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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三个刀
评论:随意
王先生不喜欢乌鸦,倒不是因为那喑哑的叫声或食腐的习性,单纯就是一点。
他不喜欢颜色。
是的,他是个怪人。住在最为阴暗、偏僻的乡下,房子周围只有些怪异的树木——它们不长叶子,一年四季都不,随着时间的推移,只是尽可能夸张地伸展着枝条,形成一种扭曲的图像。那地方似乎没有晴天,一年四季都被厚重的阴云笼罩着,或者说,即便阳光能穿透云层的阻碍,却也只能在更为厚重的墙壁与窗帘前止步不前。房子笼罩着灰白色的雾气,王先生就住在那,屋子里也是一样,所有家具都是由他亲手打造的,原料就是那些灰白色的怪异树木。唯一的电器是一台年代感很强的老旧电视机,在我前去拜访时,它偶尔会开着,灰白相间的屏幕上能大概看清几个人影,只是声音却被更为巨大的刺耳电流所取代。
我偶然听说到了王先生,在一次酒吧聚会的闲谈上。醉汉们夸耀着自己的过往,试图显露出一些过人之处。王先生就是他们的谈资,被称为“阴郁的疯子”。
“我讨厌那些彩色的鸟,尤其是乌鸦。”
他说这话时,眼睛是微闭着的,双手摊开,整个人呈现出一种超然的状态。下一刻,他喘两口粗气,以极其愤怒的神态冲着窗外大喊。
“滚开,你们这些肮脏的东西!”
紧随其后的是扇动翅膀的声音,一大群乌鸦飞向天际。
“总是这样,总是这样……”他嘟囔着,之后似乎还有几个字,但我确实没听清,总之不会是什么好词,从他那阴鸷的神情上就看得出来。那时我只当他是个疯子,应和着点点头。
“是啊,我也不喜欢乌鸦。”
我费了好大力气才让他愿意和我交谈,这鬼地方的路我已经能闭着眼走下来了。我是个穷困潦倒的小说家,靠给花边新闻和地方小报投一些故弄玄虚的文章过活。只是近期却忽然没了灵感。我已经山穷水尽了,迫切地需要在文字间扒出下一口饭,只能将目光投到这怪奇的人身上。
“记住我们的交易,我告诉你我的过去。你也要告诉我你的过去,有关乌鸦的过去。”
我继续点头,还偏得装出一副尊重他的模样。
“我的家,就在这个小镇上。哦,就是这里,你现在脚踩的地方。那时这还住着许多人,旁边那些废弃的屋子就是他们的。现在只剩我了。我的父亲是个疯子,从我出生开始,始终躲在屋子里,不去工作,不去见人。他喜欢养鸟,屋子里是各种彩色的鸟类,那时没有乌鸦。我的母亲离开了,据说是和哪个男人跑了,我不记得她的样子了。好在我的父亲没有任何恶习,靠着一些存款,我们还能生存。”
故事刚开了个头,忽然他话锋一转。
“该你了。讲一段你的故事,我会继续说下去。”
该死,这个家伙,那双浑浊暗淡的眼神里此刻却闪着精光。我早该料到,他是疯子,不是傻子。可恶,我哪有什么有关乌鸦的过去,都是说出来骗他的!
我搜肠刮肚一阵,往日的油嘴滑舌却在此刻没了作用,我想着,就在他表现出不耐烦之时,忽然有灵光闪过。
“我的故事很简单,我小时候没有父母,在一家孤儿院里长大。孤儿院的管理者,那些该死的蛀虫对我们很差,孩子们总是吃不饱饭,每天晚上饿到睡不着觉。那时候,孤儿院建在一片树林里,再旁边是墓地,天上总会有乌鸦飞过。那些令人作呕的,吃腐肉的鸟。”
以上是我的亲身经历,接下来的故事我还没想好。
“该你了。”
“后来,镇子上建了工厂,就在河流的上游。我不记得那是什么工厂,不过做的一定是些恶心的勾当。每天晚上,他们会偷偷向河流里排放垃圾,污染水源。我父亲养的鸟都死了,那些彩色的羽毛在空中乱飞,后来,镇民们一起抗议,但是工厂依然在那。直到有一天,河流里飘起了我父亲的尸体。”
他没再说话,只是平静地盯着我,我知道他的意思。
“我们没有吃的,就只能四处寻找吃的。但院长几乎不打卡孤儿的大门,院里很快什么都没有了,就连最后一根草也被我们拔了出来。后来,聪明的大孩子偷偷拆下院长的皮筋,虽然那次我们几乎要被打死……但没关系,我们有了弹弓,可以打乌鸦来吃了。”
“不。你要说完。”
“什么!”我几乎要暴起,怒视着他,对峙良久后,他依然是那幅平静的模样。最后我只能叹一口气。
“我会留下最后的结局的。这是我的底线。”
“可以。”他说。
“我们捡起石子,打下了许多乌鸦。真开心呐,那简直是我那段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只是不能生火,不然会被院长发现的,于是我们就生吃着乌鸦。一只又一只,多好吃啊,后来所有的乌鸦都没我们吃光了,我们甚至连那些带血的羽毛也没放过。但我们还是很饿,饿极了,有一天晚上,吃乌鸦最多的孩子忽然开始大叫,他的身上开始长出羽毛,逐渐成为了一只大乌鸦……不能被院长发现了,不然她一定会知道是我们偷走了皮筋,同时,我们太饿了。于是我们吃了他。”
“到你了。”我说。
“我的父亲死了,他们带着他的尸体,终于关停了工厂。工厂消失了,他们也慢慢走了。只留下我自己,这只留下我自己!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没有别人,只有我自己!”
忽然,他爆发出一阵癫狂的笑声,在那翻滚着的声浪之中,周围的一切开始抽搐,溶解……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跑,快跑,跑的越远越好……我逃离了那所笼罩着灰白色雾气的大房子,远离了那片怪异的树木,可笑声依旧如影随形,它始终跟随着我,扎根在我的脑子里。最后时刻,我短暂地回头,见那窗户旁边站立着一个,不!那是……
后来,我找到了当初的新闻报道。那似乎并不是工厂的过错,其负责人已用全套证书证明了工厂本身的低污染性。只是镇民们依旧不依不饶……那个死人,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但尸体至少是在工厂下游飘起来的,镇民们拿着他的尸体,终于要到了一笔赔偿款。工厂也就此关停。
我不想对此事做出任何评价,只是,我总能听到那癫狂的笑声——就算堵上耳朵,或是用再大的噪音掩盖,它总是那么清晰,自始至终。
我想,大概是我欠他一个故事结局的缘故。
其实剧情我已经想好了,早就想好了,就在他讲完故事的那一刻。
“后来,我也能看见那些长着彩色羽毛的鸟了。”
+展开
啊,这篇文章结尾主要是想暗示“我”和“王先生”是一个人,整个故事可以理解为精神分裂这个样子。因为彩色乌鸦这里本身就是一个特异点,王先生和我都有这种特质,这里是第一个暗示点;另外就是两个故事,其实它们单论情节没有冲突,全部拼在一起,王先生的在前,我的在后,能拼出一段完整的童年经历,王先生说小时候父亲养的彩色的鸟里没有乌鸦,暗示那个时候他还没“发疯”(把乌鸦看成彩色),真正的发疯是在孤儿院里,我的故事是带有强烈奇幻色彩的,吃了乌鸦的孩子长出了羽毛,被大家分食,而后我能看见乌鸦了,这里想暗示的就是我们因为饥饿吃了同伴然后发了疯;最初对于王先生异常的描写以及最后的逃离想凸出一种传奇感,或者说虚假感,由此开始怀疑这个世界或者说事件的真假。我认为自己讲的故事是真假参半的也可以理解为我把分食同类那段痛苦隐藏起来了,只有在王先生,或者说“我内心的另一种力量”的逼迫下,勉强被想起,然而也不愿意承认。所以整个故事大概可以看成一个精神病在诉说自己的过往(迫真)
因为写这篇的时候我限制了时间,事后也没有修改(就是想做一个高压训练),所以整个故事挺粗糙的(鞠躬,道歉)。十分感谢你的评论!!!我想以后这种类型的故事我可能要多注重显而不是隐了(这种手法的也是第一次尝试……)比如最后那里,我向房子的一瞥。我犹豫了好久要不要写窗边站着一只巨大的乌鸦。写王先生变成了乌鸦
作者:魇
免责mode:笑语
她醒了,在逐渐清晰的视野中看到了一切,天花板、窗帘,和自己指甲缝里夹着血污的手指。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钻进来,窗外有树、有花、有风吹着云在跑。乌鸦在叫,喜鹊也在叫,她在鸟鸣里想起了自己的名字,杨斐,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份,自由职业者、离异的女人、曾经有孩子的母亲。她有点贪恋此刻的不易,毕竟以往她都是被孩子的哭闹吵醒的。
两天前,杨斐还是有孩子的,现在已经没有了,她亲手杀了她们。
那是两个女孩,大的二十一个月,小的三个月。人类的幼体真是脆弱,用被子闷上一会儿就不动了,之后就一点动静都不会发出。她们之前是真的吵啊,那么小,却能发出那么尖锐的叫喊声,像有人用电钻在两眼间钻孔,惹得人一阵一阵发晕。小的又哭又叫,不是饿了就是拉了要么是冷了热了,具体是什么,只能靠猜。大的哭声更大,叫得也更厉害,虽然能说话,但总提不到点子上去。饿了说肚子疼,盖上被子喊不要盖,掀开被子又喊要盖,试了几次才能想到换一床薄被,她却只扯着嗓子尖叫起来。杨斐终于忍不了,用被子盖在大的身上,等到大的没有动静了再去盖小的,小的倒是容易多了。
可她们虽然不是成人,体型到底还是跟一条中型犬差不多,就这么扔掉,也不容易。于是杨斐决定把尸体分成小块,一点点扔出去。这两个东西这么小,怎么还有这么多血,在地上蔓延出好大的一滩。虽然后来挪到浴室里去,但已经渗进客厅木质地板缝里的血也没办法了。好在房子是租的,在退房之前多喷一点空气清新剂,应该能盖住。
一会儿母亲还要来送饭,杨斐认为母亲肯定还要干呕,真虚伪,又要帮忙又一幅嫌弃的样子,家里一共两个人,做给谁看啊?谁又会可怜她?瞧不惯为什么不去报警?
杨斐爬起来去洗漱,她知道一会儿肯定还要弄脏,但洗脸刷牙是一天的开始,一天开始了才会有动力做事情。从小杨斐就被教导着要保持早晚洗脸刷牙的好习惯,这两天她已经有点儿疏忽了,指甲缝都没洗干净。不过没关系,反正一会弄一阵还是要洗澡,这次要好好洗,否则就算不出门,自己瞧见也心里不舒服。
她洗漱完毕,扭头看着浴室的地面,那里铺着一些碎肉块,大的是头颅、躯干和一部分四肢,小的是末端肢体。其实三个月的孩子应该可以不用把脚趾手指剁下来,本来也是一只手握得下的体积,小小的,这么安安静静地看着还挺可爱。可母亲非要也同样切得碎碎的,有意思,她还当是做茄酿么?
杨斐在一边摸起刀,对着一只小脚剁了下去。
忽然房门被砸得乒乓乱响,杨斐没说话,房门却持续响着,敲一阵、停一下,喊两声“有人吗,是楼下邻居!”杨斐只觉得烦,好容易家里没噪音,门外怎么又添了新的。她放下刀,走到门口,不开门,只对外面喊:“什么事。”
“厨房下水堵了,你家不要用厨房!”外面喊着,“你是不是在用厨房!”
“我们家不做饭!”杨斐喊,“你去找别家!”
门外传来咣咣的上楼脚步声,杨斐回到浴室,又恨起了母亲。是她要多事,非要给孩子的头和肉都煮了,说这样能破坏DNA,到时候就查不出来了。那肉汤里全是油,杨斐让她倒进厕所,母亲却说倒厨房也可以。这楼太老,厨房下水总出问题,楼下来找过好多次,母亲偏不听,她也无可奈何。
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杨斐洗了手去迎,没想到门口还站着一个人。“你家厨房到底有没有下水篦子。”那个邻居女人横眉瞪眼对她说,“我楼上挨家看过了,家家都有,但怎么就堵了,我要看看你家的。”
“我家孩子在上课,你不能进来。”杨斐说,“我家不用厨房的,我妈每天给我家送饭。”
杨斐要关门,楼下的女人把住门框作势要进屋,杨斐见状,把女人推了出去,砰一声把门摔上了。
“你怎么不好好跟人说话。”母亲在一边数落。
“她进来,进来看到血报警么?”杨斐对母亲说,“快点吃饭,吃完饭还得接着干。”
她们吃了饭,又回到浴室去分尸。小孩真是麻烦,死了都不让人安生。杨斐剁,母亲煮,然后把汤倒掉。
门又被砸响了,“不要用厨房下水了!”外面喊得声嘶力竭,“这次堵得太厉害,已经一点水都下不去了!翻上来的水淹得我家客厅地板都是油!”
母亲要回话,杨斐冲过去一把捂住了她的嘴。两个人沉默地听着门外疯狂的敲击声,指缝里滑腻腻的,不知道是汗还是血。
砸门声到底还是停下了,杨斐松开捂住母亲嘴的手,小声对她说:“不要往厨房倒了。”
母亲神色木然地点点头说,“这儿待不得了。”
杨斐也点点头,她觉得母亲说得对。
她们快手快脚地把这烦人的活计收了尾,趁着夜色出了门。夜里也有树,也有花,风在天上还是吹着云在跑。乌鸦不叫了,喜鹊也回窝了,她们两个离开了暂居的家,一路上偷偷扔着一些女儿的尸块。
警察很快找到了杨斐和她的母亲,据说是楼里有退休的老公安,看到厨房反上来的泔水觉得不对劲,赶紧报了警。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情很便快上了法庭,人们审了杨斐,又审杨斐的妈妈。问及为什么要帮助杀死自己女儿的人分尸抛尸逃跑时,这个一直木木地看着世界的女人张开嘴,说,“她是我女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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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母亲,两代女儿,但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相处与感情。杨斐作为年轻的单亲妈妈,疲倦于年幼的孩子无止境的吵闹最终亲手捂死了自己的女儿们,而杨斐的母亲忍耐着恶心与女儿的嫌弃,默然帮助杨斐处理尸体,即使在审问时被问及为什么帮助杀害孩子的杨斐分尸抛尸逃跑,年长的母亲也只是回答,因为她是我女儿啊。唉,如此畸形的母女关系啊,三代女性在用一件事里扮演了一系列的角色——受害人、凶手、帮凶,这份归结于亲情的爱,在这个家庭里是那么的沉默如山,又淡薄似烟。读至结尾不时感慨杨斐和她的母亲就像两只乌鸦,而依附的腐肉是她的母亲、她的女儿、以及她们自己。
作者:千零一
评论要求:随便
别这样看着我。兄弟。说真的,咱不骗你——用不着骗你。真的。
什么?不叫你兄弟我叫你什么?咱们多少年交情了。来。喝一个!
行,叫你王总,王老板,行吧?王总干一个、给我点面子!哎。这才对嘛。兄弟之间不讲虚的。你哥我十二岁就出来混了。一个人有几斤几两,哥喝一个就能看清楚了。
还能喝吧?这才喝了多少呢?不过你这人就是俩字:实在。喝酒也是。做朋友也是。那时候咱俩怎么打上交道的,还记得不?哈!你这表情,肯定是忘了。我告诉你,是当兵的头一年,四月那回。四月十七号。⋯⋯不,十九号,阿牛生日那天。
那天大伙儿们都喝得开心。——还没有《规定》的好日子啊!一伙新兵屁股蛋子,攒合著连长偷着买了酒进来。一排靠墙的水壶,没半个真装着水的。(要是那时候来查纪律咱可就一锅端了!)
还是有水的;几瓶白酒的怎么够一整个连分,都兑了水,喝进肚里打嗝都不带酒气。这还是连长的主意。老兵油子就是懂。
闹哄哄到了半夜,东歪西倒一大片,阿牛喝得高兴起来,醉惺着眼敬礼、要唱军歌!黑灯瞎火的整这么一出,搞得那些老家伙睡不踏实、吵醒了,恐怕不是挨批评就能了结的事儿。
大伙儿都吓清醒了大半,要去捂他嘴。就是那时候悄声儿你拉的我衣袖;我低头一看——咋还有一水壶呢?
「强哥,咱出去。」你努努嘴。我懂了,没吱声,趁机随你溜了出去。
你那胆子是真大。打开盖子一股陈酒劲道直窜鼻子,夜里风又冷,一吹,薰得我打了个喷嚏,逗得你咧嘴笑。⋯⋯你哥我那时候,是真没见过什么世面!
我们不敢走得离照灯太近,怕被巡逻的抓了,就猫在近水房的位置;四月,蚊虫不多,就是天要落大水,远远看飞蚁一茬茬地从照灯四周掉下来。有几只一直往壶口绕,你一边挥开,一边让我整两口。
「哥,你尝尝——上次回家从我爸那偷偷整回来的。」你那时候的眸子啊,那可真是亮!我心里那个暖和——我就晓得,我这么照顾你些日子没有白费。咱这兄弟是那晚上拍着肩认的。
你是不是稀奇:为啥咱俩都当了好几年兵,临出营我才认你这个弟弟?呵呵⋯⋯不怕跟你说。俺老赵就是臊的,觉得自己跟你这种少爷搭不上。
这当然不是在批评你,笑你训练时是少爷兵。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你那水壶。你别打岔、先听我说完⋯⋯你赵哥那时候小,没见识,但这点眼色还是有的。营里的水杂,烧水来喝,积水垢容易得很。那时候酒里不是浮着薄薄一层白片子么?——那都是水垢。
我们一群大老爷们,穿的袜子、喝的水壶,全都得自己洗刷,时间久了难免会旧。但你的水壶,永远过了一段时间,里头还是锃亮得像新的一样,我就留意上了。我注意到你的壶子平时和旁人的没啥两样,使用上你也没啥讲究;那难道是你洗得特别仔细?过了一阵子我就瞧出来肯定不是了:你洗得比阿牛还随便。我琢磨着,那必然是有人帮你去洗了。
果然,再放一个假期,我就见到你带着擦得锃亮的水壶回来。一壶滚熨的沸水倒进去,热辣辣地冒着热气,半点白星子都没有。我瞧着,是真的羡慕。
来,喝一杯。——你信哥。我打小没了娘,我爹穿的都是我洗的。我就特愿意跟你们这种好家庭长大的孩子当朋友,你们对人都特别厚道。
那时候兵也当得差不多了,连长问我要不要继续当下去,说不定能当个营长,评上职称。他也是苦孩子出身,他知道部队里乐意留我这种人。我呢,心里头犹豫着,一方面是从村里出来,就不想再到地方上去。另一方面,不去,我拿着那么一笔钱,我是干点啥好?我长到二十五,只会干农活,做点家务,进了部队也就是学会站岗和些功夫。我那时候是想当个保安,但又听说,保安最抢手的是警队的,我这种说新不新,说老也不老的大头兵,去处没前两年的活泛。
我们就在那个墙角喝了起来,我喝着跟你念叨:「听说阿牛要回去⋯⋯他爸说拿了钱之后,家里再凑点,给他开个小卖部⋯⋯说他也到了结婚的时候了。」
你没有什么反应。我又说:「你也回深圳喽?」
「对啊。真不舍得。」那神情,居然是真的不舍得了。(你们隔几个月后就见上面了——跟他的喜酒——这是后话。)你忽然看着我,「哥,你不回去的话,不如随我去深圳打拼?你不是说,想到大城市来吗?我肯定能给你介绍一份好工作的。」
我得给你倒上一杯。你不知道——我是想出来大城市,想了半辈子了。但真正拿主意还是靠你这句话、这壶酒。所以这杯,你哥我得敬你!
王总。我干了!您随意。别勉强,真的!咱之间还搞什么虚功夫。咱不搞那套。
钱,我还是会借给你的。哎,之前的?不急。你从来不跟我算这些,来了深圳这么久,我给你们一家添了多少麻烦?
咱俩真处得跟真兄弟似的。你有的,我都有了。以前你每次送礼物,我和媳妇都发愁:该怎么还呢?数目少了不好看,最要紧是你送的东西,太高大上了,咱连用都不知道咋用咧?是不是很好笑?是啊,俩八五后,有房有车的,居然连个名牌香薰都不会享受。
你怕是又忘了。就我们小军满周岁那会呢?你老婆送的。说婚礼那会我老婆(那时候还是女朋友)去婚房,闻了特别喜欢,才给她整了一盒。我老婆红了脸,说太贵了不肯收;农村人还以为是烧得什么香,闻着玩儿可以,一整罐那可就奢侈了。于是收回来,就搁桌子上。又怕小军娃娃家的动手动脚,收到柜子里,隔几天打扫时就拿出来看一看。久而久之也就忘了。
那会子遇上点事,忙。
直到有一晚。小军三岁那会吧?你嫂子和我呢,喝了点小酒。气氛也不错,孩子也睡了,就想着办那回事。你嫂子她想增添点,那叫什么?情调?就下床开柜子,寻那玩意儿打算点上,刚好省电费。
一掏出来,她就傻了。罐子里里外外都长霉,简直跟一醰老腌菜似的。跟收来的时候差天远地!
广东这操蛋天气。太潮湿了。
你媳妇,叫小娜吧?我老婆说最近朋友圈都屏蔽她了,不让她看。小娜心里不舒服,我是知道的。不过,说到底,那都是女人的事,咱俩好不就成了?你说是这个道理不?
对嘛。来。服务员啊,再给我们王总拿一箱青岛!⋯⋯
甭跟我客气。我还不能请我弟弟喝几罐啤酒吗?⋯⋯
但是,我这心里呢,跟你说句掏心掏肺的话,确实往心里去了。你媳妇的意思,就是怪我,怪我前几年勾着你玩。玩儿大了,现在输得多了些,让她不好做人,是不?
讲道理,老弟。你也懂得,这球赛都有输赢的。我不也输了?那时候我媳妇也不乐意。天天朝我黑脸,还把小军带回娘家了。她们不懂赚钱本身是有风险的。
其实这跟我当年来深圳,拿出本钱来跟你们亲戚合伙做生意没两样:都是讲风险,讲机遇,讲运气。你们家拆迁分了几套房,这就是运气。咱上次世界杯那会儿一晚上赢了好几百,那也是运气啊!
我跟你说。出来混这么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运气是靠不得人,要自己争取的。就像前几年吧!我生意上亏了几十万,周转不过来,跑来问你先借十万。你不愿意,我就记恨上你了。这不是钻牛角尖吗?
对啊,你当我是兄弟,可亲兄弟也要明算帐。你当时愿意给我借五万,面上满是不好意思,还在车尾箱塞了一条万宝龙。说到底,谁又欠了谁?你肯借,我当然是感恩图报。当时形势不好,你这五万也差不多是当打水泡了,这是你爹说的。
万幸啊,王总,王老弟,我马上就还上了不是?那也是托洪哥的福。
我也是跟他打过交道的人。他催得紧,你可就瞒不住你老婆,你爹妈,你那些兄弟姐妹,还有咱这些好朋友,和你开的那家面包店的客人了。
真的不骗你,兄弟。这笔钱,我肯定借你。
嘿,这天黑的,也跟那晚上差不多了。你看那些乌鸦,黑压压的一群在那吃飞蚁,吃得多欢呐?
跟我们那晚,一模一样。
+展开作者:月浮筠
评论:无声
注:卡了很久最后效果不是很好,加上涉及太多自己OC的背景所以就无声了……这就是太久不写东西的代价.jpg
【A】
我梦见群鸦,一次又一次。
梦里母亲抱着我,蜷缩在繁茂的枝叶中,在我耳边呢喃:亲爱的,亲爱的。我们本就是鸦群,我们生活在树上,为同伴举行葬礼——人其实是黑色的鸟,只是他们藏起了羽毛,充盈了骨骼。
湖水升腾的雾气包裹我们,于是母亲的声音也渺远了,我只听见那耳语继续着:你要小心,小心她。她也有黑色的羽毛,与我们是如此相像,可当你看到她,你又会知道你是你,她是她。
我问:她是谁?她在哪?
你站着的地方是她的胎宫,而她的身躯早已埋在土里。我感觉我的头发被抚过。当你看向水面,你会看到她的面容。我长亲的长亲在她的胎宫中诞生,一代又一代,血脉离散又聚合。我的孩子……你是被重塑的她,你将杀死她。
我挣扎着,从她的怀里爬出,掉落在柔软、湿润的土地里。湖水倒映出我的脸,水中却飞过群鸦,遮住的倒影的眉眼,我打量那张脸的脖颈和下巴——分明我还是我。
而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乌鸦了。
【B】
我抵达薇尔维特湖畔的时候,名残雪已经不见踪影了。
他带着一个孩子,按理说不应该跑得那么快;但我误以为他会一直待在东方,在那边浪费了很多年。
我喜欢薇尔维特湖——这里曾经发生过太多故事;唯一可惜的是故事的开端不在这里,让故事在这里结束会丧失很多美感。
我在树上找到了名残雪,他抱着一个孩子,我惊讶地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再像他获得这个名字时那样淡薄。我摁着他躲藏的枝桠,问他: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字?
他看着我,半晌才回答:鸦群。
其实我之前想叫他百年孤独,但是名残雪从来不会如我心意。
【A】
见到她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母亲说的是对的,她很像我。
她在公园长椅上喂乌鸦,我从来不知道这个公园还有那么多黑色的鸟,更多时候停驻在石子路上的是白鸽。她与我的肤色、发色和眼眸都如出一辙,像是从一样的染色剂中捞出来的。我忽然意识到她与我不一样,就像母亲在梦中说的那样。
我们注视着彼此,然后她率先开口。
我一直想见你。
她说。
【B】
我最心爱的孩子诅咒过我:如果一定有个人能杀死你,如果我们都怀着这份心意,那一定是你造出来的英雄,是我们的血裔——你如此向往史诗,必将在有朝一日杀死自己。
我在他足够年长的时候才去拜访他。见到他的那一刻我自己都诧异——事实上我的孩子们都与我不太相像,但我没想到他与我会如此相仿,如果不是性别差异导致轮廓的不同,也许他代替我也不会有人发现。
【A】
母亲很早就死了,父亲也是。他们的长亲自然也离世了。我是独生子,以为此生都不会再见到与我血脉相连的人,但是她出现了。
家族的第一人看着我。她诞下、养育了诸多孩子,然后他们的血脉绵延,最终又在我身上收束。我听过父母偶尔提起她,语气总不大好。
我应该如何称呼你?我问。
她垂着眼睛:你的曾祖父母并不称呼我的名字,对我从来直呼其名——如果你不介意,延续这样的称呼方式挺好的。她说着,冲我笑。或者你喊我祖祖我也没有问题,虽然这把我叫得有些老。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父母没给我取名字,他们一直用东方的语言喊我“鸦群”。所以我自己给了我自己一个名字——瑞雯。瑞雯·莱薇尔。
哦,那是我的姓氏,我以为你们已经更换掉了。她仍然笑盈盈的。还有,也许你会错意了。这个名字指的是渡鸦,不过我想你的父母称呼你时想的其实是乌鸦。
有什么区别吗?
她忽然站起来,张开手:我才是渡鸦。她说。你的家族终此一生都在杀死我,你的父母,你的祖父母,你的曾祖父母。我的血我的意志在你们身上流淌,但你们最先想到的却是——
杀死你。我回答。
我突然理解了母亲为什么说她也长着黑色的羽毛。她才是渡鸦。
【B】
我仍然在薇尔维特湖畔等待那个孩子的到来。
尽管故事的开始与终结不在一处实在是美感欠缺,但是毕竟这里发生了太多故事,死去了太多人。红龙在这里被挚爱杀死,莎乐美于此砍下殉道者的头颅,君王出生在湖畔的公馆中,女神于湖心岛上同故人分别。
我想要为此再添一桩故事。
+展开
作者:莫特
评论:随意
注:玩企划划水的互动,里面只有一个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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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热水壶咕噜咕噜发出沸腾的声音,柏时之戴着手套低头用酒精泡着器具,淡淡的气味散发出来,包裹了他全身。
厚重的门安静的被推开了一条缝隙,有个高大的身影挤了进来。
“伯特伦,你忙完了吗?”
“还没有。”
“我想和你回去。”
“这是你们带回来的附加工作。”
是的,该隐和玻瑞斯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收容的时候本属于它们的任务出现了一些小小的意外,预计的三只杀死普通人还在替换中的伪人只回收了两只,最后一只因为逃窜出现了损坏,经过收容部门的定损判断为无法收容,送到了研究部门进行切片研究。
这也是为什么柏时之在下班前还需要消毒工具进行一场预计三小时起的精密加班。
甚至玻瑞斯和该隐一起提着裹尸袋送过来的时候它还有很遗憾地用着播音员低沉性感的声音说:“对我而言,再没比一刻也闲不下来更快乐的了。只有工作,我的生命才有意义。*”
“吱吱,玻瑞斯的意思是很抱歉让你加班了。”
“工作是一种乐趣时,生活是一种享受!工作是一种义务时,生活则是一种苦役。*”
“不!吱吱和我的生活比工作要更好,这一切都是你的错,玻瑞斯。”
两个伪人在实验室门口叽叽喳喳吵了起来,柏时之听着有些烦,他提起手腕用关节推了一下眼镜边框冷淡地抬着头看着两个停不下来的家伙说:“玻瑞斯,请你带着017离开实验室,如果发现了安帕尔的话可以请它来一趟做报告记录。”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又补充道:“017,如果你想等的话可以先去休息间坐着,结束了我来找你。”
“是回家吗?一起回家?”
“……嗯。”
安帕尔来的很快,至少在柏时之换上防护服的时候就已经赶来了,类电脑的伪人让它在记录和处理数据上非常的方便。
它乖巧坐在实验室里为它准备的椅子上,漆黑的电子屏闪烁着蓝色的像素字[下午好(*╹▽╹*)。]
戴上护目镜的柏时之眼睛反射着点点蓝光,声音平淡又疏离,他回答它:“下午好,接下来我们会进行项目编号为GBL-05478号研究任务,暂定项目等级为safe,在项目开始前请问安帕尔你有什么疑问或者还需要做些什么吗?”
电脑屏幕上的流光忽闪忽灭,安帕尔的符号表情变化了几次之后停在了输入光标上,蓝色的像素字用非常友好的阅读速度一个接一个跳出来[收到,了解,正在建档《研究报告:GBL-05478》,建档完成。但是……伯特伦,为什么你不关掉烧水壶的电源⊙_⊙?]
安帕尔指的是实验室门口桌子上插着电的热水壶,被柏时之设置为低于60度就会重新开始通电烧热水,几乎从安帕尔进门以来这个东西就一直在咕噜咕噜冒着沸腾的泡泡。
“那个和实验无关,只是我需要一些安静的白噪音和增加空气中的湿度。”柏时之拉开了裹尸袋,袋子里的伪人呈现一种半融化的状态,他花了一会辨认了大致的躯干,然后伸手进去把这东西捞了出来。
这一滩……大概可以用一滩形容的伪人被放在特制的手术台上后柏时之侧过头看了眼阿帕尔,对它说:“GBL-05478项目现在开始,主刀人伯特伦·柏,记录……人安帕尔,监视为第七实验室内四个监控摄像头。”
黑色的屏幕配合显示柏时之的口述报告,贴心地按照报告的格式做好了排版,只需要结束之后导出就能打印存档,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很习惯利用安帕尔的原因,实在是太方便了。
[项目基础分析:
GBL-05478目测为持续融化中的伪人生物,通过完好的1/3躯干和重量来推断为成年男性伪人,遭受到攻击损坏了2/3失去动能,收容部门上报为SAFE等级,该项目需在实验室流体手术台上完成,针对该项目的研究测试可由1名科研人员独立完成,同步实验室监控、录音即可。
进行该项目实验的科研人员将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手册》完成,不得在无防护下操作。如违反安全手册,公司不会负责研究人员受伤定损与赔付报销。
研究报告描述:
GBL-05478估测为成年男性伪人,肌肉溶解后散发无色的腥甜气息,溶解的血肉呈现黑褐色的液体状态,预计对GBL-05478进行切片保存,但是由于融化情况过快转为取细胞培养观察,对1/3完好部分进行切割时发现齐骨骼十分坚硬,骨锯切割下去十分生涩卡顿。横截面有微弱的生活反应,提取细胞液后暂时无菌保存。
…………
随着时间推移以及空气接触面积增加之后GBL-05478在流体手术台上融化情况要比裹尸袋中更快,针对GBL-05478提取了细胞液、骨骼切片、流体组织样本后封袋等待清洁部门进行回收处理。
研究时长共计213分钟47秒。]
安帕尔的屏幕显示了回车符号之后滚动的字幕全部清空,它用表情符号眨了眨眼睛,站起来生了个懒腰问柏时之[伯特伦,你累吗?现在已经8点多了TAT。]
“嗯,还好,辛苦你了,报告书我明天来拿。”
[好\(^o^)/~]
收拾好器具之后柏时之在洗手台洗着手,流水被他开的很小,洗洗密密的水花慢慢冲刷手,带走了绵密的泡沫又顺着管道被冲走。
他拿着咖啡杯喝着已经冷透了的黑咖啡,看着“咔”地亮起灯又开始烧水的热水壶,嘶嘶地水声又一次被咕噜咕噜盖过去,还在发呆的时候厚重的门被推开了。
*1: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昆虫记》
*2:高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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