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线和一些日常,都第三章了才发出来哭哭
拉里喜欢与沃格里夫待在一起。这并不是说他有多喜欢沃格里夫,而是因为与沃格里夫待在一起有许多好处。虽然看起来年长自己几岁,但沃格里夫比自己更像一个孩子。虽然尽可能模仿了孩子的言行,但拉里毕竟已经离真正的童年有一段距离,沃格里夫让他得以完善表演的细节,好骗过更多的人。
他当然不打算一直扮演十一岁的自己,毕竟列车上的聪明人不在少数。这对他来说只是游戏,只要觉得无趣随时都可以停下,而目前他还没有觉得无趣。
人们总是对孩子宽容。也许是因为考虑到他们无论是大脑还是身体都没有发育完全,孩子们犯下的错误更容易得到赦免。有许多人容易对孩子心软,即便惹怒了他们,只要装作诚恳道歉的样子,对方也不会太过深究。如果拉上沃格里夫一起,便又多了一重保险——只要把事情推到沃格里夫身上就可以了。并不是想要嫁祸,而是这样太过容易识破的谎言总会让一次责难变成一场闹剧:是谁干的好事,拉里,又是你吧?不,是沃格里夫干的,先生!
这时沃格里夫会摇头,认真地一字一顿地解释,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一旁看着。
谁又忍心责怪沃格里夫呢?大人们只好把矛头转向拉里:你这小骗子,又想拿沃格里夫当挡箭牌!听到这话,拉里就顺势往沃格里夫身后一躲,可怜兮兮地道歉:对不起嘛,不要生我们的气好不好?明明是他一个人的错,却要用“我们”,就像沃格里夫也参与其中了一样。
等把大人们应付过去,拉里就带着沃格里夫去餐车吃甜品,巧克力总是能让人忘掉许多不愉快,餐车的巧克力喷泉向来广受欢迎,尤其是孩子们的。为了让沃格里夫也参与到自己的恶作剧里,拉里决定把巧克力喷泉作为他的下一个目标。
想不想吃到其他口味的巧克力喷泉?拉里问沃格里夫,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于是他们分头在餐车里搜索材料,又钻到桌子下面去给巧克力喷泉加料。反正倒一点果汁进去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当然,不能少了最关键的东西。拉里拿出一瓶葡萄酒,还没等他打开软木塞,乘务员小姐便神兵天降一般,用那柄长叉子把他从桌子下面勾走了。
搞什么鬼,拉里,又是你?还有沃格里夫,你怎么也跟着拉里胡来了?瞧瞧你们把巧克力喷泉搞成什么样了!雾鸣叉着腰训话,罚他们在车上做义务劳动。生前就够忙碌了,死后还要义务劳动,拉里深感人生不易,决定趁人不注意开溜。
等到他估计着雾鸣走了,才探头探脑地回到餐车。他在洗碗池那里看到围着围裙站在小凳子上刷盘子的沃格里夫,差点笑出声。
“我来帮你刷吧!”他跑过去,踮着脚扒在水池边上,假装热心帮忙的样子,其实早就看到所剩无几的脏盘子。沃格里夫看了他一眼,从凳子上下来,又想把围裙解下来,结果手在身后乱摸一气,也没把绳结给解开。拉里绕到他背后看,只见系在腰上的绳子分明打了个死结。
“怎么系成这样?”
沃格里夫指向一旁的监工魏宇:“他帮我 穿的。”
“手法好烂。”拉里不客气地说。
魏宇早就拿了另一条围裙在手里:“怎么样,拉里小朋友,需要我帮忙吗?”
“才不要呢!”拉里吐舌头。他自己穿好围裙,调整好过于宽大的部分,在身后打了个利落的结。然后他站在那张凳子上,后知后觉地发现一件事。
他转过头,看向魏宇,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就没有……更高的凳子了吗?”
当小孩并不全是好事,拉里在魏宇的笑声里咬牙切齿地想。
说老实话,拉里在艾尔芬号上的日子过得不差。不用工作就有吃有喝,随心所欲,想做什么都行,甚至生前做不了的事也可以。用小孩子的身份真是方便行事,虽然作为一个孩子,拉里调皮捣蛋了点,但认真跟孩子过不去的人并不是很多——意思是,还是有那么几个。
“让我躲躲!”
拉里一溜烟钻进王荆的桌子下面,屏息等着夏夕月从他们旁边走过。虽然有点小题大做,不过他觉得自己还是别招惹那个女人为妙。等她走了,拉里从桌子下面探出头来,一屁股坐在王荆对面。
“这是在干什么?”王荆摸不着头脑,拉里摆了摆手,没打算告诉他。“没什么没什么,你在吃什么?分我一点!”
他不由分说地从对方的盘子里拿走一块松饼。王荆并不生气:“你喜欢吃这个吗?喜欢的话我多给你拿一点儿。”
也没有很喜欢吃,只是喜欢抢你的而已。拉里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很得意地想。
王荆这个人,真的很好骗。只是随便编了个故事,他就真的上当了,对自己是不知哪里来的山寨小王子深信不疑。更有意思的是,这人还把他准备的道具玫瑰给搞坏了。假模假式地大哭一场之后,王荆对自己可谓是有求必应,虽然在这里并不是真的有什么要紧事要他帮忙,不过有个人可以供自己差遣还是挺有意思的。
不过时间一久,拉里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正当他准备去找点别的乐子的时候,王荆像是突然明白过来一样,找自己兴师问罪来了。
“乘务员说,你根本不是外星人!”
“就算是乘务员,也有不知道的事吧?”
“你是不是一直都在骗我?”
“我没有啊,大哥哥不相信我了吗?”
“你不要再骗我了!”
“明明大哥哥弄坏了我最心爱的东西,事到如今却想抵赖吗?”
王荆说不过拉里,气得把手里的玫瑰又咔嚓一折,抓过拉里的手腕,狠狠咬了一口。
拉里吓了一大跳。这家伙会咬人!虽然并不怎么疼,但他的手腕上出现了清晰可见的两排牙印,可见王荆恨意之深。
拉里只好委屈巴巴地抓着王荆的衣袖:“大哥哥你别生气嘛,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
王荆余怒未消:“哪有你这样开玩笑的!”
他看看手里的玫瑰,又说:“我,我还以为我真的杀人了呢!”
拉里差点就笑出声了。王荆这样的人,怎么会戴上了红色丝带?他甚至怀疑过王荆早就看穿了,只是陪他演戏,但现在看他这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多半是真的相信了他的鬼话。拉里可不想再跟王荆结下什么仇怨,害他在车厢里东躲西藏的人不能再多了。
“那,那我这次不骗你了,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好不好?”
“真的不骗我了?”
“真的。”拉里笃定地说,认真地盯着王荆的眼睛。虽然,肯定,他还是要撒谎的。
他拉着王荆来到车厢最后一节,坐在那棵挂满了丝带的树下。
不管尝试多少次,白色的丝带都会在碰到他的那一刻变成红色,虽然已经是意料之中的事了,但拉里不免还是叹了口气。
果然还是逃不掉。他自嘲地想。
“让我想想,要从哪里说起呢?”
我死掉的时候,距离我十二岁的生日还有几个月。我没想过自己会死,更想不到自己死后会下地狱,但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我保证,我只是个普通小孩儿,我不扯谎。我有爸爸,妈妈,不过他们都不跟我在一起。我十岁那年被送到外公家里,跟他一起生活。我外公是个不喜欢说话的怪老头儿,平时总是窝在他的书房里,用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书。天气好的时候,他会坐在院子里的安乐椅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看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溜进他的书房,找一本书来看。我喜欢看童话故事,也喜欢冒险小说,我跟我的朋友们经常扮作故事里的角色冒险,用废弃的房子当我们的秘密基地,那真的很有趣。
我在新学校很快交到了好朋友,跟我最要好的是丹尼尔和海伦,我们常常一起玩。你知道海绵宝宝吗?我们都喜欢那个动画,总是一起扮成里面的角色,在被我们称作比基尼海滩的河边一起玩。丹尼尔总是自称海绵鲍勃,他常常拿着虫网假装自己在抓水母。海伦喜欢松鼠珊迪,她给自己做了个头盔,只要有人想把它摘下来她就会大叫。而我当然是龙虾拉里,虽然我没有肌肉,也不会游泳,但我在脖子上挂了一个哨子,在丹尼尔和海伦表演溺水的时候就吹响它。
我度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直到有一天,我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仔细想想,一切都是从报纸上的那则新闻开始的。在离我们这里不远的镇上,发生了几起针对儿童的犯罪事件。虽然凶手依然在逃这件事令人很不安,但谁也不觉得他会跑到自己的镇子上来吧?父母们也只是叮嘱自己家里的孩子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家而已,至于我的外公,他一向什么都不在乎,只是埋头读他的书。
大家都快把这件事忘了的时候,我们镇上来了两个外地人。一个是独眼乞丐,看起来有点傻,大家都叫他老约翰。老约翰不太会讲话,平时总能看见他佝偻着身子到处要吃的,有的人家心肠好一些,会给他一点面包,有的就像撵狗一样把他赶出门去。有些小孩喜欢欺负他,往他身上吐口水扔石头,他也只是默默地走开。
另一个外地人是个年轻的男人,他是个流浪艺人,总是穿着鲜艳的衣服走在街上,靠着在街头表演杂耍过活。他会变很多魔术,随时都能从口袋里掏出糖果来。他自称安东尼,我们都叫他安东尼哥哥。我们都很喜欢他,尤其是海伦,她一见到安东尼哥哥就脸红到耳朵根,连话也说不出来,跟平时那个到处跑来跑去,比男生还要会打架的海伦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丹尼尔似乎不太喜欢安东尼哥哥,我当然知道为什么,丹尼尔一直喜欢海伦,所以看到海伦跟安东尼哥哥说话,他就会很生气。但安东尼哥哥给他变魔术的时候,他也会露出一副很雀跃的表情,只不过事后不承认而已。
虽然来了两个外地人,我们的生活也发生没多大变化,我们依旧每天上学,玩耍,回家看动画,直到有一天,米勒叔叔家女儿的尸体被冲到了河岸上。
是不小心失足掉进河里了吧?可是大人们都说那是凶杀案,是在尸体上发现了什么吗?他们都不想让小孩子知道这些,只是一个劲儿地叮嘱我们注意安全。犯人一直没抓到,可是又有孩子莫名其妙地死掉了,这次是个男孩子,我记得他是二年级的,他的尸体被扔在麦田里,就在稻草人的下面。大家都吓坏了,连外公都一反常态地不许我出去玩了。我在家里无所事事,在外公的房间里读各种各样的小说。
我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迷上了侦探小说,大侦探波洛,福尔摩斯,马普尔小姐,这些聪明人真是令人着迷。我注意到,外公的书房里真的有许多侦探小说,比其他的书都多得多,而且这些书都翻得很旧,像是被反复看了许多遍一样。外公一定也是个推理小说迷!我兴冲冲地跟外公说了我的推理。外公推了推他的老花眼镜,对我说,我的推理完全正确。外公头一次用赞许的眼神看着我,我感到高兴极了。
我想当一个侦探,像福尔摩斯那样的,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抓到坏人的大侦探。我意识到,这里不是正好有一个案子等着我来破吗?只要我能抓到杀掉两个孩子的凶手,我就能成为名正言顺的大侦探啦!
我没花多少时间就锁定了凶手,肯定是那个独眼老约翰做的,他平时看起来并不危险,可谁知道他到底是不是装出来的呢?他的真面目肯定就是那个专杀小孩的杀人魔,前段时间我还看到那个死掉的男生对他吐口水,肯定是因为老约翰对他怀恨在心,才把他杀了的。
我立刻就去了警察局,把我的推理对警察们说了,可他们对我不屑一顾,根本就只把我当小孩子看。丹尼尔也觉得我是在胡说,他说凶手一定是安东尼哥哥,他看起来就不像是好人,我们两个还因此打了一架。安东尼哥哥怎么会杀人呢,他对我们那么好。
可是直到这时,我们两个都没能想到,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自己的朋友。
海伦死了,是从楼上掉下来摔死的。大人们又说这不是意外,是有人把海伦推了下来,却又不肯告诉我们他们为什么这样认定。我和丹尼尔难过极了,海伦的葬礼过后,丹尼尔找到我,说他想出了抓到凶手的办法了。
“现在小孩子们出门都要大人陪同了,那么只要我成为落单的那一个,凶手就会对我下手吧!”丹尼尔对我大喊,“只要我来当诱饵就好了吧!”
“可是那样太危险了,要是你也被杀了怎么办?”我反对他这个鲁莽的计划,可是丹尼尔完全不听我说的话。
“你这个胆小鬼!难道就让我看着海伦白白去死吗?我一定要抓到凶手,让他去下地狱!拉里,你必须帮我!”丹尼尔抓着我的衣领对我大吼,我吓坏了,只能答应他。
隔天,丹尼尔便离家出走了。
他的父母以为丹尼尔也遭到了毒手,直接报了警。警察来了,连丹尼尔的影子都没找到,我告诉他们,丹尼尔可能去邻镇了,但谁也不知道,丹尼尔是跑到山里藏起来了。丹尼尔叮嘱我,如果有其他大人来打听他的下落,就把秘密基地的位置告诉他们。我实在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可我又拗不过他,海伦死了之后,他就像是疯了一样,我很害怕,只想着等真正的凶手被抓起来之后,丹尼尔就会恢复正常了吧。
结果除了警察和丹尼尔的父母,只有一个人来问我丹尼尔的下落。
“好几天没看到丹尼尔了,他去哪了?”
安东尼哥哥笑眯眯地问我。我记得丹尼尔的叮嘱,对他说丹尼尔可能跑去我们的秘密基地了,安东尼哥哥拍拍我的头,递给我一颗糖。
“给好孩子的糖果。”
丹尼尔说,他在秘密基地设了陷阱,只要有人过去就会被陷阱抓住,我们只要叫警察就行了。要是安东尼哥哥被抓了怎么办?想到这里,我又说:“那边……很危险,不要去比较好。”
安东尼哥哥还是笑眯眯的,他拍了拍胸脯,向我保证,他不会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可我还是很不安,那天晚上,我偷偷拿走了外公的小刀,自己一个人去秘密基地那里看看情况。我掀开破旧的地毯,从地板下的活板门走进通道里。我听见有人在呼救,赶快跑了过去,果然是安东尼哥哥!他被绑了起来,嘴里也被人塞了东西,我一边帮他解开绳子,一边问他:“没事吧?”
“丹尼尔这小鬼,我被他给袭击了,”安东尼哥哥揉着手腕,懊恼地说,“他还说要去报警,应该是把我当成杀人犯了。”
“在警察来之前快跑吧,被抓住了就不好了!”我急切地抓着他的手,想带他逃跑。
“拉里,你真是个好孩子,”安东尼哥哥笑着说,“如果你不来的话就好了。”
“什么意思?”我错愕地看着他,突然之间我被他扑倒在地上,他的双腿跨坐在我身上,一只手去解他的裤腰带。
“我没想到,我真被丹尼尔给摆了一道,”他的表情不再像之前那样和善了,而是对我露出了狰狞的笑容,“本想找机会享用他的,没想到是你先送上门来。”
我突然意识到他想对我做什么了。我强忍着恶心,用哀求的眼神看着他:“安东尼哥哥,我不会反抗的,你对我做什么都可以……只是,我有一个请求。”
“什么请求?”他眯起眼睛看着我,我做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示意他低下头来,我要在他耳边说话。
他果然俯下身来,我靠近他的耳边,假意说话,趁机将手里握着的小刀深深地刺进了他的胸口。
飞溅的血液让我的眼前一片赤红,我只感觉到
一股巨大的力量把我提起,将我的头狠狠地撞击在地上。在那样的剧痛中,我失去了意识。
安东尼哥哥用他最后的力气杀死了我。我是个如此脆弱的孩子,只是被撞了几下头就死掉了。赶来的丹尼尔只看到我们两个的尸体,他又失去了一个朋友,有好几个星期都一直哭个不停。
那之后,真的就没再发生过孩子死去的事了。
谁能想到那样和善,有趣,又温柔的安东尼哥哥会是这样的人呢?都是因为我没有去怀疑过他,海伦才会死,明明丹尼尔都抓到他了,我却做了多余的事,差点让他跑掉了。
还好我用自己的生命做交换,弥补了我犯下的错误。我杀了安东尼,所以我才得到了这条红丝带,但我不后悔。但还好我救了丹尼尔,救了其他的孩子,所以,就算我要下地狱,我也不会后悔。
拉里讲完,转头去看王荆的表情。他一副深受感动的样子,都快要哭出来了,但这次他明显不再那么毫无保留地信任,而是问:“这次该不会……还是骗我的吧?”
啊,真不好意思,还是骗你的。拉里的内心毫无波动,用最真诚的眼神看着对方:“当然不是,我可是一点都没有说谎!”
王荆的表情迅速转变为百分百的信赖。
“你真是个好孩子!”他由衷地表扬拉里,“为了自己的朋友牺牲生命,真了不起啊!”
拉里看着他,没来由地冒出这么个念头:这么好骗的人,要是自己活着的时候遇到他就好了。
* 路人视角注意,叙述中有大量路人角的主观臆测因此不建议作为设定参考,当小故事随便看看就好,提前感谢阅读><(字数4096)
* 若有与企划冲突的地方则以企划设定为准,把这篇当作平行世界即可(虽然我觉得我已经努力把可能会冲突的地方压到最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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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崇尚效率至上的我会将宝贵周末的上午——即是十六分之一的休息时间用在毫无意义的侦探游戏上,饶是我那不成器的弟弟在路过房间门口时也同样流露出讶异的神情。
“你……这是……”
我从一地狼藉中爬起身,没有摘掉防粉尘口罩的打算:“找点东西。”
“这样啊。”
弟弟点点头,没说什么便离开了。看他把耳机环在脖颈上的样子,应该是打游戏中途出来倒水吧。这人但凡要是能对学习上点心、不那么玩物丧志,也不至于连私校的入学考试都过不了。
不过,正是因为弟弟没能考上我的母校,才能在眼下这个时刻给予我还原真相的一块重要碎片。虽然说穿了是虚度光阴的行为,但能顺利找到想要的结果总比什么都没有好。我翻开学校统一定制的纪念册——不是我的,是弟弟的——不难从整齐罗列的胸像照里辨出几张眉眼熟悉的面容。
看起来,和我就读同一所初中的同学里大部分人都升入弟弟所在的学校。那个家伙也不例外。
就让我用最简便的方式说明吧,首先要从几小时前的偶遇说起。
我自年幼时就参加了少年球队,潜移默化地养成了每日早起慢跑的爱好。这一点一直保持到高中毕业后也没有改变,只因大学与寝室都坐落于熙攘的城中没有合适的环境,我将训练的地点改在了健身房内。难得长周末回趟老家,我又恢复了过去的习惯——虽说另一主要诱因是母亲交给我的购物清单。
完成晨练项目后,我依照嘱托去超市采购清单上罗列的物品。我认为积极响应他人的请求是保证人与人之间能够长久相处的重要因素之一,绝不是屈服于因阁楼玻璃第三次被父亲一杆球打破而濒临暴走边缘的更年期妇女的淫威。总而言之,当我提着购物袋踏上回程的路时,已经差不多过了九点。
或许是因为长周末,不少家庭选择外出旅游或是野营渡过假期,前院的门口已经预先安放好了周一统一回收的垃圾。而在几个垃圾桶开外的距离,一片乌泱泱的什么东西正朝着我的方向靠近……
啊,我的措辞太不严谨了,让我换个说法吧:是狗。
是的,狗。我家也养了两条狗,名字分别叫作佐伊和奥古斯塔,两只都是猎犬。名义上这似乎是我和弟弟共同的狗,但不爱动弹的弟弟几乎无法指望,从以前开始就只有我在帮忙照顾。在我离家之后,双亲则在宠物俱乐部的推荐下就近雇佣职业保姆代为遛狗,以消耗兄弟俩仿佛永远也用不完的过剩精力……前一日我询问父亲时,他是这样告诉我的。
同样,我也问到了保姆的工作时间,并不难和眼前的状况对上。只是没想到原来所谓的“遛群狗”是这么壮观的场景。
社区除了主路之外其余都没有修建行人专用的步行道,一直以来行人都是贴着车道的边缘行走的。那位保姆注意到我远远地向他走来,很快拉住牵引绳,指挥狗群移动到车道的另一端。我在那群狗里认出了佐伊与奥古斯塔,显然他们也注意到了我。
我很高兴阔别一年他们仍然对我如此亲昵,一时忘记了当下的处境——我是说,提着两个装满采购品的小号编织袋的状况,而且不幸的是这个编织袋和兄弟俩专门用来盛放零食的袋子一模一样。
佐伊和奥古斯塔都是聪明的孩子,而这份智慧如今也不过是用于构筑通往欲望的台阶。可怜的遛狗人甚至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被突然冲出队伍的二人……呃、狗,还是大型狗,拽得一个趔趄。
他的反应很快,运气却很差。为了尽快控制佐伊与奥古斯塔、同样也是为了保持平衡不摔倒在地,那位遛狗人稳住重心连忙后退几步,偏偏后脑又撞上了篮板……话说回来在回收垃圾桶里摆放废弃的童用篮球架也是够少见的,我刚刚就想这么说了。
正当我踌躇着是否应该上前帮个忙——毕竟也是我这边惹出来的事端,那位遛狗人却执着地履行着他自己的补救方案……也就是屈膝侧腰扭着身子试图躲开篮球架继续退后。这时篮网刚好落在了他的头上,顺势拨开了覆在他脸前的刘海。
一直以来我的记忆力都很出色,同时也具备着相应的好奇心与行动力,所以学习对我来说从来不是什么难事。我没有想到有一天这些能力会在怎样都好的无聊琐事上也发挥作用,回到家之后我便向父亲打听那位保姆的事。
“你说诺亚啊……哦,姓什么我倒是不记得了,好像不怎么常见。我记得他好像跟你弟弟是一个学校的来着,以前闲聊的时候提到过。”
若是能得知全名就再好不过了,但目前的信息量也不差。我趁着帮忙收拾阁楼的机会顺便整理旧物,把自己初中与弟弟高中的纪念册分别找了出来。纪念册里刊载着全部学生的照片,排列则按照姓氏的字母顺序。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那家伙的模样,而且因为一些原因,初中的三本纪念册大概率会使用同一张照片——也就是他最初入学时拍的那张。
“有了……果然是叫诺亚。姓氏是……K……唔……”
确实是个不常见的姓氏,相片中的五官特征则完美诠释了缘由。我翻开弟弟高中的第一本纪念册,这一年和我同龄的诺亚应该会在十二年级的分类下找到。由于已经得知了姓氏,我很快翻到了展示着厚重到完全覆盖面部的刘海的人像的那一页。
——完全对上了。
五官、瞳色、额上的疤痕、不常见的姓名,除了身形的变化程度简直可以用天翻地覆形容以外,其他特征基本都与我惧怕的答案完全吻合……
不对,我才没有害怕。说来说去,当初那并不是我的错。
再重申一次,我的记忆力很好。但是对于六年前的事件,我有许多细节都不曾知晓,更遑论“记得”。
那天我正抱着笔记赶往三层的理科教室。踩上楼梯的时候,楼下传来喧哗打闹的声音。虽说当时我也只有七年级而已,但我对自己的人生——至少是学生时代的部分——已经初步规划完毕,完全明白眼下最重要的是什么,自然也无心顾及“不需要”的其他。我正打算无视那些无聊的噪声,却被从下面跑上来的人喊住了。
“喂,接着!”
喊住我的人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与我隶属同球队的旧友,因为这层原因我们的关系在他人眼里比较密切——这个“他人”里包括了他,显然不包括我。我从没觉得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趣味低级的傻子有什么值得结交的,但若仅仅因为这些就单方面拒绝与他来往也十分愚蠢。
所以,我接住了他丢来的东西。那是一本线圈笔记本,握在手里我才发现这本笔记本异常的薄,显然是因为被使用者撕掉大半的缘故,这可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行为。
我的朋友——姑且这么称呼吧——在传递笔记的期间早已小跑着绕过我,两三步跨到几级台阶之上,然后笑着拍了下手:
“嗨!传过来!给我!”
这个游戏我和佐伊它们也玩过,但我可不是这种白痴养的狗。我略过他和其他起哄的人,视线四处巡视一圈:
“谁的?”
没有人回答。
我在心底翻了个白眼,打算就这样把本子随便丢给他们谁,好让我从这场傻到极点的闹剧中尽快脱身。而这时:
“是……我的。”
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我微微俯下身将脑袋探出去,正对上一双水色的眸。一二层之间的楼梯上一个亚洲脸孔的瘦小男生正努力扒着栏杆朝我的方向窥视,在他面前则有两个橄榄球队的大块头挡住了去路。原来如此。
说来惭愧,我不太关心班上的事,只和固定几人保持着必要的人际关系。亚洲脸的孩子我没怎么接触过,只隐隐记得成绩还算可以,连名字叫作诺亚都不曾留意到。我又看了一眼我的朋友,直觉告诉我这傻子拿人笔记绝不会是为了考前突击。
“给你。”
我将捏着笔记本的手伸进楼梯的缝隙之间,然后松开了手掌,顺利的话只凭重力作用就能绕开其他障碍物归原主。
——但是我误算了两件事。
那天是春末夏初,正是学校空调冷暖气的交替之时,气候凉爽宜人,或许就是这个原因走道里的窗户难得敞开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事实,事隔多年再回过头想起那日,我才后知后觉地猜到这种可能性。而当时,我只能眼看着下坠的笔记本莫名偏离了原本的轨道——事情如果单纯只是这样就好了。
同样盯着下坠的笔记本不只有我而已。我强烈怀疑其他人也被我突然的动作吸引了注意,才导致当亚洲脸的孩子用目光追着失而复得的物什下意识向后挪动脚步,却没人反应过来、及时抓住一脚踏空的他。
再后面的事情我也是从他人口中得知的,毕竟能文能武样样精通的我唯一的弱点就是晕血,脑子里完全没有留下诺亚摔下楼梯之后的具体印象。从事发之后学校拆除楼梯口的花坛的行为来看,恐怕这才是使那个可怜孩子头破血流的真凶。
然而,我是一个责任感强烈、品学兼优的正直少年,多少认为事故发生自己该做出一些表示。本打算等伤患复学就去慰问一下以示关心,未曾想最终只等来了班主任宣布那家伙不会再回学校的通知。
我不太能理解诺亚闭门不出的理由,无论怎么算、从哪方面算,结果都是非常划不来的选项。或许诺亚也有自己的苦衷,但我一时想象不到。而自从弟弟显露出喜欢宅在家里的一面之后,我则彻底把当年那个闭门不出的孩子算作了懦弱贪图安逸、目光短浅的笨蛋,活该落得当初几乎四面楚歌的境地……又怎会料到今时今日再次会面?
我没来得及在诺亚来访前整顿好思绪。门铃响过三声,我才想起父亲半小时前为了讨好气头上的母亲谄媚地主动邀她出门逛街,而弟弟……恐怕他的耳朵是装饰用道具。
“马上!!!”
为防止对方与我错过,我先是在窗口喊了一声才匆匆赶下楼。打开家门时诺亚正蹲在奥古斯塔面前替它整理项圈,我忽然注意到兄弟俩的毛色比之前看起来更光亮了些,身上也传来了我不太熟悉的香皂味……要说有几分落寞也是难免的。
“呃,您是……?”
面对素未谋面的人,诺亚小心翼翼地提问。回过神来,我已经条件反射似的做了自我介绍,只得懊悔自己的嘴快。明明装作其他不认识的人就好了!六年过去,不仅仅是诺亚,我的外貌比起当年也有些变化,这下倒是不打自招。
眼见着诺亚陷入沉思,我却无法从他厚重的刘海下窥得神情,不禁焦躁起来。我无法忍受自己一直处于被动又糟糕的立场上,索性心一横。
“那个,之前的事情……抱歉哪。”
“啊……”诺亚停顿片刻,突然被提起陈年往事,感到尴尬也是难免的。我给足了对方耐心,等他慢慢组织好语言。
“没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到底是已经鼓起勇气回归社会的家伙,光这一点就比有些人强上不少。尽管我从迟疑的语气中读到几分逞强,但亏欠的对象如此洒脱总不是坏事。我长舒一口气,从他手里接过佐伊与奥古斯塔的牵引绳:
“你能这样想就很好。”
诺亚礼貌地笑了笑:“也谢谢你的关心。”
他蹲下身,再次摸了摸佐伊的脖子和奥古斯塔的脑袋——那是它们最舒服的位置——算是道别,然后也与我招了招手。这算是顺利和解了吧?不由我多想,暌违半日的狗兄弟已经争先恐后地想要把半个身子扑上我的大腿,迫使我把其他琐事丢在了脑后。
虽说好像还是有哪里不太协调的感觉,不过听父亲说周一保姆也会前来接狗,到那时再问也不迟。
然而,周一诺亚却没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