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兰蜘蛛的讨伐告以段落,正在回返回村子提交任务报告的木诗突然被几点绿色的光吸引了注意。
是导虫,这意味着这里有别人。木诗想着,眼睛顺着导虫的方向看过去,却看见一个造型怪异的长条黑影在导虫的照耀下突出了轮廓。要不是这簇导虫,因狩猎的大量消耗而陷入劳累的木诗根本就不会在意这个东西。
而在黑影后面则站着一个忙碌的女性。
“哈哈,不好意思,打扰到您了吗?”女性似乎也注意到了有人朝这边走来,笑了笑“我不怎么用导虫,所以还不怎么熟练。”
木诗对这个人有点印象:“……您是书士队的人吧?”
女性点点头:“嗯,我是阿晶,是一名书士队猎人。”
“我是木诗,来自龙历院。”木诗也自报家门。她看了看面前泛有金属光泽的巨物,问:“这是……?”
“哦?你也好奇这个吗?”阿晶说:“我猜应该是某个生物的掉落物。最近在乌拉盖山的附近经常能发现这种东西,初步判断是刃羽一类,这算是比较完整的一整根了。”
“刃羽……我能摸摸吗?”木诗问。
“请便,但是小心不要被划伤哦。”阿晶让了一个位置。
木诗脱掉腕甲上的手套,仔细触摸着刃羽。虽然存在着黑色金属般的光泽,但手感上确实生物质感更重一些。从根部发力能使刃羽微微弯曲,具有一定程度的韧性,在阳光的照射下还能看出刃羽上排列有序的纹路。
“看来书士队正在调查这个怪物啊。”木诗说。
“嗯,我借用书士队闲置的导虫笼就是为了方便寻找这个的。”随后,她合上了手中的笔记,拍了拍地上装导虫的虫笼,有点烦恼地说:“话说这些导虫该怎么收回啊……木诗你会吗?”
“哎,我?”木诗没想到刚刚见面的这位阿晶突然这么自然的喊出了自己的名字,心里惊讶了一下:“不好意思啊……我是炎火村人,没有用过这个东西。我只知道它叫导虫……”
“哎?!你也是炎火村人?”阿晶猛抬头看向木诗。
木诗愣住了,随后缓缓伸出手:“……你也是老乡?”
“老乡!”阿晶大力回握了过去。也许是兴奋了没收着劲,那力道捏的木诗龇牙咧嘴。这时候木诗才注意到阿晶居然比自己还要高出大半个头。
“啊呀呀呀……”木诗抽回手,问:“怎么说,要不咱们把这东西搬回去?”
“我刚刚试过了,这东西嵌在地里有点深,很难拔出来。”阿晶说:“所以我打算记录下来,再带回去一些掉在周围的刃羽碎片回去做研究就够了。这些东西一样是有研究价值的。”
“是嘛……那还有点可惜。”木诗甩了甩手,重新戴上了手套。她不服输地使劲儿拽了拽那片刃羽,但很快也就放弃了。
要不是狩猎树兰蜘蛛消耗了大量精力,不然她有很大可能就想尽一切办法将它带回杜尔萨拉了。
“木诗,你原来是打算要回杜村了吗?”阿晶突然问。
“啊……是的。”木诗回答:“我承接了讨伐树兰蜘蛛的任务,刚刚结束。”
“要不要一起走?我这边也打算收工了,回去一块吃个饭?”阿晶问。
“好啊。”木诗点点头。
似乎每个来到杜尔萨拉的人都很喜欢吃饭。木诗心里吐槽。最近时不时的就能吃上一顿好饭,就连她这个不是很在意吃饭质量的人都基本上要被杜尔萨拉的饭菜征服了。
评论须知:无声
我泡在酒吧里的那段日子里听过不少酒鬼在醉酒后从嘴里吐出的疯话,无一例外,都是围绕着钞票、女人、权力、家庭打转。而在几杯波本下肚后,他们要么无端痛哭流涕,像个不小心丢了买糖钱的孩子,要么喋喋不休地向人倾诉不成段的句子,对着自己前方不知名的空气大骂一通,而后又突然开始忏悔曾经的过错。但偶尔还是会有些不一样的,曾经有个醉汉跌跌撞撞地爬到我坐的那张桌子面前,他仿佛领受神谕的古代哲人,张开酒臭味儿的嘴冲我说道:先生,你知道吗,雨其实构成了我们这座利爪之城的二分之一。接着便一头栽到在了桌子上,连带打翻了我面前放的那杯螺丝起子。
他说得没错,利爪市的一半确实是在雨里的,这并非一个富有文学色彩的比喻,而是所有人的确实感受——如果一半是雨水,那么至少还有一半是酒精,抑郁情绪和季节性的风湿关节炎。后三样东西都是因为前者而起,最终形成了一个不断下行、抵达死亡的漫长螺旋阶梯。与其通过走楼梯的方式,我倒宁可希望自己在哪天回家的路上被人在脑袋上狠狠敲一闷棍,然后装进麻袋里抛尸泰姆士河。
我第一次把上面的比喻当笑话讲出来是在某个和路易斯·c·海沃斯接头的日子——至少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是在交换情报,少部分则是在做成年人在觉得无聊时会一起做的事情,前者到最后往往会发展成后者,正如后者和前者拥有在本质上相同的出发点。
还是说回那个笑话吧,他没笑,而是用委婉的方式告诉我:干我们这一行的人大部分下场都是这样,要么沉到水的河里,要么沉到血的河里。我问他具体是什么意思,他卸掉那对螺钿袖扣,说这是他想出来的比喻,和我那个一样属于某种侵入型思维在头脑里留下的涟漪。死的人够多,或是你在他们身上开出的口子够多,血就能在尸体底下汇聚成一条等比例缩小的泰姆士河。“菲尔马,自你当私家侦探以来,你见过的死人究竟有多少,多到能凑齐八百万种死法吗?”
“差不多吧,或许差远了。”我回答道。然后在他的示意下靠近,用手解开那条缠在他脖子上的领带,丝绸质地,给了我的手指一个冰冷的蛇类绞杀,“我不知道我该不该继续这样做——你在上床前想先抽根烟吗?”
“你指的是哪方面:现在的任务,还是指我们现在马上要做的?”他离我很近,半靠在枕头上,说话时能闻到隐藏在布料下的香水气味,像个宿醉的心理医生。“我们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菲尔马,至少我是目前为数不多还愿意站在你这边的人——这是你要的烟,还有打火机。”
“你更愿意听到哪个答案取决于我最终会说哪个答案。因为白厅的政客们会在我说不或者退出后拧断我的脖子,我的,而不是你的脖子,路易斯。你可以站在我的身边,也可以随时退出去,因为这一切和你根本没有关系,和我活着还是死了也没有关系。”烟盒里没有烟,三支安培瓶在里面闪闪发光,我颤抖着手拿出其中一支,只觉得它轻飘飘的,有着和实际不相符的重量,“它是什么?”我听到我的声音在问路易斯·海沃斯。
“「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以为我是在让你自裁吗,菲尔马,我想让你稍微感觉好受那么一点。你在害怕,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死,并且死得莫名其妙,像个还没开封就被酒保当械斗工具抡了出去的加利安诺。我曾经也这么想过,但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除了我正在做的事和你说的那些白厅政客正在做的事。死就是这样的,你幻想它是把挂在你脑袋上的短剑,它就会停在那儿不动,直到某一天真的掉下来。点根烟吧,我陪你一起。”
我把那条领带扔在一旁,然后开始解自己的扣子,袖口上的扣子,衬衣的布料一路从皮肤往上滑,停在小臂的关节处,然后勒在皮肤上的是止血带,我什么都不想了,安静地看着安培瓶的脖子被路易斯用两次弹指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