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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见了那个男人,就像她幼儿园时那样。
男人出现在街角,穿着肥大的连帽衫,揣着兜,帽子底下泄露出一丝金发,和她一样站在人群中,和所有人一起看向一个方向。在第一声警笛声响起时,她扭过头去,心脏上伴随着一阵激烈的跳动浮起一句话:“我见过他。”
她没有这样的朋友,或者说她的生活中不该存在这样的男人,她的生活是洁净安全的社区,海边带泳池的白色房子,是宴会上西装革履摇曳生姿的男孩和女孩们,是古典歌剧里华丽的女高音,是迈巴赫的后座,还是每天可以直接看到市中心的办公室。连帽衫这种东西只会出现在他们社交圈子里所说的“下等社会”。
但是他们就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就像是前一家商店橱窗里摆着的小饼干,你在下一家商店的货架上又看见了。你不会记得它的花纹和牌子,但是视线带回信息刻进视网膜,大脑拼凑完所有的信息后传达回了"它们是一个物件"的结论。
“这就是那个人”,那一刻她的大脑疯狂叫嚣着,从很久以前,从她高中还在和一个男孩约会时,从她还是个骑着小马的女孩,从她还在母亲的怀中看着天空开始。她走遍了这座城市,失去了小马和母亲,还有那个曾经她爱过的男孩,只为找到她一直苦苦寻觅的"小饼干"。
那个男人没有回头,眼神穿过人群,随着警察和医生的动作移动,人们疑惑,惊恐,窃窃私语,他晃动脑袋,被帽子遮盖的脸终于在她面前呈现了那么一部分。那张脸随处可见,随处可见的嘴唇,随处可见的鼻子,以及一双乍一看算是漂亮的蓝眼睛,现在这些五官拼凑着,扭动着,摆出一个名为"惊恐"的表情。
“这就是我们的相遇。”她说,“我们都在围观一场事故,然后我们看见了对方。”
她在键盘上敲下这些,点击发送的那一刻,她只觉得自己这一生往后再也无所求。她的欲望源泉仿佛彻底枯竭,甚至宣传的欲望也到此为止,眼下她是不想再和朋友聊下去了。她的心里是一片死水,而她对此非常享受。
现在男人就在她的屋子里,片刻前她亲手把他领进这里。她从窗户看出去,只看见院子里有一只死去的海鸥,以及一只怪鸟,它收起翅膀站在那里的样子也远超一个人的个头。
她飞奔下楼,却从客厅的落地窗里看见男人站在院子里,手里拎着海鸥的尸体。
"垃圾桶在哪?"男人的蓝眼睛看上去很无辜,仿佛他只是看见了一块垃圾。
"你没看见有只怪鸟吗?就在那只海鸥旁边。"
"院子里只有我。"
这个插曲很快被她抛之脑后,很快她开始考虑婚礼的事情,她想去海边,穿上比基尼,戴上头纱。男人似乎对此没有什么意见,最大的阻碍来自她的父亲,他不能把女儿交给一个来历不明又居无定所的男人。
"你们玩摇滚的不都是这样吗?"她和父亲大吵了一架,跑出来,和男人坐在漆黑的海边。
"不……实际上我不玩摇滚。"
"你不是告诉我一直喜欢那个吗?"
"我没说过。"
那晚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她最后的印象是在海边,而醒来时她在自己的床上。男人无影无踪,佣人们说她吃完了晚饭就回了房间。
男人从那一天开始便无影无踪,而她的欲望源泉开始喷薄不歇,也许那个男人就是能堵上这源泉的塞子。这个状态她很熟悉,这感觉困扰了她大学四年,从一次连续通宵了三个晚上的期末复习开始。
没有人对他有记忆,她惊觉自己从没见过男人的亲人,甚至是身份证。她从不提及这些,她只是看着男人每天到自己家里来,穿着套头衫、西装、衬衫、甚至是万圣节的鬼怪服,她以为那些只是他在逗自己发笑。
但是她又想起了什么,小马、母亲、爱着她的那个男孩。这个状况她似乎见过,小马被狼咬死时,她在山坡上看见的黑马,母亲去世时站在病房最角落的那个穿花衬衫的医生,她遭遇车祸被男孩推开时,人群里那个穿黑斗篷的男人——第二天的报纸上,她并没有从照片上看见他。
这似乎就是答案。
如果……这就是办法呢?
她从自己的办公室里跳了下去。八十楼,全市中心视野最好的建筑里最高处的三层之一,为了防止有人高空坠落他们故意把那扇窗子做的很重,但是依然拦不住她。
剧痛顺着脊柱爬上来时,她听见了那个声音。
“聪明的女孩,你找到了我的秘密。”男人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然而那声线和音调却不似人类,如同无数个声音混合起来。她理应拒绝他,然而大脑却如同被操纵了,疯狂地把这个声音与她熟知的那个匹配起来。
她看见了那个男人,她的小饼干,从她的眼角余光里。她看不清,这还是大脑传来的信息。听起来他就在她身边,然而她的余光中只有一点点影子。现在警笛的声音响起来了,她躺在地面上,眼前时天空,耳边是人群的低语,很快这些离她远去,世界陷入一片死寂的黑暗。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人群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捧着装满文件的纸箱,一副刚被开除的恶样子。那五官就如同超市货架上一模一样的货品包装一样,唯独那双蓝眼睛看上去漂亮又无辜。他跟随着身边的人们,挤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一如他们相遇那天。
+展开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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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江边还没什么东西,没几棵树也没多少房子,就是一大片荒地,连路灯也没有,散乱地堆着几个菜市场才会出现的那种铁皮垃圾箱,都破破烂烂的,塞满了垃圾。
一般没人会来这种地方,垃圾站的人起码一星期才会开车来收拾一次,而尽管处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位置,垃圾箱里的垃圾也从来不见少,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堆回了原来的样子。
常树在这样的江边来回走着,尽量站得离河水近一些,好让那些从远处飘来的恶臭气味离自己的鼻子远一点儿,但最起码一千种让人难以忍受的味道还是缠在了一起,在高温中大摇大摆地四处飘散。
白到晃眼的太阳光底下,常树已经晃荡了好几分钟。他的手表落在了教室里,没法精准地知道现在是几点,只能抬起手臂从手指的缝隙里眯起眼睛望向天空,试图从太阳的角度推算出大概的时间。
光线穿透皮肤钻进血肉与骨头中,又穿过一层皮肤然后落进他的瞳孔里,他艰难地想了好一会儿,最后只得出“离太阳落山还早得很”这样一个结论。周围静得很,常树放下手臂,垂着头叹了口气,转过了身。
他已经什么都没在想了,在此之前思考得太多太快,而天又太热太晒,不过才一百多厘米的身体已经不剩下什么精力给他继续考虑事情了。所以他转过身,打算就这样再继续贴着河岸走几个来回,但是一个身影几乎是贴着他站在背后,让他差一点儿就撞了上去。
常树下意识后退了两步,反应了一下才觉得吓了一跳,对面那个人却仿佛要被撞到的不是自己一样,甚至都没看他一眼,就那样走了过去。
高挑的女人左手提着一个编织袋走过,而直到这时常树才听见了塑料摩擦时吱嘎作响的声音,他站在原地看了几秒那个背影,然后迈开腿跟了上去。
一片寂静的河畔开始有风吹过来,女人的鞋底在前方一下一下敲着地面上的沙土,绿色的编织袋不断地发出声响,以一种不容忽视的架势强行把常树的注意力从女人那儿转移到了自己身上。
那里面装着些什么?常树盯着那个皱巴巴的袋子,不自觉地又思考起来。为什么会提着这么个袋子?提个编织袋要来装什么?她来这种地方干嘛呢?
——这个人是谁?最后,所有的疑惑还是停留在了这样一个最明显、但也最不管他事的问题上。常树又打量起女人,看着她趿拉着的塑料凉拖、松垮垮的裤子和发黄的短袖衫,还有被乱糟糟地别在脑后的头发,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考虑起了完全没必要的事情。
女人提着袋子向前走的模样看上去随意却又目的明确,常树隔了一段距离不声不响跟在她后面,走出二三十米,然后又跟着停了下来。
女人转过头,露出一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半睁着眼睛望向常树,目光在他身上飘了一下就转走了。
“小孩,别跟着我。”她这样说。
好像有点绿,常树看着她脸颊旁翘起的被光照亮的头发,这样想到。他完全没注意女人说了什么,只顾着观察她的样子了,强光让所有的颜色都有些失真,他眨眨眼睛又仔细看了看女人的头发,又觉得刚才只是自己看错了。
女人沉默着站了片刻,看这个孩子呆愣愣的没什么反应,就自顾自转身又开始朝前走了。常树的视线还跟着她的头发,那片模糊的颜色在阳光下晃起来,更加让人没法看清了。
校服的白衬衫背后被汗湿了一块,黏糊糊地贴在身上,风一吹又凉又痒,像一群蚂蚱在爬来爬去。他看着面前的人,一声不吭地跟着继续走,时不时伸手到后面扯一下衣服。
三道杠被他扯下来塞进裤子口袋里,别针不知道是没收好还是弹了出来,针尖隔着薄薄的布料刮擦着皮肤,没一会儿就把大腿刮得刺痛。常树想伸手进口袋里把别针拿出来,汗津津的手指摸了半天才摸着,一个不注意别针就掉在了地上,被他一脚踩进沙土里。
他低头看了几眼,没能看清别针被踩到了什么地方,犹豫了一下,还是迈步跨了过去,跟着女人一步也没有停。
他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地在河岸上走着,走到了那几个垃圾箱边上。常树抬起手捏住鼻子,刚准备加快脚步,就看见女人又一次停了下来。这回她没转头看身后的男孩,也没说话,自顾自地抖开编织袋,另一只手毫不犹豫地伸进满满的垃圾里,开始翻找起来。
常树站在原地,直愣愣地看着她从一大堆垃圾里翻出一个又一个塑料瓶子,随手在编织袋的外侧擦了擦就丢进袋子里,然后又开始找下一个。
绿色的、橙色的、紫红色和白色的,许多种颜色的塑料瓶沾染了污垢,在夏天的太阳下有气无力地反射着光线,而女人盯着它们,却像是找到了什么好东西一样微妙地有了些表情。
常树仍然呆站在一边看着,看她捡完了第一个垃圾箱里的瓶子,又转去另一个箱子旁,用脚把那些堆在一起已经没法分开的东西都踢到一边,再次弯腰翻找起来。
就这样过了好几分钟,直到风已经快要把背上的汗吹干了,常树才挪动自己快要在沙土上生根一般的双腿,走到女人身边,蹲下去捡起一个还算干净的塑料袋,又翻出一个半透明的蓝色瓶子,用塑料袋擦干净,放进了女人的编织袋里。
女人低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她就好像完全没觉得这孩子的举动有什么问题一样,继续捡着瓶子,让常树跟在她身后一起捡起来。
塑料袋的窸窣声不断响着,他们往编织袋里塞了一个又一个空瓶,直到那些五颜六色的玩意轻飘飘地填满了整个袋子才停下来。女人直起腰,又抬脚在垃圾堆里翻了翻,在看到好几个瓶子滚出来时撇了撇嘴。
她的袋子已经被装满了,而这里还有许多没法被带走的塑料瓶。常树看着她的动作,不知怎么地居然也跟着觉得可惜起来,轻轻叹了口气,而女人就在这时转向他,居高临下地盯住了他。
“你叫什么?”她问道。
常树愣了愣,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常树,平常的常,树木的树。”
“常树,”她又撇撇嘴,神情似乎有点失望,又似乎早有预料,“你不去上学,跟着我做什么?”
“……我没地方可去。”常树低声回答道。
“你没家吗?”
常树摇了摇头:“不能回去。”
女人没点头,也没问他为什么不能回去,转身就沿着河道向前走去。常树站在原地看着她往前走,走了几步停下来,向自己回过头。
她表情不变,只是看着他,而他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摆开手臂跟了上去。
“你叫什么呢?”常树跟在她身边走了一段路,忽然间问道。
“谢青。”女人回答。
常树想了想,又问道:“感谢的谢,青蛇的青?”
女人点点头,把编织袋换到另一只手上,继续向前走。常树侧过头悄悄看了她几眼,发现她的脸又恢复了那副没表情的模样,于是他便也没再说话,默不作声地跟着一直走了下去。
太阳开始有些往西沉了,他们在垃圾堆里翻找花掉的时间似乎比想象中要久不少。常树跟着谢青走上河堤又窄又陡的阶梯,在开裂的水泥路上又走了好一段,最后停在了一个只立着一块站牌的公交车站前。
常树喘着气,侧过脸在肩膀的衣服上蹭了蹭脸颊上的汗水,四处望了望,发现除去向两头不断延伸的道路和远处的田地以外,这里站着的就只有他们两人了。
而这时,谢青把空着的那只手伸进自己的裤子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一枚硬币,递到常树面前。
“给你,”她说道,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举起来对着太阳看看。”
常树愣了愣,莫名其妙地接过硬币,抬起头就那样举到眼睛前对着太阳,看了起来。
他汗湿的指腹捏着硬币的边缘有点打滑,刚刚好被挡住的太阳从后面向他的视线四周散发着光芒,有那么一会儿他不得不眯起了眼睛,好让自己的目光聚焦到满是划痕的硬币上面,试图看清楚谢青想让他看的东西。
但是什么也没有,这只不过是枚硬币罢了,银色的、斑驳的、陈旧的硬币,在他的手指间挡着太阳,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你想让我看什么?”常树下意识问道。
回答的声音没有传来——倒不如说,从他举起硬币开始看的那一刻起,周围就只剩下隐约的空气流动的声音了。常树猛地回过头,看向身边,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
她走了,他这样想到,看着空荡荡的、一直通向远处的道路,看到眼睛开始发酸发涩,才回过头用力闭了闭双眼。
现在没有人在他的身旁了,常树独自站在慢慢往西落下的太阳对面,捏着手里的一枚硬币,靠在站牌边上等待着。风里带上了低沉的嗡鸣声,远处的道路尽头,一辆老旧的公交车朝着这边开了过来。
+展开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法律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几点了,不回来吃饭?”没有夕阳的灰蒙天遮住半座楼房,半敞窗户内传着锅气,不断的咕嘟咕嘟。
“别催,我在酒店喝酒。”外放声音之洪亮,完全遮住沸腾的开水声响。
“又跟你那群狐朋狗友堆一块了?”切菜声戛然而止,菜刀重重摔在菜板上。“刚从家得点小钱,范润勇你别臭显摆借钱!”她一说完,直接挂断电话,扭过头推开厨房门,头一眼落在躺在沙发的女儿身上,孩子穿着睡衣慵懒瘫在沙发上,手里也没闲着,一直在刷着颤音段子。
“你也不看着你妹妹学习。”
女儿刷手机的手在唠叨声中停下,瞥了眼身旁低头玩手手的妹妹,妹妹胳膊肘下还有未动笔的练习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爱扣手指,妈妈的话是一句话都没听进去。“范茹茹做作业!”
姐姐扔下手机,摆出命令的架势,这时厨房那边依旧不断钻出几串话,惹得范茹茹捂上了耳朵。
“茹茹你得努力,隔壁一班第一名是谁家的孩子你知道吗,人家范知秋比你小还考了第一,跳级上的一年级,那天去你奶奶家还看见小姑娘在看书呢,妈妈也没有逼你,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行,你就不行?”
“范知秋,,”姐姐及时插进话题,“秋秋来市里了?”
听到这话,厨房里再次没了剁菜的动静,姐姐见情况不妙,立刻扬起嗓子,指着题问:
“茹茹,一加一等于几?”
“一加一等于三!”
这边电话挂断没多久,范润勇位置身旁的瘦猴大哥夺声入耳,醉醺醺的口气熏的范润勇变了脸,那大哥猛灌了半瓶酒,吵吵嚷嚷着“那东西叫什么,问问?一加一大于二,什么——共赢!”
“瞧这玩意没文化的样子。”饭桌旁秃头大哥连连嫌弃摆手“那叫winwin,还问问。。”秃头大哥转过身转了话把:
“勇子啊,最近弟妹催的越来越急是不是孩子快落地了。”
范润勇见状立刻站起,端起酒杯点着头哈着腰“翠儿下个月月初就该生了,没大哥还惦记着小弟”范润勇朝前碰杯,本就蜡黄的苦瓜脸在这一刻像是刷了新漆,顿时油亮许多。
“哥带你赚个奶粉钱。”
钱字一开口,其余人跟只苍蝇闻见屎味儿那样,瞬间没了噪音齐刷刷的看着光头哥。
光头哥对坐的是俩张家夫妻,妻子脚下碰碰丈夫丈夫瞬间会意,带着酒临前。
“大哥你看。。”
没等这丈夫开了口,秃头大哥从身下抬出一个大箱,箱子坚硬带有提手,锁的那是严严实实。范润勇眼睛都看直了,他是干运输的,在座的所有人都是蹭着这行干的,秃头大哥的意思,屋里所有人瞬间了然。
那夫妻中的妻子双手抱壁,一副誓要拿下的讲价的姿态。
“这东西,你们估计都没见过。”
秃头大哥撂下酒杯,双手打开箱子,所有人全都盯了上去,里面的东西让所有人的脚竟有些发软。
“这里面是多少钱。。”这么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使得张家妻子本能瘫在桌子上,丈夫眼里简直冒着绿光, 馋啊,太馋了!
“我靠一百万,这里面一百万现金。”
范润勇头一次见这么大额的现金,没忍住挤出一句发自肺腑的脏话。瘦猴大哥也不由自主打开手机摄像,想着颤音记录美好生活。
秃头大哥立马捂住瘦猴摄像头,左看右看半掩上箱子,“私密运输,这可不能传网上。”
瘦猴左右观望,见唯独自己这么没见识,只能识趣的撇下手机,红彤彤的钞票塞得箱子满满当当,他透过缝隙看见了一点黑色的袋子。瘦猴怕自己眼花,手肘碰碰张家丈夫,这人心直口快,瞅见那点黑的直截了当问道:
“那黑的是啥子东西?”
秃头大哥摩挲着自己的秃瓢,嘴里似有笑意。这个问题像是早就预料到那样,在这堆垒得满满当当的钞票中抓起那团黑色的包裹。
不知道秃头是不是喝多了,手指着在座的所有人又拍了拍巴掌大的包裹,故作神秘的样子让张家丈夫感到厌烦,一个破东西故弄玄虚。
“这东西平常人可弄不到。”秃头看见张家妻子眼睛瞥向她手上米粒儿小的钻石戒指,他继续笑道摆摆手“这可不是金啊,银啊这种不值钱的东西。”
他伸手从箱子里拿出一摞钱拍在桌上,扑鼻的金钱香气让其余四个人支起了耳朵。
“钱就我们5个人赚,一人25万五公里把这东西运走就行。”
张家妻子听到这直冒绿光“就,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秃头又拍了拍黑色的包裹,小砖头的东西包的严严实实,黑色的包装内还能看见内层的蜡纸。
“你这难不成。。”瘦猴推了推眼镜定睛瞧,直接看是看不出什么,他摸到那层蜡纸后脸色骤变。
秃头敏锐察觉到了瘦猴的表情,拍拍瘦猴肩膀,力气不大却让瘦猴汗毛倒立。
“你还挺识货,这是冰糖。”
范润勇听见这个字眼,表情一百十八度转变,那这岂不是,岂不是——
“毒?”这字在张家丈夫嘴里脱口而出,他抑制不住的兴奋,“媳妇咱今儿赚了。一人五多公里就25万!”他可不管毒不毒的,给这么多钱就是大爷。
“弟儿看这份量不小。”瘦猴见状低声凑到范润勇的耳边,“成功了也就赚个小轿车钱,不成功可就大半辈子蹲苦窑。”瘦猴说罢吓得范润勇一激灵。此刻气氛比先前热闹,怎么脖子后面依旧凉风阵阵,甚至腿都在打颤!
“嗡嗡——”
范润勇低头看难怪打颤,裤兜的手机来电话了。他接起电话,翠的声音几乎快吼了出来。
“范润勇我给你脸了是不是!”
“翠儿,我这我这”此时此刻真的是天神下凡,翠儿就是那仙女来救他了!他连连点头,声音故意放大“翠儿我这就回来。”
“你就是不让我省心,你不能给孩子做个榜样吗,赶紧回来!”
翠儿的这句出来无疑是给范润勇一记定心针,他抄起褂子急忙要走的姿态,“对不住啊周哥,媳妇催得紧。”
秃头哥叹口气,在怀里拿出钱包
“兄弟理解。”
秃头哥数点了500块钱叠的整齐放范润勇手里,“干完这趟我就去躲躲风头,这是我给小侄子的,收嗷。”
范润勇拿着钱弯着腰连连道谢,他很感激可这趟浑水他真的没胆量蹚啊!桌上那摞钱范润勇离屋前都不敢再瞧第二眼。
出了酒店范润勇上了高速,才给翠儿回拨电话,
“你刚刚挂我电话有能耐了?”
“没有,上高架了。”
“这次还挺听话。”电话那边的气已经消了半截,方才稳住语气“
范润勇试图试探,他秃和尚摸不到脑门实在拿不准主意,只好:“他们要运毒,洪弟跟警察那岔子人挺熟,咱要不要搭个线报警?”
范润勇左拐出了高架桥,停红绿灯的空档,翠那边听到他这门子话立马又炸了,
“我还想夸这次你脑袋瓜还算挺聪明,别打!”吵吵嚷嚷中范润勇被怼的没有脾气,那边也习惯了这边的沉默,泼起冷水“我就说你这些狐朋狗友没一个好东西,这次敢运毒下次就敢杀人。”
深夜的马路车辆本就稀少,范润勇的黑车似是隐匿在黑夜之中,又一个红绿灯路口中拐过一辆银白色货拉拉,在远方异常鲜艳,连带着车牌也是一清二楚。
“新DZY1314。”范润勇嘟囔着,号码十分熟悉可惜他脑子一片浆糊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不是你那张哥的牌号?”电话那边给出答案,这是张哥的车!范润勇抬头,货拉拉已经过了路口继续行驶,
“他们已经开始了。”
范润勇看见如此场合,心里直痒痒,抓心挠肺实打实的嫉妒!这群家伙真是踩了牛粪走了狗屎运,跑一趟二十多万就到手了!
电话那边的翠不见本人也能看穿范润勇的想法,一句话把他的心彻底稳下
“眼不看心不烦,他们赚的是黑心钱,赶紧回来!”
“好,好。”红灯转为绿灯,范润勇朝向另一条拐道疾驰而去,迎面而来的小货车与这辆黑车擦肩而过,开往货拉拉那边路上。
“他这车比咱家的小轿车还新呢。”黑车内副座女子开口,她摸着车顶,柔顺的手感使她爱不释手。主驾驶的男子开着窗户啐了口黏痰,一脸的不悦: “干完这趟你别说是这破奥迪了,宝马保时捷都能买,一百万花着又不心疼。”
“张岩,咱真的要这么干吗?”副驾驶的女子神情净是担忧,“咱让赵猴子开咱的车,换接力顺序,这算不算犯罪?”
张岩满眼全是眼前不远处的货拉拉,这可不是普通的货拉拉,这可是价值一百万的货拉拉!
“屁!他不也想赚这黑心钱,都是一条绳子的蚂蚱还分什么大罪小罪?”
刚才满箱子的钱历历在目,打量着那么大嘎钞票,换做谁谁不眼红,这时候媳妇儿的话倒像是一壶汽油,内心的欲火愈来愈旺
“哼,大半夜喝醉歇逼躺路边的一抓一大把,就准他是被咱俩打的?”
这通歪理终将是把张家妻子悬着的心彻底绞死了,她暗想:也是,富贵险中求,一百万可不是小数目。
车内幽幽亮着红光,与远处路口的红绿灯不谋而合的同步,过了这个路口就是一条正在施工的小道,按光头哥的要求尽量走小道,此刻路灯早就没了照明的作用,漆黑的拐角只剩有气无力的灯光点缀。
按公里数走,银白货拉拉该在拐角处不紧不慢的停车,张岩死死盯着,没成想绿灯一开货拉拉踩了油门超施工小道快速驶去。绿灯没灭的功夫,最后一点的白色被拐角处彻底吞没。
“这崽种要独吞!”张岩心中一紧,不顾闯了红灯驶向同样的方向,“你跟周秃子打电话,说赵猴子带着箱子跑了。”
嘟——
张岩拐过见小道乌漆麻黑,仅仅只有货拉拉尾灯闪烁,可张岩妄不敢开车灯,生怕惊到前车,再让他跑咯。
嘟嘟——
兴许是张岩跟的太紧,瘦猴一出小道再次加紧油门,一股劲儿直接莽进高架桥上。这段地带,这个时间,一前一后夹紧的车辆,明眼人都能看出黑车的急躁。
嘟嘟嘟——
张家妻子打了至少10分钟有余,只好作罢 “周秃子没接。”
“这就跑路了么,这个怂逼。”张岩将怒气撒在周秃子身上,目的地是什么临着景区山的茶馆,一听就是富家人爱去的私人会所,茶馆前有一段路通着野外,张岩嘴里骂着心里直打算盘,
“赵猴子只会跑市里,这种野路他技术还不到家。”真如张岩的神机妙算,瘦猴不出意外的话是出了意外,临到茶馆不远,狭窄的山路迫使瘦猴速度变慢,路旁连那摆设路灯都没得,货拉拉一歪陷进泥坑不得动弹。
这是好机会!张岩朝媳妇使了眼色,在后头停住车,瘦猴开了车门,他嘴里不知在讲些什么,左右张望,急忙绕到车后打开后备箱,那个大箱子赫然躺在其中。
张岩脑子一热,趁赵猴子低头的功夫掏出手臂长的把手,恶从心中,手仿佛有了千斤的力量狠狠砍向赵猴子的后脑,人不到眨眼的功夫直挺挺晕在了地上。张岩觉得无处发泄,连带踹了赵猴子几脚,“别怪兄弟狠,是你先犯界的。”
箱子被张岩提了出去,他也没想到一百万这么沉手,他有些迫不及待,比起那块黑色板砖他更在意的就是整箱的钱。
“媳妇儿,媳妇儿,钱我拿到了。”张岩兴奋之余回过神寻找妻子的身影,凉风习习下没有旁人的影子。
“岩儿,我在会所大门里头!”会所内传出张家妻子的声音,张岩的嘴咧的停不住,情绪激动中没有察觉到会所内的异常。他抬到沉甸甸的大箱到会馆大门处,第一眼便看见了妻子,会所内的灯可比路灯有用多了,该说不说连张家媳妇哭丧的脸都照的一清二楚。
张岩沉在收钱的喜悦当中,殊不知身后悄无声息走进两个陌生人,将张岩牢牢压在地上,张岩的手比嘴硬,这么大的动静没有撇下手中的黑箱子。
“警察同志,我们也是一时糊涂被人指使的,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啊!”张家媳妇此句一出,仿佛刚才的把手砸在了他的头上,彻底清醒,撒开箱子准备哭喊:“警察同志,我们夫妻也是替人办事!”
箱子摔在地上,兴许是出发时瘦猴见财起意没有关严实,还是酒桌上周光头吹水时压根没上锁,或许还是交给秃头时原原本本就不牢固,那个箱子实打实摊在地上,箱子锁扣彻底摔开,无数张红色的票子挤出箱子,迫不及待散落开来,一张一张悠悠的飞着。
漫天飞舞的纸币如同坠石,一块接着一块砸到他的心里,他的心仿佛在滴血。
“警察同志我们错了!”张家妻子哭了起来,张岩更是欲哭无泪。冷飕飕的风在他脸上胡乱的拍。
这一百万,这一百万!
票子飘落眼前,张岩沉下的心终于被淹死了——人民币练功券。
敢情只有拿出的那一沓时真的,张岩醍醐灌顶!
不过箱子里的红纸差不多飞尽了,剩下的,只有那块黑色砖头裸露其中。
隔日,半座楼房外如约升起炊烟,半敞的窗户内有个身影忙碌。
“我得亏没去。”热锅炒菜中范润勇出了声,“钱是假的,就连那个毒也是假的。”
身旁靠门的翠儿刷着颤音,里面传出新闻播报,接住话茬“消息真够快的,上本地头条了。”
“昨儿晚上前脚张岩被抓,后脚周秃子就在天上人间被抓了。”范润勇撂下炒菜摆上盘,又道“刘蒙子也被抓了。”
“他干啥坏事了?”翠端菜临走前不忘问一嘴。
“说是十几年前杀了人。”
翠撇嘴给了白眼不忘补一句“我就说,你交的朋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范称心,范茹意吃饭了!”
房间内姐姐伸出两根手指,问道:“一加一等于几?”
范茹茹圆溜溜的大眼睛叽里咕噜转了一圈,声音响亮放出自信答案:“等于三。”
—end—
+展开
生活的选择,良心的选择,平凡的选择。这些选择融入生活里随处可见,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找到正确的答案,得到相应的结果。面对那些致命的诱惑,平凡的生活和平日里所厌弃的种种,就是救命的绳索。
之前看过一篇帖子,就是在讨论中国的禁毒,做的有多好,好到大部分人对于毒品甚至没有了一定的常识,在这篇文章里,男主的家庭生活或许窘迫,但所做出的选择,实属意料之中。
但我觉得重点并非是男主做出的选择,而是他的家庭,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从开头中就能看得出丈夫导致无能妻子的抱怨,甚至将牢骚转移到孩子身上,这真的是司空见惯的家庭模式,也是最现实的生活。而到最后的时候,丈夫甚至将平时最为厌烦的妻子电话铃声当做救赎,甚至在最后重复问女儿问题1+1等于几的时候,女儿自信地笑着说等于3,这种反转又可笑又悲哀。这让我不得不想起我对象经常跟我说的农村孩子的生活。他们年纪轻轻,高中或初中就辍学在家种田种地或进厂打工,早早的结婚,用贫瘠的知识养育下一代,一辈子又一辈子,一代人又一代人,我一直想象不到的人生,在文章里有了具现。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被删掉的博文
你看,很多事情都需要细细讲,边讲分析,才能逐渐变得条理清晰。古人说“灯不拨不亮,理不辨不明。”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拿我表哥这事儿来说吧,一开始,他被查出了癌症,而我同事的父亲几乎是同时查出来有同样的问题。现在我同事的父亲被单位返聘回去上班,七十多岁了,还早八晚五地干活。而五十多岁的表哥,哎,我上周参加了他的葬礼。
同事父亲找了好多人,去大城市做了好几种检查,之后的手术又是找了专家,在上海动的刀。钱么肯定是花了很多的,但人家一家人都会赚,也能赚,据说医保也报销了不少。至于表哥那边,在我们小城市里做的检查,听医院安排做了手术——当然了,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事情。现在想想,这截然相反的结果几乎是一开始就注定了。
我跟表哥不算亲,虽然住得不算远隔万水千山,但一般也不会走动。人长大了,工作方面没交集,经济实力又差距不大,肯定会越来越疏远。葬礼上一帮兄弟姐妹也都感慨,没想到多年来亲戚最齐全的一次,一个躺着,剩下的吃席——扯远了,我是想说,比起表哥,我对同事父亲的病情反而更加了解。理所应当地,几天前我感觉表哥应该也在好好生活。没想到给家里打电话聊天时,母亲告诉我,表哥已经很不好了。
当天晚上我梦到了表哥,我们在一起打游戏,玩一款十多年寿命的网游。醒来时我想,表哥其实从来没跟我去过网吧,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我爱人说,病人禁不得梦,这回大概是真的大大不好了。可我又能说什么做什么呢?这个时候的人是脆弱的,连带身边的人也都不快活,我若大包小裹去探望,他还要挤出为数不多的精神头儿来招待我,照顾他的人也难免要分神跟我说话,那算是照顾我,还是照顾病人呢?我看着他那副病容肯定也要心里不痛快……我又能怎么办呢,只能等着,等着消息来。
又过了几天,我梦到了大姨,就是表哥的母亲。这次我是哭醒的,可梦里明明是阖家团圆的场景呀,不知为何我根本控制不住,眼泪直刷刷地淌过太阳穴去。表哥在大姨去世的时候还没成家,大姨大概在另一个世界也在担心这个儿子。我打电话跟亲生姐姐说了这事儿,姐姐肯定了我的想法,因为表姐说过,大姨临终前交待她一定要好好照顾这个弟弟。
表哥病时自然就是就是表姐在照顾,其实这个时候表哥已经结了婚,所以是表嫂和表姐两个人伺候一个,不算特别辛苦。这个时候就觉得家里人多,肯出力的人也够,算是大家的福气。可病了的人就算有被照顾的福气,终归也痛不到别人身上去,所以要这福气又有什么用呢?
再过几天,我迷迷糊糊做着单子,母亲打了电话来,叫我去表姐那边。我一下子就明白发生什么啦,可这个时候直接赶过去也是不好的,人死了,只有死去的人才不用操心后面的事,活人有的是要忙的,我直愣愣去了,人家是招待我还是忙活其他必须要忙活的事儿?我先给表姐打电话,果不其然没有人接,再给表姐夫打电话,表姐夫说人手足够不用我过去,等着两天后火化时一起过去就好。
我听人家安排吧,可别给人家添乱添堵。按时到了地方,上了接客的大巴,先到遗体寄存处。告别仪式简简单单,一群人围着看看遗容。我姐姐拽着我不肯看,我倒远远看了一眼,只来得及瞥到表哥的侧脸。哎,瘦得哟……这是活活熬没了的人,走了甚至算解脱。表嫂开始哭嚎,我不知她是真的痛苦还是按照习俗演给活人看……或者二者兼备?按说他们是四十多岁才走到一起的,这个年岁我实在怀疑还会不会有真的爱情,更何况他们也没有子女。丧礼主持人吩咐表嫂的朋友们拦着点儿,时辰到了得继续下一步骤。表嫂就在朋友的怀里往下坠,一边撕心裂肺地叫嚷。在这样的凄厉声音里,表姐的孩子摔了盆,大家合力把棺材盖上,推上灵车。
一行人乘车去了殡仪馆,待客大厅里来来往往,都是穿着黑衣服的人。等着火化的时候出了岔子,表姐出来问大家要一元钱硬币。我是知道本地风俗要这个的,但没想到表姐并没有预备,于是只能跟着责备丧礼主持人。凑了又凑,也只找出五枚,据说是够用,我也就闭了嘴。
我跟着去了骨灰寄存处,但没有进到里面去。这个时候,在里面在外面各有各的难受法儿,但外面的人好歹不用亲眼看着,应该会舒服一点吧。
之后就是去饭店吃白事席,这里不流行大操大办,表哥的岁数肯定也算不上“喜丧”,大家只是默默低头吃着。桌上都是一些预制菜,看着丰盛其实味道一般,倒是一盘豆腐有些滋味。表姐忙了许久,总算能歇上一会儿,吃上几口。大家陪着,小心翼翼地没话找话。表姐说起表哥最后的日子,不知为何非要去大姨去世前待的医院住院。本来确诊后大家就开始瞒着他的病不说,但都到最后了,大概他自己也察觉出时日无多了吧。当时那家医院正在装修,病房还不开放,表姐连续几天跑过去打听,最终在医院点头之后带着表哥住了进去。而表哥,就是在母亲去世的病房里去世了。
表姐低头吃饭,大家也都住了嘴。
没过一会儿亲戚们互相聊起来,你家的孩子结婚没有,他家的退休金是多少,大家都小的时候一起去偷谁家玉米……我想自己算是感情淡漠的人,但其他人怎么也并没流露出多么悲伤的表情呢?大概表哥是个平和开朗的人,也不想大家悲悲戚戚地送走他吧!
饭后人就都散了,远路的去了车站机场,近路的就直接回家。我蹭了亲姐的车,路上聊到电饼铛烙韭菜盒子效率翻倍,当即给姐姐家下单买了一个。
我细细地说了这么多,道理又是什么?我嫌弃表姐不够照顾表哥么,可我又有什么资格嫌弃?我觉得亲戚们不够悲伤么,可我也没有多么难过。我也没有觉得给表姐一些份子钱不对——虽然头痛是难免的——毕竟照顾那么久病人,这是她应得的。
说到底,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需要总结的道理,对我这样庸庸碌碌之辈来说,人活着便就是生活罢了。
非要说什么道理,我倒觉得,若人真的有灵魂,那是大大的好事。活着没有能继续下去的生活,死了换个环境能继续下去。哪怕再枯燥无味,对只能阅读记忆的人来说,也是一线可爱可笑又虚无缥缈的希望。
+展开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1、
我又和宋致远吵架了,这次是这个月的第三次。
林乾告诉我,再这么下去,下个月估计他就会想着从我们公寓搬走。
我心想放屁,宋致远才不会。
虽这么想着,结果却是我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毅然决然在家里放了两部鬼片。
静音播放。再从余光里把自己吓进沙发里。
【宋致远怎么还不回来。】
我和宋致远都怕鬼。以前我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就对彼此的个性了如指掌。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比如,我们两个都有点死要面子。
记得刚入公司时集体团建,后来有人在包的场地里打算播鬼片,也不知道是脑子哪根筋冒出来的鬼想法,想着吓唬女同事。
他们祈祷着某个姑娘被吓得蜷缩进怀里,来一点缘分般的邂逅。
结果人姑娘们胆子都比他们大——兴致勃勃吃着点心,看着投屏,面不改色边看边点评剧情过假,偶尔一两个同事胆子小的,也嘤嘤嘤蜷缩进了最近的女同事的怀里。
他们谁也没捞着。
至于我这种刚刚进公司又不敢跑的,随手抓了一个旁边的人瑟瑟发抖得抱在一块儿。
那时候,那人和我说:没事别怕。
声音是挺好听的,我抬头就看到,宋致远抱着个围巾毛绒绒得闭眼发抖,和我简直半斤八两。
然后,当天我们就交换了联络方式。
他是隔壁部门的。
在公司层面上我们交集不多,最多是集体会议或者大型策划能碰上面。
所以后来,我们觉得彼此能在一起可能靠的是一些孽缘。
孽缘。
多好的形容词。
我和宋致远认识了三年,第一年我们相见欢,白日里公司碰头,闲暇时候俩聊天,偶尔周末出门打球或者骑单车。
当然骑单车是我的爱好,他的爱好比较多,乐器舞蹈都会点。我们什么都聊,什么都一起。宋致远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看人的时候偶尔会露出点迷糊像是动物一样的表情。
如此想来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多么顺眼。
就好像是上辈子爱了整整几十年,几百年轮回没碰上终于在这一辈子看对眼了。
这话是林乾说的。
他当初想以此言论调侃我,借喻我对宋致远有点过分上心,像是肉包遇见了饿死的狗——我是狗。
现在想来,和宋致远还没在一起的那一年,我可能真的是只摇着尾巴的犬科动物。
大概是宋致远这人合我眼缘,亦或是和他说话聊天会让我放松。
可其实,宋致远只比我进公司也就早了两个月。
两个月,足够让他对公司比我多一点了解。也足够他和我同期参加公司的迎新团建。
于是我们相遇,又顺理成章,我成了被照顾的那一个。
我和他的家顺路,同一个地铁站,同一班地铁,有时候上班还能在下站的站台见到,彼此急吼吼一起冲去公司门口打卡。
早两年公司楼下卡点,总会有我和他并肩飞奔的身影。
他那时跑在我身边,衬衫领带微微晃动,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想来也怪,去回忆宋致远,我对他总是只有那点回忆——好像大太阳地下跑着一个人,亮堂堂白色的轮廓。
哪怕我和他争吵了那么多次,我去回忆他,太阳底下的那个人依旧干净到白得发亮,一点灰色也没有。
可我又想,是啊,宋致远有什么对不起我的,都是我和他吵架罢了。
他在我心里又怎么会不好呢。
林乾说当初大学宿舍里成天找不着我人,现在要找我,直接去宋致远方圆几里内,一定会有我在上蹿下跳。我肯定是栽进去了。
我对此不置可否。
正如他当初问我是不是喜欢上宋致远一样。
鬼知道。
地球有地心引力,宋致远也有他自己的引力。
我正好和他引力相合,被他一把拽到身边公转躲不开了。
这不能怪我。
正如,我脾气平日里挺好的,和宋致远在一起几年越来越不好。
这也不能怪我。
2、
想来,我和宋致远在一起,还是有一段很快乐的时光的。
那段时光可以往前推进,从我大学实习,进公司和他擦肩而过的第一个瞬间;也可以往后延长,直到我和他表白在一起过的第二个情人节。
那冬天,南边小城意外下了雪。
他穿了一件浅色羽绒服站在公司楼下雪落在他头上。我从电梯口下来,看见他从包里抽出一把伞撑开。路灯的光落下来,被抬起的伞遮挡出小片阴影,又像是光在他身上流走过一遍。他转头看我,喊:阿随。
情人节日子里满街都是红玫瑰。
白色的雪落在他的伞面上,像是隆冬里春天开出了一场街的花。
比玫瑰还好看。
-
宋致远是个好人。
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如今想让我去挑拣他的错处,我也想不出什么词,更遑论当年的我。
刚入职,蠢笨又慌张地进入一个不熟悉的环境。
宋致远的拥抱就像是冬天里的午后冒出来的太阳。
所以哪怕工作上我们和他就是两个方向,我也总粘着他。他心好,也要面子,所以不会拒绝人,或者说,更不会拒绝我。
我便总对他说着好听话。我说宋致远,你别丢下我呀。
宋致远,你等等我。宋致远,你帮帮我吧,只有能帮我了。
他有些苦恼又有些高兴,无奈点点头说。“好的吧。”
于是,他的私人空间越来越少,渐渐地,如同整齐排列的盒子,一个一个朝我打开。我自满又得意地一个一个翻阅。日复一日,我了解了他的爱好,了解了他的作息,了解他喜欢周末在家里享受傍晚血红色的晚霞。
我贪婪吞食着他的全部耐心和温柔。
又摆出一副温驯又乖巧的后背姿态,于是我的入侵,我的占有,我的无理取闹,宋致远被迫照单全收。
办公室后来常有人说:阿随,你天天和小宋在一块,不知道你俩一对儿呢。
我那时候乐呵呵笑着一把拦住宋致远肩膀,说。“是啊,我和我远哥百年好合。以后份子钱你们一人包一份。”
一群人哄笑。
宋致远看着我,愣了几秒,也笑跟着了起来。
他当时靠在我手臂里,暖暖得又贴近。我鼻尖嗅到他身上一点乌木香,木质调加了点燃烧气味,不像是烟草味,倒像是大火绵延吞噬殆尽后,被大雨浇灭后的森林。
焦灼的火焰和不死的树木。
想来,我动些脑筋也该知道。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一见如故的亲密无间,更多的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认知了解后作出忍让与改变。我的索取,宋致远的后退,共同构建了他包容我而给予我的最温暖姿态。
那是专属于江随的宋致远部分,却又不是宋致远的全部。
他的人生二十多年,不够长,却也那么长,有那么多我看不到的地方。有那么多的不可追。
而当年的我,对此茫然无知。
只觉得我最了解他,只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
3、
和宋致远相遇的第二年,公司接洽了一个大项目。
五天四夜跨部门出差,一群人和合作方先兵后礼,吵了几天,拉扯了几天。最后终于达成共识,签了合同,酒桌上其乐融融,就差没把对方灌醉。
宋致远其实不太会这些,但来都来了,总不能驳面子。
他社交能力时好时坏,可在那天,平日的一些青涩都消失了,口若悬河推杯换盏,等我意识到他手抓着桌边要倒的时候,走前上去,他往后一倒就撞进我怀里。
抬头看我时,他目光有些迷茫。我将他拉到身后,按在椅子上替他上。
于是结果就是,和他半斤八两的我,喝得比他还醉。
我记得,我们下榻的旅店当时装了个琉璃灯。我喝醉了,抬头看就像是满天的星星,那时候宋致远转头看我,我还对着他傻乐。“你信不信,我还能给他喝趴了,我就是给老袁面子。”
“我知道,你最棒了。”他托着我的脸给我擦脸,热乎乎的毛巾和蒸汽,喷在皮肤上。
他转身去洗漱。入秋的风吹散热气,带来寒凉。
我泡在一片醉意里,听着浴室传来哗啦啦的淋水声。
等他洗完澡出来,见我还没动,走了过来。
他头发还没吹干,一点透明的水滴从他湿漉漉的发尾渗出,滴答落在他因为水汽泛着红的皮肤上。
他蹲在我面前仰头看我。
鬼使神差得,我伸手替他擦了擦眼角的水珠。
指腹触到水滴温热的湿润,还有宋致远皮肤柔软的感觉。我心头发痒,手指又顺着他脸部的弧线往下摸到了脸颊。
当时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只觉得眼前的宋致远忽然不动了。
他像是被什么定住了,僵在原地。
我想,宋致远是不是坏掉了,怎么就不会动了?
垂下眸,才注意到他睫毛在轻轻颤。登时松了口气。
原来没坏掉啊。
宋致远还好好的,真好。
我伸手拥抱了他,像是抱紧一个失而复得的宝物。湿漉发尾水珠蹭过我侧脸,也没让我清醒。
我鼻尖蹭着他脖颈,嗅了嗅,他身上是沐浴液好闻的气味。
【江随】他喊我,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哑。
直到我抬头看他,他一动不动看着我,问我在做什么。
我懵懵懂懂用鼻尖蹭着他,最后笑了一下。靠近吻他发烫的嘴唇。
“喜欢。”
那时候我迷迷糊糊,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是单纯喜欢宋致远身上温暖,还是发尾冰凉的水珠和沐浴后浅淡的香气。
我只将额头抵在在他肩膀上,就像是落进了世界上最柔软安全的地方,沉沉睡去。
而那夜梦里,我梦到小时候的院子。
院里有一棵银杏树,都说那是世界上最孤单的树种。
那一刻,树上有一只鸟飞下来,落在我手背中,也落在我心上。
4、
——爱情总是和占有欲挂钩的,因为它天生具有排他性。
这句话是我的大学舍友废话哲学家,陈朔风说的。
他平日对爱情向来无多感慨,偏偏那次在林乾和他第一人女朋友双宿双栖的时候,他吃着校门口加辣的热卤,对着电脑屏幕慢悠悠吐出了这么一句。
“原谅自己的占有欲和丑陋吧。这并没有什么,人生来就是丑陋的。”
说这话时他云淡风轻,手上敲着键盘一套大招动作都没停。
我只心想,怎么好打个游戏还能给自己整悲春伤秋了?
直到我后知后觉,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自己却也成为了他所谓的“丑陋”的人。
是的,我挺不喜欢自己的。
特别是和宋致远在一起之后的自己。
我和他相遇的五年,有好,也有坏,好的时候居多,但都成为过去,坏的接踵而至,日复一日。在我和闹得有些不可开交的日子里。
总有些知情人还明里暗里劝句,小宋平时真对你挺好的,你让他松口气吧。
松口气。确实,他对我真的很好。
可我放不了手。
我想,我是被宋致远用爱养坏的人,他得承担这种后果。
记得我和正式宋致远表白的那天。
那并不是一个好天气。
那时,宋致远和我冷战小半多月,吃饭不带我,工作也没交集。
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主人出门旅游连屯粮都没有的弃养动物。
虽然这种可怜兮兮的情绪让我觉得自己有病。
但我又觉得我欠宋致远一个道歉,只是那句对不起我藏在嘴里。
——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他。
宋致远好像要把我摘出自己的世界,是那么简单。
我找他八百次,他有七百九十九种方式拒绝我。剩下一种是婉拒。
我心想,我是做错了事,但他也该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等我真受不了了,气吼吼去找他的时候,才发现他们部门最近结了新策划确实是忙成狗。
“我真有回你消息。”
“你就回了个‘在忙!’”
“我真的在忙。今晚10点前,这三年相关案例都整出来,要不你来陪我?”
“好啊!”
-
档案室常年密封,打开只有纸材的老旧又死气沉沉的木质气味。
后来我也没明白,为什么那天下午宋致远要让我来帮忙,跨部门也要想办法将我借出去一个下午。我只能觉得大概是他要找的材料太多了,部门里根本没人抽得出时间帮忙敢这种杂活。
于是从下午到傍晚,我像个陀螺帮着他搬文件,忙忙碌碌看他面前的材料堆成一座小山。
档案室唯一的中心办公桌上,宋致远戴了个眼镜,整个人泡在一片顶光灯的冷色里。
我们部门不同,除了打下手我也帮不上其他。
忙到傍晚时分,我回主层看着其他人打卡下班,倒了水又回来。
宋致远是个工作狂,打定目标要做的事,总是一头扎进去,势必要做出个结果。
从我认识他开始,就知道。
我有时候不理解他这种拼命。
但他总笑着说他习惯了。“以前不做到最好是不会被人看到的。”
以前的我,总是忽略宋致远嘴里的“以前”。
那时的我总想着,我和他性格真是差别真大。
毕竟对于我来说工作就是工作,能完成就行,更多的不强求。
可到了宋致远嘴里却是:阿随,你再试试,你再试下没准会更好呢。
他也惯会哄人,说话又好听,让你做事的时候,什么“甜言蜜语”都有,劝得你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用尽全力。
最后你发觉,他只是单纯想帮你一把。
你的一颗心又软了下来。
如此来看,也怪那日的灯光太刺眼。
我隔着一堆文件伸出手,抚上他左眼下的痣,隔着薄薄的皮肤,能感受宋致远温度。
他吓了一跳,回头看我。
被我拉近监控死角的时候,宋致远人都是懵的。
宋致远比我矮一些,我垂眸看他的时候,还能看清他胸口急促的起伏。他说。“……阿随,别闹了……来不及了……”
我伸手摘了他的眼镜,问。“那现在亲你可以吗。”
他目光定定落在我身上,像是想到什么,又撇开目光。那一刻,我们心知肚明,我和他都记得那晚吻的味道。
于是时机不好不坏。
被档案架遮蔽光线的角落,只他脸上落了一片薄薄的光,像是一块碎掉的玻璃,亮的人心痒。
我说:“我喜欢你。宋致远。”
他眼睛微睁,没看我,抓住我衣角的手渐渐攥紧。
我低头看他,他又和那次一样,一动不动,只问:“你……喜欢我什么啊。”
他声音打颤,可他脸上半点表情都没有:“我有什么好喜欢的……”
我心想,这问题问得实在没道理。
“你那么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
我将低头靠在宋致远颈边,和他一遍一遍表白。
他屏着呼吸听着,胸口和我贴紧,心跳得飞快,直到他抓我的手却慢慢卸了力气。
一滴眼泪砸在我手臂上。
我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难过,抬起他的脸,吻他的眼角。刚流过的眼泪是温热湿漉的,我的心脏像陷进了一汪绵延沼泽。
我说,宋致远,你很好特别好。我喜欢你。
他缓缓呼出一口气。
好像干渴的鱼在我的肩膀上汲取了一口氧气,推开我,又双手捧起着我的脸,吻上我的嘴唇。
宋致远眼尾还湿漉漉在掉眼泪,舌尖却缠绵地顶入,我有些慌,但心跳和潜意识,让我扣住他的后脑,闭上眼攻城略地。
心跳声,呼吸交织,唇齿纠缠,还有他有些下意识的轻哼声。
在那个拐角里无限放大。
想来,那是我离这个世界的爱最近最近的一次。
我一颗心泡在浓重的爱意里,却浑然不知。
爱情其实都具有时效性。
它会产生,也会消亡。
一如宇宙爆炸出的微波背景辐射。
哪怕,它们恒久绵长地诞生于宇宙的起始。
炽热耀眼,却依旧日复一日在漫长的时间里,从炽目到衰落,有一天也会湮灭殆尽。
5、
和宋致远在一起的第一年年末,我和他开始同居。
一起租的公寓在离公司步行不到十五分钟的位置,成功为摆脱了当初赶地铁打卡的苦涩。
因楼下有个花鸟市场。
而某天宋致远回来,带回了一只鸟——红嘴白羽的文鸟。
说是老板手养,两个多月,训几天乖得和小狗似的。
我心想他还真好骗,可宋致远买了鸟笼,买了鸟巢,一对谷物混杂的粮食,甚至还有遛鸟绳。
谁都赶不上宋致远对一件事计划力的和强有力的执行速度。
我说鸟儿你打算养在哪儿呢宋致远。
他说,阳台啊。
我说,这大冬天呢,它要冻坏了死了怎么办。
“我不会让它死的。”
于是,宋致远果然说到做到,只不过他把鸟养在了客厅靠阳台的位置。
冬日关了窗,鸟儿清晨还能晒点小太阳。
白羽的文鸟,生得滚圆,宋致远真的学着教程和老板的叮嘱一天天训练,终于有一天那只鸟落在他手腕上吃食,他一只手舞得和风扇似的招呼我过来。
“阿随——阿随——快来!”
他一双眼睛睁着像是看着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忙着吃食的文鸟没有被我吓走,我盯着他的侧脸,和低头吃食的小雀如出一辙,一双眼睛亮着光,柔软的头发垂在耳边。
我不禁靠过去吻了他的脸颊上的小痣。
宋致远一愣,想挪开,却被我揽住了腰。
“别动……”我靠在他耳边,轻声笑。“它会被吓跑的诶。”
那年冬天很长,又很短暂。
记得情人节在春节之后,第二天就是元宵。
那天街上路人不多,等红灯的时候雪也差不多停了,我撑着伞想一会回来要不要去趟超市。
两个人在异乡,但是元宵节还是要过的,买点速冻的,或者搞点半成品自己来,虽然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个人包出一锅奇形怪状的元宵。
不过应该也挺有意思。
反正和宋致远一起,做什么都有意思。
我笑着问他想吃什么馅儿的,那一刻,却没有得到回应。
“真是你啊。”
陌生的声音响起,我下意识扭头。那人站在宋致远身侧,伞檐抬起,视线旋转落下几点白色的雪花。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家伙。
伞下穿着褐色的风衣,脖颈上围着浅灰色围巾,露出一张不错的脸。
在我看来,他目光不过在我身上落下了片刻,却又落在宋致远身上。
“好久不见宋致远,我差点都没认出来。”他露出一种从容的笑意。
那一刻,宋致远朝我怀里退了一步,就好像那次酒桌上将大部分力气都压在我身上。
“怎么了?”我撑住他,一颗心却不由自主缓慢跳了两下。
人的潜意识大概比任何东西都好用。
那人目光终于落在我身上,像是梭巡似的上下打量了一遍。
人本质上也不过是动物,对于危险下意识会冒出第六感。我朝他笑起来。“你是我们家小宋哥的朋友吗?”
我揽住宋致远的肩膀,低头朝他道:“介绍一下?”
宋致远看了我一眼,摇摇头。“禹江,以前认识的人。”
他换上一脸轻松的神色。“是啊,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
想来在相遇太迟的人的世界里,总是会错过一些什么。
小学,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想来也有十三年的时间。
十三年远远超过了我们生命的一半。
这么说来,宋致远也没见过我小时候。
他不知道我小时候还当过童模,我还养过一只狗,从小时候养大的,二十多年,寿终正寝。我失去它的时候,我哭了一天,顺便逃了我的一门选修期末考,导致第二学期重新选修还要抱着导师大腿求爷爷告奶奶。
那些事情,我本来想着,之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和宋致远慢慢说。
就像他的过去,其实也可以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和我慢慢分享。
偏偏时间好像出了个错。
宋致远迟了一些,还来不及说他的过去。
而有些人却早早地来交代了清楚了一切,也算是个阴错阳差。
我第一次见余顺洋是在咖啡厅。
我不认识他,两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约在甜品店,我觉得我们彼此脑子都有毛病。
那时候,禹江时不时给宋致远发消息约他出去,都被拒绝了。
因为宋致远都有告诉我,所以我心知肚明。对方是最近工作调动来的B市,一起的就是我眼前的余顺洋,他和宋致远也认识,宋致远习惯叫他阿顺,要说来,他俩是最早的。两个小学生在舞社遇到,后来初中也是一块儿的。
“宋致远那时候可比我强,我们老师都特喜欢他。那时候11岁吧,我们学地板,不好练的手肘膝盖青一块紫一块。他倒是摔几次都不怕,我去问他,他也很乐意教我。”
“哦,他现在也是这样的吧。他这个人的脾气就这样,对谁都挺好。”
我搅着咖啡看他,觉得这个人真奇怪。
我一不知道他的立场,怎么说发小好不容易遇到,不和宋致远叙旧,跑来找对方的男朋友谈论他的过去。
“你,找错人了吧?”我没忍住问他。
那人却笑眯眯看我,说:“那你知道禹江吗?”
“不知道。”
“也是。”他身子大喇喇往后背一靠。“宋致远怎么敢和你说这些。”
6、
我和宋致远的日常,大概是吵闹不停。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一起后,宋致远的脾气就冒了出来。
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吵起来,但与其说吵架倒不如说是日常。
从不伤筋动骨,真遇到事情大了,不是他退一步,就是我退一步,第二天就没事了。
所以后来为什么会演变成那样,谁也说不清。
也许,是因为时间真的是一个很难跨过的东西,就像我跨过重重阻碍,也越不过那一次来不及的见面,我赶不上那班火车见不到我的狗。
我只能隔着遥远的距离,看着它在屏幕那头一点点不动弹,又在不可及处失声痛哭。
人的无力感,是再怎么努力,却依旧有太多不可追。
他们说的对,我手机里没有任何一张宋致远学生时期的照片。照片里,他穿着简单的T,背着一个电吉他,对着镜头笑。
那些快乐形成了别人的记忆,又从别人的嘴里复述给我听。
我赶上了时间,了解我的心上人,也错过了他的过去,失去了他一大段好时光。我能怪谁呢?怪宋致远吗?
不行的,我谁都不能怪。
——你不知道吧。禹江可是他的初恋。
——从高中喜欢到现在,他俩当初好得我都挤不进去,到了大学就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表白时候还是我给点的气球,你不知道宋致远哭成什么样,禹江拉着他都拉不起来,最后两个人蹲在一堆心形蜡烛里哭。一群人想喊亲一个,结果发觉时机不对。
——那场面叫一个尴尬。
——宋致远以前可粘人了,没禹江都活不下去的样子。你是没见过。
——后来他们分手,宋致远大四直接休学了,本来他比你早一年毕业。
——不然呢,他算你学长,现在是你同事,是你男朋友。
——那四年他为别人哭,为别人东奔西跑,组建乐队,编曲,最后差点没命,你都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他的世界没有你。江随,你不会以为自己有多重要吧。】
我当然知道余顺洋想做什么。我甚至差点忘了,当初和禹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人就站在身后,看宋致远的表情,也和见鬼了一样。
与其说重逢的喜悦,不如说恐惧。
所以我没那么傻,只是我不如他那么“好心”,哪怕心里喜欢得要命,也要撮合心上人和前任重归于好。
我也没那么坏,放着一个伤害过宋致远的人,只要他想回头,就要我爱的人重蹈覆辙。
可他们真的很聪明,人嫉妒,猜忌,和怀疑就是一颗生长茁壮的种子,它被安稳的埋进我的心脏,用我对宋致远的爱一笔一笔浇灌,藤蔓一样缠住我心里的每寸缝隙。
我曾在某次吃饭的时候,假装随口问了句,宋致远你喜欢我吗?
他抬头说喜欢。
他一定没骗我。
只是喜欢可以脱口而出。
爱意却是疼地藏在心里的伤口,一戳就痛。我是他的脱口而出,他是他的不可说。
我再怎么努力,也忘不掉宋致远不敢提及的过去。
哪怕他一遍遍说爱我,一遍遍说不回头,我吻着他的时候,依旧觉得我心脏空了一块。那是填不满的时间,是我来不及遇上宋致远的二十多年。
我太慢了,是我的错。
-
在一起的第二年。
我们吵架终于开始越发频繁,一群人明里暗里都来劝,但无果。
和我们处得好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几个同事还一起吃了饭。
那也包括了林乾。
我和他是大学同学,所幸彼此关系不沾情带爱。我找他喝酒的时候,他就像看着一只怪物似的问我:你是不是疯了。
我嘴里吞着一百颗獠牙,等着对他吐。
我巴不得说:你还说我呢,大学时候陈朔风喜欢你喜欢到疯了,你这个傻X还什么都不知道,这下和他老死不相往来了吧!活该!
但最后因为觉得不能失去他这个酒搭子,我打落牙齿活血吞,吐出了一句。
“对,你说的对。”
我是疯了。
明知宋致远什么都没做,明知道他一次一次在和对方说拒绝。
可那点恶毒和不安还是吐着蛇信子缠上了我。
我开始一点一点限制了宋致远的自由时间。
宋致远这个人平日里休闲生活挺很多,过去我们一起去健身房,有时候我会去骑行,他就去舞室练舞,而现在,部门聚会都能每半小时接到我的一次电话。可他依旧没有怨言一遍遍照做。
“你现在就像是深闺怨妇。江随,你以前也不这样啊。”
“小宋,他对你真的很好了,他心里有你,要不然谁能忍你这样?”
“那他就不能是问心有愧吗?”
看看,我都在说什么浑话。林乾那时候睁大眼,骂了我一句你真的病的不清。
可嘴和心不受控制。
我曾用这些话逼得宋致远红了眼眶,他薄薄站在客厅里,看着我张着嘴却说不出话。
我固执地想弄清楚,我在他和那个人在他心里的分量高低。
可我忘了,喜欢是不能衡量的。
我把宋致远逼进了世界上最两难的境地,我的问题没有答案,唯一的答案是用不信任掐住彼此的脖子,来一场同归于尽。
他就那么看着我,沉默着开门又离开。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忽然像是失去理智一样,掀掉了桌上的茶杯。
玻璃质的杯子,发出噼里啪啦碎了一地发出巨响。
接着我听到了一阵急促又尖锐的声响,像是某种防控警报,又夹杂着噼里啪啦的撞击声。
我静静看着地面上的玻璃碎片。
直到我意识到那点尖锐的声响并未停止,我一点点回过神,明白到发生了什么。
我起身朝阳台跑去。
四个月大的文鸟,离开了平日的鸟巢,此刻像是失控一样在笼子里飞窜,撞击自己的身体。
我吓得冲过去,打开笼子用手去抓,它的爪子和红色的喙划破我的手,白羽鸟几乎撞断了自己的尾翼。
文鸟胆子本来就不大,平日里甚至车辆鸣笛都会让它不安。
为了避免炸笼,宋致远身子晚上都会特意关上窗子。
而现在,它蜷缩在我怀里,脚上被笼子划破,尾翼像是折断的肢体歪在一边。
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丑陋的疯子。“别怕了,没事了,对不起……”
“对不起。”
宋致远的文鸟已经养的亲人了,它在这间屋子里安稳度过了一个冬天,再迟一点,我刚刚可能就要了它的命。“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真的。对不起。
8、
我的宋致远的日子从那个落雪的情人节延续到了今年的秋天。
明明已经无力回头,依旧还在继续。
我们像两个固执的疯子。
又像是两个错位的齿轮,在每次榫卯的过程中彼此切割,伤害,又一动不动。
家里的玻璃制品已经很少了。
冰箱里的速冻食品来时变多。
入秋,南方城市依旧没有太多降温的意思。
电视画面显示着剧集播放结束,我蜷缩沙发里,等醒来天已经大亮。
宋致远还是没有回家。
以前宋致远吵架出门,最多一个下午就会回来。无论回来我是什么态度,他都会换上一副正常的情绪来安慰我。
而这一次,我已经我已经忘了今天,我和宋致远吵的又是什么。
我不禁开始思考这次出了什么错。
可很奇怪,就在他摔门而出之后,我大脑已经彻底清空了争吵的内容,就像种自我防护机制。
从大脑中按图索骥,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画面。
他问我:“江随,你要我怎么说呢?我不知道,我喜欢你是真的,我又没有骗你。我曾经喜欢他也是真的,我也没有骗你,你到底还要什么?”
还要什么?
是啊,我还要什么呢?
宋致远爱我,包容我,为此拒绝了曾经的心上人。
他给我他的手机,让我看他所有的社交通讯,明明喜欢社交,却开始晚上外出每把半个小时都给我打一个电话。
宋致远,就是心太软。
软到不够爱我,却来爱我。
软到我一次次伤害累积,依旧不舍得离开。
他对我愧疚得很,我便顺理成章利用他这份愧疚,死死绑着他。
他们都说,我是关宋致远的笼子。
因为他太好了,好到我一任性,一痛苦,宋致远的目光就移不开。
过去我们的爱情太过健康,爱而既得,如今却如履薄冰。我怕有一刻他回头看过去,留我在冰面上,冰碎了,我沉下去,他不接我。
哪怕他好像曾经在某次玩笑说过,若是所有人落水,他会第一个救我。
可又不要他救,我只想他在就好,我不管冰面塌不塌,那一刻我只要握着他的手,我的心就不慌。
那些话堵在我的咽喉里,却来不及对他说。
我问问你,能不能给我爱。
不是无私的爱,是自私的爱,你来索取我,掠夺我,看着我,你也只看我。
好不好啊?
-
那天我看见天上飞过的鸟。
家里的笼子里的文鸟已经被我还给了鸟舍老板。
我将头靠过去,透过笼子的铁丝看着里面的鸟立木棍。片刻,我觉得自己站在了里面,外面是宋致远,他轻轻看过来,我低下头,衔起金色锁孔的钥匙,用口喙递给他。
我想他将我锁在里面。
记忆忽然袭来,我才记起,昨天吵架对他我说了句:分手吧。
可我说了吗?又好像没有。
理智让我觉得我怎么舍得把宋致远从我身边放走,心里有个声音又告诉我,我好像又舍不得,不让他走。
所以,我一遍一遍自我催眠,告诉林乾,不可能,他才不会走,他一会就会回来。
我也告诉自己,我如此恶毒,正死死咬着宋致远的咽喉,我没有放开他,更没有给他从我身边逃走的指令。
可结果是如何?我不知道。
我把最后的选择权交到了宋致远手上,让他判定我的生死。
让他结束我们这场闹剧。
-
那个傍晚,我在屋子里坐着,一直坐到了黄昏。夕阳像是死去的血扑在我身上,我脖子已经僵硬,忽然听到门开的声音。
我动不了,只能用眼珠子转过去看。
是宋致远。
他提着两袋白色塑料袋,袋子的边缘冒出一个长条吐司,他站在玄关处,很久,叹了口气,放下两袋子走过来。
那一刻,我好像重新获得了呼吸,获得了血液。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将我脸托起,我张了张嘴要呼吸却发抖得说不出话。他柔软的唇贴上我。那一刻,大雨落下干涸的沙漠表面,扬起蒸腾起水汽和大漠黄昏的一波江南盛景。
他问:为什么哭呀?江随。
我抓着他的手腕,确认了来人的温度,感受到他皮肤柔软的质感。
终于伸手用力将他抱住,将他勒紧我的怀里。
我想,宋致远你疯了。出口在那儿,我给了你钥匙,快点逃。
快走啊宋致远。
为什么又来爱我。
那天,夕阳的血液流淌在整间屋子。
我死去的笼中鸟,和我们彼此都躲在今日阳光的死亡中。
我咬住他的喉咙,任由他痛苦落泪。我的心脏流出了全新的血液,好像在那点错位的时光不及中找到了新的方向。
可我还能呼吸,我听闻他的啜泣去吻他。“宋致远,你是骗子。你明明就好喜欢我。”
“你别装着不知道。”
他无声地哭,好像流了一场漫长的眼泪,从他疲于奔命的过去,流到至今。
终于结了痂,落了锁。抬起头,用最后力气,吻了我的唇。
>>>>尾声
B市的秋天,降温总是来得很迟。
来这里的这些年,有时候我会怀念老家的街巷。
银杏树在这时候开始落下大片大片叶子,风吹过,纷扬下一场金黄色的雨。
我想过几年,若是有机会,我想带宋致远回去看看。去看看我的家人,也去看看,那个曾经陪伴我的狗。
那年冬天,宋致远从花鸟市场给我牵回了一只狗。
我和柯基面面相觑的时候,他拿着箱子已经开始拆狗围栏了。
我说:宋致远,你鸟都养不活还养狗啊。
他不做声,回头手机点开张照片。拍我手上:你养。
那是6岁的我,抱着一只半大的奶狗。
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发现的这照片,而春日的风似乎又要扬起。
我没有告诉宋致远,在我们争吵的那个秋日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我又梦到老家的院子,古老的银杏树落了叶。
而我坐在树下。忽然感觉院子外有人进来。
我手中落下的鸟振翅而起。
风起卷尘扬起大片明黄银杏,逆着光,那人的脸在光线中模糊不清。
可我知道。
那是我的心上人。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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