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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咲
正文:
小麦色皮肤的青年身手矫健,在树干间跳跃移动。他转动视角挑选着看上去承重不错的树干,从一棵树到另一棵树,动作行云流水,这大大加快了他穿越这片树林的速度。
当看到目的地的木屋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他选择了一根位于前上方的粗壮树枝,脚下用力一跃,伸展手臂,手就扣到了那根树枝上。他由此借力向前一荡一跃,在空中画过一道漂亮的曲线,稳稳当当地落到地面上,露出比太阳更爽朗的笑容,向前方早已等候着他的年轻姑娘问好。
“好久不见,美丽的春花小姐,您的邮件到了。”他不知从哪里取出了一束鲜花,递到年轻姑娘的面前,“请查收,这是您的邮件,春天的时光。”
头戴一顶棕色圆顶毛毡帽,扎着一条长长的麻花辫,穿着朴素的印花裙子和棉衣的少女也绽开了甜美的笑。她收下鲜花,惊喜地看着还带着露珠的花瓣,闭眼享受了一番鲜花的清香,抬起头来向青年道谢:“谢谢!您每年都是那么准时呢,信使先生。”
“按时送达邮件,是我的本职工作。能给您带来笑容,这是我的荣幸。”
-
春花小姐第一次见到这位信使先生是大约十年前。那时候的信使先生也和现在一样,穿过树林,给她送来一束鲜花,告诉她,这是给她的邮件,邮件的内容是“春天的时光”。
从有记忆以来就生活在雪原上的春花小姐不太知道春天是什么样子,但是她很喜欢信使先生给她邮递来的那一束鲜花。信使先生送来的花特别新鲜,翠绿的茎秆伸展着,柔软的花瓣上还沾着清澈晶莹的露水,是这片白茫茫的雪原上绝对看不到的、充满生命力的鲜艳色彩。看在春花小姐的眼里,那简直就是奇迹般的色彩。
“请问,寄件人是谁呢?”
“是您的祖父,美丽的春花小姐。我在五年前接下了这一单生意,从今年开始,只要您还生活在这片雪原上,我就会每年为您邮递来一份春日的时光。”
信使先生自称是时光信使,邮递的物品都是不同的“时光”。从事时光信使这一工作的,都是信使先生的同族,他们长得和人类别无二致,但却不算是人类。时光信使甚至能够穿越时间送达邮件。
“如果按照人类对于时间流逝的理解,那我们这一族的寿命,确实很长很长。”信使先生说。
根据信使先生的转述,春花小姐出生的时候,这片大地还是有分明的四季的。春花小姐出生在百花盛开的春天,她自一出生就对鲜花充满了兴趣,于是她的祖父才为她取名“春花”。可惜在春花小姐两岁那年的冬天,毫无预警的气候变化袭来,整片大陆都沉入了永无止境的寒冬。春花小姐的祖父是一位博学的老人,他找到了时光信使,向他订下了这份长久的订单,希望时光信使每年能为春花小姐送来一束春天的时光。不过很可惜的是,在这份订单开始邮递前,春花小姐的祖父就已经去世了。
“谢谢您,爷爷。”春花小姐抱着手上的鲜花,抬头对着天空轻语。
-
时光信使大多时候都是承接一些一次性的订单,比如送向过去或是未来的人的信件,比如一些古老的信物。他们穿梭在时光的狭缝间,只有偶尔休假的时候才会回到自己原本所在的时代。像春花小姐这样的长期订单,在信使先生的工作经历里也不多见。于是虽然一年也只见到一次,信使先生却理所当然地和春花小姐熟络起来。
当然,这也托了春花小姐热情好客的福。当她发现信使先生每年总是在非常准确的时间送达邮件开始,就会算准时间,在信使先生到来前准备一些美味的食物,好来款待这位为她邮递来春日美好时光的好心信使。
每当信使先生以“我已经收过这一单生意的报酬了,不可再收”拒绝春花小姐的时候,春花小姐就会皱起细细的眉毛,苦着脸向信使先生抱怨:“可我也没有别的亲人了,您看,我一个人,要怎么吃下去特意做的这么多东西?”
信使先生就没法拒绝了。
-
春花小姐第一次看见信使先生满身的伤痕,是在两年前。
信使先生一如往常给她递来鲜花的时候,她隐约从信使先生袖口下的手腕上,看到了许多条细细的伤痕。
“信使先生,您受伤了吗?”春花小姐指着信使先生的袖口问。
信使先生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似的缩了缩手,让棉衣的袖口盖住那几道伤痕,向春花小姐笑道:“是伤,不过不是受伤了。没事的,不用在意。”
“我可以……看看你的伤吗?”春花小姐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请求,不自觉地,细细的眉毛又皱了起来。
信使先生对于春花小姐这样的表情最是没有办法,苦笑着同意了她的请求。
春花小姐屋子里的壁炉总是烤着火,把整个小屋子都烤得温馨又暖和。信使先生不着痕迹地后退一步,与春花小姐稍微拉开距离,脱下他为了穿越雪原而穿的厚外套。
信使先生的厚外套下边仅着一件紧身背心,没有多余的衣物。随着他脱下外套的动作,满是伤痕的两条手臂就露了出来。
“哎呀!”春花小姐惊呼出声。她只是以为信使先生受了伤,想瞒着她,却没有想见到一副如此触目惊心的光景。
那躯体上遍布着或深或浅、或新或旧的伤痕,仅她目所能见,就何止是数百道。甚至还有伤痕从信使先生所穿的背心底下延伸出来,可以想见,那被衣服布料覆盖住的地方是如何模样。那些伤痕交错斑驳,刻在皮肤上仿佛形成了一种古老又神秘的纹理。
春花小姐缓缓抬手伸向前方,似是想要轻轻触碰那些密密麻麻的伤痕,却在半空悬住,不敢去碰。一股浓烈的负罪感席卷了上来,她开始反省自己的请求是否太过任性和冒犯。
“对不起,信使先生。我不该提这么过分的要求。”春花小姐自责地低下头。
“哎,哎!不是,没事的。”信使先生慌张起来,他穿回外套,手足无措地安慰春花小姐,“看着恐怖而已,你别露出那么难过的表情啊。”
“信使先生,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伤……你疼吗?”
“春花小姐,你见过树桩上的年轮吗?”
信使先生微笑起来,就像透过窗玻璃照进屋子里的暖阳一样温暖。
-
“那么信使先生,请带上这些新鲜烤好的面包吧。明年见!”
春花小姐笑着把面包提篮递到信使先生的手里,向信使先生道别。
“谢谢您,美丽的春花小姐。那么就明年再见了。”
信使先生也已经不再推拒春花小姐的好意,收下了面包。
春花小姐看着信使先生远行的背影,唱起信使先生教给她的老调,当作是为信使先生送行。
一年过去,想必树木上的年轮又增加了一轮,就和信使先生身上又会新增加几道伤一样。
“每过一段时间,我们的身上,就会自然地形成伤痕。不过只有最新出现的几道伤痕会疼而已,淡了的,就不会疼了。”
那个时候,信使先生是这样告诉春花小姐的。他的眼神真挚,一点都没有说谎或者安慰的意思。
“时光信使可以穿越时间。对我们而言,时间的流逝不依托于天地昼夜,而仅发生在自己。这些伤痕的刻印,是时光信使的荣耀和勋章,也是警醒。”
“时刻疼痛的伤痕,提醒着拥有漫长生命、可以自由穿梭于过去和未来的时光信使,时间流逝不止。”
“我们把投递的邮件称作时光,试图借此连接过去和未来。但我们也清楚,没有任何逝去的时光可以被人为留下。”
那是春花小姐第一次看见信使先生露出这种遥望着远方的眼神,她忽然感受到信使先生已经走过的时间是多么漫长。
也正是那时候,信使先生唱了那一首时光信使一族的老调给春花小姐听,并且在春花小姐的请求下教会了她。
春花小姐一直把信使先生告诉她的、这首老调的含义记在心里:
“我们何以铭记时光,我们何以珍藏时光?
我们何以书写时光,我们何以记录时光?
逝去的时光早已远去,我们只得在记忆的碎片里窥视。
时光不在指尖,时光是刻满全身的伤痕。”
—End—
备注:这回不仅是个无聊的故事,可能还是个看不懂的故事。寻思了半天不知道怎么改,弃疗了。
评论Mode:笑语/求知
+展开
其实刚看开头的时候我还是挺想嗑这对的,春日的时光这个寓意真的好浪漫。如果不是后面忽然转沉重寓意的话,大约就是浅间风格了。
不过毕竟是雪咲,我猜测是不是写到后面才忽然决定要升华一下主题,以至于文章的结构上稍微有些不平衡,看的时候还没有做好准备要接受那种深沉道理的时候就扑面而来了,我个人的建议是如果决定好主题的话,在前面适时地铺垫一下,年轮和伤痕的对应也大概讲的清楚伤痕的意义。
“时光信使可以穿越时间。对我们而言,时间的流逝不依托于天地昼夜,而仅发生在自己。这些伤痕的刻印,是时光信使的荣耀和勋章,也是警醒。”
“时刻疼痛的伤痕,提醒着拥有漫长生命、可以自由穿梭于过去和未来的时光信使,时间流逝不止。”
这段道理其实挺重的,文章中最好增加一些剧情来将这种沉重落实下来,比如描写一些生命逝去了,但是看似会被时间遗忘,但是实际上被时光信使记录在了身上这样的小故事,落实这些道理。
整体非常轻松平淡,其实字里行间已经隐隐有了一丝丝的沉重意味,但可能还不能做到收放自如,所以只是不经意间留下的痕迹,使得最后想要自主地用力去留下一点什么的时候,就显得突兀了一些
以修改的角度来讲的话,不妨把视角稍稍从信使的身上移开,在收信之余看看春花姑娘所遇到的事,她的生活中是否也存在着某些刻在时光中的斑纹,她或许当时还不了解这些斑纹的意思,但是当最后这一切解释开来的时候,她再去看自己生活里的东西,就发现时光在自己和自己的生活里,其实也留下了相似的痕迹
于是更进一步的,从前或许觉得信使与自己是不一样的人,虽然亲近,但好像也还是有一些隔阂
就在她理解了时光的时候,她与信使的隔阂似乎也就打破了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从我的角度来看的话,这样修改一下或许效果会好上一些
作者:爱斯人
原创伪日系BL文 cp:男性路人角色A&裕
幼虫想变化为蝶,振翅飞翔,必须要破茧而出。可破茧而出,必定伴随着痛苦。不经历破茧痛苦的幼虫,无法飞翔,甚至,无法张开它的翅膀。每一只蝴蝶,翅膀上都带着滴滴鲜血。
我是A,年龄是17岁,高中二年级。今天,我第一天踏入转学高中大门。我们学校在县内是一所名门男子高中,以学生学习成绩优秀而出名。
新来乍到的我,可以适应这里的生活吗?
心跳加速的我拉开了班级的门。突然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女生。她坐在窗边,绑着马尾辫,窗外的微风拂过,吹起她的发丝。暖阳温柔地照到她的脸上、她的睫毛上、她嘴唇上。窗外绿色的树木仿佛在闪闪发光。
那一刻,我屏住了呼吸。我觉得她是一副画。而我的踏入会弄脏她的颜色。
“你好,”她微笑着开口了:“你是新来的转校生吗,我是这个班上的裕?”
我被吓到了,很明显地,这是男孩子的声音。
我发现我差点忘记了一件事:这是男校。
那一刻,内心深处涌起恶心的感觉,从头到脚地。所以,这家伙其实是女装癖吗?在男校穿女装,真的很奇怪。话说,有女装癖的话就去读男女共校的那种高中啊,读什么男子高中啊!
这些话我没有说出口,但是默默决定远离这个怪咖。作为普普通通的人,混进普普通通的人群里就可以了,在人群中突出的家伙,除非你很优秀,否则就会成为被排挤的对象。我只是一个刚刚进学校的新生,不想被排斥。让我度过普普通通、平凡的高中岁月吧,跟大家一样就好。
于是我随便应付了他的提问。
几分钟过去了,几个同学有说有笑地走进来了,好像在聊着篮球社的话题。过了一会儿,又走进来了几个同学。他们都不理睬裕。裕则自己在座位上涂指甲油。这验证了我认为他会被排挤的猜想。女生制服的红色短裙在青灰色的男生制服裤子中,是如此扎眼。还好,没有和这个家伙谈熟。我才不想成为一个拯救者。
我成为了,一个在穿着一样颜色校服的同学中,一个不起眼的存在。
时光慢慢流动着,我发现裕总是独来独往的,或者说本就应该这样。他吃饭、回家都是一个人走。他的便当也像女孩子一样精致。下课时会拿着镜子化妆。他好像没有朋友。
四月的时光在课本和书桌、粉笔和黑板中流逝,像花瓣一样飘在空中,不一会儿就随风飘散了。
五月的某天,在中午吃便当的时间里听到了一件事情。
“裕那个家伙和校长在交往哦。”
“真的假的?以他们的年纪差都可以做父女了吧哈哈哈!”
“好恶心,话说校长年纪这么大了,那里还行吗?”
“校长也是一个怪人,会和这种人在一起。”
“怪人和怪人,那不是挺般配的吗,真是好好笑。”
这些流言如果是真的。那他真是活该被排挤,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会去和校长谈恋爱吗?估计是没有人愿意理他吧。我心想。
校长是一个头秃了的中年男子,长得像干瘪的树枝一样丑陋,而且身上有一股怪味。
他们的事情,变成了别人嚼了无数次的口香糖,沾满了口水,染上了污渍,粘在了墙上,令人厌恶。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会去找一个可爱温柔的女生吧。既然恋爱是宝贵的,就让它保持珍贵的。和丑如猪的人恋爱,蠢人会做的事情。
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呢?为什么就不能一样呢。
父母从小教育我们:和别人一样就好。
因为,人类是一个群体,所以人类才如此强大,比任何生物都强大。什么样的人就该做什么样的事情,这样社会的齿轮才会运转。至于,
少数的奇形怪状的零件,应该被遗弃和放置。
春风拂过,绣球花谢了,六月到了。
期中考试快要来临了,我依旧努力地复习,虽然很痛苦。晚上学习得很晚,甚至到了白天,灯也是亮着的。
第二天,我睡眼惺忪地去上学,然后看到了裕。他的手臂受伤了,是淤青,很明显,因为夏季的女生校服是短袖,所以我看得很清楚。
但是我没有理睬她。是现任的恋人弄的伤口吗?那确实是活该呢,谁让他找怪人校长谈恋爱呢。话说这个家伙,成绩不怎么样吧。估计每天晚上都和那个猪头校长在一起吧,难怪没有时间学习呢。
我冷淡地等着一天结束。什么都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这一天过完。
渐渐地,我发现了他手上的伤口越来越大,痕迹也是越来越狰狞。
最后,他甚至就不在出现在学校里。
他的座位永远是空的。
某一天,在看新闻的时候,看到记者说有人自杀了。有人从一座高楼跳了下来,是一个休学的高中生。
我猛然想到,可能会是他。
但是我,没有时间去想了。因为我要过完我的普普通通一天。
他的事情成为了恶心话题的中心。照片也被传来传去。因为他社交账号被挖了出来。
最后,想要飞翔的幼虫,没有翅膀就飞了出去,粉身碎骨。
而我们依旧在茧中。
评论要求:笑语
+展开作者:源源汪
我的苹果手表自杀了。
就在我把它安安全全地放在床头柜上的时候自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洗完澡回来它就已经在地上了,从外屏的边角开始碎裂,一直蔓延到整个屏幕。每一道细纹都像是蜘蛛网一样细密,从表面一直延生到内里,如同一幅白骨附在了它的显示屏上,看着让人觉得又心痛又恐怖。
第二天,我将破碎的它交给了第三方维修的机构。师傅说,这手表碎得太彻底了,外屏碎得很深,内屏也一起伤到了。能够提供的选择就那么几个,要么还是送回苹果专门店交1800换个新的,要么就他来修,不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把外屏轻轻剥离,换一个新的,但是接触永远也不会有那么好了。师傅叹了口气继续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在剥离外屏的时候,内屏也一起被损坏了,这个手表就直接报废了。
我震惊,天呐,这个手表怎么这么脆?为什么我可以这么惨?
这个手表我买来一个月都还没有到呢。
我花了大价钱将它买回家,一个月都还没有用满,它居然就自杀了,太让人生气了。老实说,本来我是有机会选择性价比更加好的手表,但是还是屈服于它的外貌,谁让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呢?况且一个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就是要让大家都看见的,不好看我要它干什么呢?
当然了,我承认它的功能很不错,确实也值这么多价,但是同样功能的别的牌子功能不也差不多吗?人家价格便宜了不止一倍,虽然难看了一点,功能也不那么流畅,但是胜在续航强啊。老老实实地工作可以持续一周,也不需要管它,多么任劳任怨啊,哪像苹果这个手表又贵又那么娇贵?
买来回家就是来服务我的,怎么反而还是我伺候上它了呢?
唉,你们说说,伺候也就罢了,它居然还给我自杀。
我买回来也知道它娇贵,所以官网上说什么可以下水啊,不怕冲击啊,我都不信。又是买保护屏,又是买保护壳的。而且坚持不带它下水,洗澡也不带着它,稍微危险点的活动都不带着它去,就生怕它一时想不开坏了。这不都是为了它好?为它着想吗?
所以晚上洗澡就把它放在了床头,谁想到回来它就自杀了呢?
我对它那么好,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不开。我难道还没有做到一个主人该做的事情吗?
于是我开始和维修师傅开始讨价还价。
五百多的维修价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三百最多了,而且要保证给我修好了。我看就是外屏碎得厉害了一点,但是这种摔碎的手表多得是,怎么到我这里就修不好了?是不是师傅你想要讹我的钱?我跟你说,我是不会那么简单就上当的,我又不傻。
师傅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继续耐心地和我解释着这个手表的问题。确实是很难调整到买时的状态了,而且确实不好维修。你看起来只是外屏碎了,但是实际上你看边角最深的地方,实际上外屏的碎片已经扎进了内屏里,就算来修也不一定能修好。这个破坏是一个既定事实。
我还是不信,这个苹果手表官网上说得那么好,防水防摔,怎么可能就是从柜子上掉到了地上就碎得这么不可修复了呢?要么就是师傅你想骗我钱,要么就是苹果骗人。
师傅叹了口气,将手表递还给我说,要是不信也没有办法,在他手里确实没办法修成原来的样子了。
他甚至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我接过手表,正好对上他的眼神,那可真是气死我了。不过就是一个维修师傅,怎么一点服务精神都没有?被我识破想讹我的套路后,居然还敢给我这样的眼神,是不是看不起我?果然无奸不商。
我揣着我的手表离开了第三方维修店,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来来回回地踱着步,想着师傅的话。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交给师傅去维修,毕竟都说了很有可能直接报废。我花了那么大的价钱买的东西,不到一个月就报废了,我可不乐意。
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走进了苹果专门店。
一千八就一千八吧,毕竟还是换了个新的。我这么想着,毫不留恋地把破碎的手表交到了苹果店员手里。
不一会儿,店员拿出来了一个包装崭新的手表,交给了我。
我喜滋滋地点了点头。
走出门,看着手里的手表,心里想道。
原价加上这换新的价格,可真是太贵了。这块手表可真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但是怎么看怎么是个赔钱货。毕竟是换来了,谁知道是不是别人用剩下的东西?麻烦的电子产品,这次它可一定要争气。
绝对不许再自杀了。
-fin-
备注:
1. 文里的手表确实意有所指。
2. 笑语/求知
+展开
作者:源源汪
每一天,今天的我必须杀死昨天的我,我的人生就是这样来的。
从我记事起就每天都经历着这样的事情,每天睡醒就会看到今天的我躺在床上,于是昨天的我就知道自己到了该去死的时候了。每一个我都只能活一天,但是“我”却这样过了二十多年。当然也曾经有过昨天的我不愿意去死,而反杀了今天的我的事情,活了几周,但是没有人能防一辈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每一个今天诞生的我都是带着杀气的,而活着的昨天的我就渐渐被磨平了棱角,最终还是被今天的我杀死了。
后来,昨天的我都认命了,知道这是最后活着的一天,就会乖乖呆在家里享受,看一看自己想看的电视剧,或者一本自己很久没有读过的书,反正在今天,都是今天的我去上班工作和交际,没有人会打扰昨天的我。等到今天的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的时候,昨天的我会开开心心地把今天看的东西都告诉今天的我,然后平平静静地去赴死。
“死不疼吗?”突然有一天,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今天的我把手放在昨天的我的脖颈上问道,“为什么你还能这么平静呢?”
昨天的我笑了:“都是这么过来的,到了明天你就懂了。”
这好像是什么显而易见的事情似的。
今天的我一点点收紧手里的空间,扼住昨天的我的喉咙,然后看着昨天的我渐渐因为窒息而涨红了脸,表情也从平静变为惊恐,但并没有过多的挣扎,最后即便想挣扎也没有力气挣扎了。
“明天就会懂了吗?”今天的我看着还留有昨天的我体温的双手,喃喃道。
今天的我将昨天的我的尸体摆放在床的另一侧,然后换上睡衣躺在了她的身边——都是自己,就算变成了尸体,好像也没什么恐怖的——况且明天醒来看见的就会是活着的我了。
不论怎样,所有问题到明天也都会烟消云散了。这瞬间我似乎有点明白昨天的我为什么对待死亡那么平静了。
睁开眼睛,我看到身边昨天的我的尸体消失了。今天的我正在厨房准备今天的早饭——她们永远这么精力充沛。
我挠着后脑勺,连头发也没梳就走了出去。
今天的我正在吃做好的早饭:鸡蛋火腿三明治。
我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哦,快要到出门的时间了,怪不得做得那么简单。
“诶,昨天的我,”今天的我一边嚼着三明治,一边迅速地往我的背包里胡乱塞着东西,“冰箱里快没有吃的了,待会儿你去买点儿呗?”
“可是手机在你那里啊,我又没有第二部手机?”我有点不满意,昨天我也看到冰箱有点空了,但是也并没有麻烦昨天的我出去购物。共用所有东西让很多事情都变得很麻烦。
“用现金去菜市场就好了嘛,真的只剩下两个鸡蛋了,拜托啦。”
今天的我对自己远不如对外头的人那么客气。
不过也是理所当然的,都是“自己”。
我叹了口气:“……好吧。”
“谢啦,钱你知道在哪里的。我先去上班啦!”今天的我掏出了手机看了眼时间,赶紧抓着包飞奔出了家门。
我抬头看着餐厅的时钟:这个时候出门肯定要堵车,今天的我估计要迟到了。我心中为她双手合十祈祷路上不要堵车,然后默默地坐在了餐桌旁,稍微有点无所适从。
虽然我是昨天刚刚出现的,但是脑子里的记忆却是二十多年的。
真是好久没有这么空闲的日子了……
上一次这么悠闲好像还是大学快要毕业的那会儿吧?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
尽管距离现在才几年的时间,却觉得过了好几十年这么久了似的。就算每天都会杀死昨天的我,疲惫感却似乎一点都没有减少。
于是我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餐桌边,什么也没做地发了一个小时的呆。
我看着面前的桌布,好像是两年前买的?在网上看见了这个图案,很简单,但是配色看着特别舒服,质量看起来评价也还行,没看到什么差评,就下手购买了。买回家之后也没觉得有多好用,配色也越看越习惯,渐渐也就习惯性地无视了。有多久没注意到它了呢?
餐桌上摆着今天的我放三明治的浅蓝色餐盘。这就更没什么特别的了,去宜家凑热闹的时候随手放在篮子里带回家的。主要是因为便宜,而且那一阵子特别喜欢纯色系的东西,看上去简洁干净。这个餐盘用着倒是很顺手,盘子大,做一人份的食物一盘就能装得下。只是七个月前备考证书,一边看手机一边拿盘子的时候没拿稳,在桌沿上磕掉了一小块,有些可惜。
屋子里到处都是我随手放着的衣服和杂物,就算每天都有昨天的我呆在家里,但是没有一次想着要收拾的——反正晚上就要死在今天的我的手里,那就是她的活啦,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这么想着也有个好久了,果真每天的我都是懒癌晚期。
想到这里,我有些想笑。脚在晃悠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小不锈钢碗,发出了清脆的叮当声。
——那是我三年前捡回家的猫的饭碗。
我捡回家的时候给这家伙喂了吃的,把一身的脏毛都给洗过了,还带着打了疫苗和各种预防针,顺带自己也打了一针,还买了一大堆吃的用的东西。又叮嘱下一天的我要怎样照顾它,宠物医院又怎么说,每次杀死过去的我时千万不要让它看见。但是这家伙可能还是从哪里察觉了每天的我都有些许的不一样,每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但是就是养也养不熟,动不动冲上来就是一狠狠一口咬上来,最后只能送去动物收容所。志愿者姑娘安慰我说,可能是因为流浪猫领土意识太强了,总把你当作敌人,不是你的问题。但是总觉得是它察觉到现在的我并不是当时把它捡回来的我了。
猫咪虽然智商不高,但是总是挺敏感的。是吗?
屋子里一样样东西我都记得,甚至还记得当时买它们时候的心情,触摸到它们时的手感,尽管我是昨天才诞生的,可是这些都那么真实地存在在我的脑海里。
昨天的我在家里的时候,也产生了和我一样的困惑吗?
“到了明天你就懂了。”昨天,不,前天的我说的话反反复复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可是就算是到达了“明天”,又这么来回地想着这句话许多遍,我却仍旧觉得自己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我该懂什么呢?
我看了一眼时间,快到中午了。想着街上的人应该不会有那么多了,我从抽屉里的小夹包里翻出几张纸币揣在裤子兜里,又抓了个塑料袋就出门了。
菜市场就在门口八百米左右的地方,特别近。不过每次都是开早市,我早上起不来,晚上又回来得晚,所以很少能有机会去这里买菜。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正好是早上大爷大妈们抢过一波菜之后的时间。人三三两两的,并不拥挤,菜摊老板和老板娘们都不太起劲,倒是旁边的早餐小吃店很是红火。
“来一块饼,咸的,要热的啊。”
这家饼店是我最喜欢的。开了好多年了,口味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又酥又软,咬一口就掉渣,油乎乎的芝麻落得到处都是,满口都是咸咸葱香味,别提有多满足了。
我手里拿着热乎乎的饼,心里似乎也高兴了起来,开始在菜市场里散步,顺便带几样东西回去。
“喔唷,小囡啊。”我抬头一看,是隔壁栋的一个阿姨。叫什么我不记得了,也没见过几次面,但是这个阿姨人热情得很,每次见我都一口一个小囡叫,就是嘴有点儿碎,经常碰到了就要八卦周围邻居和小区工作人员的事情给我听。
“阿姨好。”我恭恭敬敬地向长辈打招呼。
“唷,不要这么客气的呀。今天怎么没上班啊?”
“哦,有点不舒服,请假了。”
“阿要紧啊?不舒服么就在家里休息了呀,不要出来乱跑叻。”
“谢谢阿姨。我还好,已经躺了好几个小时了,觉得好多了,想吃点菜。”
“吃菜啊,是要吃菜的,生病了要补充维生素的。”阿姨从自己的袋子里掏出来两根那么粗还沾着水珠的胡萝卜,“这个给你,回去用胡萝卜炒点蔬菜吃。我昨天看到微信上的文章,对身体好的。你们年纪小不要不当回事情哦!少熬夜。”
“不用了阿姨,我自己可以买的。”
“不要跟阿姨客气了呀,拿着拿着。”阿姨假装气呼呼地把胡萝卜塞到了我的塑料袋里去了。
“……那就谢谢阿姨了。”
“客气什么呀,我跟你讲哦,你去哪家买菜,菜新鲜一点。这家不要买,不好……”阿姨一把拉过我的手,就开始给我介绍菜市场里的每个菜摊。絮絮叨叨,居然把每个摊子都涵盖了。我一边觉得好笑,一边又觉得稍稍有些开心,像是刚刚晒过太阳,有点暖洋洋的。
经过几个小时和阿姨的“搏斗”,我带了两大袋蔬菜回家,甚至还有一块从阿姨家带回来的腌肉。我猜今天的我要气死了,蔬菜保质期短,又买了这么多,在吃完之前肯定一大半要坏在冰箱里了。不过看着阿姨这么开心的样子,我觉得也挺值的。
回到家里,坐定喝了两口水,再看看时钟,居然已经下午三点了。
我看着移动的秒针忽然有点后悔。
有部很想看的电视剧,我今天居然一集都没看。
我想着收拾完蔬菜是不是可以坐下来开始把这部电视剧给补了,但是看到好久没整理的家,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把家里都收拾一下。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来的动力,明明都放了这么久了。
不过既然要做,那就事不宜迟。
一件件穿脏了的衣服都先丢进洗衣机里开始滚,然后开始收拾干净但是乱铺在外头的衣服。有些放着变得皱巴巴的,我赶紧再用便携熨斗给烫平整了,再一件件挂回去。猫咪的食盆这么久都没用了,也卖不出去二手,干脆就把它丢进了垃圾袋里,包括几个被磕破了的碗。
说起来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事,但是放着音乐,慢慢收拾着,居然也收拾到了今天的我下班的时候。
“……?”今天的我踏进门的时候有些发愣,我明显感觉得到她一犹豫。
“我趁着今天把家里都收拾了一下,顺便把坏了的和用不上的东西都丢了,反正你也是我,我就擅自做主啦。另外衣服我也都整理好了,冰箱里装了好多蔬菜,你慢慢吃,实在一下没控制住自己买的心。”我把手里最后一点东西收整好,看了一下手表,“啊,我还没吃晚饭呢,正好你也没吃,要不点外卖一起吃了?”
“……”今天的我有些发怔,好像还没从干净的屋子里回过神来。
“顺便可以把剧看个开头嘛,最晚十一点我也要被杀……死了,至少让我看个开头嘛。”
我在说“杀死”两个字的时候打了个结巴,今天的我这时才醒过神来。
“哦、哦哦……好啊,吃什么?”
“你定吧,没区别。”
“OK。”今天的我在手机上操作了几下,点上了单:“40分钟送到。”
“好,”我应道,拉着她坐到了餐桌边,“时间还早,要不看两集先?”我把ipad从架子上拿下来,熟练地打开了视频软件,开始播放那部我一直没看的电视剧。她什么也没说,就坐在了我身边。
我们两个肩靠着肩依偎在一起,听着片头曲激昂的旋律响起。我忽然觉得,好像我们从来没有那么亲密过,从来没有那么平和的时候。平日里的安静并不是平和,两个人之间似乎总有一种浮躁和焦虑漂浮着,所有的说笑都像是带着刺,每一声都扎在自己身上。
“你今天工作怎么样呀?”我用不掩盖住电视剧里角色的声音问着她。
“……没什么。”她也轻声回答我,但是似乎停顿了一下。
我几乎可以想象到为什么她不说,无非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情。并不是不愿意说,而是没必要说,我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没有必要多做解释我全部都能够理解。
我轻轻地搂了一下她的肩膀。
“谢谢。”她的回答声音更轻了。
我笑了:“那晚点杀死我的时候,记得要温柔一点啊。”
她顿了一下才回答:“好。”
我把脑袋靠在她的脑袋上,开始继续看电视剧。这下我们两个就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直到手机响起,外卖小哥打电话来,说小区不让进,叫下来拿外卖。
她伸了个懒腰说道:“我懒得跑一趟啦,你去吧。”
我不置可否:“也好啦。”
于是拿着手机和门卡就出门了。
“记得给个好评哦!”
“一定一定!”
我笑着挥别了外卖小哥,拿着两人份的外卖,玩着手机往回走。
回到家里,却见到家里并没有一个人。
“人呢?”我忽然有些不安。
像是某种预感,我突然在此刻抬起头看向了窗外。
正和今天的我对上视线。
她此时正在下坠。
-fin-
备注:笑语/求知
+展开在涉及昨天与今天进行交互的时候,稍微出现了一点逻辑上的问题,其实也可以说是描述上的问题
昨天已经准备好了慷慨赴死,今天却无法理解,由于缺乏进一步的解释,让我有些难以置信,因为看到这个部分的时候,我以为两人都会获得在自己之前的每个人的记忆与感受,因为他们不可能是一片空白地出现,既然如此,昨天产生的想法,今天理应能够感受得到的
昨天却表示明天你就会懂,这暗示着这一天的今天将遇到某种昨天同样遇到过的东西,这本身是一种循环性的暗示,我可以理解,但是既然昨天已经经历过了,且已经是某种一直在循环的事,已经继承了过去的每一个自己的记忆的今天为何不知道呢,这一点我想应该是作者的疏忽,因为要留下一个暗喻而忽略了部分的逻辑关系
后来我又想,是作者留下了某种伏笔也说不定,只要今天不要立刻杀死昨天,昨天就可以获得一段今天无法继承的记忆
但我还是疑惑,昨天为何笃定今天能够理解呢
缺乏的细节在于,今天在度过自己的一天的时候,他经历的事是什么样的,他记忆中的昨天们所经历的又是什么样的,需要这些细节来暗示昨天为什么能淡然接受死亡,同样暗示他们为何应该死去
也只有在这些细节的铺垫下,再去发生一些事,主角才拥有一个去改变的基础,你无法改变不存在的东西
而只有让他切实地体现出了变化,最终的今天的死亡,才称得上是合乎情理,因为这个今天仍然属于那个未改变的过去,属于本该死亡的昨天却已经有了改变,只有今天死了,昨天才能将这些改变留给明天
这一连串的逻辑需要很多坚实的细节来支撑,才能站得稳
当然,作者已经传达出了一些这个意思,只是还需要再打磨一番
其他方面我都很喜欢,加油,希望看到你更多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