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
说是有这样一个人,很喜欢吃鱼。照他自己的说法,是有一次不小心掉进河里被冲到河流下游,他跋涉很久,迷失在森林中,几乎就要死了,不过他运气好,碰到护林员,被带回了森林边缘的小木屋。那正是晚饭的时间,他披着干燥的毛毯坐在火堆旁烤火,温暖与安全感让他渐渐被睡意淹没,他就要闭上眼睛——
“别睡过去!”
护林员将他摇醒,并递给他一个小碗,碗里盛着乳白色的鱼汤。
他这才重新找回饥饿感。
这人不怕烫似地将一整碗鱼汤吸进肚子里,这碗汤没什么特别的调料,只有盐和姜,可那股鲜美与热意仍冲击了他。
这是他活到现在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他从此爱上吃鱼。
幸运的是,他现在在德菲卡,这里河流交织,水网密布,“门”让货品的交流变得方便快捷。为了吃到最新鲜的鱼,他干脆给渔家做工,求人家给他做自己最拿手的菜。刚开始时一切都很好,他每天都能吃到各式各样的鱼,指头大的小鱼裹上面粉与经过同样处理的小虾一起放入油锅,面壳金黄,鱼骨也炸得酥脆;辉王国来的厨师将鱼取皮去骨,又施以花刀,同样过上面粉油炸(他们喊“宽油”),等出锅后再淋上酸甜的酱汁;或者清蒸,只点上几滴当地特有的豉油,让鱼特有的清甜带上发酵后佐料的浓郁滋味。
最初,他处在尝试新菜品的喜悦里,可鱼的做法不外乎那么几种,等到连温斯蒂海岛上生吃的做法都尝试过后,他终于明白心底那股随着时日长大的感觉是什么。
——差了点东西。
什么都比不上那天的那碗鱼汤。
于是他接着寻找。
这时候,一位渔民开口:“听说最鲜美的鱼是长着人的牙齿的鱼。”
他出发前往河网联邦。
“长着人的牙齿的鱼”。
听见这句问话的渔民们都摇头说不知道,他们脸上的疑惑不似作假。
“这听起来太邪门了。”
“哪有鱼长着人牙齿的?”
“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胃因为得不到满足而抗议,那股蚂蚁爬过的感觉更多次地出现,痒得难受。每当这时,他就拿舌头舔自己的犬齿,感受牙尖划过舌头。饥饿变得越来越难以忍受,他像要发疯,几乎想吃掉门框,吃掉道路,吃掉自己。
“我教你一个法子,”一位老人说,“在月圆之夜顺着荧光到山里,你会走过一片坟场,不要怕,别往两边看,也别回头;找到一棵长着双头的树,一边干枯一边繁茂,往有树冠的那条路走,走到底,你会找着一个小屋。敲它的门吧,屋子的主人会给你你需要的东西。”
说完,老人眯着昏黄的眼睛露出一个怪异的笑,显出十分愉快的样子。
他照做了。
他在月圆之夜顺着鬼火的痕迹踏上小路,青白色的月光仿佛死人脸;他听到背后的轻笑,有什么东西往他脖子后头吹气,他忍下回头的冲动,加快脚步离开安眠之地;双头蛇缠在枝干上,一黑一红,它嘶嘶吐信,却不是攻击的先兆。
木屋就在一棵槐树下,藏在一堆乱石里。
他敲了敲门。
木制的墙壁裂开一个缝,黑暗中浮出一只眼睛。
“我要找长着人的牙齿的鱼。”
“哦……”
粗嘎的笑容被挤出喉咙。
“你等着。”
说完,房屋的主人关上门,隔绝了他好奇的视线。
一阵响动。
房门再度被打开,一阵哭泣从门中传来,恶臭伴随潮湿的空气从门内涌出。他看了看自己手上被交托的东西——一只不停扭动的水蛭样子的东西,它口器上沾着腐肉,不知是什么。
“拿着这个,去后山的池子那里,鱼竿自己取吧。快去!趁月亮还在天上。”
他吞回未出口的疑问。
或许是错觉,他想,屋子里没点灯,风又那么大。
那些涌动的、几乎要连成潮水的虫群,还有那些依附在什么人形东西上的,密集如毛发的水蛭……月光照进去一点,刚好落在一只年轻的、睁着的眼睛上。
那只眼睛突然转向他,眨了眨。
救救我……
他摇摇头,走向房屋主人口中的地方。
那是一个血池。
这人仿佛着了魔,他竟没生出一点畏怖,也不去想眼前的一切与他以为是幻觉的景象之间的联系。
救救我……
是无数的呢喃。
他终于找到了长着人的牙齿的鱼。
他挥刀时似乎听见了一声尖叫。
这的确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鱼。
他还想再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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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1524
关键词:不死生物,异响
写到最后才想起来,啊,还有关键词!
字数:5537
老套的恐怖故事,也没能血浆起来,当然也不好吃。(悲
我感觉其实并不恐怖,甚至场景还有点浪漫。
恐怖故事,好难。
混乱邪恶!!!!闭眼扫射!!!!
关键词:鸟、异响、阴影、视线、未知语言
猜猜哪个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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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到我了啊……
实话说,在此之前我没怎么认真地讲过这类吓人的故事。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能与这次活动贴得上边的经验,也不过是在床头为自己年幼的弟妹读睡前故事而已。我实在没把握把故事讲得吓人,但是——嗐,来都来了。既然我坐在这儿,就还请大家费神听听我这个可能一点都不恐怖的故事吧。
这故事发生在伊莫亚,它隶属于河网联邦,是个掩映在红树林中的可爱小镇子——或许你们有人没听过这里,请还容我介绍一下它的基础情况吧:它是个很小的小镇子,藏身在红树林中,居民总共大概也就几百人,森精灵和翼族一半一半。你们看,那儿真的是个很小的地方,没什么特别有名的出产,放在以前,交通也不怎么便利,信使都不乐意去。不过500年的时候那里也开了一扇门,现在想要去游览虽然也花时间,但也不至于穿行错综复杂的湿地树林或者搭乘晃得昏天黑地的渡船……扯远了。伊莫亚的风情还是很有趣的:整个镇子都被当地的能工巧匠建筑在高大的红树上而非地面,因为满月的大潮时,海水会漫上来淹没这个滨海小镇的土地。在月夜时,从滨海的树屋里望出去,月光粼粼投在水面,两侧的窗子会为你框出不同的景致。不过也导致这镇子的地面总是很湿软,绝大部分地区都不便行走,也不便于建设,伊莫亚的居民——翼族不必说,自然是展翼飞在空中的,就连常住于此的森精灵,比起行走在地面,也更习惯在枝杈间穿行。
我初次抵达伊莫亚时,已经是快一百年前的事情了,但我这次要说的事情发生在大概四十年前。那时候我已经组建起了“翠色之风”,是首次以商人的身份前往那座小镇,可惜时间不太恰巧,所以我先写信给了常住在当地的一位我认识的朋友,得到他的回复之后,才独自一人动身,倒了三趟船,总算是抵达了目的地。
我的朋友——兰达尔,一个有着稻草色短发和树芽新绿双眸的森精灵——在河口迎接我。伊莫亚,或许因为是个小镇,那里的人总是显得淳朴而热情,但那次,兰达尔在见到我时脸色可不太好。他不顾我刚刚经历了长时间颠簸的航行,还一脸菜色,在见到我的那一刻劈头就问:“索娜塔,你怎么非要在这个时节跑过来呢?”
我能明白他对此有所抵触的原因,因为我是故意挑在这个敏感时期前去的:这座小镇北边一些的湿地是好些珍贵鸟儿的栖息地,其中有一种羽毛华丽的,叫做紫鹭,目前为止,德菲卡人们只知道它们每年会固定迁徙到那片湿地去繁衍后代,除此之外,这种神秘的鸟儿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在伊莫亚的历史中,正是迁徙的紫鹭带领小镇居民的祖先,让他们找到了这样一个繁衍生息的地方,所以那里的人对这种鸟儿爱惜有加,每一个小镇居民从出生起就会被教导要珍惜和保护这位美丽而脆弱的邻居。然而,紫鹭的羽毛实在是太漂亮了——它有一种如烟、如雾的紫色,随着照射在上面的光线的不同,还会焕发出一种迷人的金属冷光——它们本身就是常受追捧的装饰物,用这种羽毛制成的首饰或者工艺品更是有市无价。总会有盗猎者在暴利的驱使下强行夺去这些鸟儿的生命,因此,每到紫鹭迁往湿地繁殖的季节,伊莫亚的人总会紧绷起精神,以怀疑的目光审视每一个外来人。
我抵达伊莫亚的时节,恰巧就是紫鹭的繁殖期。这算是我故意踩在当地人敏感的神经上来回跳舞,因此我立刻陪上笑脸:“嗨呀,这不是有些不情之请嘛,我也自知理亏,所以才一个人来了。”
紧接着,我便向兰达尔叙说了我这次前来的目的:简单地说,是我想要取得一些紫鹭的羽毛,做成首饰。个中缘由又是另一个复杂的故事,在此便不多赘述,不过听过这个复杂的故事之后,兰达尔的眉头倒是没有刚开始听见这要求时皱得那般紧了。每年这个时期,伊莫亚中能够战斗的人都会自愿拿起武器,为了保护紫鹭的繁殖与栖息而组成巡逻队,兰达尔也不例外,因此他答应在湿地中巡逻时可以帮我捡拾一些鸟儿们自然脱落的羽毛。虽然这样的羽毛品相可能不太好,但只要数量足够,被做成首饰后看起来也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双方对这样的解决方式都没什么不满。
随后,他帮我安排了一间空着的书屋,又嘱托我乖乖待在镇子里,不要随便乱跑。考虑到当时算是敏感时期,这也算是合理的要求,但要知道,我天生就是个闲不住的人。兰达尔在时,我们一起吃饭喝酒聊天,而他不得不去休息或者前去巡逻时,我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又很无聊,只好在小镇里闲晃。在我从前的印象里,这小镇总是被悠闲而平静的气氛围拢着,人们会在路上微笑着打招呼,谈论天气、作物、渔获,或者烹饪和手工这类轻松的话题,但那一次不同。空气中总是弥漫着一种紧张的氛围,来往的人都行色匆匆,偶尔有停下碰面交谈的人,话题的十之八九也围绕着北边的那块湿地。
我就这么无聊地闲晃了两天,倒叫我抓见一个有趣的名词:“千湖之主”。讲出这个词的翼族脸上带着忧心忡忡的表情,但没等我详细询问,她便注意到了我好奇的目光,因此迅速地飞走了。于是,我只好等兰达尔有空与我见面时向他询问。兰达尔听了这个问题后顿时皱起眉头,似乎不太想告诉我。
“对我有什么不能说的?”我拍着胸脯跟他打包票,如果这算是什么重要的情报,我绝不会泄露出去:“我是个怎样的人你还不知道么?”
兰达尔摇了摇头:“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只是我太知道你是个怎样的人了,所以才不想告诉你。”
一听说这并不怎么重要,我顿时来神了。兰达尔最后也没捱过我的软磨硬泡,不得不松了口:“千湖之主”是随着伊莫亚的历史一同口口相传在本地居民中的一个神秘的……某种东西。目前为止,没人能说得清它到底是什么。有人说它是栖息在湿地底下的一种生物,有人说它是侍奉优泽的准神,有人觉得它是某种怨念的聚合体,又有少数人认为它侍奉的应该是瑞图宁。但总归还是有一部分的说辞是能够相符的:它注视着整个湿地,其中大小数千个星罗棋布的湖泊和之间的沼泽与芦苇荡都逃不过它的眼睛。通常的情况下,它只是看着,但如果它认为某种栖息在湿地中的生物数量过多,即将毁坏它领地脆弱的生态时,它便会展现自己巨大的身姿,将那种泛滥的生物削减到它认为合适的数量,以维持平衡。
这么看来,兰达尔的确了解我:要知道,我现在虽然是个商人,但从前可是冒险者出身,这种对未知生物和奇怪现象的好奇心是刻在骨子里的。几乎是在知道了这个故事的下一秒,我就再也没法安然待在镇子里了,迫不及待地想要进入湿地一探究竟。兰达尔显得很头疼,拼命劝说我这不过是些捕风捉影的传言,根本没有现实依据;况且湿地中地形复杂,很难判断眼前生着植物的地面会不会让人陷入无法挣脱的泥泞之中,如果没有当地人引路便随意进入,恐怕隔天就连尸体都找不到了。
但要知道,即便那时,我也很少在一场谈判中落败,又得益于伊莫亚实在是个小镇子,绝大部分问题都能用人情解决,因此转过天去,我这个外地人就被安排进了兰达尔的巡逻小队中去。森精灵对此十足地崩溃,用剑柄敲了我的头,头一天巡逻时一路上也都没什么好脸色,不过总归还是忠告我别抱什么希望,因为“千湖之主”的故事不过是个传说而已。早已经习惯与此的我自然点头称是: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也经常仅凭借兴趣和一腔热血试图寻找这类传说的源头或者本貌,自然,失败的时候占绝大多数。但我还是乐此不疲,或许只是觉得好玩。
就这样,我又和整个巡逻队在湿地上一同度过了两三天,同时自己也捡捡羽毛。这么一来,我的进度大大加快,估计再有一天的时间就能集齐我所需要的数量。兰达尔看起来很是松了一口气——虽然我们刚见面时,谈起话来还能有说有笑的,可过了快一周的时间,他显然已经巴不得我赶紧离开这个地方了。我当时还有些受打击:我有这么叫人讨厌吗……哎呀,又扯远了。总之不提闲话,最后一天里,我们在湿地中夜巡时出了点状况:我们遇见了偷猎者。
那天是大潮的日子,水位有些上升,但夜里的天色不太好,总有大块的乌云挡住星光和月光。兰达尔大喊着带着我向偷猎者追去,哗啦啦惊起了一大片沉睡的鸟儿。我不熟悉地形,渐渐有些跟不上,于是兰达尔干脆叫我待在原地不要动,自己带着队伍中的其他人追逐前方那个模糊的黑影。我被落在原地,听着渐行渐远的混乱脚步声与水声,有些焦急地来回踱步,因为帮不上忙而感到懊丧。然而就在此时,地面陡然震颤了起来,湿软泥泞的土地令我脚下打滑,差点没站稳跌入附近的水塘里去。我有些惊慌地向下盯着地面,附近原本平静的水波因为这股震颤漾起了水波,一种雷鸣般的异响随着这股震颤轰鸣在地面之下,并且似乎越来越近。
我没有余力去观察其他人的动向,只凭听觉大概知道附近的所有鸟儿都被从睡梦中惊醒,在一片叽叽喳喳地嘈杂中振翅飞向天空;远处传来一声辨不出音色的惊呼,随即是扑通的水花声响,似乎有谁落水了,但我不清楚到底是谁。过于黑暗的光线和无处下脚的环境令我精神紧张,更加糟糕的是那种异常的巨响似乎距离地面越来越近了——兰达尔突然从前面折了回来,抓着我的手向来时的的方向跑去,同队的两位翼族从我们上空掠过,其他人也无一不大喊着“快逃”、“别回头”之类的词句。我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至少现在,这让我知道了事情是在哪个方向发生的。要知道,好奇心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因此我违背了巡逻队成员们对我的忠告,转回头去向着背后看过去——
某种巨大的物体正随着地面与水波的颤动而缓缓升起。
那真的非常、非常巨大。起先,我以为那是个形状怪异、近似于半圆形的东西,但紧接着,天上的乌云恰好散开,满月皎洁的银光落了下来,驱散了阴影,提供了对于精灵的眼睛来讲很足够的光线,我才看清——那远远不是这东西的全貌。我说不清我看见的具体是什么,因为我从未见过那样的东西,不过我猜想,那不过是它的鼻尖。
隆隆的巨响暂时止息,它在月光下裂开了巨大的嘴,那血盆大口或许堪比一间体面的客厅,里面森森林立着带着骇人锯齿的牙齿,在月光下泛着冷光。我没看清它是怎么做的,只知道那口中正落着一个瘦弱的、带着弓箭的人类,想必就是方才被我们追击的盗猎者。当时,他还显得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对自己接下来的命运浑然不知,然而那巨口的上颚已经缓缓落下,逐渐覆盖加深的阴影或许令他明白了什么。兰达尔用力扯了我一把,叫我快些跑,因此我没有注视到最后,只听见那人发出了凄厉的喊叫;很快,这喊叫声被闷住了,但仍旧一声紧似一声;又过了一会儿,不知是因为我们跑远了,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男人的惨呼逐渐消失。
等到我们都筋疲力尽了,巡逻队才停下脚步。月光还没有躲藏在云层后面,数万只不同种类的鸟儿仍旧喧嚣着飞翔在空中,清澈的月光铺散在它们的羽翼上,勾勒出剪纸贴画般银白的边,鸟型的影子从地面上飞快地掠过。若是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这场景的确十足的梦幻,但我的心思全不在这儿——惊慌是全然没有的,我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好奇心将兴奋慢慢地填在我的胸腔里,我的心脏都快从那里蹦出来了。
我还想回头再看一眼,但这次,兰达尔发现了我的动作,立刻以一个娴熟战士的敏捷与力量按住了我的头,用唇角低声叱责我:“绝不要回头看!绝不要和祂对上眼睛!”
说实话,当时我是有些不服气的,但紧接着,我的脊背便生出了一股如芒在背的寒意。我想反驳的话立刻被噎在了喉头,感觉自己全身那原本马上就要沸腾的血液几乎都凝结了,兰达尔大约也没比我好上多少,因为他按在我脖颈上的那只手也抖得像是筛糠一样。我们谁都没回头,但就是无端知道,那东西——从地底下升出来的那东西在注视着我们!那是不同于我以前所知道的任何一种注视!那断然不是在看活物,也不是在看死物,其中大约蕴含着些杀意,但我无法辨清,或许捕食者面对食物时的目光更接近一些,但那之中不会有我所感到的那种全然的厌恶——我说不清,只记得自己汗毛倒竖,虽没有回头看,但却能凭空勾勒出一双眼睛:昏黄的颜色,笔直的瞳孔,令人两股战战、几欲呕吐的视线,带来不可名状的恐惧。
我们就仿佛被冻结了一样,在原地不知站了多长时间,直到那种隆隆的异响再次出现,然后逐渐远去,回到地底,空中的飞鸟纷纷落下,才记起自己应该呼吸,同时发现自己浑身冷汗、手脚冰凉,忍不住跌坐在地上。这样讲出来很丢脸,但那时的我们的确几乎难以走动,还是先一步回到镇子里的翼族们向其他人告知了这次遭遇,有另一些人带着担架前来湿地迎接我们,才把我们弄回到有人烟的地方去。
因为这件事,我多在伊莫亚盘桓了两天,因此得以知晓这奇遇的后续:另一个巡逻队在湿地中找到了之前那个偷猎者的尸骨——他们是从携带着的弓箭上确认对方的身份的,因为那具遗骸在两天之内已经腐烂得面目不清了。伊莫亚人没有按照一直以来的习惯将那具尸体收殓到墓地中去,在我询问原因时,大部分人只是说那尸体已经腐烂发臭,没有人想冒风险去搬运。然而兰达尔却告诉我,被“千湖之主”所“抓到”的人就会变成那样子。这显然激起了我的更多好奇心,但不论我再怎么询问,他也不肯对我这个外人透露更多有关这传说中生物的信息了。
这次神奇而可怖的际遇于此便截止。我带着足够的紫鹭羽毛作别兰达尔,然而在回到四季时,却又收到了他的来信。信中状似随意地将他已经将自己的家搬到了镇子的最南边,靠着海的部分,又以一种急迫的语气没头没尾地告诫我不要再到伊莫亚去了。我不是很明白这到底有什么缘由,因此回信询问,然而隔了很久,久到几乎我都要忘记这件事了,兰达尔才回复。然而我拆开厚厚的信封,掏出里面的一大叠信纸,却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几百遍,却都是同样的一句话:
“回来吧!”
不得不提的另一点是,信纸上的墨水黑得发绿,又有些许臭味;兰达尔的字迹也仅有一开始是工整的,越往后便越混乱。我每一页都翻过,试图从上面找出些什么别的信息,可似乎除了这越来越难以辨认、到最后几乎发展成另一种混沌的、我所不知道的语言的字迹,我什么都没发现。这件事总令人有些不好的联想,或者坦诚地说,这挺怕人。如果这是个恶作剧,那么兰达尔的确吓到我了——可他那样古板的人会做这样的恶作剧吗?我忍不住又写信去问,可这次再没有回音了。
此后我给兰达尔的信都没有收到过回复。无论如何,在那之后,我也的确没有再去过伊莫亚了。
——END——
文:拾阶
关键词:磷
原作:《摩登三国》
CP:曹操×陈宫
标题:《白磷》
徐州陷入战乱已有些时日,曹军杀伐不休,大有摧枯拉朽之势。有能力远离这是非之地的,早已拖家带口,收拾行囊奔逃出城,剩下些心存侥幸与有心无力的,听着一日日的坏消息,过得愈发麻木惶恐。
城一日未破,便多一日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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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颗“焰火”炸裂于城头时,所有人仰望半空,心下皆是茫然。
军中联络焰火,多是一颗光焰直上云端,光芒于至高处最盛,然后猝然熄灭,几十里外也能看清。这一颗,看这光芒四散的样貌,更应出现在新年时的花街。
这倒霉年岁里,谁会有闲心搞来花街焰火呢?
眼看火星渐近,不见有熄灭之意,倒愈发耀眼,反常近似妖异,随着一阵大风纷纷向街上吹拂而去。
接着,凄厉的惨叫声便再也不曾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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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平四年,无论日夜,时有焰火于高空洒落,望之璨然如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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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见过白磷的人都不可能忘记那副地狱一般的惨烈光景。
耀眼的火星从天而降仿佛神罚,在烧尽一切之前,绝不止息。烧伤财物林木已是万幸,一旦落在人体之上,立刻灼穿肌肤,穿肉刺骨。被灼伤者每每蜷缩在地,哀叫不已,水土无济,直至白磷彻底燃尽,在身上留下一块块烧穿骨头的焦黄创口。伤者不出几日便会要于溃烂感染。更有意志薄弱者,当场被活活痛死过去。唯有那眼疾手快又坚忍甚于常人的,白磷甫一刚沾上,便拔刀将皮肉剜除,才能捡回一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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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台坐在桌前,展开最新战报时,葡萄味戒烟棒摇了摇,最后啪地一声掉在了纸上。他抖着手将它塞回齿间深深吸了一口,沉默良久,直到听见廊外喧哗,方才披上外套出去查看。
血腥味混着杀伐气从敞开的大门涌入,正是刚从徐州赶回的自家主公一行。
所有人具是风尘仆仆,即便是为首的也没体面到哪去。曹孟德脚步虚浮,身披红色外套,被染成暗红色的衣摆一步一摇,头发散乱,嘴唇干裂,满脸憔悴之相,唯有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满是精光,仿佛是骇人的修罗杀神一般。
显然,这人的肉身已熬到极限,只靠着一股心劲撑着才不曾倒下。
“不必担心,我略作休整之后便回徐州去。”曹孟德嘶着喉咙,声音不大,在场者听清后俱是一惊。
陈公台闻言愕然,心念流转之间,皆是前方战报中白字黑字的种种惨象。
鸡犬无余,泗水不流。曹孟德已经杀红了眼,要拿整个徐州给曹父陪葬。
这世上还剩什么是能够阻止这个疯子的吗?陈公台在心中狠狠骂了一句,脚步却不曾停下:“主公!”
曹孟德闻声转身,脸上浮起一丝欣喜之意,眉头也舒展了些,又在看到他动作后顷刻冷了下来。
“主公!”陈公台跪在地上,与曹孟德四目相对。后者眼中浮起的恼怒之意并没能阻止他,陈公台深深地向地面俯下身去:“求您放过徐州的百姓吧。”
两人相识以来,陈公台第一次行此大礼,却是为了……忤逆。
曹孟德眼前一阵发黑。这一路昼夜兼程,几乎数天未曾合眼。如今终于赶回,却不想倾心托付的自家人们,一个个全站在外人那边!
他一言不发,只盯着陈公台的后脑,看这人还有什么话好说。
却不想陈公台竟一心长跪不起,俨然无声的示威。
好。曹孟德气急攻心,怒极反笑,他踉跄一步,挥袖甩开身旁赶来搀扶的几双手,冲上前揪着陈公台的领子,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
嘶哑的嗓子吼得堪称凄厉。陈公台任由他摇晃着自己的衣领,闭眼垂泪,分不清是因为不忍看那张伤心欲绝的脸,还是自己从此彻底心如死灰。
这个疯子已经不可能停下来了,除非烧尽一切,或是烧尽他自己。既如此,便只能提刀剜肉,方能及时止损,为这一方百姓,为这天下留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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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信念支撑着他,直至白门楼之上。曹孟德恩威并施,他陈公台却油盐不进。盖因当年已下了决心,便不会回头。
这大概是他同这个疯子唯一的共同之处了吧!陈公台笑了笑,闭眼等待着刽子手闪着寒光的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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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孟德跌坐在地,呆愣愣地看着前方,轻轻打了个寒噤。
他感到有些冷,唯有脸颊溅上的血滴此刻烫得要命,仿佛白磷灼烧。
-FIN-
评论要求:笑语
文:多财
关键词:柳暗花明
原作:《银河英雄传说》
CP:莱茵哈特 X 吉尔菲艾斯
文体:小说
备注:很雷 很雷 很雷 女装情节有 另有两毛钱先罗、缪毕
正文:
“……以上,关于校园祭本社营业类型,大家有什么提案?”咖啡社社长安妮罗杰柔声发问。
她是个金发大美人,会做美味蛋糕,泡美味咖啡,当社长实属众望所归。安妮罗杰三个月后毕业,曾见证咖啡社连胜红茶社拿下两年度的校园祭人气冠军的她,打算将蝉联冠位的任务交给预备社长,这是对新上任社长莱茵哈特的第一个考验。
安妮左手边坐着的莱茵哈特心不在焉地拨了下金色刘海,除了奥贝斯坦,在座众人无不自觉视网膜被镀上金光。
“我来说明。前两年我社均以执事主题在祭典上获得高人气,去年红茶社效仿此法将人气分流,因此今年需要另辟蹊径。“奥贝斯坦面色苍白,靠喝热咖啡补充血色。”况且时代不同了,学生乏味的生活需要一些新鲜主题的刺激。”
“这题我会,”罗严塔尔双瞳异色,黑瞳冷静,蓝瞳能够蛊惑人心。他伸出三根手指。“提案有三:人兽、搞基、泥塑。这三种都是破受女生喜爱的主题,无论哪种,沾一即可收获高人气。”
“确实不错,绝非走亲民路线的红茶社会会考虑的主题。”蜂蜜色短发的米达麦亚扶额。
“倒也不一定。红茶社新晋社长杨威利,被称为“魔术师杨”。“梅克林格端起咖啡,仪态优雅。”拥有这种外号的人,想来是位敢于创新的艺术家。”
“或许美女贴贴亦不失为一种宣传手段。”缪拉红着脸说。
这时莱茵哈特回过神来,冰青色眼瞳紧盯发声的社团骨干。
“厚,缪拉学长,“莱茵哈特修长的手指叩击桌面。”本社只有两位女性,你的言下之意是希望姐姐和希尔德配对营业吗?”
安妮罗杰柔声道:“有何不可?今年红茶社新晋社长“魔术的杨”人气颇高,只要能给本社人气增添一个百分点,什么事我都能做。”
莱茵哈特眼中似有泪光闪动。此时缺席已久的吉尔艾菲斯走进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吉尔菲艾斯,我等你好久!”莱茵哈特抱怨道。
“莱茵哈特,人有三急。“安妮罗杰略带责怪地看了他一眼。”即使是吉尔也需要一点上厕所的时间。”
“可我们平时都是一起上的!吉尔菲艾斯,你最近怎么了,为什么频频上洗手间?”莱茵哈特神情关切,“你的前列腺出问题了吗?”
正喝咖啡的毕典菲尔德喷了,他频频咳嗽,缪拉递给他一张纸巾。
”莱茵哈特大人,我没事。”红发少年镇定自若,拉开手提袋将焦糖布丁取出,“只是路过餐厅停留了一会,买了莱茵哈特大人和安妮罗杰大人想吃的限量布丁。”
安妮罗杰微笑:“三天后每人总结一份具体流提案,主题不限,不超过预算即可。”
众人纷纷点头,随后安妮罗杰提起布丁先行离座。
”莱茵哈特,提案就交给你审查了。”她摸摸弟弟豪奢的金发,看着吉尔菲艾斯关切地问。“吉尔,莱茵哈特烦你照顾,但你也要注意身体,前列腺兹事体大,有问题一定要及时就医。”
吉尔菲艾斯苦笑着答应了。
如果可以,他也不想频繁离开莱茵哈特大人,只是临近毕业,众多学姐抱着一试的心态向他投掷告白信,信中约定告白地点。吉尔艾菲斯为人诚恳,无论多忙都要拔冗正面婉拒,这毕竟是她们高中时代最后的浪漫了!
“又不是我想让前列腺出问题的。”吉尔艾菲斯喃喃道。但是他看着莱茵哈特眯着眼睛吃布丁的样子,胸中得委屈旋即被幸福感取代了。
三天后课间,莱茵哈特从教师办公室出来,门外等待他的吉尔菲艾斯正和一位学姐对话。
“谢谢学姐的好意,只……抱歉,我早已心有所属。”
“骗人!”美人学姐哭得梨花带雨,“莱茵哈特成天占着吉尔艾菲斯的时间,怎么可能有机会和女孩子恋爱呢!”
吉尔菲艾斯脸红得发烫,“学姐说的没错。”
学姐一边擦眼泪,一边狐疑地看着他,妆容糊成一片。接着她看到朝这边走来的金发少年。
“真晦气!”学姐突然扔掉擦泪纸巾,拉下吉尔艾菲斯的衣领试图亲吻。吉尔菲艾斯有些惊讶,他侧身躲闪,试图降低推搡间可能会有的伤害。
他本可以避开的,只因偏头看到莱茵哈特的脸,动作迟滞了一瞬,美人的唇印落在他喉结上。
莱茵哈特看着吉尔菲艾斯快步朝自己走来。
“吉尔菲艾斯,“他睁大冰蓝眼睛,”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吗?”
“不是的,莱茵哈特大人!”吉尔菲艾斯头摇得飞快,头上如果有耳朵。此时必定沮丧得紧贴脸颊。
“不……莱茵哈特大人,我们走吧。”
“等等,吉尔艾菲斯。”
莱茵哈特没有动。他掏出姐姐给他绣的手帕——这年头也只有他仍随身携带手帕。莱茵哈特为吉尔菲艾斯擦拭唇印。
“太下流了,求而不得的感情竟会对人产生这样低级的影响!”他擦拭吉尔艾菲斯的脖颈,气得双颊生粉,“明明只要对我和姐姐好就行了,都怪吉尔艾菲斯太温柔,让她们对不该肖想的东西起了心思!”
“莱茵哈特大人说得对,我会注意的。”
“但你没能躲开她。吉尔菲艾斯,是什么麻痹了你的反应能力,难道是她那美丽的脸蛋吗?”
“或许在遇到莱茵哈特大人之前,我会因此困扰,”吉尔菲艾斯低头任由莱茵哈特抚弄他的刘海,“然而即使每天都要直面莱茵哈特大人的脸,十年过去我依旧无法免疫莱茵哈特大人的美丽。请原谅,刚才看到您时,我不由自主地又走神了。”
拥有豪奢金发的少年看着他,神情古怪,像是想抱怨他,又觉得他是什么惹人怜爱的可以捧在手心的小东西。
莱茵哈特抑制住心头澎湃,“原来如此,吉尔菲艾斯。”
“?”
“我知道了,是美丽!美丽果然是第一生产力。”
“!”
“光是采用执事主题,学生们是不会一直买账的。而纵观上交的提案,人兽的服化对于咖啡推销的过程而言不够轻便;男性配对营业虽好,却只能吸引特定的的客户群,且男性配对营业与咖啡推广的目的或将有本末倒置之嫌,也不利于干部之间真实友谊的发展。那么就只剩下……”
不愧是莱茵哈特大人!吉尔菲艾斯用爱怜的目光注视眼前闪耀的少年。思路清晰,决断分明,实在是令人敬畏的反应速度。以这么多年对莱茵哈特的了解,吉尔菲艾斯已预料到莱茵哈特紧接的发言。
“吉尔菲艾斯!”金发少年几乎要贴到吉尔菲艾斯的鼻尖上,像一只扑扇薄翼的金粉蝴蝶。“你懂的吧?为了我,你可以做到的吧!”
“莱茵哈特大人,你是说?”
“男性性转与美女贴贴都是美丽的事物。罗严塔尔调察过了,红茶社的社员不乏英俊之流,但作为社长的‘魔术师的杨’拥有普通英俊的相貌,穿上女装不会比奥贝斯坦高出太多人气。杨行事风格虽灵活却缺乏魄力。何况是令全员穿上女装的魄力?“
金发美人朝吉尔菲艾斯露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天真笑容。时间想到了什么,莱茵哈特感到雀跃。
“一起穿裙子吧,吉尔菲艾斯!我会让姐姐和希尔德“他夹住红发少年红宝石溶液染就的刘海轻微拉扯,”我想看吉尔菲艾斯穿裙子的样子,一定很可爱。真奇怪,这么多年,我们竟都没见过对方穿裙子的样子。”
吉尔菲艾斯赞许地点头。
看着哈特大人意气风发的样子,他总是情不自禁地点头,有时候把自己卖了都没有察觉,这一卖就过了十年,吉尔菲艾斯却还在为对方数钱,实在是两相情愿,令人争相艳羡。
当天下午,莱茵哈特召集社团干部举行了紧急会议,当干部们走进会议室,他们由衷感叹任何一间放置着莱茵哈特的屋子都会蓬荜生辉。
“一个停电的夜晚,年幼的我因为处于黑暗中而感到不安。”莱茵哈特端起吉尔菲艾斯研磨冲泡的猫屎咖啡,沉吟道:“姐姐循着哭声找来,告诉我,不要害怕黑暗,因为——”
米达麦亚抢答,“爱是一道光,如此美妙?我懂那种感觉,就像我和艾芳——”
“倒也不必。“莱茵哈特戳一口咖啡,”姐姐说,不要害怕黑暗,我——”
“黑暗之中我睁开了眼,混沌之中我彻夜难眠。”异瞳的罗严塔尔搅动着咖啡,将平静水面倒印的俊美脸庞搅碎去,“自由对我来说太遥远——”
“劳驾,停停。”莱茵哈特突然站起,旋即坐下。“我好像永远地遗忘了什么。哦对了,希尔德学姐,请你公布此次学园祭最终确定的主题。”
在莱茵哈特的示意下,浅栗发的干练丽人将资料本分发给众社员。
“这世上有谁不爱欣赏美人呢?”她面带微笑,胸有成竹,“既然没有,也就没有人不爱欣赏两位美人的互动。这一次,我们的主题是:‘女仆咖啡厅’
,请各位干部穿上漂亮女仆装,尽情发挥魅力进行揽客。”
毕典菲尔德心神巨震:“怎么会有这种事!”
希尔德以外的一屋俊男都朝他投以怜悯目光,仿佛他是个不懂风雅的黄口小儿。
“本次活动,需要以两位干部为一组,在摊位客座充当机动服务生,剩下的社员负责前台,后勤,运输。相关服化交由我与安妮罗杰社长负责,请各位在调察表上填写详细的身高与三围。”
毕典菲尔德站起来:“我拒绝。”
“没事的,毕典菲尔德。”缪拉温柔地将他拉下,“不过是女装罢了!想想红茶社的情况,他们绝不会放飞至此,我们稳赢!”
“我宁可和红茶社先寇布打一架来争取胜利。”毕典菲尔德嘟囔道。
“那我们输定了。”罗严塔尔的异瞳闪动着异样的光辉,“他练过——”
这时隔间的门打开了,安妮罗杰走出来。
“好了,请大家看看我的手艺。”安妮罗杰满面春风。她从身后拉出一位高挑美人,美人拥有红宝石溶液染就的卷发,脸上靓丽淡妆,配色得当的短款女仆裙衬得双腿修长。
她镇定地提起裙摆,口吐吉尔艾菲斯的声音:“莱茵哈特大人,你觉得怎么样?”
莱茵哈特抚掌而笑,“不错,吉尔菲艾斯果然很可爱!但这种事我是不会输的,姐姐穿不下的旧裙子,小时候我已穿习惯了!”
穿上女装之后,吉尔菲艾斯身上那种温和稳重的气质更为明显。顷刻间,屋中的心中无不憧憬自己拥有一个像吉尔艾菲斯这样的姐姐。
“不错!”激动得站起的毕典菲尔德立刻扭头坐下,“缪拉!你说得对,不过是女装罢了。”
“太好了,毕典菲尔德。你会和我一组吧?”
“当然,我可不想留到最后和奥贝斯坦一组!”
“仅仅是因为这样吗?”
缪拉把手放到毕典菲尔德的大腿上。
毕典菲尔德惊得几乎又想站起。可是他没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握住那只手,因为站起来会使那只手滑走,那时候毕典菲尔德再想握住缪拉的手,将会困难得多。
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之中,学园祭如期而至,活动前夕,罗严塔尔和米达麦亚布置好场地,回家前一同在外解决晚饭。
进入餐馆前,一对情侣手挽手迎面走来。米达麦亚认出男生是红茶社的先寇布,他们曾一起打过篮球。
“先寇布!这么巧,你们也来吃饭?”
“原来是你,米达麦亚。刚才没看到,还以为你躲在罗严塔尔背后唱双簧!”
先寇布身边的女孩脸色苍白,罗严塔尔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俊朗的红茶社员像是明白了什么。他松开女孩的手,看向罗严塔尔。
“罗严塔尔,又一次?”
“又一次。算来已是本学年五例了。”
米达麦亚感到困惑,“你们在说什么?”
“罗严塔尔,我怀疑有人将脚踏你我两条船设为传统赌博冒险项目。”先寇布不怒反笑,“算了,明天学园祭营业,你有空吗?”
“我和米达麦亚在咖啡社摊位营业。”
“有空来红茶社的摊位玩,请你们喝红茶。”
米达麦亚点头。他看到先寇布压低身音,对异瞳的好友又说了些什么,然后他们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你们说了什么?”
回家路上。米达麦亚发问。好奇心环绕着他,此前他从未想过罗严塔尔和先寇布不仅认识,相处的气氛也很融洽。
“他说如果我单独去,就给我上红茶加白兰地。”罗严塔尔毫不隐瞒。“味道还不错,但我想你应该不喜欢——”
果不其然,米达麦亚给了他一拳。“罗严塔尔大混蛋!喝什么酒,你还未成年啊!”
“你不觉得高中生喝酒至少比咖啡社、红茶社的存在靠谱多了吗?”
异瞳的好友反问。米达麦亚摇摇头,难得罗严塔尔心情高涨,也就不啰嗦些什么了。
次日上午,学生结束课业后涌入场地,学园祭的较量正式拉开序幕。
“妈耶,红茶社今年的摊位好远!”
“为什么啊?红茶社一贯走的亲民路线,场地都在进门即可见到的地方,今年是打算避开咖啡社的锋芒吗?”
“我晕了,咖啡社根本挤不进去!外面排了超吓人的一条龙。”
一个路过的雀斑小帅哥接口:“不是吧,红茶社才没在怕的!他们摊位有好多猫可以撸,选在僻静的场地,估计是怕猫被嘈杂的环境惊扰吧?”
“什么,居然有猫可以撸?”
“我丢,我去了,什么都不能阻挡我吸猫的脚步,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
这么说着,走来两位身着窈窕的美女,皆着荷叶边裙装,头戴纯白喀秋莎。
两人紧紧地挨着,有些明亮红卷的女孩更为高挑,她面庞标致立体,那海蓝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弥漫出一种温柔,她抱着兜满草莓的纸袋,隔一段时间便捻起一颗,哺进金发女孩口中。
“啊!大美女!”
“我校何时有这么高的漂亮姐姐噫呜呜噫,毕业狗完全错过……”
人群沸腾起来,甚至有人吹起口哨。
听闻声响,侧身玩弄赤色卷发的金发女孩转过头,碧眼湿润明亮,红唇咬着半颗红果,白瓷娃娃般的细腻脸蛋完美无瑕。在场的学生无不感觉身镀金光,一时间鸦雀无声。
这是他们总结出的制胜法门:紧紧挨着的美丽女孩们,至少是一副老少皆宜、动人心弦的风景画。
吉尔菲艾斯见状,拉起莱茵哈特的手,朝众人点头。
分明是男性的声音,却从可爱的美女口中传出:“咖啡社女仆咖啡厅,欢迎您的光临!”
两人返回咖啡社摊位,身后缀着一群晕乎乎的客人。
吉尔菲艾斯悄声问:“人数够了吗?”
“暂时足够了!”莱茵哈特靠在他耳边回答,“想不到姐姐临时规定指名率最低的组合明天要站在门口揽客。揽客倒没什么,只是不能因为懈怠之心,就让自己成为最后一名。”
吉尔菲艾斯紧紧拉住他的手。
回到摊位时,莱茵哈特睁大了眼睛。原因是毕典菲尔德再一次把客人的饮料弄洒了,而莱茵哈特意外踩到,滑倒在地。
“莱茵哈特大人!没事吧!”
“左踝,扭到了。吉尔菲艾斯,扶我起来。”
金发女仆痛苦地咬住下唇,柔软金发沮丧地贴于脸侧,模样楚楚可怜。几位客人已经站起来,想抢上来扶她。
在他们眼前,红发女仆将莱茵哈特打横抱起,大步行至墙角沙发。
红发女仆神色隐忍而担忧,美丽面容流转母性柔光。“请等一等,莱茵哈特大人,我去找些冰块来……”
在外排队,看到这一幕的人无不以重拳捣心。“这种心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即有美女贴贴,本质又是男性配对营业,细想还有男性性转,啊,难道这就是一菜三吃!”
而毕典菲尔德的这边的表现也颇为不俗。
“客人,对不起!”
毕典菲尔德身穿女仆围裙,胸肌将衣物撑得紧紧的,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用桌布擦抹地板。
毕典菲尔德的短裙翘得很高,跑来帮忙的缪拉穿着束腰款式,更显腰肢纤侬合度。米达麦亚组的客人直勾勾地朝那边望去,手中咖啡浇在裤子上才回过神。
罗严塔尔感到荒唐:“呵呵,男人。”
“你竟然涂了指甲油。”蜂蜜色短发的女仆岔开双腿,“不用拿搭配服装的的理由搪塞我,罗严塔尔。你是不是想这么干很久了?”
“米达麦亚,米达麦亚。”异瞳友人用咏叹调回话,“你知道得太多了!”
米达麦亚一惊,“你去哪?”
“我想喝红茶加白兰地。你来吗?”
“我——”蜂蜜色短发的女仆突然坐直身体,合拢双腿。
原来是艾芳来了。真稀奇,直男也会因为害羞合拢双腿。
罗严塔尔微笑着走开。
“罗严塔尔,明天你到门口揽客。”安妮罗杰觉得好笑,“你们知道谁是指名清单第一名吗?”
休息时间,所有人累得趴在桌上。除了罗严塔尔,他刚从红茶社的场地回来,略有些衣衫不整。
“莱茵哈特?”罗严塔尔将几兜零食堆在桌面,“还是吉尔艾菲斯?总不会是奥贝斯坦。”
奥贝斯坦抬头,“是我。”
桌上众人跟着猛抬头。
“没错。”安妮罗杰兴致盎然,“你用了什么方法?”
“没什么办法。”奥贝斯坦的义眼红光闪烁,他将一侧眼取下。“当时我正将眼球取出调整,客人投诉我不讲卫生,于是便离开了。”
“?”
“接着,有个客人在我身旁停驻。等我调整好眼球,放入眼眶之后,我看到那位客人跪在脚边,他满面通红,声称他在我机械眼的注视下,他竟感到自己的性冷淡被治好了。”
毕典菲尔德呆若木鸡。
“于是我打开菜单打开,让他进行消费活动,他倒是不吝啬。”奥贝斯坦将机械眼推入眼中,“接着,他提出要求,希望我将他当做人桥踩踏。”
吉尔艾菲斯捂住莱茵哈特的耳朵。
“?????”
“就是这样。之后又来了几波要求古怪的人。“奥贝斯坦重新趴下,”我觉得只要不越线,给钱就可以。”
“吉尔艾菲斯,这实在太下流了!”莱茵哈特靠着吉尔艾菲斯感叹。
灯光在他脸上留出一部分阴影,仿佛那里流淌着灰色的平静。吉尔艾菲斯于是明白他兴致不高,他卸下妆容,与莱茵哈特先行回家。
公交车上,吉尔菲艾斯贴着莱茵哈特坐,路灯转啊转,在他们身旁一遍又一遍地亮起。
在新的光亮中,吉尔菲艾斯听见莱因哈特在喊他,但他没有听清。
“什么错了——莱因哈特大人?”
“没什么。”莱因哈特别过脸,“吉尔艾菲斯,今天我看到许多人和你相谈甚欢。他们喜欢你。”
“莱因哈特大人,社交是技巧性的东西。人们喜欢我,或许只是因为我在这项事务上得心应手,“赤卷发的少年语带笑意。”但我很清楚,这项技能是为谁而精进的,莱因哈特大人因此需要我,我很开心。”
“或许是我多想。”金发少年仍将脸朝向窗外。“但意识到自己不如吉尔菲艾斯的时候,有时我会感到快乐,因为我有吉尔菲艾斯可以依靠;有时却感到痛苦,因为我不够格。被优秀的吉尔菲艾斯追随着,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能做到何等层面的完美……而这些不安的心情统统会被吉尔菲艾斯包容。恐怕我有时未免会有一些卑劣!吉尔菲艾斯,有时我认为这是爱,有时却利用它,将它视为嫉妒和妄自菲薄的理由。”
吉尔菲艾斯有些着急,他张开嘴,突然感到他的手握住了他的。暖和、熟悉的手。
“吉尔菲艾斯,对不起。”莱茵哈特转过头,却没有直视红发少年。“我知道我不好,但其他人甚至远没有我这么好!哼,那天发生的事我知道,学姐在对你表白,而今天又几个男生找你要联系方式。”
“莱茵哈特大人……”
“我认为不行。”
因为手心抵着手心,吉尔菲艾斯感到莱茵哈特躁动的心情。他镇定下来,甚至做好了微笑的准备。
“什么不行,莱因哈特大人?”
“非要我讲得这么清楚吗,吉尔菲艾斯!”金发少年抬头,脸上的神情像是在忍受什么奇耻大辱,脸上却不自禁地泛起羞窘的红。
“当然是不行的!下流的事情。“莱茵哈特闭上眼睛,终于将真心话宣之于口:”我不想看到别人对吉尔菲艾斯做下流的事情!但是——我想对吉尔菲艾斯做下流的事情,对不起——”
吉尔菲艾斯不看镜子也知道自己脸红得像刚掠过窗外的人行道红灯。他吞了吞口水,感觉自己热得快要晕过去,眩晕之中,他贴在拥有豪奢金发的、聪慧美丽又可爱的莱茵哈特大人耳边低语:“只有莱茵哈特大人一个人能对我做下流的事情……请对我做下流的事情吧,莱茵哈特大人……”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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