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备注:是亲友oc,全文3k
mode:笑语
“哇,这可真是太客气了,还给新来的客人留点礼物是吧……!”
雷古勒斯哈哈一笑,非常爽朗地把野餐垫上显然是上一组客人遗留下来的东西捡起来堆在旁边,像是根本看不出来他在尴尬一样,笑脸像纯金色的恒星般闪耀。
洁癖大发作,嗯嗯,格利泽觉得自己没有立刻拔腿逃回景点摆渡车上,完全是出于自己对雷古勒斯的溺爱。
她的确是很期待雷古勒斯同她吹鼓过很多次的粉色夕阳,但这不代表她可以纵容这种糟糕的营业环境——真是拼尽全力不去逃跑,格利泽甚至已经感到自己攥着的拳头发起抖来。
这地方的营销是不是有点太超过了。
女孩微笑,甚至眼睛微微弯起,凝视着某一位理根本不直气更是完全不壮的心虚鬼。
像被水打湿了毛发的小狗般垂头丧气,雷古勒斯喃喃道:“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就不该轻信小〇书…………”
无语。格利泽沉默。
她其实并没有多生气,毕竟翻车的只是这个号称自己拥有最美落日观景点的野餐营地。被雷古勒斯软磨硬泡了这么久,先是拼拼凑凑硬是捏出一个小长假,再是通过组织的层层审核办了签证去国外旅游,说格利泽自己心里不期待,那完全是自欺欺人的。
“别在那儿祥林嫂了。”她用不离身的直柄伞虚空给了雷古勒斯一拐子,“离日落还有几个小时,我们还能找到其他地方不是吗。”
备选项呀备选项!早知道出门前自己也做一套攻略好了。她想起自己旅行包里为野营准备的大大小小,无奈地叹了口气。
翻车不是主观意愿,这一点她也理解。雷古勒斯准备的东西不比格利泽少,这一点没有比作为雷古勒斯同居人的自己更知晓的了,小到OK绷口香糖大到防潮坐垫炊具套装,天知道来四季如春——是说真的,这地方的气候条件和经纬度导致啥时候都跟春天差不多——的地方干嘛还要准备小风扇和暖宝宝。
——天有不测风云嘛,雷古勒斯如是说。
不测有,风云无,还剩个天,他们正在找机会看。
倒也不用从这个角度要素齐全就是了。
投诉加退款就是一阵扯皮,雷古勒斯倒是在路上浅浅录了点视频,vlog爱好者向来一股脑录上一堆回去却从不剪辑,这时候倒也成了有力的证据。两个小时寻找未果后两人最终决定驱车回酒店。无他,此处就算是勉强看得上的野营地也已毫无疑问地被这家店围圈,说是营销倒也有点本事。
眼瞧着日头渐偏,再这样下去他们只能坐在大马路上吹风看景色,莫名其妙多走了好几千步的两人面面相觑,于是只能掏出回酒店这个压箱底的选项。
好在酒店还是二人精心挑选的,虽然贵是贵了点,但给的房间层数和朝向都算不错,本意是为了看夜景,此时此刻却也能将就着欣赏天空。
没用上的野营用品丢了可惜,带回去呢,又平白无故地浪费空间。格利泽想了想自己来时列出的购物清单,决定进行一些有必要的删减。
至于雷古勒斯的行李里,没用的东西当场就已经断舍离。同店家扯皮结束后格利泽耐心尽失,雷古勒斯眼睛一转就在铃声清脆的退款声里把东西连篮带物送给了围观的人群,在店主面前挥挥手说你看我们是多贴心的前桌客人,给下一批人留下的都是没用的新东西而不是垃圾!
没人比格利泽更清楚那里面都是些无伤大雅的一次性玩意,吃吃喝喝也净是些磨牙的便宜零嘴,这时候倒觉得雷古勒斯的玩心显得很平价了。
但格利泽确实也不知道雷古勒斯带了酒来。
回房间她眼睁睁看着金发的青年施施然掏出一只漂亮的玻璃瓶,银标的龙舌兰,澄澈又透明。
他们是坐飞机出来的,能过安检简直是个奇迹?不过也有可能是雷古勒斯来这边新买的,谁知道呢。格利泽不甚用力地略作回忆,感觉自从下了飞机,他们两个人就没怎么单独行动过。
然后格利泽就又眼睁睁地看着雷古勒斯掏百宝袋一样从他那只包里拿出了一小瓶橙红色的糖浆(糖浆?),一盒草莓牛奶,转头又从酒店配置的小冰箱里掏出了一个冰盒以及一包已经切好的柠檬(已经切好了的……?)。
今天无语的次数是不是也太多了点,感觉要吐槽的地方太多,反而什么都说不出来。
“本来想要看完日落回来再给你调一点点喝的。”大约是回到了室内,雷古勒斯讲话时使用的力度轻了很多,因不用力而平泛的音调显得这人似乎情绪不高。
“现在喝也一样,不是吗?”格利泽已经落座在茶几旁的小沙发上。这家酒店太知道自己优秀的卖点,观景座椅意图鲜明,只等着人坐下来自己体会。
她知道雷古勒斯的低落不是错觉,诚然,格利泽自己也觉得很不爽——对一声不吭的雷古勒斯、对讨人厌的营销和店家、对胡乱切超出常规的行李、对完全抛弃了思考的自己。
可雷古勒斯的慌乱比她更甚,显得好像格利泽是个多么刻薄的恶人,有些微不顺心就会大发雷霆似的。
并不是这样,显然事实并非如此,女孩理智上更是清楚她的好搭档是为了愉快的假期体验才如此谨慎、如此在乎,重视到像对待稍纵即逝的美丽流星。
然而局面本不该如此。
雷古勒斯直到此时也依然想着要哄她开心。
产生情绪的点太过莫名,虽然格利泽没表现出过于明显的表情变化,但平时不喝酒的她终于还是喝得有些脑袋晕晕。
可怜雷古勒斯看得目瞪口呆,他上哪儿见过好搭档这样牛饮的阵仗,本就心虚的他这下更是手足无措,对着格利泽返回来的空杯坐立难安。
他根本就没想给格利泽调第二杯酒,她喝不了,他也不会让她喝。
那原本会是一杯调出来很好看的酒。
雷古勒斯特地挑选又从国内邮来的红石榴糖浆红到发黑——实际上格利泽那远远的惊鸿一瞥觉得这糖浆是红色,全是拜它的石榴样包装所赐。草莓牛奶虽然是在当地随便买的,但雷古勒斯自己也品尝过,是格利泽不会反胃的纯工业的水果味道。冰块是趁烧水声音很响时用矿泉水冻的,柠檬则是他跟酒店前台打过招呼搞到手的。
至于龙舌兰酒本身,雷古勒斯在选择目的地时就知道这里有好酒庄。当格利泽终于腾出时间能与他一同旅游,他马上就付款订购择日配送一条龙。
这杯酒本来像一杯融化的草莓冰激凌,不过他的女孩没给冰块释放的时间就将它灌进肚子里去,只留下透明的的重力结构缓缓旋转。
她显然喝到微醺了。
好在她没有继续要酒喝,雷古勒斯于是把开了口的草莓牛奶放在她手边,以免格利泽口渴时找不到东西解渴。至于他自己,则端着清澈的龙舌兰坐在沙发的另一边,同格利泽挨着,挨得很近。
他知道今天格利泽绝对会感到扫兴,你看,这不就闹了小情绪,但雷古勒斯到底不是真的心大,他完全知道格利泽不是因为野营地的那点事气成这样。
甚至他隐约明白,现在她的情绪正与他的所作所为直接相关。
可他知道自己刹不住闸,太渴望、太珍惜,于是只能拼了命地拢在手心里。
头有点重,物理意义的,所以脖子想要支撑,干脆微微后仰靠在椅背上。呼吸也缓慢下来,却变重,每一次胸膛的起伏都变成刻意为之的运动。看东西倒是清楚,只是眼睛总觉得有些涩,总想好好地闭一闭眼缓和缓和。身上有点热,不是生病的热量,慢慢感到颧骨的皮肤有些紧绷,微有些涨热。
我……好像是醉了?
格利泽抬了下胳膊。
有点重,不是起不来,可若是不控制的话就成了甩、而不是抬。
雷古勒斯在她旁边很轻地笑了笑,气声,像生怕她听到一样。
格利泽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消气了,尽管她还是用她抬起来的胳膊飞快地戳了他一拐子,这回可不是隔空意思意思。
主要是粉色的落日确实也很好看。
太阳离他们很远,可几个呼吸间就已沉入地平线大半,云层巍然不动,被神秘地染成了粉色,而在无光处,沉淀成了纯黑的影子。
——我给你施个魔法吧,用这个东西!
格利泽听见雷古勒斯低声说,像吃干脆面开出了所有人都吃不出来的角色卡。然而就算视线再怎么震颤,格利泽也认出来,雷古勒斯手里拿着的是一根莫名其妙的魔法棒,超级少女心的宝石和蝴蝶结——她认出来这是那个野营地店家的好评赠品。
神经。
不过损都懒得张嘴损他了。
眼前三两下毫无章法的舞动,格利泽淤塞的注意力转向前方,一望无际的天际线远处,一串飞鸟从近乎沉默的太阳前面飞过,垂坠的视线里,鸟儿是纯黑色。
道理我都懂但是为什么鸽子这么大。
格利泽睡着了。
—END—
本月关键字/出题人
1 盲点 / 诸子百
2 人格面具 / 黑白梓
3 落日夕阳 / 飛龍
4 守护天使 / 天行
截止时间:4月30日晚21:00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厄玛伏着身子。枪托紧挨她的右腿,沉重地、令人心安地——削成独特形状的胡桃木,细细抹过一层蜂蜡——她将它放到肩上,她们彼此嵌住,像两枚啮合的齿轮。
简半跪在灌木后头,双膝陷入积雪,屏住呼吸。白尾鹿正在啃咬树皮。大约三十五码,距离正好,厄玛的枪总是很准。厄玛拨动枪管尾端,她上膛了。厄玛紧盯着那头鹿,双眼锋锐,无异于枪管所闪出的冷光。简的心为期待而剧烈跳动。
简喜欢听厄玛的猎枪打出的响声。砰砰,从耳朵边跳入血液,飞速淌过她的手脚、她的胃、她的头颅,叫她跟中枪的鹿同样颤抖。然后她们会离开灌木,让没死透的鹿彻底毙命,就地剥掉它的皮,切割肉和鹿角,前去捕捉下一只猎物,或折返回家。厄玛处置猎物的动作细致而认真,维护枪具时同样,简喜欢看她做这些事。
枪管不能磕在地上。厄玛教她。要是不留心,泥土和雪跑进枪里,火药打不出去,枪管就会炸开。雪也会让金属生锈。血也会让金属生锈。厄玛呢喃地说个不停,厄玛爱她的枪。偶尔,枪放入简的怀里,垫了橡胶的枪托顶着她的比厄玛更加窄小的肩,为厄玛量身定做的手柄弧度令她错觉自己正紧抓着厄玛的手。上膛。厄玛又轻又低的声音说。简扣动轴承。瞄准了吗?开枪,先开右枪管,再连着开左边。开!
砰砰声没有到来。简回过头去,厄玛皱着眉。
“卡住了。”厄玛咕哝道。
“卡住了?”
白尾鹿已经跑开。
厄玛哗地从雪地上站了起来。简仰头看她,只能看到她的枪的底部。厄玛正摆弄着枪管。
“上膛的装置,动不了了。”良久后,厄玛气冲冲地说道。
简也站起来,有点儿不知所措。“怎么回事?”她傻乎乎地问。
“里面有个小滚珠……”厄玛模糊地说了一串东西,简听不懂,也听不清。厄玛说话向来很快,声音也小,她不擅长跟人说话。厄玛一边说着,一边拔腿往回走,简跟上她。
“厄玛,我们要去哪里?”
“回去。”
“不打猎了吗?”
“枪坏了!”厄玛生气地喊,瞪了她一眼。她们在原地站定。过了会儿,厄玛再次抬腿走起来。
“对不起。”简说。
只有踩雪的声音。简不讨厌这声音,或者说很习惯了。每年冬天她们外出狩猎,都是雪的声音陪伴着简。
每年冬假,简都从家里来到厄玛身边。厄玛就像简的圣诞老人。厄玛的枪就像简的圣诞礼物。简抚摸猎枪,回想着与前一年相比,枪上多了哪些划痕,厄玛的屋子里又多了什么战利品。厄玛则在旁边说着关于今年打猎的事。简喜欢这些时光。
“你要回家吗?”厄玛突然问。简能明白,她说的不是厄玛的家,而是简自己的家。
简抬起头,神情颇有些受伤:“厄玛,你这个讨厌鬼,你竟然赶我走!”
“我没有赶你走!”厄玛的嗓音动摇了,又马上低下去,“可是猎枪坏了,你这个冬天没得玩了。”
简花了点儿时间弄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她们走得越来越慢,像在努力延长旅途。
“我们可以不打猎。”简试探地说。
“我八岁就开始学着用枪。枪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东西。”厄玛说,“精密,小而致命。每一个零件都至关重要。我像了解我自己一样了解它。”
“我明白。”简轻声说。
“猎枪就像我的左手。”厄玛忧伤地说。简笑了出来。
“你这不是还有一条左手吗!”
“我原本有两条的。”
她们为此笑作一团。简从厄玛的身后来到她身边。
“这样吧,”简牵住她的手,“我们回你的家里去,然后一起做饭,把你留下来的那些鹿角削成白色的小人、小动物和小屋子——我相信即使你现在没有三条手,也能做得很棒——我给你读我带来的那本小说,我还可以给你编头发……”她捏了捏她的手指。那柔软的、暖和的,属于活生生的少女的手。
厄玛无声同意了。相牵的手轻轻晃着,偶尔蹭到她们腿边。厄玛感受着,它很轻地压住她,隔着厚重衣物留下一道又一道压痕,令厄玛想起枝叶细软的树木掠过她的枪柄时所留下的划痕。她爱着那些划痕,因为她爱着她的枪,而划痕是枪的一部分,好比扳机是枪的一部分一样。她为这一刻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