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醒之后,诺玛反思自己说过的话,想来是有些偏颇。也许猎杀魔女的原因里有一部分是因为她们的女性身份,但更多的是对魔女那种恐怖力量的畏惧。与人类相比,魔女的魔法要强大许多,猎魔人猎杀魔女的时候,往往需要出动一整支队伍,才能对付得了一个魔女。诺玛能够理解他们对魔女的恐惧,毕竟魔女们杀害了很多人类,这是事实。
但是,为什么无辜的魔女也会受到牵连?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会被杀害?母亲虽然是魔女,却平等地对待人类,甚至帮助人类。她热心地帮助每一个遇到困难的人,邻居们都说她是好心肠的戴维斯太太,但最后出卖她,指认她是魔女的,却也是受到了她帮助的人。父亲因为执意要保护母亲而被同罪处死,诺玛因为并不在家中逃过一劫,留给她的只有一段记忆。
她看见闯进家门,全副武装的猎魔人们,看到父亲挡在母亲身前,看到“神圣”的火焰将两人一同吞没,母亲模糊的声音响起,她说,诺玛,我的孩子,你要好好活下去,不要……
记忆在这里中断,诺玛没能听到她最后的话。母亲到底想说什么呢?不要害怕,不要放弃,不要忘记,不要与人类接触,或者是别的什么?她问布兰达是否有办法听到后面的话,但布兰达摇了摇头,说自己也无能为力。诺玛真想回到那个时候,亲口问问母亲想要说些什么,但这已经成为了永远无法实现的事。
她能够理解人类的复仇,事实上她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但她绝不会把无辜的人也牵扯进来,可是人类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全数杀死,丝毫不认为这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作恶的魔女,这无疑是一种偏见。诺玛希望人类能与魔女和平相处,成长在人类与魔女相爱的家庭里,诺玛对这样的未来心怀向往,但此时此刻,她认为这一切希望渺茫。人类方的态度一目了然,而魔女们也并没有这样的打算,激进派的魔女正在猎杀人类,而保守派的魔女也并不打算对人类提供保护,只是打算隐藏自己的存在,从她们的态度里,诺玛看不到一点人与魔女和平相处的可能性。
魔女们嘲笑诺玛的天真。她们说,诺玛还是太年轻了,竟然妄想与人类能够和平相处。人类是狡诈的,多疑的,残忍的,如果魔女的存在暴露在人类面前,他们一定会因为恐惧而对魔女大肆杀戮,就像现在他们做的事情一样。可是,诺玛反问,如果我们能帮助人类,让他们知道魔女不会做坏事,他们不就不会害怕魔女了吗?她的话得到了更多的嘲笑,一百岁的魔女说,即便魔女不做坏事,人类也会把坏事的发生推到魔女头上;两百岁的魔女说,魔女们比人类高贵得多,如果她们施舍给人类奇迹般的魔法,理应受到更多的尊重,但人类向来愚蠢又自大,他们只会把这一切视为理所应当;三百岁的魔女吃吃地笑着,为什么非得和人类和平相处不可?他们只是一群随处可见的蚂蚁而已。
好吧,诺玛想,可能是自己太年轻,太天真,也许等到自己一百岁,两百岁,三百岁的时候,就不会再烦恼这些。可是她混迹于人类之中,看到的越多,越惊叹于人类的强大,虽然没有魔法的力量,但人类凭借他们的头脑和双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他们坐着铁皮火车长途旅行,不用蜡烛也能点亮黑夜,没有魔法也能将声音传到千里之外,即便被魔女视为蝼蚁,他们也早就拥有了不可小觑的力量。如果魔女们仍然不肯正视这一点,早晚有一天,人类的力量会超越魔女的魔法,也许到了那时,魔女们才会愿意坐下来,与人类们好好地谈一谈吧。
诺玛深知自己人微言轻,影响不了人类与魔女的命运,她能做的就只有过好自己的生活。她想要经历每一种不同的生活,魔女的人生太漫长,她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体验,她想去工厂里做工,想去大学念书,想去冒险航海,想打高尔夫,想去马戏团演杂技,想自己开酒吧,开餐馆,也想谈恋爱。只是她刚刚走出家门才发现,如果她装作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人,她什么都做不了。
人类的女性在做什么?贫穷的女人在工厂辛苦工作,还要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富贵的女人在家中跳舞品茶无所事事,吃穿住用全靠男性供给,像精致的人偶。这不是诺玛想要的生活,她几乎是立刻下定了决心,把自己扮成一个男人。人类的世界里只有男人才是完整的人,而女性只是残缺的,人类的劣等品——起初,她就是这样想的。男性的人类是强大又智慧的,女性的人类是弱小又愚蠢的,人类的成就都是男性缔造的,而女性承担了繁衍和养育的任务,是男人的辅助。男人们用理性思考,意志坚定,身体健壮,而女人感性更多,爱流眼泪,软弱无力,这注定了她们无法承担重要的工作,她们不能当工程师,科学家,因为她们比男人愚笨,比男人更不擅长思考,她们也不能当警察,当消防员,因为她们没有强健的体魄。起初诺玛对这一切信以为真,她心想,还好自己不是人类的女人,而是魔女的女儿,她一点也不愚钝,她会魔法,有力量,头脑也聪明,她作为诺曼认识了很多人类女人,她们就如同她印象里那样,没有文化,目光短浅,整天只知道嚼别人的舌根子,她觉得,是她们太不争气。
后来她渐渐发现,这只是人类展现出的相貌,而并非他们的本质。她在工厂工作过,那里的环境恶劣不堪,对女人的待遇更加差劲,薪水却比男人的微薄。她发现女工们的坚强一点儿不输给男人,她也读了许多女作家写的书,《弗兰肯斯坦》,《傲慢与偏见》和《简·爱》,女人们借助作品发出她们的声音,诺玛意识到,除了不会魔法,女人与魔女似乎并没有差别,她们并不是天生愚笨,只是从出生开始就被视为低人一等。
这不公平,诺玛想。
于是诺曼在酒后借题发挥,表达自己的不满,他说人类对于魔女的偏见同时也是对于女人的偏见,他们恐惧的是女人拥有力量,他们害怕被欺压了太久的女人反抗,即便他自己也知道这不是魔女与人类间仇恨的全部。伽利略早就醉倒了,他一个字儿也听不见,要是他这会儿清醒着,一定会觉得诺曼这话骇人听闻,就连诺曼自己也觉得,这些话从自己这个人类男人的嘴里说出来太荒谬了,还好伽利略没有听到。
第二天早上伽利略就将昨晚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诺曼这才放下心来,他自觉自己酒后有些失言,如果在这里的不是伽利略,诺曼魔女的身份早就暴露了。还好伽利略的聪明都用在了其他地方,他知道蒸汽机是怎么运作的,却不擅长解读别人的弦外之音,诺曼在心里再度感慨,还好是伽利略。他也反省自己的不谨慎,要是自己喝醉之后对着猎魔人乱说话这事被布兰达知道,她非要把诺玛和伽利略一起活剥了不可。
还好这事除了诺曼自己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得以继续自己的平静生活。春季悄然过去,伦敦的夏季并不炎热,气温舒适宜人,常有晴朗的日子,诺曼家的三只狗也比平日更喜欢出门。他和伽利略捡来的那只小狗现在已经长大一点了,诺曼给它起名叫萨拉米,换来伽利略难以置信的眼神:“你难道要用它做香肠吗?”
“有意见的话就由你来养。”诺曼说。他老家养的狗还有叫培根的呢。实际上以诺曼现在表面上的薪水,是绝对养不起三条狗的,但他本来就不靠着薪水过活,布兰达攒了一百年的钱可没那么容易花完,加上林子里打来的猎物偶尔也能卖个好价钱,诺曼事实上衣食无忧,手头阔绰,不过这可不能让旁人知道。
因此伽利略问他,想不想去世博会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回答说,要是你出钱我就去。他一个穷小子,哪来的钱跨国旅行?他没想到伽利略真的答应下来,这下子盛情难却,想拒绝都难以开口。他琢磨着过段时间找个借口,说自己发了笔横财,好把这笔钱还上,不然未免有些良心难安,到底是说自己有个有钱的亲戚寿终正寝,给自己留下一小笔遗产,还是说法斯特和萨拉米在后院挖到上个世纪的金币,卖给古董商大赚了一笔?他烦恼这些的时候,已经在前往巴塞罗那的列车上了。
诺曼不常坐人类的交通工具,魔女都以自己能够飞行而自豪,即便人类已经发明了蒸汽机车和轮船,对天空的统治权仍然把握在魔女手里。虽然不敢说是绝对,毕竟人类已经发明了热气球,但这种粗笨的东西并不被魔女放在眼里,扫帚永远是她们最好的交通工具。要是出远门,扫帚必然是魔女的第一选择,只不过这次是跟伽利略同行,诺曼自然不可能用扫帚飞到巴塞罗那去。他们先是坐轮船,然后又换乘火车,对诺曼来说是一次新鲜的体验。
他听伽利略从阿基米德原理讲到蒸汽机的能量转换,一开始还算容易理解,不过讲得深入一些,诺曼的知识就开始不够用了,他一知半解地点头,其实大部分时间是在看伽利略的表情。伽利略讲起自己喜欢的科学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眼睛似乎都发着光,诺曼盯着他看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喜欢看他这样。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都是这样闪着光的,像是布兰达用猎枪瞄准猎物的时候,隔壁家的大婶织毛衣的时候,或者更久远一点的模糊记忆,妈妈为病人调配药材的时候,这些时刻都莫名地有吸引力。不过当伽利略又开始把话题转到魔女身上的时候,这样的吸引力也就消失了,让诺曼只想翻个白眼。
伽利略说,他想要知道魔法的奥秘,诺曼真想冲他大喊,别做梦啦,魔女自己还没研究明白呢!人类好歹还知道探索物质世界的奥秘,而魔女有几个在探索魔法的本源?她们忙着政治斗争呢!不过诺玛最没资格说这个,她混迹于人类社会,连魔法都很久没用过了,更别提对魔法的研究和探索。不过她的时间还长着呢,不急于这一时。
也许问题就出在这里,魔女是长生不老的种族,拥有无尽的时间和强大的力量,而人类的寿命短暂,身体也脆弱,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思考学习和探索,不断地创造新鲜事物,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人类的未来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呢?诺曼对此寄予了相当大的期待。
他们辗转抵达巴塞罗那,舟车劳顿,只想找个地方歇息,不巧的是世博会期间,世界各地的人都来到此处,每一家旅店都挤满了住客,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有空房的旅店,但老板说,就只有一间空房间了。
那我们挤一挤就行了,伽利略立刻说。他当然有充足的理由这么说,毕竟对于诺曼的秘密他仍旧一无所知,他大大咧咧搂过诺曼的肩膀:“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诺曼心想,伽利略脑海中的一起睡过,大概是只要两人在同一房间就得以成立,丝毫不考虑每一次他来诺曼家留宿,都是睡在沙发上面。他们打开房间的门,毫不意外地发现狭小的房间里只放着一张床。
好吧,诺曼想,看来只能这样了。他倒是不担心伽利略会做什么,只是稍微有些不自在,毕竟诺玛从未和异性挤在同一张床上,她知道,一般来说,这是只有恋人和夫妻之间才会做的事。他是诺曼,是伽利略的朋友,但她同时也是诺玛,衬衫里面的束胸帮助她隐藏一对乳房。趁着伽利略去厕所的时候,诺曼飞快地换好睡袍。伽利略从厕所里走出来,毫无顾忌地在他面前脱了衣服,换上自己的睡衣,这副样子诺曼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天色已经相当晚了,安顿下来之后疲倦席卷而来,伽利略关了灯,爬进被子。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自然也只有一床被子。
床不算大,但也并不太小,刚刚好足够并排躺下两个人。诺曼觉得有点紧张,他连伽利略的呼吸都听得见,但他又觉得这种紧张有点不可理喻。他有紧张的必要吗?完全没有!
他闭上眼睛努力入睡,心情却不太能平静下来,正当他打算做几个深呼吸的时候,伽利略突然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诺曼,你睡着了吗?”
“干嘛?睡着了!”诺曼没好气地回他一句。
“就知道你没睡。”伽利略嘿嘿笑了两声。他似乎是在酝酿措辞,想了一会儿,问道:“你说,魔女到底是怎么在天上飞的?”
诺曼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不知道!”他翻了个身,把被子全卷到自己这边:“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明天一早还要去世博会呢!”
“我这也是突然想到……”伽利略挠挠头,把被子往回拉了拉,“我听说她们只用一把扫帚就能飞,难道扫帚能够为她们提供动力?人类想要飞行的话,可要靠着不少工具,我有段时间研究过空气动力学,还自己组装过滑翔翼,可是魔女用一把扫帚就全解决了,想想真是羡慕啊。”
“滑翔翼?空气动力学?那是什么?”诺曼稍微来了点精神,伽利略倒是有点不好意思,再三追问之下才将自己因为超重导致滑翔翼坏掉,最后摔成骨折的年少往事和盘托出,诺曼听完嘲笑了他半天,心里却也暗自有些触动。魔女总以为飞行是她们的特权,可是人类现在不是也在渐渐地学飞吗?
他打了个哈欠,这次是真的觉得有点困了。诺曼往被子里缩了缩,闭上眼睛:“要不你再做一个吧,这次好好算一下体重,我也会帮忙的。”
“好啊好啊,那可太好了!这次我一定要做个更好的!”
伽利略的雄心壮志没有被诺曼听到耳朵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早就把那点紧张抛在脑后,就这么睡着了。
第二天他们早早起床吃饭,饭后便动身前往展览馆。世界博览会的确很有意思,他们穿过红砖砌成的凯旋门,进入一个又一个的展馆,各个国家的工艺品和工业制品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全都是诺曼从未见过的东西。他们看到华丽壮观的哥伦布纪念碑,伽利略充满自豪地说,哥伦布是个意大利人!诺曼想,他有一天也想像哥伦布那样远渡重洋,只为了寻找没有人去过的土地,如果伽利略愿意,他也会带他一起。他们在这里逗留了几天,尽情领略巴塞罗那的城市风光,但诺曼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件事,甚至想早些回去,只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而已。转眼就到了返程的日子,回到伦敦的时候是个难得的大晴天,诺曼看着船渐渐靠岸,倚着栏杆转头看向旁边的伽利略: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造滑翔翼?”
伽利略流露出一丝惊讶,却很快兴奋起来:“明天就开始……不,今晚就可以开始!”
隔天伽利略顶着黑眼圈出现,在桌子上把设计图摊开,信誓旦旦地保证这次肯定不会出现计算问题。诺曼仔细看看这张设计图,觉得上面的东西像个大蝙蝠。
“这是‘达科特’号的改良版,我打算叫它‘达科特2号’。”伽利略自豪地说。
“这样的东西……就能让人飞起来吗?”诺曼半信半疑,伽利略倒是很有自信,他开始指着图纸给诺曼讲解,机身的哪个部分用来提供动力,哪个部分用来维持稳定,怎样操作转向和减速,听得诺曼云里雾里。算了,反正他也不懂,看伽利略这么有自信的样子,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说起来,体重计算错误的事,还是彼西妮告诉我的呢。”伽利略有点惭愧地挠挠脸颊。
“彼西妮?”诺曼难得从他嘴里听到女人的名字,不由得好奇起来。
“是我堂妹,”伽利略解释,“她想当工程师,在这方面比我还在行呢!”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点古怪,还叹了口气。诺曼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追问下去,伽利略才说出彼西妮的妈妈并不支持她求学,而是想让她早点嫁人。诺曼听了这话,立刻从桌子上跳了起来。伽利略被他吓了一跳,而诺曼按着他的肩膀,大声说:“这样不行,你可一定要让彼西妮去上学!”
“可是,可是,大学根本就不收女学生,就算是有女子学院,也很少有人送家里的女儿去读书……”伽利略结结巴巴地说。诺曼更是生气:“女人怎么就不能读书了?你不是说彼西妮比你还聪明吗,难道学校决定学生能否入学的标准不是头脑,而是他们是不是男人?”
伽利略满脸为难的样子:“我也希望彼西妮能去读书,可是我是拗不过叔母的,再说……”他想到叔母的话:“……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
诺曼一下子无话可说。就连伽利略也这样想,可见人类对女人的偏见到底有多根深蒂固。他想了想,说:“要是你没有办法的话,就让我来试试看。把你妹妹的地址给我,我会拜托我在意大利的妹妹,让她来帮忙。”他现在突然觉得,之前临时编出来的假话意外地派上了用场。伽利略倒是眼前一亮:“那,你什么时候把你妹妹介绍给我认识?我连她的名字还都不知道呢!”
“你死心吧,”诺曼瞪了他一眼,“画你的图纸去!”
把无关的话题抛在一边,两个人终于开始了滑翔翼的制作。他们花了很久才做好这架滑翔翼,主要是因为伽利略还有猎魔人的工作要忙,最近有不少猎魔人在外出勤,留给他武器维护的工作变得多了起来。诺曼这边事实上没什么工作可做,但他向来闲不住,最近又被一位老绅士雇佣去饲养家里的马匹和狗。他没忘记给自己熟悉的魔女朋友们送信,告知她们最近猎魔人行动增多,让她们注意安全,这就是和嘴巴不严的猎魔人交朋友的好处之一,他总能知道一些内部消息。至于他自己,谁会把养狗的男人和魔女联系起来呢?只要自己不用魔法,就不必担心自己被发现。他和伽利略用空闲时间收集材料,加工成图纸上的规格,再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组装起来。在一个晴朗的日子,他们把达科特2号推上小山坡,伽利略爬上滑翔翼,让诺曼把自己绑在上面。
诺曼心想,如果这副场景被魔女看见,她们大概会发出嘲笑声。飞行是魔女的必修课,她们几乎总是很快就掌握了飞行的秘诀,而人类想要飞行,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是魔女们的几十倍,却仍然面临着失败的风险。但诺曼打心底里敬佩这份勇气,这就是他选择生活在人类世界的理由之一。
“准备好了吗?”诺曼问他。伽利略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他慢慢后退了几步,在山坡上跑了起来,然后双脚用力一蹬,滑翔翼托着他离开地面,向天空飞去。
“飞起来了!”诺曼兴奋地大喊。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人类飞行,比起魔女的飞行来说,那是一点也不轻盈,一点也不优雅的笨拙姿态,但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在空中飞翔的白色翅膀让他为之雀跃。伽利略的呼喊声从远处的空中传来,那是喜悦而兴奋的声音,像是在为了他的成功庆贺,飘散在吹来的一阵风里。
等等,风?诺曼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达科特2号向下坠了一大截,白色的翅膀猛烈地抖动着,仿佛已经从骨架上脱离。出事了!诺曼心中警铃大作,这要是摔下去可不得了!可是,在这里使用魔法的话,伽利略身上可还带着指魔针呢!顾不了这么多,他咬咬牙做了决定,向着远方的天空伸出双手。
诺玛是擅长使用火焰的魔女,但并不代表她就对其他的魔法一无所知。控制气流加快火焰燃烧也是她的拿手好戏,但此时此刻没有燃烧的火焰,她要做的只是借助气流把滑翔机送到地面。这对魔女来说并不困难,她眯起眼睛,估摸着伽利略离地面只有二十英寸的时候,收回了对气流的控制。滑翔翼失去了动力,哗啦一下摔在地上,从伽利略落地的方向传来一阵痛心疾首的哀嚎。
在飞行途中遇到那样的大风,要是平稳落地才是真的有鬼,所以他才没有让滑翔翼平稳降落。伽利略嚎得那么大声,不会是计算出错了,摔成骨折了吧?诺曼一边跑向伽利略一边想,但他听了一会儿惨叫声,觉得伽利略叫得中气十足,他推测伽利略大概是没有大碍,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便加快了脚步。
“伽利略,没事吧?”
他远远看见伽利略哭丧着脸趴在地上,一见诺曼,伽利略就愤愤不平地控诉起来:“是魔女,是魔女来捣乱了!我听见指魔针叫了!这可恶的魔女,竟然阻挠人类的科学实验!”
诺曼只想给他两拳,但还是把伽利略的绳子解开,从滑翔翼上放了下来。一脱离束缚,伽利略就赶快去口袋里掏指魔针。要是那玩意指着自己,他就当场打晕伽利略然后逃走,诺曼想,但伽利略掏出的指魔针显然瘪了一块,一动也不再动了。伽利略也像一个放了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他露出世界末日降临的表情:“怎么办,指魔针坏了,我得赔上一大笔钱啊!”
诺曼真想讲一句:活该!叫你当什么猎魔人!但他还是假模假式地表达了关切,对于破坏了达科特2号,阻挠了实验的魔女送上一点也不诚挚的谴责。伽利略倒是很快就振作起来:“没关系,实验就是这样,会失败很多次,但只要成功一次就够了,下次只要没有可恶的魔女来阻挠,离滑翔翼成功的日子就不远了!你说是吧,诺曼?”
诺曼憋了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心想,要是有下次,还是让这个傻子摔死算了。
作者:落水
朝西坐在山头上,默默注视着天上的一抹斜阳。
看够了,他就起身,返回了山坡后的住房。
这是一个荒芜的星球,朝西或许是抵达此处的第一个生命,也是如今唯一的住民。
所谓住房,其实只是一艘已经坠毁了的逃生飞船,由于冲撞的速度不算太快,整艘飞船的结构保持得还算完整,这个行星的气候也比较稳定,使得他得以在这里生存下去。
在这小屋的背后还有一片不大不小的菜地,里面种着刚刚好够他一个人食用的蔬菜,虽然种类都不多,但都还算是他爱吃的类型。
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五年之久,携带的肉类食品早已经吃完了,长期的食素让他面色有些虚黄,每天的精神也不是很好,其实在他的备用仓里是存有多种肉用动物的受精卵的,只需要简单的培育就可以开始养殖,以他一个人的食量,也只要稍稍扩大一点菜地的规模就足够了。但他知道自己的内心早已在这种孤独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论养了鸡还是猪或是羊,他的心底里也一定会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某种伙伴,进而无法狠下心将其屠宰。
为免徒增烦恼,他在一番犹豫之后他干脆拔掉了受精卵冷冻库的电源,反倒落得个干净利落。
他此时来到了小屋的前院里,把面前的相机调整好位置之后,等待着太阳来到他身后的小屋上头,拍下了自己背对着阳光的画面。
太阳在他的背后呈现为一个倾斜的椭圆状,这意味着它并不是一般形式的球状恒星,而是一种扁而平的圆盘状恒星,所以从地面看上去,它就是一个倾斜着挂在天上的真正意义上的“斜阳”。
这个行星的公转轨道和太阳的圆盘面存在一定的角度差,所以它会绕着圆盘的正面和侧面来回运转,使得太阳在天上的形状也出现周期性的宽窄变化,转到侧面的时候,太阳会变成一条刺目的细线,转回正面则又变成一个饱满的椭圆。
实际上,太阳的正面散发的强烈阳光本该让这颗行星变成灼热的地狱,侧面的阳光又太过微弱,以至于面朝这一侧的一切都变成冰封的世界,幸运的是,这颗行星的公转轨道在面向太阳正面的时候刚好来到最远离太阳的地方,转到侧面则反之,这才让这颗行星拥有了适宜生命——至少是适宜朝西生存下去的气候条件。
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朝西在为了长期的生存而搭建住所、蔬菜地等工作之外的最大爱好就是拍摄这个倾斜的太阳,至少每天拍摄一张,以此记录它的形态变化,严格来说,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爱好了,而在这个荒芜的星球上,在朝西空虚无趣的每一天里,这个太阳大概也就是朝西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的,仅有的变化。
他拍完之后就和以往一样在相机上看着最近几天的照片,把它们设置成连续播放,以此感受太阳不断变化的形状,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他刚刚拍摄的那张照片上,天空中出现了一粒崭新的光点,在仔细检查之前的所有照片之后,他发现每隔十四天就会有一个类似光点出现在他的照片里。
要么这是这颗行星的卫星,要么,这就是一个人造的物体,而后者对于独居在此的朝西来说,他并不希望是后者。
可是事与愿违,正当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阵爆裂的引擎轰鸣声从高空中向他袭来,随后,天空中的斜阳被一道宏伟的阴影所遮蔽。
他紧张地看着这艘停泊在自己上空的庞大飞船,飞船似乎也在注视着他,不久后,飞船的侧面打开了一道舱门,一艘运输船从中飞出,继而停泊到了朝西的面前,一个身穿白色大褂、脸上长满胡茬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带着秀气的眼镜、神态天真的少年走出了运输船,径直向朝西走来。
“根据空间管理法案,重度危机区域管理法条,我们有义务告知你,此地不宜居住,请与我们一同离开。”胡茬男走在前面,开口时扫视了朝西一眼,当他说完这句话时,眼神已经转移到了周边。
“先生,这里很危险,我来帮您一起收拾行李,我们尽快离开吧。”眼镜少年落在胡渣男身后,语气诚恳,但目光不时瞟向天上,再看向朝西时神色间已经多了几分急切。
“我就住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自两人出现开始,朝西的双脚就没有再移动过位置,一如自己的双脚,他也如此定定地看着两人。
“先生,您真的应该跟我们走。”眼镜少年指向朝西的身后,那是太阳的方向,但此刻它已经被天上的飞船所阻挡,“最多只需要一个月那颗太阳就会爆炸了,这附近的一切都会毁灭的,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说了,我哪儿也不去,你们给我……”朝西皱着眉打算喝令两人离开,随即意识到了眼镜少年话语中潜藏的意思,“你怎么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
眼镜少年看向胡茬男,对方对他轻点头示意后就继续扫视起了周围,眼镜少年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您应该注意到了,这颗恒星扁平得就像是一张面饼,这是因为它的自转实在是太快了,在它赤道面上的离心力抵消了自身的引力,所以才会变成这种形状。”
“我上过学,说点我猜不到的东西。”
“但您可能不太清楚,一般的恒星是不可能达到这么快的转速的,它之所以能够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它曾经属于另一个恒星系,然后被甩了出来,并且获得了极大的加速,可是那个时候它已经是一颗红巨星了,这意味着它已经到达了恒星演化的末期,它越来越弱的热核反应无法支撑自身的引力,所以体积也逐渐缩小了,”眼镜少年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也许是说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他脸上的紧张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因为角动量守恒,它的体积越小,就会转动得越快,所以它的南北两极会收缩得更快,慢慢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别忘了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会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你说的时间准确吗?”
“先生,我得先说明白这些才能向您解释清楚,就是因为它的体积在不断缩小,而且也达到了演化末期,所以我们只需要通过它的质量和体积的比例就能大致估算出它距离超新星爆发的时间了,其实我们就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理论才冒着风险来到这里实地采集数据的,”眼镜少年推了推眼镜,给出了最终结论,“它随时都可能爆发,而这个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超新星爆发是宇宙中最为强大的爆炸之一,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哪怕远隔数百光年之远的生命体,也会被猛烈的伽马射线暴所摧毁,因此眼镜少年的神色非常严肃,他要让朝西明白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然后随同他们一起离开。
然而朝西并没有因此而展现出半点的恐惧或动摇,他暗淡的双眼里反而冒出了些许光芒,他似乎因为这个消息而卸下了某种重任一般,就连一直紧绷着的语气都松弛了下来。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朝西笑道,“你们还是快走吧,不要管我了。”
“可是……”
“我们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也尊重你的选择。”一直默不作声的胡渣男突然开口,随即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眼镜少年着急地看着胡茬男,又再挣扎着看向朝西,随后在朝西的笑容里败下了阵来,颓丧地与胡茬男一同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看着两人停下脚步后,朝西问道,“你们应该在很久以前就知道它快要爆发了,为什么还冒着险停留到了现在?”
“在出发之前,我们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所以预定的返航时间就是今天,”眼镜少年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胡渣男,“他不喜欢打破任何规矩,坚决按照计划的时间离开。”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恪守规矩的好家伙,”朝西感叹道,“所以你们才会因为“义务”而冒着停留的风险来接我。”
“不只是这样,我们也是因为……”
“我很感激你们的好意,但我已经不想再遵守任何的规矩了,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朝西摆着手打断了他,“快离开吧,不要再为了我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朝西的目光随着起飞的运输船慢慢转到了悬浮在天空的飞船上,他已经透过飞船庞大的躯壳看到了他每天都会仔细观察的、那个扁平的、倾斜着挂在天上的斜阳,直到飞船已经轰鸣着化作了天空中的又一个光点,他也还一直带着轻松的笑容,死死地盯着同一个地方。
在飞船上,眼镜少年设置好了跃迁的准备程序,只要按下最后一个按键,他们就将在三十秒后以超过光的速度远离这个蕴含着即将爆发出恐怖能量的星域,他犹豫着,想说点什么,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犹豫什么。
“我们在这颗行星的轨道上停留了半年,而他一次都没有向外发出过任何形式的信号,至少我们从没接收到过,一般的逃生船也不会配备像他这么齐全的长期维生系统,”胡茬男替他按下了启动按键,跃迁引擎的启动倒计时也同时响了起来,“他一开始就做好了要在这里生活的准备,也就是说,他早就打算好要死在这里了。”
眼镜少年闻言,默默地扣好了安全带,眼光闪烁,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胡茬男也不再说话,随着倒计时的临近,船身开始了有规律的震颤,就在引擎即将启动的时刻,一阵刺耳的警铃在船舱中响了起来。
震颤随即停了下来。
朝西从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恒星随时有可能爆发,他也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降临,这并非因为他主动想要死去,而是除此之外,他已经找不到什么别的可以去实现的、具有意义的目的了,他脱离了整个社会,独自生活在这样的一个荒芜行星上,如果缺失了一个目的,那么每一天就都只能是一种苟活而已。
然而对于一颗恒星来说,即使它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尾声,也依然可能要经历成千上万年的时光才能迎来终结的时刻,而对于一个人,一个同样走到了暮年的人来说,这样的时光未免也太过于漫长了,所以哪怕朝西一直都知道,这颗恒星随时都有可能会化作超新星而爆发出闪耀整个宇宙的光芒,他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否撑到亲眼见证的那一天。
这本是一种无法调解的折磨,这颗斜阳挂在天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默默地提醒着他,对于这个广阔而永恒的宇宙而言,身为人类的一生有多么的短暂而渺小,他从前所做过的一切在这种宏大的尺度上似乎都没有什么意义,而他想与太阳一同死去的想法,又是多么的可笑。
更何况他的身体一直就不怎么好,或许也有营养不良的原因,近几个月来他愈发地感觉到自己撑不了多久了。
眼镜少年的一番话让他突然又获得了希望,至多一个月的时间,这怎么也应该是能撑得住的。
“我与天地同寿。”
他几乎都已经能够看到那样的场面了,这该是怎样的一种豪爽。
眼看着天上的斜阳,他感觉到一阵难以抑制的激动涌上心头,这份激动沉重地压迫着他的胸膛,欢腾着挑衅他的心脏,大脑被充分的血液鼓动着,令他仿佛听到了某种低语,口中似乎分泌出了某种液体,让他好像尝到了某种枯臭,眼里也许被射入了某种光芒,使他只能看到暗淡却又混乱的流星。
他好像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在这种强烈却又仿佛不存在一般的痛苦如同潮水一般不断涌来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
于是这些痛苦也就在这个时候变得淡薄了起来,他没有怨念,没有悔恨,只有一阵难以言说的复杂感受若缓若疾地出现,但他来不及去感受这种感受,就失去了所有的感受。
再睁开眼时,他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他眼前的少年,带着一副他刚刚还很熟悉的眼镜。
“先生,您终于醒了。”
“你……我在哪?!”朝西缓了缓神,随即在混沌的大脑中捞出了自己上一刻的记忆。“你们把我带到哪儿了?!”
“探索者P3-1,这是我们的科考飞船,”眼镜少年礼貌地微笑着,他并不知道这笑容在朝西的眼里代表着多么可怕的意义,“在我们离开之前,您的生命维持装置发出了警告,我们于是返回地面对您采取了紧急治疗,但您陷入了昏迷,我们不得不把您接上飞船,您已经昏迷了七天,现在我们已经快要离开危险区域了。”
“不,送我回去!”朝西闻言,用力支起了身体,咬着牙朝眼镜少年厉声道,“你们凭什么带我走?!”
“根据星际救援法案的要求,你孤立无援地身处一颗高危行星,并向周围发送了急救警报,我们必须带你走,”另一个人的声音传来,朝西这才看到靠在门边的胡茬男,他无所谓地看着朝西,这淡漠的神情莫名让朝西想到了他从前的上司,“如果你不想离开那里,就应该关闭自己的生命救援警报,否则任何收到警报的公务船都有责任对你施行救援。”
“你……我……”朝西语塞,然后颓丧地低下了头,“五年,我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五年,你觉得我会在乎它究竟是开着还是关闭了吗?”
“就因为你不在乎,你现在来到了这里,”胡茬男伸出食指指了指上空,“这世上有很多不同的规则体系,但他们都共用一种原则,他们总是会在应该生效的时候产生效用,无论你是否将其置之不理。”
“你还是不明白,”朝西紧紧地抓着床沿,胸膛里充斥着被扰乱了一切的怒火,“我已经跑到社会之外了,那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只应该有我!而我现在就应该坐在那里!”
“我很遗憾你的遭遇,但我无能为力。”
“你可以把我送回去。”
“已经晚了,”胡茬男淡然道,“为了弥补救援你所花费的时间,我们至今仍在超功率加速,现在剩余的燃料只够飞往空间站,如果你这么想回去的话,我可以在空间站帮你雇佣一趟单程航班。”
“可那已经晚了!你们说最多一个月,也就只有三周它就会爆发了,到时候那里还能剩下什么?一大片高温的等离子体浓汤吗?!”
“再一次地,我很遗憾,但我无能为力,”胡茬男用眼神示意眼镜少年随他一同离开,随即径直离开了房间。
“先生,我也很抱歉,”眼镜少年愧疚地对朝西欠了欠身,但这更多是因为朝西的情绪,因为他还无法理解为何会有人渴望在某个特定的地点迎来自己的死亡,以他自身的角度而言,他很高兴自己救下了朝西,“不论您有什么需要,请通过平板通知我,我会尽可能招待您的,好好休息吧。”
眼镜少年也离开房间之后,朝西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他尚不能从如此快速变动的事态中回过神来,在他记忆中的上一刻,他还站在自己的小屋前,等待着与那颗斜阳一同终结,而此刻他已经远在几十光年之外,若是再等上三周,那颗恒星就将要独自死去,他竟能有机会让自己卑微无趣的一生活得比一颗恒星还要长久,这令他痛苦,比之前临死时分的痛苦更甚。
想到自己已经放弃了一切去到那个地方,却还是要在最终的时刻失去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死去的机会,甚至又要在一次地被人带回那个他曾迫切地想要离开的人类世界,这些磨难无一不在向他表明着,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生活将会在他的每一次行动中注入肥皂水,然后吹成一片填塞着废料与臭气的泡沫。
他的内心充满了惆怅与彷徨,他不知自己该如何去做了,不知自己该如何面对这一波折。
他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一天后,眼镜少年再一次来到了朝西的房间里,经过了一天的时间,或许是自己阅读了一些文章,又或者经过了一定的思考,他觉得自己稍微有些理解朝西的想法了,但这种理解还非常地浅薄,虽然这件事事关他人的生死,但好奇的他实在无法压制自己探究的欲望,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独自与胡茬男相处了太久,终于见到了一个新的面孔而有些兴奋,无论如何,他都想要找朝西好好聊一聊。
“你想过要离开你熟悉的地方吗?”朝西依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但已经不再抗拒什么了,因此稍微思索后,索性说了起来,“我是指,永远地离开那里。”
“这……我没有想过,而且无论如何,总是有可能要回去的吧?”眼镜少年端来了一杯水,轻轻地放在朝西的床头上,“您就是这么想的吗?离开您熟悉的地方,到一个没人去过的地方,独自生活,独自……死去?”
“不,我也一样,我们都一样,不会随便决定永远地离开熟悉的地方,可如果反过来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待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我们每时每刻都会想着要离开它,回到我们熟悉的地方去,”朝西喝了一口水,闭上了眼,“而对于我来说,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陌生的。”
“所以没有人的地方,”眼镜少年努力地理解着朝西的意思,“才是能让您感到熟悉的、安心的地方。”
“是的,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那里就是我的家,”朝西看向眼镜少年,对方则羞愧地转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你们突然出现在了我的家里,不经我的同意带走了我,而我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家里了,你明白吗?”
朝西的言辞并不激烈,然而正因为他平淡的口吻,眼镜少年感受到的愧疚也愈发地深切了,他沉默片刻,随后摇了摇头,从被迫离家的角度,他对朝西的感受有了些许理解,但他依然无法因此而确信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您还活着啊,我们不是带走了您,是救了您不是吗?”
“可我从没说过我想要离开,”朝西叹了口气,“我也没说过我想要被救。”
“但是……”眼镜少年顿了顿,他突然理解了胡茬男总是照章办事的好处,“但是您向我们发出了求救信号,而我们返回的时候您已经昏迷了,我们只能带您走。”
“不用解释了,我知道,我知道你们做得没错,错在我。”
“不,这……我……”对于眼镜少年来说,他无从辨认这种情况中究竟是谁做错了,可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朝西却显然是一个受害者,单纯的他还没有准备好要迎接这种复杂的问题。
“你说过,那颗恒星是一个流浪者。”朝西没有再纠结这个话题,摆着手转换了话题。
“是的,”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眼镜少年的神色好转了些许,“它原先属于某个双星系统,它的伴星发生了超新星爆发,强烈的爆炸把它甩出了从前的恒星系。”
“你看,它是一个流浪者,在它不知流浪了多久以后,又有一颗流浪的行星被它俘获,这两个星空中的流浪者相依为命,然后我来了,”朝西顿了顿,似乎会想起了自己在那里生活的时光,“从此一个太阳,一个大地,一个人,我们三个流浪者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
“可它也要爆发了,那里的所有东西都会在爆发以后消失的,一个快要消失的地方,怎么能够当做归宿呢?”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光明的未来,还有漫长而精彩的人生在等着你,这当然不能被你当作一个终点,可无论是那颗恒星还是我,我们的人生都已经快要到尽头了,你知道吗,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我的飞船上一直都存放着能让我长期维生的物资,我只是不知道该去哪里,该由什么时候走。
直到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乘着逃生船迫降到了那里的时候,我立刻就明白了,这就是我应该死去的地方。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等待着它的爆发,那将是我生命中最为辉煌的时刻,我的死亡将释放出无比璀璨的光芒,耀眼得足以把整个银河点亮。
我可以在这阵烟火中和太阳一起死去,让它毁灭一切,毁灭我脚下的大地,毁灭它自己。
然后给予我所能想到的,最为浪漫的死亡。”
一边说着,朝西的脸上也一边多出了几分光芒,他幻想着自己本应该实现的梦想,在即将沉浸其中的时候看到了身边的少年,这些光芒随即暗淡了。
眼镜少年陷入了沉默之中,虽然他依然无法理解朝西求死的原因,但他感受到了朝西的真诚,这或许是朝西的理想,而他以救人的好心将其破坏了,他不由得去思考理想与生命的重量,良久,他得出了答案。
如果只能选其一,他将选择理想。
也许几年、十几年后,他会给出不同的答案,至少在现在,对于年轻的他来说,理想才是最重要的事物。
“我帮你,”他说道,“你可以用运输船回去,虽然速度达不到跃迁等级,但只要全功率加速,你应该可以在它爆发之前回到那里。”
“真的吗?”朝西睁大了双眼,他感激地抓住了眼镜少年的手,随即摇着头推开了对方,“不,这是涉嫌盗窃公务运输船的重罪,就算你把罪名推到我头上,你以后的工作也肯定会被影响的。”
“那也是我的责任,”眼镜少年握紧了拳头,眉头紧皱,“按照预定行程我们是应该直接离开的,是我求着他再多看看那里,这才发现了你。”
朝西再度睁大了双眼,两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少年快速移动着双眼,在心里做好了计划,随后咬咬牙,第一次地认真地对上了朝西的目光。
“每晚的11点,他一定会去睡觉的,保险一点,我们就在半小时以后起来,我去把跃迁状态停下,你直接乘坐运输船返航。”
“停止跃迁,”朝西思索了一番,“一旦跃迁停止,你们剩下的燃料是不够让你们再次进入跃迁的。”
“没关系,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最多两个月也能回到空间站的,你不要管这些,你知道怎么驾驶运输船的吧?”
“嗯,我以前就是干这个的。”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这会是一个大动静,出于某种原因,眼镜少年显得很是兴奋,他立刻打开门离开了房间,而朝西则也同样的兴奋了起来,他没想到还能看得到返回的希望,甚至有些坐立不安,但为了不被胡茬男察觉到什么,还是按捺住了激动的心情,如之前一般佯装萎靡不振的样子,好好地躺在了床上。
时间慢慢来到了夜晚,他在等待着约定好的时间,没想到胡茬男在十一点之前来到了他的房间。
“你……”朝西抬头就对上了胡茬男冷漠的双眼,这眼神让他很不舒服,“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和你聊两句。”胡茬男没有进门,只是在门边站着。
“我和你没什么可聊的。”
“那就我来说,你听着吧,”胡茬男无所谓地拿出了一个平板,在上面翻找了起来,“在八天前,我们准备启动跃迁的时候收到了你的紧急生命求救信号,通常来说,这个信号中会包含你的个人信息,我当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在公共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发现这个身份已经被注销了,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你已经死了,要么,你设法让人口计量局相信你已经死了。”
“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而坠毁了,我乘坐逃生船迫降在了那个星球,事故救援小组误以为我死了,这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这虽然罕见,但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让我们假设事情就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在这段时间里——至少在我们停留的这半年里,一次也没有收到过你的求救信号?而我们能收到你的紧急求救信号,这说明你的广域通讯装置还能运作。”
“太久了,我不想活了,你还不明白吗?所以我才想要回去,我要和那颗恒星一起死!”
“是的,我本也是这么认为的,”胡茬男把平板电脑推到朝西的面前,上面打开了一个新闻页面,“可我总感觉还有一些疑点存在,于是稍微留心查证了一下。”
看到新闻页面的同时,朝西的手就开始了颤抖。
“根据你逃生船的型号,很容易得出你能够航行的最远距离,而根据你每天都会拍摄的照片——原谅我检查了你的摄影设备,我从你最早拍摄的时间得出了你大致抵达那里的时间范围,于是进一步地从符合条件的区域跟时间里找到了你飞船失事的新闻,确实,如你所说,一颗陨石撞毁了你驾驶的飞船,根据调查结果,你已经船毁人亡,”胡渣男再次笑了笑,“可你现在还活着,这就不寻常了不是么?”
“是的,他们以为我死了,他们的调查错了,这又怎么了?现在还有什么分别吗?我已经不想活了,让我回去,拜托了,让我回去,让我死。”
“他们的调查结论是错的,但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在你的飞船残骸中找到了你的逃生船,这都写在报告里了,那你乘坐的逃生船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你的‘小屋’——也就是那架逃生船,它的型号并不是报告里的这一种,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你通过某种方法弄到了一架没有编号的逃生船,伪造了飞船失事的表象,由于你飞船里的逃生船没有启动,调查人员不得不相信你还没有来得及逃走就死在了事故中,至于尸体,可能散落在了茫茫的宇宙中,他们找不到也就不会再去找了,而此时的你已经乘着另一艘逃生船驶向了某一个短时间内一定会爆发的恒星系,你知道除了你没有人会不要命地往这种地方跑,你也就不必担心暴露自己的行踪了,我说的对吗?”
朝西没有回答,但他的表情已经表明了一切。
“恐怕你的“死”为自己的家人,或者别的什么人带来了巨额的保险金,一旦你重新出现,你会因为保险诈骗罪入狱,而他们得到的一切也会被追缴,”胡茬男终于不再笑了,“这就是你不得不跑到这种地方生活的原因,而不是什么被社会所遗弃。”
胡渣男不再说话,朝西也只是低着头,沉默了良久之后,朝西默默地把平板放在了一旁,从此时开始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她病了,她也病了,我需要一大笔钱,可我拿不出这样的钱,就算把我的船卖了都拿不出来,我没有办法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朝西抬起头,正对向了依然淡漠地看着他的胡茬男,“不用送我回去了,打开气闸把我丢下船吧,求你了,她们的身体不能工作,我不能让她们没有这笔钱,你不用送我去任何地方,就在这里把我……”
话没有说完,但他已经知道自己不必再说任何话语了,眼前的男人不会为了他去违反任何规则。
“我很同情你,但你犯下的是重罪,我有义务确保你得到你应得的审判。”胡茬男伸出手拍了拍朝西的肩膀,随后道,“而且,他是个单纯的孩子,虽然你只是想回家,但你不该用欺骗的手段来让他帮你的。”
“我对他说的都是事实。”
“有选择的事实,比谎言更可怕。”
朝西闭上了双眼,不再动弹,也不再说话,他此刻人还活着,但他的内心似乎已经死了。
虽然他一直在求死,但他的内心在此之前似乎也还是活着的,可他现在的内心,似乎已经完全地死去了。
“我很抱歉。”
胡茬男又再一次看了朝西一眼,随后关上了门。
第二天,胡茬男吃完了他的晚餐,他想要喝上一口酒,但是酒柜中的酒已经只剩最后一杯的量了,他想了想,又把酒放回了柜子里。
眼镜少年突然打开了他的房门,正当少年想要说点什么,胡茬男也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船身突然出现了一阵猛烈的震荡,红色的警报声随即响彻整座飞船,这是飞船突然从跃迁状态下紧急制动的状态,两人同时意识到了发生的事,连忙向泊船舱跑了过去。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朝西已经打开了运输船的舱门,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以他能够骗过保险调查团队的手段来看,他对飞船的熟悉程度应该远超常人,在两人抵达的同时,他已经关闭了舱门,并降下了气闸舱,此刻已经处于随时都可以脱离飞船的状态了。
胡茬男打开了通讯,向朝西喊话道,“快停下!盗窃公务船只也是重罪!”
“那就来抓我吧,我已经检查过了,你们现在的燃料只够减速了,连调头来追我都做不到,我是不可能跟你们回去的!她们需要这笔钱!”
说话间,朝西已经完成了船舱脱离程序,不同于之前的颓丧,他此刻的神色坚毅异常,他的妻女还活在他真正的家里,他又怎么可能死心地绝望?
他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抹消了这几天在飞船里留下的痕迹,此刻不可能再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他离开这里,他将以最大的功率向斜阳的方向加速,以超新星爆发的规模,他甚至不需要靠得太近,都会被强烈的爆炸余波撕碎。
只要他彻底地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即使胡茬男已经推测出了真相也无济于事,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那么他的家人就还能依靠他的保险金活下去。
对于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确保这一点,就足够了。
“停下吧,她们已经死了。”沉默良久后,胡茬男突然说道。
“别想骗我了,她们……”
“他说的是真的,”眼镜少年突然打断了朝西,他明显地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缓声道,“在你伪造死亡后的第五个月,她们就双双离世了,这是我刚刚查到的消息。”
“不可能!”朝西怒吼道,“只要有那笔钱,她们的病情是可以稳定住的,哪怕她们不工作也够用几十年!”
“可是你的公司……当时已经开始准备裁员了,你就在裁员的名单上,所以他们没有为你的保险续约。”
“不!他们凭什么?!”
通讯突然关闭了,眼镜少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朝西所驾驶的运输船此时已经开始了减速,缓慢地与飞船拉开了距离。
一阵猛烈的光芒突然从运输船的身后亮起,漆黑的宇宙似乎也在这个瞬间被照亮了,又或者,是这片空间中的每一粒尘埃,每一个气体分子,都被这阵绚烂的光芒所激引,一同向周围的每一个方向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
运输船渺小的身影,被这道光芒所淹没。
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但它似乎在向整个宇宙嘶厉地呼喊着什么。
这一阵强光可以持续长达几周的时间,他们看不到运输船去了哪里,而现在就算打开通讯,信号也会被淹没在强烈的射线暴中,但大约半小时后,他们感觉到了运输船在飞船边上停靠的震颤。
他终究还是回来了。
他没有再说过一句话,默默地跟随着飞船回到了空间站,胡茬男和眼镜少年把他送上了返回故乡的飞船,自此三人没有再见过面。
虽然因为保险失效,朝西不必因为诈骗保险而承担罪责,但他已经在法律上死亡了,他的妻女离世后,他的住房已经被收归国有。
在等待自己的身份重新审核的期间,他死于街头的寒风中。
备注:其实写的时候是有点想要达到“赞雪不露雪”的效果的,也就是绝望这一点,但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达到了效果。
另外,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我对角色的塑造似乎比以前立体了一些,希望不是我的错觉。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序章之前的故事 字数2234
没什么意义,没什么内容,仅作角色性格爱好(…?)补充用。所有讨论均是建立在人物约瑟夫的价值观、性格基础上,没有真正地去讨论宗教或是人心。
约瑟夫很缺德,很缺德。
同僚法尔科·恩提亚耶和旧日同窗维克多·朗都是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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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和情报部的同僚闲谈时,约瑟夫被问了为什么选择加入医疗部。
原因吗。或许是因为这样最适合神职人员的身份:帮助或拯救他人;或许是可以少言语多做事,避免出风头;同时避免争斗、远离暴力也更符合自己的职业————
不过这些都不是足够好听到能说出口的理由。
“我喜欢照顾别人。”
约瑟夫弯了弯眼睛笑了笑。
而这也并非谎言。
无能力者、身体不完整的伤残者、心灵有空洞的“迷途羔羊”……约瑟夫喜欢这样的人们。而在病床上,即便是最强大和心灵最坚强的战士,也要向自己伸出手臂、乖巧安静地暴露鲜红柔软的血肉……是的,听任自己摆布。即便仅有短暂的片刻。
“做这样的工作,心灵能够得到滋养,使人觉得,和上帝很接近。”约瑟夫又笑着补充道。
“哈…………啧。”同僚一副不可理喻的表情,对着约瑟夫咋舌。
是的,和上帝很接近。只不过不是心灵和上帝之间的距离,而是职位、功能,或者说……权力。
圣经是可以被解释的。当你代行规则的时候,同时也在制定规则。约瑟夫用细长而苍白的手指不自觉地抚摸着挂在胸前的十字架,漫不经心地想着。
“而且,神父某种意义上也是心灵的医生,不觉得吗?”
“有道理。”同僚翘着二郎腿喝了口水,“不过我不看医生。”
“若要把神父或牧师比作医生,”同僚摇了摇手指,“那不去教堂岂不是反能证明心理健康?”
“所有人生来都是有罪的。”约瑟夫照本宣科地回答道。
“你我都是?”
“是的。”
【虽然我可不认为自己真的会因此受什么惩罚。】约瑟夫想道。
【或许真正的病态始于毫无自知之明、缺乏良知——即缺乏“罪恶的意识”,然而另一方面,能使人感到痛苦、觉得自己似乎生病了的“病原体”却是被当作健康和善良表现,被当作灵魂的证明的“罪恶的意识”。无罪的人自认为有罪,因而感到痛苦,如同自己真的十恶不赦,万病缠身。】
【我和我的这位亲爱的同僚感到轻松自在、活蹦乱跳的原因,都因为我们缺乏“罪恶的意识”……我们都没有那种需要求助上帝的心灵困境。】
可是,约瑟夫可是很喜欢那些深陷罪恶意识中的,可怜的病人们。他们软弱,可笑,却又那么依赖自己和自己背后的大十字架。他们不知拒绝,不会反抗,不问险恶。他们轻易地就交出自己全部的信任,让别人看到他们的内心:粉红、柔软的一团,全部都是可以施加影响、可以根植他人的自我的部分;如同稚嫩的孩童,身与心均是适合“信仰”生根发芽的肥沃土壤。而他们的自我,相比之下就仅仅是广阔农田里的一粒小小的石子……至少自己曾清楚见到过一支羔羊的自我,它坚硬、独特、无法碾碎,然而连主人自己也不知道把它丢失在了哪里。
我所钟爱的小石子们啊。约瑟夫陶醉地在内心感叹道。但在那其间,自己果然还是——
这时,同僚突如其来的问题打断了约瑟夫的回忆。
“约瑟夫,健康的心灵是什么样的?”
“这可很难回答,”约瑟夫耸耸肩,“你想问的,比起健康的心灵,不如说是高尚的灵魂吧?我是人,人是看不见别人的灵魂的。”
【不过,或许隐约能看见也说不定。】
“高尚啊……就像你所说的,加入医疗部的原因?”
“我可算不得高尚。”约瑟夫不禁嗤笑。
“我也觉得。”同僚也笑了。
【是的,我们本能隐约见到对方灵魂的模样。有些人所看到的是别人的衣装,言行,荷包,名誉,名字,或是,背后的十字架。因此看不见对方的灵魂。还有些人注视着别人的时候,却只能看到他们自己。】
【也许我的这位朋友也在我身上看见了他自己吧,所以他不介意我的灵魂并非神职者所需要的那般洁白无瑕。】
【总之,他不是能够被我改变的人。……并且也不需要改变。我们已经是“同伴”了。我们都是狼,也都是猎人;各自过各自的人生,各自追寻不同的事物,寻找不同的猎物。】
“好了,该工作了,我得回到更需要我的人们身边。”约瑟夫倏地站起身,伸出手示意同僚,他不请自来的客人将茶杯递给他清洗。
“真冷淡啊,你这么喜欢工作?”交出茶杯的同僚也站起身,揉了揉僵硬的后腰。
他注视着约瑟夫前往厨房,看那瘦长背影几乎是晃也不晃地飘到水槽前,最终站定了脚跟。同僚试探道:“其实不是他们需要你——毕竟有其他医生,其他教堂,其他神父;而是你需要他们吧?”
清瘦的神父别过头,淡淡地微笑着。“是啊,没错。这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让我更接近上帝。我喜欢人们,也喜欢照顾人们,就只是这样。”
“我也是人,你不喜欢我吗?”同僚掐着腰撇了撇眉毛。
“我相信你能把你自己照顾的很好,我的朋友。”约瑟夫把带着水滴的瓷器放回碗柜。【——可不像这些杯子,苍白,美丽,易碎,毫无生气;它们是需要我照顾的。我可以将它们浸在水中;摆在鲜花之下;可以亲吻它们;利用它们;也可以将它们摔得粉碎。】
【对能照顾自己或至少是想照顾自己的人来说,多余的疼爱就等于摆布或是冒犯。…我要找的是一个完全无助的受害者角色,然后,如果他还有一点力气,捏碎它。如果他还有能动的四肢,折断它们。任何灵魂都需要精细的打磨,才能变得像瓷器那般光洁完美。】
“那确实,相信我准没错。”同僚摆了摆手戴上帽子,“下次再见,小神父。”
“再见。”约瑟夫只是挑挑眉毛,没多反应也没再看向对方。约瑟夫那对隐在细碎黑发后的眼睛着迷似的盯着瓷器上的水珠……真可爱,他想。他颤巍巍地伸出与无温度的瓷器同样冰凉的指尖,缓慢地,沿着狭窄、小兽牙齿似的杯口、天鹅颈部似的把手、还有孕妇腹部似的杯肚细细触摸着……
维克多,我的羔羊,我的小石子,我的瓷人偶,我的,实验动物。
……也许曾经是我的维克多,也许未来还有机会能成为我的维克多;然而现在,维克多是苏格兰的维克多,而我在伦敦。
年轻的神父抽出手指关上碗柜,把额头抵在柜门冰凉的玻璃面上,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