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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琳艾
“为什么我们要在这个黑白的房间里对话?”
=“因为有人说这样的环境更适合谈论爱情,管他呢。”
“你指用文字更适合?放屁吧。”
=“我也这么觉得,但毕竟那个不知名的人没有比这更好的环境让我们聊这些。”
“一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情啊爱啊,羞不羞。”
=“没办法,这么多年我就是这么喜欢你。你不想谈情爱,那么我谈条件也行。”
“?什么鬼东西。”
=“请你和我结婚,我的各方面条件在相亲市场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我有被你吓到。”
=“距离你上一次拒绝我已经四年了,麻烦你说说这次拒绝我的理由。”
“我不喜欢只会在黑白文字里讨论爱情的人。”
=“那我用彩色的字体。”
“?”
=“开玩笑的。不过不管你举出什么拒绝我的理由,我都能想办法解决掉。”
“正常点,我害怕,咱们不是来这个房间里聊天的吗?”
=“唔,我只是偶尔换一换追求你的方法罢了,偶尔试试正攻法。为什么还不行?”
“那不就正好证明了我不是玩弄你的渣嘛。”
=“也没见过有能钓着别人这么多年的渣。”
“怪我咯?我才奇怪为什么你能喜欢一个人这么多年。”
=“为什么我不得不被本人问这个问题?还是别人经常问的,我都答厌了。”
“愿闻其详。”
=“和你说是浪费时间,你根本不懂爱情是什么东西。”
“你就知道了?”
=“比你知道,我可揣着心思希望你早点爱上另一个人,然后让那个人渣一渣你,这样你才会知道我是什么心情。”
“你说啊,我先学着也没关系。”
=“行,那你听好了,接下来我会开始大段独白。”
“因为很无聊的样子,我可以发会儿呆等你讲完吗?”
=“可以的,反正都是你没法理解的东西。……在我的理解里,我相信爱作为一个概念有其原型,而任何从其衍生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真爱。”
“我忍不住想用个表情包。”
=“问号很多的那个吧,我知道,别打断我。——所有美好的感情都可以源自于爱,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母子的关系。但爱情不一样。爱情与爱,是实体与倒影的关系。”
“小孩皱眉.gif”
=“爱情是爱站在湖面,望向湖里时所看见的东西。也是我对你抱有的感情。”
“嗯,果然完全听不懂。”
=“很简单,说白了我喜欢你就跟我喜欢我自己是一样的。你能理解人都是自利的生物吧,那么喜欢你就是喜欢自己,时间长点有什么关系?反正没有区别。”
“能不能说点阳间的东西?”
=“行啊,请你和我交往,实在不行炮友也行。”
“这个不行,我很单纯的。”
=“你真的好麻烦,我喜欢你也不行,想睡你也不行,考虑现实因素结个婚也不行,你到底要怎么样?”
“我想玩高达。”
=“我也想玩,我还可以给你买,甚至可以跟你玩,这个转移话题好生硬,不及格哦。”
“谈恋爱哪有高达好玩。”
=“你现在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被关到这种黑白房间里了吧,省得你说到一半去玩去了。
“我也可以装死。”
=“确实可以,但这样我就会开始对你读情诗,也可以吗?”
“……”
=“XX,看着我。”
“干嘛?”
=“没有,我就想看看你的脸。”
“这里是黑白的,你什么都看不到。”
=“但只要能感受到你存在于此,我的眼前就会有你的脸。真帅啊。”
“你的审美真的一直有问题。”
=“是你们一直都低估我有多喜欢你。”
“有多喜欢?”
=“你想听哲学的还是文学的?”
“……有什么区别啊。”
=“哲学版本:我有多爱自己就有多爱你。文学版本:我爱你。”
“就这么简单?”
=“你看不出这三个字有多少程度吗?”
“你就算换个黑体字也不行。”
=“看看,就是为了你们这些人,作家们才不得不把这简单的三个字演变成一段又一段的铺垫,换了一种又一种的比喻,去拼凑一个又一个哀伤甜美的故事。本来多简单一句话呀,要人理解就变得很难了。人类的共情能力实在是过于糟糕了,你就不能自己代入一下读过的所有和爱情有关的故事吗?把它们全部加起来,就是我爱你的意思。”
“我没怎么看过这种故事,真是对不起。”
=“没关系,反正我也很享受对你告白时,你每次都能找出新的转换话题,很有趣。”
“对啊,那我们从这里出去的时候吃点什么?”
=“吃点那些你不要的吧,反正也没有什么用处。”
“我不要的?什么东西?”
=“我的爱情。”
“我才不要吃啦。”
=“说的也是,走吧,和你聊爱没有什么意义,咱们还是离开这里去吃顿好的吧!”
“你就这样放弃你的爱情了?”
=“怎么可能,你想的美,我永远喜欢你。”
- END -
+展开【歷史評論搬運】
01,
这篇文章很神奇。全篇都是对话,乍读之下让我有点一头雾水,但是继续向下读,结尾却让我会心一笑。
——KishibeYui
02,
琳艾,是你写的吗,多年明恋求而不得,天然渣男,哲学探讨,按头输出观点,这些元素加起来我还没想到更符合的。
“爱情是爱站在湖面,望向湖里时所看见的东西。”这个说法很有意思,感觉你肯定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233
——艾連
(没错,就是区区不才在下我用半小时写完的。——琳艾)
03,
这篇虽然很简单,但读起来却很有意思。
一场一方永远逃避一方永远不舍,所以永远不结束的攻防。
——淺間
04,
看完感觉就,啊,果然是糖啊。不接受并不代表爱恋双向不成立,彼此作为独一无二的追求者和被追求者,哪怕都不改变到死还不和结婚没两样。——又是把狗骗进来杀的文
——Follow
05,
感觉是上次那个靠纯对话来叙述的练习的延伸,感动。
整体上这段对话是完成了一个对双方奇特感情关系的描述,让读者能够感受到这种感情关系的状态和存在,功能性上而言还是完成了它的主要任务,不过个人寻思还是太一维了一点,就是……它的功能还是比较简单。虽然本职功能完成得很好,但它也只完成了本职工作……
——白伯歡
(因为几乎上是真正的对话w,谢谢大家有甜到,实际上是真正的一直被拒绝与一直在追求。——琳艾)
06,
对话背后想要表达的有点意思,对话本身可能差点意思,描述表面故事用的辞措如果更耐人寻味一点就好了
——空繭
07,
我去。。我觉得这个白字就是我 但是没人跟我这么表白就是了-_-|| 设定挺有意思的。啥跟你说爱情就是浪费时间 我没怎么看过这种故事 我的膝盖真是中了好几箭 经常被我爸说不懂爱 感觉在亲友眼里我就是当代法海 不过个人观点把爱情说是水仙的那个梗 还是狭隘了吧或者说不太恰当?所以这个月的文章对真的我太不友好了
其实也有看过言情文吧 但是感觉男女主大多莫名其妙的相爱 相爱的过程我???相守的坚贞倒感人 但是我不理解为什么会相爱 所以看相守的时候也???这篇也是更加侧重了喜欢 而没说为啥喜欢 (当然还是很甜的 甜甜的情话)
——白步薇
08,
首先请允许我将故事的两个主角简称为小黑和小宋……怎么说呢我个人可能并不会把这个故事归入到棉花糖,这个可能也是定义不同吧。想到这两个人已经持续了很久的追逃游戏,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之内还会一直持续下去,说实话感想有点复杂。从小黑的角度来说这个故事有点酸楚,但又有点恨铁不成钢,而且多少会觉得小黑有点太顾着自己的便利了吧,而从小宋的角度来说则稍微有一些可怕,或者说让人畏缩。这种追逃游戏如果没有被赋与一个喜剧性的外壳来消弥它的伤害性的话,会让人觉得被它的粗砺直白的感情交错擦伤而刺痛。不过另一方面,倒也会让人觉得,这种直白的告白与拒绝的交锋也是一种只有在文学中才能存在的理想化的美谈,只有在文学中才能够一直持续、反复,而不至于因为连续的擦伤而磨损疲劳最后嘎吧断为两截。
——回音壁
(!你只评论了我一篇最短的。而且我抿了半天你的简称,发现你觉得我只顾着自己,而替对方感到害怕和畏缩www。不完全是文学里,毕竟这是(正如你所说的那样略去了所有当事人苦痛的)纪实。——琳艾)
【糖組投票第一,作者獲得【糖心天使】頭銜。】
作者:绿鲤
咔嚓。咔嚓。
多余的枝叶和花蕾随着剪刀并拢掉落下来,嫩弱的断面向空气注下一缕缕植物清香。
武凯努斯家的园丁在晨露中修剪花园。在他身后的玻璃凉亭中,少年将剪下的花叶放进小小的水盆,却没有立刻给母亲送去。
少年站在那里望着他从累累繁枝中剪下一个个花蕾,原地站着。
看着他长大的园丁发觉了,隔段时间才回家一次的雷昂小少爷似乎有心事。即使脸上秉持“不给他人留破绽”的家训一如既往波澜不惊,园丁仍然能感觉到他的心里有杂草在生长。
是什么在困扰着武凯努斯家无往不胜的幼狮呢?
他笑着继续把多余的花蕾从枝上剪下来,然后,如他所预料的,少爷叫了他的名字。
“有何吩咐?少爷。”
“如果一名Verecca(葳蕤卡)结出了花蕾,是正常现象吗?”
原来不是因为对园艺感兴趣才找我说话的呀。
园丁为自己的自作多情笑了一笑,但完全不意外。
他知道少爷在学校的室友和自己一样,也是一名葳蕤卡族。自从那孩子跟少爷成了室友,少爷就一点点地变了。那位从容优秀、傲慢而冷淡的少爷,在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和皮,直到遇见了那棵小树才真正从坚硬的种壳中发出芽来。
在一年以前,园丁都没有想象过少爷会主动跟自己聊天。一个植物体质的边缘种族,原本入不了在焰灵中首屈一指的武凯努斯的眼。
但少爷总是在问葳蕤卡的事。比如“缺营养的话身体是否会变小”、“头发里长出的枝条有没有知觉”或者“和焰灵生活在一起会不会感觉很可怕”之类的。上一次回家,尊贵的少主人还问他该如何修剪头发里的枝条。
所以这一次是那个孩子要开花了吗?
"翠克好像在瞒着我关于花蕾的事。"少年心里有带刺的花枝在潜滋暗长。
他的葳蕤卡室友不喜欢自己的枝条太长,不时就会修剪。但是自己给自己剪枝是个技术活,如果你对着镜子给自己拔过白头发,一定知道有多麻烦。翠克曾经一脸不服地趴在镜子前给自己剪枝,而雷昂在为他剪豁了的发型大笑了好几次之后,最后还是向他伸出了手:“剪刀给我。”
从那以后翠克的枝条都是他修剪的,从一开始的剪完还要谢个幕交换一笑,到如今的习以为常,剪枝是两人之间喝水一样自然的事情。但是之前,雷昂回到房间时发现翠克自己对着镜子在剪什么,询问时,对方说“没什么”,接着便转移了话题。一开始雷昂不觉得翠克会向自己隐瞒什么事,让他真正起了疑心的,是后来垃圾桶里出现了尚未褪尽青色的花蕾。
——接连不断地。
几乎每天都有花蕾被丢在垃圾桶里,从一开始指节大小含苞欲放,越来越小,看起来就像刚刚冒芽就被掐了下来。
仿佛是与之对应的,武凯努斯家的幼狮发现对方在刻意躲开他的视线,好像那样自己的迟钝和疲惫就不会被发觉一样。
每当他问:“你没事吧?”翠克便向他扬起三月般的笑容:“我没事。”
“……”
“如果感觉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放心吧,我没问题的。”说了这样的话之后,翠克就一定会在几分钟内离开他的视线。
明明走到哪里哪里就氤氲起下过雨一样湿漉漉的气息——每一个被剪下过花蕾的伤口可都在向他告密啊。
翠克不愿回答,雷昂就不追问。
但不追问不代表他不担心。
翠克怎么了?长出花蕾正常吗?如果正常的话为什么要把花剪掉?是因为跟焰灵生活在一起才产生异常吗?不然为什么不告诉我?还一直躲着我?这是对我都不能说的事吗?这是我无能为力的事情吗?难道真的是因为我?
各种各样的猜测在少年的脑海里像气泡一样冒个不停,想去找他问清楚,又怕真的是因为自己的影响。不安的刺在心里疯长,终于开满毫无道理的恐慌。
——那个人,是不是就要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凋谢了?
园丁当然不知道自己眼中滴水不漏的少爷会有多丰富的胡思乱想,只是笑着说:“葳蕤卡开花是很自然的事,不用担心。在这个年纪,控制不住开花的心情也是正常的。”
然后他得到了小少爷投来的困惑目光:“开花的心情?”
“啊呀。”抱歉,那位没见过的同族小朋友,作为武凯努斯家的园丁,我要稍微出卖一下你了。
清晨的花园里,园丁在向少爷解释完葳蕤卡的花之后,看到少年的脸色一僵,而后那双眼睛突然亮了起来,紧接着他引以为傲的表情管理就全线崩溃了。
他抿嘴、咬住下唇、咬一点、咬全部、感到失态又用手将下半脸遮住,一只手不够再转过身去,都拦不住那疯狂上扬的嘴角了。
“不要让过于沉重的花蕾压断了花枝呀。”
将那心花怒放的样子看在眼里,园丁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回身继续工作,给少年周身盛开出来的喜悦让道。
假期的最后一天,浴室的镜子前,年少的葳蕤卡拨开自己的头发。一夜之间,遍布伤痕的枝条上果然又生出了花蕾。
从他第一次为那个会给自己剪枝的少年感到心脏重重一跳之后,这些花蕾便接连不断地从枝条上冒出来,如果没有剪掉,现在说不定已经开出累累繁花。
爱是藏不住的。
对葳蕤卡来说尤其。
当你的目光无法从一个人身上移开,当他看过来又下意识躲闪;当你开始在意两人之间的距离,无论是物理还是心理;当这个人从你身边离开了,就会出现在你脑海里;当你为旁人得不到的笑容而感到喜悦,当你为见者有份的温柔而失落;你的心跳好像不属于自己了,身体也开始不听使唤。
……你怎么拦得住这满枝的花想要盛开。
想让他知道,又害怕他知道。
如果哪朵花因为雷昂一个笑容而忽然开放,这份感情就藏不住了。翠克当然知道,自从跟身为葳蕤卡的自己成为密友,出身武凯努斯家的雷昂背后的讥笑声就从未断过。如果秘密真的败露,做朋友都尴尬已经是最微不足道的代价了。
让所有的花在能够开放之前消失吧。
翠克托起伤痕累累的花枝,举起了剪刀。
“别剪。”
剪刀掉落在洗手池里的声音紧跟在话音之后,转过身,少年的身影正好从门的画框里走来,被身后窗外透进的夕辉镀上一圈碎金。
“嗯、嗯?雷雷雷昂?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慌忙把花枝藏进头发里,年少的葳蕤卡紧急扯出一个笑容面对他。
他径直走向他,没有给他再转移话题的机会。
“为什么要剪掉?”
这么说的时候,那张风轻云淡的脸就像不知疾苦的天神一样向他低垂目光,淡金色的眼睛望进他眼底。
他们太久没有这样对视过了,那片金色几乎烫到了他,然而他却做不到躲开。
“我可是很羡慕你能开花的。”翠克听到他这么说,被深深藏起的花枝好像都有了痛觉,每一个被剪下过花蕾的伤口都委屈地哭了起来。
他几乎气息颤抖地反问过去:“你知道开花意味着什么吗?”
然后那一蔓伤痕累累的枝条便被从发间轻轻拨出来,二指小心翼翼将那小小的一芽托起。雷昂靠近了翠克,附在耳边对着嫩弱的花蕾说:“开花意味着‘我喜欢你’。”
翠克好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听到了什么,但是就在雷昂眼下,细小的花蕾褪去青色翻出柔软的洁白,随着泪光在葳蕤卡的眼中浮起,一朵小花在焰灵的手中悄然盛开。
在决定这么做的时候雷昂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胡思乱想的千百个结局里也包括许许多多的拒绝,但现在他已经知道答案了。于是冷淡而不擅长表达情绪的少年无比爱怜地凑近那朵小花,说起最最真挚的悄悄话:
“如果我能的话,开出的花现在就能淹没你。”
而后他看见可爱的心上人含着泪抿住嘴、咬住下唇、咬一点、咬全部、最后还是放弃了拦住那疯狂上扬的嘴角。于是他也笑了,两人一起向喜悦投降,矜持和伪装都放弃了抵抗。
从他亲手修剪过的花枝上,葳蕤卡的发丝之间,一朵接一朵,累累繁花为他盛放。
- END -
+展开【歷史評論搬運】
01,
芍药口味的棉花糖。花蕾时娇小隐秘,白色中带着淡淡粉色,绽开时绚烂如牡丹,花瓣轻柔娇嫩却偏偏艳压群芳。大概就是我对这一篇绽放开的爱情的感觉。那句“给少年周身盛开出来的喜悦让道。”非常可爱,明明是霸道总裁(?)系的男主,却很有少年清甜。小树枝的纠结很可爱,最后两人的盛开也很可爱,总之很可爱。可爱就完事了!看的过程中我脑内一直代入《自称恶役大小姐的婚约者观察记录》的男主的脸【。】
——琳艾
02,
很轻盈的一篇文,开头的悬念和中间的视角转换都很好
——KishibeYui
03,
虽然故事内核很简单,但是我喜欢这篇=v=
设定给简单的故事加分,人物感情和节奏也很好,票给你了=3=
——淺間
04,
哦~设定好可爱
——Follow
05,
设定很可爱,情节结构也很简单,以一个非常短的小故事而言我觉得没啥特别可说的,把控还挺稳的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优点。
——白伯歡
06,
太甜了太甜了太甜了!!!!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甜这么可爱的棉花糖,我全程被少女心泡泡淹没。而且在剧情的把控上完整得让人舒适,看完就能够脑补到两个少年经历的种种甜蜜时光,嗨呀!我爱了太甜了太甜了太甜了!!!!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甜这么可爱的棉花糖,我全程被少女心泡泡淹没。而且在剧情的把控上完整得让人舒适,看完就能够脑补到两个少年经历的种种甜蜜时光,嗨呀!我爱了
补充一下,说到心花怒放的时候忽然觉得这个设定真是形象到爆炸,感觉可以看到一个害羞而满脸通红的少年被他头上的枝丫布满的花蕾簇拥,到底为什么可以这么可爱,这么甜……
——空繭
作者:雷七郎
——听说组里有个姐儿勾搭上蓝河高的小子了?
——听说我们老大泡到一个道上的美姐当马子!
自某年某日始,蓝河町开始流行起这些谈资。
您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故事还得从开头说起。
话说这天底下有个蓝河町,蓝河町有个市立蓝河男子高校,号称少年侠客的热血战场,街头英雄的武林圣地。校训只有简单明了八个大字——心存正义,胜者为尊。
蓝河高有三大奇景:桌椅堆成的瞭望山,废器材划分的南北操场,山上的冷眼美少女和山下的看门犬……
对不起,这个少女和犬字都要加双引号。
兰乱,人人尊称一声兰爷,身高不出一米六,面容姣好似少女,留的长发隨便在脑后抓起一撮;据说是因为裤链坏了沒钱修,于是不知从哪兒捡来条女高中生的校服裙子围了遮羞;成天撐著把红雨伞蹲在废桌椅堆成的小山上愣神兒。其最广为人知的传奇便是初中时曾独自一人提着西瓜刀,跟帮派的一群喽啰从街头杀到街尾,并成功成为站到最后的那個,被十几辆呼啸的警车护送着光荣踏入少管所,三年后出来时正赶上樱花烂漫的高三开学日。
至于那蓝河“英雄”们口中的“看门犬”么……
蓝河高的二把手,兰爷最忠实的小弟,哪怕每天被从“山”上踹下千百次,也不改跟随兰爷一辈子的宏图大志。因为那张看着颇喜剧的脸,被起了个 “囧哥”的外号,至于他的真名,已经没人记得了。
阿囧每天跟在兰爷后边儿,从进校门,在校内,到出校门,逛夜市,甚至连上厕所儿的时候,祗要是能见到兰爷的地方,就一定能看到阿囧像条跟屁虫似地寸步不离。如此过了半年多,大家便祗知道兰爷身边的阿囧,而忘了那个在兰爷初踏校门之时,第一个迎头而上却险些被对方一脚踢烂脑袋,紧接着以脸着地给兰爷当了回擦鞋垫的前蓝河高老大。
遥想当初,正是年少气盛时,我自视蓝河高英雄,哪甘屈服于人。当天傍晚,斜阳夕照,红彤彤紫淀淀的天空之下,曾经的老大鼻插小纸团,手拖一根龙头水管,找到天台上如孤狼俯瞰天下般的兰。
兰只回头瞥了他一眼,就不再看他,只说道:
“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不是这蓝河町的人。”
“不错,我是邻镇转学来的。”前老大气势汹汹。
兰没回头,“我这辈子只知道千方百计想从这儿逃出去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自己跑来蹚浑水的。”
“说什么屁话,”前老大叫嚣道:“是男人就要争王称霸,当人上人。”
然而第二次的叫战之声未落,一只脚已踩在他脸上,送他的后脑勺儿与水泥板甜蜜撞击。前老大晕晕懵懵间祗觉得那只脚在自己脸上磨了又磨搓了又搓,眼神朦胧间似能看见,那脚的主人在用一个充满鄙夷的眼神为他的狼狈做了脚注——
“蠢货。”
“我不服!”前老大努力摆开了兰的脚,晃晃悠悠爬了起来,愤愤道:“老子从小就被人欺负,当年每个人都嘲笑我,如今到了这儿,好不容易才混出个人样儿,老子就不信,老子在这儿也只能被人踩在头上!”说着又是一拳上去,却被对方轻松一躲,自己反而滚了几滚,倒栽葱一样撞在天台的栏杆上,留下一脸的网印和哗啦啦止不住的鼻血。
“这蓝河町就是片沼泽地,一但踏入,就再抽身不得。”兰回头看他,眼神似乎带上了一丝怜悯,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一小瓶酒丢在他面前,道:“你不属于这里,干了这瓶酒,趁早离开吧。”
前老大仰倒在地上,看了看酒,又看了看他:“你这是在警告我么?”
“是朋友,便是忠告。”
“你当我是朋友?”
“这泥潭中已有太多的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你不一样,你还有别的选择。”
“如果我说,我是自愿沉沦呢?”
“何必。”
兰看了看他,转身要走,却还是停步,道:“只要还在这蓝河高,我就还能护着你们,到毕业之前,自己好好考虑吧。”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前老大躺在地上,望了望他远去的背影,低头看了看脚边的那瓶酒,抬手捞过那瓶酒,一饮而尽。
那些虾兵蟹将们自然不会知道他二人之间曾有过的这些对话。
总之,自此以后,兰乱的称呼就成了兰爷,蓝河高的前老大就成了兰爷身边的阿囧。至于阿囧过去那些呼风唤雨的嚣张日子,很快便成了历史的齑粉被众人彻底遗忘。
毕竟在这个江湖,拳头才是你存在的证明。
阿囧就这样跟着兰,做起了蓝河高的第二把手,而兰,永远是那副事不关己化外高人的模样,踩烂一颗又一颗送上门的卷心菜,并无视着本校喽啰们的顶礼朝拜和校外门派的忌恨。
仿佛真如坊间所传言的“手把红伞闯天下,提柄钢刀杀四方”那般。
于是在挺长的一段时间里,蓝河高上到三四五把手,下到虾米拌生抽,各个走在路上都自觉得高人一头——看世间孰敢惹我大蓝河男高?!
可江湖不会那么幼稚,再呼风唤雨的高中校草,也会遇到被社会拔苗助长的时候。
时间记作某夏某月某某日午后,天气阴,小雨,地点河堤旁。
是日兰兜中正巧有些宽裕,上午来找打的卷心菜乖乖奉上囊中物,让兰正午时得享一顿大份拉面,连面和卤蛋都要的双份儿,再倒上大半碗油泼辣子,配一瓶冰镇二锅头,真可说是爽极。
吃饱喝足,方出门就被一群大白菜梆子给包围了。
兰把伞尖往路边一插,仰头灌下整瓶二锅头,舔舔嘴唇,打了一个饱嗝儿,把空瓶子往边上一摔,哗啦啦一大片玻璃就碎成渣渣洒了一地。接着就是钢刀与铁棒同辉,砖头共酒瓶齐飞,雨滴滴伴着红花花四处飞散。
等兰把那群白菜都打烂在地,自己也早已浑身湿透,连袖口渗出的水都是红的。从屁股后兜摸出瓶四棱子,大口一闷,眼神就这么不经意地一飘——
真真是黑发如瀑,白裙似花,乌亮亮一双大眼,红艳艳两片樱唇。雨气沾湿薄裙贴在肉上,半透出一道丰腴曲线,几片片迷蒙肤色。落在白肩头白胳膊白腿儿上的水珠子正滑溜溜往下滴,一只手撑着他那把红伞,阳光透过伞面映在她脸上似擦了桃花粉一样。
兰刚干完一场硬仗,又闷了大半瓶,也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这酒劲儿终于上来了,祗觉得这一片雨浇得他口干舌燥浑身发烧,眼神直勾勾盯着那女人移不开半点地方。半晌,大概是那血是真快要流尽了,才开了口道:
“姐儿,你那沟子卖不?”
无论是不良少年对美艳少妇大胆出手,还是纯情男儿被帮派大姐诱拐玩弄,总之,蓝河高的王者——兰爷,这么样一个人物,他竟然谈起恋爱的事儿传遍了整个蓝河町。
于是我们终于可以开始说到这故事的两位主人公了。
话说那日兰醉酒对那个撑了他伞的女人出言不逊,那女人非但不怒,反而燕燕然一笑,说:“你若是招我喜欢,我倒是可以出钱买你。”
兰听了眼神就有些迷离,嘴角一勾,眉头一挑,踮起脚尖凑近她耳边,从喉咙里半含着传出一句:“你要是喜欢,我不要钱。”
相视一笑,女人把伞递还给他,他脱下自己被雨和血浸透了的外套披在她肩上,接过伞为她撑起,两人一道去了兰的住处。
说是住处,不过是废弃码头上堆着的一些老旧集装箱,早已锈透了,兰在两个不太大的箱子之间用砖头压了几块铁皮板当屋顶,这便算家了。
两人正是兴头,哪里管得什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潮声混着潮声,红伞映着红云,酒气血气混着云雨之气,搅出个痛快才叫一个爽气。
后来的一段时间,两人经常在这破棚子之下鬼混。有时兰在这里等一天也等不到人,有时从学校回来却会看到她在那柄红伞下等他。
“下次等我那儿没人的时候,你来吧。”某一天,女人把兰抱在怀里,在他耳边说。
“那我得带上门礼。”
“用不着。”
“不行,我就要送。”兰把头往她胸间又挤了挤,深深埋入,吸着她的香气。
“那这样吧,”女人抬起他的下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唇,“我要这个。”
兰笑起来,爬起身来去舔,女人被他逗得有些痒,想要避开,却又被追上,忍不住嗤嗤笑了起来,道:“你这鬼头,真不知该说你是傻还是聪明。”
“知道你说的什么,祗是我身无分文,有的只这身上长的玩意儿了。”
女人捏了捏他的脸,红伞下更显一片嫣红,愈发觉得可爱得紧。
“姐姐跟你日子还长着,不急你这一时。”
兰听了,笑说:“姐姐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连名字也不肯让我知道。”
女人听了,自己也觉得有些意外,忍不住笑:“我们总是‘你’来‘我’去的,我都忘了自己还没跟你自我介绍。”
“那你叫什么呀?”
“aika。”
“aika……”兰把这个名字念了好几遍,问道:“这名字好听,要怎么写啊?”
“我要不想说呢?”女人微微笑着看他,兰觉得她这时候心里是带着些不幸福的,因为她眼中的光晕变得像是秋夜里寂静的迷雾,而失去了方才如春雨后伴着阳光闪烁的霓虹。
“为什么?”兰又问。
“我不喜欢那两个字,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要凋谢了一样。”
“那你自己想一个写法呗。”兰笑说。
“自己想的也能作数?”女人道,“像个假名一样,那也成?”
“你的名字,你自己要是不喜欢,有什么意义。”
女人被他惹笑了,“那我要是喜欢,每天换一种写法,你也愿意?”
“只要我知道那是你就成。” 兰摸着她的头发,“反正我记性好,就算你每小时换一个名字,我也能记得。”
“每一个都记得?”
“不信我跟你拉勾,不论你换过多少名字,我会记得你每个名字。”
女人收起了笑容,认真地想了想,然后伸出手指在兰的胸前比划了起来,“那我就要这两个字。”
——爱歌(aika)。
“以后在你面前,我就叫这个,祗要叫这个名字,我就晓得是你了。”
“哦?”兰一挑眉:“读音都一样,你怎么知道我叫的是这两个字,而不是别的?”
“因为我听得出来呀!”爱歌重又笑起来:“你叫这两个字的时候,感觉肯定不一样。”
“爱歌,爱歌……”兰半瞇起眼,把这个名字叫了很多遍,看着她的眼神似乎多了层朦朦胧胧的水雾,仿佛整条河的水都被他们的热量蒸腾了起来。
过了几天,兰不知从哪儿找来了张大红纸条,拿油性笔在上面写了“四十八愿”四个字,打算贴在篷子后边那个集装箱壁上。
“这个什么?”爱歌看了问道。
“门牌。”兰一边刷着浆糊,一边说。
“什么意思呀?”爱歌坐到旁边看着他忙活,又问。
“不知道。”兰拿起红条子往箱壁上比对着,“我字典里看来的,是个姓氏。我觉得看着挺吉利的,你觉得?”
贴好条子,兰回头看她:“怎么样?”
“好看。”爱歌走过来仔细端详着:“这几个字看着也好看,就是你写得难看了点。”
“切。”兰看了看自己的字:“大不了以后重写一遍。”
“那倒不用,”爱歌说:“我听说,愿望这东西不能重写的,不然算作弊,神就不会理你了。”
兰听了嘻嘻笑:“那我倒要把它写上很多遍了。”
“为什么?”
“因为那是我的愿望呀。”兰从背后抱住爱歌:“我的愿望,我自己把它实现才算是我的。”
“嗯……”爱歌想了想,推开了兰手臂,兰愣了一下,“你生气了?”
“没有。”爱歌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旋开来,用那一小管的油红在兰写的字上重重地描了一遍。
然后回头朝兰嫣然一笑:“我的愿望,我也要自己来实现。”
两个人就这样依偎在一起,仿佛这样的日子就是天长地久。就连天边的日头也似乎害羞了起来,被红霞染透了面容,要用海浪做的袖子来遮掩。
又快要入夜了。
那一夜的兰并不会知道,把蓝河町埋得严严实实的淤泥再持续不了太久。
数个月后,伴着时不时想起的警车声,拖着一把红伞,从蓝河医院的大门中走出的兰所看到的第一份报纸版头上,大大地印着四个黑体字——蓝河解放。
本文标题:《在不见天日的沼泽地里,我发下四十八愿只为与你唱一曲爱之歌》
注①兰 乱:读音為あららぎ みだれ(araragi midare)。
注②:あいかaika作為读音在日文中有很多种对应的汉字写法,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名字读音。蓝河、爱河、爱歌、秋华,等等均可读作a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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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你把你的连载给我吐出来。
P.S. 海盐口味棉花糖
——琳艾
02,
是联动?
——KishibeYui
03,
这篇文章整体的气质谜之像银魂= =,而且感觉像是什么地方摘出来的片段……
文字功底是很好的,但作为糖花恋战活动有点不够味……看完之后只觉得那种黑道少年式的风格过于魔性,以至于除了这种画面感别的都有点记不太清了,妖娆的小姐姐美是美但也只是一个工具人,没什么恋爱的心路历程。以及关于名字的梗的设定看起来也有点自high……
如果真的是某个长篇的片段的话……当我没说= =
——上海人形
04,
原来是系列作吗?!
感觉故事背景像是热血高校的魔改,然后主角几次让我有芹泽多摩雄的幻视……整体感觉是篇游戏之作,营造不是特别用心……能看出作者功夫,不过前后感觉并不那么贯通,阿囧前面仿佛是个关键角色,但后半程就让位给新狐狸精了,还是蛮有意思的,但我寻思显然不能算非常完整的作品……
——白伯歡
05,
绝了,我第一次见到有人把一见钟情写得这么合理合法……好像情绪到了那里,真的就恰好爱上了……绝了。
——空繭
(然后这个作者在群里说一见钟情是放屁(记仇)——琳艾)
(re:没关系,七郎嘛
雷七郎和雷七郎的文章那是一回事吗?——空繭)
作者:绿鲤
在大地之北的大水,住着一只名叫鲲的大鱼,日吹天穹混沌,夜浮苍茫北冥,偶尔寂寞,但也自在。
某天,鲲看见海边的山崖之上,无边无际的混沌之下,有一片雪似的白,慢慢如霜凝结,如花绽开。他在天穹晦暗的北冥第一次看到那么耀眼的东西,入目的一瞬寂静了天地。
那里诞生了一只大鸟,名叫鹏。
他去跟她说话的时候,白羽的鸟儿转向他的方向,眼睛却透过他注视着不知什么地方。
鹏的眼睛蒙着霜花似的雾,连自己的模样,都是偶然认识的鲲告诉她的。
鹏的世界一片黑暗,不敢四处走动,更不敢起飞。于是鲲便每日负她于背上,带着她遨游整个北冥,给她说他知道的一切。
他说远方有山有人烟,还有如北冥的大水在更远的南边,南冥之远,便是以北冥为尺也可以数千计。他说,鹏便听,听他说上八千年的神话,下八千年的预言,北冥之下沉睡的灵脉,混沌之上奔涌的天河。他的声音里有天遥海阔,万古洪荒,他的背上,有她对世界全部的幻想。
路过的妖兽看见大鱼背着大鸟游弋,告诉他们:鹏的眼睛看不见,只是因为在降生在这混沌笼罩的北冥,自出生以来眼里未进过天光。只要天光落进鹏的眼里,她就能看见了。或许等到候鸟来时,大鸟就可以乘那万里的天风飞出北冥。
“真的?”
“真的。”
那天鹏在他背上跑来跑去,扑着翅膀唱唱了一整天的歌。
她唱,鲲便听,听她唱得像是要整个北冥每一滴水都知道她有多高兴。她的歌里有他从未梦过的大梦,有他从未想过的妄想。在她身上,有照亮北冥的光。
那年候鸟来时,天风吹拂,大鸟和小鸟一起停栖在大鱼的背上,噼噼啾啾讲天南海北的见闻,一起呼啦啦地扑打翅膀,泠泠的笑声回荡在北冥之上。
长风卷起大浪拍在高崖,大鸟在大鱼的背上站起来,向着天风展开流云般的双翼,笑着问他:“听这风声!你说,世界要有多大才够他飞得如此迅疾浩荡?”
混沌天穹下,鹏迷蒙的眼睛里仿佛洒进了璃璃的光,洁白的翅膀向着天穹悍然扬起。候鸟们乘着风飞向天空,沙沙的扑翼声打在她耳中心上。她向前走,他向前游,鹏在鲲的背上一步步跑起来挥舞起翅膀,万里天风在她的羽翼下蠢蠢欲动。
即使什么也看不到,她感觉到自己想要向前、向上、向着无所依傍的空中踏出去、飞起来!迎着大风!遨游天宇!
随着那双脚踮起了脚尖,整个北冥都知道,有什么呼之欲出——
然后,就像天风依然脉脉涌动,这冲动还是无疾而终。
鹏放下翅膀,在漫天飞鸟的环绕下坐回到鲲的背上。
就像他背不起鹏的自由,北冥的风也托不起鹏的翅膀。
鲲从此成了一条有心事的鱼。
大鸟沉默着回到高崖之上,北冥没有了笑声和歌声,重归寂静。大鱼在高崖下悄悄游弋,把心事转成一圈圈涟漪。
终于有一天,北冥以南的荒原上燃起了大天火。天火所到之处一切化为灰烬,从荒原一路烧至北冥。
那天鹏站在高崖上,感受到从大水南边吹来的温热劲风,有如高浪升腾,在她心中鼓动。
忽然鲲温柔的声音在下方的黑暗里响起。
他说:这大风足以托起你的翅膀,你可以飞了。
“真的?”
“真的。”
不信你听。
她听见,动地狂风呼啸着在北冥腾起,卷起巨浪砸在高崖上,那风里的世界比任何时候都辽阔。
于是鹏张开翅膀,欣然跃下高崖,落在鲲背上。
白色的鸟儿一步步向前,奔跑起来,穿过无边黑暗,向前、向上、向着无所依傍的空中挣扎而去,迎着大风——
白翼击水,大鸟离开了大鱼宽广的背,扶摇在她的翅膀下狂舞,举她入万里的高空。终于,耀眼的白羽映亮北冥的天穹,喜悦的鸣声再次回荡在大水之上。
“去看一看吧,北冥之外的世界。”
“这一次等我回来讲给你听!”
于是南方的人们看见有大鸟怒振双翼,从北冥撼天动地而起,空濛之中三千里水声击击,每一扑翼都山鸣谷应,九万里扶摇吹开淡淡的水息。
白鸟拖着升腾的云气,在映成朱色的天宇中向南飞去。温柔倒影映在北冥波中,也映在大鱼温柔的眼里。
鲲在热浪中漂浮,注视着洁白羽翼离开了混沌的天空。在北冥沸腾之际,即使仿佛身受千杖交笞的极刑,大鱼仍含笑沉没在深深水底。
鹏带着北冥的水汽飞出了混沌,身后下起铺天盖地的大雨,灭了荒原上的天火。天光落入她的眼睛,溶去霜雪,于是这绚丽壮阔的世界让她一见钟情。她恨不得飞遍这人间的每一个角落,将一路上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有趣的人和物,全都牢牢记住。等她回去,就像把整个世界都带回了那里,可以亲口讲给鲲听。
多年之后,当鹏看遍了人间的风景,她终于乘风北上,返回她出生的地方。可千万里的旅程之末,她却找不到那片浩瀚的大水了。那里明明有她熟悉的气息,却只有赤地千里。
不死心的大鸟在大地上四处打听,几经周折才终于知道,那时候的扶摇狂风之所以能托起她双翼,是因为鲲放任天火烧干了半个北冥。他本可以搅动大水漫上岸去,只是热风吹起时,他先想起了她。
“若是把火灭了,下一场能送她离开的大风,不知道要等几万年。”
曾经身为她的整个世界,又给了她整个世界的那条大鱼,再也不在了。
一路而来用万千风景填满的心忽然空了,北方的天空下回响起大鸟的悲歌。
鹏再次从干涸的北冥飞起,把为他而记住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或人或物啊,都唱给无人回应的荒野听。
最后最后,筋疲力尽的白鸟坠落在那片曾经有大鱼游弋的大地上,含泪合上了眼睛。她的身体化作秀美的山岭,血液奔涌成河流,心跳声变作回音徘徊于山谷,泪水化玉埋藏在大地深处。那羽毛上残存的,北冥淡淡的水香,渗入岩石化作温柔的泥土,让葱茏万木拔地而起,百鸟百兽得以生生不息。
那只大鸟终于落下,还在那条大鱼的背上。
流连在羽翼下的风啊,也终于停了。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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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喜欢这篇……整篇的氛围带着瑰丽传说色彩,遥远神话中的鲲与鹏,极其高远辽阔的海天里只有你的一方背脊是给我停靠的小小世界,就非常浪漫!最后鹏放任北冥沸腾,让大火化为罡风托鲲扶摇直上,这种以献祭姿态展现的温柔和虔诚之爱,我的眼泪不值钱
——太息善
02,
如詩浪漫。
——雷七郎
03,
画面非常美。
——琳艾
04,
意象非常漂亮,文笔也很舒服。
在我看来求仁得仁是幸福的事情,所以这篇我投棉花糖。
——淺間
05,
通篇看下来想到了那首歌《化身孤岛的鲸》,鲸鱼看过了天地最后托着唱歌的人在海上游荡,只可惜他们不能将彼此拥入怀中。就像梦想和自由与爱情对比,究竟更要的是什么,哪个是遗憾谁也说不清。可是浪漫的情感曾存在过,最后汇于大地,倒是意外温柔了——比起巧克力,倒觉得像是棉花糖,是融进冰冷河流里转瞬即逝的甜,很棒
——Follow
06,
失手点进了巧克力(?)我的眼泪不值钱。但是这篇不仅不觉得刀反而特别美,我觉得是个黑巧克力味的棉花糖?神话里的鲲鹏演绎出的新故事,只有大鱼背脊上是停留的归宿,彼此都是各自生命里最重要的牵挂,最后都归于大地,太美了。以及最后大鸟落地让我莫名想到了鲸落QwQ
——疏雨竹風
07,
好,爽,我很喜欢的风格。
其实以中国古文化背景的小说也不少,但能脱离刻板印象,写得别开生面,清新自然的其实少之又少。这篇我觉得可以说是上佳作,非常成功地脱去了很多古典神话背景的陈词滥调,纯然舒展,气象很大,唯一字曰诚,我非常喜欢。
——白伯歡
08。
好壮观,两只神兽的爱已经超越了爱情,那种博大恢宏的感觉只能从其中的字里行间里体会得到。一路而来的满载着风景的心忽然空了,能够体会和听懂她心声的已经不再,写得人心都要碎了。 最后白鸟的血泪化为整个世界时,我忽然想起半途中渴死的夸父,不知道他倒下时的心情是否如同这白鸟一样绝望和不甘。
——空繭
09,
文字非常大气,也非常清澈干净,把这两种气质融合得太好了,还有就是鲲鹏之间那么极端决绝的感情,太浪漫了,我看得流泪……
——艾連
作者:多财
社褚救了一条受伤的流浪狗。
狗在宠物医院做过手术,痊愈后出院,紧紧跟在社褚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社褚感到惊喜。
这距离看似随意,实际上保持着标准的三步法原则。拥有训狗经验的人,一眼便看出这条狗受过良好训练。
社褚养过边牧,在他的训练下,边牧从普通的跟从到绝技“装死”都能完成,后来他出国前把牧羊犬送了人,回国后却一直没再养狗。
现在看着受训良好的狗跟在身后,不知怎么,社褚竟有些心痒。
回家要坐地铁,社褚走到地铁口。狗像是知道自己不能进去似的,在入口停下脚步。
它蹲坐在地,轻轻摆动尾巴,目送社褚离去。那样子仿佛在说:再见!
社褚已走进地铁站,回头看了一眼,竟又折返,而看到他的动作之后,狗起立即身,做出预备跟随的动作。
社褚一愣。他再次感叹这条狗的素质之高。聪明的狗拥有较高的自主意识,即使是流浪犬,也不会随便认主。
在社褚心中,让这条狗跟他回家的把握,也就从八成下降到了五成。
“你愿意跟我回家吗?”社褚自言自语。
他摸摸狗的后背。狗一身杂毛,从外观上看来并非名种,像是普通的土狗。
然而,像是对社褚的问题做出回应似的,它放低后腿,收回前臂,安静地蹲坐。
社渚感到奇特。相对于其他指令,蹲坐是一个带有“停止”意义的举动,所有指令的最后,无不回归于蹲坐的指令。
主动做出这个举动的狗,隐约透出拒绝之意。
社渚感到奇特。
莫非这只是巧合?
他看着狗,狗微微昂着头,黑眼睛里有水光。社褚向它发出翻滚、站立的指令,它配合良好。
社褚趁热打铁:“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他紧紧盯着狗,只见它垂下耳朵,再次蹲坐。
这下社褚几乎可以肯定,它是一条极通人性的狗。同时,他为自己被它拒绝的事实感到遗憾。
“唉。那我走了,你自己长点心,可别再和其他狗打架啊。”
这样对狗说着,社褚走进地铁站。
奇特的言行引来一部分路人的目光,社褚本人似乎毫无所觉,只管头也不回地往里走。
第二天,社褚走出回家上班必经的地铁口。
狗在出口蹲坐着。
还是昨天的位置,还是标准的坐姿,完美得无可挑剔。
它若有所感,往社褚的方向看来。而后,它极快地起身,摇了摇尾巴。
社褚愣住了。
他被出地铁的人撞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
“早啊。“
社褚迈开步子。
”你想一起走一段吗?”
他似乎有种直觉,笃定狗会跟上他的步伐。果不其然,三秒之后,身后传来狗小步快跑的声音。
社褚露出微笑。
一人一狗,一前一后地走到公司门前。
“我到了。”社褚准备进门,“再见!”
狗极快地摇了两下尾巴。
这时,从远处跑来一个人,看服饰是社褚公司的保安。
“那边的!”保安大哥喊道:“狗不能带进公司的!”
他气喘吁吁地靠近,认出了社褚。
“哦,是小褚啊!”保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是你的狗吗?”
社褚含糊其辞:“它不会进去的。”
“在门口待着也不行啊。”保安转头朝狗喊:“狗狗,去那边玩。”
“去吧。”
狗垂下耳朵。自由的生灵,看了社褚一眼,迈开四肢离开。
“唉。越来越想要它了。”
望着它离去的背影,社褚感到失落。
狗似乎有意亲近社褚。
工作日的每个早晨,它都会在地铁口等待社褚。除此之外,它并不做多余的事情,不向他讨要夸奖,也不讨要抚摸。
仅仅是沉默跟着他。
日子一久,社褚注意到它身上的新伤口。
小而多的伤口,像生的血眼睛,随着它的呼吸翕张。过几天,这些伤口渐渐愈合,覆盖上一层浅粉色的嫩肉。
这些伤口与它当初被送到宠物医院时的伤口相似,只是宽窄不同,几乎可以确定都是被兽爪划伤所致。
社褚开始带消毒喷雾和愈合敷料上班。然而再好的消毒与敷料,也无法解决新伤添加速度远高于愈合速度的事实。
他猜测,这很大可能是流浪狗进行食物与地盘的争斗导致的。
地盘的问题,社褚不予考虑,但在食物的供应上,社褚能给予一些帮助。
上班的早晨,社褚在狗面前放下一小罐打开的狗粮。
它闻到香味,看上去跃跃欲试的样子,然而却始终没有动口。
“……哦!”社褚恍然大悟。原来不下令,再怎么想吃,它都不会去吃。
他向狗下达指令: “吃吧。”
狗的眼睛黑亮。它呜呜叫着,不是平时那种短促的回应,而是更悠长的调子,像是狼激动时的长嚎。
十分神奇的是,即使它不会说话,表露的情绪却与人极其相似。
接下来,狗飞快地吃光了罐头。
看着这样的一副情景,社褚陷入一种难以名状的感动。
他说不出原因,仅仅为它的回应感到心动。
每天喂它吃东西并不花费社褚多少时间。喂养一周后,他鲜少在狗的身上的伤口看到新增的伤口,就连旧有的伤口也因为营养充足,逐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这让社褚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
狗原本瘦削。在狗粮、营养膏和肉罐头的滋养下,它的皮肉逐渐丰满,步伐变得轻快。
每天,狗跟跟随社褚身后,时间一久,社褚已能从极轻足音中辨认出它的状态。
它沉默的样子,也随着身体与精神的增高而渐渐褪去,当社褚再次将罐头放在它面前时,他的手掌上传来冰凉濡湿的感觉。它的舌头嫩红,亲昵地在他的掌心打转,犹如干涸沙漠里降落几滴珍贵甘霖。
社褚呆住了。
仅仅是轻柔的舔舐,他却像感到宇宙新生一般的意义与重量。
不只是信任。社褚想。它终于愿意给我偏爱。
他忍不住笑了。
这些天社褚满面春风,笑容可掬,引得同事小胖频频侧目。
休息时间,小胖抱着零食罐找社渚,一低头,看到了社渚桌面上的支出明细表。
“牛肉味?鸡肉味?“小胖垂涎三尺,”我的天,褚哥,你这个月买了不少零食啊。”
“牛肉味是狗粮罐头,鸡肉味是营养膏。”
“什么!这可怕的巨额开销,真是人不如狗。褚哥你养狗了?”
“没有。”
小胖醍醐灌顶:“我懂了!这一定是褚哥女朋友的狗。”
社渚一头雾水:“我没有女朋友。”
“我又懂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既然这不是褚哥的狗,也不是女朋友的狗,那么它无疑就是流浪在外、没有主人的狗狗。说实话,褚哥,没想到你是这么有爱心的人,我小胖感到十分敬佩。“
“啊……“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小胖这种旁观者的提醒下,社褚意识到了一些事情。
地铁口等待他的,是一条无主的流浪狗。他曾希望将狗带回家,结果却不如人意。
由于他仍对它抱有幻想,不知不觉之中,竟然过分地投入了资源与精力。
原本社褚以为这是一场单向的驯化,如同当年他游刃有余地驯服边牧,这一次也必定如此。然而从一开始,他被它拒绝,之后为了它绞尽脑汁,还因为它的一点亲昵感到无比满足。直到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场双向的驯化。
有一天他会训化它,到在那之前,或许它已将他驯化。他们之间真切地建立起了一种牢固的东西,不同于初逢之时,在彼此心中,对方的分量已大有不同。
他不甘心只有自己深陷于此。一股迫切想让对方被自己驯化的愿望油然而生,愈演愈烈,烧灼着社褚的灵魂。
机敏聪慧的生灵啊,想在它面前,再次发出同样的邀请。
想和它一起去更远的地方漫步,想被它更热烈地偏爱。
下一次见面,是在明天的清晨,在地铁站口,他与它即将再次相会。
明天明天,快快到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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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是牛肉味棉花糖。一开始有点担心作者是不是没有符合规定,但仔细抿感觉像是影射性的爱情?就是你把一人一犬的身份摘出来看两个物种的行为,又会觉得这就是爱情故事,一开始的好意和拒绝,越来越上心和越来越相信,最后期待明天的到来,甚至还挺甜。主要是如果你说这两不是爱情,那这些行为中又是什么呢,果然还是爱情。(备注:如果本文是雷七郎写的,上述评论全部无效,他只是单纯想写恋爱就如艹狗。)
哦对了如果作者发现此条留言,而你也真的没有在写恋爱的话你必须早点重新阅读活动要求,并且重新交稿哦,不然不能算在合格活动文也不是作业(严厉)。
——琳艾
02,
爱情就是相互驯化的过程——用这样的文来表达这样的观点还挺有意思的。
不过如果不看我们的活动主题……这就是一篇万年单身的中年社畜的温馨日常……
——淺間
03,
虽然说是爱情和驯养的关系确实考可以说的通,但是如果不是这次活动真的没有联想到爱情。二者的依赖感不够强,但是文还是很有趣的读下来很顺畅。但就是在情感的刻画上少了点关于爱情说服力。
——Follow
04,
这个文……先不论正文内容,就这个人类和狗互相驯化的主题让我想起今儿刷微博刚好看到的一个漫画,大概就是受家里是训狗的,因为这样那样的各种原因,受和父亲送给他的军犬【疑似是个人】HE了。一定要强行解释这是爱情的话我觉得也不是不行吧……要心怀希望嘛,跟狗谈恋爱总比跟个狗比谈恋爱要好。
——人魚尚不知海
05,
这就是恋爱啊!
驯化这个词迅速唤起了我对于《小王子》中狐狸的回忆,然后这篇故事的含义就昭然若揭,它是对爱恋的一种形而下的譬喻,虽然它是一个人和流浪犬的短暂故事,但我们都非常明白,这说的就是恋与爱的故事。好!日狗文学好!
——白伯歡
06,
emmmm搞不懂,觉得可能只是为了凑活动?人兽恋也不是不行,就是总觉得主人公怎么都在靠脑补恋爱?而且也没觉得把它当同等生物来看待。人狗的话建议以军犬题材安排一下,毕竟军人和警犬这种搭配就是过命的交情,要是交了女朋友估计能冲上去把人手给咬下来,那种来自于犬类的忠诚和占有欲才是人狗恋的重点,而且狗本身就是忠犬类型嘛……其实一想还蛮好写的怎么这么……
——空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