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免责:无声
她总是很快地走进人们的心,硬要比喻的话,她是一颗外表粗糙却闪烁微光的巴洛克珍珠,等待谁地抓住她,塞进口袋。在你疏忽大意的时候割破袋子悄悄溜走,等待下一个人的采撷。她的语言大胆又张扬,或许总是有人能在课上第一个举手,或许总有人能第一个答出卷子,或许总有人最快地背下那些纷乱复杂的文字……其中之一的她,却会因为我吐出干瘪的字节而流泪。当她靠在你的肩头呼吸,帐子外是漆黑的深夜,你甚至不会深究惹她伤神的人是谁,而是沉醉在她发尾馥郁的香里。她沉沉睡去,身体因呼吸而起伏。夜半三更,我注视着她,突然感觉此刻的时间凝固成一块,再也不会有变化。
我并没有发现她流连于松软的、随时会在指尖流失的爱,沉醉于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不断被推开的滋味。好像爱是一种药剂,只有适量摄取才能治疗普通。她和许多人聊天,快乐地将那些存有记录的手机推到我的面前。等到被拒绝时又缩在我的肩膀旁边哭泣。过了几天开始不知疲倦地寻找到下一个目标。
我对她观察着了迷。或许开始只是因为放学后无意一起走出了校门,她随口提出的邀请。
“嘿,要不要一起吃饭啊!”我抬头看向这个人还有她的朋友。我从未仔细端详过这两个人的脸。我只知道她们聪明,懂得赢得他人的喜欢,是一些难应付的对象。
我不擅长拒绝,便跟在她们身后,成了拖在她们身后的一条长长的尾巴。我远远看着她鲜亮的身影在各种地方跳跃,她的手势,她的口癖,她说话时嘴唇的形状……有时候我是在看她,有时候我是在幻想我自己。
回忆只是针刺穿布料那样短暂,布料会因为被穿透骨髓而感到疼痛吗?
但是人会因为语言而感到疼痛。我的心离月亮越近,乱七八糟的情绪便开始缓缓涨潮,潮水下的巨物敲打着迟钝的心脏。我捂住耳朵,不想再听潮水撕扯着我破碎的自尊。我愈发地恐惧她的一切——她动人的琴音,灵活的手指,她说出的每一句讨人喜欢的话,她写下的每一个正确答案……
我不只是在仰望万里无云的天空,而是在看一面碎裂的镜子,映出了我丑陋的脸。
那些尖酸刻薄的话一次又一次从我嘴里倾斜下来,它们的成分可能是雨水混杂着呕吐物。或许我想要刺痛的不是她而是我自己。她看着我,忽然笑了,好像觉得我是在开玩笑。
我假装自己在微笑,但我从未对着镜子练习过微笑,也从未见过那些笑容应当是怎样绽放出来的。
我不断地在她和朋友们耳边讲述那些被我藏起来的故事,那些看起来割开了现实的道理——人和人永远无法互相理解,人们终究走向死亡,甚至不会有你们母亲口中的来生。
那些胡话让她们泪流满面。而我收获了承重的满足。我看着她的眼泪打落在镜片上,那双红肿的眼睛抬头看向我。那阵香味稀薄,被眼泪酸涩的味道冲散了。
每天夜里躺在她的床上盯着灰蓝色的帐子发呆,等待她分享和男人们的聊天。这一切逐渐使我感到厌烦。我开始怀疑她是否并不像我想象中样子。事实上她时常犯懒、好玩、想和每个人都有好关系却一直搞砸,她相信鬼神也相信高价的商品会带来宣传神乎其神的功效,她总是开些不合时宜的玩笑……
但是那些鸟雀依然在我心里叽叽喳喳的乱飞。撞地我全身咚咚作响。我开始愚蠢地阻止她找曾经的朋友谈心,我暗暗地憎恨那些失去她的朋友试图再次从我手中夺走她。我如同驱赶异教徒一般狂热地拥护我的神。而那并不是神,只是我试图圈在笼中的鸟雀。胆怯的我试图把那颗偷窃的珍珠攥在手心里,不让任何人看到我的珍宝。我没有将它展示给他人的勇气。
第三次饱受折磨时我抽身而去。过程像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因为不满足而开始哭泣,挥舞着小手不停推开身边的人,宣称再也不会理你。而区别是,我擅长用文字伤害他人,混乱之后用虚伪的文字掩饰自己的卑劣,顺便割伤对方。
那个晚上我站在她的床边,闻到了泪水的味道。
第二天我昂头挺胸地经过她的身旁,一眼都不去看她。我自认是一个胜利的斗士走在长廊中,对路过的犯人不屑一顾。离开所有人的场合,我僵硬的脊背开始发抖,想一只毛虫般蜷缩成一堆,一切轰然倒塌,时间在精神恍惚间失踪了。
幡然醒悟后我一次又一次祈求她的原谅。而她什么都没有说。我咒骂自己的冲动,咒骂她和她朋友的冷漠。那些馥郁的香气好像是一场幻觉。像是那些神话故事中误入梦境的年轻人犯了一个无可挽回的错误,被推出了美梦,陷入悔恨。
我坐在空白的房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语言,动作都被无限放大,而它们都成为了错误……
一年后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收到了她的好友申请。那时我正打开一本新的笔记本,开始写我明天的计划。
“不要告诉别人。”她发道。
脸和头突然滚烫了起来。
她又一次不动声色地融入了我的生活。我和她分享今天吃了什么,向她倾诉我的烦恼。试图一面靠近她一面远离她。
“你不是不参加合唱团么。来送一下我吧。”她发道。
“好。”
我沉默地走在她的后面,熟悉的歌声盘旋在空中,飞鸟的影子掠过水泥地,我们背离学校一前一后走向车站。
“我想吃冰淇淋了。”她说
她买了两个冰淇淋,递了一个给我。我咬了一口香草味冰淇淋,舌头冷的发疼。
“我走啦,拜拜!”
“拜拜。”
可能是幻觉吧,我望着她离开的影子,又闻到了那阵馥郁的味道。我低下头,舔了一口冰淇淋。
+展开
心已定下,魏蓉自然也不再多做犹豫,三步并作两步,护着张东流滑进这浅坑底部。要知这坑中木刺不长,枯叶更是不多,只是所幸他不过是个小娃娃,且即便是魏蓉喂了这些时日,张东流的个人仍旧是瘦瘦小小的。若是卧躺在这坑底,在他身上铺洒上一些枯叶,若不细瞧确实是很难分辨出这里藏着个人。
她蹲下身,将张东流安置好,轻声嘱咐道:“你且乖乖呆着,听见什么也莫出声。待晚些,先生便来寻你。”说着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又补道,“若是待到傍晚我还未来,你便自己出来。不要去找夫子,去城里,找先前送你来的那个大哥哥——锦云乐。”
张东流咬紧了牙,盯着魏蓉的双眼认真地点了点头,硬是强迫自己松开了手,并听话地蜷了蜷身子,将自己尽量缩小一些,能够显得更不明显。魏蓉见他这般行为,心中也是定了定,便从周围四处寻了一些枯叶撒在坑中。正也如她所料,幼小的张东流藏于叶下确实不甚明显,若不细寻当真是瞧也瞧不见了。
她即刻站起身来,将这土坑周围的痕迹细细抹除了,又将自己行经的痕迹加深了一些,这才放心离开此处。
只是魏蓉在树林中兜转了两步,心中还是放心不下。一时觉得该远远跑走,既能用痕迹将人引开,又能远离这莫名其妙的是非;一时又觉得自己应当回去看看那锦云乐的情形,他虽有些功夫,但那杀才实在也有着几分横练的力气,且又是个不要命的主,这万一有个好歹该如何是好?
她思前想后,心中忐忑,最终还是决定绕个圈子回到住处去。魏蓉心中也明白,这一番是非是锦云乐将孩子送到私塾,这才引来的杀身之祸,但毕竟他是出于善心和无奈,并非有意害人。她始终还是觉得不该留他一人在那儿面对杀手。
正当她下定决心,回转过身时。突然一只手轻轻拍上了魏蓉的右肩。
寒毛直竖。
魏蓉只当是那人伤了锦云乐又追了上来。她几乎是出于本能地迅速攥住了这只手的手腕,像是蟹钳似的死死扣住不撒手。脑子里电光火石闪过无数自己可以反击的可能性,但就在她即将将自己所想实施之时,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魏先生?”
魏蓉紧绷的神经立刻就放松了下来,手上的劲也松了下来。
“是你……我不是说过不用叫我先生,叫魏蓉就是了。”
她松开了那只攥过锦云乐的手并将它背到了身后,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赶紧连珠炮一样地问起问题来:“对了,你既在此,那杀人的家伙呢?可伤到你了?现下是什么情况?”
锦云乐倒也不觉得不耐烦,顺着她的话慢慢回答:“你们走后没多久,三修便领着官兵到了。这伙人打家劫舍又干过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府衙盯上他们已经有些日子了。那次将孩子救下,大部分人已经被抓进了大牢。然而就这人逃脱了追捕,我随着捕快寻了他多日,就怕他会再伤人。果真他还是顺着线索摸来了这里。所幸我来的是时候,没叫他伤到你们。”
锦云乐在说话时,眼中有些愧疚,这叫魏蓉瞧了心中有些歉意,毕竟就在刚刚自己还在犹豫要不要折返回去救他。她咳嗽了一声,掩盖了自己的尴尬。锦云乐忽然像是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那孩子呢?”
魏蓉一拍双手:“呀!我将他藏了起来,既没了危险,我得赶紧叫他出来了。”说完也没等锦云乐,便自己大步向着张东流所在的方向跑去。锦云乐微微愣了一下,才笑着跟了上去。
两人跑去出去几步,来到了魏蓉刚刚离开的那个小土坑。锦云乐瞧着这片地方,有些不解,想不出那孩子究竟能够藏在哪里?就在他的注视下,魏蓉轻巧地下了土坑,将坑中的枯叶扫掉一些。一个孩子的身影就在土坑中显现出来了。
锦云乐瞠目结舌,一面心中暗叹她高明,另一面又实在忍不住觉得好笑——这实在有些像是从野外烧烤浅坑中挖出个烤土豆来——一身土色的张东流更是像极了小土豆。
不过锦云乐也注意到了这孩子比送来时要壮实了许多,甚至有些圆了,这才有些像那土豆。心中这样想着,面上有些忍不住笑意。
魏蓉面上有些羞恼,虽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却多半是和她现在做的事情有关:“你笑什么?”
“没什么……”锦云乐抿着嘴否认,但是笑意却压不下去。许是魏蓉这样的反应,反而让他觉得更是有趣,原本没有那么好笑的事情,却越发让他忍不住发笑。
魏蓉一边给张东流拍身上的灰,一边又气又恼地看着锦云乐。
张东流被拉起来,还有些懵懵懂懂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都是因为那个人,叫先生生气了。他看了看魏蓉,又看了看锦云乐,鼓起勇气大声说道:“不要笑先生,先生是救命的好人!”
魏蓉手里的动作一顿。
看着张东流还灰头土脸的样子,却还是在梗着脖子为自己辩护,突然什么气啊恼啊都没有了,心情立刻轻快了起来。她一把抱住张东流,大声笑起来:“你这傻孩子呀。”
+展开
作者:贩卖机
备注:是我最喜欢的没头没尾小故事环节。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那是两个月以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我刚结束上一间公寓的租赁,打算在公司附近找一间合适的房子。
在看过几套不是那么合适的房子后,我看中了一间位于老城区内,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老小区里的房子。
倒不是说这间房子有多么完美,多么符合我的居住需求,只是它距公司仅半小时的通勤条件吸引了我。当然,低廉的租金确实在其中占据了较为主要的原因。而这处房产的缺点也很明显,由于建造年代久远,楼层的隔音效果极差,几乎是不用出门就能听遍四邻八舍的八卦程度。公共设施也十分陈旧,水管漏水之类都是家常便饭。只有楼道的声控灯敏感的令人安心,即便是极小的声音也能使灯光亮起。
当然房子位于没有电梯的五层也是个令人退却的因素。只不过这些都不及工作日能多睡一小时的美好前景,自然也是可以靠着租金便宜自我克服一下的。
我很快地将它租了下来。
老实说,除了每天需要爬五层楼的不方便之外,这里的其他方面都非常令我满意。如果长久的在这里租住下去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逐渐地考虑起将来的事情。
***
由于临时加班的缘故,我睡的有些晚。在半睡半醒之间,我迷迷糊糊地听到些声音,那是模糊但尖锐刺耳的刮擦声,令人不得安眠。时间是一点三十四分,为了确认准确的时间,我看过一眼手机。
这声音持续了约有一个小时的样子,直到我在这些声音的折磨中再次睡着。
这是昨晚发生的事情。
无论如何,这并不是我在繁忙的工作日应该介意的事情。随着一天工作的开始,我很快地将这件事情抛到脑后。
直到半夜时分。
没错,几乎是在与昨天的同一时间。我醒了过来。
同样的声音,同样的方向。从与卧室隔着一堵墙的公共楼梯间坚定的传来。带着些许恼火,我仔细的辨认着声音的来源。
那是指甲划过栏杆,刮擦门板,划过墙壁,扣挠玻璃的声音。在安静的深夜里,刺激着我的神经,格外刺耳。
我终究还是怕了起来。
我整个人都缩进被子,脑内开始不自觉的回放些本市刑事案件的新闻报道和各种各样的都市传说,直到在害怕中不知不觉的睡着。清早醒来,我甚至比通宵还要疲倦。
一早出门时,我特意留意了下门口和楼道。墙面平整,一点曾经被指甲用力刮擦过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难道……接连两天的声音都是在做梦吗?
我努力的给自己找着借口。
只是心中的惴惴不安完全无法消除。
这一夜,声音也在深夜一点三十四分准时的出现。仿佛要用指甲挖穿墙壁般的刮擦声一下一下地刺激着我的耳膜。
又是翻来覆去的一夜。
一周过去了。那声音每夜都准时出现,毫无停止的意思。
也许今晚就没有了呢?
但现实并不会顺从我的愿望。
又一个与深夜中刮擦声相伴的星期过去了。
即便是我网购了隔音效果极佳的耳塞,带上耳机大声播放音乐。每晚的同一时刻,指甲刮擦墙壁的声音依旧会充斥我的耳膜。
然后又是完全相同的一个星期。
终于,在被骚扰到极致后,我鼓足勇气,爬下床来,挪开挡住卧室房门的椅子。跌跌撞撞地摸黑走过客厅,用力地拍了拍房门。
手机在我紧张到颤抖的手中捏的硌手。
“砰砰!”
外面的声音一瞬间停了下来,黑夜安静的可怕。我屏住呼吸,听着外面的动静。奇怪的是,本应非常敏感的楼道感应灯没有亮起来。
安静只持续了大约一分钟不到的样子。那声音又回来了,而且很明显地,就在我的门外。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叫出声,也没有逃走。
事件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大约是习惯了的缘故,偶尔的我也有一两天不会在半夜因为那个声音醒过来。
直到有一天,我被不同的以往的,极大的声响惊醒。
那是仿佛将桌椅家具全部掀翻在地、一切瓶瓶罐罐统统打碎,掺杂着嘈杂的低声啜泣与笑声的奇特声音。
我犹豫了很久才下了去门口猫眼看看的决心。楼道的声控灯这次是亮着的。我被恐惧拽停住的脑子此时竟然还转出一个“原来声控灯修好了”的念头。
邻居的门敞开着。说实话,我对邻居的了解仅有偶尔起夜时隔壁亮着的灯,这扇门也从未在我眼前敞开过。门内的空间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家具和装饰。
我从未见过我的邻居,我又想起这一点。虽然这在现在的上班族中是很常见的事情。
从不当回事的小细节这一刻开始变成巨大的黑暗影子。
无数的想法,或者说可能性在我脑海里不断飞着冲撞,我无法捕捉具体。
最后抱着手机蜷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出门。邻居的门依旧关着。
我又开始怀疑晚上所见的一切。
我的脚尖踢到了一点东西。
那是一小节磨秃的。带着血迹和艳红色指甲油的指甲。
这天晚上。我睡的很好,什么都没有听到。
自此之后又过了一周,那个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我至今为止也不能明白,那时在楼道里刮擦墙壁的,究竟是什么。
+展开
作者:香无妄
属性:同人
CP:Doctor X Jack
为了赶死线的随机产物碎碎念。
——————————————————————————————————————
我有幸见过星鲸。
那是星鲸种族中的最后一只。曾经的它们生活在宇宙深处,遨游于星海之间。它们常常为时间旅者指明道路。
但最终,整个族群消逝在时空洪流中。
那是星鲸中最后的一只,年迈且孤独。
星鲸的背上有一座巨大的城市,城市里的人类来自于末日的地球,他们在末日降临之际被星鲸所拯救,从此生活在这一只最后的星鲸身上,在星际流浪。
曾经我躺在女王床上的时候,女王告诉了我这只星鲸的故事,他们曾囚禁它,并试图操控它,折磨它,并为之内疚挣扎,最后才发现愚蠢如人类,并不曾真正了解这只星鲸。没有人能真正奴役它,不过是因为它善良至斯,才心甘情愿地驮着这一大堆人类前行。
“你能理解吗?”女王美丽的眼睛中泛着水光,“我不敢相信,我们曾这样地对待它,害怕它弃我们于不顾。但它竟然是为我们而来。”
“当然。”我轻轻摩挲着女王的背脊,安抚她的情绪。思绪却飘到了更远的距离。
因为正有这样一位生物,它年迈且孤独,却永远保持着善良。它是这个宇宙中最迷人的光,永远牵动我的情绪。
即使我总是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才能见到他一次,但我依旧想念他。我有预感,我因他而生,终究也会因他而死。
他不仅吸引着我,也吸引着所有遇到过他的人。
我叫jack,或许另一个名字更有特色:
face of the boe。当这个名字为人所知的时候,我已经太老太老了。我也很久不曾见到他,或者是她?由于时间线的问题,他总是在我的生命之中穿梭,又很快离去。
有时候我很羡慕他,即使他度过那样漫长的岁月,可依旧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他与那么多伙伴分分合合,眼见着同伴们一个个离去,再也不见,但他强大的内心仍旧让他热爱着这个世界。
在我倒数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很开心,即使这个宇宙对我来说已经毫无乐趣,但我仍旧为此能遇见他感到欣慰。
但很可惜这混乱的时间线,即使我对他了解至深,但他不过是第二次见到我。
“face of the boe?”他站在玻璃罐外打量着我,试图从我这苍老丑陋的大脸上看出什么秘密,“我听到了一些传说。”
他注视着我,眼神熠熠发光:“很多人说你活了几千年,甚至上百万年。”
“那不过是传言。”我否定了这个说法,“你知道的,这并不可能。”
“我还听说了点别的东西。”他试图打探他最关心的那件事。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是我曾睡梦中无意中吐露的真相,人们听说,我将有一个大秘密会告诉一位孤独的旅人。
所有人都以为事关宇宙的兴衰,我只是恶作剧般的心态并不想戳破事实。
我只不过想再见到他,即使他已经无法再认出我,但我想告诉他我的名字,狠狠地吓他一跳。
但我更希望他知道,他并不孤独。
一切终有尽时,这是人生常态。他与我一样,经历时间流逝,与好友爱人别离。
即使在某个时点,我们身边熙熙攘攘,但下一个旅程终究只是独身一人。
所以我爱他,或许这不仅仅是爱,是引力。因为同病相怜,因为羡慕,向往,渴望,一切种种。
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变成面目模糊的记忆,但因为宇宙中还有这样一个人存在,才使我觉得生命是鲜活的。我喜欢他的大惊小怪,爱他的神神叨叨,每当我失去一位同伴的时候,我就会无比的怀念他,汲取生存下来的动力。
他是如何孤独地在这个宇宙中流浪至今,在我遇见他之前,他已经重生了九次,度过了极为漫长的人生。连我,如我这般不死之身,也不过只是他生命中擦肩而过的过客。
我还是很怀念第九个他,至少那个时候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爱人。即使他比后来的他更为冷漠,但也更为脆弱。
但他的人生在继续。很长一段时间我才发现,即使像我这样的时间特工,也无法阻挡时间在我身上的流逝,我在变老,我的心也是。再也不同于以往的横冲直撞,不同于过往的肆无忌惮。
这时候我又开始羡慕他,羡慕他每一次的重生,羡慕他的天赋异禀。
即使他还记得所有人,但他的天赋让他与那些感情隔绝。
而我不能。
我又想起我在那座城市上看过的夜空,脚下是星鲸的鸣叫。
+展开
作者:舞舞纸
免责MODE:无声
茵多尔想外婆了。
外婆会给她讲故事,会在朴素的衣服上用线秀出一朵朵小花,不论什么季节,外婆都能从林子里找到好吃的东西,春天有野菜,夏天有浆果,秋天有野兔,冬天有木薯,对别人来说是禁地的森林对外婆来说好像就是后院一样,所以人们把外婆送进林子的时候,茵多尔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外婆什么时候回来呀?”她问妈妈,妈妈只说外婆搬到林子里住,边说边偷偷地抹眼泪。
一个月后,茵多尔跟着领居家送爷爷的队伍进了森林,她还不知道大人为什么要把外婆和爷爷送进林子里,只是想跟着他们找到外婆的新家。
大人们把爷爷送到了林中湖边,摆了摆手,便留下爷爷回城里去了。
爷爷在湖边呆坐了很久,直到天快黑了,还坐在湖边。
“爷爷……”茵多尔是怕黑的,她见大人已经走远,便从树丛里钻了出来,“这么晚了,快回家吧。”
“啊?家?”邻家的爷爷耳朵早就不好使了,但好在天没全黑,他模模糊糊地认出茵多尔不是大人,“家,已经回不了了。”
说完,他站起身来,径直走向那潭印着落日余晖的湖水,“咚”的一声跳了下去。
这可把茵多尔吓坏了。她伸手去捞,一个踉跄,自己也栽进了湖里。
很早很早的时候,外婆就告诉过茵多尔,水下是另一个世界,掉进水里的人就会进去另一个世界,再也无法回来。
茵多尔喝了一大口水,鼻子里都是咸味,她呼出一大串水泡,眼泪不停地流进湖水里,湖面的光一点点离她远去,不一会儿,就失去了知觉。
“茵多尔,茵多尔?”
茵多尔迷迷糊糊地醒来,眼前呼唤她名字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外婆。
茵多尔叫了一声便扑在外婆怀里哭了起来,哭完才想到这里可能已经不是她居住的世界了。
“这里是另一个世界吗?”茵多尔抽了抽鼻子,她不知道该为自己见到外婆而高兴,还是该为再也见不到妈妈而难过。
“这里虽然是另一个世界,我们老了,就会搬到这里来住。”外婆轻拍着茵多尔的背说。
林中湖下面的世界仿佛一个仙境一样,如日光般温暖的萤火虫像灯笼一样浮在空中,柔软的草地上盛开着各色的花朵,一撮撮的灌木上长着酸甜的果实,鱼儿时不时地从水面跃起,溅起点点水花。
外婆将茵多尔领到一栋院子里开满了花的红砖小屋,给她沏上了一杯花茶。
“人老了以后就会不中用。”外婆往茶里融了一勺果酱,“我小时候不想和外婆分开,就跟着大人进到了林子里,然后就发现了这个地方。外婆不准我留在这里,硬是把我送了回去。没想到,你也做了我小时候一样的事。”
茵多尔和外婆过了一段快乐的时间,见了外婆的外婆,还有其他居住在这里的爷爷奶奶们。爷爷奶奶们非常喜欢茵多尔,虽然一个个都劝她早点回去,但也不停地邀她以后来这里定居。
最后,外婆带茵多尔去见了林中湖的仙子,请仙子把外孙女送回地上。
“我很中意你。”林中湖的仙子将茵多尔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如果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这里,这里的人都很喜欢你。”
茵多尔歪了歪头,她不是很懂仙子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仙子没有多做解释,她交给茵多尔一株未绽的花,将她送回了家。
茵多尔没有多想,把植株栽在了家门口。她每天为花浇水,枝条扎稳了根,长出了新叶,到了四月,开出了数朵白色的花。
这些花的花瓣洁白无瑕,但花蕊却像毛虫一样矗立在中央,这花实在谈不上美,但是它的气味非常香甜,好像成熟的苹果,好像发酵的蜂蜜。路过的人们都会停下脚步,狠狠地吸一口这甜美的空气。驻足的人越来越多,连镇长都慕名而来。
“我希望你能把这株树让给我。”镇长对茵多尔的父亲说,“我愿意出这个价。”
一株野花,就能换这么多钱,父亲乐开了花。
茵多尔一个小孩无法阻拦这些大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园丁将花移到了镇长的花园里。
园丁将顶芽摘除,第二年花园里整齐地长出了几十株一模一样的花丛。镇长命园丁将花丛挨家挨户地栽种,凡是家门口能嗅到花香的门户,都要缴一笔不小的花香税。
大家因为茵多尔的父亲,无端担了一笔税金,一家家一户户都在背地里埋怨了起来。茵多尔的父亲也因此对茵多尔没有好脸,每天见到她就数落她一顿,为什么带了一株来路不明的野花种在院子里。
花快落时,镇长差人把镇上的白花都收了个干净,做成香包售到镇外,当然,没有给这些门口栽花的住户一毛钱。
第三年春天,客人听闻花香之城的传言,慕名而来。镇上旅馆的生意好了,肉铺和面包铺的商品供不应求,就连住民的手工艺品都有人垂青。直到这时,人们才对茵多尔家稍稍改观。
花香吸引的不只是游客,还有商人。有人提出收购这种花的种子,也有人提出收购这些花的植株。镇长又赚了一笔。五月,花期到了尾声,但镇长狠狠赚了一笔,也无关接下去的十个月有没有这么多人来了。
第四年,又一批游客来到镇上。同时,镇上还来了一个怪怪的商人。他没有来收购花,也没有买其他摊贩上的土特产和手工艺品反而向镇长推销了一种昆虫。
“这种昆虫,如果给它上好的花蜜——”说着商人戴上厚厚的手套,将一根木条伸进他的瓦罐,引出了十几只米粒大小的幼虫。虫子爬上花的茎,贪婪地吸取起花的营养。花朵渐渐枯萎,相对的,虫子们一只只变得像翡翠一样碧绿璀璨。
“这种虫吸了花蜜,不但会变成宝石,还会吸收花的香味,人称‘翡翠虫’。”商人将虫一只只从枝上摘下,收进另一只罐子,“这些花如果做成香包,几天气味就会散尽。如果用这种虫吸收花的蜜汁,那它的香味能持续数个月。”
镇长马上就知道了商人的意思。他尽数买下了这些虫子,并向商人请教了养虫的方法。
“嘿嘿,这可不能告诉你。”
商人只告诉镇长怎样把这种虫养活,特别叮嘱了不可以把这种虫压破,也特别叮嘱了接触它必须戴上特制的手套。镇长表面上答应了,但商人一走,他就叫来了园丁,既然园丁会驱虫,那养虫应该也略懂,于是他向园丁请教这种虫的繁殖方法,但那园丁看到这种虫子,立马大惊失色。
他说这是一种危险的害虫,不但会蚕食作物,还有毒,放着不管会酿成大祸。说罢,他便转身离开,说要去取灭虫的药剂来扑杀这些虫子。园丁跑出镇长的院子后,镇长便对门卫下了命令,不许这园丁再踏入自己的院子一步。显然,比起毒和庄稼,他更在意这种虫子只要放着不管就会自己繁殖的事。
这些虫子没有香包那么好卖,但是一些喜欢奇珍异宝的人出大钱买下了它们。镇长很满意,为当初赶走园丁的决定沾沾自喜。
但赶走园丁的报应夏天就来了。当年的田地受了虫害,庄稼上都爬满了虫子。因为庄稼的花没有香味,这些吸了庄稼汁液的虫子变成了长着黑白半点的米色小虫,一只只爬在麦秆上,让人看了就浑身发毛。
失了业的园丁有了新工作,在田间不遗余力地驱虫,一茬又一茬的人向他问起这虫从何而来。
“这虫是镇长养在花上的。这虫我们这里没有,一定是从他院子里跑出来的。”
人们得知了真相,开始口耳相传。
“这虫是镇长花上的,原来这里没有,是镇长院子里跑出来的。”
“这种是镇长花上的,以前这里没有,有了花才有了这虫。”
“这虫是长花上的,以前都没有,是茵多尔家那里带来的。”
“这虫是花里长出来的,都是茵多尔种了这花,才有了这虫子。”
“这虫是茵多尔带来的。”
……
第二天,愤怒的人们纷纷拔了自家门前的花,他们围到了茵多尔家门前,要茵多尔赎罪。
茵多尔的父亲自然也很生气,他罚茵多尔去田里和园丁一起捉虫,不捉完不能回家。
“小姑娘,捉虫可不是空手就能做的事。”见新到的帮手是一个小姑娘,园丁挥了挥手,让她不要添乱。
于是茵多尔到了另一边田里,翻开麦秆,忍着恶心,用手环住麦秆,握紧,一擦。
虫子被这样一撸,纷纷从麦秆上掉了下来,一些虫被当场碾死,一些虫掉在了地上,但更多的虫掉在茵多尔的手上,它们闻到了同伴尸体的味道,对这巨大的敌人发起了攻击。
几个月后,园丁终于解决了虫患。只是镇长家他还进不去,不知道明年会不会重蹈覆辙。
茵多尔知道自己的命不长了。她的皮肤从手掌开始红肿,全身都像火烧一样又疼又痒,在看不到的地方,她知道自己的内脏在一点点坏掉。
“如果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这里,这里的人都很喜欢你。”
茵多尔想起来仙子的话。她趁着夜色,扶着树木,一步步挪到了林中湖畔。
“咚”地一声,她栽进了湖里。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