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绿、绿、黑。无数直立的树木延伸着它们的肢体,树叶遮天蔽日,因此其中没有半点亮光。森森的影子林立于其中,稍不注意就会迷失方向。
已经迷路了。白鸟在树林中走出一步,投下的影子也摇曳着走出一步。在幽绿之中,她看不到对手的身影。毕竟,無量塔白霞葉本来就是由黑与绿组成的。她只能将刀柄握得更紧,仔细地观察四周张牙舞爪的阴影。她呼唤光,但光并没有降临,只有白桦林传来沙沙的声音。
“唱吧。”
一个声音忽然从阴影中向她投来,像一枚扎在蝴蝶标本上的大头针。白鸟猛地回过头,发现四周一片安静,并没有人靠近。她警惕地开口问,并不知道那是不是台词,因此话语也十分简短:“……谁?”
有什么从背后来的东西碰到了她小臂的外侧。白鸟迅疾地转身,胁差划出一个半圆,沿着刚刚的轨迹砍了回去,金铁相撞,发出一声铮鸣。林中没有其他的活物,她希望自己砍到的是对手的刀。然而,刀仿佛不只一把;它们仿佛树枝延伸而出的小杈,从四面八方向她袭来。白鸟当即退后数步,脊背撞上了一株坚硬的树。她定了定神,发现那些刀刃并没有追来:它们真的只是树枝而已。舞台装置,是的,舞台装置。
阴影中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唱起你的歌。”
这催促的确让白鸟更加焦灼。她四下环顾,提高了声音:“你到底在哪里?”
仿佛是为了回应她,远处的树林分出了一条路。白霞葉一步一顿地走上场,脸上带着厌倦的神情,扬手的动作仿佛劈下一刀:“太无趣了。把夜莺抓来!”
是……安徒生的夜莺。那是一切事物中最美好的东西,诗人们如此称赞。它在皇帝的花园中,那儿,瓷砖造成的宫殿薄而易碎,每一朵珍奇的花上都系着银铃,而夜莺会歌唱。
白鸟一惊,下意识地转身逃跑,同时斟酌着台词:“我……我无法为皇帝歌唱!”
白霞葉倒持着她的镰刀,追赶时竟然不见疲惫:“你已经落入牢笼。”
舞台上的白霞葉竟然是这样,白鸟完全没有想过。她作为班长所见的,只是平日白霞葉热情的笑脸与优雅的体态;然而这密密层层的森林,无疑出自無量塔白霞葉的内心。前路被树挡住了,她挥刀向前,却无法砍断其中最细的枝条。它们纠缠在一起,枝干拥抱枝干,终于化作围困夜莺的牢笼。
她逃不掉。
恍惚间,白鸟仿佛已经听到一千只鸟儿的悲鸣。它们的羽毛被剪短,脚上拴着金环,并且全都是由年轻的少女变成。
“你知道外面的人们都在谈论夜莺吗?这一年有二十个孩子被取名为夜莺,尽管他们连歌也不会唱。”白霞葉站在鸟笼外,镰刀的末端撑着地面,像一颗斜着生长的树,新芽不生,旧叶已落。她的声音又轻快了起来,如同在念一首合乎韵律的诗歌。
白鸟的胁差直指树干,含着一丝被迫的漠然开口:“那与我无关。”
“你不是必须歌唱吗?”
仿佛不带丝毫恶意,白霞葉的提问直指核心。她在问的不是夜莺、而是白鸟。但这世上没有人能理解,没有人会猜到那个可能。那个让她必须歌唱、如今又闭口不言的原因。白鸟垂下头,用夜莺的台词避过了问题:
“我可以为了渔人歌唱,为了迷路的人歌唱,但不能为了皇帝歌唱。”
新月般的镰刀从头顶斩下。白鸟闪向一侧并蹲得很低,将刀刃架在头顶以格挡那坠落的力道;然而,这一击并不是朝着她去的。阿耳戈斯的新枝劈开牢笼,深黑与死白的枝叶洒落一地,她眼中只烙下一颗新绿的明星,刺眼得近乎灼伤。百眼巨人的每一只眼睛都大张着,凝视着视界中央如此渺小的她。
“那为什么明明牢笼已经被劈开,你却仍然不歌唱呢?”
在视线汇聚的焦点,白鸟完全无所遁形。她抬手遮住了新绿的辉光,也遮住了自己的半张脸,声音宛如呢喃:
“因为我虽然全身装满了钻石、红玉和青玉,但我是只会唱华尔兹舞曲的、机械的夜莺。”
她会将同一支曲子唱上三十三次,直到将自己内部的齿轮磨损到断裂。
白霞葉的唇角勾起一点微笑,循循善诱:“夜莺去了什么地方?”
如果在这里接入《夜莺与玫瑰》,倒也不算个无聊的故事。但白鸟只是宛如机械夜莺那样,按照原有的故事回答:“那小小的歌鸟已经远行了。”
白霞葉皱了皱眉,将镰刀的刀刃指向前方:“那么,我就把你撕成一千个碎片。”
在与长柄的武器对上时,短刀必然处于劣势。但这里不是现实,如果信念足够强大的话,赢过去也未尝不可吧。即便如此,现实也依然会渗透进幻想,并改变她们的形态。
比如,白鸟的武器为何只是一柄短短的胁差?
镰刀原本应该十分笨重,但白鸟依然无法近身。每一次、每一次、每一次,当她想要从空隙中钻进,忽然横扫的刀刃都会打消她的念头。简直就像是一直被注视着,连最刁钻的角度也无法避过那道视线。白鸟的动作被树与树封锁,即使想要爬上枝干,脚腕也会被缠紧而无法攀登。迎面而来的镰刀是如此沉重,她左支右绌,连连败退,直至退无可退。白霞葉的攻击忽然缓了下来。
“班长明明很适合歌唱、也很适合穿洋装的,这个样子很奇怪啊?”
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朗丽、那么轻快。但白鸟只感到一阵凉意从后背升了起来,爬上脊椎,刺痛脑后。
“我明明……一直都在唱。是你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她自己都能反驳自己。声音太小了、太紧张了。不够自然。因而不够美丽。
“但是你不够闪耀。再怎么逼迫,都一副有愧于人所以不能拿出全力的样子,还是不能让我满意啊,太没劲了。”
话语轻易地刺痛了她的皮肤。自从上一战结束,她就萌生出了些许的愧疚感与自我厌恶。因为好像变成了以往的自己会讨厌的人。因为除了这样做没有其他办法。刀刃挑起她纽扣的时候,有一瞬间涌起的竟然是安心感。因为已经不用继续从别人那里夺取什么了。
……这么想不对吧。白鸟闭上眼睛,听到耳旁传来了同班同学的声音。
“之后给你送个礼物哦,班长。”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是标题欺诈,完全没有恋爱环节哦!感谢澹台相生小姐答应客串!
——
心情很差。
桃之岛鹿月自认为是个擅长伪装的人,至少在工作方面,她总是能伪装出温柔的笑容,友善地应对客人,只在下班时暴露出懒散的本质。但现在,哪怕是工作期间,躲在神社后的巫女小姐脸上也没什么笑容,而是回想起前不久从客人那里听来的消息。
“听说来了一群混混,在商店街打砸呢……”
“松美小姐被打伤了……”
“诶,好可怕——”
“会不会跟那个有关?”
“诶,什么什么?”
……想着这些杂乱的对话,以及自己看到商店街的惨状,还有那个特意寄来神社、让大家都面色不佳的政府文件与附赠其中的百货大楼传单,桃之岛鹿月微微直起身,又叹了口气。
虽然从这个地方根本看不到商店街,但她还是忍不住将视线投向商店街的方向。
在商店街附近也住了那么久,说没有感情肯定是假的,闹出乱子实在是让人高兴不起来,也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受伤……那些来找她解签的客人们还好吗?
她有点想抽烟了。
“——桃之岛!可以来帮忙吗?”
巫女回过神来,在同伴的呼唤下挂上营业的微笑,继续自己的工作。但显然,她的内心仍然牵挂着这个并不愉快的话题,甚至在清扫神社时也依旧想着:那个叫做十手驹的高中生应该没事吧?
十手驹算是她新认识的朋友,至少她自己这么认为,对方年纪不大,目前在粗点心店帮工,身上贴了许多备忘录。一开始他们是因为七夕的解签活动认识,对方抽到好签后兴高采烈的样子实在很可爱,颇有些桃之岛少年时也没有的青春活力,让早已是可悲的成年人的桃之岛鹿月微笑的同时,不免记住了对方。
但进一步熟悉的原因,其实和十手驹本身关系不大,只是因为少年打工的那家店做的粗点心味道很好,桃之岛鹿月下班之后经常光顾,买点给自己和乌鸦小巧当零食吃。她家乌鸦相当贪嘴。
一开始因为她面无表情、和工作时反差极大的模样,十手驹还以为她心情不好,于是按照店长教导的待客方式、有些担心地询问了几句,试图让她振作精神。后来才发现,这其实是巫女小姐的本性,工作和私下反差大是成年人的心酸。
不对,他甚至是过了段时间才意识到,这个满脸冷漠而穿着黑色长裙、素颜的客人,是那个妆容精致且态度温柔的巫女小姐。
高中生显然受到了一点震撼。
这个不大不小的乌龙成为了契机,桃之岛鹿月偶尔会和作为店员的十手驹聊起天,说些无关痛痒的闲谈。
慢慢的,巫女小姐便了解起这个少年:十手驹是高中生,闲暇时间会来粗点心店里打工、因为容易肚子饿,会把商品吃掉,所以没攒下什么钱、脾气有些直率甚至是冲动,但依旧是个待(客)人友好的少年……说到底,对方性格实在是太单纯了,简单套一两句便轻松得知这些,倒让桃之岛鹿月有了些自己在欺负小孩的感觉。
鉴于他确实容易饿,桃之岛鹿月偶尔会给他带些神社快过期的点心让他填饱肚子。一开始并不算熟悉的时候,十手驹会拒绝这些东西,表示不能收客人的东西,但光顾的次数多了后,本来就不是太擅长委婉拒绝的少年还是收了下来,毕竟桃之岛鹿月已经再三表示“反正我自己也吃不完”,不管这说辞是真是假,他肚子是真的容易饿。
可能是点心攻势效果太好,两人的关系比起客人,慢慢倒像是朋友了。
如果正赶上十手驹放学以及桃之岛鹿月下班的时候,两人恰巧偶遇,无所事事的巫女便会邀请对方一起散散步,拒绝也没关系。也不会聊什么深刻的话题,更多是闲谈,关于自己养的乌鸦小巧、神社的野鹿。出于对青少年的保护,这时候的桃之岛鹿月会默默把香烟放进包里,只是咬着粗点心向河边走去。
十手驹不太明白为什么要散步,但他还是跟着对方的脚步,一起向河边走去。明明都是些没什么意义的话题,少年却在听到养乌鸦这件事时反应很大,立刻露出了敬佩的表情:“诶,乌鸦居然可以养吗?好厉害。”
“可以的,而且乌鸦其实很聪明,不难养哦。下次带上街给你看吧。”
“还可以带上街吗?!”
“不会跑的,而且就算飞走了,晚上也会回家的。”
十手驹顿时露出惊叹的神色,有些犹豫地询问:“……难道你真的会通灵?”
没想到的问题,桃之岛鹿月愣了一下后忍不住笑了出来:“嗯嗯,对,毕竟我是巫女呢。”
……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下班后的桃之岛鹿月直奔粗点心店。在看到外出宣传新品的十手驹依旧是原本那个样子,看起来没有受伤,她稍微松了口气,倒是没有打扰仍在卖力工作的高中生,而是回家了一趟。
不算一件好事,桃之岛鹿月有乱花钱的毛病,还比较严重。她会经常买回用不上的东西,连生活用品方面也是,但一个人实在用不完,一来二去倒是意外囤积了不少药品,这次正好给认识的店员们,顺便也去千两一趟,将借来的书还回去。
紫苑书斋是她常去的地方,这座散发着花香、有各种紫色装饰的店铺显然有些年头,远远望去便散发着典雅的气息,同时又因为店主的交接,古典的氛围中可以轻易发现许多更加现代化的设计,显示新任店主的风格和想法。桃之岛鹿月喜欢这里的氛围,所以总是会来借书,偶尔买几本实在喜欢的——她家容量毕竟有限,实在放不下那么多书,怎么看都是借更划算。
撩开浅紫色的门帘,一眼便能看到年轻的店主小姐坐在前台翻看书籍,显得泰然自若。这位店主名为澹台相生,不仅售卖各样书籍,还会举办讲座,为他人讲解书籍,或者为进店的客人推荐合适的书籍,甚至给予一些小建议。
听到有人进入,澹台相生站起身,对客人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桃之岛小姐……欢迎你,今天有什么想看的?”
“我是来还书的。对了,”桃之岛鹿月把书放在前台上,等待对方记录,“听说最近商店街很多店铺被砸了,你还好吗?”
“咦?啊、我们这里没什么事。”
“那就好……”
将手中的药品放下,桃之岛鹿月叹了口气:“不介意请收下,以防万一。”
显然,和服的店主小姐有些惊讶,但最终还是收了下来,并表达了感谢。桃之岛鹿月微微摇头,表示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该离开了。
“实在不知道要看什么好,下次再来叨扰。”
“没有想好要看什么书……嗯!对了,我觉得桃之岛小姐看起来很适合谈恋爱呢,”澹台相生拿起自己手边的书,“要不要看看——本人撰写的恋爱秘籍?讲座还有优惠哦!”
“巫女可和恋爱无缘呀,”桃之岛鹿月忍不住笑了,“谢谢你的好意,澹台小姐。”
比起谈恋爱,她还是更喜欢喂神社后面的野鹿。
完成这一切之后,桃之岛鹿月才重新回去捕捉十手驹。运气还不错,对方正好也发完传单准备回店里,就这么被抓了个正着。
“咦?桃之岛小姐,有什么事吗?”少年有些疑惑地看过来。
“我听说有人骚扰商店街,你们没事吧?”
提及这个,少年肉眼可见生气起来:“那些家伙……再让我碰见,我一定揍他们!”
“你没事就好。”
“我们店没关系,还出了新品……对了,桃之岛小姐要不要尝……呃,进来看看?”
桃之岛鹿月松了口气,难得露出一丝笑容:“下次吧,我来找你其实是有事拜托。”
看着少年脸上明晃晃的疑惑,她郁结于心的不悦终于褪去些许。八月末送来的政府文件直白写着要拆除商店街,她可不想失去这份工作,也不想搬离这个热闹的地方。
“十手君,我们去约会吧?”
桃之岛鹿月挥了挥手里的传单,上面清晰写着UFO百货几个字,是她向宫司借来的,微笑道。
“不仅是商店街,那群家伙好像连神社也要砸掉……还要让大家入驻百货大楼,我实在想看看这个UFO百货大楼是什么样子呀。”
“陪、陪你去吗?”十手驹露出有些惊讶的神色,但很快就变成了坚定,“好,我也想跟店长报告情况……”
虽然说得豪情壮志,但在亲眼目睹高大的百货大楼时,十手驹显然还是露出了些许紧张的神色。四条这种繁华街道显然和平静安宁的商店街不同,到处都是购物逛街的行人,尤其是百货大楼,简直挤满了客人,显得很是热闹。
与他相比,桃之岛鹿月就冷静很多。她以前没少来这种大商场购物,买些衣服、首饰用以适配“桃之岛家”千金的身份,但显然对于一个叛逆母家的女人来说,这样的繁荣华贵反而是一种拘束,所以她更喜欢商店街的安宁。即使没有那么繁华便捷,却有一种温暖的关怀。
看了看身边的十手驹,她关切道:“还好吗,你是不是有点紧张?”
“那倒没有,只是人实在太多了……”
“进去人更多哦。十手君没有来过百货大楼吗?”
随着话语,他们一起进入百货大楼,琳琅满目的商品与干净整洁的环境确实很吸引人,在人群中能看到不少穿着华贵的男女正在挑选商品,店员则都维持着恰当的笑容,迎接他们的到来。
十手驹诚实道:“看到过,但是没进来过。”
“为什么呀?”桃之岛鹿月四处张望,最后搭乘电梯上楼,拉着十手驹走向卖衣服的区块。这里摆有各样风格的服饰,无论是和服还是洋装,又或者简单的日常衣裙,相当吸引人。
对于这个问题,十手驹一如既往直白:“我一个人来逛不是很奇怪吗?说起来,桃之岛小姐为什么来这里?我们应该去食品区才对吧?”
黑发的女人扭过头,红色的眼眸眨了一下:“嗯?我打算给你买件衣服。”
她感觉少年似乎只有工作服和校服两身衣服,再加上他又承认自己没什么钱……那不如让她送一件好了。
“诶?不不不,非常感谢但是不必!”
百货大楼的衣服可不是什么便宜东西,十手驹随便撇了一眼价格,就让他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表示抗拒,再说了他又不缺衣服穿!桃之岛鹿月完全拉不动他,就好像面对一只倔强应对牵引绳的柴犬,最终只能无奈地放弃了:“那就去商品区吧,你想吃什么?”
“桃之岛小姐……买敌人的东西是不是有点奇怪。”
“别在意那么多,战斗的前提是先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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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是逗小孩,警察大人别把我抓走啊,没有对未成年图谋不轨.jpg
狗狗:陪你?好的!(完全没有往其他方面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