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几天就是哥哥和魔法师先生约定好一同上山的日子,科莱恩正在帮忙整理上山的装备,忽然一柄精美的匕首从兽皮袋里滚了出来。
他好奇地捡了起来。银制的鞘上错落镶嵌了四颗整蓝宝石,其余部分则镶满了碎钻,整把匕首在灯光映照下折射出七彩的辉光,即使是他这种入门级的眼光也能看出这柄匕首一定价格不菲。拔出刀刃,刻有暗纹的刃身银亮光洁,一看便知它从未被使用过。
弗雷多……科莱恩辨认了一下根部的刻印。能和家纹一起雕刻,且出手不凡,这大概是某个贵族的姓氏吧。
“哥哥,你从哪里得来的这么一把漂亮匕首?”科莱恩半开玩笑地说,“这东西看起来可真精致,换成钱或许能让咱们过上好几年好日子,那样你也不用辛苦去卖命赚钱了。”
伊森拎着箭匣从小屋里走出来,看到弟弟手中闪闪发光的东西,顿了一下,“科莱,把它收好吧。”
“朋友送的吗?”卖掉的话当然只是随口一说,凭保养的程度来看,这匕首对哥哥来说一定十分重要。科莱用软布擦了擦上面的浮灰,刚在抽屉里面放好,便听伊森叹了口气。
他回头,哥哥的面容一半在灯光下,一半掩藏在黑暗之中,神情看不真切;那双湛蓝的眸子里闪烁着一点微光,似乎有什么情绪飞快地划过。科莱恩没有抓住那瞬情绪变化,只看到哥哥闭上眼睛靠在了桌边,神色略有疲惫。
“……嗯,是……【朋友】送的。”伊森说着,目光并没有聚焦,“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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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钟塔】
自从三年前父母相继离世,家庭的担子就落在了伊森身上。虽然家里很穷,日子过得很辛苦,但是他可爱的弟弟科莱恩聪明又懂事,乖得不像话,完全不需要他操心(惭愧,有时候甚至是反过来的);而他自己还有这份在骑士团的工作。就这么努力生活下去,生活总会变得越来越好的。
接到传信的时候,伊森刚刚结束骑士团的日常工作。也是巧了,今天他下班比以往早了两个小时,于是他拒绝了对方约见在黑山羊酒馆的建议,选择了上门来访。
刚走到戴诺斯钟塔附近,一个留着栗子色卷发的年轻女性就将他拦了下来。“你是巴德尔的骑士吧?”小小的女孩穿着一身修裁得体的魔法师袍,虽然矮他一个多头,但气势却丝毫不弱,“叫那个混蛋出来见我!凭什么说分手就分手,我还没同意——”
“小姐,这是您和他的私事,建议您直接与他商量。”伊森有些头痛,这已经是这个月第四个以这个理由来找他的女性了。原因无他——都是自己的好搭档惹出来的风流债。
巴德尔·弗雷多,拿手招式是三阶的辅助型魔法【生灵之华】,能够短暂提升同伴的魔法强度。由于本人施法仪态过于风骚、魔法效果过于华丽,因此被冠以【孔雀】之名。而他本人也完全对得起这个称呼——他就是个实实在在的花花公子,渣男的典范。
“那个混蛋已经躲了我一个星期,还用魔法掩藏了踪迹!”女孩气得眼眶发红,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明明、明明上周他还说最喜欢我了、要和我约会!怎么可以突然——!”
“这就不在我的职责范围内了,小姐。”伊森不为所动。一是因为巴德尔勉强还算他的雇主,二则是他不想主动接下这个麻烦。
让巴德尔自己烦恼去吧,这个家伙也该长长教训了。他早就提醒过对方要专心一点,结果对方把他的话当耳旁风,依旧在万花丛中留连不肯知返。
“呜呜~~可恶……!”女孩愤怒地挥舞了几下拳头,“你给我告诉他!不要让我再见到他!否则我一定要给他狠狠来上几下!”直到她消失在视野内,伊森还能听到她愤怒的大喊——
“巴德尔!你会倒大霉的!臭男人!”
伊森叹了口气,为这位愤怒的小姐遗憾了一秒,便继续向约定的地点赶去。巴德尔的个人房间有些隐蔽,上次他来就迷路了好久,之后巴德尔一边大笑一边给了他一份钟塔内部游览地图,并且贴心地画上了路线。
他正走过一条明亮的走廊,突然眼前一黑。
——并不是突发的身体不适,他的【视觉】被剥夺了。
伊森警觉地搭上剑柄。什么人如此大胆,敢在钟塔内袭击骑士?
下一秒,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缠上了他的脖子,将他往侧猛地一拉。伊森始料未及,被它拖了个趔趄,他上手去扯,入手的触感像是布料。伊森被它勒得呼吸不畅,刚拔出剑准备斩断,不知道从哪里又钻出来几条布,将他手脚尽数缠住。
伊森听到了开门的声音。他被裹挟着拖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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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森赶来钟塔的时候,并没有卸掉身上的轻甲。他被布条在地上拖拽了一段距离,然后磕上了一个硬物——好像是床脚。
这是一个陌生的魔法师的房间。伊森的双手被布条死死地捆在身后,他的剑在进门的时候就掉在了地上,即使到现在也没有恢复视力,他不知道剑的具体方位。
伊森咬着舌尖,等待着对方的行动。他此刻无比感激巴德尔那个混帐将魔纹纹在了自己嘴里,即使是现在这种行动不便的境况,他也可以激活魔纹。
——那家伙难道预想过这种情况吗?伊森难得地走了下神。
他屏住呼吸。房间里的另一个人迟迟没有行动,只是单纯操纵着布条将他捆在床边。伊森尝试挣脱,结果那布条就好似活物一般,将他缠得更紧。伊森咬了咬牙,这布条好似刀子一般,某一瞬间还以为双手被切了下来。
“您好,冒昧打扰,能麻烦您把我松开吗?我还有事。”他看着眼前的一片漆黑,尝试开口。
回答他的是沉重且急促的喘息声。
伊森蹙了蹙眉,再次开口,然而问好的话卡在嘴边,他忽然被对方提上了床铺。
“喂、你做什——呃!”
扑面而来的是年轻的气息,伊森尝到了对方嘴里的一丝奶油味儿,他有些恍惚,不知道现在这是个什么情况;直到对方开始扒他的铠甲,他才惊觉——
“阁下……唔!请您住手!”伊森咬着牙挣扎,“我并不是女性!”
刚刚的肢体接触以及压在自己身上的重量已经让他确认了对方是个年纪尚浅的少年,他一瞬间便想到了自己的弟弟,这种被年轻人冒犯的羞耻之感令他不住地挣扎。
并且,依照现状来看,对方并不处于清醒的状态下。这样无论接下来发生什么,都不是这个孩子应该遭受的——
胡思乱想之际,他的裤子被扒得皱皱巴巴。少年的动作令他倒吸一口气,他这才想起来,之前也不是没有见过——在贫民窟,也有许多年轻漂亮的男孩子做这种生意。
这是在干什么?这是应该做的吗?伊森曲起膝盖,在踹与不踹之间游移不定。
少年把脸埋进了他的肩膀,伊森感受到他滚烫的呼吸,以及虚弱的尾音。
“……请……帮帮我……”
声音听起来比他想象的要更加稚嫩,伊森将下唇都咬出了血。他迟迟没有动作,少年在他的身上亲昵地磨蹭着,让他想起自己家房顶上的一只小猫。
那一脚最终是没踹下去。伊森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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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我们的好骑士去哪里鬼混了?瞧瞧身上这印子,啧啧。”巴德尔望着正在换衣服的骑士的背影,啧啧称奇。他这位搭档最是洁身自好,都二十四了还没谈过一次恋爱,没想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真是人不可貌相。
“诶诶——不用解释,我懂。”接收到巴德尔媚眼的一瞬间,伊森简直想踹开他的脑壳看看里面都装了什么鬼东西。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久前自己激活了魔纹一路逃到这附近,等失明的效果失效了才敲了巴德尔的门。
感谢巴德尔是个恋爱脑笨蛋,没有发现事情的真相。
伊森揉了揉太阳穴。那个孩子在过程中一直在啜泣,不住地道歉,也不知道是真的对他感到抱歉,还是透过他想到了谁。
他摇了摇头,看向面前金发碧眼的俊美青年,“你这次是什么事?如果还是解决你和女人之间的感情问题,恕不奉陪。”
“怎么会!当然是要紧大事!”巴德尔一下子从躺椅上弹起来,“之前开会的时候就有说雪山出现了一些奇怪魔物的活动痕迹,魔法师正组织小队进去看看呢!你们骑士团反正也要去的吧?陪我去雪山吧!”
“确实有这么件事。”伊森回想了一下,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反正我是你的骑士。放你一个人上山是不可能的,毕竟你是个半吊子。”
巴德尔装作受伤地捧心状,“怎么这样,我好伤心哦。”
“还有别的事情吗?”伊森看了一眼时钟,这时候面包店应该开门了,他还要去给科莱买他最喜欢的黄油面包,“哦对了,我来的路上遇到一个栗色卷发的魔法师,对方警告你要你好看。”
“哎……汉娜……”巴德尔捂着脸叹了一口气,嘟囔了几句伊森没听清,他忽然抬起头,“还有一件事,伊森。”
“嗯?”
“你那个小女朋友,是哪个导师门下的啊?”巴德尔兴奋地搓手,眼中闪烁着八卦的光芒,“你别紧张,这不是作为学长,我可以帮你追她嘛!你看你们两个这刚第一次就这么激烈,她肯定是个辣妹,你一个人搞不……哎呦!你打我干嘛!”
“打死你得了。”伊森没好气地又敲了他一下。
他抬头看向窗边。从这里刚好能望见遥远的雪山,山巅上雾气缭绕,整座山仿佛神山一般圣洁。
希望到时候一切顺利。他想。
*看起来有点像弯爱直
*还求而不得
*暂时确实是这样
*等我现场编一下追忆
*全文13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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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粉色大床的一头,看着潜行在墙角罚站的好友,我不禁感到有点头痛,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回忆着大学之前所认识的陈笑我,那时候她也有点怕生,但是不至于到现在这种程度,不如说这种有点刻意在躲的态度是专门针对自己的。
我实在想不通,但是也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就放弃修复关系。我抱着背包捏捏上面美乐蒂的小挂件,这是初中的时候笑笑送给我的,她有一个同系列的库洛米,直到现在也依然挂在她的背包上。
刚刚开门的时候遇上握着同样钥匙的笑笑,毫不犹豫就在她拒绝之前邀请她同住,结果没想到只有一张双人床。我倒是无所谓,但笑笑这仿佛刚进新家的小猫一样谨慎的态度,可能不愿意和我睡同一张床。
我在心里叹一口气,站起来拉开旁边的橱柜,将多余的被褥抱出来往地上铺:“我打地铺吧。没想到只有一张床,幸好被子够多……”
一双脚突然站在我面前打断了我试图活跃氛围的碎碎念,我抬头看到笑笑像做错事的小孩一样不安地揪着衣角:“睡、睡一张床也、无无无所谓吧……不用打地铺…”
看起来不像是无所谓的样子,我好笑地看着她憋得通红的脸,感觉有点好玩:“那睡一床被子可以吗?”我故意问。
“不可以!!!”如果她的马尾辫是活物,现在应该已经炸着毛高高竖起了。
......
总之我们终于算是安顿下来,各自坐在床的两边把行李箱打开收拾起来。
在做没什么意义的家务劳动的时候,人总是会想点平时没空仔细想的东西。比如我就在想这个被我刻意忽略了差不多三年的问题:笑笑为什么要躲我?
我出神地想着,没想到从身后传来了回答:“……我没躲你。”看来我不小心把心声说了出来,但这个回答明显也是说谎。
于是我干脆坐直了问道:“昨天在大厅刚遇到我就立刻找个柱子躲起来的人是谁?”
身后的人沉默了几秒后开口,语气颇为自暴自弃:“反正,就是没躲啦…!”
“……以前我们关系很好的,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疏远我,”我想了想还是开口,“是高中发生了什么吗?”
话说出的一瞬间我仿佛感受到身后人的情绪爆发而出,我下意识转过身看向沉默的她,她圈出一片拒绝的领域,周围焦躁的气息让我无法靠近。
但当我直直地看向她的眼睛,我似乎有一瞬间瞥见那隐藏在最内里的情绪,就像没有火的余烬,那一丝隐秘的热切几乎要烫伤我。
“……明明是你……不、是…我自己,”那声音几不可闻,就像她立刻泄了气的愤怒一样,而她回归平静的声音宣判了我这次靠近的失败,“…你想多了,我没有疏远你,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的。”
之后她除了点头摇头,便不再给我任何回应。
入夜后我们各自躺在床的一边,我没想到和几乎算是一起长大的好友睡在同一间屋子里会是这么沉默的场面,我们独处时氛围几乎像是陌生人了。
可是我暂时顾不得这些,我满心都是那匆匆一瞥。那是我人生中所没有过的情绪,但直觉告诉我这是她一切改变的根源,而这似乎因我而起。
我不合时宜地想起在我决定退出田径队参加高考的时候,妈妈第一次在我面前皱起眉头,那不是任何代表责备或不满的情绪,而是一种对更远的未来的担忧:“明玉,退出就不能反悔了哦?”
我不理解我只是选择了另一条路而已,为什么妈妈还要反复向我确认:“不会后悔的,我已经决定了。”
“可你总有一天要学会面对它,”妈妈近乎叹息一般对我说,“那时候爸爸妈妈就不能再帮你了。”
时至今日我还是不明白妈妈说的话。
“莉婉?”
看起来还是个孩子的术师拧紧了眉头,像是看到了非常恶心的东西一样,用能把人戳穿的锐利目光扎在骑士身上。
“……狗屎,今天不应该出门。”
希德尔听见她低骂了一句,魔法师用惊奇的眼光打量了一下这位看上去可爱但听上去很没素质的炼金术师,忍不住有点嘴角上翘。
“您有什么要事找我?在我父亲三年前死于龙化病被处决之后,您不是如愿以偿地因为那个神奇的抚恤制度当上了魔纹骑士,向着更高的地位不懈奋斗去了?今天前程远大的您怎么有兴致来骚扰你早就断绝关系的侄女,亲爱的兰格叔叔?”
被叫做兰格的骑士是个面容端正昳丽的青年,有着蜷曲微卷的银色中长发和血红的眼睛,似乎也没因为这样的话生什么气,只是露出了有些无奈的样子:“莉婉,你的消失让你母亲很受打击。”
“嗯哼,然后她不久就又生了一个健康的男孩,我看她倒是很满意没有我的生活,谁知道哪一天被砍了头放上桌子的会不会是我?说起来。”她像是想起什么一样,“你也是个在小时候会教我把龙化病人的鳞剜下来洗干净然后在上面练雕刻的神经病变态,那时候你多么温柔耐心地教我这种东西啊?在这个家里多待一秒钟我都会发疯,横竖也没有人愿意让我在家里破坏你们其乐融融的恐怖气氛,断绝关系对我们大家都好不是吗?”
“我想你对你的亲人有很深的误解,莉婉,我只是想问你过得好不好而已,但看来这些年你已经完全抛弃了美德和教育,变成了这种可悲的样子。”骑士叹了一口气,打量着她沾了尘土的裙角和胡乱打结的头发,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甚至微笑起来,“你父亲的死是个意外,而活着的人要继续生活,你大可以再不见我们,但你仍然流着普里克家的血。”
“这样盛产控制狂、精神病、狂信者还有野心家的家族?那边的法师。”炼金术师的目光转向一言不发的黑发小孩,“小心这个男人,他选中你必然因为你年幼而软弱可欺,他会让你依靠他,信任他又畏惧他,他不会让你有机会受到一丝伤害,会无微不至地爱你,但也不会让你有一丁点自由和思想,会时时刻刻注视着你,他会乐于看你精于学问而讷于人情,你是他宝贵的筹码和财产,拥有一个思想未成形的法师是多好的千载难逢的机会?听着小孩,他想把你变成只会听他话的小鸟!”
“哦,或者也有可能他是个恋童癖。”炼金术师无所谓地补充了一句。
“莉婉,你的被害妄想在这几年里加重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了。”骑士叹了一口气,轻轻把手搭在希德尔的肩上,一言不发的法师看起来僵住了,兰格的声音依旧温柔到了冷酷的地步,“嫉妒并不会给你带来天赋和力量,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令人失望。你放弃家族带给你的生活和尊贵的姓氏,而去像平民一样在泥地里乞食,像野狗一样吠叫。我想你在很小的时候就应该学会,像那些被找来的龙化罪犯一样,在你如此弱小的时候,是没有资格叫的这么大声的。”
“但现在看来你已经忘记了这样的教育。”他的笑容扩大了些,那张端丽的面孔几乎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而术师只觉得头皮发麻,陶罐里的东西迎合着指令探了出来。那是条用无数金银双色的金属搭扣做出的眼镜蛇,嘶叫间那些细鳞层层炸开,如同细细密密的刀片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但骑士只是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轻轻弯了弯嘴角。他伸出装备着手甲的手,平稳且迅速地擒住了蛇的头颅,然后凝视着侄女震惊的脸,收紧了手掌——
伴随着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吱声和破碎声,蛇头和身断裂开来,这精巧的东西像失了魂一般,完好的下半身轰然崩散,叮叮当当地掉进了罐子里。骑士甚至体贴地微微倾身,手掌向上张开收拢的手指,让那双不可置信的红眼睛看清楚每一个破损的零件,再将那堆碎屑一起倒进罐子。
他看着似乎想要尖叫又像是被什么掐住脖子而出不了声的莉婉,近乎怜爱地用那只刚拧碎东西的手替她顺了顺凌乱的头发,然后直起身来,对发怔的希德尔说:“走吧,希德尔,你看到了吗,这就是庸人的可悲之处,只能用这样的东西聊以慰藉,用恶意揣测旁人的好意,支起毫无作用的防御,触碰不到,甚至无法理解真正的力量。”
“而你和她是不一样的。”他挡住失魂落魄的炼金术师的身影,“那么,回去吧。”
“下地狱去吧,兰格。”即使现在想到这件事,已经成年很久的炼金术师还是咬牙切齿地咒骂了一句。
严格来说普里克家并不歧视龙化病人,他们相信龙化是龙对人的恩赐,只是人类的身体不能够承受这样的伟力,才造就了病痛和短寿。但也并不妨碍他们将底层的龙化者视为猪羊,或者说他们对平民的态度也没有更大的不同,只是龙化者恰巧被这个家族所需求,才因此遭受毒害。
年幼的小姐无法面对眼前的死亡,那些肆意横流的骨与血与肉长久地出现在她的噩梦里,她死去兄弟的眼睛仿佛一直注视着她。在逃亡的路上,小姐被好心的厨娘收留,一路来到了银顶城,她卖掉了家里的八音盒,一半的钱资助了厨娘开甜品店,一半的钱用来作为炼金术商业的启动资金。
“后来你得了龙化病,说要把店开到最后一刻,坚持了这么久,现在你死了。”四强角逐赛的前一天,银发的术师抱着鲜艳的鸢尾花来到了墓地。
人总是要死的,而我们无能为力,她想,肉会腐烂,骨会干枯,是活着的生物无法逃离的终点。那么就不要活着的东西就好了,项链可以是蛇,耳环可以是蝎,用棉花和布料做猫和狗,用金和铁铸成虚假的拟态生命。
魔像没有野心,不需要食物,也没有痛苦和悔恨,不会因为受伤而哀嚎,不会因为渴望活下去而投降。有人问:可魔像不是完全听从指令的东西吗,它没有思想和情感,莉婉没有回答过这个问题。
正因为它们没有脑子,没有感情,才没有背叛也没有阴谋,只有一句话兰格说的没错,她是普里克的血脉,流着和他们一样疯狂的血,天生的控制狂。
她叹一口气,轻轻把花束放在墓前,石阶上绽开两滴小小的水花。
“我憎恨死亡,我憎恨生命。”
增加一点人物介绍:
兰格•普里克
曾经是希德尔的魔纹骑士,莉婉的年轻叔叔,长得好看的该下地狱的坏胚。正剧时间线已经退休了。
埃尔维斯躲在后院的棚子里,努力磨着一把旧剪刀。
虽然已经旧了,但它依然是一把很好的剪刀。它从一开始的底子就很好,质量过硬,又保养得当。即便它的年纪轻易地大过埃尔维斯,也依旧银光闪闪,刃口锋利,仍然能利落地剪开线头或者布料。
在寻常人家,这点时间的洗礼对它来说不算什么。因为本身质量过硬,它应该还能继续在女主人的针线篓当中持续地服役,直到女主人的孙辈能够指着它,说:这把剪刀裁出了我们一家三代人的衣服。
但对福克纳来说,它已经太旧了。在日积月累的使用和保养之下,它刃口的铁片逐渐被削薄,因此在铁片之间出现的细微缝隙在使用时令它总是出现些微小的偏差。这让它难以胜任过于精细的活计,而福克纳又并不缺“做粗活”的其他剪刀。所以,在埃尔维斯从下城区的铁匠铺取回一把新的之后,便不会有人太关心这个旧的去了哪里。
埃尔维斯正拿着从厨房里摸出来的磨刀石,努力将这把旧剪刀磨锋利。
他已经拆掉了连接两片剪刀之间的螺栓,仔细地打磨着其中一片的刃口与尖端。事实上,它们已经很锋利了,就像之前说的那样,即便埃尔维斯不做这些事,这把剪刀依然可以在一个普通人家的针线篓中长久地占据一席之地。但埃尔维斯觉得不够。因此,他在棚子下的阴影当中蹲了很长时间,不断重复着枯燥乏味的工作,直到他觉得差不多可以了。
埃尔维斯舀起水缸中的水,将剪刀与磨石都冲洗干净,半边精钢的利刃在斜着照进来的日光下熠熠生辉。他想试试这半边剪刀是否如他所想的那样锐利,于是把自己的手指凑近了刀刃,可他终究还是没成功,因为一只少女的手突然从他的背后整个握住了他的手腕,并且用力向后掰去。
“你在干什么啊!埃尔弗!”少女责怪的声音从他的头顶上传来,“我说了两次了——就算棚屋里什么都没有,你也不能拿自己试刃口!你是不是又想挨揍了!?”
埃尔维斯的手腕早就不是一个少女的手掌能够一手握住的了,但他对这点不对劲的地方恍若未觉。他张口,并没有回应对方的质问,而是另起了一个话题:“梅比尔,你以后不用再去下城区了。”
从他喉中发出的声音宛若幼童。这也不是很对劲,但他也并不怎么在意。
梅比尔显然也不是很在乎自己刚刚发出的威胁。她应当是看见了男孩手中被拆开的旧剪刀,又或者是之前已经见到了新的剪刀,又或者是从父母那里听说过了这件事,所以在埃尔维斯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之后,倒也没遇到什么理解障碍,只是忍俊不禁:“怎么,才帮大人跑了一次腿,就想抢走姐姐的工作了吗?”
“下城区不安全。”埃尔维斯认真地说,“况且,那里的人嘴上连个把门的都没有。他们连那样的话都敢说出口,谁知道他们干得出什么来?”
梅比尔这次真的笑出了声:“哈哈哈哈,虽然爸妈教我们正经人要多做事、少说话,可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嘴上说的远多过手上做的。你还小,还没有见过太多人,等你再长几年,就会知道下城区嘴上吹得厉害的那些人其实什么都干不成咯。”
这个论调没能说服埃尔维斯,但他确实一时想不到什么反驳的话出来,只好拧着眉头重复自己的观点:“下城区不安全。”
“哪里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呢,埃尔弗?”梅比尔的声音中轻微渗出一点落寞,“难道在家里就很安全吗?”
埃尔维斯刚刚惊讶于自己的姐姐为什么会这么说,梅比尔重新雀跃起来的声音便完全听不出之前的落寞了:“难道你去下城区就比我更妥当吗?下城区可是有坏人要挖小孩的心肝肺去做炼金产品的!”
“没有那种炼金术士!”埃尔维斯首先气呼呼地为自己的职业正名,才告知梅比尔自己对上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所以我在磨这把剪刀。再有事得往那边去的时候,我就带着它。”
他是很认真地认为一把利器能解决他将会遇到的问题的,但梅比尔只是在他背后的头顶上吃吃地笑。
“好吧。”最后,做姐姐的那个还是没有直接打破埃尔维斯有关“在下城区多带一把剪刀所能形成的威慑”的幻想,只说:“那以后我去下城区的时候,我就带着它。”
“你不应该去下城区。我可以去了,即便有事也应该我去。”埃尔维斯重复强调,但梅比尔根本不理会,只是笑话他:“我是姐姐,又比你高出大半个身子,真要遇到什么事,可比你那双小短腿跑得快多了!”
她伸手故意掐了一下埃尔维斯的脸,才松开弟弟一直被她攥着的手腕,大笑着从地上一跃而起,从棚屋里跑开去了。后者当即气恼地从原地蹦了起来,立刻转过身去,想要以一场赛跑来证明自己姐姐的错误,但当他回过头之后,却发现自己的身后空无一人。
天光熹微,埃尔维斯·福克纳今天也雷打不动地在水壶的尖叫声中醒来。与往常不同的是,他刚一睁眼,就见到了伊莱那双因龙化症而在暗处总显得有些绿莹莹的眼睛。
“你不该进我的房间的。”他开口,教训道,“按照正常的社交理论,你不应该在不打招呼、不经过别人同意的时候进入别人的房间,尤其是在一个异性睡着的时候潜到他的床边。在正常的社交理论中,这个行为极大概率会被人解读为一种性暗示。”
“我不在乎什么‘杏暗示’。就算别人觉得我暗示了,我也不讨厌杏。”伊莱说,“但今天是枫华庆典的开幕式,你昨天答应过,我们要去的。”
***
“我们的确在往庆典上的集市去。”埃尔维斯平静地指出。
“可你没说过我们是去做生意的。”背着大包小裹的伊莱不满地抱怨。
“你没有问。”商店店主同样携带着很多待售商品,但他手中物件的体积和重量显然都比他的帮工所负载的要少。面对后者的抱怨,埃尔维斯的语气毫无波动,“何况,平常这个点儿,我也该在店里做生意。”
伊莱闭了嘴,朝天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她一路上都故意走得很颠簸,好让自己背着的东西咣里咣当地响,直到埃尔维斯松口,到集市真正开市之后,允许她离开自己的摊位四处转转才消停下来。
他们来得相对算早,但也不是最早的那一批,因此只在集市当中找到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埃尔维斯倒没怎么在乎这一点,只招呼伊莱帮他一起布置摊位,可惜他的龙化症帮工显然浑身上下都写满了不乐意,直到他直接地正面承诺了会报销她今天在庆典上所有的消费为止。
可怜的伊莱喜洋洋地干起活来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今天即将被“报销”的所有消费都会从往后的固定工资里扣除。城里人就是这样阴险又狡猾,即便花了四年的时间来学习与适应,荒野中长大的猎人在搞清楚一切之后依然会觉得这些伎俩防不胜防——不过至少在搞清楚之前,她还是非常开心的。
这种雀跃而欢腾的情绪状态,至少在枫华庆典上,抹去了她与其他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在这样的日子里,不论是刀口舔血的佣兵,还是不知自己还有几天好活的龙化病患者,又或者是熙熙攘攘的普通人,都平等地被这样一种兴奋而喜悦的情绪所笼罩着。相似的精神状态模糊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以致于当埃尔维斯对伊莱表示她可以自由行动了之后,只一眨眼的功夫,这个平日里在人群中总会显得有点格格不入的姑娘便如泥牛入海一般在人群中化开,再也找不到了。
现在,格格不入的那个反而是站在商人堆里,却既不高声叫卖,也不挖空心思揽客,因此显得冷淡到奇怪的埃尔维斯。虽说经常拜访他炼金商店的人会清楚,他本来就是那样不冷不热地做生意的,但放在这么一个场合之下,他确实在人群当中显得突兀。
若真的有经常拜访他炼金商店的人出现在他的摊位之前,那么便又会发现,他摆在摊位上等待出售的货物也有些突兀:除开埃尔维斯的商店中平时便在出售的打火器、便携暖炉、移动灶台、防风马灯(当然以上都是炼金产品),以及搭配使用的各种型号炼金替芯之外,摊位的另一侧还不规则地堆放着一些好看的小玩意儿——绝大多数是女性佩戴的各色首饰,耳环、项链,戒指之类,其中也不乏品质上乘、价格不菲的物件。只是,从它们被毫无规律地杂乱堆放着的状态看来,这些东西的价值显然没有被很好地尊重。
这些东西的来源基本上是斯黛拉·格林温尼斯。这个视道德与法律为无物的女人一年四季游荡在外时几乎都在招摇撞骗,依靠自己漂亮的脸蛋和甜蜜的词句,迫使那些看不清真相的冤大头将这些财富的结晶一点点供奉给她,然后她才会好整以暇地将这些物件与送出它们的人一同肆意玩弄一番。等她失了兴致、玩腻了之后,就把他们随手扔到一边——死物基本会被随手丢到埃尔维斯这里(她总不能把这些明晃晃的证据带回家里,叫自己的表叔看见),至于人最后怎么样了,可不好说。
斯黛拉持续性地像只乌鸦似的积攒这些亮闪闪的小东西倒不是为了钱财,只是出于某种虚荣心。但她又并非真正在意这些东西的价值,而是更看重它们被一个又一个男人虔诚地奉上的那个过程所代表的一些东西——用她的话来讲:“男人送给我昂贵的礼物,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吗?”
正因为这种“理所应当”,自然,斯黛拉向来是不怎么记得自己收到过怎样的礼物的。将这些玩腻了的东西随手扔给埃尔维斯,于她来讲也不过是扔东西时倾向于选择一个熟悉且方便的垃圾堆而已。考虑到她经常随意走进埃尔维斯的店里,随意给店里添些麻烦,随意给店主造成一些经济损失,上述一系列事件的受害者据此认为,自己随意地将她理所应当的一些斩获作价出售,来填补自己在经济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也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斯黛拉或许会对这件事发出异议,但在她意识到之前,她是没法提出来的,因此埃尔维斯将这件事做得非常心安理得。
可惜的是,这些东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人问津。或许是埃尔维斯在摊位上摆放它们的方式太过缺乏应有的尊敬,以致于这些本应该闪亮夺目的饰品完全无法展露自己应有的美貌,让处在最爱美的年纪的那些姑娘们在路过时都吝于给它们一个眼神;又或许是这些东西终究不太适合摆在埃尔维斯的摊位上:他没怎么叫卖,也没怎么揽客,但待出售的商品就摆在那里,总会有需要它们的人从人群当中涌出来,向摊主询价。这样的人绝大多数是有些积蓄的佣兵,其中零星夹杂着几个法师或炼金术士,总之看起来都对花里胡哨的装饰品缺乏兴趣。
对于经常需要离开银顶城,前往荒野的那些人,福克纳炼金商店中可以方便露营生活的轻便道具是一种快速提升生活质量的便捷方式,注重这些的人往往会成为埃尔维斯的回头客;加上最近,总有些来到店里看货的客人会带来少许风言风语,说是各方很可能即将反常地联合起来,在庆典结束之后的初冬时节大规模进山探索一次——那时候山里的气温会变得相当寒冷,因此埃尔维斯的便携暖炉难得地成为了紧俏的商品。
这完全在埃尔维斯的计划之中。他虽然不怎么以商人自居,但毕竟也实打实地做了六七年的生意,这点感知商机的嗅觉还是有的。就同他平日里在商店中时一样,福克纳的摊位在集市当中不算是最火爆的那一个,但也不至于门可罗雀,一个上午的时间也成交了五六笔买卖。与周边的摊位相比,他的成交量显然处在下游,但营业额却在中上,综合一下摊主那个不冷不热、根本不像是来诚心做生意的态度,能有这种成绩,已经算是枫华庆典这个特殊的场合所能达成的商业奇迹了。
正当他觉得今日一切顺利时,他陡然间意识到,一件不在他计划中的事情正在发生:
斯黛拉·格林温尼斯正带着一个高大的男人缓缓接近埃尔维斯的摊位。
***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埃尔维斯也算是认得斯黛拉身边的那个男人:这个栗色短发,身材高大,双足几乎已经完全异化成了形似蜥蜴的爪子,有一边的角被折断了的龙化病患者,是与福克纳的店在同一条街上——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在他的店隔壁——另一家炼金商店中常驻的护卫。
基于“好歹也是邻居”这一点,埃尔维斯认得他的脸,也叫得出他的名字“修伊·艾恩巴尔”(至少本人如此自称),想来对方也是能做到同样的事的。如果以最低限度的标准来看,那么毫无疑问,这两个人相互认识。但实际上,两家店毗邻开设了好几年,埃尔维斯与修伊之间的直接对话满打满算不会超过三十句。
即便是在银顶城里,对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来说,这个关系也显得有点生疏了。埃尔维斯单方面认为,造成这个情况的罪魁祸首是隔壁商店的店主科依米·图伊勒。那是个明显有着异国血统的男人,以异国的语言(换句话说,银顶城中绝大部分人看不懂的语言)将自己的店命名为“彻巴纳”,并且把店铺招牌故意挂在很不显眼的地方。很难说是这一套故弄玄虚的策略反而勾起了游人的探究欲,叫路过的好事者都忍不住进去一探究竟;还是老板本身奇特而神秘的魅力为那间小店留住了不少回头客,让他靠着杀熟维持住了一个可心的营业额。
一些不明就里的看客总是容易将相邻的这两间商店的店主看做同一类人,或者盲目地认为他们的关系至少不错,因为只要见过这两位店主,就能够轻易地发现他们之间最大的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被逐出钟塔的封魔法师。再然后,当这些人意识到二位店主之间的关系没有他们所盲目猜测的那么好之后,也会武断地将缘由归为封魔法师之间的同行相轻之上,不会轻易更改自己最开始时做出的“他们俩是同一类人”的判断。可惜真正的事实恰好相反。不论是科依米还是埃尔维斯,都不会轻易小看他人的学识或技术。他们之所以关系生硬,只是单纯在第一次相互见面、交谈堪堪超过三句话之后,便立刻意识到了这么一个事实:
他们在生活态度与习惯,乃至处世观念上基本是完全相反的。
在这里详细展开就偏题太远了,说回近在眼前的修伊·艾恩巴尔。总之,由于两家老板之间(主要是埃尔维斯这一边)故意的相互疏远,福克纳的店主其实并不算了解对方的性情为人。但,目前走在他身边的斯黛拉·格林温尼斯能够算是一种活着的注解:能和坏女人走在一起的,不是与她同恶相济的狐朋狗友,就是予取予夺的冤大头。
而从斯黛拉走到摊位前说的第一句话来看,可怜的艾恩巴尔先生显然是后者。
“送礼物的话,贵重的东西总是不会错的,越是贵重就越能体现心意。”这个女人端出一副言笑晏晏的样子,说话的声音轻柔又亲和,仿佛她是真心在为对方着想一样。
一只蓝色的炼金小鸟绕着斯黛拉的身边叽叽喳喳,大约是她在这场集市上的斩获。它确实又吵又绕得人眼晕,但埃尔维斯确定,自己突如其来的头痛并不是因它而起。
他只是预见到了自己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而已。
***
大约十分钟后,可怜的艾恩巴尔先生付出了远超过物品本身价值的金钱,在炼金小鸟吵闹的啁啾声中晕乎乎地走掉了。
埃尔维斯坚持认为这不能说是他进行了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首先,他只是安静地坐在了一边,看着斯黛拉巧舌如簧地将一件只有做工勉强称得上优秀的饰品(甚至于其中本应作为主角的镶嵌物已经不翼而飞,埃尔维斯从来没知道过那上面本来该是宝石还是珍珠,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吹得天花乱坠,在情况进展到他“不得不说话”的时候简单地应一下声,直到斯黛拉精准地榨干艾恩巴尔先生身上携带着的每一个硬币为止——主动发起这项动作的并不是他。
其次,这一场“交易”所得,显然也不会落进埃尔维斯的口袋中去。即便什么事都不发生,斯黛拉也会以“这笔生意是我促成的”为由,将艾恩巴尔先生掏出来的钱原封不动地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去——何况,在多方交谈的过程当中,这个坏女人显然已经意识到了,福克纳摊位上这些明显格格不入的零碎物件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因此,埃尔维斯正面对着斯黛拉又一次变本加厉的敲诈。
“你就这么对待我送给你的礼物吗?”斯黛拉做出一副假惺惺的感伤来,“好歹我们已经认识了那么多年,没想到在你眼里,多年的情分依旧不值一提。”
“别什么都想往‘多年的情分’上靠。”埃尔维斯在炼金小鸟吵闹的扑翼声中毫不留情地指出,“首先,你自己清楚,我们只是单纯认识了很多年,没有什么‘多年的情分’。其次,你把这些东西扔在我这里时,可是清楚地表示过‘我不要了’的——换句话说,我只是在处置你这个麻烦精随手扔在我家里的垃圾而已,我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好到让你能对我处置垃圾的手段指指点点。”
这里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但也仅仅是毫无意义的事实而已。这种孱弱无力的东西是无法阻挡一个铁了心要做点什么的斯黛拉·格林温尼斯的。
“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讨女孩子喜欢,不解风情的小埃尔弗。”这个女人转瞬间就想好了下一个阶段的话术。新鲜劲儿过去后,她也开始觉得不停环绕着自己飞行的假知更鸟烦人了起来。她说前一句话时还在挥动手臂,试图把那只炼金产物赶远一点,在她成功达成自己的目的、将注意力转回到眼前的谈话上之后,立即便让自己下一句话的声音甜得仿佛能掐出蜜来,“连怀春少女抹不开面子的暗示都看不懂,怪不得在这样盛大的一个节日里,就连你的小保镖都把你扔下了呢。”
从逻辑上来讲,别提埃尔维斯了,就算随便抓一个简单听过前因后果的路人,也显然不会有谁相信这几句话,但斯黛拉又不是来讲逻辑的。从实际效果,或者说谈话的另一方脸上的表情看来,她知道自己的策略非常成功。
埃尔维斯看上去嫌弃得要死:“别叫我‘埃尔弗’。另外,你就非要让我在公共场合吐出来吗?”
不管是斯黛拉故意掐出的甜得发腻的声线,还是这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自比“抹不开面子的怀春少女”,都仅从听觉上就能让人产生强烈的反胃症状。
而至于“不解风情”这一点,埃尔维斯没想过否认。毕竟,他确实经常无心或有心地去扫别人的兴致。在别人眼里,他就是这么一个既不解风情又无趣的形象,这个形象能让他省去很多无用的社交。
“行吧,我们直接一点。”意识到斯黛拉正在享受“与他斗嘴”这个过程的埃尔维斯,在缓和了一下虚幻的反胃症状之后,采取了符合自己“不解风情”特质的策略,“你想要什么?”
斯黛拉有点惊讶地一挑眉:“这么爽快?”
“你说了,我的保镖不在。”埃尔维斯平静地回答,“如果事情真的发展成暴力冲突,情况明显对我这边不利。所以我判断不如在谈判桌上松松口,及时止损或许是相对明智的做法。”
事情这样发展下去,对斯黛拉来说,是个让她不那么痛快但是又不算坏的结果,因此她的面容上露出了一个转瞬即逝的、同时包含着薄怒与欣喜这两种对立情感的复杂微笑。那个笑容只存在了一瞬间,但也在那个瞬间里让她原本和谐美丽的五官微微扭曲了起来,显得面目可憎。
埃尔维斯没有错过那个瞬间,而正当他想要对此发表些意见的时候,一团蓝色的、吵闹的毛球却唐突地插进了他们俩中间——斯黛拉带着的那只乱飞的炼金小鸟显然没有“安静下来”这种设置,它刚刚被新主人挥动手臂赶得(或者,拍得?)远了点,立刻就顺应炼金公式中蕴藏的魔法的指引,转头叽喳着试图回到自己“应该在的位置”上去,全然不顾它的主人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已经烦透了这一套——
一道银光闪过,炼金小鸟被击中的那一声响藏在庆典鼎沸的人声当中,几乎连一个水花都没溅出来。以几乎叫人看不清的动作拔出腰间刺剑,对着一个栩栩如生的死物简单发泄了怒气的斯黛拉在那些蓝色的零碎残骸落地时再次朝着埃尔维斯微笑,这一次她笑得仿佛春风化雨。
“现在安静了。”她说,“让我们好好谈谈这笔‘生意’。”
在她收刀入鞘的时候,埃尔维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看也没看那只离开了卖家之后寿命不到一小时的可怜小鸟,充分地展现了自己作为一个炼金术士的冷酷:
“不要把垃圾留在我的摊位旁边。”他这样说。
***
这个插曲以埃尔维斯不幸倒搭了自己当天在庆典上达成的所有营业额告终。
尚未参透资本家之奸猾的伊莱在疯玩了一天回来之后,得知了斯黛拉曾来洗劫过这一事实后,还看在自己今天很开心的份上象征性地对雇主表示了同情。但当事人只是一如既往地摆着那副棺材板一样的神色,名义上的护卫也看不出他到底因此而愤怒、沮丧,还是产生了别的什么感情。
往好处想,这件事到底还是和平解决了。虽然它的起因就很有些“福克纳自讨苦吃”的意味在里面,不过长远地看,这不过是埃尔维斯与斯黛拉之间漫长孽缘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他们从前就已经经历过很多类似的、各有胜负的事件了,再往后也依然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也依然会各有胜负。在这样的日常里,他们都很清楚该如何迅速地从失败带来的情绪中走出来,让生活恢复的正常的轨迹上去——斯黛拉是这样,埃尔维斯自然也是这样。
所以那天收摊之后回到店里,埃尔维斯便立即希望自己能回到那个雷打不动的日程表所划定的正轨上去。但伊莱显然还沉浸在枫华庆典的氛围当中,并且因为庆典上的气氛对自己的雇主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
“真的有人能把木头和铁做得看起来和真正的知更鸟一样,会飞还会叫吗?”荒野中长大的孩子自然而然地将故事中自己最熟悉的部分当做了重点,“为什么我在庆典上没见到有谁在卖假小鸟?”
“原理上不是很难,但想要做得‘像真的一样’,还是得下点功夫。”冷酷的炼金术士表示,“这种在外观上精雕细琢却没有什么实用意义的东西大概率会卖得很贵。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倒像是斯黛拉会喜欢的东西。”
他想了想,还是把“出售奢侈品的摊位大概不在你爱逛的地方”这句话收了回去。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他不是很想跟野生动物解释奢侈品的概念或者奢侈品与一般商品在营销策略上的区别之类的东西。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伊莱已经学会了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一招。在听见“卖得很贵”这个关键词之后,女性佣兵的眼神便倏然亮了起来:“所以,假小鸟卖出去可以赚很多钱?”
这个不寻常的反应立即让埃尔维斯警惕了起来:“你想干什么?”
伊莱兴致高昂地在自己斗篷下面摸索了一阵,不知从哪掏出来一个布包:“那你把这个修好的话,卖出去就可以赚很多钱了!”
联系上下文,埃尔维斯立刻便清楚那里面是什么了。他还没来得及拒绝,伊莱便已经在开开心心地翻开最顶上的布料,露出里面七零八碎的零件和精致的蓝色羽毛来:“拜托了!我只是想看看假小鸟是不是真的能像真的一样!你修好了我就看一眼!然后你卖掉就行!”
专业不怎么对口的埃尔维斯欲言又止。但这个时候首先出现在他脑子里的,不是应该如何拒绝自己乱提要求的帮工,而是另一件与现状毫不相干的事情:
所以,斯黛拉不仅洗劫了他当天所有的营业额,还确实把垃圾留在了他的摊位旁边。
他忿忿不平地想。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