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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白城
要求:无,图个开心
小云站在高高的天台上的时候,心里莫名感受到了一阵轻松,她以往从未如此清晰的感受到自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她看着脚下,一条街道就像是银河,车马川流,奔腾不息,她在天台上坐下来,高高的俯视着人流,像神俯视着他们早已注定的,渺小不堪的命运。小云把脚悬空,身体却向后仰倒,她感受着仿佛下坠的快感,从裤口袋里面拿出手机,拨通某个人的电话,但是那一头只有“滴滴”的盲音,一个机械的女声告诉她无人接听,她对着手机,就像是对着某个人说:“亲爱的,你会喜欢我送给你的这份礼物的,我还想再见一见你,人真是贪心。”
她说到这里停住了,眉头微颦蹙起来,眼中云雾一般,遮住所有的风景,白雾灰朦,就像是想念着些什么,又像是想说什么,电话终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就连机械的女声也没有,可她还是维持着通话的姿势,就好像她和电话那一头的人都静默的听着对方的呼吸声,好像她还有什么还没有交代完,许久,她从耳边放下电话,又用力的在手机上按下三个键。她说“你们找的人就是我,我在这里。”
她说完这话,就像是什么终于放下了,结束了,她显得平静,甚至有些开心的笑出来,她松开一直紧张的,握紧的手,任由手机从高高的20楼坠落而下,她就像已经握不住任何东西,那双手颤抖,并且痉挛。小云低头看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们,就像蚂蚁一样小又多,她“嗤嗤”的笑起来,像她小时候看蚂蚁是一样的,她知道,是一样的。她的手抚摸着身下水泥的天台,想象着还有另一人坐在这里。
“你看看天上的星星,你看它那么亮,可是谁知道早在几百万年甚至更久以前,它们其实就死了,我们就像是星星,好像还亮着,可是早就注定已经灭亡。”
“不,我觉得我们像星星,是那种指明,照亮别人的星星,像灯塔,死了也还亮着。”
。。。。。。
脚步声在楼道里面想起,在墙壁上四处反弹回荡,杂乱不堪,那些人举起枪,说:“警察,别动!”然而他们的话还没完,黑色的身影已经前倾下坠,黑的颜色在灯光亮丽的世界里面格格不入,“啪嚓”一声,在空气中荡起回响。
刑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件事也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是他的心里还是非常大不好受,一个花季少女,怎么会是一个杀人犯?还是一个连环恶性杀人犯?至今刑都觉得无法置信,实在是犯案现场过于血腥残忍,特别是。。。刑似乎是想到了一点什么,脸色瞬间黑了起来,或许是人不可貌相吧,但是事实跟证据摆在面前,就算他不认为以一个女子的体力能做到目前的这些事情,但是心理侧写也到底也只是科学与经验的总结,不排除会有意外,他只能去接受事实。
刚刚想要坐下来,再去喝一杯咖啡,或者好好地睡一觉,一个电话激的他立马站了起来,马不停蹄的奔向郊外的一处厂房,他知道今晚又不能好好睡一觉了。
当他看到事故的现场,他恍惚以为那个花季杀人犯还没有死亡,或者说还没有抓到,但是他亲眼见到她从高高的天台跳下去,他们还在她的家里找到了作案工具,上面印满了她的指纹。可是他看着熟悉的情景,他看了太多次,他甚至猜到这具已经僵硬快要腐烂的躯体里面有一根属于死者自己的生殖器,生前饱受折磨,最后的致命伤就是死者颈部的贯穿伤,仿佛带着刻骨铭心的仇恨。
最后的调查结果,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模仿犯罪,这也是可以被预料到的,完全做到封锁消息也是不可能的,竟然在一个少女手里死了七个人,而且每一个都是身居高位无恶不作的男人,杀人犯生前又是花季美少女,曾在幼年收到过性侵犯,任谁都会对这个少女心生怜悯,再加上不嫌事大的媒体传播,想不引人瞩目都难。
然而刑觉得这件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他察觉到这次犯案的人很有可能是一名男性,相比起以往的案情,这次的现场显得凌乱许多,行事作风看起来更像是男性所为,然而相比起以往,刑的内心更添了许多的烦躁,他感知到危险就在眼前,不安竟然充满了这个多年查案的人心间,他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但是这次他却悬着一颗心,不知应该如何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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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鹤野
评论:随意
徐珂抱着背包靠在椅背上,在公交车刹车的尖利声响里醒了过来。
引擎嗡嗡作响,钢铁虫子微微颤抖,停在闪烁不定的路灯下,街道上一片死寂。
“到终点站了,小妹,下车了。”
司机从驾驶座上探出半个身子,咬着烟蒂含糊地说。徐珂没有抬头,小声地说了一句“好”,声若蚊呐,在空气里转着弯消散了。她穿着一件并不厚实的外套,胳膊旁边挨着车厢壁,若有似无的热气从钢板上传来,她抱着背包蜷缩在座椅上,仿佛获得了一种安全感,这感觉让她不愿动弹,想就这么缩在温暖的狭小空间里,再坐着公交车从终点站回到起始站。
最后她还是下车了。破败的路牌挂在满是铁锈的铁杆子上,像是被秋风蚕食的枯叶,在树枝上摇摇欲坠地飘着。惨白的灯光落在徐珂的肩膀上,黑暗在几寸光明外冷冷窥伺,忽闪的路灯就像她得以暂时歇息的孤岛。
但徐珂没有多余的时间休息或踌躇,她呼出一口白汽,拿出手机打开手电模式,裹紧了围巾,走进了黑暗里的小路。
公交车的终点站周围是一大片废弃工地,马路延伸到堆满碎石的空地边,虎头蛇尾地断了。马路边是高低不平的危楼,落满了厚重的灰,积木一般堆叠着的房屋之间,有一条狭窄的走道横跨了一整块沉默的旧房区,直通向另一边的夜市广场。徐珂举着手机,绕过倒塌的垃圾桶,跨过粘稠的脏水,走过一块不明所以的涂鸦,她听见角落有被惊动的老鼠尖声嘶叫,不知名的飞虫在浑浊的空气里振动翅膀,她在曲折的走道里小心地快步前进,在黑暗种回忆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徐珂工作于慕江市第三医院,是一名护士。她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两年前考取了护士职业证书,即将从家乡前往城市中工作,年迈的父母很高兴,不管她拒绝,一定要将她送到城市里才放心。
这原本应该是美好生活的开始,徐珂想。他们一家三口一路辗转,舟车劳顿,不曾想却在乘坐大巴的时候遭遇了山体滑坡,徐珂的父母当场遇难。救护车呼啸而来,年轻的女孩遍体鳞伤地邂逅了自己梦中的城市。
徐珂托亲戚变卖了老家旧宅的家具,将父母的骨灰盒运回了家乡,自己一个人在城市里来去无依地打拼漂泊。医疗部门的工作枯燥无味,房租、工资、柴米油盐,功利又现实的东西在她闪闪发光的憧憬上蒙了一层灰。她抬头看了看,试图从那道缝隙中窥见一点星空的色彩,但天空只是黑沉沉地、寂静地压下来。她觉得自己正在被这个城市吞噬,左突右支的房屋是参差不齐的牙齿,交错的狭长小道是蠕动的肠胃,黑暗在迫近,钢筋水泥在变形、压缩、扼紧——她终于看见了小路尽头的光亮,她加快脚步,不顾脚下踩到滑溜物体,踉踉跄跄地向前快步走去。
几步之外,温暖的空气包裹了她,黑夜里的光亮照着她脚下的石砖,漂亮的明暗分界线将她和身后的小路切成两块。夜市上人来人往,烧烤摊前的中年男子用肥厚的手灵活地翻动烤串,撒上厚厚的孜然粉,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大声地讨价还价,红色的塑料凳子被行人踢来踢去,卖汤面的摊主拉长嗓子,拉客的声音裹在寒风里传出去好远。
徐珂站在人间烟火之中,她紧了紧围巾,在厚重的布料下颤抖着喘息,她向前迈步,像是要把黑暗远远甩在身后,她在常常光顾的摊子前买了一碗十元钱的馄饨,在满是油光的小木桌旁坐下。徐珂连续加了好几天的班,晚饭带来的能量已经在工作中消耗殆尽,她小口小口地吃着,温热的食物滚落至胃中,却没有带来多少饱腹的愉悦感,徐珂知道自己没有走出那段小路,牙齿碾碎肉块,被舌尖翻搅,滑过喉咙——她想要呕吐,她已然食之无味。
年轻女孩的面前放下了一碗汤面,桌子对面坐下一个男人,小摊子生意红火,顾客们常常因为位置不够而拼桌,徐珂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所以她没有抬头,只是伸出手抹开脸上的泪痕。
但她余光中的那碗汤面却是毫无动静。
徐珂愣了愣,然后抬起头。
一个看上去颇为年轻的男人,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头发凌乱,神色疲倦,他直直地看着徐珂,但未置一词。袅袅的热气升腾,在对视的两人之间竖起一道模模糊糊的墙——徐珂畏惧和他人对视,她无数次想要打破那堵看不见的墙,但墙对面的人往往无动于衷,他们不知所以,对她近乎恳求的目光感到困惑,最后耸耸肩,或是露出一个抱歉的微笑,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那无助的境地让她绝望——但现在她却清晰地感觉到那堵墙破开了一个口,男人的目光从那个口子里穿过来,落在她的泪痕上,落在她的眼睛里。
男人沉默着不发一言,徐珂却无法抑制地大哭起来。年轻的女孩坐在喧闹的夜市间,用红色的围巾胡乱地擦着眼泪,哭得头昏脑胀,浑身发抖。
十分钟后,徐珂离开了夜市,再也没出现过。
一小时后,摊主趿拉着拖鞋来收拾碗筷,他扫了一眼,看见小小的桌子上摆着一碗没吃完的馄饨,和一碗只剩汤水的汤面。摊主皱了皱眉,啧了一声,抄起碗将里面的东西倒进了泔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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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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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生煎
要求:随意
你好:
也许现在写这封信有些太早了,但那一天早晚要到来的。我知道很多事情,我知道每一年我生日的那天都会下雨,我也知道我看不到读信的你出生的日子,看不到你会长成什么样子。你读信的这一年,如果你留意了,我生日的那天还是会下雨。这是一些渔民的直觉,我们的祖辈要在难以捉摸的大海上讨生活,就把讨生活的直觉传了下来,即使我们已经不打渔了。
我不知道你会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不过这和我的信没有太大关系。我写信的时候,我的儿子,也就是你的父亲刚刚放学回来,不知道跑去哪里玩了。但他会去的地方无外乎一楼的门背后,二楼的阁楼间,有时候会顺着楼梯间的窗爬到别人家的屋顶上,还以为我从来不知道。这些都是你也很熟悉的地方,我在搭起这个楼梯间的时候就在想,如果开一扇窗,小孩们一定会从这扇窗里爬出去玩。我想到了,但是我还是开了这扇窗,因为小孩们要是没法爬到别人家的屋顶,在瓦片缝里藏他们的宝贝,会是相当可惜的事情。我情愿在建房子的时候就做好去给邻居道歉、给他们修屋顶的打算。
那么你也听出来了,这座房子是我和老二老三一砖一瓦亲手搭起来的。我可以毫不心虚地说,绝大部分是我的劳动成果。建房子的这一年老二是十七岁,老三是十五岁,加上二十岁的我,是我们家里仅有的三个壮劳力。我从我工作的船厂用黄鱼车拖回来砖,砂浆和木头,找建过房子的同志学了大梁的搭法。白天老爹不上工的话就会帮我干点活,老二老三放学后就来搬砖拌砂浆,老娘抱着还没断奶的老六坐在我们的旧房子里。我们建房子的时候,这条街上的都是木棚盖的旧房子,我的父母一口气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我最大的妹妹快十岁了,还是和哥哥们住一个房间。于是我就想到,我们该有一个新的家了。
我们造房子的时候,街上还有很多空地,只要造起来了,地也就是我们的了。到你出生长大的时候,想必已经早就没有这样的事了吧。其实我有些希望你是女孩儿,因为我在信里要和你说的事情是这幢房子,而我造这幢房子最初的理由是让四妹五妹不必和哥哥们睡一间房。可是在给你写信的时候,四妹去了北方,五妹去了西南,去建设她们新的家。我知道我也看不到她们回来的时候了。
我还记得那一年的夏天很热。下午棒冰车过来,我就叫老四拿热水瓶去买三根断棒冰,等老二老三放学回来,帮我干完活,就分给他们一人一段。九月份房子造好了,有你父亲喜欢躲进去的阁楼夹层,有刚刚好可以跳到隔壁屋顶的气窗,有四个房间。老爹老娘睡一间,我和老二睡一间,老四老五睡一间,老三老六睡一间。基本上便宜了老二,因为我其实有宿舍可以住。
我希望你喜欢这幢房子,现在看起来你父亲应该是喜欢它的。我就不必说,没有人不喜欢自己亲手造起来的房子,更何况我在它里面留了很多我喜欢的位置。我想知道你住在这里的时候,它还是和现在差不多的样子吗,但我也不太想知道,如果我走之后老二老三没有好好修理它,我会很生气。
我终于要说到写这封信的原因了。我的父母来到这个新城市找生活的时候,二叔三叔还是留在老家打渔。据说二叔最后一次出海之前,望着海岸长长地叹息。他出海前不寻常地交代了很多事情,果然他的船没有回来。我想你总会回一次老家,你看到的二叔的坟便是一座衣冠冢。这就是我说的渔民的直觉,渔民知道自己的哪一次出海会回不来,但是就算知道了也不能不去,躲避会有更不好的事情发生。我不打渔了,但我很早就知道我会在不那么老的年纪就走掉,我就是知道的。这幢房子在的时间会比我久很多很多,它说不定是能看到你的孩子出生的,但我知道它早晚也会走的。说一幢房子“走”听上去很奇怪。我忍不住去想,这幢房子会怎么坏掉,反正到今天为止,它都被我们修得很好。所以我又想,可能这个直觉的意思是房子里的人都离开了,就像老四老五老六各自去了天南海北,他们回来的日子遥遥无期,也可能就不再回来了。
我想了很久,终于写下最后一种让我最怅然的可能,你们要卖掉甚至说要拆掉这幢房子了。现在写下这些事有些太早了,这房子现在很好,也远没到你出生的时候。可我终究不想去逃避这个最有可能的可能。我的父母已经老了,我的弟弟妹妹也都长大了,连你的父亲,尽管现在才刚刚上学,也会很快就长大的。我去送老四上火车的时候,就突然明白了,就算我总觉得老四是坐在我肩膀上去买棒冰的小孩,也拦不住他长大到一个人背着铺盖坐上去北方的火车。几年以后老五也这样坐上火车,老六也这样走了。那时候我就在想,我的孩子也会这样离开家的,老二老三的孩子也会这样离开的。最终会有一天,老人都不在了,孩子们都离开了,这幢房子也老了旧了,不再有人修理了。在它倒掉之前,你们会卖掉它,把所得的钱分给各家人,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在今天这个距离你出生还有很久的傍晚,我趁晚饭端上桌前,在桌上写这封信。这是一个很突然的想法,我想也是直觉的缘故吧。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该对你嘱咐什么。难道我要你不要卖掉这幢房子吗?难道我要你和你的孩子永远住在这里吗?我不是要这些。我对你生活的世界一无所知,不要说你生活的世界在将来,哪怕是现在各自在天南海北的弟弟妹妹生活的地方,我也不了解多少,就更不能去凭空要求他们和你什么了。
我思来想去,发现这封信只不过是一个即将老了的人对自己建造起来的房子依依不舍。这个即将老了的人生活的时候,这房子明明还是将近新的,人气也旺盛的,所以他没法向人说起自己的直觉和这直觉带来的怅然。因此他只好写一份给还没出生的孙辈的信,因为他知道在孙辈生活的时候,这幢房子已经老了旧了,差不多要被卖掉或拆掉了。
我本想再写一写我造房子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但动起笔来就觉得有些好笑。读信的时候,可能你正年轻着,何必听一个早已在地下的人年轻的故事呢。望你学业事业都有所成。此致
敬礼
——END——
+展开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四月里我就出狱了,感觉像从一条石壁夹出的小道上费力挤了出来。我的心里空荡荡的,抱着一种可怕的喜悦,觉得我可以开始普通的生活。我进监狱的时候二十三岁,现在已经快三十岁了,既没有学历,也没有技能,最后在一家叫凤喜的饭店应聘了个清洁工。
这五年里我已经过惯了静寂的生活。监狱里味道清淡的饭菜,劳动改造,思想教育。手腕一抖,菜就在锅里翻个面,滋滋地煎着油。我塌腰驼背,弓在墙面上,用力扒着陈年的油垢。
七月间,我甚至还交了个女朋友。她姓梅,大家都叫她梅子,是服装厂的女工。并不特别漂亮,但她有个习惯的动作,就是撩头发。服务员给她上菜的时候,她抬起手,中指顺着发际一划,大拇指把鬓发理到耳后。又黄又卷的头发拥拥挤挤,没过多久就又从耳朵上绽出来,看得我都有些发急。我走过去,说:“客人,麻烦抬下脚。”她看见我,眼光里现出惊讶,我能理解,身为一个两米高的壮汉,我经常受这种注目。接着她又理了理头发,笑出一口白牙。
梅子把我看作一个沉默寡言、脾气蛮好的大个子,即使后来知道我坐过牢,也还是像不知道这件事。她比我小一岁,我们很快就搬到一起,床边摆上了不知道花谁的钱买的果盘,里面放着我爱吃的金桔和她爱吃的山楂,还有一粒粒像鱼眼睛或者乳牙的果核。还有牙签,小电视,遥控器,避孕套。我们用浴缸用得很放肆,一点也不关心谁在这个白瓷的过时家具里干了些什么,大概也是像我们一样69吧。梅子披着水淋淋的头发从半凉的水里站起来,大腿岔开,白色的流体随着腰肢的动作荡下来。我们很少不用避孕套。我们都同意应该婚后再要小孩,好像结婚这个概念对我们已经自然得不得了了。我们甚至讨论起要生几个,三个肯定是养不起,梅子说两个小孩不错,一儿一女。
我说:“我就有个哥哥。我们还是双胞胎呢。”
梅子惊喜地问:“真的?”她很少提起我以前的事,我想可能她也想生个双胞胎。可惜,这种基因只能由母亲传给女儿,这两个孩子也并不会分享同一套基因,他们是两个硬贴在一起的兄弟姐妹。我和我哥哥就是这样。
果然她又问了:“那咱俩能生出双胞胎吗?”“那就不行了。”我跟她解释了一番。
我大学学的是生物。不知道梅子听没听懂我的解释,她脸上现出点遗憾。突然,又问道:“你现在……还跟你的家里人联系吗?”
“不了。”我镇定地说:“在监狱里就断绝关系了。”谁都没有来过一次。也对,我的母亲都没有来,谁还费这个事?
“为什么啊?”梅子惊叫。她拿脚趾头踩开浴缸的塞子,水哗哗旋下去。
我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梅子埋在我的胸口,两眼上翻瞧着我。她不像我的母亲——自然了。我母亲是个出名的美人。
“犯了事,那当然就不算儿子了。”
梅子猛一抬头,那双眼睛里的神色又温柔又可怜。她叹了口气,摸着我的脸,又靠在我的胸前。我的心咚咚直跳,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
犯了别的事,可能还算儿子。但杀了亲哥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这样,我和梅子拉着手往前走。她爸爸甚至还来看过我一次。凤喜的老板娘突然带着笑唤了我一声:“杨宇?”我直起腰,看见她爸爸还呆呆地不知道怎么一回事。老板娘说:“这是梅子她爸爸!”我说:“哦……伯父!”两只手反复在衣襟上擦着,几步上前把他迎进来。他的目光渐渐软化了。也许结婚真的是有希望的,虽然我是一个私生子,又是一个曾经的犯人。
晚上回家时,梅子脸色很好,喜孜孜的。我在桌子上摆了西红柿蛋花汤,细面和黄瓜拌毛肚,她看了一看,笑道:“早知道我就跟爸说,让你到我们家去露一手了!”
“那我可不敢啊。”我说着,突然心里一动,反应过来:“你爸和你说什么了?”
“他说觉得你不错。”梅子挑了一碗面,浇上西红柿蛋花汤,连连吹着气。“杨宇,”她一变为严肃的脸,“我爸的意思,是让咱俩订婚。”
“你愿意吗?我愿意。”我看着她。她“嗐”了一声,笑嘻嘻地撩了下头发。“我要是不愿意,还能跟你说这个吗?”然后又凑过来抱着我。我摩挲着她的手指,骨节粗大,然而干热,小小地搁在我的掌心。我决心要给她买一枚漂亮的戒指。
好像一切都有点太快了,我反应不过来,只是被推着往前走。我跟他们说我的父母全死了,我现在没有亲人,于是订婚宴就定在凤喜。晚上八点。一大早我就去了城里,带着我在监狱和这几个月来攒的积蓄,打算买一个订婚戒指。结婚戒指总可以以后再买。
那家店藏在僻静的巷子里。不完全算一个巷子,汽车也能经过,但比起城市的街道还是太窄了。店员看起来也闲闲的,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但看见我还是堆起一脸的笑,迎了上来,问我想要什么样的。
“订婚戒指啊。”她把我领到最角落的一个柜子里,里面都是各式各样的钻石戒指。我突然看到了一枚镶嵌蓝宝石的戒指,叫店员拿出来,自己拿在手里欣赏了一会儿。但,她可能更喜欢钻石……
最后我还是买了钻石。但我仍然情不自禁地看着那枚蓝宝石戒。店员看我实在喜欢,就劝说道:“先生,要不然您买这枚也行,现在戒指的宝石早就不讲究一定要是钻石了,而且这枚蓝宝石也特别漂亮。您要是想要,可以给您打七折,实话跟您讲这也是前几年的款了。”她想了想,“对了,是杨素蕖女士的同款。这个款式是很经典的。当时她刚刚去世,出的经典款。”
我全身的骨头一下子都抖战起来。我失声道:“你说什么?杨素蕖她死了?”
“先生,您不看娱乐新闻吧?几年前的事情了。”
杨素蕖死了。网上写得光明正大,清清白白。知名女星杨素蕖。知名美人杨素蕖。三年前已经死亡,不是自杀是急病。那时候我在监狱里发抖。我母亲死了,没人给我一个消息。我突然意识到我在发抖。
鼻子里涌上一股辣味。泪水淹没了我的眼睛。我抬头,看见我面前一片漆黑的电脑屏幕,那个面目扭曲的人把我骇了一跳。
我走出网吧,在已经没有多少人路过的路上失声痛哭。
拿酒安慰我自己是我立刻想到的主意。我的心空荡荡的,敲之有声,急需什么东西来填补,不需要多么坚实的。我忘记了此刻一切也忘记了梅子。我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家饭店,也很容易就记起了自己曾经的酒量。
杀了我哥哥后我也这样独饮。
我杀杨川时,手酸得使不上劲。突然一阵疲乏,我觉得自己要昏倒在这辆车上。我咬紧牙关,瞪大眼睛,他连挣扎都没挣扎一下,青色的针织衫上溅了一大块血迹。血还在流,他却死了。
我把车开进了沙漠,把他拽下来扔到沙子上。接着我就开车走了,不知道自己开到了什么地方。两天后我才突然清醒过来,从堆积的酒瓶子中抬起头来,意识到我杀了我哥哥。
杨川曾经才是那个酒鬼。他常常对着我笑,无论对着谁都没有那么多地笑过。所以我恨他。
他只有一米七那么高,站在我的面前,像能一把搂进怀里的。他上下打量着我,笑眯眯地说:“杨宇,你是在嫉妒吧?”
“你总是这样,你从我身上占尽了一切的便宜。杨宇,你长得这么高,这么健康,可都是从我身上抢来的养分。”
他抱着那个我忘记了名字的女孩。她嘴唇抹得鲜红,往他脖子上凑,两个人像两条恋着的狗。
“杨宇,对不起。”她平静地说,“但是咱俩真的不合适。我承认,我和川不大能对得住你,但是,我和你……你能理解的吧?”
我把她推到地上。挥拳就往杨川身上打。她尖叫一声,杨川后退半步,他的脸上也突然现出了恐惧。但是很快,就转出一张笑脸。
“你打呀?哼哼,你有本事打死我好了!杨宇,你有本事往这儿打,”他点点太阳穴,咧嘴笑着,“把我打死。你以为我怕死吗?我早就活腻了!”
“川!”她从地上爬起来,把他护到身后。“我警告你,杨宇。”她发着抖,像只奓毛的野猫,“你别乱来。”
我收回手,杨川仍在对我叫着。“你摆出那么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呵,就你?杨宇,你真够恶心的,你把自己当情圣吗?你算什么弟弟?呸!我巴不得没你这个弟弟!”
他恨我。恨不得我死。我看出了这一点,却不明白为什么。
然而又怎样呢?我不也恨他恨得骨头里发痒吗?
他对我笑着。我想起那个笑来,于是其他一切都不复存在。
我想知道他后不后悔。他死得如此轻易,如此仓促。
“杨宇!”他大喊。我转头,他就坐在母亲的怀里,得意洋洋地眯着眼睛笑,头发在风里一片凌乱。我也大喊回去:“杨川!你是大……”母亲立刻喝止:“小宇,闭嘴!怎么这么说哥哥?”
杨川不笑了,嘴角撇下,明显有点儿生气地看着我。我冲他比了个恶心的手势,然后大笑着跑开,我知道母亲不会放他来追我。他身体一直不好,母亲只允许他进行“安全”的训练。
但是我回过头时,却看见他一声不吭,涨红了脸朝我冲来。母亲怎么会放他下来?我大吃一惊,忘记了我比他高,比他壮,吓得直往前跑,一个不留神,脚下打滑就栽到了海里,头部着地,失去了意识。
我突然清醒过来,想,一定是“爸爸”要妈妈放他走的。“爸爸”什么都不知道。妈妈说他太忙了。
然后我就看见杨川俯下身,在我嘴上亲吻渡气。一口气还没渡完,我就咬住了他的嘴唇。
杨川吓了一跳,立刻睁开眼睛推我。我哈哈大笑,他骂道:“你才是个大傻子!”
我说:“你。你才是。只有你是!”我笑着抓起湿漉漉的沙子,塞到他的领口里。他打不过我,叫骂着挣扎。我忘记了母亲可能的惩罚。他哭了,我记不起是在我跌倒之前,还是在我欺负他之后。
我把这些全忘记了。
我又一次突然清醒过来。
已经是晚上了。手机上有五个未接电话,是梅子的。我仍然坐在那家饭店前,但是它已经打烊了。街上没有一个人。
我摸了摸口袋,戒指还在。
我头痛,胸口痛,哪里都痛。我不知道我喝了多少又睡了多久。我绕进饭店旁,撒了一泡尿,闻见一股酒气。
我勉强站起身,走路的时候脚步虚浮。但是我还是要回去。
要找个理由跟梅子解释。要把戒指给她。要跟她父亲道歉。要和她结婚。
我把这些都记在心里,不会忘记的。
但是就在我走出这条街,走到大道上时,路灯的光晕下,有个穿卫衣牛仔裤的男人一回头,我几乎叫出声来。
杨川!
是他。我不会忘记那张脸的。海风中的嘴唇,打量着我的动物般的眼睛,和在车中,衣服下蒙着的隆起的鼻子。
他没死?他没被我杀死?他没被我掐死?他从沙漠里回来了?
他仍旧那样笑着,但不是对我。他散漫地对着路灯,随随便便地笑。
我忘记了一切。但此刻我又想起来了,血液在我的手掌中流动。
车辆急驶而来,前灯照亮了他的脸,我朝他扑了过去,戒指在我的口袋里不安地作响,他的脸突然暗了下去,像潜进了地母黑暗的子宫。
fin.
作者的话:复健失败
+展开
挺刺激一个故事啊。
有点小电影的感觉。文艺片。用不同的色调区分现在和过去。
比喻是天才的一种表征,我觉得多多挺天才的。譬如开篇第一句,还有果盘里的果核。还有梅子撩头发的场景也非常好看,那种镜头的特写,一个“绽”的炼字运用到极致,刚捋好的头发噗地又在镜头里蓬开。
后大半篇杨川杨宇的故事质感跟前文都不太一样了。前文像是特写很多的慢镜头,后篇的运镜就要粗糙很多,甚至讲述兄弟为了女人反目、哥哥对弟弟有些过分亲密的想法时还有点蒙太奇。
最后一段挺好的,如梦初醒却最终永坠黑梦,短小精彩。
不算复建失败啦!我就知道多多对自己要求高得过分了。
兄弟的故事确实感觉还能再挖一挖,但其他的部分我真的觉得无可挑剔了,全文整体效果也相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