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城
要求:无,图个开心
小云站在高高的天台上的时候,心里莫名感受到了一阵轻松,她以往从未如此清晰的感受到自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她看着脚下,一条街道就像是银河,车马川流,奔腾不息,她在天台上坐下来,高高的俯视着人流,像神俯视着他们早已注定的,渺小不堪的命运。小云把脚悬空,身体却向后仰倒,她感受着仿佛下坠的快感,从裤口袋里面拿出手机,拨通某个人的电话,但是那一头只有“滴滴”的盲音,一个机械的女声告诉她无人接听,她对着手机,就像是对着某个人说:“亲爱的,你会喜欢我送给你的这份礼物的,我还想再见一见你,人真是贪心。”
她说到这里停住了,眉头微颦蹙起来,眼中云雾一般,遮住所有的风景,白雾灰朦,就像是想念着些什么,又像是想说什么,电话终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就连机械的女声也没有,可她还是维持着通话的姿势,就好像她和电话那一头的人都静默的听着对方的呼吸声,好像她还有什么还没有交代完,许久,她从耳边放下电话,又用力的在手机上按下三个键。她说“你们找的人就是我,我在这里。”
她说完这话,就像是什么终于放下了,结束了,她显得平静,甚至有些开心的笑出来,她松开一直紧张的,握紧的手,任由手机从高高的20楼坠落而下,她就像已经握不住任何东西,那双手颤抖,并且痉挛。小云低头看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们,就像蚂蚁一样小又多,她“嗤嗤”的笑起来,像她小时候看蚂蚁是一样的,她知道,是一样的。她的手抚摸着身下水泥的天台,想象着还有另一人坐在这里。
“你看看天上的星星,你看它那么亮,可是谁知道早在几百万年甚至更久以前,它们其实就死了,我们就像是星星,好像还亮着,可是早就注定已经灭亡。”
“不,我觉得我们像星星,是那种指明,照亮别人的星星,像灯塔,死了也还亮着。”
。。。。。。
脚步声在楼道里面想起,在墙壁上四处反弹回荡,杂乱不堪,那些人举起枪,说:“警察,别动!”然而他们的话还没完,黑色的身影已经前倾下坠,黑的颜色在灯光亮丽的世界里面格格不入,“啪嚓”一声,在空气中荡起回响。
刑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件事也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是他的心里还是非常大不好受,一个花季少女,怎么会是一个杀人犯?还是一个连环恶性杀人犯?至今刑都觉得无法置信,实在是犯案现场过于血腥残忍,特别是。。。刑似乎是想到了一点什么,脸色瞬间黑了起来,或许是人不可貌相吧,但是事实跟证据摆在面前,就算他不认为以一个女子的体力能做到目前的这些事情,但是心理侧写也到底也只是科学与经验的总结,不排除会有意外,他只能去接受事实。
刚刚想要坐下来,再去喝一杯咖啡,或者好好地睡一觉,一个电话激的他立马站了起来,马不停蹄的奔向郊外的一处厂房,他知道今晚又不能好好睡一觉了。
当他看到事故的现场,他恍惚以为那个花季杀人犯还没有死亡,或者说还没有抓到,但是他亲眼见到她从高高的天台跳下去,他们还在她的家里找到了作案工具,上面印满了她的指纹。可是他看着熟悉的情景,他看了太多次,他甚至猜到这具已经僵硬快要腐烂的躯体里面有一根属于死者自己的生殖器,生前饱受折磨,最后的致命伤就是死者颈部的贯穿伤,仿佛带着刻骨铭心的仇恨。
最后的调查结果,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模仿犯罪,这也是可以被预料到的,完全做到封锁消息也是不可能的,竟然在一个少女手里死了七个人,而且每一个都是身居高位无恶不作的男人,杀人犯生前又是花季美少女,曾在幼年收到过性侵犯,任谁都会对这个少女心生怜悯,再加上不嫌事大的媒体传播,想不引人瞩目都难。
然而刑觉得这件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他察觉到这次犯案的人很有可能是一名男性,相比起以往的案情,这次的现场显得凌乱许多,行事作风看起来更像是男性所为,然而相比起以往,刑的内心更添了许多的烦躁,他感知到危险就在眼前,不安竟然充满了这个多年查案的人心间,他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但是这次他却悬着一颗心,不知应该如何安放。
文/鹤野
评论:随意
徐珂抱着背包靠在椅背上,在公交车刹车的尖利声响里醒了过来。
引擎嗡嗡作响,钢铁虫子微微颤抖,停在闪烁不定的路灯下,街道上一片死寂。
“到终点站了,小妹,下车了。”
司机从驾驶座上探出半个身子,咬着烟蒂含糊地说。徐珂没有抬头,小声地说了一句“好”,声若蚊呐,在空气里转着弯消散了。她穿着一件并不厚实的外套,胳膊旁边挨着车厢壁,若有似无的热气从钢板上传来,她抱着背包蜷缩在座椅上,仿佛获得了一种安全感,这感觉让她不愿动弹,想就这么缩在温暖的狭小空间里,再坐着公交车从终点站回到起始站。
最后她还是下车了。破败的路牌挂在满是铁锈的铁杆子上,像是被秋风蚕食的枯叶,在树枝上摇摇欲坠地飘着。惨白的灯光落在徐珂的肩膀上,黑暗在几寸光明外冷冷窥伺,忽闪的路灯就像她得以暂时歇息的孤岛。
但徐珂没有多余的时间休息或踌躇,她呼出一口白汽,拿出手机打开手电模式,裹紧了围巾,走进了黑暗里的小路。
公交车的终点站周围是一大片废弃工地,马路延伸到堆满碎石的空地边,虎头蛇尾地断了。马路边是高低不平的危楼,落满了厚重的灰,积木一般堆叠着的房屋之间,有一条狭窄的走道横跨了一整块沉默的旧房区,直通向另一边的夜市广场。徐珂举着手机,绕过倒塌的垃圾桶,跨过粘稠的脏水,走过一块不明所以的涂鸦,她听见角落有被惊动的老鼠尖声嘶叫,不知名的飞虫在浑浊的空气里振动翅膀,她在曲折的走道里小心地快步前进,在黑暗种回忆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徐珂工作于慕江市第三医院,是一名护士。她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两年前考取了护士职业证书,即将从家乡前往城市中工作,年迈的父母很高兴,不管她拒绝,一定要将她送到城市里才放心。
这原本应该是美好生活的开始,徐珂想。他们一家三口一路辗转,舟车劳顿,不曾想却在乘坐大巴的时候遭遇了山体滑坡,徐珂的父母当场遇难。救护车呼啸而来,年轻的女孩遍体鳞伤地邂逅了自己梦中的城市。
徐珂托亲戚变卖了老家旧宅的家具,将父母的骨灰盒运回了家乡,自己一个人在城市里来去无依地打拼漂泊。医疗部门的工作枯燥无味,房租、工资、柴米油盐,功利又现实的东西在她闪闪发光的憧憬上蒙了一层灰。她抬头看了看,试图从那道缝隙中窥见一点星空的色彩,但天空只是黑沉沉地、寂静地压下来。她觉得自己正在被这个城市吞噬,左突右支的房屋是参差不齐的牙齿,交错的狭长小道是蠕动的肠胃,黑暗在迫近,钢筋水泥在变形、压缩、扼紧——她终于看见了小路尽头的光亮,她加快脚步,不顾脚下踩到滑溜物体,踉踉跄跄地向前快步走去。
几步之外,温暖的空气包裹了她,黑夜里的光亮照着她脚下的石砖,漂亮的明暗分界线将她和身后的小路切成两块。夜市上人来人往,烧烤摊前的中年男子用肥厚的手灵活地翻动烤串,撒上厚厚的孜然粉,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大声地讨价还价,红色的塑料凳子被行人踢来踢去,卖汤面的摊主拉长嗓子,拉客的声音裹在寒风里传出去好远。
徐珂站在人间烟火之中,她紧了紧围巾,在厚重的布料下颤抖着喘息,她向前迈步,像是要把黑暗远远甩在身后,她在常常光顾的摊子前买了一碗十元钱的馄饨,在满是油光的小木桌旁坐下。徐珂连续加了好几天的班,晚饭带来的能量已经在工作中消耗殆尽,她小口小口地吃着,温热的食物滚落至胃中,却没有带来多少饱腹的愉悦感,徐珂知道自己没有走出那段小路,牙齿碾碎肉块,被舌尖翻搅,滑过喉咙——她想要呕吐,她已然食之无味。
年轻女孩的面前放下了一碗汤面,桌子对面坐下一个男人,小摊子生意红火,顾客们常常因为位置不够而拼桌,徐珂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所以她没有抬头,只是伸出手抹开脸上的泪痕。
但她余光中的那碗汤面却是毫无动静。
徐珂愣了愣,然后抬起头。
一个看上去颇为年轻的男人,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头发凌乱,神色疲倦,他直直地看着徐珂,但未置一词。袅袅的热气升腾,在对视的两人之间竖起一道模模糊糊的墙——徐珂畏惧和他人对视,她无数次想要打破那堵看不见的墙,但墙对面的人往往无动于衷,他们不知所以,对她近乎恳求的目光感到困惑,最后耸耸肩,或是露出一个抱歉的微笑,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那无助的境地让她绝望——但现在她却清晰地感觉到那堵墙破开了一个口,男人的目光从那个口子里穿过来,落在她的泪痕上,落在她的眼睛里。
男人沉默着不发一言,徐珂却无法抑制地大哭起来。年轻的女孩坐在喧闹的夜市间,用红色的围巾胡乱地擦着眼泪,哭得头昏脑胀,浑身发抖。
十分钟后,徐珂离开了夜市,再也没出现过。
一小时后,摊主趿拉着拖鞋来收拾碗筷,他扫了一眼,看见小小的桌子上摆着一碗没吃完的馄饨,和一碗只剩汤水的汤面。摊主皱了皱眉,啧了一声,抄起碗将里面的东西倒进了泔水桶。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作者:杨生煎
要求:随意
你好:
也许现在写这封信有些太早了,但那一天早晚要到来的。我知道很多事情,我知道每一年我生日的那天都会下雨,我也知道我看不到读信的你出生的日子,看不到你会长成什么样子。你读信的这一年,如果你留意了,我生日的那天还是会下雨。这是一些渔民的直觉,我们的祖辈要在难以捉摸的大海上讨生活,就把讨生活的直觉传了下来,即使我们已经不打渔了。
我不知道你会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不过这和我的信没有太大关系。我写信的时候,我的儿子,也就是你的父亲刚刚放学回来,不知道跑去哪里玩了。但他会去的地方无外乎一楼的门背后,二楼的阁楼间,有时候会顺着楼梯间的窗爬到别人家的屋顶上,还以为我从来不知道。这些都是你也很熟悉的地方,我在搭起这个楼梯间的时候就在想,如果开一扇窗,小孩们一定会从这扇窗里爬出去玩。我想到了,但是我还是开了这扇窗,因为小孩们要是没法爬到别人家的屋顶,在瓦片缝里藏他们的宝贝,会是相当可惜的事情。我情愿在建房子的时候就做好去给邻居道歉、给他们修屋顶的打算。
那么你也听出来了,这座房子是我和老二老三一砖一瓦亲手搭起来的。我可以毫不心虚地说,绝大部分是我的劳动成果。建房子的这一年老二是十七岁,老三是十五岁,加上二十岁的我,是我们家里仅有的三个壮劳力。我从我工作的船厂用黄鱼车拖回来砖,砂浆和木头,找建过房子的同志学了大梁的搭法。白天老爹不上工的话就会帮我干点活,老二老三放学后就来搬砖拌砂浆,老娘抱着还没断奶的老六坐在我们的旧房子里。我们建房子的时候,这条街上的都是木棚盖的旧房子,我的父母一口气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我最大的妹妹快十岁了,还是和哥哥们住一个房间。于是我就想到,我们该有一个新的家了。
我们造房子的时候,街上还有很多空地,只要造起来了,地也就是我们的了。到你出生长大的时候,想必已经早就没有这样的事了吧。其实我有些希望你是女孩儿,因为我在信里要和你说的事情是这幢房子,而我造这幢房子最初的理由是让四妹五妹不必和哥哥们睡一间房。可是在给你写信的时候,四妹去了北方,五妹去了西南,去建设她们新的家。我知道我也看不到她们回来的时候了。
我还记得那一年的夏天很热。下午棒冰车过来,我就叫老四拿热水瓶去买三根断棒冰,等老二老三放学回来,帮我干完活,就分给他们一人一段。九月份房子造好了,有你父亲喜欢躲进去的阁楼夹层,有刚刚好可以跳到隔壁屋顶的气窗,有四个房间。老爹老娘睡一间,我和老二睡一间,老四老五睡一间,老三老六睡一间。基本上便宜了老二,因为我其实有宿舍可以住。
我希望你喜欢这幢房子,现在看起来你父亲应该是喜欢它的。我就不必说,没有人不喜欢自己亲手造起来的房子,更何况我在它里面留了很多我喜欢的位置。我想知道你住在这里的时候,它还是和现在差不多的样子吗,但我也不太想知道,如果我走之后老二老三没有好好修理它,我会很生气。
我终于要说到写这封信的原因了。我的父母来到这个新城市找生活的时候,二叔三叔还是留在老家打渔。据说二叔最后一次出海之前,望着海岸长长地叹息。他出海前不寻常地交代了很多事情,果然他的船没有回来。我想你总会回一次老家,你看到的二叔的坟便是一座衣冠冢。这就是我说的渔民的直觉,渔民知道自己的哪一次出海会回不来,但是就算知道了也不能不去,躲避会有更不好的事情发生。我不打渔了,但我很早就知道我会在不那么老的年纪就走掉,我就是知道的。这幢房子在的时间会比我久很多很多,它说不定是能看到你的孩子出生的,但我知道它早晚也会走的。说一幢房子“走”听上去很奇怪。我忍不住去想,这幢房子会怎么坏掉,反正到今天为止,它都被我们修得很好。所以我又想,可能这个直觉的意思是房子里的人都离开了,就像老四老五老六各自去了天南海北,他们回来的日子遥遥无期,也可能就不再回来了。
我想了很久,终于写下最后一种让我最怅然的可能,你们要卖掉甚至说要拆掉这幢房子了。现在写下这些事有些太早了,这房子现在很好,也远没到你出生的时候。可我终究不想去逃避这个最有可能的可能。我的父母已经老了,我的弟弟妹妹也都长大了,连你的父亲,尽管现在才刚刚上学,也会很快就长大的。我去送老四上火车的时候,就突然明白了,就算我总觉得老四是坐在我肩膀上去买棒冰的小孩,也拦不住他长大到一个人背着铺盖坐上去北方的火车。几年以后老五也这样坐上火车,老六也这样走了。那时候我就在想,我的孩子也会这样离开家的,老二老三的孩子也会这样离开的。最终会有一天,老人都不在了,孩子们都离开了,这幢房子也老了旧了,不再有人修理了。在它倒掉之前,你们会卖掉它,把所得的钱分给各家人,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在今天这个距离你出生还有很久的傍晚,我趁晚饭端上桌前,在桌上写这封信。这是一个很突然的想法,我想也是直觉的缘故吧。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该对你嘱咐什么。难道我要你不要卖掉这幢房子吗?难道我要你和你的孩子永远住在这里吗?我不是要这些。我对你生活的世界一无所知,不要说你生活的世界在将来,哪怕是现在各自在天南海北的弟弟妹妹生活的地方,我也不了解多少,就更不能去凭空要求他们和你什么了。
我思来想去,发现这封信只不过是一个即将老了的人对自己建造起来的房子依依不舍。这个即将老了的人生活的时候,这房子明明还是将近新的,人气也旺盛的,所以他没法向人说起自己的直觉和这直觉带来的怅然。因此他只好写一份给还没出生的孙辈的信,因为他知道在孙辈生活的时候,这幢房子已经老了旧了,差不多要被卖掉或拆掉了。
我本想再写一写我造房子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但动起笔来就觉得有些好笑。读信的时候,可能你正年轻着,何必听一个早已在地下的人年轻的故事呢。望你学业事业都有所成。此致
敬礼
——END——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四月里我就出狱了,感觉像从一条石壁夹出的小道上费力挤了出来。我的心里空荡荡的,抱着一种可怕的喜悦,觉得我可以开始普通的生活。我进监狱的时候二十三岁,现在已经快三十岁了,既没有学历,也没有技能,最后在一家叫凤喜的饭店应聘了个清洁工。
这五年里我已经过惯了静寂的生活。监狱里味道清淡的饭菜,劳动改造,思想教育。手腕一抖,菜就在锅里翻个面,滋滋地煎着油。我塌腰驼背,弓在墙面上,用力扒着陈年的油垢。
七月间,我甚至还交了个女朋友。她姓梅,大家都叫她梅子,是服装厂的女工。并不特别漂亮,但她有个习惯的动作,就是撩头发。服务员给她上菜的时候,她抬起手,中指顺着发际一划,大拇指把鬓发理到耳后。又黄又卷的头发拥拥挤挤,没过多久就又从耳朵上绽出来,看得我都有些发急。我走过去,说:“客人,麻烦抬下脚。”她看见我,眼光里现出惊讶,我能理解,身为一个两米高的壮汉,我经常受这种注目。接着她又理了理头发,笑出一口白牙。
梅子把我看作一个沉默寡言、脾气蛮好的大个子,即使后来知道我坐过牢,也还是像不知道这件事。她比我小一岁,我们很快就搬到一起,床边摆上了不知道花谁的钱买的果盘,里面放着我爱吃的金桔和她爱吃的山楂,还有一粒粒像鱼眼睛或者乳牙的果核。还有牙签,小电视,遥控器,避孕套。我们用浴缸用得很放肆,一点也不关心谁在这个白瓷的过时家具里干了些什么,大概也是像我们一样69吧。梅子披着水淋淋的头发从半凉的水里站起来,大腿岔开,白色的流体随着腰肢的动作荡下来。我们很少不用避孕套。我们都同意应该婚后再要小孩,好像结婚这个概念对我们已经自然得不得了了。我们甚至讨论起要生几个,三个肯定是养不起,梅子说两个小孩不错,一儿一女。
我说:“我就有个哥哥。我们还是双胞胎呢。”
梅子惊喜地问:“真的?”她很少提起我以前的事,我想可能她也想生个双胞胎。可惜,这种基因只能由母亲传给女儿,这两个孩子也并不会分享同一套基因,他们是两个硬贴在一起的兄弟姐妹。我和我哥哥就是这样。
果然她又问了:“那咱俩能生出双胞胎吗?”“那就不行了。”我跟她解释了一番。
我大学学的是生物。不知道梅子听没听懂我的解释,她脸上现出点遗憾。突然,又问道:“你现在……还跟你的家里人联系吗?”
“不了。”我镇定地说:“在监狱里就断绝关系了。”谁都没有来过一次。也对,我的母亲都没有来,谁还费这个事?
“为什么啊?”梅子惊叫。她拿脚趾头踩开浴缸的塞子,水哗哗旋下去。
我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梅子埋在我的胸口,两眼上翻瞧着我。她不像我的母亲——自然了。我母亲是个出名的美人。
“犯了事,那当然就不算儿子了。”
梅子猛一抬头,那双眼睛里的神色又温柔又可怜。她叹了口气,摸着我的脸,又靠在我的胸前。我的心咚咚直跳,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
犯了别的事,可能还算儿子。但杀了亲哥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这样,我和梅子拉着手往前走。她爸爸甚至还来看过我一次。凤喜的老板娘突然带着笑唤了我一声:“杨宇?”我直起腰,看见她爸爸还呆呆地不知道怎么一回事。老板娘说:“这是梅子她爸爸!”我说:“哦……伯父!”两只手反复在衣襟上擦着,几步上前把他迎进来。他的目光渐渐软化了。也许结婚真的是有希望的,虽然我是一个私生子,又是一个曾经的犯人。
晚上回家时,梅子脸色很好,喜孜孜的。我在桌子上摆了西红柿蛋花汤,细面和黄瓜拌毛肚,她看了一看,笑道:“早知道我就跟爸说,让你到我们家去露一手了!”
“那我可不敢啊。”我说着,突然心里一动,反应过来:“你爸和你说什么了?”
“他说觉得你不错。”梅子挑了一碗面,浇上西红柿蛋花汤,连连吹着气。“杨宇,”她一变为严肃的脸,“我爸的意思,是让咱俩订婚。”
“你愿意吗?我愿意。”我看着她。她“嗐”了一声,笑嘻嘻地撩了下头发。“我要是不愿意,还能跟你说这个吗?”然后又凑过来抱着我。我摩挲着她的手指,骨节粗大,然而干热,小小地搁在我的掌心。我决心要给她买一枚漂亮的戒指。
好像一切都有点太快了,我反应不过来,只是被推着往前走。我跟他们说我的父母全死了,我现在没有亲人,于是订婚宴就定在凤喜。晚上八点。一大早我就去了城里,带着我在监狱和这几个月来攒的积蓄,打算买一个订婚戒指。结婚戒指总可以以后再买。
那家店藏在僻静的巷子里。不完全算一个巷子,汽车也能经过,但比起城市的街道还是太窄了。店员看起来也闲闲的,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但看见我还是堆起一脸的笑,迎了上来,问我想要什么样的。
“订婚戒指啊。”她把我领到最角落的一个柜子里,里面都是各式各样的钻石戒指。我突然看到了一枚镶嵌蓝宝石的戒指,叫店员拿出来,自己拿在手里欣赏了一会儿。但,她可能更喜欢钻石……
最后我还是买了钻石。但我仍然情不自禁地看着那枚蓝宝石戒。店员看我实在喜欢,就劝说道:“先生,要不然您买这枚也行,现在戒指的宝石早就不讲究一定要是钻石了,而且这枚蓝宝石也特别漂亮。您要是想要,可以给您打七折,实话跟您讲这也是前几年的款了。”她想了想,“对了,是杨素蕖女士的同款。这个款式是很经典的。当时她刚刚去世,出的经典款。”
我全身的骨头一下子都抖战起来。我失声道:“你说什么?杨素蕖她死了?”
“先生,您不看娱乐新闻吧?几年前的事情了。”
杨素蕖死了。网上写得光明正大,清清白白。知名女星杨素蕖。知名美人杨素蕖。三年前已经死亡,不是自杀是急病。那时候我在监狱里发抖。我母亲死了,没人给我一个消息。我突然意识到我在发抖。
鼻子里涌上一股辣味。泪水淹没了我的眼睛。我抬头,看见我面前一片漆黑的电脑屏幕,那个面目扭曲的人把我骇了一跳。
我走出网吧,在已经没有多少人路过的路上失声痛哭。
拿酒安慰我自己是我立刻想到的主意。我的心空荡荡的,敲之有声,急需什么东西来填补,不需要多么坚实的。我忘记了此刻一切也忘记了梅子。我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家饭店,也很容易就记起了自己曾经的酒量。
杀了我哥哥后我也这样独饮。
我杀杨川时,手酸得使不上劲。突然一阵疲乏,我觉得自己要昏倒在这辆车上。我咬紧牙关,瞪大眼睛,他连挣扎都没挣扎一下,青色的针织衫上溅了一大块血迹。血还在流,他却死了。
我把车开进了沙漠,把他拽下来扔到沙子上。接着我就开车走了,不知道自己开到了什么地方。两天后我才突然清醒过来,从堆积的酒瓶子中抬起头来,意识到我杀了我哥哥。
杨川曾经才是那个酒鬼。他常常对着我笑,无论对着谁都没有那么多地笑过。所以我恨他。
他只有一米七那么高,站在我的面前,像能一把搂进怀里的。他上下打量着我,笑眯眯地说:“杨宇,你是在嫉妒吧?”
“你总是这样,你从我身上占尽了一切的便宜。杨宇,你长得这么高,这么健康,可都是从我身上抢来的养分。”
他抱着那个我忘记了名字的女孩。她嘴唇抹得鲜红,往他脖子上凑,两个人像两条恋着的狗。
“杨宇,对不起。”她平静地说,“但是咱俩真的不合适。我承认,我和川不大能对得住你,但是,我和你……你能理解的吧?”
我把她推到地上。挥拳就往杨川身上打。她尖叫一声,杨川后退半步,他的脸上也突然现出了恐惧。但是很快,就转出一张笑脸。
“你打呀?哼哼,你有本事打死我好了!杨宇,你有本事往这儿打,”他点点太阳穴,咧嘴笑着,“把我打死。你以为我怕死吗?我早就活腻了!”
“川!”她从地上爬起来,把他护到身后。“我警告你,杨宇。”她发着抖,像只奓毛的野猫,“你别乱来。”
我收回手,杨川仍在对我叫着。“你摆出那么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呵,就你?杨宇,你真够恶心的,你把自己当情圣吗?你算什么弟弟?呸!我巴不得没你这个弟弟!”
他恨我。恨不得我死。我看出了这一点,却不明白为什么。
然而又怎样呢?我不也恨他恨得骨头里发痒吗?
他对我笑着。我想起那个笑来,于是其他一切都不复存在。
我想知道他后不后悔。他死得如此轻易,如此仓促。
“杨宇!”他大喊。我转头,他就坐在母亲的怀里,得意洋洋地眯着眼睛笑,头发在风里一片凌乱。我也大喊回去:“杨川!你是大……”母亲立刻喝止:“小宇,闭嘴!怎么这么说哥哥?”
杨川不笑了,嘴角撇下,明显有点儿生气地看着我。我冲他比了个恶心的手势,然后大笑着跑开,我知道母亲不会放他来追我。他身体一直不好,母亲只允许他进行“安全”的训练。
但是我回过头时,却看见他一声不吭,涨红了脸朝我冲来。母亲怎么会放他下来?我大吃一惊,忘记了我比他高,比他壮,吓得直往前跑,一个不留神,脚下打滑就栽到了海里,头部着地,失去了意识。
我突然清醒过来,想,一定是“爸爸”要妈妈放他走的。“爸爸”什么都不知道。妈妈说他太忙了。
然后我就看见杨川俯下身,在我嘴上亲吻渡气。一口气还没渡完,我就咬住了他的嘴唇。
杨川吓了一跳,立刻睁开眼睛推我。我哈哈大笑,他骂道:“你才是个大傻子!”
我说:“你。你才是。只有你是!”我笑着抓起湿漉漉的沙子,塞到他的领口里。他打不过我,叫骂着挣扎。我忘记了母亲可能的惩罚。他哭了,我记不起是在我跌倒之前,还是在我欺负他之后。
我把这些全忘记了。
我又一次突然清醒过来。
已经是晚上了。手机上有五个未接电话,是梅子的。我仍然坐在那家饭店前,但是它已经打烊了。街上没有一个人。
我摸了摸口袋,戒指还在。
我头痛,胸口痛,哪里都痛。我不知道我喝了多少又睡了多久。我绕进饭店旁,撒了一泡尿,闻见一股酒气。
我勉强站起身,走路的时候脚步虚浮。但是我还是要回去。
要找个理由跟梅子解释。要把戒指给她。要跟她父亲道歉。要和她结婚。
我把这些都记在心里,不会忘记的。
但是就在我走出这条街,走到大道上时,路灯的光晕下,有个穿卫衣牛仔裤的男人一回头,我几乎叫出声来。
杨川!
是他。我不会忘记那张脸的。海风中的嘴唇,打量着我的动物般的眼睛,和在车中,衣服下蒙着的隆起的鼻子。
他没死?他没被我杀死?他没被我掐死?他从沙漠里回来了?
他仍旧那样笑着,但不是对我。他散漫地对着路灯,随随便便地笑。
我忘记了一切。但此刻我又想起来了,血液在我的手掌中流动。
车辆急驶而来,前灯照亮了他的脸,我朝他扑了过去,戒指在我的口袋里不安地作响,他的脸突然暗了下去,像潜进了地母黑暗的子宫。
fin.
作者的话:复健失败
作者:巫念桃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一些新的尝试(试图逃避)(其实是拉窗帘以为是老鼠乱窜,被吓到后的产物)
拉窗帘,听到窸窸窣窣声。以为是老鼠乱窜,吓了一跳。我大抵是有些魔怔了。我往仓库角落放了夹鼠板、粘鼠贴,上面撒碾碎的饭粒。某天夜里,我从梦中惊醒,五感尚处于混沌不可用的状态,只觉得手底下撑着的不是硬床板,而是黑的漩涡,软的、空的、绵的,像伸进雪花屏里。说不清颜色的点、线、面在黑里闪着(我努力瞪大眼睛辨认颜色,隐约感觉到了,颜色却在舌尖遛弯打转)。黑的边角处传来嘤锐的叫声,把我从漩涡里拉出来,黑渐渐褪去,吐出杂乱堆叠的货箱。月光透进来,我感到冷,伸手一摸,被子掉到了地上。
叫声还在继续。我想定是夹着老鼠了,但不想理会,省得恶心人。翻身用被子捂住耳朵,只是那声音终究在耳边刮着,叫人睡不着,我回味起刚刚的梦。那不是什么好梦。介甫靠过来——梦里他形影绰绰,靠近了,面容像是被人哈了一口雾气,看不清楚,再近,整个就扭曲了——他低着声音:“……(我只望见他张嘴,露出尖且白的牙来),拿货去。”去哪儿,拿什么货,梦里我努力张口,却发不出声音。我跟在介甫身后,他走在前面,按下遥控器,卷门吱吱呀呀打开,开到一半锈住了,他弯着腰探进去,在里面站定了,道:“进来吧。”声音柔且空。
我平日算是住在仓库里,里面有什么我闭着眼都能摸出来。但此时却有点儿怵。光停在卷帘前,里头黑黢黢一片。介甫就站在卷帘后面,脚尖朝向我。我在外头站着,他的头恰好被卷门挡着,这么看着,他的头好像被卷门绞掉了,咕噜噜滚进暗处,在地底下向上看着我笑。
“进来吧,要等急了。”
我弯腰探身进去,眼睛适应不了骤然的黑,短暂地失焦,待我回过神,没看见介甫,正想叫他之际,我感到有人推了我一把,回头时,介甫的面容已经贴着我的脸——依旧看不清五官,好似一团白雾,我感觉他正笑着,朦胧地、不明地笑着——骇得我后退一步。
“你怕什么。往前走就是。”
他的声音从我脖子后面传来。
“你走前面吧。我不知道地方。”
介甫走到前面,我跟在他身后。在仓库尽头,一处我未曾注意的地方,他停下来。“怎么不跟上来?”
“我总觉得有东西盯着我看。”
“是老鼠吧,这里老鼠很多。”
“从哪里来的老鼠?”
“不知道,许是地底下钻出来的。”他像是想到了一个很好笑、又不得不憋住的事情,脸显得要笑不笑,有些滑稽。
“你放老鼠夹了?”
“放了。”
“夹死老鼠没?”
“也许夹死了,也许没有。”
“你该去看看。这里的老鼠聪明,夹死一只,再想弄死第二只就难了。”
“我以前也在仓库里睡。”
聊着聊着,我放松了精神,走到介甫后面,探头看了看。介甫蹲下,摸索了一会儿,不知按了什么,只听见“吱呀”一声,地面翘起一块木板,现出一个向下的楼道。
“货在下面,你跟着我,小心点。”
介甫一步步下去,走得安静又沉稳,游刃有余。那陡且窄的楼梯对他而言不算什么。我小心翼翼探出脚,一步一个吱呀,好像木板随时要塌了。我随介甫一路走,一路只能听见我自己脚下的声响,自进了这里,介甫便不再开口。我感到害怕,叫他的名字,我感觉到他停下来,停在一个离我并不是很远的地方,不出声。我一个趔趄向下摔了几步,再不见他的身影。此时我已经在惊醒的边缘,我看不清下面,但能感觉到楼梯一直向下延伸,没有尽头。我听见老鼠的吱叫。
我彻底惊醒。
已是白天。
被子掉到地下。我感觉自己的肩膀硬得厉害,想是晚上冻着了。下床去看夹鼠板,只有一条细细长长的尾巴,干了的血印子。昨天晚上的老鼠弃尾逃走了。
我走出卷门,介甫已经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两个铁盒、两个罐子。他把其中一个铁盒和罐子递给我。打开,里面一个格子是豇豆炒猪肉,有零星的蒜末。一个格子是压实的白饭。汤是大骨汤,有一块僵死的排骨,两块白萝卜。
我来这里月余,工作是看守仓库。每日三餐都是介甫送来,偶尔我们聊一聊。每天他提着食物从一条路上来,又带着洗净的餐盒从那里离开。偶尔我也走一走那条路,突发奇想地,从前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那一刻有了,按耐不住全身的激动,没走几步,遇见介甫。他停在路中间,瘦削而白皙,我初见他时,他看着我,说好像看见了刚辍学的自己。他给我介绍这份工作——他自己也做过。“很简单,只需要看守仓库就好。包食宿,虽然条件艰苦些,但比没去处要好。”我狐疑,问他多大,他说三十多。三十几?忘了。他看着真不像三十多的。
他站在那里,盯着我:“怎么跟来了?回去吧,仓库没人看,货会被老鼠咬。”
我的手机就是被老鼠啃坏的。睡前随手放在地上,早上醒来缺了一角。介甫拿去修理,尚未归还。
“那麻烦您给我带些药老鼠的药来,或者捕鼠器。”
我回到仓库,回到硬板床。
我同介甫讲这个梦,他只是咧嘴笑笑,低头抿了一口汤,露出一点白且尖的牙来。
“梦里,你说你以前也在仓库里睡,真奇怪,我怎么会做这个梦。”
介甫叼起一块排骨,用白白尖尖的牙撕下一点肉来:“我以前就睡在你现在睡的床上。”
“快些吃,吃完去送东西。”他放下碗朝我笑。
猫!猫!猫!by白伯欢
公众组
限定词: 猫咪在火光里慢慢长出了翅膀
by白伯欢
警探皱眉看着自己鼓起的肚腩,人到中年,身体机能逐渐下降,他想,主因是没时间健身。
从青少年到大学毕业,他曾在铁块中消磨了许多个日夜,为自己打造了牢固的身躯。他那时信奉西西弗斯式的观念,与铁和重力作着永恒的对抗,以对抗确定了自己是一名战士。
成为警探后,时间更多用在现场、卷宗和审讯室,这副由内而外散发出光与力的身躯支持着他四处奔走,熬过一个个夜晚。但终究还是变得软化、懈怠。从前点滴积累的光逐渐散落,只剩下肿胀疲惫、散发出烟草咖啡臭味的身躯。
“有人说看见了纵火犯。”搭档说,“嫌疑人抓到了。”
警探看着那个小孩,看不出颜色的破旧大衣直包裹到小腿,两只脚的鞋子颜色不一样,他的眼睛被白雾笼罩,身上散发出焦糊的臭味。
“谁带他去洗个澡?”
警探摆了摆下巴,实习警员撇着嘴把小孩拽去淋浴室。警探则望向搭档:
“怎么回事?”
“这小孩就是嫌疑犯。”搭档眉头紧锁,把咖啡杯抱在胸前,“殡仪馆的监控系统和礼堂里的三十号人一起葬身火海,目击者的口供表示这小崽子很可疑。”
“这次有目击者?”
“今年本市发生了六十多起无头纵火案,很多人都声称一只着了火的猫曾出现在火灾现场。”搭档喝了口冷咖啡,“都是些装神弄鬼的胡扯,这样有迹可循的纵火案反倒是少数。真不容易。”
问询记录,目击者,殡仪馆对面的杂货店老板。
那老板说他认识这小男孩,是附近桥下的流浪者之一。男孩的母亲经常来他店里乞食,让他非常不耐烦,用扫把驱赶过好几次。
火灾发生前数个小时,小男孩推着平板车载着他母亲的尸体过来,杂货店老板言之凿凿地说,那情景和某部著名喜剧电影的桥段一模一样,那孩子好像希望殡仪馆里的大人们能够安葬他妈妈。
“被赶出来了?”警探翻到最后一页,“过了不久,就发生了火灾?”
搭档把咖啡喝完:“杂货店老板坚称一定是那个流浪小鬼放的火,目的是报复,或者他单纯想把自己老妈烧了,然后牵连到了殡仪馆,以及正在举办送别仪式的礼堂。”
“挺好笑的。你不觉得吗?简直是魔鬼的玩笑。那些每天烧人的人,哈哈哈,自己被烧了。”
“别让记者听见。”
——————
在审讯室里,警探见到了那个小孩。他让实习警员去应付正在发疯的局长,自己来处理。
“是我做的。”小孩说。
“是我放的火。”小孩说,“妈妈就可以升上天。”
“你看见现场有猫吗?”警探把审讯记录本摊开,“很多人都说,这座城市里的每一场火灾,都会有一只猫出现在现场。”
小孩摇头,水珠从他蓬乱的头发上滴落下来,落在灰黑色的大衣前襟。
“那是一只长着翅膀的猫。它全身燃烧着焰光。”警探用笔杆敲打桌面,“很久以前这里的居民崇拜一种猫,他们认为它是死后的审判者,栖居在地下黑暗众神的肩头。这些猫可以看透死者的善恶,决定谁该侍奉天神,谁该前往黑狱的锅底。很多人都说,在火灾现场看到了长着翅膀的猫。”
小孩低下头,轻声道:“我只有一小把用来取暖引火的火柴,是妈妈讨来的。我想用那把火柴送走妈妈。然后我也可以……”
“你应该看见了那只猫。”警探皱起眉,“它可能会发出咪咪的叫声,也可能会说人的话。我之前见过一个女孩,她坚称那只猫有三米那么长。”
“……真的吗?那么大的猫?那岂不是……像老虎一样?”小孩被警探的描述所吸引了。
“你见过老虎吗?”
“很小的时候,我和妈妈还没有住在外面,那时候我去过动物园。”
“老虎有着黑色的斑纹,皮毛的纹路是一种神秘的语言,是神给我们的密语。”警探直起腰,“从几千万年以前,我们就敬畏这些动物。那时候我们中有些巫师可以读懂动物身上的留言,从而揣摩神的意旨。那个年头的老虎会在午夜时分走进岩穴,在睡梦中咬死懦夫、窃贼和残疾者,天明时只剩下残肢碎块。”
小孩像是想说什么。
“可惜我们的市长阁下非常厌恶野猫,他说流浪猫,脏、臭,携带病菌,把那些最污秽的东西散播到每个高尚市民的宅邸。于是我们有专门的捕杀队,用了几年的时间射杀了城市中每一只野猫。”警探挠了挠自己的脸颊,“还相信古老故事的人们窃窃私语,说会有报复。”
“我和妈妈住的地方……有好多老鼠。”小孩抽泣起来,“妈妈就是被老鼠咬了,她说自己感染了,然后在床上缩起来,发抖了好几天。然后就不动了。”
“那些老鼠。”警探皱起眉头,“你住的地方很不干净,你很有可能患上了鼠热病,一种老鼠传播的病。你可能会看见幻觉,在热病的支配下说些胡话。”
“幻觉?”
警探露出冰一般的微笑:“这座城市曾发生过大规模的幻觉,那段时间鼠热病横行。许多人在街上目击黑色海潮般的老鼠行军。千万人患热病死去了。上一任市长在疾疫中急病身亡。许多人家破人亡,老鼠们吃红了眼,焚烧车间昼夜不息地工作,白色的烟、黑色的烟,人的灰烬。”
小孩搓着手,皱着眉头问:“我会死吗?”
警探没说话。
“我会死吗?我恐怕也染上了鼠热病。”小孩小声说,“如果我也染上了鼠热病,那我是不是就可以和妈妈一起……”
警探看了他一会儿。
警探说:“那取决于你看到了什么。”
“而死亡之后的事,并非我们能审判。”警探补充道。
——————
“他说猫咪在火光里慢慢长出了翅膀。”警探对搭档扬了扬记录册。
“该死!局长会把我们的皮扒了,丢去喂老鼠!”搭档呲牙咧嘴地叹息。
“在那之前,市长会先扒了他的皮。”警探哂笑,“毕竟是市长儿子的送别仪式,那么多人在火焰中哀嚎,在火焰中敲打着门扉,缓慢而痛苦地死去。”
“你昨晚加班到几点?”搭档递过一杯咖啡,“别让记者听见这些蠢话。”
走出警局的时候,警探听见细微的喵呜声。
一只虎纹猫踞坐在墙头,逆光俯视着他,眼里有煌煌的微光。警探深吸了一口气,眯起眼去看猫,看它有没有炽金色的大翼和流淌着火星的毛皮。
“哈,走吧。伙伴。”他喵呜喵呜地说。
猫矜持地点头,跃上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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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活动的练习,复健中
残火积薪
下午六点半,禹进接到编辑电话。
他闭着眼睛捡起手机。
“禹老师,最近状态还好吗?”
“出啥事了?”
“喔没有,就是听一些朋友说,您最近状态不是很好……”
“快写好了。”禹进揉揉眼睛,“构思部分完成,接下来只是时间表。已经写好三分之一,但草稿还需要很大修整……”
“好好,大纲……”
“你知道我的工作习惯,大纲是工具,写完我才知道故事是怎样的。”禹进不耐烦起来,“算了,预付金退给你,就当没合作过。”
“唉呀,老师又见外了。我不是想施加压力,只是作为编辑,有义务稍微push一下……”
“谢谢你。”禹进挂断通话。
房间沉寂下来。
半轮太阳射在脸上,楼下孩子们在尖利地鸣叫。
放学了。
他隐约记得有事要做。
打开电脑,禹进泡了杯咖啡,漫不经心地浏览网页和游戏更新。时间充裕,他想,打开游戏,日常,首胜,做这些的时候他尽可以放空,不去思考任何事。
手机又响了。他瞥了一眼。
“——你在哪里?”
“在路上。”禹进张嘴,“已经快到学校大门了。路上有点堵。”
“儿子老师给我打电话了。”
“我马上到!”禹进咬着牙,“这里有点事抽不开身——”
房门嘎吱一声被推开,妻子携着儿子站在门口,瞪着禹进。
“——今天放学真早。”禹进挤出笑容。
妻子的目光越过地上堆积的外卖包装,凝视着禹进。禹进才意识到音箱还在放着游戏音效。关掉音箱,他把游戏最小化。
“对不起。”
“多少次对不起了。”
儿子从妻子身后探出头,这个他不被允许踏入的工作室——堆满脏乱杂物,摆放着三块白板、数个书柜和工作台的房间。禹进自知理亏,站起身。但妻子已经先他一步弯下腰,收拾垃圾。
“我来吧……”禹进讷讷地说。
没有回应。妻子归拢垃圾,禹进把儿子牵到外间,吩咐他不要进来,然后回工作室关门。
“抱歉,状态很差,实在写不出,我自己也很低落。”禹进低声咳嗽,“昨晚构思到太晚,受人之托写了书评,今天睡过了头……看在我需要时间和空间来工作的份上——”
“别。可以了。”妻子抬起手,“你总能找到借口。这两年道歉听得够多了。”
禹进没话说,坐回椅子上抱头叹气。过了一会儿,看妻子无动于衷,他便抽出昨天寄到的新书翻看。扉页有赠言:“后学末进,请禹老师不吝斧正”,潦潦草草。
禹进冷笑。草草翻阅几页,心中已有分数。
他掏出手机给编辑打电话,尽可能在妻子面前显出体面。
“禹老师?”
“寄来的笑面老师的新书我看了。”
“喔!笑面这部续作很有潜力,对系列IP深挖下去的话,影响力稳步扩大,对我社的青少年用户矩阵有很大增强,这也对您作品的销售有帮助。禹老师您看着帮年轻作者做推广,是双赢的好事。”
“是这样……”禹进斟酌了一下措辞,“我在自己公众号上写一篇短评可以吗?三分批评七分夸。”
“好啊好啊,禹老师费心了。下次让笑面老师请你吃饭。”
挂断电话,禹进志得意满地抬起脸,妻子已经出门倒垃圾了。
儿子在门口探头探脑,禹进对他招手,于是儿子跑到他身边,看禹进继续打游戏。
“爸爸之前写的是什么呀?”
“青少年校园冒险。你的名字就是起的主人公的名字。禹东东。故事的主人公就叫东东。他认识了许多小伙伴,一起打败了很多坏人。”
“他也叫东东吗?”
“是啊。”
“那爸爸你为什么不写了?”
“谁说我不写了?”禹进皱眉。
妻子走进来,对儿子说:
“出去。”
儿子乖乖地跑出去了,妻子抱着手站着。
“干什么看着我?”禹进笑了,“怎么,兴师问罪来了?”
“你两年没写东西了。”妻子微微皱眉,“坐吃山空,作家的名气会散。两年前编辑一周打两次电话,现在一个月打一次电话。我知道写东西的时候你很难,但不能这样放任自己。”
禹进皮囊下有东西突然爆炸了,他陡然站起身尖叫:
“我也想写——!你能帮我写吗?你能帮我吗?!你除了扫地做饭外还能做什么?!”
话一蹦出口禹进立刻知道不妙,自己需要一个扫地做饭的人,没了妻子自己的生活立刻会堕落到谷底。他颤抖着牙床,拼命挤出眼泪,嚎道:“我也想写!我难受得不停撞墙!可没有想法,没有灵感,没有激情——我没办法打出一个字!想有什么用?!”
妻子只是抱着手:
“你以前每天去学校采风,看学生们打闹,揣摩……写了好几大本笔记,这些我都还给你留着,但你已经不看了。”
太累了。禹进心想。那确实是正确的道路,但那真的太累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自己都不想面对这个事实——他已经对东东和他的伙伴失去了热情。因为儿子的出世,照顾小孩耗干了自己,之前他看到少年的时候看到的都是优点,都是好处。活力、热情、青春的可能性,现在他发现孩子是人生中的魔鬼,他们吃干了时间精力和金钱。直到有了孩子,禹进才发现自己没有做好准备,金钱解决了很多问题,但他绝望地发现自己的精力没日没夜地耗在了陡然复杂的家庭上……
逃走。不仅从忧烦的琐碎家庭中逃走,同样地,他也再无法去与东东冒险了。一下笔,敏锐的感觉就开始回馈令他反胃的印象,烦人的、弱智的小孩的童言童语,比他写过的任何对白都更真切结实,也更令人厌烦。他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去构思精巧、活跃、充满勇气和灵性的对白。
那时每天采风回来,直扑到电脑前,记下今天看见的有趣事件,分析少年少女们的思维,修改校园趣事,打磨人物……他和学校的门卫、教师和学生们都成了朋友,得益于作协的那张纸,他夹着笔记本在教师办公室里找一张椅子,和各科老师们交谈,关注最有意思的学生……
但他做不到那样了。
禹进颓倒在椅子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有一个词在妻子嘴边徘徊,听见那个词,自己的生活就完蛋了。脑子在空转,他想,如果先发制人的话——
“你想离婚吗?”禹进从牙缝里蹦出这几个字,“如果我消失了,你的生活会不会变得更好?”
对方叹了口气。
“我给过你很多次机会……”
她真的想离婚,禹进发抖,没有否认,她没有否认,真的没有否认:“——你吃我用我的!我给家里赚了多少钱?!我的版税,我的稿费!我的改编版权!东东系列的改编版权卖的钱!你吃我!用我的!你吸干了我的血!”
“发够疯了吗?”妻子微微摇头,“你不像个人样了。你发完疯记得看看社交账号。全世界好像就你自己不知道。”
妻子摔门而去,禹进擦掉眼泪,怀着不祥的感觉打开自己的公众号。略微扫了两眼,心已经沉到了最下面。
某个他评点过的新人作者在社交网络上贴了大字报,批驳禹进作为前辈品行不端,列举数项大罪:阴阳怪气年轻作者、写书评夹枪带棒、系列作水准下滑、签书会上无视千里迢迢赶来的粉丝、在作家圈里拉帮结派挂人……
禹进看了眼时间和转评赞人数,这条大字报发在编辑给自己打电话之前半天,那时已有足够的发酵。
那通电话……
禹进缓缓滑下椅子。
怎么办……他脑袋空白,怎么办……
你是大作家呀,总能想出办法的,想想你的故事里,东东怎么面对困难?
对啊,他的朋友,我给了他很多朋友。只要朋友们伸出援手,问题就能解决……
禹进捏出手机,打开通讯录从上翻到下:送牛奶的、修家电的、搬家公司、八百年没联系过的同学师长、电脑配件……没有,没有,没有任何人可以帮他。
老婆——她在通讯录里还叫“乔乔”,一万年没这么亲昵地称呼过她了。
“老人”,甚至没有名字,不叫他们“爸爸”和“妈妈”(或父亲母亲)……
禹进的心变得冰凉,自己过往从未,从未留下任何一人在自己的圈内。
没有“伸出援手的朋友”和亲切的乡里。自己是逃离家乡来到这里的,在异乡独自打拼,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
天彻底黑沉下去。
靠编造故事,一个人走到现在。
禹进爬起来,书柜上有一小排《东东冒险系列》,他幻想着自己能够有朋友,有伙伴,所以很久以前,写下了这个故事——一切都是他幻想出来的,一个有朋友、有伙伴,被众人所喜爱的天真诚实勇敢善良的孩子,禹进从来未曾成为的人。
天色暗沉,把手机关机,禹进让自己淹没在苦痛的静谧里。
那些是谎言,也是他想把握的真实。
而真实的真实:他是孤独的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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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七点半,禹进与乔乔携手走出餐厅,禹东东抱着骑士人偶跑在前面,模仿着骑士变身的音效。
“——我和他的经纪人喝了个茶,敲定了营销策略。问题在于把话题的热度维持在高点,公司安排了采访,走动到位的话还有一场脱口秀。而那时,我拿出新书——《东东冒险之不速之客》。”
“也就是说变成一场联手炒作。”乔乔看着儿子的背影,“呵,你化解了。”
“沉默、回应、有风度地邀约决一高下,以新书。”禹进看着人流,“这本书将引入新角色:来自未来,二十年后的东东。成为父亲,人生陷入失败的东东,他要回到二十年前,改变过去……他会和之前没有戏份的被忽略的角色进行碰撞——东东的爸爸妈妈。通过矛盾的合题探讨我们缺失的失败教育,如何面对命运和世界为我们准备的……必然的失败。新的大纲给编辑看过了,他很喜欢,‘很有意义’。”
乔乔欲言又止,她转过头不去看禹进,摇头道:“我包里有一份文件。”
“我知道。”禹进沉默片刻,“我不是好父亲。但我想靠这本书……来弥补一些思考和体验。我只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成长,希望还来得及。”
乔乔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叹道:“别让我后悔。写完这本书后,你要怎么办?如果你又……”
禹进一时间没有说话。
他转过脸。
霓虹色的光斑洒在妻子的长发上,她眉目忧愁悲伤,而禹进的心脏浸透狂喜,又是数年的肉欲饱足和琐碎家务,又是数年安逸的生活,他终于情难自已地微笑——到时候再来一次——用笔下角色的坚定口吻说:
“我会走下去,接受这一切,成长。”
于是,人世间的寒冷恰到好处地包裹在作家的身周,让他感觉神清气爽,温热的力量在胸中流动。他仰起脸,看见结构和角色,冲突和韵律海潮般起伏汹涌,他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和乔乔的名字,儿子的身影变作了面对着数十年后憔悴自己的少年,思辩、情绪和对白渐次缠绕、盘旋,创作的真髓在他的齿缝间绽开,如蜜般甜,酒般醇,不熄火焰般烧痛。
于是作家跑步上前,大笑着抱起自己亲爱的儿子,那尚未知晓生命真容的年幼自己,看着他漂亮的大眼睛和胖嘟嘟的脸蛋。回过头,妻子在夜色中清丽如昔,似乎初识时少女崇拜眼眸闪烁。
于是时间的辉光转动,不舍昼夜,于是他想飞奔回家,现在就开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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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某活动的练习,命题作文
全文2533,bgm:あんなに一绪だったの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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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听见弓弦拨动的声音。
格林温尼斯抽出轻剑,她的手在行进时一直搭在剑柄上,因此她抬手时,剑身恰巧来得及挡下疾驰的羽箭。拉弓的人使了十足力气,精灵剑士的虎口因这一击发麻,她眯一下眼,翻身下马。
正是精灵挥剑的瞬间,隐藏在落叶下的绊马索被拉直。奈瑞莱斯抽绳解开绑着盒子的活结,另一手撑在马背上,她借着力道在空中翻身划出道漂亮的弧,最后落在地面。在那里,多瑞安已持盾戒备。怀抱盒子的精灵被护在盾后,躲过另一支飞箭。克莱姆从格林温尼斯的马背后跃出,化成人形,他左手垂落,袖中似乎藏着什么武器。四人小队站成三角队形,警戒着尚未现身的埋伏者。
“啪嚓”,枯枝被踩断的声响。
奈瑞莱斯转身,不详的绿光自她手中飞出,又在半路被拦下——长枪自上而下,打落来自毒使的短针。使枪的战士从树丛后跃出,尖锐的枪头直指血触小队的队长。纳米兹·格林温尼斯从侧旁攻击,她的细剑迫使人类战士向旁侧倾倒,他在落地那刻翻滚,躲过精灵战士用力刺下的短刃。克莱姆弯下身,在敌人看不见的隐蔽处,不起眼的小石子经由狸猫人特有的幻术披上短刀的幻象,他捏着石子的样子正像捏着刀柄。多瑞安仍警戒在怀抱盒子的奈瑞莱斯附近,他扫视逐渐收拢的包围圈,缓缓抽出那把形状独特的长剑。
“……是你,就是你!!”
原本占据着较高视角的弓箭手从树枝上落下,他动作不算轻盈,可也没有人类特有的笨重。弓箭手盯着持剑不动的多瑞安,眉头紧紧皱着,巨大的愤怒涌动在他的身体里,他棕色的眼睛像火在燃烧。
半精灵弓手认出了那把夺走友人性命的长剑。
多瑞安仍旧没说话,倒是格林温尼斯笑起来:“看来是找你的。你还真是——”
“就是因为你,就是因为你们……!”
深棕色头发的弓箭手瞄准半精灵战士,接连射出羽箭。浅色头发的剑士皱起眉:“我讨厌说话被打断!”她足下使力,剑刃却直接劈向弓箭手所在方位的对面——在那里,红铜色头发的森精灵巡林客悄声无息地出现。巡林客也拔剑而上,在钢铁相碰的同时,木精灵憎恶的眼神也与高等精灵冷淡的目光相撞。
“明明是个精灵……”
这句话巡林客在过去也曾听过。她的丈夫因这句话而死。或许在部分血脉崇拜者眼中,精灵就如同雪山巅峰不化的积雪般纯洁,而净水在下流的过程中染上杂质,混入腐土,最后变成只能任人踩踏的泥泞,连奴隶的双脚都较不洁的血脉洁净……可在他们看来,生命就是生命,他们有着共同的源头,最后又将迎来平等的宁静。她原本并不在意这些事,精灵或人类都不过生存在大地上……是他让她明白人的温暖,体会到与人心灵相通的幸福。安稳来得如此不易,毁掉却只需短短一瞬。巡林客的丈夫因自己的善意过早迎来生命的终局,被留下的痛苦只能以血抚平。
聚集在这里的人有着相似的理由。
“不义之人!”她喝道。
耶琳·奈瑞莱斯环视周围,来人约有五到六个,看来对小队正在进行的任务一无所知。她再次确认木盒的稳妥:那东西被她系在身上,借着多瑞安的盾,没人看见她的动作。毒使并不在意来人的意图,她只想快些解决掉目前的麻烦,尽早完成任务。精铁制的刃器划破被作为遮蔽物抛出的斗篷,因淬毒而闪着光的尖刺也从另一面闪出,先前被纳米兹阻挡的人类战士再次找上她,而浅淡发色的精灵正饶有兴味地与有着一头红发的森精灵缠斗。
“是为了复仇?”她躲过一次劈砍,“那为什么要和人类联手?真是自降身份!”
“……”
“真是可惜。”
“你太吵了!”
巡林客侧过身,手中的剑刃随着她的动作划出圆弧。她已将敌人逼进一个死角,可队伍中的弓手盯上了寡言的剑士,她没有等到来自空中的支援。血触的精灵相当敏捷,她灵巧避开地面上设置的陷阱,一脚蹬上树干,落在巡林客背后——下一个瞬间,锋利的长剑就刺透巡林客的胸膛,短刃接着跟上,从侧边割开森精灵的脖颈。血液混着泡沫与一句似乎是名字的低语从切口漫出,纳米兹没有再多看尸体一眼。
不过这也是必然,纳米兹·格林温尼斯想,自己才是被眷顾的。
如果他们真的有自己所称的那般正确,倒下的就会是自己。
——毕竟我更强嘛!
强即正义。
她经由此事再次确认心中的信念,满意地攻向下个敌人。
森精灵与高等精灵对决的同时,半精灵与半精灵的战斗也在展开。弓手射出的羽箭为一旁游荡的袭击者提供掩护,人类游荡者总能避开半精灵战士的剑锋,而他从刁钻角度刺出的匕首也会被对方那把形状古怪的长剑挡下。盛怒下的弓手一心复仇,他只顾着眼前的敌人,羽箭一根接一根射出,他不断向背后的箭袋伸手。他摸了个空。游荡者原本如流水一般的战斗出现了停顿。
有什么一闪而过。
来自毒使的长针扎进游荡者的眼睛,附着在金属表面的毒素立刻作用:黑红而浓稠的血液从人类的眼眶中流出。
多瑞安没有错过这个机会,他几个跨步向前,有着波浪般弯曲的剑被他举过头顶向下劈砍——又在途中转向,拦下长枪兵最后的一击。人类的皮肤被淬毒的刺破开,奈瑞莱斯对毒有着相当的研究,但同街头小巷流行的话本不同,猛毒总要致人死地也需要时间。半精灵战士的剑刃相当锋利,木制的枪杆被折断。奈瑞莱斯回身一刺。一声喊叫从人类战士的喉中吼出。瞎了眼的游荡者听到队友最后的提示,将手中的匕首甩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匕首在空中划出一道直线,打在半精灵战士的面甲边缘。
重物落地的声音。
半精灵的手反射性地抬起,似乎想要拦下别人投来的目光。但很快,他克制住自己的动作,转而握紧手中的剑柄。仍戴着兜帽的头转动一下,半精灵弓手认出他灰绿的眼睛。一株带着绿叶枯死的树。
多瑞安抬起头,露出他疤痕遍布的脸。
为什么。
弓手的嘴唇动了一下。他的表情由错愕、怔愣转为更大的愤怒。复仇的决意没有丝毫变化,被背叛的痛苦和名为恨意的柴木将火烧得更旺。剧烈的感情驱使情感,他体会到一股不可思议的感觉。头昏,血液在沸腾,冷,意识指向一点。
他抽出腰边的短剑,直冲向半精灵战士。
“为什么,为什么是你?!”
血触小队的战士举起手中的剑。
“明明约好了……!!”
半精灵迎上去。
“叛徒——”
砰!
“多瑞安!!!”
剑刃相撞的声音。
此时,耶琳·奈瑞莱斯和纳米兹·格林温尼斯已经结束各自的战斗。她们没有出手的意思,只是看着两个半精灵的战斗——弓手是剩下的最后一人。战斗的节奏很快,半精灵弓手充分运用他的优势,试图利用不停加速的节奏打乱战士的步调,情感遮蔽了他的头脑,他的判断变得迟钝。金铁撞击的声音越发密集,他被诱导至某个点,接着,波浪起伏般的剑刃自下而上,斜劈进他的躯干。
为什么。
怀抱着疑问,他跌进死亡的虚无。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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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只一日,世上已一年,不管怎样先来一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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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请回放:阿羡与田知甚暂时和解,两人分别在即,不料阿羡却在池州城内遭遇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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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一早,阿羡就和田知甚渡江去接呼雷,才见着面,呼雷已抖擞腾越,一头拱向阿羡,鼻中嗤嗤喘气,热烈的鼻息几乎濡湿阿羡的衣裳,阿羡环抱马颈,手指慢慢理顺它的鬃毛,呼雷愈发瘦棱棱的,原先的鞍辔也不翼而飞,但她仍觉满心的庆幸欢喜。
反观茶棚掌柜惴惴不安,生怕田知甚卷土重来是为报复,小心的解释了马是他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其余一概不知,又殷勤的唤人雇船相送,恨不得将麻烦送出十里地。
船过江心时,阿羡笑问,“其实以田公子的本事,何需听掌柜的使唤?”
田知甚对此不以为意,“他不会武功。”
阿羡一时语塞,田知甚不欲以武功逼掌柜交出呼雷,自是他心地光明,自视甚高,不在乎被人占些便宜,不然还会有什么理由?倒是自己多此一问。
田知甚却提起另一件事,“呼雷没了鞍辔多有不便,不如等下船就进城添买,不过,恐怕比不上你从前那副。”
阿羡好奇的看着他,“田公子怎会记得呼雷原来的鞍?那是泷泷置办的,她素来喜爱华美之物。”
田知甚顿了一顿,移目于潇潇江水,阳光映照之下,江上波光粼粼,美如画卷。“那天钱塘江边,你们阵仗那么大,想不看见也难。”
撑船的舟子适时插话,这两天恰逢大墟,十里八乡的行商都会入城,正是最热闹的好时候。
糟了。
糟糕的不是眼前的死巷,而且身后的阵阵铃声连绵清脆,越来越近了。
阿羡回身站定,望向铃声的源头,只见来人肩挂褡裢,手撑铃杖,杖头虎铃摇动,看起来像个走街串巷的游方郎中。
“巷子走不通,先生还是回头的好。”
那郎中却不领情,只顾往里走,“外头人挤人有什么好?”
阿羡听他声音低沉,明明尚有距离,夹在铃声中依旧字字分明,不由警觉心起,抬指轻轻按在腰间藏着的韧风上,她本不用剑,何况韧风是师父所赐,她不想有什么闪失,手指在摩挲了两下又放开,大大方方的让开路。
“那么先生请吧。”
“小娘子不走,鄙人怎好走?小娘子不妨先请。”
郎中径直走来,恰好踏在阿羡让出的空隙前,巧妙的罩断三面退路,阿羡这才看清他的样子,只见他年不过四旬,颔下留着几缕稀疏的山羊须,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面貌也说不上任何特点,仿佛随处可见,又随时会被忘记。裹头的发巾虽已旧的卷起毛边,却仍比衣服要好,因为左右两边的袖子居然是用不同的衣服缝补起来的,满身的落拓萧索,乍看貌似斯文,眼光浮动不止,言语听似客套,举动却完全相反。
阿羡微笑,“我忽然不想往前走,先生能让我回头吗?”
郎中双目上上下下打量着她,面上几乎没有表情,嘴里却嘻嘻一笑。
“小娘子要是急着归家,鄙人正好顺道送娘子回去,少说还能讨杯酒水。”
阿羡叹口气,退了一步,背后就是土墙,小巷过于狭窄,她又不能跃墙而去,实在没有逃跑的空隙。
“只怕我与先生不大顺道。”
郎中见她退让,似乎乐在其中,更加得寸进尺。
“怎能不顺?鄙人知情识趣,小娘子何必见外,你想怎么谢,我都生受了如何?”
巷子里的天无比狭长,高墙将阳光剖作阴阳两线,若此时有人自巷口望进来,便能看见明暗之间,两道淡影骤然交错——
郎中翻腕扣阿羡手臂,阿羡振臂解扣,两人在极窄的巷道里转瞬拆了三招,但对方轻功高明,如影随形,再次以小擒拿扣握阿羡左手,阿羡被他拉得一个趔趄,左手两指如蝎尾弹出,顺势飞削其双眼,同时右手猝起,曲指如角,急撞他颈上工尺穴!
她内力虽失,招式尤在,出招的时机拿捏极准,逼得郎中不得不放手躲闪,挥杖迎击,阿羡合掌夹杖,正要全力下压,郎中忽而倒踩步法,每一步恰如春云浮空,流水行地,腾挪转闪间不落痕迹,阿羡猝不及防被带出三步,架势已被拉歪,自从右足受伤后,她已无法像从前一样施展轻功,无从跟上对方的步法,郎中夺得先机,转步之间巧妙的绕至阿羡背后,以杖当剑,压在她颈侧,哈哈一笑。
“这下你还有什么招数?”
“也实在……没什么办法了。”阿羡满是无奈的答话时,右足足根自后蹴向郎中足踝,她身材纤小骨骼柔软,这等毫无征兆的暗袭多不胜数,郎中虽没被她踢中,但也颇觉头疼,就在其分神的一瞬,忽觉脸侧风急,他抬肘急挡,嘭的一声,惊险的架住一记过顶踢,阿羡刹那间拍开木杖,手握银簪,拧腰发力、如飞燕穿云,刺向郎中颈侧——
郎中大吃一惊,她竟还能反击!
噗的一声,银簪刺透一物,却绝非人体,原来郎中应变奇快,甩出褡裢时抽身猛退,令这一击无功。
阿羡眼见功亏一篑,再无可趁之机,忽然掉转簪尖,朝自己喉头刺去,这一连串动作只在交睫之间,郎中再度大骇,难道她要自尽!想也不想丢开木杖,劈手捉住阿羡的手,用力往回拉,同时开口——
哪知阿羡这一刺只是虚招,她一直紧握簪头的尾指微微一松,一蓬飞针嗖的打出。
这才是最后一招,离最开始的一招仅仅过了数十息而已。
“阿羡!”
松开手指的那刻,熟悉的声音犹如一道惊雷落在耳边,阿羡大惊失色,只来得及全力向前扑出,那一扑直接将人撞倒,自己也摔得生疼,她倒地后用手一撑竟没能起身,只能睁大眼睛望着对方,霎时间一切感知自身体中褪去,刻意被遗忘的过往决涌而出——
男人的五指拍在老仆脸上,断线的纸鸢栽进江中,如血的夕阳渗入江面,火舌烧穿了屋顶,舔痛了脸颊,烫得视线都模糊了……
“是我、我啊……”
背脊直接着地的郎中哎哟了几声,捂住后脑勺勉强爬起来,瞥见阿羡神情如同见鬼,又急忙挪过来,紧张的问道,“没事吧?摔着哪了?”
阿羡这才回过神来,怒气随着剧烈的心跳声冲出胸膛,“郑曦!你干什么?”
她满眼愠色的伸手自郑曦鬓边摘出一枚细针,脸色比自己中了飞针还要难看。
她习惯随身携带各种暗器,朝天阙也好,六棱镖也好,足底刃也好,明刀暗器与她而言并无分别。这银簪也是程放所授的精细机簧,能在一尺发出三枚细针伤人,只因杀伤距离太短,以前从未用过,没想到会用在郑曦身上,她只是不想落在任何人手里,却差点做了无可挽回的错事。
郑曦从未见过阿羡如此气恼,又瞧见那枚细针,一下子由惊转惧,后颈阵阵发凉,若非阿羡及时反应过来,自己少说也要被射瞎一目,玩笑开的太过了!
她不禁心虚起来,拈起阿羡的袖角扯扯。
“是我胡闹过头……真恼了?要不你揪我胡子罚我吧?粘的可牢,撕着可疼了。”
见阿羡不答,她挨到她身边,
“揪揪看嘛,要不我撕给你看……”
阿羡本来不愿理会,却禁不住耳边一迭声夸张的嚷痛,余光见郑曦当真毫不手软,左一绺胡子右一缕眉毛的撕了个干净,揭去乱七八糟的易容之物,变回熟悉模样,笑意慢慢涌到嘴边,忽而变作后怕,眼中不觉一热。
“除夕前夜的事……怎么不说?我差点又害了你。”
郑曦没料到阿羡想起这回事,笑道,“早忘了的事,还提来干什么?”
阿羡闻言牵了牵嘴角,眼中仍是雾濛濛的。“那时我一心只想扑灭火光……对不起。”
郑曦忽然明白,那夜阿羡出手攻击自己,原是为着灯笼的火光,她拼命想要扑灭的,根本不是那盏小小的灯笼,而是早已无可挽回的定局。
“你看——我现在不是好端端的?一只鼻子两只眼睛,胳膊腿不多也不少,放心,我又不是泥捏的,才没那么脆弱。”
郑曦笑眯眯的拍拍阿羡的肩膀,“倒是你,你怎么会在池州?看见时吓我一跳。”
“你呀……也不知谁吓谁一跳。”
阿羡掠了掠脸颊边散乱的发丝,没奈何的笑了笑,当日娇生惯养锦衣轻裘的郑曦,会扮成落拓寒微的江湖郎中,确实是件难以想象的事,她忍不住仔细端详,忽然发觉郑曦左眉尾多了道细长的血口子,原来飞针虽没有射中眼睛,却在擦过时划出一线伤口,不由大为皱眉,“还是受伤了。”
郑曦下意识伸手摸索,她现在手臂疼背也疼,全身都在抗议自己方才的恶作剧,其余的反倒感觉不大出来。“在哪呢?”
阿羡拍开郑曦的手,自怀里取出丝帕。
“别乱动,都流血了,幸好针上没淬毒,先擦一擦再敷药罢。”
郑曦好笑的看着她小心翼翼的神色,也不知到底谁才是大夫?她索性一动不动,懒洋洋的伸着脖子等,不经意瞥见阿羡的手指,脸色骤然一变,“别碰我!”
阿羡正要将丝帕按在伤口之上,陡然被郑曦一袖挥开,不禁满面诧异,顺着她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手。
刚才猝然扑倒,手上添了不少擦伤,虽然都是不起眼的细微伤口,却也沾染了不少尘土,是因为这个吗?想到这点,她滞在半空的手慢慢收了回去。
郑曦本想扯出一个惯用的笑脸含混过去,不料阿羡收回丝帕,仔细翻出内里最柔软干净的一角,隔着袖子推到她手里,“这就干净啦。”
郑曦闻言心神一震,阿羡见她动也不动,忍不住柔声催促。
“粘了灰留疤可怎么好,快擦擦呀。”
郑曦拿起丝帕,心里叹气,这人眼里压根看不见自己手上的伤口,倒是生怕别人脸上留下一丝疤痕,迟疑了一瞬,终不忍心相瞒。
“一点灰尘算得了什么?是我的血有毒,任是谁伤口沾上一点,轻则浑身麻痹,重则窒息而亡,你手上的口子虽小,我可不敢让你沾上。”
阿羡吃了一惊,立即想到厉害之处,“你中毒了?”
“不要紧的,我自幼就这样,师父还特意为我调配过血毒的解药,如今好着呐。”
郑曦安慰阿羡时眼神温煦,多年来掩埋在心底的东西,吐露时却是那么平淡,像三两蝴蝶,款款飞散。
听说有柯云调配解药,阿羡才稍稍放心,想了想才道,“难怪……流霜说的毒,原来是这么回事。”
郑曦正拿着丝帕擦脸,闻言竖起耳朵,“那丫头和你说什么了?成日间八哥鸟似的叽叽喳喳。”
“大家都记挂你。况且我能及时收到你的信和药,还多亏了你爹。”
郑曦眼中有光闪了闪,“我爹?”
阿羡的眼中上多了一丝狡黠,“急病暴毙之说我本就不信,又见飞雪流霜不在灵前举哀,偏偏郑叔父还烹茶相待,话里有话的谈了半日,我哪能辜负他的苦心?所以等到夜里,我和田公子一块进灵堂开棺,又找到飞雪流霜,才知道怎么回事。”
郑曦兴致勃勃的听着这两人在自己家胡闹的经过,又想到这一切居然是她那个向来被族中盛赞温文稳重的爹纵容的,故作惋惜的哎呀了一声。
“可惜我不在,竟白白错过好戏。”
两人相视一笑,霎时彼此为镜,照得澄澈通透,相见一如旧,故心终不移。
说笑一番后,阿羡捡回铃杖,见郑曦仍在整衣掸尘,忍不住将铃杖塞给她,帮忙拈去发巾上沾的草屑,就在这时,一股银光自背后缠住郑曦手臂,将人狠狠拽了出去!
来人悄无声息,一手已按上郑曦背后重穴,森然开口,“动手断手,动脚断脚,选吧!”
“田公子别伤她!”阿羡这时才来得及惊呼一声,急奔了过来。
田公子?
郑曦没好气的扭头一看,来人原本横眉冷目,在看清她的脸时顿时呆住,气焰从三十丈消作三丈,收了银丝,干巴巴的打招呼,“郑大夫……你好。”
郑曦微露浅笑,气度雍容的拂了拂衣袖,仿佛刚才被猛拽开七八步,用铃杖撑抵才没摔个狗啃泥的人不是自己。
“原来田公子也在啊。”
田知甚郁闷的想,什么叫也在?他向来眼尖,不但瞧见郑曦脸上有伤,还看出阿羡眼角微红,像是刚刚哭过,这情形怪异极了,但他自知理亏,只好老实道歉。
“刚才是我眼拙,以至于生出误会,还请郑大夫海涵。”
阿羡确认过郑曦未添新伤,笑着望向田知甚,“你怎么找来了?呼雷呢?”
田知甚将久等不见她回来,把呼雷寄在马行再来寻她的过程简略说过,又轻描淡写的的补充,“买马鞭何须那么久?所以我来看看。”
“早知还是不抄近道为好。”阿羡笑盈盈的转向郑曦,“都怪我耽搁太久,我想田公子不是有意的。再来,还有个顶要紧的人,阿曦定要去见一见,猜猜会是谁?”
“什么要紧的人?”郑曦听着阿羡用心良苦的引田知甚说清缘故,气也消了大半,瞄了一眼田知甚,心道这也是个憨包!伸手拉过阿羡,就往巷口走去。
“不是要见见吗?人在哪里?”
“就在城外,可你还没猜呀……”
阿羡被拉着走了几步,回头一笑,“田公子也一道回去吧,还得去接呼雷呢。”
田知甚大为诧异,固然因为郑曦毫不避嫌的拉着阿羡,亲昵之态远胜寻常,更因为他第一次见到阿羡展颜欢笑,那是一种不加掩饰,纯粹的愉悦心情。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