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德蔚
备注:随意,不知所云的南通炒饭(30%),这会有点忙得困晕了,这两天完善一下
月影倒映在湖水上,涤荡出粼粼微波。偶有几盏街灯点缀在路边,陈为绕着小湖向前奔跑,视野里时亮时暗,心脏伴随急促的呼吸声砰砰地跳动。
转过一个弯,他看见一个青年坐在不远处。白衬衫,黑裤子,灯下的皮肤莹莹生光。陈为想着,步子不觉慢了下来。正要绕过去,青年却莫名地先看到了他,率先和他打了个招呼,径直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声音热络却有些陌生。
陈为定下了脚步,眼前是一个发长及肩的男生轻轻笑着,眼睛微眯着看向他,迷离而轻慢,却反招人心生好感。
陈为下意识地理了理头发,友好地笑笑,“你好,请问你是?”印象中他似乎不认识这样一位朋友。男生笑了一下,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副白色的大框眼镜,架到鼻梁上。
哦,陈为想起来了。是那会儿,夏日潮热的午后,像今天一样。那天,终于待到舍友的闹钟叽里呱啦地响起,陈为扑腾一下从床榻上爬起来。木床吱吱嘎嘎地摇晃,下床的舍友从床帘中探出半个脑袋,完全没睡醒:“……你是去拿那个什么吗?”
“对!就那个呗。”话在嘴里倒腾了几下,陈为说的是学校安排每位新生都要写一封给一年后的自己的信,如今正是一年后取得启旧信的时候。
迎上舍友的目光,陈为继续说:“刚好趁早去,没人,而且我骑车……”
“稍上我。”
电动车咻地在路上空气中弥漫着水汽,室友拍拍陈为的肩膀,指向一片竖立着几幢旧房的绿地:“公众号上的地址,就这儿。”陈为调转车头,很快寻了个地方停车。
“您好!是来取信的吗,同学?”穿着志愿者马甲的青年挂着轻松的笑容,业务熟练地说着取信的流程。他戴着副显眼的白框眼镜,却和他的气质并不相称。
大大小小二十几个箱子码放在草地上,陈为找到学院名牌对应的箱子,和舍友抽出信封。不到四十份,陈为数了三遍,却唯独找不着自己那一份。
“谢谢,这里签名就可以了。”青年很有礼貌地对舍友说,眼睛弯弯的。陈为插到二人之间,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那个……我没找到我的信耶……”
“哦?嗯……没关系,你加我的XX吧,我们会统一再找一下,之后再给你答复。”青年将手机递过来,陈为扫了一下。
“请问怎么称呼?”
“初石,初见的初,石的话,就是石头的石吧。”青年轻轻地说,陈为抬眼看去,青年不知什么时候摘下了眼镜,眼眸亮亮的,却如同深潭,积聚着一抹幽蓝。
“我想起来了,是你。”实在是又一年过去,陈为觉得随着自己考虑毕业去处,世界都好像大变了,所有关切的事务似乎也不知转到了什么方向。更别提人了,朋友就像是阶段性的聚落,因为时间与境遇便聚散变迁。
“说起来,我的信你还记得吗?”陈为双手比划了起来,“当时你们说帮我找找。”
“嗯我们当时找了,实在是一直没在学校见到你唉,”初石转了话题,“”
“唉初石。”
“初识什么?”青年好像对叫到自己的名字有几分错愕。
“没有啊,我只是叫叫你而已。”陈为看向身旁的青年,神色模糊难辨。
“啊没事,是我走神了。”
“坦白说,真不是我弄丢的。”青年看着陈为,一字一句地说着。清秀的眉宇微微皱起,他着急地挠了挠脑袋,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真诚。
“那你怎么发现,它飘在这水上的。”陈为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盎提朗斯家族的花园,自从公爵夫人去世后就荒废打理。
又一个春日来临,蔷薇再次抽枝发芽,盛开无人欣赏的花朵。
“让,你有多久没晒太阳了!”红发少女推着面无表情的金发少年——盎提朗斯·让,在不久前刚继任公爵。他的父母去世不久,但他似乎半点未受影响,而且似乎乐得不必再进行那些虚与委蛇的社交和慰问。
因为难以控制情绪,经常在一地狼藉碎片中收拾的仆从遇到他都有点发怵,只有薇拉,这位在前面领着他笑容灿烂的少女,似乎从来不知这恐惧为何物。
就像凝视深渊而寒冷,被太阳照耀就必得温暖,让在薇拉身边时,总感到被平静所包围。
不过他很少进行回应,只是任由对方带着他去往任何不在意的方向。
而薇拉大概也早已习以为常,惯于自问自答:“整整半个月,公爵和夫人之前告诫你每天都要出去来,如果他们知道现在的情况,一定会很担忧!”
会吗?他并不相信遇见便挑刺他瘦弱的父亲,和远远相望然后躲开眼神的母亲,会真的对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心。
但若是薇拉要这么说,他不会反驳。从红发少女在出生那日被母亲抱进家门起,他始终觉得对方所获亲情更多,尽管父母说她会被培养成为他的侍卫,并且一直坚守这个方向,或者说,她是应对这畸变世界的保险。
或许,他该说自己从未羡慕和嫉妒,只是对一切都无所谓,就像少女最开始的名字在他的记忆里似乎是莉莉安,总是谨遵公爵命令、无声无息地缀在他身后, 如同一抹阴影,和那些树与房屋的影子没有区别。
但在七岁时这个跟随他的黯淡影子却忽然变得色彩鲜亮起来。他记得那天在图书室要求仆人把厚重的窗帘密闭,仅在几面留有半尺宽的缝隙,好让他自己看清书页上的字。他不喜欢光线,无论是璀璨的晨光、耀眼的午阳还是彤然的落日,都让他无来由生出气恼。
“嗨,你好啊,我叫薇拉!”骤然被打断时他有些困惑,随之而来的便是习以为常的愤怒,但那本即将往来者丢去的书籍却连带手都被对方一块握住了。
那种感觉很奇怪,更令人困惑的是他无法挣脱,尽管知道对方一直就在经历严苛的训练,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是被“制服”的那个。于是他抬头,那些金色细微的灰尘星星点点,飘浮在浅粉纱裙边、还有大片的装饰羽毛,他认为这不像是莉莉安会穿的衣服,也是,对方说自己叫薇拉。他的视线最终落在少女微笑的双眼和橘红卷发上——原来是这样宛如燃烧的颜色。
思绪被对方在他面前挥舞几下的手骤然打断,他的记忆是一本书,但他似乎已经习惯薇拉跳脱的性格,就像对方也从不计较他在自己喋喋不休时的走神。少女停下脚步,“这次出去,带回不少你喜欢的东西。”他点头,于是少女又开始前进,“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任务,还是让我们去看看花园。”
泥土被硬塞进手心的感觉很奇妙,薇拉总是喜欢做这些他看来全无用处的事,比如花和光亮。
他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精力,不仅在面对那些凶恶的异兽时极少被飞溅鲜血沾染,隔三岔五来拉他去外面,还能分出神前来打理这些缺乏存在意义的植物。
只不过薇拉是真的很喜欢那些盛开的花朵。
接着对方又递给他一把铲子,“让你把这边的杂草清理下。“
他抬头,看向光下被染上圈金边的蔷薇枝,就算花期再长,也自然会掉进泥土里腐烂。
它们的无用就像他自己一般,是一个属于偌大家族的摆设,持有某些特权,却会在跌落时就干脆利落地遭到践踏。
在裙边上毫不犹豫地擦干净手,薇拉双手捧起带土的花枝来,各色蔷薇瓣笼住他的脸,柔软和土腥味同时从皮肤和鼻尖传来。
“不要想,让,因为我会始终保护你。”
——看,她总是做一些全无用处的事。
就像对待蔷薇一样莫名其妙地对待他。
就像时间、阶级的隔阂不会把他们分离那样。
他认为那是非常可笑又理想主义的,每个仆人都在尖锐地嚎叫,哪怕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因此动容。在这个人随时变异为怪物的世界,他不可能幸存,更不可能让感染者幸存。
可是总会有人相信着,什么可以实现。于是盎提朗斯·让垂下眼睑,缓慢挖起那些杂草。
神用七天创造了世界。
之后世界自行运转,遵循着神的规律在进行着。而神则退居在了七重天之外,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一切的发生。
偶然祂也会突发奇想地,将手放在尘世之中,给予一些人或者事物神性,使得他们特别,或者诞生什么神迹,看似违反了自己定下的规律,但实则这些细则又隐藏在规律之中,将普通化为特别。
而高智商生物们当然是很快便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开始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之上还有着能够决定这个世界走向的存在,祂凌驾于尘世之上,又能够控制尘世的发展。
于是他们开始寻找着攻略,寻找着规律,试图与这位遥在七重天之上,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神明沟通,试图理解祂的圣意。
于是天上落下的闪电雷击变成了神执行正义的神罚,当洪水泛滥,淹没了村庄,则变成了神的怒意。
人们试图去抚平神的怒气,将牺牲献祭,却未曾有想过去将水患治理,将雷电躲避。
大量的牺牲被献祭,从动物到同类,从偶发到固定时间。大量的部落被淹没,最终神动了恻隐之心。祂没有变更世界的秩序,那是祂废寝忘食地工作了七日才定下的铁律,但祂给予了一些人指引,让他们意识到能够付诸一些其他的行动。
祭祀没有停止,但已经有人开始了行动,他们将河流疏通,将河岸太高,使得正常的潮汛顺应了更适合生存的环境。
“神希望我们觉醒。”
突然有一天,一些自诩着聪明的人突然说道,他们没有继续向着上天膜拜,他们走到了其他人的前面,高举着手中的牧羊杖,自称为听见神谕的先知,通过自己的学识将人带到了“应许之地”,开始了新的生活,逃避了奴役。
然而又很快有一些人便站了出来,他们看似继承了这群“先知”的“牧羊杖”,将规矩化为誓言,对着底下的人们高喊。
强调着他们的神性,强调着人的罪孽,强调着一切,只要能够统治其他人的一切。
他们建立起了神之国,构建了专属的神话。
历史与传说交融的神话,在这三千多年内控制了世界上最广阔的圣国。
神在七重天之上,看着这一切。祂并不太在乎,亦或者是在乎的,所以祂将幻梦展示在一名农村少女的眼前,于是一名女性——那群当权者不屑的女性——持着旗帜,独自一人踏上了旅程。
这名大字不识一个的持旗者展示了她所获得的神迹,同时被污蔑成恶魔的使者而被焚于女巫的火刑架上。
这是因为政治的污蔑,却也证实着信仰无法凌驾于政治之上。直到三重冠被废弃在祭台之上,于是神圣便再次地被彰显了出来。
五百年前的故事被书写成神话,那名高举着白色旗帜的农村少女,成为了神圣的象征,成为了各种英雄以及神话故事的蓝本。
她高喊着的话语,在她死后十八年被人们听见,而又在五百年后,得到世界的认可。
“人是愚昧的。”神说“但他们会在愚昧中前行,寻找到合适的方向与位置。”
听见的人,总是记住的愚昧,他将自己的聪慧当成是神赐——某种意义上也许确实如此——但是他同样的蔑视着自己的同胞。
他们将哥特人引入城池之中,赋予公民的身份,再找准时机敲碎了他们的脑袋。
利用一切可利用之物,就如同最开始的时候,那些先驱者所做的事情一般。在神构成的世界上,利用一切而前行着。
“这是神所不齿的。”
突然有人撕碎了手中的赎罪券,谴责着当权者的行为,试图抢走他们手中的蛋糕。
神没有说话,祂看着这一切。人的善恶在祂的眼中非常的单纯,适合种族发展的,不适合种族发展的。这是祂定下的规则。
再有其他的,祂并不太能理解也不太能知晓,或者是他也不太在意,种族不是唯一的,它们总是在诞生或者消亡,就像是他设定的那般。
祂只是偶尔地,按照人们所想要的那般,或许只是心血来潮,拨动了这个世界的琴弦,看似违反着自己定下的规律但是实则又在规律中一般。
神喜欢戏谑,祂喜欢荒诞与不合理。
又或许,并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只是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荒诞、戏谑又充满现实。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神说,要有日月,于是有了日月流转,白昼转换。
神说,是时候由你们来开创未来,感受祂所创造的世界。
于是人们慌了,他们感觉到了抛弃,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应当或者不应当,他们开始奉献出一切,只希望能够得到神明的驻足。
但是,这个世界呐,已经是属于你们的了。
当你的身体和心智(心灵)达成一致的时候,在你前行的道路上,总会见到神的真容,你的灵魂将在锤炼之后,与祂同在。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穿裤衩的龙
现在想来,我当时误闯到裤衩村去,也算是偶然中的必然。一来我是圈里出了名的方向白痴,二来我天生似乎就对那种有点人文气息但不多的小地方五感敏锐,所以走下国道走上村路走到这里的过程无比自然,像无论经历多少波折都能蹉跎过的人生一样。
村口自然是要有晒太阳的闲汉,和他们搭话也是顺水推舟。我不抽烟,所以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包喉糖,大家开心地剥开糖纸,让整个口腔带着食道和气管都泛起凉丝丝甜津津的感觉。话题从南飘到北,不知怎么就聊到了花木兰,我称赞她解甲归田的壮举,却发现乡亲们对此反应平平。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裤衩村也有一位花木兰式的人物,而她甚至至今还生活在这里。
我大为惊奇,提出想去见她,也希望能有人为我带路和引荐。同时心中也暗自生出了一些她的轮廓:肯定有着善良但坚毅的家人,一身精湛且极其实用的武艺,还有从拼杀中残留下的武器。提到这位“花木兰”的闲汉看了看太阳,表示现在那位应该还在地里,不妨先给我讲讲她的传奇经历,反正回家也要路过这里,顺便就见了。
我欣然同意。
如果开始讲述一个人的故事,那至少要先赋予这个人一个名字或是名号,接下来的事情便都是关于“郭长生”的了——是的,这位“花木兰”就叫郭长生。
听到这个名字我便能猜到,她大概是家里最体弱的孩子,因为父母淳朴的情感寄托,才被叫做“长生”。但闲汉甲(等一下就会明白为何闲汉也开始有了编号)表示,这个名字是村里的教书先生给起的,他觉得这样比较好,长女健康以后就方便带大弟弟妹妹,郭家人深以为然,于是这个呱呱坠地还没有发育出任何第二性征的小婴儿便叫了这个名字。教书先生想得不错,郭长生确实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她也极为健康勤劳,四岁时就可以站在板凳上给一家人炒菜,吃完饭后也可以在所有人懒洋洋卧着休息时,精力十足地拎着小桶去菜园捉虫子喂鸡。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好,但教书先生却犯了难——他觉得自己再也起不出这样质朴刚健的好名字了,于是一有机会便飞奔去了省城。郭父犯了难,抓着头皮想了好久,最终决定剩下的孩子们依次叫“郭二宝”、“郭三宝”和“郭小宝”。
这样惬意的日子过了几年,这片土地突然变了天。今天来一位大帅,明天来一个土匪,后天居然还来了叽里咕噜说外语的外国人。但管事的人是否有良心本来就是生活的充分非必要条件,所以无论是郭家,还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每日辛苦劳作,直到病倒的那一天。
郭父是积劳成疾,且健康状况忽好忽坏,总是教人在绝望和希望的中间徘徊。郭家因此不得不开启了更艰难的生存模式——除了要种地、喂养家禽(家畜已经第一时间卖掉请郎中了),照顾菜园之外,还要熬药和照顾病人。偶尔邻居也能来搭把手,但只能缓解燃眉之急。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个月,每个郭家人都被熬得筋疲力尽。所以在一个风尘仆仆的采参客来到了村子,提出想请人当向导进山挖人参时,郭长生自告奋勇地应了。她拿到了一笔钱,足以在雇人帮忙种地的同时支付接下来一个月郭父的医药费,采参人还答应她,如果采到了顶尖货,会再补一笔丰厚的酬劳。
你是不是特别期待郭长生的山林大冒险?我也一样,但令人失望的是,闲汉甲称,郭长生从来没有详细说过山里发生了什么,只说她们失足掉下了悬崖,她自己侥幸扒住了山缝,躲进了一个山洞,又在山洞里发现了这条裤子,觉得可以应个急,便套上了。两个人进了山林,一个人走了出来,一身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唯独一条裤子簇新板正。
那可真是一条神奇的裤子,每个人看来似乎面料都不太一样,但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他认定的最高级的材料。郭母动过让郭长生把这条裤子卖了换钱的念头,但很快在女儿惊人的脚力面前打消了它——从山里归来,穿着神奇裤子的郭长生,宛如神行太保戴宗附体,日行八百,夜行一千。郭家很快因为郭长生开启的跑腿业务赚到了钱,足以应付郭父的医药费和雇佣短工帮忙的开销。
这真是很顺畅的发展,我感叹,而与此同时,闲汉甲被一位黑黑壮壮的阿姨揪着耳朵拖走了,于是我只能去问闲汉乙郭长生的生平。他的讲述能力比闲汉甲要差一点,但我还是知道了接下来的故事。
郭长生在某次去省城送信的途中,遇到了一个趴在路边的人。这其实并不奇怪,那年月毕竟大家日子都不好过。长生掏出一个两盒面馒头对他比划了几下,那个人摇了摇头,很费力地把身子转过来,露出了肚子上血肉模糊的疮口。
他看起来快死了,而一个要死的人的嘱托比山还重。于是郭长生回到家之后,告诉郭母,她要去一个地方,要做一件大事,若有人问起来,便说她又进山挖参了。
郭家人再见到郭长生,是在周围一窝胡子打到村口的时候。她骑着马,马腿踢起的雪块飞到了半人高,她掏出手枪,枪一响,一个土匪就栽到雪地里,最后所有的土匪都躺下了,她才跳下马,对藏在门后的乡亲们敬了个军礼,又跨上马走了。
那她是什么时候重新回到这里的呢,我急切地问,闲汉丙挤了过来,看来他也被乙混乱的叙述折磨得很难受。他用像机关枪一样的语速给我讲了郭长生之后的人生:赶跑了外国统治者之后,她便回来了,带回了一枚闪亮亮的徽章,一些钱,还有脸上一道狰狞的伤疤。郭家人都很高兴,甚至高兴到忘了给大女儿说媒,于是这个英勇的、日行八百的、立下汗马功劳的女人,就单身到了九十多岁。
大概闲汉丙确实说得太快了,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中间的几十年去哪儿了,怎么一下子就到了比古稀更久远的时间点?此时闲汉又凑过来开始讲,那一年爆发了很大的洪水,年轻人和军人在河堤边吃饭睡觉,浑身都滚得脏兮兮的。九十多岁的郭长生自告奋勇地担起了送饭的任务——没人需要她亲自去上游查看了,气象部门有了各种检测仪器——所有人都不同意,但没有人能够拗得过她,于是村长把自己家的电动三轮车借给了老太太,又集合所有人把可口的饭菜装满了车斗。
郭长生开着电动三轮车在村子和河堤之间来回奔波,偶尔也帮着抗一抗沙袋,渐渐地,
她也在别人扒饭的时候顺便扒两口,也在别人睡觉时躺一会,最终,在一个浪很高很高的晚上,她和电动三轮车掉到了江水里,三天后,人们在下游发现了她的尸体。
这真是平凡又伟大的一生啊,我感慨着。
一生?谁告诉你她死了?闲汉乙、闲汉丙、闲汉丁异口同声地问。
不是发现了尸体吗?我说,郭长生复活了?
那倒没有,闲汉丁说,她当然没有复活,她要是复活了,我们这儿为啥要叫裤衩村呢?
我被这个神奇的逻辑烧得瞪大了眼睛,那……那是怎么回事?我讷讷地问,同时腹诽这个故事里有太多没有解释清楚的点,比如郭父的病好没好,比如郭家剩下三个孩子的去向……
“我确实死了,也没有复活。“我听到一个老妇人的声音在我脑后说话,而当我回过头时,看到了一颗长满了鳞片的头颅,和那道鳞片都没有覆盖住的狰狞伤疤,它对着我眨了眨竖着瞳孔的金黄色眼珠,须发无风自动。
我错愕地看着这只本应存在于神话里的生物,看它左前足挎着一只装满了香瓜的藤筐,看它后腿上穿着的、看起来面料就非常高级的裤衩。
这是郭长生,我无比确定,也明白了为什么闲汉们要这么叙说她的结局。那头神话生物看着我,从藤筐里掏出一只香瓜,一拳砸开,掰了一半递到我手里。
“看到我的事,还是请不要说出去。“它说,”毕竟——”
我福至心灵,一边接过半个香瓜,一边和它一起说出下面的话:“建国以后,不让成精。“
评论要求:笑语
街道上的绿色雾气终年不散,刺鼻的化工气味填满了我身体的每一处角落。据说一百年前,这里街道上弥漫的还是只有马粪与人便混合的味道。很难说这两种境遇谁能比谁好。
我,我的家人,以及我们破败却宝贵的小店,深藏与巷子中。我的父母终年如同巷外的工人和城外的农夫那般沉默又辛勤地劳作,试图用自己的手保护这全家最后的安息之所。
我们什么都做,你能想到的,我父亲是钟表匠,我母亲是裁缝,而他们为了能让出身低微的我有个相对更好的出路,把我送到一位珠宝匠那里做学徒。最初我无法理解为何他们不让我继承他们当中一个的手艺,但多年下来,我虽没有学得我那位老师的一点皮毛,但是我依然借着师傅的好处,瞥见了一些我原本接触不到的领域,我那一辈子只知道老老实实一针一线缝的母亲,以及只知道埋头与精密仪表中的父亲,绝不可能窥见的世界——哪怕他们从劳作中抬头,走出屋子,站在房顶上,也绝不可能看到,因为绿色的雾气遮蔽天空,不管往上还是往下。都是绿色的。
于是我将我所学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设计思路与审美视角贡献给我母亲的裁缝事业和父亲的钟表事业,竟意外地拓开了一些市场。我们的生活开始有了起色,但是我还想要更多,更多。
我向老爷们献上了一个设计图纸,一个惟妙惟肖的机械玩偶,外皮由经验丰富的工匠使用最好的皮草缝制,内里使用机械驱动,最后使用各色珠宝装点,会唱会跳,惟妙惟肖,像一个真正的活物。
大众对这群上层人的印象从不是毫无缘由,只要他们和下层不是毫无关联,总会有些秘密流出。那些金碧辉煌的场所内,追逐奇珍已经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奢华早就不是这群人追求的目标。只要你有稀奇的把戏,你就能被大老爷们青睐。
但是这就是我们一家的优势,为了谋生,我们什么都做,我的母亲年轻时为贵族缝制皮草,我的父亲年轻时曾经是厂里的工人,为了晋升工程师自学了图纸。我们什么都会。
我可以直接告诉你结果,这群已经对生活疲惫的饭桶们毫不犹豫地通过了我的方案,还许诺我只要完成它,还会有更大的一笔,然而他们做的也仅限如此。我猜他们不光只是想看我的成品,更是想看我如何像个小丑一般完成这个玩偶,如果完不成,大概我们一家的下场也会和小丑一般,我们将自己架在火坑上。
虽然说风险越大收益越高,但是风险大到一定程度后,收益多少对你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你只会被求生的鞭子驱赶着乱撞。我们已经没时间后悔为什么要做出这个决定了,母亲和父亲愁眉苦脸,如今我们要么获得一切,要么只能失去一切。
这一天,所有人都在期待伯爵的晚宴。一个月前,伯爵向全城的名流发出公开邀请,邀请他们来到自己的宅邸,观赏一位工匠献上的精心设计的玩偶。
就在今天下午,一对蒙面的男女将一个足以装下成年人的木盒运送到伯爵的别墅中,他们自称是受到工匠的委托,将最后的成品送至交付。两人拒绝了伯爵的邀请,只是请求伯爵,直到晚宴开始再打开盒子。
但是说归说,佣人们还是应伯爵的命令,将盒子拉到和伯爵的书房里,用撬棍撬开了盒子上所有的铁钉,那个传说中的完美造物呈现在伯爵面前。
那具躯体长着那位珠宝匠的脑袋,狼的身体,以及一对巨大的翅膀。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小庆坐在教室里,悠闲又茫然地四处张望。目光所及之处没有另一双眼睛,只能看见无数个低垂着的乌黑脑袋,还有抄写中“沙沙”地抖动着的右手。她刚不过啃了一会指甲,世界竟已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或许如某位任课老师所说,比起一个刚步入校园的小小人类,小庆更像是一只猴崽,因此也像猴子不知人为何要穿衣服一样,不明白其他小孩正在诚惶诚恐地忙活些什么。小庆学着同桌的样子,把课本和练习本展开摊在桌上,仍不知道该做什么事,干脆用袖口去擦电子手表的屏幕,又把手指放进嘴里,用门牙去刮指甲前端暴露出来的较软的那一层,将其撕扯下来。然而,她却不能啃得像刚才那样专心了。她感觉身上好像有蚂蚁在爬。
“在倒数第3页,”同桌小声提醒她,“从这儿,到这儿,每个单词抄五遍。”
这节课于是糊弄过去了,即使小庆直到课间才抄写完。待她交上去的时候,班主任已经提前站在教室门口,睥睨着屋内打闹的儿童。小庆打开铅笔盒,里面躺着她今天新得的宝贝:一小截灌木的嫩枝,只有半根手指那么长,叶片小而肥厚,从枝与叶的分叉处结了许多白色的椭圆形小球,不知是不是果子。这是她上学路上发现的。小庆想等同桌上厕所回来,把枝条拿给她看。另一个女同学从课桌旁边挤过,端详了两眼,突然大喊道:
“老师,小庆不爱护植物!”
班主任,带着摩西分海般的气势,穿过桌椅与让道的学生向她走来。小庆慌了神,自觉犯了弥天大错。她才想起爱护植物好像确实是写在课本里的。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来临时,女同学撑腰似的立在班主任身后,神情自豪,好像正如嫩枝是小庆的宝物一样,老师走过来时看她的那一眼也是她新得的宝贝。“你摘它干什么?”小庆在泪眼模糊中听见班主任的质问,“人家在那好好的,你摘它干什么?”
“可是它还会长出来呀!”小庆哭着辩解道。
班主任愣了片刻,紧接着指向枝条,更加严厉地说:
“那你摘下来的这一点不是死了吗?”
打铃前的几分钟里,小庆只好在嚎啕大哭中度过了。她趴在桌子上,耻辱地蜷成一只乌龟状,把黑乎乎的校服袖子垫在眼睛底下吸泪水。同桌回来了,如常地干自己的事。上课铃响了,语文课。上节课被叫出去罚站的两个男孩也终于回来,分别落座在讲台左右。左边的男生长得瘦而皱巴,寸头凌乱,像个小老头,却超乎寻常地活泼,恨不得接老师每句话的下茬;右边的男生则圆润光滑,皮肤洁白,头发和瞳仁颜色极浅,像有某种基础病。他很安静,过于安静了,几乎全天的时间都在制造雕塑,用打湿的草稿纸捏出各式各样的小怪物,上课时也一样。小庆有时会和他俩一起罚站,发展出了芝麻粒大小的一点情谊。她管左边的男生叫“站神”,因为他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站着,右边的则叫“雕塑家”。此刻,两人因刚刚受过惩罚,比以往要老实许多,连“站神”在椅子上扭动的幅度都比平常小些。小庆下定决心,也要在这堂课上好好表现。惹老师生气一次已经足够可怕,第二次一定会有灭顶之灾。
但是,当她回过神来时,总会发现自己手里已经捏着半张田字格纸,撕成方片或条状,又或者橡皮上已经扎满铅芯,桌上已经用橡皮屑摆成了某种图案,仿佛被人栽赃嫁祸,安放到一个陌生的犯罪现场一样,然而一切又罪证确凿,的确是她做的。她能够想起自己摆弄每样东西的细节,只是并非时时都记得自己身处何处。每到这时,班主任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就会从讲台上扫过来,令人汗毛倒竖。好在今天她改正得足够及时,没被单独揪出来。她的前桌就没有那么幸运。课上到一大半的时候,他被叫起来回答问题,要念前一天要求预习的生字。前桌想要蒙混过关,从喉咙里冒出一个四不像的含糊音节,从此就也不用坐下了。“站神”发出一声嗤笑,被勒令到他旁边站着。有这两个人的遮挡,小庆顿时感到安全了很多。她开始急躁地看电子表,希望快到下课点儿,毕竟仅仅是坐在这里对一个小孩来说也很折磨。为此她不时地按动按钮,好像显示屏每次亮灭都能让时间刷新得更快一样。终于快结束了,她才突然又想起本节课的使命,于是坐直,望着黑板,想让老师看见自己认真听课的样子。班主任下来巡逻了,她便抬头挺胸,手臂一丝不苟地交叠在桌子上。在她的幻想中,班主任将向她投来赞许的一瞥,或是迤迤然地走到她的课桌侧面,抬手摸一摸她的脑瓜,说:“大家都要向小庆学习。”——这样就能抵消之前的过错。班主任的确开口想要说话;然而,先响起来的竟是别的声音,一阵尖锐的、虚无缥缈的滴滴声,像一缕青烟似的,显眼又慢悠悠地飘到教室上空。所有人都向他们认为的声音来源看去,于是,无数道大大小小的眼神就这样压在小庆的后背上。
正是她手腕上的东西在响。那只被她百般折腾的电子表是有闹钟功能的。它很先进,也很贵,要148元,小庆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她一周的零花只有三块钱。这是她不敢相信自己能拥有的那类东西。它也很新,是上周末刚买的。它的外观很新潮,很酷,主体是银色,表盘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动漫人物的剪影,围绕表盘一圈有四个红色按钮,是很多小男孩梦寐以求的款式。小庆的妈妈在饰品店买下了它,与此同时,旁边的男孩也哭闹着想要,被家长扯着后领一路拽出店外。或许它默认要响的时间就是这个点儿,没有人知道。它的四个按钮上都是英文。小庆还不认识太多英文。
小庆徒劳地摆弄着按钮,一起按,单独按,以不同的顺序、组合去按,没有一种能够停下那蜂鸣似的闹钟声。班主任叫她伸出手,轻飘飘地把手表摘走了。
课间,小庆站在讲台底下,又哭得涕泗横流。“老师,我知道错了,”她抽噎着,几乎说不清楚话,“这个表很贵,要148块钱,我妈妈给我买的,我知道错了,我可以给班里做卫生,我一定好好听讲,好好写作业······”
她站在那儿,像在翻一只干瘪的口袋似的,掏出一切她认为对老师有价值的东西,无论是她拥有的什么都可以。然而班主任只是和刚过来的数学老师寒暄,随后抱着教案走了。
小庆没有胆子追出去。那一定相当没有礼貌。数学老师问她怎么了,听完又表示无能为力。她煎熬地上完数学课,课间就跑到楼道里蹲着,不知道班主任会不会课间过来。她不敢自己去办公室。午休,小庆从大保温箱里领来盒饭,就着仅有的两根炸鸡柳把米饭吃了,土豆和白菜剩在一边。班主任终于出现,来布置语文作业。在她再次走出教室之前,小庆一个箭步冲上去,对她说:
“老师,求求您了,我一定好好表现······”
班主任上下打量了她一遍。半晌,她说:“你可真有意思。”同时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瞥向这个学生,在小庆看来,大概是一种深深的瞧不起,一种最为深厚的、程度高得前所未见的蔑视。瞥过这一眼之后,她又抱着教案扬长而去。
小庆不太明白,因为刚刚那句话在内容上应该是夸奖她的,可老师的表现又并非如此。她隐隐地有一种直觉:自己曾经犯过的那些小错,以及刚刚冲上前去的不妥举动,都不足以招来如此对待,一定是有什么她尚未察觉到的巨大缺陷,某种让她天生就比其他小孩更卑劣、更该被鄙视的东西,才让事情变成这样的。她羞耻又困惑,再次感到浑身像有蚂蚁爬一样奇痒无比。她一屁股坐在讲台边上,努力地擦涌出来的眼泪,想假装是眼睛进了沙子。
“害,我的东西也被没收过,”旁边座位上的“雕塑家”说,他叹了口气,摆出一副不符合其年龄的、沧桑而忧郁的模样,“那是我最得意的作品······”
但他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他从书箱里把自己幸存的雕塑都掏出来,什么变形金刚,火龙,浑身是刺的不知什么生物······小庆于是又忍不住向他桌上探头,想看他怎么创造更多的“杰作”。我也用纸捏过东西,小庆吸着鼻子说,我用保温壶的盖子搅合碎纸。可总是太湿,要么就捏不动。结果“雕塑家”只是把写满字的草稿纸塞进嘴里,咀嚼后再吐出来,就可以随意供他塑形。“英语老师以为我在嚼口香糖。”他说着,揪下不够湿的纸团,又塞回口中。
“噫,真恶心。”“站神”路过,骂了一句。可他自己的红领巾也皱缩、抽丝,尖端又黑又细,显然是用嘴嗦的。
当小庆和“雕塑家”相谈甚欢,甚至搬来椅子、分享起半包干脆面的时候,“站神”又腆着脸过来,双手捧成碗状。“求求了,给我来点吧,渣渣也行!”他说。
“叫姐姐。”小庆说。
“姐姐。”
“你昨天叫我大肥猪,给我道歉。”
“对不起。”
小庆把包里最后一点带着调料的碎面倒在“站神”掌心里,后者将手扣在嘴上,一仰头,将碎面一舔而净。午休就这样过去,小庆甚至已经快要忘记手表的事。她的脑袋就是这样,与万事万物都隔着一层膜,这为她带来相当多的灾难,可若是她与灾难和痛苦之间也有隔膜,那么就还算勉强可以生活。下午又上数学,小庆昏昏欲睡,“站神”上课说话,嬉皮笑脸地被揪出了教室,“雕塑家”也紧随其后,被勒令吐掉纸团,并收缴了剩余全部雕塑,也不知老师上手摸了没有。他们看起来已经完全习惯了,好像不觉得羞耻,也不会浑身痒痒,令小庆鄙夷又羡慕。她捏弄着那半截已经蔫巴的嫩枝,课间又跑到花坛里去,把它丢在土地上,只因觉得它不应该被扔进垃圾桶里。最后一节课是体育,学生们遵循指令排出一些队形,没有任何一个小孩知道这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之后,他们就自由了。大家把书包搁在操场边上,成群结队地疯玩,小庆也无所事事地在操场上闲逛。
她看见几个女孩蹲在绿色的假草地上,把里面黑白的橡胶粒和石英粒挑出来,再分别归好类,还有人去跑道上采集红色的颗粒,三种颜色摆在一起。绿地中间,男生们在踢足球,大声喊着他们还不知其含义的脏话,踢得一点规则也没有。还有些小孩坐在远处的单杠上,远看像一排大鸟,偶有倒挂下来的则是猴子。更远处,几个同学在围栏上采集爬山虎的种子。她路过一些三三两两只是坐着谈天的人。“我家养老虎”,一个男孩对别人说,“改天给你带只小老虎崽,可好养了,只有拖鞋那么大。”还有一个前两天跟人打闹,最终闹到家长面前的女生,用红领巾把自己的胳膊吊在胸前,作出一副酷酷的神情,面对任何人的发问都回答:“我没骨折,是肌肉拉伤。医生说的,肌肉拉伤。你知道肌肉拉伤吗?”平日里一见到老师就坐得笔直,把胸脯挺得像公鸡一样的那个男生,正和别的班同学躺在同一张垫子上,比赛装死。操场最前面的铁皮台子下面也攒动着好几个脑瓜,那是玩角色扮演的女孩们,把那里作为大本营,按照群体内的阶级来分配动画片角色,并将小庆这样的人排除在外。小庆曾经对她们软磨硬泡,最终有幸扮演了一位医生,紧接着就被派出去“采药”,再也不许回来。
小庆最后决定到沙坑那边去。经过一整个假期,坑里已经长满杂草。几个人蹲在边上,不知在研究什么。她走进去,听见咕呱的声音,看见一只小蛤蟆坐在草茎之间,在脑袋还没意识到手在做什么的时候,就已一把将它抓了起来。它的眼睛很大,肚皮极圆,模样非常可爱。围观的几个女孩吓得站起了身,蛤蟆倒处变不惊地在小庆掌心里继续咕呱叫着。
“小庆用手碰蛤蟆!”“站神”正在沙子里找贝壳,见此又大声嘲笑道,“小庆是蛤蟆大仙!哈哈,蛤蟆大仙!”
他猛地窜起来,去向其他人传播这个新绰号了,气得小庆差点追过去打他。过了一会,他又回来讨要这只蛤蟆,理所当然地遭了一通白眼。马上要下课了,只看天色也大概能够知道。而沙坑是一定要翻修的,操场另一头的沙坑已经有工人在换沙子了。这样说来,也不知它是怎样诞生在这里的,或许这儿曾经有过水吧。小庆想遍了学校里的所有地方,没记得哪里有水洼,蛤蟆则安静地在她手里鼓着下巴,似乎对任何命运照单全收。当体育老师吹响集合哨的时候,小庆终于下定决心,冲到操场边缘,隔着围栏将蛤蟆放进校外的绿化带里。
希望这两天能下雨,小庆心想。随着蛤蟆消失在干燥的草丛中,小庆也一转头就将它忘了。
她背着书包来到校门口,在人群中找到那个最熟悉的影子,又从很多小胳膊、小腿与书包中间挤过去。直到被妈妈张开双臂抱在怀里,她才又想起电子表的事。她一下子特别紧张,支支吾吾地把事情讲出来,眼睛紧紧盯着妈妈的脸,生怕看见和老师类似的神情。她并不是没在这张脸上见过那种眼神。
她仰着头,看着妈妈和班主任通电话,努力想要听清点什么。
“······我儿子一见这只手表,就特别喜欢······”在许多听不明白的寒暄中间,她听见班主任的声音说。
她们又聊了些其他的,诸如小庆在学校的表现之类,听得小庆有些害怕,干脆走远了些,又开始四处张望。她看见车轮后面扬起尘土,鸟儿藏在叶片中间,树干上长着眼睛形状的瘢痕。她看见太阳在云层边缘投出许多种不同的颜色,像是彩虹。她看见很多很多小孩,远比在班里和体育课上能见到的还要多,有些哭,有些笑,无数张神形各异、奇形怪状的小脸在向各自的家长诉说不同的事。嘈杂的马路对面,一队工人正大刀阔斧地将灌木丛修成方形,枝叶落了一地。
妈妈最终没有骂她,但也没再提手表的事。她只是牵起小庆的手,一起回家去了。
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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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到什么写什么)
“你知道吗?”
“人类在很久很久以前,其实是恐龙的宠物。”
班级里后排的后排,垃圾桶的边上,他对我说出这句话,然后撕开了一包辣条。
我对他摊开手。
他把辣条递过来,我把手伸过去。
两只手在垃圾桶的上方相会,宛如一幅创世纪。
我很久之后都还记得这件事。因为当时吃到的辣条实在太难吃了,咸得要命,油得要命。
那是我第一次吃辣条,之后也再没吃过。
事后我查了一下,发现恐龙和人类生存的时代差得实在是太远了。如果这都能扯上边,那地球的历史就更加精彩了。
我抬起头,脖颈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这是现代人一直低头玩手机的福报。
伸出手,一只鹦鹉飞到了我的手上。它有着粉色的腮红,配上黄色的尾羽就像熟透的水蜜桃。
它亲昵地蹭着我的手指。我的心也瞬间软化下来。
“鸟鸟~”我凑上去,闭上眼睛。
不管它是否能理解我的想法,但我现在真实地信赖着它,或许这就是爱吧。
我能感受到它硬硬的鸟喙点在我唇上。
“嗯~”我发出像狗狗一般的呜咽声。
“警惕!警惕!”
“‘为什么朱元璋要保留他当乞丐时的历史?’,像这样的问题,你们看见的时候都不会想想为什么吗?”昏暗的地下,一个垂着长条状物体,两腿长满黑毛的人类男性正愤怒地挥舞着手臂,“这分明是霸王龙派向我们的挑衅!”
“翼长老,我们普遍只认为这是目前网络的一个搞笑话题,并不认为这是恐龙遗龙的挑衅,更不要说具体到霸王龙派的挑衅了。”回答的人有一头超长的头发,摊在地面上团成一团。
“我们恐龙抵制协会绝不允许有任何恐龙文化的复辟!”
“你们难道忘了我们人类长久遭受的耻辱吗?”
“嗯嗯嗯。”长发的人点着头,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可是长老,现在人类已经扩散到了整个地球。即使我们也不能保证今后不被发现。以恐龙的体积那就更不可能了。”
“我们难道不是已经赢了吗。赢过了那些腐朽的,不人道的恐龙与恐龙文化。”
外面的阳光真真地灿烂盛烈。
我躺在床上,斜射进来的阳光在地板上划出了一个属于它的区域。
我绝对,绝对不会去触碰那片区域的。
我心里想着,但手还是伸出去、伸出去。
“地板好烫!”
鹦鹉飞到了阳光里。这灿烂的光简直是最好的装饰。光里的它美得就像天使一样。
我伸出食指中指,在地板上“舞动”。我的“桃子”也在配合地舞动着。食指抬起,我揉着它的头。
虽然鸟儿没有人类的五官,但比起人类,我却更能感觉到它的喜悦。真是奇怪,它只有小小的脑袋,却好聪明。
桃子用鸟喙夹住我的手指摇晃起来,一会又飞到阴凉的桌子底下去了。
听到“胜利”两个字的翼长老似乎消了气。
“但那能说是我们的胜利吗?我们也不能融入到现在的人类社会中啊。”翼长老叹了口气,“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只能在人类社会中当流浪汉吧。”
“以前还能装神弄鬼呢。”有位颅骨突出,像戴了顶遮阳帽的人说到,“现在的人类越来越先进,渐渐不能靠知识和世界观去换取东西了。”
“要不我们......”
“不行不行。”没等那人说出话来,翼长老立刻制止了他,“我们做了多少事情,才让新生人类脱离了过去文明的影响,在这片土地自由地成长。我们要尽所有力气去看护他们。”
“可是我现在过得真的太惨了!他们都骂我‘长得就像个三低’。”一个酷似北京猿人的人坐在地上说到,“但我们的对手呢?他们倒是过得好了。”
“对手,恐龙遗族吗?”
“嗯~”昏暗的空间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叹气声。
伸出爪,它就来到我边上。软乎乎的皮肤,多用一分力似乎就会碾碎它。于是我摊开爪,它顺势爬了上来,握住我的粗砺的皮肤,上下摇晃着。
它浑身上下都像一种玉石,摸起来却是温热的,非常舒服。它的一些部位上会长些柔软的黑毛。我前些天把它全都染成了粉色。
总觉得这才是最适合它的颜色。看起来好舒服,它又这么软乎。
它亲昵地蹭着我的角质鳞片。我的心瞬间变得温暖。
“哄哄~”我凑上去,闭上眼睛。
不管它是否能理解我的想法,但我现在真实地信赖着它,或许这就是爱吧。
我能感受到它的五指停在我的鼻孔上,然后慢慢地抚摸下来。
“哦吼吼吼吼~”我发出舒适的啸声。
一个长条状的物体停在了我的鼻孔下方,它似乎要比人其余的部位要热......
下一刻,它就开始前后运动起来。
“哦,你这小东西!”我迅速抬起头,伸出爪。它顺利落到了我的指间。
“你这坏东西,你这蠢东西。”它用手慢慢将自己撑起来,跪坐在我的中指上,一脸无辜地抓着自己粉色的头发。
虽然人儿没有恐龙的五官,但比起种类繁多的恐龙,我却更能感觉到它的情感。真是奇怪,它只有小小的脑袋,却好聪明。
虽然又一次意识到这小东西的可爱,但我意识到了有件事不得不做。
“明天就带你去阉了。”我说。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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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喜服的内衬,并不是柔软的棉布,更不是昂贵的丝绸,而是扎人的寿布。
阿喜在奶奶的红木妆箱中见过,被死死压在底层。待上面的青红蓝绿消耗殆尽,便是该取出那白布的日子。
喜服上身又硬又沉,阿喜一个人穿有些费力,但她并不想因为这点儿小事而劳烦旁人。沉重的衣服裹在身上,似正在收紧的皮,裹得人喘不动气。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阿喜忙活大半夜终于把喜服穿好,忙空出手给旁边的火盆添一根柴。
她扯过梳妆台前的四角平凳,坐在火盆旁边,手上还拿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的妆匣。
妆匣很旧,破破烂烂的,跟奶奶的妆箱似乎是同时代的老东西,不过这在本地很常见。一个上好的红木匣子,往往能传三代甚至更远。
不过阿喜没有,奶奶的一切都跟随她一起入土了。
包括那匹寿布。
“……喜子哥,见信如晤。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两年,不知道你最近过得如何?阿姨近半年的身体有所好转,每日能吃半个干粮了呢!兴许等你回来,都能去村口接你了……”
她打开妆匣,里面有一些发黑的银饰,一碰就碎成渣渣的头绳,还有一叠信。
不过只有一个人的,里面并无喜子哥的回信。
阿喜不认识喜子哥,但她认识写信的这个。甜姐是村里最靓的闺女,长得好看,干活儿也是一把好手。
家里没有娘,从懂事起就一只手照顾爹,一只手拉扯幼妹,可是把家里拾掇得板正干净,谁见着了不夸一句好闺女。
阿喜幼年的时候常在奶奶家,村里同龄的不多,甜姐算一个。而且她懂事儿早,比旁的孩子都乖巧,不会嘲笑阿喜是城里来的,爸妈不要的孩子,她自己都是被排挤的哪个呢。
俩人就这么相熟了,一直到了阿喜上初中的年纪,才见面少生分了。
这回,她便是收到了甜姐的信,回来的。
“阿喜,求求你,帮我个忙。”
年岁大了以后,甜姐也没有外出务工,而是跟着爹一起伺候家里的一亩三分田,供妹妹读书。
听说她妹妹很聪明,读书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高中都不用交学费,学校还要给她发奖学金。只可惜,人还得吃喝拉撒,那点儿奖学金放三人嘴里,还是清汤寡水。
后来甜姐就找了个外快,替村里外出务工的年轻人照顾老小,拿一份辛苦钱。
倒也不多做什么,就是每天照顾两顿饭,帮忙拾掇拾掇卫生,看看家里缺啥坏啥了,帮忙整整。
一家一个月200,多顾几家,这日常开销就有了。
在甜姐照顾的这些人里,就有喜子哥的母亲。
这份雇佣,持续了十年,让甜姐从二十岁长到了三十岁,也让两人情愫渐生。
只可惜,常年辛苦坏了身体根本,甜姐撑着不去医院,反倒是把命送了。
“我和喜子哥发誓,一生一世一双人。”
“就算我死了,我也想嫁给他。”
对,阿喜回来帮的这个忙,是假结婚。
只不过她没想到的是,连甜姐的喜子哥,也是个死人。
照顾喜子哥母亲的第十年,喜子娘身体突然变差,甜姐衣不解带的守在病床边照顾。
一连与黑白无常抢了四五回人,这才让喜子娘转危为安。
没成想,这头喜子娘正欢喜得要许下甜姐当儿媳,那头喜子哥就遭遇意外横死他乡。
消息还未传回,甜姐跟有感应一般,原本康健的身体急速衰败,不过三日撒手人寰。
她临走前的最后一封信,便是给的阿喜。
她央求阿喜帮她圆谎,待与喜子哥拜堂后,再说出真相。
村里结婚大多都不扯证,拜堂就算是在老天爷底下过了明面,不死不分。
但阿喜是城里人,从不觉得结婚证是无用的存在。她只是有些心软,想替甜姐完成遗愿罢了。
而且她本来也没打算跟那什么喜子哥拜堂的,她就是单纯回来传个话。
只是计划没有变化快,两人都死了,这冥婚倒是变得名正言顺了。
门外天色渐浓,脚步声响起,面容枯槁的喜子娘和一众亲朋拿着手电筒,推开了甜姐破旧吱嘎的房门。
“吉时已到。”
阿喜将信件重新放回匣子里,这才起身灭了火盆,抱着妆匣屈膝,由喜子妈给自己盖上红盖头。
寥寥几人,寂静深夜,走在无人的小道上。
阿喜顺着盖头下的一丝光亮不由想到,这时候要是被人看到了,会不会吓着人家。
一路走到山坡中段,这才看到摆了满满当当的喜案,以及面上笑着眼里哭着的村里人。
阿喜从来没在村子里见过如此多的人。
不止有幼时眼熟的玩伴,还有奶奶去世时来吊唁的邻里,还有许多……甜姐照顾过的人家。
这一刻,他们仿佛透过阿喜的皮囊,看到了甜姐的灵魂。
“辛苦阿喜了。”
“不妨事。”阿喜微微屈膝,“再说了,除了我谁还能穿上甜姐定的这喜服啊。”
全村就她俩身形相仿,如出一辙的矮瘦。
聊两句的功夫,另一边假扮新郎的人也到了。
典礼开始。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没有夫妻对拜。
只是阿喜将那破旧的红木妆匣放入喜案下的方形坑洞中,“新郎”也将一个皮夹子放入其中。
“礼成。”
婚礼过后,是葬礼。
“祝,百年好合。”阿喜蹲在地上,看着一抔土填平的新坑,轻声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