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问我们要去哪吗?”看着身边一直安静的跟着自己的女孩瑞尔斯感到了一丝好奇,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是很活泼多问的才对。
女孩摇了摇头抓紧了瑞尔斯的衣摆。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哪怕面前的这个人一直表现的十分友善也无法完全安心“和大人在一起就够了。”于是就这样说着会让人高兴的话语做出依赖的样子,希望接下来的遭遇不会比之前更糟糕。
“小孩子要活泼一点嘛”看着有些怯弱的女孩瑞尔斯笑着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安心吧,接下来要去的虽然也不是什么很好的地方但至少比留在‘那个家伙’的身边好。”说完他对着女孩眨眨眼“我可是不会骗人的哦,不然魔法会失效的~”
是被施了魔法吗?只是被男人揉了几下头就不可思议的安下了心,跟着他绝对不会有错的……总之不会再糟了。
又走了一段路后出现在面前的是非常华丽的像城堡一样的建筑。“很快就到了哦。没错,就是那边的教堂。”听到瑞尔斯对目的地的确认女孩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这个就是男人口中的不是什么很好的地方?那到底要华丽到哪种地步才能让男人称赞呢。
走到教堂的门口就没花费多少时间了,一个看起来和瑞尔斯年龄相近的黑发男人等在那边“欢迎回来瑞尔斯,看来你已经把任务解决了呢。”
“嗯,那个波斯商人已经被我干掉了”瑞尔斯说着一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两下“太弱了,只是一敲他就晕了,真是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任务还需要我来处理…”话语中虽然有些对敌人弱小的抱怨但也有对自己能力的自信。
“那么现场你处理过了吗?”已经习惯了对方时不时的自恋话语,黑发男人、埃里克笑眯眯的打断了瑞尔斯的话。
“……总之善后就交给你了,我只是来要报酬的而已。”完全忘记要善后的瑞尔斯扯了扯垂在肩上的头发决定快点结束这个话题。
“报酬?”埃里克意有所指的看向了他身边的女孩“你不是已经拿到了吗?”话音刚落腹部就遭受了重击,也是早已习惯的毫不留情的力度“想死一遍吗?”随之而来的是瑞尔斯满溢着杀气的询问。
“冷、冷静!不要说出还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台词!”迅速的把早已准备好的报酬双手奉上,在‘死神’的火气消了之后埃里克无奈的叹了口气“瑞尔斯,你总是这样可不好。而且虽然被净化过了但那个庄园毕竟还有很多的怨灵……”
“我的事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不需要你操心。”随手的将报酬塞进了里衣的口袋里,瑞尔斯推出了从开始就躲到了自己身后的女孩“这个孩子是商人那边的,身上有魔力的波动,应该是个好苗子。不过还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所以就交给你了。”
“不要在教会的大门口堂而皇之的说‘魔力’啊”埃里克无奈的蹲下了身仔细看着女孩“唔…刚才被你身上的波动掩盖住了,但这么一看的确是个有天赋的孩子。”说完埃里克就摆出了自认为最和善的表情“小妹妹,要和我一起为神而效力吗?”
女孩做出的回答是再次躲回了瑞尔斯的身后,并拉起了瑞尔斯的衣摆想要把自己藏起来不让埃里克看到。在瑞尔斯笑着回头看向女孩的时候她扬起了头“大人、大人,我会努力的做一个好礼物的。所以……”
“才不是礼物啦。”拉出了女孩手里的衣摆,在她快要哭出来之前将她抱了起来“你就是你,是人类。才不是礼物。”余光看到埃里克想要起身的时候一脚把他给踹倒了“看,这个家伙是负责这片地区的主教,看起来虽然是这个样子但不是坏人。”
“这个样子是什么样子啦。”埃里克抱怨着爬起身来拍了拍沾上灰色的白色教服,虽然武力值和瑞尔斯差不多但他总是会让着瑞尔斯一些“替作为主教的我留些威严啊。”这么的对两人抱怨着但那两人连目光也没有分给他一点。
“这家伙要是欺负你了就来告诉我”揉了揉女孩的头之后将她放了下来“我会狠狠的揍他的。”瑞尔斯再次的推了推女孩的背。她回头看了看瑞尔斯,终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向埃里克的方向(教会)踏出了脚步。
“海星星海星星,我们一起让启暗星升起在混沌的虚空,让黎明永远不会到来好不好?”
“海星星海星星,我们一起让启暗星升起在混沌的虚空,让黎明永远不会到来好不好?”
“海星星海星星,我们一起让启暗星升起在混沌的虚空,让黎明永远不会到来好不好?”
……
深海中,一只变种海兔子正在海星星边上蹦蹦跳跳地挥舞着白色的双手。变种海兔子的名字叫白豆腐脑,兔如其名,白得和白豆腐一样。
他从莉芙湾的这一头跑到海星星边上,又从海星星边上跑到莉芙湾的另一头,再从莉芙湾的另一头跑到海星星边上,又从海星星边上跑到莉芙湾的这一头。虽然已经跑了几百趟,但每次经过海星星的时候,他都会非常礼貌地问好。
大家都是住在莉芙湾的邻居,邻居与邻居见面以后当然要问好——白豆腐脑是一个懂礼貌的好孩子,就算现在处境非常危急,他也不会忘记礼貌。
“海星星海星星,我们一起让启暗星升起在混沌的虚空,让黎明永远不会到来好不好?”
礼貌归礼貌,白豆腐脑用的其实是神经病一样的问好方式。开始的时候,海星星还会用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斜眼瞄白豆腐脑个一两下;次数多了之后,他便决定对白豆腐脑视而不见了——神经病最喜欢引人注意,要是不理他他就会消停,海星星这样想着,但一点都不见效。
不管海星星怎么无视,白豆腐脑都会孜孜不倦地经过他身边,并像神经病一样向他问好。
终于,海星星烦了。但对这种神经病,他连宣战的心情都没有,他捡起了身边的一把垃圾,往白豆腐脑的脑门上丢了过去。垃圾在白豆腐脑柔软的脑袋上弹了一下,弹到了白豆腐脑身后。
“这就是启暗星吗?我过会再来捡哦。”被垃圾砸到后,白豆腐脑非常开心,但他没有转身去捡——兔子是要向前看的,这是白豆腐脑的兔生信条。
“启***,***!”海星星在心里骂道,但却没有说出来,一方面是他觉得骂白豆腐脑自己就输了,另一方面是他想骂的时候白豆腐脑已经不见了。
过了几分钟,白豆腐脑又跑了回来。他就地打了个滚,利索地捡起刚才弹在他脑门上的垃圾的其中两个。
“谢啦拜!”
留下这句简短的道谢后,白豆腐脑往海星星的脑袋上丢了一块白豆腐作为谢礼,然后白豆腐脑就真的在海星星的感知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
白豆腐脑弹跳在白豆腐搭成的阶梯上。
捡起海星星丢下的启暗星后,白豆腐脑就造出了通向海面的白豆腐阶梯。白豆腐的弹性非常好,加上水的浮力,白豆腐脑一下窜出了海面,落在了稍低于海平面的宽阔白豆腐平台上。
白豆腐脑知道自己正在被跟踪狂追赶——穿裸体围裙四处乱晃就要承担被变态盯上的风险——这些白豆腐脑都是知道的。
被变态摸到了就嫁不出去了——不知为何,这句话作为一项常识,在白豆腐脑的心中铭刻——先不管被变态摸到嫁的嫁不出去,白豆腐脑的终生追求的梦想之一就是组建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他才不要嫁不出去,为了实现自己平淡又渺小的梦想,白豆腐脑为了躲避变态,在海面漂浮的白豆腐上拼命地奔跑着。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的朋友在哪里?”
白豆腐脑在心里唱着歌,然后在空中画出了一座白豆腐桥。
白豆腐脑顺着白豆腐桥跑到了海面上空,但变态爬上白豆腐桥的振感还是通过白豆腐桥传到了白豆腐脑的脚上。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的朋友在这里!”
白豆腐脑继续在心里唱着歌,然后在跑到桥顶的时候,在空中画出了好几架纠缠交错白豆腐滑梯。
白豆腐脑做了一个跳跃的动作,但他没跳进滑梯的滑槽,而是直接像高台跳水一样跳进了海里。
就像钻头一样钻进水面,没有水花!十分!
白豆腐脑没有因为这个傲人的成绩而忘记变态,他穿过水面后便拼命挥动六肢,划到了海底的一块不小的礁石顶上。
自从被变态盯上以后,海面都上升了。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白豆腐脑心里还是觉得变态很厉害的,如果他将来看到了可爱的男孩子或者女孩子,他也有点想当个变态试试。白豆腐脑用几百趟的往返背熟了被淹没的莉芙湾海面的每一个角落,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再逃跑了。
白豆腐脑将海星星丢给他的垃圾按在胸前,单膝跪下,将另一只手按在礁石顶上。白豆腐脑能看到远处逼近的黑影。白豆腐脑用跑圈和变态拉开了距离,用白豆腐阶梯、白豆腐桥还有白豆腐滑梯争取了大量的时间。
“赐我力量,启暗星!”
白豆腐脑从礁石里抽出了一把长剑,因为这是从石头里拔出来的剑,所以白豆腐脑将它起名为石中剑。黑影要摸到白豆腐脑还有点时间,足够白豆腐脑摆姿势耍帅了。
变态逼近了,白豆腐脑使出浑身的力气,将石中剑由下往上挥舞,砍在了变态身体一个凹陷处的一个小凸起上。
变态抽搐了一下,停下了追逐白豆腐脑的动作。
白豆腐脑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再次往变态身体一个凹陷处的一个小凸起上挥动了石中剑。
白豆腐脑连连击中变态身体凹陷处的小凸起,把变态打得落荒而逃。
“不要跑!”
白豆腐脑冲了上去,拼命地追打着变态身体凹陷处的小凸起,一直打到潮水退却,变态消失在砂砾的缝隙当中。
没有黎明,但新的一天却来临了,白豆腐脑被变态追赶还有白豆腐脑追赶变态的事情就像一场梦一样告了个段落。白豆腐脑将石中剑插在沙滩上,在上面写了“变态之墓”四个字,然后再也没多看一眼,转身离开了。
□
天空中的白豆腐桥上有一件海星星丢给白豆腐脑的垃圾,那是白豆腐脑被变态追赶时留下的升起在虚空的启暗星。因为海面降低的关系,豆腐桥晃动了起来,启暗星从光滑的白豆腐表面上滑了下来,就像流星一样。
“我想有一个温暖的家,有会说话的朋友,想过不用追赶变态的平凡生活。”对着流星,白豆腐脑这样许愿着。
前置·漫天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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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唐宵也有不少次濒临死亡的时候。他不会偷不会抢,更不允许自己去做这样的事情。直到这时唐宵才切实地感受到自己在乐行的教导下长成了一个和大家截然不同的人。对此他感到庆幸,也不为自己的坚持后悔。
他仍然住在那间房子里,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服装店里给老板娘打工。
而和那个总是来家里蹭水聊天、偶尔会给他带一点新鲜玩意儿的人遇见的几率也变多了。唐宵还记得他们交换名字,那是乐行还在时的发生的事情:
看上去比他大实际上就是比他大的少年挠着脸上的绷带自我介绍:“我叫陆仁。”
乐行以为,这是唐宵唯一一个知道将这种奇怪发音做名字的人。和其他人画风不一样的名字让唐宵觉得很亲切,所以他从善如流的喊到。
“露露。”
“不准叫露露。”
“好的露露,没问题露露。”他眨巴眨巴眼笑起来,“我叫……我叫唐宵。”
在那以后他和人说起自己的名字,就变成了唐·吉诃德……唐宵这个名字除了他自己和陆仁的几个朋友,已经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唐宵是托了陆仁的福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做酒的饮料。他不太喜欢那份气味,但喝下去,灼热感沿着喉管一路烧到胃里却让他微妙的有种满足感,久而久之也就习惯把那份他不喜欢的气味和喜欢的口感放在一起。尽管这算是一笔不小的额外开支,但好在唐宵并不懂得品酒,对他而言廉价的麦酒就足够了。
再后来,他又学会了抽烟,那味道比酒还难闻,并且无论如何也没法忍受。他只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抽上几口就摁灭了——用捏着鼻子的姿势。
“哪有那么多好烦心的事,”陆仁见到他这样偶尔会忍不住嫌弃他消沉还浪费,“能活着就很好了。”
他和商店收保护费的小喽啰们相处得不错,有时还会坐在酒吧喝几杯,然后抱怨老板娘的龟毛程度有多么天怒人怨。
“给我说这么多没关系吗?小心我转背告状啊。”
“呵,就你这智商还想坑我?你猜猜老板娘会相信你还是相信我?”
“少年你很嚣张啊?”
唐宵眨眨眼笑道,“这不是因为你我才敢这么说吗?”
对方听到他这么说,心里舒服,也就顺势被带跑了话题,“你还小,以后就知道了。这世道能活着,还有啥不满意的。”
“才不小咧。”
“15岁就要有15岁的样子。”
说完,那人转过身和其他人一起侃天侃地、聊荤段子去了。留下唐宵抿了一口廉价的麦酒,笑意不进眼底。
他常常控制不住地想嘴贱,几年下来干脆也就懒得改正这点,转而从其他方面解决带来的负面影响。“因为你我才敢这么说”这句话他都不记得和多少人说过,至今仍旧无往不利、相当好用。
在人群的往来与喧嚣之中,夏天从指缝间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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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时候唐宵要格外忙碌一些,因为冻死饿死的人很多,而且不容易腐烂,能搜到的衣服也比平时更容易处理一些。就算薪水一直不算多,却也能得过且过下去,还好家里有那口水井在,唐宵的日子也不怎么难捱。连种树的事情也被他一直坚持下去,但想到乐行那时对他说过的话,他仍然无法决心。
(这是他的梦想。可我并不想改变这个世界,也没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在踌躇之间,时间流逝着。
小镇收保护费的管理者换了个人,原来那个失踪很久,是死了还是如何并没有人知晓。新的小头目是个女人,千娇百媚的身段下是杀人不眨眼的利落手段。但就像一个普通女人那样,她有个很奢侈的爱好,喜欢鲜花。
但她的花总是活不久。
在一串巧合下,唐宵有了一个新工作,就是替小头目照管她的花骨朵儿们。经过清洗后他当初认识的小喽啰大概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唐宵觉得自己的BOSS运真是不怎么样,从一个剥尸体衣服拿去卖的服装店老板到将人命视为草芥的女老大,有时候在变态程度上却如出一辙。
“唐,你看这个姑娘长得多好看,一定能浇出很漂亮的花。”
“老大,我和你说过很多次了。”唐宵语气干巴巴的,“人血不能拿来养花。还记得你的宝贝蔷薇是怎么被你养死的吗?”
“我开个玩笑。”女人耸耸肩,挥手让人把尸体抬下去,“你不能开不起玩笑。如果不多笑笑,板着脸死了多难看啊。”
说着她还挑起那尸体的下巴左右端详了一下,啧啧感叹两声。
唐宵自知自己的笑点向来低到难以理喻,但即使这样他也没能理解女人刚刚那句话的笑点在哪。不知道好好一个娇滴滴的姑娘是哪里想不开要得罪这个食人花,也没打算问女人突然来见他的理由。对他而言这已经是是比之前要轻松一百倍的活计。他只要养好那些娇弱的植物,解决因为自己那张看上去弱鸡的脸却过得滋润而赶到的嫉妒的人,然后对这里死去的尸体视而不见就好。
那以后,唐宵的生活波澜不惊。
他有所自觉,比起其他人,自己是一个幸福的人。
所谓幸福,并不在于他的人生是否充实而有趣,对于遗都的人而言,能够像唐宵一样,不愁吃喝、无痛无灾就已经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了。
唐宵催眠自己要懂得知足,但心中空洞的回声一日响过一日,直到无法掩盖无法忽视,他仍没有勇气面对。
他可以种树,可以养花,也可以看天上的云直到下一秒有大雨来临。他也直到会打架、在嘈杂的人声里准备辨认出拳头碰撞拳头的声音。
乐行已经给了他几乎所有他需要懂得的东西,却唯独没法给他被千万人嘲讽也毅然决然的勇气。
对唐宵而言,他一直在畏惧失去,但等他仔细想想,却也没有什么是不能失去的。似乎17年来仍和当初那个在废墟里只会哭泣的婴儿一样,没有半点长进。
他对这一点本能地自我厌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