗。
他们救不了这个世界,就算他可以再一次从墓地中爬起来寻找薪王们的灵魂,但是下一次,再下一次呢?初火的熄灭几乎成了必然,他想起来洛斯里克那对依偎着死去的王子,他们唯一错的就是加速了这个进程。
在他最初醒来的时候,亚诺尔隆德仍是神都,如今连洛斯里克也陷入了混乱。
灰烬在迷糊中听见了那个声音,什么东西被撕裂的声音,按理说这里是初始火炉,不会再有人来了。
他看见了猎人,确切说是不成人形的猎人,他的皮肤变得黏腻半透明,带着某种水生生物才有的光泽,那双曾经缠绕在灰烬腰上的修长双腿也没了,一团一团的触手支撑着他走过来。他的面容也已经模糊,看上去就像潮湿人形——那些不需要火就能诞生的生物。但是灰烬确认,那就是猎人。
“你怎么……”
猎人直接扑上来,所有的触手绕上灰烬的身子,灰烬伸手去抱他。
“你说的对,这个世界的确是没有希望了,但是我的世界也毫无指望。”
“如果可以,我想和你一起死在深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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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死神扬鞭而来》
作者:橙子
正文:
火车仅跑过一半的行程,半个小时前,火车头却已锈在漫长铁轨上的某一点上。
囿于教养,绅士淑女们平和地忍耐着空虚时光。一位年轻女子打开车窗向外观望:顺着蒸汽的轨迹向车头处追溯,一列蠕动的黑线恰巧将铁路拦腰截断。乡间的风托起女子的发绺,吹红她的面颊,她兴奋地唤了一声:“鸟!”语罢,她扶住同行人的肩膀,“爷爷,您看那些人:鸟嘴头套、羽毛披风——他们穿得可真像鸟!这下您观鸟当真不用搜索树丛了!”
同行的老人掀起眼帘望了望对桌的陌生男人,压低声音阻止道:“伊丽莎白!我的傻孩子啊!”陌生人倒也不恼,他合拢十指,微笑着说:“先生,我们应该是遇上'乌鸦之秋'了。看环境,我们正停留在王都西北方的西克可利一带。秋收时节,此地抢食的鸦群总是数量众多。为此居民会化装成乌鸦的模样、模仿乌鸦的行为离开村庄出游,以祈丰收。”
老人合上报纸——他在看小说板块——从鼻子里哼出一点声音:“嗯,真是令人遗憾的习俗。”
“如您所言。”陌生男人附和道。
“爷爷要去的观鸟点也是这样吗?”伊丽莎白搂住老人的胳膊问。她毕竟是个年轻孩子,正是耍性子的年纪,况且极可能早被惯坏了:她说这话时,眼睛透过鬓边散落的鬈发瞟向本要结束对话的男人。在她恶作剧般的目光下,男人海蓝色的眼瞳轻轻颤抖着。
“先生,与您交谈非常愉快。……我是阿莱克•霍利斯,此行要前往苏恩•德莱克村。冒昧一问,您要去哪呢?”
“苏恩•德莱克?”
“我与您同路吗?”
“不!……你也是去观鸟的?”
笑容再次于阿莱克•霍里斯的唇边绽开:“是的。而且我听说苏恩•德莱克的鸦肉馅饼是一绝。”
“怎么可能!我从没听说过,至少不会端上正经餐桌,那也太晦气了。”
“是这样吗?”
“是这样没错。你年轻,可能不知道苏恩•德莱克曾经出过的怪事……”
“即便发生过怪异事件,您也要去吗?”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七八年了。”老人喃喃地说,“没人确切地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捕风捉影的事不必太信。”
“……'有什么可怕的呢?',是吗?”阿莱克•霍里斯说,“正巧,我这有一些关于苏恩•德莱克事件的……口述。您听后再做决定,如何?”
“爷爷!”伊丽莎白欢呼道。老人按下孙女的肩膀,他不断扫视霍里斯的脸,喉咙里发出猫一样的呼声。“你讲讲看吧。”他终于说,“伊丽莎白,让佩吉过来带你去吹吹风。”
“爷爷!!”
阿莱克•霍里斯摊开双手:他的外套扣眼里别着一朵新鲜的蓟花,他小心地拨正垂头的花后,花朵又落入霍里斯左胸侧的衣褶阴影中。“那我开始了,老先生。”
“克莱德•布瑞吉的兄弟巴赫失联了。巴赫鳏居,他住在花园大街一栋完全属于他的宅邸中。巴赫独来独往、不宴宾客,平日与克莱蒙也少有往来。克莱德发现巴赫失踪的那个早晨,新入职没多久的他推开上司,冲向巴赫的家。他在那找到了巴赫尚未寄出的一封信件——写给克莱德的信件。他的兄弟是一名建筑师,他曾经参与了多次王都重要桥梁的设计,工作十分繁重——而他在信里写'辗转反侧以至于无法专心工作,想去外出一段时间散心疗养',并大谈乡下某某村庄空气如何如何,还嘱咐克莱德近日不要登门拜访。于是顺着这条信息,克莱德动身前往兄弟向往的小村,而这个村子里有这样一则传说:'死神骑着由排泄物变就的鸦群组成的马走过,途径处无不生灵涂炭’……”
“……克莱德到访时已接近黄昏,他入住前用余光瞥见了一个穿着黑色斗篷、骑着黑色瘦马的人在旅馆邮箱旁徘徊。次日晨间他在旅馆用餐,下榻旅店的早餐并不丰盛,食物种类寥寥无几,好在份量充足,足以果腹。旅馆主人布鲁克是个热情好客的男人,他亲自为克莱德端上自制面包,而克莱德借此机会为向老板套话,却被老板用主食配方搪塞了过去。老板天真烂漫的小女儿却意外地健谈,她给他讲了村子里流传的故事,克莱德则告诉小姑娘他昨晚的见闻。小姑娘听后十分吃惊,她开始怀疑是不是死神来了。她说之前店里也来了一位布瑞吉先生,说不定这是一个预兆,死神是来找拥有这个姓氏的人的——克莱德自然不相信。他问小姑娘:之前那位布瑞吉去哪了?
“小姑娘说他在小村闲逛数日,却时刻念叨着石块、木料和什么图纸,某天寄出了一部分信件后他没用午餐便急匆匆地走了,走的时候没有问列车发车时间。镇子外部周边有几处地点他非常感兴趣,也许他再会去那一带。
“虽然不符合礼数,寻兄心切的克莱德依然请求小姑娘带她去那几个地方看看,小姑娘欣然同意。走在路上,溪流与小路伴行,泥腥味、接骨木的气味与工厂污水刺鼻的异味充斥着溪畔,克朗、克朗的杂音总环绕在克莱德身旁。为了缓解紧张,克莱德决定扮演一位稳重的长者,他给这个孩子讲起了巴赫小时候与河流的轶闻,那个永远让父母担心的、木讷寡言却会为了人造鸟巢的摆放角度而与父亲争个面红耳赤的巴赫。而小姑娘却讲起了自己哥哥的故事——她那上城工作、在王都定居、最后再也没回到老家的哥哥。她的哥哥在王都什么都干过,干得最久的非水下建筑工莫属。她还说她的哥哥水性很好,但在王都却不得不进入箱子里工作——因为修一座桥在水下花的时间实在太久了。
"通往村外的马路不平整,路面有许多沟壑与坑洼,人或车马经过便会激起浮尘。为什么不修路呢?小姑娘踢了踢坑洞内凋零为粉灰的土壤:'哦,不必担心,总有一天这里会长出花朵与麦子来的。'克莱德问了过路的鸟的名字、问了这个小镇里别的年轻人的去向(这里的人基本都姓布鲁克)。而克莱德逐渐回忆起兄弟抗拒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委托方与社会舆论带给他的巨大压力。
“爬上一座小丘后,小姑娘向他展示了他兄长最感兴趣的地方:一片靠近河流的开阔地带,那里已经可以看到河对面一家小型工厂的轮廓了。小姑娘说那里是传说中死神的灭亡之处,颇具传奇色彩。克莱德凝视着那片区域,发现泛黄的草甸中隐约有黑色的影子闪动——他本想冲着影子呼唤巴赫的名字,然而这念头立即随着高草的起伏熄灭了:影子竟在风中忽地散作一堆墨点,并向西边的丛林流去。
“克莱德指着它们问:'那是什么?'
“小姑娘寻声望去:'喔,那是下午的太阳。'……
“……是的,午后的太阳在西沉,小姑娘说的没错。克莱德只是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罢了。他只能以沉默相对。克莱德没有立即回到房间,他在外面走了走。没有溪水的小道上依旧充斥着敲击地面的声音,时远时近。本打算打道回府的克莱德这时意外撞见一场对话:有人嘱咐某个小厮模样的小孩,让他绕开旅馆走,不要与旅馆内的陌生人说话。克莱德逮住小孩并逼迫小孩告知他原委,小孩只能把克莱德被截下的电报——已经被揉皱了——还给他:原来巴赫今早已经发消息来了,电报告诉克莱德,巴赫'已返速回详见信。'
“克莱德痛斥,说昨晚看见的骑马黑衣人莫非是来偷自己的信件的,压根没有死神这回事。这时小厮睁大眼睛说:'先生,死神是白色的,因为它是从排泄物乌鸦中生出的虫卵里破壳的蛆,最终死神会被乌鸦马甩下去摔死,乌鸦们做完这些事情就爬回了各自所属的泥土中,滋养下一轮的谷物与野花'……
“克莱德听过这个故事,联系到小姑娘白天所说的话,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他冲上旅馆房间,拿上钱与手枪,也顾不上衣物行李,急忙向车站赶去。刚踏出旅店大门,他就看见昨晚的黑衣人佝偻着站在邮箱前,而那个故弄玄虚的家伙一看见克莱德的脸便尖叫着扔下手里的东西夺路而逃:又是一封寄给克莱德的信,信封已经被黑衣人粗暴地撕开了,内里露出一小行字。不过此时克莱德来不及读信也来不及生气,这时他只想尽早离开此处。他不愿意再与村人接触,因此无法乘坐任何代步工具,只得步行。因为走的是出村子的路,有些部分与白天他走过的路是重叠的,月光很亮,洗刷着遍布漩涡状阴影的坎坷路面,伴行的河流安静得不像话。是谁在影子里?是谁在灌木中?就在那段路上,他看见一只黑色的马喷着响亮鼻息从远处向他走来,
" '克莱德我的小弟,你必须离开那个地方你不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它漆黑的躯体披被满月惨白的光亮,显得狂野又雄壮;
" '理智告诉我那不可能,但它确实在我耳边嘶鸣'
"它的肌腱似乎是在跟着它的步伐抖动,但那运动着的轮廓随即暴露出交错的鸟嘴与羽翅来——
" '那是——'
"那是一团啸叫着的乌鸦,那是乌鸦组成的黑马。 它向他走来——口嚼子泛着热气,歪歪斜斜挂在嘴边;它向他走来——眼瞳上翻、涎沫外溢、浊气冲天、黑蝇嗡鸣;它向他走来——他向他走来——他向它压来——慌乱间克莱德拼命攥紧了枪:砰!砰!砰!砰!砰!苍蝇与乌鸦轰然坍塌,月光下、小路旁,流水淙淙、银白色。
“克莱德扑倒在地,嘴里涌上一滚食糜的气味,他嘶声大笑起来,被呕吐物呛得咳嗽又大笑起来。你来啊。你来啊?他只觉得力竭,浑身痉挛不止。他大口喘息,余汗浸透了他的衣裳。你来啊,你来踏碎我啊。他支起自己,目及溪水闪烁处:那竟立着一位赤足的少女——
“旅馆老板家的小姑娘踮着脚站在溪边,向溪里张望着。克莱德顺着小姑娘的目光看去:他看见上游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水面上浮沉。近了,那是一具被泡得发白发胀的死尸,小姑娘出神地盯着死尸的脸露出微笑,用欣然且颤抖的语气念道:
“ ’最后的最后,死神——这白色的虫卵在强健而汹涌的血管中溺亡。’
“那正是克莱德的哥哥。
“那周的报纸上刊登了这样一则通告:
“通告:昨夜王都 褐桥上有一人跌落,距目击者称失足者失事前曾于桥上狂奔。失足者遗留灰色呢大衣一件、空弹手枪一把、火柴半盒、镇静药物一瓶(其中药物已尽)、证件若干,据此警方确认失足者姓名为巴赫•布瑞吉,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天啊。”老人说。
“白色是好颜色。”阿莱克•霍里斯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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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5大纲改动版,非常柴JPG。并非完整剧情,我祈祷活动能延期TATT想认认真真把它写完。
故事还需要调整。
想要读者老师们锤我(尤其是剧情),想写好它orz
另:想问问空空那种转场奇怪(讲故事讲不干净)的缺陷有没有好一点点hh
免责mode:求知/笑语
+展开开头尽显诡异的感觉了。
老人和陌生男人的对话让我感觉有点跟不上他们的情绪,仿佛他们之间的对话和情绪是完全断节的,让人找不到头绪。
线索四散且琐碎,我经常看着看着就不知道一开始打算干什么,不过至少画面感很满,不会让人在看的时候真的完全放空,这种浑浑噩噩的感觉大约一直到修桥结束。
不过看到后面我完全惊了,后半段的节奏忽然变得很快,以至于虽然看得懵懵懂懂但是让人忍不住跟着节奏去走。
老实说如果故事有超过两层的含义的话,我一般懒得去探究最深的那层,即使如此我对这类故事也有一点自己的想法,大概就是类似于现在这样,即使很多地方的场景令人眼花缭乱,但是却不自觉被某种特别的感受吸引,以至于能够坚持读下去,可能吸引我的一直都是这种眼花缭乱的感觉——是橙子的魅力!
以及夸一夸,我好久没见到这么谨慎的引号用法,简直可以独立写一篇引号用法大全!(但是错别字和某些格式问题须注意)
最后说转场的话倒是挺干净了,反而是连贯性做得还有欠缺,比如人物的对话和性格表现的脱节,因为不深究的话,我觉得最顺滑的人物性格的处理大概只有巴赫一个人,从初来乍到然后到深入后猛然意识的恐惧,他的情绪和表现与外在环境给予他的刺激是一致的,我可以明确感知到他应当恐惧的部分。
文:梨七生
关键词:假面舞会
题材:小说
标题:《舞会·晚餐》
正文
辛斯望着眼前的大门,神情麻木。
华美的衣装和精致的面具,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没有买或者租过这些只凭肉眼就能看出价值不菲的衣着,哪怕只是有些剐蹭和磨损也足以让他半年的薪水泡汤。
可这些现在就穿在他的身上,打扮得像个中世纪的贵族。
令他如此的不只是衣着,还有他缺失的一段记忆,这段记忆时间并不长,但却让他把来这里的原因和昨晚睡着之后的事全忘了。
手背上清晰的痛感告诉他这不是梦,但面前的大门明显不属于他的“现实”。
一个百货公司的普通销售,何德何能来到上流人士的庄园,这种顾客如果要接待起码需要经理或者管事级别的领导。
而他明显不够格。
或许是觉得再胡思乱想也无济于事,他试着推开面前的门。
就在手即将接触到门的时候,门主动开了。
宽敞的大厅中正在举办假面舞会。
参与者们身着不输他的华丽打扮,有的在跳舞,有的在交谈,一派和气的景象。
辛斯走进大厅,试图寻找一个落单的人攀谈以了解情况。
一位年轻女性走了过来,虽然脸被面具挡住,但金色的秀发让辛斯想起了他的初恋。
“这位小姐你好,我叫辛斯,能否占用你一些时间?”辛斯主动叫住了对方。
“哦,当然可以,先生你好,我叫简,不得不说你和我前男友的气质过于相似,在看见你时我吓了一跳。”
“希望他和我都没有给你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简笑着揶揄道:“那混蛋对待事情的处理方式让人窒息,虽然是我不对在先,可他简直比深冬时郊外的雪湖还无情。”
辛斯急忙辩解:“我可不会这样,我和初恋分手的时候她甚至都没反对。”
看着辛斯手足无措的样子简笑得更开心了:“好了,所以辛斯一你开始找我有什么事?”
“说来奇怪,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舞会了,就连这身衣服是什么时候穿上的都没有印象,也不知道主办人是谁。简你知道吗?”
“这舞会就是德蒙老爷邀请一些人过来玩而已,既然过来了你肯定也在邀请名单上,不用担心。”
“德蒙老爷是谁?他在哪里?他应该知道来龙去脉。”
“放轻松。”简安抚道“既然来了何不玩得开心点,等到晚餐时你想知道的一切都会有答案。”
辛斯不再追问,他望向简的眼睛,那汪碧蓝简直能滴出水来。
这让他想起初恋来。可她不叫简,也不会出现在此地。
毕竟,是他亲手把她扔进郊外的雪湖,而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年了。
“辛斯先生?”简注意到他在盯着她的眼睛发愣。
“哦抱歉,你的眼睛美到让我有点出神。”辛斯局促地回答道。
“谢谢,我的朋友都这么说。”简摸了一下被颈环装饰着的脖子。“我该去找朋友们了,有机会再聊。”
说完不等辛斯反应过来就匆匆离开了。
他望着简离开的背影有些愣神,恍惚中想起初恋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纪。
摇摇头,他走进人群中,试图继续找人了解情况。
一个男人成为了他的目标。
此次与会的宾客们不知为何都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个男人也一样。
他很像辛斯大学时认识的好友莱恩。
“先生你好,我叫辛斯,方便占用你一点时间吗?”辛斯打量着对方,试图确认他的身份。
“可以,辛斯先生你好,我叫约翰,有什么事吗?”约翰正了正自己头上的礼帽。
“请问你知道德蒙老爷是什么人吗?不知为何我失忆了,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来这里,也想不起来德蒙老爷是谁。”
“德蒙老爷啊,他是个慷慨的慈善家,在我迷失的时候他为我指明了方向。”约翰似乎非常在意自己的帽子,总要扶一下好确认它戴在应该在的位置。
辛斯也注意到了这点:“约翰先生似乎很在意帽子?”
“不,只是头上不巧受了伤需要用帽子遮一下。”约翰解释道。
“真是抱歉。”辛斯道了歉,心中却若有所思。
“我要去找朋友,先失陪了。”约翰似乎不愿意说更多,只道了别就匆匆离开。
辛斯还没回过神来,脑中想着莱恩的死状。
他一点也不后悔,毕竟莱恩翘了他的女朋友,还在他去质问的时候出言辱骂他。
“你就是个混球!”这是莱恩的最后一句话,在说完这句话转身要走的时候,辛斯拿桌上的金属摆件重击了他的头。
一招致命。
之后的处理方式当然和他出轨的初恋一样扔进了雪湖里,整个过程轻车熟路,完全看不出是第二次杀人。
一开始他还在担心警察会找上来。可巧的是两个受害者一个与家里关系冷淡,另一个是孤儿。
他们的消失甚至没人报警。
可他们两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想着或许是自己过于神经质,辛斯继续寻找着看起来熟悉的人,一对儿夫妇进入了他的视线。
“先生女士您好,方便打扰几分钟吗?”熟悉的开场白。
男士开口了:“你好辛斯,我是强尼,这是我爱人珍。”
“我因为不明原因失忆了,忘记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也忘记了德蒙老爷是谁。”
“哦,那真是可惜。”珍回道。“德蒙老爷是个慷慨的人,他邀请客人过来一般都是为了吃喝玩乐热闹一些,没什么特殊的意思。”
强尼接过话茬:“只可惜我和珍之前吃了些不干净的东西,现在完全没胃口……”
他看了看表:“还有一会儿德蒙老爷就来了,我们先去准备一下,小伙子玩得开心。”
话音未落二人就转身离开,甚至没给辛斯挽留的机会。
望着二人的背影,辛斯想起了那顿和初恋父母的晚餐。
那时初恋已经死了半年,当初恋的父母敲开辛斯的家门的时候辛斯甚至没想到他们会来上门。
“你知道我们的女儿去哪里了吗?”这对夫妇似乎对于联系不上自己的女儿很是不爽,但却还没到要报警的程度,也许在他们眼里只是小姑娘又闹脾气了。
即使事发突然,但辛斯却早已想好了借口:“我也不知道啊,我的女友早就和我的朋友一起跑了。即使是我也联系不上他们。”
两人正准备走,辛斯却把他们留了下来,还请他们吃了自己做的大餐。
这一留,就再也不用走了。
然后就是感人的团聚时刻,一家三口和女儿的男朋友齐齐整整。
悦耳的铃声打断了辛斯的思考。
人群开始嘈杂起来。
一个绅士模样的中年人从内室走了出来。
“先生们女士们,欢迎来到我主办的假面舞会,希望各位玩得开心。”
简短的发言表明了他就是德蒙老爷。
辛斯错身上前:“德蒙老爷,方便打扰一下吗?”
德蒙老爷看见辛斯似乎有点吃惊:“这不是辛斯吗?怎么了?”
辛斯说了自己失忆的事,试图从德蒙老爷那里得到答案。
“呵呵,别想多了,一起来吃个晚餐吧,到时候就知道了。”
德蒙老爷带着他走进屋内,富丽堂皇的装饰令他目不暇接,可内心的疑惑却只增不减。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一阵眩晕,随后不省人事。
再次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盘子上,面前就是身形变得巨大,穿戴整齐准备开餐的德蒙老爷。
餐叉穿过身体,德蒙老爷斯文的进食方式此刻却成了辛斯的酷刑。
直到辛斯的最后一声尖叫消失在德蒙老爷的喉咙里。
“味道不错。”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展开
【匿名评论】断断续续看了几篇七生的文章,恕我直言进步甚微……想要写出好的文章不仅仅要堆量,也要多加分析写过的文章的优缺点,积累好经验后再对当前这一篇反复打磨,可惜我既没有看到经验积累,也没有看到打磨痕迹。
就这篇文章而言,首先还是有着一贯的节奏感不好的毛病。七生的文章喜欢把段落分得很琐碎,虽然过多的分段本身并不是影响节奏感的主因,但在写作的过程中,仍然应该意识到“从哪里到哪里讲的是哪件事”,让相关的段落之间能够抱成团,具有阶段性意义的分段能体现出逻辑的转折或情节的推进,而不是想到哪里写哪里,想分段就分段。
举个例子:“而他明显不够格。/或许是觉得再胡思乱想也无济于事,他试着推开面前的门。”这两段,从文章整体看这个分段正好是两端结构过度的位置(从开头引入过度到正式剧情),但从语言上看,后一段的文字却只是在单纯地在承接上一段的信息,自然延伸下来的一个段落,我个人认为这种内容结构和语言上的错位就是导致阅读起来节奏感不佳的主要原因。
建议的修改方式是,后一段不要使用人称代词,而是直接使用人物姓名,同时把后一段主人公的动作写得更具仪式感一些(例如,辛斯想到这里,无奈地摇了摇头,觉得反正再多想也无济于事,干脆试着推开了面前的门。),实在不行哪怕多空一行,观感也会比现在好上不少。
第二个常见问题是前面写过的设定写到后面就忘记补充交代。例如“手背上清晰的痛感告诉他这不是梦”,看到这里可能会想到是不是有人给他打了药,或者做了什么改造,但结尾又过于超现实,最后的场景转换也只是使用了“突然感到一阵眩晕,随后不省人事”这种和开篇设定给人的印象不太相符的操作。
要解决这种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写完之后通读几遍,这篇文章交稿时间也没有那么踩死线,多读几遍改一改这些矛盾点应该还是来得及的。
最后,有时能感觉到七生过于执着于一些帅气,或者说中二的情节设定,并以此作为整篇文章的写作核心。但有时一篇文章就真的只有梗本身这一个亮点,或者说前后的文字并不能足以撑起这个设定的分量。这篇文章的问题是前面本来好好交代了辛斯“犯的罪”,但结尾的报应如此之突然而勉强,甚至有些莫名其妙。
这个问题不好解决,我认为还是要下笔之前多想,前后情节的铺垫要足够完善,而不是像欧美电影那样加一些无关痛痒的调侃最后直接把梗丢出来(事
终于有机会集到你的卡了,真是太不容易了。要是没有这次的活动,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集到你的卡,这对于强迫症来讲真是一种折磨。
看了一下你寥寥无几的几篇文章,找到一篇最近的,真是比我入群时间还要久远的一篇文。
好了,感叹完了开始扯淡,啊不是评论。
上个月的时候就看了一遍这篇文,当时给我的感触还蛮深的,但是因为没有时间就没有写,到现在再看一遍,印象中的滤镜淡了很多,但我仍旧很喜欢这一篇文章。
看了一下下面的匿名评论,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和他几乎持有几乎完全相反的意见。
首先整个剧情的设计的巧妙,已经毋庸置疑了,主角,在某个夜晚非要进入一场宴会,让这场宴会他中,他遇到的每一个嘉宾都是之前杀死过的人,最后真相揭开宴会的主人登场时,主角昏厥后成为宴会上的一道菜肴被大众分食。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而这种报应不是那种非常直白的,杀人者人必杀之,更像是那种诱捕老鼠时提前放下的长长的食物,老鼠一口一口吃掉了,为他提前准备的相遇,在铁笼前犹豫片刻后还是钻进了笼子里。
在剧情上,唯一让我感觉的不够的是后半部分和结尾处缺少了一些与之前伏笔相匹配的高潮,所以在这里建议把反转处理的更繁复一些,把这里的情绪架得再高一点,像是老鼠进铁笼子前最后的警醒以及在笼子内的挣扎的话就更好了。
我也想过其他几种结局,比如他惊醒发现自己也在警局或者是在地狱,但无论怎样想都没有现在处理的更艺术,只是现在的结局有些干瘪,如果能丰满起来的话,想必一定会非常好看。
美中不足的就是对于文字的处理,虽然流畅,但是太简单,太白了,能看得出来,从头到尾作者给每一个角色都留下了大量的伏笔,但是这样的伏笔实在是太过于暴露,以至于缺少了吸引力,尤其是多少在一些悬疑元素的文章中,这样的缺点是致命的。毕竟就算是老鼠也不会上一眼就能看破底细的当。在这里建议作者不要写的太满,适当留白,一点一点的引导读者往下读,而不是一下子把读者喂饱。
在角色问题上,其实和文字问题上犯了差不多的错误,都是写的太白太满了,尤其是每一个人物和主角的相遇,都是带着任务来的,所以人物形象都很流于表层。在这里建议不要,过于局限对于人物的描写,即便他们是指引NPC,在文章里出现的最少也要是个活的NPC形象而不只是一个问答机器。
总之思路真的是太棒了,文字上要万土多花一点心思就好
2020.10.18
虽然写在故事里是温暖慵懒的代名词,但我真的很讨厌晴天下午的阳光。温暖但让人恐慌,就像在精神上刷了油放在太阳底下炙烤一样。凡是照进阳光的地方,都吵闹得让人绝望。
要我说,上午就应该阳光灿烂,下午就应该下雨,等到傍晚时天光从地平线上来,层层雨云从天际渐次散开变成漫天霞彩。然后夜空晴朗极了,前半夜星月之海里有人放牧云朵,后半夜天空只属于银河。等到太阳升起,晨曦带来新的灿烂早晨。
只有下午必须下雨,只有下午应该在黯淡的乌云和清清的雨声里度过,应该窝在昏暗的屋里做事,或者到外面的雨里发疯。
哪一样都比全遮光窗帘都挡不住的疯狂日光要好。它特别没礼貌而且聒噪。
它会闯进屋子里,把你原本舒适的环境搅乱,进而从眼睛里闯进你的脑子里,非要折腾到你注意它。就好像在你需要安心做事、尤其是需要沉浸在某个状态里的时候,拼命在外面拍门大喊大叫,一定要破坏你的创作情景和心情的熊孩子。它打扰你并没有别的意思,它找你、这样折腾你,并没有任何事情要做或者要告诉你,只是想闯进来让你注意它而已。
你没法拒绝,因为它熊得无孔不入。就算拉上窗帘也能看到一个老式电影一样的亮方块儿在漆黑的窗帘上亮起来,你不得不尽量让自己无视装着你意志的这个方盒上被人开了个漏光的洞,想尽办法把精神集中起来才能稍微削弱它的影响,因为它太晃眼了。
如果你的房间没有遮光窗帘,那就更惨了,它会围着你转,跳到你身上,逮着你捶,直到你忘记脑子里所有的事情,什么计划都执行不了,被它气得七窍生烟却拿它没办法——怎么着?你还能把光赶出去不成?
它真的很烦,如果你有完全不透光的房间还好,它进不来。可是一旦有一个孔,对,只有一个孔的时候,它漏进来的那一小点光又别具欺骗性。这一点点的光给你安静生涩的感觉,好像知道自己不讨你喜欢,这次是拼命钻着缝跑进来,赔礼道歉的。万一你桌上刚好有一些亮晶晶容易反光的小东西,它就会给你变把戏,在你桌上投下漂亮的光影,哄你高兴。万一有水,唉,水从来是向着它的,会陪它给你弄一片微微晃动的光纹,让你的意识沐浴在其中,直到心里像沉在水底一样平静,我猜你也会像我一样在注意到那光做的水时会心一笑的。万一这个时候你妥协了,开始觉得“下午的阳光其实也挺可爱的”,那你就完了,你迟早要放它进来。然后你就要迎接洪水一样的猖獗的光,原形毕露横冲直撞涌进你的房间,即使你大脑被它吵得一片空白,也一定能意识到自己在后悔的。
它只有在累了的时候才可爱。到傍晚,它没那么精神了,不那么明亮了,带着侵略性的,像是在眼睛里装了白炽灯似的颜色也变得柔和多了。这时候才像是能够沟通,能够说话的样子,才能放弃给你添乱,偶尔也送你一些带着晚风和花香气息的灵感。到最后它可能给你瑰丽霞光作告别礼,然后跟着下班的太阳一起回家。
这个时候你也许会觉得它还是蛮懂事的,有种少年到了青春期的腼腆和秀丽。甚至可能还会觉得它有点英俊,进而觉得那活力四射的样子其实也不赖。
但别忘了,如果明天是晴天,到了下午它就会故伎重演,继续拍门大叫给你捣乱。下午的阳光是不会长大的,它永远都是熊的。即使在傍晚它能在两个小时内长成浪漫的少年,也一定会在第二天下午变回去。
但人又能怎样呢?太阳上班是势必要带这个熊孩子的。我只有期待到了下午雨能来接班,让太阳干脆别来了。
说实话,在这么写的过程中,我又开始发觉这个小混蛋的可爱之处了,但是为了自己还能好好做事,就让它停留在想想的层面上吧。
你瞧,这家伙闹得我停下手里的事,写了这么多字来骂它才冷静下来。我不指望所有人都跟我有一样的想法,要是你喜欢,那就都给你好吗?求求你把它带走,让我能清净清净。
但这不现实,我也只能想想罢了。
唉,继续干活儿。
好——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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