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呕!咳咳……咳咳……”
“皮兄你还好吧!我给你拿点水漱口去!”
“没事,不用麻烦,过会就好……呕!”
皮良抱着恭桶不撒手,白天吃的干粮都吐了个干净,早知道就少吃一些,免得浪费!窗外漆黑一片,屋内烛火摇曳,忽明忽暗,时而一道闪电照亮船舱,万物皆煞白,片刻又转黑。白船在风雨中飘摇,皮良晕船晕得厉害,吐完之后病怏怏地躺在塌上,心里十分懊恼。
实在是不像话!吐成这样,宋慧肯定要觉得自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了。可皮良再略一思索,又觉得自己的确如此,不免黯然。现在他只庆幸烛火昏暗,宋慧看不见他涨得通红的脸。
宋慧给他拿了碗水,让皮良冲淡嘴里的味道。皮良道了谢,又躺下,窗外电闪雷鸣,风雨呼啸,令人颇为不安。
不知这船能否顺利到得了白岛?可别在半路就沉了!皮良不禁起了悲观的念头,草草睡下,第二日早起又见着大雾,心里更是担忧。
“小兄弟不必担心,见着大雾,就是快到白岛了!”船上商人模样的乘客见他愁容满面,出言安慰,皮良这才放下心来。
又过了两日,船竟缓缓地下沉。皮良正在房内整理白船记事,忽听得外头女人高喊:“白岛将至,大家都回房,向那仙儿诚心祈愿,方能如愿以偿!”
祈愿?皮良一时不知祈何愿。他来此处是为了亲眼见一见鱼仙,现在心愿已完成了。虽说也想见一见那仙药,可那种罕物,他也不是非得到手中不可。他没病没灾,父母康健,要那起死回生的灵药做什么?思来想去,他当下的愿望竟与白岛和鱼仙都无关,不由得有些心虚地看了宋慧一眼。
她双手交握,双目微闭,显然在祈愿。等她睁开眼睛,皮良便问道:“宋兄许了什么愿?”
“嗯……想亲眼看一看鱼仙儿,还有,想听鱼仙讲的故事!”宋慧毫不隐瞒地答了,又反问皮良,“皮兄你呢?”
“我?和你一样。”皮良撒了谎,他的愿望可完全不是这个。
待到白船靠岸,皮良才终于感受到踏上大地的安全感。回程的时候不会又要吐吧……想到这里皮良就心有余悸。码头上好不热闹,人们纷纷下了船,有的熟门熟路往白岛里去,有的迎上来,想为新客人介绍一二,也不知是否安的好心。皮良仅仅回了个头的工夫,宋慧就已经跑得没影,他只好一边找她,一边去听周围的细碎闲谈。
“我瞧那人手上多了朵花儿,准是鱼仙赠的,那小子好福气啊!”
“你与我就没这福分。得了这花,仙儿也要优待几分,集市上也能占便宜。去年我有一同乡,得了此花,仙儿赠他珍珠宝石无数……”
那花真有那么灵光?皮良知道传闻不可尽信,多半是以讹传讹,受鱼仙馈赠是真,数量却不一定有那么多。不过那花儿应该确实有其用处,也许是仙儿们喜爱之人才能得赠……皮良正思索着,余光瞥见宋慧蹲在水洼边,墨色头发的鱼仙正往她头上戴一朵白花。皮良快步过去,还没走到近前,就闻见花的香味,知道那是朵茉莉。
“皮兄快看,鱼仙儿给了我一朵花!”宋慧拨弄着头上小花,高兴得像个小孩儿。皮良心中暗骂自己从前愚钝,怎么就看不出宋慧是个姑娘?他觉得脸发烫,轻声夸赞道:“宋兄戴这花真好看。”
鱼仙大概是觉得这场景无趣,作势就要沉到水里去。眼看鱼仙要走,皮良赶紧喊住了他,厚着脸皮开口道:“仙儿您能不能也给我一朵?我听说有了这花,在集市上能方便些……”
鱼仙眨了眨眼睛,一会儿看向皮良,一会儿又看看宋慧。那双金色眸子唤起了皮良的一些记忆,那一夜房间里的金色光芒,似乎就与这双眼睛一模一样。皮良突然觉得有几分害怕,但鱼仙猛然沉了底,浮上水面时捧着一朵湿透的茉莉:“给你的。”
“感激不尽!”
皮良顿时就把那点害怕忘在脑后,喜滋滋地把茉莉别在发间。虽然湿了点儿,但也是一朵茉莉花,和宋慧的可是一对儿!
他怀着这点没人知道的小心思,乐不可支地跟着宋慧往白岛里面去了。
白岛上浮桥遍地,连通各个深浅不一的水洼。往岛内走,地势渐高,坡上有一片洁白屋舍,听说供人随意居住。皮良宋慧二人找了间空屋安顿下来,默契地分住在两间房里,暗地里都松了一口气。
皮良放好行李,睡了个午觉,醒来天已经黑了。窗外月光静静照进来,皮良来了兴致,干脆提着灯出门闲逛。夜里的白岛一片寂静,沿着山坡往下看,月光照得水面一片雪白,分不清哪里是沙,哪里是水。皮良在心中记下眼前所见,正在啧啧称奇的时候,却看见个熟悉人影一半没在水里,远远冲他招手。
此情此景让皮良颇为熟悉,就仿佛在梦中见过许多遍似的。他提着灯笼走过去,离得近了些,才看清她头上的珊瑚珠翠。
“真巧,在这里遇见。”
青黛眨着一双凤眼,语气再平常不过。皮良挨着她在浮桥上坐下,略微有些紧张。这次不是梦里,没有香气扑鼻的桂花酒,也没有月光似的酒盏,倒让皮良不知说什么好了。
“先生这回可带了故事来?”
好在青黛还像往常一样与他说话,皮良也就自然而然地答话:“带是带了,可都是你听腻的鱼仙奇闻。”
青黛立刻说:“那我不要听了。”
皮良犹豫一会儿,说道:“不过……倒有一个故事,或许可讲。”
“哦?”青黛身子往水面上浮了些,两只手臂也搭在了浮桥上。虽然面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尾巴尖在水里轻轻晃动,惹得水面上起了小小涟漪。
皮良于是讲道:从前有一书生上山游玩,路遇大雨,只好夜宿破庙之中。那日破庙内还有一少年人在此避雨,与书生颇为投契,二人相谈甚欢,共宿一处,本以为此事再普通不过,第二天醒来,书生竟意外发现那少年人是个女子。这下书生慌了手脚,虽不知那女子为何男装打扮,但孤男寡女共宿一处,实在大大坏了礼法,丢了女儿家清白。于是书生就决定,要迎娶这位女子……
青黛打断皮良的讲述,问道:“我不懂,为何只是同宿一处,就坏了你们人的礼法了?”
“这女儿家的清白是最最要紧的,若是被人知道两人同宿一处,恐怕那位姑娘今后要嫁不出去了。”皮良赶忙解释道。
“清白又是什么?”青黛又问。
皮良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开口。鱼仙儿与人不同,多半不知男欢女爱之事,他要怎么和青黛解释什么是清白?
“总之,总之就是很重要的东西……”
青黛理所当然地反问:“既然是重要的东西,东西丢了,为什么不去找回来呢?”
皮良哭笑不得:“不是那么一回事,清白就像……对了,就像一块白布上泼了墨,怎么洗也洗不净……”
“你是说,那书生朝姑娘身上泼墨水,所以没人再愿意娶她?”青黛仍然没能理解皮良的意思,但皮良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去:“就当是这样吧!但是书生没有泼墨水,只是孤男寡女共宿一处,旁人免不了会觉得……”
青黛奇道:“你们人可真奇怪,好端端的,干嘛往人家衣服上泼墨。再说,衣裳脏了,换一件便是了,和婚嫁又有什么关系。”
皮良知道实在是解释不通,只好硬生生跳过清白不清白的部分,径直讲了下去:“总而言之,那书生决意要娶这位女子,便打听她家住何方,姓甚名谁,好日后上门提亲……”
青黛不满道:“你别以为把梁祝的故事换个样儿讲,我就听不出了。后来呢?是不是那女子家另有婚约,书生一病不起,两人双双化蝶去了?”
皮良连忙摇头:“当然不是,书生后来当真将那姑娘娶了回家,日子过得美满幸福。”
“那这故事怪没趣的,比不上梁祝二人轰轰烈烈。你今日讲的,可比不上以前的。”青黛撇嘴。
皮良无话可说,他也知道这个故事没什么意思,要是按以前的讲法,那女子多半是什么山中精怪,画中仙人,若为凡人,也该是世家千金,身份不凡才好。书生想与她厮守,必然要历经考验,最后仍可能抱憾终身。可这次他带着私心,不肯那样去讲,故事自然无趣。
“下次,下次一定找个有趣的来讲,”皮良双手合十,对青黛保证道,“实在是因为我涉世尚浅,话本子也看得少……”
“我看是因为没有那桂花美酒,你才不肯讲我爱听的,”青黛哼了一声,“你在这里等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皮良不明所以,只见青黛倏忽入水,留一方泛着涟漪的水洼,在月亮下粼粼地闪光。过了不久,水面又是一阵波动,青黛浮上水面,手中捧一枚贝壳,不由分说往皮良膝上一塞:“拿着!从前不曾给你报酬,今天算是结清了。”
皮良低头一看,贝壳当中有珍珠数枚,银光闪闪,圆润无瑕。
“青黛姑娘,这实在是受之有愧……”
“你要是真受之有愧,就捡点好听的故事讲给我听吧!”
青黛说完,尾巴一甩消失在水中,徒留皮良在原地发愁:下次见面时,要讲个什么样的故事给青黛好呢……
《七宝楼》
沈太荣,秦州人士。进京赶考不得志,颓然返乡。经晋州,巨雨骤至,马匹受惊而奔。暗天暴霆,不辨昼夜,至沙地,过沼泽,沈生只知死握缰绳,不知身在何处。
忽见前方晴日碧空,群芳遍地,身后狂岚如同隔世。沈生远望,有亭台楼阁在前,通体皓白,艳阳之下,熠熠不能直视。良驹力尽而亡,沈生不得已,徒步而去。及近时,先过一小桥,继至屋内,家具如珠似贝,杯盘陈设镶金嵌银,流光溢彩,精妙非凡。大柱雕游龙,廊下悬飞凤;琉璃作梁,玛瑙为栋。院内玫瑰,庭中玉树,一叶一花皆是红白珊瑚雕就;其间啼莺飞雀、舞蝶戏蜂,细看也为珠宝琥珀;又有曲水一弯,波光粼粼,乃是贝母铺成。沈生虽讶异,心中甚是喜欢,四下张望无人,偷折一只南红蝴蝶藏于袖内。
红蝶落袖,便听身后有人问:“何人在此?”,沈生回头,见一戎装少年立于桥头,答:“过晋地忽逢暴雨,至此马亡,见有屋而来。”少年道:“虽意款待,然阿母将至,此处不宜久留,请先生出庭外。”
沈生问:“此处何处?”
少年曰:“塞外凉州。”
沈生又问:“此楼为贵府?”
少年怪曰:“非也,先生莫非目不识物?”
遂出庭外,少年弹指间,草叶化为桌椅,桌上并两盏白玉盅,其内有茶。沈生方觉渴极,一口闷下唇齿生香。再看盅内,又已香茶满盈。
沈生问:“尊上可为上仙?”然少年笑而不答。
二人候至半夜,沈生恍惚梦中似见一大手自月中降下,双指连根拈起楼宇庭院复又上升。至半空,沈始觉此宅连同贝母流水,造型竟如宝簪一支。
睡意朦胧间,沈生听闻少年道:“阿母来也!此回寻得失物,于吾定有大赏。先生既在此,也当同乐。”
于是又一弹指,桌上笔墨纸砚齐备,少年疾书几行,道:“吾与先生指路,先生此去能有大富贵。”沈生接纸,上书江南某地某家,沈生叹道:“明日出凉州难上登天,何至江南?”
少年道:“倒也容易。”话音落,马嘶,竟得复生。
谈话间,早已不见楼阁。少年向沈生拜别:“吾随阿母去也!”亦悠悠向月奔去。
及次日,沈生醒来不见桌椅,仿若昨夜仅为一梦。所幸信纸仍在,却也非纸,乃缸口大一枚鱼鳞。
沈生依少年所言,骑马赴鳞上所载之地。至,乃贸丝富商住家。沈生登门拜访,富商以礼待之,茶过三巡,自言有独女,样貌丑陋,十有六不能人言。令婢呼之,女至厅下,甫见沈生便能开口言语,众人皆惊。于是入赘,大喜之夜,新娘容貌似是娇俏几分,过数月,竟成美人。又经数年,二人得三子,富商生意多半交于沈生,家业益大。
忽有一日,沈生午夜惊醒,见一人立于床头,提灯照去,是那日所遇少年仙人。
少年怒言道:“当日以为清廉之人,又是同喜同乐才助之,未想也是偷鸡摸狗之辈!惜赐福不可收,定教汝后世偿还!”窗外晴天霹雳,少年已不见身影。
沈生终夜未眠,天明遍寻当年所偷赤珠蝶不见,回首见庭中铺天盖地红蝶翻飞,如血潮翻涌。沈生惊叫,妻至,然妻未见一蝶。
自此沈生郁郁终生。其三子有二染疫而亡,余一膝下有四女,无子。此后数代,皆是如此。
《鱼辩》
淮水有鱼为兄弟,一日弟鱼谓兄鱼曰:“吾闻人不知鱼之乐。”
兄鱼问:“缘何出此言?”
弟鱼曰:“他日出游遇人间书生,口中朗朗。”
问:“其言为何?”
弟鱼答:“‘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不知鱼之乐’,云云。”
兄鱼曰:“子沐仍与施论此事?”
弟鱼曰:“否,青头后生也,然亦未可知知之否。”
兄鱼曰:“自是不知。”
弟鱼问:“为何?”
兄鱼曰:“若其不知,则为不知;若其自以为知,却不知吾以为其不知,亦为不知也。”
弟鱼道:“胡哉!人定知之。若不信,问他鱼便知。”
兄弟溯游,往嵯峨洞天寻得大鱼曰白玉娘娘者。二鱼问安罢,弟鱼问:“人安知鱼之乐耶?”
娘娘曰:“汝知飞鸟之乐乎?此异族其异也。”
弟鱼曰:“吾言不然。吾知兄长心,故知其乐;鱼亦可知人心,心既能得相通,自知之。”
兄鱼驳曰:“汝知吾心,吾亦知汝心,此为通。然人不可知鱼心,何言相通?”
弟鱼曰:“兄长非人,如何知人不可知?”
兄鱼叹曰:“此旧辨也!既非人,成人便知。”
娘娘曰:“若如此,恰有一事相求。”道是有前缘恩怨者,可借成人。又云:“观其后人有姻缘入云衢。觅此婿化之鱼,可问为人龙凤者安知汝之乐也。吾与彼债亦销。”于是传将妙令心法,教二鱼如何化人。
弟鱼道:“妙哉!定不负所托。”,遂与兄往浮玉山去。
次年,兄鱼通人心,弟鱼自兄鱼处闻其妻儿;又明年,许之秘宝,得身;弟鱼得此人妻身。及化人,弟鱼急不可待,是夜便问其女:“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耶?”然女茫然不知。
弟鱼心言:“败矣!人心无趣,早知不与兄辩。”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寂静的深夜下垂着亮光,那不是天空的玄月,而是落地工厂的灯光。灯光之上,黑夜作为背景板偷抹几串黑烟窜出,灯光之下无数杂房屹立其中,街道由石板汇成,道路却不见丁点平整,向前延申隐约听见众人杂乱的脚步。再向前处望去,勉强称得上房屋的房子内忽闪着光。此刻这算不上一个好天气,屋内服务员拎着牌子,忍不住呼了口热气,匆忙将带有酒瓶标志的牌子挂到屋外。
他止不住的向前眺望,那同样也不是月亮,月亮的光照及不到他们身上,五彩斑斓的霓虹光透着黑暗的云雾闪着,这里的每个人都止不住的抬头望着,这种五彩靓丽的光硬生生的刻在他们的眼球上,烙在他们的脑子上,最终也只是传说里禁止到及的地方。
门缝内有声响传来,“今天不会有客人来了,他们接到了命令今夜加班。"
那是带有南方口音的嘶哑音,分不清男女。那人语气透着不悦,对着账本寥寥无几的数字不断叹气,上面的紧急状况将他们耍的团团转,今夜是赚不到钱了。
门外服务员摩挲着门牌。他倒是乐观,透过半掩的店门丢出一句:
“万一有客人呢?”
前台侧耳听到几串马克皮靴声,踢踢踏踏的真令人不爽,她默默的收起桌上的账本,随口道:“不会了..”
店内她看到一只大手突得紧握门框,门口高大的身形全然遮盖住服务员,强烈的气场使得服务员本能后撤两步,带着店牌呆呆地站在原地,身旁涌现的推力逼着他不敢抬头。
来者身高十尺有余,他是毫不客气擅自推开大门,服务员从慌乱中回神,舍下门牌偷偷打量着那些人。高大男子前脚刚进,后脚店外随行人员自行整齐两排,他们的身上没有这里人浑身块土的酸气味,只有葡萄酒的香气味儿。
现在的葡萄酒只供桥墙内的贵人们饮用,这种味道引得服务员十足的好奇,个个腰间束有皮革腰带,腰间携有一管器枪,一双双长筒皮靴擦的锃光瓦亮,比这边最高的钟楼相比更为一尘不染。
“那个反叛者叫什么名字?”
除却远方滴滴荡漾的钟铃外,街上那是十足的安静,面前这群奇怪家伙的悄悄话能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听得一清二楚。
“叫,奥斯汀.杜威,是名从墙桥内逃出来的废物。”
奥斯汀杜威。一个让服务员熟悉的名字,这个名字在酒吧内又一次的重复:
“奥斯汀杜威在哪里?”
高大男人拳头重重砸向前台,瘪薄的桌面被震得嗡嗡作响,钢笔差点弹了起来。他可不想太久呆在这里,空气中廉价酒气溢满他的鼻孔,他不喜欢这种酸臭的味道,他只想速战速决。
他看着眼前还算是风情万种的女人,一个简单的单马尾不掩她散发的气质,他看见她胸前的胸牌——梅,这个名字令他不觉的语气稍有收敛下来:
“我是国家警卫团分队长泽姆拉克,奥斯汀杜威是通缉罪犯,他在哪里?”
梅斜眼望向窗户外,那是整团模糊的身影,她不禁蹙眉,他们来的人数不少,仅靠她与门外的小赫林二人..情况也是不容乐观。
“警官我也不想跟你兜圈,”梅试图用放松心态回应前台外的这位高大“巨人”,
“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只是见钱眼开的贱民。”
梅手指绕着桌上那块烧掉的痕迹,她的嗓音条件并不完美,话语间的诚恳竟然被粗糙的嗓音表现的更为真诚:
“还得请警官多多饶恕。”
梅借着说话遮掩,轻敲痕迹处三次,声响并不明显,只是在这里不明显。前台桌下正如平常布置那般是常人见不到的地方,对于一些特殊的小客人来说,这可能就是绝妙的秘密课堂。
这里仅有简单的几只桌椅,和几只正在认真书写的孩子们。孩子们的前方是一块简陋的黑板残骸,黑板钉在墙上,残骸形状歪七扭八可被钉的正正当当,不歪不斜。照明的只有几支小的可怜的蜡烛,昏黄的烛光下能够看清黑板上写着简单的声调,黑板下被一堆堆书籍垫着,黑板旁站着男子,他手中握着三块书写用粉石,另一只手捧着书他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他的穿着就不似酒吧的员工,是一身破旧的西服,他没有员工的胸牌,可他右手袖口上绣着他的名字,奥斯汀杜威。
咚咚咚。
声音微弱在这里却明显,悉悉索索的写字音怎么做也盖不住顶上任何的响动。
三声为号,他合上书抬头望去,他有些不舍,他还想要在这里停留更久,至少把这些孩子教会——
“老实说女士,他犯的罪可不是简单的杀人罪,是知识传播罪!是反叛分子!”
顶上再次传来不耐烦的声响,烛火被震得摇摇欲坠,几个孩子停下手中的动作好奇的抬头张望,杜威拍拍手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同学们,我们得先下课了,一会呢从后门出去,都明白吗?”说罢杜威摆出嘘声手势,示意孩子们小声行动。
几个孩子相互对视后明白老师的意思,纷纷点头,安安静静收拾着桌子上的东西。
泽姆拉克他不想再浪费更多的时间,上面的人已经不允许他再浪费任何的机会将这个反叛分子放跑。在警团的10年生涯里迫使他练就观察入微的技能,反常的动作引起他的警惕,桌下有暗房!
对面女人的行为将泽姆拉克性子消磨的一干二净,几发子弹出膛射向高处。梅深知不妙,这是发起进攻的指令。酒吧门外的警队听见屋内响声后不敢再小声言语迅速站直,几列警卫整齐划一拿出器枪屋内。
梅来不及作出反应,一管管器枪怼向酒吧门口,梅透过这群钢铁管子的间隙看见门外赫林缓慢举起了双手。
泽姆拉克抬手宣读,“妨碍警卫办案罪,理应击毙。”
毫不留情的条律加之繁琐的指挥条令,构成了这一帮政府饲养的哈巴狗们,这个女人不合时宜的笑出声。她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上扬的嘴角让在场的警卫们恼羞成怒。
突突突,突突突。
杜威头顶剧烈摇动声音逐渐逼近,杜威不知该擦去黑板的东西还是藏起手上的书籍,还是带走孩子。
孩子,杜威望着台下的孩子们,每个孩子的眼神,每双孩子的眼睛都迸发着求知的火。火焰微弱,无法点燃一根火柴,可火光更亮,比远处的昼夜升起的厂灯还要白亮,这团火抵得过墙桥内迷人眼的霓虹灯。
杜威扒开墙边堆砌的纸张,漏出一扇石头门,石头有小腿高还沉,他搬走石头后露出暗道,暗门狭窄只供瘦小身型的孩子们能进出。
孩子们纷纷相望,多少次意外状况让这群孩子异常熟练。可今晚杜威老师急促的反应让孩子们摸不到头脑,其中高个子的孩子似乎看出了端倪,小小的手心攥紧半截铅笔,笔杆太短导致铅笔灰染黑了他的手指不少。
在这里橡皮是个稀罕物件,落笔下去的那一刻就不允许出现错误,无论是多么小的黑点就再也擦不掉了。
“杜威老师,我们还会再继续上课吗?”孩子们叽叽喳喳哄上前,杜威摸了摸几个小脑袋,他们的头顶还参杂着灰尘烟絮,但眼神中透着真挚,杜威不忍,只好脱口而出:
“一定可以的,老师向你保证。”
一墙之隔的声响简直要把这宽窄的小教室给掀翻了,最后一声枪起,整扇木门被一只厚重如灌铅的皮靴硬生生的踹开,木门破开,风声将烛火被硬生生扯断。
杜威也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在黑暗中他将所有的孩子引进那条隐蔽的暗道当中。
“说谎话就是小狗哦。”
临走前高个子孩子塞进杜威手里一块东西,那道昏暗的明亮让杜威的眼前没有了迷茫,他将小小的缝隙尽可能的用书籍填补洞口,将这个暗道彻底掩盖在知识的壁垒中。
“奥斯汀杜威,我知道你在里面。”
泽姆拉克举起器枪,眼神示意身后队员重新装填火弹拿起器枪。
没了烛光的照耀,地下室一片漆黑像是深不见底的无底洞,黑暗的深处若近若离传出声响。杜威站在暗处却能将门口的人尽收眼底,泽姆拉克不敢确认里面的人究竟是普通的教师还是那伙极端分子的成员。之前也有先例,他们极为狡猾常常伪装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上面的决绝无情的口令在他脑袋里不断盘旋:
“射击。”
泽姆拉克心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们要把地下室全部烧毁,烧的连只书渣都不剩。点点火弹散着刺眼红光,数发焰弹淹没进眼前的黑雾,数几秒后却似投石问路埋入深处没了动静,点滴火弹伸进深不见底的谭水不见丝毫回应。
“这。。不可能。。”
警卫兵互相对望,按照平常这回儿里面烧的正旺,怎么打了一圈的弹药里面竟还没有任何的火点,这不符合常理!这,这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内,雄赳赳昂着的枪头挨个停了下来。
泽姆拉克推开这群没用的废物向前走进,他看见了尽头微弱的明亮,幽幽朦胧散着蓝色光晕浮在半空,光晕向后退着散出纸张被踢踏的声响。
快射,快射。
杜威捏紧手中的石头不断祈祷,拳头大的蓝色矿石似乎无止境的吸收着火光,2号矿场的器石能够短时间吸入火焰,蓝光越来越强,这块石头已经到了极限,强烈的光芒让杜威看清门口高大的长官,看清那把正在蓄力的器枪,杜威不得不再次作出选择,书还是自己,还是。。
带有星火的燃弹最终是射向了蓝色的矿石,泽姆拉克眼睁睁看向杜威抓住矿石朝后墙扑去,这次子弹如愿以偿引爆矿石,霎那间的明亮贯穿整座小小的课堂内,仅仅瞬间吹动脚下的书页微微浮动,墙角书籍垒的坚固却是不再摇摇欲坠,碧蓝色焰火在杜威左手炸开,剧烈的波动炸破墙面,那一盏小小的蜡烛颠碎折断,碎在了坍塌的石墙废墟内。
废墟堆成小山,泽姆拉克拿起其中碎掉的一块衣袖,上面写着杜威的名字,有这就足够了。这时的他才敢抬起头颅,长舒口气如释重负。
泽姆拉克深知无数发子弹蕴含的强大能量,上面的人也不敢打着保票这玩意有多么的安全,不过这些对他而言不是他该做的任务,这个叛徒是被自己的愚蠢杀死的,舍弃那种令人艳羡的生活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他一定被炸成了碎片,因为这就是背叛的代价。
泽姆拉克放松警惕后,鼻腔里再次灌满厌恶的酸臭味儿,这次可不用再忍了,他道:“任务完成,我们走。”
身后杵在门外的警员这才敢前进,有胆大的队员见队长放松了警惕,见缝插针:“那这些书怎么办?”
泽姆拉克环顾四周,
“那两个武装教师已经跑了。”
这个蠢蛋牺牲了自己换取了这些书籍的安慰,只可惜。。他笑道:
“至于这里,已经没有人看懂里面的文字了。”
-end-
朝阳即将升起,宣誓清晨的不是太阳而是已经熄灭的电灯。霞光映满半角天边,半缕赤光悄无声息洒下,光芒低微比不起火堆最后半点灰烬落在矮矮的废墟当中,天空泛白开始亮起,赤光穿过后墙最终铺在黑板之上,墙角的书籍早就消失不见,那根蜡烛也跟着不见了踪影。
作者:白梓
评论要求:随意
自她记事起,珍宝大酒楼就是她的家。她的出身无从考证,照顾她的经理张姨对她的身世避之如讳,任谁问也不肯透露半点风声,但好在她也不感兴趣,因此省去了很多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
她叫小昭,但不姓小。她不会害怕,也很少难过。简而言之,她是一个典型的古怪的人。
她还是孩子时,并没有多少人察觉到她的古怪,毕竟小孩本就不太正常,不是大人所能揣测的。也因此,她钻进别家婚宴大吃大喝时没人觉得奇怪,客人来敬酒,问起这是哪家孩子时,那张桌子的大人也会给出自以为的答案加以掩饰。
等她长大了一点,浑水摸鱼的伎俩就不太管用了。别人开始询问她的身份,而她也不太擅长说谎,只能过上在宴席散去后吃剩菜的“贫苦”生活。
那个年代,海鲜最为上等,但也不是家家都吃得起,因此宴席上更常见白切鸡、烧鹅、烧肉、叉烧、蒸鱼之流的硬菜。
因发菜还没濒危,发菜猪手也是常见的菜式,发菜虽然是必点的菜式,但人们吃它也是为了讨个意头,味道算不上一流,因此剩的也最多,常让小昭吃得满脸黑须。
等她再长大些,张姨也看不下去了,便让她去当个服务员,工资也同其他人一样,但不许再去吃剩菜了。
珍宝大酒楼的员工餐胜在平实,有菜有肉,只是奢华程度不及宴席,从小大鱼大肉惯的小昭刚开始还有些吃不惯,但东西到了胃里都是一样的,因此也无太大意见,只是有些可惜。
过去小昭只是一个到处乱窜的野孩子,和其他员工说不上几句。因上了班,一些人也开始更加认识她,那无知无畏的古怪本性终于被人了解。
相处久了,大家还发现她的性子稀薄寡淡,很少主动做些什么。不过归根结底,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无害。
李小悦是一个喜欢她的人,因传统的家庭观念,小悦也无太多意识,这份喜欢也只停留在“一起睡、一起玩”的份上。
李小悦的行径总是在节制与纵姿间摇摆,怕被讨厌、也怕被遗弃,总是患得患失,工作也不甚专注,端盘不稳,被张姨骂了几次。
小昭自己倒是无太多男女之情、女女之情的意识,自顾自地活着罢了。
在她的生活里,音乐算是个老朋友。
音乐常与婚宴一起出现,铜锣唢呐是小昭幼时的常客。到了10岁,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便成了主流。等再长大些,年轻人的爱好变得多种多样,婚宴也成了他们彰显自身音乐品味的战场。
小昭总在端菜时和音箱一起哼歌,她在此事上是有天赋的,新歌听过几遍后便能唱熟,音色也不差,虽欠缺情感,但也悦耳动人。常有客人听了,便趁着酒意拉着小昭上台唱歌,一来二去,张姨便有了一些小心思。
刚开始,小昭的声音只是饭后水果一般的附赠,被张姨推着上台唱那一两句便走了,但不过数月,名声打响,求乐者如蜂拥,珍宝大酒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对小昭来说,唱歌一事和端盘子并无不同,但上了台,自然就要打扮一二。小昭不懂化妆,李小悦便帮着涂抹脂粉,在大功告成后看着她的脸不动声色地微笑。
再是平凡的姑娘,只要学会化妆也能光鲜亮丽起来。
那时她身材丰腴,穿的裙子有些紧迫,唱歌时气息急促,但那些顾着聊天吃饭的客人也并不太在意细节,只是觉得歌者略显紧迫而已。而在那些一直看着她的人眼里,她的歌声也没那么重要了。
门卫阿隋是其中之一,小伙年轻无为,学历不高,徒有一副好皮囊,平日里是把小昭这种无甚姿色的姑娘当妹妹照顾,看她化妆之后,一颗色心就蠢蠢欲动起来,首次演唱完下班后就邀着去逛街。
小昭并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他,但脸上的妆她挂着难受,逛街前便卸掉了。阿隋大失所望,但还是和小昭一起在小吃街吃光工资后尽兴而归。
自那以后,李小悦学聪明了,化妆时总想着适度,却还是抵不过自己的色心,难让小昭归于泯泯。
宴席上,总是有人借着酒劲做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打打砸砸还算轻的,小昭还遇到过几个参加同村人婚宴的混混尾随她进了女厕。那些人虽然喝了酒,手劲却和清醒的人没什么两样,抓着她的手腕要做些坏事。
这世上能让她害怕的事不多,她冷着脸反抗了几下,就被扇了一巴掌,脸登时肿了起来,两行鼻血流出,随着挣扎凌乱涂抹覆盖了原本的妆容。
小昭记不清自己反抗了多久,两只眼睛肿地睁不开,头发也被抓掉一把,刺刺地疼。
这里毕竟是公众场合,很快,李小悦就尖叫着拿扫把砸人,小昭听见一声脆响,望见阿隋用酒瓶砸晕了一个裤子脱了一半的混混,他身后的张姨拿着一根防爆叉捅捅戳戳,专攻下三路,没过多久就让防爆叉沾上了奇奇怪怪的颜色。
一个个珍宝大酒楼的员工像糖豆一样灌入卫生间,连平日里不常见的年轻老板也拿着手机录像,添油加醋的解说,打定主意要抢占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小昭还在医院躺着时,事情就结束了,她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只从张姨那晓得以后也见不到那些人了。
她忘性大,又过了一些时间,那些伤痛的感觉也变得模糊了。
时间毕竟温柔又残忍,除了死亡,没有过不去的坎。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李小悦结婚了,因员工优惠,她的婚礼也是在珍宝大酒楼办的。
她的男人是父母相中的,样貌平庸,但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她结婚那天哭了很久,一句话也说不出,小昭为她唱了几首歌,看在朋友的份上,又额外送了几首。
李小悦结婚后就辞职了,阿隋听说她去当了化妆师,渐渐有了名气,现在常常跟着一些明星上节目。张姨则听说她没过几年就离婚了,当时还悄悄来过酒楼听小昭唱歌,又悄悄走了。
不知为何,她的事,小昭也只能在其他人那知道了。
“后来呢?”
“她现在过得挺好的,好像是和另一个女的住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了。”张姨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现在都在传她喜欢女人,你和她玩得好,以前有发现啥奇怪么?”
小昭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
“她的化妆技术特别好。”她说。
“因为她是化妆师嘛。”
张姨又絮絮叨叨了一会,就走了,继续找其他八大姑七大姨聊去。张姨的好奇心无穷无尽,视奇闻八卦为人生价值,临死前躺在病床上也要问东问西。
那年小昭已经四十岁了。
张姨插着鼻管,身边原本围着的老少家人被她赶出病房,独留小昭谈话。
“你也喜欢女人么?”
“不喜欢。”
“那你怎么还不结婚?”
“我也不喜欢男人。”
“那你喜欢什么嘛?”
“没什么喜欢的。”小昭老老实实地回答。
“有一个秘密,我守了一辈子……你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么?”
“兴趣不大。”
“你这倒霉孩子。”
张姨在家人的簇拥下离世后,她便走了,继续回珍宝大酒楼唱歌。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珍宝大酒楼总店的生意慢慢少了。那些年轻人更喜欢和自己一样年轻的人在台上唱歌,小昭的上台的机会也更少了,只有一些熟识的老家伙会请她去唱几首老歌。
很多时候,她也只是一个坐在角落喝茶的陌生人而已。不知为何,没人想过要让小昭这位闲人离开酒楼,就好像她与酒楼已是一体。
少数时候,会有酒楼员工请小昭教他们的孩子学唱。不过明面上说是学唱,其实也只是让小昭帮忙照看孩子罢了,没人能指望她能教些什么。
她看着那些故人老去,孩子长大,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时候也就到了。
某个清晨,她走到酒楼门口,和一辈子都没什么长进的门卫阿隋道别。如今的阿隋又矮又瘦,像块风干的腊肉,但还没到痴呆的时候。
他问:“你要去哪?”
她说:“我走了。”
说完,她便窜进了621路公交,将那个张张嘴又闭上的老头留在原地。
她有老人卡,公交不用钱,坐着空空荡荡的巴士来到了一处荒郊野岭。她只是听说这儿的风景好,便来了。
登上山顶时,天已经暗了。她坐在亭子里,远处的城市有灯光长明,星星点点如银河铺洒人间。她抬起头,真正的星星伴着月亮漫步夜空,光亮不及人间,但独自在无际的黑暗中闪烁,也称得上勇敢。
她坐在椅子上,靠着亭柱。
时候到了,呼吸愈发困难,前所未有的恐惧攥住了小昭的心脏,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害怕。
但很快,一切就平静下来了。
在最后一刻,没什么珍贵的回忆想闯进她的脑海里,她所想的便是她所见的,星星很美,人间很好。
她走到了终点,仅此而已。
不着边际地随便聊聊:国庆的时候回家,堂妹结婚,婚宴上有主持人唱歌,她唱唱唱,我们吃吃吃,脑子里就有了一个“在酒楼里长大的女孩”的故事雏形,结合本期的关键词,就写了这篇故事。
离群的感觉……我觉得应该有表现出来吧。她在人间独行,被人爱过,也经历过许多,也仅此而已。她的为人古古怪怪,人生却平平淡淡,像一个踩着马路直线的孩子一直向前,也仅此而已。
感觉自己写了一个味道又怪又平淡的故事……像苦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