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伊西多
我所要描写的,是一个断层。在那个断层之后,我的人生面貌大变。所谓大变,并不是说我所听说的某些对统治地位虎视眈眈的势力夺权成功,抑或我的哪位朋友又死去了。不。只是我看到了某些新的事情,我意识到我是毫无意义的圆弧中的一环。
在这个断层之前,我的朋友娜丽雅娜死去了。娜丽雅娜,我的十七位最亲近的朋友之一。她临死之前,立下遗嘱,把她的两只眼睛分给了我,这是极其珍贵的馈赠。眼睛,体积不如她的大腿骨那么大,但却是我俩情谊的证明。别人拿到的几乎都是骨头制成的钻石——牙齿全制成了项链,送给了娜丽雅娜未曾谋面的父母和子女——独有我拿到的是她保存完好的眼珠。我翻来覆去地捻动那两颗蓝得冷峭的眼珠,我的心柔软地搏动。娜丽雅娜死之前必定回忆起了我,回忆起我的面容,我的身体,我的性器。娜丽雅娜,我的泪水潸然而下。
我打算把这对眼珠镶在面具上。我收藏了很多面具,但配备有眼珠的面具却是少之又少。毕竟,大多数死者的眼睛,还是被摘取下来以献给生者光明,这就是“河灯”一样的东西。我走向一家制作面具的店,店主是个身形婀娜的妙龄女子,绿眼睛,高鼻梁,白皙的脖颈边坠着两粒橄榄石。我看出来她脸上戴了面具,眼睛并不是面具上配的,但应该也不是她自己的,因为光芒太内敛了,也许是个老妇人捐献的。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约有四十多岁的男子,神态十分安静,大概也是戴了面具。我把那对眼珠托给女子看,她的绿眼睛中闪过一道幽微的火光。
“要女人的,还是男人的?或者,无性别者?”
“男人。”我说。娜丽雅娜生前曾考虑过变性,但那段时间她经历了征卵,不想再来一次大手术,这是实现她的愿望。
女子给我看了几张脸,我都不满意。她指了指店面深处,示意我自己去挑,于是我往深处走去,却不小心碰了那男子一下。我连忙说:“对不起。”他却一动不动。女子摇了摇头,说:“这是我的sleeping lover。”这下我又和那女子道了个歉,她倦怠地应了声“嗯”,说:“不瞒你说,你是本月第四个要让我解释的客人了。假如你对我的感情生活有任何意见……”“别误会。”我晃了晃手中的眼珠,说:“这是我朋友给我的遗赠。我很为她对我的感情而高兴,但你们俩,比我和她更好。他一定很喜爱你,才会把整个身体都遗赠给你。”女子抬起眼皮朝我一扫,轻声道:“谢谢了。”这话仿佛是一片柔软的羽毛,温糯地拂过我的脸颊。
在店面深处,我的脑海中仍回放着女子轻柔的谢谢。我尽力将神智放在眼前的面具上,但却仍然禁不住想:她是不是能成为我的朋友呢?我叫自己别去想她,要去想面具的皮肤状态……她那低柔的气声……鼻梁……她那碧绿的眼瞳……
我悚然一惊。一双血色的眸子,从一张僵硬、平静的面具上朝我看来。这张面具嘴唇半开半闭,线条极为怪异。它的眉毛也非常刻板,必定经过什么特殊处理。但撇开这些,它仍然端正英俊,符合我和娜丽雅娜的喜好。不过,它配备了原生的眼睛,假若要毁去这种和谐,未免暴殄天物,想必娜丽雅娜也不乐意见到这样。
我继续去挑别的面具,可心中一直挂眷着那血色的双瞳。最终,我还是绕回去,把它托到了绿眼女子的面前。她问道:“那么,你不给你的蓝眼睛挑面具了吗?”“不了。”我答道,“我想,把这个制成耳钉,应该也是不错的。”她嘴角微微一动,手指抚摸上右耳坠下的橄榄石。那粒小小的绿东西仿佛在我喉头发涩。尽管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愿称呼她为“橄榄”。
橄榄说:“那也好,不过,你不能现在就来拿。这张面具资料只是寄存于此。”拨动橄榄石的手指放下来,挨在我的手指旁边,“这是一件事故的遗产。按理说死者的所有遗体都应该充公,但你也知道人道主义法案。出售面具的财产要归入死者的亲人名下,需要走程序。”我心神不定地点点头。
临走前我要了她的联系方式。那男子坐在椅子上,仿佛隔着面具的眼皮在瞅着我。他如此爱她。虽然偏激,但却令人嫉羡。也许我以后还能常常再见到他。
一周后,我发信息给橄榄,询问程序走得怎样了,她说还没好,死者所在地区非常偏僻落后。我们聊了起来,约了出去,共度一个晚上,成了朋友。我打算寻找机会把她介绍给我的其他朋友。橄榄告诉我,她现在只和两个姑娘保持联系。“也不算朋友,熟人吧。她俩是朋友。”我也决心和她俩见面,尽管大概率不会成为朋友。
但我和她们还未见面,橄榄就告诉我,手续办齐了,我们要去交接。那天早上我们从床上爬起来,她柔软的手臂悬在我的脖颈上,我转过头去亲她,她看起来仿佛想躲,但最终还是把嘴唇贴了上来。在整段漫长的路程中我一直想着那个吻。橄榄没有闭上眼睛,她始终非常安静地盯着我。
我们到了那一家大工厂,这是节假日,只有门卫在门口睡觉,我们朝他出示了证件,他昏昏欲睡地招了下手就把我们放进去了。我们拐进那间厂房,一眼就看到了硕大无朋的机器。不知为何,在厂房外面,你根本是看不出它有多大的,只有到了里面,才会悚然发觉它的令人恐惧之处——你感到你虽然被幽禁但却看不到边际,或者一个人站在无比陡峭的地方,往下看去。明明是踏在平地上,却会有眩晕感。至于机器,那就像一只浑身黝黑、泛着冷光的巨型蜘蛛。我从来没见过制作面具的机器。它一层层地磊上去,身周抽出有四五个人那么粗的、蚰蜒般的管子。它身上嵌着块块红色半透明的玻璃,那红色是深浅不一的,我不禁怀疑是否有人在那后面张望。
橄榄握紧了我的手,我瞥了她一眼。她轻声对我说:“你看上面。”
有个小小的白影子攀在机器的外壁上。我吃了一惊。但这时候那小小的白色影子却似乎是伸出一只手臂来朝我们挥了挥。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人声:
“呀,思凡小姐。那你身边那位就是家明先生了?”鼻音有些重,有些哑,有些带笑。
“是的。”橄榄说。“面具呢?”
“在这儿呢。”他拿出一个盒子,举起来给我们看。事实上我们压根看不见。连他的脸都不知道,遑论面具。
“把它拿过来吧。”
“思凡小姐,抱歉,但我真的还想听你重复一下。多少钱来着?”
“九百四十七万。”
“九百四十七万。太多了。太多了。”他咯咯笑了起来,非常快乐地说:“有了这些钱……是真的吧?思凡小姐,你不是在骗我吧?”
思凡念出一串数字。“这就是你的账户没错,这些钱会被转到你的账户里,一分不少。”
“那就好。有了这些钱,我就能到城市里住了吗?”
“当然没有问题了。”
他笑了起来。虽然他的笑总是让人觉得没有底气,怯生生的,但却非常可爱。那团小小的白色影子跳下来,快速地移动过来。他跑到我们面前。我们仍然看不到他的脸,因为他头上也套着帽子,用拉链完全拉死了。但他却并没有在我面前停下,也没有在橄榄面前停下。他一直跑出了这过分的大、过分的空的厂房。
我和橄榄对视了一眼,橄榄看了一眼机器。我们俩一齐跑了出去。橄榄虽然穿着高跟鞋,但意外的速度还是很快。她扯住他的袖子,硬生生把他拽停了下来。“面具呢?你得把面具拿出来。”
“你们跑什么啊?”他声音闷闷地笑着说。
“面具呢?”我也跟着问道。我伸手想去拉开他的拉链。他挡开我的手,笑道:“在厂房里啊。”
紧接着我们都听到“噗”的一声。大地镇定地晃了晃。我和橄榄齐齐打了个寒噤,因为又是“噗”的一声。那时候我想到:还会再继续吗?
然后是无数尖利的嘶响。你看过鬼片吗?就好像无数苍白的幽灵从你身边张开了浮动的长长的嘴,呼啸尖叫而去。但在这一片喧嚣中,他的笑声却那样清晰。不是羞怯的、压抑的,是毫无疑问的放声大笑。
我和橄榄仍然在原地呆立。他走上前来,拍了拍我俩的肩膀。他是个很平常的男孩子,个儿高高的,长手长脚,肤色白皙,一双无神的大眼睛,这样笑着的时候,觉得牙露得太多,仿佛一个小孩子。
橄榄最先反应过来,她转过头去,接着就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嘴,面无表情。那台机器现在只是一大块一大块的残肢断臂,它的管子着了火,熊熊燃烧着,喷发出熏人的气息。
“你感觉怎么样?”
男孩子咧嘴笑着,两排牙齿都露了出来。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走到了她面前,手往兜里一伸又一抽,接着飞快地往她脸上划了一下。尖叫声。橄榄“啊”的一声尖叫,伸手下意识地要去捂脸。我看到她脸上,在伤口两侧,白花花的肉条翻卷了起来,还没等她的手接触到皮肤,脸皮就不堪重负,“啪”“啪”,扁扁地砸到了地面。裸露出来的皮肤比纸还白——那是一张眼球、牙齿和鼻骨突兀地摆放在平面上的脸。
半探出来的眼球下,泪水像窗户上的雨水般一滴滴滑下去。
“你的脸也是这样的嘛。”男孩子瞥了我一眼,他眼神中飞扬的神采令我浑身发冷。“和我哥哥现在的脸一模一样。”
“思凡……”我说。
橄榄一声不吭。她硕大的眼球转动着,转向地面。
“你还不知道吧?”男孩子笑着说,“她的脸——是说她真正的脸哦——你肯定见过的啊。就是那个坐在这位易思凡小姐店里的男人,他漂亮不?那就是思凡小姐本来的脸。他俩交换了脸。奇妙吧?”
“不过,对于你这种面具收集癖来说,又有什么是没见过呢?拿活人做的面具有什么稀奇。”
我拔腿想跑,但他好像事先就料到似的,一下子拽住了我的衣领。我的膝弯一阵剧痛,不由自主地倒在地上。我又惨叫了一声。他把手中的刀深深刺进我的小腿。我下意识地反手夺他的刀,他好像轻轻笑了一下似的,刀在伤口中一旋就拔出来,穿透我的手背,刺进腿上同样的伤口。
在我的呻吟惨叫中,橄榄平静地低头望着地面。
我似乎短暂地晕过去了一段时间。醒来的时候,我的两只手都贴着膝上,和膝盖一起被钉在地面上。充当钉子的是两根长长的空心铁柱。
“你醒了噢。”男孩说。
我张了张嘴唇,问道:“为什么?”
“总算问这句话了。”他笑着说,“本来我还在想,要是你再扯些别的什么,那就只好给你的胃里也捅一根铁棒了。”
“面具是我哥哥。”他问道,“你明白吧。”
哥哥。我的大脑用一分钟缓慢地反刍着这个词汇。
这是个早已被我们的社会废弃的词语。你很少有机会说出这个词。我们大概会有几个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极小概率下会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把你的脑子停一停。别再想什么我们不正常、我们是变态,类似这样的话。”他好像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了什么,微笑着说。
“他死了。而且是在制造面具之后死掉的。”
他告诉我这场事故——在面具制造工厂的哥哥因为机器出了故障,亲自去修缮、擦拭机器,却摔进了机器当中。
“他的肌肉组织被切割的时候,他还没死。被切割完,也还没死。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那台机器启动了尸体修复程序,把他,一个活人做成了标本。”
“但是这是机器本身的故障,本身的程序调试问题。很惊讶吧,竟然没人需要为此负责任——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他笑着指了指那一堆残垣断壁式的残骸。
“现在我们能好好看看这台机器了。完全的废品。完全的干干净净。”
“我不会去报复别人。我心里从来没有过去报复这台机器的发明者、采办员,诸如此类的人。因为他已经死了。别的事情都是白搭。跟他死了这件事比起来,你们都只不过是蠕虫。哦,我忘记了,在卫生条件那么好的大城市里,你们说不定连蠕虫都没见过。”
“那就,线头,或者鼻屎吧。对你们的选择是随机的。我一定要炸了这台机器。那不是为了他开心或者我开心。我只是必须要这么做罢了。你或许理解这一点。也或许不理解。不过我不感兴趣。我只是觉得……会很有趣。要是能看着你们的脸被切下来,或者像你这样被钉在地上。”
他转头看了橄榄一眼。
“你们是朋友吧?”
我点了点头。
“那你想必也永远无法理解。你永远只拥有‘朋友’。你知道朋友以外的称谓吗?”
我没有回答。
“好了。我替你们报了警。放心好了,你不会有任何的麻烦。”他笑了笑,“我也不会。”
他站起身来,后退了几步,欣赏着远处机器的残肢,欣慰明快地咧嘴大笑。在笑声中,他走远了。这就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即使在警察赶到把我们搬上救护车的过程中,橄榄也一直沉默不语。她两只手各抓面具的一面,仔仔细细盯着它们瞧。
在伤养好后,我又去见过橄榄一面。我们俩的朋友关系至此已经是终结了,这是礼貌性质的见面。橄榄原来的面具已经修复不好了,但她并没有换新的面具。她的对面坐着两个年轻女孩,长相十分相似,都戴着耳钉,连小拇指纹身都一模一样。见到我来,原先毫无顾忌的她俩便先行离开了,只有橄榄一人。她戴着面纱,令人怅惘。那个男人仍旧一语不发。
我们没有聊多久。
“再见了。”临走前我们对彼此这么说,都明白不会再见了。但是她很快就会忘记我。这一点我清楚。
当我走出店门时,环顾四周。大街上的女孩戴着眼珠所制成的项链,对面老太太桌前坐着的年轻小伙子手链上挂满牙齿。我仍旧在想橄榄曾经的朋友,或许是唯一的朋友。我在想那种制成标本的爱。我为此感到羡慕。或许有的爱就是如此。
备注:空格是个人爱好
评论要求:随便,但如果要评论的话,希望你能告诉我你的眼中这个故事主要是关于什么
仲夏节要到了。
奥斯卡刚忙完,这一阵子他都没什么时间读报,更别说看书。公会新进的猎人们就要面对自己的第一次战斗,战斗很残酷。部分责任由后勤部门接管:正确的情报,保养得当的武器,冷静沉着的医护人员……他们尽自己所能避免因意外导致的减员。
像是还嫌不够乱似的,各处都收到与怪奇有关的报道,比如细长人影,床底的阴影,还有雨夜窗外的哭泣。
他此次出门正是为了这事。
青年穿戴好行头,拿着手杖沿泰晤士河走向东伦敦,那里有一个被称为塞萨利的林地。他打算访问的人就住在那里。
玛丽戈尔德已经很久没有到访过伦敦。她从大约十年前起就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不再和人类有过多交流。她住的地方离农场不算远,就在村子边上——足够距离,又不至于显得古怪。农场家的年轻人也挺乐意帮忙,每周按时送来些肉蛋蔬菜,偶尔还送来几份过期报纸。当地人对她的出身有诸多猜测,从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到死了丈夫的年轻寡妇,更离谱的也有,“但不管怎么说她一定有不少的遗产”。玛丽当然知道这些,她只是在人们侧旁敲击的时候恰当地笑一下,剩下的就任其想象。
魔女的研究进行到了一个较为重要的部分,她历经多次试错才得出一个猜想、一条可能的道路。为此她需要一种特殊的药草。
这是她探访伦敦的唯一目的。
为了此次出行,魔女特地换下尖顶帽,戴上另一顶宽檐平顶帽,又披上一条朴素的披肩。她从居住的村子出发,先是马车,再换火车。煤炭燃烧特有的气味伴随庞大机器发动的轰鸣,平缓起伏的丘陵向后褪去,曾经的绿地被工厂取代,建筑一个接一个出现。黑暗处的混沌被煤油灯驱除,林中低语叫机器的轰鸣震碎;曾听父辈说起传承的农民进了工厂,幻想与自然一起消逝。
时隔多年,玛丽戈尔德再次踏入人类世界。
她按照得来的指引走街串巷,查理飞在她前方不远处,以尽量不惹人注目的方式为她指引道路。鉴于他常混迹于伦敦塔那群“乌鸦官”中趁机蹭饭,玛丽没有走多余的路,很快就找到传言中的药材商。
林中坐落着木屋,屋旁放着三个大木桶,有轻烟从烟囱里升起。
玛丽戈尔德敲响木屋的门。
出来迎接她的是个男人,身上带着奇特的药草味。男人穿着当下时兴的衬衫,领子却不肯好好系,他腰间缠着红布,流苏和珠串混在一起、从弯曲棕发的间隙中露出。他将来客迎入屋中。木屋内同样有着植物燃烧后的气味,玛丽吸一口气,很快辨认出其成分是薄荷、甘菊、麝香草、大茴香还有芸香,人们在仲夏节时将这些植物投进篝火以求驱逐女巫。魔女当然知道这一习俗,她不露声色,在屋主的示意下落座。
“下午好,女士。”男人问,“占卜、手相、还是需要乐师?”
“……”
玛丽戈尔德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对方点点头,说:“没问题,只是得等上几天,可能要……”
他的话被敲门声打断。
二人的目光被一齐投向木门。
“……”
男人没有动身,他看着木门,说:“还是不去理会比较好。你知道,最近常有这样的怪事,孤身一人走在小巷子里,却总听见来自身后的脚步声,要是你回头——”
敲门声变得急促,并且越发暴躁。
“好吧,”他耸耸肩站起来,“或许是一个朋友。”
被两次打断的男人没有任何不快,他甚至用微笑迎接来客。玛丽戈尔德坐在一旁,她低下头,又拿手拉低帽檐。
来人脱下帽子,露出一头丰沛的黑发。他先是用支撑自己走路的拐杖狠狠跺几下地板,接着才发现有先客在场,于是他压低声音,但仍以类似咬牙切齿的力道叫着男人的名字:
“拉杰,你——”
“放轻松,奥斯卡,”拉杰回答,“别总是这么激动。”
拉杰,来自异族的名字。
名叫拉杰的男人有着白色的皮肤和灰色的眼睛,他是月亮的孩子。
由于过于浅淡的颜色,拉杰在跟着大篷车旅行时过得并不怎么样,奥斯卡在他离开聚落时帮了他一把(虽然本人没那个意识)。出于恩情,又或者因外貌而引人注目的两人那隐秘的同病相怜,他们的交情维持到现在。猎魔人公会的情报员会找他买些消息,他也通过对方结识更多客人。
被拉杰与来人过于熟稔的表现所吸引,玛丽戈尔德透过镜架上方和帽檐底下的空挡觑了他们一眼,她本就是有着一定好奇的人,也对人类社会的知识有所涉猎。此时奥斯卡已坐在她旁边堆满软垫的椅子上,有问题的那条腿微曲着伸向前面。
于是她看见他一黑一蓝的眼睛。
桑杰错以为这沉默是因为自己,鉴于此种情况已经发生多次。所以他带着一种戏谑开口:
“我有许多名字,日不落称我为吉普赛,法兰西叫我波希米亚,西班牙说我是弗朗明戈,而在更远的地方,在那个荒原上仿佛无止境地刮着风的北国,他们唤我茨冈。
但要我自己说,我更乐意叫自己罗姆(人)。”
原来如此,玛丽不禁想。她自然注意到屋外的木桶,现在看来,它们应该盛放着清澈的水;还有男人身上的装饰与屋内植物燃烧的气味——
“把扣子扣好。”奥斯卡说。
拉杰一动不动:“这样不是更符合对吉普赛的想象吗?”
“……”奥斯卡嘴角动了动,他可能想说什么,最终决定闭嘴。
倒是玛丽戈尔德说话了。她之前一直偷偷看坐在身旁的年轻人,从微卷的黑发到身边的手杖,又看看他异色的眼睛。
“奥斯卡……先生,”魔女往前靠,“……你是做什么的?”
很快,她补充:“啊,我是玛丽戈尔德·沃伊德。”
“奥斯卡·盖曼。”奥斯卡有些讶异,他还是回答了,“我做文员。”
“一个喜欢稀奇古怪故事的文员。”拉杰为他补充。
奥斯卡没有反驳,这是最容易解释的一种回答。
玛丽戈尔德接着问:“那么……你的家人呢?”
“……”自称文员看了坐在自己旁边的女士一眼,“非常不幸,他已经不在了。”
“悲伤的故事。” 拉杰又说。
“你过得怎么样?”她又没头没脑地问了这样一句话。
奥斯卡起了疑心,他的确对这位女士有着莫名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对方看起来十分好相处),可这些问题……哪个都不像是刚见面的陌生人间会谈的。只是他进屋时确认过,拉杰在门外挂了艾草——一种古老的、驱逐女巫的仪式——因此他倒没往魔女这方面想。奥斯卡只当对方是随便哪个教授派来的,不管是采购还是访谈,人类学还是心理学,问这问那也是出于记录者的习惯。那群学者做出什么都不奇怪,他们说不定把钻子插进人脑,还声称那对癫痫有用。
所以奥斯卡只是点点头,用英国人惯有的语气说:“还不错。”
“你的腿……”玛丽最终问出这个问题,“你……你痛不痛?”
你那时候痛不痛?
你现在痛不痛?
奥斯卡并不理解玛丽戈尔德的想法,他只感到被冒犯。他攥紧手杖,低着头不作声。拉杰显示出他较奥斯卡更好相处的特点来,白皮肤的吉普赛人赶忙打圆场:“想把一切都弄清楚真是现代人的坏习惯,对不对?就像你旁边坐着的那位先生一样,碰到神秘就一定要求一个解释。这些文明人……”
说到这里,他想起什么似的,笑一下:“这些文明人,他们寻求秩序,因此剥去一切不可解之物的人格性,又把他们摆在一个精确无趣的人造体系上,好叫自己明白,让自己安心。他们一边往幻想中逃离,会在闲暇时讲述粽仙的故事,也歌颂携王者之剑前来的湖中仙女;可当自己身边出现异响,出现不被承认的神秘,就大喊大叫,用一切能使的手段让生活重归安稳。”
就像他们对待吉普赛。
感到城市生活的无趣时就往幻想中逃离,高声唱起流浪者之歌,称吉普赛为“高贵的自由人”;等真的见到了,就大谈漫游者之恶,叱其为“未开化的蛮族”。
吉普赛、波希米亚、弗朗明戈、茨冈……
多变的名字皆非母语。
此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笃——笃——笃——
“哦,差点忘了,”拉杰说,“你这次想问的就是这个吧?”
奥斯卡看他一眼。
吉普赛人自顾自地说下去:“从前几天开始,每天这个时间段都会响起,敲几下,打开门看没人;等你坐下来,敲门声又响起来了——你往门缝看,没影子对吧?”
奥斯卡正想问这个。
“不过很抱歉,我这里没什么有用的消息……也许是仲夏节到了,希律王的女儿在到处找她爱人的头呢。”
没人因他的笑话发笑。
为了避免与那东西撞上,二人在吉普赛人家中坐到黄昏来临。出于礼仪,奥斯卡·盖曼提出送一送玛丽戈尔德·沃伊德,对方礼貌拒绝。奥斯卡没有坚持,他很快离开。
青年拄着手杖走在泰晤士河边,薄雾笼罩在水面上,像什么吞人的东西准备从河里爬出。他尽力避免自己想到先前那些失礼的问题,只在内心默念诗歌。
也就没有注意到身后跟着的乌鸦。
Tbc.
作者:尘灯
2015年的夏天尤其热,阳光炙烤着每一寸油柏路,焦糊味儿在车后座熏得杨亦远快吐了,他实在受不了扒拉着座椅说:“我认输了,求求了祖宗,开空调行不行?”
“不行!开空调耗油!”宋女士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她在三十六个小时之前,刚激愤的与杨亦远父亲离婚,离婚证攥在手里还热乎着,她便怀着满腔的悲愤拐上十七岁的杨亦远离开了繁华无比的伤心地——上海。
“我是真的要吐了!”
“有塑料袋!”
“呕...”
————
杨亦远就是这么晕乎乎到南城的,下车的时候他几乎是滚下来的,口干舌燥,头晕眼花,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中暑,但是宋女士丝毫没有停下脚步。她从后备箱里拖出来行李箱,看了一眼面前六层楼高刚粉刷了外墙的老旧公寓楼回头冲杨亦远喊道:“搬东西!快!”
这房子里应有尽有,家具齐全。就是灰有点重,而且看上去有些年头没住人了。
杨亦远顾不得其他,在水龙头下洗了个脸又漱了漱口,感觉头晕稍微好一些,这才撑着碎瓷砖装饰的洗脸池感觉活过来了。
宋女士像个不能停下的八音盒舞女,她抖弄着防尘布,将桌子茶几擦拭干净,又一遍一遍洗干净地面,把窗户全部打开,扬尘在阳光下如同成群的蒲公英,耀眼的日光在瓷砖上弹跳。
————
“亦远,过来帮我套被子!”
“来了——”
杨亦远拖拉着脚步,不甚情愿地垂头走过去。捏住被子两个角,用力抖动,夏天的被子薄,因此不算费力。套完之后,宋女士指使着他去把空调擦干净。勉强收拾完屋子,太阳快落下,傍晚的小城镇吹来舒适的晚风。
“晚上吃什么?”东忙西忙一下午,杨亦远早就饿了。
“你自己去买点儿吧。”宋女士对着墙上那副难看古早的装饰画摸了摸下巴,思索寻个什么东西替代。
“顺便买点花回来吧。”宋女士道。
“什么花都行?”杨亦远问。
“难看的不要。”
“什么叫难看的?”
“你自己不会分辨吗。”
“好吧。”
杨亦远擦了擦脸,换了一件中袖的酒红色衬衣,从鞋柜上拿下钥匙。
————
晚饭的点,左邻右舍都开始做晚饭,楼底下也聚集了一群群打牌下象棋的老大爷,小孩儿三五成群的在墙根处玩儿游戏,大声嚷嚷像是要叫破喉咙。某层楼的窗户刷的被拉开,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街道喊着某人回家吃饭,便有一员脱离人群,依依不舍地往某个楼栋走去。
宋女士不会做饭,她成天忙于艺术展,大概是中世纪宗教与女性自由一类的主题,跟杨先生离婚是她一路顺遂的人生中唯一一个大坎。她尖叫着说,可是你出轨!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居然出轨!大概从小锦衣玉食受人追捧的宋女士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不顾形象歇斯底里。
她是个顶有艺术情怀的人,南城是她与年少的朋友约定好老了就来悠闲度日的地方,也是她最后的黄金乡。
所以杨亦远猜她回来这里是想找回年少的尊严,而他则像是必须被携带的一件行李,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随之漂泊。
算了先不想这个。花店,他需要找一间花店。
在这里杨亦远没有代步工具,他打开导航显示最近的花店在三公里以外。南城的城建风格比较混搭,不过房屋楼层都不算高。杨亦远在阴凉下走的稍慢,仔细看着每一家的阳台,有人种菜有人种花,有人阳台上堆满杂物,有人阳台上单调的放着一把藤椅。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相同,杨亦远想起自己以前在上海那间房子里的阳台,好像常年都架着宋女士的画。松节油的味道,萦绕不散。当然也有他的画,他也画油画,宋女士从小培养的。
别人还在用十二色的水彩笔和蜡笔时候,宋女士就抱着他让他调油画颜料。油画颜料不要钱似的泼在宽大画布上,没有图形,只是肆意流淌,宋女士便高兴地夸他色感极佳。宋女士爱艺术,便笃定杨亦远也爱艺术,最好笑的是——他的确爱。
但与生俱来四个字让他恶心。
又走了十来分钟走到那家花店门口,幸好是开着门的,带着花发夹的店主看见有客人便迎了上来,她长得很清秀,一双纯粹的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杨亦远。
“先生您好,请问是要买花吗?”
杨亦远转了一圈,将满天星尤加利那一排都指了一遍,“一样一捧,哦,还有这些。”他转身又把雏菊那一排也指了一遍。
“确定都要吗?”店主有些惊讶,很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花。
“对,不用点缀...要不你拿个篮子给我装一起就行,我只要花。”杨亦远想了想,宋女士无非是自己插花摆着好看或者写生,应该不需要什么包装。
“我们这里没有花篮,我还是几束几束给您包起来吧,可以吗?”店主说话很慢很温柔。
“可以。”
“那你坐一下。”
杨亦远坐在高脚椅上,看了一会儿店主包花,她包的不快但是包出来很漂亮,认真的神情像是这是天底下头号大事。
这让杨亦远想起宋女士画画的时候可以一整天只吃两片面包,仿佛是某种艺术女神附体在她身上,催动她的胳膊作画。宋女士觉得这里是所应当的,所以杨亦远幼年好动,在画板面前坐不住的时候,她还一度认为他有多动症。
杨亦远他转了个面,坐到店主左前方。他就这么看着店主包花,小雏菊、萱草、黄菊花...
一丛丛短暂而艳丽的生命被包裹起来,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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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很多,杨亦远两手捧抱着慢慢往回走,浅紫蓝的云从他头顶慢慢盖过去,因南城污染不重,所以可以看见淡淡的星子点缀在天边。
南城被一条江横穿而过,跨江大桥上猛烈的江风把杨亦远的T恤吹鼓起来。
他走了一会儿发现桥洞底下貌似有个棚子,大红色的棚顶破漏处被防水塑料盖着,看起来像是某个无家可归之人的藏身所。
杨亦远走下去,里面空无一人,只是摆放着很多毛毯,棚子四周散落各种塑料碗还有一些不锈钢的,里头有不知道谁吃剩下的肉。杨亦远转了一圈,捕捉到几声猫叫,他抬头去找,三只狸花猫站在棚子顶上,与他对视。
“喵。”杨亦远捧着花叫了一声。
回应的却不止一声,这里像是流浪猫的聚集地。
天色暗下来,深蓝色的布兜头盖住了南城,视线所及之处都笼罩着蓝。江水拍打碎石岸,水声漫长,杨亦远席地而坐,他怀里是花束,左侧卧着一只慵懒舒适眯起眼睛的橘猫,他们一起看江。
直到有个人骂骂咧咧地提着一袋子鸡胸肉和猫粮踉跄从坡上下来,那橘猫才灵活地跳起来。
杨亦远闻声扭头,天暗的只能看见轮廓了,有个人影从深蓝色里浮出来,慢慢填充色彩,出现在他面前。
“以前没见过你。”那人蹲下来,猫咪全部聚集在他跟前,撒娇打滚,蹭他的腿。
“今天搬来的。”杨亦远终于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碗了。
每个碗都被猫咪围起来,那人徒手从袋子里掏出猫粮,平等地一只碗放三把,再加一把鸡胸肉。
“哦。”他应了一声,声音被猫叫淹没了,那大概有二十多只猫。
“不给它们做绝育的话,会越来越多的。”杨亦远看着满地的尾巴,花色不尽相同。
“那有什么不好吗?”他无所谓地耸肩,抬眼看向杨亦远。
杨亦远顿了顿,他答:“新闻上都说流浪猫是鸟类杀手,越来越多会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流浪猫不绝育,发情会很痛苦,等到怀孕了也只会生下一窝新的、有上顿没下顿的、无依无靠的小流浪猫。这样又有什么好的呢?”
那人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喂,你未免太认真了点。”
“因为你们从来不考虑后果。”杨亦远感觉一股酸涩的热气从心口散发出来,他憋着气,用很慢的语速说,“小流浪猫会想,为什么我要被生下来跟着父母流浪。”
“你......”那人提气,又重重泄出来,“你家住哪,我送你。”
他把猫粮分完,在江边洗了洗手,很不讲究的往裤子上一抹,“走吧,天黑了。”
摩托巨大的轰鸣声和呼呼风声之间,杨亦远捧着花,花瓣飘飘遥遥在他身后落了一地,风里都是淡粉色玫红色。
路灯之间隔得稍远,每经历一片暖光,杨亦远便觉得自己离曾经的生活远了一些。
END
备注:最开始这个故事叫没有名字的故事,就是为了写一种孤寂抑郁的感觉。后来挑了个线,大概是作为父母附属品的孩子,顺从一切安排表面下对自我和家庭深深的厌恶。因为想合赞雪不露雪,所以故事写的很平淡,那种文字里透出的压抑与痛苦才是我想要的,希望有写出来。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酒醒之后,诺玛反思自己说过的话,想来是有些偏颇。也许猎杀魔女的原因里有一部分是因为她们的女性身份,但更多的是对魔女那种恐怖力量的畏惧。与人类相比,魔女的魔法要强大许多,猎魔人猎杀魔女的时候,往往需要出动一整支队伍,才能对付得了一个魔女。诺玛能够理解他们对魔女的恐惧,毕竟魔女们杀害了很多人类,这是事实。
但是,为什么无辜的魔女也会受到牵连?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会被杀害?母亲虽然是魔女,却平等地对待人类,甚至帮助人类。她热心地帮助每一个遇到困难的人,邻居们都说她是好心肠的戴维斯太太,但最后出卖她,指认她是魔女的,却也是受到了她帮助的人。父亲因为执意要保护母亲而被同罪处死,诺玛因为并不在家中逃过一劫,留给她的只有一段记忆。
她看见闯进家门,全副武装的猎魔人们,看到父亲挡在母亲身前,看到“神圣”的火焰将两人一同吞没,母亲模糊的声音响起,她说,诺玛,我的孩子,你要好好活下去,不要……
记忆在这里中断,诺玛没能听到她最后的话。母亲到底想说什么呢?不要害怕,不要放弃,不要忘记,不要与人类接触,或者是别的什么?她问布兰达是否有办法听到后面的话,但布兰达摇了摇头,说自己也无能为力。诺玛真想回到那个时候,亲口问问母亲想要说些什么,但这已经成为了永远无法实现的事。
她能够理解人类的复仇,事实上她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但她绝不会把无辜的人也牵扯进来,可是人类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全数杀死,丝毫不认为这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作恶的魔女,这无疑是一种偏见。诺玛希望人类能与魔女和平相处,成长在人类与魔女相爱的家庭里,诺玛对这样的未来心怀向往,但此时此刻,她认为这一切希望渺茫。人类方的态度一目了然,而魔女们也并没有这样的打算,激进派的魔女正在猎杀人类,而保守派的魔女也并不打算对人类提供保护,只是打算隐藏自己的存在,从她们的态度里,诺玛看不到一点人与魔女和平相处的可能性。
魔女们嘲笑诺玛的天真。她们说,诺玛还是太年轻了,竟然妄想与人类能够和平相处。人类是狡诈的,多疑的,残忍的,如果魔女的存在暴露在人类面前,他们一定会因为恐惧而对魔女大肆杀戮,就像现在他们做的事情一样。可是,诺玛反问,如果我们能帮助人类,让他们知道魔女不会做坏事,他们不就不会害怕魔女了吗?她的话得到了更多的嘲笑,一百岁的魔女说,即便魔女不做坏事,人类也会把坏事的发生推到魔女头上;两百岁的魔女说,魔女们比人类高贵得多,如果她们施舍给人类奇迹般的魔法,理应受到更多的尊重,但人类向来愚蠢又自大,他们只会把这一切视为理所应当;三百岁的魔女吃吃地笑着,为什么非得和人类和平相处不可?他们只是一群随处可见的蚂蚁而已。
好吧,诺玛想,可能是自己太年轻,太天真,也许等到自己一百岁,两百岁,三百岁的时候,就不会再烦恼这些。可是她混迹于人类之中,看到的越多,越惊叹于人类的强大,虽然没有魔法的力量,但人类凭借他们的头脑和双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他们坐着铁皮火车长途旅行,不用蜡烛也能点亮黑夜,没有魔法也能将声音传到千里之外,即便被魔女视为蝼蚁,他们也早就拥有了不可小觑的力量。如果魔女们仍然不肯正视这一点,早晚有一天,人类的力量会超越魔女的魔法,也许到了那时,魔女们才会愿意坐下来,与人类们好好地谈一谈吧。
诺玛深知自己人微言轻,影响不了人类与魔女的命运,她能做的就只有过好自己的生活。她想要经历每一种不同的生活,魔女的人生太漫长,她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体验,她想去工厂里做工,想去大学念书,想去冒险航海,想打高尔夫,想去马戏团演杂技,想自己开酒吧,开餐馆,也想谈恋爱。只是她刚刚走出家门才发现,如果她装作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人,她什么都做不了。
人类的女性在做什么?贫穷的女人在工厂辛苦工作,还要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富贵的女人在家中跳舞品茶无所事事,吃穿住用全靠男性供给,像精致的人偶。这不是诺玛想要的生活,她几乎是立刻下定了决心,把自己扮成一个男人。人类的世界里只有男人才是完整的人,而女性只是残缺的,人类的劣等品——起初,她就是这样想的。男性的人类是强大又智慧的,女性的人类是弱小又愚蠢的,人类的成就都是男性缔造的,而女性承担了繁衍和养育的任务,是男人的辅助。男人们用理性思考,意志坚定,身体健壮,而女人感性更多,爱流眼泪,软弱无力,这注定了她们无法承担重要的工作,她们不能当工程师,科学家,因为她们比男人愚笨,比男人更不擅长思考,她们也不能当警察,当消防员,因为她们没有强健的体魄。起初诺玛对这一切信以为真,她心想,还好自己不是人类的女人,而是魔女的女儿,她一点也不愚钝,她会魔法,有力量,头脑也聪明,她作为诺曼认识了很多人类女人,她们就如同她印象里那样,没有文化,目光短浅,整天只知道嚼别人的舌根子,她觉得,是她们太不争气。
后来她渐渐发现,这只是人类展现出的相貌,而并非他们的本质。她在工厂工作过,那里的环境恶劣不堪,对女人的待遇更加差劲,薪水却比男人的微薄。她发现女工们的坚强一点儿不输给男人,她也读了许多女作家写的书,《弗兰肯斯坦》,《傲慢与偏见》和《简·爱》,女人们借助作品发出她们的声音,诺玛意识到,除了不会魔法,女人与魔女似乎并没有差别,她们并不是天生愚笨,只是从出生开始就被视为低人一等。
这不公平,诺玛想。
于是诺曼在酒后借题发挥,表达自己的不满,他说人类对于魔女的偏见同时也是对于女人的偏见,他们恐惧的是女人拥有力量,他们害怕被欺压了太久的女人反抗,即便他自己也知道这不是魔女与人类间仇恨的全部。伽利略早就醉倒了,他一个字儿也听不见,要是他这会儿清醒着,一定会觉得诺曼这话骇人听闻,就连诺曼自己也觉得,这些话从自己这个人类男人的嘴里说出来太荒谬了,还好伽利略没有听到。
第二天早上伽利略就将昨晚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诺曼这才放下心来,他自觉自己酒后有些失言,如果在这里的不是伽利略,诺曼魔女的身份早就暴露了。还好伽利略的聪明都用在了其他地方,他知道蒸汽机是怎么运作的,却不擅长解读别人的弦外之音,诺曼在心里再度感慨,还好是伽利略。他也反省自己的不谨慎,要是自己喝醉之后对着猎魔人乱说话这事被布兰达知道,她非要把诺玛和伽利略一起活剥了不可。
还好这事除了诺曼自己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得以继续自己的平静生活。春季悄然过去,伦敦的夏季并不炎热,气温舒适宜人,常有晴朗的日子,诺曼家的三只狗也比平日更喜欢出门。他和伽利略捡来的那只小狗现在已经长大一点了,诺曼给它起名叫萨拉米,换来伽利略难以置信的眼神:“你难道要用它做香肠吗?”
“有意见的话就由你来养。”诺曼说。他老家养的狗还有叫培根的呢。实际上以诺曼现在表面上的薪水,是绝对养不起三条狗的,但他本来就不靠着薪水过活,布兰达攒了一百年的钱可没那么容易花完,加上林子里打来的猎物偶尔也能卖个好价钱,诺曼事实上衣食无忧,手头阔绰,不过这可不能让旁人知道。
因此伽利略问他,想不想去世博会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回答说,要是你出钱我就去。他一个穷小子,哪来的钱跨国旅行?他没想到伽利略真的答应下来,这下子盛情难却,想拒绝都难以开口。他琢磨着过段时间找个借口,说自己发了笔横财,好把这笔钱还上,不然未免有些良心难安,到底是说自己有个有钱的亲戚寿终正寝,给自己留下一小笔遗产,还是说法斯特和萨拉米在后院挖到上个世纪的金币,卖给古董商大赚了一笔?他烦恼这些的时候,已经在前往巴塞罗那的列车上了。
诺曼不常坐人类的交通工具,魔女都以自己能够飞行而自豪,即便人类已经发明了蒸汽机车和轮船,对天空的统治权仍然把握在魔女手里。虽然不敢说是绝对,毕竟人类已经发明了热气球,但这种粗笨的东西并不被魔女放在眼里,扫帚永远是她们最好的交通工具。要是出远门,扫帚必然是魔女的第一选择,只不过这次是跟伽利略同行,诺曼自然不可能用扫帚飞到巴塞罗那去。他们先是坐轮船,然后又换乘火车,对诺曼来说是一次新鲜的体验。
他听伽利略从阿基米德原理讲到蒸汽机的能量转换,一开始还算容易理解,不过讲得深入一些,诺曼的知识就开始不够用了,他一知半解地点头,其实大部分时间是在看伽利略的表情。伽利略讲起自己喜欢的科学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眼睛似乎都发着光,诺曼盯着他看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喜欢看他这样。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都是这样闪着光的,像是布兰达用猎枪瞄准猎物的时候,隔壁家的大婶织毛衣的时候,或者更久远一点的模糊记忆,妈妈为病人调配药材的时候,这些时刻都莫名地有吸引力。不过当伽利略又开始把话题转到魔女身上的时候,这样的吸引力也就消失了,让诺曼只想翻个白眼。
伽利略说,他想要知道魔法的奥秘,诺曼真想冲他大喊,别做梦啦,魔女自己还没研究明白呢!人类好歹还知道探索物质世界的奥秘,而魔女有几个在探索魔法的本源?她们忙着政治斗争呢!不过诺玛最没资格说这个,她混迹于人类社会,连魔法都很久没用过了,更别提对魔法的研究和探索。不过她的时间还长着呢,不急于这一时。
也许问题就出在这里,魔女是长生不老的种族,拥有无尽的时间和强大的力量,而人类的寿命短暂,身体也脆弱,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思考学习和探索,不断地创造新鲜事物,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人类的未来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呢?诺曼对此寄予了相当大的期待。
他们辗转抵达巴塞罗那,舟车劳顿,只想找个地方歇息,不巧的是世博会期间,世界各地的人都来到此处,每一家旅店都挤满了住客,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有空房的旅店,但老板说,就只有一间空房间了。
那我们挤一挤就行了,伽利略立刻说。他当然有充足的理由这么说,毕竟对于诺曼的秘密他仍旧一无所知,他大大咧咧搂过诺曼的肩膀:“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诺曼心想,伽利略脑海中的一起睡过,大概是只要两人在同一房间就得以成立,丝毫不考虑每一次他来诺曼家留宿,都是睡在沙发上面。他们打开房间的门,毫不意外地发现狭小的房间里只放着一张床。
好吧,诺曼想,看来只能这样了。他倒是不担心伽利略会做什么,只是稍微有些不自在,毕竟诺玛从未和异性挤在同一张床上,她知道,一般来说,这是只有恋人和夫妻之间才会做的事。他是诺曼,是伽利略的朋友,但她同时也是诺玛,衬衫里面的束胸帮助她隐藏一对乳房。趁着伽利略去厕所的时候,诺曼飞快地换好睡袍。伽利略从厕所里走出来,毫无顾忌地在他面前脱了衣服,换上自己的睡衣,这副样子诺曼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天色已经相当晚了,安顿下来之后疲倦席卷而来,伽利略关了灯,爬进被子。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自然也只有一床被子。
床不算大,但也并不太小,刚刚好足够并排躺下两个人。诺曼觉得有点紧张,他连伽利略的呼吸都听得见,但他又觉得这种紧张有点不可理喻。他有紧张的必要吗?完全没有!
他闭上眼睛努力入睡,心情却不太能平静下来,正当他打算做几个深呼吸的时候,伽利略突然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诺曼,你睡着了吗?”
“干嘛?睡着了!”诺曼没好气地回他一句。
“就知道你没睡。”伽利略嘿嘿笑了两声。他似乎是在酝酿措辞,想了一会儿,问道:“你说,魔女到底是怎么在天上飞的?”
诺曼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不知道!”他翻了个身,把被子全卷到自己这边:“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明天一早还要去世博会呢!”
“我这也是突然想到……”伽利略挠挠头,把被子往回拉了拉,“我听说她们只用一把扫帚就能飞,难道扫帚能够为她们提供动力?人类想要飞行的话,可要靠着不少工具,我有段时间研究过空气动力学,还自己组装过滑翔翼,可是魔女用一把扫帚就全解决了,想想真是羡慕啊。”
“滑翔翼?空气动力学?那是什么?”诺曼稍微来了点精神,伽利略倒是有点不好意思,再三追问之下才将自己因为超重导致滑翔翼坏掉,最后摔成骨折的年少往事和盘托出,诺曼听完嘲笑了他半天,心里却也暗自有些触动。魔女总以为飞行是她们的特权,可是人类现在不是也在渐渐地学飞吗?
他打了个哈欠,这次是真的觉得有点困了。诺曼往被子里缩了缩,闭上眼睛:“要不你再做一个吧,这次好好算一下体重,我也会帮忙的。”
“好啊好啊,那可太好了!这次我一定要做个更好的!”
伽利略的雄心壮志没有被诺曼听到耳朵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早就把那点紧张抛在脑后,就这么睡着了。
第二天他们早早起床吃饭,饭后便动身前往展览馆。世界博览会的确很有意思,他们穿过红砖砌成的凯旋门,进入一个又一个的展馆,各个国家的工艺品和工业制品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全都是诺曼从未见过的东西。他们看到华丽壮观的哥伦布纪念碑,伽利略充满自豪地说,哥伦布是个意大利人!诺曼想,他有一天也想像哥伦布那样远渡重洋,只为了寻找没有人去过的土地,如果伽利略愿意,他也会带他一起。他们在这里逗留了几天,尽情领略巴塞罗那的城市风光,但诺曼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件事,甚至想早些回去,只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而已。转眼就到了返程的日子,回到伦敦的时候是个难得的大晴天,诺曼看着船渐渐靠岸,倚着栏杆转头看向旁边的伽利略: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造滑翔翼?”
伽利略流露出一丝惊讶,却很快兴奋起来:“明天就开始……不,今晚就可以开始!”
隔天伽利略顶着黑眼圈出现,在桌子上把设计图摊开,信誓旦旦地保证这次肯定不会出现计算问题。诺曼仔细看看这张设计图,觉得上面的东西像个大蝙蝠。
“这是‘达科特’号的改良版,我打算叫它‘达科特2号’。”伽利略自豪地说。
“这样的东西……就能让人飞起来吗?”诺曼半信半疑,伽利略倒是很有自信,他开始指着图纸给诺曼讲解,机身的哪个部分用来提供动力,哪个部分用来维持稳定,怎样操作转向和减速,听得诺曼云里雾里。算了,反正他也不懂,看伽利略这么有自信的样子,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说起来,体重计算错误的事,还是彼西妮告诉我的呢。”伽利略有点惭愧地挠挠脸颊。
“彼西妮?”诺曼难得从他嘴里听到女人的名字,不由得好奇起来。
“是我堂妹,”伽利略解释,“她想当工程师,在这方面比我还在行呢!”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点古怪,还叹了口气。诺曼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追问下去,伽利略才说出彼西妮的妈妈并不支持她求学,而是想让她早点嫁人。诺曼听了这话,立刻从桌子上跳了起来。伽利略被他吓了一跳,而诺曼按着他的肩膀,大声说:“这样不行,你可一定要让彼西妮去上学!”
“可是,可是,大学根本就不收女学生,就算是有女子学院,也很少有人送家里的女儿去读书……”伽利略结结巴巴地说。诺曼更是生气:“女人怎么就不能读书了?你不是说彼西妮比你还聪明吗,难道学校决定学生能否入学的标准不是头脑,而是他们是不是男人?”
伽利略满脸为难的样子:“我也希望彼西妮能去读书,可是我是拗不过叔母的,再说……”他想到叔母的话:“……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
诺曼一下子无话可说。就连伽利略也这样想,可见人类对女人的偏见到底有多根深蒂固。他想了想,说:“要是你没有办法的话,就让我来试试看。把你妹妹的地址给我,我会拜托我在意大利的妹妹,让她来帮忙。”他现在突然觉得,之前临时编出来的假话意外地派上了用场。伽利略倒是眼前一亮:“那,你什么时候把你妹妹介绍给我认识?我连她的名字还都不知道呢!”
“你死心吧,”诺曼瞪了他一眼,“画你的图纸去!”
把无关的话题抛在一边,两个人终于开始了滑翔翼的制作。他们花了很久才做好这架滑翔翼,主要是因为伽利略还有猎魔人的工作要忙,最近有不少猎魔人在外出勤,留给他武器维护的工作变得多了起来。诺曼这边事实上没什么工作可做,但他向来闲不住,最近又被一位老绅士雇佣去饲养家里的马匹和狗。他没忘记给自己熟悉的魔女朋友们送信,告知她们最近猎魔人行动增多,让她们注意安全,这就是和嘴巴不严的猎魔人交朋友的好处之一,他总能知道一些内部消息。至于他自己,谁会把养狗的男人和魔女联系起来呢?只要自己不用魔法,就不必担心自己被发现。他和伽利略用空闲时间收集材料,加工成图纸上的规格,再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组装起来。在一个晴朗的日子,他们把达科特2号推上小山坡,伽利略爬上滑翔翼,让诺曼把自己绑在上面。
诺曼心想,如果这副场景被魔女看见,她们大概会发出嘲笑声。飞行是魔女的必修课,她们几乎总是很快就掌握了飞行的秘诀,而人类想要飞行,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是魔女们的几十倍,却仍然面临着失败的风险。但诺曼打心底里敬佩这份勇气,这就是他选择生活在人类世界的理由之一。
“准备好了吗?”诺曼问他。伽利略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他慢慢后退了几步,在山坡上跑了起来,然后双脚用力一蹬,滑翔翼托着他离开地面,向天空飞去。
“飞起来了!”诺曼兴奋地大喊。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人类飞行,比起魔女的飞行来说,那是一点也不轻盈,一点也不优雅的笨拙姿态,但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在空中飞翔的白色翅膀让他为之雀跃。伽利略的呼喊声从远处的空中传来,那是喜悦而兴奋的声音,像是在为了他的成功庆贺,飘散在吹来的一阵风里。
等等,风?诺曼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达科特2号向下坠了一大截,白色的翅膀猛烈地抖动着,仿佛已经从骨架上脱离。出事了!诺曼心中警铃大作,这要是摔下去可不得了!可是,在这里使用魔法的话,伽利略身上可还带着指魔针呢!顾不了这么多,他咬咬牙做了决定,向着远方的天空伸出双手。
诺玛是擅长使用火焰的魔女,但并不代表她就对其他的魔法一无所知。控制气流加快火焰燃烧也是她的拿手好戏,但此时此刻没有燃烧的火焰,她要做的只是借助气流把滑翔机送到地面。这对魔女来说并不困难,她眯起眼睛,估摸着伽利略离地面只有二十英寸的时候,收回了对气流的控制。滑翔翼失去了动力,哗啦一下摔在地上,从伽利略落地的方向传来一阵痛心疾首的哀嚎。
在飞行途中遇到那样的大风,要是平稳落地才是真的有鬼,所以他才没有让滑翔翼平稳降落。伽利略嚎得那么大声,不会是计算出错了,摔成骨折了吧?诺曼一边跑向伽利略一边想,但他听了一会儿惨叫声,觉得伽利略叫得中气十足,他推测伽利略大概是没有大碍,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便加快了脚步。
“伽利略,没事吧?”
他远远看见伽利略哭丧着脸趴在地上,一见诺曼,伽利略就愤愤不平地控诉起来:“是魔女,是魔女来捣乱了!我听见指魔针叫了!这可恶的魔女,竟然阻挠人类的科学实验!”
诺曼只想给他两拳,但还是把伽利略的绳子解开,从滑翔翼上放了下来。一脱离束缚,伽利略就赶快去口袋里掏指魔针。要是那玩意指着自己,他就当场打晕伽利略然后逃走,诺曼想,但伽利略掏出的指魔针显然瘪了一块,一动也不再动了。伽利略也像一个放了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他露出世界末日降临的表情:“怎么办,指魔针坏了,我得赔上一大笔钱啊!”
诺曼真想讲一句:活该!叫你当什么猎魔人!但他还是假模假式地表达了关切,对于破坏了达科特2号,阻挠了实验的魔女送上一点也不诚挚的谴责。伽利略倒是很快就振作起来:“没关系,实验就是这样,会失败很多次,但只要成功一次就够了,下次只要没有可恶的魔女来阻挠,离滑翔翼成功的日子就不远了!你说是吧,诺曼?”
诺曼憋了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心想,要是有下次,还是让这个傻子摔死算了。
作者:落水
朝西坐在山头上,默默注视着天上的一抹斜阳。
看够了,他就起身,返回了山坡后的住房。
这是一个荒芜的星球,朝西或许是抵达此处的第一个生命,也是如今唯一的住民。
所谓住房,其实只是一艘已经坠毁了的逃生飞船,由于冲撞的速度不算太快,整艘飞船的结构保持得还算完整,这个行星的气候也比较稳定,使得他得以在这里生存下去。
在这小屋的背后还有一片不大不小的菜地,里面种着刚刚好够他一个人食用的蔬菜,虽然种类都不多,但都还算是他爱吃的类型。
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五年之久,携带的肉类食品早已经吃完了,长期的食素让他面色有些虚黄,每天的精神也不是很好,其实在他的备用仓里是存有多种肉用动物的受精卵的,只需要简单的培育就可以开始养殖,以他一个人的食量,也只要稍稍扩大一点菜地的规模就足够了。但他知道自己的内心早已在这种孤独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论养了鸡还是猪或是羊,他的心底里也一定会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某种伙伴,进而无法狠下心将其屠宰。
为免徒增烦恼,他在一番犹豫之后他干脆拔掉了受精卵冷冻库的电源,反倒落得个干净利落。
他此时来到了小屋的前院里,把面前的相机调整好位置之后,等待着太阳来到他身后的小屋上头,拍下了自己背对着阳光的画面。
太阳在他的背后呈现为一个倾斜的椭圆状,这意味着它并不是一般形式的球状恒星,而是一种扁而平的圆盘状恒星,所以从地面看上去,它就是一个倾斜着挂在天上的真正意义上的“斜阳”。
这个行星的公转轨道和太阳的圆盘面存在一定的角度差,所以它会绕着圆盘的正面和侧面来回运转,使得太阳在天上的形状也出现周期性的宽窄变化,转到侧面的时候,太阳会变成一条刺目的细线,转回正面则又变成一个饱满的椭圆。
实际上,太阳的正面散发的强烈阳光本该让这颗行星变成灼热的地狱,侧面的阳光又太过微弱,以至于面朝这一侧的一切都变成冰封的世界,幸运的是,这颗行星的公转轨道在面向太阳正面的时候刚好来到最远离太阳的地方,转到侧面则反之,这才让这颗行星拥有了适宜生命——至少是适宜朝西生存下去的气候条件。
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朝西在为了长期的生存而搭建住所、蔬菜地等工作之外的最大爱好就是拍摄这个倾斜的太阳,至少每天拍摄一张,以此记录它的形态变化,严格来说,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爱好了,而在这个荒芜的星球上,在朝西空虚无趣的每一天里,这个太阳大概也就是朝西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的,仅有的变化。
他拍完之后就和以往一样在相机上看着最近几天的照片,把它们设置成连续播放,以此感受太阳不断变化的形状,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他刚刚拍摄的那张照片上,天空中出现了一粒崭新的光点,在仔细检查之前的所有照片之后,他发现每隔十四天就会有一个类似光点出现在他的照片里。
要么这是这颗行星的卫星,要么,这就是一个人造的物体,而后者对于独居在此的朝西来说,他并不希望是后者。
可是事与愿违,正当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阵爆裂的引擎轰鸣声从高空中向他袭来,随后,天空中的斜阳被一道宏伟的阴影所遮蔽。
他紧张地看着这艘停泊在自己上空的庞大飞船,飞船似乎也在注视着他,不久后,飞船的侧面打开了一道舱门,一艘运输船从中飞出,继而停泊到了朝西的面前,一个身穿白色大褂、脸上长满胡茬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带着秀气的眼镜、神态天真的少年走出了运输船,径直向朝西走来。
“根据空间管理法案,重度危机区域管理法条,我们有义务告知你,此地不宜居住,请与我们一同离开。”胡茬男走在前面,开口时扫视了朝西一眼,当他说完这句话时,眼神已经转移到了周边。
“先生,这里很危险,我来帮您一起收拾行李,我们尽快离开吧。”眼镜少年落在胡渣男身后,语气诚恳,但目光不时瞟向天上,再看向朝西时神色间已经多了几分急切。
“我就住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自两人出现开始,朝西的双脚就没有再移动过位置,一如自己的双脚,他也如此定定地看着两人。
“先生,您真的应该跟我们走。”眼镜少年指向朝西的身后,那是太阳的方向,但此刻它已经被天上的飞船所阻挡,“最多只需要一个月那颗太阳就会爆炸了,这附近的一切都会毁灭的,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说了,我哪儿也不去,你们给我……”朝西皱着眉打算喝令两人离开,随即意识到了眼镜少年话语中潜藏的意思,“你怎么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
眼镜少年看向胡茬男,对方对他轻点头示意后就继续扫视起了周围,眼镜少年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您应该注意到了,这颗恒星扁平得就像是一张面饼,这是因为它的自转实在是太快了,在它赤道面上的离心力抵消了自身的引力,所以才会变成这种形状。”
“我上过学,说点我猜不到的东西。”
“但您可能不太清楚,一般的恒星是不可能达到这么快的转速的,它之所以能够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它曾经属于另一个恒星系,然后被甩了出来,并且获得了极大的加速,可是那个时候它已经是一颗红巨星了,这意味着它已经到达了恒星演化的末期,它越来越弱的热核反应无法支撑自身的引力,所以体积也逐渐缩小了,”眼镜少年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也许是说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他脸上的紧张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因为角动量守恒,它的体积越小,就会转动得越快,所以它的南北两极会收缩得更快,慢慢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别忘了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会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你说的时间准确吗?”
“先生,我得先说明白这些才能向您解释清楚,就是因为它的体积在不断缩小,而且也达到了演化末期,所以我们只需要通过它的质量和体积的比例就能大致估算出它距离超新星爆发的时间了,其实我们就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理论才冒着风险来到这里实地采集数据的,”眼镜少年推了推眼镜,给出了最终结论,“它随时都可能爆发,而这个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超新星爆发是宇宙中最为强大的爆炸之一,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哪怕远隔数百光年之远的生命体,也会被猛烈的伽马射线暴所摧毁,因此眼镜少年的神色非常严肃,他要让朝西明白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然后随同他们一起离开。
然而朝西并没有因此而展现出半点的恐惧或动摇,他暗淡的双眼里反而冒出了些许光芒,他似乎因为这个消息而卸下了某种重任一般,就连一直紧绷着的语气都松弛了下来。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朝西笑道,“你们还是快走吧,不要管我了。”
“可是……”
“我们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也尊重你的选择。”一直默不作声的胡渣男突然开口,随即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眼镜少年着急地看着胡茬男,又再挣扎着看向朝西,随后在朝西的笑容里败下了阵来,颓丧地与胡茬男一同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看着两人停下脚步后,朝西问道,“你们应该在很久以前就知道它快要爆发了,为什么还冒着险停留到了现在?”
“在出发之前,我们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所以预定的返航时间就是今天,”眼镜少年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胡渣男,“他不喜欢打破任何规矩,坚决按照计划的时间离开。”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恪守规矩的好家伙,”朝西感叹道,“所以你们才会因为“义务”而冒着停留的风险来接我。”
“不只是这样,我们也是因为……”
“我很感激你们的好意,但我已经不想再遵守任何的规矩了,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朝西摆着手打断了他,“快离开吧,不要再为了我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朝西的目光随着起飞的运输船慢慢转到了悬浮在天空的飞船上,他已经透过飞船庞大的躯壳看到了他每天都会仔细观察的、那个扁平的、倾斜着挂在天上的斜阳,直到飞船已经轰鸣着化作了天空中的又一个光点,他也还一直带着轻松的笑容,死死地盯着同一个地方。
在飞船上,眼镜少年设置好了跃迁的准备程序,只要按下最后一个按键,他们就将在三十秒后以超过光的速度远离这个蕴含着即将爆发出恐怖能量的星域,他犹豫着,想说点什么,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犹豫什么。
“我们在这颗行星的轨道上停留了半年,而他一次都没有向外发出过任何形式的信号,至少我们从没接收到过,一般的逃生船也不会配备像他这么齐全的长期维生系统,”胡茬男替他按下了启动按键,跃迁引擎的启动倒计时也同时响了起来,“他一开始就做好了要在这里生活的准备,也就是说,他早就打算好要死在这里了。”
眼镜少年闻言,默默地扣好了安全带,眼光闪烁,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胡茬男也不再说话,随着倒计时的临近,船身开始了有规律的震颤,就在引擎即将启动的时刻,一阵刺耳的警铃在船舱中响了起来。
震颤随即停了下来。
朝西从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恒星随时有可能爆发,他也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降临,这并非因为他主动想要死去,而是除此之外,他已经找不到什么别的可以去实现的、具有意义的目的了,他脱离了整个社会,独自生活在这样的一个荒芜行星上,如果缺失了一个目的,那么每一天就都只能是一种苟活而已。
然而对于一颗恒星来说,即使它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尾声,也依然可能要经历成千上万年的时光才能迎来终结的时刻,而对于一个人,一个同样走到了暮年的人来说,这样的时光未免也太过于漫长了,所以哪怕朝西一直都知道,这颗恒星随时都有可能会化作超新星而爆发出闪耀整个宇宙的光芒,他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否撑到亲眼见证的那一天。
这本是一种无法调解的折磨,这颗斜阳挂在天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默默地提醒着他,对于这个广阔而永恒的宇宙而言,身为人类的一生有多么的短暂而渺小,他从前所做过的一切在这种宏大的尺度上似乎都没有什么意义,而他想与太阳一同死去的想法,又是多么的可笑。
更何况他的身体一直就不怎么好,或许也有营养不良的原因,近几个月来他愈发地感觉到自己撑不了多久了。
眼镜少年的一番话让他突然又获得了希望,至多一个月的时间,这怎么也应该是能撑得住的。
“我与天地同寿。”
他几乎都已经能够看到那样的场面了,这该是怎样的一种豪爽。
眼看着天上的斜阳,他感觉到一阵难以抑制的激动涌上心头,这份激动沉重地压迫着他的胸膛,欢腾着挑衅他的心脏,大脑被充分的血液鼓动着,令他仿佛听到了某种低语,口中似乎分泌出了某种液体,让他好像尝到了某种枯臭,眼里也许被射入了某种光芒,使他只能看到暗淡却又混乱的流星。
他好像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在这种强烈却又仿佛不存在一般的痛苦如同潮水一般不断涌来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
于是这些痛苦也就在这个时候变得淡薄了起来,他没有怨念,没有悔恨,只有一阵难以言说的复杂感受若缓若疾地出现,但他来不及去感受这种感受,就失去了所有的感受。
再睁开眼时,他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他眼前的少年,带着一副他刚刚还很熟悉的眼镜。
“先生,您终于醒了。”
“你……我在哪?!”朝西缓了缓神,随即在混沌的大脑中捞出了自己上一刻的记忆。“你们把我带到哪儿了?!”
“探索者P3-1,这是我们的科考飞船,”眼镜少年礼貌地微笑着,他并不知道这笑容在朝西的眼里代表着多么可怕的意义,“在我们离开之前,您的生命维持装置发出了警告,我们于是返回地面对您采取了紧急治疗,但您陷入了昏迷,我们不得不把您接上飞船,您已经昏迷了七天,现在我们已经快要离开危险区域了。”
“不,送我回去!”朝西闻言,用力支起了身体,咬着牙朝眼镜少年厉声道,“你们凭什么带我走?!”
“根据星际救援法案的要求,你孤立无援地身处一颗高危行星,并向周围发送了急救警报,我们必须带你走,”另一个人的声音传来,朝西这才看到靠在门边的胡茬男,他无所谓地看着朝西,这淡漠的神情莫名让朝西想到了他从前的上司,“如果你不想离开那里,就应该关闭自己的生命救援警报,否则任何收到警报的公务船都有责任对你施行救援。”
“你……我……”朝西语塞,然后颓丧地低下了头,“五年,我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五年,你觉得我会在乎它究竟是开着还是关闭了吗?”
“就因为你不在乎,你现在来到了这里,”胡茬男伸出食指指了指上空,“这世上有很多不同的规则体系,但他们都共用一种原则,他们总是会在应该生效的时候产生效用,无论你是否将其置之不理。”
“你还是不明白,”朝西紧紧地抓着床沿,胸膛里充斥着被扰乱了一切的怒火,“我已经跑到社会之外了,那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只应该有我!而我现在就应该坐在那里!”
“我很遗憾你的遭遇,但我无能为力。”
“你可以把我送回去。”
“已经晚了,”胡茬男淡然道,“为了弥补救援你所花费的时间,我们至今仍在超功率加速,现在剩余的燃料只够飞往空间站,如果你这么想回去的话,我可以在空间站帮你雇佣一趟单程航班。”
“可那已经晚了!你们说最多一个月,也就只有三周它就会爆发了,到时候那里还能剩下什么?一大片高温的等离子体浓汤吗?!”
“再一次地,我很遗憾,但我无能为力,”胡茬男用眼神示意眼镜少年随他一同离开,随即径直离开了房间。
“先生,我也很抱歉,”眼镜少年愧疚地对朝西欠了欠身,但这更多是因为朝西的情绪,因为他还无法理解为何会有人渴望在某个特定的地点迎来自己的死亡,以他自身的角度而言,他很高兴自己救下了朝西,“不论您有什么需要,请通过平板通知我,我会尽可能招待您的,好好休息吧。”
眼镜少年也离开房间之后,朝西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他尚不能从如此快速变动的事态中回过神来,在他记忆中的上一刻,他还站在自己的小屋前,等待着与那颗斜阳一同终结,而此刻他已经远在几十光年之外,若是再等上三周,那颗恒星就将要独自死去,他竟能有机会让自己卑微无趣的一生活得比一颗恒星还要长久,这令他痛苦,比之前临死时分的痛苦更甚。
想到自己已经放弃了一切去到那个地方,却还是要在最终的时刻失去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死去的机会,甚至又要在一次地被人带回那个他曾迫切地想要离开的人类世界,这些磨难无一不在向他表明着,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生活将会在他的每一次行动中注入肥皂水,然后吹成一片填塞着废料与臭气的泡沫。
他的内心充满了惆怅与彷徨,他不知自己该如何去做了,不知自己该如何面对这一波折。
他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一天后,眼镜少年再一次来到了朝西的房间里,经过了一天的时间,或许是自己阅读了一些文章,又或者经过了一定的思考,他觉得自己稍微有些理解朝西的想法了,但这种理解还非常地浅薄,虽然这件事事关他人的生死,但好奇的他实在无法压制自己探究的欲望,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独自与胡茬男相处了太久,终于见到了一个新的面孔而有些兴奋,无论如何,他都想要找朝西好好聊一聊。
“你想过要离开你熟悉的地方吗?”朝西依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但已经不再抗拒什么了,因此稍微思索后,索性说了起来,“我是指,永远地离开那里。”
“这……我没有想过,而且无论如何,总是有可能要回去的吧?”眼镜少年端来了一杯水,轻轻地放在朝西的床头上,“您就是这么想的吗?离开您熟悉的地方,到一个没人去过的地方,独自生活,独自……死去?”
“不,我也一样,我们都一样,不会随便决定永远地离开熟悉的地方,可如果反过来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待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我们每时每刻都会想着要离开它,回到我们熟悉的地方去,”朝西喝了一口水,闭上了眼,“而对于我来说,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陌生的。”
“所以没有人的地方,”眼镜少年努力地理解着朝西的意思,“才是能让您感到熟悉的、安心的地方。”
“是的,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那里就是我的家,”朝西看向眼镜少年,对方则羞愧地转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你们突然出现在了我的家里,不经我的同意带走了我,而我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家里了,你明白吗?”
朝西的言辞并不激烈,然而正因为他平淡的口吻,眼镜少年感受到的愧疚也愈发地深切了,他沉默片刻,随后摇了摇头,从被迫离家的角度,他对朝西的感受有了些许理解,但他依然无法因此而确信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您还活着啊,我们不是带走了您,是救了您不是吗?”
“可我从没说过我想要离开,”朝西叹了口气,“我也没说过我想要被救。”
“但是……”眼镜少年顿了顿,他突然理解了胡茬男总是照章办事的好处,“但是您向我们发出了求救信号,而我们返回的时候您已经昏迷了,我们只能带您走。”
“不用解释了,我知道,我知道你们做得没错,错在我。”
“不,这……我……”对于眼镜少年来说,他无从辨认这种情况中究竟是谁做错了,可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朝西却显然是一个受害者,单纯的他还没有准备好要迎接这种复杂的问题。
“你说过,那颗恒星是一个流浪者。”朝西没有再纠结这个话题,摆着手转换了话题。
“是的,”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眼镜少年的神色好转了些许,“它原先属于某个双星系统,它的伴星发生了超新星爆发,强烈的爆炸把它甩出了从前的恒星系。”
“你看,它是一个流浪者,在它不知流浪了多久以后,又有一颗流浪的行星被它俘获,这两个星空中的流浪者相依为命,然后我来了,”朝西顿了顿,似乎会想起了自己在那里生活的时光,“从此一个太阳,一个大地,一个人,我们三个流浪者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
“可它也要爆发了,那里的所有东西都会在爆发以后消失的,一个快要消失的地方,怎么能够当做归宿呢?”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光明的未来,还有漫长而精彩的人生在等着你,这当然不能被你当作一个终点,可无论是那颗恒星还是我,我们的人生都已经快要到尽头了,你知道吗,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我的飞船上一直都存放着能让我长期维生的物资,我只是不知道该去哪里,该由什么时候走。
直到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乘着逃生船迫降到了那里的时候,我立刻就明白了,这就是我应该死去的地方。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等待着它的爆发,那将是我生命中最为辉煌的时刻,我的死亡将释放出无比璀璨的光芒,耀眼得足以把整个银河点亮。
我可以在这阵烟火中和太阳一起死去,让它毁灭一切,毁灭我脚下的大地,毁灭它自己。
然后给予我所能想到的,最为浪漫的死亡。”
一边说着,朝西的脸上也一边多出了几分光芒,他幻想着自己本应该实现的梦想,在即将沉浸其中的时候看到了身边的少年,这些光芒随即暗淡了。
眼镜少年陷入了沉默之中,虽然他依然无法理解朝西求死的原因,但他感受到了朝西的真诚,这或许是朝西的理想,而他以救人的好心将其破坏了,他不由得去思考理想与生命的重量,良久,他得出了答案。
如果只能选其一,他将选择理想。
也许几年、十几年后,他会给出不同的答案,至少在现在,对于年轻的他来说,理想才是最重要的事物。
“我帮你,”他说道,“你可以用运输船回去,虽然速度达不到跃迁等级,但只要全功率加速,你应该可以在它爆发之前回到那里。”
“真的吗?”朝西睁大了双眼,他感激地抓住了眼镜少年的手,随即摇着头推开了对方,“不,这是涉嫌盗窃公务运输船的重罪,就算你把罪名推到我头上,你以后的工作也肯定会被影响的。”
“那也是我的责任,”眼镜少年握紧了拳头,眉头紧皱,“按照预定行程我们是应该直接离开的,是我求着他再多看看那里,这才发现了你。”
朝西再度睁大了双眼,两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少年快速移动着双眼,在心里做好了计划,随后咬咬牙,第一次地认真地对上了朝西的目光。
“每晚的11点,他一定会去睡觉的,保险一点,我们就在半小时以后起来,我去把跃迁状态停下,你直接乘坐运输船返航。”
“停止跃迁,”朝西思索了一番,“一旦跃迁停止,你们剩下的燃料是不够让你们再次进入跃迁的。”
“没关系,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最多两个月也能回到空间站的,你不要管这些,你知道怎么驾驶运输船的吧?”
“嗯,我以前就是干这个的。”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这会是一个大动静,出于某种原因,眼镜少年显得很是兴奋,他立刻打开门离开了房间,而朝西则也同样的兴奋了起来,他没想到还能看得到返回的希望,甚至有些坐立不安,但为了不被胡茬男察觉到什么,还是按捺住了激动的心情,如之前一般佯装萎靡不振的样子,好好地躺在了床上。
时间慢慢来到了夜晚,他在等待着约定好的时间,没想到胡茬男在十一点之前来到了他的房间。
“你……”朝西抬头就对上了胡茬男冷漠的双眼,这眼神让他很不舒服,“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和你聊两句。”胡茬男没有进门,只是在门边站着。
“我和你没什么可聊的。”
“那就我来说,你听着吧,”胡茬男无所谓地拿出了一个平板,在上面翻找了起来,“在八天前,我们准备启动跃迁的时候收到了你的紧急生命求救信号,通常来说,这个信号中会包含你的个人信息,我当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在公共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发现这个身份已经被注销了,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你已经死了,要么,你设法让人口计量局相信你已经死了。”
“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而坠毁了,我乘坐逃生船迫降在了那个星球,事故救援小组误以为我死了,这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这虽然罕见,但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让我们假设事情就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在这段时间里——至少在我们停留的这半年里,一次也没有收到过你的求救信号?而我们能收到你的紧急求救信号,这说明你的广域通讯装置还能运作。”
“太久了,我不想活了,你还不明白吗?所以我才想要回去,我要和那颗恒星一起死!”
“是的,我本也是这么认为的,”胡茬男把平板电脑推到朝西的面前,上面打开了一个新闻页面,“可我总感觉还有一些疑点存在,于是稍微留心查证了一下。”
看到新闻页面的同时,朝西的手就开始了颤抖。
“根据你逃生船的型号,很容易得出你能够航行的最远距离,而根据你每天都会拍摄的照片——原谅我检查了你的摄影设备,我从你最早拍摄的时间得出了你大致抵达那里的时间范围,于是进一步地从符合条件的区域跟时间里找到了你飞船失事的新闻,确实,如你所说,一颗陨石撞毁了你驾驶的飞船,根据调查结果,你已经船毁人亡,”胡渣男再次笑了笑,“可你现在还活着,这就不寻常了不是么?”
“是的,他们以为我死了,他们的调查错了,这又怎么了?现在还有什么分别吗?我已经不想活了,让我回去,拜托了,让我回去,让我死。”
“他们的调查结论是错的,但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在你的飞船残骸中找到了你的逃生船,这都写在报告里了,那你乘坐的逃生船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你的‘小屋’——也就是那架逃生船,它的型号并不是报告里的这一种,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你通过某种方法弄到了一架没有编号的逃生船,伪造了飞船失事的表象,由于你飞船里的逃生船没有启动,调查人员不得不相信你还没有来得及逃走就死在了事故中,至于尸体,可能散落在了茫茫的宇宙中,他们找不到也就不会再去找了,而此时的你已经乘着另一艘逃生船驶向了某一个短时间内一定会爆发的恒星系,你知道除了你没有人会不要命地往这种地方跑,你也就不必担心暴露自己的行踪了,我说的对吗?”
朝西没有回答,但他的表情已经表明了一切。
“恐怕你的“死”为自己的家人,或者别的什么人带来了巨额的保险金,一旦你重新出现,你会因为保险诈骗罪入狱,而他们得到的一切也会被追缴,”胡茬男终于不再笑了,“这就是你不得不跑到这种地方生活的原因,而不是什么被社会所遗弃。”
胡渣男不再说话,朝西也只是低着头,沉默了良久之后,朝西默默地把平板放在了一旁,从此时开始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她病了,她也病了,我需要一大笔钱,可我拿不出这样的钱,就算把我的船卖了都拿不出来,我没有办法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朝西抬起头,正对向了依然淡漠地看着他的胡茬男,“不用送我回去了,打开气闸把我丢下船吧,求你了,她们的身体不能工作,我不能让她们没有这笔钱,你不用送我去任何地方,就在这里把我……”
话没有说完,但他已经知道自己不必再说任何话语了,眼前的男人不会为了他去违反任何规则。
“我很同情你,但你犯下的是重罪,我有义务确保你得到你应得的审判。”胡茬男伸出手拍了拍朝西的肩膀,随后道,“而且,他是个单纯的孩子,虽然你只是想回家,但你不该用欺骗的手段来让他帮你的。”
“我对他说的都是事实。”
“有选择的事实,比谎言更可怕。”
朝西闭上了双眼,不再动弹,也不再说话,他此刻人还活着,但他的内心似乎已经死了。
虽然他一直在求死,但他的内心在此之前似乎也还是活着的,可他现在的内心,似乎已经完全地死去了。
“我很抱歉。”
胡茬男又再一次看了朝西一眼,随后关上了门。
第二天,胡茬男吃完了他的晚餐,他想要喝上一口酒,但是酒柜中的酒已经只剩最后一杯的量了,他想了想,又把酒放回了柜子里。
眼镜少年突然打开了他的房门,正当少年想要说点什么,胡茬男也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船身突然出现了一阵猛烈的震荡,红色的警报声随即响彻整座飞船,这是飞船突然从跃迁状态下紧急制动的状态,两人同时意识到了发生的事,连忙向泊船舱跑了过去。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朝西已经打开了运输船的舱门,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以他能够骗过保险调查团队的手段来看,他对飞船的熟悉程度应该远超常人,在两人抵达的同时,他已经关闭了舱门,并降下了气闸舱,此刻已经处于随时都可以脱离飞船的状态了。
胡茬男打开了通讯,向朝西喊话道,“快停下!盗窃公务船只也是重罪!”
“那就来抓我吧,我已经检查过了,你们现在的燃料只够减速了,连调头来追我都做不到,我是不可能跟你们回去的!她们需要这笔钱!”
说话间,朝西已经完成了船舱脱离程序,不同于之前的颓丧,他此刻的神色坚毅异常,他的妻女还活在他真正的家里,他又怎么可能死心地绝望?
他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抹消了这几天在飞船里留下的痕迹,此刻不可能再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他离开这里,他将以最大的功率向斜阳的方向加速,以超新星爆发的规模,他甚至不需要靠得太近,都会被强烈的爆炸余波撕碎。
只要他彻底地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即使胡茬男已经推测出了真相也无济于事,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那么他的家人就还能依靠他的保险金活下去。
对于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确保这一点,就足够了。
“停下吧,她们已经死了。”沉默良久后,胡茬男突然说道。
“别想骗我了,她们……”
“他说的是真的,”眼镜少年突然打断了朝西,他明显地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缓声道,“在你伪造死亡后的第五个月,她们就双双离世了,这是我刚刚查到的消息。”
“不可能!”朝西怒吼道,“只要有那笔钱,她们的病情是可以稳定住的,哪怕她们不工作也够用几十年!”
“可是你的公司……当时已经开始准备裁员了,你就在裁员的名单上,所以他们没有为你的保险续约。”
“不!他们凭什么?!”
通讯突然关闭了,眼镜少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朝西所驾驶的运输船此时已经开始了减速,缓慢地与飞船拉开了距离。
一阵猛烈的光芒突然从运输船的身后亮起,漆黑的宇宙似乎也在这个瞬间被照亮了,又或者,是这片空间中的每一粒尘埃,每一个气体分子,都被这阵绚烂的光芒所激引,一同向周围的每一个方向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
运输船渺小的身影,被这道光芒所淹没。
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但它似乎在向整个宇宙嘶厉地呼喊着什么。
这一阵强光可以持续长达几周的时间,他们看不到运输船去了哪里,而现在就算打开通讯,信号也会被淹没在强烈的射线暴中,但大约半小时后,他们感觉到了运输船在飞船边上停靠的震颤。
他终究还是回来了。
他没有再说过一句话,默默地跟随着飞船回到了空间站,胡茬男和眼镜少年把他送上了返回故乡的飞船,自此三人没有再见过面。
虽然因为保险失效,朝西不必因为诈骗保险而承担罪责,但他已经在法律上死亡了,他的妻女离世后,他的住房已经被收归国有。
在等待自己的身份重新审核的期间,他死于街头的寒风中。
备注:其实写的时候是有点想要达到“赞雪不露雪”的效果的,也就是绝望这一点,但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达到了效果。
另外,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我对角色的塑造似乎比以前立体了一些,希望不是我的错觉。
免责MODE:笑语/求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