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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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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到什么写什么)
“你知道吗?”
“人类在很久很久以前,其实是恐龙的宠物。”
班级里后排的后排,垃圾桶的边上,他对我说出这句话,然后撕开了一包辣条。
我对他摊开手。
他把辣条递过来,我把手伸过去。
两只手在垃圾桶的上方相会,宛如一幅创世纪。
我很久之后都还记得这件事。因为当时吃到的辣条实在太难吃了,咸得要命,油得要命。
那是我第一次吃辣条,之后也再没吃过。
事后我查了一下,发现恐龙和人类生存的时代差得实在是太远了。如果这都能扯上边,那地球的历史就更加精彩了。
我抬起头,脖颈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这是现代人一直低头玩手机的福报。
伸出手,一只鹦鹉飞到了我的手上。它有着粉色的腮红,配上黄色的尾羽就像熟透的水蜜桃。
它亲昵地蹭着我的手指。我的心也瞬间软化下来。
“鸟鸟~”我凑上去,闭上眼睛。
不管它是否能理解我的想法,但我现在真实地信赖着它,或许这就是爱吧。
我能感受到它硬硬的鸟喙点在我唇上。
“嗯~”我发出像狗狗一般的呜咽声。
“警惕!警惕!”
“‘为什么朱元璋要保留他当乞丐时的历史?’,像这样的问题,你们看见的时候都不会想想为什么吗?”昏暗的地下,一个垂着长条状物体,两腿长满黑毛的人类男性正愤怒地挥舞着手臂,“这分明是霸王龙派向我们的挑衅!”
“翼长老,我们普遍只认为这是目前网络的一个搞笑话题,并不认为这是恐龙遗龙的挑衅,更不要说具体到霸王龙派的挑衅了。”回答的人有一头超长的头发,摊在地面上团成一团。
“我们恐龙抵制协会绝不允许有任何恐龙文化的复辟!”
“你们难道忘了我们人类长久遭受的耻辱吗?”
“嗯嗯嗯。”长发的人点着头,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可是长老,现在人类已经扩散到了整个地球。即使我们也不能保证今后不被发现。以恐龙的体积那就更不可能了。”
“我们难道不是已经赢了吗。赢过了那些腐朽的,不人道的恐龙与恐龙文化。”
外面的阳光真真地灿烂盛烈。
我躺在床上,斜射进来的阳光在地板上划出了一个属于它的区域。
我绝对,绝对不会去触碰那片区域的。
我心里想着,但手还是伸出去、伸出去。
“地板好烫!”
鹦鹉飞到了阳光里。这灿烂的光简直是最好的装饰。光里的它美得就像天使一样。
我伸出食指中指,在地板上“舞动”。我的“桃子”也在配合地舞动着。食指抬起,我揉着它的头。
虽然鸟儿没有人类的五官,但比起人类,我却更能感觉到它的喜悦。真是奇怪,它只有小小的脑袋,却好聪明。
桃子用鸟喙夹住我的手指摇晃起来,一会又飞到阴凉的桌子底下去了。
听到“胜利”两个字的翼长老似乎消了气。
“但那能说是我们的胜利吗?我们也不能融入到现在的人类社会中啊。”翼长老叹了口气,“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只能在人类社会中当流浪汉吧。”
“以前还能装神弄鬼呢。”有位颅骨突出,像戴了顶遮阳帽的人说到,“现在的人类越来越先进,渐渐不能靠知识和世界观去换取东西了。”
“要不我们......”
“不行不行。”没等那人说出话来,翼长老立刻制止了他,“我们做了多少事情,才让新生人类脱离了过去文明的影响,在这片土地自由地成长。我们要尽所有力气去看护他们。”
“可是我现在过得真的太惨了!他们都骂我‘长得就像个三低’。”一个酷似北京猿人的人坐在地上说到,“但我们的对手呢?他们倒是过得好了。”
“对手,恐龙遗族吗?”
“嗯~”昏暗的空间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叹气声。
伸出爪,它就来到我边上。软乎乎的皮肤,多用一分力似乎就会碾碎它。于是我摊开爪,它顺势爬了上来,握住我的粗砺的皮肤,上下摇晃着。
它浑身上下都像一种玉石,摸起来却是温热的,非常舒服。它的一些部位上会长些柔软的黑毛。我前些天把它全都染成了粉色。
总觉得这才是最适合它的颜色。看起来好舒服,它又这么软乎。
它亲昵地蹭着我的角质鳞片。我的心瞬间变得温暖。
“哄哄~”我凑上去,闭上眼睛。
不管它是否能理解我的想法,但我现在真实地信赖着它,或许这就是爱吧。
我能感受到它的五指停在我的鼻孔上,然后慢慢地抚摸下来。
“哦吼吼吼吼~”我发出舒适的啸声。
一个长条状的物体停在了我的鼻孔下方,它似乎要比人其余的部位要热......
下一刻,它就开始前后运动起来。
“哦,你这小东西!”我迅速抬起头,伸出爪。它顺利落到了我的指间。
“你这坏东西,你这蠢东西。”它用手慢慢将自己撑起来,跪坐在我的中指上,一脸无辜地抓着自己粉色的头发。
虽然人儿没有恐龙的五官,但比起种类繁多的恐龙,我却更能感觉到它的情感。真是奇怪,它只有小小的脑袋,却好聪明。
虽然又一次意识到这小东西的可爱,但我意识到了有件事不得不做。
“明天就带你去阉了。”我说。
+展开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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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喜服的内衬,并不是柔软的棉布,更不是昂贵的丝绸,而是扎人的寿布。
阿喜在奶奶的红木妆箱中见过,被死死压在底层。待上面的青红蓝绿消耗殆尽,便是该取出那白布的日子。
喜服上身又硬又沉,阿喜一个人穿有些费力,但她并不想因为这点儿小事而劳烦旁人。沉重的衣服裹在身上,似正在收紧的皮,裹得人喘不动气。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阿喜忙活大半夜终于把喜服穿好,忙空出手给旁边的火盆添一根柴。
她扯过梳妆台前的四角平凳,坐在火盆旁边,手上还拿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的妆匣。
妆匣很旧,破破烂烂的,跟奶奶的妆箱似乎是同时代的老东西,不过这在本地很常见。一个上好的红木匣子,往往能传三代甚至更远。
不过阿喜没有,奶奶的一切都跟随她一起入土了。
包括那匹寿布。
“……喜子哥,见信如晤。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两年,不知道你最近过得如何?阿姨近半年的身体有所好转,每日能吃半个干粮了呢!兴许等你回来,都能去村口接你了……”
她打开妆匣,里面有一些发黑的银饰,一碰就碎成渣渣的头绳,还有一叠信。
不过只有一个人的,里面并无喜子哥的回信。
阿喜不认识喜子哥,但她认识写信的这个。甜姐是村里最靓的闺女,长得好看,干活儿也是一把好手。
家里没有娘,从懂事起就一只手照顾爹,一只手拉扯幼妹,可是把家里拾掇得板正干净,谁见着了不夸一句好闺女。
阿喜幼年的时候常在奶奶家,村里同龄的不多,甜姐算一个。而且她懂事儿早,比旁的孩子都乖巧,不会嘲笑阿喜是城里来的,爸妈不要的孩子,她自己都是被排挤的哪个呢。
俩人就这么相熟了,一直到了阿喜上初中的年纪,才见面少生分了。
这回,她便是收到了甜姐的信,回来的。
“阿喜,求求你,帮我个忙。”
年岁大了以后,甜姐也没有外出务工,而是跟着爹一起伺候家里的一亩三分田,供妹妹读书。
听说她妹妹很聪明,读书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高中都不用交学费,学校还要给她发奖学金。只可惜,人还得吃喝拉撒,那点儿奖学金放三人嘴里,还是清汤寡水。
后来甜姐就找了个外快,替村里外出务工的年轻人照顾老小,拿一份辛苦钱。
倒也不多做什么,就是每天照顾两顿饭,帮忙拾掇拾掇卫生,看看家里缺啥坏啥了,帮忙整整。
一家一个月200,多顾几家,这日常开销就有了。
在甜姐照顾的这些人里,就有喜子哥的母亲。
这份雇佣,持续了十年,让甜姐从二十岁长到了三十岁,也让两人情愫渐生。
只可惜,常年辛苦坏了身体根本,甜姐撑着不去医院,反倒是把命送了。
“我和喜子哥发誓,一生一世一双人。”
“就算我死了,我也想嫁给他。”
对,阿喜回来帮的这个忙,是假结婚。
只不过她没想到的是,连甜姐的喜子哥,也是个死人。
照顾喜子哥母亲的第十年,喜子娘身体突然变差,甜姐衣不解带的守在病床边照顾。
一连与黑白无常抢了四五回人,这才让喜子娘转危为安。
没成想,这头喜子娘正欢喜得要许下甜姐当儿媳,那头喜子哥就遭遇意外横死他乡。
消息还未传回,甜姐跟有感应一般,原本康健的身体急速衰败,不过三日撒手人寰。
她临走前的最后一封信,便是给的阿喜。
她央求阿喜帮她圆谎,待与喜子哥拜堂后,再说出真相。
村里结婚大多都不扯证,拜堂就算是在老天爷底下过了明面,不死不分。
但阿喜是城里人,从不觉得结婚证是无用的存在。她只是有些心软,想替甜姐完成遗愿罢了。
而且她本来也没打算跟那什么喜子哥拜堂的,她就是单纯回来传个话。
只是计划没有变化快,两人都死了,这冥婚倒是变得名正言顺了。
门外天色渐浓,脚步声响起,面容枯槁的喜子娘和一众亲朋拿着手电筒,推开了甜姐破旧吱嘎的房门。
“吉时已到。”
阿喜将信件重新放回匣子里,这才起身灭了火盆,抱着妆匣屈膝,由喜子妈给自己盖上红盖头。
寥寥几人,寂静深夜,走在无人的小道上。
阿喜顺着盖头下的一丝光亮不由想到,这时候要是被人看到了,会不会吓着人家。
一路走到山坡中段,这才看到摆了满满当当的喜案,以及面上笑着眼里哭着的村里人。
阿喜从来没在村子里见过如此多的人。
不止有幼时眼熟的玩伴,还有奶奶去世时来吊唁的邻里,还有许多……甜姐照顾过的人家。
这一刻,他们仿佛透过阿喜的皮囊,看到了甜姐的灵魂。
“辛苦阿喜了。”
“不妨事。”阿喜微微屈膝,“再说了,除了我谁还能穿上甜姐定的这喜服啊。”
全村就她俩身形相仿,如出一辙的矮瘦。
聊两句的功夫,另一边假扮新郎的人也到了。
典礼开始。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没有夫妻对拜。
只是阿喜将那破旧的红木妆匣放入喜案下的方形坑洞中,“新郎”也将一个皮夹子放入其中。
“礼成。”
婚礼过后,是葬礼。
“祝,百年好合。”阿喜蹲在地上,看着一抔土填平的新坑,轻声祝福。
+展开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一个故事,一个奇遇。
今天我们要讲的故事,和公主、王子没有关系,跟那些藏在森林里的女巫和魔法师更是没有半点关系。我知道人们常常会用“在很久以前”来开启他们的讲述,但你大概早就听腻了那样的开头,所以今天我们不会说那个,更不会讲王国的战争、恋人间的爱恨、巨龙与魔法,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如愿以偿,如果你要听这个故事,那就请停下脚步,在篝火边坐下,坐到我身边来,先喝上一杯热茶暖暖身子吧。
夜晚很凉,不是吗?你一定是跋涉了许久才来到这儿,就跟我们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往你来的方向走出去大概四千多步的地方不是有条小溪吗?我不止一次经过那里,那条溪有多宽、什么时候枯竭、什么时候会涨水,我都清清楚楚,就连溪水里住着哪些鱼、它们的家族里分别都有多少尾成员,我都清楚得不得了。
有一次——那是个下午——天气热得很,我从很远的小镇一路走过来,嗓子渴得像两块毛玻璃擦来擦去,好不容易到了小溪边上,正低头拿罐子舀水,就看见水面的波纹上映出了一个影子。你也知道,那里的溪水非常清澈,尝起来也很甘甜,因此即使有波纹的影响,我也一下子就看清了那个影子。
离奇的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在这世上的每个角落,然而换做是你看见小溪对面有一具骷髅也同样正在弯腰舀水时,你也一定会傻傻地愣在那里吧。我当时就是这样做的,手上抓着罐子,罐子的一半泡在溪水里,而我顺着倒影抬起头看见正对面的那具骷髅,手一松,罐子就这么掉进水里,像是早就想从我这里逃跑一样顺着水流奔向下游了。
老实说,一句骷髅在我看来根本算不上什么。我见过太多死人了,寿终正寝的、横死街头的;四肢完好的、肢体散落的;容貌如生的、皮肉腐烂的……当然,只剩下骨头架子的也是见过不少,可是骨头架子跪在小溪边上舀水,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不是?我就知道你能明白那种感觉,从前我跟人们说的时候,他们要么说我是个骗子,要么笑话我编故事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如,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只是觉得神奇,而不是——哦哦,抱歉,我说得太多了,夜晚的时光这么短暂,你还得好好休息呢,我们还是回到故事上来吧。
刚才我不是讲到抬头看见骷髅时,自己的罐子掉进了水里吗?听好了,接下来更离奇的事发生了,我还在那里愣着,不知道是该追着罐子往下游跑还是先揉揉眼睛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时,对面的那个骷髅突然动了。对,是的,你没听错,它——我姑且用这个代词来称呼它吧——它本来手里也拿着一个看上去像是碗的东西正在舀水,这时候就捧了满满一碗水,用它那两根骨头胳膊举起来,朝河对面的我递了过来。
你也知道那条小溪并不宽,当骷髅伸长它的手臂把水递给我时,我也伸长手臂去够,而小溪的宽度刚好够我接过那个碗。我从来不觉得一碗水能有多种,但那时候我差点没能拿稳碗,硬是用肩膀上的肌肉支撑着才把手收了回来,关节的骨头摩擦着发出咯咯的声响。中途我还洒了好些水,不过等我低头看着那碗水的时候,它又变成我所熟悉的那种重量了,白色的碗里盛满了溪水,在太阳底下轻盈透亮得仿佛碗里什么也没装一样。
我就这样盯着手里的水,直到它反射的光线晃花了我的眼睛。于是我又抬头望向对面那个骷髅,它看到我举着碗的样子,大概是觉得有点奇怪,就点了点头,看我依然没动静,又犹豫了一下——这太奇妙了不是吗,你居然能从一具骷髅身上看出犹豫——然后它再次举起自己的胳膊,好像捧着一个无形的碗一样,把那个“碗”凑到它的脑袋前,仰头张开两排牙齿,做出了喝水的动作。
从古至今的故事里还有比这更离奇的事吗?我竟然在被一个骷髅教喝水这件事,这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不管怎么说,当时我没有像现在的你一样笑出来,在那种情形下,这整件事情都比人们想象得更加有理有据、理所当然,如果你也在那儿,说不定就会跟我一样信服地遵从了骷髅的教导,一板一眼地按照它教的动作抬起手臂、把碗凑到嘴边、张开嘴把水喝下去。
好在那个碗只是个普通的、上了白釉的陶碗,不是什么想象中由头盖骨打磨成的,碗里的水也只是普通的溪水,和我每次到这儿来时喝的一模一样,还是那么甘洌、清凉,涌入嘴里的瞬间就润湿了我的舌头和喉咙。痛快地喝了大半碗水,我觉得自己又能说话了,也能有力气继续走下去了,于是就弯腰重新打了满满一碗溪水,捧着它递给对面的那个骷髅。
谢谢你的水,我这么对它说,现在我要去下游找回我的罐子了。骷髅没说话——这也是当然的。我看着它从我手上接过了那碗水,像刚才教我动作时那样喝了下去,然而很可惜的是,一具骷髅显然喝不了水,这同样是当然的。一整碗溪水就那么从它下颌骨的空洞里漏了下来,顺着骨架流下去,滴滴答答地落到地面上,把它跪着的那块地都浸成了深色。
这一次我没有再愣住,不论是谁,突然间见到这么多离奇的事情之后,再见到符合自己预期的事,大概都只会点点头然后离开吧。我就这样抱着没有什么事能再让我感到吃惊的态度站起身,快步跟着水流开始往下游走。然而我才走出去几步,余光就瞥见河对面有个东西一直在跟着我,转头一看,居然是那具骷髅。
我转过身的时候,骷髅也转过身望向我,就好像它上一秒只是和我一样在目不斜视地朝前走。我停下来,骷髅也停下来,它原本拿着的那个碗不知哪里去了,而我正要去找我的罐子。
好吧,那我们就同路走吧,我说。一路上有个陪伴也不错,即使它只是具骷髅,它不能说话,也喝不了水,跟我对视的时候也只有黑洞洞的眼眶在盯着我,但是管他呢,我要走的路那么远,一个人走、河对面有具骷髅在跟着我走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我都要走下去的,至于骷髅到底要去哪里做什么,难道我还指望它会给我回答吗?
事情就是这样,我最终在下游没能找到我的罐子,因为天黑下来了,我不得不往高处走一走,找个地方扎起帐篷,然后我就一直在这儿了。你问那具骷髅?哦……你的茶喝完了,要再来一杯吗?这是我特地去打了溪水回来煮的,很不错是不是?来吧,把你的罐子给我,让我来帮你倒满。
这个罐子又是哪儿来的?哈哈,你看,是这样,我从来没说过我只有一个罐子,不是吗?给你,这茶要趁热喝,你知道的——嗯?茶上面倒映出了一具骷髅?快别开玩笑了,你一定是看错了吧,这儿怎么会有骷髅呢?我们还是来喝茶吧,这么热的茶最能暖身子了,你喝下去就知道了。
+展开感谢评论!其实这篇文的灵感来源是“一想到每个人身体里都装着一具骷髅我就想笑”(乐)原本的想法是假如某天某个人能看见自己身体里那具骷髅了会怎样呢?这具骷髅不能说话没有表情,却会一直跟着这个人、复刻这人所有的举动,那么这个人是不是会觉得自己被一个诡异的骷髅缠上了呢?最后如果骷髅不见了的话,这个人对自己的认知会不会改变呢?会不会以为自己才是骷髅,骷髅占据了原本那个人类的躯体呢?我想这就只有骷髅知道了……至于喝水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写的时候口渴正在吨吨喝水()把这个行为换成人们任何日常生活中都会做并且习以为常的事也一样,只是在做这件事时你的对面有一具骷髅,而这让一切都不同了。
作者:【十一招】松清显
关键词: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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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兵神圣
三千五百米,月建三局第四防区分局;
两千五百米,蓝白色冷链运输车转进白山大道;
两千两百米,巨幅荧光屏宣传牌上“第二故乡”在近于纯黑的虚无的低空放射光线;
一千九百米,白山站轨道交通出站口背对南方,月长石垒作的斜面富有疏离气质地投下影子,整个斜面洁白如荧,来自不可违抗级别的强烈的恒星光,影子则是纯黑暗,如同头顶任何一块深空。
一千七百米,交通信号灯向红色发起漫长的跳变,冷链车保险杠下的红LED灯带随之亮起,维持,熄灭,维持,一千米,维持熄灭,七百米,两百米。橙色街灯如浪头接续而亮,将宛如过曝照片般黑白分明的昏沉的银色世界照亮,将我。五十米,空无一人。五米,敬礼,月土防卫机关四防区戍字第二旅正门,电控闸机缓缓抬起,冷链车短促鸣笛致意,随后扬长而去。
礼毕。
三亿八千四百四十万米,蓝色星球携带云气冥然漂浮,缓慢廻旋在白山大道尽头,庞大、美丽。孤独。
于是,对着白山下橙色世界和背后月之都灯影幢幢的温和黄色,铃仙·优昙华院·因幡祈祷这班岗永远永远地延续下去,哪怕双腿僵了麻了要截肢了也无所谓,死了也无所谓,就让此刻的星穹无限地压缩,停滞在这间狭小的岗亭,这个透明特种防弹树脂所围的长六面体的中心,成为一名哨兵独占的永恒。她如此祈祷着,在蓝星壮丽的长夜,在这个世界上所有水银天幕拉开的夜晚。
空气清爽,这就是最后的时间了。明日一早,为期一年的轮防轮训又将启动,水银天幕又将重新闭合,残败的、薄雾般的灵光又将笼罩月都,外面的一切又将消失,银叶般的雪花又将再一次赋予白山其名之实。对其他人来说,不过是昼夜更替一样的东西,不过是一成不变的色彩和秩序要重新吞没夜之食原罢了,铃仙却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
二〇〇三年亏满第一,凌晨6时整:
临时牌照D0014
车内2人
后备箱无异常,放行。
离清兰和铃瑚来换岗还有一刻钟,铃仙把“良好”填进“装备设施情况”的格子,把“一切正常”填进“执勤情况”的大格子。就这样吧,她念叨,结束了。但是她心里却惦记着另一件事,唉,遗书还是没能写出来。
2.热带风味
在亏满第一的后一天组织开展临战动员和遗书更新仪式,是月土防卫机关四防区戍字第二旅这个英雄集体的老传统,也是像铃仙这样的新兵们入伍思想教育活动的一环。
铃仙当然记得,这甚至不算昨天的事。若有若无的细雪里,为了听那个头很大很丑的兔子兵走上台吼15分钟她们站了3个小时。队列里窸窸窣窣的有人在动,就听见呵斥,嘘,旅长在上边,有点眼力见,都把军姿拔出来。她们这才知道了,在上边的是旅长,旅长在上边。
就在昨天,地球的影子今年第一次彻底覆盖月球正面,代替了平时遮盖月都上空的超巨型人造结构“水银天幕”,防止了地上人的窥探。每年这一天都被称为亏满第一。永远洁丽、永远光辉的均质的穹顶被摘下,露出其外魔性深邃的永夜,以及名为地球的被欺骗对象。当然这一切月人们是绝不会喜欢的,它们都甘愿无时无刻吸食水银尘屑以掩盖污秽了,自然更是对黑暗中漂浮的地球不屑一顾。一年亏满十二次,而水银天幕只张开一次,怎么想都是上面的大人物不喜欢的原因,但这些和兔子兵有什么关系呢?
关系大了。
其一,水银天幕剥落的成分会变成碎屑,像雪一样落在所有地方。水银会挥发,有毒,而且会形成看着就恶心炫目的光雾。月人们本来就半死不活,吸食水银自然无所谓,但兔子们长期生活这种环境下可是折寿的。因此军营里,大家对灰尘特别敏感,各种台面,从床架到房顶那都是擦了又擦,力求做到一尘不染。但铃仙看来这些行为不过自我安慰罢了,水银在雪飘落下来之前就挥发完毕了,不可见地氤氲在她们之间,避免吸入是不可能的,能做的只有尽力少吸。因此哪怕最激烈的对抗式体能训练中,兔子兵们都小口小口地喘着气。而这一天,水银天幕张开的这一天,全部五个防区连同月都的空气都会焕然一新,兔子们在这一天能够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的空气。当然,有的兔子憋太久回不到自由的状态,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其二,水银天幕撤掉以后,月都才显露出本色来。那些玉髓质地澄黄的琉璃瓦,阴红的漆柱,朱砂、青金石、金砂、云母、烟墨勾画彩绘的梁枋,以及屋脊吻兽雕塑、花窗上斗拱上柱石屏风上的浮雕,如同洗尽铅华般褪去沉、冷、硬的银白色,让这座被银盐腌过一般的都城重新活过来。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由于这一天水银天幕不再阻隔出入月都,这一天也会组织戍边部队轮休,把铃仙这样的新兵塞进轮休结束的部队里送出去。今年送的就是戍二旅,从第四防区也就是科农——涅拉俄斯走廊——丰富海这一线,换防静海——六湖——普林尼这一线。所谓六湖,就是荣湖、恨湖、幸福湖、泪湖、孤独湖和温柔湖。总之在铃仙看来月面上的名字都可以分成两类,一类从死人名字里来,像是哥白尼环形山和哈德利月溪一类。这类名字占多数,难记,而且无聊。另一类则是各种观念,像荣湖、恨湖,像丰富海、知海、腐沼等等。月人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把整个月面都变成了水银天幕治下,一片绵延万里的墓葬群,压抑、沉重、生冷。
除了今天。
今天可以大口喘气,可以尽情眺望,今天没有水银天幕。今天下岗回来是六点二十,这个点同寝室都出操了,她独自躺在空无一人的床垫上,眯着,等待着屋外似乎永不止息的呼号声也平复下来,才翻了个身摸出枕头底下对折再对折的信笺和她的笔。
纸是空白的,铃仙想着。过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好想吃榴莲啊。于是好想吃榴莲啊,就写在了发下来当遗书的那张纸上,还要收上去,班长说旅长一定会一张一张看的。铃仙不是很在乎。
3.百见不如一闻
兔子们七岁性成熟,八岁当兵。旅长今年军龄十八,干龄十七,干旅长则是第六个年头。头三年他真的一张一张看过新兵们的遗书,后来不看了,主要是出于失望:绝大部分兔子兵都把遗书当思想教育对待,交上来六行字半页纸,三行表忠心表决心,一行落款一行日期,还有一行是,引号,亲爱的妈妈,冒号,尽是些没想过自己会死的小兔子。旅长揉了揉眼睛,这种兵死得最快。
出于一种中年兔子的幽默感,旅长反对搞这类活动,也许旅长希望见识的不是虚伪的算计,而是真诚的情感。但这种芥蒂并不足以支持她下决心改变戍二旅的老传统。后三年干脆自己不读了,本来反正就是旅机关组织的活动,让参谋们弄去就是了。这就是为什么当分管宣传的参谋把铃仙的遗书递给旅长过目时,旅长心中升腾起莫名的触动。
想吃榴莲。旅长立刻问小参谋,这是哪个连哪个班的哪个兵,她为什么想吃榴莲?小参谋根本没上心过这些事,她的心中打的是另一把算盘,自然回答不上来。于是旅长让机关一层一层往下问,电话打到各个连长那儿,一时间整个戍二旅从高层到基层都在忙着搞清楚一件事:谁想吃榴莲?参谋部直属侦察连连长最后顶着巨大的压力打了报告,是自己所在连的新兵,铃仙写的。
铃仙,铃仙,旅长记得这个兵,月土防卫机关直隶军事学院应届毕业生,预言、惑控双学位,将来也是要当干部的。眼见旅长这么上心小参谋也觉得工作好开展了,当即建议,就满足铃仙这个作为遗书的愿望,也作为戍二旅知兵爱兵、保障有力的典型宣传出去。好啊,旅长咬牙切齿地首肯着,心里却一页一页地翻着近年来年轻兔子的伤亡记录,觉得也许包括机关在内的这帮家伙虽然当兵了却没有会死的实感,才是月都的一种常态。月人自己不也这样,这就叫上梁不正下梁歪。
要采购榴莲并输送到四防区,对小参谋来说当然是件难事,可对于因换防开动起来的国家机器来说却只算得上顺手的事,即使榴莲成熟于夏季而如今正值初冬,即使榴莲由于其刺激的气味被上流社会算作污秽的水果,毕竟得到了组织的支持,午饭前,一颗硬纤维质棘刺外壳包裹的象牙黄色柔软甜美果实就这样摆在了铃仙的就餐位上,并将以其统治性的气味向铃仙、向整个食堂的兔子宣告自身的存在。
4.榴莲
在铃仙、兔子兵,以及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知道的地方,有三个机位的摄像头对准了铃仙,另有一名记者扮相的兔子守候在人群后方等待时机进场采访。
亏满第一十二点零五分,远景摄像机位,主人公进场并目击反季节水果榴莲。
亏满第一十二点零六分,近景摄像机位,主人公停止前进并低头,身躯不自然抖动。
亏满第一十二点零八分,近景摄像机位,主人公抖动结束。
亏满第一十二点十分,特写摄像机位,主人公双手捧起榴莲旋转,尝试徒手打开榴莲。
亏满第一十二点十三分,特写摄像机位,主人公将榴莲磕向桌子,尝试打开榴莲。
亏满第一十二点十四分,近景摄像机位,记者准备进场。
亏满第一十二点十四分,远景摄像机位,主人公提起榴莲夺门而出。
5.榴莲及其神话
偏偏是这一天。你真傻,铃仙,真的。如果不想永远过这种行伍生活的话,如果没思考自己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掉的话,为什么要考军校呢?逼着自己读完三年,过了那么多的难关,体能、专业、战术……你说不逼自己就无法生存下去,但逼到最后,不还是来了戍二旅,防区压力最大的单位,还明天就换防到一线去了,当初为什么不退学呢?你在学校里天天听的那些烈士事迹,都来自戍二旅,其中一大半又来自你所在的侦察连,你也想变成大家口中的一个名字吗?像个小丑一样抱着榴莲,寝室也不敢回,躲在主席台后面的工具间里,你不想承认的不就是你打不开它?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它是生的。它的壳青黄相接,里面肯定富含水分,比防弹衣还要韧。在食堂里,你用它砸桌子也打不开,反而扎到手了,刺扎过的皮肤立马红肿起来,它的刺拒绝着一切,这就说明它是生的。熟榴莲自己就是裂成瓣儿的,不需要掰——真相就是她们没有考虑你怎么吃它,她们只在意到榴莲这一层,就停止啦,你也不过是这个榴莲的附属品,我可是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和那些名字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宣传用品,所谓的价值如果不能自己去创造不就只剩利用价值了么?那么你的创造力到哪里去了?被学校里的那些屠夫课程转化成杀人的创造力了么?你早该想到的呀,如今这就是你的一身本领,你的价值所在了呀,如何保存自己,并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自己都没有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自觉,就练就了这身本领,难道不值得嘲笑吗?但其实,不是想死才是正常的么?你当初报考军校的那股冲动劲儿不就是想找个挑不出毛病的借口寻死么?想冲到战场上去,随便怎么样死掉,怎么如今真的来到戍二旅又反悔了呢?可能看到榴莲的时候真的挺受触动的吧,虽然很快反应过来是演戏,但那一刻,就在第一眼,一下子想起自己写完就抛在脑后的遗书的那一刻,真的眼泪止不住要流下来了。突然感觉还有人是在乎你的,多奇怪呀,明明知道这是假的,心里却止不住地发暖。所以铃仙,没准你只是太寂寞了,你只是需要谁关怀你、爱你,我不好说。不过,为什么是榴莲呢?为什么是这个臭烘烘黏糊糊硬邦邦的玩意呢?不知道,毕竟你也没想过真能吃上榴莲不是?你也没想过的。时候不早了,快集合了,就把榴莲找个地方藏起来,放到它熟,下次再吃吧。
6.尾声
集合点名以后铃仙被单独留下训了一顿,关禁闭,两天以后在全连面前做检查,理由是单溜和不认真对待思想教育活动。她挨训的时候水银天幕正渐渐合上,将梦般湛蓝的一弧遮住。意料之中的事,铃仙想,战士有战士的告别,你永远不会倒下。
两天后铃仙再次单溜回主席台后面的工具房,意料之外的,原本藏榴莲的那个柜子角落已经空无一物了,成熟的榴莲被不知道什么人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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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子百
备注:评论随意
闷厚的门帘内正传来剁肉的响声,一砸一砸下块块骨头摔进大盆,声音听着发沉,切肉的力道可实打实的发狠。帘子外吃饭的两三小伙都听得一清二楚。
叮叮叮!
小伙饭桌上的手机传出消息,其中的小赵毫不犹豫的撇下手里的猪蹄,抹了一把浸满肉汤的手,急忙点开手机,他生怕错过什么重要的消息。同桌的其他人也纷纷不约而同看向工作手机。可通告栏上显示的是总群的全体消息,便立马放宽了心。
不过这则消息让小赵没了吃猪蹄的兴致,语气中带着无奈:“又是他们队的,又得熬个通宵。”
坐于小赵身旁的小褚划拉了几下手机后,撇了撇嘴跟着附和:“小王真够倒霉的,这才实习几天把人当活牛马用。”
小褚抬头,手指着头顶上方那面店内的硕大的电子钟表,表盘上印有的鲜红数字慢悠悠的归零,紧接发出急促的响铃声后,他们才意识到现在已经跨进了夜晚十点整。
“得亏这小子是坐办公室的。”
小陈见状也加入了话题说罢在这座小店内乱看乱晃,他踩着拖得油亮的地板砖,眼神不自觉的落在店内唯一的那扇小窗上,窗上蒙着一层被油烟熏得漆黑的的纱窗,楼下闪着两色的灯光毫不费劲的穿进窗内。他们哥几个天天见这几色颜色比见亲妈还频繁,想到刚才群里的消息,小陈立马脱口而出:“喏,你们看。这黑灯瞎火的指挥搜证,那个姓林的可真不是个人。”
小陈能轻而易举的辨认出几盏模糊不清的警戒灯下就有几辆警车,同时楼下的那群人迅速布好了灯光。如此高效的行动效率令他感到汗颜。
小赵这下来了兴致,“哎你们不知道,他可是五年里四年有表彰的人,纯工作变态。”他点开手机看着群内频繁更新的消息,小赵复述着:“姓林的说凶手短时间内极有可能还会出现,要加强警——”
小赵没说完被小褚捂住了嘴巴,“大哥,你说什么呢。”小褚左右查看后立刻压低声嗓,“我们现在算是工作时间,不能在公共场合大声的讨论,纪律吃狗子里了吗?”
“哎呀没事,这家店我从小吃到大。”小陈出来解围,他笑道:“这老板什么人我能不知道吗,是吧李叔!”
小陈冲着门帘内喊,短短几秒却没有李叔的回应,取而代之的仍然是那阵机械且重复之中又沉又响亮的挥刀声。
“李叔?” 小陈感到狐疑正要上前,却不知小赵跟在他的屁股边上正凑在窗前试图打开纱窗,没成想小赵只是稍微一握窗户把,整扇窗户连带着纱窗摇晃吱呀作响。“赶紧关上关上,这可不是我们弄坏的。”吓得小褚前来做掩护,手忙脚乱下跟着小赵一起关紧窗户。
冷静过后,小褚才觉察这扇窗户的怪异之处,用胶水跟纸浆固定不怕被风吹就倒?
而小陈面前那张门帘倒是被刚才窗外的风轻轻掀起了一角,门帘内他只瞥见屋内昏黄又沉暗,这样的漆黑氛围驱使着他再进一步,不知道是脑子发昏,还是强烈的好奇心作祟,小陈他想也没多想的不假思索抓起门帘正走了进去。
帘子常年没有更换过留有后厨带有的厚重油垢,帘子边被常年的抓握下变得发硬又发粘,整块帘后烙着生熟肉与血腥味,甚至是调料混浊的奇特味道。这个味道让几乎很少进厨房的小陈感到异常的不适,他的胃正在不断的翻江倒海,不过拜这段时间天天跟着江队打交道所赐,比起后厨的这个味,更习惯反胃的感觉。
小陈蹑手蹑脚的进入后厨,古怪的气氛下迫使他放慢了脚步。他面前的烹饪台上摆放着比脸盆大的一锅卤肉,锅内不断翻腾着热气,大块的肉正在咕噜咕噜冒泡。
不过,李叔怎么不在这里?
小陈迅速巡视四周,发现后厨比想象中的要窄太多,如果他叫帘外的俩人进来,恐怕会没几步落脚的地方。他盯着锅看了半天,大只的肉块在褐色的汤底中辨不清肉质,老实说这堂课他上时并不认真,就是把眼睛看穿了也不知道猪牛肉的肉质有什么不同。
小陈索性转移视线,小陈一个不留神,转身的刹那脑袋跟后厨铁柜内放置的锅盖来了一个面对面的亲密相撞,好在他身手动作敏锐,锅盖被叮叮当当地甩地上前,就被这位明日的动作之星稳稳的接住,悄悄的放回了远处。
小陈盯着铁柜内的那堵常年熏得黝黑的窄墙,声音从那而起,他顺着铁柜方向走去。受过专业训练的他脚步声音并没有很大,可近在咫尺的剁肉声却不合时宜的停顿了下来。
铁柜的尽头的是一块光秃秃的、仅一人宽的墙面。这块墙面乍一看同后厨的风格大同小异,可细看不难发觉,眼前这支被污垢糊得死死的门把手,实在是惹人显眼。
“哎,小陈去哪了?”门帘外的二人这下才反应过来有人不在,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的情况下,小赵的手机还被工作消息连番轰炸着,小赵盯紧一条条群内信息无力的阅读着:“尸体的细节已经初步摸查清楚了,老江还发话要求去姓林的那里开集体大会,,,”
“刚才我看见他进后厨了。”小褚叹口气,因为这一个两个孙子都不让他省心净添堵,无奈之下他冲着门帘后大喊,
“傻愣着干啥呢该集合了,你记得跟老板说一下做份卤肉饭打包带走给小王尝尝。”小陈听到帘子外声响的同时,那扇门悄然打开,出来的人便是李叔,而小陈还算机灵,趁李叔正要抬眼之时他后撤几步,小陈换成笑脸立马顺着话茬。
“李叔,我我来等卤肉饭。”
李叔听罢,表情眨眼间有了变化,思忖着关紧门。接着转身脱掉手中带血的手套,宽大的背影遮挡之下小陈全然看不见对方手中的动作,不出一会李叔拎着外卖盒递给小陈,笑容与之前并无差别,李叔笑道:“有空再来啊。”
临走前小褚道:叔你那边的窗户该找人修修了,这么高的楼也不安全。”
李叔点着头,眼角弯弯送他们三人走去。小陈之后脑子有些发懵,怎么跟他们回来的都不知道。等回过神来,那份卤肉饭已经摆在了小王面前。
小王迫不及待拆开包装盒,因为忙碌一天的他现在饿的能生吞一头牛。肉的香气简直令人无法自拔,小王没忍住拌着肉汁吃了一口。两口刚下肚,他们口中“臭名昭著”的姓林的正在靠近。
小陈三人先是一惊闭嘴不言,后是小王加紧了吃饭的步伐,兴许是他吃的太快,一口突如其来的异物差点把他呛到。小王连忙将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他打眼一看,是一块比豆大的骨头。
“卤肉饭里为什么会有骨头?”小王夹起仔细打量。
林队在一旁观察,这小小的东西像极了,,他想到了什么,眉头猛然紧锁,他道:“先不要再吃了。”二话不说端起小王的饭盒和筷子离开了这里,让小王摸不到头脑。而小陈有些坐立难安,他左顾右盼后犹豫靠近林队,随后艰难说出他心中的答案:
“林队,我或许知道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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