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栖鸦
评论:随意
免责声明:阿华这个人其实有很多可写的东西,但我有点难选,于是又将她的很多堆积在一起,让读者窥见她生活的一角,衷心希望大家能喜欢阿华,即使现在她已经年迈了,但她年轻时实在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阿华搬来这已有30多年了。
她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呢?又搬了多少次呢?阿华靠在一张老式躺椅上,努力地回想着当年的事,试图从久远的记忆里,挖出一些当年的情感来,就像在沙滩上淘贝壳一样。至于淘到的贝壳是否美丽?倒也不那么重要了。
阳台上的阳光正好,阿华的孙女搬了张小马扎在躺椅旁边,肃着一张小脸听着阿华从前的那些故事,准备随时记录阿华的絮絮叨叨——这是老师布置的作业。于是小小史官就在这方小小的阳台上诞生了。小小的阳台铺上了一层金色的纱,罩在阿华的全身,罩在躺椅上照在小孙女手里的本子上,也罩在了那只笔上。
于是沙沙声和絮絮叨叨说话的声音就在这方小天地里出现了。小区的栀子花也开了,从那根新枝上开放——那丛栀子花树是阿华每天都要去照料的,即使那并不是自家的树,也不是当年被打为有资倾向铲除的那一丛。
阿华第一次搬家,是随丈夫职位变动的时候。以她的条件,找到一个这样的丈夫也算是门当户对——丈夫是小学学历,但去部队里成了一名通讯员,思想正,肯吃苦,自制力强,还成了一个党员。入党申请书写的也漂亮——在那个没有豆师傅和d师傅的年代,除了一些最基本的框架外,一切都要自己手搓。能写出来就已经不错了,更何况是写得漂亮呢?再说,当了兵,有了固定的薪水,家里男丁也多——嗨呀,家庭条件也还算可以了!
可是阿华自身也不差。她长得漂亮——鹅蛋脸,柳叶眉,一双杏眼和一张泼辣伶俐的嘴,还有她的一头长发,两根长长的粗壮的麻花辫垂下来,最长的时候可以到脚跟儿!阿华的成绩也好(虽然只上到初中,家里没钱供阿华读书,但在当地,这样的学历已经很高了),勉强能上学的时候,每门课都是全A。
阿华爱种花,不论是上山下乡的时候,在邮局做事的时候,还是在乡下放电影的时候。只要有土,有花种,有水,花就能活下去。经过阿华的手的花,就没有人不夸阿华种的花漂亮的。阿华的花几乎贯穿了她的前半生——阿华在放电影的时候,不懂放映机怎么用(比轻轻一点就可以放映的手机难多了),就对着书一点一点学,一点一点背,只用了一个晚上,放映机五大系统如何使用怎样收纳怎样清洗倒背如流。于是勤奋的阿华理所应当的又开始学起了制片的法子——不会画画?那就对着实物在纸上一点一点画。下笔手抖?那就逼着自己不抖。胶卷是很贵的,一点都不能浪费,那也好办——裁一小块纸,比成胶卷大小,一点一点画。
阿华补的第一张胶卷上的第一个物品,就是花。阿华最爱画的也是花,尤其爱画春天的新枝上的花苞。她说,这样很可爱。
在那之后呢?在那之后啊,阿华和他的军人丈夫结了婚,随军调动,在不同的地方干着不同的活计——在开放那会走街串巷地买着日用品,蹬着一辆自行车,穿过城市里的大街小巷。阿华是个直性子,刚到岗,她就因为这张嘴惹了老员工的不快。然而阿华很是要强,她并不愿意低头,于是她在没有老资历帮助的情况下,一晚上学完所有的收发常识。自她上岗后,经手的信件从没出过差错。她在塘里挖过菱角,在洞庭湖里捞过鱼,也跟着自己的丈夫一起,和天南地北的战友们谈天谈地,也去过北京,在拥挤的tian安门广场上见证过红旗的新旧交替。她曾因为栀子花树养的太好而被打为有资倾向,树也被连夜铲除,也曾因为花盆里的花养的太好,把花卖掉,还能吃一顿洞庭湖的全鱼宴。
连阿华自己都夸——我年轻的时候,可做过不少事呢!阿华从不自夸,她说的话,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阿华无论去了哪,都爱种花。
阿华爱读书,阿华读《水浒》熬了一天两夜,一气儿读完之后心满意足,偏偏那天还有工作,熬完也不补觉,接着侍弄她那写花花草草,然后吃早餐,正常上班。阿华讲这些的时候,眼里带着笑——当时还年轻,身体可真好,可是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码,阿华到了老来还是落下了一个眩晕的毛病。
阿华很爱书,更准确地说,阿华不喜欢那些轻视知识的人们。在小孙女向她抱怨的时候,她总是笑:“哪有没用的知识呢?真正等要用的时候你又嫌少了!”
阿华有个很争气的女儿,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工作第一天就给阿华买了一件新衣服。阿华也有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儿子生下来高烧不退,跑了三座医院不见好。好在第四家的时候医生给这孩子下了猛药,命是保住了。
可是这药是不是有损小孩的智商?阿华不知道,阿华只知道这孩子上学的时候笨笨傻傻的。不管在酒楼里能写英文菜单,能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教学生的女儿怎么教儿子,他的英语成绩也上不去。
可这小子到了家里就机灵。是啊,偷了阿华的郁金香戒指和金饰,偷了阿华丈夫的电话的小子怎么算不得机灵呢?
可是机灵的小子终于为他的机灵付出了代价。机灵的小子也有大男子主义,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对着女朋友吹牛,吹出了远高于自己的薪资,也吹出了女朋友对钱的渴望。可是小子的工资并没有那么多钱,没有根基总容易露馅,那怎么办呢?去赌,去喝,去偷,去借。实在是弄不到呢?去喝,喝到忘忧,喝到烂醉喝到七扭八歪,喝到双颊通红。
于是阿华的眼泪和头颅一起低下来了。当然,这机灵的小子也享受了好几顿阿华的巴掌。
可是机灵的小子也并非不孝顺,只是要强的阿华看不上小子的孝顺。也是,管好自己老老实实的就是最大的孝顺了!
机灵的小子终究还是和他的女朋友离了婚。刚出生两个月的孩子被丢给了小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女朋友的竹马从深圳回来了,带来了高新技术和更多的钱,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带一个拖油瓶呢?
这就是孙女的出生故事了,现在,她正坐在藤椅旁边,听着阿华讲故事。
“奶奶奶奶!”小孙女童趣的声音响起,“你不是说,什么东西在你手里都养得活吗!为啥现在养啥死啥啊!”孙女想起养了一周就死掉的金鱼,养了一个月就死掉的多肉和养了两周,现在看着像要死的沙漠玫瑰,深深地怀疑阿华是哄她玩的,根本就没有把她当大人。
阿华笑着,摸着孙女的头:“我最讨厌骗人了,非必要我从不骗人。”说完,她好像要掩盖什么似的指着外面那丛栀子花树:“你看,那也算是我养的花,现在,已经有新枝了。”
原创/同人:原创
黄聆总去的那家自助健身房在三楼,场地不大,器械也少得可怜。只是因为离小区近才想着给自己找点事做。好在最近人少了许多,可能是因为最近空调制热不太行,又或许是各自忙着生活。嗐,谁知道呢。总之,黄聆很满意现状的清净,除了汗液将发丝黏在耳鬓让人不自在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能够让她心情焦躁烦闷的人和事了。她自在地放缓了跑步机的速度,望着正对窗口的树枝出神。
黄聆盯着那干瘪的树枝轻叹口气——她一点也不喜欢北方的树。她更喜欢南方的树。不过她只在出差的时候见过南方的树,它们和北方的树大有不同。那叶片比巴掌、比洗脸盆都大。边缘平滑,叶片厚重,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树干粗的两个人手牵着手也抱不住。从外环桥上经过,那树枝越过了桥沿,能给小汽车遮挡阴凉。一点儿也不像黄聆家乡的树,树干细长干瘪,营养不良似得。在路边歪歪扭扭的站成一排。树叶只跟大拇指一般大,又锋利又硬。夏季上面沾满昆虫的粘液,干透了反着光,魔鬼的眼睛似得。阴森森的盯着路过的每个人,嘲笑他们与它一样暴露在烈日下受苦。
就像黄聆自己一样,看着就让人难过。
因为今年夏天,家里老人离世黄聆终于被叫回了家。
她其实一点也不想回家,她和过世的老人没有多深感情,她认为只是因为这层血缘……或者说是父母的面子而不得不出席。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回去以后话说不到三句,肯定就要开始催婚了……老天爷!是她不想恋爱吗?媒人给父母介绍的不是镇口宰鱼的锯嘴葫芦,就是大了自己十几岁的离了异老男人!
黄聆在高铁上一边心疼自己的全勤奖打了水漂,一边在脑海里给自己即将要应付的话题预设答案。丧眉搭眼地捏着鼻子咽了两口冰美式,继续在电脑上敲敲打打。
“我在这儿呢!”家乡的夏天唤醒记忆,热浪在干裂的柏油马路上翻涌,燥得人喘不上气。黄聆站在原地望着父母的身影,穿过人群一点点变实。莫名地感到局促。“……怎么都来了?”
“你以为我想来啊?那么热的天,还不是你爸说怕你热着了。”母亲顺手接过半袋零食,攥住了左手抹擦了两把掌心,“手咋这湿?车上没开空调吗?”
“没,空调开的可凉了。刚才赶工作敲键盘来着……我不是临时请的假嘛。”黄聆觉得嗓子有点冒烟,噎住似得吞咽唾沫,难得观察了一会儿母亲的表情才开口,“怎么样了?”
“嗐,我没事儿。你姥爷昨天早上走的,没病没灾的,这会已经在殡仪馆了。你姨妈她们都在呢没事儿。你回来吃饭了吗?”
“我吃过了。”
“那行,那我们直接回去,你这也没啥东西,就先放车上吧。”
“行。”
还是那栋老房子,从土块垒的变成砖块垒的。但是人少了一个,只有个干瘦的老太太坐在那,好像和以前一样,咋呼着喊黄聆吃饭。
但是家里没有饭。宴席摆在酒店里的。
黄聆坐在客厅,亲戚喊了一轮又一轮。跨过门槛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她都喊。和她上班没什么区别。她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也帮不上忙,只好坐在沙发边上,尽量不给人添乱,有人搭话就说两句,没人搭话她就看着。她发现大家忙得团团转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闲着”——那个干瘪瘦弱的老太太只是假装忙得团团转。但黄聆没有说话,只是静悄悄地看。
总有人跟老太太搭话,好似关心似得问这问那,但是问出来的问题都大差不差,算是礼貌地问候和关心。而老太太也没什么文化,只是一味地操着口音回答:“哎哎!好着呢!放心吧。”
和问问题的人一样,标准的回答。
黄聆觉得奇怪,这些人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里,还说着刻板的话。她觉得现在这个场面像是她掉入了某个游戏界面,这里的人都是她见过或是没见过的NPC。
直到随着母亲一起去了殡仪馆。
黄聆看到睡在玻璃棺椁中的老人没觉得害怕。她觉得他只是睡着了。玻璃棺椁像是垫起很高的、精致的床,四周摆着纸扎的别墅、金元宝和麻将。看起来金碧辉煌的,比起在那砖块垒的房子里漂亮多了。身后就是七大姑八大姨在角落的桌椅上坐着,桌上摆着凉菜和酒正吃着,有说有笑。她感觉得到他们是真的开心。
“你姥爷是喜丧。”母亲夹着一筷子凉拌牛肉喂来,“九十多岁,没病没灾。就睡了一觉,睡醒人就走了……这是喜丧。”她言语间携着一股酒气,“要不要也喝点?”
“妈,我不喝了。”黄聆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但她惯会观察,也惯会保持沉默。
她突然想起,今天忙得团团转的人好像没有她的母亲。她想,她今天在哪、在做什么呢?黄聆回头看了看珠光宝气的床。安安静静的床,没有人气的床。她觉得这个问题问不出答案,没有人知道、也除了她没人会在意答案。
黄聆忽然想,为什么妈妈不问问她什么时候找对象。
夜里的风有些凉,这里只有床和酒,空旷的风就从敞开的大门直直的闯进来。床前的灯晃动两下,身后的酒掷地有声。
“我要守夜,你们回去罢。”
“行,进去吧,别着凉了。”
母亲披着麻布站在门口向外挥挥手。月影朦胧罩在所有人身上,是个雾天。停车场的树被风摇曳的吱嘎作响。黄聆回头望,她越来越小的模糊身影逐渐与干瘪的老太太重叠。直到重重树影包裹住视线,只剩下路上朦胧的月光。
“爸,其实我在谈恋爱了。”黄聆冷不丁的开口,“只是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是最后和我结婚的人,嗐……谁知道呢。”
……
黄聆是三天后回的公司。
那天晚上她站在跑步机上发呆,望着那块窗口的树影长出的新芽评判不出对错。
只是那里好像有阳光,也许只晒一会儿,运气好的话,也许能晒得更久吧。嗐,谁知道呢。
END
备注:
评论要求:无。(求知/笑语/无声)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在冬日,有时,就连被窝也被我警惕。
整个人都像拉满的弓一般绷紧,力量从皮肤缓缓下渗,划开柔软的以及坚硬的、温暖的以及冰凉的一切。弓手瞄着不知位于何处的目标,和躁动的猎犬一齐高高竖起耳朵。
这时我总是喝酒,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酒精。威士忌,金酒,龙舌兰…都没区别——两颗碳五粒氢,坠上大半的水,只有等着它们在我的神经上趾高气扬地冲锋,将一切冲动抑制之后,Q那安抚马匹似的轻拍才能让我安静下来。
Q,Q。
写作时的我拥有点餐的权力,大概是因为除开他做的饭我排斥一切让身体感到舒适的因素,总有无限的迁就等着我。我只需要提起某道日前从我手机屏幕里悄悄溜走的柠檬黄油煎三文鱼,就能先坐在客厅的板凳上等着他去买香水柠檬和新鲜的欧芹回来,然后坐在电脑前听厨房那边的声响:菜刀碰上案板是规整的咚咚咚,煎鱼排是裹着海腥的兹拉兹拉…我用的键盘很安静,字只是顺着我的指腹抬起落下慢慢从混沌之中流出来。等到烫嘴的油脂和鲜甜在我的嘴里绽开之后,我会大方地允许Q给我热微波炉一分半刚刚好的牛奶喝,顺便把屋里的暖气重新打开,调到27度,接着缩在被窝里睡上一觉。
这时,我也格外喜欢接诊病人。
病人不总是表现自己的痛苦,但总是会令人疲惫。我只穿着单衣换上白大褂,坐在椅子上听病人反复澄清自己的经历。双手在键盘上一点点敲病历跟拿着凿子在整块的大理石之中寻找自己塑像的存在没什么区别,只是机械地挥舞双手直到耗竭。等到结束看诊,吹着冷风,僵硬着四肢回到家后,我就得以一直维持静默。看Q把番茄,洋葱和土豆挨个切成规整的小丁,稍后炒成糊作一团的混合物;看Q把牛肋条分成我钟意的大小,和香料下锅慢慢煎到变色;看Q把面粉、蛋黄、盐和酵母,一点点的黄油和魔法比例一般的水揉成面团,醒好放进烤箱。我曲着腿缩在椅子上,闭眼再睁开,就能吃到热乎乎的、浸着厚重汤汁的餐包。
写作时,我几乎不能相信什么,唯有总是分裂。有某种超然庞大的、身体本能的追求支配了一切,只待松手将赋予我身体的能量还给箭矢,让那些文字朝着无边黑夜里存在于某处的靶子射去。弦的崩解是一种天然进程,如三岛由纪夫所写的——“像一只尚未练就狡黠的狐狸,只顾沿着山脊行走,因无知而被猎手射杀。” 写作时的身体是如此沉溺在梦一般的过去的复现之中,以致不能够承担一丝一毫的信任,我只好不断拿寒冷、疲惫、痛苦来警醒它。
但是饥饿——
Q熟知我就像是早早拥有一本我自己都无从知晓的维护说明书,从认识他开始,我的一切敏感与任性都从未引起过他一丁点的惊讶或者不满,只会有千奇百怪的手段来应对这些麻烦。我偏爱的酒,偏好的食物调味,忽大忽小的食量,总是在他的掌握之中。我每次试图与身体做斗争的行为都轻易被他做的食物瓦解掉,这时不满地轻轻踢他也只会得到冷淡的反应,满腔怒火只好发泄到饭菜上边。
即使处在这样的迁就之中,我仍不可自控地不断维持着幼生的、对外界的高度警觉,执着于自己的身体与感知。写作面对的屏幕和看诊面对的病人都是我不加克制舒展开的触手,小心翼翼地丈量外界。我的身体,我的细胞才是真正的思考者,大脑只是表达这些思考的中介,人自形成第一个细胞开始、胎儿时期,就不断重复着同一个梦,是关于这个细胞过去和未来的梦。而我的灵魂(Ghost),我的所有细胞之外的那一小团存在,始终位于某处,雏鸟一般叫嚷且饥饿着,羽翼未丰地丑陋着,等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