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04「药片」《救命的药》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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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着尘土与多日的疲惫,他们在灌木丛间停步,树影倾斜,长夜将至。一层一层的落叶上橙红的光芒,透过空气浮现的微尘几乎凝滞,如同琥珀中的杂质。
他放下手擦了擦孩子的额头。
累了吗。
不累。孩子微微喘着气,靠在母亲身边,摇头。
他抬头时正对上她的眼睛,那眼神里闪动着欣慰的笑容。
好,我们就在这扎营。
他们将两台手推车放倒,构成屏障。背靠一棵大树划分出篝火区域,他从袋子里取出防雨布,再把几根棍子递给她。最早用的支撑杆坏的很快,只能凑合用捡来的替代品。她帮丈夫撑起帐篷,仍不忘昂起脖子注意四周,就像为族群警惕危险的冠雉。孩子在周围收集散落的枯枝,绝对不可以走远,呆在我们看得到的地方。每一次都是反复叮嘱。
几个月来,他们避开大道和城市,在山林间跋涉,小心避开危险。下定决心很艰难,但西部已人烟绝迹,向东走还有一点希望。他们尽可能的把行李带上车,汽车开出几十公里耗尽了最后一滴汽油。最后他们不得不承认没法带不走所有东西。只能把所有食物和最低限度的用品放上找来的手推车,推着它们前进。文明的气息一点点地从他们身上剥去,几乎回归到人类先祖在原始荒地上生存时的模样。
最严重的问题依然是食物。肮脏的环境,发臭的衣物,都可以忍受。但是饥饿,饥饿会唤来死神,而死神总是离得那么近。他们尽可能的搜寻食物,然而经历一波波难民搜刮以后,这个干瘪的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剩余。
还有六个罐头,男人一遍遍的计算,今天以后是明天,然后,然后又该如何。他回头看了看,孩子坐在母亲怀里,就在篝火边,听母亲念那本快被翻烂的绘本。阳光深深的黯淡,枯枝上附着的火焰更加明亮,那光闪烁在家人的脸上。男人抓起两个罐头,还有两天。明天,后天,食物……
干枯树枝承重的脆响打断思路,男人抽出手枪瞄准。
出来。
落叶沙沙响动,灌木遮挡视线的长叶晃动着分开,一人举着双手缓缓走近。黝黑污渍沾满包裹身体的衣物,那人和他们一般,蓬头垢面。
我没有恶意。
停下,你再靠近,我就开枪。
那人展露手掌,尽可能抬高手臂。我没有恶意,我只想,我只想换一点药。
我们没有什么药。女人牵着孩子走来,另一只手抱着背包。他们最重要的东西都在包中,食物,地图还有药品。小小的医药箱,只有少少的药剂。我们没有药。男人重复,握紧手枪。
我不白拿你们的东西,我可以和你们交换。我只需要一点退烧药,我们的退烧药用光了。那人急切地,恳求。他左手食指上系着绳子,一个黝黑的小袋子挂着。尽可能轻微地,那人把那个袋子展示出来。
我们没有你要的东西。
求求你。
不…
你要退烧药做什么。孩子突然在身后出声,男人连忙退后挡在孩子身前,握住孩子的手。你要退烧药做什么?孩子在身后不依不饶的问。
退烧,还能是什么。我的孩子高烧,我们的药没有能退烧的。珍妮在山丘上看到了你们,我别无选择,我们需要退烧药。
还有别人在?在哪里?男人把枪向前伸,眼睛四处观察。四周灰蒙,树木竖立,全是一个样。还有其他人在这里?
我的妻子在照顾孩子,我一个人来的。
妻子?你说妻子?
是,是我的妻子,就像你们一样。我们是一家人。
妻子,家庭。这些词语就是遥远的梦,奢侈的梦,生存在荒原上的野兽不应该做的梦。
爸爸。孩子央求道,他知道孩子的意思。他侧过头,枪仍指着对方。男人和女人的眼神交汇。
不。女人缓缓摇头。
我也说不,但是……
孩子仍握着他的手,另一只手握着她的。孩子看着他,看着世界如何待人,而人又是如何对待世界。
好吧,我们可以给你一片药。
药片被放入药盒里,男人接过盒子,放在地上,然后缓缓后退。拿上药,然后离开。男人示意对方上前,仍举着枪,有任何异动,我就开枪。
那人缓步向前,蹲下,单膝跪地,左手解下袋子放在一旁,再拿起盒里的药片。以物换物,就像我说的一样。那人把小袋子放进盒子。这附近不安全,难民们很疯狂,你懂的,那是些没有人性的怪物,只是为了活着,行尸走肉,你们最好离开这里。那人又对着孩子说:你有一个好父亲,孩子,希望我能像他保护你一样保护我自己的孩子。随即,他的身影消失在灌木丛深处。
男人举着枪,直到一切动静都停息。他侧过枪,退下弹夹,三枚子弹静静躺着。这是最后的三发。
接下来怎么做?
这里不安全了,必须马上换个地方。
…………
曾经温和的暖色包裹着一切,曾经的一切就是遥远的,朦胧的光,闪烁在每一寸温暖的梦里,那是短暂的慰藉。当你拥有一切时不会有所准备;当你准备好时灾难却不会降临;直到灾难降临你也不知道去往何方。你只能一直走,活着,挣扎。最开始动物们渐渐消失,随后所有的植物开始衰弱,极端天气越来越多,可供种植的土地一天比一天少。人们不断迁徙,损耗,为了食物和燃料,一切都在旋转的倾轧中淡去。
灭亡早已临近了,隔着一段距离远远望着人类。黑暗中模糊的人影在呼喊,你还记得我们的故事吗,还记得我们生活的方式吗?记得。那你还记得我们的样子吗?呼喊声越来越大,你看清他们的容貌了吗,穿着干净整洁,站在明亮清澈的光下。看不清了,人们在变,我看不清那个模样。
混乱的喊叫把他从梦中惊醒,他扑在做成掩体的手推车上向外望,手里握紧枪。外面好几团火光在摇晃,衣不蔽体披散头发的人,挥舞着火把。有人已经跑到近处,火光照亮了彼此,那人扑上来,男人没有选择。
枪声响起,打破了喧闹与平静。男人低声呼唤,她搂着孩子,抓着背包从黑暗中摸索过来。
是暴民。
有好几个人,我们跑得掉吗。
别怕,我们有枪。
男人伸出手,架起枪。滚,到别的地方去,蛆虫。
为什么不是你们走开,从你们那个小‘堡垒’里出来。这里是我们的地盘。
不想吃子弹就照我说的做。我们明天就会离开。
有枪了不起啊。我们也有枪。有什么东西被扔了过来,砸在防雨布上,滑落在地。那是一把步枪。没有子弹,枪连棍子都不如。你们又能有几发子弹,我猜是三发,说不定只有两发。
或许吧,但也够我送你们中的几个下地狱。你们谁先上来,谁就得死。
女人紧紧搂着孩子,另一只手握着刀。与其被他们抓住,我宁可……
别做傻事,他们拿我们没办法。
等得越久,他们就会越大胆。我们跑不掉。
会有办法的,会有办法的。男人握住她的手,希望给她支持。孩子夹在他和她之间,身体不住的颤抖。一切都会没事的,孩子。真希望我能这么对你说,真希望……
把包给我,快。
什么?
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别让他们上来,我只要一点时间。男人拉开背包翻找。
女人开始把手推车上的东西一件件地往外扔去。这个行为被暴民当作软弱投降的标志。他们嘲笑着讥讽着,等待这无意义的行为结束。
如果你们的食物够多的话,我们不介意让你们活久一点,直到我们肚子又饿了为止。等到抛投结束,暴民们慢慢靠了上来。
手枪又一次开火,暴民们喊叫着这冲过来。回应他们的仍然是枪声,又一次开火。
又一次开火。
第四次枪声后,暴民们调转冲锋的方向,冲进夜色,一哄而散。
地狱到天堂不过一线之隔。他搂着她们,感受着三颗劫后余生的心脏的跳动。没事了,都没事了。
只是,多余的子弹是哪里来的。
男人从药盒里拿出小袋子,放到孩子的手上,那个袋子黑呼呼的,沾满了污渍。火药,以前也被用于入药,孩子,偶而,它也能救人命。
(END)
是末日题材的一篇文。可惜时间有点不够,来不及仔细推敲和精炼文字了。希望下个月能快速写完。
写于2022.3.31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备注:近期磕CP产物,无视就好
1、
他去吻他的唇边,能感觉到气息的翻涌。
柔软的皮肤像是陌生又温暖的领域。
那时候他想。
或许秋尚宇的吻有魔法呢。
他是被女巫禁锢在人间的亡灵,在丛林深处沉睡了千百年,而他的骑士跋山涉水来解除了层层屏障。
森林里有朵蔷薇花,红的艳丽。那是他的心脏。
他想,如果他能醒过来,要把这朵花送给他。
送给他的秋尚宇。
-
入冬的城市里都是薄薄的霜气。
在玻璃外面可以看到穿梭的人群和干枯掉落的树木。
四周融进浅淡的灰调。
张宰英留学这几年,经常和秋尚宇通话联络。
他家尚宇大学毕业进了家国内知名游戏公司,当初毕业前设计的游戏很成功,成为了对方不错的一块敲门砖,如今他正在参与制作一款大型手游,张宰英和他通话的时候时常有些睡眠不足。
“该睡了,哥。”
“你那不是才吃晚饭吗?这么早睡。”
“我说你该睡了,凌晨三点了。”
张宰英在深夜异国他乡,看着手机上的时间从三点零五分跳到零六分。喧闹市中心依旧亮起的广告牌。他觉得自己的心顺着深夜的霓虹,与距离九千多公里外的另一颗心紧密连接。
他说,我想你了。
他说。“尚宇啊,我想你了。”
叹息与亲昵相互混杂,被磁性的嗓音搅弄在一起,像是一记深水炸弹。
电话那头是某人错乱的呼吸声,片刻之后回了句。“我也是。”
-
那年完成学分之后,张宰英还是按原计划出了国。
虽说是异国他乡,却有他梦寐以求学习和创新的土壤,是他向往的地方。
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决定是意料之中。
只有他明白,这才是真正的意料之外。
在遇到秋尚宇之前,张宰英的生命是泼开的色盘,狂烈得像一场绚烂的夏日焰火。
迸溅着五彩斑斓的贪婪和求知欲,从内核里衔着对世界的俯视和挚爱。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因为一个人开始犹疑不定本就规划好的人生。
秋尚宇是个平稳运行的机器,和他是世界的黑白两端。
色彩浓烈的末日狂欢,和1/0数据构建的程序世界。
好像本身就不该有交集。
张宰英曾想,当初小组作业,如果自己不是忙于个展,而是抽出时间,老老实实参加几次小组活动,从搭便车里摘出来,他是不是就不会注意到自己那个固执到可爱的小组长。
他甚至不会记得秋尚宇的名字。
平稳又圆满度过他的大四,在所有人簇拥和祝福里踏上飞往美国心仪大学的航班。
走向他本该制定好的人生。
可后来他又想,不可能的吧。
只要让他见到秋尚宇。哪怕一次面对面,一次视线相遇,说上一句话,他的大脑就会接收关于“秋尚宇”的一切。面容,目光,有点可笑的鸭舌帽,固执的脾气。
秋尚宇是这个人也许为了吸引他而诞生的。
“啊,尚宇啊,上帝是为了让我们相爱才创造我们彼此的吧。”
那时候张宰英双手交叠在脑后,和秋尚宇在学校林荫道上散步。
“学长,你又在发疯了吗?”
他听秋尚宇这么说,微微侧头,果不其然看见对方充满嫌弃的眼神,还有那比常人白的皮肤与偷偷泛红的耳根。
他想,果然,还是会爱上的吧。
张宰英收到通知时,本来想放弃出国的计划,就在国内和秋尚宇一起建立一个工作室。
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秋尚宇时,对方静静看着他,看了很久,像要从他冷静的CPU里分析出张宰英人生最合理的规划。
然后,经过将近一分钟的权衡利弊之后。
那人冷静地说,哥,你出国吧。
那时,张宰英像是被堵着脖子拎起来的鹅,发出“嘎嘎”的扑腾。
他其实有点生气,冒出一种少有的愠怒和失落。
“所以,分开两地也可以?你不会舍不得我?秋尚宇,你这小子都不想着会念我的吗?”
“会。”眼神干脆,回答的语气也干脆。“会舍不得,但是哥的梦想如果在那里,那你就要去。”
他看他的眼神认真,微微泛红带着水色,那时候秋尚宇看着他,似乎没意识到自己快哭了,于是眼泪把睫毛微微染湿的时候,张宰英低头吻住了他。
秋尚宇,一个平稳运行的机器。
有着自己的目标,自己为人处世的一套法则。
给自己定了一个又一个框架,等着一步步完成。
张宰英是他的意料之外。
是这套高效运行程序里的冒出的bug,努力修掉了一个,结果又冒出一百个,程序出错,运行失败,CPU处理异常,强行重启最后冒出一连串红色警报。
ERRO!
ERRO!
ERRO!
ERRO!
……
……
他们相恋。
-
张宰英和秋尚宇第一次正式接吻是在燕石洞的餐厅里。
逃班比上班还勤快的临时工,张店员,特意让他家老板晚上早点滚回去,留个门,让他和他心上人独处的时间。
他想确定一些事情。
也想让秋尚宇,确定一些事情。
那日的“秋机器人”像是在机器报销边缘,大约做了亏心事,系统错乱了找不到解决办法,整个CPU运转得冒热气。
酒一杯杯喝下去的时候,张宰英看着对方越来越对不上焦的眼神,忍不住觉得无奈又有趣。
要怎么去理解这个让他意外的怪物机器呢?
——大概是保存不上的作业文件,在重启的瞬间竟然重新加载至最新工程。
那是意外收获的美好。
嘴唇似乎还留着那人触碰的感觉。
工作室的沙发上,当张宰英半梦半醒里感觉到有人喊他。
那时候张宰英想着,好啊,这么快就做梦梦到秋尚宇了吗?你可真是色中饿鬼。
可当他清晰感觉到落在他脸上,咫尺的温热呼吸。
他才意识到,原来是秋尚宇真的在他身边。
他要做什么呢。他想。
是要在我脸上涂鸦,还是想要趁机偷偷朝我泼水?
而结果都没有。
春日花瓣落了水面,不轻不重,却涟漪阵阵——秋尚宇吻了他。
他喊他“哥。”轻吻他嘴唇。
却没有预告。
他想,秋尚宇真是个过分的人。
-
张宰英想过自己喜欢上秋尚宇的原因。
是因为前后性格反差,也许是因为对方单纯模样好看,也许是因为对方逗起来可爱。
而似乎所有原因都不值得让他朝着爱的方向义无反顾。
他曾在冬天见过未死的花。
干枯落叶的草坪上,一大片种植的郁金香只剩下青黄的叶子,他滑板被踩下的瞬间,目光落在那片青黄相接的颓败中——那儿有一朵花。
在一小片叶子和杂草的缝隙间,小生机勃勃又旁若无人得开在那里,似乎谁也看不见,可它就固执得开着,在这片冬日里开得古怪又好看。
就像秋尚宇。
那个小小个子,却总是出人意料,甚至敢于站在一切规则反方向认真对抗。
“是你自己吃亏吧,给自己树敌人。”
“世上这样的人本来就多,他们都被我一个个打败了。”
张宰英觉得自己像是看见了一个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小骑士,刀剑也不锋利,铠甲又不坚硬,背脊却挺得笔直。
看着古怪又可笑。
可他被他的古怪和固执吸引,盯着看,瞧着,逗弄着,观察着,再一步步接近。
小骑士忽的回头看他,脱下面具,露出里面稚嫩脸和一点和善的笑。
他就魂牵梦萦了。
“尚宇啊——”
“mo?”
“你是怪物吧,怪物。我肯定!”
出国那年,远在千里之外的法国机场上,某个打着国际通话的人,眯着眼睛看着机场内摆渡车来来往往。那时他说话声比起抱怨更像撒娇。
而目光所及之处,异国的天空和国内的没什么不同。
张宰英是个喜欢热闹和新鲜事物的人。
异乡情结在他这里并不管用,按计划他应该联系学校,然后今夜找附近最好的酒吧找点入学前的乐子。
而他现在却打着电话和他那位并不懂风花雪月的心上人诉衷肠。
“十四个小时,就十四个小时没见,尚宇啊,我开始想你了。”
电话那头忙于学业折磨的秋先生回了一个“알아요。”面无表情挂了电话。
张宰英的风花雪月在异国他乡吹成碎片。
而一分钟后,手机里传来消息。“是十四小时三十六分钟。”
下一秒,张宰英对着那串有零有整的数字笑得花枝乱颤。
-
他想,他是什么时候爱上秋尚宇的?
是在某个不知名的呼吸间,是在某个对视中,是在某个午后被无限拉长的独处一室里。
还是他概括的十四小时,与对方多出的那三十六分钟。
秋尚宇有他的一套出事规则。
哪怕喜欢上了什么人,也会觉得喜欢是个病毒,并努力在脑子里想着怎么删除这个意外出现的bug,看起来不近人情,事儿多又讨人厌。
可他却又柔软得简单。
一板一眼,固执的可爱。
不停断地在张宰英心里开出花,一朵一朵,一大片一大片。最后花团锦簇了,成了繁盛的春天。
-
在国外的第二个冬天,市区在入秋前后下了一场雪。
新闻播报几十年一遇的盛景。
张宰英百无聊赖拍了张照片给他家秋尚宇。
冬日窗外的积雪不厚,天空晴了,露出一些亮色。
隔壁邻居家里带着狗散步,狗也没怎么见过雪,用鼻子拱了一下,下一秒,脚上装了弹簧似的一路跑起来。
邻居拽着不住它,在后面被拖着追。
异乡人靠在窗边的沙发上。
他发了个消息。“尚宇啊,要睡了吗?”
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他估计着对方估计忙着毕业实习累得不行。
结果,十分钟后,手机里传来消息。
“没睡。”
他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挠挠头发,想着怎么对方这个点了还在熬夜。
下一秒,手机里跳出一个新的聊天框。明晃晃,言语分明地说。“来开门。”
他扭头朝窗外望去,薄薄的积雪上,午后光线反射出一点晃眼的亮,四周是斑驳的狗脚印和他邻居被拖动的错乱鞋印,而此刻上面被一道行李箱的滚轮和新的足迹覆盖。
他似乎在世界尽头看见一抹白雪,顺着千里之外的思念落在他心上。
秋尚宇穿着白色的羽绒服,裹着围巾正抬头看他。
张宰英像是愣住了一样,慢慢抬起手贴在耳边。
手机里的最新通话被接听。
“哥,来开个门。“
那天。
他在初秋看到一场大雪,而大雪带来了晴日。
还有他的心上人。
-END-
文:鹤野
滑铲产物
评论:笑语/无声
我第一次遇到安是在公园。我牵着我的狗,安也牵着安的狗,我们就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来,我们的狗叠在一起,在我们面前颤抖着耸动。我看着太阳从云层后面跌落到地平线下,在黑暗降临的瞬间,我得到了安的名字。
但我也经常质问自己,我真的得到了安的名字吗?就像现在一样,当我回忆起这个,人,的时候,我只会称呼其为“安”,这个字是安告诉我的,还是我擅自取出来的称呼呢?我没有答案,但万幸安并不在意。
我在公园里遇见了安,独一无二的安。我们的狗在草坪上不知疲倦,而我们则坐在长椅的两端。我们先是谈论了公园里糟糕到可以让人死亡的天气,然后是狗的品种,最后是这片街区日益稀少的人群。我很久没有在公园遇到其他人了,明明一个月前?一个星期?或者半年以前?这里还有很多很多人,牵着不同的宠物,狗,猫,公鸡或者鹦鹉,百鬼夜行一样穿过早晨的、正午的、黄昏的公园,在草坪上留下丰富的礼物,最后又在夜幕降临时鬼魅一样消失。而我喜欢牵着我捡来的狗坐在树底下——那时我根本没机会坐到长椅上——看着各种各样的人在公园里沉默,争吵,发疯,这让我感到安心,尤其是在我看到人们交换手中的药片的时候,我的喜悦就会达到巅峰,它让我飘飘欲仙、摇摇欲坠,让我用充满感激的眼神注视每一个从我面前路过的人,我终于找到了一直以来苦苦追求的归属感,这时我往往也会掏出我的药片,摸出一小块被汗水濡湿的蓝色,让舌头舔舐过药片粗糙干涩的表面,让口腔里弥漫它又酸又苦的味道,在安宁的感觉淹没我的瞬间,我会在树下闭上眼睛。
然而变故总是来得很突然,我在树下醒来,看到被黄昏的红色笼罩的公园,草坪上散落着动物的内脏和头颅,牵着宠物的人却不知所踪。公园里的人就那样突兀地消失,在我睡了一觉之后。我心情低落地回到家,把我的狗拴在厕所门口,吞下一把药片,沉入梦乡,希望再次醒来的时候又能一切如故。
我的愿望落空了。生活就是这么残酷,我、我的药片和我的狗,被我的家人唾弃,最后放逐到这个肮脏又偏僻的街区,靠着弥漫着铁锈味的水和发硬的压缩饼干度日,现在生活又夺走我住在公园里的同伴,可悲的是我对此毫无办法,就像我无法反抗将我流放至此的力量。
我的悲愤和逆反之心让我坚持日复一日地牵着我的狗前往公园,我坚信我总会遇到什么人,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或许命运总还会垂青固执的人,我在红色的长椅上遇见了安。我努力地寻找话题,我说尽了一切我觉得有趣的东西,在我的支离破碎的描述中,水壶里泛着红色的水都像是血腥玛丽一样令人迷醉。安总是在安静地听我述说一切,安的眼睛总是注视着我,我能在其中看到一点崇高的悲悯,但我更期盼那是一种真诚的欣喜,于是那种情感就变成了欣喜,变成了遇到知音的快乐。我被那种快乐所蛊惑,我情不自禁地诉说我的孤独和恐慌,我诉说我失去了同类的悲伤,我请求第二天也能在这里见到安,我听见安说,好。
我们在空旷无人的公园里约会。我们的狗总是不精力旺盛,但我们总是显得力不从心。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晴朗的天空,公园空地上方的天总是盖着又厚又沉的土黄色,到傍晚时血红色的太阳又会将天空染成肮脏的绛色,像是混着黄沙和泥土,夹着腥味的沙尘落在草地上,又被风吹起来,冲进鼻腔。
就是在那个末日一般的公园,我获得同伴,又失去同伴,我获得安宁又骤然崩溃,我获得了安,然后看着复杂难言的欲望生根发芽。
我无法回忆安的样子,安像广告画上的长发女郎一样漂亮,安也像电视里闪烁的动作片主角一样健硕,安拥有令人安心的声音和眼睛,安拥有世界上一切让人快乐的特质,我想我无法抑制地爱上了安,或许这不是爱,是别的什么我无法描述和形容的东西,但总之我迫切地想给安一种头衔?一种关系?我不想让这样的安全感从我身边流失,我挖空了脑袋,从生锈的角落里翻找出一个词汇,于是我对安说,我们结婚吧,我拥有的不多但我全都可以给你,我们结婚吧。
这是很奇怪的要求,但是安答应了,安用一双忧郁的、深情的眼睛看着我,安说好,我们回家。
我牵走我的狗,安也牵走安的狗,我们把它们从草地上分开,中间隔着半米的距离并肩走着。厕所门口的钢管上多了一根狗绳,我们就躺在泛黄的单薄的被单上,望着脱落了大半墙皮的天花板,我从口袋里摸出两颗蓝色的药片,我们浸泡在药片的苦涩味道中相继睡去。
我们减少了外出的次数,大部分时间我都和安坐在那张狭窄的床上,分享彼此稀薄的体温,看着窗外充斥着沙砾和血腥味的天空亮起又熄灭,我们交换药片,也交换混乱的梦。这样平静的生活持续到安不再合着有铁锈味的水吞咽药片,拒绝了我递来的小小的蓝色。安坐在常坐的地方望着窗外,安说自己想要离开。于是我收回手,解下钢管上的狗绳递给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失去安这件事情如此平静,就像我曾经在脑中无数次模拟这一天。
安留下了自己的药片,然后离开了。我躺在安躺过的地方,感受安的温度慢慢流失,我闭上眼睛做了一个梦。就像我曾经在树下闭上眼睛,内心期盼着下一次醒来一切如故。我再一次失望了,从我身边溜走的安不再出现了。
我的药片逐渐减少,我在越来越重的恐慌之中回忆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安的离开并非没有预兆,我想起安曾经问我有多久没有走出公园,是否尝试过拒绝那颗蓝色的诱惑,我缄默不语,顾左右而言他,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安看着我的眼神逐渐失去了温度,安离开的时候没有告别,安的狗在地上抓出了一道长长的痕迹,那就是安最后存在的证明。
我牵着我的狗去公园,公园里再也没有除了我以外的人。
我的药片最终也吃完了。我从最后一个梦中醒来,昏黄的天空里游走着一丝闪烁不定的光,我久违地听到了街道上传来的人声,听到了模糊的咒骂和低沉的哭音,我恍恍惚惚地走出了我的公寓,在街道上慢慢地走,我走向街道尽头高高耸立的围墙,我的狗挣扎着咆哮,拽着绳子往回扯。陌生的人就像从下水道里生长出来的黑色植物,匍匐在墙角,或是横着腿坐在破烂的门前。
但我不认识他们,他们没有蓝色的药片,也不会牵着一只又凶又丑的狗,我们不是同类,所以我向外走。我走到围墙下,对着一张陌生又空白的脸说:“我要去找安。”
陌生人吐着呛人的烟雾,他看上去很热衷让那种刺鼻的白色气体冲向我的脸,再顺着我的鼻腔灌进我的肺,我看见他是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人,他粗着嗓子说了一个名字,那几个音节拗口又陌生,但我感到一阵难过和欣喜,是了,我想,那大概就是安的名字。于是我点头,他上下打量我,“你的药吃完了?”我又点点头,他笑了一声,打开生锈的矮小铁门,指了指围墙外洒满了夕阳余晖的道路。
我和我的狗走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我一直向前走,走到即使回过头也看不见那一堵高高的围墙。枪声,手榴弹炸开土壤的爆破声,纷乱复杂的声音充塞着我的耳朵,直升机飞过天际,划着长长的红色尾焰坠落在地平线,有人在哭喊,有人在奔跑,有人从我的身边路过,我看着残垣断壁的边缘拼凑出这个世界,我的视线下移,在那块断了一半的柱子下发现了安的尸体。
我不知道那是否又是我的一厢情愿,这具面目全非的躯体看上去很像安,又似乎不那么像安,血污盖住了尸体的脸,将破烂的衣服染成凝固的褐色。最后让我确认的是尸体的手中攥着的一小截断裂的狗绳——我发自内心地笑了,战争在我身后的大地上行走,趁着它还没有碾碎我的躯体,我跪下来拥抱我的安。我在安身边躺下,看着我的狗瞪着血红的眼睛,嘶吼着吃掉了安的躯体。
我摸了摸空荡的口袋,在红色的天空下,在盘旋的鸦的影子中闭上了眼睛。
文:香无妄
评论要求:死线文,笑语/求知
有没有试过潜水。
从水面下去的那一刹那,水面上的喧闹似乎隔离开来,耳边似乎笼罩了一层隔膜,眼前只余景色流动。
在人群中发呆莫过于是,等被人拍肩才从气泡中缓过神来,车厢里的喧闹声一下子像戳破了屏障,集体涌来。
“你在想什么?”友人问我。
“我在想……”我恍惚着望着不远处的座位,心里喃喃念叨,我在想高中毕业十年后,还能在短途旅行团中遇见曾经的暧昧对象的几率有多大。
是错觉吧。或许只是一个相似的人罢了。
但他侧头的轮廓,时不时传来的细碎声音,还有被叫做“阿原”的巧合,都叫我的心情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直到他回头望见了我。
只见他望了我片刻,笑容便如记忆中那样从嘴角漾开,他低头向身边的伙伴说了句什么,竟起身往我这边走来。
“好巧。”
不等我酝酿言辞,他已经熟稔得似乎昨日才见过面一般朝我打起了招呼。毫不见外地坐在了我对面的空位上。
“好久不见。”我扯了扯嘴角。
阿原似是感觉不到我的局促,反而一手搭在桌上倾身与我攀谈起来,不过三两句话的功夫,另一只手便熟练地从桌下探出,抓住了我因紧张而交叠在腹部的双手。
我吓得立马往前坐了点,即使桌子什么也挡不住,却依旧紧张得心虚。
阿原则一脸无辜的样子,嘴上随意聊着些现状,大拇指则慢悠悠地摩挲着我的掌心。如同曾经那样,若无其事地在课桌下牵手,在小巷里接吻。就好像我们从不曾分别。
如果是别的男人,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站起来破口大骂,但这是阿原,十年间隔,我对他的气息依旧无法抗拒。心脏蜷缩着颤抖,连一口直气都吐不尽。
“你想过我吗?”阿原突兀地问道。
我嗫嚅着,却始终无法直言不讳。
阿原还是笑,就好像问的不过是寻常的一句话罢了。
“那么,发微信。”阿原朝我摇了摇手机,又起身走掉了。他毫不留恋地松开了手,仅余一丝体温还在我掌心中回味。
好半晌,我才听到身边的友人开口:“你也认识阿原?”
我茫然抬头,才发现坐在身边的友人阿沁脸色难看,说出的话仿佛从牙缝里挤出来一般。
“是,是高中同学。”我愣愣地回答。
阿沁的表情很不好,似乎下一秒就要炸裂开来。
“你喜欢他?”阿沁追问道。
“曾经喜欢。现在,不知道。”我想了想,回答道。回头望见的却是阿沁阴沉的脸色。
我正想询问,却听到了到站的提示。只得先把疑惑吞进肚子里。
直到把行李搬到酒店,关上了门,阿沁才彻底爆发出来。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竟然,你和阿原,你为什么会和阿原……”
从她断断续续地控诉中,我才知道阿原与她竟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怎么会呢?
我张了张嘴,迟疑着问:“你不是已经结婚?前两年我还见你怀了孕。可,可我见你的朋友圈,丈夫并不是阿原啊。”说到末尾我甚至忍不住喊出声来。
这次旅行是阿沁冷不丁的邀请,我也正巧休假无聊。我与她从小一起长大,长大后反而疏远了些。我只知道她结婚生子,却不知具体近况。
“我的婚姻并不想多提。”阿沁缓了缓语气,“我与阿原相识于半年前,他与我调入同一系统,起初工作十分艰难,是他一直在陪伴我,鼓励我。我只是没想到……”阿沁将脸埋在掌心,试图整理情绪。
那一瞬间,我或许有窃喜,更多的是惶惶不安。
阿原还爱我吗?
这么多年,我已心生疲惫,再不复从前。这样的我,阿原会在意吗。
我蹲下身子,揽住阿沁的背,劝慰她:“你若是爱他,便不必担心我。我……绝无可能。”
即使这样说,我仍是不自信。我能抵御阿原么,我会舍得放弃阿原吗?
“真的?”阿沁抬脸看我,脸上尽是泪水。
“是。”我点点头。
阿沁与我不同,家庭、恋人永远重于友情。她可以为男友牺牲掉一切,可以为丈夫放弃掉陪伴父母。我无法评判对错,我已见过无数这般的女人,我也不敢妄言,我未必不是这样的女人。
“你要喝什么,我……我去给你买饮料。”
“都行。”阿沁的心思不在此,但也没有拒绝我的好意。
“芒果、牛油果、草莓……”我巡视着招牌上的选项,心思却忍不住飘到了阿原那里。
或许,就算……至少可以问问他要不要喝饮料。我拙劣地给自己找着借口,假装理直气壮坦荡无私。我打开微信,想要用最正常的语气问阿原是否要喝饮料,却在新消息中找不到阿原的影子。
“晚点微信联系。”
阿原告别的语句犹在耳边,但微信里只有代购群和工作群的消息在疯狂上弹。
我恍然想起我数年前因为某些隐秘的心思,恼羞成怒将阿原的微信删掉。他会不会直到发消息才发现联系不上我。
我的手指又开始不自觉的弹动起来,心情焦躁而烦乱。明明早该就此打住,但他的电话号码却一直躺在我的脑海深处。
或许,可以试试打一下那个号码。说不定他早就换了,打过去也是其他人。
我劝说自己死心,却忍不住地在手机上敲下那串数字。
只是一下,就很快被人接起。
不是阿原的嗓音,而是一个熟悉的女声。
是阿沁。
“你找阿原吗?阿原手机丢房间里,不知道人哪里去了。”
阿沁的语气中满是对我的戒备,却又竭力想要隐藏情绪,试图打造风平浪静的氛围。
我讪笑两声:“我想问问看,他要不要喝什么。”
阿沁说:“嗯,没关系。我也不知道阿原去哪里了。”
下一秒,熟悉的男声便从我的耳旁响起:“阿沁么?我在陪婧婧买饮料。”
我猛然回头,见着阿原正倚着柜台朝我眨眼,语气极尽温柔,“等我们买完就回来找你。”
我退后了两步,心情复杂。既有欢喜又有悲哀,欢喜于阿原的接近,悲哀于大概率的无疾而终。我只能强打精神,试图用开玩笑来缓解尴尬。
“阿原,你这样我会误以为你在挑拨我和阿沁的关系。”
阿原弯了弯眼,表情还是那样温和。
没有否认。
我却在下一秒猛然醒悟。
没有收到的阿原的消息,总是在阿沁的面前引发的误会。
不是没有收到,不是因为没有我的好友。
就像我时隔多年依旧记忆清晰的那串号码。
就像我当初因为被阿原忽冷忽热心力憔悴终究删掉的微信。
哪有找不到的,联系不上的借口。
只因为我从来都不在阿原的眼中。
任我如何自得,窃喜,我始终是潜行于黑暗的小偷,从始至终,无人在意,无人,问津。
作者:江橼
免责:笑语
正文:
“人性一个最特别的弱点就是: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
阿米是个漂亮的女孩儿,从小就长得像洋娃娃,所以问题出现之前大家对她的评价都是:看起来柔弱又乖巧的好孩子。
那时候阿米也在尽力让自己表现得能对得起这一评价。她的衣柜里只有裙子,她每天都要花半个小时打理自己的头发,甚至于对着镜子练习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
但怪物再怎么伪装,都无法变成人类。
那天,还在念小学的阿米失手将一名高年级的男生从窗边推下去后,她察觉了自己体内原始本能的觉醒。
她的力气很大,即使她看起来很瘦弱,但却比普通成年男子还要大力;她拼命地想要掩盖这点,即使她哭得像只无辜无害的兔子,在旁人看来也如同低吼地猛兽。
从那天起,大家对她的评价就变成了:看起来很柔弱但实际非常可怕的坏孩子。
受排挤时间久了,阿米也逐渐麻木。她开始放纵自我,朝着大家评价的方向一步步走去。
如今已经三十岁的阿米正穿着快递公司的工装,干着额外跑腿业务。在父母意识到大号练废了以后,阿米又有了一个妹妹,她虽然不怎么关心父母了,但还是很喜欢妹妹的。
可可爱爱身体又不太好的妹妹又没做错什么,她不过是替自己来满足父母那无聊的虚荣心而已。
阿米虽然赚的不多,但她总是留下大半给妹妹买好吃的和漂亮衣服。
外面正下着大雨,她坐在车里一边赶路一边算计着还差多少钱凑够给妹妹买生日礼物的钱。妹妹说,十八岁生日礼物想要一个大牌包包,阿米满口应下,却在回租住的地下室后忧愁长叹。三十万块的包,她去哪儿凑钱呢?
为了这事,她一连忧愁了半个月,快递公司的同事终于看不下去给她指了条明路。
“你也知道,咱干快递的一年到头挣不到几个钱,还要因为各种投诉、退件而扣奖金。”同事抽着阿米不认识牌子的烟,啐了一口资本家,接着说道,“反正都是送东西,我这儿有个兼职正缺人呢,你要不要来干?”
“钱多吗?”
“那得看你碰上什么单子了。好活儿一次百八十万,孬点的怎么也有个几千块吧。”
阿米不傻,光听这超标收入就知道肯定不是什么遵规守纪的活计。但她不在乎,反正所有人都觉得她是坏人,有朝一日肯定会被处以极刑,不如就直接坐实名头好了。
阿米没再犹豫,搭上了同事这条线。
当晚,就是她赚外快的第一单。
“你要想活得长久,就听我的。”那天也是个下着雨的深夜,同事开着一辆她从未见过的改装面包车,行驶在荒无人烟的荒林中。“第一,不去探究单主的身份;第二,不好奇‘邮寄’的东西是什么;第三,时刻谨记你只是个邮递员。”
阿米听得云里雾里,顺势点头应下。随后,车停下了。在没有任何标记物的地方,同事停下车,带好口罩穿上雨衣,并用帽檐遮住双眼后未熄火就下车了。
几十米外,两名打着黑伞的壮硕男子将一用巨大号黑色垃圾袋装着的长条形物体交给了同事。
同事将物品扔进车内,脱下雨衣后从后座钻进驾驶室。
“那是……”阿米越看那形状越觉得熟悉,下意识开口询问,可话还没说完就自己憋回去了。
因为她忽然看到那成条物品动了一下。
同事自从上车后再没说过一句话,连带着阿米也不敢吱声。三个小时后两人驶离省道,在荒野间又艰难行进了半小时后,终于看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水库。
一如阿米小时候在老家山沟沟里见过的那种拦山水库,破旧、偏僻、无人管理,正是抛尸的好地方。
此时雨已经停了,同事给阿米一个眼神,让她去把货物扔了。天天在快递站见面,熟人都知道阿米力大如牛,一个不高的小姑娘能干一个男人的活儿,工资还低,老板最喜欢了。
阿米听从安排,开车门,将长条货物抗在肩上,多走五步,将其抛进了浑浊地水池中。
水花和气泡都没冒多少就沉下去了。阿米站在边缘望了两眼,返回副驾驶。
同事点根烟,冲着她笑道,“什么感觉?”
“软乎乎的,还热乎。”她知道,那人还活着,但快要死了。
“知道就好。”同事自认不是人生导师的料子,不多说话,一切交给阿米自己去判断。都是成年人了,耍这些把戏没意思。
清晨,天蒙蒙亮的时候两人回到了市里,同事在距离阿米租住地方十公里的路口把她撂下,临走前给了她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
阿米没有立即拆开,一直到她走到家,躺在发霉的海绵弹簧床垫上,这才点清信封里的红票子数量。
不多不少刚好两万。
她猜同事应该是拿了自己的好几倍。
毕竟那可是一条人命啊。
大概是后半夜总能找到理由让人犯困,开着车的阿米不免走神想到了乱七八糟的事情。她晃晃脑袋,再从后视镜里看一眼后车座里堆着的三个长条形物体,强迫自己打起精神。
“干完这一单就凑够买包的钱了。”她很幸运,距离妹妹生日还有不到三天的时间,接到了这笔大单子。
运一次就有二十万块,她还能多留出点钱来给自己置办套参加妹妹生日会的体面衣服。
今天的雨一直下到凌晨都没有停,天际微亮时,穿着雨衣拿着铁锨挖坑的阿米忽然意识到自己拖得时间太长了,于是赶忙往坑外爬,想着赶紧把这仨埋了了事。
可她措估了下雨天泥土地的湿滑,刚往上走两步,伸手够到货物的时候,她脚下一滑,直接跌回坑底。等手脚并用爬上来后,她才发现刚刚把装货物的塑料袋给抓破了。
里面露出了一条青紫痕迹遍布的苍白手臂。
那手臂上,玫瑰花的纹身依旧清晰可见。
阿米盯着那丑不拉几的玫瑰看呆了,将近一分钟后才回过神来,疯了似的撕扯着塑料袋,直到将里面装着的货物整个上半身都暴露出来。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儿,长得很漂亮,像个洋娃娃一样,只是无数伤口破坏了她的美感,连那脸颊都留下了能够看到牙齿的豁口。
阿米以为自己会歇斯底里地咆哮,以为自己捧着妹妹的手会颤抖不已,但实则不是,她甚至冷静地没有任何异常神色。
“包包明天就去买,你生日那天背着正好。”
她自顾自嘟囔了一句,然后将妹妹的尸体搬回面包车。三分钟后,她又将另外两具尸体一同搬回了车上。
单主的委托是处理掉这三个货物,可没指定怎么处理。
干兼职的邮递员们各有各的习惯,她前同事就喜欢往水池、水库、河流里扔,她新认识的同事就喜欢往下水道和花盆里捣鼓,而她接的活儿还不够多没有找到自己特别喜欢的方式。
不过这会儿,她倒是觉得可以挑战一下高难度的。
带着货物返回地下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趁着雨水清理痕迹的功夫,她收拾好房间,挑选出第一个要处理的货物,换上雨衣遮住面容,打开了手机的前置摄像头。
“Hi~大家好,我是一名邮递员。”她就像网站上做开箱视频的UP主一样,端着手机将镜头对准地上包裹严实的黑色物品。
“今天我们来拆第……”她顿了一下,接着道,“第六名单主的快递。这个单主寄出的东西比较多,我们分三次来拆。”
视频中,一双带着橡胶手套裹在黑色雨衣中的手伸出,用已经生锈的美工刀划开塑料袋。
大概是划开的时候用力过猛,伤到了里面的货物,等剥开包装后,尸体正面从额头到腹部留下了一条很明显的划痕。只是这个伤口渗血已经非常少了。
“嗯,是名非常清秀的女生。”她怼着几乎已经没了皮的脸拍了将近三分钟特写,这才结束录制。
反复观看两次后,阿米觉得质量过关,开始了下一条的录制。
在距离阿米返回住处的12小时以后,也就是隔天早上,某派出所早晚换班的时候,他们收到一个同城跑腿送来的快递。
那是一张贺卡,上面写着网盘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两班民警看了眼贺卡,再看看同志,忍不住露出满脸问号的表情。
“这什么意思?”
“先别让跑腿走!问问谁寄来的。”
跑腿就在门口站着,没有走,他还等着带话呢。发现民警们的注意力终于集中到自己这边后,他清清嗓子道:“24小时内找到我,如果找不到我就把里面的内容全都发布到网上。”
说完,他赶紧补充,“我不知道下单的人长啥样啊,这是快递站直接配给我的单子。”
“哪个快递站?”
“极速快递青山网点。”
虽然跑腿知道的信息不多,但也不能放过。要下班的民警索性也不走了,分出两人把跑腿带去询问,剩下的人围观技术登网盘。
刚注册的新账号,手机号没有实名,是很多年前的老卡了。
网盘里此时只有一条视频,上传时间在半个小时以前,大概是跑腿刚取到东西的时候。
不到四分钟的视频是不值得他们拖凳子的,于是十几号人就这么围着技术的电脑,盯着不大的显示屏,眼睛都不带眨的。
然而三分钟之后,他们觉得自己应该拖个椅子坐着看。
面对只有肌肉组织的脸,录视频的人居然还能语气平静地评论一句长得清秀,这是何等极恶之徒!
不等所长发话,众人就自发地展开了行动。扒视频细节的单帧播放,搜集情报的回屋打电话,刚上班体力充足的已经跑出派出所大门,驱车前往快递网点实地摸排。
24小时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正正好好卡在他们查出了消息,又不够多不够细节的时候。连续通宵的警员们一个个嗑肾宝提神,借调来的别所同事也是满身疲惫。
一条又一条消息传回来,对这敢于挑战法律权威的法外狂徒的情报越来越多,但却让众人眉头逐渐紧锁。
情报太多了,而且有些甚至驴唇不对马嘴。
“嫌疑人的落脚点怎么又多了一个?”整理情报的警员姐姐都没力气生气了,“他这是在青山别墅下面挖了个地窖吗?”
就在众人愁云惨淡之际,一直被监控的网盘忽然上传了一条新的视频。
同样的昏黑背景,同样的雨衣和手套,嫌疑人再次开了一个黑色包裹,这次尸体外观保存非常完好,但一分钟后镜头移动到下半身……红白一片刺痛了所有人的眼和心。
杀只鸡吃都不至于搞得这么惨不忍睹。
这次,嫌疑人在视频里给警方留话了。
“相信你们该搜的证据都搜的差不多了,来找我吧。”说着,嫌疑人忽然调转镜头,对准自己黑漆漆地雨衣帽檐,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
“花窝街,6号楼602地下室。”
下一刻,整个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倾巢而出,于清晨的微光之中包围了那小小的老旧楼房。他们举着防爆盾,端着电击枪,用房东给的钥匙打开了厚重防盗门。
不到八平方的狭窄空间内,视频里出现过的两具尸体被扔在墙角堆积,黑雨衣则躺在床上,与一具尸体相拥而眠。
这一眠,是长眠。
最先进屋的两人环顾一圈,借着高窗投下的微光,看到了一部屏幕灰暗但还未息屏的手机。点一下界面,上面是十几条时间长短不一的录音。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接单,单主家在……”
“我将其分解后仍在了沿途的几个垃圾站里……”
“第二次接单,单主有点抠门,两件货才给三万……”
“……”
如此多的命案,让众人听的头皮发麻,点到最后一条,也是最新录制的那条,终于不再是嫌疑人的工作日记了。
“麻烦帮我问一下,我买的包送到了吗,谢谢。”
录音落下的同时,电话响起。
“喂您好,您在本店购买的包到了,麻烦来取一下吧?”
三月,初春,万物复苏的好时节。
沈南宁与沈北宁(同胞兄长,目前在免灾科任职)的相处轨迹大略平行于更换代步工具的流水线,虽然是亲兄妹,但相处的时间甚少。沈南宁的天赋启发极晚,几乎曾经到了被人质疑是不是真的会术法的地步。
念某某附中那几年,两人的年纪都不够考驾照,沈北宁不知从哪推来一辆自行车,在贵州的巷道间游窜。这辆车的举架稍高,沈南宁跳上后座,脚尖堪堪擦到地面,听见他抱怨不要乱动,沈南宁就说,别那么计较,以后她本领强了,她就买进口车。
可骑车载人有安全隐患,早就是过去的事了。沈南宁这样想的时候出了神,直接撞上了电线杆,差点从共享单车上飞出去。
不出十分钟,同事们全部到齐,每人甚至都带了48小时的PCR报告。因为最近的自杀案沸沸扬扬,四人相伴在此探查情况,虽然最后的结果好像…变成了博物馆参观游。来人分别是柳不同,沈南宁的同科同事;林雪缈,沈南宁的闺蜜好友;姚戎,沈南宁的远方表亲,由此一种连接所有人的英雄之感油然而生,南宁博物院设一院六馆,她自荐导游,带着大家率先前往历史馆。
说是逛展调查,实则一天妄想逛完还是过分勉强,不过三小时四个人已经在走廊边的长椅上瘫坐一排,无精打采。你一言我一语谈论对本次学生自杀案的看法。
“你们说为什么一定是去过的学生呢?”
“因为学生的血统纯洁?”
“如果是年龄的话,找幼儿园的小孩更合适吧。”
“会不会类似《博〇传》的设定,针对心情阴郁的人附身下手,为了完成什么邪恶的收集仪式。”
“哎呀,我觉得很有道理哦,精神状况也是需要评估的问题吧。”
“本来精神压力就很大了,再遇到一些教唆的话…”
“如果是为了收集仪式,这样的效率有点低吧?”
一番讨论无果,几个人还是继续在展厅随便逛逛,转弯下楼的位置整好是一楼6展厅的明清展厅。柳不同担当讲说员介绍了几个,其中有一个带柄湖州铜镜,镜面逛街,甚至一走一过还能看出人影,沈南宁跟在队伍后面有点出神。
她曾经格外喜欢对镜自照的感觉:触摸一扇冰一样光滑的表面,亲自用体温将它捂热,而嘶嘶作响的冷冽白雾从指尖渗出,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回家之后沈南宁在小群里询问了几人的送货地址,表示买了东西送给大家。[配图笑脸红柠.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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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字877
非常流水账所以只挑了一位同事响应1下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