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了楼梯也没有光芒,Ken只好接着用手机照亮,明明存在的窗户却不能透出窗外的景色,仿佛是有人刷黑了它一般,即使是手机照上去也看不清有什么,散光扩散到黑暗里,即使没有阻碍也只存在于一小段距离里,再长便又是一片黑暗了,但,到底是透过了玻璃照射到黑暗之中还是只是照射到了被涂得漆黑的玻璃,这就不得而知了。
叹了一口气Ken收回手,自言自语一般的喃喃:“果然这里已经不是正常的医院了吗……”
“哈,没想到传闻还是真的啊。”Ken摇了摇头笑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古人诚不欺我。”
不过现在再说什么诚不欺我也没用了,毕竟已经来到了过去,后悔也好庆幸也好,人的情绪左右不了他的处境。
现在只得前进了。Ken振奋精神,带着职业性的微笑向着黑暗走去。
脚步声在无人的医院里显得相当空洞,周围的景色像是被闲置在一边许久的屋内场景一般,灰尘遍布,墙漆或是瓷板破碎剥落,消毒酒精的味道倒是还有余味,手机照亮的地方漂浮着细小的尘,在白色的手机光里裹着冷色的毛边,世界上似乎只剩下他一人的孤独感伴随着Ken,他走在无人的走廊里只得开始胡思乱想。
在医院里想的最多还得是恐怖片,尤其是刚刚才从停尸间上来。光是想象了下身后将有什么在尾随,面前将有什么会蹦出来,Ken就有些发怵,不经意间心跳已开始飞速跳动起来,即使不去触摸心口也能就此感觉到心的跳动,没有声音却又像是有声音,Ken的呼吸在什么时候已经开始微弱起来,他下意识的不要发出声音,连脚步都放轻了。
将自身发出的声音压倒最小,心脏跳动的声音反而大了起来,Ken耳畔仿佛有擂鼓一般的声音响起,他非常确信这就是他心脏跳动的声音。
唔哦哦冷静下来冷静下来——!Ken在心里叫喊,医院里不会有什么的不用怕啊!
但是,都承认自己来到了两年前的世界,这样奇妙的事情都发生了,还有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
所以,Ken在这样告诫自己之后还是怂了。他吞下一口唾液,脸上的微笑就像是做给自己看的一样,虽然说着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但是他还是感觉到自己开始冒冷汗。
哎呀呀呀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Ken在心里叨念着,却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
越是加快脚步,就越是感觉有什么在追逐着自己,即使是心里相信什么都没有,但是巨大的恐惧感还是会促使人不停地加快速度,不停地向前走,情绪这种东西仿佛可以操纵人的行动,将人作为一个小小的拉线木偶,让他走就走,让他跑就跑。
这种感觉还真是讨厌呀。胡思乱想中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这么狼狈的Ken终于是理解了这个原因,同时他就皱起了眉头,撇了撇嘴。没有人喜欢自己被操控,丧失自由的感觉是谁都厌恶的,这点Ken十分相信,毕竟他现在就身不由己,思考着这些的时候他的脚还是在不停地走着,几乎要跑起来。
突然他撞上了一个结实的后背。
“唔呃?!”一个不稳之下,Ken直接后仰做到了地上,当然,扬起了相当多的灰尘,Ken捂住了口鼻闭紧了眼睛,含含糊糊的一边咳嗽一边道歉。“唔咳、咳咳咳……抱、咳咳咳咳……抱歉……”
“恩。”对方似乎并不在意他怎么样,毫无感情的应了一声就算完事,径直走向远方。
诶。我这是惹他生气了吗?站起来拍了拍尘土,Ken看着面前越走越远的人愣了愣神。
等等等等不对啊这里怎么还有别人!很快Ken就反应过来了,急忙上前两步拉住人的衣服:“等、等等!你,你是这里的人吗?”
“?”对方这才回过头来望着他,金发碧瞳还有偏白的皮肤,无疑这是一个外国人,高挑的个子显然给Ken带来了一些压迫感,但最主要的还是他的眼眸。
里面毫无感情可言。
“呃、我不是这个医院里的人啊……不是,我不在这里的……”Ken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他先前突然被撞倒的慌乱和他貌似被讨厌的担忧混杂在一起,导致他想要简洁明了的说明自己的处境却又适得其反。
“我不是这个医院的人。”那个人冷冷的开口。“但这里是两年前的医院无疑。”
“哦、哦哦!那你也是莫名其妙的就来到这里的人么?对了,我叫Ken。”为遇见相同遭遇的人感到开心,Ken笑起来,但对面的人似乎对他的笑容并不领情,他只是冷冷的回答了Ken的问题。
“是,我叫哈维尔。”
“哦!哈维尔你好!”Ken又笑起来,在这种见鬼的地方遇见人,这对他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这怎么能让他不开心?同开心一同袭来的依赖感也让Ken并不想远离好不容易遇见的哈维尔,所幸哈维尔并不是很在意Ken的跟随,任由Ken跟着他走向走廊远处。
走过的地方重归于黑暗,浮尘在空气中轻荡,安安静静,冷冷清清。
字数1003
艾乔段子/w\
-关于德兰西对于他们两个在一起的那天的印象-
“乔安娜学姐那个谁谁谁找你!”我把头往女生宿舍的门外一探,又飞快地缩了回来。
“谁啊。”乔安娜学姐把手里的羽毛笔放进墨水瓶,抬头问我。
“就......艾珀学长啊。”我眯了眯眼睛,努力辨认了一下站得比较远的人,然后回答。
“啊......艾珀啊。”学姐拢了拢鬓发,向门口走来,顺势拍了拍我的脑袋,“谢谢你啦德兰西,回去写作业吧w”
学姐真是个好人,我屁颠屁颠地跑回寝室的时候想。
真希望能有个人好好喜欢她啊。
梅林在上。
或许是梅林真的听见了我的愿望,晚上宿舍夜聊的时候,我就听到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消息了。
对,而且第二天早上他们俩的手还牵在一起。
十指相扣哦。
我日,那个时候我才一年级啊。
放过我。
-他们俩一般是怎么相处的呢?-
我曾经在图书馆遇见过艾珀学长和乔安娜学姐,当时他们似乎是在一起写什么论文吧。虽说乔安娜学姐比艾珀学长要低上一级,但就功课而言其实没什么差,艾珀学长偶尔也会指导一下学姐作业上的一些问题,但大多数的时候他们俩更多的都是各自独立完成。
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可是八卦小公举啊。【自豪的
我其实一开始就起了八卦的心思,所以特地选择了他们斜对面的一桌。书架上刚好有几本书被借走,露出的空隙让我可以完整地观察到对桌的情形,绝佳的地理位置。他们两个呢,刚开始只是各自做各自的,艾珀学长偶尔会突然抬头呆呆地盯一会儿乔安娜学姐,然后再猛地低头继续学习。然后在这样的事情大概循环了四五次的时候,乔安娜学姐在艾珀学长还没来得及低下头的时候,抬起头了。
“嗯?艾珀?有什么事吗?”
“啊......没有。”艾珀学长的脸都红了。
乔安娜学姐“噗”地一下笑出来:“你好好读书啦,别分心了,又不是没看过。”
然后,我看见,艾珀学长的冷冻室脸上,也绽放出了一个笑。
当时我整个人就不好了。
最后,别问我坐那么远是怎么听到他们俩讲话的,我可是八卦小公举啊!
-觉得他们俩给你的感觉是?-
很理所当然的感觉吧......没在一起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在一起就瞬间变成老夫老妻模式,每个眼神都是浓浓的爱意和信任......而且只要一个动作对方就能轻而易举地明白他想要干什么,然后做出相应的举动,真的是好甜啊......萌得我赶紧埋进了我家立顿的胸前。
*16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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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怎么样?”塞恩突然那么劈头盖脸的来了一句话,他板着脸想显得自己很严肃。
塞恩•卡特,芳龄十三,身长一六三,金发绿眼,英俊多金。哦不对,应该是人傻钱多。从外在貌看起来是一个相当合格的斯莱特林,但是如果真的要说本质的话……墨菲想到这里不禁想起以前做数学作业那种毫无头绪的感觉。
“呃…你很西维亚。”他努力的翻找脑内储存的词汇,用除了“傻蠢呆”之外的这个词来形容塞恩学长,虽然并不是形容词。
塞恩听后深情“唰”得一下就暗淡了下来,像一只被雨淋湿的大金毛,用着幽怨的眼神看着他的学弟。
墨菲暗觉大事不妙,这小伙子不会听出了他的话中话吧?他赶紧握住了塞恩的手,嘴角扯出了僵硬的微笑快速地补充道:“亲爱的学长我跟你说啊,西维亚这个词呢,我们家乡那边的意思齁,就是形容一个人非常的酷,而且还特别的帅,帅到曼德拉草都为你哭泣……”
“谢谢学弟,我知道我是很酷啦…”塞恩恢复了以往傻傻的表情,还好像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但是,我还不及西维亚前辈的千分之一呢!”他深情地回握墨菲的手说。
“喔…你说的真是太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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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墨菲入校后,仅仅一年的时间里,他就从身心感受到了西维亚•瞳恩学姐言传身教的“人呢,就是在作死中不断进步的”这句话,而如今这位作死大使已经安全毕业,逐渐淡出了众人的视野。现在眼前这位金发的少年俨然继承了学姐的衣钵,并且要把作死做到更高、更快、更强……
塞恩•卡特和墨菲•弗兰纳里虽然都是斯莱特林的一员,但是实际脑电波完全对不到一块。就像鱼不能上陆,鸟不能下水一样。因为一些机缘巧合两人就认识了。那一天,对墨菲来说是一个不小的灾难……
当他走在回休息室的路上,一个黑影“噌”的从他身边穿了上来,手一字举起,一脸义愤填膺地堵住了他的去路。墨菲定了定神看清了来者是一名斯莱特林boy。内心咆哮道,难道我今天要被打劫了吗?为什么连自家人都不放过!?
他已经开始脑内出了一千八百种无伤单挑老蛇精的完美策略之后。来人终于开口了:“这位同学,你好酷!你能和我一起去趟洗手间吗?”
“不要!”墨菲不假思索的回答道,“我不认识你,我为什么要和你一起去?”
“你看,这是蜂蜜公爵的限量版糖果……”
……
“好了吧,到了!”墨菲指了指不远处的洗手间,看向身后不知名的同院说。
不知名同学左看看右看看,却始终不挪动他的脚步。
“你……不会要我陪你走进去吧?!”墨菲大呼起来,觉得自己仿佛遇到了变态,他想到了以前从小报上看到的一则新闻:一高中男生因跟同学一起上厕所,被同学大号熏晕,送医抢救。
“不不不…因为最近听说有人在大号的时候,听到‘呲呲’的声音,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放在旁边的厕纸就消失了!!我……”
“不敢上厕所,就不要上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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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他有些好奇了起来,按照塞恩看起来跟谁都很玩得来的性子,为什么霍格沃茨学生千千万偏偏找他这个只因为同院才见过几次面,一句话都没说过,几乎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的人呢?墨菲攥紧了手中的书,他抬头看了眼已经走到远处跟其他同学谈笑的塞恩……莫非是暗恋?!不不不,还是直接上去问一下比较好吧……
“塞恩你…你当初为什么要我带你去厕所!”墨菲思考良久,最后还是来了个直球。
拜托不要是因为喜欢我,不要,千万不要!我不想这么蠢的人喜…
“这当然是因为你眉毛粗啊!”塞恩不假思索的回答。
“什么?!”居然不是因为我帅?
塞恩凑近墨菲撩起了他乱糟糟的刘海,还特意怂了一下眉毛给他的小学弟示意道:“你看,我眉毛少。”
他眯起眼睛,努力在塞恩脸上寻找他的眉毛,仿佛大海捞针,“……是很少耶,等等!什么眉毛多不多少不少的,跟这个有什么关系啊!!!”
“因为听说,眉毛粗的人能够辟邪!”塞恩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墨菲的眉毛说道。
“什么鬼…从以前就想问了,这些奇怪的东西和传言,你到底是从哪里听来的?”
“嘿嘿,这是秘密——你想知道吗?” 塞恩拍上他学弟的肩膀故作神秘的压低了声音,让墨菲打从心眼里想在他脸上来一拳。
“不要,不想,你走开,我不想再看到你!”
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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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上,蒙马特可以放下一切,但他就是放不下他哥哥蒙帕纳斯。有一个哥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你不必去艰难地寻找,就拥有了一位年长的带领者。或许有的人会不满于自己必须踩着兄长的脚步亦步亦趋地前行,但蒙马特从不这么想。
跟着前人的足迹继续前行何尝不好呢,这使他有足够的时间从后向前仰望他最崇拜的蒙帕纳斯。
像之前一般,那时他们还住在哲学家的假肢旁的公寓楼里,他坐在临街露天咖啡馆,由下往上望着,他看见蒙帕纳斯那头柔软的黑发出现在对街二楼的窗户前。他举起咖啡杯,Espresso的热气带着苦涩地气味,蒙马特便躲在那雾气后看着蒙帕纳斯。
兄弟真是世间一件奇妙的珍宝。
他痴情地看着那与自己相似的面庞,他知道那一样,每一样,都有它们与他们有关的故事。那眼睛,那绿色的、夹杂着苦涩,浓度极像面前这杯Espresso的眼睛;那与他相似,但又有着不同的,凝练着整个世界的眼睛;永远看向远方,带着期待和眷恋的眼神,直直地穿过一切建筑,看向西边。他曾经问过蒙帕纳斯究竟在看着什么,巴黎,对方这样回答着。我在看着巴黎,看凯旋门,看塞纳河,看着那里街道的拐角、咖啡杯中泛起的颗粒的苦涩和大路上露出又白又长细腿的女人。
还有蒙帕纳斯那本应高耸的鼻梁骨,在眉心下方的位置轰然坍塌,蒙马特知道那是在监狱中被打断的。直至今日,在湿度突然增大的那几个日子里,他还常常看见蒙帕纳斯愣愣地坐在长沙发上,只点上一盏灯,默默地任泪水流淌。你在干嘛,你为什么哭,蒙马特这样问他。因为疼,他愣愣地答道,自他从监狱回来后就常常这样魂不守舍,鼻梁……一疼,我就,就想起那儿的事。于是在这样的夜里,蒙马特就常常挤在他的床上,在蒙帕纳斯熟睡时,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块塌陷,他缓缓地摸着,一直想把那留在皮肤上的疤痕抹去。
因为这伤害,他与蒙帕纳斯长得更为不一样了。旁人看他,觉得他是有金色卷发,高耸鼻梁,眼神欢快的放浪少年,大家还觉得他是孩子,当然是那种美丽又讨喜的孩子。而蒙帕纳斯在外人眼里多半是个神经质的青年,患有精神疾病,一头乱糟的卷发下,被打歪的鼻梁骨使得原本就无精神的一张脸更加扭曲,绿眼睛隔着玻璃,病态地看着经过的一切。准确点说,没有人喜欢蒙帕纳斯,除了蒙马特。也只有蒙马特执着地相信他与蒙帕纳斯极为相像。他看着对面蒙帕纳斯的脸,我也有着眼睛,他在夜里喃喃自语,这眼睛看过我看过的东西,但看得比我更深更痛;我也有这头黑发,但我的放肆让它被低廉的染料染色,泛出廉价的金光;我也有着眉心,我只是没能好好紧皱它;我也有这鼻子,但某个混蛋,该杀千刀的混蛋将它的原本毁了;我也有这唇,这惨白的皮肤,这沉睡的鼻息,我有着蒙帕纳斯有的一切,我们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差别。
咖啡杯口溢出的雾气让那之后的蒙帕纳斯看起来湿淋淋的,蒙马特想到对方的黑发。那黑发打着卷儿,一绺一簇,卷成一个圆。这不是圆,蒙帕纳斯辩解过,它有缺口。那时他还尚未入狱,一身傲气未除,总是若隐若现地萦绕在身上,没有颤抖,没有眼泪,没有呜咽入眠的日子,很久很久的过去。但它足够拥有神学上的意义了,蒙马特记得自己那时的回答,事实上,就算那什么都不是,缺乏一切可以歌颂的深意,他知道他还是会爱它爱得要死,只因为蒙帕纳斯是他发疯的所有理由。
蒙帕纳斯用他薄薄的、毫无血色的唇在喃喃自语。蒙马特猜他正反复读着巴黎,巴黎,巴黎,急切,用能够融化岩石的热度,用能够蒸腾水滴的热度,用他爱蒙帕纳斯的热度,急切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巴黎,巴黎,巴黎,巴黎!自那口中吐出的,是蒙马特爱的一切,他不止一次幻想自己能够代替巴黎的地位,有朝一日让蒙帕纳斯也这样重复着自己的名字。蒙马特,蒙马特,他自己这样读了两边,好像确实不如巴黎来得急切而富有象征意义。不过蒙马特并不在意什么象征意义,他是实实在在的,不是幻想的巴黎,或许这就是他输的原因。
比起实际存在的物体,蒙帕纳斯钟情的是虚无的象征。就像红唇象征性欲,绿眸象征深渊,鬈发象征着佛教意义上的禅,蒙马特知道蒙帕纳斯看到的一切都与实际不相同,他知道的。他明明是知道的。
哲学家的假肢一如其名,在高台上发表演讲的也多半都是些怪人。蒙帕纳斯有时会在蒙马特的陪伴下去那儿坐坐,但多数时候他只听到半程就手攥紧拳浑身发抖,蒙马特只得半搭半搂地带他回家。
蒙马特知道他这辈子做得最大的错事就是没能及时地化解蒙帕纳斯的牢狱之灾。当他风尘仆仆地从伦敦赶回来时,一切已成定局,狱中的痞子头头第一天就打断了蒙帕纳斯的鼻梁,蒙马特前去探监时只看见蒙帕纳斯满头的白纱布。从那个时候起蒙帕纳斯就已经变得脆弱,准确地说,是变得颤抖了。他不论做什么事都带着轻微的颤抖,像是帕金森患者,一切都是不稳的世界。蒙马特二话不说地退了学,去他的大学教育,拯救不了人的知识有了再多也是无用。他前后奔走,大笔地取出家中的积蓄,终于换回了他的蒙帕纳斯。当然,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蒙帕纳斯,但他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的爱恋也不会因此而改变。人类的爱情有时候真的沉重得可怕,蒙马特趁着放风的空档,当淋漓大雨落在监狱的绿草地上时,他狠狠地捅了那个混蛋一肚子血,他看到一向眼神凶恶的恶霸捂着自己的肚子,血像分娩时分一般从腹中涌出,但产下的只有名为死亡的遗腹子。杀死那混蛋的那天晚上,全身湿透的蒙马特回家见到了同样湿透了的蒙帕纳斯,后者现在天井下,透过玻璃在二楼看着蒙马特,眼中透出些许可怖的快意。蒙马特这才意识到那还是蒙帕纳斯。还是那句老话,虽然不是那个蒙帕纳斯,但那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进屋拿着长毛巾给蒙帕纳斯,一头擦干蒙帕纳斯头上的雨水,另一头擦干蒙马特自己头上的水,他用额头抵着蒙帕纳斯的额头,就像儿时一般,洗过澡后他们拥抱着倒在床上。我杀了他,蒙马特开口,蒙帕纳斯并没有回答,他的手又开始颤抖,喉咙中发出呜咽声,蒙马特这才认识到没有钞票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死亡还无法磨灭的恨。
搬离哲学家的假肢是蒙马特改正他人生中第二大错误的唯一方法。蒙帕纳斯有一天从家中走了出来,穿着他的长睡衣,用早上才勉强为蒙马特打好领带的颤抖双手扶稳高台,强撑着现在那高处。他开口了,哲学家的假肢静悄悄,暴虐的……焦灼,他说,暴虐的焦灼,在我的……头顶,将,将死亡的……黑旗,在我头顶——插上!人们七手八脚地爬上高台,连喊带叫把他送去了看守所。
领回蒙帕纳斯后蒙马特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搬家。离开哲学家的假肢,离得远远的,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再让蒙帕纳斯见到那儿。搬家后的夜晚蒙帕纳斯用更多的呜咽将其填满,蒙马特睡在他身边,伸出手缓缓地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政府送来一纸协定,蒙帕纳斯不再被允许出门,总有人不想听贤者的疯言疯语。
问题接踵而至,蒙马特白日在咖啡厅中听姑娘小姐和绅士地痞们打趣,回家将这些都说给蒙帕纳斯听。起先蒙帕纳斯总是安静地听着,绿眼睛不时的眨着,一声不吭。到很快的,蒙马特发现蒙帕纳斯逐渐不再愿意倾听他的诉说,他发现蒙帕纳斯时常显得心不在焉,眼神忽闪注视着写字台。
蒙马特拉开写字台,在一叠整齐的棕黄信笺中,夹着几封白底金边的信纸,打开来后娟秀的字迹飞舞在纸上,玫瑰红的墨水称呼来信者为玛利亚小姐,信纸上写了许多酒吧趣事,生动得让蒙马特立刻断定这位玛利亚小姐一定也出现在他常去过的咖啡馆。
蒙马特怒不可遏。他可以忍受象征将蒙帕纳斯从自己身边夺取,那毕竟是美的象征,可这,这位玛利亚小姐,吐着脚踩的毒蛇信子,硬生生地夺走了蒙帕纳斯的心。他不能忍受,一丝一毫都不能。他不敢想象蒙帕纳斯与这玛利亚小姐的结合,他拒绝这个结果,不行,不行,他不能让这个女人就这样夺走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蒙帕纳斯。
他开始四处打听这位神秘的玛利亚小姐。每个咖啡厅,每个吧台,每个座位,皮质的、布艺的、藤编的,每个她理应出现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身影。她宛若鬼魅,栖身在咖啡升腾的烟雾中,每日都与蒙马特打过照面,蒙马特却始终分辨不出她与前日的雾气有何不同。
他渐渐减少了与蒙帕纳斯的交谈,就算有所诉说也显得心不在焉。咖啡厅的趣闻可不能化解他心中的苦闷,最终他在吧台上找到了答案。
酒。很多很多的酒。酒真是个好东西,在酒里他能看到他很多他渴望的东西。年轻的蒙帕纳斯还英气逼人,板着脸坐在桌前跟他讲分解文法;天气好得实在不像话的日子里,蒙帕纳斯会带他去与他同名的高地,站在高处俯视整个巴黎,吹着风听蒙帕纳斯读刚写的新诗。在恶之毯上,三倍大的撒旦——他听蒙帕纳斯读着,听着听着就睡在了阳光草地和蒙帕纳斯的怀中;夜里,当他因害怕风暴而钻进蒙帕纳斯的被窝中,将双手抱紧蒙帕纳斯的肩膀,细细地摸着对方的蝴蝶骨时,蒙帕纳斯皱皱眉,尽管不乐意却依旧隐忍着没有开口……所有名为过去的场景都回到了蒙马特的身边,他不再要考虑什么,向后一仰就能倒入蒙帕纳斯熟悉的怀中。
可这景象不长久,只一会儿,酒杯见底,蒙帕纳斯也就一溜烟的不见了,只剩下蒙马特一个人趴在湿漉漉的吧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酒嗝。
放荡生活中唯一使他稍微安心的事就是玛利亚小姐的来信大大减少,从原本的两三日一封到一周一封,再到最后的半个月、一个月一封。内容也逐渐变得单薄,不再有街区趣闻,转而写满了一些无意义的短词。
蒙马特不得其解,安心了半个月后,他忽然想起当年蒙帕纳斯教给自己文法时说过自创的暗语集。于是他在储物室翻箱倒柜一个下午,终于在厚灰尘中发现了那本酷似密码解谜本的小笔记本。翻来第一页,蒙帕纳斯熟悉的字体再次出现。因为颤抖,蒙马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蒙帕纳斯写字了,而眼前发黄纸页上刚劲有力、断点清晰的字体明确地带他回到了少年时期。他迫不及待地翻来笔记本,拽过玛利亚小姐的最后一封来信,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一一对照起来。
“衣柜”,爱情;“账本”,性交,“无妄之黑”,我;“片段的光芒”,你;“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蒙马特拿着信纸的手开始颤抖,他瞥见蒙帕纳斯现在他身后,伸手要夺去那封肮脏的信。
“不!”蒙马特大吼到,“不!我绝对不会把你交给这女人,不,绝不!”
蒙帕纳斯张口,面色通红,只喘出几口粗气。
“别想!你别想!你是我、我的哥哥、是我的蒙帕纳斯,而这女人,这该死的女人,竟然想跟你进行那肮脏的结合!”
“爱?呵呵,爱,爱啊!你应当给予我爱,而不是给她!”
“现在!现在我就要把她毁给你看!让她一辈子当她的处女去吧!你只能爱我!”
蒙马特一口气说完一长串,伸手从后裤带中摸出打火机,毫不犹豫地升起火苗,“哗”地一下,信纸从角落开始变软变黑,一下变消失不见了。
“这些!还有这些!”蒙马特从抽屉中拽出剩下的一大把信纸,“我都要毁掉它们!”
“不——!!”蒙帕纳斯尖叫着,飞扑到那燃着火焰的信纸堆上,玫瑰红化在火色之中,金边花饰最后一次上翘,随即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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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他现在雕花木椅上,将脖颈伸进那白色的圈套之中。
巴黎,巴黎。
他踹开木椅。
与此同时,蒙帕纳斯的卧房中,死死地趴在蒙帕纳斯床上的蒙马特从充满了蒙帕纳斯气味的枕上睁开眼,一阵椅子倒地的振动,带动着一瓶墨水从五斗橱顶坠落地面。
一朵玫瑰红盛开在这小公寓中。
巴黎,巴黎。蒙马特轻声呢喃着。泪水缀满了他的眼眶。
巴黎,巴黎。
爱。爱。
爱。
思考再三还是觉得以自己现在的精神状况恐怕不足以走完整个企划,所以就先写了一个两兄弟最终的故事。对所有关注着这两兄弟的人说声抱歉,是我没用,写不出想要的东西,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