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为《漫长的告别》同人
她走进来的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这并非来自于她本身,琳达.洛琳依旧是她,那双绿眼睛闪烁不定,就像夜里放行的红绿灯,我是否遇见了一个幽灵?一阵风从门缝里带进来,吹动了她鬓角的发丝,这时我才意识到她是真的,而不是我半梦半醒之间的幻觉。我从沙发上翻身起来,把灯打开,琳达正侧身坐在桌前,将一只手撑在桌子上,灯光把她的轮廓模糊了,我知道在我开口之前她不会说一个字,时间仿佛停止了,在我和她之间。
我走进厨房,端了两杯咖啡出来,现在喝酒有些不合时宜,待会吧,我给自己留了很多时间。托盘接触到桌面时咖啡杯发出一声脆响,里面的液体晃动了一下,但没有洒出来。
“我不知道你喝咖啡时的口味,在我的记忆中,你只喝过酒。我甚至没想过你真的会来。”我没有在她对面坐下,只是靠在墙上,看着钟面走过十二点。
“就当我那天晚上喝醉了吧,巴黎的空气里都飘着酒。但我的确很想你,我的心也被你叼走了。在巴黎的每一天我都像在梦游,你明白这种感受吗?”
“恐怕我在这事上确实有发言权,你瞧……我今晚就没有睡好。”我说,端起一杯咖啡,这应该是我最熟悉的味道,但我现在却对它感到反胃,或许还有点头痛。那双看似能够洞悉一切的绿眼睛眨了眨,琳达对我抛出一个微笑,我应该如何解读呢?难道这只是个示好的信号?不,绝不是。
“我可以分你一片安眠药,刚好和亲爱的艾琳用的是同一种。但我更想问的是你今晚有没有为我留出一个身侧的位置。”
“哦,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我会在夜里一个翻身滚到地上,摔得鼻青脸肿。”
琳达被逗笑了,看来我还留存有某种朴素的幽默感。过了一会后,她又摆正了脸色,不紧不慢地说,“因为我有一个案子要给你,在我告诉你之前,你不会赶我走的。”
“那可不一定,它的报酬很可观吗?”
“我一直都和你说过,钱不是问题。”
“是的,钱从来都不是问题,每个人都这么说,而我也只是随便问问。所以你今晚是不打算告诉我了,我猜。”
“就一晚上,等到天一亮,你就能自由自在地踏上你的旅途了。我知道你不是总在路上,但你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逃离的机会,马洛……唉,你这只狡猾的老鹰。”
“没准我就是呢?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我或许正在神游天外,把洛杉矶踩在脚下,你一开门,我才像个醉汉一样掉在自己的沙发上。”
“那你得庆幸自己没把脊梁骨给摔断,还能站起来迎接我。”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样子和喝酒时全然不同,我却说不上来,升腾的白色雾气就像一层面纱,取代了酒吧昏暗的光线,屋里的电灯为她漆黑的长发打上一圈光泽,几乎让她显得有点神圣起来。
今晚我不可能不去想她带来的委托,作为让她心碎的代价,我没法拒绝她。琳达在我身边睡了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我想她睡得并不踏实,窗帘的缝隙里透出一束闪亮的阳光,照在床上。她把自己的上半身从被子里弄出来,靠在床头,光裸、苍白的皮肤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她看上去很疲惫,我给她倒上一杯水。
“我们接着昨天的话题吧,有求于你的不是我,至少现在不是。没准我终于认清了你……”她干咳了两声,拿起水杯喝了一口,“还记得V医生吗?”
“哪个V医生?我这里至少有四个人选。”
她没有把话接下去,“他的那位漂亮朋友最近离家出走了。他把这归功于躁郁症。”
“实则不然?”我问。
“我不懂心理学,但据说那男孩最后一次被看见是在拉斯维加斯,没准他只是想去散散心,又或许是去做一些疯狂的事情……这两者并不矛盾。你走吧,我想我心里已经有一部分永远坏死了。”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回答,索性就什么都不说,也没有再去看她。没准我并不是对那个案子多么感兴趣,只是想从她身边离开,顺便暂时从这个山洞一样窝里出去晒晒太阳。阳光在我出门时狠狠刺了一下我的眼睛,以表示它不欢迎我。但我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都像个混蛋,所以我不去理会,而是叫了一辆出租车去机场。虽然我不经常搭飞机,但我熟悉这条路,它没有一点改变。
同样发烫的沥青路面上洒着道旁树投下的同样的光斑,阳光炙烤着接待过无数乘客的橡皮座椅发出一股灾难的味道,我偷偷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在到机场前又默不作声地把他摇了上去,没有人会发现的。我来得有点太早了,航班还要两个小时才到,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琳达确认一下,但公共电话前挤满了人,于是我看向了一旁的报刊亭。除了杂志和报纸以外,里面还摆着一溜的平装书,在这些纸浆垃圾之间有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封面上印着《最后的大亨》几个字,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热爱文学的人,一定是某种别的什么冲动让我买下了这本书。
还没来得及写完它,韦德就被射杀在自己的家里,他的血从沙发流到了地上,似乎被灰蓝色的月光笼罩着,还是温热的。只有那份手稿堆在桌上,上面印着杯底的一圈痕迹,最新也是最后的一张还卡在打字机里,上面蚂蚁一样的字母像是烙上去的。但他们还是瞒着我把这本书出版了,我不禁想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要如何成为一本书,然后我才发现自己刚才的想法有多么可笑,后面显然是找人续写的,水平也不怎么样,但霍华德这种精明的书商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有些人死了之后仍然能榨取出一笔可观的商业价值,你只是缺少一双发现钱的眼睛。
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催我从头第一页开始看,我照做了,在候机室里找了个位置坐下,开始读了起来。这些文字在纸页上浮动着,很难进入我的脑子,也许是因为写这本书的时候韦德已经濒临疯狂边缘。我只好把它塞进手提箱里,带着它上了飞机。也许有一天我会读完这本书,至少读完韦德亲自写的那一部分,但不是现在。飞机离开地面的那一刻我被重力拽得往后倒去,仿佛有一个人从后面用力扯着我的衣领,然后又自然地松开,用两只手轻轻地掐住脖子。这种飞行反应在几分钟后就减轻了,我也得以在一万米的高空上喘口气。我尝试再去翻开那本书,终于在飞机落地的风声中看完了第一章,走下飞机,然后我就看到了他。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双眼睛——它被突兀地安放在一张不属于它的脸上,阴郁而悲伤,从烟灰色的眼底泛出深海般的蓝色,以至于我一开始没能认出这是厄尔,他几乎变了个样子,穿着一件丧服般的黑衬衫,建筑投下的阴影盖住了大半张苍白的脸,厄尔的脚步虚浮而又轻盈,像一滴水一样在人与人的缝隙之间流走了。他是在等我,一条钩在鱼线上的蚯蚓,我不由得这么想,却还是直奔他的方向。然后他溜走了,有人收紧了鱼线,就这样。我已经不再年轻了,穿过堵塞的人群无异于随波逐流。我挤过一个西装革履的商人,一个烫着电影明星般卷发的女郎,一个穿着夏威夷衬衫的小伙子,随后就偏离了方向。我像个追逐孩子的无助保姆一样,只来得及看见他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动作不慌不忙,他确信我总有一天可以再追上他。
隔着遥远的距离,透过车窗,我还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死气沉沉,粘稠又沉重。在这晴朗的午后泛着阵阵寒意。我不是没有和尸体对视过,而是他身上有一种拼接出来的违和感,现实中的厄尔逐渐远去,而那双借来的眼睛还留在我的脑子里,就像灯泡熄灭之后在黑暗里挥之不去的影子,我大概能猜出它原来的主人,但承认它又是另一码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到他,罗杰.韦德,他死了很久,久到坟墓前的土地开出野花来。没准是因为我看了他的书,文字总是有魔力的东西。我想自己应该像个乡巴佬一样拖着行李箱在原地站了一会,然后才思考起那辆出租车到底开往了哪个方向。
“我很高兴你一下飞机就和我报平安,亲爱的。”琳达的声音从投币电话的听筒里传来,听起来好像完全原谅了我。听筒握起来还是热的,我的运气不错,当我找到电话亭的时候,上一位刚刚把它放下。
“问题不是这个,为什么他会在机场?他应该在这里待了好几天才对。”
“好吧,所以,你和他在一起吗?”
“那你估计就没法听清我说的话了。”我努力笑了两声,希望听起来不会太尴尬,“告诉我,琳达,你或者谁把我牵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的病可能又发作了,所以才会比平时更加古怪。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哦,看来精神错乱也会传染。”她的笑声更自然一点,“你觉得他可能往什么方向去了?”
“我没看清。”我随口就答了出来,同时回想着那辆出租车离去的方向,车牌被人群挡住了,这点很遗憾,但我还记得路牌指向的方向。等我找到一家酒店放好行李以后,我会亲自去看看的,这件事我会对她保密,即使她可能早就心知肚明,我挂断了电话。
有些事我想当面问问那个忧郁的小伙子,到底是什么把他变成了现在这样,又是什么让他来到拉斯维加斯,这片斯塔尔的藏身之处。距离西尔维娅的案子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只比韦德早死了几天,我不知道我指的是哪个韦德,他们随着时间的流逝合为了一体。但即使身处在拉斯维加斯,我也不能冒险去赌斯塔尔的愤怒同样随着时间模糊了,他大概会记着这个仇一辈子。我在机场附近找了家酒店,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检查起自己的行李,希望能在衣服、牙刷和刮胡刀之间找到些可以防身的工具。要不是手枪没法带上飞机,我现在也不用把一只手按在胸口上安慰自己冷静下来,琳达是对的,精神错乱也会传染。要是我把《最后的大亨》丢出去,能砸中几个人的脑袋?下次我应该在门口贴上“不接离婚案和熟人委托”。
床头柜摆着一台电话,上面的油漆已经掉了,我是否应该再给琳达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不能接这个案子,这是一场闹着玩的儿戏。我从地上站起来,走到电话旁,再次拿起话筒,把它凑到耳边,手指却在转盘上停住了,我真的要再拒绝她一次吗?这不是责任心,也不掺杂任何其他感情,只是某种突然涌上心头的直觉,告诉我不能抛下一切,两手空空地回到洛杉矶去,再说了,谁知道会有什么在事务所里等着我,准不是什么好事,还是有点职业道德的好。
首先我需要找到那个男孩,我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外面正值中午,连挂在天上的几缕棉絮状的云都被晒干了,只留下被高楼遮挡的蓝天,和楼房上闪烁着金光的小小的玻璃窗,一座在暗处流淌着血和蜜的蜂巢。在这里你的猎物可以钻进任何一条小路,但我还是准备先从那些镀金的大道上开始。这起案子让我感到不太适应,它关闭了以往我能依靠的那些线索、交涉、观察。就像有人把我的眼睛蒙上,丢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只能凭着直觉找到出路。
我拿走了房间里的一把水果刀后就出了门,离开时我把门锁上,拧了两圈。钥匙放在内侧的口袋里,刀放在外侧,我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从酒店出来后我拐进了拉斯维加斯大道,没有叫出租车,毕竟我说不出一个目的地,甚至不能说“往前开”,哪里才是向前?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流浪汉,考虑着今晚要睡哪张长椅……好歹也是拉斯维加斯的流浪汉,不是吗?只要不是梦游什么都好,人一旦开始梦游就什么都完了,也不要说梦话,这就是罗杰.韦德的下场,他酗酒、离家出走、像个幽灵一样游荡,把收钱办事的私家侦探当成救命稻草死抓着不放,最后的几天还活在幻觉里。我也活在幻觉里吗?那嘈杂的音乐,无法分辨的谈话;香烟,人们皮肤上散发出汗水和若有若无的香水的味道包围了我,一束彩色的霓虹灯光出现在我眼前。等我的视线再次清晰起来的时候,牧场酒店的大门已经向我招手了。
成排的老虎机被摆放在入口处的大厅里,叮当作响,和公共电话不同,在老虎机前面,你永远都不用排队。暖色的灯光从悬吊在高耸的天花板上的水晶灯里洒下来,给人一种这里永不落暮的错觉。里面的空气有些不合时宜的闷热,我无意间加重了呼吸。这里的顾客很多都并非大富大贵,单纯来赌博又不需要支付牧场酒店高昂的住宿费用,正所谓免费的就是最贵的。我穿过那些老虎机,来到了赌桌之间,进入另一个世界。比起最外面,赌桌上的人衣着显然更为整齐,就像他们真的和玩老虎机的有什么差别似的。我在赌场的吧台旁坐下,鬼使神差地点了一杯螺丝起子。
过了一会,就在我摘下帽子,粗略地扫视起人群的时候,酒保叫了一声我。那是一个身穿西装马甲的男人,也许是墨西哥人,黑发扎在脑后,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但显得有些假,“先生,我们这里已经没有伏特加了,我能用威士忌代替吗?”
“当然可以......”我把那句‘你们不应该没有库存’给咽了下去,才发现那本书一直被我拿在手上,平装的封面已经皱了,只好顺手把它放在桌上摊开,偶尔才翻一页过去。
酒杯端上来时已经挂上了水珠,琥珀色的威士忌和橙汁混在一起,隔着起雾的杯子显得十分朦胧,有些像夕阳的光。我没有喝杯里面的东西,说我被吓坏了也好,没准只是单纯的无法下咽。我看见杯子里有一颗红色的半透明骰子混进了冰块里,在灯光与琥珀色的酒液的映照下像一轮真正的夕阳,我晃了晃杯子,把它晃到杯底,触底时它的出目落在六点。
“恭喜你。”酒保弯下腰轻声对我说,他的样子有些似曾相识,“没准这次你会中大奖呢?”
“为什么?”我的眼前有些发黑。
“要我说的话,这一杯是韦德先生请你的,没错,就是那位罗杰.韦德。”
我猛地站了起来。
“你怎么在这?”我问,盯着他的眼睛,却看不出任何东西,像两颗玻璃珠。
“想想看,先生,你带来的那本书里写了什么?你就会明白是什么把我们叫到这里来的。”
他转身回吧台后擦起了杯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又坐回椅子上,有些郁闷地拿起酒杯,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后才喝下第一口。加了橙汁的威士忌喝起来不算太糟,带着淡淡的甜味,还有部分残留在喉咙里。韦德在这本书里写到了赌场,一个穷苦的男人因为赌博一夜暴富,即使他按耐住了欲望,把钱带了出去,却还是逃不过失去一切的命运,因为真正明智的人根本就不会赌博。
韦德还写道,那座创造了主角的赌场也在不久后毁于一场大火,人们试图重建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却失败了,无一例外。我放下酒杯,抬头看见我要找的人正站在一张赌桌旁边,看着桌上的筹码,而不是纸牌或骰子。他没有走开,而是等着我找上来,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又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再待在医生身边,我没准会从楼上跳下去。你想听这个吗?”
“你可以说得再清楚一点。”我很想点一根烟,但我没带,往衣兜里掏的时候只摸到了一把水果刀。
“熟悉的事物会让我想要逃避......”厄尔用一只手撑着下巴,这并没有让他显得更快活些,“你还记得泰吉吗?”
“什么?”
“泰吉,家隅蛛,常见的蜘蛛,他的其中一位朋友。他在V医生的诊所里逃避现实的时候,我不得不和他接触了很久,顺便说一下,这段时间里他没写出一个字,为此他消沉了很久,觉得自己人生的所有价值都消失了,我觉得我要是冲过去把他掐死,他也只会半闭着眼对我笑。医生说他得戒酒了,所以我用番茄汁骗他是酒,有时候他真的会被我骗过去,也可能是假装被我骗过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背后有什么在爬,我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所以我说:“别聊这些有的没的了,为什么我今天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在谈论罗杰.韦德?这和你离家出走有关系吗?有人付钱找我把你带回去,这就是我唯一需要做的事。”
“还是有点关系的......”他叹了口气,烟灰色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向一边,“他和我谈过,当他死后,如果我还没有自杀,就请我到这里来,我只是刚好想起了这个承诺。”
“那么待会我会送你回去,这单就结了,好吗?还是说你想再玩一会。”
“我又不是小孩,马洛。但你说对了,我现在还不太想回去。”
我点点头,再三嘱咐他别乱跑,然后快步走回吧台,桌面上还放着那杯配方不对的螺丝起子,红色的骰子仍然混在冰块里,像一颗沾血的子弹。打进韦德脑袋里的那颗。吧台后面的男人把酒杯推到我面前,冰块已经差不多要融化了,然后他对我说:“你不能再叫它螺丝起子了,它有自己的名字,叫威士忌日落。”
“……你这里有电话吗?梅尔拉诺斯先生。”
“怎么,你口袋里没有零钱了?”
“把电话给我就行。”我把自己撑在桌面上,感觉呼吸有点困难,节奏被打乱了,我不得不分出额外的精力去调整它。他把听筒从吧台后面递给我,我想都没想就抓了过来,然后发现电话机还在另一边,只好把听筒放回原位,老老实实地走到另一边去。拨通了事务所的电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那里,如果她不在我又该打给谁。幸运的是,电话很快就接通了,黑暗中睁开了一双翠绿的眼睛。
“亲爱的。”她有些慵懒地问,“怎么了?”
“我还以为你不会接了……”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顺便说一句,咖啡机的滤芯该换了。”
“好吧,谢谢你。不过我想问的是,你要我找的那个人,厄尔,他到底怎么了?”
“……他的病情加重了。”
“他刚刚还和我说想从楼上跳下去呢。”
“不是这个意思,马洛,这些患者偶尔就是会冒出自杀的念头,这不叫加重。V医生告诉我的是,他有朝人格分裂演化的趋势,厄尔间歇性地以为自己是已故的罗杰.韦德。”
“什么?”
“放轻松点,马洛,你听着快在电话里断气了。我们都知道,他不是真的韦德。”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作家还活着的时候,书房里杂乱的废稿,窗外的太阳还没有要落下去的意思,泛着耀眼的金色。说实话,我已经记不清他那张脸了,它逐渐与艾琳的脸合为一体,一头阳光般金色的卷发,鬼魅般神秘,雌雄莫辨。说真的,为什么要去惦记死人的脸呢?比起脸我记得的更多是那条赤裸的胳膊,因为沾上了血而显得更加艳丽。自那以后,我经常在夜里告诉自己,喝太多酒就会落得这种下场,尤其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
回过神来时我已经挂断了电话,但手还放在听筒上。梅尔拉诺斯还站在我身边,所以我说:“在那之后我又接了一个案子,一个女人要我去处理一具尸体,开价五千。”我故意顿了顿,但他并没有接话,我接着说下去,“可是那里并没有尸体。”
“然后你和那个女人上了床,第二天你们就又像陌生人一样各奔东西了。”
“你可以不用猜得那么详细。”我看着赌场里的人来来往往,尽量不让厄尔远离自己的视线。人群中又飘过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坎迪,如果此时琳达从门外走进来,我也不会惊讶的。“还有其他人来吗?”我问。
“他们就像尸体上的苍蝇一样聚集在一起,有些人知道自己来的理由,有些人不知道。只是等着大奖砸到自己头上。”
“我也是其中之一吗?这是你第二次提到大奖这个词,它到底是什么?”
“韦德的遗产,肯定比五千要多。得了吧,你是心里早就有答案了,才能问出这句话。但邀请我来的另有其人……”说完他有些担忧地盯着我,可以算得上怜悯,我意识到他看着的不只有我,还有我背后的东西,总之肯定不是泰吉。
当某些事真的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你反而会松一口气,就像断头台的铡刀,但没那么锋利。再见了西斯科,砸到我头上的可不只是大奖那么简单。我伸手去掏口袋里的刀子,却还是慢了一步,随着后脑勺一阵剧痛,我失去了意识......好吧,我是许愿过要睡个好觉来着。彻底昏迷之前,我好像听见他在说:“你非得这么做不可吗?”
......
不管是谁,他都没有把我的头骨打碎,我还以为我已经到了骨质疏松的年纪了呢。我幸运地在一片黑暗中醒来,脑袋像触电了一样发麻,还黏黏糊糊的,好像有人在我头上倒了一杯酒。然后我闻到了血腥味,才知道自己正在流血。妈的,我刚想骂两句就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又一阵头痛击败了我。我不得不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却还是什么都看不见,想爬起来的时候还发现自己的手被绑住了。
一墙之隔的地方传来赌场吵闹的声响,我还在牧场酒店内部,辨认出自己的确切位置让我稍微安心下来。眼前一片漆黑,外面却吵得像刚入夜的大街,这让我想起那些辗转反侧的夜晚,月光像血一样粘稠,所以我拉上了窗帘,把自己关在闷热的黑暗里。
这一次也是如此......希望如此,如果我更幸运一点,他们就不会拿走我的水果刀,说起来这地方的氧气已经越来越少了,我感觉自己的大脑正在一点点死去,可我还没说那么多再见呢。我像一条鱼一样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翻过来,尽量不磕着后脑勺的伤口,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坐起来,光是完成这一步就让我想躺回去等死了,我又坐了一会,疼痛已经从头顶向下蔓延,再过一会我就要站不起来了,事情必须快点解决。我弯下腰用嘴把外套叼起来晃了一下,口水浸湿了一小片布料,洗洗还能穿,不过这就是后话了。外套重量比我想象的要轻,妈的,我就知道他们把刀子拿走了。但我仍然在嘈杂的噪音里听见了来自衣服深处,那金属碰撞的细微声响,是那把钥匙,下次搜身的时候记得仔细点,还是说这也是你们故意为之的?
随便吧,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费力地站起来,四处蹭着墙壁,最后找到一条突出的棱边。房间不大,墙壁是毛坯的,蹭了我一身的灰,我忍不住咳嗽起来,越咳越厉害,后来我甚至开始干呕起来,听起来像宿醉,但我肯定是自己脑子里哪根神经被打错位了。我往下咽了咽口水,开始磨起手上的绳子,这是个累人的活,尤其是在这个黑暗、狭小又闷热的空间里,好几次我差点晕过去,以至于当绳子终于断裂时,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当时我好像听见了那一声游艇驶过的引擎声,用以盖过枪响。紧接着是一阵骚乱,好吧,韦德,你到底想要我的什么呢?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了。
我甩了甩发麻的双手,扶着墙继续往前走,直到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我摸黑把它捡起来,发现那是一本书,但是为什么呢?我边揉着肿胀酸痛的手腕边想,还是把它揣进了怀里。很快我摸到了一扇门,它有门框、锁孔和木制的门板,还有一个把手。门是被锁住的,我下意识拿出那把钥匙,摸索着把它插进了锁孔里,再用力一拧,锁开了,但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勇气按下把手。
听起来很可笑,但我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最终我还是按下把手,推开了那扇门。进门时我下意识用手挡住了眼睛,以为会有一束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但事实是,门里不是富丽堂皇的赌场,只是一间昏暗的小书房,窗帘拉着,隔绝了大部分阳光。我记得这个地方,这里是洛杉矶,而我正要踏进韦德的书房里,他正是死在这里的,他的尸体本来应该躺在沙发上,但这张沙发现在空空荡荡的,我似乎回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过去。
书房的桌上摆着两杯威士忌——不加橙汁的那种。我爬上沙发,拉开窗帘,外面空无一人,窗外那艘快艇还在行驶着,但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好像永远不会抵达,所以我把窗帘又拉上,顺势躺在沙发上,把书放在胸口。一只小小的蜘蛛爬上桌子,停在酒杯上,八只圆圆的小眼睛看着我。
“嘿,泰吉,你知道吗?我在想,如果那一声引擎轰鸣的声音响起,会不会也有一颗子弹射穿我的头,但那艘船似乎永远都不会抵达。”
蜘蛛爬向另一个玻璃杯,动作轻盈而优雅,杯里的夕阳般色泽的液体轻轻晃动着,里面可能加了能放倒一头大象的镇静剂,鲜红的骰子静静地躺在杯底,折射出瑰丽的血色。我看不见你,韦德,为什么你不在这里,为什么你不让我离开,你甚至不愿意说一声再见。我从沙发上坐起来,发现自己躺的地方留下了一滩血迹,我盯着它看了很久,拿起其中一杯威士忌,喝了下去。就在这时,我听见快艇驶过窗前,我的头又开始疼了,整个身体随即失去重心,向后倒去,又或是漂浮起来。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安全带固定在一辆敞篷汽车的副驾驶上,正沿着一条笔直的公路行驶。血红色的夕阳悬挂在天空中,显得巨大无比,像一个正在逼近的怪物,而西斯科.梅尔拉诺斯手握方向盘,像堂吉诃德一般朝着巨大的夕阳冲去。
“你的行李在后座。”他朝我这边看了一眼,“但我唯独没找到那本书。”
我没有接话,经历了这样的一天之后我已经太累了,况且我的头还在疼。
于是他继续说下去:“你知道吗?这座城市从一片荒漠变成现在的醉生梦死之地只用了二十年,要毁灭它也很容易,只需要一场大火。如果你在飞机上往下看去,仍然能看见城市之外广阔的荒漠。”
接下来我们沉默了很久,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来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但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又搞砸了,“......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对此不表示些什么吗?如果你当初没有勾引韦德太太——我是不是该换个词——一切都不会这样像猫咪挠过的窗帘一样,纠缠在一起?”
“我怎么不知道你也喜欢用比喻。”他跳过了我的问题。
“当你和一个作家待久了之后就会这样,每种东西都得像另一种东西,就是不像他们自己。”
他继续开着车,没有看我,“你还在想伦诺克斯的事吗?”
“......他到死都以为是自己害死了伦诺克斯,这害他受了不少苦,梅尔拉诺斯先生。把我送到机场就可以了,谢谢你。”
oc文
林六是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她目前就读于一所叫“小城桥”的高中,之所以叫“小城桥”,是因为这所学校就在小城桥的旁边,至于为什么不用正式的大名,如“市中心第三中学”之类的名字,则是因为这所学校是一所职高,不入流的东西在人们的嘴里会逐渐失去原本的名字,比方说学校里最招人讨厌的那个老师在学生口中只有难听的绰号,比方说某个没人喜欢的男明星在网上更多出现的方式是姓名缩写,比方说三升市城北职业教育专业学校更被广为人知的名字是“小城桥”。
要好好学习!不然就会去小城桥!你考成这个样子,不如去读小城桥算了!你知道吗,小时候和你一起玩过的那个谁,竟然去读小城桥了!……这些是在学生与家长之间关于小城桥最常见的谈资,不过林六没听过这些话,她也未曾因为自己读的是职高而自卑。因为她的妈妈是从小城桥出来的,她爸爸也是,她的舅舅也是,再往上走她的祖辈连字都不认识。当她收到小城桥的录取邮件时,她妈妈的反应是:“呀——不知道我和你爸爸经常约会的那棵树还在不在。”
林六的父母是开明又落伍的两人,开明表现在他们并不关心林六的成绩,只关心宝贝女儿今天开不开心,落伍表现在他俩年轻时一个是精神小妹,另一个是黄毛。如果只是年轻时如此也就罢了,但他俩现在仍然推崇这类社会文化。
“今天晚上要去奶奶家吃饭,早点回来,下午的课如果没意思直接翘课回来就行了。”这天早上,林六出发去上学时,她的母亲照例关照她说。
她便骑着小电驴出发去学校。对于小城桥的学生而言,有一辆自己的电瓶车就和有一辆自己的法拉利一样,如果你的电瓶车是那种大屁股载人的老式电瓶车,那你完全可以在这所学校里横着走了。但林六不喜欢那种笨重的车,首先那种车很占地方不好停车,其次她也没什么需要经常载人的场合,最后这么丑陋的外表有碍她出门潇洒。忘记告诉你了,林六是一个亚比,亚比一般只会骑小巧但挂满了各种各样挂件的电驴,看起来就像一只被打扮过度的吉娃娃。
骑电瓶去学校是很快的,只需要十五分钟就能从她位于农村的家开到市区,但林六没那么想去学校,能拖延时间为什么要提早到学校?她就每一次上学都要走点歪门邪道,呃不是,野门瞎道,总之就是之前没去过的地方。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只需要最后能抵达学校,走什么路线又有什么关系?她就和以往一样专挑陌生的路走。
骑到一半她注意到路边有个老太太蹲坐在路边,林六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姑娘,而且很愿意在乱七八糟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她立即停车,询问那个老太太:“你身体不舒服吗?需不需要我打120?”
那个老太太抬起头来,看到林六后,她诧异地大叫——
“是红发妹!”
没错,林六是一个红发妹,准确来说她的体型不算妹的那一类,但从年龄上来讲她确实是妥妥的妹子。她的红发不是染的,而是天生如此。
“传说中的红发妹出现了!”
一时间,无数的路人从马路边、草丛里、汽车里、水井里、电视机里,骑着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汽车、UFO,齐齐地跑出来,每个人都喜出望外地喊着“红发妹出现了!”“是红发妹!”“红发妹终于来了!”
传闻,这个世界被邪恶的魔王所占领,人们民不聊生,遍地白骨,只有真正的勇者出现,打败魔王,世界才能恢复到原本的和平之中。真正的勇者有这样的特征:她长了一头红发,而且是一个妹子,简称红发妹。为了生活的平静,人们每一天都在祈祷“快来吧,红发妹”“快出现吧红发妹”“请拯救我们吧,红发妹”……终于,在这一天,红发妹骑着正义的电瓶车出现了!
“原来是这样。”听完他们的话后,林六说,“魔王在哪里?现在就带我过去吧。”
她从新手村出发,一路南下,拯救了一个又一个被魔王占领的村庄,经历了亲眼见证村民的死、被众人拥簇着前进、被剥夺了原有的力量被迫转职,她娴熟地掌握了各类冒险技能,攻击、防御、魔法、速度、蓝量、血条都达到了最高值。终于,她站到了魔王的城堡之前。
“哈哈哈哈哈哈哈!传闻中的勇者,就你这样的小女孩,也想要打败我吗?!”魔王放肆地嘲笑道。
“我是不可能输的。”林六冷淡地从剑鞘里拔出她的剑,“因为,我是高中生。”
传闻中的勇者终于打败了魔王!人们无不欢呼雀跃。林六告别了被她拯救的村民们,骑上电驴,骑了十五分钟,来到小城桥门口。走进教室,第一堂课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