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城东老小区的五楼,没有电梯,楼道灯坏了大半年也没人修。房东说这栋楼就剩三户人了,问我怕不怕。我说不怕我一个人住惯了。
父母走后,我从老房子里只带走了几件衣服、一本相册,还有这个玻璃瓶,瓶子里装着很多玻璃珠都是些不值钱的小东西,有些是从珠帘上拆下来的,有些是路边捡的。我妈以前说我像只喜鹊,净往窝里叼些亮晶晶的破烂。我笑了笑没反驳,她说的对,我就是喜欢。
大二那年我从服装设计转到雕塑,辅导员问我为什么,我说喜欢。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没说——做雕塑的时候不用跟人说话。戴着手套,对着泥巴,一坐就是一整天,泥巴不会问我为什么一个人住不会问我过年回不回家不会用那种“你好可怜”的眼神看我,我讨厌那种眼神。
粉色双马尾是那之后染的,室友说你怎么想不开染这么亮的颜色。我说是啊,想不开。其实是因为那天路过理发店,看见橱窗里的模特头戴着粉色的假发,阳光下亮闪闪的,像我玻璃瓶里的珠子。我想,既然日子已经够灰扑扑的了,头上总得有点亮的东西。
那几年我攒了不少东西。教室角落里的废弃纽扣、路边捡的碎玻璃、饮料瓶盖上的拉环——我把它们洗干净,收进玻璃瓶里。有人问我攒这些干嘛,我想了想,说“好看”别人不理解,我也不解释,有些东西不需要有用好看就够了。
我偶尔会把这些小东西倒在桌上,一颗一颗摆弄,再一颗一颗放回去,叮叮当当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响着,像有人在跟我说话我喜欢这种声音。
后来的事情我没想过,谁也不会想我只是偶尔在深夜醒来,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想起那个装满了亮晶晶小玩意儿的玻璃瓶还好好地放在床头,然后翻个身继续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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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疯狂扭动,手指试图掰开季顷云抓着她的手,看起来挣扎求生的反倒是她。
另外一个“疯子”也注意到这里,不再执着于自己的烂肉,拖着一地肠子走向季顷云二人,留下一串腥红的脚印和一道血痕。
“砰!”的一声,那疯子竟踩着自己的肠子一下子摔倒在地,手上美工刀掉在季顷云脚边。
不知道为什么,季顷云还能笑得出来。她松开抓着“疯子1号”的手,想要蹲下捡这把刀,却被“疯子1号”重心不稳的身体死死压住。
“艹!我,我还不想死……”
眼泪止不住,滴在地上的血液中,一点点旋转着化开。背上人挣扎着,手在季顷云身上乱抓,疼痛仿佛那一滴滴泪水,通过衣物,一点点地蔓延,盘旋在季顷云的大脑。
“艹啊,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哥——”
无人回应。
“哥。”
……
“呜……我错了,哥…我不应该和爸妈吵架,不该离家出走,不、不该…瞒着你来退学……哥……”
身体渐渐脱力,疼痛也不是这么重要了……
季顷云静静地蹲在冰凉的地板上,手一次一次往前伸——用食指勾住那把美工刀,手指蜷缩,紧紧握住它,接着是转身推开“疯子1号”,扑在她身上,用尽全力刺入她的心脏。
一刀,两刀,三刀——直至那人口吐鲜血,胸口血肉模糊,再也没有动弹为止。
季顷云嘴角抽搐,喉头发甜,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嘴里甜腥味和眼泪鼻涕的咸味混杂。
“这就是惹我的下场……”季顷云用手背蹭掉脸上的脏污,抬头却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们到底怎么回事!”保安站在楼梯口,瞳孔瞬间收缩,“杀、杀人了!”
那位踩着自己肠子的“疯子2号”抓住季顷云的脚,“啊…啊……呃、我要到……还我……”
“艹!”季顷云魂飞魄散,不顾保安跑过来想要抓住自己,她抬脚对着那血淋淋的人就踹了过去,硬生生将本已虚弱的人的鼻子踩断。
“住手!”还没等季顷云将那人弄死,保安就已经抓住她,将她拖开,厉声喝道,“就是你在学校乱伤人是吧!跟我去警局,等着警察和你家长吧!”
拘留所内,季顷云满身血污,季侯雪跟帽子谈论着什么,塞给他一个信封。
最后,季顷云被季侯雪带了出来。
“哥,我没有犯病!我……”季顷云拉住季侯雪的衣袖,急赤白脸的解释道。
“……我知道,”季侯雪甩开她的手,瞟了一眼衣服上的血渍,“谁的血?”
“那个,不、不是我的,是……”
“停,我知道了。”季侯雪左手递给季顷云一包纸,另一只手揣在大衣口袋里 “回去我先检查有没有伤口。”
“嗯……”季顷云快步跟在哥哥身后。
季侯雪神情凝重,右手在口袋里死死握住一把小刀,时不时看看季顷云的状况,背上逐渐被冷汗浸透。
作者:土木风
评论:无声
【是真的很短的oc小短打所以不求评啦】
疲倦。正是疲倦使他久久不能合眼。马儿们已经睡了,隔着轻薄的营帐,偶尔能听见梦呓似的响鼻声。帐外更远处,麦苗与树木正在夜风中沙沙作响,繁星则静默地悬在上空。没有其他声音,那些可能杀死他们的与亟待被他们杀死的都已陷入安睡,一切细微声响便都清晰地传进他业已迟钝的鼓膜里。明日必须行军到某地,他想。麦田使他想起补给,部队需要接受补给。对于怎样指挥,怎样安排,他已没有余力去思考了,那些未竟的事项便呼啸着穿行过他的眼眶后方,在黑暗的空气中盘旋不散。在它们之间,在干涩的视野里,他望见自己蜷在身前的双手,在夜里只有模糊的轮廓,掌心空空荡荡。他的手枪和马刀躺在胸腹之间,连着皮质的系带,安静得好像死了一样,刀柄硌着他的手臂。他闻见铁锈与火药的气味。
如果想要获得安宁——曾有人对他说,忘记是在纸面上还是军营里——应当去回顾自己已经拥有的那些东西,而不去看还未完成的。他于是盯着自己的掌心,回想起这双手掌曾触摸过的那些事物。他想起骑枪那缠了布条的杆子,刺中目标时猛地一顿、将手臂震得发麻的感受,想起擦拭枪尖时那三棱形的锋刃从软布底下传来的冷硬触感。他想起缰绳在掌心里颤动,想起马鞭的手柄,马儿柔顺的尾巴与鬃毛。他想起马刀挥舞起来的重量,想起有豁口的骨头,想起肿胀跳动的皮肉。他想起湿黏的军服衣袖与垂下的肢体,与此相对地,也想起那些已经干涸与僵硬了的,搬运起来如同一具散发着腥臭的木雕。他想起训练用的人形木标靶,想起担架,想起临时病床,想起马厩的木质栅栏,想起帐篷中央的木头支柱,想起桌椅,想起光滑的木制桌面与檀木镇纸,想起木柴,想起树,想起坐地休憩时扫过他手心的草叶。他开始想起纸,想起草木绞碎后能制成的东西。他想起曾经签署过的文件,想起账单与欠条,想起书本,乐谱,信。他想起纸质单薄的游船门票,想起剧院入场前发放的厚实的歌词本,多出的一份攥在他手里,等着交给另一个人。他想起粘贴了干花的贺卡,想起传话用的便笺,想起被他提前剪去了的戒指和项链的价码,想起那个盛满了信件、书籍与票据的小木箱,被一双纤细却有力的胳臂抱在怀里,又替他把东西从里面一件件取出来,放在新家的地板上,那几乎是他婚前的全部家当。他想起那本花草图册,藏在箱子最底层的,想起它包着橄榄色绒布的封面,以及教她读写其中词句时铅笔摩擦书页的沙沙声,想起枕头底下那首抄得歪歪扭扭的诗。他想起那个拼写,Kerzenblume(雏菊),初次学习将这个熟悉的词汇落在纸面上时,她刚从院里摘来几朵,插在桌上的花瓶里,花瓣白得像玻璃器皿上的反光。他想起春日里生着绒毛的花叶,想起院子里刚刚破土的芽苗,想起浅绿色格子的围裙与刚浇过水的潮湿的土壤。他想起夏天的烈日与贴满碎发的、汗湿的额角。他想起葡萄架,想起无花果树。他想起秋天里野花的种荚,已经被风吹得干透,轻轻一捏便碎在手里,留下些小而坚硬的种子。他曾应要求收集过许多这样的花种给他妻子,接过它们时,她的手心温暖而湿润,珍重地掬成一捧,生怕遗落了任意一颗。同样的一双手也常轻轻地抚摸他的脸颊,蒙上他的眼睛,在无数个同样难以入眠的夜晚为他的后背垫上一只枕头,再将被子掀开一角,把自己囫囵个儿地塞进他怀里,因为以她的经验,怀里抱着东西时会睡得好些。他的下颌会感知到蓬松的卷发,双手则被温暖的布料包裹着,覆在掌下的是温热而扎实的皮肤,有时是后背,有时是柔软的腹部,有时隔着睡裙,有时又不着寸缕,所有都平稳地起伏着,与他紧紧相贴,把热气呼在他的胸口或是手臂上。他于是静默地将这一切拥入怀中,像要填满某处空隙似的,即使在意识的浮沉之间,它们有时摸起来像皮革和金属。他的肩胛放松下来,双眼缓缓合上,麦田的声响在呼吸声中逐渐消逝;很快,整个世界也无声地沉了下去,融化在无边的黑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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