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篇序,结果还是丢在了菊月,我不管(蹬腿)
写得很随意,也请随意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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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春音姐姐的尸体从河里捞上来时,小春才十岁出头。
原本漂亮的脸蛋被夏天的鸭川泡得浮肿苍白,叫人几乎想不起她生前的模样,以至于樱屋的妈妈都惊恐得忘记遮住小春的眼睛,只顾得上一个劲尖叫。
“全是那男人的错!”小春心里愤恨地说。
如果没有那个轻佻的男人, 春音姐姐一定不会去死。一定是那男人将她逼上绝路的。
春音姐死后,那男人再也没出现过。葬礼的时候,小春常常忍不住朝门口去望,期待那男人能出现,哪怕是一秒也好,但可惜他并没有如愿到来。小春从没有像这样恨过男人,哪怕是她的父亲将她作为赚钱的工具出卖时,她内心姑且能原谅他一点,找些理由为他开脱。
但等她再长个三四岁时,她的想法却改变了。
春音姐也有自己的不是。明明生着一张好相貌,弹琴舞蹈样样不输人,却将希望全投在一个男人的身上。明明是衹园的女人,却抛弃了作为艺妓的骄傲,活得好似外面那些独守空闺的主妇一般凄惨。什么为了爱情而抛弃生命,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不够坚定强大,哪会这么容易被别人牵着鼻子跑?
于是小春更加勤奋地练习技艺,更懂得学会察言观色。只要做到京都第一的艺妓,赚上一大笔钱,就可以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虽然她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具体是什么,但一定比现在要更加自由。
男人对于她来说,只分为用来赚钱的工具和路人。后者不必多言,而前者;只要懂得如何讨他们喜欢便足够了。她并不需要什么演技,天生单纯的模样足以使她博取男人的欢心,再说上一些俏皮话,更是让她受欢迎了。姐姐们说她呆呆的,但她心里可清楚得紧,到底什么对于自己才是有利的。
唯一难以分类的,倒是菊乃井家的海野少爷,这个家伙意外地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懂得许多东西,谈吐举止也十分有礼,于是小春将他归在了难得的朋友之列。
这样就可以了。赚钱工具,路人,朋友。有这三个分类就足够了,不需要什么浪漫与爱情。
她本来是这样想的。
刚出道没多久,一位姓小森的画师来到了樱屋。之前这位画师也曾来樱屋替出道的舞子们画肖像,据当时去围观的姐姐们反映,对方是一个颇有男子气概的人。但小春没有太大的兴趣,还不如留在自己房间吃地瓜干抱着广播听落语。
但这次轮到给她画了,她就算是没兴趣也不得不见一见了。
这个小森剪着灰蓝色短发,一双严肃的眼睛看了让人轻松不得,宽实的肩膀上挎着画具箱,沉默又冷淡。这让小春竟觉得有些害怕。
“这辈子反正也只见这么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怕不怕。”小春拍了拍自己的双颊,像是给自己加油鼓劲。
妈妈给小森先生上茶寒暄的时候,小春扭头就看见姐姐们又偷偷聚在屋外进行围观。小春翻了翻白眼,露出一副受罪的模样。她不明白,只是一个男人而已,有什么好看的。茶会宴会上的那些客人还不够看的吗?
“有小森先生这么帅的画师给你画画,不是挺好吗?”一个姐姐忍不住轻声笑道。
小春咧着嘴摇头,似乎恨不得现在就逃出屋去。
“哈哈哈哈你老实坐着吧。”
“小森先生最讨厌画画时乱看的模特了。”
“是啊是啊你可千万别让他吼你啊。”
听姐姐们这么一说,小春更加害怕了。她摊开双手,张牙舞爪的模样好像是在回答:“与其让我老实呆着不如你们现在就杀了我吧。”
还不等姐姐们笑作一团,却听低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仿佛空气也为之凝固:
“这么不优雅的舞子,还是头一次见到。”
噫……完蛋了……
等小森走后,小春对他的恨意更加 深重了。哪怕他画得再好,也完全无法提升一丁点好感。
小春揉着隐隐作痛的后背,咚咚咚咚地上楼回房,差点将老旧的木楼梯踩坏。她甩手将房门拉上,从柜子上取来地瓜干,狠狠咬下一口,仿佛这地瓜干就是那讨人厌的小森,恨不得此刻就将他生吞活剥嚼碎了咽下肚去。
要不是他在那里冷嘲热讽,妈妈还不至于给她使上一记大力劈山掌,这手刃差点打得她快喷出血来。背越疼,画画的时候就越不能好好坐着。既然不能好好坐着,就一定会扭来扭去。一旦扭来扭去了,就会被那个叫小森的家伙吼。
不不不,应该这么说,如果来的不是这凶巴巴的小森给她画画,她就不会害怕地和姐姐们进行肢体交流,那也就更不可能被妈妈打。私底下小春是什么模样,妈妈还是知道的。所以归根结底的万恶之源果然是这个小森。
小春越想越气,抬手就将一袋地瓜干朝门上砸去,还没过一分钟,却又连忙爬去将洒落一地的零食重新捡起来。地瓜干是无辜的,错的都是那个小森。
“再也不要和这个人有瓜葛了。”小春在心里打定了主意。
没死掉的和死掉的。
活过来的和躺着的。
站起来的和跪着的。
有所谓的和无所谓。
“柏蒂拉,你应该学着外向一点。”
我偏头看着坐在面前的老师,张了张嘴没有说话。老师很年轻,只有二十岁出头。还怀着满腔的热血认为凭借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改变整个学校的风气。
很好心,也很无知。
毕竟是坐落于贫民窟的学校,对于父母来说只是一个帮忙照看孩子的地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有越积越重的戾气才能成就这里。
比如女孩子们在课堂上趴在桌上,把裙子撂倒腰间,口中发出不堪的声音。老师没有办法管,索性也无视掉。她们便哈哈大笑。这样的余兴活动是轮流来的,今天轮到我,我做不出,就被拉到了角落里。
然而面前这个帮我解围的老师把一切归咎于我没和同学好好相处,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作为孤儿院出身的人,我学会的第一条规矩:不要顶嘴。
第二条:不要反抗。
于是我乖巧地点点头:“好的,老师。”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就看见了等在门口的女生,她微笑着上来拉我的手腕:“怎么这么久,快去吃饭吧。”
我感觉到了手腕的骨骼发出咔哒的声音。
她拉着我又回到了那个角落,班级里的女生都聚集在那里。为首的是一位漂亮而妖冶的白人女生,她一脚踢到了我的膝盖,然后揪起了我的头发。
“老师找你说了什么啊婊子,是不是向她诉苦了?”
我垂下眼睑不说话。
烟头烫到了我的眼角,皮肉发出焦掉的味道:“怎么不说话了小家伙?”
无所谓啦,无所谓。
我任由她们将我推倒地上,将垃圾扔到我脸上。我只是抱着怀里的布偶,面无表情地闭眼承受着。
无所谓的啦,无所谓的。
被撩起裙子看又不会少一块肉。
被辱骂也不会流血。
被打也不至于致命。
就算被杀掉,也没有什么关系的。
我懒地反抗,便甘愿承受。并不是源于懦弱之类的原因,只是懒得纠缠下去。
不过有两样东西还是有所谓的。
一个便是我的布偶。
这是我在孤儿院收到的礼物。一对来拜访的夫妇很好心地给我们每个人带了一件礼物,我一眼便看见了它。
孤儿院所有的孩子都抱着礼物站到他们身边拍照。我揉了揉怀了软绵绵的布偶,第一次有想要微笑的感觉。
毕竟微笑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拍完照之后,夫妇两个就不耐烦地站了起来。从门口再走进来了几个黑衣人一个个拿孩子们手中的玩偶。他们大哭着拉扯,却还是被轻易夺走了玩具。
我瞪大了眼睛抱紧它,那些人终于走到了我面前,伸出手就要抓住兔子耳朵。我偏身避过,然后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臂。
和他同行的人看见情况不对劲,冲上来便是一脚踢到了我的肚子。我被踢到在地还是不松口,生生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
那天我断了三根肋骨和一根脚骨,但是我护住了我的兔子。那对夫妇都看不下去,不耐烦地将那只兔子留给了我,连忙赶去下一个孤儿院。
这是我的兔子。
被送到学校的时候就因为不合群受欺负,他们先是打我,我没有反抗,就变本加厉地来抢我的兔子。我用椅子把那个男生打到了进医院。
没人可以动我的兔子。
打我可以,兔子不行。
还有一个便是我的名字。
我原来不叫这个的,我没有姓。他们叫我奥利弗,是个男孩子的名字。
然后我在六岁的时候遇到了她。
她实在没有什么取名字的天赋,想了半天和我说:“我想好你的姓了。”
“……?”
“柏蒂拉。”她笑道“和我一样。”
我忍不住翻白眼。
最后她将名字定为慕里奈。是《塔尼克的布偶》里布偶的名字。她说和我的兔子很像。
慕里奈•柏蒂拉。是她赐予我的名字。
我六岁认识她的时候,她十五岁。但是她好像一直是十五岁,但是也一直不是十五岁。
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她告诉我她要来凝津山做一件事情。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如果硬要说出一个然后的话。
就是十三年之后,我也……来到了这里?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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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着洛可可出来打个酱油。
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