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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把西城区浸得透彻,在黑曜石一样的夜空下,街头巷尾只间或有野猫跑过的轻响。老旧的马路积年累月地被行人的鞋子和车辆的轮胎磨得发亮,在月光下几乎能让影子滑倒。有人披着这样的夜撬开了阿尔巴尼街附近一座教堂的大门,趁着云彩遮住月亮,他溜进教堂,又把门在身后虚掩上。
教堂里空无一人,张开双臂的耶稣悬在布道台上,透过彩窗的月光像圣母玛利亚的眼睛,俯瞰着她受苦难的儿子。可他只能低着头,看她映在一排排长椅上的影子。深夜的来客沉默地穿过教堂背后的空地,坐在最后一排椅子上。在夜色里很难看到他流血披面的惨状,他脱了自己黑色的外套,把衬衣从裤腰里抽出来,脱下,用牙齿和手撕成长条,草草擦了擦头上的流血。
在他的眼前是教堂平静的夜色,在他心里却响着一场枪击的回声。不到十分钟以前,他还在阿尔巴尼街20号的三匹骏马酒吧,和一个有权有势的人见面。迪·彼得罗想知道约翰尼·古兹对艾灵顿市的计划,也许还想吓唬他一下,警告他别在自己的地盘里惹事。不用在这里呆多久,约翰尼就察觉得出,艾灵顿甚至比芝加哥还要可怕,她的每一寸土地都有一个不是政府的主人。
安东尼·迪·彼得罗干瘦的身体在约翰尼对面的扶手椅上摊着,那个时候他枯槁的生命也算不上鲜活,但至少血管里还奔涌着血液。可只是一个响指的工夫,有人闯进了酒吧,砰的一声,迪·彼得罗的血管上穿出一个大洞,原本应该按部就班地在管道中前进的液体流出来,染红了那张海绵的扶手椅。枪声很响,甚至穿过房间的墙壁,压倒了大厅里的音乐声。所有人都吓坏了,隔着墙都听得见外面奔跑尖叫的声音,约翰尼下意识地站起来,却在额头上挨了那刺客一枪托,跌倒在地。
涌上他心头的第一个感觉是茫然,疼痛接踵而至。约翰尼也非等闲之辈,几秒钟的时间,他已经理清了线索:迪·彼得罗死了,而他偏偏是那个目击的倒霉蛋。他的当务之急是逃,离开这个现场,至少别让什么人找到他。他是个银行劫匪,常年坐镇警察局通缉令的人,如果警察逮到他待在迪·彼得罗的谋杀现场,等待他的可不会只是交叉盘问而已。“叫救护车!”他跳起来,推了迪·彼得罗那个大个子保镖一把,自己则追着刺客从后门跑了出去,确保除了菲利斯没人知道他在这儿。大个子保镖是他的麻烦,但是他眼下无力解决的麻烦,也许他应该离开艾灵顿,在菲利斯向警察出卖他之前远走高飞。
约翰尼追着刺客拐进了一条小巷,酒吧的混乱已经听不见了,环绕他们的唯有寂静和黑暗而已。失血让约哈尼有点眩晕,他与刺客之间隔着正好一条小巷,只在中间有一盏路灯,几只苍蝇围着惨白的灯光嗡嗡飞着。逆光让他看不清对方,而失血又让他浑身发冷,再也追不动了。
像是心有灵犀似的,对方竟也在小巷尽头停下了脚步。“你是谁?”隔着一条街,约翰尼问他。对方没有回答。
“你为什么要杀迪·彼得罗?”他又问。这次对面有了动静。
“正义。”那个刺客的声音像是女人压着声音,又像是吊着嗓子的男人,总之什么都听不出来。
“正义?更多的人会因为你今晚的所作所为死去!”约翰尼说。他冷笑了一声,也许是真的因冷而发笑的,他已经分不清了。
“但它最终会把这个城市推向更好的方向。”刺客说,“我今晚留你一命,可别辜负了它。”
他是怎么离开的,约翰尼并不知道,他的双膝打着哆嗦,几乎颤抖着要倒在地上了。他头上的那个伤口很深,血一直止不住,也许还有点脑震荡。约翰尼朝自己外套的口袋里摸了一下,他的手帕不知道什么时候遗失了。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如果有力气,约翰尼会朝地上啐上一口,但是他只是抬起头来,看见了月光下的教堂尖顶。
这是个救星,约翰尼用袖子抹掉地上滴下的血迹,尽量让人无迹可寻,然后自己朝教堂的方向走过去。教堂的门锁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他很容易就闯进了这个高大宏伟的建筑物。耶稣的像挂在和大门相对的另一个方向,等待着受洗的信徒。可约翰尼不是信徒,他也永远不会是。他走到最后一排,坐下来,撕碎了自己的上衣。
“谁在那?”
正当约翰尼独自一人躺在教堂的长凳上徘徊在昏迷的边缘时,一个声音给他注入了一丝清醒的力量。他勉强撑着身子坐起来,在黑暗里隐隐约约看见一个人影,从教堂后面走出来。他穿着黑色的裤子,上身是一件白衬衣,在月光里有些扎眼。
“我闻到血的味道了,出来吧,亡命之徒。”那人端着把单筒猎枪,不确定地朝约翰尼的方向扫过来,“这是间教堂,你会得到帮助而不是伤害。”
“你端着那个说话,可是让人很难相信的,神父。”基本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约翰尼一手扶着椅背,一手用从自己衬衣上撕下的布条按着头上的伤口,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一个亡命之徒能相信你吗?”
听到他的声音,神父朝约翰尼的方向转过头来,但他转头的幅度有点大,用右耳对着约翰尼。“这里是上帝的地盘,”神父放下枪口,“我不会在这里杀人,这是玷污祂的名。”
“是吗?你会以圣母玛利亚的名义起誓吗?”约翰尼知道自己随时都会倒下,所以他要赶在这之前摸清这位随身带枪的神父的立场。
“那不是我相信的。”神父垂着枪口,一步一步朝约翰尼走过来。亡命之徒有点害怕,但他没有力气逃走了。
“那你相信什么?”
“我相信你该休息一下了。”在他倒下之前,神父伸出手臂接住了他,“而我正好还有点止血药在我的房间里。”
序.
妾身——妾身名为椿,姓氏为何早已遗忘在千百年前,至此也再无法回忆。
“来听听罢。这是一个可怜的小姐和可悲的魔女的故事。”
那年战乱,有这么一位英勇的士兵与一位不谙世事的小姐,他们有着婚约。他们都天真的认为神仙将他们的缘分牵住绑紧了,一生一世都不会分开,还想要在战争结束之后一同去外面看看,看看广阔的世界。可这是乱世,哪容得这天真的思念?士兵要同将军出征了,于是小姐为士兵做了香包以祈祷平安,不幸的是士兵还是战死在了无情的战场上。这毕竟战场可不是儿戏。
这日日夜夜盼人归的小姐听到这个消息后呀,止不住的眼泪像是泉涌一样停不下来,数日后便自己偷偷的溜出了家门确认自己未婚夫君的存亡。意外就像“惊喜”那般来的突然,出门寻夫的小姐被战火波及到了,然后心脏停止了跳动。明明应该是这样的。
死去的小姐再次站了起来,体内的血液已经流干了呀!却还是站了起来,双眼紧闭着,继续寻找着夫君的下落,而这妾身的自称却也是永远都无法改变了。
过去了很久,小姐认识了很多的新东西,也学会了如何分辨善恶,明白了世间险恶,理解了战争为何,她不再是那位天真无邪不谙世事的闺中少女。同时也知道了世界的美好,目睹了未来的光辉,当然小姐也遇见了新的邂逅,只是没有开始。她的小指一直都绑在他的旁边,红线从没断掉过。
五百年,为了支撑这幅姿态,小姐已经吸光了不知多少的生命,最后还是被“那些人”,那些被称作道士的人捉住了。打上了黄色的封条,无法像曾经那样自如的行动,双眼还是那样没再睁开过,她就这样又被封印了数百年。
只是在这不知道过去多久的某一天,她苏醒了过来。道士们留下来的所谓封印的封条并没有松动或脱落,只是她的力量变的更强了,这又是一位魔女的诞生。
如此正是一个失去了过往的一切,甚至刻意忘记自己名字的可悲的魔女,所讲述的乏味无趣的故事。
——虽然是这样没错。
“但是妾身非常的高兴呐,妾身就这样、实现了同他一起的梦想。”
“那之后妾身走过了许多的地方,也学习了各式各样的事物。武术、天文地理、法术,还有到现在所能学习到的魔法、科技等,至此妾身已经很愉快了。”
至今已过两千年,世界的变化太快太大,以至于妾身更加的不敢睁开这双眼睛。一睁开眼睛,两千年过去了,再也不是熟悉的景象和熟悉的人。不睁开眼睛其实也是一种逃避现实的行为,不过只要能够感到快乐不就足够了吗?妾身是这么想的。
与其接受了残酷的现实后会变的悲伤和狂暴,流着悲怨的泪水破坏四周的一切,所有的也都无法回到从前,还不如就这样。
“只要不睁开双目,一切都还是美好的、是幸福的,所以妾身还是,永——远都不要睁开这双可悲的眼睛罢。更何况这些都是已经过去之事,缅怀如此的过去是毫无意义的,要向前看才行呀。”
这幅身姿不畏风雨,气力不止,甚至还能做到更多,利用这番好处作乐亦是极好的。只是总有天真的孩子们前来妨碍妾身享乐,虽本愿不是想要伤害他们可也是毫无办法的事了。
真是期待未来所会邂逅的故事、所见所闻,以及作为“魔女椿”这个存在的终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