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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蔚
备注:随意,不知所云的南通炒饭(30%),这会有点忙得困晕了,这两天完善一下
月影倒映在湖水上,涤荡出粼粼微波。偶有几盏街灯点缀在路边,陈为绕着小湖向前奔跑,视野里时亮时暗,心脏伴随急促的呼吸声砰砰地跳动。
转过一个弯,他看见一个青年坐在不远处。白衬衫,黑裤子,灯下的皮肤莹莹生光。陈为想着,步子不觉慢了下来。正要绕过去,青年却莫名地先看到了他,率先和他打了个招呼,径直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声音热络却有些陌生。
陈为定下了脚步,眼前是一个发长及肩的男生轻轻笑着,眼睛微眯着看向他,迷离而轻慢,却反招人心生好感。
陈为下意识地理了理头发,友好地笑笑,“你好,请问你是?”印象中他似乎不认识这样一位朋友。男生笑了一下,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副白色的大框眼镜,架到鼻梁上。
哦,陈为想起来了。是那会儿,夏日潮热的午后,像今天一样。那天,终于待到舍友的闹钟叽里呱啦地响起,陈为扑腾一下从床榻上爬起来。木床吱吱嘎嘎地摇晃,下床的舍友从床帘中探出半个脑袋,完全没睡醒:“……你是去拿那个什么吗?”
“对!就那个呗。”话在嘴里倒腾了几下,陈为说的是学校安排每位新生都要写一封给一年后的自己的信,如今正是一年后取得启旧信的时候。
迎上舍友的目光,陈为继续说:“刚好趁早去,没人,而且我骑车……”
“稍上我。”
电动车咻地在路上空气中弥漫着水汽,室友拍拍陈为的肩膀,指向一片竖立着几幢旧房的绿地:“公众号上的地址,就这儿。”陈为调转车头,很快寻了个地方停车。
“您好!是来取信的吗,同学?”穿着志愿者马甲的青年挂着轻松的笑容,业务熟练地说着取信的流程。他戴着副显眼的白框眼镜,却和他的气质并不相称。
大大小小二十几个箱子码放在草地上,陈为找到学院名牌对应的箱子,和舍友抽出信封。不到四十份,陈为数了三遍,却唯独找不着自己那一份。
“谢谢,这里签名就可以了。”青年很有礼貌地对舍友说,眼睛弯弯的。陈为插到二人之间,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那个……我没找到我的信耶……”
“哦?嗯……没关系,你加我的XX吧,我们会统一再找一下,之后再给你答复。”青年将手机递过来,陈为扫了一下。
“请问怎么称呼?”
“初石,初见的初,石的话,就是石头的石吧。”青年轻轻地说,陈为抬眼看去,青年不知什么时候摘下了眼镜,眼眸亮亮的,却如同深潭,积聚着一抹幽蓝。
“我想起来了,是你。”实在是又一年过去,陈为觉得随着自己考虑毕业去处,世界都好像大变了,所有关切的事务似乎也不知转到了什么方向。更别提人了,朋友就像是阶段性的聚落,因为时间与境遇便聚散变迁。
“说起来,我的信你还记得吗?”陈为双手比划了起来,“当时你们说帮我找找。”
“嗯我们当时找了,实在是一直没在学校见到你唉,”初石转了话题,“”
“唉初石。”
“初识什么?”青年好像对叫到自己的名字有几分错愕。
“没有啊,我只是叫叫你而已。”陈为看向身旁的青年,神色模糊难辨。
“啊没事,是我走神了。”
“坦白说,真不是我弄丢的。”青年看着陈为,一字一句地说着。清秀的眉宇微微皱起,他着急地挠了挠脑袋,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真诚。
“那你怎么发现,它飘在这水上的。”陈为
+展开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盎提朗斯家族的花园,自从公爵夫人去世后就荒废打理。
又一个春日来临,蔷薇再次抽枝发芽,盛开无人欣赏的花朵。
“让,你有多久没晒太阳了!”红发少女推着面无表情的金发少年——盎提朗斯·让,在不久前刚继任公爵。他的父母去世不久,但他似乎半点未受影响,而且似乎乐得不必再进行那些虚与委蛇的社交和慰问。
因为难以控制情绪,经常在一地狼藉碎片中收拾的仆从遇到他都有点发怵,只有薇拉,这位在前面领着他笑容灿烂的少女,似乎从来不知这恐惧为何物。
就像凝视深渊而寒冷,被太阳照耀就必得温暖,让在薇拉身边时,总感到被平静所包围。
不过他很少进行回应,只是任由对方带着他去往任何不在意的方向。
而薇拉大概也早已习以为常,惯于自问自答:“整整半个月,公爵和夫人之前告诫你每天都要出去来,如果他们知道现在的情况,一定会很担忧!”
会吗?他并不相信遇见便挑刺他瘦弱的父亲,和远远相望然后躲开眼神的母亲,会真的对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心。
但若是薇拉要这么说,他不会反驳。从红发少女在出生那日被母亲抱进家门起,他始终觉得对方所获亲情更多,尽管父母说她会被培养成为他的侍卫,并且一直坚守这个方向,或者说,她是应对这畸变世界的保险。
或许,他该说自己从未羡慕和嫉妒,只是对一切都无所谓,就像少女最开始的名字在他的记忆里似乎是莉莉安,总是谨遵公爵命令、无声无息地缀在他身后, 如同一抹阴影,和那些树与房屋的影子没有区别。
但在七岁时这个跟随他的黯淡影子却忽然变得色彩鲜亮起来。他记得那天在图书室要求仆人把厚重的窗帘密闭,仅在几面留有半尺宽的缝隙,好让他自己看清书页上的字。他不喜欢光线,无论是璀璨的晨光、耀眼的午阳还是彤然的落日,都让他无来由生出气恼。
“嗨,你好啊,我叫薇拉!”骤然被打断时他有些困惑,随之而来的便是习以为常的愤怒,但那本即将往来者丢去的书籍却连带手都被对方一块握住了。
那种感觉很奇怪,更令人困惑的是他无法挣脱,尽管知道对方一直就在经历严苛的训练,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是被“制服”的那个。于是他抬头,那些金色细微的灰尘星星点点,飘浮在浅粉纱裙边、还有大片的装饰羽毛,他认为这不像是莉莉安会穿的衣服,也是,对方说自己叫薇拉。他的视线最终落在少女微笑的双眼和橘红卷发上——原来是这样宛如燃烧的颜色。
思绪被对方在他面前挥舞几下的手骤然打断,他的记忆是一本书,但他似乎已经习惯薇拉跳脱的性格,就像对方也从不计较他在自己喋喋不休时的走神。少女停下脚步,“这次出去,带回不少你喜欢的东西。”他点头,于是少女又开始前进,“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任务,还是让我们去看看花园。”
泥土被硬塞进手心的感觉很奇妙,薇拉总是喜欢做这些他看来全无用处的事,比如花和光亮。
他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精力,不仅在面对那些凶恶的异兽时极少被飞溅鲜血沾染,隔三岔五来拉他去外面,还能分出神前来打理这些缺乏存在意义的植物。
只不过薇拉是真的很喜欢那些盛开的花朵。
接着对方又递给他一把铲子,“让你把这边的杂草清理下。“
他抬头,看向光下被染上圈金边的蔷薇枝,就算花期再长,也自然会掉进泥土里腐烂。
它们的无用就像他自己一般,是一个属于偌大家族的摆设,持有某些特权,却会在跌落时就干脆利落地遭到践踏。
在裙边上毫不犹豫地擦干净手,薇拉双手捧起带土的花枝来,各色蔷薇瓣笼住他的脸,柔软和土腥味同时从皮肤和鼻尖传来。
“不要想,让,因为我会始终保护你。”
——看,她总是做一些全无用处的事。
就像对待蔷薇一样莫名其妙地对待他。
就像时间、阶级的隔阂不会把他们分离那样。
他认为那是非常可笑又理想主义的,每个仆人都在尖锐地嚎叫,哪怕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因此动容。在这个人随时变异为怪物的世界,他不可能幸存,更不可能让感染者幸存。
可是总会有人相信着,什么可以实现。于是盎提朗斯·让垂下眼睑,缓慢挖起那些杂草。
+展开神用七天创造了世界。
之后世界自行运转,遵循着神的规律在进行着。而神则退居在了七重天之外,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一切的发生。
偶然祂也会突发奇想地,将手放在尘世之中,给予一些人或者事物神性,使得他们特别,或者诞生什么神迹,看似违反了自己定下的规律,但实则这些细则又隐藏在规律之中,将普通化为特别。
而高智商生物们当然是很快便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开始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之上还有着能够决定这个世界走向的存在,祂凌驾于尘世之上,又能够控制尘世的发展。
于是他们开始寻找着攻略,寻找着规律,试图与这位遥在七重天之上,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神明沟通,试图理解祂的圣意。
于是天上落下的闪电雷击变成了神执行正义的神罚,当洪水泛滥,淹没了村庄,则变成了神的怒意。
人们试图去抚平神的怒气,将牺牲献祭,却未曾有想过去将水患治理,将雷电躲避。
大量的牺牲被献祭,从动物到同类,从偶发到固定时间。大量的部落被淹没,最终神动了恻隐之心。祂没有变更世界的秩序,那是祂废寝忘食地工作了七日才定下的铁律,但祂给予了一些人指引,让他们意识到能够付诸一些其他的行动。
祭祀没有停止,但已经有人开始了行动,他们将河流疏通,将河岸太高,使得正常的潮汛顺应了更适合生存的环境。
“神希望我们觉醒。”
突然有一天,一些自诩着聪明的人突然说道,他们没有继续向着上天膜拜,他们走到了其他人的前面,高举着手中的牧羊杖,自称为听见神谕的先知,通过自己的学识将人带到了“应许之地”,开始了新的生活,逃避了奴役。
然而又很快有一些人便站了出来,他们看似继承了这群“先知”的“牧羊杖”,将规矩化为誓言,对着底下的人们高喊。
强调着他们的神性,强调着人的罪孽,强调着一切,只要能够统治其他人的一切。
他们建立起了神之国,构建了专属的神话。
历史与传说交融的神话,在这三千多年内控制了世界上最广阔的圣国。
神在七重天之上,看着这一切。祂并不太在乎,亦或者是在乎的,所以祂将幻梦展示在一名农村少女的眼前,于是一名女性——那群当权者不屑的女性——持着旗帜,独自一人踏上了旅程。
这名大字不识一个的持旗者展示了她所获得的神迹,同时被污蔑成恶魔的使者而被焚于女巫的火刑架上。
这是因为政治的污蔑,却也证实着信仰无法凌驾于政治之上。直到三重冠被废弃在祭台之上,于是神圣便再次地被彰显了出来。
五百年前的故事被书写成神话,那名高举着白色旗帜的农村少女,成为了神圣的象征,成为了各种英雄以及神话故事的蓝本。
她高喊着的话语,在她死后十八年被人们听见,而又在五百年后,得到世界的认可。
“人是愚昧的。”神说“但他们会在愚昧中前行,寻找到合适的方向与位置。”
听见的人,总是记住的愚昧,他将自己的聪慧当成是神赐——某种意义上也许确实如此——但是他同样的蔑视着自己的同胞。
他们将哥特人引入城池之中,赋予公民的身份,再找准时机敲碎了他们的脑袋。
利用一切可利用之物,就如同最开始的时候,那些先驱者所做的事情一般。在神构成的世界上,利用一切而前行着。
“这是神所不齿的。”
突然有人撕碎了手中的赎罪券,谴责着当权者的行为,试图抢走他们手中的蛋糕。
神没有说话,祂看着这一切。人的善恶在祂的眼中非常的单纯,适合种族发展的,不适合种族发展的。这是祂定下的规则。
再有其他的,祂并不太能理解也不太能知晓,或者是他也不太在意,种族不是唯一的,它们总是在诞生或者消亡,就像是他设定的那般。
祂只是偶尔地,按照人们所想要的那般,或许只是心血来潮,拨动了这个世界的琴弦,看似违反着自己定下的规律但是实则又在规律中一般。
神喜欢戏谑,祂喜欢荒诞与不合理。
又或许,并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只是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荒诞、戏谑又充满现实。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神说,要有日月,于是有了日月流转,白昼转换。
神说,是时候由你们来开创未来,感受祂所创造的世界。
于是人们慌了,他们感觉到了抛弃,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应当或者不应当,他们开始奉献出一切,只希望能够得到神明的驻足。
但是,这个世界呐,已经是属于你们的了。
当你的身体和心智(心灵)达成一致的时候,在你前行的道路上,总会见到神的真容,你的灵魂将在锤炼之后,与祂同在。
+展开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穿裤衩的龙
现在想来,我当时误闯到裤衩村去,也算是偶然中的必然。一来我是圈里出了名的方向白痴,二来我天生似乎就对那种有点人文气息但不多的小地方五感敏锐,所以走下国道走上村路走到这里的过程无比自然,像无论经历多少波折都能蹉跎过的人生一样。
村口自然是要有晒太阳的闲汉,和他们搭话也是顺水推舟。我不抽烟,所以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包喉糖,大家开心地剥开糖纸,让整个口腔带着食道和气管都泛起凉丝丝甜津津的感觉。话题从南飘到北,不知怎么就聊到了花木兰,我称赞她解甲归田的壮举,却发现乡亲们对此反应平平。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裤衩村也有一位花木兰式的人物,而她甚至至今还生活在这里。
我大为惊奇,提出想去见她,也希望能有人为我带路和引荐。同时心中也暗自生出了一些她的轮廓:肯定有着善良但坚毅的家人,一身精湛且极其实用的武艺,还有从拼杀中残留下的武器。提到这位“花木兰”的闲汉看了看太阳,表示现在那位应该还在地里,不妨先给我讲讲她的传奇经历,反正回家也要路过这里,顺便就见了。
我欣然同意。
如果开始讲述一个人的故事,那至少要先赋予这个人一个名字或是名号,接下来的事情便都是关于“郭长生”的了——是的,这位“花木兰”就叫郭长生。
听到这个名字我便能猜到,她大概是家里最体弱的孩子,因为父母淳朴的情感寄托,才被叫做“长生”。但闲汉甲(等一下就会明白为何闲汉也开始有了编号)表示,这个名字是村里的教书先生给起的,他觉得这样比较好,长女健康以后就方便带大弟弟妹妹,郭家人深以为然,于是这个呱呱坠地还没有发育出任何第二性征的小婴儿便叫了这个名字。教书先生想得不错,郭长生确实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她也极为健康勤劳,四岁时就可以站在板凳上给一家人炒菜,吃完饭后也可以在所有人懒洋洋卧着休息时,精力十足地拎着小桶去菜园捉虫子喂鸡。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好,但教书先生却犯了难——他觉得自己再也起不出这样质朴刚健的好名字了,于是一有机会便飞奔去了省城。郭父犯了难,抓着头皮想了好久,最终决定剩下的孩子们依次叫“郭二宝”、“郭三宝”和“郭小宝”。
这样惬意的日子过了几年,这片土地突然变了天。今天来一位大帅,明天来一个土匪,后天居然还来了叽里咕噜说外语的外国人。但管事的人是否有良心本来就是生活的充分非必要条件,所以无论是郭家,还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每日辛苦劳作,直到病倒的那一天。
郭父是积劳成疾,且健康状况忽好忽坏,总是教人在绝望和希望的中间徘徊。郭家因此不得不开启了更艰难的生存模式——除了要种地、喂养家禽(家畜已经第一时间卖掉请郎中了),照顾菜园之外,还要熬药和照顾病人。偶尔邻居也能来搭把手,但只能缓解燃眉之急。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个月,每个郭家人都被熬得筋疲力尽。所以在一个风尘仆仆的采参客来到了村子,提出想请人当向导进山挖人参时,郭长生自告奋勇地应了。她拿到了一笔钱,足以在雇人帮忙种地的同时支付接下来一个月郭父的医药费,采参人还答应她,如果采到了顶尖货,会再补一笔丰厚的酬劳。
你是不是特别期待郭长生的山林大冒险?我也一样,但令人失望的是,闲汉甲称,郭长生从来没有详细说过山里发生了什么,只说她们失足掉下了悬崖,她自己侥幸扒住了山缝,躲进了一个山洞,又在山洞里发现了这条裤子,觉得可以应个急,便套上了。两个人进了山林,一个人走了出来,一身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唯独一条裤子簇新板正。
那可真是一条神奇的裤子,每个人看来似乎面料都不太一样,但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他认定的最高级的材料。郭母动过让郭长生把这条裤子卖了换钱的念头,但很快在女儿惊人的脚力面前打消了它——从山里归来,穿着神奇裤子的郭长生,宛如神行太保戴宗附体,日行八百,夜行一千。郭家很快因为郭长生开启的跑腿业务赚到了钱,足以应付郭父的医药费和雇佣短工帮忙的开销。
这真是很顺畅的发展,我感叹,而与此同时,闲汉甲被一位黑黑壮壮的阿姨揪着耳朵拖走了,于是我只能去问闲汉乙郭长生的生平。他的讲述能力比闲汉甲要差一点,但我还是知道了接下来的故事。
郭长生在某次去省城送信的途中,遇到了一个趴在路边的人。这其实并不奇怪,那年月毕竟大家日子都不好过。长生掏出一个两盒面馒头对他比划了几下,那个人摇了摇头,很费力地把身子转过来,露出了肚子上血肉模糊的疮口。
他看起来快死了,而一个要死的人的嘱托比山还重。于是郭长生回到家之后,告诉郭母,她要去一个地方,要做一件大事,若有人问起来,便说她又进山挖参了。
郭家人再见到郭长生,是在周围一窝胡子打到村口的时候。她骑着马,马腿踢起的雪块飞到了半人高,她掏出手枪,枪一响,一个土匪就栽到雪地里,最后所有的土匪都躺下了,她才跳下马,对藏在门后的乡亲们敬了个军礼,又跨上马走了。
那她是什么时候重新回到这里的呢,我急切地问,闲汉丙挤了过来,看来他也被乙混乱的叙述折磨得很难受。他用像机关枪一样的语速给我讲了郭长生之后的人生:赶跑了外国统治者之后,她便回来了,带回了一枚闪亮亮的徽章,一些钱,还有脸上一道狰狞的伤疤。郭家人都很高兴,甚至高兴到忘了给大女儿说媒,于是这个英勇的、日行八百的、立下汗马功劳的女人,就单身到了九十多岁。
大概闲汉丙确实说得太快了,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中间的几十年去哪儿了,怎么一下子就到了比古稀更久远的时间点?此时闲汉又凑过来开始讲,那一年爆发了很大的洪水,年轻人和军人在河堤边吃饭睡觉,浑身都滚得脏兮兮的。九十多岁的郭长生自告奋勇地担起了送饭的任务——没人需要她亲自去上游查看了,气象部门有了各种检测仪器——所有人都不同意,但没有人能够拗得过她,于是村长把自己家的电动三轮车借给了老太太,又集合所有人把可口的饭菜装满了车斗。
郭长生开着电动三轮车在村子和河堤之间来回奔波,偶尔也帮着抗一抗沙袋,渐渐地,
她也在别人扒饭的时候顺便扒两口,也在别人睡觉时躺一会,最终,在一个浪很高很高的晚上,她和电动三轮车掉到了江水里,三天后,人们在下游发现了她的尸体。
这真是平凡又伟大的一生啊,我感慨着。
一生?谁告诉你她死了?闲汉乙、闲汉丙、闲汉丁异口同声地问。
不是发现了尸体吗?我说,郭长生复活了?
那倒没有,闲汉丁说,她当然没有复活,她要是复活了,我们这儿为啥要叫裤衩村呢?
我被这个神奇的逻辑烧得瞪大了眼睛,那……那是怎么回事?我讷讷地问,同时腹诽这个故事里有太多没有解释清楚的点,比如郭父的病好没好,比如郭家剩下三个孩子的去向……
“我确实死了,也没有复活。“我听到一个老妇人的声音在我脑后说话,而当我回过头时,看到了一颗长满了鳞片的头颅,和那道鳞片都没有覆盖住的狰狞伤疤,它对着我眨了眨竖着瞳孔的金黄色眼珠,须发无风自动。
我错愕地看着这只本应存在于神话里的生物,看它左前足挎着一只装满了香瓜的藤筐,看它后腿上穿着的、看起来面料就非常高级的裤衩。
这是郭长生,我无比确定,也明白了为什么闲汉们要这么叙说她的结局。那头神话生物看着我,从藤筐里掏出一只香瓜,一拳砸开,掰了一半递到我手里。
“看到我的事,还是请不要说出去。“它说,”毕竟——”
我福至心灵,一边接过半个香瓜,一边和它一起说出下面的话:“建国以后,不让成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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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老师的评论!其实这就是一个东北民间传说的二创+之前跟朋友的口胡+东北历史+女性身份思考得出的小结果。
东北有一个民间传说是一个人发现了龙脉,然后嘱咐家里人一定要给他全裸下葬,家人不忍心给他穿了一条内裤,结果七七之数时风雨大作,一个雷劈开了这个人的坟,大家发现尸体没有被裤衩覆盖的部分都已经长了鳞片,推测如果不是家人给穿了裤衩,大概这个人就能化龙了。
跟朋友口胡是之前我玩游戏开出了一个神话级别的裤子,于是兴致勃勃地在游戏群说我开到了神话裤衩。群友就开始讨论,说冒险者有用神话武器的、头盔肩膀手腕手套等等,就是很少听说有获得了神话裤衩的,我那个号又是个人类女,于是口胡要写一个穿神话裤衩的勇士的故事。
东北历史这个应该也很容易看出来,就是从伪满洲国到抗战到新中国成立到九八年大洪水。
女性身份这个就更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应该体现得很明显了,最起码郭长生不叫郭招娣(嗯。
评论要求:笑语
街道上的绿色雾气终年不散,刺鼻的化工气味填满了我身体的每一处角落。据说一百年前,这里街道上弥漫的还是只有马粪与人便混合的味道。很难说这两种境遇谁能比谁好。
我,我的家人,以及我们破败却宝贵的小店,深藏与巷子中。我的父母终年如同巷外的工人和城外的农夫那般沉默又辛勤地劳作,试图用自己的手保护这全家最后的安息之所。
我们什么都做,你能想到的,我父亲是钟表匠,我母亲是裁缝,而他们为了能让出身低微的我有个相对更好的出路,把我送到一位珠宝匠那里做学徒。最初我无法理解为何他们不让我继承他们当中一个的手艺,但多年下来,我虽没有学得我那位老师的一点皮毛,但是我依然借着师傅的好处,瞥见了一些我原本接触不到的领域,我那一辈子只知道老老实实一针一线缝的母亲,以及只知道埋头与精密仪表中的父亲,绝不可能窥见的世界——哪怕他们从劳作中抬头,走出屋子,站在房顶上,也绝不可能看到,因为绿色的雾气遮蔽天空,不管往上还是往下。都是绿色的。
于是我将我所学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设计思路与审美视角贡献给我母亲的裁缝事业和父亲的钟表事业,竟意外地拓开了一些市场。我们的生活开始有了起色,但是我还想要更多,更多。
我向老爷们献上了一个设计图纸,一个惟妙惟肖的机械玩偶,外皮由经验丰富的工匠使用最好的皮草缝制,内里使用机械驱动,最后使用各色珠宝装点,会唱会跳,惟妙惟肖,像一个真正的活物。
大众对这群上层人的印象从不是毫无缘由,只要他们和下层不是毫无关联,总会有些秘密流出。那些金碧辉煌的场所内,追逐奇珍已经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奢华早就不是这群人追求的目标。只要你有稀奇的把戏,你就能被大老爷们青睐。
但是这就是我们一家的优势,为了谋生,我们什么都做,我的母亲年轻时为贵族缝制皮草,我的父亲年轻时曾经是厂里的工人,为了晋升工程师自学了图纸。我们什么都会。
我可以直接告诉你结果,这群已经对生活疲惫的饭桶们毫不犹豫地通过了我的方案,还许诺我只要完成它,还会有更大的一笔,然而他们做的也仅限如此。我猜他们不光只是想看我的成品,更是想看我如何像个小丑一般完成这个玩偶,如果完不成,大概我们一家的下场也会和小丑一般,我们将自己架在火坑上。
虽然说风险越大收益越高,但是风险大到一定程度后,收益多少对你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你只会被求生的鞭子驱赶着乱撞。我们已经没时间后悔为什么要做出这个决定了,母亲和父亲愁眉苦脸,如今我们要么获得一切,要么只能失去一切。
这一天,所有人都在期待伯爵的晚宴。一个月前,伯爵向全城的名流发出公开邀请,邀请他们来到自己的宅邸,观赏一位工匠献上的精心设计的玩偶。
就在今天下午,一对蒙面的男女将一个足以装下成年人的木盒运送到伯爵的别墅中,他们自称是受到工匠的委托,将最后的成品送至交付。两人拒绝了伯爵的邀请,只是请求伯爵,直到晚宴开始再打开盒子。
但是说归说,佣人们还是应伯爵的命令,将盒子拉到和伯爵的书房里,用撬棍撬开了盒子上所有的铁钉,那个传说中的完美造物呈现在伯爵面前。
那具躯体长着那位珠宝匠的脑袋,狼的身体,以及一对巨大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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