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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神曲四重奏】
作者:绿鲤
分组:紫阳花
CP:爱染↔雪霏 贺新郎↔文青
背景:西幻 OOC预警 这个爱染没有人格分裂.jpg
标题:叛神曲四重奏
BGM:《Eversleeping (Single Version)》
(2-4后续补充)
【第一重】
纠缠的紫红电光劈得法杖脱手旋转着飞至高台之下,紧接着,被一环带刺的项圈拴住颈项的青年便从破碎的纯白台阶上一级级滚落。当他以为自己会就这样滚落到阶梯底部时,项圈的锁链突然叮当抻直, 千疮百孔的身体暂时停在了一级阶梯上。
攥着锁链另一端的恶魔如美丽的雌豹,握着长枪踮过重重废墟从玻璃高塔上走下,战盔碎了一半,亚麻长发在乌云下翻涌成海,笑容如花绽。她扯起锁链,让遍体鳞伤的男人不得不重新跪起来。然后那鲜红的鞋尖便在他下颌一挑,铠靴朝着让出来的胸口一脚踹下。
一口血气喷出,男人应声顺着阶梯滚下去,银线刺绣的法袍被满地支棱起的碎片撕得稀烂。
而那个将王都变成废墟的恶魔只是踏着碎片一步步走来,最后踩着他的肩膀再次将他踹下阶梯。
踢开,收紧,再踢开,再收紧,在这样的几次循环之后,伤痕累累的男人终于滚落到地面。而她又收回她的风筝线,不给他任何机会发动魔法,再将他从那些碎片上一级一级地拖上来,重新拖到自己面前。
他的视野因为砭入骨骼的痛楚一阵一阵发红,不断上涌的血沫哽住了欲图咏唱咒语的喉咙。即使他曾是这片大地上首屈一指的法师,重伤在身且无比疲惫的情况下,要与没有魔力枯竭之虞的恶魔交战,现在还活着就已经是极大的幸运了。
即使他无法理解这名恶魔对他的恨意从何而来。
他伏在地上虚弱地喘息着,而恶魔笑着将枪尖抵在他的脸颊上拍了拍,凑近过来,好像在欣赏什么艺术品:“这就倒下了吗?你的宝贝小王子可还在等你呢。”
男人像是被烙了的狮子一样从地上弹起,扯住对方垂落的长发逼问:
“他在哪里?!”
“嘶!”恶魔利落地割断被抓住的长发,拿手指卷着剩余的部分,看着他因为全身剧痛再次倒下:“我可不知道哦,反正他还活着。这么大的世界,你尽管去找呀。”
“叛神革命之后你就不是赫雷拉斯的魔将了……你已经自由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记得赫雷拉斯叛神革命的时候,你为了打开囚禁着小王子的笼子,牺牲了谁做钥匙吗?”
“玻璃塔的女祭司雪霏。”
“对,我的小娃娃。”恶魔露出无限娇痴的笑容,好像在这无边的地狱里开出了洁白的花。
你不是知道吗?
赫雷拉斯的小祭司,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才十三岁。小花瓶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作为代传天命的祭司有一双长了也没用的漂亮小脚丫,每一个脚趾都像百合根一样白嫩嫩的,啊……真想再咬一口啊。你们认定她是天上的花,不准她在地上生根,于是把她关在玻璃塔里,连地都不许她沾。只等她长大了,好跟这个国家未来的主人结婚。
好吧,如果不是因为这个高塔藏娇的传说,我才不会想去看看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
那天我走进王城就有人拦路,只好自己给自己铺一条庄重的红毯。要不是她开启了注入神力的拘束阵,加上我一时大意,我也不会在走进塔内的时候落入陷阱被俘。当然,你们拿我也没办法就是了。
是她打开玻璃高塔迎我一个杀人的恶魔进去,替天神免我死罪,让我成了她的护卫,去杀十倍的恶人来抵我在城里杀的善人。
“允许你将功折罪。”她是这么说的,甜嫩嫩的嗓子软乎乎的。
嘻嘻,明明是个什么都做不到的小花瓶,居然能说出这么傲慢的话。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杀一个恶人,恶人杀多了,我就渐渐成了赫雷拉斯的魔将,不再只是她一人的护卫了。我对人类的矛盾并无兴趣,但我宠她嘛,要是不做的话,总有人让她为难。她想看什么,我就表演给她看。胆敢来犯的异邦人我都杀回去,杀完了就回塔里,让尊贵的祭司大人好好给我应得的报酬。她的床就是我的安乐窝,她的腿就是我的枕头,她的长发就是我的床幔。我当然不会把血洗干净再去见她,反正有人给她洗床单。
我说有一天我要打开那座塔,带着无尽的自由去接她。我说我一定要大摇大摆地把她抱出去,放在泥地上,让她光着脚自己走路,然后我们就不回来啦!
对啊……去他妈的天命,去他妈的神明!我们要在每一寸土地上跳舞,跳到我那什么都不会的小娃娃筋疲力竭,然后我们就一起倒在地上接吻做爱,用肺蹂躏整个天空下的空气。
我的小娃娃还说:“可是如果我走累了,你还是要抱我。”好好好,每次出入都是我抱在肩上,惯坏了不是?但那虚张声势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没有人能拒绝,对吧?
可是在我去接她之前,你又做了什么呢?贺新郎?不,应该叫你大法师。
你为了在赫雷拉斯推翻神治,就牺牲了我那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娃娃。你把我派去远方征战,于是我不在的时候,你控制神官,传达出扭曲的天命让人们逐渐对天神失去信任,又将这一切推给对此一无所知的祭司,煽动愚民发动革命打进高塔把她作为神权的象征拖出来处死,可她又做错了什么呢?
而我呢?那时候我正在为这个残害她的国家开疆拓土。
等我知道发生了什么,调转人马战天斗地杀回来的时候,只来得及看到我破破烂烂的小娃娃被人拖上刑台吊起来。
小小的娃娃风中荡啊,她的小脚丫再也不会碰到地啦。
你却在王宫另一边高高兴兴去见你的小王子。
“你遍寻不着小情人的样子真可爱。”恶魔的表情像是看到撒娇的猫咪,说着将枪尖捅进了他的喉咙:“我诅咒你的爱人正在油锅里煎♪”
+展开
作者:琳艾
关键词:烧毁
文体:不算小说
标题:《燎原》
正文:
我的大脑混乱得像是被洪水洗过。
之所以使用“洪水”这样的例子而不是什么干净的水,只不过是因为意识到只有洪水才如此不知停息,把我所有的记忆全部带走以后,还能带来无数杂乱的,崭新的异物。
我已经忘记自己站在这里做什么,在此之前,我一定有一个名字和一段记忆,它们承载着我的价值与意义,而现在全都消失了。不过这个念头也随着洪流一下子消失,被喧闹的水声替代。
也许我永远都不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是总有一句话说活在当下,可能也差不多。
但既然我是一个活着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死物,那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能称之为活在当下。
我从洪水的淤泥里拔出腿,艰难地爬到了岸上,那是一片漂亮的草原,一望无际,如果这次某一次旅行,我绝对乐于来到这样的地方度过几天孤独的流浪。
但现在不一样,我得“活着”,人们教我“活着”,我逼自己“活着”,活着是要做什么?洪水教过我了——活着就是“动”。
但我又能做什么呢?
一个从洪水里爬上岸的泥人,除了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什么都没有,能在草原上做些什么呢。
奇怪的是,我根本不担心吃与睡,一切身体上的需求都不被需要。我只关心我能做什么。我必须做点什么,不然我就是死物。
毕竟,被那样浩荡的激流冲洗过后,谁能选择停下来?
我没有选择,只能从洪水边选定了一株小草,从它开始,数尽整片草原。
这绝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我显然没能做好它,洪水磅礴的声音总在干扰我,似乎想再一次冲走我和这片草原。一旦我愤怒地转身辱骂那不会回应的水兽,我就会如它所愿的那样忘记自己数到了第几根草。
我静不下心,做不好事,这地方既没有烟也没有酒,只有草原与洪水,它们都在嘲笑我,仿佛是联手布置的阴谋,而我无计可施,只能唉声叹气,烦躁不安,难看地对着不知为何的东西祈祷。
神,佛,不可之物,不管是什么,它大概回应了我。让我在草原上,找到了一团火。
我紧紧盯着那一小朵天火,仿佛心中的花在盛开。
我真傻,为什么要被洪水那样的东西干扰呢,为什么要去数动的又慢又短暂的草木呢。
何止洪水在动,火也是在动的,此时此刻,它比我活的更绚烂。那些我不得不去做的事,它能把它们烧的一干二净。
脑海里有一个很小的声音在提醒我,要我脱下身上潮湿的衣服去拍熄这朵火苗。但我做不到,这不可能,那可是神圣的生命,是比我要尊贵的生命,此时此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
我激动地注视着它,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的旁边,看着它慢慢烧着那些草——那些该死的草!我永远数不完的草,虽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数那些草,但它们就是该死的得被数清楚。此刻火苗,不,火焰正在吞没它们。
我有种预感,我会慢慢变得轻松起来。
我奔跑着,追逐着火焰。火越来越大了,我像个兴奋的孩子东奔西走,如同为火助势一般舞蹈着。它大口大口吞吃着土地,那些青翠欲滴的可爱露珠,甚至一秒钟都保护不了自己,全部随着火的靠近而蒸发,枯草发出着噼啪的白噪音,热浪一阵阵逼近我的脸。
它总有一刻会熄灭的。
突然之间,我想到了这个可能。
洪水又来了,在我的大脑里。
“不,别带走我的火!”
我尖叫着,朝着不曾存在的东西索求着另一个不存在的东西。
我害怕丢掉这片燎原之火,万一没有它,我该怎么躲避洪水带来的杂物,我又该如何面对空无一物的草原?我的心里已经只剩下它了,只有它是我的宁静,只有它能成为我的专注。
别带走我的火!
它的可燃烧物总会灭尽,那只是些脆弱的杂草罢了,并不是森林。那我能做的选择只剩下了一个。
别带走我的火!
油脂总该会比杂草更久,不是吗?
别带走我的火!哪怕它会带走我!
我没有犹豫,走向了火势的前方,边褪下了自己身上沾满泥污的衣服,我不需要这种肮脏的东西蔽体,这里并没有其他人,只有我自己与永远无法停止的洪水,无法数清的草原,和那救了我的火。
我迈入了大火,它一瞬间吞没了我。
这种痛苦带来的专注是那么独一无二而绝对,我不可能从这种痛苦里移开注意,这样就好,我再也不用心烦意乱,我再也不用顾此失彼,我再也不用焦躁不安,我只需要全心全意地,被这灼热的燎原之火所烧毁,直到尽头。
免责mode:笑语/无声
备注:我又来了,这次我想大概是强迫的发作。
+展开
文:浅间
关键词:迁移
文体:小说
正文:
周二下午冉冉请了半天假,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一趟菜市场。
她先到蔬菜区买了土豆、胡萝卜、玉米和洋葱,然后到生鲜区买了鸡胸肉和午餐肉罐头,接着去水果区买了半个哈密瓜,想了想又挑了两串阳光玫瑰葡萄。
市场里两只手提得满满当当的姑娘,看起来像个心系晚餐的幸福小妇人——而不是,一个准备和男朋友谈分手的现女友。
每个小孩子都有梦想,女孩子想变成公主,想长得漂亮,想学习优秀讨老师喜欢;而男孩子想要新玩具,想要长个子,想要成为小圈子里的头儿。
冉冉的梦想追根溯源,来自第一次帮妈妈晾衣服。还是个孩子的她把带着清新柠檬香的衣衫一件件晾满阳台,暖融的阳光晒下来,微风吹得很舒服。
小小的冉冉觉得满足又幸福,人生的理想也就此变得格外质朴:她想有个舒适的小家,有一个喜欢的人,有时间慢慢洗干净两个人的衣服,整整齐齐晾在阳光里。
这个理想历久弥新地持续到24岁。
然后,冉冉遇见了周瑾。
24岁的冉冉不是第一次见到花花公子,但周瑾是她见过的花蝴蝶里最标准的一只。
身材高挑,面孔俊俏,事业小成,举止绅士且温柔体贴。
他看起来像个百分百完美的伴侣——如果不是他对外宣传“爱情只有半年的保质期”,并且身体力行地加以证明。
一开始主动的是周瑾,送花约饭嘘寒问暖,最后当着冉冉和朋友们的面坦言,自己从未见过她这样居家的姑娘,很喜欢她这种温柔平和的性格,想和她在一起谈个为期半年的小恋爱,过一过这种他从来没体验过的“传统”的生活。
那一刻的冉冉眼瞳清亮干净,明显没有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糊了心,因而现场挽起袖子做好了保护我方“好姑娘”准备的朋友们都不懂,她笑盈盈说出口的为什么不是“快滚”,而是“也行”。
之后好姑娘冉冉和花蝴蝶周瑾就凑到了一起。
工作日各自工作,周末便开启双人生活。
周六总是由周瑾安排,他会带冉冉去高级的餐厅、奢侈的商场,也投其所好去游乐园、植物园或者吃吃甜点看个电影。
周天则换冉冉安排——其实除了菜单,也没什么别的安排。冉冉和周瑾在一起的每个周日都和单身时别无二致,她打扫洗衣,看书做饭,听着歌在沙发上睡过去……唯一不同的是饭桌上多了一副碗筷,房间里多了一个好看的周瑾。
其实冉冉比所有人都知道周瑾不是她的理想型,他是候鸟一样迁徙在花间的浪子,和她十数年来期待的安定生活完全背道而驰。但爱情可能就是这样的东西,当你遇见某个人的时候,你预设的所有关卡都为他让路,所有的条条框框都会随他变形。
在属于两个人的周日里,阳台上是洗好晾齐的衣服,电视机里播着充当背景音的无聊节目,小汤锅里的炖菜“骨碌碌”响,电饭煲里的米饭“咔哒”一声跳到了“保温”,曾经只能收到碗橱里的冗余餐具现在放到了常用的沥碗架上,冉冉愉快地洗菜、切菜、炒菜,搭配蘸碟的时候她探出头去扬声问“周瑾你要辣椒油还是小米椒”,然后正抱着从书架上随手选的小说看得一本正经的周瑾抬起头,隔着只在家里戴的框架眼镜,眉眼弯弯回一声“都好”。
这的的确确就是冉冉梦想的生活,这样的日子过一天赚一天,有半年算半年——人甚至不能保证自己能活到第二天,当幸福可以握在手里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去奢求长长久久呢?
于是日子以周为单位被共度,最后一月月凑齐了约好的“半年”。
嗯,就是周二这一天。
前一个周天冉冉约了周二下班后的见面,她考虑过把最后的晚餐安排在更高大上的地方,但想想觉得分手不是什么值得张扬庆贺的事情,还是自己家里舒适些。
周一她已经做了打扫,今天的任务只有准备晚餐。
冉冉做了周瑾很喜欢的咖喱,买的也是两个人都挺爱吃的水果,她想分手总归是件酸涩的事儿,需要水果来添一点甜。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土豆已经炖得软烂,冉冉关了火去开门。
周瑾大概是下班就直接开车过来了,身上穿着让人眼亮的西服正装,怀里抱了一捧看包装就不便宜的花束。
冉冉笑着暗想他这身打扮,比起分手,更像来求婚,然后默默得意“交往过这样好看的男朋友,我冉冉这一辈子也是不亏了”。
蓝白复古的深口碟子,先用小碗扣出圆圆的一团饭,再浇上汁水浓稠的咖喱。
玻璃质地的沙拉盆里哈密瓜切成了一口大小的块块,葡萄则全部剪下来用面粉淘洗干净了,可以不剥皮直接吃。
冉冉打开冰箱盛酱好的小菜,周瑾熟门熟路地洗了筷子勺子出来,两个人相对坐下,一边吃,冉冉就斟酌着一边开了口。
“这半年来谢谢你呀,”声音有点涩,果然就算做好了十二分的准备,还是会不舍得,“我过得很开心,希望你也觉得开心。以后见面还是朋友,嗯……如果想尝我的手艺,还是可以再约我的。”
忍着心痛说完了该说的话,冉冉把精力都投注在了面前的盘子里。她一勺勺吃了一半,才忽然发现对面的盘子与餐具毫无动静。
温柔平和的好姑娘终于忍不住抬起头,却在花蝴蝶脸上看到了类似“委屈”的表情,她疑惑地偏了偏脑袋,然后对面的人站起来,探身越过小小的桌子。
他嘴唇的触感微凉,印在她温软的唇上。
“你这样,是想延长期限么?”冉冉的指尖不自觉点在唇上,她眼瞳清澈,一如被告白的那个晚上,“短期的话我这边没问题哦,你想再谈多久呢?半年?或者三个月?”
她淡定地讨论起爱情,仿佛那是一个即将到期的罐头,因为还在赏味期,所以断没有扔掉的道理,但因为时日无多,也并没有太多的期待。
周瑾看着人生里第一个想为之停留的女人,忽然有种荒谬的无力感——在遇见冉冉前他从不怀疑自己对那些半年情人的“爱”,但当他察觉自己已经沉溺在她的温暖妥帖里时,他才发现爱情绝不是那种可以随时收回并干脆抽身的东西。
可面前的姑娘给他的,却是他多年来纷纷扬扬无数次给了别人的,那不是爱情的东西。
她为他做了半年羹汤,日复一日温柔地陪伴,他以为她必定爱他,却在半年之期恍然发现,她给他的,就像他送她们的昂贵的礼物,带她们出入金碧辉煌的场所,在许多深深的夜里给到的其实并不走心的慰藉那样,是各取所需,而非爱情。
周瑾茫然且荒谬地发现,他做了多年候鸟,却并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另一只候鸟不再迁徙。
免责mode:求知/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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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群作者9月任务』
从以下四个关键词内,抽取一至四个词语作为核心,写一篇不低于1500字的故事,体裁不限,作业于【9月30日晚21:00前】发布至Elf主页的相關合集中。
注:如未拥有Elf账号,可在【9月30日晚20:00前】将文档提交给鸫君或七郎,超时不候。
作业格式请参照原有作业(同人另需标注原作和cp)。超时未提交者将直接出狱。
关键词
1、烧毁(回音壁)
2、迁徙(雷七郎)
3、索多玛(琳艾)
4、瘟疫(浅间)
5、挑战☆特定关键词:
【精神病】(琳艾)
设定要求:
1.文中人物出现两种以上精神疾病
☞指定:阿萦
+展开【紫阳花】《一件不完美的谋杀案》【爱染→雪霏】
作者:魇
分组:紫阳花
CP:爱染→雪霏
文体:小说
标题:《一件不完美的谋杀案》
老陈不姓陈,但他执意要我这样称呼他。他天生老相,十三岁时我们一起上学,门卫大爷以为他是我家长,还暗自揣测我和他相貌差异过大,自行脑补出了五十五集的家庭伦理剧。老陈毕业后考了公务员,七转八调当了刑警,还是重案队的。我则是凭借学生时代积累下来的一点文字功底当了自由撰稿人,虽然收入不稳定但好歹乐在其中。如今我们都已经三十挂零,总算没了父子诅咒。我没事就会找老陈吃饭聊天,借机挖一些案件边角料加工成故事卖掉。老陈也算比较给面子,不违反纪律的前提下给了我很多不错的思路。
某天老陈突然打来电话,要找我聊聊,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我说去什么咖啡厅,来我家,订两份麻小一大份辣炒海蛎子,正是吃大闸蟹的季节正好也来上两斤。我刚买了一箱罗斯福十号,酒管够。老陈沉默了一阵,说,还是不了,正经事得正经说。
我们在咖啡馆见了面,老陈显得心不在焉。我点了他习惯喝的咖啡端过来,他只是喝了一口,继续沉默。我等了一阵,见他还是没有开口的意思,只能先打开笔记本敲字。
“你知道最近那个案子吧?”我敲了两行字之后,老陈终于开口。
“哪个?”
“就是那个富家小姐杀人的。”
“爱染。”
“对……”
老陈又不说话了,我只能看着他。“案子不是都破了吗?”
“对,破了。”
“那你愁什么,案情通报都放出来了。那叫啥来着,铁案,没法翻的那种。”
“是那家没搞事,真的要搞也能拖很久。大概是觉得丢脸就没有维护这个女孩吧。”老陈说,“其实我挺不理解的,我以为那种人——”他向上比划了一下,“那种人都是很护短的。”
“哪种人都是人,怎么做都正常。”
老陈再次沉默,我喝了口咖啡,继续敲字。
“我不理解的就是这里。”老陈说,“都是人,都有人类相通的优点和缺点,但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女孩要杀人。”
“通报里不是说感情纠纷吗?”
老陈摇摇头,又点点头。“简单地说,爱染喜欢雪霏,然后就杀掉了雪霏喜欢的人和喜欢雪霏的人。”
“雪霏是谁?”我问,案情通报里只写了爱染因感情纠纷杀死了文青和贺新郎,我当时还以为是两个男人对富家女纠缠不休才导致她痛下杀手。“因爱生恨?不对,如果是这样她应该杀的是雪霏。”
“其实我没有觉得那个女孩有多爱雪霏。”老陈说,他没回答我的问题。“审她的时候我在场,总感觉她的表现不像是大仇得报或者是别的什么,她只是很满足,非常满足。”
“满足?”
“满足,人生大圆满了,再没有什么遗憾了。”老陈说,“我太姥姥,一百零二岁生日那天,全家人都码齐,挨个给她磕头。她吃了两口蛋糕去床上躺着,然后就再也没起来。她脸上的表情……就是那副样子,没有任何区别。”
我一时不知说点什么,这形容着实有些诡异。
“爱染就是那样,没有被发现是行凶者时的气急败坏,没有要被执行极刑之前的惶恐不安,只是很满足。”老陈说,“要不是证据链完整,我简直都不信人是她杀的。”
“但是证据链很完整,确实是她把人杀了。”
“对,我们找到凶器和沾了血的衣服,她都留着呢,像是等着我们去发现一样。”
“那还是挺顺利的?”
“也没有。”老陈说,“我们先发现了文青的尸体,是雪霏报的案。我们到案发现场的时候雪霏正在哭,爱染在她身边陪着。”
“文青和雪霏什么关系?”我问。
老陈拍了下脑袋,“雪霏和文青是情侣,目前正在同居。爱染是他们房东的表妹,之前陪表姐来收房租,认识了雪霏,然后互换了联系方式,聊得挺好,成了朋友。”
我决定先不问雪霏和贺新郎的关系,让老陈随便说。“然后呢?”
“当时我跟着去了现场,同事做笔录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两个女孩的反应。雪霏看起来很惊恐,也很伤心,她和男朋友的感情应该很好。爱染看起来很关心她,但显得冷静多了。我那时只是觉得这姑娘挺厉害,见过尸体还能如此淡定的人挺少见的。”
“尸体挺吓人的?”我问,如果案发现场看起来比较普通应该还好。
“有点儿。”老陈说,“尸体趴在厨房,喉咙上有个洞,血流得满地都是。后来法医出尸检结果,说要是没有骨头挡着,捅穿了也不是没可能。”
“凶器是细剑一类的东西?”我说,“匕首,大号改锥?”
“拆信刀。”老陈说,“爱染订做过一对拆信刀,送给雪霏一把,自己留了一把。她用送给雪霏的那把在她家杀了她男朋友。”
我哆嗦了一下。
“我们查了指纹,上面有爱染的,但并不能因此定爱染的罪。爱染说她经常出入雪霏和文青的出租房,时不时帮雪霏拆快递,留下任何痕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雪霏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时间呢?如果有作案时间也能推测出点什么来吧。”
“有,其实除了时间还有其他证据。”老陈说,“监控显示案发前和案发后爱染出入的服装发生了改变。”
我向后靠在椅背上,“还以为是多高明的手段。”我说,“那这不是一下子就查出来了嘛。”
“对。”老陈说,像是刚意识到桌子上有咖啡似的拿起来灌了一口。“这时候爱染开始说,是文青趁雪霏不在家,对她动手动脚,她反抗时随手抓起拆信刀给文青来了一下,然后吓坏了,换了一套雪霏的衣服跑了。”
“她这么说也确实合情合理。”
老陈点点头,“然后我们这时候又接到报案,有人在演员贺新郎的家里发现了他的尸体。我们去了现场,发现那伤口和文青的几乎一模一样。”
我端着咖啡正在喝,差点呛着。
“法医的报告出来了,贺新郎的死亡时间在文青之前,但相隔不算很久。我们查了一下,他死亡当天在家里办了一个小型趴,爱染和雪霏都在场。爱染还是有作案时间。”
“并案了?”
“并案了,其实就是拿过去一起审爱染。她痛痛快快全撂了。”
我没法再喝咖啡了,紧盯着老陈。“为啥啊?”
“我不知道。”老沉说,“爱染只是交待她迷恋雪霏而对方毫无回应——这不废话吗,人家和男朋友处得好好的,只当你是富婆闺蜜。”
“那贺新郎——”
“雪霏追星,喜欢贺新郎。爱染知道之后就利用自己的关系给雪霏制造了和偶像见面的机会。没想到雪霏只是很满足看到偶像,很感谢爱染能给她机会,就没别的表示了。”
“人家能有什么表示。”我嘟囔着。“所以就是因为求而不得就痛下杀手?富人家的孩子我等贫民是真的不懂。”
“要是真的求不得我也能理解。因为离婚、分手甚至暗恋而杀人的案子我这些年也没少见。”老陈说,“问题是爱染的表情,听到我们说发现了贺新郎的尸体之后,她那满足劲儿就上来了,我总是恍惚地觉得又看到了我太姥姥。”
我没憋住,笑了一声。“这确实说不通。”
“所以啊我来找你。”老陈叹了口气,“你们码字儿的脑子活络,帮我分析分析,这姑娘脑子里转的都是什么想法?”
我抓耳挠腮想了一阵,“再给点线索呗警官,你这么说,我也只能想到求不得。”
老陈皱着眉,半天才憋出话来。“爱染似乎很在意‘完美’,但她作案手段也不咋地,真的是不禁查,最多能在作案动机上花点功夫争取个缓刑,但她也没在这方面做文章。”
我关上笔记本电脑,盯着上面被啃了一口的苹果标志,啜起咖啡。大半杯咖啡下肚,我组织好语言开了口。
“老陈,你说这世界上有完美的人吗?”
“那自然没有,人无完人。”
“那如果把缺憾当做最后的拼图,整张画布岂不就完美了?”
老陈盯着我。
“一个富家女,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她的人生拼图应该是相当完美的。但正因为完美,所以不完美。”
“就是没吃过苦没挨过累?那她支教去呀?要不去趟索马里自愿被海盗绑架。”
“每个人对完美的定义不一样,我只是根据你给我的信息,推测出爱染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说,“爱染可能觉得自己的人生需要一份畸形的爱,为此行凶而在所不惜——或者说行凶作恶也是她凑成‘完美’的拼图之一。她做了这些,人生便没了遗憾,就无比满足。”
老陈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可是她做了这些,雪霏也不可能因此而感激她,爱如果得不到回应……”他停住了,慢慢重新开口,“也就是说,爱染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种不完美,因为有了这样的不完美,她的人生就完美了。而因此迎来死亡,就是完美的终结?”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具体怎样谁会知道呢?我们又不是爱染,也不追求完美。”
我们俩都不说话了,我盯着老陈的咖啡杯,他盯着我笔记本上的苹果标志。
“哎,这些能写吗?”我问老陈。
“换名,最多保留构架。爱染家里有钱有势的,这是为了你好。”老陈说,把剩的咖啡一饮而尽,“走,去你家,我买吃的,酒喝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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