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芒子
评论:随意
备注:
1.看到火种脑里都是梅梅,忍不住下床爬出9k的告白信,虽然主角是银色泪滴和阿褪,但其实都是为了梅梅。
2.世界观属于老贼,设定部分来源于银色泪滴废案,维克废案,叛律者废案,其他设定都是私设,ooc预警。
3.哑巴阿褪,不方便用第二人称,使用了男性龙祷出血流的设定。
1.
迪克达斯大升降梯旁的赐福,阿褪正沉默地擦拭着自己的猎犬长牙,盔甲上覆盖着繁复的雕花,在暖黄的赐福下泛着冷冽的银光。冷酷无情,暴戾恣睢。在大赐福里的各位都是这么评价阿褪的,只有罗德莉尔摇了摇头,捏着自己红色披风的衣角,她初来乍到,不敢大声言语,却在这件事上出人意料地坚持着,“阿褪大人,是一个很好、很温柔的人。”
阿褪听到一定会很感动,他正好下了几个墓地采了不少墓地铃兰,送给罗德莉尔精进她的调灵技巧正好。但如今他正在和阿什米在脑袋里争论不休。
“大人,我的大人,梅琳娜大人是不会为了这件事停下她的脚步的,即便我告诉了她夏波丽丽葡萄的事情,她也没有回应,你又何必耿耿于怀?”
“阿什米,你没有看到吗?那个火焰能够使人癫狂,我在里面看到了绝望和火焰,黑色和黄色交织在一起,他们好像在侍奉它——癫火。”阿褪一面回忆着自己在颠火村的经历,想到自己被目含黄焰的大老鼠咬死,想到自己看到那村民入魔般跪伏在黄焰之下,自己的脑浆也随之燃烧起来的经历,就不免发怵。
“我知道的,大人。但交界地还有更多可怕的事情,你知道盖利德吗?那里被猩红腐败所控制,一旦踏入你的血肉就会逐渐腐败,最终变成行尸走肉,游荡在那片土地上。”阿什米冷静地劝说着,阿褪在利耶尼亚捡到了她,她说自己刚从地底逃出来,希望能放自己一马,作为回报她能够增强力量。
当时的阿褪刚击败了满月女王,拿到了第二片大卢恩,还没决定之后去哪,见她没有恶意,也就答应了。阿什米融入了阿褪的身体里,也意味着她能够听到阿褪说话了。阿褪也开始可高兴坏了,拉着阿什米从烤陆生海鞘的味道到魔法学院里的螃蟹打人超疼说了个遍,多亏阿什米不是人,不然早被烦死了。
阿什米常常在阿褪身体里注视着他,知道他最喜欢去探索地图摸箱子,最宝贝他的猎犬长牙,知道他全神贯注的时候会下意识咬嘴唇;知道他怕黑,知道他最讨厌墓道里的小怪兽,每次都得先给自己身上上几个圣防御。
他哪是冷酷无情,他只是太孤独了。
直到那一天,那个粉发的女孩在赐福边现形,她留着贵族样式的过肩卷发,右眼是浅淡的金色,左眼之上却横亘着一个爪样的诅咒。她没有看向阿褪,而是看向了自己,杀意乍现。
但少女只是沉吟片刻,“……你的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人吗?我没有从中感受到恶意,就交由你判断了。你好啊,另一个你,我名为梅琳娜,正在和这个人一起旅行,我们可能得共同度过一段时间了,很高兴认识你。”
阿褪虽然面上还是不苟言笑,内心早就在放烟花庆祝了,“阿什米!木头终于跟我说话啦!她在关心我欸!你听见了吗?呜呜她人真好。”
阿什米第一次觉得这个家伙好吵,不去理他,而是朝着少女微微点头,“你好梅琳娜,我是阿什米,很高兴见到你。”
梅琳娜闻言只是微笑,配上旅行者套装的她此刻就像是涉世未深,背着家族跑出来冒险的单纯贵族小姐。但她现在却和自己类似,半透明的身体散发着微弱的蓝光,是不得不依附阿褪存在的灵体状态。
“今日时间不早了,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早点睡吧,晚安阿什米、托雷特和阿褪。”
“欸……!”随着梅琳娜消散在夜空中,黄金树的树叶如雨般飘落,像是碎落的黄金,两人眼中皆是一惊。
“她居然能听到你说话!”
“她居然能听到我说话……”
“这真是……”“我很抱歉。”
“太好了!”阿褪此刻正咬着唇,那双有些龙化的竖瞳里多了一些以模仿他人而存在的仿生泪滴看不明白的情绪,但她能感知到他现在很高兴,几欲落泪的激动,“她能听到你说话的话,我就能和她说上话了,我有好多好多事情告诉她,白金村和白金之子的事情,那个盲女的事情,还有那些黑夜骑士。”
“我真替你感到高兴呢,大人。”道歉的话没能说出口,不知为什么,意识到自己和阿褪有所不同的阿什米心里闷闷的,像是被菈妮的暗月魔法冻住了,怎么也化不开。
2.
见阿什米不愿再说,阿褪只好泄了气般向后倚在满是黄金树树根缠绕的墙壁上,盔甲发出一声脆响,有个小袋掉了出来。
那是指痕葡萄。
在他即将离开魔法学院的时候遇到了那个盲眼女巫海妲,她说还需要指痕葡萄就能看到神的指引了。之前她便拜托过自己收集所谓的夏波丽丽葡萄,被黄色妖火灼烧过的眼球,但她似乎并不知道,说那是甘甜美味的葡萄。
很怪。
随之便是在颠火村后,阿褪发现山上还坐落着一座教堂的废墟,教堂一般都会有好东西,于是阿褪骑着托雷特就朝那赶去。半路却被迫下马,红灵入侵,那人眼中迸溅出的黄焰和癫火如出一辙,黄色的颠火划空而来,火星飞溅,脑袋被火星砸到后剧痛难忍,像有什么要顺着神经和脑髓长出来似的。
阿褪只好持盾躲闪,红灵借机逼近,那人耍得一手战矛,对着盾牌又戳又踹。阿褪之后收了盾朝后翻滚,一面与之周旋,一面悄然在曲折如犬牙般的长刃上涂上带着火伤的油脂,在对方向前戳刺的空档,跳起横劈,红色的火光与战矛相接,金鸣铿锵。那人被火焰灼伤,朝后退了几步,手中闪现出黄色的印记,一朵黄色的火焰便腾空而出。
“小心!”
阿褪躲闪不及,只能举盾防御,但撩起的火焰还是几乎把他掀翻在地。不对劲,阿褪看向这个陌生的红灵,自己不是第一次被入侵了,但是这个红灵,或者应该称他为“灼烧指痕”维克,他攻击模式很是单一,没有使用战技,远处用癫火偷袭,近了就是战矛,不像是褪色者,更像是徘徊在交界地不得往生而失去理智的本地人。很快,阿褪便用盾反让对方一个踉跄,趁机抓着龙饗印记腾空而起,手掌幻化成亚基尔的头颅,随着吼叫吐出岩浆一般的烈焰。破防的维克很快抵挡不住,消散在原地,随机在原地留下了那颗指痕葡萄和那把战矛。
带着指痕烫伤痕迹的眼球,汩汩流出金黄色的泪水,似乎能听到痛苦的悲鸣。那把战矛也浑身布满了灼烧的痕迹,自内而外的燃烧着。阿褪不禁倒吸了口凉气,这到底是怎么一种恐怖的火焰,竟然蕴藏着毁天灭地的能量。
“大人,没事吧?”阿什米关切地声音响起,“对不起,我似乎无法在这里出现助你一臂之力。”
“我没事。”胸前和手臂上的盔甲已经有所融化,滚烫的金属烙进了皮肉,但他还是故作轻松地摆了摆手,拾起那把战矛朝前方的教堂走去。
“那个维克似乎是不想让我们接近这里。”一觉踏入倾圮的教堂,就发现原本塑着玛丽卡石雕的位置旁,一个指头女巫扮相的少女低垂着头颅,胸前和身下都满是血污。血的气味已经有些发臭,但是浓稠的血液还未凝固,在地面上泛着白光,意味着她其实刚死亡不久。
“即使引导早已破碎,也请您登上艾尔登之王。”阿褪喃喃道,他鬼使神差地想要触碰少女的面颊,苍白的,甚至有些发青,头发一丝不苟的束拢在帽子里,除胸前外服饰还很整洁,手里还握着圣印记,似乎临终那刻都还是神最虔诚的信徒。
悲恸在身边蔓延开来,尝起来像是亚人的血,腐朽的棺椁和金属的味道。阿什米意识到这似乎是她的大人第一次为陌生人悲伤。但她真的是陌生人吗?他似乎在透过她看着某个人,死那个在风雨交加的夜里,周围满是尸体的王侯礼拜堂里的女巫。
每一个褪色者都会遇到属于自己的女巫,他们会一起旅行,一起冒险,一起成为艾尔登之王。但是大人的女巫一开始就死了,他亲手用她的血染红了立誓布,他从一开始就是孤身一人。哦不对,陪伴着他的还有托雷特,牛与马的混血种,以及那个名为梅琳娜的虚弱灵体,虽然能行使女巫的职责,但无法在赐福以外的地方出现,更别提大人无法言语,更多的时间里只是梅琳娜向阿褪诉说着这片土地原来的故事。
“大人……”阿什米不禁出声,“她似乎是自杀的。”
“嗯,她握着这把匕首捅向自己胸口的,但是为什么呢?现在能拥有女巫的褪色者已经屈指可数了,她的褪色者怎么不在身边?”
“或许他已经失去了赐福,永久地沉睡在某地了吧。”现在的褪色者大部分已经看不见赐福了,那个指引他们前行的神之恩赐,这也意味着他们失去了重来的机会,为了保命只能碌碌无为的在交界地游荡着。
但阿褪这次没有回应她的话,而是握着那把自燃着的战矛若有所思。
3.
在进入王城之前,阿褪答应阿什米,帮她打倒了碎星,当然也有为了菈妮的私心。阿褪或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阿什米最喜欢他在红狮子城庆典的样子,阿褪和狼人布莱恩、战士壶亚历山大,以及很多很多慕名前来的褪色者、英雄们齐聚一堂,推杯换盏,引吭高歌,壮士出征的离歌雄壮而哀伤,似乎是在为交界地最后一位将军所唱的挽歌。
盖利德的战场上满目疮痍,四处都是倾倒的战旗和零落的盔甲武器,无一不昭示着这里曾发生过一场鏖战。碎星将军拉塔恩与女武神玛莲妮娅在这里打了一战,碎星下身被腐败侵蚀失去理智游荡在战场上半死不活,玛莲妮娅身受重伤下落不明。
于是大家在红狮子城给这位曾经深受民众爱戴的将军举行了庆典,引来交界地最英勇无畏的战士来击败碎星。那天阿褪破天荒的喝了很多酒,战场上血残阳如血,黄沙漫天间碎星大箭破空而来。
“当心!”阿褪按着阿什米向前扑倒,那只带着陨石重力的大箭就擦着头皮飞过,“我来引敌,你们就上前痛快一战吧。”
阿什米能闻到他的颈间还残留着酒的味道,通过盔甲的细缝,那双龙眼似乎还有些迷糊,但是他已经进入状态。碎星似乎认出他会是最终与他决战之人,一开始就针对阿褪出击,身边不断有战士向前冲去,又被碎星一刀斩于马下。阿褪的身形本来就很娇小,但在碎星面前简直是芝麻和西瓜的区别。但即便如此,阿褪一刀劈下龙首的能力也不容人小觑。
血染红了黄沙,阿什米虽然能够模仿阿褪的能力和武器,但是人的理解毕竟有限,这把猎犬长牙在阿褪的手里像是活了一般,向着敌人露出狰狞的獠牙,砍劈切割无所不能,鲜血随着动作在黄沙里开出灿烂的红花。
而碎星似乎修习外神的能力,一颗颗巨型陨石从天而降,把地面砸得千疮百孔,无数人葬送在这招之下。只有亚历山大勉强能用自己坚实的外壳硬抗下这一招,阿褪和阿米什只能东躲西藏,以免被砸成肉饼。
“阿什米,用圣之防御!”
“可是大人!”你不在这里面啊!
随着一道刺目的圣光,碎星挥舞着大剑的手一顿,身后跃起一个小小的影子,奥桂尔的咆哮震彻天地,大家都不得不捂住耳朵缩在阵法里抵抗着。碎星身子一僵,但很快恢复过来,扭头大剑随即向后挥去,却被巨龙吐出的腐败气息喷了一身。
碎星痛苦地嘶吼,大剑朝阿褪一砸,地下瞬间多了一个深坑,阿褪虽然用龙头卸了部分力,但是这一剑还是实实在在砸在了他胸口上,喷薄而出地血液撒满了银甲。只差一招碎星就将自己置之死地,但是随着燃火的刀刃一击侧劈,本就染上猩红腐败的碎星就像是一座岌岌可危,满是蛀眼的木塔,被这根火柴轻易地点燃。
随着碎星不堪其负地倒地,随即被其他人围上前去围攻。和自己张得一模一样的阿什米扛着还在滴血的猎犬长牙,朝着自己伸出了手,自己嫌重穿着的轻甲在她身上镀上橘色,背后的披风随风飘动,英姿飒爽。
当晚的庆功宴上阿褪喝得醉醺醺的,说要拔狼哥的毛给她织毛衣,阿什米只好暗暗现形拉住他不安分的手。一旁的布莱泽还不知道他旁边的阿褪打起了他的主意,还在邀他吃酒。
“阿什米,今天我很开心。”大家都醉得七倒八歪时,阿什米和阿褪坐在观星台上俯瞰那片战场,远处一轮明月伴着潮水送来湿气,天上重新出现的星子明暗晦涩。
“大人,我也是。”
“我是说,和你并肩作战,我很开心。”
“大人啊……有没有人说过,你其实很温柔呢。”阿什米知道阿褪不会再回应,因为他已经累得睡了过去,阿什米悄然显性,让他枕在自己腿上,仰头望向重新流动的繁星,“真美啊,原来这就是真实的星星啊。可惜……”
4.
阿什米原本以为在希夫拉河底的诺克隆恩就是他们诀别之地。在那之后,大人将成为艾尔登之王,而她将会统治地底世界,成为永恒之王。
但未曾想到阿褪会因为要前往树根底层重返地下,导水河边他俩再次相遇。王是不能相见的,两王相遇必要拼个你死我活,阿什米本有自信击退所有来犯者,但那是她的宿主大人,那个她拼尽一生想要模仿的对象。
“大人……太遗憾了,我们之间不能共存,这一次我将……”阿什米的声音止不住地颤抖,她在恐惧,她在悲伤,无论结局如何,都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阿什米,在战斗之前,我想和你说个故事。”阿褪没有出手,只是把他的剑重新背回背上,他又换了件铠甲,后背是厚重的毛毡一般的披风,似乎有点像是布莱泽穿着的那套。
“你还记得我们在镇静教堂遇到的那个入侵者维克吗?我在雪山的准王监牢里遇到了他,他已经疯了,盔甲上都是被指痕溶解的痕迹,就和那个红灵一模一样。但是他却没有使用颠火的祷告,而是古龙的龙雷,传说中的龙王兰斯桑克斯是他的朋友。他是最初圆桌厅堂里的英雄,是最接近王的人,但是他自甘堕落授赐了颠火,变成了这般不人不鬼的模样。”
“是么?”在离开阿褪的这段时间里阿什米学会了独自思考,虽说连智力都是模仿而来的,但这一次强烈地感受到阿褪话里的不自然。
“你也不相信对吧。”阿褪轻笑,“我也是。我在雪山入口遇到了夏波利利,他说不要烧了那个可怜的女孩,我才是那个火种。”
“巨人大锅的火焰,原来需要火种才能点燃啊。”阿什米并不知道这段秘辛,只能随声附和道,“你是说,那个维克也是为了烧树而受赐癫火的。”
“对,癫火是混沌的力量,能够将世界的一切化为乌有。”
阿什米心中一凛,抬头与阿褪的目光相接,金色的眼眸里有火焰在跳跃,似有燎原之势。阿什米喉头一紧,干巴巴地开口:“大人你、受赐癫火了,你怎么能抛弃这个世界的生命?你怎么能?!难怪呢,梅林娜已经不在你身边了。”
阿褪没有回话,而是躺倒在瀑布旁的礁岸上,导水河的上空是绚烂的繁星,虚假的星空呈现出瑰丽的紫色,给地底世界的人民带来一丝重返陆地的期盼。
“你和阿梅说了一样的话。但是如果我不成为火种,那么要烧树的人只能是阿梅。旅行的终点,就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伴在面前烧死,这像不像是玛丽卡跟我们开的玩笑。”阿褪有些自嘲地说,但笑容里却遮掩不住的落寞,“然后我就明白了,维克一定是知道了这件事。他不想让他的女巫牺牲,于是选择癫火。但他又过于愚蠢,没有三指女巫的教导,穿着衣服就接受了三指的拥抱,最后才沦落成如今这般自甘堕落的下场。”
“所以你成了癫火之王。”
“是啊阿什米,我已经成不了艾尔登之王了。终有一天我脑袋里的这玩意就会顺着我的眼睛,我的耳朵里爬出来,侵占我的身体,驱使我的行动,那都不是我。”
“是癫火借你的躯体降临,是神降……”阿什米轻声吐出最后的结论,交界地已经有多少年没有神降?破碎战争之前?巨人之战之前?还是拉达冈成为王夫之前?那都太久太远了。诺克一族便是以造神的名义将她创造出来,但却招致了无上意志的愤怒,将他们砸入了地下百年。
无上意志尚且如此,更别提以混沌为最终目的的癫火之神。不行,绝对不行!她绝不允许交界地变成一片火海。
“我想请你帮个忙。”阿褪朝着阿什米伸出手,“杀了我,我烧完树之后,如果失去了理智,你就把我杀了吧。如果癫火很棘手的话,可以找阿梅帮忙,她说过,再见到我的时候一定要给我送上命定之死。”
阿什米望着那双被指痕灼伤的手,背过脸去不愿面对,“我的大人啊,你又何必如此……”
5.
梅林娜即使在赐福处也不常出现,似乎是徘徊了太久而导致的灵体虚弱的缘故。但是阿什米没跟阿褪说过,她其实看得见梅林娜的灵体,淡淡的蓝色身影,和阿褪面对面端坐在赐福前,像是一起旅行的同伴那样。
梅林娜有时候会和阿什米搭话,她离开赐福的大半时间都在沉睡,无法及时给阿褪提供帮助,于是她时常会询问阿褪的近况。他们又旅行到了哪里,阿褪今天都下了几个墓地和洞穴,和大赐福的同伴们相处得怎么样,还有帕克过得好吗——那个亚人裁缝,她似乎很关心他。不,应该说她很关心阿褪身边的一切。
那股被冻住的感觉又来了。她一直能感受到作为宿主的阿褪的感受,一开始她还会天真地开口问阿褪,为什么你看到墓穴就有夏亚果实那种又酸又甜的味道,为什么你被黑夜骑士揍趴下的时候内心有股火星蝶烫烫的感觉。
阿褪也是好久没人和他说话了,于是也絮絮叨叨地回答着。我看到墓穴既高兴有宝藏又害怕藏着什么恶心人的坏东西,所以说是酸酸甜甜的,是吧托雷特,就跟你喂你吃的果干一个味啦。黑夜骑士那个混蛋有什么好说的,天天骑个马用铁棘扎我屁股,不讲武德,火大,十分火大!
原来这是失落的味道啊。阿什米这么想着,继续和梅林娜说着阿褪的事迹,梅林娜听得很认真,赐福的暖光熏得她面颊有些发红,时不时评论几句,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当阿褪睁眼之时,她便悄然离去。
阿什米曾问过原因,梅林娜没有明说,她呢喃着她的记忆和使命,似乎格外的重要。现在阿什米明白了,梅林娜害怕与阿褪有过深的羁绊,就像是褪色者和他们的指头女巫那样,生死相依。她太温柔了,害怕阿褪伤心,她从到来那一刻起,就知晓自己牺牲的命运。
人类可真是迷人,银色泪滴一族自从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起便要求模仿强者,学习他们战斗的方式,学习他们御敌的思想,这一切都是为了挽救永恒之城。但是她在阿褪身上学的最多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学习怎么成为一个人。他随手撒落的火星,都在秋风过后燃起了熊熊大火,让邯郸学步的她几乎要在这片浓烈的感情之火里焚烧殆尽。
于是她再次和他踏上了旅程,去到雪山之巅,巨人大锅边上。巨锅深不见底,俯瞰似乎能看到风雪在锅里肆虐,巨锅的边缘绵延数十里,抬眼便能看见璀璨的黄金树。可以说这里是除建立在黄金树下的王城罗德尔外,最接近黄金树冠的地方,也难怪玛丽卡要出征前来打败巨人,封锁巨人大锅。
阿褪牵着托雷特走了许久,北风把他的斗篷吹得猎猎作响。不知过了多久,他停住了脚步,前方有一簇小小的赐福,幽黄的光辉在皑皑雪地里显得如此单薄。
“到了。”阿褪取下了猎犬长牙,摩挲着这把陪伴他最久的老伙计,“这把刀就送给你吧。碎星那一下,帅呆了!”
“嗯……”
“对了,我攒了不少锻造石,不知道你们黑夜武器能不能用得上,用不上送给铁匠吧,他巴不得800卢恩全收了呢。”
“好。”
“还有这些依灵墓地铃兰,你现在不是灵体了,还能用吗?我还有几个骨灰大哥大姐,你如果用剩了就拿给他们,别浪费了。”
“还有……”阿褪絮絮叨叨说了不少,几乎要把托雷特的木箱给掏空,托雷特一脸嫌弃地嚼着干草,似乎在想自己主人发什么神经,对着空气说些什么。
离开了地底只能作为灵体存在的阿什米微微一笑,“我知道了,大人。我一定会给你带到的。”
“好……”
阿褪深吸一口气,向大锅探除了手,只见一条火舌从锅底窜出,瞬间攀附在阿褪的手臂上将其点燃,随之而来的是整个上身,再到脑袋,阿什米只觉眼前一黑,两人便坠入了大锅的深渊里。
6.
耳畔是风声,阿什米再次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天地间亮得惊人,周围盘旋着飞龙和龙卷风,巨石破碎形成的断垣残壁竟飘浮在风暴的中心,比建筑矮数百倍的阿褪整艰难地在其间跳跃着。
“大人,这是哪里?”
“大人?大人!”
但阿褪就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穿梭在倾斜的建筑里,同那些凶狠野兽们斗争着。虽然用癫火引燃了黄金树,但似乎神降未如期而至,她的大人还在这里,真是太好了。
“阿什米,要是你能看到就好了。”阿褪翻过了屋顶,站在一处庭院里,那些繁盛的花朵和精致的雕像无一不显示着这里曾经的辉煌,镀金一般的植物就像是自己的故乡那般。
“大人,我在看呢。”
阿褪卸下了头盔,想要在这里休整片刻。却不曾想红灵再次入侵,是“叛律者”贝纳尔,他的铠甲像是一头公牛般雄壮,胸口刻有小型野兽群的花纹。扛着的两蛇交错如锤的吞食权杖也绝非凡器。
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不是在火山官邸里吗?
但是阿褪还是没有注意到敌人的逼近,被火烧过之后他似乎复活就变得十分困难,伤口恢复的速度也变慢了许多,以至于他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
“大人!小心啊!”护主心切的阿什米像是受到了神的感召,就这么凭空出现,替阿褪扛下来那一下跳劈。身后的阿褪随即召唤出龙雷径直投射出去,霹雳雷惊,贝纳尔吃痛地以手撑地。
“你烧了树,你竟敢……烧了自己的女巫!”贝纳尔悲痛地呐喊出声,“你这个叛徒!连自己女巫都保护不好,和那些盲从黄金律法的废物一个样!”
我听不见,看不见,也不会感到迷惘,只会朝下定决心走的路前进。贝纳尔所穿戴的聚兽铠甲如是说。阿褪力竭躺倒在地,阿什米也维持不住身形,只能重新回到阿褪的身体里,好在他两又能对话了。
“废物……”只听阿褪心里这么感叹道,“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我呢。”
“大人,贝纳尔应该是具有成王资质的人,他是初代圆桌厅堂的成员吧。”
“是,他是其中之一,而且他烧了自己的女巫,但黄金树却没有燃烧。之后的他便背弃了黄金律法,转而投靠亵渎君王拉卡德,以屠杀褪色者为己任。”
“听不见也看不见,真是很无赖的做法。”阿什米见阿褪掬起一抔黄土,将贝纳尔就这么埋葬在这处远离交界地的天空之城,“火种不能是无辜的少女,只能是我啊……”
阿什米听到了阿褪话中那点命中注定的使命的意味,一如那日梅琳娜单薄的身躯蜷缩在赐福前,少女的脸庞一如既往的波澜不惊,话语却是那么坚定不可动摇,“那是我母亲给予我的使命,现在也是我想要去做的事情。”
本是同伴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选择牺牲自己成为火种,以保全另一个人。无独有偶,交界地也曾有两位褪色者这么做了,一人烧了女巫,一人受赐了癫火,但都无济于事。因为只有梅琳娜才是火种,才是燃烧黄金树的命定薪柴,也只有同时被二指和三指选中的阿褪,才能成为艾尔登之王啊。
“前方已经没有阻止我们的人了,”阿褪弹了弹身上的尘土,重新站了起来,瘦小的褪色者在巨大的圆顶庭院里有些摇摇欲坠,“阿什米,我们再来一次,释放命定之死,然后杀了王。”
7.
死亡是什么感觉呢?在遇到阿褪前阿什米其实感觉不到的,作为人造生命,感情其实是弱点,诺克斯人曾想剥夺这一切以求创造出能够弑神的人选。
她不允许害怕,不允许去畏惧死亡,她是最终要成为王的人。她曾对那些贪生怕死的褪色者嗤之以鼻,但她在阿褪体内却见到无数的死亡。为宿命心甘情愿而死的罗杰尔,为使命慷慨赴死的菲雅,为理想爆体而亡的亚历山大壶,还有不屈服命运战死到最后一刻的狼哥布莱泽、米莉森。他们处于本能的畏惧着死亡,却能在最后死亡到来的那一刻甘之如饴。
人类真是有趣的生物。
恐惧……像是穿过安瑟尔河的阴风,带着腐败生灵的刺鼻气味,让人生厌。但当在石舞台上真的感受到的时候,阿什米不由自主地双腿发颤。
前一秒还在和她弹冠相庆的阿褪,下一秒就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痛苦跪地,阿褪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呜呜地悲鸣,黄金色的泪水从他指缝中流出,溅落在地便成了黄色的、扑不灭的癫火。
“阿什米!杀了我,快!”
“大人,对不起,我做不到……”阿什米感觉自己被恐惧抽走力气,全身上下如灌了铅般沉重,只有泪水是自由的。在被模糊的视线里,看着她的王在逐渐消失,那股来自异世界的灵魂失去了赐福的庇佑,被癫火取而代之。午夜梦回,阿什米时常想起那股幽怨的味道,她从未胆怯过自身的死亡,而是在恐惧阿褪的离去,那些美好愿景在那一刻里分崩离析,尽数破碎。
火烧起来了,火舌和热浪虎视眈眈着石舞台中唯二的薪柴,黄金树的内部发出绝望的呻吟,要塌了,要塌了,整个世界要被付之一炬。阿褪的盔甲被融化了,取而代之的是耀眼的火焰燃烧着的头颅,内部扭曲缠绕成诡异的符文,似乎多看一眼便会被抽取灵魂。
“阿什米,辛苦了。”有什么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夺人的黑炎从身边掠过,撩起一阵凉风。阿褪,现在应该是癫火之王的胸口多了一把黑刀,象征着死亡的黑炎喷涌而出,与癫火纠缠在一起。她身前的粉发少女还是一袭旅行者套装,风尘仆仆像是匆匆归来的旅人。
对面的癫火之王没有理会,而是燃起手中的火焰朝四周播撒,在顷刻间膨胀了千百倍的癫火面前,那把短刀小的可怜。但梅琳娜只是在身边升起了护盾,将自己和阿什米保护起来。
阿什米艰难地控制着自己的双腿站起身来,一旁的梅琳娜粉发飞扬,宵色眼眸似是故人归来。只见癫火的左手缓缓伸起,握住了那把短刀,黑红色的火焰灵巧如小蛇般窜上手臂,又被另一只满是癫火的手在途中拦截。
两股力量在一具身体上扭打了起来,盔甲早已在烈火的进攻下融化,只能勉强看出之中的人形。交界地的民众曾为了追求死亡,祈求让亚基尔的龙炎灼烧他们的身体,但即使身体与焦炭枯骨无异,他们的灵魂还是无法解脱,只能靠灼烧理智变得麻木。
癫火之王无力地跪倒在地,癫火里包含着愤怒朝着黑炎进攻,但黑炎就像是泉水一般源源不断地从刀口流出,每走一步就浇灭一簇火焰。
梅琳娜缓步走出结界,她的斗篷散落,很快被火舌吞没。她无视那股使人陷入癫狂的火焰,紧握住那只左手,就像是他们在赐福前做了千百次的动作那般,将卢恩化作力量,更强的火焰迸发出来,像是开了闸门的水库,黑炎将两人笼罩在其间。
“永别了,褪色者。”
End
摸点前置找找感觉...
字数:2269
+++
颠倒塔外
地铁,赤羽桥,东京塔。
严酷的冬日已经过去,白色情人节的商家宣传盖住粉色的那一版。
要是樱花再早两周盛开,想必此刻路上会遍布情侣,但目前气温尚不足唤醒树木,新叶零星,于是一足鸟得以悠哉地独自站在树木下的阴影中。
他将眼睛作为镜头,将来往行人框进镜头:修学旅行的学生、步履匆匆的西装客、携带反光板的现场采访摄制组、旅游团的老老小小......人们的着装较春天仍多一截布料,白的像融化的雪,灰的像雪下裸露的岩层,行走之间便是一次又一次的冬雪消融。
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大约十分钟,有野猫伸着懒腰扒开树丛。它将一足鸟的小腿当作树桩蹭起痒,喵喵叫着唤这人类兼任为它挠痒的大臣。而高挑的人类像根真树桩,只顾着数来往的鲜艳衣裙,一丝反应都不给。
黑,白,白,灰,灰,棕,黑,褐,黑,橘——啊,是旅游团,旗帜是...不是日文。中文?
一足鸟捏紧鼻梁两侧的口罩封条,更认真地观察那些人:红色的身影一闪而过,穿着橘色背心的导游挥着旗帜把他挡了个正着。导游手中的喇叭也是同样鲜亮的颜色,反射光刺得一足鸟眯了眯眼。他听不见导游说了些什么,只见后者像交响乐团的指挥般几番挥舞旗帜,不多时人们就向四处分散,于是立在原地的红色身影变成被剥去花瓣后的花蕊。一足鸟望着他亦趋亦步地跟着一对夫妇走了几步——哦,是受托帮他们拍合照——而后又摸着口袋走回标着“集合点”的石碑,红色的小辫子东翘西歪地翘在后脑勺。
旅游团、红发、红色外套...看起来和视频里差不多。肤色稍微黑一点?苹果手机check,东京塔背景的毫无技术含量比v旅游自拍照...笑容和直播时完全一致,是他的跨国游戏搭子没错了。
一足鸟又确认了一次口罩已经拉好,将另一只脚也踩实。他摘下降噪耳机,鸟儿与汽车开始鸣叫。埋在草地里的音响播放着舒缓的音乐,女声沉着地播报着各类事项,喇叭里,导游的声音很有活力:“这里是东京塔。有几颗樱花已经开放,两周后这里就会有一片花林——。”
游戏搭子捂住一侧的耳朵,将手机放到耳边往远离音响的地方走,一足鸟的手机在衣袋里轻轻振动。他没有理会它,而是追上对方,单手轻轻按在后者的后脑勺:“Monday,switch squats。”
“Wha、?”红发的大学生急急矮下身体躲开,又赶着要看背后是个什么人,脖子都险些拧断。一足鸟惊悚地看着他扭过身、眨眼间变了几次脸:“哎呀妈,鸟哥?好兄弟汇合顺利yeah!”
虽然是初次线下会面,但一足鸟立即想到这位组排了两年的好搭子接下去会做什么——周一抱扑、一足鸟急闪,两个加起来年近半百的人矫健地围着东京塔他逃他追,一路跑近正在捕捉游客的采访摄制组。跑在前方的一足鸟在进入镜头范围前紧急刹车,扫了一眼地砖:30厘米左右的长花砖、和摄制组间隔了至少20块来块,现在转向就不会入——啊,有什么红色的东西冲过去了,好快。
只见周一健步如飞,跑了两步又回来抓一足鸟的胳膊:“鸟哥你也一起!他们这么正规肯定能上电视我还没上过呢我怎么这么运气这么好嘿嘿!”
一足鸟对此不予置评、将视线投向地面开始假装自己是个听不懂日语的自闭社恐。直到被拽到摄制组面前、看到了因有人主动入镜而眼睛发亮的可爱记者,这份坚持也完全没有动摇——也就是站直了点而已。
当周一和自我介绍为“Jane”的记者开始交谈,一足鸟很快发现不用特意假装:他的确听不懂。
这是中文,他知道开篇时包括“你好”在内的几个常用词汇和周一的名字。但也只有这些了。周一的语调飞扬,听起来非常快乐,语速也跟着轻快地飞驰。黑眼睛的记者小姐频频点头,蓬松的发辫跟着跳动。
她无疑很紧张,鼻尖冒的汗斑驳了一小块粉底。但她又完全没注意到妆容,精神只集中在采访对象身上,只有周一回答完了一个问题,她才会托一托厚重的眼镜架,好叫它不要滑落下去碍她的视线。
她也是个中国人、或来自日本本土但会中文?后者的可能性更低一些。一足鸟百无聊赖地想。他注意到她的胸牌上印着“实习记者”的字样,这可能是她刚开始独立进行采访。于是当她千恩万谢地向周一鞠了几次躬、以因兴奋而泛红的脸颊转向他,他没能像平时一样直截了当地拒绝参与,而是委婉找了一句托词:“Sorry,english please.”
有遗传自妈妈的发色和五官轮廓,这句话已经足够可信,是一足鸟常用的台阶。
可记者似乎并未听出这是一个借口。
又或者她决心装作没听懂。
她像一名被培训得极好的奢侈品店员,立即脱口而出”没事的,English ok,英文也完全没问题!”
大意了。
在彻底拒绝记者和敷衍地参与之间,一足鸟接收到周一好奇的目光。这位来自异国的朋友还沉浸在第一次被采访的快活里(尽管从后期来看,都是些不算有趣的常见问题)正期待地揽着他的肩膀。
你喜欢吃什么?
你是第一次来日本吗?
准备去哪里玩呢?
如果用一个词概括东京会选择什么呢?
“蔬菜吧,素食很好。”新鲜的鱼。但不要炸鱼。
“是的,是游客。”不,住在这,住了很多年。
“奈良?”给朋友做地陪,跟着走就行,周一是走到哪算哪的类型,大概没有明确目的地。
“繁忙。”无聊的地方。人们像搬运食物的工蚁,被拦住了前路就只会原地打转。
记者的英语比一足鸟想得更好,于是他编出尽量简单的假话,像个真正的腼腆外国人一样只蹦出几个单字,以防说太多会让随口扯的“english please”露馅。
没爆点,至少会剪掉大半。一足鸟想。但即使如此,年轻的记者看起来还是十分高兴,在离开时竭力居高了手挥别,说了好多次“谢谢”和“Thank u”。
周一笑嘻嘻地挥回去,等背过身才用胳膊肘怼他:“兄弟,你咋尽瞎说。”
“我哥教的。”一足鸟耸耸肩,“上飞机前你提到有个vr游戏明年内测?再说说它吧,我还没试过vr。”
Vol.228「春山」《不忍视》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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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晨光透过竹林,将明媚洒落石碑。桓灵道神情肃穆,在氤氲之上的山顶,摆出春祭的祭坛,奉上酒二坛,三牲一副,五谷一捧,帛一束,甜丸玉碎,线香符箓。
末了,他解开缠在腕部的衣袂,挥开衣袖,带着妻儿一起叩拜下来。
亮起火星的烟香扶摇直上,盘中的符箓无火自燃。
“你今年来得倒晚了。”
“祖父于月前谢世,宗族内一时动荡,耽误了时候。”桓灵道直起身子,看向那卧在石碑上的虚影。
“…如此…无炎也已去了么。”那影子面容寡淡,看不出悲喜。
“祖父临世还想再来拜见前辈,遗憾此山高渺,祖父早已上不来了。”
“上来干什么,就是他上来了,我也不见。”
桓灵道不由失笑:“当年前辈就说了,最看不得皱纹,只让年轻的上到山顶来。”
“不错不错,我这山里本就冷清,要再来些老态龙钟的,只怕更是暮气沉沉。”虚影探手扯下牲祭的一条后腿,作势递给桓灵道,后者只能苦笑着摆手谢绝,虚影撇撇嘴,拿过猪蹄,却只是放在身侧,并不下嘴。
桓灵道抹了抹眼角,自嘲道:“再过些年,在下也免不得多增皱纹,到时候只怕也见不到前辈了。”
“哼,你好好照我教的修行,怎么也能比常人多保三十年的青春。”
“那道书在下只看到第三层便难以寸进,想来是欠缺仙缘。”桓灵道探手摸了摸身侧的孩童,“将来便叫这孩子年年来拜望您。羽儿,莫要害羞。”那孩童身子半缩在自己长辈身后,两人谈话间却不住地把好奇眼神递过来。
虚影瞧了孩子两眼,点点头:“唔姆,倒是个有灵气的,我知道了,你们去吧。”
桓灵道与妻子相互搀着站起身,领着孩子沿石阶向下,身影渐渐隐没在竹林云海之中。
虚影望着云海与远处的红日,沉默几许,突然招来酒坛,一掌劈开泥封,仰头便倾倒下来。晶莹的酒液如银河倒悬,穿过张开的朱唇与华美的衣服,直直淋在石碑与泥地上,玉珠四溅而起,顷刻间酒坛便空了。祂只一抬手,祭祀的酒肉连带那条猪腿便飞入林中,几头灵兽一哄而上,争抢一番又各自散去。
祂忍不住嗤笑一声,手一挥,空了的酒坛翻滚着落下云层,悄无声息。
只有一声叹息幽幽:“还是年轻的小崽子可爱一些啊。”
三
那甲胄上带着刀劈剑砍的痕迹,饱经风霜的脸带着风尘,眼角也密布皱纹。祂收回目光,不再看那个跪在半山道的老人。
“老祖宗……”一旁的少年小心地凑过来。
“什么老祖宗,我又不姓桓。”
“那,老神仙?呃,老前辈?”
“桓灵道,你一定要把我往老了叫是吧。”祂在石碑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算我教你的,碰到年龄比你大的就喊哥哥姐姐,年龄小的就喊弟弟妹妹,一万个的不会错。”
在山下只学四书五经的桓灵道从没听过这样的道理,踌躇着试探着喊道:“神仙姐姐……”
回答他的是一顿张狂的大笑,祂一个翻身滚下石碑,伏在地上又笑了半天:“诶哟喂,神仙姐姐,哈哈哈哈……”
刚刚被送上山的桓灵道一时不知所措,实在不知如何面对这位传说中的神仙中人,更没想到这所谓的神仙毫无半点仙气。
“你爹就没跟你说过我的事吗?”得到否定的答复后,祂倚着石碑坐好,指点道;“以后可不能这样了,你们家的孩子都要尽早带过来让我掌掌眼,可不能像某人一样,都被下面的世界教成书呆子。”
“某人”指得大概就是祖父的事了,少年硬着头皮问道:“前辈,你真的不见祖父吗?”
似乎只要不加“老”字的称呼都是可以接受的,又或者是有人吸引了主要的火力,“谁啊,你祖父?我不认识啊,小灵你刚上山不知道,我这山里就不待见年过三十的人。哦,你说山道上那个啊,怎么脸上有这么多皱纹呐,留了胡须也不好好打理,一根根的,难看!啧啧,连头发都花白了,一大把年纪还爬山,老当益壮啊老当益壮,怎么手指还缺了两根!”
祂猛地站起身,平地卷起一阵风雷,竹林里惊起一片飞鸟,扑棱棱飞向远方。还没等桓灵道反应过来,祂已经坐回碑上,一闪而过的怒容仿佛从未出现。
祂转头看着桓灵道,嘴里念道:“当年你祖父下山,也没比你现在大几岁,不觉间已经那么些年了,想当初,他还是……”祂意兴阑珊地住了嘴,“你去告诉他,我虽是登仙失败的,镇守一地风水还是可以,只要他别忘了当年的约定就是。”
二
“你要下山!?”祂忍不住又重复了一遍,“你要下山?”
“是。”
“桓无炎,我不是在问你,我是通过这种语气强调我的愤怒,还有,我不许!”
“请云祖允许我下山。”面前的少年郑重地叩拜,请求。
“你父母送你上山可没说什么下山。”祂狠狠地瞪了山下那几十乘的华盖马车一眼,以祂的眼力,别说山脚下,就是千里之外的刀兵烽火,瘟灾蝗祸也是如观掌纹;世事轮转,本就有清有浊,有乱有和,和你一个小小道士又有何干,“你可想好了,你以为自己是去平乱济世,其实他们请你去,要的不过是一块招牌。你母亲若在,也不会答应的。”
“当日母亲说过,是去是留,一看我自己的心意,二凭云祖做主,求云祖成全。”桓无炎双手奉上帛书。
不用展开祂也知道契书上写的是什么内容,“你就这样把你的子孙后代给卖了?”祂忍不住恐吓道,“你下山去了,你的那些经书文卷,我看不过眼自然给你一把火烧了;你此去锦衣玉食,住的是广厦豪屋,你在山下的草庐少不得给你拆掉;从今往后,别说什么求道长生长命百岁,千灾百难在前,稍不注意就是刀兵加身,你可都想好了?”
桓无炎只是拜服在地,不加言语。祂也就不再言语,好像这是一场游戏,比谁先忍不住松口;想我驻世长存,有的是时间与你空耗,你不过一个凡人……
“好了,我知道了。终究是你的时间宝贵,你去吧……只是你这一去,我就再也见不到你。”
祂转过头不再看那个少年,不看他一步一俯首地退下山去。只是展开那卷帛书:……子孙后辈年年岁岁,向春山祭拜,永世侍奉云祖……
一
少年郎,何不随我修道?
修道?长生不老么。那孩子手捧竹简,抬头露出笑容,我连一十六都还未到,还离得老远呢。
那时候的那孩子,确实是青春灿烂,风华正茂
END
写于2024.3.26
(有时候也想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好像这文是它自己生成的。但是我这满心的惆怅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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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很抱歉女士。”医生从诊断室内走出,脱掉一半口罩,沉重地对我说,“您先生确诊了趋光症。”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意外,人类作死至此,有什么奇怪的病症都不稀奇。比起空气敏感症、水中毒综合征等等,趋光症好多了,只是不能晒太阳而已。
“没关系亲爱的,不能晒太阳而已。”丈夫贴着我给了一大口么么,“你就是我的太阳,贴你也一样。”
来时双手空空,走时我手里多了一把大号遮阳伞,还有一口袋缴费发票。
“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丈夫举着伞,试探着将手指伸到阴影外。
“建议你不要——”还未等我说完,刺耳的“滋啦”声和烤肉糊掉的味道一起袭来。
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门诊楼,这次挂的烫伤号。
“像吸血鬼。”等待叫号的时候,我听丈夫这样说。他仔细打量着自己黢黑还有些掉渣的手指,神情并无痛苦。
“亲爱的,你敢相信吗,痛感只有被太阳灼烧到的一瞬间。”他将已经开始长出新肉的手指举到我眼前,“然后就是愈合!”
这让我想到了一部电影的经典台词,“人类进步的本质是进化,而进化的终点是非人。”他确实有点儿像吸血鬼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变得爱喝血——他可是从来都不吃鸭血的。
“523号,2诊室。”
我拖着丈夫挤进诊室,医生只是扫了一眼丈夫还略带黑渣的手指,什么病症就一清二楚了。
“趋光症,很正常的反应。现在病症初期还没什么,等到中晚期了,会出现严重正趋光性。这点家属要注意。”
“正趋光性?”
“是的,趋光症患者九成都是正趋光性,负趋光性的患者不会尝试把自己暴露于阳光下。”
顶着医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我愧疚的低下脑袋。对不起,我为自己的知识匮乏道歉。
“不需要治疗,现在已经愈合差不多了。”医生拿酒精棉把丈夫的黑指头擦干净,打发我们离开。“趋光症患者的恢复能力确实加强了,但这只是应对偶发损伤的身体自我调节,还是不要长时间接触阳光的好。”
我使劲点头,薅着我家大傻子离开诊室,再一次举着伞站在了门诊楼大门口。
“亲爱的,从今天起你坐后排。”副驾驶的遮阳贴膜比较透,还是后排的好一些。实在不行,还能打伞,或者换一边坐。
丈夫花一分钟说服自己接受失去副驾驶的屈辱,然后又花五分钟在后排安静下来。他脑袋靠在驾驶座后背上,委屈的很。
“我只是病了,又不是死了。”
“你要是坚持坐副驾驶,就真的要死了。”
“那我能拥有太阳老婆的一个么么吗?”
么么没有,白眼可以。
诸如此类“丧权辱国”的事情在丈夫生病期间发生了很多次。比如说,周末下午,我们难得有兴致打算下楼找一家咖啡馆,边品尝人生苦涩边欣赏春意盎然;但他不能靠近窗户,只能窝在角落里跟网友征战峡谷,并在黑屏的时候抬头看看他在户外晒太阳享受春天的老婆我。
“亲爱的,我感觉自己要长虫了。”
“所以呢?”
“晒晒太阳不长虫。”
“容我提醒你,亲爱的。”深呼吸,忍了又忍的我决定让自家大傻子清醒一点儿,“你的医保卡余额只有121块钱了。”
他苍白的皮肤衬得黑色眼睛很大,再配合他震惊的表情,我都怀疑他眼睛是不是要掉出来。
“怎么会?!”
“因为你每周都会把自己送进医院一次……”至少一次。
此时不过距离确诊趋光症才过去两个月,丈夫亲近太阳的行为越发频发,只要稍不留意他就会尝试晒太阳这一危险行为。
有时候,我是指,有时候丈夫路过窗户时,他看向太阳的神情有些像宗教的狂信徒。
只有最原始的冲动。
我开始有些慌了。我在网上搜索,也去询问医生,趋光症从确诊初期过渡到中晚期需要多久……
医生的回答是:三个月。
从确诊到晚期,从初春到夏初。
丈夫坐在地上,脑袋搁在我腿上,像只没有吃到罐头的大狗。“老婆,我有些冷。”
“给你暖暖。”
二十多度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但我知道,他说的不是身体。
没有关系,我会一直当他的太阳。
“我爱你,老婆。”
“我也是。”
这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说话。
第二天,我从熟悉的黑暗中醒来,下床,开灯。然后开门,准备去洗手间……
那一瞬,我被刺目的阳光晃到失神。
我的丈夫,我的大傻狗,他坐在床边,微笑着晒太阳。
他手里端着刚打好的豆浆,见我出来,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早餐。
然后,他化成了灰烬。
白色的豆浆撒在黑色的渣子上,消失不见。
说实话,我并不意外。
我了解我的丈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他只是把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我。
我说,睡午觉就一定要晒着太阳睡才有感觉。
我说,晒太阳不长虫,补钙还长个。
我说,我是他的太阳。
“可是太阳不应该在黑暗中。”
于是他撕开了黑暗。
我将最后的尘埃收起,去医院定制成钻石,戴在无名指上。
我时常会坐在窗边,迎着朝阳,看钻石折射出的光。
“我爱你,亲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