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08「余辜」《回乡》
作者:夏获无
洪兴帮帮主唐初掌控铜锣镇多年,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有一天镇上来了个陌生的少年,少年一身蓑衣斗笠的行头,显然是日夜兼程,斗笠帽檐还蘸着清晨的露水。少年站在街口一抖蓑衣,就有许多雨水被甩落下来。
天空灰蒙蒙的,昨夜下了一晚上雨,如今虽然停了,太阳仍是不肯出来,只有几只乌鸦绕着房子上空盘旋。
少年看了会儿天,似乎是意识到天空多半是放不了晴,便收拾起斗笠蓑衣放在路边,走到一家刚出摊的早餐铺子前,点起了早餐。
“一份豆腐脑。”少年打量了一下摊子卖的食物,“不,算了,还是只来一笼包子吧。”
“诶,诶。”卖早餐的老伯迎合了两声,看了一眼笼子里,低低地出声说到:“包子马上就好,马上好,您先坐。”
老伯缓缓伸直腿,伸手去够那叠成一座的椅子。少年也不着急,只是细细地打量起老人家。老伯头上绑着一圈白色的头巾,身上的衣服也是工作服翻过来,露出了白沉沉的底,上面甚至因为沾上了汤汁有些泛黄。
不过是每个镇上都会有的寻常早摊贩,少年却看得出了神,直到老伯的声音响起。
“诶哟,这怎么办啊。”
少年回过神,正看到老伯手上的椅子,椅子用了有些年头了,上面的漆也掉了色,甚至能看到这椅子断了一条腿。
“这这,这怎么能行。客人我这就给您换一条……”
少年走近了,看向摊子后面,还没摆出来的那几把长方椅子横在在地上,一条条的状况都不怎么好,不是断了椅子腿就是有几道裂痕。
“抱歉啊客人,这些椅子用了许多年,都不太顶用了,我给您找个好用点的。”
少年摇摇头,拿过老伯手中的三腿椅子,摆在地上随后便坐了下来。
“没事。”少年屁股下的椅子稳稳当当,似乎三只腿也和四只腿一样好使,
“这怎么行……”老伯苦着脸正要说话,却听街口出传来了喧闹声,这吵闹声虽然不大,老伯却如同听到轰鸣雷声一般,话也没说完缩回了摊子里。
少年侧过头看向街口,正看到一群大汉喝着号子走来,为首的却是个矮个子,只有常人一半高低。
矮个子先是在街口停下来,眼睛滴溜溜地巡视了一遍街道,身后的大汉一个个露出凶容,街上所有人都停下来,一时野雀无声。
矮个子满意地点点头,便侧过身子,向早餐摊走来。
“小子,你是哪里来的,你毛爷昨天可没见过你,干什么来的。“
少年看了一眼矮个子,有看了看他身后跟过来地一群大汉。
“我干什么的,跟你没关系吧。“少年硬起胆子,回了一句。
矮个子顿时瞪起眼睛:“嘿!这么些年了,就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你小子,从哪个乡下嘎达来的,连你马七爷都不认识?“
说着,马矮个子跳起来就是一个巴掌扇过来。
少年猝不及防下想要稳住身子,谁下坐得不稳,直挺挺地摔倒在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是个傻子啊,哪有人坐缺了腿的椅子,怪不得你会摔倒啊。“
马七爷连同他身后的大汉一起笑了起来。少年躺在地上,显然是摔得颇重,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
马七爷收住合不拢的嘴,眼尖正看见地上一张折成四折的纸落在少年身旁,似乎是从少年口袋里掉出来的。他连忙跳过去,抢在少年之前抢过纸。
“金玉楼地契!还是正本,小子,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少年一听马七爷念出纸上写的字,脸都吓得惨败。
“我有地契关你什么事,这地契又不是你的?”
“你要是早几个月来我无话可说,今个儿,金玉楼还真是我们洪兴帮的,小的们!给我把他抓起来!带回帮里!”
少年撑起双手拔腿就跑,显然也是逃跑的老手,然而洪兴帮的汉子们显然更加熟练,几人冲上去就把少年扑到再地,随后敲晕绑上绳子一气呵成。少年还没挣扎就晕了过去。
马七爷满意地收起地契,环顾四周,街上行人仍是气不敢喘一个。
马七爷收回目光,瞪了早餐摊地老伯一眼:“老头好好干,别忘了这月地例钱!”
随后待人扬长离去。
“‘金玉满堂’旗下的房产地契,从来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正本藏于总楼,副本存放于分楼。唯有两本地契都到了手,才算是此处的真正主人啊。”
处在镇子最中心地段的金玉楼,原本乃是商帮‘金玉满堂’所建的分部,如今内部却已经被改为洪兴帮的总堂,洪兴堂堂主唐初此时正坐在堂上。
唐初拿起刚拿到手的地契,把它仔细地叠在桌子上的另一张纸上,随后满意地点点头。
“所以我才怎么也想不通啊,小伙子,你手上怎么就会有这张地契呢。”
少年双手反剪被绑在椅子上,死死闭着嘴,瞪着唐初。
“不愿意回答是吧,马七,你去跟镇长说一声。”唐初放下地契,招了招手。
马七连忙凑上来:“老大,说什么?”
“就说,我们这刚抓了个贼……”
少年一听连忙喊道:“别,别叫官府的人来,我说,我是金玉满堂派来检查地契的!”
“你当我傻啊,哪有派一个毛头小子来做公事的,再说检查地契都是带副本去总部,傻子才会把正本带到外面啊!”马七喝到,“果然不老实,还是要让官府来审一审。”
“实在不行,我们这里也是可以审的。”唐初一出声,站在两侧的人就上前一步,一个个举起手中的长棍。
少年才注意到一旁原来站了四个大汉,比起之前街上的那几个更壮了两圈。
“这是我们帮的四大金刚,一个个力大无穷,若是他们的棍子打在你身上,我怕你那小身板是一下都挨不住啊。”
“我说,我说实话!我是偷来的地契,从金玉满堂的总部里偷来的。”
“偷?“唐初微微扯了下嘴角。
“还不老实,金玉满堂总部什么地方,你个小孩能偷出地契来?”
少年观察到两旁的壮汉蠢蠢欲动,连忙出声澄清:“是真的啊,我师傅是江南道最好的盗贼,小爷是江南最好的偷儿!”
唐初和马七对视了一眼,问道:“你能偷出金玉楼的地契,还能偷别的吗?“
”眼下他们丢了地契有了戒心,不过等上几个月,小爷我想偷啥还不跟玩儿一样!“提到自己的专业,少年似乎也不胆怯了。
唐初点点头,把手头上的几张纸拿过来,递给马七:”拿给他去看看。“
少年接过纸,顿时目瞪口呆:”这,这是……“
”这是金玉满堂在这镇上别的几处房产的地契,可惜都只有副本,终究在手上捂不热。”
“你想让我帮你偷正本的地契?”
“不错!”
“我偷了地契,你能保我安全吗?”
“当然,看看我手下这四大金刚,各个算上江湖第一高手,金玉满堂一个商派,哪里是我们对手。”唐初让马七搬下来一个箱子:“只要事成,这些就是你的。”
箱子打开,闪着金光的金块整齐排在一起。
少年没看箱子,反而问道:“四大金刚是不是有个第五人?”
“你在说什么蠢话,都叫四大金刚了还能有第五人不成!”
“那就好。”
少年平淡的声音响起,他双臂一张,双手间寒光闪过,原本束缚着他的绳子不知何时已经断开。
少年鬼魅般的在堂间穿梭,双手双刃,似轻似柔地在四大金刚地脖子上一一,随后飞身上堂。
唐初刚刚站起
刀刃已至咽喉。
“我对你的钱不敢兴趣。”杀手掏了掏胸口的口袋,从里面拿出一张小纸条,念到:“我是为了童清穗和其他这些年来被你们迫害的人们而来的。“
话还会未说完,堂下的四名壮汉已捂着喉咙和唐初一起倒下。
“啧。”杀手抿了抿唇,“刀快了。”
一切刀起刀落不过在刹那之间,只留马七呆立,嘴里“嗬嗬”,说不出半句话来。
“小个子侏儒,险些忘了。“杀手甩手掷出匕首,结果了堂上最后一人的性命。随后一跺脚,少年冲天飞起,鸦叫声中,越过帮众们徒劳的包围,向城外飞去。
铜锣镇西边,排列着许多低矮土房,每座房子墙上都劣迹斑斑,一座房子的墙上沾着各种暗红沉绿的污渍,主人似乎也没心思去清理,因而在众多房子里中尤其显眼。
住这间房的童老伯家里出了事,原本该去看顾摊子的女儿如今倒在床上不省人事,一把年纪童老伯无奈亲自出摊,早上等马七爷巡逻完了街,便顾不得装样子卖早餐,急急就回了家。
洪兴帮指明要自己家的女儿,女儿以死相逼躲过一次,却不是长久之计。月前老伯托人带去消息,只盼外地的儿子能尽早赶回,倒是一家人逃去外地,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家闺女落入虎口。
童老伯握着女儿的手坐在一旁,焦急着等着不知会何时到来的希望。
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童老伯抖了抖身子,叹了口气,便开了门。
门外却空无一人,静寂的街道只有几声乌鸦的干瘪叫声回荡,老伯困惑地四下张望,一颗悬着的心到底是落了下去。
老伯转身正要关门,却发现有什么卡住了墙。他弯下身子,捡起一看,却是一锭银子,一封家书。
飞起的乌鸦盘旋升起,绕空飞旋几周,向着城外落去,落在那年轻人的肩膀上。
黑羽阴影之下,那人却无半点年轻相貌,身量拔高一截,挺胸而立,面庞方正,双目灼灼有神,却是一副青壮年模样。
“喂喂,我说阿立啊,一个小小分舵,你何必自己亲自出马,还费许多手脚搞来金玉满堂的地契。现在出发,只怕赶不上京城里的行动喽。”
“无妨,左右每天多赶点路程便是。若不是亲自来一趟,又怎么会知道洪兴帮行事如此跋扈,简直与强盗无异。金玉满堂与洪兴帮之间本就有些龌龊,给他们添点乱也好。”
“走吧。”
乌鸦振翅飞起,阴影散去,重新露出那张略显稚嫩的年轻面庞,少年整了整衣裳,最后瞧一眼这座小小城郭,背过身向着夜色走去。
END
评论要求:随意
写于2022.7.31
(又是滑铲的一个月。武侠风格好生难写,感觉头发都多掉了两根)
淮市多阴雨,近几天又连受台风影响,雨滴敲打房檐不断,急过又慢,密过又缓,匝匝切切,只是不停。
小刘守着他的一家老式客栈,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循环往复,门前地缝里的小绿芽慢慢生长。淮市是旅游城市,每年旺季自不缺生意,游人如织时他屁股不沾板凳,等人一个个散去,他乐得站在客栈门口看雨丝缠绵,地上水洼中水花跳动。
他最爱雨中雾气蒙蒙的景,什么都看不真切。曾有游客与他论此,他却懒得申辩,他人自有他人爱,小刘只觉看不清楚才好,太清明了就是板上钉钉,一丁点儿转圜余地都没有,像母亲离开他时给他的信,白纸黑字,写清楚了来龙去脉,道明白了家余财产,冷冰冰硬邦邦甩给他两袖清风,走得毫不拖泥带水。
那哪里是信,是一则公事公办的通知函。
所以他继续看这不清不楚的山水。
突然某一天,这厚厚雨幕里走出来一位姑娘,小刘以为自己花了眼,定睛一看,发现她又变大了许多。哦,她越走越近了。
姑娘踏进客栈大门时身上还带着外面雨的气味,湿漉漉地。眼睛也是。手里提着一只老式的手提箱,箱子看起来年岁不小,连带着给姑娘身上也多添了些古朴的香气。
她只说在店里住一晚上,办好手续后又提出待到明天下午,央求小刘不要加钱。这破天气人烟稀少,就算她想住两间房也不会影响到其他游客,小刘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问及缘由,她闪烁其词,只道等几个人。
夜里小刘照例踱着步巡视一番客栈的安全情况,路过姑娘的屋子时听见一点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放心不下,走近了发现那声音原来是她在拆卸白天带着的那个箱子。她没关门,小刘就倚在门口看着她敲敲打打;灯也没开,月光就肆意拥抱在她身上,像是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安稳梦乡。
很快地,一只箱子被她拆解干净。好像早就知道他在那儿似的,她头也不抬,声音闷闷地:“这箱子是我妈的。
“她去国外的时候走的匆忙,把欠我舅舅们的钱存进银行卡放进了箱子里,让我还给他们。”
小刘不懂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些,他理所当然地将她理解为卷款潜逃的无知少女:“可这些钱也不属于你······”
“不属于我?”她忽地抬头,脸上那层客气温婉的壳倏忽破碎,碎掉的渣子个个锋利尖锐,伴着她的话语向外扫射:“我说它是我的,它就是我的,谁也别想留下;我说它不是我的,谁也别想塞给我半分半毫!”她快要把眼珠子瞪出来,短短几句话重量千钧,令她不堪重负。发丝粘在渗出细细密密汗珠的额头上,因为她急促的呼吸又抖动起来。
小刘毫不怀疑, 他再靠近她一步便会被生吞入腹,像草原上的猛兽吞下虎视眈眈已久的猎物;又或者,她不惜同归于尽也要和他拼死决斗——这想法令他更加烦怒:终日守着客栈,永远望不到母亲归来的身影,何谈希望与以后?就算今晚他动了手,打了人,明日自己乖乖滚去警局就是了,呆在这暗无天日的小巷里,与四角方方的监牢又有何异?
“我告诉你,”女孩接着开口,“我刚拿到它的时候,这里头除了银行卡,就没有值钱东西了。卡我早就压在我家门口那块地毯下面,明天他们一来找我我就会告诉他们。我早知道他们会跟着我的行踪,找到我是迟早的事情。可对我不管不顾,我就不能让他们费些腿脚功夫吗?箱子里就只有一张我和我妈的合照而已!还用得着你来教我不要偷窃他人财产?!”她顿了顿,水光一颗颗从她眼里落下,但她偏不眨,眼睛直直盯着他:“我现在,就只有这一张照……”
“我妈也不要我了。”小刘打断她,“连一张照片也没有。”姑娘不说话了,只摆弄着剩余箱子的躯体,木头年久,早已腐烂,它躺在柔软的手掌里被指甲轻轻摩挲,甚至发不出一点抗议的吱呀声。
月光突然安静了。小刘看着年轻的头颅再次低下去,忆起自己少年时似乎也浑身是刺。关心他的或看笑话的人只要靠近他,他一定要用言语或行径刺痛对方或刺伤自己,最后也许会获得奇异的满足感。无论是对方鲜血淋淋或自己伤痕累累,都是件愉悦而舒爽的事情。
但姑娘看上去比他理智的多。
果然,第二天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们挤进前台。为首的一个看上去想极力掩饰自己的迫切,左手敷衍地压了压领口乱糟糟的黑泥领子,说话时一口烟味喷出来,小刘后退半步。
“我问你,昨天有个住你家店的小姑娘在哪?她是我家里跑出来的!”男人这时候便不计较那么多了,比如说了人是他家的,之后是否要真的承担起抚养与爱的责任?也不愿细想所谓的自己家里的小孩是否乐意见他,只把柜台拍的梆梆响,急切地一刻也不想多等,仿佛要眼前这个瘦小的小伙子立刻从身体里吐出他吞下的女孩。
“人在这儿。”谁也没注意到姑娘从侧楼梯下来了,脸色苍白,灰蒙蒙的像是晨起空中飘着的雾。
“哎呦!”人群一下子沸腾了,个个忙不迭围过来,如同一秒内踏进了珍稀动物的展览馆,其中几个人手一拍,身体跟着向后倾倒一下,而后连忙向前俯探,笑眯眯地盯着她的脸看,似乎一点没发觉她身上的衣物已经是几年前的旧衣,脏乱、需要更换。
“怎么在这儿呀?吃饭没?东西呢?”男人狠劲儿在衣服上抹了把手,想摸一下她的脸,被躲开了。他毫不在意,脸上堆着假笑,双手上下抖动,眼睛眯成弯弯一条缝隙,肿泡眼装遮不住算计的金光。
小刘站远了些,他在角落里看着这一群人围着一个麻木的女孩,女孩神情平静,好像世界的时间都在他和她面前停止了,而那群男人的时间加速流逝。女孩张了张嘴,应当是与他们说清楚了银行卡放置的地点,那一伙人又激动地沸腾了起来,一转身再一次挤出了大门。
“手提箱……”小刘听到他们这样喊着,也不管所谓名利哀愁,阶级富贵罢。小刘在冲出去的人群中被挤得踉跄了两步,抬头一看,不知何时那姑娘已回到二楼,正托着腮看平整的无一丝褶皱的天空。
然后她伸出手,眉头浅浅弯着,似仍然轻笑,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轻轻敲打着胳膊下的木头栏杆,接着将手里的钥匙恨恨地向楼下的人群掷去。无论砸着谁都好,小刘想。可它没有,那小小的金属块儿甚至没来得及在夕阳下反射出一点点光亮,就滚到昨日大雨积下的水坑中,被人混着腐泥踩踏,再也不见了。
【求知】:请读者尽情抒发阅读感受,祝阅读愉快。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一盏酒,倒映着天上的月亮。它突然颠倒,酒水流入发丝。握着杯盏的人,趴在有月光流淌的光滑石桌上睡着了。
翌日,天空阴沉,细密的雨丝降了下来。男人的衣服吸饱了雨水,又在褶皱处盛了几池。雨水蓄满,他才醒来。身边的酒坛也满了,雨滴在微微鼓起的水面激起一圈圈涟漪。男人将手伸进酒坛,把酒和雨水的混合物泼在脸上,权当洗脸。他站起来拉直衣服,雨水涓涓流到地上。
雨中的远处有些朦胧。男人已经感受到一股寒意从身体里爬出来,再不升温烘干,怕是要感冒。男人四顾,想要找一个干燥点的地方,至少先把身上这件沉重的湿衣脱下来。幸运的是现在是夏天,气温不低。
男人往外走去,心里似乎已有了定计。风突然吹斜雨丝,也吹散了沉闷的雨气。闷热感一除,男人心情正喜,却听到背后的石桌传来几声人声。
“哇,这整整一坛的水酒!”
“浓淡就全看那人的酒量。”
他猛地一回头,却只看见,石桌、石凳与一坛雨水掺和的水酒罢了。
旧庙里,他褪去身上的衣服。庙虽小,五脏俱全。他很快拾缀出一堆柴火,生起火来。
把衣服展开,挂在简易的支架上。男人穿着亵衣,想起刚才的那坛水酒。想想也是恼人的事,昨晚愁绪郁结,半坛酒似乎也没能喝到。
那看来是一坛好酒了。男人回味着那声带着笑意的“浓淡全看那人酒量”,心中明白自己似乎遇见了妖精鬼怪,却也没感到一丝害怕。
墙上的火光突然舞动起来,似乎是狂风从正门窜了进来。他转身去关门,却看见自己的衣服正在凭空舞动。袖子飘转在空中,分明无处借力却又洋洋洒洒起起落落;腰肢更是被卷成纤细的女子模样,摆动之间,春柳也不能胜它的柔软;却也真有狂风,狂风正鼓起衣服的胸口。
男人大笑起来。那衣服心知自己吓不到人,两只袖子朝天一摆,风力一带,落入了火中。
火一下便被压灭,衣服因为太湿,倒是只被烧黑了一块。男人盯着这狼狈不堪的现场,想起来此地的轶事。
传说此地千年前还是海底,山海变易之际死了不少海底的龙子龙女。海民虽死,但陆地对他们来说毕竟新奇有趣,因此残魂萦绕千年不去。至今还有人能看见海水平地而出,虾蟹横街而过。
它们驾乘白浪从城里大道冲过,一路上,车马人都停下来不敢再移动半步。
当然这是第一次的时候,县志里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件事,当时的县令还将此视作吉兆上奏,只可惜被看作陈词滥调丢进了废纸堆里。这已是前朝的故事了。此后的当地人们已经知道这些鬼怪对人没有危害干涉的意图,就也当成当地的一种风景,顺便观赏一下外地人吓得屁滚尿流的好笑场景。
门外,稍小的雨毫无征兆的变大起来,雨幕密集得像是冬天早晨的浓雾。
他也是外地人,来到此地六年,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胜景。
雨帘后透出一道看不清楚的黑影。它在外面游曳着,黑影便在游曳之中忽大忽小,有时贴得近了,能看到如人一般大小的鳞片。
雨帘突然暴起,雨滴像真正的珠子一般,一瞬旋转着,飞溅着,停滞在男人的眼前。过于的急速,让快速飞出的“雨滴”只存在了一瞬,便被急速撕扯成小小一片雨膜。雨膜又在下一秒变成无形的水汽,扑在男人的脸上。水汽带着那种速度,像有生命一样往男人的皮肤里挤。
“酒我喝了,现在把水还给你喽!”
黑影停在寺庙的门前,那是一只巨大的眼睛。沉重的眼皮落下来,又是一阵飓风。
也不知是雾气被飓风吹散,还是它实在贴得太近。男人能看到它眼睛的颜色,那是正午海岸看得到的海天相接的两种蓝色。
男人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眼睛,仿佛是一道通往异世界的门。他神色恍惚,就快要踏进去。眼皮又一次落了下来。飓风轻柔地将他推开。
“怎么了,我可不是老虎,不招人类小弟的。”
男人站在门槛后,看着雾气在眼前翻涌,片片相叠的鳞片在他的前面,映射雾气和人影,快速驶过。
白雾贴着龙身运动,它们聚集在一起,几乎就是云团,在龙尾驶过后仍形成庞大的尾迹。
男人跨过门槛,发现天空早已是一片蔚蓝。拔地而起的重云的前方,闪耀着太阳彩光的龙已变成一道弯曲的细线。
正午的阳光正在照透这篇浓雾。什么雨啊风啊,都换以阳光和聒噪的蝉鸣。
男人披上焦黑的外衣,走出破庙。
太阳热得他眼睛都有些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