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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虽然被封印了起来,它的低喃依然在四周回响。珠子也在地上震颤不已,仿佛随时都能挣脱。晴明弯腰,用手指捏着符把珠子捡了起来,眼底微微红光闪过,垂死挣扎的妖物终于安静了下来,四周的雾气也瞬间退散开来。
阴冷的湿意缓缓褪去,地上的桃花微微颤动了一下,缓缓的睁开了双眼。她的眼神十分迷离,仿佛刚从梦境中苏醒,过了一会才缓缓的抬起头环顾四周。
晴明把妖物收进了怀里,转身在桃花的面前蹲下,轻声的询问:“姑娘,你还好吗?”
桃花的脸上闪过惊慌的神情,但随即又似乎想起了什么,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她慢慢的撑起了上半身,斜斜的坐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长叹。
“公子……我想起来了。”她轻声啜泣了起来,“其实我早已经死了。那日被土匪追赶,摔下悬崖,我的胸膛被桃枝穿过,一腔热血全都融入了这千年古桃,魂魄也依附其上。这桃树本是天上异种,落入这寒山阴泉,吸天地灵气,早就有了精魂,加上我的肉身,终于修炼成形。它虽然是无法移动的树木,但凭着我的肉体,便可在一日内穿行于这桃花泉水所涉及的所有地区。”
晴明安静的听着这个不幸女孩的述说,有些事情他来之前早有推断,如今为祸这片山岭的罪魁祸首已经伏诛,与他所猜测的果然出入不大。
“怨恨和不甘让我无法平静的接受死亡,我还没有见过未来的夫君,我的家人也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那些作恶的土匪还在逍遥自在,我好恨!”桃花握紧了拳头,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向屋外。原本插在她发髻上的桃枝,花瓣纷纷飘落凋零,落在地上后瞬间化作了尘土,仿佛预示着本体的衰弱。
晴明跟在桃花的身后,出了桃树伸展出的木屋。他们前脚刚刚迈出门槛,木屋的墙壁屋顶地板全部开始扭曲收缩,最后在吱吱呀呀的声响中变成了桃树上的一个巨大结瘤。
原本环绕在桃树边的溪流,现在变得清澈无比。花毯一样的落花已经完全溶于水中,那层厚厚的水雾也跟着散去,唯有一丝淡淡的桃花香气还残留在夜色中。古老桃树的花瓣如同鹅毛大雪一样纷纷落下,不曾落地便消散于空中。满树华冠居然在短短的几分钟消失殆尽,仿佛燃烬的火炬。
“我与那泉水相依而生,这山阴冷僻,若不是它供我天地精华,此树早就枯死多年。现在你已经收了泉水,不如也收了我这身枯骨。这么多年,它们虽然从未直接让我面对,但我也隐约知道一些,它们利用我酿造的桃花涧上香,夺人魂魄。这酒会让饮用者一点一滴遗忘往事,失魂落魄,最终不可自控的来到这座山谷,葬身溪水之下。”
桃花虚弱的依靠在树上,纤细的手抚摸着粗壮的树干,把额头抵了上去:“一开始,我只是想要复仇,去找到那些土匪,杀了他们。但后来,吃人的感觉太好了,所以猎物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早已经堕落成为比土匪还要可怕的妖魔,每天浑浑噩噩的苟延馋喘。”
她抬起头,用泛红的双眼看向面前的年轻人,请求道:“你是阴阳师吧,我刚才虽然肉体昏迷,但意识还能听到外面的交谈。我作恶这么多年,也到了该伏法的时候了,只请求你能把我的遗物送回家乡,在我父母的坟边埋下,让我这孤苦伶仃的女子能够回家。”
晴明微微歪了歪脑袋,露出了一个有点困惑的笑容。
“我想姑娘误会了,我来捉妖并非为了他人所托,而是我相中了你。坊间传闻,这莽莽云山之中有桃花妖,能幻化庭院,能酿造美酒。我一介游民,四处漂泊,想要寻找一处青山绿水之地,携灵秀聪慧之朋共筑家园,不知姑娘可愿与我同行?
“……”桃花瞪大了眼睛,“你不是阴阳寮派来抓我的?”
“不啊,他们不来抓我就不错了。”晴明嘴角勾出了一个迷人的弧度,可笑意并没有深入到眼睛里。
“……为什么?”桃花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晴明只是微微的笑着,给她吃了一个软钉子。知道眼前之人实力远超自己,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桃花干脆放弃了追问,而是专注目前自己遇到的难题。“我的本体扎根于此,如今滋养我的灵泉已经被你封印,我正在枯萎,要不了半个时辰,就会完全消亡,你又如何带我离开?”
晴明刷的一下掏出了刚才封印水妖时的折扇,挑眉笑道:“这有何难。”
他单手结印,一个巨大的光圈以他为中心往四周扩散开来,一下子把桃树覆盖的范围全部笼罩住。折扇在他手中翻飞了一下,啪的一下散出了星尘一样的光芒,这些法力形成的咒语把整片土地包裹了起来,化作光带飞向天空。
“准备好去新家了吗?”晴明把手掌拍在地面之前轻声问道。
桃花紧张的握紧了衣角,毅然的点了点头。眼前的人虽然正邪难分,自己也没有什么选择,但相比较毫无声息的消亡,去一个新的地方,开启一段新的人生,是谁都无法拒绝的。
“金光千里,通!”随着一声清脆的咒令,整片土地都开始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古老的桃树和它脚下沉重的岩石土地全部在咒语种化作了轻盈的金色光点,涌向天空,飞往全新的家园。
“你会喜欢我的庭院的,桃花。”晴明握住了桃花妖的手,如此承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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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无妄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老王最近总觉得家里头有响动。
这响动说不清道不明,隐隐约约有觉得,等到凝神去听了,又没了动静。这响动总是在老王半睡半醒的时候响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老王在家里看着报纸眼皮打架,迷迷糊糊间就会听到有什么东西在蛄涌,等到清醒点又啥也听不到了。
这事刚发生的时候,老王还仔细的分析分析到底是来自梦里还是现实。等到次数多了,老王才确信屋子里确实有响动。可到底是什么响动,他又实在分辨不出来。
可别是糟了老鼠。老王念头一起,他就在整个屋子里转了几圈,愣是一个老鼠洞都没发现,一粒老鼠屎也没瞧着。
周末的时候儿子儿媳带着孙子来吃饭,他把这事说了,儿子不以为然,儿媳忙着追小祖宗喂饭,谁也没把老王的话听进去。只当他是一个人住久了出现了幻觉。
莫非真是幻觉。老王有点不确信,但又不愿意承认,毕竟自己还不到七十,万一真有点什么毛病,儿子儿媳就会合计着要把自己往养老院送,美其名曰更好地照料。
关于养老院这个事,儿子儿媳早两年就提过,先是话里话外说起院子里谁家谁谁家的父母送了过去,养老院生活丰富有乐趣,那些老人送了过去过得开心都不想回来。
3老人们开心不开心老王不知道,只是在院子里遛弯的时候看见谁家还有谁谁家的年轻人眉目舒展,一股子神清气爽的劲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最近遇见了什么升职发财的好事。
老王有天忍不住瞒着儿子坐车到了那郊外的养老院,从外边看起来跟市里那些医院办公楼没什么两样,里面有草坪,亭台,瞧上去环境比小区还好。他假意是自己想住提前来看看养老院的,在门口说了几句就受到热情的招待,前台领着他在养老院里转了一大圈,老人们看书的看书,打牌的打牌,还有些身子骨矫健的还能打打门球,看起来倒是其乐融融的景象。
巧的是遇到了谁家那老头正在看书,脸上戴一副老花镜,头上顶一副近视眼镜,听见老王打招呼一边眯着眼睛向他瞧来,一边将老花镜取下把头顶那副眼镜戴上。
前台见老王遇到了熟人,很通情达理地让他们先聊聊。
老王上下打量了一番老头,看他似乎是比家里还胖了点,心里便宽松了点,干脆坐到老头边上寒暄起来。
“这地儿怎么样?”
“还成。”老头应和了一声,朝不远处努努嘴,“我倒是每天看看闲书也没啥事,倒是她又是门球又是太极,充实得很。”
“伙食呢?我瞧着你似乎胖了点。”老王拍了拍老头开起了玩笑。
“还行吧。”老头似乎有些出神,心不在焉地夸了夸,“三荤一素一汤,营养均衡,要是不满意大锅饭,也可以单独点小炒,加点钱就是了。”
老王听到竟真生出点羡慕来:“那听起来,倒也生活不错。”
“嗯。”老头应了声,停顿了半晌,也不知道是跟老王还是跟自己说,“是挺好的,给孩子们少点负担,他们也不用老挂心我们。”
老王点点头,一时之间竟觉得养老院也没有想象的糟糕,甚至觉得住过来是不是可以解解寂寞。
临走的时候,老王随口问起了另一家的老头,谁家的老头朝后指了指:“他啊,不能自理,在后面那栋楼里呢。”
“这么好的太阳,也不出来晒晒?”
老头笑了笑,“就那么几个人,哪里搭理得过来。”
送老王到院门口,这老头突然扭捏了起来,半晌才支支吾吾对老王道:“要是方便的话,跟我家那小子说一声,带毛毛来看看我们呗,我家那口子想毛毛了。”
老王纳罕道:“你想是想,回去看看不就得了吗?”
老头面上露出些苦涩的笑意:“我也想,到这里不行啊,家属不签字走不了。”
老王走的时候,见着站在门口的老头,下午的太阳落到了大楼的后头,投射的阴影像一头恶兽。
这下,老王在儿子儿媳面前他也不再提起什么响动了。
后来的日子,老王虽说跟那家提了那么几句,但瞧着那家儿子嗯嗯啊啊的样子,就知道没往心里头去。
响动还是有的,老王也再没管过它,全当家里养了只大耗子,有时候一个人窝在屋里头,恍惚间听到了,倒颇有些排解寂寞的滋味。
又过了几个月,这天中午儿子儿媳吃了饭没急着走,反而在老王面前吭哧吭哧了一会儿。老王瞧着儿子的样子,竟忍不住背后一激灵。
“怎么了。”老王也不知道自己的神色是否够和蔼。
“这段时间我跟小艾工作越来越忙,可能有点顾不上您这边。”
“没事儿,我自己又不是不能照顾自己。”
儿媳推了推儿子,开口道:“爸,他不是这个意思,是看您年纪也大了,怕您在家里有个头疼脑热的顾念不上。”
儿子接口道:“万一,万一要是在家里摔了,爸,我不是说不好听,这人就怕个万一。”
“怎么,你们俩改主意了,是要搬过来跟我住了?”老王自然知道儿子不是这个意思,但瞧着他们如同吞了苍蝇般哑口无言的样子,心里不免有些畅快。
“我和小艾早出晚归的,何况囡囡还要小艾妈妈管着呢。”儿子半晌咽了口水道。
“哦。”老王哦了一声。
儿子小心翼翼道:“我们是这样想的,要不您也跟隔壁李叔一样去养老院住上一段时间呗,我听说环境不错的,李叔他们在那边生活的也不错,都不想回来了。”
儿媳忙接口道:“爸,您先去住一个月看看呗,要不一个星期也行,要是觉得不好,继续回来住就是。”
老王抬头看向儿子儿媳,慢悠悠问道:“到时我还回的来吗?”
儿子儿媳脸色一僵,儿媳忙开口道:“爸您说哪门子话,您要是想回来,谁还能拦着你不成?”
老王呵呵笑了。
他道:“我就是随口说说。”
儿子试探着问:“爸,要不您看……”
老王注视着儿子儿媳,见他们眼里有期盼,有担忧,有忐忑,唯独没有不舍。
“那……住两天试试吧。”
老王松了口。
话音未落,老王见儿子儿媳两人露出了舒心的笑意,比好多年见过的笑意都轻松。
+展开
1.近视+花眼如果抵消是因为近视本身很轻微,大部分的结果就是两副眼镜。
2.其实整篇文写的不是老人对养老院思想的转变……而是无可奈何。划重点——“住两天,我还回得来吗?”
抬头见喜其实对应的是谁家、谁谁家和老王的热搜将老人送去养老院以后的轻松。但是文里其实有隐线,比如说谁谁家不能自理,所以不如谁家的老头那样还能出来看书看报,连晒太阳都不被允许因为照顾的人手太少,谁家的老头看起来好像过得还不错,事实上连出门回家看看孙儿的自由都没有,因为想要离开养老院必须家属签字,但是显然家属并不愿意签字。隐设了后来老王儿子儿媳说住两天不高兴就回来,事实上老人没有想回来就回来的选择权。一旦住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看着看着想到家里的奶奶,又想到要六十了的老爸,心里酸酸的。
无妄的作品篇篇流畅,细节把握得也到位,我个人认为这种描述家长里短的作品,细节刻画最能烘托出真实感,选取的素材也最能体现作者的把握力。老李的两副眼镜,老王看着老李动的“他好像胖了点”的念头,这些小细节我都很喜欢。
像轻拍拍说的那样,如果“响动”这一要素能与故事主旨结合得更紧密些,整篇短文的完整程度可能能更上一层楼!
许多微型小说都聚焦过老人养老问题,本篇的故事没有太大的起伏,叙事上也没有耍花招,平实得像午后落在摇椅上的阳光,椅背甚至还搭着被雨淋湿后风干的报纸和不知属谁的旧衣服。其实想看无妄写出人物更生动更有新意的作品的,但这样也许才更接近于那拒斥戏剧性与编剧理论的生活。
我有个目标就是给群里所有的人都写一篇评,点开网站看到你的笔名,停了一下就略过去了,就是觉得很眼熟,然后点开我橙瓜里的文字狱卷宗,发现里面就没有你的名字,我还觉得挺纳闷儿,才想起来上次你写的是无声,然后我就略过去了。
然后在看预览的时候看到了异响,以为会是悬疑,转移目标挑了几篇别的文章,最终绕了一圈还是绕回来,说明还是有缘呐哈哈。
因为我很多年以前写过一篇,闻到了异味,结果发现自己已经死了尸体发臭的故事,所以我对这个异响就很警惕。没想到点开来看是这么普通日常的一篇,吓了我一跳。
可能是心理原因,看到开篇说明异响的时候还是有点渗得慌。但对于这个伏笔,我是持惋惜的态度,开篇出现的占有一定分量并精心描写过的伏笔,到最后却没有揭开,好像重重的举起却轻飘飘的落下,甚至还没有落到实处,这是十分伤害文章整体性的一种做法。
所以我建议作者能够将这个引子切实落下来,哪怕是在最后面的时候补上一句,“老王最终还是躺在了养老院的床上,他的耳边也终于清静,原来这是命运的预示。”呢。随便什么一句话,只要接住了那个引子就能够大幅度的点亮它所包含的暗喻和深度,也会提升文章逻辑的完整和自洽程度,不枉费这样一个费心的布局,还可以升华一下主题。
除此之外,不知是否由于篇幅所限,作者伏笔的比重有些偏高,而大多数的伏笔都没有落在实处,给予回应。比如心不在焉的老李,如恶兽的楼房影子和不能出来晒太阳的老人的描写,就有些偏向于黑暗,我本以为作者布置这样的伏笔是为了烘托老王日后的凄惨。但是并没有,文章就这样有些生硬的结束了。
说到生硬,文章上最大的问题就是生硬,无论是伏笔转折还是情节设定。都不足够的流畅自然,角色像是被人为摆布,心理状态上转换的十分突兀。即便是无奈选择也缺乏了一定的心理过程和思考,难以让人理解并共情。所以在这里建议在塑造角色的时候多加入一些细节上的变化和心理活动描写,使人物心态转换的更加圆润和自然,也更加合理。
最后对于文章所暗喻的现实还是比较感叹的,希望老王,老李以及其他养老院的老人们能够幸福的安度晚年,也希望现实社会中的人们也同样吧,如果需要讨论,麻烦来QQ找我哟~
作者:绿鲤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BGM:《また明日》by JUJU
备注:CP为我的OC歌纳·瑰琉斯&亲友的OC弗赛特 HPparo。
在企划期间有少年时代的故事,可以先看也可以不看。
其一《门外》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6/
其二《小爪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7/
穿过晨雾弥漫的森林,到达小时候作为秘密基地的树屋的时候,弗赛特出乎意料地看到了一个人影在树屋下仰望着那里。这地方向来人迹罕至,自己也是冲着这一点,偶然心血来潮过来修缮,好在里面开辟一间自己的魔法工作室。过去他连儿时的伙伴都不曾带来过这间树屋,那个人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看来不能立刻开始树屋的修缮了,弗赛特把魔杖往袖子深处藏了藏,但是并不打算离开。不管是谁,打个招呼应该不久就会走的,这深山老林里对手无寸铁的麻瓜来说太危险。他走上前去,对那个背影打了个招呼:“您好,林子里这么潮,请问您是来这儿干什么呢?”
树屋下的人转过身来,看到他的一瞬似乎怔了一怔,随后喃喃道出了他的名字:
“……弗赛特?”
弗赛特发誓自己从没有听过这个人的声音。
这是一位身量高挑而体态优美的陌生来客,长着棱角分明的脸,和母亲爱看的时尚杂志封面上的男模特有的一拼。弗赛特拼命在脑海里搜索这样一个形象,可是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学校,他都不记得见过这样一张脸。隔着淡淡的雾气站立在那里的男人还在直直地注视着他,忽而轻轻咬了自己的下唇又立刻放开了。因着这个小动作,在嘴唇里的血色被挤掉而泛出苍白的一瞬,弗赛特认出了这个人:
“……歌……纳?”
他有着卷曲的黑发,长及肩胛,深海一样的蓝眼睛里点着清清的光。
他的蓝眼睛里,有自己。
记起了对方之后,两人反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弗赛特想起来了,十年前,他们还在上学,刚刚相恋的时候。他曾经在第一年的暑假邀请歌纳一起回家,带他来过这里。他怎么会忘了那个夏天?他牵着他的手偷偷念了荧光闪烁走进这片森林,和他一起看萤火虫在空气中飞舞成一片海,看着他的眼睛在黑暗的森林里熠熠生辉,然后偷偷亲了他的脸颊。还没来得及害羞,就在他的短暂注视之后得到了一个点于唇间的吻。那么凉,那么小的一对嘴唇,生涩而勇敢地点亮了他的爱怜。就那一瞬间,想守护他一辈子。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家,就在这间树屋里和衣而睡。他卷着毯子,就那么彻夜地抱着他,低一些的体温,好像是有生命的宝石,稍微松一松手,就会失去一般。他睡不着,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心里想着他是不是在做梦,会不会梦到自己。那时候那么年轻,他觉得自己可以就这样看着他,幸福快乐天荒地老。
他怎么会忘了?
原因才是弗赛特一直没有忘记的事情,在尴尬的沉默后,他开口了:
“好久不见,差点没认出你来。你不一样了……从前那么小。”
那么脆弱那么美,让人害怕轻轻吹口气都会破碎。
对方轻轻微笑了一下,垂下眼解释道:“十九岁的时候我突然开始长高,身体也好起来了。一开始父母还有点担心,直到我跟父亲回了一趟老家见了祖母,她听说之后笑得可开心了……她说轮到我这一辈特异血统比父亲的显现程度更高。因为成熟期比较迟,我也发育比较晚。”
之后又是沉默了,弗赛特只好再挑起话题:“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对方也是顿了一顿才回答:
“我来道歉……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请你帮忙。”
道歉。这是弗赛特能想到的最不想听的答案,藏在袖子里的手下意识地捏紧了魔杖。
当年他们毕业的时候,早就没有了那片萤火虫海里的温存,从五年级纠缠到毕业,两个人已经是两败俱伤的局面,连站在彼此身边都好像不能呼吸。曾经那样怜爱对方的他提出了分手,而不知何时变得浑身是刺的对方也点了头,两个人都红着眼圈。他的眼睛失去了往日明亮的光彩,也失去了笑容,身上的创可贴比以往都多。而他的黑眼圈尤其重,眼睛里面什么都没有,枯槁得像个瘾君子。转身各自离开的时候,感觉竟然像是得到大赦的囚徒离开阿兹卡班,谁知道自己这一年是怎么过来的?
他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分开之后两人至今都没有联系,弗赛特回到故乡找了一份工作努力过得安宁愉快,偶尔去做一些不太危险的悬赏,刻意忘记了那些事。包括两个人之间歇斯底里的争吵、疯狂的彼此伤害,也包括那个被萤火虫照亮的夏天,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歌纳了,这个人会成为日后一段不痛不痒的回忆。或许等自己老了,还会说给和自己白头的老伴儿听,然后被她倒一缸五十年的老陈醋。啊,说不定会是“他”,但是别纠结那些了,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人都还说不定呢,自毕业以来的这些年,自己不也是一直单身吗?
回忆不会占用太多时间,那么久远的事情也不至于让他像分手前那样难以面对他,弗赛特站在原地开口:“什么样的事情?”
几乎已经完全变了样子的歌纳牵了牵嘴角,似笑非笑地说:“请你帮忙,解除一个魔法。”
弗赛特轻轻应了一声:“只要我能做到。”
歌纳看着现在反而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弗赛特,还是缺一些真实感。毕业的时候他也曾想过,这一生都不会再见他了,无论转身的时候他怎样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生都会藕断丝连。
他知道他们走到那一步几乎都是自己的错。记忆回到霍格沃茨一个温暖的春夏夜,那天歌纳给自己施下了与他有关的魔法。那个魔法在那时候是他爱情浪漫的证明,因为那时候他坚信着自己会就这样,牵着这只手,慢悠悠走完一生的时光。
在最幼稚狂妄的年纪,歌纳曾经把自己当做一只鸟,追逐着某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做好了永不落地,飞翔直到坠亡的觉悟。所以当他在地上发现这样明亮温暖的光的时候,他最直接的反应是“危险”。那是美好得让他无法拒绝,会让他偏离航道,可能永远飞不到目的地的光啊……他是抱着折断双翅从高崖跳下的决心准备那个魔法的,那个夜晚之后,甘愿从此再也回不到天空的鸟终于落了地。
他没想到从高崖跳下并不只是意味着无法再起飞,还有粉身碎骨。
抱着太过浪漫的想法投入其中,歌纳确实也幸福了一段时间。可是不安和不信任很快像瘟疫一样降临了,不过多久就让他病入膏肓。他不能接受任何距离和拒绝,任性地要求着近乎毫无间隙的陪伴,草木皆兵得毫无道理。即使被弗赛特温柔地抱在怀里,也会突然胡思乱想着委屈得哭出来。那个时候幼稚地以为是自己为了对方放弃了一切,而理所当然地无理取闹着。可是长大后回想起来,那不过是他在单方面地折磨着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而已。
没错,对歌纳来说,弗赛特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过去和现在都是。
因为那个魔法。
尽量语调平稳地向攥着魔杖的弗赛特说明了来意之后,他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我已经拿到了解药,现在还差一个吻。”他当然明白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多尴尬的要求,但是他已经在悔恨里生活了太久了。毕业以来,歌纳·瑰琉斯始终对弗赛特恋恋不舍,念念不忘。是他太过分了,连时间都不肯救他。分别那一天的痛楚丝毫没有削弱,反而愈加锋利。为了重新开始生活,他只有自己救自己,赌一把解除了魔法一切就会好起来。
一个月前他乘船来到加拿大,一周前到达了这个镇子,在这片弗赛特曾经带他来过的森林徘徊了一个星期。
原本离开瑞典的时候他是横了心要解开这个魔法的,可是越靠近越意识到——魔法解除了,这十年来所有的一往情深,包括让他煎熬的爱和悔恨,就都会消失了。就像,海水冲上满是划痕的沙滩,等潮水退去,那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如果不是今天弗赛特自己来了这个地方,他也许就会在徘徊之后离开。但是好歹他们相见了,他也提出这个请求了,就到此为止了:“就当是……告别吻,可以吗?”
歌纳的目光始终在弗赛特身上,这一刻他甚至有点希望他能拒绝。
“好。”弗赛特垂下眼,答应了。
他没料到歌纳会来找他,更没料到毕业那年的分别对对方来说还不算结束。虽然自己好像也没好多少……但是对当初的那段并不美满的恋情,他已经选择让它成为一个故事了。
他看着歌纳走近了些,从口袋里掏出了当年他体弱多病的时候喝水果茶常用的那只保温瓶。他的记忆里握着那只杯子取暖的手瘦瘦的,像一对小爪子,很苍白很修长,要两只才能抱住瓶身。现在他看着一样修长,指甲里却有了血色,骨节也分明好看的手轻轻拧开了杯盖,一股木香花的气味混着一点酸涩弥漫开来。弗赛特毫不回避地看进他瞳孔深处,他看到那里面有自己,歌纳的眼睛亮亮的,点着星星一样的光,就像十年前自己曾经点亮过这双眼睛一样。虽然并不是个敏感的人,弗赛特觉得那光里是透着绝望的,这让他有点手足无措。歌纳深深看了他一眼,仰首喝下了药剂。弗赛特想起一个词。
视死如归。
歌纳有些困难地咽下药剂。苦。苦得他差一点想吐出来。稍微红了眼圈,他深吸一口气,询问地望了弗赛特一眼。弗赛特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过去这么多年,弗赛特的面容也成熟了起来。但是被晒成小麦色的皮肤、注满阳光一般的金发、还有身边氤氲的太阳味,始终没有变过,依然令他心动不已,就像十五岁那年,霍格沃茨那个温暖的春夏夜。
其他人都已经回到宿舍去,而弗赛特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他回来,没有撑住而靠着扶手睡着了。他在沙发边半跪下来,深深看着睡梦中的恋人,呼吸着他身上暖暖的太阳味,想着:“这辈子,就是他了。” 他知道从前高翔天宇的歌纳·瑰琉斯就要死了,并含笑向着重生坠落,视死如归。然后他取出了那瓶能够让人一生一世不回头一往情深的魔药,喝下,向着弗赛特的睡颜低下头。
而现在,已经长得比弗赛特还高的歌纳向着他的脸低下头,就像要把自己一生的爱都许诺给他的那天一样,那么虔诚。心脏沉重地跳着像是想要阻止他。
要结束了,要结束了,一切都。
不要,不要……求你。
可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饶过自己吧。
饶过自己吧!!
歌纳终于吻了弗赛特,刺骨的寒冷从嘴唇碰触的地方向着全身疯长,像是在身体里刮起了一场风暴,连心脏都被抽走了温度,虚弱地鼓动着,挣扎着。
魔法解除了。风暴停止,凉意从骨骼里沁出来,歌纳微微睁开眼,看见弗赛特的眼睛还闭着。带着一点点金色的睫毛微微翕动,似乎在等他结束这个吻,也像是睡着了。
梅林啊……
弗赛特感觉脸上有什么凉凉的东西滚过,睁开眼对上一双湿漓漓的蓝眼睛,不断朝着自己的方向掉落的小小的冰珠。歌纳很快移开了唇,有些吃力地呼吸着,从他口中呼出的都是冰冷的白气。“你还好吧?”弗赛特好像看到了十年前因为怕冷而站在室外课的人群里瑟瑟发抖的少年,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歌纳抹掉结在眼角的冰粒,嘴角描上淡笑:“我没事……这是魔药的作用。”这么说着,冰珠还是不断从眼中滚落下来。
弗赛特已经没有心情在树屋开辟他的魔法工作室了,无论是在这里遇到他也好,还是被拜托的这件事情也好,连同现在说不清是不是在流泪的歌纳,都让他原本愉快的心情消失得一点不剩了。
“我准备回去了,你如果想在这附近多转几天的话……”并不是很希望对方来找自己:“森林南部的小溪附近经常可以看到鹿。”
“嗯,再见。”
“再见。”
歌纳目送弗赛特转身走上回家的路,觉得他不会回头看,于是终于放任了在心里结成冰的泪水。
在魔法解除的那一瞬他几乎绝望了。
他本来期望解除了魔法,心里的热情也好悔恨也好都会像真的经历了十年时光一样变得淡薄,至少能像对方一样可以平静地面对。可是睁开眼睛看到弗赛特的时候,比寒冷更加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似的心跳。
“我爱他。”
这一生都。
他已经无可救药了。
歌纳回身看着弗赛特在他的视野里一步步越走越远,知道,现在他从这里走出去,就会从自己的生命里走出去了。毕竟,告别吻是他自己说的啊。
弗赛特,再见了弗赛特。
弗赛特……
“——弗赛特!”
-END-
本篇为BE线,OC属于我和我亲友,OOC属于我。
不知道应该算原创还是同人总之用了世界观就当做同人吧。
爱情美学非常个人,引起不适请海涵。歌纳是我家的第一个“不落之鸟”,视爱为求索之路的绊脚石,是陷阱,投身其中与死等同。无趣的孩子,只做该做的事,但他拒绝不了弗赛特。
少年们从备受羡慕的甜蜜一对到相爱却互相折磨,一人退出疗伤终身不愈,一人爱入膏肓求死不能。不知道有没有表达出那种感情。
在HE的世界线里,歌纳没有这么敏感,也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会被弗赛特的温暖和温柔感染而改变。他们会像所有纸片小情侣一样幸福的白头偕老。但我觉得BE香。
附:BE线歌纳的沉溺情书 https://t.zsxq.com/MVnE6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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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作为一个场景片段的写作的话,尤其是这种浓墨重彩的感情场景片段,过多的完整的回忆和叙事其实不是一个很好的传递情绪和调动读者情绪的方法。因为我很难在这个浓缩的片段里去读到足够成为情绪共鸣的长篇铺垫的叙事,因此如果要试图去在这一段文字中给我传递很强烈的情绪冲击的话,或许更直接的把力气使用在当下场景和背景,人物语言,神态,动作的描写上或许会更具直接的冲击力。回忆部分呢,或许可以采用更多碎片式的,画面式的,蒙太奇式的去让读者有更大的理解和共情空间。过于平铺直叙的叙事结构,和大段完整回忆,还有有些过长的人物对话结合在一起,给我的感觉节奏上过于拖沓,情绪上很难波动,言情但是太软,不够有力,也不够深入。
文/白城
要求:无
他上前去靠近死者,看着法医在尸检的过程中将死者翻过身来,之前死者一直是背部朝上的,这么把人翻过来,也就露出了死者被划的面目全非的脸以及已经开膛破肚,腐烂发臭的胸腹部。究竟需要多大的仇恨,才会想要对方死无全尸,断其子孙,甚至毁其面貌,死不能亲人相认。
这样的仇恨仿若实质,刺穿了刑的身体,他忍不住想象那个杀人犯的样子。一个185左右的男子,他身材高大并且包含力量,他没有选择用乙醚迷昏死者,因为他信任自己的身体,信任自己的力量,他如此憎恨死者,他想从施虐中获得无上的快感,他绑架死者,冷漠且高高在上的看着死者在自己手里挣扎,看着他在挣扎中打翻家具,像一条脱水的鱼一样无力,看着他终于挣扎累了,看着他祈求,妄图用金钱玷污自己,看着他连气喘嘘嘘,最终无望的破口大骂大哭不止。现在,他厌倦了。已经看了太久,这幅嘴脸,沾满了肮脏的眼泪眼屎唾沫星子,还有那多年养成的纵横交错的横肉,他甚至忍不住缓缓抚摸那些横肉,这是他最后一次欣赏这些肉长在这个人脸上的样子,最后一次见到这张令人厌恶的脸,他冷漠的凝视着这个人,看着他咬上套在手上的手套垂死挣扎,然后狠狠的给了他一拳,接下来是一脚,又一脚,给他带来的快乐令他自己都不敢置信,听着他的咆哮,呻吟,求饶,恐惧,绝望,直到最后没了声音,关于他的人生就此告一段落。
这一系列的事件影响非常的大,又因为死者多有权贵,高层多有关注,可以说是“事件过于恶劣罪不可容”了,网上也有人开始爆出关于死者的种种黑料,有些帖子,公众群也开始引起警方的关注,认为犯罪者是“清道夫”,“制裁者”的呼声也日益走高,有人恶意引导群众的意图已然十分明显了,可以说是毫不忌讳,高调猖狂。计划性犯罪,甚至群体犯罪,这一可能性极大地判断紧迫的压在查案的人心头。
作案者清理了现场,化验,测痕结果只得出罪犯穿着棉麻衣料深蓝色的衣服,身高187,右利手,作案时带有白色手套,作案时间为发现尸体的前三天,根据夏天尸体的腐烂程度推测具体死亡时间为当晚的凌晨1点到4点之间,凶器是一把长约15厘米的刀具,死者死于颈部的贯穿伤口。
基于以上几点,刑跟几位同事查看了案发现场附近的几处监控录像,以及查看了根据计算得出的凶手最有可能出现的三处地区的所有监控,这无疑是最没有办法的办法,然而案情毫无进展,等待验查跟网络上帖子的发源处又需要时间,刑跟其他几位也只能先从视频寻找突破口,然而让他们出乎意外的是这次线索的查找异常的艰难,直到凶手又一次犯案,整件事情才终于有了一丝起色。
那是距上一起事件过后的第三天,晚上11点左右,刑还在一间充满烟味的封闭室内看着监控,周围是一群东倒西歪的同事,一声电话铃声几乎瞬间惊醒了在场的所有人,颓废的眼神中瞬间亮起了惊人的光芒,几乎是下一分钟警笛声就在街道上响了起来。
这一次的现场显得有些杂乱,相比起之前那一起案件,这一次案犯没有做到像上一次那样完全清理好现场,甚至可以说显得有一些杂乱无章。而之后陆续的查探也说明了这一点,距上一起事件只过去了两天,罪犯就已经如此迫不及待了,如果之前真的是组织性犯罪,那么这一次的作为明显就是出自个人犯罪,脱离组织计划的一次活动,这也使刑越来越相信他们是目的性犯罪,而抓到他们只是时间问题。
越是急切,越是杂乱,越是有目的的,刑他们就越是能够找到线索,发现他们的意图,他们飞快的行动起来,因为很有可能犯案者现在距离案发现场还不远!
这里是郊外!没有快速的交通工具案犯需要时间才能走远,最重要的是,这次发现事故现场的时间,距离死者的死亡时间只有一个小时!
按照当时验尸的法医的说法,他仿佛都觉得这个人的身体还是温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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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00「赌徒」御膳
作者:舞舞纸
免责:随意
郑义气是御膳房里厨艺最差的人。他面色黝黑,膀大腰圆,皮糙肉厚,一点都不像个手艺人,一身素袍穿在身上只觉古怪,虽说人常不可貌相,但他的手艺就和他的面相一般粗。他只会耍刀,但刀工实在说不上好,不要说用冬瓜雕出龙凤,他连把萝卜切得一样薄都做不到,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削肉片的活。
郑义气能进御膳房,确是因他一门超人的功夫——他能面不改色地把人心从胸里完整地刨出来。
这听起来没什么。御膳房每天都杀肉,偶尔也会料理猴子,人和猴子差不多,都是一个脑袋两手两脚,怎么把心从猴子胸里刨出来,就怎么把心从人里刨出来,真正把人卡住的,是面不改色地把心从人里刨出来。
按理说,吃肉的不必在乎肉是怎么被杀的,为什么在杀人上就会对屠夫有如此奇怪的要求呢?这,都要从上上上上——不知上几任的国师说起。
那国师是三朝元老,仗着自己资历老,对皇帝指手画脚口无遮拦。他一肚子迂腐学问,只会照本宣科地念些仁善、王道、心性。这些也许游说得动先帝,但对现在的皇帝来说,只是一些越听越烦的废话。
“国师,你天天说心性,说仁道,但朕从未见过仁见过心,你告诉朕,什么是心,朕要去哪找心?”
那日,皇帝终于倦了,决定找个法子杀国师的头。
“心就是善,就是希望天下安居乐业。近朱者赤,殿下常与仁善者往来,受他人的仁爱,就会有望他人好的心,这就是仁善之心。”
这套说辞,先帝也许能欣然接受,但新皇帝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国师先诋毁皇帝没有仁心,又诋毁皇帝身边没有有仁心的人,诋毁后宫群臣犯了众怒,诋毁先帝太后更是罪无可赦。
这是他自己往坑里跳,皇帝都从索然无味变得喜笑颜开:“国师如此进言,想必也是仁善之人。朕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朕要近朱者赤,多和仁善之人交心。就从你开始,如何啊?”
这国师是老糊涂了,丝毫听不出皇帝的言外之意,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愿意为皇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皇帝听着高兴,命人把国师捆起来,要取他心。几个先帝的老臣见状,忙为国师说话,什么不杀能言官,不能任性妄为,劈头盖脸地向皇帝砸了一堆大不敬的句子,最后也被绑在了起来。
“朕要行仁道,近朱者赤,培养心性,所以要以形补形,朕要仁善者的心吃,仁善者,为仁善者说话的也是仁善者。朕以后每天都要吃一颗仁心,就要在这大殿上,亲眼看着庖丁解仁善者!”
小太监忙去御膳房传了御厨。那是杀鸡宰牛样样精通的御厨,杀肉放血都不会眨一下眼睛的手艺人,但他看到被绑在大殿柱上的国师,竟忘了自己的本分,迟迟下不去手。
“不忍杀仁善者的,同仁善者。”
于是这名御厨也被绑了起来。之后传来的御厨虽然将前一个御厨解了,但挖出的心只有半枚,手脚哆嗦得拿都拿不稳,他也被视为同党,绑了起来。
就这样,国师、大臣、御厨……这些人都被关进了死牢。朝堂上再也没有那些恼人的进言,皇帝的耳根终于得以清净,就是御膳房的人不断减少,餐食变得不那么好吃,又砍了几个人的脑袋。总管马上补了一批御厨,勉强让御膳房能每天做出饭来,但御膳房的厨子可安心不得——皇帝亲自监工,挖心厨子只要皱一下眉就会被绑起来,御膳房的厨子一个接着一个都进了大牢,这样下去所有的厨子都会死。横竖都是死,厨子们顶着欺君的大罪,托刑场的人荐了一名执凌迟的师傅,希望他能面不改色地挖出人心,断了这击鼓传花般的指名。
这名凌迟师傅就是郑义气。他行刑时面无表情,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嫉恶如仇。很多人都在背地里议论他是不是杀人犯或是同杀人犯一般的人,是不是疯子,不然处刑罪人,怎么能没有一点喜悦之情呢?
刽子手看不起他,刚巧御膳房来问人,于是顺理成章地把郑义气交了出去。凌迟师傅难教,但像郑义气这样的人,纵使手艺再好,有才无德也要不得。
郑义气虽然不会下厨,但他干活利落,还会耍凌迟的花。别人挖心是一刀插进胸里,撬开肋骨挖出一颗破碎的心来,郑义气是一刀刀将心前的肉骨剃开,最后那心完整,还会砰砰地跳。皇帝大喜过望,赏他了金银珠宝和官位,还给他在后宫找了间带花园的大宅,赐名“郑义轩”,片人的场子从大殿转到了郑义轩,牢里的人也被带到了郑义轩的食窖。皇帝一有闲情逸致,就带人到郑义轩的院子里,涮着火锅欣赏郑义气的手艺。
开始那些御厨是看不起郑义气的。郑义气杀过人,他的手脚是不干净的,起初他们不让他进御膳房,只让他在花园的角落里打地铺过夜。但渐渐地,他们也改变了对郑义气的偏见,认识到了郑义气身上的工匠精神,发觉了厨师这一行的本心。
厨子的职责只有让食客满意,不论食材是什么,都应以人为本。挖心杀头的恐惧会让他们皱眉手抖是因为他们学艺不精,他们的神情体态让皇帝不满就是严重的失职。这些厨子悟到了真理,一些对郑义气刮目相看,承认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精进自己的专业,希望有一天皇帝能看上自己的拿手好菜;还有一些也对郑义气刮目相看,佩服他的手艺更佩服他能洞察食客的需要,他们开始研究挖心的技艺,挖熟了猴子,又去当仵作、去当刽子手,尽管隔行如隔山,他们也愿意为了自己的食客从头修起;还有一些人就不那么上进了,他们知道自己得不到皇帝欢心,也不想自己努力,只得在宫中散播谣言,损郑义气的名誉,这些人是要不得的,好的御厨也不要看他们,只打发他们摘菜洗碗清理厨余,这让他们的谣言变得更加恶毒了。
郑义气搬到郑义轩后,就离御膳房远了。他仍是最红的御厨——因为他那手艺精进了十年,其他人从头学起是比不上他的。他从初一片到了十五,又从十五片到了初一,很快,食窖的存货就见底了。
不果断又愚蠢的人已经没有了;果断但愚蠢的人什么都察觉不到,就像往常一样过着日子;果断又聪明的人虽算得到有一票人会死,但他们知道自己受皇帝器重,尚且安全;聪明但不够果断的人会害怕,他们怕被发现留有仁善之心,一些人想打包袱逃出宫去,却被抓了现行,结果也成了食窖里的一员。
皇帝扫清了宫中的仁善者,打起了微服私访的算盘。先帝是个推崇仁政的人,他广建学堂,教仁义礼智信,还通过考试从民众中选出最讲道德的人,给他们做官。现在国内一定还有很多仁善心人,皇帝打算带上郑义气和亲信宠臣,一同游历全国各地。
听到皇帝打算微服私访,宫里剩下的人都为自己松了口气,但一想到自己在家乡的亲眷,那气又在卡嗓子眼里不出来了。宫中的事是不能随便流传到民间的,新皇帝没公开推行新政,百姓们会以为皇帝仍旧崇尚仁善者。万一自己的家眷为了讨好皇帝自称仁善者——留下来的聪明人清楚,自己置身事外的方法只有视而不见。但这事涉及亲族,总有几个以前果断又聪明的人,变得既不果断也不聪明了。
其中有一个靠仁善考试得到官位的人,他在学堂被灌了一脑袋的仁义道德,靠着毅力和胆量才苟活到现在。现在他知道天下的百姓要遭宫里的罪,变得更加坐立难安。
这时,他的耳朵里传进了毁谤郑义气的谣言。
“那个郑义气,其实是个好人。他根本下不了手杀人,他只是演戏。他给猪心灌了血,藏在人胸口,装作一刀刀片肉的样子,其实只是把猪心从口袋里掏出来而已。”
“那些被掏了心的人都活着,他们装死,因为皇帝只吃心不吃肉,没人关心他们的尸首去了哪里。”
“你不信?我可是亲眼看到的,那郑义气往人胸口切了好多好多刀,但那被切的人不但眼珠子会转,还会吭声呢,这不是诈死是什么?一定是诈死!”
“那可是杀人啊,还是一刀刀把人慢慢片了,杀人怎么可能这么冷静?一个人那么轻松就把人给片了,如果不是诈死,那就是没有人性,是禽兽,是畜生!”
这种谣言光听到就是罪过。其一,郑义气是在皇帝的眼皮底下片人,说他作假等于说皇帝眼瞎,腹诽皇帝是死罪;其二,他们用鄙夷不屑的口气议论郑义气是禽兽,等于毕恭毕敬地赞美那些仁善者是人,这是相当于仁善者的行径,该杀。
但那个靠仁善考试上位的人,被长期伪装的压力压垮,失了智。他把这谣言当成了自己和自己家乡父老的救命稻草,发了疯似的去抓。
“郑义轩的院子里不是有口井吗,每次片完人,他就会把尸体扔进去。其实,那里是密道。那些诈死的人被郑义气扔进井里以后就活了过来,他们通过密道,远离了京城,逍遥快活去了。”
那靠考试上位的人记下了这些谣言的内容,当晚便偷偷潜入郑义轩的院子,往井中连投了数枚石子。他细细分辨了石头的回声,对那谣言有了数。
第二天早朝时,他将此事禀告了皇帝。
皇帝听后自然是龙颜大怒。把御膳房里除了郑义气以外的人都抓了——这些人不是毁谤犯就是包庇犯,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朕是追求仁善的明君,你们在宫里传谣,理应拔了舌头,但是朕是明君,可以让你们在拔之前再说一句话,你们现在要说就说吧。”
面对皇帝最后的仁慈,二十个御厨里有十七个喊了冤。每喊一句冤,地上就多一根舌头,等皇帝发现他们好像有冤屈要陈的时候,那些喊冤的人都已没法说话了。
“陛下,这些人喊冤,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没错。”那个靠考试上位的人说,“微臣认为,陛下应该去郑义轩看一下,如果事实不是传的那样,那我想这些去了舌头的人,命也可以拿去了。”
皇帝觉得他说得有理,便带着太监和群臣,起驾郑义轩去了。
皇帝驾到时郑义气正在削萝卜,但他削瓜果的技术还是差,萝卜皮和萝卜块奇形怪状地掉落在案板上,乌七八糟。不过皇帝没有怪罪他,见他一日不懈地磨练厨艺反而十分高兴,连礼都免了,只宠他继续削。
“陛下,那口井就在这里。”郑义轩的院子里只有一口井,因为井边围了一圈挂满香囊的木栅栏,十分显眼。皇帝下了轿子,随那考试上位者去了井边,栅栏里地方拥挤,只进去了两人,其他人都在外把守,一半人的眼睛盯着井边,另一半人的眼睛幸灾乐祸地打量着郑义气。
“这里怎么有口盖子啊?”皇帝问的是井上一顶大盖,那是皇帝嫌井里味重让人给盖上的,但刚听过那谣言,皇帝心里生疑,也开始怀疑这井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了。
“陛下,臣要移开这井盖,请站过来一点。”皇帝怕那井盖撩到自己,速速挪到了考试上位者的身边。
盖子打开的一刹,那是臭气熏天。不只是皇帝,花园里的大臣也被腐味熏到,忙用袖子遮住龇牙咧嘴的脸面,怕被当成仁善者送进食窖。而离那井近的两人,皇帝被熏得头晕眼花,只觉背后被人推了一把,头朝下坠进了无底深渊。
只有郑义气面不改色地削着萝卜。骚动时他手一抖又断了片,气急败坏地往那甜美多汁的萝卜上啃了一口。
史料称皇帝为彻查疑案,失足跌入井底,享年一十三岁。
郑义气目击了考试上位者在打开井盖时单手将皇帝提起投入井中的一幕,诚实地指认了。群臣认为这是谋大逆,按律应凌迟处死。郑义气回到刑场,这是他的第一份工。
郑义气虽然常在宫里片人肉,但刑场毕竟是不一样的环境,他许久不上工,上第一份工时居然失了手——第一刀就插进了考试上位者的心里。那考试上位者呜呼一声就断了气,堵得嫉恶如仇者们捶胸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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