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寂静的深夜下垂着亮光,那不是天空的玄月,而是落地工厂的灯光。灯光之上,黑夜作为背景板偷抹几串黑烟窜出,灯光之下无数杂房屹立其中,街道由石板汇成,道路却不见丁点平整,向前延申隐约听见众人杂乱的脚步。再向前处望去,勉强称得上房屋的房子内忽闪着光。此刻这算不上一个好天气,屋内服务员拎着牌子,忍不住呼了口热气,匆忙将带有酒瓶标志的牌子挂到屋外。
他止不住的向前眺望,那同样也不是月亮,月亮的光照及不到他们身上,五彩斑斓的霓虹光透着黑暗的云雾闪着,这里的每个人都止不住的抬头望着,这种五彩靓丽的光硬生生的刻在他们的眼球上,烙在他们的脑子上,最终也只是传说里禁止到及的地方。
门缝内有声响传来,“今天不会有客人来了,他们接到了命令今夜加班。"
那是带有南方口音的嘶哑音,分不清男女。那人语气透着不悦,对着账本寥寥无几的数字不断叹气,上面的紧急状况将他们耍的团团转,今夜是赚不到钱了。
门外服务员摩挲着门牌。他倒是乐观,透过半掩的店门丢出一句:
“万一有客人呢?”
前台侧耳听到几串马克皮靴声,踢踢踏踏的真令人不爽,她默默的收起桌上的账本,随口道:“不会了..”
店内她看到一只大手突得紧握门框,门口高大的身形全然遮盖住服务员,强烈的气场使得服务员本能后撤两步,带着店牌呆呆地站在原地,身旁涌现的推力逼着他不敢抬头。
来者身高十尺有余,他是毫不客气擅自推开大门,服务员从慌乱中回神,舍下门牌偷偷打量着那些人。高大男子前脚刚进,后脚店外随行人员自行整齐两排,他们的身上没有这里人浑身块土的酸气味,只有葡萄酒的香气味儿。
现在的葡萄酒只供桥墙内的贵人们饮用,这种味道引得服务员十足的好奇,个个腰间束有皮革腰带,腰间携有一管器枪,一双双长筒皮靴擦的锃光瓦亮,比这边最高的钟楼相比更为一尘不染。
“那个反叛者叫什么名字?”
除却远方滴滴荡漾的钟铃外,街上那是十足的安静,面前这群奇怪家伙的悄悄话能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听得一清二楚。
“叫,奥斯汀.杜威,是名从墙桥内逃出来的废物。”
奥斯汀杜威。一个让服务员熟悉的名字,这个名字在酒吧内又一次的重复:
“奥斯汀杜威在哪里?”
高大男人拳头重重砸向前台,瘪薄的桌面被震得嗡嗡作响,钢笔差点弹了起来。他可不想太久呆在这里,空气中廉价酒气溢满他的鼻孔,他不喜欢这种酸臭的味道,他只想速战速决。
他看着眼前还算是风情万种的女人,一个简单的单马尾不掩她散发的气质,他看见她胸前的胸牌——梅,这个名字令他不觉的语气稍有收敛下来:
“我是国家警卫团分队长泽姆拉克,奥斯汀杜威是通缉罪犯,他在哪里?”
梅斜眼望向窗户外,那是整团模糊的身影,她不禁蹙眉,他们来的人数不少,仅靠她与门外的小赫林二人..情况也是不容乐观。
“警官我也不想跟你兜圈,”梅试图用放松心态回应前台外的这位高大“巨人”,
“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只是见钱眼开的贱民。”
梅手指绕着桌上那块烧掉的痕迹,她的嗓音条件并不完美,话语间的诚恳竟然被粗糙的嗓音表现的更为真诚:
“还得请警官多多饶恕。”
梅借着说话遮掩,轻敲痕迹处三次,声响并不明显,只是在这里不明显。前台桌下正如平常布置那般是常人见不到的地方,对于一些特殊的小客人来说,这可能就是绝妙的秘密课堂。
这里仅有简单的几只桌椅,和几只正在认真书写的孩子们。孩子们的前方是一块简陋的黑板残骸,黑板钉在墙上,残骸形状歪七扭八可被钉的正正当当,不歪不斜。照明的只有几支小的可怜的蜡烛,昏黄的烛光下能够看清黑板上写着简单的声调,黑板下被一堆堆书籍垫着,黑板旁站着男子,他手中握着三块书写用粉石,另一只手捧着书他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他的穿着就不似酒吧的员工,是一身破旧的西服,他没有员工的胸牌,可他右手袖口上绣着他的名字,奥斯汀杜威。
咚咚咚。
声音微弱在这里却明显,悉悉索索的写字音怎么做也盖不住顶上任何的响动。
三声为号,他合上书抬头望去,他有些不舍,他还想要在这里停留更久,至少把这些孩子教会——
“老实说女士,他犯的罪可不是简单的杀人罪,是知识传播罪!是反叛分子!”
顶上再次传来不耐烦的声响,烛火被震得摇摇欲坠,几个孩子停下手中的动作好奇的抬头张望,杜威拍拍手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同学们,我们得先下课了,一会呢从后门出去,都明白吗?”说罢杜威摆出嘘声手势,示意孩子们小声行动。
几个孩子相互对视后明白老师的意思,纷纷点头,安安静静收拾着桌子上的东西。
泽姆拉克他不想再浪费更多的时间,上面的人已经不允许他再浪费任何的机会将这个反叛分子放跑。在警团的10年生涯里迫使他练就观察入微的技能,反常的动作引起他的警惕,桌下有暗房!
对面女人的行为将泽姆拉克性子消磨的一干二净,几发子弹出膛射向高处。梅深知不妙,这是发起进攻的指令。酒吧门外的警队听见屋内响声后不敢再小声言语迅速站直,几列警卫整齐划一拿出器枪屋内。
梅来不及作出反应,一管管器枪怼向酒吧门口,梅透过这群钢铁管子的间隙看见门外赫林缓慢举起了双手。
泽姆拉克抬手宣读,“妨碍警卫办案罪,理应击毙。”
毫不留情的条律加之繁琐的指挥条令,构成了这一帮政府饲养的哈巴狗们,这个女人不合时宜的笑出声。她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上扬的嘴角让在场的警卫们恼羞成怒。
突突突,突突突。
杜威头顶剧烈摇动声音逐渐逼近,杜威不知该擦去黑板的东西还是藏起手上的书籍,还是带走孩子。
孩子,杜威望着台下的孩子们,每个孩子的眼神,每双孩子的眼睛都迸发着求知的火。火焰微弱,无法点燃一根火柴,可火光更亮,比远处的昼夜升起的厂灯还要白亮,这团火抵得过墙桥内迷人眼的霓虹灯。
杜威扒开墙边堆砌的纸张,漏出一扇石头门,石头有小腿高还沉,他搬走石头后露出暗道,暗门狭窄只供瘦小身型的孩子们能进出。
孩子们纷纷相望,多少次意外状况让这群孩子异常熟练。可今晚杜威老师急促的反应让孩子们摸不到头脑,其中高个子的孩子似乎看出了端倪,小小的手心攥紧半截铅笔,笔杆太短导致铅笔灰染黑了他的手指不少。
在这里橡皮是个稀罕物件,落笔下去的那一刻就不允许出现错误,无论是多么小的黑点就再也擦不掉了。
“杜威老师,我们还会再继续上课吗?”孩子们叽叽喳喳哄上前,杜威摸了摸几个小脑袋,他们的头顶还参杂着灰尘烟絮,但眼神中透着真挚,杜威不忍,只好脱口而出:
“一定可以的,老师向你保证。”
一墙之隔的声响简直要把这宽窄的小教室给掀翻了,最后一声枪起,整扇木门被一只厚重如灌铅的皮靴硬生生的踹开,木门破开,风声将烛火被硬生生扯断。
杜威也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在黑暗中他将所有的孩子引进那条隐蔽的暗道当中。
“说谎话就是小狗哦。”
临走前高个子孩子塞进杜威手里一块东西,那道昏暗的明亮让杜威的眼前没有了迷茫,他将小小的缝隙尽可能的用书籍填补洞口,将这个暗道彻底掩盖在知识的壁垒中。
“奥斯汀杜威,我知道你在里面。”
泽姆拉克举起器枪,眼神示意身后队员重新装填火弹拿起器枪。
没了烛光的照耀,地下室一片漆黑像是深不见底的无底洞,黑暗的深处若近若离传出声响。杜威站在暗处却能将门口的人尽收眼底,泽姆拉克不敢确认里面的人究竟是普通的教师还是那伙极端分子的成员。之前也有先例,他们极为狡猾常常伪装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上面的决绝无情的口令在他脑袋里不断盘旋:
“射击。”
泽姆拉克心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们要把地下室全部烧毁,烧的连只书渣都不剩。点点火弹散着刺眼红光,数发焰弹淹没进眼前的黑雾,数几秒后却似投石问路埋入深处没了动静,点滴火弹伸进深不见底的谭水不见丝毫回应。
“这。。不可能。。”
警卫兵互相对望,按照平常这回儿里面烧的正旺,怎么打了一圈的弹药里面竟还没有任何的火点,这不符合常理!这,这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内,雄赳赳昂着的枪头挨个停了下来。
泽姆拉克推开这群没用的废物向前走进,他看见了尽头微弱的明亮,幽幽朦胧散着蓝色光晕浮在半空,光晕向后退着散出纸张被踢踏的声响。
快射,快射。
杜威捏紧手中的石头不断祈祷,拳头大的蓝色矿石似乎无止境的吸收着火光,2号矿场的器石能够短时间吸入火焰,蓝光越来越强,这块石头已经到了极限,强烈的光芒让杜威看清门口高大的长官,看清那把正在蓄力的器枪,杜威不得不再次作出选择,书还是自己,还是。。
带有星火的燃弹最终是射向了蓝色的矿石,泽姆拉克眼睁睁看向杜威抓住矿石朝后墙扑去,这次子弹如愿以偿引爆矿石,霎那间的明亮贯穿整座小小的课堂内,仅仅瞬间吹动脚下的书页微微浮动,墙角书籍垒的坚固却是不再摇摇欲坠,碧蓝色焰火在杜威左手炸开,剧烈的波动炸破墙面,那一盏小小的蜡烛颠碎折断,碎在了坍塌的石墙废墟内。
废墟堆成小山,泽姆拉克拿起其中碎掉的一块衣袖,上面写着杜威的名字,有这就足够了。这时的他才敢抬起头颅,长舒口气如释重负。
泽姆拉克深知无数发子弹蕴含的强大能量,上面的人也不敢打着保票这玩意有多么的安全,不过这些对他而言不是他该做的任务,这个叛徒是被自己的愚蠢杀死的,舍弃那种令人艳羡的生活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他一定被炸成了碎片,因为这就是背叛的代价。
泽姆拉克放松警惕后,鼻腔里再次灌满厌恶的酸臭味儿,这次可不用再忍了,他道:“任务完成,我们走。”
身后杵在门外的警员这才敢前进,有胆大的队员见队长放松了警惕,见缝插针:“那这些书怎么办?”
泽姆拉克环顾四周,
“那两个武装教师已经跑了。”
这个蠢蛋牺牲了自己换取了这些书籍的安慰,只可惜。。他笑道:
“至于这里,已经没有人看懂里面的文字了。”
-end-
朝阳即将升起,宣誓清晨的不是太阳而是已经熄灭的电灯。霞光映满半角天边,半缕赤光悄无声息洒下,光芒低微比不起火堆最后半点灰烬落在矮矮的废墟当中,天空泛白开始亮起,赤光穿过后墙最终铺在黑板之上,墙角的书籍早就消失不见,那根蜡烛也跟着不见了踪影。
作者: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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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她记事起,珍宝大酒楼就是她的家。她的出身无从考证,照顾她的经理张姨对她的身世避之如讳,任谁问也不肯透露半点风声,但好在她也不感兴趣,因此省去了很多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
她叫小昭,但不姓小。她不会害怕,也很少难过。简而言之,她是一个典型的古怪的人。
她还是孩子时,并没有多少人察觉到她的古怪,毕竟小孩本就不太正常,不是大人所能揣测的。也因此,她钻进别家婚宴大吃大喝时没人觉得奇怪,客人来敬酒,问起这是哪家孩子时,那张桌子的大人也会给出自以为的答案加以掩饰。
等她长大了一点,浑水摸鱼的伎俩就不太管用了。别人开始询问她的身份,而她也不太擅长说谎,只能过上在宴席散去后吃剩菜的“贫苦”生活。
那个年代,海鲜最为上等,但也不是家家都吃得起,因此宴席上更常见白切鸡、烧鹅、烧肉、叉烧、蒸鱼之流的硬菜。
因发菜还没濒危,发菜猪手也是常见的菜式,发菜虽然是必点的菜式,但人们吃它也是为了讨个意头,味道算不上一流,因此剩的也最多,常让小昭吃得满脸黑须。
等她再长大些,张姨也看不下去了,便让她去当个服务员,工资也同其他人一样,但不许再去吃剩菜了。
珍宝大酒楼的员工餐胜在平实,有菜有肉,只是奢华程度不及宴席,从小大鱼大肉惯的小昭刚开始还有些吃不惯,但东西到了胃里都是一样的,因此也无太大意见,只是有些可惜。
过去小昭只是一个到处乱窜的野孩子,和其他员工说不上几句。因上了班,一些人也开始更加认识她,那无知无畏的古怪本性终于被人了解。
相处久了,大家还发现她的性子稀薄寡淡,很少主动做些什么。不过归根结底,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无害。
李小悦是一个喜欢她的人,因传统的家庭观念,小悦也无太多意识,这份喜欢也只停留在“一起睡、一起玩”的份上。
李小悦的行径总是在节制与纵姿间摇摆,怕被讨厌、也怕被遗弃,总是患得患失,工作也不甚专注,端盘不稳,被张姨骂了几次。
小昭自己倒是无太多男女之情、女女之情的意识,自顾自地活着罢了。
在她的生活里,音乐算是个老朋友。
音乐常与婚宴一起出现,铜锣唢呐是小昭幼时的常客。到了10岁,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便成了主流。等再长大些,年轻人的爱好变得多种多样,婚宴也成了他们彰显自身音乐品味的战场。
小昭总在端菜时和音箱一起哼歌,她在此事上是有天赋的,新歌听过几遍后便能唱熟,音色也不差,虽欠缺情感,但也悦耳动人。常有客人听了,便趁着酒意拉着小昭上台唱歌,一来二去,张姨便有了一些小心思。
刚开始,小昭的声音只是饭后水果一般的附赠,被张姨推着上台唱那一两句便走了,但不过数月,名声打响,求乐者如蜂拥,珍宝大酒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对小昭来说,唱歌一事和端盘子并无不同,但上了台,自然就要打扮一二。小昭不懂化妆,李小悦便帮着涂抹脂粉,在大功告成后看着她的脸不动声色地微笑。
再是平凡的姑娘,只要学会化妆也能光鲜亮丽起来。
那时她身材丰腴,穿的裙子有些紧迫,唱歌时气息急促,但那些顾着聊天吃饭的客人也并不太在意细节,只是觉得歌者略显紧迫而已。而在那些一直看着她的人眼里,她的歌声也没那么重要了。
门卫阿隋是其中之一,小伙年轻无为,学历不高,徒有一副好皮囊,平日里是把小昭这种无甚姿色的姑娘当妹妹照顾,看她化妆之后,一颗色心就蠢蠢欲动起来,首次演唱完下班后就邀着去逛街。
小昭并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他,但脸上的妆她挂着难受,逛街前便卸掉了。阿隋大失所望,但还是和小昭一起在小吃街吃光工资后尽兴而归。
自那以后,李小悦学聪明了,化妆时总想着适度,却还是抵不过自己的色心,难让小昭归于泯泯。
宴席上,总是有人借着酒劲做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打打砸砸还算轻的,小昭还遇到过几个参加同村人婚宴的混混尾随她进了女厕。那些人虽然喝了酒,手劲却和清醒的人没什么两样,抓着她的手腕要做些坏事。
这世上能让她害怕的事不多,她冷着脸反抗了几下,就被扇了一巴掌,脸登时肿了起来,两行鼻血流出,随着挣扎凌乱涂抹覆盖了原本的妆容。
小昭记不清自己反抗了多久,两只眼睛肿地睁不开,头发也被抓掉一把,刺刺地疼。
这里毕竟是公众场合,很快,李小悦就尖叫着拿扫把砸人,小昭听见一声脆响,望见阿隋用酒瓶砸晕了一个裤子脱了一半的混混,他身后的张姨拿着一根防爆叉捅捅戳戳,专攻下三路,没过多久就让防爆叉沾上了奇奇怪怪的颜色。
一个个珍宝大酒楼的员工像糖豆一样灌入卫生间,连平日里不常见的年轻老板也拿着手机录像,添油加醋的解说,打定主意要抢占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小昭还在医院躺着时,事情就结束了,她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只从张姨那晓得以后也见不到那些人了。
她忘性大,又过了一些时间,那些伤痛的感觉也变得模糊了。
时间毕竟温柔又残忍,除了死亡,没有过不去的坎。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李小悦结婚了,因员工优惠,她的婚礼也是在珍宝大酒楼办的。
她的男人是父母相中的,样貌平庸,但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她结婚那天哭了很久,一句话也说不出,小昭为她唱了几首歌,看在朋友的份上,又额外送了几首。
李小悦结婚后就辞职了,阿隋听说她去当了化妆师,渐渐有了名气,现在常常跟着一些明星上节目。张姨则听说她没过几年就离婚了,当时还悄悄来过酒楼听小昭唱歌,又悄悄走了。
不知为何,她的事,小昭也只能在其他人那知道了。
“后来呢?”
“她现在过得挺好的,好像是和另一个女的住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了。”张姨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现在都在传她喜欢女人,你和她玩得好,以前有发现啥奇怪么?”
小昭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
“她的化妆技术特别好。”她说。
“因为她是化妆师嘛。”
张姨又絮絮叨叨了一会,就走了,继续找其他八大姑七大姨聊去。张姨的好奇心无穷无尽,视奇闻八卦为人生价值,临死前躺在病床上也要问东问西。
那年小昭已经四十岁了。
张姨插着鼻管,身边原本围着的老少家人被她赶出病房,独留小昭谈话。
“你也喜欢女人么?”
“不喜欢。”
“那你怎么还不结婚?”
“我也不喜欢男人。”
“那你喜欢什么嘛?”
“没什么喜欢的。”小昭老老实实地回答。
“有一个秘密,我守了一辈子……你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么?”
“兴趣不大。”
“你这倒霉孩子。”
张姨在家人的簇拥下离世后,她便走了,继续回珍宝大酒楼唱歌。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珍宝大酒楼总店的生意慢慢少了。那些年轻人更喜欢和自己一样年轻的人在台上唱歌,小昭的上台的机会也更少了,只有一些熟识的老家伙会请她去唱几首老歌。
很多时候,她也只是一个坐在角落喝茶的陌生人而已。不知为何,没人想过要让小昭这位闲人离开酒楼,就好像她与酒楼已是一体。
少数时候,会有酒楼员工请小昭教他们的孩子学唱。不过明面上说是学唱,其实也只是让小昭帮忙照看孩子罢了,没人能指望她能教些什么。
她看着那些故人老去,孩子长大,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时候也就到了。
某个清晨,她走到酒楼门口,和一辈子都没什么长进的门卫阿隋道别。如今的阿隋又矮又瘦,像块风干的腊肉,但还没到痴呆的时候。
他问:“你要去哪?”
她说:“我走了。”
说完,她便窜进了621路公交,将那个张张嘴又闭上的老头留在原地。
她有老人卡,公交不用钱,坐着空空荡荡的巴士来到了一处荒郊野岭。她只是听说这儿的风景好,便来了。
登上山顶时,天已经暗了。她坐在亭子里,远处的城市有灯光长明,星星点点如银河铺洒人间。她抬起头,真正的星星伴着月亮漫步夜空,光亮不及人间,但独自在无际的黑暗中闪烁,也称得上勇敢。
她坐在椅子上,靠着亭柱。
时候到了,呼吸愈发困难,前所未有的恐惧攥住了小昭的心脏,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害怕。
但很快,一切就平静下来了。
在最后一刻,没什么珍贵的回忆想闯进她的脑海里,她所想的便是她所见的,星星很美,人间很好。
她走到了终点,仅此而已。
不着边际地随便聊聊:国庆的时候回家,堂妹结婚,婚宴上有主持人唱歌,她唱唱唱,我们吃吃吃,脑子里就有了一个“在酒楼里长大的女孩”的故事雏形,结合本期的关键词,就写了这篇故事。
离群的感觉……我觉得应该有表现出来吧。她在人间独行,被人爱过,也经历过许多,也仅此而已。她的为人古古怪怪,人生却平平淡淡,像一个踩着马路直线的孩子一直向前,也仅此而已。
感觉自己写了一个味道又怪又平淡的故事……像苦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